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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管理细则范文1
(一)尚未出台实施细则。目前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主要参照上级文件及周边地市做法。省级层面出台了《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9] 56号),但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尚未出台专门实施细则。
(二)审批流程不明确。加装电梯审批涉及街道(社区)、住建、规划、消防、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2020年第17次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调度会虽然研究了加装电梯试点的审批流程,但对审批时限、部门责任、建后管理等工作均无明确意见,在实际执行中缺少可操作性,省里也尚未出台审批办法。
(三)财政补助无标准。近年来我市对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20年全市改造老旧小区61个,财政总投资1.58亿元,改造面积298万平方米,惠及住户25695户。2020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获中央、省级财政资金7135万元。市财政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全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按照中央、省级补助资金1:1配套奖补。但目前各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均未明确对于加装电梯的补助额度及对每加装1台电梯的补助标准。
(四)政策宣传不及时。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对我市来说尚属“新生事物”,居民(业主)对相关政策、申报程序均了解较少,目前全市也仅有光明小区正在进行加装试点。
二、对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建议。
一是借鉴成功经验,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建议我市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按照“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加强引导,协调服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的原则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同时,建议省级层面尽快出台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实施细则,对申请条件、资金筹措、审批流程、保障措施等方面予以明确,各地参照执行。
小区管理细则范文2
为切实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增强社区物业管理责任,根据《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区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街道统一领导,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项里社区、黄河社区、永阳社区、南关社区、关口社区、果园社区和红星社区的已建成小区。
三、考核依据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和《项里街道物业管理考核细则》。
四、考核内容
包括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管理工作、社会满意度四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项里街道物业管理考核细则》。
五、考核办法
(一)项里社区、黄河社区、永阳社区、南关社区、关口社区、果园社区和红星社区每年向街道办缴纳年度小区物业工作保证金1万元。保证金根据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兑现,凡被扣除的保证金充入街道物业管理奖励基金。街道驻居干部负责所驻辖区小区物业管理督察督导工作,凡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小区,将由街道纪工委以交办单形式交由驻居干部继续指导整改。
(二)考核满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90分以下70分以上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每月考核一次,每半年按得分取平均值,进行汇总和排名。评分办法为日常巡查占40%,集中检查占60%。
(三)辖区内小区在市、区和街道办分别组织的评比中,得红旗的,每次分别加10分、8分和5分,得黄旗的,每次分别扣10分、8分和5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对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另行表彰和奖励。
小区管理细则范文3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健康发展,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铜陵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安徽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铜陵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四条铜陵市物价局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施管理。
第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价格由铜陵市物价局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与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与同一区域内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合理差价,切实体现政府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
(一)开发成本
1、征地及拆迁安置补偿费。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征收土地和拆迁补偿所支付的费用。
2、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指开发项目前期所发生的工程勘察、规划、建筑设计、施工通水、通电、通气、通路及平整场地等费用。
3、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列入施工图预(决)算等项目的主体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房屋主体部分的土建(含桩基)工程费、水暖电气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费。
4、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指在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水、照明、通讯、环卫、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以及按政府批准小区规划要求建设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费用。
