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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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范文1

【?P键词】信用体系;信用评价;对策

【Keywords】credit system; credit evaluation;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4-0090-02

1 引言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大约占到企业总数的99.7%,就业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的80%以上。但现实中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诸多束缚,特别是融资难问题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难题。要解决这一难题,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

2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特点[1]

一是双重性。企业信用是从属于商品货币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同时又涉及企业伦理、企业的社会责任等社会道德范畴。

二是多维度性。企业信用是在与其交易对象的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是利益相关者基于企业参与经济活动的历史对企业在信守承诺的能力做出的一个综合评价。因为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又会对企业信用有不同的评价,所以企业信用具有多维度的特点。

三是无形资产性。企业信用能给企业带来收益,具有资本的属性。企业信用是一种稀缺的无形资本。

3 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3.1 有利于促进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形成

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形成。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道德基石,从成熟的市场经济发展进程来看,越是完善的市场体系,竞争越充分,越要求市场主体在各方面讲究诚信。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离开了信用,就不会有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更不会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3.2 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

道德诚信不仅是成熟企业的标志,更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从国际惯例来看,企业要想进入国际市场,都需要先由著名的国内外著名的评估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公告社会,这个惯例特别符合国际市场公开透明的准则。为此,企业只有具备清晰的产权制度、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并在企业内部设有完善的信用管理部门,企业才能够更好更快地发展壮大,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3.3 有利于政府有效运用宏观调控手段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尚在完善过程中,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对经济发展仍有较大的作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可以全面准确了解企业整体的发展状态,据此做出统筹安排,从而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3.4 有利于促进社会信用环境的形成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在一个信用完善的社会中,人们遵纪守法,理性地获得经济利益,整个社会就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社会秩序就会井然有序。相反,在信用缺失的环境中,一些人在交易中通过违背诚信而谋利,且又不受法律制裁及社会舆论的谴责,就会诱导人们仿效,这样社会风气日趋恶化。因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的有效途径。

4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4.1 中小企业自身综合素质不高

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人才匮乏、管理不尽规范、抗风险能力较弱,使得中小企业总体呈现综合素质和综合实力不高的状况。这种现状使得中小企业不具备大企业的融资能力、偿债能力。

4.2 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过度谨慎

金融机构的信贷行为总是有一定风险,这些风险体现在中小企业身上尤其鲜明。对金融系统来说,向小企业与向大企业发放同样一笔贷款,付出的劳动和繁杂程度大体相同,但与小企业发生信贷关系的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因此,大多数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要么过度谨慎,向大企业倾斜;要么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增加其融资成本[2]。

4.3 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

一是社会担保体系不完善。社会担保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时,大都将自身盈利放在第一位,将为中小企业服务放在第二位,为降低自身风险,提出的担保条件甚至严于银行的贷款条件,使中小企业难以获得第三方担保。

二是缺乏为中小企业提供权威评价的中介机构。与大企业不同,中小企业自身难以对其信用水平作出准确评价,而中小企业融资举债恰又需要自身信用状况的权威评估,目前社会服务保障体系还不能提供这一服务。

4.4 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与中小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在激励和约束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同时,我国目前还没做到像市场经济成熟国家那样,对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提供更多的政府补贴。

5 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策略

5.1 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自身信用水平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中小企业应加强自身信用管理。

一是树立信用品牌形象意识。信用在交易过程中具有很大的市场价值,诚实守信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中小企业要从长期发展考虑,树立诚实守信的品牌形象。

二是培养企业专业管理人才,提高管理人员的信用意识和管理技能。

三是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自觉增强信用意识,积极维护企业信誉。四是完善企业财务制度,规范企业财务信息披露制度。

5.2 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信用担保机制

一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对担保公司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资金投入来解决信用担保补偿资金的需求。同时吸纳金融机构、企业、民间及资本市场资本,增加担保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明确担保基金扶持重点;二是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建立担保风险分摊机制。政府应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明确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承担的责任。

5.3 规范发展信用评价机构,提高信用评价整体水平

一是提高信用评价机构的素质。信用中介机构是信用评价的媒体,评价机构的资质及从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信用评价的结果。要加强对信用评价从业人员品德和技能的培养。

二是发展各类信用服务业。大力开展和推进包括集信用调查、征集、担保和咨询等于一体的各类社会信用服务业。

三是建立统一的信用中介机构行业规范。制定各类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及退出制度的相关立法,以保证信用服务市场的有序及政府的监管。

5.4 加强法制建设,构建有利于企业信用评价的宏观环境

一是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信用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信用信息的取得方式、企业信息数据披露范围的界定,明确政府及相关机构对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以及信息使用的权利与义务[3]。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范文2

