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的人际关系理论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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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的人际关系理论

管理学的人际关系理论范文1

一、儒家慎独伦理与大学生网络人际关系特点的内在相通性

慎独作为儒学伦理的重要修身内容及历代社会倡导的美德境界,就是无论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场合,不管有没有人监督,不管约束是否存在,都要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做个道德高尚的人。与传统的人际关系形式相比,网络人际关系具有超越时空性、控制弱化性、自由开放性、相对独立性和虚拟隐秘性,这些特性与慎独在内在精神与本质要求上具有相通性。

1.儒家慎独伦理的自监精神与网络人际关系的超越时空性内在相通。与传统人际关系方式根本受制于物理空间和时间不同的是,网络人际关系可以完全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时间和空间在这里失去了现实的物理意义。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一个网络终端,大学生就可以足不出户,和素不相识的人聊天、游戏。地域、民族、身份等现实的羁绊和障碍被突破,个人的社会活动空间和人际关系领域前所未有的宽广,这就需要网络人际强化自我监督,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而慎独就是要求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按道德行事,因此网络人际超越时空但不可超越道德,这与慎独伦理所强调的的自我监督精神是相通的。

2.儒家慎独伦理的自控精神与网络人际关系的控制弱化性内在相通。因特网没有中心,也没有边界,不归属于任何国家或任何人,这就使得现实社会的法律和道德约束机制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作用,法律制度和道德他律约束对网络人际关系活动的控制远远没有对现实人际关系活动的控制那样有效,网络人际关系主体的思想和行为都具有极大的自主性。大学生可以畅所欲言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自由参与网上活动,在这里,大学生自由和夸张的个性可以得到极大的张扬和发挥。而慎独就是在充分发展自主的同时重视自控的作用,重视对自主提供一种导向,从此来进行道德上的指导和规约,因此这种道德要求与慎独的自我控制精神是相通的。

3.儒家慎独伦理的自觉精神与网络人际关系的自由开放性内在相通。在网络社会,权威、金钱、地位、性别等社会因素的制约作用已经失去作用,不同地域、民族、肤色、文化、层次、语言的大学生可以自由交流思想与交换看法,不同的价值观、伦理观等意识形态之间可以相互碰撞与融合。但在网络交际中,如果不能看到与对方的相互独立性,不能接受对方的异质价值观念和文化理念,就有可能伤及对方。没有自律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没有秩序的开放不是真正的开放,网络人际关系的自由性开放性环境必须要求道德主体诚心实意地自觉维护网络环境秩序,而慎独提倡的是一种自觉理性,这种道德要求也与慎独的自我觉醒精神是相通的。

4.儒家慎独伦理的自律精神与网络人际关系的相对独立性内在相通。在虚拟空间里,大学生们可以设计出一个没有罪恶、没有欺骗、没有黑暗的“天堂”,同时也可以制造一些非常阴暗、冷淡、无情的另类生活方式。在网络里,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本质上是一种符号交流,和现实的生活交流有着巨大的差别。网络人际关系的间接性使大学生分别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生活空间,上网的过程中大家应该是互不干扰的,对于网线的另一端,网络人际关系主体可以随心所欲,网络语言和行为可以不受他人的限制。而慎独就是要求大学生在没有法律和舆论等他律性约束的独立时空中具备良好的守独自律能力,这种道德要求与儒家慎独的自律精神可以相通。

5.儒家慎独伦理的自省精神与网络人际关系的虚拟隐秘性内在相通。在网络这个虚拟空间里,大学生们只要随便填写一下注册表或者登记表,就可获得一个身份,并在网上进行人际情感交流。此时,只有网名(符号)可以标志“某人”的存在,而“某人”的真实身份、性别、年龄、知识背景、联系方式等现实人际关系所需的要素在网上几乎是虚设的和隐秘的。一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可以美化成一个温柔可爱的美眉,一个强盗也可以装扮成一个善良的天使。网络人际信息的不真实性和不确定性往往使大学生过分追逐角色的虚拟性,在这种近似游戏的人际交往方式中乐此不疲,人际关系双方都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反而产生一种为所欲为、肆无忌惮的心理。而慎独就是要求主体不断自我反思、自我悔悟,这种虚拟隐秘性与儒家慎独伦理所倡导的自省性要求是相通的。

二、儒家慎独伦理对大学生网络人际关系的现实指导

1.文明言语,规范行为。这就是说在缺乏约束的情形下谨慎自己的言行,不要任意妄为,放纵自我,即要慎于言行。孔子讲:“君子一言以为知,一言以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易传》把能否“谨言行”作为事之成败的重要因素,《礼记・缁衣》告诫君子要“谨于言而慎于行”,宋明理学家更把言语行为作为道德修养的重要方面,教导弟子多在言行上省察克制,不敢有丝毫放逸。在网络人际关系中,言语和行为是必须的手段和载体,也是人际关系主体道德力量的确证。尽管行为主体的真实身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他们做不道德的事并且极有可能不被发现,越是这样越要保持节操,不能放松对自己的道德要求,更不能肆意妄为。大学生在网络人际关系过程中,不要口出污言,不要不负责任的言论和谣言,不要言语攻击。要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的危害,在网络生活中自觉做到尊重他人隐私,未经允许不阅读他人电子函件;不私自拷贝未经授权的软件,不制造和传播网络病毒,不充当黑客骚扰网络的正常生存,不作出任何有伤风化的不得体之举,等等。

2.合理欲念,谨慎分辨。这就是说要慎重对待各种可能违背道德、有悖良心的感望,要仔细分辨身边事物的是非曲直。“贪欲者,众恶之本;寡欲者,众善之基”(《慎言・见闻篇》)。“养心莫善于寡欲”。“欲慎其独,心不可有须臾动”(《孟子・尽心下》)。荀子曰:“辨异而不过,推类而不悖,听则合文,辨则尽故”。说的都是要明辨是非,择善而从。在网络人际关系过程中,大学生多半存有复杂多样、正邪交融的人际关系欲念,面临五花八门、形形的人际关系对象,遭遇光怪陆离、良莠难辨的人际关系信息。这就要求大学生要能够审慎区别自己的欲望和真正需要,审慎辨别人际关系对象的真实意图,分辨网络人际互动信息的真假、善恶、美丑,坚定自己人际价值取向。如果大学生在网络人际关系空间中能够做到克制不良欲望,对网络世界的纷繁芜杂信息能够理性分辨,择善而取,那么网络社会对于大学生来说就是一个美好的世界。

3.防微杜渐,严格自律。这就是说要重视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枝末节,防微杜渐;在无人监守之地(之时)严格自律,不做越轨之事。即要慎于隐微。“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太公金匮》)。“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溃蚁孔,气泄针芒。是以明者慎微,智者知几”(《后汉书・传》)。在“熟人社会”中,大学生的道德意识较为强烈,道德行为相对严谨。一旦进入网络,那条由熟人的目光、舆论和情感筑成的防线便很容易崩溃。正如作家莫言所说:“人一旦上网就变得厚颜。”因为网络人际关系行为绝大多数是独立进行的,“人所不知而己独知”,只要轻轻点击鼠标就可以完成信息的传递,是发生在“至微至隐”、“幽隐细微”、“幽暗之中”的“细微之事”。这就要求大学生在网络人际关系时要坚持防微杜渐的哲学思维,坚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德信条,在隐蔽处下工夫,从点滴细微处入手,从一句话开始,从一个基本的网络行为做起,防微杜渐,严格自律。

