劳动力供求理论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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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供求理论

劳动力供求理论范文1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形成与运作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规定是: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的自由人。所谓“理”,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置。

从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来考察,也大都可以从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这些问题同样有待于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来解决。因此,提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确认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不仅是理论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转换,如何适应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取向改革客观要求的必然选择。

三、现实经济运行中劳动力市场分割

在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作为流动行为主体的劳动力供给者(即流动者)具有完全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力。对于流动者即劳动者来说,流动行为是否发生,主要取决于流动的机会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差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或者说,现实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是不充分的,存在着形形的劳动力转移障碍,以及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同等劳动不能获得同等报酬,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具体表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是把这种被分割了的劳动力市场,看成是同一个劳动者由于从事不同种类的工作,因而领取不同的劳动报酬。

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20世纪五十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所形成的城乡就业隔离政策,不仅是行政上的隔离,同时又是体制上的隔离,即不允许农村劳动力自由进入城市就业。其风险性是不可忽视的。八十年代中后期,政府对农民的自由流动和就业选择权利的有条件认可,城市对农村劳动力进入的行政控制逐步放松,以及城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距,使得流向城市寻找就业机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呈日益增长的趋势(目前已突破1亿人)。但是,至今还不可能形成稳定的、制度化的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机制,城市劳动力市场还没有条件对农村实行全方位开放,农村劳动者和城市劳动者还不可能真正享受平等竞争的权利。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集中反映在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别上。其次表现在行业之间同工不同酬的劳动报酬的差别上。即在行业之间,也没有形成统一开放的竞争型劳动力市场。1998年我国最高行业的平均工资为10633元,最低行业的平均工资为4528元,相差6105元,极值比2.35。我国垄断行业高工资、高福利状况的存在,说明城镇内部不同行业的劳动力市场仍然处于相互分割的状态,缺乏必要的竞争性和流动性。

劳动力供求理论范文2

[关键词]结构性失 业研究文献 述评

在体制转变和产业兴衰转移的必然趋势下,我国经济处在体制转轨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期。这一时期我国出现大量失业人员与职位空缺并存的现象,即结构性失业。为了更好地认识及解决我国面临的结构性失业,本文对国内外结构性失业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

一、马克思的结构性失业理论

马克思在其著作《资本论》中多次提到了结构性失业,集中体现在对结构性失业成因及表现形式的论述上。马克思提到:“现代工业通过机器、化学过程和其他方法,使工人的职能和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不断地随着生产的技术基础发生变革。这样,它也同样地使社会内部的分工发生革命,不断地把大量资本和大批工人从―个生产部门投入到另一个生产部门。因此,大工业的本质决定了劳动的变换,职能的更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性。”上述论述表明:伴随生产力和科技的发展,社会分工发生着一系列的变化,这客观上要求劳动力可以自由地流动。然而劳动力的流动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继而“使工人面临这样的威胁在劳动资料被夺走的同时,生活资料也不断被夺走,在他的局部职能变成过剩的同时,他本身也变成过剩的东西。”这里的“局部职能过剩”指劳动者的劳动技能无法与新形势下的对劳动者技能的需要匹配,继而引发失业。在结构性失业的表现形式方面,马克思提出:“这些因分工而变得畸形的穷人,离开他们原来的劳动范围就不值钱了,只能在少数低级的,因而始终是人员充斥和工资微薄的劳动部门找出路。”这种情形即为一些行业出现大量失业人员与一些行业存在空缺职位并存。分工把人手束缚到一定的生产部门,并且成为该部门的熟练工,一旦他们失业,短时期内很难形成别的技能,无法胜任新的工作,从而成为结构性失业人员。

二、对西方经济学各流派中关于结构性失业理论的述评

西方各流派对结构性失业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典学派的“摩擦性失业”研究,其后的凯恩斯学派、新古典综合派等经济学流派在研究结构性失业问题的过程中,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探讨和关注结构性失业问题,形成了各具特点、有所侧重的结构性失业理论,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对这些失业理论及就业对策的考察,将对解决中国日益严重的结构性失业问题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1、古典学派的摩擦性失业理论。摩擦性失业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难以避免的专业、季节性等原因而造成的短期、局部失业。在货币工资充分弹性的假设下,古典学派认为摩擦性失业的存在与充分就业并行不悖,资本主义能自动实现充分就业均衡。由此可见,古典学派认同结构性失业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提出这一客观现象产生的原因是技术变革。李嘉图在其著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提到:“劳动阶级认为,机器的使用往往有损于他们的利益,这种看法并非基于偏见和错误,它符合政治经济学的一些正确原理”。这说明李嘉图已注意到:对于劳动者来说,机械化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失业问题。

2、新古典综合派的结构性失业理论。新古典综合派学者詹姆斯・托宾和杜生贝从劳动力市场的技术结构层面分析结构性失业问题。劳动力市场的技术结构是指将劳动力市场依据工人的技术状况细分为若干个局部子市场,每个局部子市场实际上只是很狭窄的专业性很强的劳动力供求市场,因此难以彼此替代。由于劳工市场供求结构方面的不相适应会形成失业,就是结构性失业。托宾则提出政府要采取措施,以有效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人力政策,比如对劳动力进行必要的职业训练,将无技能的劳动力训练成有一定技能的,将不熟练的劳动力训练为高熟练程度的劳动力,来缓解结构性失业。

3、货币流派的结构性失业理论。弗里德曼在就业方面提出“自然失业率”假说。该假说中的失业是指自然失业,指那些因缺乏必要的劳动技能以及受到就业结构方面的制约而不能就业的劳动力。由此可见,“自然失业”包括结构性失业和摩擦性失业,而长时期的摩擦性失业就可以被归结为结构性失业。因为在任何经济结构的变化过程中都要求劳动力的结构发生相应的变化。如果劳动力的变化过程进行得很快,即劳动者在失业后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找到能上任的工作。那么该失业就是摩擦性失业。相反,如果劳动力的变化过程缓慢滞后,劳动者失业后不具备新工作所要求的技能,而需要一个比较长的培训过程才能上岗,该失业就被认为是结构性失业。由此可见,货币学派的贡献在于明确地指出结构性失业与摩擦性失业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至于结构性失业的成因,只是简单谈到劳动力的技能水平的影响。在治理结构性失业问题上,货币学派主张让市场机制自发地发挥调节作用。

4、发展经济学派的二元结构失业理论。发展经济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刘易斯集中探讨了在二元经济结构模式下的失业。二元结构,是指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由传统农业部门和现代工业部门两个不同的经济部门组成。刘易斯等人主张:农业部门是传统部门,其劳动生产率低,人口众多。这里存在着大量的隐形失业。但现代的工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相对比较高,而且从业人数少,有较高的工资水平,这样对传统农业部门的劳动力形成吸引。这样通过加快现代工业部门资本积累,就可以增强其吸收农业部门过剩劳动力的能力,从而解决失业问题。但劳动力在从传统农业部门向现代工业部门转移的过程中会受到自身素质及工作结构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使得转移消化过程并不理想,这样就造成结构性失业。

5、经济增长理论的结构性失业分析。经济增长理论强调人力资本的积累,阐述了劳动力供求结构转变的必然趋势。经济学家钱纳里和库兹涅茨通过统计分析的方法提出自己的观点:经济增长的内在机理是经济结构的变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增长的历程如下:在产业结构层面,劳动力的就业结构在三大产业间的顺序从“一、二、三”转向“三、二、一”。在部门结构层面,则从农业活动向非农业活动转移,之后又从工业转向服务行业;经济增长核算研究之“父”――丹尼森指出在结构转变、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劳动力供求结构变动是必然,二者变动的不匹配必然带来结构性失业。

以上阐释了西方各经济学派对结构性失业的研究成果,这些理论不仅涉及到结构性失业的原因分析,也提出了结构性失业治理的对策建议;不仅研究了发达国家的结构性失业状况,也分析了发展中国家的结构性失业现象,并将二者进行对比分析。这些理论不仅对如何认识现阶段我国出现的结构性问题提供了指导思想,而且也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很多思考启示。但同时,这些理论也有其不足之处。第一,以上各学派都研究了结构性失业,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主张。但是理论是为实