关键词:中小企业 信用体系建设 对策

现阶段,制度缺失使得人民银行在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无论是信息采集、更新,还是成果运用等诸多环节都十分尴尬,这极大地增加了基层央行信用信息的采集成本和难度,影响了数据采集的准确性,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向纵深推进的面临诸多压力。以怀化市为例,从2006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来,怀化市中小企业贷款获得了一定增长,截至2010年12月31日,累计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达137458万元,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体上看,由于中小企业信用基础薄弱,中小企业贷款增长仍然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如何加强制度创新,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怀化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现状

怀化市有中小企业6458家,占全部企业的99%。中小企业已发展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增加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撑力量。2010年,怀化市中小企业创造增加值254.46亿元,增长23.8%,占全市GDP的38.6%;完成利税16.57亿元,占财政收入的64.84%;创造就业岗位25.4万人,占全部企业平均从业人数的85.2%。

为帮助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防范信用风险,同时也为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创造更多的融资和发展机会,降低融资成本,怀化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怀化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大信用信息在政府相关领域应用的通知》等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基础建设、信用档案库建设、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的制度性办法,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截至2010年12月末,怀化市已有2072户中小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为辖内金融机构了解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还债记录、负债状况、担保情况等信息提供了较为方便地查询服务,节省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贷前调查的时间和成本。截至2010年12月末,已有471家企业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信贷资金36540万元,占全市贷款余额的14.6%。

二、怀化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难点

(一)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更新难。人民银行从2006年开始就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中小企业数据征集和更新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到目前为止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与更新仍是困扰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突出难题。目前,人民银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主要是从商业银行以及工商、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采集,由于部门自成系统、条块分割,信息重点不一、标准不一、更新时间不一,导致信用信息共享渠道不畅、信息资源分散,采集与更新难度很大。从怀化市的实践来看,在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赋予人民银行相关权力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信息采集主要依靠基层人民银行与“兄弟单位”的协调来实现。由于这种协调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采集与更新很难做到及时、准确、有效。

(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产品使用和推广难。目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甚至根本就没有财务报表等情况比较普遍。因此,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的数据有的是会计临时匡算的,其真实性没有办法得到保证,导致中小企业信用难以评估,信用评价难以建立,信用档案作为企业的“经济身份证”、“信用名片”的作用难以体现。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信息失真资信评估机构无法快速地生产出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高质量的信用信息产品,形成有效供给;另一方面,由于信息质量不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产品得不到商业银行等融资方的认可,潜在的需求难以转化为有效的现实需求。从怀化市的实践来看,由于缺乏权威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难以给企业融资带来助力,许多中小企业对信用信息采集、评估不大关心和不予配合,尤其是与银行无信贷关系的中小企业更是拒绝提供信用信息。

(三)中小企业失信惩戒机制贯彻与落实难。近年来,国家和有关部门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但其目的、管理内容以及约束力并非专门针对征信行业,对社会上各信用主体的信用行为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法律准则和约束体系,征信制度只表现在有关部门的一些规章和一些没有广泛约束力的文件中,缺乏有效、系统的法律惩治制度。从怀化市的实践来看,地方政府虽出台了一些中小企业失信惩戒措施,但由于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失信行为的界定、失信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异议的申诉处理等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法理依据,中小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只能停留纸面,很难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三、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思路

综合怀化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应加快推动建立以信息采集更新、信用状况评价、融资企业培育、政策扶持引导、多方共享合作、持续风险监测、呼吁推动法制进程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是当前的必然选择。

(一)提高强制性制度创新的层次,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诱致性制度变迁在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制度供给滞后的弊端。为此,需要逐步发挥强制性制度变迁优势,以弥补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不足。一是适当提高制度创新层次,强化制度约束力。在现有省市级层面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基础上,建议由人民银行总行与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协商,直接通过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征集中小企业信息。二是由人民银行总行会同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部委联合发文,指导各地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使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有依据,便于人民银行分支行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尽快出台征信法规,赋予人民银行采集企业信用信息的法律地位,规范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行为,为全社会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一个强力组织和框架。

(二)提升制度变迁主体的预期收益,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成果的使用和推广。一是要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为地方党政服务的功能。利用系统强大的统计分析功能,为地方党政制定地方产业政策、及时把握政策实施动态,适时进行政策调整提供有力的支撑。二是要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机构服务功能。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反馈给银行和担保机构。提升数据库指标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金融机构经营决策提供更为有效的参考。三是要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功能。引导、协调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信用评级较高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财政和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对信用好的企业,在产品宣传、融资授信、证照年检、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支持,在贷款授信、贸易结算等融资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对信用差的企业,要向社会公示,提高失信成本,督促其守信履约,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局面。