4.反求诸己,内省自身。这就是说要自我思考省察自己的视听言行等是否规范,检查自己行为的动机和结果,就是“自己跟自己打官司”,“自己做自己的法官”,即要慎于省思。“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省也”(《论语・里仁》)、“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等等都是慎于省思的经典表述。在大学生隐匿性和虚拟性的网络人际关系中,他们往往容易失去社会舆论的监督,更无从听取别人的忠告和批评,因此,大学生要纠正自己的不道德的行为,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常省吾身”也就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大学生在网络人际关系中也应自觉反省自己的行为,时时关注自己有无越轨之处,是否违背了道德原则和规范。只有具备这种慎思慎省的精神,才可以克制不道德的想法,克服自身不道德人际关系行为,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慎独道德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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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反洗钱 法人监管 制度 政策建议

一、基本范畴分析

(一)反洗钱“法人监管”的政策背景

1.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的内外基本形势。当前,以fatf修订颁发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新40条建议为依据,世界反洗钱监管体系进入了以“风险为本”的新的政策调整时期,同时,全球金融监管开始向重视系统性风险防范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发展,而反洗钱成为金融风险管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国内方面,虽然我国的反洗钱工作近年来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日常反洗钱监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以及国际形势也对我国反洗钱监管政策提出了“风险为本”的纵深调整要求。基于这样的形势,我国提出了建立以“法人”为对象的反洗钱监管机制,以期调动金融机构法人的反洗钱工作积极性,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边界,减少监管成本,克服现行监管缺陷,提高监管有效性,优化配置反洗钱监管资源。在2012年全国反洗钱工作会议上,人民银行正式提出了法人监管政策,要求“明确思路、落实责任,全面推行以法人为主体的反洗钱监管制度”并积极构建“立体性的反洗钱监管平台”。目前,全国反洗钱法人监管研究与试点工作已经初步展开。

2.银监、证监、保监的行业“法人监管”情况简述。法人监管并非新生事物,自实行分业监管以来,银监、证监、保监“三会”就先后开展了行业法人监管工作。在2003年银监会成立之初,银监会即开始实施了“法人监管”,“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逐步成为其监管基本理念,2007年1月以来,银监会全面强化了“分工协作、监管有序、齐抓共管、资源优化”的对总部不在北京的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属地联动监管机制,即将其监管权下放给法人注册地的银监局管辖,贯彻“加强法人监管、加强属地监管、加强联动监管和提高监管效率”的监管要求,体现了对属地监管和法人监管的并举。证监会在2004年以前即实行了跨区域的法人监管体制,2004年后则转为实施“属地监管、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相互配合”的辖区监管责任制,按行政区划设置监管局并与地方政府协作,由原来的统一法人监管转变为“法人、属地”的双重监管模式。保监会在2009年11月以后也开始了“法人监管”工作,要求“加强法人机构和高管人员监管,提高结构调整的科学性,不断完善分类监管制度”。总体而言,“三会”的“法人监管”政策都不同程度体现了“法人”与“属地”的联动式监管。

(二)反洗钱“法人监管”的基本概念

反洗钱法人监管体制指“人民银行以金融机构法人为监管单位,要求金融机构法人对全系统的反洗钱工作负总责,由人民银行指导、检查、评估其实施统一的内控制度、统一的报告分析体系、进行系统风险监管”的制度。

反洗钱法人监管框架下,人民银行总行将统一制定金融机构法人监管规则,全面负责对全国性金融机构法人的监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则在监管好辖内金融机构法人的同时,积极采用巡查、督导等方式协助人总行对全国性金融机构法人在辖内的分支机构实施监测,此外,各分支机构经人总行授权后可实施对金融机构法人在辖内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

(三)“风险为本”与“法人监管”制度的关系

最权威呼吁“风险为本”监管原则的应是巴塞尔委员会,随着巴塞尔协议i、ii、iii以及《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先后,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模式已经成为全球金融行业监管部门的共识。2004年,英国首倡以“风险为本”监管方法在反洗钱领域中的运用,随后,在fatf和沃尔夫斯堡集团的倡导下,风险为本日益成为了反洗钱工作的核心理念。我国则在2009年以《2008-2012年中国反洗钱战略》为标志,确定了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制度。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指在开展反洗钱监管时,应该对不同组织机构和业务类型所面临的洗钱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有轻重、有主次地决定稀缺监管资源的投入方向和比例,最小化反洗钱制度的运行成本,确保有限的反洗钱监管资源优先投入到高风险机构和业务领域,有

监控和防范潜在的洗钱行为。

“风险为本”的基本前提在于反洗钱监管资源的稀缺性以及风险分布在时间与空间上的非均衡性,其资源配置应尽量使反洗钱监管资源使用的边际效用与其边际成本相等。当监管资源使用的边际效用小于因之增加的成本时,理性监管者应减少对相关资源的投入,而将资源投入到边际效用更高的领域,即风险更高的领域。需指出的是,反洗钱监管风险的大小本身就决定了可获得边际效用的多少,当使用效率相同的等量监管资源投入到风险大小不一的两个领域时,显然该资源在风险较大的一方所产生的效用较大,直到反洗钱监管资源在双方的边际效用相同为止,此时监管资源已经在风险较大的领域内获得了集中。

2012年以来,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同时涵盖了“风险为本”与“法人监管”的制度要求。结合法人监管的基本特点,风险为本制度与法人监管制度的逻辑关系可以表述为:由于资源稀缺性与风险差异化,客观上应将监管资源优化配置,而资源的优化配置需要设定有科学的资源配置规则,以风险大小作为资源配置多少的标准即充当了这样的依据与规则,此后解决问题的关键转变为对具体风险的衡量,而法人监管制度的确立最终为风险的有效测度提供了可行机制。风险为本的监管需要以法人监管制度的配套实施,法人监管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实践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法人监管”为“硬制度”,即“管法人”,“风险为本”为“软制度”,即“管风险”,法人监管制度为风险为本制度提供了制度保障,风险为本制度则为法人监管制度提供了指导思想,风险为本的制度与法人监管制度的根本目的均在于优化配置反洗钱监管资源,提高反洗钱监管效能,相互可有机的统一,二者均是我国反洗钱工作与时俱进发展的客观需要。

“法人监管”制度有效体现了“风险为本”的基本要求。例如,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多、风险散点多、风险传导快、影响力度大、波及范围广,法人监管后,人民银行总行将直接对其各级机构履行监管职权,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则统一接受总行调度,配合总行实施监管政策,这样,人总行就能在全国范围内根据风险大小或风险区域分布情况统一配置反洗钱监管资源。相比之下,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的风险环节较少、影响区域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资源使用也将仅限于特定区域与环节。

二、“法人监管”与“属地监管”的比较分析

反洗钱“属地监管”与“法人监管”的主要流程如下图所示:

结合上述流程图分析,对属地监管与法人监管做进一步比较,如下表所示:

“属地监管”与“法人监管”比较分析表

对监管者,法人监管政策带来的主要变化有:

一是工作开展外部化。一方面,法人监管下人民银行总行从幕后走向前台,工作对象由对内部(下级行)为主向对外部为主转变,人总行在实际上成为全国性金融机构的最终监管者;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的工作也将从对内(上级行)对外二位一体向对外为主转变,各级分支成为了当地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的最终监管者。

