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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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制度范文1

摘要:实物类流动资产(即存货)评估是流动资产评估的重要内容。现结合本人评估工作实践,谈谈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的关键点,首先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方案的设计及清查布置,然后根据实物类流动资产的特点和评估目的,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关键词:实物评估关键

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评估机构的自身声誉和经济责任,流动资产扣减流动负债是公司的营运资金,它对公司的运营能力、盈利能力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有这些,均会影响公司整体评估价值。因实物类流动资产(即存货)评估是流动资产评估的重要内容。所以如何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至关重要,现结合本人评估工作实践,谈谈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的几个关键点。

一、选准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的基准日

由于实物类流动资产属生产流通环节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其数量和状态随时都在发生变化,不可能停止运转,而评估价值则是某一时点的价值,因此,选准评估基准日尤其重要。为与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相适应,基准日应选在月末、季末,这样可避免或减少重复登记或漏记。使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清查结果更符合实际状况。

二、分配合适的专业人员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方案的设计及现场清查

因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大部分工作量需要在现场完成,所以现场工作十分重要。而许多评估机构对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工作不重视,派一些业务能力不足的助理人员在现场清点数量,不注意资产整体性概念和权属的重要性。从理论和实践上都证明对权属不清的资产进行评估,必将产生风险,应该引起重视。因此要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分配合适的专业人员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方案的设计,以此统一评估人员、资产占有方管理人员的思想,避免评估当事双方在评估过程中因思路和清查方法不同,产生矛盾,以降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风险,提高评估效率,从而最大限度地有利于评估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做好评估前期的组织布置和报表填报,关注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权属

实物类流动资产具有流动性和不确定性。既有性质类似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分为在用、在库),又有产权不易确定的产成品(已经开票但未提货、存放地点不在企业内部、委托销售产品等),又有形态不确定和数量不宜计量的在产品(有实物形态、无实物形态),还有规格繁多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这对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清查和盘点带来不少困难。所以应着重抓好评估前期的组织布置和报表填报,向资产占有方详细了解企业工艺流程、管理制度、核算方法。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填报方案。实物类流动资产的填报不能就事论事,不关注权属,仅按照仓库实有数或财务数据填写和清查,因为财务的实物类流动资产核算以金额为主,数量为辅或不将数量作为控制对象,仓库主要以数量为主,仓库实物类流动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并不一定以出入库为界线。实物类流动资产能否合理准确的评估关键在于合理的填报,只有合理的填报,才能获得便于评估人员作业的相对准确基础数据。

四、对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数量确定要从企业的生产流程和管理制度开始

只有抓住生产流程,才能清楚知道实物类流动资产在各生产环节的形态和约当量,从管理制度着手可以了解企业的进货、领用、入库和出厂各个环节的关联性,了解实际库存和实际库存可能存在的差异,以及调整的方法。对于管理水平较高、制度执行正常的企业,应以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为主,在确定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的前提下,以仓库实际数量与仓库账面数量来检验申报数量的正确性,但若财务帐与仓库帐和仓库实盘数有较大差距时。就要考虑与应收款、应付款、历史对帐盘点结论等结合,采用排除法逐一将已经售出或尚未入帐的部分剔除,才能保证实物类流动资产的准确性。虽然这样做会遇到很多阻力和困难,但是却最大限度的降低了评估风险。对于管理水平较低,制度执行不好的企业,进行实物类流动资产全面清点核查时,应该贯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思想,做到程序到位,手续齐备,记录详尽。对所有能见到的全部清点并记录,不能根据陪同人员简单解释是否列入范围而轻易放过,保证双方有异义时证明材料或修正的依据的有效,而不必重新再复查。

五、根据实物类流动资产的特点,结合不同的评估目的,采用不同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估

根据资产特点及不同的评估目的,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可以采用的价值标准有重置成本标准、现行市价标准、收益现值标准和清算价格标准,但在评估方法的应用上,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应区分不同的情况,正确选用。一般来说,以实物类流动资产变现为目的评估,应采用现行市价法;以补偿为目的评估,则应采用重置成本法。二者的差异表现在是否适销和适销程度上。具体评估时可区别以下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一)外购实物类流动资产

