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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运输管理办法范文1
[中图分类号] R197.32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3)04(c)-0182-02
血站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对于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传播,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依据湖北省采供血机构督导检查结果,对部分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规纳。现报道如下:
1 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的来源
笔者参与督导检查的5个采供血机构(3个血站、2个单采血浆站)医疗废物来源主要为固体废物和污水。其中固体废物分为3大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报废血液及保存到期的血辫及标本、接触血液的采血器材、消毒用棉签棉球、实验用的反应板、纸张、不合格和过期报废血液、手套、试管等废弃物。(2)损伤性废物,主要有各种穿刺针头,采血针、手指采血吸管等。(3)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主要是检验科和质管科所使用的各种试剂。
2 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缺少污水处理设施
5个采供血机构中有4个没有配置污水处理站;另外1个污水处理站不能出具环保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2.2 生活和医疗废物混放
特别是在采血车中,由于空间有限,多数献血者不了解医疗废物的放置规定,将生活废物(如喝水用的纸杯)扔弃在医疗废物专用存放袋,造成处理困难,增加了感染机会。
2.3 医疗废物的交接
5个采供血机构站内废物交接记录不完整,登记内容普遍缺少来源及最终去向,交接时间没有具体到分钟。站外交接均未使用危险物品转移联单。
2.4 医疗废物的储存
有1个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暂储地为开放场所,不能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有4个采供血机构临时储存点未使用医疗废物专用收集袋。有2个采供血机构部分医疗废物暂储超过48小时。且5个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的转运均未使用专用车辆。
3 改进策略
3.1 做好医疗废物的安全收集处置工作
医疗废物的安全收集处置,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应遵循全过程管理、废物最小量、源头分类收集、就近处理、存储警示、密闭运输、集中处理等项原则[1-2]。
3.2 将医疗废物的管理及处置工作纳入质量体系
采供血机构应将医疗废物的处理作为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卫生要求的质量要素,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实施有效的处理和控制[3]。在充分发挥现有职能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指定质管科实施管理和监督,并按照处理程序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应制定医疗废物发生大规模泄露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3.2.1 建立完善文件化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 将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各个环节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全过程管理。制定《医疗废物交接处理程序》明确规定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消毒、交接、存放、搬运、焚烧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工作标准和质量记录的填写要求。并制定有关制度,责任到人、到岗。
3.2.2 加强采供血人员的教育培训 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与卫生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本站质量体系文件及有关管理制度及操作技能。特别要对废物收集人员和清洁人员进行重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4]。既有利于保护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也有利于提高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2.3 监控改进 建立医疗废物处理的评价体系,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审核质量记录、现场检查、考核执行人员的防护、安全意识以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监测有关环境和消毒效果来评价医疗废物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并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评估实施效果。
3.3 污水处理
最好的办法是建独立的污水处理站。并请环保部门定期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存档;污水处理按50 mg/L标准加入有效氯,使其相互作用2 h以上,待检测余氯含量低于6.5 mg/L时方可排放[5]。暂不能建污水处理站的采供血机构也应配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并记录处理后污水的余氯含量。
3.4 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在采供血作业场所根据需要放置医疗废物箱(内套专用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和利器盒。医疗废物箱用于盛放感染性废物;采血现场所使用的一次性手指穿刺针和采血吸管、热合后离断的采血针头等损伤性废弃物用耐刺的利器盒存放,密闭后放入黄色垃圾袋;有液体的医疗废物由产生科室进行热合封闭,不合格血液在确认无渗漏的情况下,再用专用包装袋进行包装。血液标本应盖上试管帽再装入纸盒中,并置入双层塑料袋扎好。所有医疗废物包装必须确保内容物无渗漏。少量的药物性废弃物可放入感染性废物袋内。在采血车上设立生活休息区,并配备生活垃圾转运箱及配套的包装袋,张贴医疗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提示性标识。饮食、饮水严格限定在生活区。各场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日交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和容器3/4时,使用有效封口方式,用胶带扎紧,使包装袋和利器盒封口严密。同时在容器上系上标签,详细记录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日期、类别、数量、经办人、特别说明等。
3.5 报废血液及转移袋、使用后的一次性单采血袋的处理
对报废血液等传染性废物处理的理想方法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流体循环高压消毒,然后焚烧,高温焚烧具有处理彻底、无害化、减量化的效果[6-7]。但血站医疗废物日产量小,自行处置费用较高[8]。血站的医疗废物中含大量塑料、橡胶等高分子物质,自行焚烧多用普通焚烧炉,因燃烧不充分,焚烧时散发难闻的气味,且含有二恶英等致癌物质。加之采供血机构多处于闹市区,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污染,所以目前最好的方式是经流体循环高压灭菌后移交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焚烧处理。
4 医疗废物处理中应特别注意的几个环节
4.1 医疗废物的交接
交接是废物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站内交接应由专职收集人员到科室收集,并明确交接双方的职责权限,应填写交接记录,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具体到分钟)、处置方法、最终去向及交接人签名,严禁口头交接。医疗废物运输前应分类包装,按照规定的路线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储间;车辆应当使用加盖、防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车[9],并且使锐器与其他医疗废物分开,确保医疗废物在回收途中不被遗漏、丢失;对医疗废物运输车要每日冲洗、消毒一次。站外交接应选择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并签署规范的医疗废物回收合同。
4.2 对感染性废物泄露和污染的处理