二是监管方式一体化。法人监管后,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模式将从横向监管向纵向监管转变,较好解决了属地监管下“条块分割”的“x-非效率”问题。“x-非效率”问题指在垄断企业的大组织内部,由于层次较多,关系复杂,机构庞大及制度原因,企业费用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难以实现,导致存在企业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状态。横向属地监管模式形似“块状”或“网状”,人民银行总分行处于“网状”的中心位置,实际中“网状”需要多角度的共同作用才能保持平衡结构,极易出现“x-非效率”的问题。纵向法人监管模式形似“线状”,人民银行总分行处于“线状”的极点位置,线状结构下只存在单一的监管主体,对同一法人不同分支的监管不会参差不齐,对不同机构的监管也不易出现厚此薄彼,“x-非效率”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三是监管权力集中化。法人监管后,人民银行总分行间的监管权力将发生变化,其中,总行的对外权力边界得到了扩张(对内权力发生了局部收缩,总体权力扩大),分支行的监管对外权力边界发生了收缩(对辖内法人监管权或部分内部自主权获得了增加,总体权力变小),但二者的监管权力都体现了集中化,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及其分支的监管权集中于人总行,地方性法人总部与异地分支的监管权集中于人行当地分支机构,对同一

法人的监管权限不在分散于不同的人行分支。

四是监管分权正式化。法人监管后人民银行各层级间将由属地监管下的“上下级”关系转变为各层级机构间的“分权与合作”关系,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所拥有的产权从“准产权”向“正式产权”过渡,分支机构成为对辖内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的最终监管者。此外,在对非辖内地方性法人分支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工作中,人民银行分支行发生了从监管者向监督者的角色转换,仍然保持对人总行反洗钱产权的部分使用权。

五是监管重心带状化。以云南省为例,截止2012年11月份,全省实际被监管机构共135家,其中银行类54家(含信托、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公司,农信社或农村合作银行当作一家看待),保险类32家,证券期货类41家,支付类8家。全省地方性法人金融与支付机构共有38家(银行类27家,证券期货类4家,保险类1家,支付类6家),其中昆明地区有17家,法人监管后全省具有直接监管权的机构将仅占现有监管存量机构的28%,昆明地区将仅占辖内现有监管存量机构的15%,对其他被监管机构的直接监管权将向东部、北部转移(金融机构的法人注册地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等东部北部发达地区),监管重心发生了带状化分布。

六是监管风险非均等化。属地监管模式下,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存在监管风险均等化的问题,即各区域间反洗钱监管所面临的风险种类及风险大小同质化,如各全国性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普遍分散于各省市,而其在全国各地基本都有分支机构,除了各省市地方性因素的冲击外,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全国性金融机构监管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不同程度存在均等化的问题。法人监管后,各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将集中体现,不同层级监管机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不再趋同。

七是监管资源重置化。科斯第二定理认为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可交易权利的初始安排将影响到资源的最终配置,“法人监管”制度重新定位了反洗钱可交易权利的初始安排以及风险的传导机制,其必将影响监管制度、人员、资金等资源的重配,资源的配置数量将与监管权限及所面临风险大小情况更趋一致,资源配置得到优化,使用成本也将获得节约。

对被监管机构,法人监管政策带来的主要变化有:

一是工作开展内部化。法人监管后,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由以对外负责为主,逐步转变成为以对内负责为主,此进一步加强了金融机构,特别是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工作自主权,反洗钱工作在实际上由“是人民银行的事情”向“是自己的事情”发生了转变。

二是内控管理一体化。反洗钱法人监管将有助于强化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工作的纵向一体化,随着来自当地人民银行的横向监管力度的减弱以及机构内部纵向监管强度的增加,金融机构各分支机构的内控管理只单一来源于内部自上而下的要求。

三是业务处理集中化。法人监管将带来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业务处理的集中化,反洗钱业务主要包括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的处理与分析,客户或交易信息的补正,案件调查协查分析等,法人监管客观上要求金融机构对反洗钱主要业务的集中化处理。

四是监督工作内部化。属地监管下,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监督以人民银行的外部监管为主,法人监管后,监督工作将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非本地法人机构直接监管权的丧失而以金融机构上下级间内部自我监督为主发生转变。

五是成本费用节约化。法人监管后的主要变化表现为反洗钱信息传输通道的内部化,显然,信息在内部传输的效率要高于其在外部传输的效率。同时,非当地法人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不再产生因当地人民银行差异化监管所带来的特定成本与费用。此外,法人监管后,一家法人机构名义上只有一个监管机构,而一个监管机构的监管模式可能在长期上保持稳定,金融机构可因监管者路径依赖而节约更多的成本或费用。

三、反洗钱“法人监管”的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分析

反洗钱的法人监管制度意味着我国反洗钱制度的变革,体现的是制度的变迁,结合前面的分析,本部分将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对“法人监管”做如下论述。

(一)产权理论与法人监管

反洗钱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属于一种社会服务,公共物品的特性决定了公共物品不能或不能有效通过市场机制由企业或个人来提供,而只能通过国家来提供,以避免市场失灵,人民银行即作为国家的方而成为反洗钱公共服务提供主

,其反洗钱产权也滥觞于此,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则经总行授权让渡后行使反洗钱产权。

反洗钱产权指因反洗钱事由的存在及关于它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其不仅是人们对反洗钱资源使用的一束权利,而且确定了人们在反洗钱中的行为规范与社会制度,反洗钱产权的根本目的在于避免社会对反洗钱资源的过度或低效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颁布正式标志着人民银行反洗钱产权的确立,也标志着国家权力强制实施对反洗钱产权的保护。《反洗钱法》确立的反洗钱产权制度赋予了人民银行反洗钱行政主管权力,建立了一套排他性的资源使用体系,形成了特定的反洗钱秩序(核心为权利与义务)。人民银行对反洗钱公共物品的提供需要以各金融机构对相关义务的履行为基础,反洗钱法规对特定秩序的规定越明确,那么其对反洗钱产权的界定与保护也就越清晰、有效。

从产权视角来看:

1.“法人监管”进一步明晰了人民银行总分行监管产权,解决了部分“委托-”问题。属地监管普遍存在“金融机构为人民银行打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为人民银行总行打工”的“委托-”问题,典型比如监管信息的报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基本处于被动过渡位置。“委托-”关系的基本特征在于“委托人”不能拥有私人信息,在信息占有上处于劣势,“人”则拥有私人信息,在信息占有上处于优势。法人监管强化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金融机构的自主性意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产权由相对产权向绝对产权转变,人民银行总行与分行间的监管产权得到进一步明确,各自成为一定监管层面的直接信息拥有者,“委托-”问题得到缓解。科斯第三定理认为,当交易费用大于零时,产权的清晰界定将有助于降低人们在交易过程中的成本,改进效率。换句话说,如果存在交易成本,没有产权的界定与保护等规则,即没有产权制度,则产权的交易与经济效率的改进就难以展开。

2.“法人监管”意味着反洗钱产权的置换与转让。实施法人监管后,对金融机构各地方分支机构的直接监管权被上收到人民银行总行或地方性法人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将从受到多个反洗钱产权使用子主体的监管转变为只接受一个反洗钱产权主体的监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行使巡查、督导等职权。整个过程可以看作是人民银行总行以对非本地法人辖内分支机构的巡查、督导或经过授权后实施检查以及辖内地方性法人的全部分支机构的终极监管权与人民银行各分支置换其对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各地分支机构的直接监管权,体现了不同制度下反洗钱监管产权在人民银行总分行间的转让过程。产权经济学认为,只有产权是可以转让的,才能把资源从低价值使用者手里转移到高价值使用者手里。法人监管后,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资源将从低价值处向高价值处发生转移。

