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土地规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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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土地规划

城乡土地规划范文1

关键词:土地产权;城乡规划;策略;探讨

政府有关部门在对城乡统筹规划时,有关土地产权的问题是城乡规划首先应当解决的问题,其决策的安排也与土地产权息息相关。在欧美很多发达国家在进行土地产权划分时,大多采取标准化的方式,以小尺度的方格进行划分,最终按照土地产权私有制来运行。在我国,土地的是国有的,城乡二元制是现阶段土地产权实行的制度,无论是城市、农村还是城市郊区的土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土地均属于国家所有,其余部分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土地是城乡规划的客观对象。换言之,要想使城乡规划顺利实施,势必要调配土地资源。因此,城乡规划中的相关制度或操作途径等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土地制度的影响,整个系统性地对城乡问题进行规划离不开土地产权的“再结构”。

1.土地产权与城乡规划

1.1城乡规划本体中对土地产权的解释

在城乡规划中,集约、高效、改善人居环境、保护资源及合理利用土地等都是需要遵循的原则,也是社会实现公平、公正的重要依据。土地在发展过程中应当按照城乡土地的规划有序开展,无论是土地的地点、规模还是时序或使用主体都应当通过城乡规划给予干预,与此同时还应当控制土地的用途、景观环境、开发强度及建筑形式。这不仅是在控制干预土地产权,更涉及到土地产权在公共管理层面的问题。土地产权是一个权利束,包括与土地相关的多种权利,例如,使用权、开发权、租赁权或抵押权等。

自上世纪末期,我国便出台了相关法规政策,用于限制土地的相关权利,例如在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时,土地使用权、开发权应当在这些规划中受到相应的限制。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的具体需要,收购私人土地的行为具有强制性。由此可见,城乡规划历来与土地产权紧密相关,转移、限制土地产权都可以在城乡规划的具体内容中发挥作用。在规划、开发、控制土地上,城乡规划实质上是对土地权利进行调控。

1.2土地产权视角下城乡规划的内涵

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很多过去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之间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征用是一种严格控制土地利用规划,它主要是合理分配居民的土地利益,以实现合理配置城乡土地资源的目的。土地征用行为建立在城乡规划之下,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统一征用或出让,节约更多社会成本,土地供需双方在这样的环境下避免重复的谈判,或形成交易费用。城市建设进程也在这样的高效环境下加快发展,并且实施的效果及水平也有助于生产力的优化布局。此外,从全面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初始分配土地所有权,进一步引导城乡建设发展的方向,解决分配不均、土地资源严重流失等不良问题的出现。

2.城乡规划面临的突出问题

2.1失衡的总体规划编制带来的影响

尽管国家针对城乡规划问题制定了众多规划内容,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依然有部分编制内容不符合实际操作,或将标准指定地过于理想化,未能将区域差异考虑在内。这些情况直接或间接导致我国出现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很多地区也因此得不到平等对待。我国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固有方式下的城市规划不适用于农村,这便导致城乡规划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不断激化。特别是特殊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农村中如果没能将集体与个人的长远利益考虑周全,很难呈现具有可预见性的实际操作行为。

2.2不到位的规划审批管理带来的不良影响

项目建设的实施并不会直接受城乡规划的影响,大多数项目建设是通过个体行为实现的,土地出让问题则是其中最为核心的内容,因此在履行相关合同时应当进一步明确具体的义务。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在缺乏事先的研究与评估时便制定相应的规划,欠缺必要的预判性,如果审批监督中缺位,审批管理不到位等,势必会导致群众得不到公平、公正对待的问题,缺乏合理使用及规范管理,势必会影响整个规划的进程。

2.3不规范的土地产权带来的影响

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这是城乡规划的最终目标,但是现阶段还存在众多不适应问题有待解决。由于城市的土地是国家所有的,而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左右,此时便造成土地产权问题不同,而出现城乡难以集中统一的问题。如果在呈F城乡规划时,城市与农村得到不平等的对待,其所有权、出让权、收益权等都无法获得决定的统一,此时城乡规划难以优化市场配置,土地产权也因此无法清晰的界定,之后的产权制度和不确定的土地产权都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城乡规划的顺利发展。