践服务的,各学派的主张基本是针对各国当时特定的经济环境提出的。比如凯恩斯的结构性失业理论提出的背景是20世界30年代西方出现严重失业和经济衰退的双重危机下,因此提出了要求国家干预调节经济,采取“需求管理”的政策以扩大社会的有效需求,促进生产,从而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的主张。第二,各学派都更多关注自己研究的领域,而没有多角度全方位地看待劳动力的供求调整和社会结构调整不匹配问题。事实上劳动力供求结构的失衡,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它是社会、人口等方面的综合问题。如果仅仅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论证失业问题,其研究成果不可避免会有偏颇疏漏之处,也就很难用以全面正确地服务于实践。

三、国内学者结构性失业研究成果述评

我国的结构性失业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90年代后国内结构性失业问题日益突显,不少经济研究者开始着手从理论和现状两方面来研究结构性失业问题,涉及到结构性失业的界定和性质、成因以及解决对策等方面。在结构性失业的界定和性质方面,谌新民教授《当前的结构性失业与再就业》一文中就曾指出,针对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就业增长速度持续回落的现象来说,劳动力供求总量失衡仅是形势严峻的背景,而结构性矛盾才是当前失业问题的主因。他认为影响中国就业问题的结构和制度因素有所有制、产业、地区结构、劳动力素质和制度安排。胡鞍钢认为,我国目前的失业属于以结构性为主的综合性失业。它既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引起的失业,也包括所有制结构调整引起的失业;既包括劳动力供给总量大于劳动力需求总量所引起的失业,也包括劳动力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不匹配所引起的失业。董志强和熊斌等一些专家与堪新民的观点相似,都论证了结构性失业是当前主要矛盾,总量失业次之。其后学者严燕飞对结构性失业的理论作了概括研究,在概念界定和类型区分等研究方面都有一定的突破,并对我国的结构性失业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对结构性失业的成因及解决对策的研究,受到最多经济专家和学者的关注,出现了大量研究成果。李建德(1995)从经济高速增长、经济改革及人力资源的结构刚性三方面解释了结构性失业的原因,认为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再就业技能培训。凌培亮、吴少红(1996)则从结构性失业与激化的动因包括社会结构、人才构成、知识结构、技术结构、地域结构五种结构性失业着手,论述了结构性失业给教育改革或职业教育带来的思考。李刚(2000)发现由于受教育程度偏低不适应产业调整以及劳动要素流动性低下导致的结构性失业是当前我国城镇失业的主要形式。周天勇(2000)提出发展中小企业是解决中国失业问题的最大战略。杨宜勇(2001)提出发展小企业是解决中国失业问题的关键。冯煜(2001)运用计量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分析了经济结构调整对失业率的影响。毛炳寰在分析失业的原因时认为结构调整并不是导致失业的根本原因,“人力资本投资体制的失败”才是主因。康就升(2003)指出我国城镇结构性失业的主要原因是劳动要素流动滞性、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迅速转移和就业分布不均衡,主张采取调整劳动力供给结构、调整就业需求结构和调整农村劳动力流动结构等措施。严燕飞(2004)主要从劳动者总体素质低下,教育体制落后,劳动力市场不完善三方面解释了结构性失业的成因,提出了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推行劳动预备制度,改革教育体制及完善劳动力市场。马子红(2005)主张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是减轻我国就业压力的重要途径之一。杨亮、白清平(2006)从教育、体制转型、劳动动力转移三方面论述了结构性失业的原因,指出解决之策在于狠抓教育,提升劳动力素质,并且提出建立合理健全的任用机制和人才选拔制度,尽快完成经济体制的转变等。张道航(2007)则提倡政府采取就业优先战略。吴王元(2008)从高等学校、用人单位、家长及大学生自身四方面分析了目前大学生群体的结构性失业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目前,我国学者普遍认为结构性失业是由于劳动力供求结构之间不匹配,比如劳动力的技能结构、区域分布、性别构成等与劳动力需求结构不一致。在导致这种不一致的原因方面有两大观点,一大观点关注引起劳动力需求结构发生转变的因素,另一观点关注导致劳动力的供给结构没有随其需求结构的调整发生相应变化的因素。

总之,结构性失业是我国转型关键期面临的一大重要难题,我们有必要对国内外关于结构性失业问题研究所取得的成果进行一个基本的梳理,以便能够清晰深刻地认识结构性失业这一问题。

[参考文献]

[1]顾建平:中国的失业与就业变动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

[3]厉以宁:中国城镇就业研究[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4]谌新民:当前的结构性失业与再就业[J],经济学家,1999(4)

[5]李刚:中国城镇人口失业结构与结构性失业[J],南京社会科学,2001(3)

[6]袁乐平、周浩明:失业经济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劳动力供求理论范文3

[关键词]高校 化学专业 学生就业

化学专业大学生就业市场就是指大学毕业生供求双方在劳动使用权的转让与受让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这是完全自愿的一种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大学毕业生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它是整个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大学生就业市场将呈现以下几种趋势:

一、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率降低,在主劳动力市场的失业率呈上升趋势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由劳动力市场的价格所决定;反之,其价格又与劳动力供求紧密相联。一般情况下(不包括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果供大于求由于较易找到所需劳动力,工资趋于下降:工资的下降,又会使得一部分劳动力供给减少,需求增加。而供不应求时,由于劳动力的短缺,工资趋于上升,工资的上升,又会使得需求减少,供给增加。一直到供求关系趋于平衡时,价格相对均衡,这种运动才会逐渐停止。而劳动力市场的均衡也正是在这一供求与价格的变动中实现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劳动力市场价格变动的一般规律,即:价格趋向于劳动力供求双方能够提供到市场上的数量相等。均衡价格决定于劳动力供求双方在市场上的均衡数量。价格上升,引起供给增加,需求减少:价格超过均衡点,亦会引起供给的相对减少。价格下降,引起供给减少,需求增加。当供给不变时,需求大于供给,引起价格上升需求小于供给,引起价格下降。当需求不变时供给大于需求,引起价格下降:供给小于需求,引起价格上升。劳动力市场正是遵循这一价格变动的一般规律利用价格信号及工资率的引导,通过社会大量的劳动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使劳动力资源在各种用途及各个部门、企业之间进行配置并使这种配置尽可能地达到优化。这也正是价值规律在劳动力市场运行中最显著的作用之一。

利用上述规律,假设劳动力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工资是可以上下波动的,不同受教育程度劳动者的工资随劳动力市场上该种劳动力供求关系而变化。我们将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归为两大类:受过高等教育者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者。根据该规律便会有以下推论:如果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受过高等教育的毕业生数量增加,供给较之以往更加充分毕业生的工资水平总体上就会下降。然而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与多数国家的历史和现实一样高等教育毕业生比其他层次教育毕业生具有相对低的失业率相对高的工资收入以及获得高社会地位的更大可能性。

二、应届毕业生获得好工作的机会趋于减少。“高学历低用”者比例增大

在工作队伍中,每一项工作都对劳动者的技能有所要求,位置越靠前,对劳动者的要求越高相应地付与他们的工资收入也越高。在求职者队伍中,学历层次越高,所在位置越靠前,获得靠前位置工作的可能性也越大。

应届大学毕业生由于对社会了解不多寻找理想职业的期望值往往较高因此“摩擦性失业”人数有增无减。尽管这种“自愿失业”从理论上来讲是求职者根据其报酬期望与搜寻职业成本进行核算的个人选择和个人行为是短时间的、不危及其生计的但如果这种“摩擦性失业”增长太快也会增大社会的不稳定性,仍然值得关注。与此同时结构性失业的势头开始出现有报道警示:45%的企业招不到合适的人50%的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正是这种结构性失业的生动写照。

三、在应届毕业生“先就业、再择业”意识增强的同时。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诚信度可能下降。