3.“法人监管”解决了部分反洗钱“外部性”问题。反洗钱工作的外部性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个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但该种影响却没有通过价格机制得到体现。例如:属地监管下,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对辖内全国性金融机构分支的地域性工作安排或要求,虽然并不针对金融机构的州市机构,但是金融机构一般均会将该安排或要求传达布置于下一级分支机构,下一级分支机构却又直接接受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而当地可能并没有此项监管安排或要求,这样外部性就产生了,同理,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对下级分支行的内部要求,也将可能对当地的金融机构产生影响,构成外部性,法人监管将有利于解决诸如此类的“外部性”问题。产权是界定人们如何收益及如何受损,因而谁必须向谁提供补偿以使他修正人们所采取的行动,产权经济学强调外部性是与确定、交换、监督或执行产权的成本相联系的,且只有外部性内在化的收益大于内在化的成本时,产权的发展才有利于使得外部性内在化。“属地监管”下,较高的交易费用导致了反洗钱工作“外部性”的出现,法人监管后,因交易成本的节约,外部性得到内部化。

(二)交易成本理论与法人监管

交易成本指参与交易的组织在进行交易时产生的组织之外的非生产性费用,交易成本在本质上是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费用,真实的交易本身无法避免交易成本,显然,无论在属地监管还是法人监管下,反洗钱工作都存在交易成本,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间表现出一定的专业化分工关系。

当然,反洗钱工作的交易成本主要指市场型交易费用与管理型交易费用,市场型交易费用指为了进行市场交易,交易主体对市场信息的搜寻发现成本,交易主体间的谈判和决策费用,监督费用以及对合约义务的履行费用。管理型交易费用主要包括建立、维持或改变一个组织设计的费用以及组织运行的费用。

交易成本一般主要包括制度准备成本、制度达成成本、对制度的监督和实施成本。“属地监管”和“法人监管”下的交易成本具体又可分为制度研究讨论成本、制度制定成本、制度灌输成本、政策传达与培训成本、法规修订成本、工作交接成本、制度维护成本、数据报送与审核的成本、成本等等,成本指“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费用,属于一种特殊的交易费用。“法人监管”下的数据报送与审核成本及成本比“属地监管”都大为减少。广义上,交易成本指制度运行的费用,即制度成本(阿罗,1969),其可看作是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监督成本和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在内的与物质生产过程和运输过程非直接相关的一系列制度成本(张五常,1999),反洗钱交易成本也即反洗钱工作的制度成本。

反洗钱法人监管体制下,交易费用将获得节约。假定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总分支机构属于各自独立的反洗钱参与主体,其上下级间存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委托关系,人民银行则可以看作金融机构的上级机关,相互间也存在委托关系。如属地监管和法人监管的信息报送流程比较图所示,属地监管中存在的交易主体间交易环节有13~16个,法人监管下的交易环节仅有10个,如果单位交易成本不变,那么法人监管下的总体交易成本必将小于属地监管下的总体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属地监管中的外部交易或外部环节有10~13个,法人监管下的外部交易或外部环节仅有4个,一般而言,内部交易或内部的交易成本将小于外部交易或的交易成本,即法人监管框架内交易或环节的平均交易成本将更具优势,法人监管下的交易成本因此获得了节约。从长期来看,法人监管下的平均交易成本将远小于属地监管下的平均交易成本。

“法人监管”与“属地监管”下的总体成本均可简要表述为“组织内部反洗钱工作开展的成本”与“总体交易成本”之和,其中前者指直接与反洗钱工作开展运行相关的成本,在性质上等同于企业的生产成本,显然,随着法人监管制度的规模经济与网络效应,法人监管下的总成本终将因交易成本的节约而小于属地监管下的总成本。

(三)制度变迁理论与法人监管

制度变迁理论是研究制度随着人口、资源、技术和人们主观意识及想像及人们之间相互关系变化而变化的理论,制度变迁的一般原因包括受到外部冲击或者博弈结构的内部均衡结果的影响。制度既是一种博弈的均衡,也是一种博弈的规则,在某项制度下,博弈主体依然会重复进行博弈,或利用该规则,或回避该规则。根据制度变迁理论:

1.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与金融机构(特别是全国性金融机构)博弈的结果。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各自属于不同的利益集团,杰弗利·贝利(1989)将利益集团定义为“一个由拥有某些共同目标并试图影响公共政策的个体构成的组织实体”,利益集团会阻碍或促发某项制度变迁,其往往也会从舆论上打着国家利益的招牌,进行院外活动,影响政府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政策或规则。不同利益集团总是在不停地进行博弈,博弈的结果反映了双方力量的大小,也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向,不难看出在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博弈中,金融机构是实施法人监管后受益最大的一方。

2.非正式或正式制度变迁引发的新的制度变迁。比如,大额和可疑交易综合试点工作或者“风险为本”制度的实施需要“法人监管”的配套政策。历史学家蒋廷黼(1938)在《中国近代史》中曾说过,在社会变革中,只要走出第一步,就不得不走出第二步,为了保住第二步就不得不走出第三步。此即是一种路径依赖,路径依赖指人们过去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好的或不好的选择,诺斯(1991)认为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有“诺斯路径依赖一”与“诺斯路径依赖二”两种极端形式,在二者之间还有很多中间形式的路径依赖。诺斯路径依赖一指沿着既定的路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迁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并迅速优化。诺斯路径依赖二指顺着原来的错误路径往下滑,甚至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下而导致停滞。法

人监管制度是一种靠近“路径依赖一”的依赖方式,法人监管政策将更能保障“大额和可疑交易集中处理”以及“风险为本”监管的实现。

3.“属地监管”制度存在缺陷,而“法人监管”制度具有替代优势。从我国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八年来,现行制度逐渐表现出较大的缺陷,已在很多方面不适应新时期国内外反洗钱工作形势(如:监管工作的宽化与深化要求、以风险为本的政策转型等等),而相对而言,“法人监管”能够克服“属地监管”的诸多问题,同时,其已经“三会”多年的监管实践,可资人民银行反洗钱“法人监管”借鉴。

4.“法人监管”体现了反洗钱监管当局的监管思路与监管风格。2012年2月,人民银行正式提出了“法人监管”的工作目标与要求,此正值人民银行有关领导履新之际,体现了反洗钱监管当局的监管新思路与监管新风格,体现了主观能动性。在我国的特殊国情下,人的因素往往成为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法人监管政策即是反洗钱监管当局的主观意识与客观存在相结合的产物,符合现实发展的需要。

(四)企业的边界理论与法人监管

企业的经营管理存在边界。科斯(1937)认为随着所配置资源的增加,企业组织成本上升,导致企业不能无限扩张而存在边界的原因有三:一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家函数存在收益递减规律会导致在企业内部追加单位交易的成本上升;二是企业交易增加,企业家不能成功将生产要素运用于价值最大的地方,实现要素最佳利用;三是一种或多种生产要素的供给价格可能会上升。企业只会扩张到在企业内部组织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另一个企业组织中的组织成本或是等于由价格机制“组织”该交易所包含的成本时为止。威廉姆森(1984,1985)认为,由于资产专用性、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以及交易频率的存在,企业与市场间存在交易费用,企业的经营管理存在着边界,企业边界取决于公司对不同治理结构成本和收益的权衡,只有当收益大于成本时,企业才会选择扩张边界。产权经济学则认为企业边界取决于纵向一体化收益和成本的权衡,纵向一体化决策决定了企业的边界,当一体化的收益高于成本时,企业实施一体化扩张其边界,相反,当一体化的收益低于成本时,企业则维持不变的规模和边界。