3.改进城乡规划的对策建议

3.1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总体规划编制

符合现实需要才是城市规划应当遵循的首要条件,在制定健全编制过程中,应当从城市和农村两个不同侧面考虑问题。在针对城市及农村的不同问题时,应当区别对待,针对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城乡规划机制,尊重城乡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从国家大局及集体利益出发,维护好个人利益,确保编制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并将可能发生的隐患问题提前深入分析,在对具体规划制度操作时尽量避免因隐患问题而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及时出台相应的对策及措施,将城乡实施机制创新化,维护整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使城乡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化、法制化。

3.2探索城乡土地不同类型的规划管理方式

实施城乡规划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与管理部门有直接关系,履行土地合同、全面实施规划都与监督管理息息相关,城乡规划过程中每一个环节、内容及标准都离不开管理部门的贯彻。是否按相关标准规划,是否合理合法地规划等问题,都离不开管理部门站在公开、公正的立场约束和规范各方的利益主义。与此同时,不同的土地类型,实施的管理方式及程序应当灵活,根据实际情况保证规划要求的全面实施。

3.3进一步明确土地产权相关法律体系

明确土地产权是城乡规划的前提后,我们应当站在宏观大局的角度,建立健全有关土地产权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体系可以有效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消除,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产权权能消除。针对城市土地产权及农村产权问题,细化具体管理细则,使双方的土地产权可以得到同等的使用、收益及处置。在规范、明确、健全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不断建立更科学、完善的监督体系。为促进城乡规划的进程,应当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使其中滋生出来的违法问题得到遏制。

4.小结

在城乡统筹发展进程中,不断改进城乡规划,使城乡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是核心内容。为此,有关部门应当应当高度重视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相应的法律体系及规章制度,实现城乡发展的对等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婷.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创新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4.

[2]吴丹. 城乡统筹背景下旅游产业导向型村镇规划研究[D].重庆大学,2014.

[3]詹海斌. 长江三角洲区域城市土地市场一体化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3.

城乡土地规划范文2

【关键词】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影响分析

国家经济建设环境的稳定,其与内部城乡空间规划体系的健全密不可分,在这个过程中,城乡规划建设体系是一种重要的模式,为促进我国的现代化经济建设的稳定有序发展,我们需要进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的健全,从而实现与土地管理环节的有效协调,以此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的稳定推动,保证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1、关于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环节的分析

随着经济的快速有序发展,我国城乡规划建设也在迅速发展。我国在建设现代化乡镇、城市的过程中对土地管理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土地是非常重要的财产和生产资料,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离不开土地管理。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影响,找出如何统筹推进土地管理和城乡建设的方法,以此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是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促进土地科学使用为基础、促进人居环境根本改善为目的,涵盖城乡居民点的空间布局规划[1]。所以说,这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了政治、文化、经济等各个领域,是城乡建设的基础。土地资源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经济发展的保障,是和城乡规划建设密切相关的。

首先,在当代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由于相关内外因素的影响,不能确保该规划系统环节的稳定运行,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不利于城乡规划系统的健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追求利益,甚至为求利益不折手段,而他们往往看到的只是眼前的利益,比如对环境的污染、对土地的破坏等。对于土地这一无形资产来说,它的价值基础是比较大的,往往开发商需要投入很大一笔资金,加上资金的周转期比较长,就使得很多开发商不顾气候和土质等问题,直接进行开荒,不予环境的适应性全面考虑。一边退耕还林,另一边却毁林开垦,导致占补不平衡,从长远来看会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破坏我们的生存要素。

其次,城市规划建设过程的深化,离不开对其土地管理环节的优化,这是城乡规划建设系统得以稳定发展的需要,由于其土地管理环节的缺乏,就不能确保其城乡规划体系的健全,就容易导致一系列的难题的出现,目前来说,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的素质存在一定的问题。土地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当中使用到的技术也很多,这也就使的一些开发商为节约开发成本而偷工减料,使用不合理的技术,导致了土地管理质量的降低,影响了城乡规划建设的进程和质量。