当然面对越来越大的就业压力和择业难度加之应届毕业生对社会了解甚少很难一次性地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况且他们在求学期间已经付出不菲的经济代价无论如何也没有理由再拖累家庭和父母,需要尽快落实工作单位这些客观因素让他们无暇考虑岗位是否真正适合自己、自己能在某个岗位上服务多久。同时高校为了追求就业率这块“金字招牌”也为学生的“饥不择食”推波助澜,其结果是不少学生在并不清楚单位究竟是否真正适合自己的情况下,只好无奈地先进去再说。上述主客观方面的因素致使应届大学毕业生“先就业、再择业”的意识增强,临时就业者比例有增长的势头。

先就业、再择业固然有其合理性,但值得注意的是该文同时提醒:先就业、后择业的观点可能影响大学生的诚信形象。不少应届毕业生将用人单位作为跳板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它必然使用人单位感到伤心和失落,产生被欺骗和被玩弄的感觉,甚至会逼迫他们采用更加强有力的自我保护手段以约束求职者。事实上有的用人单位干脆拒用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把录用应届毕业生当成一场赌博,这对大学毕业生来说决不是好兆头。一旦形成恶性循环用人单位和应届大学毕业生之间“麻秆打狼一两头怕”,不仅影响高等学校和大学生的长远利益,也影响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

供需双方趋于理性,复合型人才。近年职业中介机构加大了对用人单位的指导,取得了明显成效。表现在单位招聘人员日趋理性和务实根据单位发展的实际需要招聘。目前人力资本市场招聘的职位越来越市场化,表现为职业分类越来越细并且不断有新的职业和岗位出现,市场需求对求职者的专业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应聘人员不仅需掌握所学专业的知识技能,还应掌握最新科技最新管理理论了解市场行情、具备公关和管理能力、精通计算机操作这种复合型人才需求走势看涨。

一般来讲掌握一门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将如鱼得水。懂技术、善管理、了解国际市场运作规律的人才最受欢迎。一句话复合型人才越来越俏。

劳动力供求理论范文4

一、几个公式

(一)价值决定公式——价值规律公式之一

马克思关于价值决定的基本观点是:“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5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马克思关于价值决定的这个观点是价值规律的首要内容。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理论界通常所说的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下用个量t[,1]及其总量T[,1]表示)。对于t[,1]参与价值决定,在承认劳动价值论的学者中是没有争议的。但也许正因为没有争议,人们对t[,1]的认识一般也就没有深化、细化和量化。其实,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和社会实践,t[,1]包含着丰富的内涵和外延,有必要在认识上加以深化、细化和量化。

从内涵来说,马克思所说的t[,1]至少包含着三个重要的规定:一是劳动时间,并且是有效劳动时间,是制造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时间;二是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三是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基本上也就是社会平均的或中等的生产条件。后两个规定结合在一起,也就是社会平均的或中等的劳动生产率和劳动生产力(在这里,这两个概念完全一致,可以通用)。这样,商品的价值量(W)就是劳动时间(t)和劳动生产率或劳动生产力(N)的函数,即:

W=f(N,t)

在这里,N又是由多种情况和要素决定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5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在这多种情况中的每一种,都是一种或一类生产要素,每种要素又都包含着许多方面和因素。具体说:

第一,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可以说是劳动力要素(r),其中包括劳动者的德、智、体素质,这又取决于先天的体质和智力遗传因素、后天的教育和环境因素,特别是本人的主观努力以及这种努力的方向和程度等等。

第二,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可以说是科学技术要素(e),其中包括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应用程度,相关知识、信息的获取、传递、加工、贮存、应用水平,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所承载的科学、技术、知识、信息种类和含量等等。

第三,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可以说是管理要素(g),其中包括微观的经营管理,宏观的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政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纪律、制度、政策、措施、分工、协作,以及由此形成的生产力系统。

第四,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可以说是资本要素(c),其中包括资本的积累、积聚、集中、筹措、运作,生产资料的获取、配置、利用、更新改造等等。

第五,自然条件主要是土地要素(d),完整地说应该包括人类自身的自然(已列入劳动力要素之中)和人类外部的自然,后者又包括土地、水源、森林、矿藏、日照、气候、其他动植物、生态环境等等。

所有这些要素,都是劳动生产力的决定性因素,从而都是商品价值量的决定性因素。仅以上述五项要素列入价值决定的关系式,可得出以下公式:

W=f(r,e,g,c,d,t)

以上因素都影响到价值决定,其中有的是加和关系,有的是比例关系,有的是非加和性、非线性的关系。

从外延来说,无论在中国在世界都存在着多层次的生产力,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生产条件和劳动力条件。同一规格质量的产品都可能有多个不同的生产者向市场提供;这些生产者有的是个体,有的是企业;企业中有独资的,有合资的,有股份制的,有国有的。不同生产者会有不同的生产条件、劳动力条件和由此决定的不同的劳动生产率。这些生产者各自的个别劳动生产率(N)可能分别等于、大于或小于社会平均的劳动生产率(N[,1]),从而N与N[,1]的比值n(我们把n叫做相对劳动生产率或劳动生产率指数)可能分别等于1,大于1或小于1.即N=N[,1],N>N[,1],N<N[,1],亦即n=1,n>1,n<1.但无论个别劳动生产率N和个别劳动时间t怎样不同,同一规格质量的产品投放到同一市场上价格都相同,从而社会价值W都相同。因而n值越高,在相同劳动时间t里产品产量越大,产品总价值也越大。于是就存在以下的数量关系和价值决定公式:

W=t[,1]=nt

当n不变或相同时,W与t成正比;当t不变或相同时,W与n成正比,即与N成正比,与N[,1]成反比;当W不变或相同时,t与n成反比。这就是说,当劳动生产率不变或相同时,商品价值量与劳动时间成正比;当劳动时间不变或相同时,商品价值量与相对劳动生产率即劳动生产率指数成正比,或者说与个别劳动生产率成正比,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当商品价值量不变或相同时,也就是在等质等量商品中,包括单位商品中,所凝结的劳动时间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劳动生产率越高,所需劳动时间越少,反之则相反。因此,我们应该区别不同情况、不同概念的劳动生产率,来全面认识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三者关系;否则就会在这三者关系上纠缠不清,争论不休。

在计算同类商品总量、部门商品总量、社会商品总量时,由于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总是根据所有个别劳动生产率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的,因而这时n=1,从而,W=nT=1T=T.其中总劳动时间T=∑t=∑t[,1]=T[,1].所以,无论是同类产品、部门产品还是社会总产品的总价值量总是等于耗费在产品中的总劳动时间。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论述了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后,又在《资本论》第三卷进一步指出:“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7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必要的劳动时间,也就是理论界通常所说的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下用总量T[,2]和个量t[,2]表示)。显然,作为完整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对社会生产、对生产部门、对社会供给来说是必要的,而且对社会需求、对消费者及其购买力来说也是必要的;不仅要具有劳动耗费上的社会平均性,而且要具有劳动效果上的社会必需性,即具有两种含义上的社会必要性,也就是必须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商品的社会价值。这就是说:“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总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7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然后再根据从这样决定的商品总价值中所分摊到的部分决定单个商品的价值,即由“所生产的总价值除以产品数,决定个别产品的价值,而且个别产品只有作为总价值的这种相应部分才成为商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Ⅱ),1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因而,完整意义的社会价值,是由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某种商品社会必需总量(B)所必要的劳动时间(T[,2]=Bt[,1])决定该种商品实际生产总量(A)的实际总价值(W),并由从这个总价值中所分摊到的部分决定单个商品的实际市场价值(w),即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t[,1]、T[,2])共同决定商品的社会价值(包括总量价值W和单位商品价值w)。用计算公式表示,即:

W=T[,2]=Bt[,1]=B(T[,1]/A)=(B/A)T[,1]=b[,T]

w=W/A=T[,2]/A=Bt[,1]/A=bt[,1]=bnt

其中,T[,1]=T,为生产A量商品实际耗费的总劳动时间,t为单位商品个别劳动时间,n为相对劳动生产率或劳动生产率指数,b=B/A为供求系数或产品需求率或产品稀缺率。

上述公式把产品需求率b列为价值决定的一个重要变量,从而把供求关系列入了价值决定。而市场供求是复杂多变的,因此,“价值量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为转移而不断地变动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这样,供求变动就决定了价值变动,进而决定了价格变动。从这种新观点来看,商品价格随着供求变动而上下波动,并不是商品价格与价值偏离,而正是有规律地必然地向价值接近,与价值相一致。

