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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方法范文1
【中图分类号】R197.3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49(2013)09-32-02
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根据国家卫生部及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定,将医疗废物分为传染性废物、病理废物、利器废物、制药废物、基因污染物、化学品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等[1]。
1医疗废物的危害及焚烧技术的局限性
1.1医疗废物的危害: 据调查,医疗废物中含有多种导致院内感染的主要病原体,如:细菌、病毒、真菌、放线菌、支原体、螺旋体、衣原体、立克次体等,部分医疗废物的抽样检测,医疗废物中含菌量大,大肠杆菌数高达0.84×1010个/L,细菌总数范围在8.65×105~8.121×1010个/g[2]。医疗废物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蚀性,排放管理不严或处理不当,会被风扬失或被雨水淋失,造成对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及对人体的直接危害。医疗废物由于携带病菌的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具有空间传染、急性传染、交叉传染和潜伏传染等特征,其危害性更大[3]。因此,如果我们对医疗废物的种类不明、处置方法不当的话,就会使其成为传染源,给城市、社区和农村带来极大的危害。在处置工艺技术要求中首先是灭活,其次是减量化和无害化。
1.2 焚烧技术的局限性: 医疗废物与一般生活垃圾的主要区别在于医疗废物带有大量致病微生物和具有较强的腐殖性,比一般生活垃圾更易于传染人体和污染环境。焚烧法是医疗废物最基本、最有效的处理方法,焚烧技术在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中应用已经较为成熟,医疗废物经过高温焚烧,基本已经消除了废物的传染性及臭味,可以实现无害化和减量化,而且医疗废物较生活垃圾具有较高的热值,适宜于焚烧,因而该技术颇受青眯。焚烧易于产生二垩英等剧毒的气体,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巨大威胁,鉴于此,一套合格的焚烧系统必须配备有烟气净化系统,该系统包括急冷装置、活性炭喷射吸附装置及袋式除尘器。通过急冷装置使烟气在短时间内急速冷却至250℃以下,跃过二垩英的形成阶段(450℃~250℃)。烟气在进入袋式除尘器之前,应通过一个活性炭喷射吸附装置,该装置用于吸附气体中二垩英等有害污染物。该装置一般设在烟气管道内,向通过的气体喷射活性炭,并使烟气和活性炭在管道中强烈混合,一起进入袋式除尘器进行最终除尘。医疗废物焚烧产生的残渣包括炉渣与飞灰,均属危险废物,应送至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进行处置[4]。
2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存在问题
2.1焚烧废物的管理不规范: 目前,医疗废物处置方式主要是简易焚烧,占总产生量的64%[3],我国许多医院都是自己配备小型医用焚烧炉分散处理可燃医疗废物,但由于处理量少,运行费用比较高,因此,实际使用率都很低,能连续正常运行的极少。由于医用小型焚烧炉基本上都是低温燃烧,设备的技术水平很多都没法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21999)要求,各医院目前都采用间歇式固定床焚烧炉,不配置烟气净化装置,许多焚烧炉管理和操作人员都没经过严格的上岗前培训,管理和操作很不规范,经常会因燃烧不正常而产生黑烟和恶臭,二次污染比较严重,因医院焚烧炉污染,扰民的纠纷也日益突出。
2.2 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目前,我国大部分医院基本上都是自行分散处置医疗废物,许多传染性医疗废物只经简单的化学消毒处理,有的甚至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混入生活垃圾运走。既损害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也严重污染了环境。由于国内大部分填埋场简陋,无防衬层结构,当混有医疗废物的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后,带有致病菌的渗滤液也可能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2.3包装容器和运输设备亟待规范: 医疗废物没有按照技术要求实施分类包装,包装袋薄而易破,利器盒密封性能不够好,很容易导致污染物泄漏。运输设备简陋,自动化和专业化程度低,尚有待进一步规范[5]。
3处置对策
3.1提高公众对医疗废物危险性的认识: 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及处理措施,努力提高广大公众尤其是医疗卫生职工和乡村医院、个体诊所职工的医疗废物危险性的意识,使他们积极主动的参与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3.2集中焚烧和区域焚烧相结合:目前,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理是行之有效的方法,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污染,还可利用废热,节约资源。但是集中处理中心建设费用高,运行成本大,因此,我们应当对人口集中、医院集中的地区实行集中焚烧处理;对人口相对分散、医院相对分散的地区应用区域焚烧,即分片设置焚烧点[6]。
3.3开发投入新技术、新设备:由于我国对医疗废物处置处理技术和管理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技术规范不够完善。政府应增加资金投入,鼓励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设备。对一些参加集中焚烧处理和使用新技术、新设备的医疗单位给予适当的补贴,提高医疗单位对医疗废物无害处理的积极性。[6]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
[2] 孟祥和.我国医疗废弃物处理现状及焚烧处理工程实例[J].中国环保产业,2003,9(8):26-27.