第三,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影响土地管理环节的因素是比较多的,比如土地管理的投资主体过于单一。在我国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的投资主体是政府,其在我国土地开发的整理工作中发挥着向导和主渠道的作用。我国政府投资力度有限,难以包揽土地开发这笔庞大的资金,所以需要拓宽资金来源,多元化投资主体。

第四,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的规划管理缺乏灵活性和稳定性。在不同的时期、 不同的环境,土地利用的侧重点是不同的,这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和对未来的科学预测进行适当地调整,但事实上很多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做表面文章,实质上一成不变,与现实脱节[2]。但灵活性不代表可以随意调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的是稳定,而这正也是现实中所缺乏的,规划的不稳定既损害了规划的权威性,同时也无法达到保护耕地及发展经济的目的。

2、完善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的对策

首先,土地开发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较高的技术支持与人员的专业素质。而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土地开发专业技术团队是确保土地开发建设工作高效率、高水准完成的必要条件。针对于我国的这种现况,应该通过不断地加强新技术应用培训,来提高专业土地开发管理人员的专业性,以此保障土地开发的科学性与先进性。与此同时建立一套严格的、专业的考核与认证制度,定期地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与认证,从而使专业人员不断充实提升自己的能力与水平。

其次,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对于已有的土地规划要综合地、全面地考虑当地的实际环境情况,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开发,建立生态型的开发管理制度。深刻地分析土地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与矛盾,相应地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站在全局的高度上,充分地认识到土地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做好相关的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预测对城乡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保持好城乡建设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灵活性与稳定性。

第三,构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拓展资金的来源,以确保土地开发的前提条件。根据不同投资者的不同心态、目的,以土地为结合点有效地融合政府、企业、个人这三个投资主体。

第四,对于土地管理工作,要做好土地的利用规划,做好一切编制规划的事前工作,编制规划报告,使其有效地解决城市规划与市场脱节问题,解决信息不对称、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以保证土地的正常使用,保证国家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实现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

第五,从系统的角度加强和完善土地规划功能,使其与城市规划建设的方向、速度相协调,以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并寻求集约紧凑的布局模式,强调内涵发展,杜绝形象工程。从城市的科学合理布局、交通运输功能之间的联系出发合理确定城市化布局,因地制宜制定土地规划[3]。

3、结论

城乡总体规划是较长一段时期内城市、乡镇发展的总蓝图与总部署,其中包括规划中所需要的土地数量、用途及位置分布。这需要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全力配合,给予数量和结构上的保证,并且尽量使有限的土地发挥出其最大的效用,达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从而避免指标的浪费。当然随着目前城乡规划建设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土地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到城乡总体规划的进程,影响到土地的使用效率,影响到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及其配置的优化。所以,我们还需要不断地探索,不断地改进,以使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工作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1]于精杰,刘志丽. 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问题思考[J].技术与市场.2012, 19(9);

[2]田纯.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与发展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3

[3]贾莉.浅谈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J].国土资源.2012,1(46);

作者简介:

朱雪妍,女,辽东学院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本科生。

城乡土地规划范文3

[关键词] 城乡规划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5-0006-02

城乡规划作为一种空间布局,要求各级政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面对的问题,对城乡建设做出合理规划,从而达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高效利用自然资源的目的。土地资源作为一种十分重要的自然资源,在城乡规划中占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空间,也是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物质基础。但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与人口持续增长之间的矛盾,使得我国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土地资源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否直接关系到城乡规划的质量与发展潜力。在城乡规划中,必须努力实现对土地的合理规划,保证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1 城乡规划与土地合理利用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关键时期,随着城市化不断推进,城市中可用空间越来越少,为了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城市的边界不断向乡村推移,压缩了乡村的空间。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为了生活迫不得已进入城市,加入到城市各行各业,以此来维持生计。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我们可以看到土地资源是城市、乡村规划建设的重要资源,为城乡规划提供了一个必要的物质基础,历史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城市持续有序的发展必须与土地的合理利用结合起来。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必须做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近年来我国对城乡规划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国家不断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保证我国城乡规划的合理进行,并以相关法律为支撑,不断构建起城乡规划的新秩序,建立起和谐的社会的关系,最终实现城乡规划的目标,完成城市建设的任务。