5、管理费。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开发成本1—4项费用之和的2%计算。
6、贷款利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住房建设筹措资金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按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平均利率和平均建设周期(七层及以上18个月,七层以下12个月),以开发成本1—4项费用之和的40%计算。
7、各种收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计收。
(二)税金:依照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计算。
(三)利润:按照开发成本1—4项费用之和的3%计算。
第七条下列费用不得计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
1、住宅小区内经营性设施的建设费用;
2、开发经营企业留用的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的建筑安装费用及应分摊的各种费用;
3、各种与住房开发经营无关的集资、赞助、捐赠和其他费用;
4、各种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
5、按规定已经减免及其他不应计入价格的费用。
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
楼层差价、朝向差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各单体楼层率、朝向差价率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具体差价率为:楼层差价率20%,朝向差价率3%。
第九条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依据规划要求建造的经营性配套用房和车库(阁楼)部分,所取得的收益要全部冲减经济适用住房建造成本。在计算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时,上述的建筑面积应扣除。
第十条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实行限价备案管理,最高预售限价暂定为:多层每平方米1200元,小高层(七层以上)每平方米1500元,不得突破。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经营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向市物价局办理预售价格审批手续,并提供预售的相关材料,实行备案。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前,核算住房建造成本并提出书面定价申请,报送市物价局审定。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经营企业定价申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申请表和价格构成项目审核表;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立项、用地计划批文和规划、拆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三)建筑安装工程预(决)算书及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复印件;
(四)市物价局规定的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第十二条市物价局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定价申请后,审查成本费用、核定销售价格,发文执行。对申报手续、材料齐全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第十三条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一经确定,应立即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第十四条购买建筑面积超过经济适用住房核准建筑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其价格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周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按与市场价格接轨的原则核定,由购房人补交差价。
第十五条经市物价局确定公布或审批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不得价外收取任何费用,变相提价销售经济适用住房。
第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经营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必须严格执行“一价清”制度规定,要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布市物价局的批准价格、批准文号及楼层、朝向差价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建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凡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建设项目收费,收费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规定在企业交费登记卡上如实填写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执收单位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拒绝填写或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有权拒交,并向市物价局举报。
第十八条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监督检查。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经营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价格行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集资建房、合作建房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条铜陵县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管理,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小区管理细则范文4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x委发〔2013〕x号)及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提高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和服务满意度为目标,以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为重点,以创新创优为牵引,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跨越式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一是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国家、省制定的新的《物业服务标准》即将下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构建多层次、多等级、多业态的服务标准体系,推行市场准入和分等级管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二是支持智慧物业建设。