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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范文1
作为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比较高的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建立与参保民众的缴费过程和后期待遇享受息息相关,这份档案既是统计和发放养老保险的重要依据,对于这份档案的有效管理也是一项为民利民的重要工作。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是否安全、真实与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密不可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我党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政府的形象。因此,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一定要在其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保障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1 探究对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进行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就近几年以来的情况来看,我国城乡中参与养老保险的居民与日俱增,这意味着我国相关部门需要在加强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养老保险档案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一直以来都在保障城乡居民利益、助推社会养老制度的的改革以及提高经办部门的办事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虽然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还并不成熟,也存在着制度与内容不统一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养老保险档案的建立进度和质量。因此,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在建立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完善养老保险体系,不断规范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使之更加规范。[1]
1.1 与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一份社会养老保险从办理参保手续到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这过程中涉及诸多环节。在设立养老保险档案时,一定要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进行审查和管理,以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切实受法律效力的保护,从而真正保障城乡每个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在为居民办理参保手续时,首先要采集个人信息并将其录入个人档案,在这之后还要进行各种费用的收取和划拨等。包括后期新老农保制度的衔接以及居民与职工养老保险的流动,都需要办理相关的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因此,为了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个人档案作为今后支付社会保险的重要依据,它的记载一定不能有丝毫马虎。
1.2 关系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程
我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部门在履行着社会保障的责任的同时,还承担着切实为60岁以上老人服务和提供热心帮助的责任。关于社会养老保险这个复杂又牵扯众多的社会系统工程,如果不能保证每个人投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那么整个小区的社会养老保险部门的工作都将停滞不前,并对下一步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造成严重的拖延。[2]
2 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
2.1 将现代化科学技术应用到档案管理中,与时俱进
在我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背景下,实现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至关重要。从现代化的角度出发,档案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一步步实现档案编研的电子化。另一方面,还要严格按照现行档案管理的要求收集和整理资料,对档案进行及时的修订和立卷归档,在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的基础上,将卷面卷内都排列的规范、美观。在这之后,便要充分将电脑和互联网技术应用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中,真正实现电脑输入代替手打,并转为由机器配送信件,由网页管理取代传统的布告,从而最大限度的解放人力并节约物力,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3]
2.2 加强人才队伍和制度建设
人才是档案管理建立的一个重要因素,不断提高社会养老保障中心里档案人员的整体素质,以能力和创新意识来不断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需要,是不断提高档案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举措。为此,还要定期邀请档案局相关业务骨干对各种档案的规范整理进行现场培训,牢固档案管理人员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同时还要继续推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提高档案利用效益,充分发挥档案在提供优质服务过程中应有的作用,严格按照经办中心应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行事,并将加强档案管理的教育与管理落实到在实际工作中,使档案工作有章可依,避免毫无章法导致工作的紊乱。[4]
2.3 改善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我国不同城乡居民社保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同情况,切实加强每一地区的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可以建造高标准的档案室,并设立独立的办公用房;另外,还可以适当增加在密集架和档案柜等资源购入的资金,并为每个档案室配备温湿度计、灭火器等设施设备,真正确保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考虑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如何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有着莫大的关系,因此一定要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并极力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服务工作,真正为民务实,保障好每一个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而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关部门不能视而不见、固守残缺,而要与时俱进,改良和研究一套更加科学的工作机制,并不断规范我国城乡的社保档案管理流程,避免出现较大的纰漏对投保人员的利益造成伤害。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水平。城乡社保的档案建设关顾民生大计,因此有关部门一定要不遗余力的提高对于社保档案的管理水平,为促进城乡和谐l展做贡献。
参考文献
[1]王翠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的有效办法[J].档案工作,2016(17):119.