2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解放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了保证我国经济建设的成果,保证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使经济成果惠及到全体人民。这就要求在进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做到科学的发展与规划。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由于土地的有限性、不可再生性的特点,这就必须要求在实际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做到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但是当前的土地利用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2.1 土地征用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土地征用是指国家利用公权力使用有效手段将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并给予相应的赔偿。但是应该看到我国现有的土地征用的补偿价格远没达到农民土地的实际价值。目前征用土地标准是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些补偿费既不是地价,也不是地租,同时未反映土地的规划用途,其属于市场以外的产物,因此得不到市场的检验与认同,在实际补偿过程中往往表现出标准过低,损害广大农民利益的现场。另外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物质材料,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农民一旦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为了自身的生活不得不走进城市,从事相关工作赚取报酬来维持生计,由于文化素质与技术水平较低,进城务工的农民收入也较低,加之受到一些不公正的社会对待,使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增加,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2.2 土地开发存在盲目建设的局面。许多地方没有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没有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区块规划功能进行开发建设,不仅影响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造成城市布局的混乱,也导致土地的利用率大大降低,很多宝贵的土地资源被闲置下来,得不到应有的开发利用,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各个行政主管部门存在着沟通不畅、职责不明的现象,由于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主管部门不一致,各个部门对于城市建设有着各自的打算与计划,对于同一片土地资源可能存在着不同的规划,这就造成了土地利用开发过程中,不同部门各行其是,出现批前管理工作的缺位、错位,使得土地开发利用较为混乱。

2.3 土地批后管理上存在监管力度不足的情况。由于地方政府及相应职能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项目的前置审批上,缺少对用地主体土地开发后续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使得开发商在取得土地后,经常出现未按期开发建设的情况,甚至有开发商将土地圈占起来,无实质性开发项目,待土地增值后再进行转手,从中牟取暴利。部分开发商在土地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擅自增加容积率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土地市场关系,而且影响土地的合理利用。

3 对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问题的建议

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城乡规划的核心环节之一,在城乡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对城乡规划做出合理的安排,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我们需要结合实际,探讨如何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

3.1 完善土地征用的方式,政府在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的时候,需要结合当前土地市场价格以及城乡规划给予农民足量的征用补偿款,按照科学的原则对补偿款进行合理分配。同时当地政府应改变以往单一的征地补偿方式,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好农民再就业的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和创业机会上来。

3.2 政府和土地开发主体都要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保证城乡建设的有序性、科学性,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同时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特别是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与土地主管部门之间要保证信息的正常交流与共享,建立工作互动机制,避免出现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在各个环节都实现有效的监管,杜绝出现土地管理工作的混乱。

3.3 加强法律体系的建设,完善法律体系。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法理上对参与者的责任做出相关的规定,相关的主管部门应该在相关法律的指导下,逐渐引导市场、规范各个参与者的行为,保证了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在土地的规划过程中要树立起保护土地资源的意识,在实际开发土地,推动城市化进程的过程中,更要注重土地资源的保护,优化土地利用模式,真正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结语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城市的数量越来越多,使得我国的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土地资源日益成为一种十分重要的战略资源,关系到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质量。为了保证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保证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合理进行,需要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对城乡规划建设做出科学的统筹,实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城乡土地规划范文4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一、城乡规划的要求

1、系统协调

在城乡体系规划中,需要根据我国具体的实际情况,面对人多地少,人均资源贫乏,城乡规模小,城市实力不均横的局面,必须协调好土地资源与城市发展规划的相互关系,协调好水资源,旅游资源,矿产资源,人力资源与城乡发展的相互关系,需要重点协调城乡,与区域发展的相互关系,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发展目标的相互关系,因此,城乡体系规划首先要注意的是系统协调。

2、科学结合

在城乡规划时,需求对城镇的现有资本进行科学的整理,对城市范围内的现有空间,以及隶属城镇进行整理,全面提高城乡的经济和其他能力。

(1)空间的结合。从大的方向看,城乡规划尤其是沿海城市的城市发展战略,需求充分利用西部地区优势条件,开展外向型经济,或作为内地与国外的中转站,发挥经济通道的效果,不但要合理地开展中心城市,也要活跃进步改进小城镇的经济建造,结合区域经济优势,分管中心城市压力,建造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经济圈。

