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规划的主要内容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土地整理规划的主要内容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土地整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土地整理规划的主要内容范文1

一、规划的编制

(一)指导思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内涵挖潜为重点,以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的水平,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主要任务: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统筹规划,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和方向,提出重点区域、工程和项目等,拟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内容

1.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潜力;

3.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和任务;

4.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规模、布局、项目等;

5.分析评价土地开发整理的预期投资和效益;

6.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国家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制定全国土地开发整理的方针和政策,提出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省、地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提出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出本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区域平衡的原则、方向和途径,确定土地开发整理投资方向。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划分土地开发整理区,明确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的位置、范围、规模,作为确立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的依据。

(四)编制原则:

1.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2.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3.内涵挖潜与外延开发相结合,以土地整理复垦为重点;

4.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因地制宜,统筹安排;

6.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跨行政区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由涉及区域的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一致,重点确定近期规划。近期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五年。

(六)编制程序:

1.准备工作:根据需要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落实编制经费,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等;

2.调查分析:在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现有资料,进行必要的核实与调查的基础上,对现状、潜力、投入和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明确存在的问题;

3.拟定规划方案: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土地资源状况,提出规划目标和任务,并结合资金投入和有关政策,综合平衡重点区域布局、重点工程和项目安排、相关规划指标分解等,拟定两个以上供选方案,经可行性论证和评价后,提出规划推荐方案;

4.协调论证:通过规划协调会、论证会等方式,主要就规划目标、重点区域布局、开发整理分区、重点工程安排、实施政策和措施等进行协调论证,县级规划还应征求公众意见;

5.规划评审和报批:通过有关专家参加的规划评审会,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根据规划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规划后,按照本意见要求报批。

规划编制、评审应当遵守和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本意见。

(七)规划成果:

1.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

2.规划图件:省级和地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潜力分布图,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分布等规划图;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潜力分布图,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分布等规划图。图件比例尺一般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一致。

3.规划附件:包括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及工作报告等。

上述成果包括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提交的文档、图件的电子数据。有条件的,应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数据库。

二、规划的审批

(八)审批权限:地方各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

(九)审批程序:申请报批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评审: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由负责编制该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规划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

2.申报: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由负责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审批。上报材料包括规划文本及说明、专题报告、规划图件。

3.审查: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对规划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4.批复: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查结论,提出批准、原则批准的意见,并正式行文批复。

凡属批准的规划,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步做好规划备案工作。凡属原则批准,但需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的规划,负责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布规划前应认真组织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规划报批准机关备案。

(十)审查标准:审查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当遵循下列标准:

1.充分体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统一的要求;

2.土地开发整理目标、方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切实可行;

3.土地开发整理部署和安排明确,指标分解和重点区域布局合理,工程、项目安排切合实际;

4.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分析和预期效益评价依据充分;

5.上下级规划之间以及相关规划之间协调、衔接较好;

6.规划文本、说明和专题研究的内容符合有关要求;

7.规划图件内容全面,编绘方法正确,图面整洁清晰,符合制图要求;

8.规划采用的基础资料翔实可靠。

(十一)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批准后,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十二)经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不得擅自修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作局部调整的,由编制该规划的机关决定,并将调整方案报规划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规划主要目标、重点区域布局、重点工程和项目安排改变的,由编制该规划的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规划的机关批准。

三、规划的实施

(十三)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活动,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十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都必须依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国家投资的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则上应当安排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中,并有利于重大工程的实施。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审查。

土地整理规划的主要内容范文2

关键词:土地整理;公众参与;实践

1.引言

我国引入公众参与的理念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主要是在一些国际援助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中应用。土地整理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土地资源集约持续利用的主要手段,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土地整理公众参与是指在区域土地整理中,充分调动项目区域内各个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深入到土地整理中来,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维护各利益主体利益,实现区域土地利用的可持续经营,保证区域内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过程。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农民是公众参与的主体,是土地整理的受益者,通过各种参与形式使规划能满足农民生活生产、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实施效果更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1]