[2]路庆玲.浅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J].问题探讨,2014(05):43--4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范文2
一、广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能力现状
广西从2009年至2011年分别开展了三批新农保工作试点,涉及72个县(市、区),占全区109个县(市、区)的66.1%。第一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涉及66个县(市、区),占全区109个县(市、区)的60.5%。两项制度均圆满完成了覆盖面达60%以上的工作目标(以下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截至2011年底,广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13.48万人,有285.63万人按月领取了养老金。收取养老保险费6.05亿元,发放养老金14.66亿元,基金累计结余16.81亿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随着事业的蓬勃发展逐步得到加强。2011年底,在试点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设置中,市级机构7个,经办人员112人;县(市、区)经办机构85个,经办人员738人;乡(镇、街道)级机构775个,经办人员(含兼职)2052人;村(居)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村7208个协管员。初步建立了自治区、地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协办五级经办管理服务网络。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当前广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尚显薄弱,难以承担制度全覆盖带来的繁重业务经办任务。
二、广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办服务能力与担负的扩面、征缴、发放任务矛盾突出,人、财、物短缺
集中反映在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不足,办公场地不足。例如:截至2011年底,14个设区的市目前只有7个设有经办机构;自治区本级经办机构只配4个编制;县(市、区)级85个经办机构,在经费来源方面,其中有68个由地方财政全额拨款,16个由地方财政差额拨款,1个自收自支;775个乡镇负责新农保试点工作站点办公场地有单独办公场所(含租用)的376个,与其他单位合用的399个。从经办服务的需求上看,基层反映比较强烈,特别是乡镇和行政村经办人手紧,没有正式编制,有的甚至靠自筹资金过日子。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加之待遇偏低,基层经办人员流动过于频繁,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和基金安全。可以预见,制度全覆盖工作的推进要比之前三批试点所遇到的问题和矛盾更多、更复杂。
(二)经办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联通建设滞后
虽然新农保信息网络由自治区统一投入、统一建设,但是部分乡(镇)、村级的业务信息管理网络建设相对滞后,未能及时联网,即使有的已经开通也未能很好地应用,直接影响了经办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经办管理粗放,基金安全隐患大
一是部分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严格实行经办规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部分乡(镇)、村级经办人员存在自收自存社保费,不及时归集存银行的现象。一些地区个人账户建账不及时,记账不规范,实账管理落实不到位。二是业务经办人员知识结构配备不合理,从试点县的情况来看,85个县(市、区)级经办机构,只配有47名计算机专业管理人员,特别是从机构改革富余人员中调剂进入新农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绝大部分缺乏计算机操作知识,难以独立胜任业务经办工作。另外,部分从事业务经办的村干部没有经过政策和业务培训,就作为一线工作人员,对政策不熟悉,不懂业务操作,势必影响经办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内控监督体系脆弱,不规范的业务经办或错误操作事件时有发生,基金安全隐患大。四是忽视了基础资料管理,特别是初次参保登记的纸质档案随便堆放,参保原始数据难以保障完整无缺。
三、提高广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能力的建议
广西要快速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着力把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发展趋势,以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规范化运作、人性化服务为目的,打造高标准的经办服务模式,坚持走社保主导、社银合作、管理提升、服务下沉的路子,努力实现决策支持系统化、业务处理计算机化、基础管理网络化、数据管理电子化、网络管理智能化、咨询服务人性化的最优目标。
(一)建立健全经办机构,统一机构名称,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的必备条件
一要成立专门的经办机构,按照业务流程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统一经办机构名称,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没有一个正规的机构负责经办服务,老百姓参保不放心。建议市、县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并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整合为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要在国家尚未出台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标准情况下,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通过整合资源、增编、聘用,调整补充等办法进一步充实人员,但正式在编人员必须为主体。特别是县(市、区)级经办机构,必须配备1名计算机管理人员,确保信息系统维护和正常运行。一些临时性、突发性工作可以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三要落实好业务经费和办公场地及设施,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天等县是广西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县党委、政府非常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组建机构、充实人员,落实办公场地。做到每个乡镇经办机构办公面积达30平方米以上,人手电脑一台,办公桌一张、复印机一部、打印机两部。并明确了今后每年的业务运行经费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按应参保人数每人每年5元计。其中县级经办机构的业务经费按应参保人数每人每年1.5元计;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业务经费按本乡(镇)年度应参保人数每人每年1.5元计;村(社区)按本区域年度完成参保人数作为绩效奖,每参保1人奖励2元计。天等县以奖代补方式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提供业务经费保障,这样虽然不可能完全满足业务需求,但它是解决经费保障的一种好办法。
(二)健全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确保经办业务正常运行