(2)小城镇结合。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小城镇建造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提高了中国的城镇化水平。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的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在单位面积上的耕地需求人口减少,不断增加的农业人口需求转化为工人,这就要求需要不断地对小城镇科学结合,对现有城镇进行兼并调整,对要点城镇进行扶持,优先开展,以满足现实情况的需求。

(3)当前,中国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系统,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成为了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完成了经济上与世界的接轨,成为了全球经济化系统的一部分。跟着中国的经济与国内外广泛联络,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开展,对中国的现行城乡系统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建造规划合理,功用一致和谐,城乡一体的现代化城市网络是处理这一问题的最佳方式,也是对中国城市规划者的具体的要求,因而,我们必须要完成城乡体系的全体提高这一目标。

二、城乡规划建设中开展土地管理的重要性

土地问题,是一个具有全局性与战略性的重大社会问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问题,不仅与每一个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且与土地利用的合理、有效性关系密切,同时也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加,土地需求的日益增长,特别是在近几年的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土地资源成为影响城市、乡镇发展的关键主体之一,许多城市规划建设项目都离不开土地资源的支持,因此在城市和乡村的规划建设中对土地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土地管理工作能够帮助城乡规划建设提供更好的资源和空间,优化城乡规划建设的方案,有助于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建设提供更好的环境,使城乡规划建设向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进行。因此我们必须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挖掘土地潜力,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如何做好土地管理是城乡规划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推进城乡规划与土地建设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

1、提高重视程度,发挥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的双重制约作用近几年来,我国人口数量持续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人们越来越关注土地的使用情况,而土地资源中存在的矛盾不仅影响到社会经济的继续前进与发展,还对国家经济和人民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例如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在一定程度上催使我国房价过高、过快地发展,使很多人不得不背负沉重的房贷负担,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同时也使房地产行业泡沫经济愈演愈烈。如果通过使用主动的手段开展对土地能源的科学规划,确保城市乡镇建设在前进的过程中和土地的进展速度成正比,使城乡建设规划与土地管理相互产生作用的同时能够相互限制,避免城乡规划建设项目中出现占大建小或者只占不建的现象,使每一寸土地资源都能够合理地利用在城市建设规划过程中。不管是在城市建设规划期间还是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都要坚持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地规划,尽可能地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这样一来不仅能够解决土地资源利用紧张的问题,还可以缓解土地供需等额矛盾。项目上,土地资源的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

2、规范土地管理,完善土地监督机制

城乡规划建设是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的有效手段,这不仅关系到人们的生活状况,还和土地的开发利用效率息息相关,因此在城乡规划建设的过程中要规范土地管理,完善土地监督机制,在规范土地时要坚持坚持严控总量、优化结构、集约高效的原则,严格规范土地管理,积极主动服务,构建科学的发展新机制,确保新开发的项目能够充分开发土地的使用潜能,大力开发闲置用地,依法征地用地,确保农田用地不被侵占等目标,要充分保障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地品质不下降的管理规划原则。同时要强化执法监察手段,严格执行土地法律法规,惩治违法用地,对借机圈地、搭车用地等违法用地行为,必须采取严厉的法律手段依法追究违法者的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从而最大限度地遏制土地使用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后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选择影响面大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并依法处理,以达到“以案说法”“以点带面”的社会效果,起到震慑遏止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作用。

3、设计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优化利用空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调控城乡用地总量与布局的重要手段,也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因此要设计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方案,优化土地的利用空间,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土地资源在使用的过程中要有一定的规划标准,要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标准进行开发和应用,是什么样的土地就用什么样的开发方案。在城乡规划建设中,要认真做好村庄、城乡结合部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的衔接工作,注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进行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安排也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必须及时做出调整和修改,提升建筑土地的使用率,避免盲目投资造成的建设浪费土地资源,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土地利用的规范发展,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真正做到科学的进行土地利用、合理的开发土地,提升土地开发率,降低土地供求方面的冲突和矛盾。同时加强与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开展基础产业建设规划蓝图,共同促进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4、加强土地规划与整治管理强度,推动城乡规划的顺利进行全面整顿和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土地规划与整治管理工作的实施强度,定期开展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行为,对违法建设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决定后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拒不停止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违反详细规划或者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逾期不采取改正措施或者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责令限期拆除,对于不能拆除或者无法拆除的,要没收实物以及违法收入,按照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推进城乡规划的顺利开展。