在工作中发生血液泄露,应按照先消毒、后清洁的原则,切不可用拖把、抹布一擦了事。医疗废物在装袋、交接、运输过程中如发现血液或样本泄漏,应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消毒,并增加一层包装。
4.3 安全贮存
采供血机构应设置医疗废物暂储间,暂储间应远离生活区域,并配置防虫、防鼠、防蟑螂、防盗设施及必要的防护设施,暂储间入口应有明显的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警示标识,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洁,每日用紫外线消毒一次。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48 h。
总之,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处理,对于防止环境污染、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有利于树立采供血机构良好的社会形象。采供血机构全体员工应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使医疗废物处置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并在行动上加以落实,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安全有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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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运输管理办法范文2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广东深圳 518000
[摘要] 目的 了解深圳市医疗机构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现状。方法 对深圳市2605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现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结论 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经过逐年的检查,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仍需加强对小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
关键词 ] 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机构;防控
[中图分类号] R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3(c)-0035-02
2013年,深圳市卫生监督局为确保全市防控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发生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根据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文件要求,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了非典、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专项监督检查。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605家。其中三级医院13家,二级医院34家,一级医院80家,门诊部(社康)989家,诊所1314家,其他医疗机构173家。
1.2检查内容
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消毒隔离制度的执行情况;医疗废物、污水的处置情况。
1.3评价依据
所有检查及结果的判定均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所有检查文书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做出统计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负责传染病的分诊工作,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全市13家三级医院和34家二级医院均建立了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100%的三级医院和64.7%的二级医院设立了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传染病预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二级医院设立了预检、分诊点。其余按要求设置分诊点并落实预检分诊制度的医疗机构比率分别为:一级医院78.8%,门诊部(社康)18.3%,诊所3.1%。各医疗机构的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基本能至显著位置张贴标识,且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2.2疫情报告管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全市100%一级以上医院,共127家,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执行首诊负责制,落实了门诊工作日志制度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专门部门并由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报告工作,未发现缓报、谎报及漏报情况。
95.1%的门诊部(社康)和97.3%的诊所建立了疫情报告管理部门,并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报告方式包括网络直报、传真和电话报告。99.1%的门诊部(社康)和97.3%的诊所建立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了传染病登记本,并按要求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了保存。99.5%的门诊部(社康)和99.2%的诊所能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未发现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
2.3发热门诊设置
为减少呼吸道传染病医院内感染的发生,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设置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对发热门(急)诊进行设置与管理。
全市13家三级医院、22家二级医院及26家一级医院设置了发热门诊,发热门(急)诊设在医疗机构内相对独立的区域,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诊就诊。所有发热门(急)诊均配备口罩、隔离衣等防护用品,并定时对环境进行消毒,消毒方式包括紫外线消毒、空气消毒机消毒和台面消毒剂擦拭等。42.6%的发热门诊设置了候诊区、诊室、治疗室、检验室,78.7%的发热门诊设置了备用诊室和独立卫生间。
2.4医疗废物管理
2003年,我国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其内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了明确和细致的规定。
100%医院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协议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专(兼)职管理人员;能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规定进行包装,有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运输工具,且建立了医疗废物转运登记记录;医疗废物暂存点选址相对合理,暂存点有上锁并有专人管理,设有明显警示标识和“禁烟、禁饮食”标识;对相关人员采取了必要的职业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 d。
100%社康中心有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医疗废物专兼职人员,94.4%的门诊部(社康)和88.2%的诊所能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能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99.2%的门诊部(社康)和91.7%%的诊所能及时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时交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见表2。
2.5医院感染管理
本次检查共涉及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共127家,均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了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或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各医疗机构能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了审核登记,并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