信息系统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的重要技术支撑,也是提高经办效率,实现精确化管理的必由之路。目前,全区已建有统一的信息系统,各地要积极配合,首先要把网络开通,其次是经办人员要熟练操作,第三是遇到问题要及时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信息中心加强联系。一方面要形成省集中数据管理,市经办管理并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经办服务网络,业务数据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逐步形成以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为基础,以网上办事和综合服务平台为延伸,以数据挖掘和审计分析系统为工具,以社会保障卡为介质的全方位信息化构架的“电子社保”。另一方面,依托集中型数据库开发网上查询服务平台或开通声讯查询系统,使参保人轻松快捷地查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相关信息,推动社会保险工作“阳光运行”。同时,实时联网,共享数据,也有利于参保人员办理关系转移接续和待遇资格认证,真正做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信息系统全覆盖、信息应用全覆盖。
(三)强化经办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社保经办服务讲管理,要求工作推进的时效性,信息数据的准确性,经办流程的规范性,档案材料的完整性,部门衔接的周密性。笔者认为,强化经办管理必须一要建立统一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服务规范,完善经办管理制度,做到建章立制,办事有章可循,用制度管人管事。二要抓住经办管理核心,加强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制度本身决定了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组成。基础养老金由财政补贴支付,个人账户存储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并全部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个人账户必须进行实账管理。社保经办机构要根据申请人填写的参保登记表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额到账后,社保机构要将个人缴费额和地方财政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实时记入个人账户,并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计息,进行实账管理。社保机构要编好预算,根据城乡居民的缴费情况,及时提出财政补贴计划,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将财政的缴费补贴划拨到财政专户,并将相关单据提交社保经办记收入账。社保、财政部门、金融机构要按月对账,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三要强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人员“应知应会”业务培训,建设一支业务精、素质好的经办队伍。目前,广西已相继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广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广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关键在于严格执行,不断优化经办流程,完善内控制度。通过培训,让工作人员都能够熟知政策规定,熟练操作工作流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钱从银行流、业务网上走,基础台账规范,业务档案完整。
(四)加大省、市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指导力度,开展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创建活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范文3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的规划,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逐步解决城乡所有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18号)、《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政发[]15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政发[144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城乡居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按照统筹城乡的原则,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保)。
第三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保。城乡居民不得重复参加政府主办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条城乡居保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养老待遇和个人缴费相挂钩的方式,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办法。
第五条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细则,市区(不含区)按本办法执行。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报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城乡居保的统筹地区原则上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城乡居保工作,在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到年底,全面推行城乡居保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
第七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城镇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任务是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政府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工作,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余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民政、残联、人口和计生等部门要配合做好贫困家庭、残疾人和弱势群体的参保工作,落实好扶助政策;公安部门要负责组织提供户籍、人口统计数据和确定户籍性质;统计部门要按照城乡居民规定的口径提供统计数据;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工作。
第八条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充分履行职责,确保城乡居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城乡居保的统计分析、业务培训和监督与指导等工作,各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城乡居保的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个人账户管理等项工作。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保的组织宣传和扩面征缴工作。具体业务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承担。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城乡居保经办能力建设,明确经办机构,充实经办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开展城乡居保所需工作经费,由各统筹地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在城乡居保险基金中列支。