四、结语

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对促进整体经济改革具有重要作用,如何将城乡规划与土地管理进行协调应用,不仅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还能成为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手段。在进行城乡规划建设时,不仅要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还要综合考虑城乡规划建设的生态环境意义以及对该地区土地资源的利用与影响,合理的土地管理能够使得城乡规划建设更好地实施,创造更加优秀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贾莉. 浅谈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J]. 华北国土资源,2012,01:57-59.

[2]陈亮. 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J]. 江西建材,2012,06:40-41.

[3]王亚锋. 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分析[J]. 黑龙江科学,2014,01:104.

城乡土地规划范文5

关键词: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土地管理;互动关系;战略强化

1 两个规划模块的矛盾及原因

(1)随着城乡统筹观念的不断深入,城乡规划模块及土地规划模式不断得到优化,这两者相互渗透,对于城市经济的稳定运行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对城乡二元格局的打破,有利于提升农村地区的规划覆盖率,进行城乡空间布局的协调,实现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有效性控制,优化建设用电空间管制方案,实现土地规划及城乡规划关系的协调,整合、优化建筑用地的空间布局。

土地规划的指标分配主要指通过对土地规划的统一性编制,进行全国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各个区域的土地规划工作均受到当地政府组织的编制,城市的用地规模策略需要满足城市规划工作的目标,受到实际工作场景的影响,上位规划约束了土地规划模块的发展,这具体表现在建筑用地总量问题上,具体表现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确定上。

(2)为了满足实际工作要求,全国土地规划需要进行各个省份建设用地指标的分配,各个省份的建设用地指标与所管辖地建筑用地需求密切相关,每个城市的建设用地指标受到其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土地规划的指标分配,体现了对自上而下控制思路的应用。

(3)在土地规划及城市规划的过程中,两者均重视土地资源集约模式的利用,在土地管理过程中,实现人口向城镇的集中发展引导,遵循工业向园区集中的思想,通过对中心城镇及开发区土地资源的有效性利用,实现城乡规划的集中化布局,分散性的布局体现了对不同类型利益主体客观需求的反映。在土地规划及城乡规划关系的比较中,城市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明显大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通过对新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用,可以实现土地规划管理及其城乡规划的协调,进行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指标的确定工作,进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的有效性划定,这需要在规划边界外进行扩展边界的划定,实现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优化设计。

(4)在土地规划及城乡规划过程中,进行边界扩展及边界规模的引入是必要的,从而做好城镇建设用地发展边界的划定工作,做好限建区内建设用地的安排工作,一般来说,被划入禁限建区的土地大多是城市山水资源保护区及农用地。

2 城乡规划中的土地规划管理方法

(1)土地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的重要方式,这具体表现在计划指标的具体控制方面,受到计划指标紧约束的影响,开发园区项目、储备用地、地市级中心城区需要进行新增计划的使用,进行村镇建设用地、县级项目增减挂钩指标的使用,实现土地规划模块、城乡规划模块、城市规划模块、村镇规划模块等的协调,提升城乡规划的整体效益。

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推动了农村居民点拆并工作的开展,实现了农村居民点向城镇及中心村的集中,从而导致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状况,目前来说,县级政府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远远小于现阶段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

(2)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增减挂钩模式的应用,实现对农村建设用地的盘活,实现城乡用地布局及结构的优化,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化的平衡,实现对城镇建设用地计划紧张压力的有效性环节。但在实际工作中,在某些区域依旧存在着片面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情况,出现了一系列的强拆强建问题,这不利于进行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地方政府以乡镇为单位进行镇村体系及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针对示范村、试点村等展开规划设计工作,从而有效增强村、镇的规划覆盖率,在这一模块中,空间布局规划模式不断得到优化,满足了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要求。