(三)建立健全征信法律法规,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激励惩戒机制的建立。加快立法进程,制定一套统一、完整、系统的专门法律,明确信用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通过经济、行政、道德乃至法律手段激励守信行为,惩处失信行为。一是完善系统功能,激发企业对信用信息的有效需求。在完善现有信息系统功能基础上,加大基础数据的挖掘和利用。大力推行“征信+信贷”模式,实施融资培育,使入库中小企业在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从征信体系建设中得到实惠,形成信息采集、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二是拓展信用报告使用,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力度。要在政府采购、政策担保、财政贴息、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招投标、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和企业评优等方面制定使用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制度安排,通过政策导向和叠加,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对失信企业依法进行负面信用记录公示、警告提示、限制信贷、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行政司法处罚等惩戒,使失信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带来不便。

参考文献:

1、孙工声;《打造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新模式》;2010年第1期《中国金融》。

2、董卫荣;《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3、《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研究》;民建淮南网;2010年4月1日。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范文3

论文摘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系统地阐述了信用理论,指出了信用对商品经济社会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重温这一理论,对分析我国当前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发展的现状,探究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五篇中对信用理论作了系统的阐述。重温马克思的这一理论,结合当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一、马克思的信用理论

(一)信用的界定

信用不但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原始话题,又是市场经济的现代命题,它是企业经济行为的立足之本,也是经营者涉足社会的“通行证”。信用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包括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道德规范和以借贷交易为核心的经济范畴。从经济范畴看,信用是建立在双方相互信任基础上的一种无须立即付款就可以获得物资(商品)、服务或资金的能力。

马克思认为,信用是一种有条件的信任,是一种独特形式的运动,是一种经济关系,也是一种社会关系。对此,马克思有明确的说法。一是马克思表示赞同地引用了英国经济学家图克.托马斯对《对货币流通规律的研究》一书中的一段话:“信用,在它的最简单的表现上,是一种适当的或不适当的信任,它使一个人把一定的资本额,以货币形式或以估计为一定货币价值的商品形式,委托给另一个人,这个资本额到期后一定要偿还。如果资本是用货币贷放的……那么,就会在还款额上加上百分之几,作为资本的报酬。”[1]这表明信用是建立在双方互相信任基础上的,并且以偿还为条件。二是马克思在分析生息资本在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运动时,明确强调,信用是具有独特形式的价值运动。他说,“这个运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地就是贷和借的运动即货币或商品的只是有条件让渡的这种独特形式的运动。”[2]因此,信用的发展是随着商品交换关系的不断发展而发展,进而当货币作为一般商品交换媒介的时候,在交换过程中出现的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购销、赊销经济行为。随着生产资料越来越多地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信用制度就演变成一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首先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3]当然,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要求扩大再生产,要求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资本的相互运动,这样,原有信用制度的私人性质就必然促使它转换成同社会再生产相适应的性质。

(二) 信用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的积极作用与消极影响

马克思的信用理论是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信用制度的演变和发展,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形成和完善的。信用制度既是商品经济运行矛盾的产物,同时,也是推动商品经济矛盾运动发展的工具。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复杂,商品经济运行的矛盾也更加错综复杂,这客观上要求社会按照社会化规律组织生产。特别是机器大工业的形成和发展,使单个资本受到限制,社会化生产要求突破单个资本的限制,

收稿日期:2007-05-12

作者简介:金兆怀,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资本论》与市场经济。进行资本积累,信用制度可加剧资本集中,加快资本周转速度,对社会再生产起到助推作用。其具体作用主要表现为:第一,信用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平均利润的形成。信用的发展,有利于资本集中,加速商品生产的竞争和资本流动,从而有利于在行业内部形成商品平均价值,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平均利润。马克思认为,只有信用才永远起着资本转移的杠杆作用和均衡利润率的作用。第二,信用制度的建立,降低了流通费用,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定量的资本在统一的生产过程中必然形成一部分流通费用,受资本目的的支配,商品生产者总是尽可能减少流通费用,以增加剩余价值。信用的形成有利于生产者之间相互赊购商品,能够节约流通费用。第三,信用制度推动了股份公司的形成和发展。股份公司是适应于社会化大生产的资本组织方式和运行方式。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4]信用制度的发展,有利于打破“单个资本”的限制,有利于有效利用社会资本形成股份公司。第四,信用制度的建立,是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信用发展使少数人可以利用社会资本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社会经济新的增长点,推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马克思在论述信用对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起加速发展的同时,也分析了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延缓社会生产的消极影响。第一,信用潜藏着经济危机发生的危险性。在经济发展中,由于信用突破需求的制约、拉动需求的增加,造成对商品的虚假需求,表现为虚假信用,这样在再生产过程中全部联系都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生产制度。一旦经济发展中泡沫破裂,整个社会债务链破坏,只有现金支付才有效,就不可避免地引发经济支付危机。第二,信用还容易导致对资源配置的失灵。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和在经济生活中的应用,在一定发展阶段上,商品生产者为了获得信用,甚至把挥霍作为展现个人财富从而获得信贷的手段。这样就出现债务人不是把债务用于生产、创造财富,而是把它用于消费,自然就会出现许多应该是产业资本却在人们迅速致富的心理驱使下造成资本浪费。