贯彻落实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各县(市)区都要树立1-2个特色鲜明的智慧物业典型,试点、推广智慧物业小区应用系统,建设智能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和电子投票平台,综合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开展智能家居、公共设施管理、智能停车管理等智能化物业服务综合管理应用,拓展物业企业经营区域与范围;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资本对已建成小区进行智慧物业改造,实现小区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推动互联网技术与物业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抓好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巩固老旧小区整治成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7﹞x号)精神,各区要认真研究分析整治后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保安、基本养护”的“四个基本”要求,对成片小区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的物业管理模式,提高专业化物业(准物业)管理覆盖率,对个别散居楼群,可因地制宜实施社区、市场化保洁等多元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做好整治后检查考核工作。按照《关于调整xx市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徐城管委发〔2017〕1号)规定和要求,把市区老旧小区整治后长效管理列入对主城区各区、街道办事处每月、年度专项考核重要内容,每月列入城市管理情况进行讲评通报,直接与主城区各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奖惩挂钩。我局将牵头组织联合市公安局、市城管局,采用日常检查、随机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或暗访等方式,对各区、街道办事处进行月度、年度考核评价,确保2017年、2017年主城区整治后的老旧小区竣工验收合格一个、列入考核一个。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各有关县(市)区要积极做好铁路宿舍“三供一业”的物业移交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营造老旧小区宜居环境,不断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幸福指数和老旧小区管理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牢基础。
(三)强化前期物业招投标市场管理。严格执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做好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工作和中标企业的备案工作,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xx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前期物业管理共用一个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共享评标专家库资源。要积极研究探索优化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机制,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改革物业项目招标中评标分值构成权重比例,加大投标物业企业业绩、诚信度、服务质量、品牌、企业及项目奖惩等在投标中的比重,优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进入物业市场,使物业服务企业在源头上优胜劣汰;鼓励政府购买物业服务和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企业进入物业招投标市场,规范物业服务招投标市场秩序。按照《xx市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与细则》(徐政办发﹝2013﹞224号附件2),加大对中标企业的物业项目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新建物业项目交付一个管好一个。
(四)做好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认真做好维修资金的归集工作,科学规范搞好保值增值。按照市政府140号令的要求,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管理工作。加快建立维修资金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开设维修资金专题网页。健全完善使用维修资金工程企业备案库,解决申请人选择施工企业难、质量难保证等问题。多层面开展维修资金业务法规培训,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施工企业等规范使用维修资金。
(五)继续抓好平安物业创建工作。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徐综治〔2017〕3号)《关于印发xx市平安物业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徐物创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要在全市继续开展平安物业创建工作。各物业管理项目要以构建平安和谐小区为目标,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强化住宅物业小区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全面推进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防范措施,保障物业管理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文明、安全的人居环境。通过开展平安物业创建活动,物业小区内安全事故、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发生率逐年下降,不发生因物业服务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的有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2017-2018年三年创建方案要求,2017年,各县(市)区物业小区创建覆盖率要达到90%、达标率要达到85%%以上,并涌现出一批平安建设的示范单位。