2.我国土地整理公众参与问题成因分析

陕西省镇巴县黎坝乡等一些地方暴出土地整理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看似是一个个独立事件,其实反映了我国国土整理项目中的体制性缺陷。土地整理项目出现问题,直接缘于将农民的意见排除在工程整个实施过程之外,由于缺乏农民的意见、建议或要求,项目实施出现偏差。因此,笔者认为,纠偏的途径就是在土地整理项目中引进公众参与机制。

土地整理项目大多由国家投资,在项目实施上都是采用“自上而下”的运作模式。具体而言,就是由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向国土资源部或省国土资源厅申报,项目立项审批后经过规划设计阶段即由国家或省投资实施整理,全过程基本上是“自上而下”的行政机关内部处理方式。从这个机制的设计来看,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的是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必对受益方农民负责,其后果是与土地整理关系最为直接、最为密切的农民参与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的权利缺乏相应制度保障。在这种土地整理项目管理体制下,公众参与机制的缺乏可能带来三点疑问:第一,“单边”的项目设计方案是否能符合当地实际;第二,缺乏群众的实时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否保质保量,防止偷工减料情况的发生;第三,项目完成后,对土地整理效果的综合评价能否客观代表广大群众的意见。

3.天津市土地整理公众参与实践经验

天津市国土部门转变观念和创新制度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土地整理项目过程中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使公众真正参与到土地整理中来。在土地整理项目中给予公众参与以制度保障,使土地整理公众参与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明确土地整理公众参与的阶段及其主要内容,确立土地整理工作中的公众听证制度、公示制度、公告制度、群众监督制度等,规定公众参与土地整理的必要性及程序。既保障村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又提高土地整理的效率,将土地整理真正地做成“民心工程”。以齐心庄村土地整理示范项目为例,分析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农民作为公众参与的主体,参与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

3.1建立“自下而上”公众参与机制

在项目实施上采用“自下而上”的运作模式。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行自下而上的倾听民意,立项审批前区县国土部门征求乡镇政府、村委会同意意见并经过可研论证,再由区县国土部门向市国土部门申报。规划设计前征集当地村民设计要求,形成初步设计成果,通过县、市两级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意见,最终设计成果要向社会公示,意见一致后方批准实施。实施前公告、实施中村民监督、验收时征求群众意见,实施后村民管护。“自下而上”公众参与机制的设计,考虑的核心问题是土地整理的受益方农民是否满意,决策是否对农民负责,并力求为农民参与项目实施建立相应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完善的制度,立项阶段实行公开征询意见制度,设计阶段实行公示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实施和验收阶段实行公告制度、群众监督制度,实施后实行后期管护制度。

二是规定公众参与的必要程序,把住立项审核把关“没有当地村委会同意意见的要件不报批”,把住竣工验收关“没有当地村委会认可质量满意的要件不批准”。

三是成立公众参与代表会,成立以项目所在地乡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为基础的公众参与代表联合会(简称“代表会”)。代表会代表的是全体村民的利益,参与政策制定、规划方案筛选、管理决策制定等。参与方式,包括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

四是成立施工现场指挥部,建立以区县政府、镇政府、村委员会和业主“四位一体”的临时指挥中心,畅达沟通渠道,实行现场办公,负责督促工期、监督质量,沟通村民意见,快速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3.2公众参与的阶段及其主要内容

在项目运作的整个过程强调公众参与,按照项目实施程序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实施、验收及后期管护的五个阶段全程实现公众参与。

⑴立项阶段

区县国土部门向宜开展土地整理的村提出建议,村委会充分征求当地村民的意见,集中大家的意愿;同时对当地村民的种植习惯、土地权属和水源、气候、土壤等条件充分了解分析。对于满足立项条件的,邀设计人员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均无意见方可向上级申请批准立项。

⑵规划设计阶段

规划设计人员要根据现状图进行现场草绘,并要让当地村民参与其中,因为村民最了解项目区情况,哪里地势高,哪里需要建机井、泵站,或者路怎样修更便于耕种,沟渠怎样建才顺畅等,他们最有话语权。草绘完以后,设计人员在此基础上编制规划和预算;规划成果要经过县、市两级专家逐级评审论证,修改完善后成果要进行公示、听证,根据农民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⑶实施阶段