二、我国当前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完备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在中小企业管理过程中,许多企业自身信用状况严峻,信用管理水平低下,致使经营风险增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信用基础薄弱。众所周知,企业的自有财产是按照承诺偿还债务的信用基础之一。但由于我国目前中小企业投资主体较为单一,经营管理相对粗放,产品科技含量低,经济效益不佳,亏损面大等,导致了产品质量不高、企业偿债能力不强,企业信用基础十分脆弱。

2.部分业务人员素质低。这里的素质包含两方面:一是指部分业务人员思想道德素质低。表现在业务员私心过重,损公肥私思想作怪,为了一己之利,不惜损害企业利益,与客户相互勾结,使企业蒙受损失。二是业务素质低,敬业精神差,对客户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不作深入调查和研究,随意将企业产品赊销给客户,遇到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差或恶意欠费的客户,使企业蒙受损失。

3.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观念不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观念不强的一种倾向是,当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坏帐数量急剧增加、以致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时,企业领导不是从根本上去加强企业的内部信用管理、提高内部信用管理水平,而是从表面上去改变结算方式,只采用现金交易或信用证交易,以提高货款收回的保险系数。其结果是应收账款减少了,销售风险降低了,但是信用好的客户也受到不应有的牵连。久而久之,企业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小,从而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另一种倾向是,企业只顾交易数量和提高销售额,不管对销售风险的控制,不管客户信用状况,只要有市场就大量赊销产品。虽然企业的市场份额提高了,但企业应收帐款及坏帐也增加了,以致企业销售越多,则亏损得也越多。这两种倾向都反映出企业治标不治本,没有信用管理意识或信用管理观念不强。

4.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构不健全。我国很多中小企业没有专设内部信用管理机构,还是沿用过去的机构模式。表现在有的企业将信用管理作为财务部门的一项附属工作,在企业的信用管理上,表现为只负责结算和应收账款的记账上;也有的企业把企业信用管理放在销售部门,虽然销售部门了解客户的情况,但为了完成自己的销售任务,搞好与客户的关系,销售部门也不可能履行好信用管理应有的职能;还有的企业为了加大企业的清欠力度,专门设置了“清欠办”之类的部门,但由于一些职工本身素质低、敬业精神差,为了完成任务而不择手段,不但不能完成工作,反而还与客户发生不必要的摩擦,使企业不该失去的客户也离开了企业,企业因此蒙受巨大损失。

5.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不科学。中小企业的内部信用管理机制不科学,主要表现在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上。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上存在三种模式:其一是销售部门负责订货和发货,财务部门负责记账和结算的模式。这种模式对应收账款没有具体的责任人,出现了对应收账款管理的真空,风险失控。其二是销售部门进行业务承包,既负责产品销售,又负责对客户清收货款,财务部门只负责记账和结算的模式。这种模式比第一种模式有所进步,至少对应收账款有具体的责任人,但销售部门的主要任务是销售产品,盲目赊销在所难免,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往往有其名无其实。其三是财务部门负责清收货款、销售部门负责定单和发货的模式,由财务部门对销售部门进行控制。在这种模式下,财务部门为了降低风险,就要求大量采用现金结算方式;而销售部门为了完成销售任务,却要求采用赊销方式。这就必然会造成财务和销售两部门出现矛盾和冲突,财务部门控制严格,不利于销售部门开展工作;控制不严,这种管理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三、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是增强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疏通和扩大其融资渠道、保持其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所在。在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的创造和建设上可采取以下对策:

1. 加快和完善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构成是单一业主制、合伙制企业和股份公司制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前两种企业制度的一般特征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简单化,管理人格化;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中小企业,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制度决定了信用主体,企业制度有缺陷就难以培育可信赖的信用主体,管理有随意性就无诚信可言。因此,健全企业制度、规范治理结构是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能力的必要选择。

2. 提高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素质。目前,我国很多中小企业产权不分,经营者和管理者同属一人,经营者对企业信用的影响非常大。首先,企业内部信用制度的建立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认识水平有很大的关系。只有当领导者认识到企业建立完整的信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会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收益时,该项制度才会最终执行。其次,一个企业的形象是由它的员工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其中经营者的作用尤为重要,可以说,经营者个人的信用是企业信用的基础。因此,中小企业经营者首先要树立诚信的理念,充分尊重债权人的权益,真正在社会上树立起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

3. 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树立信用形象。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一个企业的信用记录将会越来越容易得到。因此,中小企业应该遵纪守法,遵守承诺,按时偿债,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首先,中小企业要依法建账,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其次,中小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再次,中小企业应该按时偿还银行的债务,严守与其他企业建立的合同,遵守承诺,不随意毁约,以获得社会大众的信赖。

4.在竞争中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正确确立企业的发展前景。首先,中小企业只有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地提高产品质量,生产、销售合格产品,才能在消费者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才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其次,中小企业应该正确地分析和判断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能力及发展趋势,选择正确的企业发展策略,在公众面前显示一个良好的发展前景。对于一个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即使目前它的规模比较小,资本并不雄厚,但是它良好的前景会使银行、贸易伙伴等利益相关者相信它将来能有偿还的能力,从而愿意贷款给它或者与它进行商务上的往来。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范文4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现状;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4-0081-02

引言

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已是世界性难题,国内外学者一直不断为解决这一难题而辛苦探索,许多学者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积极建言献策,尤其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方面,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和建议。2008年,顾海峰在《结构性金融创新与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中,重点指出了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结构性缺陷,大胆提出了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主导的创新型担保体系。蔡文佳等人在2006年《完善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配套机制》一文中,提出要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就必须推进配套机制的改革,包括政府、银行、信用担保市场三方面的配套改革。虽然有关专家、学者已围绕如何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这一问题纷纷做了研究,但随着中国经济及国际背景的变化,继续研究这一关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大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中国的发展状况

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实施始于1992年,自实施以来就一直受到国家及各行各业的关注。1999年6月,国家经贸委出台《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从此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目的的信用担保体系正式启动。2000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始步入制度和体系的建设与完善阶段。2003年,《中小企业促进法》生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内容再次得到发展和完善。现在,中国已初步形成了以政策性担保为主、商业性和互担保为辅的“一体两翼”模式。但该体系仍处于初级阶段,银企、政企及担保机构之间尚存在许多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能否积极创新体制,健全中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促进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内我们仍须重点研究的课题。

二、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现存问题

1.信用担保结构不合理。当前国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整体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金融缺陷,即由政府财政支持的政策性担保为主,而商业担保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互助担保比重不足,“重心偏上”现象严重。中国政府担保额通常在60%以上,而美、日、德等国,政府担保基本不会超过贷款总额的10%,这些国家的担保体系不以政府为主导,而是以商业担保为主。

企业贷款目的在于经营和盈利,属于经营,而提供担保是贷款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担保本质上也是一种市场行为。所以,担保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就应由市场本身来解决,政府应作为一个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存在,而不是作为一个十足的市场参与者来干预经济。事实上,政府在充分做好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职能后不可能再有足够的财力在担保体系中起主导作用。

2.担保资金来源单一,缺乏有效的资金补偿机制。目前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仍然以政策性担保为主,而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只收取较低的担保费,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和资产划入,金额少、规模小,由此导致政策性担保机构资金来源单一,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大多数商业担保机构把高额担保费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但每年的保费收入在扣除经营成本和税负等费用后,能够用来补充担保资金的部分也非常有限,因此商业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也普遍较弱。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补充机制,担保机构的承保能力较弱,一旦发生代偿就会面临亏损或破产的风险,所以担保机构只能谨慎经营,发展缓慢,从而阻碍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

3.担保机构风险防范能力较弱,缺乏风险分散机制。按国际惯例,担保机构对贷款的担保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80%之间。但在中国,信贷管理规定百分百全额担保,风险全部转嫁给了担保机构,造成担保机构责任与能力不对等,弱化了银行对企业的考察和评估,加大了整体风险。而且国家级信用再担保机构尚未建立,担保机构也不能通过再担保方式有效转移风险,以致其只能借助反担保措施来降低自身风险。而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就在于自身信用低,缺乏合格的抵押担保品和第三方担保人。担保机构的反担保理论上虽然降低了自身风险,但实际上却使中小企业向其申请担保变得多余,不可能真正帮助中小企业摆脱融资困境。