1.刚购进的实物类流动资产,因库存时间短,市场价格变化不大,其账面值与市场价值基本接近,评估时可采用历史成本做为评估值,其发生的较大数额的运杂费应一并计入评估值中。

2.购进批次不同的实物类流动资产,应视不同的情况,采用购置日期最接近评估基准日的材料的历史成本价或直接采用市场价作为评估值。

3.可以取得市场价格的实物类流动资产,直接按购入实物类流动资产的发票价格确定评估值。

4.没有市场价格的实物类流动资产可以采用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并采用物价指数进行价格修正。

(二)自制实物类流动资产

自制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应根据评估的具体目的采用相应的评估方法。适用的评估方法有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企业在承包、租赁、联营等资产业务中不发生产权变动,在这种情况下,应以产成品成本为基础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历史成本法和重置成本法;企业在以兼并、拍卖、出售资产等产权转让活动为目的资产业务中,应采用市价法对资产进行评估。

评估中还应注意区分不同的转让目的,正确处理市价中待实现的利润和税金。

参考文献:

[1]姜楠,对流动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认识,国有资产管理1995年12期.

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 资产评估立法;问题;规范;思考

[中图分类号] D470 [文献标识码] B

《资产评估法》的起草始于2006年,目前进入三审阶段。该法草案在二审阶段就受到业界的较大争议。究其缘由,是因为各类评估利益相关者博弈的机会不均等,多数部门意见也不一致。有专家指出,鉴于估价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容易被利益集团所控制,把调整的权利还给市场更为妥当。也有人指出,把法律名称中的“资产”去掉,至少可以达成一半共识,而牵头单位也有待进一步商榷,并且在立法依据上有所欠缺。所以,进一步认识资产评估立法的必要性以及相关的问题,有助于更好地推进资产评估立法落地,真正的契合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需求。

一、资产评估立法的现实必要性分析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诞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在二十余年的发展进程中,业务量不断的扩大,由最初的国有资产评估,到现在的企业价值、拍卖、知识产权转化、抵押贷款等多领域的评估服务。资产评估行业作为专业性的中介服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投资者的权益;另一方面,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交易公平。所以,在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之下,我国当前的各类评估机构已超过1万余家,评估从业人数也达32万余多。然而,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也正面临诸多发展问题。虽然近年来我国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总体成效甚微,仍滞后于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步伐。对此,进一步认识我国法律制度在该领域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有助于资产评估立法的全面推进。那么,具体而言,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过于分散,难以形成权威性

早在1991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除此之外,在证券法、公司法等多部法律中,也涉及关于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但是,从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呈现,我们不难看出,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缺乏一致性与系统性。各项规章制度的表现形式有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表现,也有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而这些表现形式显然在约束性与权威性十分缺乏,难以在资产评估行业发挥应有的效力。

(二)滞后于评估行业的发展,存在“无法可依”的现实尴尬

在二十余年的发展中,资产评估服务的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当前已有的评估服务已超出了现行行政法规的调整范围。于是,现行行政法规滞后于评估行业的发展,“无法可依”的现实尴尬,不利于评估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从实际情况来看,诸多本应规范的评估行为,由于现有行政法规的“短板”,而未能真正实现。

(三)各项故障制度存在矛盾冲突,弱化其应有的效力

不同行政管理部门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地协调沟通,以至于制定的规章制度矛盾冲突比较突出,对于同一类问题的规范说明,存在不同的规定。于是,评估机构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往往表现出诸多的无奈、无所适从。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在法治经济的大背景之下,资产评估活动应进一步规范于健全的法律法规之中。这就强调,我国应加快资产评估立法的推进,弥补现有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资产评估创造良好的行业环境。对此,在新的历史时期,资产评估立法有着显著的现实必要性。

二、资产评估立法中的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评估行业多种资格并存,制约了评估行业的发展

在资产评估行业的快速发展下,评估行业的资格较多,有注册资产评估师、徒弟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等六种,并且分别有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及财政部等五部门实施归口管理。在这种行业资格及管理制度之下,我国资产评估市场处于分割状态。这样一来,不仅导致了资产评估机构的成本增加,而且不利于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出现评估结果失真、缺乏合理性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资产评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行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地监督管理