第二章养老保险费的筹集
第十条城乡居保的参保缴费由参保人员到经办机构或经办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以货币形式按年缴纳。
第十一条城乡居保个人每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个档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或按制度规定探索行之有效的其它缴费方式。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今后根据省政府调整政策,我市将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第十二条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5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补助标准,补助标准限低不限高;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和缴费年限较长的,可适当增加补贴给予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广陵区、邗江区、区政府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蜀岗-瘦西湖风景区管委会、新城西区管委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第十三条对本市被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第十四条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第三章个人账户管理
第十五条各级经办机构应当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同时核发缴费证,为参保人员建立养老保险档案。
第十六条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
(一)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
(二)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
(三)其他收入及利息。
第十七条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储存额,每年参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经办机构应当对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及时结息。
第十八条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由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不间断计息。以后继续缴费的,中断缴费前后的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十九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只转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的本息。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有权向经办机构查询其养老保险有关情况,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四章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员同时具备年满60周岁、足额缴费的条件,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未缴费而直接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的人员,其符合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条件的子女应按规定参保缴费。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实施时,己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第二十三条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各地原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高于本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镇居民,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加发1%,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支出。今后根据省政府调整政策,我市将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第二十四条城乡居保养老待遇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年应参加资格认证。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或者有关人员应在一个月内到指定的经办机构注销领取养老相关待遇的关系。
第五章制度衔接
第二十五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五保”供养、社会优抚、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衔接办法,按国家、省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被征地农民和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仍按《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府发[114号)文件执行。本办法实施时,市区(不含区)已年满60周岁,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参保但未达到享受养老金待遇条件的人员,可按本办法领取基础养老金,直至享受到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遇时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实施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市市区70周岁以上“三无”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办法》(府发[]195号)及其贯彻细则和修改后扩大到60周岁已领取养老补贴的人员,仍按原标准、原范围和原人员享受养老补贴,不重复享受基础养老金。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实施后,《市政府关于印发《市贯彻<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发[]9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府办发〔〕138号)、《市市区70周岁以上“三无”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办法》(府发[]195号)规定的各项政策与本办法归并,如不一致的统一按本办法执行。
第六章基金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地要建立健全城乡居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根据《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财规〔〕24号)己开设城乡居保(原新农保)基金财政专户的地区,基金纳入城乡居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单独计息;未单独开设城乡居保基金财政专户的地区,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分账核算,按有关规定保值增值。