充分考虑农民经济利益,让当地村民投工投劳,将土地平整和水土保持等农民能干的简单工程交由当地村民自己干,直接参与工程建设。对于泵站、机井、涵洞等专业性较强的农田水利和道路工程,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村民代表小组对工程质量实时监督,如果出现与设计不符或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必须进行重修或返修,直到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⑷验收阶段

首先是区县国土部门对项目进行自查,自查时区县国土部门组织由涉及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人员组成的自查小组,根据批复的规划设计内容,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其他等各单项工程逐项进行检查验收,自查合格后,向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验收,市级国土资源部门邀请相关部门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

⑸后期管护阶段

首先确定当地村委会作为后期管护主体,将项目移交村委会,再由村委会落实到个人。并与村委会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和“水利设施管理维护协议”,保证耕地质量、数量不降低以及新修水利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

4.天津市土地整理公众参与的实践启示意义

⑴通过全程参与实施和管理,起到了宣传土地整理工作的作用

公众参与土地整理项目全程实施和管理,获得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知道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了解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为改善当地的农业生产条件服务的,合理的诉求得以伸张,调动了项目区群众参与土地整理的积极性,减少了阻扰项目施工等现象的发生,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可以让周边广大农民群众耳闻目睹土地整理给项目区农民群众带来的好处,打消农民群众的疑虑,提高周边群众参与土地整理的主动性,通过典型示范起到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宣传带动传导作用,提高社会关注度和支持度。

⑵“自下而上”参与模式,提高了土地整理规划合理性

公众参与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可直接了解项目各方面的情况,起到弥补设计人员对当地实际情况了解不足的弱点,使规划方案更科学,更符合公众的愿望。农民“自下而上”的参与模式,抛弃了那些出于好意强加给农民的“自上而下”专家规划,而是代之以由对话形成的规划,即让规划涉及人和受益人在规划时有发言权,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村民积极参与他们所生活的地方的改造,参与基础性决策,并赋予了村民更多的责任。

⑶通过公众参与,化解了农民与政府及实施部门冲突

土地整理工作,通过公众参与环节,搭建政府部门和实施负责单位与公众之间双向交流的桥梁,使农民能够参加决策过程并且防止和化解农民与政府部门和实施单位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冲突。[2]尤其是涉及到房屋拆迁和坟地拆迁等棘手问题,项目的施工受到阻扰,有效的发挥村委会、村民代表小组桥梁纽带的作用,增进工作的协调度,这些成员和当地农民共同生活,有着共同利益,因此更具有说服力,通过言传身教,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⑷农民投工投劳,促进了公众参与程度的提高

充分尊重民意,考虑农民经济利益,让当地村民投工投劳,参与土地整理工程的建设实施,将土地平整和水土保持工程交由当地村民自己干,以增加农民收入,直接惠及农民群众,支持了农民和农业、农村的发展建设。创新了公众参与范围,探索了农民投工投劳参加土地整理工程建设的办法与途径,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程度。

⑸建立公众监督机制,保障了土地整理实施效果

组织项目区村民代表小组,参与土地整理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使农民自发的、积极主动的参与到项目的施工建设的监督和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当中。农民群众的实时监督和管护,有助于工程施工保质保量完成,防止偷工减料情况的发生,使土地整理实施效果更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这也是土地整理工作取得成功的最重要的保障。

5.结语

实践证明只有让农民亲自参与决策与管理,才能使规划更加科学,实施更为顺利,成效更加持久。组织引导农民参与土地整理的全过程,把公众的有效参与和支持作为土地整理目标实现的关键,对于推进我国土地整理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现实价值。

参考文献:

土地整理规划的主要内容范文3

【关键词】土地规划;整理;技术

1 引言

土地规划整理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对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设,对用地结构进行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以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目的所作的安排和布置。土地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实现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统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重要手段,对于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土地规划整理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均耕地面积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现有的耕地很多还缺乏灌溉措施与抗旱能力,农业产量不高,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必须对现有土地结构进行统筹规划; 实施山、田、水、路、林综合治理,配套、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和土地利用效; 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调整土地产权关系,保护土地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规划原则与目标