4.信用体系不完善,社会化服务不健全。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市场化程度不高,信用体系建设落后,失信现象频发,社会信用秩序十分混乱。全国尚未形成统一的中小企业信用征集、登记和评估系统,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信用记录,信用担保机构无法从自身以外的任何机构获得关于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从而使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风险和成本大为提升。

当前中国的金融体系也不够完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缺乏竞争。在发达国家,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一般都是民间金融机构,它们都主动参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计划,与担保机构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一种银行对中小企业服务的良性竞争态势。而在中国,银行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大量金融资源被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掌控,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尽管把持着大量金融资源,但用于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仅占其信贷总额的很小一部分。在这种没有竞争的金融体系下,即使有担保,中小企业也很难获得贷款。

三、完善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措施

1.鼓励商业担保和互助担保机构的建立和发展,优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结构。中小企业量多面广,需要大量的间接融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市场会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市场前景广阔,正适合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担保机构的发展壮大。而且,商业担保机构可以通过再担保、反担保、贷款保险和多元化经营等途径来分散风险,从而更加具有提供信用担保的优势。为此,国家应重点扩大和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提高其在担保市场中的比重,逐步使其占据主导地位。

鼓励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发挥民间资本的基础作用。通过多个中小企业共同出资的方式组建互担保机构,用互助担保机构的资金和信誉为成员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互助担保机构作为一个利益集团,能够在与协作银行的谈判中发挥优势作用,为中小企业争取更多的利益。

政府担保机构应本着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尽量避免行政干预。政策性担保机构应将资金委托给专业机构担保,从而有效防止政府直接干预,而且还可以充分利用专业人员,发挥政府担保机构的机能。而且,政府担保应对受担保对象规定一定的标准,实行动态担保。当受担保企业获得贷款并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就不应再是政府担保的对象。要努力建立政府担保同民间担保相互分工、合作与补充的信用担保体系。

2.实现担保资金供给多元化,建立有效的资金补偿机制。信用担保资金须坚持多元募集。其中,政府可将信用担保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中,每年划拨一定资金作为担保基金,并从科技发展基金、技改贷款贴息中划出一定金额作为高科技行业的风险补偿,也可以将中小企业税收收入的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担保机构的资金补偿,还可以通过发行专项国债来补偿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各类担保机构要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业务量,每年从保费和利息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补充,形成风险补偿基金,弥补担保机构的风险损失。

国家财力有限,信用担保不可能完全依赖财政资金,所以,政府应放宽政策,积极鼓励信用担保资金多元化,如以员工持股方式募集、社会公众募集、股份联合、金融机构捐助及鼓励国内外捐赠资金投入等。另外,适当引进外资也是解决担保资金约束问题的一大途径,如目前唯一被“泛美担保协会”纳入会员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就已具备了引进外资的条件。

3.完善风险分散机制,提高担保机构风险防范能力。鼓励贷款银行与担保机构建立风险共担机制,使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按约定比例共同分担风险。对被担保方,担保机构可以运用反担保来分散风险,或运用不同的担保费率和承保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来锁定自身风险。

允许和鼓励保险公司介入,按照合理负担原则,为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提供风险保险。在此基础上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再担保制度,设立专门的再担保机构,为贷款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政府担保基金也可以有重点地为民间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在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的同时,从根本上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

4.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力度,加强立法,制定严格的失信惩戒制度,从法律和制度上约束失信行为,形成企业和全社会的信用约束机制,提高社会诚信水平。同时,中小企业要强化自身信用意识,倡导企业信用文化,规范财务制度,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积极建立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互换机制,以便银行进行科学、准确的资信调查,提高企业的资信等级。此外,还需建立一个强大完整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系统,组织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工作,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总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企业都要努力参与其中,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共同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从而增强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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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贺津,曹黔然.建立多元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新思考[J].金融论坛,2007,(6).