第三十条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增值管理,应当接受监察、审计、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三十一条各级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城乡居保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每年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预决算,按要求编制和报送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
第三十二条各级经办机构应按照全省统一的城乡居保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开展有利于城乡居保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制订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努力实现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各级财政应当安排资金用于城乡居保信息化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
第三十三条城乡居保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年老时的养老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法律责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范文4
[关键词]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问题 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 F840.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6-0008-02
一、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1.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的需要。目前忻城县人口40.71万,其中农村人口36.98万,是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县。60周岁以上老人有4.8万,其中,有近3.2万老人在农村,老龄化率达到11.80%,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行列。人口老龄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如何解决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在忻城这个国家级贫困县显得尤为突出。因此,让农民老有所养,已是摆在党委、政府面前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
2.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也是深入实施计划生育国策的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控制人口。实行计划生育,农村是重点和难点。建立起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后,就能逐步转变 “养儿防老”这一传统观念,有利于计划生育国策的进一步落实。
3.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积极解决好社会保障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努力使农民老有所养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最基本要求。为农民编织起养老保障“安全网”,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农村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是农村社会改革、稳定、发展中的一块重要基石。
二、忻城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实践与探索
2011年11月,全县在5镇7乡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参保对象是18至59周岁的农业人口,资金筹集方式为“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实践模式制度设计科学合理、 简便易行、 实惠利民。2011年全县参保人数为95940人,收取参保缴费金额216.25万元。2012年,全县参保人数为224000人收取参保缴费金额504.90万元。2013年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88000人,“新农保”基金总收入为6016.135万元,其中收取参保缴费金额1821.49万元。参保率由2011年开始试行全县不到30%,到2012年全县参保率70%,上升到2013年参保率达90%以上。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工作,并由各乡镇政府相关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以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向各村(社区)分解下达了参保缴费任务、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切实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村(社区)绩效考评内容进行考核。成立了包村业务工作组,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名镇、村组干部,形成了乡(镇)、村(居)集中优势力量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工作格局。
2.采取多样宣传方法。充分运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移动、联通短信群发平台向全县广大村民发送短信;印制宣传资料发放到每村每户;宣传车进村(社区)宣传;通过在各村(社区)现场发放养老金进行宣传,一方面充分展现高效、利民、诚信的政府形象,引导年轻人参保的作用。通过多方位、多渠道、多轮次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城乡居民对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
3.执行督办督查制度。实行通报制度,每月由相关部门对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制定了参保程序和保费收缴流程,对所收基金专款储存、专帐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在养老金发放工作中,采取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的办法,由村(社区)初审后报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通过表册资料及信息网络核查无误后上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审批。同时,对每个参保对象按规定建立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为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产生的积极影响