再从供求变动趋势来看,“如果供求决定市场价格,那么另一方面,市场价格,并且进一步分析也就是市场价值,又决定供求。”(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21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这种供求与价格的相互作用,供求的价格弹性,会把供求、从而也把价值和价格拉向一个均衡点。这样,虽然在任何一定的场合供求都是不一致的,但是“就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的整体来看,供求总是一致的;不过这种一致只是作为过去的变动的平均,并且只是作为它们的矛盾的不断运动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2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这时,A=B即b=1,因此,就一定时期整体来看,价值决定公式仍然应该是:

W=bT=T

w=bt[,1]=t[,1]

这个公式里,似乎b可以消失,不再发生作用,实际上这个公式成立的条件是b=1即A=B,亦即供求平衡,实际上供求在这里仍然是起作用的,而在其他任何一定的场合,供求都是不一致的,也就是A≠B,b≠1,从而b都不能消失,供求都起作用。

总之,在以上价值决定公式中,既包含了实际劳动时间(t和T),又包含了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t[,1]和T[,2])。在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中,既包含了劳动时间,又包含了劳动生产率因素。其中也就隐含了决定劳动生产率并进而决定劳动生产力的多种情况和多种生产要素,如劳动力、科学技术、经营管理、资本、土地等等要素。在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中,既包含了劳动时间,又包含了供求因素,既包含了生产过程、产品供给和劳动耗费因素,又包含了交换过程、产品需求和劳动效用因素,而在产品需求中也就隐含着产品的效用因素。因为没有效用也就不可能有需求,没有使用价值就不可能有价值;而且效用越大,越普遍,需求量也就越大,两者总是成正比。因此,这一公式既保留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核,又融合了效用论、供求论、生产要素论、生产费用论、积累劳动论的合理内核,从而这个公式是一个既坚持了劳动价值论基本观点、又综合了各种价值论合理因素的价值决定公式,它适用于产品个量价值和总量价值的计算,经得起生产和交换实践的检验。以这一公式为结合点和切入点,我们可以通过吸纳各种价值论的合理因素而使劳动价值论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并可以进一步探讨各种价值论(和以价值论为基础的经济学)的沟通和综合。

(二)价格决定公式——价值规律公式之二

马克思关于价格与价值关系的基本观点是: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1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1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由此可见,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是劳动时间,计量单位是时、分、秒;外在的价值尺度是货币、计量单位(以我国现行纸币来说)是元、角、分。商品的价格应该以商品的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马克思关于价格的这个观点,是价值规律的又一重要内容。有人由此认为,理论价格就等于价值,诸如1小时劳动=10元之类的等式,在一些文章中时有所见,其实这些等式是不成立的。在这里,至少要加入一个单位劳动时间所创造的价值的货币转换系数h,才能使两边相等:如只有当h=10元/小时劳动,才能使10元/小时劳动×1小时劳动=10元。我们设商品价格为G,商品价值为W,货币系数为h,以上关系式可通化为价格决定公式:

G=hW=hbt[,1]

这里的价格只是一般理论价格,实际市场价格与这个价格还会有或多或少、或正或负的差价,这些差价有的是由不同地点、不同流通环节商品中包含着某些追加劳动、从而商品价值变动引起的,有的是由自然条件变化(如季节、气候变化)、市场竞争因素、国家政策因素、消费心理因素、社会时尚变化,以及种种偶然因素引起的(供求因素已被列入价值决定的内生变量,在此可不再列入)。其中由劳动量变动即价值变动引起的差价可纳入W之中,其余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动和差价可用G表示,列入价格决定的一个子项,从而上式可完善为:

G=hW+G

其中G可大可小,可正可负,从社会总产品来看在一定时期可作为正负值互相抵销,也就是∑G=0.从而使社会产品总价格仍然等于总价值、即总劳动时间乘上货币系数,即∑G=∑hW=h∑W=h∑T.

由此,h=∑G/∑W=∑G/∑T

就一个国家一定时期(一般以一年计算)来说,G应该用全年全国劳动者国内生产净值计算,W或T应该用全年平均劳动者人数乘劳动者全年平均劳动时间计算。由于目前统计指标和数据上的局限性,G可以近似地用全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计算,W或T可以近似地用全年平均从业人数(R)乘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时间(T)计算,即:

h=GDP/RT

通过不同年份的不同h值,可以计算出h值的年变化率h′。用计算公式表示,即:

h′=(h[,j]+1)/h[,j](其中j为基期年份)

根据以上公式和有关统计资料,我们可以大体计算出一国h值和h′值。以我国近几年为例,可通过测算列出表1:

表1中国h值测算表

GDPRThh''''一年定期居民消费

(亿元)(万人)(小时)(元/小时)(%)储蓄利率物价指数

(%)(上年=100)

1990185316390924401.19

1992266526555424401.67121.97.56106.4

1994467596719922403.11145.310.98124.1

1996678856885020244.87126.89.18108.3

1998783456995720245.53104.54.7799.2

2000894047115020006.28108.12.25100.4

说明:T根据我国从1994年实行每周5.5天工作制、从1995年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从1999年节日假由7天延长至10天计算。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01)》,《中国统计年鉴(1998)》。

以上测算结果表明,h、h′都是客观存在、可以计算的,h值实际上是以货币计算的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h′部分地反映着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的变化,部分地反映着货币币值的变化,h′值与物价指数和利率水平都存在着正比例或正相关关系。h′值变化表明,同量劳动在不同年份会对象化为不同的货币量,其货币量一般会逐年增加;反之,同量货币在不同年份会代表着不同劳动量,其劳动量(从而价值量)会逐年减少。由此可见,一定量货币、投资额会发生有形无形贬值,给予适当利息补偿是必要的、合理的。

以上的价格决定公式,也就是价格与价值的关系式。这个公式表明,价格与价值并不直接等同而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有密切联系,具有正比例或正相关的关系,归根到底,价格是现象,价值是本质,价格是形式,价值是内容。正如列宁所说:“价格是价值规律的表现。价值是价格的规律,即价格现象的概括表现。”(注:《列宁全集》,中文版,第20卷,1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但在传统理论上总是把供求关系排除在价值决定之外,把投资利息排除在价值构成之外,这样就使价格与价值越来越远,使价值越来越成为不可捉摸的东西,使等价交换只能成为偶然现象,使价值规律不具有客观性、普遍性、稳定性、重复性,也就不成其规律;相反,不等价交换才具有客观性、普遍性、稳定性、重复性,从而具有规律性。现在我们通过以上价值决定和价格决定的理论和公式的确立和推导,价格与价值、理论与实践就能无限接近,趋向一致,价值范畴就能从价格形式上经常得到反映,使价值真正成为价格的规律,使价格真正成为价值规律的表现,使劳动价值论具有广泛的解释力和说服力。

(三)劳动价值论视域的利息理论和利息率公式

马克思关于利息和利息率的基本观点是:利息是资本的单纯所有权所提供的剩余价值,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平均利润的一部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4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利息率不能由任何规律决定,而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这种决定是偶然的,纯粹经验的,其最高界限是平均利润率,最低界限则完全无法规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406~4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西方经济学在利息理论上则有时间偏好论、节欲论、迂回生产论、投资和储蓄论、资本的边际生产力论、由资本供求决定的均衡价格论等等。我国学者对利息的存在一般是从资本的贡献、资本的稀缺性、激励投资的必要性等方面来解释的,而利息的来源仍然是剩余价值或社会纯收入。所有这些理论都没有从劳动价值论上对利息和利息率作出科学的说明。