(六)继续做好省“931”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据省“931”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续接两年计划和市2017年“931”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续接工作考核细则(暂行),各县(市)区要按照与省、市签订的目标书任务,科学制订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抓住整治关键环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整治质量。按照市整治办统一部署和要求,局物业管理处要对各县(市)区2017年省“931”整治工作(老旧小区整治部分)加强指导、考核,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七)开展市区创建文明城市优秀物业小区评选活动,提高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效。2017年,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最后一年,也是决定创建成败最关键的一年。为深入推进物业小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评选活动。创建工作以《xx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市委市政府与房管局签订的责任状为依据,通过推动物业小区物业创优,促进小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进一步提升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整体水平。通过创建,物业管理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浓厚,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小区环境整洁优美,业主文明素质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带动全市小区创建的示范小区,并按照《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检查评分标准》,达到80分以上的物业管理小区占80%以上,物业费的收缴率80%以上,业主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80%以上。对创建获奖物业企业除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外,在获奖后的一年内参加招投标时分别给予一定加分,对创建不积极、服务质量差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相应处罚,记入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通过创优评选活动的开展,推动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八)组织示范物业项目评价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试行)》(苏建厅公告〔2017〕45号)等相关行业规范,结合我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要求, 2017年在全市组织县(市)区、市、省三级示范物业项目评价工作。围绕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这一目标,突出“规范行为、诚信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项目评价核心环节,自下而上开展物业服务项目评价工作。各县(市)区先行开展,评选出各县市区示范物业项目,参加xx市年度示范物业项目评选;评选出的市级示范物业项目,再择优申报江苏省年度示范物业项目。通过选树一批县(市)区、市、省三级示范物业项目,并充分发挥示范物业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跨越式提升。
(九)加强对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研究探索。物业服务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社会各界关注度比较高。二级及以下物业企业资质审批取消后,物业服务行业如何健康规范良性发展,是个新课题,新挑战,机遇与挑战并存。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研究探索二级及以下物业资质审批取消后,在国家、省有关监管的意见出台前,加强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方法、路子,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物业管理和物业行业发展健康有序。
三、要求及措施
(一)优化服务措施。今年,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要把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各级物业管理部门要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服务,为企业解难题,化解矛盾,要深入一线做调研,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的新办法,为物业服务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为业主服务工作,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要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措施,以服务赢得业主,以服务拓展市场。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要转变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在创新中推动发展。
(二)落实属地管理。物业属地管理是《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市委2013年42号文件及配套政策的重要内容。按照“市级指导、县(市)区级主抓、办事实施”的原则落实好各级物业管理责任,坚持社区日查、办事处周查、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月查并通报,把物业管理日常监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突出问题导向,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抓好物业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和承接查验工作,杜绝“带病”交付;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指导,严格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审查,指导、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物业企业与业主合法权益。
(三)加强物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约束是物业行业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要按照省、市有关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各领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研发建设物业行业信用监管平台,完善物业行业信用基本信息,研究制订《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物业企业、物业项目和项目经理等信用档案,达到集信息录入(采集)、查询、汇总、通报(惩处)为一体的物业行业信用监管体系。要主动与市经信委(市信用办)、市场监管部门对接,纳入全社会信用建设、监管体系,使物业行业信息建立、奖惩与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一体化。各县(市)区可将所有物业项目及项目经理(含联系电话)的信息公开,实现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互联互通,将物业服务有效投诉纳入行业信用体系。