1.改善了农村农民的基本生活。农民老年人参保后,每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收入为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资金/139,每年将至少增收660元,大大改善了困难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对农村老年人而言,领取的这部分养老金基本用于消费性支出,将促进忻城扶贫开发和经济整体发展。
2.推进社会治理的创新。对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低保等特殊群体,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框架下,通过给予缴费补助,提高保障水平,有助于解决很多历史问题,满足很多现实需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推广,对整合各类信息,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的信息化管理,便利、快捷地为城乡居民提供相应的服务开创了新的局面。
3.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对60周岁以上的农民而言,增加了一项比较稳定的收入渠道,增强了经济自立能力,提高了生活质量。对60周岁以下的农民而言,养老有了保障,老人有了收入,解除了后顾之忧,减轻了赡养负担。经济上宽裕,社会认同感增强,家庭矛盾和纠纷得到缓解,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友好,社会和谐。
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还面临困难和问题
1.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一是忻城县当前各乡镇经办机构每位工作人员服务参保群众比例达1:1.5万人。加之乡镇新农保工作人员主要是公益性岗位聘请人员,待遇低,人员流动性大;乡镇和村级协办员都身兼数职,客观上造成难以集中时间和精力从事新农保工作。面对新农保常态化的业务,现有人员无法适应管理、跟踪、服务工作。二是村级协办员由村(居)委干部兼任,却没有建立相应激励机制,在工作量集中时,村协办员觉得负担重,工作衔接和业务办理有差距。三是经费短缺,影响工作开展。开展新农保业务培训、相关材料印制及保费收缴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等支出较大,由于办公经费落实不到位,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外出务工人口多,影响参保工作推广。忻城农村人口有23%的人长期在外经商或务工,且分散在全国各地,造成工作人员上门调查摸底困难,身份证收集困难,特别是参保人员身份证收集尤为困难,很多家庭就是因为收集不了全家的身份证复印件,嫌麻烦,放弃了参保。
3.村级经办体系目前存在岗位设置不到位,人员不足、经费短缺等问题。由于各乡镇镇情特殊性,人口分散,农村平常很少人在家,再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协理员工作没有补助,且工作量大,基本上由村(居)委会干部兼任,协理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给群众办事的效率不高。
4.社保政策对青年居民吸引力有限。青年农民主动参保的很少,大多是因为父母已年满60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的规定而被动参保的。老年农民参保的意愿比较强烈,中年农民次之,年轻人很不重视社会养老保险。对于多数青年农民而言:一方面,他们认为养老是一个相对“遥远”的话题,甚至他们对于60 周岁后能否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都持一种怀疑态度;另一方面,青年农民多外出经商务工,他们的流动性较强,社保的衔接转移也是农民们担心的问题。如果青年农民参保率低,必将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吸引更多的青年农民参保是贯彻“广覆盖”基本原则的关键所在。
5.基础养老金的收入替代率偏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基础养老金75元由国家财政和广西全部承担,其在整个养老待遇的结构比例中还是较大的,是城乡居民保制度最大的亮点,也是吸引农村居民参保的重要政策。但是,从替代率角度看,75元的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较低,群众参保积极性不高。
五、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的对策与建议
1.强化地方政府服务意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新的惠民政策,开始不被城乡居民所了解,从出台到实施,从中央政府到城乡居民,其主要的纽带就是地方政府和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和地方政府是最贴近城乡居民生活的,也是最了解城乡居民生活状况的,他们的宣传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保的实施成败。因此,加强地方政府的服务意识、加强县乡镇村之间的协调、加强劳动保障及民政等部门的配合是非常重要的,要从上到下对领导干部、村干部进行培训教育,让他们自己熟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并且将落实宣传城乡居民保作为一项考察地方政府的指标。
1.1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准确到位。要进一步加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宣传的深度和广度,采取政策解读、典型引导、帮助群众算账等多种形式,把意义讲透、政策讲清、实惠讲明,努力提高政策入户率、知晓率和宣传准备率。宣传发动要抓住重点,特别要将未参保人群作为重点,进一步消除他们思想认识上的顾虑和理解误区,使他们积极踊跃参保,努力提高参保率和覆盖面。
1.2加强参保调查,全面摸清家底。要全面开展农民参保情况调查,摸清各类参保情况,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科学制订和明确扩面指标,并将任务细化分解至各村(社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1.3突出参保重点,加快扩面进度。要重点围绕年轻、富裕农民,返乡农民工,漏保人员,未参保持观望态度的40-59周岁的农民开展工作,积极做好参保扩面工作。要按照任务指标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完成扩面任务。
1.4抓好时间节点,确保明显成效。要利用法定节假日和农村传统节日做好参保缴费工作,特别是春节、中元节、中秋节(国庆节)这几个节假日,动员发动返乡群众做好参保缴费工作,并确保取得明显效果。
1.5坚持做实服务,确保待遇发放。严格按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条件,逐级申报确认待遇享受人员资格,力争使新增待遇享受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同时要按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好参保人到龄,待遇领取人死亡上报工作,严格养老保险待遇审批发放程序,形成养老保险待遇审批发放长效机制,确保养老金发放零失误。
1.6争取部门协作,确保顺利推进。据调查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计生残联对特殊群体的统计与乡镇统计的人数不能吻合;县乡两级经办机构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信息不能共享。这些问题势必增加了行政成本,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到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安、民政等部门。因此,建立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对于城乡居民工作的顺利推进显得尤为重要