其实,利息和利息率完全可以从劳动价值论视域来认识和说明。事实上,合理的利息并不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更不是瓜分剩余价值的剥削收入,也不是由资本的单纯所有权所提供的。利息率的决定,不只是有一个平均利润率的界限,也不只是由供求关系决定,也不是纯粹偶然、纯粹经验、没有规律地决定的,而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是由投资贬值、投资费用、投资风险、供求关系等客观因素共同决定的。首先,资本额或投资额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量,代表着投资者提供的积累下来的一定劳动量和价值量,但同一价值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表现为不同的货币量,通常是由于通货膨胀而发生货币贬值,这是投资的有形贬值,理应得到补偿。其次,“撇开一切偶然的干扰不说,现有资本的一大部分,会不断在再生产过程的进行中或多或少地贬值,因为商品的价值不是由生产商品原来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再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并且这种时间由于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减少。因此,在社会生产率的较高的发展阶段上,一切现有的资本不是表现为资本积累的长期过程的结果,而是表现为相对地说非常短的再生产时间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44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这是投资的无形贬值。而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主要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离不开必要的投资额以及由此形成的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离不开作为过去劳动积累的资本的一份贡献。因此资本的无形贬值可以而且应该在资本对提高劳动生产率贡献的限度内得到补偿。例如,从以上表1可知,同样1小时劳动,如将劳动复杂程度变化忽略不计,其价值量是相等的,但却表现在逐年变化的货币量上,1990年是1.19元,1995年是3.84元,2000年是6.28元,1995年是1990年的3.2倍,2000年是1990年的5.2倍。这里有货币贬值、劳动生产率提高等因素。如果撇开其他因素不算,那么在1990年投资1.19万元,至2000年就应获得本利和6.28万元,其中获得的5.09万元利息,是投资者投资有形无形贬值的应有补偿,是投资者投资所代表的劳动量和价值量的回收,其中并没有占有任何人的劳动和剩余价值。再次,由于自然的和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种种原因和变故,投资会有部分乃至全部丧失的风险,股市有风险,银行贷款有风险,其他法人、自然人投资也有风险,因此,适当的风险补偿也是必要的。最后,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都或多或少要付出劳动和费用,如1999年我国银行系统职工人数已达205万人,(注:《中国统计摘要(2001)》,77、90及82、164~165、40及19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要付出大量劳动、工资和费用;股民需要关注股市行情。把自己长期劳动积累的资金投放到某个项目上,对谁都不是一种小事,都是一种极其重要极其复杂的劳动。资本的成功运用和运作所要求的知识、洞察力和判断力,以及为此需要付出的劳动和努力,决不比其他劳动来得差。(注:晏智杰:《劳动价值学说新探》,序第7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由于这一切原因,合理的利息是投资有形无形贬值、投资风险、投资费用必要的补偿,是对过去积累的劳动和正在进行的投资劳动的必要的补偿,是劳动耗费的一部分,是产品成本的一部分,是一种间接成本和隐性成本。此外,资本供求率始终是市场利息率的决定因素之一。这样,理论利息率的决定和计算就有了客观依据,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

理论利息率=(通货膨胀率+劳动生产率增长率×资本贡献率+投资风险率+投资费用率)×资本供求率。

(四)劳动力价值公式

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的基本观点是: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独特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因此,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及其子女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同时还要包括必要的教育训练费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193~1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以及必要的医疗保健费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Ⅰ),1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资本家用来购买劳动力的可变资本,也就是支付给雇用工人的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5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因为工人阶级是挣一文吃一文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4卷,4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因此,雇佣工人所得的工资将全部用于生活消费而没有分文剩余,其结果,资本主义再生产不仅是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同时也是劳动力和工人阶级的再生产,是资本家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4卷,43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马克思的这些观点符合他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而我们今天所面对的情况与一百多年前已有很大不同,我们必须研究新情况,作出新概括,提出新理论。

第一,今天的工人阶级和工薪阶层,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就绝大多数人来说已经不再是挣一文吃一文而无分文积累,都或多或少有自己的个人积累和私有财产。至2000年,中国个人储蓄、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已达10万亿元以上,加上个人经营投资和住房投资已达20万亿元以上,股民已达5800万户。(注:《中国统计摘要(2001)》,77、90及82、164~165、40及19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人阶级和工薪阶层个人积累和私有财产更远远高于中国。这些新情况是传统的劳动力价值理论、工资理论和积累理论解释不了的。因此,现代工人阶级的劳动力价值已经不仅仅包括马克思所说的生活资料价值和教育医疗费用,而应该包括更多的项目。

第二,既然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它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而其他商品的价值都包括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和活劳动创造的价值两部分,那么劳动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价值和教育医疗费用,充其量也只是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部分,仅有这一部分还不足以生产和再生产、培养和造就出现代劳动力,这里必须付出两种不可或缺的活劳动,这就是家务劳动和求学劳动。

第三,家务劳动是劳动力再生产中完全必要的活劳动,是劳动力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保姆等人的家政服务已经成为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由于反作用,家庭成员从事的这种服务在家庭内部也应该视同商品,承认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尽管这种价值很快被家人消费了,但家务劳动者仍然是创造价值的。这种劳动完全是生产劳动力的必要活劳动和必经工序;否则,婴儿甚至无法长大成人,更谈不上再生产劳动力。再则,按照传统理论,同样两个劳动力,如果一个使用保姆,一个不使用保姆,由于有无保姆费用的不同,两者的劳动力价值就不同,工资也应不同,这在理论上与实践上都是讲不通的。美国经济学家贝克尔指出:“对每个国家的经济来说,家庭内的生产都是相当重要的一环。”“家庭和其他居民户,事实上都可视为小型的工厂。即使是最先进的国家,这些地方也都可以生产出极有价值的商品及服务。”“现在的确是把家务劳动也算在GDP里面的时候了。”根据一位教授的统计,“美国从4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为止,家庭内的生产值,超过了GDP的20%以上,而联合国最近公布的人力开发研究报告显示,家庭内的生产值占全球生产值的比例,竟然高过40%。”(注:加里·贝克(贝克尔):《生活中的经济学》,中文版,140~142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第四,求学劳动是现代劳动力再生产中极其重要的活劳动,是劳动力价值中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在劳动力培养和劳动力价值中,人们往往只重视教师劳动和教育费用,求学劳动往往被忽略不计。其实,学生和成人的求学劳动是劳动量更大、更为重要的一部分劳动。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说过:“学习是劳动,并且应当永远是劳动,是充满了思想的劳动。”(注:乌申斯基:《教学法原理》,中文版,125页。转引自王涵等:《名人名言录》,232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事实上,同样的生活资料和教育费用,同样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培养出的劳动力的素质可能有很大不同,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各人自己的学习和努力不同。教是外因,学是内因,学生的劳动比教师的劳动更重要。人是主体,物是客体,人格化、人才化劳动比物化劳动更重要。当今世界,经济是知识经济,教育是终身教育,社会是学习社会,社会组织是学习组织,求学劳动更为长期,更为艰巨,更为重要。据统计,至2000年,我国各级学校在校学生数已达2.2亿人,占全国人口17.4%,约占6-60岁人口22%。(注:《中国统计摘要(2001)》,77、90及82、164~165、40及19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据我国学者王琪延研究,中国城市男女居民在终生总时间中,有45%属于生活必需时间。29%属于闲暇时间,10.5%属于工作时间,8.5%属于家务劳动时间,7%属于学习时间。(注:王琪延:《中国城市居民生活时间分配分析》,载《社会学研究》,2000(4),第93页。)在工作、学习和家务劳动三项劳动时间中,工作时间占40.4%,学习时间占26.9%,家务劳动时间占32.7%。可见,学习时间加上家务劳动时间已经大大超过了工作时间。因此,我们研究劳动价值论,应该研究家务劳动和求学劳动创造的价值(这是一种凝结于劳动力价值中的潜在价值,这里不去多说);我们研究劳动力价值,应该包括家务劳动和求学劳动等劳动力生产中所必要的活劳动所形成的价值。

由此可见,劳动力价值(以V表示)应该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其一是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中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价值、教育培训费用和医疗保健费用(以V[,1]表示),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力价值的构成部分;其二是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中所付出的家务劳动形成的价值(以V[,2]表示);其三是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中所付出的求学劳动价值(以V[,3]表示)。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一个新的较为完整的劳动力价值公式,即:

V=V[,1]+V[,2]+V[,3]

这个公式更符合现代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客观实际,能合理解释劳动者个人积累和私有财产的价值源泉。