反洗钱的监管存在监管边界。随着反洗钱监管工作的深入,监督管理的边际成本将会逐步增加,监管要素难以最优配置,监管资源存在资产专用性,反洗钱主体都会表现出有限理性或机会主义倾向,监管者与被监管者间的交易频繁往复,普遍存在交易费用。因此,无论是“属地监管”还是“法人监管”,反洗钱监管工作同样具有边界。

“法人监管”框架下反洗钱监管边界实现了扩张。反洗钱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为市场交易主体,二者之间的信息或工作交换在形式上表现为市场特性,交易的媒介不是货币而是行政指令,无需经过双方的讨价还价即可达成交易契约。与“属地监管”相比,“法人监管”表现了反洗钱工作的纵向一体化,实现了金融机构对市场的替代,大幅节约了反洗钱市场主体间的交易成本,纵向一体化带来的预期收益将高于预期成本,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边界能够因此得到扩张,当然,监管边界的扩张也包括监管深度的提高。  反洗钱“法人监管”的边界将在特定的条件下达到最优。根据科斯观点,当“新制度节约的交易成本”等于“新制度增加的组织管理成本”时,反洗钱监管的边界扩张达到最优。前者小于后者表明新制度因增加总体成本而变得不经济,监管机构应该从部分监管领域中退出,直到增加的组织管理成本等于节约的交易成本时为止。前者大于后者表明监管机构应该进一步扩张监管领域,直到新增的组织管理成本与节约的交易成本相等时为止。可以说,制度变迁节约的交易成本越多,那么监管机构就越可能最大限度扩张其监管边界。根据威廉姆森的观点,当法人监管带来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反洗钱监管的边界扩张达到最优。根据产权经济学观点,当纵向一体化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反洗钱监管的边界扩张达到最优。

四、对反洗钱“法人监管”制度及其政策制定的建议

综上所述,为完善法人制度及其有关政策,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法人监管应坚持“以法人监管为主,属地监管为辅”的工作思路,将属地监管作为法人监管的有益补充

法人监管和属地监管各自具备优劣,因此法人监管不应该全部替代或排斥属地监

管,相反,应能有机结合二者的优点,并克服劣势,属地监管可以成为法人监管的有益补充。事实上,人行分支机构履行巡查、监督等职权即是法人监管结合属地监管优势的一种制度安排。人民银行应在实践中持续创新监管工具,合理分权与分工,强化纵向与横向监管抓手,调动分支机构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人行分支机构监管权力的弱化、空化的问题。

(二)法人监管制度建设应切实体现“风险为本”的原则与要求

法人监管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风险为本”的监管,法人监管框架内的监管资源配置应与监管权责及面临风险的大小相适应,法人监管制度创新也应始终保持与“风险为本”原则和要求的高度一致,背离了“风险为本”法人监管的效用将难以体现。

(三)法人监管应合理设定法人监管制度与机制,克服对属地监管模式的“诺斯路径依赖二”

路径依赖表示一种制度惯性,即旧制度对新制度的阻碍或促进,一旦进入某一路径,就可能对该路径产生依赖。例如:法人监管制度下,随着风险聚集与传导方式的变化,监管资源配置也将随之变化,但是该监管资源的调整由于交易费用或者信息不完全等原因而存在很大的滞后性,即资源的调整速度或周转率将大大落后于风险的变化速率,监管资源路径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与新的风险聚集与传导机制不相匹配。反洗钱法人监管初始制度的选择会强化现存属地监管制度的刺激和惯性,法人监管的后续制度选择也会强化初始制度的刺激与惯性。因此,法人监管制度的初始设计必须尽可能的与反洗钱工作实际相吻合,以使得后期制度设计对初始设计的依赖接近“诺思路径依赖一”,克服对属地监管或者法人监管初始制度的诺斯路径依赖二,最终确保法人监管制度实施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四)法人监管制度应完善人民银行总行与分支机构间信息通报共享机制

法人监管将弱化人民银行地方分支机构对辖内反洗钱工作情况及风险掌握的全面性,跨区域监管也对人民银行各分支行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人民银行总分行间或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间应进一步加强对监管资源与信息的通报或共享,建立协调互助机制,不断克服在监管或监督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不全面问题。例如:分支机构对全国性金融机构分支进行巡查前,应能获取人总行的日常监管信息;对辖区内法人公司设在辖区外的分支机构,应与对应的人行分支机构建立沟通交流合作机制等等。

(五)法人监管下应正确处理“法人监管”与反洗钱调查工作的关系

在反洗钱法人监管全面推进的同时,反洗钱调查机制应与其保持二元结构,即反洗钱案件调查工作应延续属地管辖的模式。反洗钱调查工作具有较强的区域性,如果因“法人监管”而降低缩小调查的范围,将大大影响调查的效益。2012年全国反洗钱工作会议仅要求调整反洗钱调查工作的流程,具体包括:“进一步规范反洗钱调查和可疑交易移送工作”、“加强对可疑交易报告线索的清理工作”、“继续组织做好涉及洗钱犯罪的大案要案查办工作”、“进一步增强反洗钱调查的敏感性”等方面,并未要求将“法人监管”的模式推行到反洗钱调查中。

(六)法人监管框架要求尽快修改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我国以“一法四规”为代表的反洗钱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基本立足于“规则监管”而设定,当前,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中的部分内容已经不适用于现阶段“法人监管”的工作需要,客观上亟待需要实施修改。例如:《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第四条、第十四条,《反洗钱现场检查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等等。

(七)法人监管工作应加强对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法人监管的经验借鉴

人民银行总行与各级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应充分借鉴“三会”及其各地分支的经验与教训,争取在法人监管试点与全面推进过程中少走弯路,快速、高效完成反洗钱监管转型,促进反洗钱工作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管理学的人际关系理论范文3

x月x日,市委召开了市委工作会议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会上,xx市长全面总结了我市今年以来的工作,xx副书记对我市进一步加快南海新区开发建设做了再动员,xx副市长对加快工业发展及重点项目推进、xxx副市长对加快城市新区及开发区项目建设做了具体部署,xx书记在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

xx书记指出,当前解放思想总的要求是继续围绕“五创”,推进“三破”,重点是破解难题、促进项目尤其是又好又大项目迅速落地。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抓又好又大项目的意识。在宏观经济环境相对宽松的情况下,抓又好又大项目是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宏观经济环境偏紧、困难比较多的情况下,抓又好又大项目仍然是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一点必须坚定不移。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抓项目的意识。大项目落地慢、落地难,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相关单位的责任意识不够强。表现在项目单位身上,往往把项目推进慢的责任归咎于投资方,而忽视了自身的责任。审批部门必须解放思想,特事特办,加强对上沟通,积极帮助解决,而不能置身事外,要树立“项目迟缓责任在我”的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来加快项目的推进。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攻坚克难的意识。任何一个大项目从谈判到引进到建设,都会遇到大量的困难,但总是强调困难没有用,关键在于如何解决困难。解放思想不是空的,而是要落实在解决具体问题上,要有迎难而上、锲而不舍、不达目的实不罢休的精神,还要有思路、有想法,通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着力用创新的思路和办法破解难题,加快项目落地开工,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在这次会议上,市委领导多次对我们单位提出表扬,这是市领导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我们全体机关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们工作所面临的严峻的形势、巨大的工作压力和挑战。

7月份市委考核,我们在本考核组名列第一,高出第二名外经贸局近3分,8月份,我们即被外经贸局反超,列小组第二名,高出我们1.5分多,所以,我们每位机关干部必须增强危机意识,决不允许有半点松弛和懈怠,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市委、市政府倡导的“以大项目论英雄,靠大项目求发展”的理念,在机关内部,强调四种工作作风:

一是克服困难办大事的工作作风;

二是全心全意服好务的工作作风;

三是廉洁奉公办实事的工作作风;

四是团结凝聚无杂音的工作作风。

把招商工作视为我们单位的工作命脉,视为我们每位机关干部应尽的职责,人人有压力,人人抓信息,人人献妙策,人人争当解说员,人人争当宣传员,人人争当服务员,推动我局招商工作再创新辉煌。

当前,对于短期投资10亿以上的中国先进技术装备园区、华岳丙烯、香水海旅游三个项目,我们要继续加大服务力度,认真协调解决项目进展过程中的问题,使三个大项目早日开工投产。

管理学的人际关系理论范文4

老年性肺间质纤维化也称特发性肺纤维化。其病理改变以弥漫性肺泡炎和肺泡结构紊乱最终导致肺间质纤维化为主要特征的疾病,病因未明,一般认为与免疫及遗传有关,起病隐袭,不少病人早期无症状,发病后出现干咳、进行性气短,听诊可闻及吸气未爆裂音,体检可有秆状指,该病预后差,病程短,从出现症状到死亡一般约4年。由于该病呈慢性进行性加重,因此,急性期的正确诊断和积极治疗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以往该病屡有报道,常常是误诊误治后才有所认识。所以,本文以106例经纤镜病理证实的该病病例进行64排HRCT影像及临床表现的分析来讨论说明HRCT的影像表现与临床表现不相一致,并进一步说明 64排HRCT是诊断IFP病变不可缺少的且为非创伤条件下的首要手段。

1 材料和方法

1.1 临床资料

1.1.1 以本院2006—2009年的胸HRCT图片资料106例,男88例,女18例,年龄60—75岁,平均67.5岁;发现患病一年的54例,2年33例,3年以上19例。其中,死于心肺衰竭12例,症状进行加重48例,2例无任何症状。

1.1.2HRCT表现 ①磨玻璃密度(肺野外带)17例(17/106)。②弥漫纤维化(主要在双肺下野)92例(92/106)。③粗大弥漫纤维束伴肺容积缩小26例(26/106)。

④纤维化血管束增粗,多发局限性肺气囊肿蜂窝和牵拉性细支气管扩张16例(16/106)。⑤双肺纹理增多紊乱14例(14/106)。⑥并发气胸5例(5/106)。

备注:以上影像学的表现有交叉。主要是因为该病的影像学表现复杂多样,新旧病灶并存。所以,归类一致性略差。

1.1.3临床表现:进行性呼吸困难,伴有反复咳嗽咳痰89例(89/106);伴发热乏力胸闷23例(23/106);伴有心慌、头晕气短14例(14/106);有咳血8例(8/106);有口唇及四肢末端紫绀33例(33/106);杵状指15例(15/106);桶状胸19例(19/106);听诊两肺下部吸气末爆裂音76例(76/106);⑦踝、膝关节对称性肿大9例(9/106)。

1.2 方法

1.2.1 实验室检查血沉不同程度增快66例(66/106)。白细胞增高不均不明显,轻度增高约33例。分类基本正常,抗体lgG增高28例(28/106),抗体lgA增高8例(8/106),抗体lgM增高14例(14/106)。

1.2.2 肺功能测定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80例(80/106),混合型通气功能障碍以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为主67例

(67/106),阻塞性通气功能障碍33例(33/106,8例肺功能正常(8/106)。

2 结果

老年性肺间质纤维化HRCT影像学表现与临床表现并不是对应的,相关性差。临床症状中占百分比大的临床表现中,对应的HRCT的影像阳性表现占的百分比却小。

3 讨论

由于老年性肺间质纤维化病因不明确,所以,在病理检查受限的情况下其影像学上的诊断就较为重要和突出。由于HRCT是在1—3mm无间隔骨算法基础上的图像重建,对于小叶间隔、血管支气管束等肺间质及肺泡的实性病变,如增厚、肺泡的渗出、纤维索条<3mm的蜂窝样的气肿等的分辨率达到了可视。在进行跟踪随访中能反映出肺内渐近性病理变化,其与临床表现并不呈平行性,这可能与病人的个体差异、免疫状态及心、肺功能的代偿有关。另外,与疾病本身的复杂多样、反复多次复发的病理过程有关。

所以,我们对年龄在60左右的有呼吸系统症状体征,尤其是听诊有吸气末爆裂音的老年人,应建议作HRCT检查,最好作为老年人的常规体检筛查,做到早诊断、早治疗。HRCT在与一些其他引起肺间性病变的疾病鉴别中,如慢支、类风湿、石棉肺、尘肺、硬皮病等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参 考 文 献

[1]蔡祖龙,高元桂.胸部CT与MRI诊断学.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5,343-350.

[2]李果珍.临床CT诊断学.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355-361.

[3]李松年.现代全身CT诊断学.二版.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1,653-655.

管理学的人际关系理论范文5

关键词:参与式教学;感知控制;人际关系纽带;学生满意

作者简介:刘洪深(1977-),男,山东乳山人,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黄维(1974-),男,湖南汉寿人,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湖南 长沙 410004)

基金项目:本文系长沙理工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教学研究型本科院校市场营销专业参与式教学的理论构建与实践创新”(项目批准号:JG1357)、湖南省研究生教改一般项目“基于科研训练过程的研究生培养质量参与式监测评估与政策改进研究”(项目批准号:JG2009014)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09-0028-02

早在两千年前的中国教育,实际上已经渗透着一定的主体参与思想。然而,20世纪50-60年代的英国却成为开展参与式教学范式研究的鼻祖,目前,英国在参与式教学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方面依然处于国际领先地位。[1]20世纪90年代参与式教学被引入中国。近年来,虽然我国高校在实践方面对参与式教学不断加以尝试,但在理论方面的研究却较为零散[2],尤其是与国外研究相比,我们发现国外学者对参与式教学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而国内更多的还是以定性研究为主。另外,无论是国外学者还是国内学者,对参与式教学的研究主要是从教育者的角度进行的,却鲜有从学生的视角展开研究。为此,本文将基于学生视角,构建参与式教学的理论模型并进行实证检验,以期在参与式教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方面有所贡献。

一、文献回顾和研究假设

1.参与式教学

早年,英国学者提出的“参与式”思想并非是针对教学的,而是社会学专家在研究国际性援助课题时所概括出来的。该理论认为:只有让当地的人们最大限度参与到援助项目当中来,才能使援助项目获得成功。后来教育教学领域引进了这一理论,并逐渐发展为自成体系的“参与式”教学法。目前,参与式教学已在国际上获得普遍认可,与以往“灌输式”、“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式不同,参与式教学强调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平等地位,充分运用灵活多样、直观形象的教学手段,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创造性融入教学每一个环节,与教师一起共同推进教学进程,从而达到使“知识被嵌入学生”转化为“知识被学生积极内化”的效果,并且使学生享受探索新知带来的愉悦感和成就感。

参与式教学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正规的参与教学法;另一种是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加入参与式教学法的元素。根据陈华的经验,正规的参与教学法主要适合于研究生教育;而在大学本科的教学中,可在传统的教学法中加入参与式教学法的元素。[3]由于本研究的学生视角主要是大学本科生,因此在实证研究的情景设计中,参与式教学采用的是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加入参与式教学法的元素。

2.感知控制

在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式中,学生完全处于被动地位,机械地记忆与学习,毫无创造性,几乎扼杀了人的天性。事实上,教学需要回归人的天性,使人的身心得到自由的发展。