对于不同的资产评估资格,其管理部门不同,这就导致管理模式存在差异性。从实际来看,有的管理部门不管评估人员,而是对评估机构进行管理;而有些管理部门干脆将机构与人员的管理由相关的行业协会执行。此外,对于资产评估机构的审批、评估人员的资格认定,在不用的部门与专业之下,其各成一套体系,这显然加剧了监督管理的难度。并且,不同的管理模式,其所形成的监管力度不同,于是对于评估违法行为难以进行有效地惩处,进而导致资产评估行业混乱的问题。

(三)缺乏良好的评估环境,受外界因素干扰大

资产评估行业处于买方市场,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评估机构间激烈的竞争。评估机构的生存,依托于评估业务招揽能力的大小。但是,当前资产评估的业务具有法定与非法定业务的性质区分,而相关的管理机构、委托方在其中控制大量的资产评估资源。于是,资产评估机构在业务的招揽过程中,这些委托方或管理机构则会从中提取回扣或业务收入分成。此外,对于评估的结果、收费等行为,一些政府管理部门存在随意干预的问题

(四)评估机构执业不规范,评估师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

基于当前的资产评估市场,我国评估行业主管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评估准则与规范。但是,评估师由于专业水平不足,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准则的理解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与不足,以至于评估行为不规范、方法运用不当等问题的出现。此外,一些评估师缺乏良好的执业道德,在利益的诱惑之下,做出有违法律、有违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资产评估立法的若干思考

资产评估立法的推进是一个过程,也会一个系统的工程。在资产评估立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确这么几个问题:一是“谁来评估”的问题;二是“评估什么”的问题;三是“如何评估”的问题。只有这三点问题的明确与落实,才能实现我国资产评估立法的真正落地。那么,具体而言,主要是:

(一)“谁来评估”的问题

在评估业业务的执行过程中,评估机构与人员是执行的主体,但同时也被资产评估法所约束的对象。在多元化的市场环境之下,对于评估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如果在评估师资格的划分上仍沿袭专业划分的原则,这显然仍会导致资产评估市场分割的状态。所以,在对评估机构及人员的管理方面,资产评估法需要进一步明确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并且,监督资产评估机构的职业行为,对于存在违法执业的情况需要进行处罚。为了更好地指导并监督资产评估行业,也应制定相应的规章管理制度,优化资产评估行业的内外环境。

(二)“评估什么”的问题

当前,对于不同的评估专业,其已形成了各自的专业范围与特点。于是,不同的资产评估专业有着各自的框架体系,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有着各自的要求。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之下,资产评估立法不仅需要实现评估体制的统一,而且需要对不同行政管理部门的所辖领域进行明确,并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也就是说,在统一资产评估管理体制的基础之上,需要对不同的资产评估对象的具体问题,有着对性的处理。而对于过去评估主体与对象一并行政管理的情况进行剥离开来。这样,不仅有助于政府部门的只能转变,而且有助于资产评估机构与人员更好地分工协作。

(三)“如何评估”的问题

资产评估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其设计资产评估方法、技术等诸多方面。这些方面的规范管理,主要基于资产评估标准,以及行业的自律管理。当前,在市场经济的发环境下,资产评估立法应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对专业技术问题的解决。所以,应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以便更好的实施自律管理。而自律管理的内容主要在于完善包括职业道德、评估规范在内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其实,在资产评估立法中,对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如此高的地位,其意义在于:(1)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拟定并组织实施资产评估标准,有助于维护资产评估行为当中各方的合法权益及法律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的平衡;(2)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可对于专业标准、技术规范等进行全面的深入研究,并建立相应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资产评估职业的质量;(3)进一步明确资产评估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权利与责任,推进行业协会的发展,尤其是在职业质检、诚信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综上所述,在资产评估立法的推进过程中,存在诸多的现实问题值得思考。自《资产评估法》2006年起草,就收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基于立法的诸多问题也是络绎不绝。在笔者看来,首先需要厘清“谁来评估”的问题;其次需要搞清楚“评估什么”的问题;最后就是需要落实“如何评估”的问题。只有各方问题的有效解决,各方有利建议的有效汲取,才能确保资产评估法落地。