2.扩大筹资来源,完善筹资制度安排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养老金筹资机制,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保障。一定意义上说,筹资水平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参保人未来可领取养老金待遇的高低。为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扩大筹资来源,完善筹资制度安排。首先,各级政府可制定有效激励安排以鼓励有识之士、企业、社会团体等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捐助。政府可对捐助个人或企业等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投资优惠等政策进行引导。同时,也可以借鉴“体育彩票”的发行筹资经验,地方可尝试发行“农村福利彩票”进行筹资。其次,尝试从乡镇地方财税收入中固定抽取一定比例的税收,划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基金中,充实基金来源,实现城市反哺农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范文5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7409人,完成率9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参保 799人,其中:跃进村正常参保451人,领取待遇214人,残疾人6人,完成邮政代扣344人;城镇户口145人,领取待遇54人,残疾人33人,正常缴费58人。
2015年已纳入社区直接管理的人员有1480人,共办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认定1431人,发放社会保障卡1500张。2015年7月,跃进村社会保障卡已制出587张,已发放534张,还有部分人员因为信息不全,正在制作当中。
2014年10月至今,已经办理了《贯彻85号》文件100人,其中跃进村农业户口办理了20人。
1-6月办理各种社会保险补贴703人,发放金额1330334.24元。其中享受初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51人;从事灵活就业、家庭服务业城镇户口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24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71人,享受大中专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9人。
2015年城镇就业人数任务是1750人,已完成1820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521本、开发社区就业援助金岗位1人、办理小额担保贷款8笔,完成各类培训336人。
新登记2015年大中专毕业生314人,其中已就业217人,97人待就业(铁路系统待分配、备考公务员、事业编)。
1.__区跃进村耕地面积1055亩,农村劳动力930人。2015年全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完成468人次,有组织输30人,新增累计6个月以上人员100人,累计创收692.96万元,实现全村人均增收600元以上。
村委会两委班子高度重视,充分利用跃进村人口多,靠城近的优势,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变观念,依靠自身优势,从事商业、饮食业、运输业等,以此增加收入。2015年农村富余劳动力在__就地转移从事餐饮服务、运输、机动车修理、电器维修以及季节性劳动力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人数达30人次,其中:季节性装葡萄、葡萄剪枝、拾棉花等达到30多人,总收入为130万元(其中:装葡萄收入为50万元)。
2、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中,__区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严格要求社区、村及保障事务所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村(社区)干部领导包片区、村(社区)工作人员户包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和任务上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规定。对年满60周岁待遇享受人员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同时村(社区)在第一时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做出决策,对新情况、新问题在第一时间给予解决。
3、以职业技能培训为载体,全面提高就业率。围绕贴近失业人员意愿、贴近企业发展、贴近市场需求“三个贴近”,采取以__地区鉴定中心、地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瑞通驾校、博涛烹饪、龙腾培训学校等各类培训机构联合培训的方式,大力开展职业转换、岗位适应、劳务输出、自主创业等不同层次的培训帮助他们上岗就业。2015年共组织200余人参加了各类培训。其中:90人参加了创业培训;80人参加了烹饪培训;10人参加了驾驶培训,20人参加了编结工艺培训。198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率为98%,培训人员就业率达98%,使就业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是在居民区、远通市场等张贴和发放《__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要点须知》等1000余份,在辖区悬挂宣传横幅14条;二是充分利用交通要点,如在铁路步行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展板、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共发放各类民生宣传材料600余份;三是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点流程及退管工作流程等政策内容打印出来,放到二楼大厅给前来办事人员随时翻阅了解。四是开展为行动不便的居民上门服务;五是在跃进村市场、村委会开展现场咨询、政策解答和政策“走家进户”活动,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征缴工作。同时积极调动发挥十户长(楼栋长)、党员、村(居)民代表的作用,先组织他们进行政策知识培训,再通过他们进行宣传,从最初的登记到交费,每项业务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并把流程和所需材料张贴出去。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劳动保障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劳动保障事业的良好氛围;做好、维稳工作,充分发挥窗口服务和社区联系群众的优势,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简化办事程序,让来窗口办事的群众满意而归,树立优质的窗口单位形象。
1、进一步加强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把劳动保障工作纳入到街道党委、办事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服务程序,把劳动保障工作纳入到街道年底考核工作之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范文6
【关键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规范化管理
近两年,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作为我国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有效提高社保服务质量,并反映出一定的城乡居民生活问题,提高社保体系建立的有效性与实用性。因此应认真面对社保管理工作,以人为本,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的规范性与专业性。
一、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意义