3.1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包括: 分析土地利用基本状况,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分析、土地利用潜力分析、水资源平衡分析等; 制定项目区土地整理的目标、任务和方针; 确定项目区土地利用方向、各类用地的数量及布局; 确定灌排方式和主要工程的布局; 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规划方案; 拟定规划实施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3.2 土地规划的规划原则

为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应该遵循如下规划方针: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布局和布置各项工程,改善土地利用条件和土地质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因地制宜地确定土地利用的方向、各项工程的规模及其配置,提高规划设计的可操作性; 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调动广大力量充分论证规划方案,使规划更加有效合理。

3.3 土地规划的规划目标

土地规划的目标是通过土地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 通过土地平整和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为合理布局各种农作物,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供良好的土地条件; 合理配置灌排系统,增强农田水利设施排灌功能,提高灌溉保证率,提高耕地的潜在生产能力;通过改良项目区土壤肥力,提高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通过营造水土保持林,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4 土地规划的关键技术问题分析

4.1 土地适宜性分析

对规划区内待整理的土地,在分析评价过程中,把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理化性状、气候、植被、地貌、海拔、排灌条件、开发改造条件、位置等作为参评因子,通过综合分析,确定其开发改造方向。评价采用实地调查法、主导因子法和相关因子参考法进行。以坡度、灌溉、土壤厚度为主导因子,坡度小于25°的、能灌溉的以开发改造为水田为主;其中一种或数种因子达不到要求,以开发改造为旱地为主。土地复垦的,以土壤类型为主导因子,灌溉条件、周围耕地类型为相关因子进行综合评价。

4.2 水土保持措施分析

4.2.1 水平梯田修筑

水平梯田的修筑完全改变了地表的坡度,农民在田面内部耕作时通过人工修筑土垄,改变了坡面径流的流向。虽然在实施过程中扰动表土层可能造成一定水土流失,但建成后,不但不会引起新的水土流失,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保土、保水、保肥的作用,更不会出现土地沙化、盐渍化的不良状态。

4.2.2 种植农田防护林

对于项目区存在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要规划种植防护林,选用经济树种,一般可沿田间道两旁种植白杨等形成基本农田防护体系,起到一定程度上防治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作用。

5 土地规划的总体工程布局以及其技术要求

5.1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将现有荒草地及滩涂整理开发成耕地,对所有耕地进行局部平整,形成便于机械化作业的田块,山区和丘陵地区则形成梯田,梯田田面走向基本沿等高线方向布局,小弯取直,大弯就势。水平梯田局部平整根据坎高和地形坡度确定田面宽,采用挖高填低的方式,平整成层层梯地。

5.2 农田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必须结合规划区作物需水量以及地势、降雨等综合考虑水利设施布局及分布。根据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等特征,确定项目区整体灌排设计方案,结合梯田工程完善蓄排设施,以达到提高灌溉保证率,涵养水源,保水保土,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

5.3 道路工程

一般考虑田间道和生产路两个级别,其中田间道主要为农产品及货物运输服务,路面为厚碎石,路面宽4m,对原有田间道加以修复,部分盲段新修田间道,使所有田间道相贯通。田间道多沿等高线进行布线,田间道路纵向坡度一般不大于8%。生产路主要满足人工田间作业和管理的需要,沿原始地面设计路宽110m,碎石路面,沿着渠道铺设,每隔200-300m布设一条。

5.4 农田防护工程

本项工程内容主要是兴建防护林带,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包括改造现有的疏林地,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护路林、田埂植草等。坡度大于25°的陡坡地

进行生态林建设,并对田间道路和沟边进行防护林建设,在田坎基部用石砌,其上采用水泥圈护坡,以保持水土。

5.5 防护林工程

为了减少风害、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区沿田间路布置防护林带,以涵养水源,保水保土。根据当地的气候、土壤等条件,结合当地经验,一般可选用白杨、泡桐防护林带,间距4m。