(五)成本新论及其公式

马克思关于成本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产品成本(K)包括生产资料耗费即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C,其中包括劳动资料价值C[,1]和劳动对象价值C[,2])和工资即劳动力价值(V)这两项。从现代社会化全球化生产过程和社会分工协作关系看,产品成本中除了包括各种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C[,1]+C[,2])外,还应该包括各种非物化劳动有偿转移的价值(C[,3]),如各种外购服务产品和知识产品转移的价值。同时,除了这些企业成本、直接成本、显性成本外,还应该包括各种社会成本、间接成本、隐性成本。

其一是宏观管理和公共产品分摊的费用。这些公共产品包括社会公共需要的社会制度、社会管理、社会规范、社会秩序、社会环境等等。这种公共需要是从人类共同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现在随着生产社会化、全球化、电子化、信息化、知识化、智能化的发展,不仅一个企业内部需要严格的科学管理,而且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乃至全球,都需要加强宏观的科学管理。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一切政治上的劳动都是间接的生产手段,都是整个社会劳动中必要的组成部分。恩格斯说过: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具有促进和阻碍两种不同的反作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4卷,70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邹东涛教授以日本明治维新、中国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发展为例,论证了制度是更内核的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观点。(注:邹东涛:《制度是更内核的第一生产力》,载《理论动态》,第1522期。)我国近50年来的历史经验从正反两方面充分证明了这些观点的正确性。而优越的社会制度等公共产品的提供,需要公务人员付出艰巨复杂、优质高效的公务劳动。这些公务劳动所形成的价值一般是间接融合和实现在其他各种社会产品中,是通过税收等形式实现补偿和再生产的。因此,国家税收并不完全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税收中用于经济、社会、行政管理和国防的费用,用于科技教育卫生事业和环境保护的费用,并不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而是社会成本、间接成本、隐性成本的一部分。

其二是投资利息,如上所述,这也是一种间接的劳动耗费和劳动补偿,是一种间接成本和隐性成本。

其三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成本,包括为了开发利用土地、水源、森林、矿藏、生物等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在产前、产中和产后付出的或追加的劳动和支付的费用,这也是一种间接成本和隐性成本。以土地资源来说,传统理论认为,土地是自然资源,地租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实际上,开垦了的土地不只是自然资源,也有人类劳动凝结在其中,也有价值,合理的地租不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而是一种劳动报酬,一种间接成本。

由此可见,传统上所说的成本只是企业成本、直接成本、显性成本,只是部分成本而不是完全成本,完全成本还应该包括社会成本、间接成本、隐性成本。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新的成本公式,即:

K=C+V+S=C[,1]+C[,2]+C[,3]+V[,1]+V[,2]+V[,3]+S[,1]+S[,2]+S[,3]

其中,S为社会成本、间接成本、隐性成本,S[,1]为宏观管理和公共产品分摊的费用,S[,2]为投资利息,S[,3]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成本。

(六)剩余价值新论及其公式

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一部分价值,是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差额,也是商品价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剩余价值来源于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反映着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经济范畴。(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235~2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对这一传统理论,我们需要结合新的实际,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再认识:

第一,剩余价值始终是商品价值的构成部分,因而剩余价值范畴与价值范畴一样,是商品经济所固有、并与商品经济共生共灭、始终并存的历史范畴,它适用于一切存在商品经济的社会,从而既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也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但在不同社会,剩余价值有不同归宿,反映不同经济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归资本家所有,反映着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归社会公众所有,反映着劳动者共同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剩余价值只有通过社会许多成员的共同活动,而且归根到底只有通过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活动,才能被创造出来,因此不是一种个人力量的产物,而是一种社会力量的产物,理应归社会公众所有,为社会公众造福,为社会进步服务。这正是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合理、更进步、更优越的真谛所在,也是社会主义必将取代资本主义的坚实理论基础。科学社会主义应该以此为起点,以此为中心发展起来。

第二,传统理论把利息、地租和全部税金都看作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实际上,合理的利息和地租以及部分的税金并不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而是产品社会成本、间接成本和隐性成本。我们应该把这些成本从剩余价值中剔除出去,较为确切地计算剩余价值量和剩余价值率。其计算公式为:

M=W-C-V-S

第三,传统理论把剩余价值看作只是雇佣工人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活劳动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而现代化社会化全球化的大生产大流通表明,剩余价值及其转化形式:利润不只是来自于生产工人,也来自于科学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而且不只是来自于生产工人或总体工人的剩余劳动,还越来越多地来自于科学技术成果潜在价值的转化和实现,来自于生产力巨系统中的系统效应。因此,剩余价值的来源决不只是一个而至少有三个:一是来自劳动者(包括生产工人、科学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等总体工人)活劳动中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M[,1]);二是来自无偿利用的他人和前人的科学技术成果的潜在价值转化而来的剩余价值,也可以叫知识剩余价值或技术溢出价值(M[,2]);三是来自生产力系统中系统效应形成的剩余价值,也可以叫社会剩余价值或系统剩余价值(M[,3])。

根据以上认识,我们可以把不属于剩余价值的社会成本从剩余价值中剔除出去,又把剩余价值的来源从一个扩展为三个,从而就能较为准确地计算出剩余价值量和剩余价值率,以及活劳动剩余价值量和剩余价值率。其中计算剩余价值量的公式是:

M=W-C-V-S=M[,1]+M[,2]+M[,3]

以上公式在简化形式上只是加减法,而实际上要复杂得多,要应用现代数学和现代系统科学。

(七)价值构成新论及其公式

劳动力供求理论范文5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 新生代劳动者; 需求;薪酬体系

一、引言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劳动者通过转让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来实现其交换价值。因此,劳动力作为一种商品,薪酬是其交换价值―即“价格”的体现。而商品的价格通常由其供求关系决定,这意味着劳动者的薪酬首先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情况决定。

除了作为劳动力的供给者,劳动者的另一身份是“社会人”,社会人的“需求”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科学研究课题,1943年,美国心理学家Abraham H. Maslow(1908-1970)通过对人的行为和心理的系统研究,建立了一个从生存、安全、社交、尊重到自我实现的需求模型,即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劳动者为了满足这些生存和发展的需求,就必须获取足够的劳动力交换价值,这对劳动力的价格将产生一定水平上的要求,因此,劳动者的需求是劳动力价格的重要影响因素。

而且,供求关系和劳动者的需求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当供求关系不紧张,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者处于“竞争上岗”的地位时,劳动者的需求首先是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其他更高层次的需求会被暂时压缩甚至放弃;而反之,当供求关系紧张,劳动力市场供小于求时,劳动者处于“待价而沽”的地位,这意味着劳动者的基本生存需求将很容易得到满足,此时,劳动者将提出更多的安全、社交甚至更高层次的需求。因此,劳动力的价格,即劳动者的报酬,实际上意味着在供求关系和人的需求的相互博弈中寻求着合理的平衡。

二、生产工人的供求关系和需求研究

1.从“民工潮”到“用工荒”

上世纪80年代,随着国家经济改革措施的推进和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颁布,大量农民工进入东南沿海等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大城市务工,当时农民工的这种进城务工风潮被称为“民工潮”,从市场供求关系来看,民工潮意味着大量的劳动力进入市场,供求关系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丰富的劳动力供给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给城市的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04年以来。我国沿海地区逐渐产生用工荒现象,2004年7月15日《南方周末》报道《中国国情重大变化:遭遇20年来首次“民工荒”》,文章介绍,2004年春节后福建省晋江市工业企业开工率80%-85%,其中陶瓷行业的开工率不足50%,珠三角加工制造类企业的工人缺口2004年高达200万人;而长沙3月份以来进城做保姆的农村妇女减少了70%……。此后十年间,“用工荒”现象愈演愈烈,在历年的春节前后表现尤为激烈,且用工荒的现象逐渐从沿海地区向内地扩大,缺工类型也在逐步多样化。

2014年,根据经济观察网2月28日《刘福垣:用工荒是很正常的》文章报道: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调查,广州今年节后用工缺口将达12.33万人。而中部城市武汉市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据武汉市人社局调查统计测算,今年武汉企业缺工9万到11万人,比去年增加1万到2万人。而参考人社部网站7月17日的《2014年第二季度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的部分城市岗位需求和求职排行榜数据(表一),用工荒的严峻形势可见一斑。