在检查的989家门诊部(社康)及1314家诊所中,仅47.1%的门诊部(社康)及47.7%的诊所设立了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或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其中97.6%的门诊部(社康)及91.7%的诊所能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2.6存在问题
46.1%的小型医疗机构,如门诊部(社康)、诊所,没有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也没有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社会医疗机构未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医院感染的监测和分析,存在消毒隔离措施存在消毒监测项目不全、消毒场所设置不合理,未对消毒药械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与索证等情况;部分门诊部、诊所消毒隔离及无菌技术操作不规范;小型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对传染病防控工作认识不足,90.9%的小型医疗机构未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没有设置传染病预检分诊点;个别辖区社康中心及学校内部医务室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协议主要以内签形式为主;部门社会医疗机构存在预检分诊工作落实不到位,布局不合理的情况;少数社会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暂存点不符合要求、并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等问题。
3结语
医疗废物运输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工业固体 ;废物管理
1 武进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江苏省出台的《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两部法律中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仅是原则性规定,而江苏省、常州市层面均未有相关配套的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江苏省环保厅近年来出台了《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等危险废物的具体管理办法,但对一般工业固废如何有效管理、处置仍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武进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由于不同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工艺不同,导致环保部门的辨别和监管难度也很大,同时武进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种类、数量、分布、流向等家底不清,难以开展全面系统性的管理工作,所以也导致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游离于监管之外,并已成为制约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短板之一。
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身含有许多有害成分,会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不仅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同时也极大的威胁了人类的身体健康。主要表现在:(1)土壤污染。固体废物长期露天堆放,其有害成分通过土壤的吸附呈现不同程度的累积,导致土壤成分和结构的改变,造成了土壤的污染以及植被的破环。(2)空气污染。固体废物中的细粒、粉末随风扬撒;废物在运输及处置过程中缺少相应的防护和净化设施,释放有害气体和粉尘;堆放和填埋的废物以及渗入土壤的废物,经挥发和反应放出有害气体,都会污染大气并使大气质量下降。(3)水体污染。固体废物直接排入水体以及废物中的重金属及病原微生物随渗滤液和雨水流入周围地表水及渗入地下水,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进而影响水质生态安全。(4)危害人体健康。人类的生活是以大气、水、土壤为媒介,如果环境中的有害废物直接由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摄入人体,就会直接影响人体健康。
3 武进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3.1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健全
一方面,从国家层面看,为控制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如《危险废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在日常管理中发挥了良好的效用,但相对于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法律法规总体非常不完善,也没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法律解释,操作性不强,与日常实际管理要求匹配度不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众多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武进区也未有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虽然2010年由武进区政府办转发了《转发区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武政办发〔2010〕53号),但文件内容仅是对固体废物管理的原则性规定,也未有关于一般工业固废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所以武进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仍然处于尚未起步阶段,形式十分严峻。
3.2产生家底不清,企业环保意识薄弱
一直以来武进区未进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全面调查摸底,未建立登记台账,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底数不清,特别是机械加工、印染、服装、铸造等行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数量大,回收利用价值不高,同时相关企业环保意识薄弱,经常直接委托私人运输非法处置,这样往往容易造成偷倒乱倒、随意露天焚的不法现象,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周边群众也反应强烈,举报激增,已成为部分区域严重的社会问题。
3.3处置通道不畅,资源化存在较大上升空间
目前,武进区未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企业,如果上游工业企业将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关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高成本是上游工业企业难以承受的,同时,一般工业固废涉及行业广,分类多、成分复杂,处置与利用技术要求较高。目前,除制砖、铺路、资源回收再生等少量综合利用方式外,缺少其它有效的利用方式,从而导致企业面对大量工业固废而不能规范处置或利用。所以,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通道的畅通,是建立源头产生、收集运输、回收处置体系的重要前提。
武进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混乱,资源化利用效率不高,焚烧和填埋的处置方式占据了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的相当一部分比例,全区老、小、散的废品收购点大量存在,非法处置,随意倾倒现象时有发生,露天堆放、填埋不仅造成了环境污染,也带来了感官上的不适。
3.4产生面广量大,环保部门监管力量薄弱
根据武进区污染源普查数据统计分析,武进区数万家企业基本都有数量不等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而国家未有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明确的详细分类指导意见。同时,从国家到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对固体废物的监管主要侧重于危险废物,至今未开展过针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全面普查和专项执法检查,所以,基层环保部门对一般工业固废监管工作呈现出无抓手、负荷重、难度大的尴尬局面。