6 规划效益分析

6.1 社会与经济效益

土地规划平整有利于促进劳力、资金、技术的合理流动,可以充分吸引农村闲散劳力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带动建筑、建材、交通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道路及灌排经改造以后,可以大大改善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方便居民的出行、生产和生活取水; 可以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进一步提高耕地数量和质量,满足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需要,实现耕地保护的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的统一;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搞好土地资源配置,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也有利于农作物布局的调整,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进程,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6.2 生态效益

土地规划实施后,可以有效增加植被覆盖面积,防止旱涝灾害影响,减少水分蒸发和水土流失,保证农作物稳产高产。荒坡开发以后,耕地质量得到提高,土壤结构得到改良,可以相应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减轻化学污染,也有利于改善土壤生化环境。配套完善的渠路防护林带不仅可以有效固结土壤,而且长年落叶成肥,还可以相应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实施开发整理,可以形成树成荫、田成梯、路通达的良好的生态区域。

参考文献

土地整理规划的主要内容范文4

【关键词】 土地整理 土地资源 作用

我国当前开展的土地整理一般定义为: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土地整理行为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对被整理的土地施以工程措施,其二是对被整理土地上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整理可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是保障我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途径;土地整理也是调整区域产业结构、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土地整理还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战略。

对于如何发挥土地整理的基础性作用,本人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加大土地整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土地整理是近几年来国内理论界提出解决土地开发利用,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条新途径。它不仅是农村、农业、农民的主要工作,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鉴于当前的社会对土地整理观念淡薄,特别是县乡一级党政领导还缺乏这方面认识的现状。当前应主要抓好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社会的宣传。不但土地管理部门要大力宣传,并且农业、水利、城建以及新闻宣传单位、也应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使之造就一种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的一种共识。二是对领导的宣传,特别是对县乡一级领导的宣传。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专家开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或座谈会,或讲座等,进行政策、法律、法规、技术等方面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对土地整理的时代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的认识,从而认真抓好这方面的工作。

二、周密规划,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

因此,在编制规划时,必须围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盘考虑各种工程措施,确保工程设施按规划,有步骤地进行。通过土地整理,使农村成为规模经营,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农业园区,城市成为容积率适中的现代化宜居城市。

三、科学组织

土地整理是政府行为,从编制规划、制定政策、筹集资金到组织实施都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同时应由土地整理单位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杜绝多头整理,避免重复投入,科学落实规划。一是搞好协调。土地整理涉及农业、林业、水利、电力、财政,城镇建设、乡镇企业等很多部门。要使这些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的职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利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积极参与,形成强有力的土地整理的合力。二是抓好示范。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抓好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地类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防止一哄而起。三是实行目标管理。将土地整理纳入经济发展战略,列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四、开拓筹资渠道

土地整理是投资巨大的基础工程,资金的落实是土地整理能否得到预期效果的关键。因此,必须建立起从上而下的土地整理资金保障体系,以保证土地开发整理有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目前筹稳集资金的渠道可从三个方面解决:一是建立土地整理专项资金。按照“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则,建立土地整理专项资金。二是组织农民投资、投劳,以及按照:“谁整理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方方面面的投入。三是利用国内金融部门贷款,在进行土地整理时,可根据土地抵押债权较具可靠性,偿还周期长的特点,申请土地抵押货款。以上是农用地整理的融资渠道,对建设用地,也应按照“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则,从三个方面解决:

一是从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增值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专项基金,对符合两规要求的土地实施先期投入,完善土地权属关系,并实施初步开发以具备出让条件;二是利用先期整理的土地资源,向金融部门进行抵押融资,以实现滚动发展,避免地方财政担保,降低财政风险,以实现土地整理资金的良性循环;三是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实现政府综合项目的双赢,即以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国有大型公司,具体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土地的一级开发,政府对其土地整理过程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相关村民的安置、配套设施等工程实施监管。

五、完善法制体系

土地整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法规政策来保证。当前各地除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已出台的《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等法规外,还应尽快出台《土地整理条例》或《土地整理办法》、《土地整理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等。同时还应根据当地的实际,从提高土地利用率出发,制定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限制城镇外延扩张,耕地“占补”平衡等具体的,易于操作的规定和政策,使土地整理日益规范化、制度化。