而在愈演愈烈的用工荒现象中,技工荒的矛盾尤为突出,国际劳动组织的研究成果显示,目前发达国家技术工人构成中,高级技工以上者已占35%以上,中级占50%,初级占15%。相比之下,2010年底我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额比例仅为25.6%,与发达国家的水平相比还有明显距离。高技能人才的短缺已经是国内各行业、各地区普遍存在的现象,例如,2010年,苏州市全市技术工人初、中、高级比例为36:56:8,与制造业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比例相去甚远。而有关调查显示,今后两三年中,北京市的技能人才缺口总量达60万人,其中,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的缺口约为13万人,产业发展与升级受到制约。

用工荒、技工荒的形成有经济发展、政策导向、劳动者结构变化和需求变化等多种因素,但其直接导致的一个结果是使得地区和企业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薪酬福利水平,尽可能的吸引和稳定劳动者,缓解用工缺口。

2.“新生代”劳动者的显著变化

劳动者结构变化和需求变化是催生用工荒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前构成劳动者主体的16岁-30岁的人群,主要出生在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他们成为当今的“新生代”劳动者,他们在社会特征上与上一代劳动者(上世纪60-70年代)有着明显不同。

劳动力供求理论范文6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户籍隔离管制;城乡分割;制度性樊篱;城乡统一市场;连锁超市模式;湖南

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不仅是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尽快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需要,也是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促进就业矛盾全面缓解的客观要求。那么,作为中部农业大省的湖南,其劳动力市场发育的现状如何?“十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怎样消除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不利影响,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并充分发挥城乡统一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呢?在此,笔者试为求解这一系列现实问题作一点实证分析与理性思考。

一、湖南劳动力市场发育现状的实证分析

1995年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

注:此文是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2001~2002年立项课题“‘十五’湖南城乡就业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三(批准号:201076B )

步完善,我省劳动力市场伴随劳动力供需双方选择性的增强,体系已初步建立,机制正逐渐形成,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已开始显现。据资料介绍与实地调查,在各级政府劳动部门的精心规划与政策引导下,我省以劳务输出、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开发和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多元社会化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已基本形成,并在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以及促进劳动者就业竞争能力增强等方面已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有资料表明,仅2001年全省县以上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就已举办各种形式的劳动力供求见面洽谈会2200多场次,有近10万家用人单位,携带56.11万个就业岗位,主动进入劳动力市场挑选劳动力;全年有87.03万城乡劳动者主动到劳动力市场寻找就业门路,其中企业下岗职工20.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26.09万人,其余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各级各类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发挥中介作用,已帮助近30万有求职愿望的劳动者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其职业介绍成功率达34%。同时,全年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为广大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64万多人次,为全省10多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了就业培训和转业训练,从而极大地活跃了全省劳动力市场,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省就业压力的有效缓解。

然而,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就整体而言,由于目前我省劳动力市场还处于初步发育阶段,市场运作机制不够健全,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加之“城乡户籍隔离管制”制度刚性的负面影响,使全省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仍然受到种种“制度性壁垒”的阻碍,导致全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在发育中还存在不少缺陷与不足,主要体现在:

——目前我省劳动力市场仍存在严重的城乡分割问题。这里讲的“城乡分割”,不仅指劳动力交换场所在空间位置上的分割,而主要指劳动力市场在运作机制上的制度性城乡分割,即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在市场交换中至今未建立起统一的游戏规则,因而二者在就业方式上仍然存在种种制度性壁垒。主要表现在:一是城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吸收招用叫就业,一般相应地建立了比较稳定和规范的劳动关系,而农村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吸收招用叫“打工”,基本上未相应地建立起正规的劳动关系,更谈不上享受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二是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在统计失业率时,仍仅仅考虑了城镇这一块。也就是说,至今农村劳动力即使在劳动统计上的“国民待遇”也还未得到真正落实。这样,农村剩余劳动力就根本无法获得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职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等项服务,而只能游离于城市劳动力市场之外,在体制的边缘和狭缝中求职业、谋生存。

——劳动力市场体系的覆盖半径短小,市场组织形态的规模不经济。由于未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之公平竞争与非歧视等市场规则不完备,不仅导致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搜寻、处置成本及供求双方相互选择的机会成本过高,而且使城乡分割的各类“小市场”彼此处于封闭半封闭状况,造成各个被分割了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其覆盖半径无法获得应有的延伸和拓展。如此,不仅不利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与有效转移,而且使得社会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企业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基本上成了一句空话。

由此可见,目前我省劳动力市场确实存在运作机制扭曲和城乡分割的严重问题,且导致这些问题的成因无外乎如下几点:

其一,不够规范的政府行为是造成市场机制扭曲的一个直接原因。近年来,我省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特别是去年省政府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若干政策规定(30条)出台以来,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不仅支撑了全省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且非公有制经济对全省就业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70%以上。在这一发展进程中,非公有制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在效率原则驱使下,考虑到城市非技能型劳动力的价格(市场工资)往往高出农民工许多,且不如农民工吃苦耐劳,其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的现实情况,更乐于招聘使用农民工。从而,导致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的难度加大,并由此造成了经济高增长与城镇高失业并存的奇特现象。一些政府部门为扭转这一格局,缓解城镇失业压力,又重新捡起了带“歧视性”的行政手段,一边清退农民工,并从政策上人为抬高农民工进入城镇就业的“门槛”,一边又大大提高企业使用农民工的收费标准,试图通过经济手段迫使非公有制企业“优先”聘用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这一系列消极的“反失业”举措,其实质是因政府行为失范而带来的一种针对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歧视”政策,同时也是我国户籍管理与就业制度改革的一种逆转,既严重破坏了就业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又导致我省就业机制出现新的扭曲。

其二,“城乡户籍隔离管制”的制度刚性及由此带来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是导致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主因。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全省各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行政性控制虽有所松动,但由于制度刚性和路径依赖的不利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行政性控制仍然存在时紧时松的问题。特别是传统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与有差别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的惯性影响,导致即使已经长期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也无法顺利转变成永久性迁移的市民,而只能边缘化地处于城乡分割的市场狭缝中四处“漂流”。

据对我省部分市州劳动力市场运作情况的实地调查,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主要是一种制度性分割,其消极后果主要是三点:一是使全省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无法实现有效转移,既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又妨碍了全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广大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使我省有效需求的增加缺乏动力,进而严重阻碍我省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影响了全省就业机会的有效增加。二是不利于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形成,并制约了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进而使国企改革、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劳动关系的处理等问题的解决,均已陷入十分被动的境地。三是迫使进城农民远离劳动力市场体外“漂流”,并导致“灰色劳动力市场”盛行和不正当就业竞争加剧,从而反过来加大了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的难度。

二、构建我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思路

(一)可行性分析

近年来,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劳动力具有商品属性,培育劳动力要素市场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这一点在我国经济理论界已基本形成共识。劳动力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特殊就特殊在无论它交换与否,始终附着于劳动者个人身上。因而,劳动力的商品交换是一种极其特殊的交换。一般说来,我们不把劳动力交换称为“卖买”,而通常称之为“让渡”。这样,劳动力市场自然也是一种带特殊性的要素市场。它在履行场内交换时,所让渡的是一种依附于劳动者自身的劳动力。故严格地说,劳动力市场是一种让渡劳动力的场所及其让渡过程的一系列“游戏规则”的总和。通常,我们将前者称之为劳动力的有形市场,将后者称作无形的市场机制。

正因为如此,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之所谓“城乡统一”,并非要求进行劳动力交换(让渡)的有形场所在时空上要一致起来,而主要指在劳动力交换(让渡)过程中,无论城镇还是乡村,都必须实行统一的“游戏规则”,而不能有任何制度性“壁垒”,更不能对某一群体有所“歧视”。