(一)做好社保档案管理具有一定的政治意义。近两年,我国提出城乡一体化建设理念以来,提高了城乡居民的社保意识,也提高了城乡政府对于民众权益的维护力度。因此为进一步保证居民权益不受损害,同时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对于社保的了解程度与参保意识,应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体系,准确详实记录每一位参保人的社保信息,如其工作信息、参保年限、保险待遇等。而且随着时间的变化,参保人数也会有所增加,数据情况也会发生相应变化,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整理、制定出科学有效的社保档案管理计划,能有效减轻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提高数据处理的准确率。
(二)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与居民的自身利益有着密切关系。依照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当参保人到达规定年龄时,就能依照参保凭证领取相应的社会福利待遇,但在这期间,需要办理一系列相关证明手续,作用如下:一是能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二是能有效保护居民相关权益,确定数据的准确性,并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定期进行保险费转入,提高基金转移效率。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其具体表现:没有一项有效的操作指导方案与监管系统。在老龄化不断攀升的背景下,会不断增加参保人数,因此各地区应该结合居民文化程度、参保年龄等基础资料制定相应较为可靠的管理制度,提高居民操作的规范性。很多地区并未有较为详细的操作指导方案,一些参保人在填写资料时,由于没有相关经历或是年纪较大,很容易出现信息填写错误的情况,并直接在表格上进行涂改,直接降低了客观性。有些地方虽然推荐使用电子设备进行填报,但是该方式受网络信号、系统速度影响较大,而且文字指导性较强,虽然对于一些年轻参保人而言,使用起来比较方便,但对一些年龄较大的参保人而言,其操作方面尚存在很多问题。
(二)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信息素养提高方面,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广,城乡居民社保管理逐渐在向信息化建设管理过渡。但是很多地区还存在人员信息素养不足的情况,不能很好利用相关程序进行档案管理、检查,增加了许多无谓的档案管理工作。第二是很多人员专业管理能力有待提高,许多地区档案管理人员对于社保档案管理并没有较为完整的管理思路,并且缺乏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因此表现在具体工作中,只是依照领导指示,进行档案内容检查、整理、归类,没有形成较为健全的管理架构,这相应降低了管理效率。
(三)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电子档案管理能有效提高档案管理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可以将大量的纸质材料档案转化成电子档案进行存放,借助互联网就可以调用数据。另外,提高了档案的公开性,参保人依照个人社保号码就可以在网上查询到个人参保信息。虽然目前我国多省(市、区)都在积极建立线上居民参保档案管理系统,但其主要功能只是在查阅与调取方面,并没有发挥更多的功效,因此,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部门对于线上系统的利用效率。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水平提高策略
(一)建立相应的指导监督系统。各地区社保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地社保服务需要,建立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此方面可以借鉴省级指导标准,提高信息传递准确率与速率。可在社保局大厅开设服务岗,并设置固定与流动两类服务人员,在大厅社保信息填写区域张贴示范填写与填写要求,并放置空白表格,对于一些填写有困难的居民,主动帮助服务,并在填写过后再次确认信息。对于信息有误的资料可通过短信与电话两种方式进行提示,帮助居民尽快修改信息,提高手续办理速度。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体系,并依照档案情况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档案管理效率、准确度等进行检查,不断完善制度,使得社保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依法依规。
(二)提升人员管理能力。要通过两方面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第一个方面是专业能力培训,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专业能力培训,向其介绍一些档案管理知识,提升其规范管理意识,并通过经验总结寻找符合地区参保要求的档案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思路,提高管理的灵活性与实用性。第二个方面是加强信息素养能力提升,可以请相应的技术公司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帮助管理人员提高操作能力,并配以相应的使用手册,方便查询;也可结合实际需要建立合作关系,长期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减少技术问题干扰。另外部门内可适当引进该类信息档案管理人才,因为当前很多地区领导档案管理意识不足,档案管理人手较少,当工作量较大的时候往往通过借调来提高管理效率。但是借调人员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流动性,其对于档案内容、管理办法的了解程度也比较低,反而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期,相应降低了管理效率。通过引进技术人才,不但可以有效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还能降低管理人员的流动性,建立专业的社保档案管理队伍,提高管理能力。
(三)调整电子化管理办法。随着目前各类电子设备的普及以及对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信息化管理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的趋势,因此社保管理部门更要加强对此方面的建设力度。第一,要加强推广宣传力度,通过建立相应公众号或与其他事业单位部门进行合作推广,提高城乡居民的线上知晓率,并附赠介绍相应的填报、操作程序与规范要求,提高居民使用效率。第二,定期对电子系统进行升级,提高其数据传输力度,提高服务质量。第三,结合社保管理需要进一步进行程序开发,提高其功能性与人社局其他服务的关联性,帮助居民在填报信息的同时能完成其他信息的填写操作,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的完整性。
(四)加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利用效率。国家社保事业的有序发展,离不开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展开,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其利用效率就要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与,通过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可以进一步了解城乡居民的生活状态,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扩大宣传,让一些未参保的人员了解社保的优势,提高参与度。还能从这些信息中,得出哪些居民更需要得到社保服务及一些居民不愿参保的原因,并进一步调整政策,帮助居民解决困难,提高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四、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