六、搞好优质服务

土地整理是实现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的必然产物,是实现耕地动态平衡的必由之路。作为土地管理部门,必须竭尽全力搞好服务。这些服务包括:①技术服务。为土地整理提供准确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措施;为乡、村培训土地整理技术骨干,自始至终做好土地整理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保障土地整理的高质量。②法规咨询服务。为土地整理制定和提供配套性的政策、法规,使土地整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③信息服务。经常通报本地土地整理的情况和外地土地整理的先进经验,使土地整理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④权属服务。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前土地权属的确认和土地整理后的土地变更登记,防止引发权属纠纷。当出现权属纠纷时,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调处,切实保护土地经营者的权益。

总之,土地整理是保障我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供优质发展空间,实现区域范围内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调整区域产业结构、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我们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全方面、多角度的因地制宜的实施土地整理,以达到协调人地关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王建军,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10)

土地整理规划的主要内容范文5

关键字: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中图分类号:D9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土地在我国已经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应用,土地开发已经成为了地方拉动经济的一大特点。土地整理主要是根据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确定的方向与作用,采取政治、经济、法律与工程技术方式,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整治、调整改造,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以及生态环境的过程。

针对土地开发问题,土地整理对于城市规划等建设具有很大的作用。现代社会追求的是环境与建设和谐发展,这样实现了土地可持续发展。土地整理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深化和补充。土地开发与整理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促进农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土地开发则是指对未利用土地包括荒山、荒地、荒滩等,通过工程或生物措施,使其改造成为可利用土地的行为。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土地开发利用对于整理规划环境具体划时代意义,相信通过本文对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环境影响研究,我国土地利用会科学合理的进行规划与建设。

1土地开发整理初步认识以及其主要方向

土地开发,是当前我国建设的一个必要环节。影响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环境的影响因素是规划、环境、资源、投资条件等。针对土地开发是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以及土地荒漠化的条件下,采取了生物、工程等办法,将没有利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其经营活动。

土地复垦主要利用工程、生物等办法,对于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对于目前,我国内陆需求的加剧,同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为了加大规划土地整理,专家学者对土地整合内涵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土地行政主管单位认为:我们目前所讲的土地整理,即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构建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适宜的方法实现了指标的定量化。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环境影响识别的基础上,分别建立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社会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景观格局影响的评价指标,并根据指标的内涵确立了适宜的量化方法。作者认为区域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影响评价是对该规划引起的对区域复合系统的综合评价,是对前面进行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生态环境、景观格局等子系统的协调性的综合评价,并选用合适的指标、标准化方法,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各指标的权重,构建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区域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评价模型。

2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主要指标分析

土地开发,对于一个城市、企业等用地非常重要。“土地开发整理”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指在规划区内,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和控制下,对规划区内未利用、暂时不能利用或已利用但利用不充分的土地,确定实施开发、利用、改造的方向、规模、空间布局和时间顺序。主要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目的如下分析:

2.1有计划的规划耕地总量动态发展

根据我国人口分布不均匀,人均耕地稀少,储备耕地资源不足;土地耕地资源利用面临着突出的情况,弥补耕地的任务就是依靠土地开发整理以及其复垦来完成。在科学预测耕地供求状况,充分协调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合理划分土地开发整理区域,安排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空间和时间序列,通过综合整治措施, 使我国各类零星废弃和利用率低的土地更集约利用,体现了新时期深化土地管理的特点,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措施。

2.2调整规划土地开发整理情况以及国家各项建设情况关系

针对于土地开发整理情况关系到政治、经济、生态、社会等各个方面,经过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全力整合国家与地方经济发展工程。根据农业、农林、水利、交通、环保等单位规划相联合,避免了土地开发整理的清晰性,需要长期考虑在土地开发整理中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部门利益与国家利益统一起来,实现土地开发整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2.3为制定项目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提供依据参考

在我国,由于各地土地开发整理主要存在着争夺项目、资金等,这给投资上带来了很多盲目性与冒险性。面对着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考虑:造成部分土地开发整理活动不经济和引起生态恶化等问题,需要国家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指导和规范,编制耕地开发整理投资计划,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促进土地开发整理的有序、健康发展。