[3] 马俊伟,聂永丰,白庆中.中国医疗废物处理现状及对策[J].中国城市环境卫生,2003,4:16-18.
[4] 王华著.医疗废物焚烧技术基础[M].冶金工业出版社,2007.31.
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方法范文2
【关键词】 县级医院 医疗废物 管理处置 存在问题
医疗废物是指在对病人诊治、检验、处置、疾病预防等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固态或液态废物,是一种危害人体健康和影响环境的特殊污染源,其处理是否得当,是衡量医院感染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本人从事控制医院感染工作多年,现就县级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处置中存在问题现状的看法提出以下几点。
1 医护人员对疗废物管理处置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医院对医疗废物管理处置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医护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缺乏。环保意识不强,存在麻痹思想,认识不到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医疗废物管理处置不善带来的的危害性。未将医疗废物视作危险废物对待,直接将部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使得病原体借助生活垃圾中的有机质繁殖更快,造成病毒的蔓延。
2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落后
国家规定医疗废物必须进行集中、焚烧处理,但绝大多数医院没有标准的焚烧设施,有的医院自设的焚烧炉,由于处理工艺简陋,焚烧不彻底,缺少除尘净化的环保设施,不能去有毒有害物质,给环境带来二次污染。而有的医院虽然设有标准的医疗废物焚烧炉,但由于运行成本过高,也只是形同摆设,以应对相关部门的检查。另外,处理不及时,或只处理临床医疗废物,其它部分当生活垃圾处理,对人们的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3 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所有县级医院都成立了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为院长、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制,并有专人负责,但非专职,并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在思想上都能充分认识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性,但在执行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表现在人员配制、流程设计、资金投入明显不足,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措施不能落到实处,管理组织未真正发挥其监管者的作用。
4 回收交接制度不严格
医疗废物处置的各个环节应有详尽的交接手续,回收的医疗废物应当实行登管理,记录来源、名称、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经办人,资料保存3年。而目前有的医院存在登记不详实、漏登记、错登记甚至没有登记的情况,无明确的医疗废物管理处置各环节中的责任,存在流失隐患。 转贴于
5 分类收集管理不完善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实施医疗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的关键环节,但现在多数医院把关不严,未严格按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标识将医疗废物以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而是混装收集,造成处置时的困难。
6 包装、运送、储存存在及大隐患
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方法范文3
第一条为防治危险废物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危险废物(不含放射性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易燃性、有毒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或者传染性的废物。
第四条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危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置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计划、规划、国土、经贸、卫生、物价、交通、公安、市容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市设立统一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负责全市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作。
第二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排污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按时如实填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之日起5日内核发《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注册证》。注册登记事项需要变更时,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提前15日向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置或委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代为处置;不处置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危险废物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代为处置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进行预处理,使之符合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接收要求。
第九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禁止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第十条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接收、运输、贮存、处置、检测、操作运行等规范和安全防护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处置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实行有偿使用,其收费标准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设施及焚烧过程中排放的烟气,应当达到国家《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焚烧产生的残渣、烟气处理产生的飞尘,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要求进行安全填埋处置;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和场所必须严格管理和维护,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停止运行。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损坏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和场所。
第十三条收集、运输、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特性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进行分类包装。包装容器的外面必须有国家统一规定表示危险废物形态、性质的识别标志;运输车辆必须持有交通部门核发的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道路运输证及公安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准运证明,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或者其他货物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十四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容器、包装物或者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
第十五条转移危险废物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领取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3日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样品;检查部门和人员有义务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十八条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三章医疗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十九条医疗废物必须集中代为处置,原有的医疗废物焚化点应限期拆除。
第二十条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必须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消毒、密封包装,临时贮存在独立密封防泄漏的贮存室内待收运,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运处理。
废弃的输液(输血、注射)器,必须由产生单位就地初步消毒、毁形。
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第二十一条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运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全密封式专用车,直接到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贮存室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收运车辆在运输途中严禁撒泼、泄露,运载医疗废物后的车辆应当消毒。
第二十二条未经无害化处置的医疗废物不得回收利用回收利用经无害化处置后的医疗废物不得损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禁止利用处置后的医疗废物制造食品、药品的包装容器及服装等物品。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二)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未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的;
(三)产生危险废物单位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或者不承担依法应承担的处置费用的;
(四)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
(五)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或者是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六)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七)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处置的;
(八)不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未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的;
(九)未经消除污染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品转作他用的;
(十)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十一)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环保要求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七)项、第(八)项行为的,处1万元至3万元罚款;有前款第(四)项、第(九)项行为的,处3万元至5万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以及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涉及违反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方法范文4
【关键词】环保意识医疗废物管理
Abstract: more and more along with the progress of modern medical technology, medical waste generated in the hospital, medical waste and household waste, because it carries the virus is easy to make the population infected, has brought about great hazards. In order to prevent medical waste to cause harm to society, we must enhance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and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medical waste.