目前来说,村镇规划虽然包括了配套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村庄集并等模式,但这些工作模式在短时间内难以全面得到落实,在地方政府工作中,通过对支农渠道的利用,实现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体系的有效性改善,以自然村为单位进行了村容村貌的有效性整治,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实现人口向城镇及中心村的集中,没有出现工业向园区集中的状况,存在一系列的未按规划实施的现象。在现阶段农村建设模块中,需要进行农村经济机制的健全,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实现农村经济落后局面的改变,满足现阶段城乡规划工作的要求。

(3)现阶段村镇规划的重点如下,进行农村建设用地的现状调查工作,做好产业发展的定位工作,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模块、非农产业预留地模块的优化工作,实现这些模块的合理性规划,进行城镇规划模块的优化,实现集镇建设区农田整治效益的提升,避免出现投资资金的浪费。

在土地管理过程中,进行城镇扩张的控制是必要的,这需要进行城市建设模式的优化,进行新区扩张及旧城改造模式的应用,做好新增建设用地的开发工作,实现存量建设用地的改造及利用,进行城市建设体系的优化,实现旧城改造模块及新区扩张模块的协调。

在部门职责上,国土机构主要进行管辖区内土地规划环节、保护及利用环节的管理,受到规划分设问题的影响,城市的规划工作重点是城市,土地规划的工作重点是乡,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扩张是土地管理的重要职能,通过对新建建设用地计划的管理,可以进行新建建设用地审批量的有效性控制。在新增建设用地的报批过程中,需要进行土地利用总体的规划,进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应用,做好新增建设用地的计划管理工作,避免城镇出现无序扩张状况。

(4)在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过程中,需要进行近期建设规划要求的分析,进行计划结构及布局的强化,做好基础设施用地的产业集中导向工作。这需要进行基础设施用地指标的优化,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与基础设施用地指标的结合性使用,实现重点发展区域用地计划方案的优化,各个区域需要进行建设用地复垦增加模块的应用,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要求,满足现阶段城市规划工作的要求。

为了应对现阶段土地规划管理及城乡规划工作的要求,进行城市化及工业化的推进是必要的,确保新城规模的有效性开发,积极发挥旧城的优势地位,为了满足现阶段经济建设的要求,相关城市及政府必须要进行三旧改造模式及新城建设模式的应用,通过对土地储备方案的应用,做好新城建设的推动工作,满足旧城改造工作的要求,提升土地规划系统及城乡规划系统的综合应用效益。

整体来看,我国土地储备欠缺整体性、统筹性、科学性战略,在实践过程中,仅仅重视经营性地块储备工作的开展,导致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落后问题,从而不利于土地规划及城乡规划后期改造工作的开展,由于分散储备问题的出现,导致城市功能区建设工作的停滞,不利于满足现阶段环境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工程的工作要求,导致增值收益的不断流失,不利于城市划的有效性开展。为了实现土地储备作用的发挥,必须做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工作,提升城市规划的整体效益,做好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一整套土地储备方案的应用,实现规划环节、计划环节、政策应用环节等的协调。

3 结束语

为了适应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必须进行土地规划管理方案的更新,实现其与城乡规划体系的适应,实现城乡经济的统筹性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兴平.建立程序机制:城乡规划法制化的必然选择[J].规划师,2003(12).

城乡土地规划范文6

关键词:土地资源 城乡规划 利用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城乡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其核心内容是城乡功能区的科学组织和土地的合理利用。城乡规划既是科学建设和管理城乡的重要依据,又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和内容。目前,我国处于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稀缺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促使城市土地开发利用范围不断扩展。而在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发展农业所需要的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不仅是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桥梁也是提高农民收入的基础。土地不仅为城镇发展提供布局与建设的空间,而且是融资的重要工具。经验研究表明:城市健康有序的发展与政府充分控制和分配土地收益密切相关。因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保障城乡规划成功进行的前提条件,对城乡规划中土地的合理利用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及其存在问题