小区管理细则范文5
时间过得真快,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回过甚看看本人所走过的那些深深浅浅的足迹里,有些收成,但更多的是留下了太多的遗憾。
小区的首要工作是为住户供应各类惯例服务,经过历任指导和小区全体员工的通力合作,小区的各项工作已根本成形。但为了迎接下一步物业收费所带来的应战,就必需使小区的各项工作在本来的基本上,更上一个台阶,提早做好各项预备。伴着学院迎评促建的春风,我首先在普遍寻求各方面意见的基本上,从完美各项规章准则动身,先后制订了《小区员工岗亭标准》、《小区保安管理方法》、《小区应急处置顺序》、《保安执勤文明用语》、《小区食堂管理施行细则》及《小区物品管理方法》等一系列管理准则,并在小区内应用宣传栏进行迎评促建宣传,力争从工作实践动身,细化和标准各块管理。其次是狠抓细节管理:
一、组织办公室人员和保安对小区内前期遗留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具体的清算整治:
1、对小区内遗留的建筑垃圾进行了具体清算;
2、对与变电站接壤围墙上的攀爬植物及排水沟进行了具体清算,还对东大门及其它一些卫死活角也进行了具体清算,包管小区内无死角或盲区;
3、对一切路灯进行了清洗,具体肃清灯罩表里的污染物;
4、对一切消防及供水阀门、健身器械进行了加油防护,防止了生锈侵蚀所形成的不平安要素;
5、对一切球场及游乐场长条凳进行加固处置,偏重新粉刷油漆,包管住户有一个舒适、平安的休闲场合。
二、因为小区的周围都是开放式的围栏,给小区的平安防备工作形成了极大坚苦,所以我不断将小区的平安捍卫工作作为重点来抓。首先经过完美各项规章准则,对保安仪容仪表、值班巡查、交代班典礼、文明用语,到宿舍的洁净卫生等,都作了认真的规则,并由办公室人员监视落实。其次针对夜班的主要性,专门布置由保安队长带队,我也不按期参加夜间巡查;再次是在中间指导的关怀下,在暑假时期投资八千多元,在小区内的一些死角地带装置了铁蒺藜,并添置了保安器材。还,为调查决小区围墙死角照明不足带来的平安隐患,又投资四千多元,装置了八盏射灯。在不时完美内部管理的基本上,我也留意加大和派出所民警、社区,以及友邻单元的沟通协调,力图经过将表里部相结合,来为小区住户营建一个平安舒适的寓居情况。
三、完美水电管理,全力做到住户有所呼,水电有所应,小问题实时处理,大问题争夺在12小时内完成。对无力处理的问题,实时上报或商请有关部分协助处理。还加大公共路灯的修缮维护力度,并依据天气转变,实时对路灯数目和照明时间作出响应调整,既包管小区内有足够的照明,又最大限制的节省电能损耗。
四、在对小区绿化做好日常管理维护的还,组织绿化人员积极开展育苗补种工作,还加大修剪、除草和病虫害预防等的力度,提早做好防冻防霜办法,包管小区花木的正常发展和绿化景象的协调一致;还监视绿化人员应用二次用水浇灌东大门和南大门四周的绿化带,最大限制节省水资本。并在岁终组织办公室人员和绿化组人员,应用化粪池内的肥料,对小区内的灌木进行根部施肥,既清算了化粪池,又为灌木发展供应了足够的营养。
五、在总结日常管理经历和听取保洁人员意见的基本上,制订了《小区保洁准则》,细化保洁员工作流程和监视顺序,将每人天天的工作量明细化,做到工作到哪里,就监视到哪里,还加大了对室外球场、消防栓箱、垃圾小屋、休闲走廊、公共卫生间、服气箱、房顶等的洁净力度,使小区的保洁工作获得了极大提拔。
六、制订了《小区食堂管理细则》,对食物收购、饭菜售卖等进行严厉监视,还积极协助食堂主任处理一些工作中的实践问题,包管小区住户有一个平安卫生的就餐情况;
七、在增收节支方面,除了鼎力开展水电节省管理外,我们对外单元在小区内的用电状况进行了查询计算。经过多方联络协调,并经两边确认,追回电信局在小区内设置小灵通机站的电费15386元,但因为电信局年关结算,所以该笔费用推至年1月份付出。别的在中间指导的鼎力支撑下,投资39000多元对小区食堂进行了革新,力争将其作为小区创收的一个增进点,但因为我小我的运营才能有限,未能完成这一愿望。
纵观本人这一年的工作,只能用“羞愧”两个字来描述,没有称职的工作才能,也没有能让人称心的工作成果。因为我以前不断从事详细工作,不足管理经历,再加上受本人才能的限制,致使小区的各项工作开展得很不睬想,既孤负了中间指导对我的希冀,也对不起小区员工对我的鼎力支撑,以及那些关怀协助过我的人。近一段时间我不断在反思本人这一年的工作,终究有哪些不足的当地?首先我感觉本人从一开端就犯了一个思想上的严厉错误,没有将本人的思想观念实时从实践工作转换到管理岗亭上来,把本人的首要精神放在了若何做好小区的各项工作上,而不足大局观和经济认识,对小区经济运转的本钱核算和经费支出,没有惹起足够的注重,致使年小区呈现亏本的场面;其次是本人不足创新认识,未能充分应用小区的有利前提开展创收活动。在运营小区食堂时期,又由于本人才能有限,没能发明出幻想的经济效益;再次是本人常识才能各方面综合本质,还达不到管理岗亭的要求,特殊在本人自力掌管小区工作时期,深深感应本人开展工作的难度很大,有一种力不从心的觉得。
然则相同在这一年傍边,我也学到了良多良多的常识,这首先要感激中间指导给我的此次时机,让我在一个全新的平台和情况里,接触到了分歧的人和事,既坦荡了本人的眼界,也学到了很多书本上不成能学到的常识。这段阅历,对我走好今后的路,甚至于我的终身,都将是一笔十分宝贵的财富。还我还要感激那些赐与我关怀、支撑和协助的人,是你们让我感触到了亲情之外的暖和,也给了我打败坚苦的决计和勇气,你们对我的好,我将永记于心。我要感激的人还良多,能到师院后勤服务中间工作,是我的幸运;能和大家了解,则是我的福气,无以报答,只能临时将这份情深藏在心里。
小区管理细则范文6
一、配售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城镇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层干部职工、新就业人员、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符合文件中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
二、配售房源
县小区限价商品住房170套,其中多层框架结构64套、砖混结构106套,户型分两室和三室,面积110-150平方米,一梯两户,均为现房。该小区位于城关镇刘涧社区,洛洪公路以北、灵龟广场以西,占地面积16.84亩。
三、配售地点
县房地产管理所。
四、配售价格
所有套房实行定价销售,一户一价(一次性付款):框架结构基准价:208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基准价:1950元/平方米。
五、配售流程:
(一)申请: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本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申请,填写《县限价商品房申请审批表》(审批表请从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提供下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状况及年度收入证明;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单位职工的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社区居民的报送镇政府进行审核。各镇、各部门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复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提交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发放《购买限价商品房准购证》。
(三)配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准购证》及相关材料到县房地产管理所保障性住房登记处签订《购房合同》、上缴房款、办理有关手续。
六、房源分配
由于房源有限,实行按计划配售,各镇计划配售套数详见限价商品住房配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