[参 考 文 献]

[1]刘玉平.资产评估立法中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7(6)

[2]丁静.资产评估法:激烈增益凸显多方利益博弈[J].财会信报,2012(3)

[3]方应柳.资产评估管理体制问题及改革设想[J].中国证券期货,2011(12)

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制度范文3

高校无形资产通常是指高校持有的,能持续给高校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但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通常认为,高校无形资产可以分为知识产权类、政府特别授权类、人力资源类等,具有非实体性、垄断性、价值效用不确定性和公益性等特征。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是对高校无形资产的形成、评估、管理、使用和转化整个过程的控制和管理的制度。具体可以分为:高校无形资产研发制度、高校无形资产权益保护制度、高校无形资产处置制度、高校无形资产转化制度、高校无形资产评估制度、高校无形资产审计制度、高校无形资产核算制度等。

二、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现状分析

高校具备密集人才优势,产生了大量的科研成果,但这些成果中真正能走向市场进行转化的并不多。目前部分高校已逐步认识到无形资产对高校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如中南大学已经出台了《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了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激励了智力劳动成果的创造和运用。由于我国无形资产管理起步较晚,管理水平较低,在国家层面也缺乏相应的政策制度,导致高校大部分无形资产流失严重。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缺失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地位的不断巩固,对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具有社会经济效益的高校无形资产,其管理与保护同样需要一套与之匹配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国家层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教技发(2005)2号《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这些法律法规只对知识产权进行了管理,对其他类别的无形资产没有进行规范。高校内部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主要是由资产处、后勤处、教务处、科研处等机构联合管理,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职责不明确,没有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来规范,导致高校在产权归属、转移和运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落后,影响了高校科技创新的进展。

(二)保护制度缺失,无形资产流失严重

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其保护需要特殊的方式和手段。一方面高校面对人才流动快速发展的今天,未建立相应的保护制度,导致无形资产流失严重。比如有些教师进行流动时,为了能在新的单位得到丰厚的奖励,将自己掌握的原学校的无形资产带到新的工作单位,使得原学校无形资产流失。另一方面高校遭受权利侵犯后并没有采取法律救济手段,不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据了解高校中大部分都是以协商解决为主,只有极少数借助于法律手段,甚至还有一小部分认为可以自认吃亏,最终导致无形资产流失。

(三)评估制度和核算制度的不健全

高校无形资产是有重要价值的资产,但其核算过程比有形资产难度大得多,一般情况下其价值需要通过专业机构评估才能确定。我国资产评估业的起步始于1989年,以《国有资产管理评估管理办法》作为资产评估的基本依据。与发达国家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相比,我国的资产评估制度是不完善的,受到从业人员执业能力的影响,往往导致评估不当,结果不公允,损害了交易一方的利益。高校无形资产的评估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是密不可分的,由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其中有很多规定都不具备可操作性,缺乏指导意义。如对于高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这样的规定太笼统,导致财务人员核算困难,财务报表数据难以真实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

(四)缺乏有效的转化机制

无形资产在市场经济下经过转化利用存在着显性和隐性的经济利益,比如在知识产权的转化中在为不少高校带来经济上的收益同时,还带来了很多我们没有关注到的潜在社会效益。从现状看,我国的高校普遍都存在着科研成果多,转化利用少的现象。据了解,我国高校科研成果平均转化率仅为五分之一,其余的专利技术都被束之高阁,没有转化为生产力,没有产生经济效益,造成了人力资源及物力资源的浪费。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高校内部缺乏激励机制,教师仅满足于完成科研工作量和职称晋升;二是对市场调研不够充分,导致技术被市场接受率低;三是专利技术本身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如果没有尽快运用到生产领域,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时限,专利技术就会成为公共品。