3对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环境影响的评价与识别目的分析

规划坏境对于开发整理来说非常重要,主要目的在于对未来规划造成进一步做出规划性问题,这是对环境性问题做出前期性问题,也是确保对此评价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问题做出关键问题。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可能造成众多的环境影响,但并不是所有的环境影响都应在评价中加以考虑,并进行详细、深入地研究,一方面,不同的环境因子对于人类来说其意义也不同,或者说不同环境因子的重要性不同;另一方面,投入到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人力、物力、财力、可获得信息及时间是一定的,这就要求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充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尽可能地在降低评价费用或成本的条件下科学、合理地开展工作。

4土地整理与土地开发中的规划做出环境影响评价

4.1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环境问题产生的社会性评价

针对开发建设项目或者战略问题分析,规划建设是非常重要的。环境问题对当前土地开发建设与土地整理问题来说非常重要。这些影响可能包括改变人口迁移、改变社会结构、扰乱社会的稳定性,同时也可能包括改变规划区域的经济发展能力,提高或降低社区人口的收入水平等。

4.2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的生态环境问题评价

生态环境对于我国土地可持续发展问题来说非常重要,对于一个生态环境建设来说,水、大气、土壤等非常重要,它们可以构成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任何一种因子的变化都会打破原来的生态平衡。土地整理活动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是一个打破了原有生态环境系统,然后重建新系统的过程。由于土地整理活动具有长期性、累积性的特点,由于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中的一系列土地整理项目需要借助一系列生物、工程措施对水、田、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在此过程中,区域内诸多土地整理项目不可避免地会对项目区及其背景区域的水资源、水环境、土壤、植被、大气、生物等环境要素及其生态过程产生诸多直接或间接、有利或有害的影响,因此,充分认识这些可能影响将有助于建立完善的土地整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

4.3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于区域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分析

可持续发展要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执行后,该区域复合系统能够长期、稳定、协调地发展,即该区域土地系统有良好的结构性能,具有动态调节性及其与环境的适应性,且各子系统之间具有高效的输入输出转换功能,具体表现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执行后,区域经济结构和机制趋向合理,农民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不断提高,资源、生态环境得到合理的利用和有效的保护等方面。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社会环境影响,是指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后对社会环境系统的影响极其产生的宏观社会效应。也就是说,该规划在产生经济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的基础上。

参考文献:

[1]卞正富,路云阁.论土地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J].中国土地科学,2010(2).

[2]蔡玉梅,谢俊奇,杜官印,纪文燕.规划导向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J].中国土地科

土地整理规划的主要内容范文6

赵俊义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强调指出:“在现化化建设中,必须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重大战略决策,科学、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实现资源垢可持续利用。”这是十分正确的论断。作为总量一定的土地资源,要实现其可持续利用,我认为,主要应从搞好土地整理来实现。本文仅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土地整理是实现我国土地资料可持续利用的根本途径

所谓土地整理,按社会科学家的说法,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工程技术的等手段,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治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土地整理在我国源远流长,如果追溯历史的话,可对上溯到殷周时代的“井田制”。以后如曹魏时的“屯田”;唐宋时的“均田制”,明清时的“屯田垦荒”及“更名田”等等,都积极鼓励劳动人民开发整理土地,耕地面积不断增加。仅清初的一百年里,全国耕地面就增加了百分之四十。解放后,我国进行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几次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土地整理的范畴。通过这些措施的治理,对加强和巩固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保持粮食的稳产,高产和社会的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当前从上海、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河北等地兴起的土地整理的实践证明:土地整理符合中央提出的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实现耕地动态平衡的要求。是一条走集约利用,内部挖潜,永续利用土地资源的好路子。通过土地整理,可以把“荒”(荒山、荒地、荒滩)、“废”(工矿企业造成的废弃地)、“闲”(厂矿机关单位的闲置地)的土地充分利用起来,实现土地的再度开发利用。土地整理带给经济和社会的效益是巨大的、无法估量的。其效益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农田整理可以增加大量的耕地。由于我国长期对土地的粗放利用,造成现有耕地和其他土地的“荒”、“废”、“闲”较多,因而内在潜力很大。据典型调查,农地整理可以增加耕地面积5—10%。按此推算,全国可以增加耕地面积约两亿亩,相当于1990年耕地总数的13.9%。二是通过对存量土地的整理,可以控制城市外延,减少占用耕地。如河北省邢台市、通过旧城改造,可以使城市建设10年不外扩。据资料统计:我国目前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用地面积已达153平方米。如果通过旧城改造,治理“空心村”,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容积率等治理措施,将人均用地逐步降到100平方米,能提供建筑用地的需要。三是土地整理,具有广泛的区域性。可整理的资源分布在全国各个角落,而且土地类型多种多样。这种情况,尤其对于既要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又要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而且耕地后备资源稀缺,人地矛盾日益突出的东南地区,应主要依靠土地整理来实现。由此可见。土地整理是我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根本途径。