[3] 陈小荣,张晶.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经验做法及对中国的启示[J].商场现代化,2008,(6).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范文5

[关键词] 信用档案;中小企业;助推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8. 018

[中图分类号] F27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8-0029-02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做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能够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等关键问题。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分析,揭示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在企业自身信用缺失、法律政策、信用担保体系、信用评价体系及银行等方面存在的若干问题,在借鉴国外信用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在思想观念、立法、政策建设、信息担保体系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奖惩制度建设,金融机构及企业自身等方面提出对策。对于融资,大型企业的选择几乎完全集中在工农中建等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含信用社)这三类正规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虽然也对这三类金融机构有较多选择,但对其他资金来源的选择也不在少数。有9%规模以上企业的选择指向亲戚朋友;微型企业的这一数值达到15.7%,甚至超过了其对城市商业银行(含信用社)的选择(对后者的选择为12.4%)。微型企业还有9.4%的选择归于“向上游企业申请延期付款”,6.8%的选择归于“催缴下游企业的应收账款”;在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中,以上两个数值分别是6.6%和7.2%;大型企业则分别为3.1%和1%。

1 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成为中小企业展示自我的平台,有效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状况

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试点以来,各级人民银行加大信用档案建设的意义及信贷政策的宣传力度,以吉林为例,累计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培训和宣传1 997次。如通榆县吉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成立之初,因未建立信用档案,企业及股东信用状况难以有效把握,向建设银行通榆县支行申请的3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贷款遭拒。在阅读人民银行分发的《建立信用档案敲开融资之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材料》后,该企业主动询问应如何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并于次日就到柜台填报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项》。之后,建行通榆县支行通过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中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子系统,较全面地掌握了企业的信息,经多次实地考察后,决定提供信贷支持。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其叩开了商业银行的信贷之门,并愿意向其他同行企业广泛宣传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企业带来的好处,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到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来。

2 发挥窗口指导作用,积极沟通银企,筛选有信贷需求的中小企业向商业银行推荐

2010年,吉林在《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项》增加了“是否有贷款需求”项目,省内各级人民银行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项》在手工台账中增加“备注”栏,统计有贷款需求的中小企业,并将有信贷需求的中小企业名单提供给各商业银行,引导商业银行有针对性地开展贷款营销。部署辖内各商业银行积极利用已建立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对发展前景较好、符合环保政策和商业银行信贷政策且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从中择优进行重点信贷支持。通榆吉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期间建立了信用档案。随后,工商银行通榆营业部发现该企业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主动与该公司接触,了解到该公司开发的一个房地产项目开发前景看好,但尚有资金缺口,经充分调查后,为该公司提供了7 800万元的开发贷款,解决了该公司的项目资金需求。建行利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挖掘潜在客户群,加大中小企业营销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实现银企双赢。

3 商业银行创新信贷运作机制,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商业银行结合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立情况,开发针对中小企业个性化需求的信贷品种。在全国率先推行以森林资源资产作抵押的“林权证”抵押贷款;通过“抵(质)押担保+企业业主或股东保证”形式,为中小企业发放“速贷通”贷款;为信息较充分、信用记录较好、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成长型小企业量身定做了“成长之路”贷款;推行“小企业简式速贷”和“小企业自助可循环贷款”。

4 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增强信用透明度

2010年,通榆信用联社经发局合作继续开展“通榆县第二届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企业初审工作,要求参评的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评级,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的中小企业才具备参选资格。通榆信用联社指导评级中介机构在原有评级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开发了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继续采用联合评信模式,商业银行和中介评级机构在评信过程中有效沟通,信息共享。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对150户中小企业的评级工作,其中“A-”级以上企业均被纳入第二届成长型中小企业候选名单,将向商业银行进行推荐,同时将评级结果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同时当地政府在资金扶持、融资担保、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和监管等方面提供政策倾斜。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范文6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01

中小企业在新时期经济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历史机遇面前,中小企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不仅需要改善硬件发展环境,更要改善软件发展环境。发展软环境,其中的重要一条便是市场主体的信誉状况。信誉状况的优劣不仅关系到投资环境,也影响中小企业的自身发展。中小企业长期以来备受各种发展环境的制约跟自身信用建设有很大的关系,加强信用意识,建设诚信经济是中小企业跨越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

一、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渠道不畅

目前,一方面中小企业信用建设的相关主管部门,基本上都根据自身制定的评价标准,对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价,由于信息渠道不畅,尚未实现互联互通,有的甚至被分割垄断,导致本行业无法及时掌握企业在其他行业的信用情况,也就不能对失信企业在本行业实行预警。另一方面,由于各商业银行都有自身的一套评价细则,对企业信用的评价差异较大,同样一家企业在此银行可能被评为A级信用企业,而在彼银行只能评为B级。据相关商业银行反映,有的企业待银行贷款到位后,不守信用,巧立名目,以假购材料、物资、资产的名义,千方百计将贷款转移到另外一家银行,以蒙骗的手法取得了其他银行的信任,就是这种不讲诚信的企业,在另外一家银行可能被授予较高的资信。当前,商业银行之间企业信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尤为突出。