三、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促进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我国政府建立健全无形资产法律法规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年有大量的无形资产还在高校校园内“沉睡”,如何促进高校无资产的转化率、不断提高我国高校的无形资产管理水平和尽快出善无形资产转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是目前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使无形资产为高校创造更多价值,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是高校进行无形资产管理的基础。高校应重视学校无形资产的管理与保护,推出系列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着力构建一套无形资产管理与保护长效机制,促进学校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一方面应健全管理机构,可以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校的各类研究机构、二级学院等)和课题组三级管理。学校成立无形资产工作领导小组,依托科研处设置专门的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的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各二级单位由其主管领导负责管理,重大项目课题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另一方面高校内部应尽快出台《XX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保护XX学校校名校誉类无形资产的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

(二)强化保护意识,建立高校无形资产保护制度

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的特点,导致高校内部忽略对其的管理。高校应加强无形资产的知识宣传和普及,建立健全保护制度。对于高校领导干部,应加强对无形资产重要性的认识,并将无形资产管理纳入高校工作日程;对高校的科研管理人员来说,通过对高校无形资产的内容和特点的学习研究,应制定保护制度,明确各无形资产的产权归属,减少因人才流动造成的无形资产流失。例如学校向外单位派出的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应事先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其在外单位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对于教师和学生,要加强学习,树立无形资产保护意识,注重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防止无形资产流失。另外对涉及侵害学校名誉权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加大决策过程中防范和化解决策的法律风险,对可能存在的法律“盲区”用制度加以约束和保障。从国外高校的经验来看,保护无形资产已经基本制度化。例如,哈佛大学在无形资产利用上走在世界前列。OTTL(OfficeforTechnologyandTrademarkLicensing即技术与商标许可办公室)是哈佛大学成立的一个关于无形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自1980成立以来,全面的保护其校名和各学院的院名,详细地规定了其商标的许可使用条件、范围、费用和国际许可等问题。在具体的保护手段上,哈佛OTTL办公室也有相应制度来应对侵权。一般在遭受侵权后,哈佛会第一时间与对方沟通,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哈佛名字,严重的话会发一封警告信给对方。通过这两个步骤,能够制止大部分侵权行为。只有上述步骤无效时,哈佛大学才会选择采取法律手段。因此,国内高校也应制定高校无形资产保护制度。

(三)建立科学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完善无形资产核算制度

要准确评估高校无形资产价值,应建立适应高校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包括评估规范、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标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等。高校无形资产在涉及产权交易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社会评估,保证结果的公允,同时为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监控,可以通过校内自我评估的办法进行日常管理。校内评估人员在进行日常评估时,应根据学校无形资产的类别和特点,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增强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另外对高校无形资产进行核算时要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高校应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无形资产核算体系,加强无形资产的购买、研发、转让、摊销、处置、对外投资等的会计核算。

(四)建立有效的转化机制,增强无形资产的效益性

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制度范文4

由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推动矿产能源企业的起飞,大批大型的矿产企业纷纷抢占市场份额,在这一波企业并购、狂欢的浪潮中,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来,例如资产评估制度,许多资产评估机构行政事业单位,自然在人事、利益分配及评估结果都要受制于主管部门,难以作出独立、客观、公允的评估结果。在法律建设上,没有一部资产评估法,也缺少统一、规范的资产评估准则,这就造成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因主管部门的不同,评估时所采取的技术标准不一,评估结果也就无从比较,难以给予公众一个有效的评估结果。

二、完善矿产企业资产评估的质量监控体系

08年的金融危机已经让矿产企业明白不注重资产评估的准确性、有效性,将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对此,需要改变企业先前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借着这一个危机,将其转化为我国矿产企业资产评估的改革,逐渐和国际资产评估系统接轨,加速我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步伐。

(一)确保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地位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像西方权力部门中的“司法”,在执行职权上,应保持独立性。在法律上,确保资产评估结构与律师事务所一样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并以法律具体规定;在行政管理上,各个行政机构应当放权自身统辖的资产评估机构,让其回归市场,由市场决定;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分类管理,由于资产评估涉及范围众多,例如物价、土地、商标、建设、财务、信息等方方面,为了提高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能力与独立地位,就应当实施分类管理,在此前提下,有我国的资产评估协会制定资产评估机构统一管理制度,同时制定资产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