4 武进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探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江K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主要从源头收集、过程运输、末端处置三个环节进行。只有通过对以上三个环节加强管理,才能有效规范一般工业固废管理。
4.1完善立法工作,明确主体责任
党的十工作报告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发展战略,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给环保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结合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和“两高”司法解释,呼吁省、市尽快出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门法律法规,武进区应因地制宜,制定或修订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关的实施细则,明确企业的主体地位和权利责任,规范主体行为;进一步增强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性,加大实际应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充分发挥固废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产生、转移、处置数据的统计分析,有效防范各类违法违规现象。
4.2逐步开展底数核查,建立数据库
结合新的污染源普查和环保大检查数据,依托现有工作基础数据逐步开展针对重点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底数的核查工作,逐步建立核查基础数据库,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奠定基础。武进区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对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核查力度,根据环评报告、固废专项核查等技术材料,核查产生固废种类、数量,切实做到“无漏报、无瞒报”,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逐步建立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基础数据库。
4.3完善源头分类收集和运输管理体系建设
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监管》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贮存场所,武进区环保部门要做好指导工作,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可综合利用、可外售、可焚烧处置三类实施分类收集、贮存。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运输,可综合利用和可外售部分由企业自行负责;可焚烧处置的,从降低行政成本、便于管理和服务企业的角度考虑,建议相关单位依托环卫部门现有运输体系承担运输,并按指定线路行驶,运至指定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输过程可参照武进区生活垃圾运输相关管理要求,由环卫部门统一管理。
4.4畅通末端处置环节,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建设一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选址困难、周期长、难度大。参考周边无锡、苏州等兄弟城市的一些做法,建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实行分散和集中相统一的原则。其中,可外售和可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企业自行综合利用、外售或由经济主管部门联系实施综合利用,可焚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同时,武进区政府应根据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实际情况,增加科研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技术的研发和管理,为资源化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4.5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需要群众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更需要每一位公民的积极参与。武进区要加强宣传并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保护方针,努力提高民众的环保法制意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并明确管理的形式、程序、进入渠道及保障办法,制定政府、社会及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互动办法,规范各方行为,倡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多元治理模式。
医疗废物运输管理办法范文4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废弃物,是指列入《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卫生机构在预防、保健、医疗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放射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第三条在大理州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县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市*、交通、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计生、食品药品监督、城管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按照分类收集、运送工具符合卫生及环保要求、指定地点贮存和集中化、无害化处置的要求,遵循统一规划、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应当符合专项规划,不符合专项规划建设的处置设施、场所应限期予以拆除。
第二章医疗废弃物的处置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应当委托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集中处置。被委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处置医疗废弃物。
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医疗废弃物。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自行处置应当实行集中处置的医疗废弃物。
第八条暂时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经县市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设置临时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并按下列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弃物: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弃物必须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医疗废弃物必须及时定点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医疗废弃物,消毒后集中填埋,并在集中填埋地设置明显的固定警示标志,集中填埋场地必须远离水源地。
前款规定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具备集中处置条件后,应当按照县市环保部门规定的时间,停止自行处置,并对临时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消除污染后,予以拆除。
第九条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在处置过程中应当按照排放污染物许可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弃物,应当按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使用质量合格,符合卫生、环保要求的医疗废弃物包装物或容器;
(二)医疗废弃物专用容器完整密封并及时消毒;
(三)医疗废弃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性能与盛装的医疗废弃物类别相适应,并有相应的分类标识;