Bateson认为,人性中存在着控制环境的欲望和需求,而且控制感是人类的一种重要驱动力。在心理学领域,感知控制的概念被广泛应用于病人和老人的住院治疗的研究中。例如,如果病人在心理上有较高的控制感,或者病人可以自行决定接见访客,往往可以带来较好的治疗效果。实证研究的结果也表明,感知控制的增加会对人们的生理和心理变化产生积极影响。例如,Schutz指出,人们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拥有控制的感觉对其满意感有重要影响。

相对于传统的教学方法,参与式教学强调“学生参与”,就是倡导在教学的过程中师生之间有更多的对话与互动,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介入课程和教学。总之,参与式教学使学生们感到自己不仅是教学过程中被动的“受体”,而且是参与教学过程的“主体”的一部分。[4]就其本质而言,参与式教学正是让学生产生一种控制感,最终使学生得到多方面的满足。[5]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提出:

H1:与传统教学相比,学生对参与式教学具有更高的感知控制。

H2:感知控制对学生满意具有积极的正向影响。

3.人际关系纽带

人际关系纽带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度,即相互之间的熟悉程度、信任程度和友谊程度。从哲学的角度而言,师生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6]张蕾认为,师生关系是高等教育中最核心的人际关系,是关系到高等教育成败与否的关键因素。

参与式教学则呈现出交往性的特征,这里的交往性主要是指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信息交流、活动交往、教学互动。但在本研究中,人际关系纽带特指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学生之间的关系没有包含在其中。在参与式教学方式中,教师与学生常常可以角色互换,因而可以体验彼此的经历与感受,加深理解,提高角色认同,从而改善教学环境,融洽师生关系。潘媛也认为,参与式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人际交往的能力。加强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从而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另外,唐卫民和华娜的实证研究表明,师生之间的关系纽带是影响学生满意的重要因素之一。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提出:

H3:与传统教学相比,在参与式教学中学生会建立更强的人际关系纽带。

H4:人际关系纽带对学生满意具有积极的正向影响。

基于以上各种假设,我们构建了图1所示模型。

二、实验研究

综合研究目的,我们采用情景实验和问卷调查形式展开研究。也就是说,首先,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进行授课,然后,让学生填写问卷。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实验情景设计与过程

本研究的实验采用组间设计,我们选择了长沙理工大学市场营销专业两个班的学生为实验的参与者。其中一班30人,男女比例为16∶14;二班32人,男女比例为14∶18。为了对实验进行控制,我们的授课内容完全是一样的,主要讲授市场营销方面的推销技巧。具体授课时,在一班采取传统教学方式,而在二班采用参与式教学方式。当然,参与式教学方式的具体方法有很多,如头脑风暴法、案例分析法等等,而根据葛彦和傅海洪的调查发现,大学生对参与式教学方式中的角色扮演比较认同和接受,因此,本研究对参与式教学方式的实验情景选取了角色扮演。传统教学方式和参与式教学方式的具体情景见表1。

表1 实验情景

传统教学方式(“灌输式”/“填鸭式”) 参与式教学方式(角色扮演)

整个课堂采取讲解的方式,主要是讲解推销的概念以及推销的技巧。虽然在讲解推销技巧时也会列举一些案例,但是并没有引导学生就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当然,整个课堂也没有给学生提问或者回答问题的机会。总之,整节课就是“满堂灌”的填鸭式教学方式。 我们确定了刚进大学的大一新生和电脑U盘的推销员两个角色。选出一名学生演大一新生,另一名学生演推销员。让他们根据各自的身份特点,充分展示、表演如何将U盘推销给大一新生。如果新生购买了U盘,营销员获胜;反之,学生获胜。表演结束后,让学生讨论总结他们是否充分运用了市场营销的相关知识点,并补充其他的有效解决途径。

2.情景测试

在授完课后,让学生针对课堂教学方式的效果填写问卷。问卷包括“感知控制”、“人际关系纽带”和“学生满意”三个变量。其中,感知控制的测评参考了Bateson(1985)的研究,包括三个语句,分别为:我觉得该课堂的一切状况可以在我的掌握之中;我觉得在该课堂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我觉得自己能够影响该课堂的进展。人际关系纽带的测评参考了Gwinner、Gremler和Bitner(1998)的研究,包括三个语句,分别为:我非常了解我们的任课老师;我与任课老师建立了友谊;我与任课老师保持良好的关系。学生满意的测评参考了Anderson和Fornell(2000)的研究,包括三个语句,分别为:我对老师的授课方式很满意;与预期相比,这位老师的授课方式让我感到很满意;我对这样的课堂经历感到满意。以上每个测量语句均采用利克特五级量表来衡量的,其中,1表示“完全不同意”;5表示“完全同意”。

3.实验结果

通过ANOVA方差分析发现,一班和二班在感知控制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一班M= 2.267,二班M= 3.854;F(1,61)=8796,p

另外,对两个班级的学生满意进行回归分析,即检验自变量感知控制和人际关系纽带对因变量学生满意是否显著,具体回归结果见表2。结果发现,感知控制对学生满意的回顾系数显著(β=0.540, p

三、结论与讨论

1.理论贡献

以往,有关参与式教学的理论依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心理学的内在激励与外在激励关系理论;二是弗洛姆的期望理论。事实上,弗洛姆的期望理论是一种过程性激励,就其本质而言,以往有关参与式教学的理论依据主要集中在对学生的激励上。而本研究的结论可以进一步丰富以往的理论依据,我们发现,参与式教学不仅可以起到激励作用,而且具有情感作用,即通过感知控制和人际关系纽带实现学生满意。

2.实践意义

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参与式教学方式可以让学生具有更明显的感知控制和人际关系纽带,因此,可以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以及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从而让学生感到满意,最终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也就是说,从学生的视角而言,参与式教学方式明显优于传统教学方式,广大教师应充分掌握这种教学方式,从而使参与式教学方式在更广的范围内得到推广和应用。

参考文献:

[1]冯樱,何云峰.论参与式教学范式[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2010,(6):53-57.

[2]张方成,马三喜.参与式教学法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实践探索[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6(11):158-159.

[3]陈华.参与式教学法的原理、形式与应用[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1,(6):159-161.

[4]过增元.倡导参与式教学法,培养创新型人才[J].中国高等教育,2003,(20):25-26.

管理学的人际关系理论范文6

关键词:高校;学生宿舍;人际冲突;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19-0094-03

大学生宿舍人际冲突与矛盾,已成为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及教育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结合已有文献,本文从组织行为学和教育管理学两个角度,结合罗伯特・G・欧文斯《教育组织行为学》中的控制、反馈等理论,通过对华南农业大学的调研,较全面客观地了解当前宿舍人际冲突现状,进而探讨冲突管理方法,提出干预的若干建议。目前在校大学生基本是“90后”,学生宿舍内部的人际关系相当复杂、微妙,宿舍内部的人际冲突与矛盾也非常普遍,几乎每一宿舍都存在多少不等、明暗不一、大小不同的人际冲突与矛盾。由于人际关系冲突的起源本身比较复杂,大学生又具备较强的自尊心和一定的自我认知能力,加之目前学生管理工作无法覆盖学生生活和学习的所有方面,大学生宿舍内部的人际冲突和矛盾往往无法得到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此研究与其他同类研究的不同点在于,此研究增加了对当前大学生宿舍人际冲突的实证调查与分析,在人际冲突管理建议中,把控制、反馈等理论与具体的管理策略进行了融合。