可见,全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构建是否具有可行性,主要取决于导致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制度性壁垒”能否冲破。即能不能消除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和有差别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对这两项传统制度进行改革创新后,其正面效应是否大于负面影响。我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上述问题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其理由在于:一是从法律的角度看,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早已明确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上生活的公民,都应该享有平等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包括平等的劳动权和居住权等。实行传统的城乡户籍隔离管制和有差别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这一事实上的“身份歧视”政策显然有违“国民待遇”平等的法理。二是从改革发展的趋势看,缩小城乡和全体劳动者的身份差别,实现市场供给主体的公平公正竞争,是我国市场取向改革的总趋势。同时随着我省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也迫切需要“减少农民,增加市民”,改变农业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的原始转移方式。三是破除传统的城乡户籍管理和有差别的福利保障制度,不仅是逐步消除城乡与工农“两大差别”的需要,也符合国际通行规则,且改革和创新的收益必然大于成本。它的创新收益主要体现在:其一,有利于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缓解农村就业矛盾,并提高我省农业劳动生产率,从而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消费水平提高;其二,有利于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推动全省产业升级和二、三产业比重的提高,从而使整个经济的就业容量增加;其三,有利于增加城镇劳动者就业的替代压力,促使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在转变就业观念的同时,通过培训迅速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可见,从我省实际出发,尽快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十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论述为指导,从尽快形成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积极扩大城乡就业,改善全省人民生活出发,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省情,顺应全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和总体要求,在进一步深化城乡户籍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前提下,大力培育发展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劳动力连锁市场,为全面缓解城乡就业矛盾、稳定就业局势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外部条件。

其基本原则是:①统筹兼顾原则。今后,我省在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过程中,必须把城镇就业与农村就业一并考虑。特别是在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中,必须城乡统筹兼顾,而不能再搞新的“城镇就业垄断”,更不允许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采取“歧视性政策”;②宏观调控原则。要通过对城乡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的经常性调查,及时掌握全省劳动力资源的供求数量、供求结构及其城乡分布状况,并适时采取经济的和政策的措施,从宏观上合理调控城乡失业率,以尽量避免矛盾冲突;③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当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突出,失业压力较大时,全省各级政府要通过积极的就业投入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迅速发展,以提高全省经济增长的就业密度,并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投入少、见效快的第三产业和民营企业。当全省劳动者的就业比较充分,市场供求处于均衡时,我们又必须注重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效率目标”,以提高用人单位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益,并尽可能裁减企业冗员,促进企业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升级。

(三)基本思路与目标模式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与原则,我省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思路是:第一步,由全省各级劳动部门抽调专门力量,认真开展今后一个时期城乡劳动力资源的调查预测,并对各大产业的发展概况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力的需求作出科学预测,在澄清劳动力供需底子的基础上,建立起劳动力供需的动态模型,为培育全省统一劳动力市场提供现实依据。

第二步,对全省现有各级各类劳动力市场及其服务机构(包括职业介绍中心、乡镇劳动服务站)进行电脑联网,以畅通劳动力供需信息的传输渠道,并切实做到全省信息资源共享。同时,顺应加快城镇化的需要,为促进小城镇服务业的发展,重点扶持县乡两级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建设,使之尽快成为全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有形载体和可靠基础。

第三步,切实深化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农用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就业地入户登记、农用土地合理流转和无差别的福利保障等项制度,从而消除妨碍全省城乡劳动力流动、转移的种种制度性壁垒,为尽快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劳动力连锁市场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第四步,在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降低信息搜寻处置成本,优化劳动力供求信息传输手段的前提下,逐步延伸现有劳动力市场的覆盖半径,从而使全省各地彼此分割的各级各类“小市场”,通过现代信息传输手段,不留死角地全面实现联网运作。

本着这一基本思路,笔者主张,我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目标模式应选择为:覆盖半径大、组织成本低,且劳动力供求信息搜寻渠道畅通、传递方式先进的“劳动力连锁超市”。

三、促进城乡统一市场发育的政策取向及对策

(一)政策取向

众所周知,劳动力的配置与再配置,以劳动力的流动为必要条件。能不能建立起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尽快形成劳动力的市场配置机制,关键在于能否迅速拆除有碍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樊篱”。那么,目前仍有哪些制度性樊篱在妨碍着城乡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拆除这些“樊篱”的政策取向如何呢?我们认为,也许其最大的“樊篱”即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及伴随而来有差别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这种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已成为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过程中,阻碍劳动力供求双方自由交换与选择的一种“超经济的行政性强制”。因此,今后我们拆除这一樊篱,破除“超经济的行政性强制”的政策取向,就只能是彻底消除城乡界限,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不合理的福利保障差别。今后制定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基点,是要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与制度创新,使城乡劳动力能够合理流动与自主择业,并使劳动力市场真正成为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和主要手段。

(二)对策措施

为拆除有碍劳动力特别是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转移的樊篱,冲破不利于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形成和发育的制度性壁垒,促进全省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笔者认为,必须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第一,尽快建立起有权威和全省统一劳动力供需信息的搜寻与组织系统及其管理制度。据问卷调查,目前,影响全省城乡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实现就业再就业愿望的因素很多,除个人主观原因(包括就业观念、文化技术素质等)外,户籍与地域限制、择业自由、用人单位进人限制等制度因素仍构成主要障碍。然而尤其值得重视的一个非常直接的原因是劳动力供需信息不完全。据对湖南省益阳市近1000名农业剩余劳动力和近200名企业下岗职工的抽样调查,分别有40%的农民和25%的下岗职工根本“不知道哪里有事做,哪些工作适合我做”,还有35%的人认为如今“找事做需投入的时间、开支和精力太大”。可见,在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下,劳动力供需信息机制运作的状况如何,对劳动者尤其是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和转移产生着十分重大的影响。因此,适应市场取向就业制度改革的需要,为发挥城乡统一市场对社会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我们必须切实抓好劳动力供需信息搜寻的网络建设,并通过对全省城乡广泛的劳动力资源调查与需求预测,及时掌握其供求状况。同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交流、传播与咨询工作,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为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提供优良的信息服务。此外,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建立全省城乡统一的供需信息交流系统与制度上,从而依靠信息机制的传导功能来模糊各“小市场”的边际,延伸市场覆盖半径,以冲破劳动力市场行政分割与城乡分离的种种制度性樊篱。

第二,矫正政府行为和劳动政策的目标取向,发挥全省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在催化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以及构建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中的积极作用。在真正的市场经济中,整个社会经济包括劳动经济的运行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国家宏观调控包括社会失业率的调控,都要在市场有序运作的基础上进行。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目标模式——“连锁超市”模式,要求冲破户籍管理的城乡分割。为此,不仅要改变政府是用人主体这一“角色错位”状况,而且要创新户籍管理与社会保障等项制度,使城乡劳动者能平等地参与就业竞争和职业选择。这就要求我们矫正过来扭曲了的政府行为和劳动政策的目标取向,迅速改变劳动就业城乡分治的格局。今后政府劳动部门的职责不是管理哪些单位或哪些劳动者,而是要通过户籍和保障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提供使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能够有序运作的制度框架,并把主要精力用到综合运用法制、经济和信息的手段,从宏观上调控社会失业率和规范市场行为上来。

第三,在健全市场服务机构、搞好相关制度创新基础上,冲破城乡分割的制度性樊篱,统筹兼顾城乡就业。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乡的就业矛盾十分严峻,公开失业尤其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越来越突出,运用统一市场促进全省就业矛盾的缓解已迫在眉睫。适应这一形势,在我省加快城镇化的进程中,我们必须把健全市场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制度创新,作为完善“统一市场”机制的着力点,因势利导,促进全省城乡劳动力“连锁超市”的尽快形成。为此,一是要抓好市场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各级各类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中心,并着力健全全省统一的信息工作程序、制度及传输、交流系统,使之迅速形成部门分工协作、城乡纵横相联的劳动力供需信息网络。二是要注重市场法制建设,通过立法确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执法规范劳动力市场运作秩序。三是要大力进行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职业培训等项制度创新,通过消除劳动力流动尤其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壁垒,提高城乡劳动者的文化技术素质和就业竞争

能力,从而为尽快实现农村劳动力市场与城镇劳动力市场合龙并轨,消除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的行政性障碍,扭转劳动就业城乡分治的传统格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外部条件。

参考文献:

1、符钢战:《中国:劳动力市场发育的经济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2、湖南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我省劳动力市场供求透视》,《湖南劳动保障》,200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