(四)对隔离的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在规定时限内就地简易消毒,再分类贮存、转运。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委托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弃物,应当签订医疗废弃物处置协议,并在处置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协议文本报县级环保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与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医疗废弃物转移时,必须办理交运手续,填写医疗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各自保存5年以上。5年后移交县市环保部门统一保管,保管年限从移交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第十三条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必须保证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转。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确需暂停或停止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运转的,应当在15日前报经属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情况紧急时,可先自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后,及时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影响医疗废弃物正常处置时,应当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规定的期限,将医疗废弃物转移到临近受委托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确定医疗废弃物管理责任人,明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并建立登记制度。
第三章处置管理
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从事医疗废弃物收集、转移、贮存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环保、卫生、安全以及紧急处理等专业知识、技术培训。环保、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计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支持。
第十六条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必须按协议规定的时限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转移医疗废弃物,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弃物。
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必须对医疗废弃物进行登记,保存登记资料,并于每年1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医疗废弃物登记资料分别报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八条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现医疗卫生机构交付处理的医疗废弃物的种类、数量、重量发生重大异常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环保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定期对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并于每年1月20日前将上一年的检测、评价结果向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医疗废弃物运输必须遵守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医疗废弃物运输必须使用有特定标识的专用车辆。专用车辆在执行医疗废弃物运送任务时,*、交通、卫生、环保等行政部门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医疗废弃物运输专用车辆必须由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驾驶。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一名以上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押运员。、
第二十一条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医疗废弃物流失、泄露、扩散的紧急处置预案,并报所属县市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医疗废弃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流失、泄露、扩散的,运送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地的环保、卫生、安监、*部门,以及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达现场,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实施紧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三条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弃物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医疗卫生机构收取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用。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支付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用,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用直接纳入医疗成本。
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用标准,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审核制定。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擅自制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帮助,按照职责分工,对从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疾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存在隐患时,应当按各自职责,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公开电话、传真、网站等,接受单位和个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第二十六条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二十七条大理州辖区内对外开展医疗服务的军队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适用于本规定。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的行为,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处置医疗废弃物的,由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集中处置单位未按要求处置医疗废弃物的,由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违反医疗废弃物收费规定的,由同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负责查处。
第二十九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规定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废物运输管理办法范文5
一次性塑料口杯
医疗垃圾病毒的危害性是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在国际上被视为“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已被列入控制危险废物转移的《巴尔赛公约》条款之中,我国也将其列入《国际危险废物名录》,国务院也于2003年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目前,我国有不少医疗单位,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对医疗垃圾处理仍不够重视,导致医疗垃圾的泛滥。据《华商报》报道,目前在西安,一些小型加工厂通过各种不法渠道将回收来的一次性输液器、塑料瓶、一次性口杯、,经过简单处理,便生产出一袋袋的塑料颗粒。然后将这些塑料颗粒运往各地,大部分用来生产一次性食品袋,还有部分则被掺进聚丙烯废料里,变成生产一次性塑料口杯的“黄金原料”。