2.1城乡规划中的土地利用方式

目前,我国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农村土地征用。土地征用是农村集体土地向城市用地合理转换的合法途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以下简称“三化”)推进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是经济发展的趋势所在,农村集体土地作为城市用地的重要补充,保证了“三化”推进对土地的急剧增长的需求。二是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土地。政府对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城市建设的配套开发以及城市土地的综合管理利用。将城市土地以拍卖的方式卖给房地产开发商,以招标的方式将城市基础建设的任务分配到有能力的单位,从而综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率。

2.2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2.2.1土地征用行为不规范

征用是国家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有偿征用农民土地的方式。目前我国土地征用的补偿费用远远低于土地出让的价格,土地的收益分配混乱,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由于市场价格和土地征用价格的巨大反差,土地不规范流转,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用地产权不清晰、土地资源滥用等,土地浪费现象严重。

2.2.2利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分配利用

土地竞拍的价格一般较高,尤其是房地产商为了追逐自身的经济利益在高价得到土地使用权后,对土地进行配套建设开发,造成房屋价格上涨、炒房现象严重。

2.2.3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困难

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都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在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一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1]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和衔接的中心内容是用地规模和用地发展方向。[2]但是,二者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一是着眼点不同。规划部门着眼点是城镇的发展,根据经济的发展需求决定城镇的功能、规模及发展方向,且要求用地上有足够的弹性。土地部门的着眼点在于“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强调对用地的严格控制,指标落实、地块落实且责任到人。二是两者编制技术与标准的差异。比如人口规模含义、用地分类、规划人均用地指标及规划时限等技术指标的测算标准不一致。三是土地用途管制方面也存在差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将小城镇用地和城市用地归为一类,规划中往往突出城市用地而忽略了小城镇用地,在用地空间安排上也限制了小城镇的发展。

2.3城乡规划中土地合理利用的对策建议

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城乡规划中有着重要作用,是做好城乡规划的基础。为土地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土地资源在城乡规划中合理利用。

2.3.1进一步规范土地征用行为

政府在对征收的土地给予征收补偿费用时,应有所区分,根据地块带来的效益决定。对于在可预测范围内有良好发展前景且用途非常广泛的地块,在征用补偿费的确定时应区别于劣质地块。同时,逐步实行从“征”到“购”,促使土地征用与土地市场接轨。耕地补偿费应基本接近于土地征收后出让金,或不低于等质等量的耕地造地成本。

2.3.2加强对土地“招拍挂”制度的管制

我国允许对经营性土地利用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进行出让,此制度的严格推行和执行,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市场秩序和有效遏制土地出让中的暗箱操作提供平台。土地是一种特殊商品,地价是转让产权后的经济收入,招标、竞拍、挂牌会获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政府为了保证招标、竞拍、挂牌的顺利进行以及土地资产价值的充分体现应该先从制定基准地价以及转让土地的产权着手,根据转让产权的不同、土地使用期限、土地的位置、基础设施完善程度、人口密度、地区经济结构、城市周边农用地的生产状况以及交易成本等因素来制定基准地价,从源头上加强对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制度的管制。

2.3.3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做好各类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土地资源是经济发展的保障,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基础。[3]为了加强土地资源在城乡规划中合理利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协调好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

一是完善“两规”在法律层面的系统性。《城乡规划法》与《土地管理法》规定了“两规”的衔接关系,但是没有明确建立两者之间的约束关系,也没有对两者如何衔接做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实现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需要建立配套的管理办法对具体的衔接协调工作开展引导和约束。

二是加强“两规”技术层面的互通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高效协调机制,促进“两规”在规划期限、统计口径、标准规范等一系列技术指标上的互通,实现成果间的可比互通。

三是要把保护耕地和合理用地作为贯穿始终的指导思想。城乡规划中的城镇建设规模应控制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且尽量少占耕地。道路规划、广场规划等要与人口规模、经济规模相适应,注重提高土地利用率。规划城镇功能分区时,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3、结语

城乡规划是指导城乡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土地资源如何在城乡规划中得到合理利用是当下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现在每个城市都面临着土地资源的紧张的局面,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形势更为严峻,所以城市规划需要从长远的目标出发,综合部署各项建设和管理规划,使城乡建设中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参考文献

[1]赵蕾,皇甫玥,陶德凯.《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差异分析及协调途径探索》[J].现代城市研究,2012(4):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