(二)健全资产评估机构全程监控体系对于解决这些问题的首要方法,我认为应当从矿产企业资产评估机构监控上进行着手,健全相关体制,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体系。在采取全程质量监控体系之前,应当做好物质、人才及组织上的准备工作。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机构首要推进会计核算电算化,这是目前最规范的会计体制,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做好事前事后工作,在会计资金运行时,认真审核,出票时,严格把关,这样就可以做到监控会计资金;最后将相关会计核算的信息进行会计公允价值计量,通过内部的规则将它在一定时间内准确公布于社会。其次,做好企业会计系统的安全保密控制工作,任何事物的实施,不仅要考虑它的成功运行为企业带来多到的受益,而是要慎重的考虑会计信息的安全问题。

评估机构全程监控体系涉及事前、事中、事后监控:事前监控。事前监控主要是联络、计划方面的工作,具体包括:明确评估项目业务基本事项、签定业务约定书、确定该项目负责人及评估人员、制定评估工作计划。事中监控。对于一个资产评估项目而言,事中的质量控制是整个评估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灵魂,具体包括: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制定科学的操作方案、评估培训、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和整理、整理评估工作底稿、评定估算、出具评估报告、四层跟踪监控。事后监控。事后监控主要是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归档的工作,在这一阶段中,资产评估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机构提出评估时的一些技术、管理上的不足,进而通过讨论,以此弥补其不足,不断完善矿产企业资产评估监控体系。

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国有企业 产权管理 关键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越来越多的民营与外资企业参与了国有企业的重组,国有企业的产权机制逐渐向混合所有制迈进。从一定程度上讲,国有产权管理既是国资监管的重要环节也是国企改革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并已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运营形式,加之近年来产权制度与经济体制的矛盾日益突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也大不如从前,正确认识产权管理的含义,明确产权管理问题已成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国有企业主体利益的实现主要依靠既定的产权管理制度,因此,国有企业应将稳定发展作为主要经营目标,进一步深化产权管理改革,拟定国有企业产权管理的相关制度体系,从根本上确保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开展产权管理工作的意义

国有资产管理的核心是产权问题,它涉及到企业的兼并收购、产权转让以及重大投资等方面,开展产权管理工作对国有企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首先,产权管理是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工作,产权是经济主体间权利与责任的根源。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摒弃了以往仅管资产的做法,首度将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其次,产权管理是深化企业改革的基础工作,由政府角度看,通过明确权责范围可以将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分开。由企业角度看,通过界定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范围、明确法人的财产权可以将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不但可以有效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还可以实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最后,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的基础工作。改革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活力,加快了经济布局的调整,有效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我国出台了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此制度下,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不再是以往简单的企业合并,而是使产权进行有序流动;同时,产权管理工作也不再是以往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手续,而是通过资产评估与交易监管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

2.产权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产权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产权管理制度仍不完善,首先是国有资产补偿不足,企业的折旧体制虽然经过几次改革,但年限依旧偏长,计提过程中也没有考虑无形损耗的问题,加之提取的折旧基金也未被完全使用,使折旧体制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其次是国有资产缺乏有效的平衡机制,政府对国有资产并未出台严格的责任考核制度,资产投入与产出效益严重脱节,造成大量的资产闲置。最后是国有资产的核算管理工作不严谨,很多企业缺乏资产保全的观念,资产数量逐年减少,例如有些企业短期行为严重,经营过程中仅考虑利润指标而不考虑资产的完整程度,致使大量的资产提前报废,企业生产能力急剧下降。

2.2 产权管理主体不够明确

国有企业产权管理主体不明确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意识不到位,国有企业的产权主要是为社会公众提供物质基础,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但目前很多的国有企业缺乏产权管理观念,认为国有资产为部门、单位所有,随意处置、任意占用,企业产权界定不清,亦无具体负责人。另一方面是国有企业的产权治理结构不完善,虽然我国已按照现代股份制企业的标准对国有企业进行了改革,但由于产权管理主体不明确,法人治理机构没有真正建立,导致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监督管理机制效率较低。