在这里,这些医疗垃圾瞬间“焕然一新”,变成了外人根本无法看出究竟的化工原料。
据了解,目前一吨聚丙烯粉料要11000多元,而掺入白色塑料颗粒(俗称白丙)以及回收塑料口杯粉碎后的旧料还不到5000元一吨。由于聚丙烯粉料价格上涨,原本地下生产的一次性塑料口杯,目前更是节约成本用旧料生产。生产净利润在每吨千元左右。可以说,没有旧料,塑料口杯厂单纯使用聚丙烯粉料根本难以生存。
毫不夸张地说,医疗垃圾已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香油瓶曾是医院用过的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瓶;医疗垃圾制成了透明肩带、纯净水桶和食品包装袋;纱布、绷带、带血棉球重新制成了棉球;医疗垃圾致使儿童毁容、医疗废弃石膏被用去做了豆腐……
医疗垃圾管理
要从源头遏制
医疗垃圾往往使病人旧病未去新病又来,不仅给其身体带来极大的危害,在精神上也造成了极大的创伤。人们谈虎色变,医疗垃圾之害大有“猛于虎”的样子。
医疗垃圾所含的病菌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千倍,又是各种疾病的传染源。将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二次使用,等于把各种病菌直接注入病人的身体里,病人有可能感染上各种疾病,危害巨大。
尽管从总数来说,有问题的医疗器械是极少数,但对于一条生命来说,一支不洁的一次性注射器也许就能毁了他的全部;医疗器械是用来救死扶伤的,一旦其成为生命的杀手,也就是公众对其产生信任危机的时候,这才是真正危险的。因此,对于医疗垃圾的危害性,应该是怎么估计都不过分,怎么喊打也不过分。所以,医务人员应从自身做起,从源头遏制医疗垃圾流入市场。
陕西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陈学文指出,目前医疗垃圾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源头在医院,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他们要求各医院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展开自查,摸清流向,发现问题的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进行纠正。
个体诊所里的医疗垃圾
回收难
目前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回收的执行情况很难达到全面彻底。个体诊所数量多,分布散乱,逐个诊所进行回收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其次,这些小型个体诊所往往散布在狭小的巷子里,回收车辆难以驶入,也是回收难以全面开展的一个原因。至于那些非法个体诊所,回收的困难就更大了。
据调查,某市目前存在的非法医疗机构达数千家之多,每天产生的垃圾约10吨,每月将有300吨,全年就可达到约1200吨。这些医疗垃圾没有经专门的处理,大部分与普通的生活垃圾一起进行常规处理。更为严重的是:一是注射器、输液器等类的用玻璃或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废弃器械被不法分子回收利用,或经加工后又以低廉的价格卖给非法诊所重新使用;二是纱布、棉花、敷料等类的废弃物被捡破烂者卖给黑心棉一类的地下加工厂,经过简单处理后制成棉衣棉被后流回市场;三是非法医疗机构将药瓶、器皿等类废弃物卖给拾荒人员,未经严格处理就改变用途用以填装其它物品等。
医疗垃圾残留及衍生的大量病菌是十分有害有毒的物质,处理不当的话很容易引起各种疾病的传播和蔓延。解决医疗垃圾的处理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为此,有关专家建议:市、县两级政府应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重视做好医疗垃圾处理工作,认真落实医疗垃圾监管责任制。同时应加大对基层“黑”诊所查处力度,加大废品回收站非法回收医疗垃圾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医疗垃圾处理过程的监管力度;对全市集中处理的医疗垃圾处理场应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要充分意识到医疗垃圾处理场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以及老百姓对医疗垃圾场建设安全问题的担忧,切实采取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并适当做好宣传,解除恐惧心理,让老百姓放心。
随意处理医疗垃圾
将受严惩
西安市卫生局近日下发紧急通知,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同“西安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签订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合同,按规定将医疗废物交由“处置中心”集中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非法转让、买卖和遗弃医疗废物;不允许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不允许交由非环保部门许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置。
按照有关规定,医疗垃圾要专人负责、严格消毒、分类收集、定点存放、集中处置、统一销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严把出口关,坚决杜绝医疗垃圾流向社会;固定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人员培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哪个单位发生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负责人强调,凡不按相关规定回收处理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将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同时追究院长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垃圾处理应建立
长效解决机制
SARS疫情发生以来,医疗垃圾的处理不仅成为各家医院迫在眉睫的难题,也日益引起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极大关注。日前,有人就医疗垃圾处理问题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言,需尽快建立起医疗垃圾处理长效解决机制。
医疗垃圾(危险废物)不同于生活垃圾,应慎重实行产业化和市场化运作,强调政府的严密监控制约,否则将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伤害。医疗垃圾的处理,从国际到国内,已经出现多起伤害事件和环境公害事件。如伦敦的“死云事件”,日本的“水俣病事件”等,台湾曾经有79%的海滩被医疗垃圾污染。正因为问题的严重,世界各国对医疗垃圾的管理基本采取行政性管理,制定严格的五联单制度和严厉的处罚措施,即:专用容器收集、收运司机当面过镑填单、专门封闭冷藏运到处理厂过磅填单、进贮藏室过磅填单、出贮藏室进焚烧炉过磅填单、汇总到环保行政部门后回单给卫生部门。如果中间某个环节出现遗失、发生泄漏,将按杀人罪论处。因此这是一项责任性很强,属于公共安全管理的问题,不应由私人公司来替代行政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医疗垃圾应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但是,全国各地医疗垃圾的操作运行部门却是“多龙治水”,分属于卫生、环保、城建、市政环卫等不同职能部门,甚至私营企业。就北京市而言,“非典”疫情发生前,医疗垃圾处理运营由卫生局主管,交给某个公司来做。“非典”疫情发生后,市政府做了协调,临时转由市政管委会分管。国家有关部门应系统协调,改变目前管理体制不顺的局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垃圾的监管,并明确细化环保部门对该项工作的管理职能和操作流程,保证在工作中有法可依,使医疗垃圾的处理真正做到万无一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出台后,各地到目前为止,仍未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造成各地有法不依、难于执行的局面,从而产生一系列实际问题。如有的小医院,暗中收回利用一次性输液管和针头;也有不法商贩,将未经彻底消毒和毁形的医疗垃圾,重新制成其他用品。正是这些不法行为,使得由医疗垃圾引发的危害健康事故频频发生。
就医疗垃圾的系统管理而言,应由国家环保局牵头,在国家层面上制定有关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理、消毒和系统管理规范制度,并尽快制定出“医疗垃圾处理技术和污染防治的标准”。
医疗废物运输管理办法范文6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组织到位。
我局历年来高度重视医院管理年活动,将医院管理年活动作为全局中心工作和医院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合川区“医院管理年”领导小组,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分年度制定了“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确定了每年活动的重点内容、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并将“医院管理年”活动纳入目标管理、院长评优和医院等级评审,实现了“全局有人管,大事有人抓,工作有人做”。