2.信用市场法律保障力度不够

我国当前的企业信用现状比较注重人情及人际关系,因而在各种信用合约中被搅浑是非。由于企业信用市场不够完善,相关法律不够明确,使得企业信用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恶性发展的趋势。现在许多企业存在失信行为,是由于没有受到及时、严厉的惩罚所致,造成投机取巧、牟取暴利的行为屡禁不止。此外,有许多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较为严重的失信行为,譬如,逃债和恶意欠息、违约挪用他人资金等。所有这些现象,甚至连人民法院都无可奈何,正是因为法律保障的力度不够。

3.社会信用管理立法建设滞后

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冲突和不完善、法律约束的软化和执法力度不够,也是企业预期不确定和短期化行为的制度因素,致使失信代价小于失信收益。这种利益驱动又导致中小企业信用机制形成恶性循环,由“失信”甚至走向“无信”。当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民法通则》、《刑法》等法律都有关于信用、欺诈方面的原则性规定,但可操作性不强,不仅对诚实守信行为没有保护措施,而且对违背信用行为的定义也不准确、不完整,处罚条款弹性较大,无法对失信企业构成强有力的约束。此外,信用信息披露、使用制度等尚未建立。

4.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不完善

一是公正性不够。工商、税务等部门对企业信用的评估都是根据本部门的意愿,自己定标准、搞评价,尽管主观上没有偏颇之意,但客观上难免有偏颇之举。二是全面性不够。目前,银行对企业信贷信用进行评估、税务对企业纳税信用进行评估、工商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进行评估,但这些信用评估都是对企业某一方面的信用评估,并不能完整、全面地反映企业信用整体水平。三是透明度不够。各部门的评价结果不向社会公布,使得企业信用信息传播的广泛性受到了限制。四是专业性过强。各部门的信用等级划分不一,不同部门信用评估的等级划分差别过大,有的行业划分过细,使得业外人士很难弄清每个等级所代表的信用水平。

5.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管理尚未开展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普遍缺乏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内部没有设立进行内部信用管理的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行计划缺乏管理使违约现象频繁发生。同时,由于对合作客户的信用状况缺乏了解,使许多企业受骗上当,导致经济纠纷大量出现。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管理建设的滞后,不仅使企业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不足,也使得整个体系建设的根基不牢,制约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快速发展。

6.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各地也都出台了《关于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的若干规定》,并安排了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发挥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作用,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质量不高。二是担保体系不健全。三是具体运作管理方式缺陷。担保公司对申请担保企业的审查苛刻,使许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同样无法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

二、完善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是增强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疏通和扩大其融资渠道、保持其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所在。在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的创造和建设上可采取以下对策:

1.加快和完善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构成是单一业主制、合伙制企业和股份公司制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前两种企业制度的一般特征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简单化,管理人格化;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中小企业,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制度决定了信用主体,企业制度有缺陷就难以培育可信赖的信用主体,管理有随意性就无诚信可言。因此,健全企业制度、规范治理结构是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能力的必要选择。

2.提高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素质

目前,我国很多中小企业产权不分,经营者和管理者同属一人,经营者对企业信用的影响非常大。首先,企业内部信用制度的建立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认识水平有很大的关系。只有当领导者认识到企业建立完整的信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会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收益时,该项制度才会最终执行。其次,一个企业的形象是由它的员工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其中经营者的作用尤为重要,可以说,经营者个人的信用是企业信用的基础。因此,中小企业经营者首先要树立诚信的理念,充分尊重债权人的权益,真正在社会上树立起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

3.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树立信用形象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一个企业的信用记录将会越来越容易得到。因此,中小企业应该遵纪守法,遵守承诺,按时偿债,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首先,中小企业要依法建账,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其次,中小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再次,中小企业应该按时偿还银行的债务,严守与其他企业建立的合同,遵守承诺,不随意毁约,以获得社会大众的信赖。

4.在竞争中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正确确立企业的发展前景

首先,中小企业只有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地提高产品质量,生产、销售合格产品,才能在消费者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才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其次,中小企业应该正确地分析和判断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能力及发展趋势,选择正确的企业发展策略,在公众面前显示一个良好的发展前景。对于一个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即使目前它的规模比较小,资本并不雄厚,但是它良好的前景会使银行、贸易伙伴等利益相关者相信它将来能有偿还的能力,从而愿意贷款给它或者与它进行商务上的往来。

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信用不足或信用不稳定的现象。失信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尤其不利,直接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必须重视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缺失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建设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以便于中小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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