二、如何搞好土地我认为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 1、加大宣传力度。土地整理是近几年来国内理论界提出解决土地开发利用,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条新途径。新《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土地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土地整理不仅是农村、农业、农民的主要工作,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鉴于当前的社会对土地整理观念淡薄,特别是县乡一级党政领导还缺乏这方面认识的现状。当前应主要抓好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社会的宣传。不但土地管理部门要大力宣传,并且农业、水利、城建以及新闻宣传单位、也应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使之造就一种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的一种共识。二是对领导的宣传,特别是对县乡一级领导的宣传。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或座谈会,或讲座等,进行政策、法律、法规、技术等方面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对土地整理的时代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的认识,从而认真抓好这方面的工作。

2、周密规划,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在编制规划时,必须围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通盘考虑各种工程措施,确保工程设施按规划,有步骤地进行。根据先进地区的经验,在编制土地整理规划时,应主要注意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山地以小流域为单元,在流域内,对田、水、路、林、村全面衡量,合理布局。②村镇土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原制定的村镇规划进行修订,重新界定村庄,居民点和乡镇界线,绘制材庄和乡镇驻地规划图。逐步做到三个集中。即农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③改造中低产田。改善耕作层,移土回填,使瘦田变良田,低产变高产。④旧城改造。清查“荒”、“废”、“闲”,挖掘城镇存量潜力,控制城镇外延,解决城市建设用地需求。通过土地整理,使农村成为规模经营,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农业园区,城市成为容积率适中的现代化城市。

3、科学组织。土地整理是政府行为,从编制规划、制定政策、筹集资金到组织实施都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要建立机构。土地整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也是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解。目前国家已成立土地整理中心。因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专管土地整理事宜。二是搞好协调。土地整理涉及农业、林业、水利、电力、财政,城镇建设、乡镇企业等很多部门。要使这些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的职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利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积极参与,形成强有力的土地整理的合力。三是抓好示范。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抓好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地类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防止一哄而起。四是实行目标管理。将土地整理纳入经济发展战略,列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完成土地整理任务好的要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要给予黄牌警告。评选先进时要实行“一票否决”。

4、开拓筹资渠道。土地整理是投资巨大的基础工程,资金的落实是土地整理能否在到预期效果的关键。因此,必须建立起从上而下的土地整理资金保障体系,以保证土地开发整理有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目前筹稳集资金的渠道可从四个方面解决:一是建立土地整理专项资金。按照“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则,建立土地整理专项资金。这些基金应包括:①新《土地管理法》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的规定,作为中央和地方土地管理专项基金。②新《土地管理法》规定,用地单位没有条件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应缴纳的开垦费,以及占用基本农田缴纳的造地费和耕地占用税,都应用于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二是组织农民投资、投劳,以及按照:“谁整理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方方面面的投入。三是利用国内金融部门贷款,在进行土地整理时,可根据土地抵押债权较具可靠性,偿还周期长的特点,申请土地抵押货款。四是积极引用外资、如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国际性投资。

5、完善法制体系。土地整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法规政策来保证。当前各地除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已出台的《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等法规外,还应尽快出台《土地整理条例》或《土地整理办法》、《土地整理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等。同时各地还应根据当地的实际,从提高土地利用率出发,制定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限制城镇外延扩张,耕地“占补”平衡等具体的,易于操佬的规定和政策,使土地整理日益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