(二)及时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我局通过召开动员会,下发文件等形式对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为便于各医疗机构掌握医院管理年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在XX年的时候,将医院管理年涉及的六个方面33项指标归纳为“六要六不要”(即一要严格制度、保障安全,不要违反规范、造成事故;二要合理布局、流程便捷,不要增加环节、就诊繁杂;三要改进服务、医患和谐,不要态度生硬、激化矛盾;四要强化管理、降低成本,不要有章不循、放松监管;五要合理收费、信息公开,不要巧立明目、增加负担;六要救死扶伤、崇尚医德,不要利欲熏心、道德缺失),要求各医疗机构将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主要精神以及“六要六不要”通过新闻媒体、院报、标语、板报以及制作成小卡片下发给每个职工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与此同时,在医院管理年活动宣传过程中,我们还注重典型引路,通过组织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切实加强职工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职业技能教育,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三)强化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我局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三基竞赛等形式,努力提高人员素质,为全区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奠定了基础。如举办重庆市政协助推合川活动全区管理人员培训班;与重庆天安保险公司共同举办了全区医疗质量、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培训班;邀请重医儿童医院、重医附二院、大坪医务等上级医院专家教授就如何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执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医患沟通的理论与实践等方面进行专题讲座等。XX年、2010年,我局先后两次与区总工会、团区委共同举行了医务人员技术操作和护理知识竞赛。通过竞赛,促进了我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加强三基知识的学习和训练,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医务人员三基水平。
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认真执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患沟通的认识,强化了各级医疗机构质量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了各级医疗机构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的能力,为全区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营造良好执业环境,和谐医患关系
一是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活动。与区委宣传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工商局合川分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了《以“关爱生命、强化服务、防范纠纷、构建和谐”为主题的平安医院专项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医疗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医疗行为规范、规章制度落实、基础质量提高和医务人员责任心教育,2010年9月18日,我局在钱塘中心卫生院召开了全区平安医院建设暨医政工作现场会,会上通报了全区平安医院创建以来的基本情况和医政工作的情况以及2010年1-8月医疗纠纷情况,就当前医疗纠纷的特点、今年几例典型的医疗纠纷及目前全区医疗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进一步推动了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全区平安医院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是积极贯彻实施《合川区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试行办法》。为更好地防范与处置医疗纠纷,合川区政府于XX年年底出台了《合川区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试行办法》(简称〈办法〉),从2010年1月开始实施。
三是加大农村医疗责任保险推进力度,实现医疗责任保险在公立医疗机构全覆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我们在全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启动了农村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并制定了《合川区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在各医疗机构和天安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截止目前,全区 家公立医疗机构与天安保险公司签订了正式参保合同,参保医务人员 人,实现了医疗责任保险在公立医疗机构的全覆盖,天安保险公司共协助卫生局和医院处理医患争议 多起,累计支付赔款 万元,赔付率为 %。
四是推行医患沟通制度。近几年来,我区发生的一系列医疗纠纷归结起来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医患沟通不到位,因此,我局将推行医患沟通制度作为开展医疗质量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医患沟通时间、内容、技巧都做了明确要求:要求接诊医师和住院病人沟通要在病人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和急诊病人或家属的沟通必须在病人入院后2小时内完成,并按规定的形式和要求将沟通情况记入病历中,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费用等。通过通过推行医患沟通制使患者和家属在就医过程中达到“三明白”(病情明白、治疗措施明白、治疗费用明白)。 (1) 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总结一文如不符合您的要求,推荐参考以下同栏目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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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医院感染管理、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认真贯彻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举办了一期有关多重耐药菌感染及预防、控制措施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二是强化手卫生工作。将手卫生操作纳入了医院管理年医务人员考核内容之一。三是加强重科室医院感染管理。重点是口腔科、内窥镜、以及新生儿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四是切实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协调,并积极与北培、永川医疗废物处置机构衔接,2010年10月31日,我局正式与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达成委托处置协议,目前主城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有序。
(六)加强医院药事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认真贯彻《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处方点评制度;继续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重庆市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在区直医疗机构推行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七)严格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三不放过”的要求,制定了《合川区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进一步强化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近年来共通报医疗机构 家,处理医务人员 人。