2.3 国有企业资产利用不够充分

目前仍有部分国有企业停留在过去“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上,国家制定相关财政拨款政策时不能做到详细审查企业资产存量与变动情况,资产重复购置、盲目购置的现象层出不穷。同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发育并不完善,中介机构权利薄弱,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的产权流动并不顺畅,部分资产被人为地分离,并在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封闭流动,致使资产闲置与短缺情况并存,资金运行不畅。

3.做好产权管理工作的对策

3.1 健全国资监管体系

健全国资监管体系即要求国有企业做到对上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指导,对下加强对产权交易机构的监管,从制度上逐步落实出资人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产权管理机制。首先应规范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管,依法落实出资人的资产权益,建立部门内的沟通协调机制,以保证出资人享有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其次是要建立清晰规范的产权管理机制,配备科学可行的管理模式,保证国有企业具备公正监督的管理模式。最后是要加强对重大事项的检查监督工作,同时要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资金的使用监管程序。

3.2 探索国资运营方式

国有资产监管主要为了促使企业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为此我们应不断探索高效可行的国资运营方式。首先是加强国有企业相关制度的建设,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法律规章体系,确保国有资本经营合法有效地进行。其次是建立健全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健全重大资产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科学合理地规避企业经营风险。最后是应坚持完善国有企业的外派监事会制度,使其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相协调,建立符合现代经济发展要求的战略布局。

3.3 推进产权管理,服从经济大局

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工作应服从于地方经济机构的战略调整需要,服从于地区的经济大局。这要求企业应在遵循经济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推动国有资本、社会资本以及境外资本的合理融合,从根本上打破企业产权机构单一的现状,推进产权管理主体的多元化进程。目前已有很多国有企业在服从经济大局的前提下,通过吸收增量、盘活存量等方式有效实现了企业产权的转让与划拨。

4.做好产权管理工作的关键点

4.1 部门联手,强化产权登记工作

产权管理是国资监管中基础工作之一,其中产权登记又是产权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国有企业为了进一步掌握国有资产的分布情况,为国有资产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应不断完善企业的产权登记制度、做好产权登记工作。明确产权关系对了解国有资产的分布情况,建立健全的产权制度有着重大的意义。根据我国颁布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规则,国有企业登记时应提供健全、完善的基础资料,资料不清或不全的不予以登记。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列为国有企业注册登记的首要工作,并结合企业提供的年检资料与其他注册登记事项说明,严格规范办理产权的登记、变更以及注销手续,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不为任何不法行为提供机会。

4.2 按照要求,准备资产评估报告

做好产权管理工作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要准备好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管理是保证国有企业产权有序运转,防止国有资产丢失的重要基础工作,为了明确国有产权的市场价值,企业应切实将监督管理贯穿于资产评估的全过程,依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确保审计工作的公平、透明性,以便出具切实可行的资产评估报告。然后,财政、纪检等有关部门再举行以监管为专题的会议会审,针对报告中出现的问题加以修改完善,国资委员会根据整改完善后的资产评估报告进一步复核备案。完善资产评估报告不但可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还可以全面维护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

4.3 严格操作,保证资产交易进场

随着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我国很多国有企业已完成了上市流程,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工作已不再是单一简单的模式。为了实现国有资产交易的公开透明性,国有企业应依法公开交易进场流程,严格审查资产处置项目的前置条件,对涉及产权转让事项应严格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要求操作,严禁暗箱操作行为,保证资产交易可以合法顺利进行。规范企业资产进场行为能够更好地维护股东、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稳定,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制度范文6

无形资产应该来说是一种综合性的资源,一项无形资产中所包含的人力、物理、科技水平以及其他的能力是复杂多样的,而这些多样化的资源正是因为在无形资产的的凝聚而获得其应有的价值。所以说我们对于无形资产的管理也应该根据它这一特点,从而我们说无形资产的管理是一种综合性的管理。根据无形资产的内容,可以反映出无形资产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统一规划企业无形资产的生成、运用以及转让的运作规范和组织制度;无形资产的投资管理,如制定技术、管理营销网络和形象设计以及信息资源开发战略等;驱动创造性知识生产,并将知识融入到产品、服务和生产过程之中;建立专家网络以及客户知识库,促进知识的共享;定期或不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确认与评估;如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及时申请产权;无形资产业绩考核、收益分配等。