一、研究方案

1.研究对象。此研究以华南农业大学17个学院的436名学生为被试进行调查。调查以问卷为主,结合访谈和个案分析,根据已搜集的相关资料,从实际出发拟题。问卷调查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至7月10日,测试发放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36份,回收率为87.2%。从17个学院中随机抽取不同学科、不同性格、不同年级的学生作为被试,调查对象是年龄段为17~25岁,其中男生192人,女生244人。同时主要针对食品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生进行了访谈,用于主观评价和敏感问题材料的获得。

2.问卷设计。问卷包括了对被试学生基本情况的了解和宿舍人际冲突问题的调查,由20道题构成,涉及了性别、年级、生源地、经济状况和学科类型、学业成绩、冲突方式、冲突过程、冲突感受及影响、冲突处理、等维度。问卷采用自编的方法,通过大范围的分层抽样调查,获得大学生宿舍人际冲突的原始数据,形成分析的基础。

二、结果与分析

1.样本概况。

据表1显示,在436名被试学生中,大一人数占32.2%,大二42.4%,大三18.5%,大四5.5%,研究生1.4%;来自农村的学生比例为28.8%,为最大比重,其次是中等城市和小城镇,分别是28.2%和25.7%,17.3%的学生来自大城市;文科生占总人数的40.1%,理科生为29.0%,工科27.8%,艺术3.1%;55.3%的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宽裕,28.8%的学生家庭一般较困难,10.4%的家庭很困难,问卷涉及到了学业成绩排名不同的学生。

在对宿舍人际关系的认识上,结果显示(图1),92.8%的学生认为和谐的宿舍人际关系很重要或重要。由此可见,绝大部分学生认识到了宿舍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希望与室友和睦相处,不愿与室友发生冲突。

2.对宿舍人际归因分析。大学生宿舍内部人际冲突的原因往往并不简单,其通常都是由多种因素造成。调查发现,引发宿舍人员冲突的主要因素并不是利益争夺或学业成绩,而是各类不同的宿舍具体生活事件,在调查中,生活习惯差异是众多学生均反映到的一个极重点因素,其次是性格不合、误解、价值定位不同、兴趣爱好不一致等因素,而利益纷争、学业成绩、室友品行不端、嫉妒猜疑等因素表现并不是特别明显。

由于众多引发宿舍内部人际冲突的复杂因素,宿舍内部往往容易形成小团体,调查发现(图2),对于宿舍小团体对室友间人际关系的伤害影响程度,64%的学生认为会影响比较大或非常大,并且是进一步恶化宿舍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通过对学生的调查显示,宿舍小团队现象在相对同生源地学生中表现也相对较明显。

3.宿舍人际冲突应对方式分析。根据调查结果(表2)可知,大学生在与室友发生冲突时,主要通过表情、语言等表达不满,或选择沉默和回避等方式进行应对,而极少采用直接顶撞、武力冲突、大哭等感性方式。在与室友发生冲突的处理方式上,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学生会将事情憋在心里,或跟身边的人诉苦等方式进行私下解决,甚至是直接迁就对方,极少数的学生愿意选择主动找老师解决问题,大部分学生认为此举不必要或会将矛盾扩大化,愿意找老师来解决冲突问题的学生比例只占3.8%。调查结果还表明,学生在处理宿舍人际冲突时,往往并非只采用单一的方式,而是会结合多种方式进行处理,这说明学生在处理宿舍人际冲突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4.宿舍人际冲突感受与后果分析。对于宿舍同学间发生冲突时学生自身的感受,统计结果显示(表3),187名学生会主动提出建议,表现较理性,142名学生有内心不快的情绪表达,62名学生选择坚持己见,45名学生表示后悔。由此可见,宿舍同学间发生冲突会影响到个人的情绪,但大部分同学表现较理性,会给室友提出建议。

从关系变好、变坏和不变三个维度研究冲突后室友间的关系,结果(表4)表明,冲突与矛盾发生后,同学间关系并没有大的变化,且很难改善,关系变好的是占有23.4%。

5.宿舍人际冲突发展趋势。在被试学生中,大部分学生能够换位思考,理性应对。在调查中显示(见下页表5),57.1%的学生认为宿舍内部人际冲突只会偶尔发生,发生频率不会太多,35.4%的学生觉得室友间应该多一份包容和谅解,冲突就会越来越少,只有7.5%的学生觉得会越来越多。

三、管理建议

作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合理有效地解决学生宿舍内的人际冲突,需了解学生之间人际关系大致情况和主要矛盾,在很多情况下,管理制度不能有效控制冲突,作为管理者应该提供解决问题的环境和途径,并采取必要的方法和措施,积极地把问题的化解权交给学生自身处理,促使双方进行有效的对话和沟通。

首先,引导学生个体层面正确认识和化解冲突,学会换位思考、自我控制和自我协调,立足于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功能。要不断加强大学生自身的素质和修养,提高沟通表达能力,学会善于运用语言艺术,以恰当的方式释放和表达自身的不良情绪,学会客观的分析问题,提高自我控制能力。学生管理工作者在解决宿舍人际冲突时,应该立足于充分尊重学生,通过对学生的指导和协调,促成宿舍成员间的对话,引导学生自行解决冲突。

其次,通过开设心理健康类基础教育课程,开展系列讲座和团体辅导,提升宿舍内部人员在人际关系处理方面的技能。在心理健康方面,可以通过开设相关基础课程来对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逐步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在人际关系处理技能提升方面,可以通过开展系列讲座和团体辅导,提高大学生人际认知和人际交往的能力,掌握人际交往的方式和技巧。

然后,建立“三位一体”长效沟通干预机制。校院两级应逐步建立并完善人际冲突和心理排查长效沟通干预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学生宿舍中暴露出的人际冲突和心理问题。高校在学生人际关系冲突干预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级:(1)班级心理委员或宿舍长干预。在学生中挑选两名(男女各一名)自身综合素质比较好,人际协调能力比较强的担任心理委员和宿舍长,及时发现班级同学间的矛盾,通过班委的努力加以化解。(2)辅导员干预。那些超出了班委化解能力范围内的人际冲突,辅导员要充分了解冲突的起因、经过等情况,针对具体问题,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并应在院系建立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或心理聊吧,加强对心理委员、宿舍长和普通同学的管控。(3)学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干预。学校自身应该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构建学校与院系两级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强化队伍内人员职业化、专家化需求,做好对出现严重矛盾与心理障碍同学的治疗及校外转介,构建心理危机处理应急体系。

最后,优化宿舍氛围,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公平环境的营造有赖于健全的规章制度,在生活习惯差异、性格不合、价值观不同等方面是引发宿舍冲突的显著性因素,学生管理工作者应尽可能的为学生创设一个和谐公平的生活环境,将学生间诱发冲突的因素转化为宿舍内部沟通的动力。

四、结论

和谐的人际关系需要拥有良好的宿舍氛围,同时,良好的宿舍氛围可以促进宿舍人际关系的建立,二者属于相辅相成,并相互制约。在引发宿舍人际冲突的外在因素上,生活习惯差异是及其显著因素,性格不合、价值观不一致、兴趣爱好不同等也是引起宿舍冲突的重要因素。在对宿舍人际冲突处理的方式上,大多数学生都会换位思考,冷静下来或委婉的告知对方,在冲突的过程中学生更倾向于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同学间的冲突,也有少部分学生会借助学校或其他力量处理冲突。

大学生在人际冲突中具有一定的化解能力,表现出大学生相对成熟理性的一面,也体现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在冲突过程中,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可以尝试从创造良好的沟通环境或提供途径引导宿舍同学自身化解宿舍内部的人际冲突,引导学生认知良性的人际交往方式,合理妥善地处理并解决宿舍成员间的人际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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