(八)坚持依法行政,严把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关。
结合开展百日医疗机构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做好医疗市场清理整顿,协同有关部门治理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严格准入审批行为,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及有关配套文件。
(九)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外科、妇产科手术病例是医疗安全隐患较为突出,医疗纠纷发生机率较高的专业,是医疗安全的重点环节。鉴于我区近期发生多起外、妇科纠纷均与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或基层医务人员超越自身条件或技术水平开展手术有关的实际情况,2010年,我局在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制定了《重庆市合川区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暂行)》,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有效地杜绝了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或基层医务人员超越自身条件或技术水平开展手术的情况。
(十)加强血液质量管理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通过强化培训、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和招募、建立从血液的采集、检测、制备、贮存、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体系等措施,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活动和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今年9月,重庆市合川中心血站接受卫生部血液质量专项督查受到好评。
(十一)强化督导,推动落实。
近年来,针对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的不同时期和阶段,我局先后6次组织督查组对全区范围内医疗机构的进行了医院管理年活动及医疗质量管理督查。督查采取事先不打招呼、直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及现场考核等方式,重点对各医院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宣传动员、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改进服务、财务管理、依法执业、行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并在督查过程中就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评,下达《督查意见书》,要求要求各医疗机构针对发现的问题,一边推进实施,一边抓好整改。同时在每次集中督查结束后,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下发督查通报等形式对全区医院管理年及医疗质量管理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析,把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成果转变为医院工作的常态,逐步建立起抓管理、促质量的长效机制,有效推动了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区在医院管理年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医疗机构对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存在松懈思想。二是院科两级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或虽有组织但履行职责不力。三是医院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医疗安全各项核心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四是缺乏有效的评审和考核制度。五是管理干部队伍不稳,缺乏必要的培训。六是急诊急救“绿色通道”不畅通。七是人才缺乏仍是制约镇街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突出矛盾。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加强医院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坚持不懈的重点工作,今后,我区将巩固成果、持续推进医疗质量工作,把医院管理年活动引向深入。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这个主题,切实抓好医院各项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的落实。重点抓好各项法律法规和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工作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以加强医疗文书书写为重点,切实做好病历书写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提高医疗质量。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加强对住院病历书写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切实履行院、科两级病案质量管理组织职责,从基础抓好病案的书写质量,提高病案书写的水平,保证医疗活动的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 (2) 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总结一文如不符合您的要求,推荐参考以下同栏目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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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落实,提高医院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认真落实《指导原则》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加强临床药师素质的培养,提高临床药师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本机构基本药物处方集和目录,提高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水平,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四)抓好医院感染控制各项工作,提高医院感染控制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测网络,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管理,做好前瞻性调查和目标性监测,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高管理队伍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医院管理者的发展思路和服务理念,端正办院方向,从注重外延和硬件发展,转向充实内涵,加强医院思想道德建设、人员素质建设、文化建设和学科建设上来,用科学的发展思路、先进的管理理念、忠诚的服务精神和人道的服务文化,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医院院长的责任,提高院长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使院长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维护公益性质上来,减少专业技术,同时,加强和培养专业化医院管理干部,为医院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二是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提高医院的整体服务能力。三是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院技术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急诊能力建设。健全各医疗机构急诊科或急诊抢救室,畅通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并通过组织培训、开展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医务人员急诊急救技能,切实提高急诊能力和急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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