二、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中正确计量和合理核算

(一)正确区分各种无形资产的来源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是自己研发创造的,那么就应该综合计算其研发或创造的成本来入账,也可以合理的预测其未来收入的现值来入账;另外,无形资产也可以是从他人购买得到的,它的入账只需根据其购买价值即可;与此同时,接受投资业可以是无形资产取得的另一种途径,一般在接受无形资产投资时,会对其进行估值,以此来确认股权比例,这种估值可以用来做无形资产入账的价值。

(二)关于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问题无形资产的损耗不像有形资产那样容易估计,而且不同的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也会有不同的价值损耗,在不同的时期其损耗程度也不一样,例如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知识资源相比较上世界,价值损耗就要快的多。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如果无形资产出售的帐面净值小于出售所得,月末应按售出的该项无形资产帐面净值结转销售成本:借记“销售———其它销售”,贷记‘无形资产———专利权”。如果所得小于帐面净值,为了避免出现亏损影响企业当月利润,应按所得收入结转成本,额留待以后各期正常摊销或再次出售时结转。

(三)应当调整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无形资产具有长期性的特征,而且有的无形资产时可以重复循环使用的,正如其价值损耗的程度不断变化一样,其摊销的期限也是难以衡量的。针对这个问题,新的会计准则其作如下调整:对期限型无形资产项目计入损益;对无期限型无形资产项目由于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逐渐增值的可能,所以不进行价值摊销。这样,既能准确地进行知识产品成本的计算,又能准确地核算无形资产。

三、企业无形资产现状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无形资产现状企业在对无形资产进行管理时,其主要目的还是寄希望通过合理的使用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实现无形资产价值向企业价值的转化。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越来越注重投资无形化的发展趋势。据有关资料报道,经过最近几年的发展,国外发达国家对总资产无形化的份额已经从原来几乎没有提升至55%-75%,这些资产的无形化已经为这些国家实现了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的65%-85%,这一趋势显然还会因为资产无形化进程的加速而增加。因此,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率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二)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无形资产管理理念落后在我国,大部分企业仍还还存在重视有形资产而轻视无形资产,或者还没有认识到无形资产重要性的问题。即便有的少部分企业已经开始重视无形资产,但也只是停留在观念层面,还没有实现这一观念的能力。更有企业居然把有形无形资产割裂开来,没有认识到无形资产的价值与有形资产价值的相互促进关系。2、无形资产管理内容狭窄传统观点认为,一般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等。企业管理者在无形资产管理过程中习惯更多地关注以上几个方面。然而,知识经济时代下,无形资产的内容正在不断拓展和丰富,企业战略、知识管理、品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都纳入其中,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管理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3、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缺失从这么多年来我国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来看,在无形资产管理的许多方面还都存在着一些制度上的漏洞。首先,缺乏专门对无形资产进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其次,在对无形资产进行投资时往往忽视了可行性研究的重要性;此外,对无形资产的时候维护制度尚未形成;最后,无形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制度的不健全也在一些企业中存在。4、无形资产管理手段单一企业大多对无形资产进行管理釆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即仅仅只是通过一些财务数据来反映掌握无形资产的信息,这样的管理人力、物力成本巨大,而且效率不高,而且更加致命的一点是,无法真实的反映无形资产的管理状态。

四、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优化企业无形资产管理能力配置企业要想无形资产的价值最大化,实现无形资产价值向企业价值的转化,必须合理的分配管理资源,统筹管理,做到各项资源管理的效率最大化,那么就对企业管理者对资源管理的配置能力提出了挑战。

(二)建立和健全适于无形资产管理的组织制度无形资产的更新速度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进步的不断发展速度之快,要求各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无形资产的管理制度。形成从重视指挥与控制核心转向重视革新和服务的转变,以充分交流和更灵活的激励机制。

(三)营造无形资产管理的文化氛围管理团队的文化氛围对于管理效率的影响非常之大,尤其是针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更是需要先进的、与时俱进的、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文化氛围。一切不利于或有损于无形资产管理目标实现的行为规范、价值和思想观念,都必须及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