Keywords: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medical wast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X32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石灰强化医疗废物是多种感染性医疗废物之一,在处理上必须谨慎。因此在本文的研究中主要介绍了医疗废物的危害,现在医院在医疗废物处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对策等。
一、医疗废物的危害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具体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这些废物含有大量的细菌性病毒,而且有一定的空间污染、急性病毒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如不加强管理、随意丢弃,任其混入生活垃圾、流散到人们生活环境中,就会污染大气、水源、土地以及动植物,造成疾病传播,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医疗废物的危害在于它不同程度地含有病菌、病毒、寄生虫卵及其他有害物质。主要污染途径有三条:1)存在相当一部分的肝炎、艾滋病等的传播病菌的注射器、输液器及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重复使用。2)部分医疗垃圾管理不当混入生活垃圾,进而威胁人民的健康。3)医疗垃圾因处置方法不当造成“二次污染”。
二、医院在处理医疗废物上存在的问题
1、思想意识淡薄,制度落实不到位
当前许多医院,特别是基层医院少数医务人员没有认识到医疗废物管理不当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相关的法律知识淡薄,缺乏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以及无害化处理等专业技术和安全防护的知识,尽管大多数医院都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但不完善且未落实到位,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责任心不强,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和处理手术室、检验科及妇产科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类不明确,管理混乱
由于一些医务人员环保意识淡薄,没有深刻理解国家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文件,对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医疗废物分类不明确,管理混乱。表现在棉签、引流袋、导管等感染性废物混入到生活垃圾中,病人缺乏知识,将胶帖、棉球等随处乱丢。个别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将锐器混入感染性废物中,易致锐器伤的发生而感染血源性疾病。
3、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不规范,锐器盒重复使用
(1)医疗废物包装袋质量不达标;(2)利器盒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复使用现象;(3)转运箱清洁消毒不及时、不规范,这样医务人员易发生职业伤害甚至发生感染性疾病。
4、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缺乏,转运交接不规范
多数基层医院的暂存点不合格,室外无标识,室内堆放其他杂物,无医疗废物转运工具,科室内无处置间,有的医院甚至用纸篓套废物袋存放医疗废物。院内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只有一份,科室无登记,和处置中心的交接记录有补记现象,因经济和路程原因无法做到48h内转运,有的医院4~5d才转运1次,院内负责医疗废物收集的人员防护意识淡薄,多数基层医院无防护用品,严重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三、医疗废物管理的对策建议
1、加强标准化建设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参照ISO体系建设,针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分别制定有所区别的医疗废物的管理标准,对现有的法规在区内范围内进行细化。细化法规是为了方便医疗机构明确操作标准,但在细化法规时还需要考虑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医疗机构的标准应该分类制定分类指导。例如,许多个体诊所,往往只有一间诊室,2—3名从业人员,医疗行为较少从而医疗废物的产生也少,这时我们不可能要求他们也专设专职的医疗废物的处置人员,而应加强对诊所医疗废物的收集、及时转运等问题的研究,制定符合医疗机构自身特点的工作指南。
有了分类制定,符合特点的细化法规和工作指南后,很重要的工作就是确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能够按章办事,认真地执行规则。可以说,如果大家能够把细化的规则都做到位了,那么卢湾区的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基本上就做得很好了。在帮助各机构执行规则中,需要卫生、环卫等主管部门跟踪指导,并经常组织检查,促进各项规定的落实。
2、加强专业化建设
因为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等工作有严格的特殊的要求,需要专门的设备、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和专门的工作流程。即以运送车辆为例: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必须使用有明显标识的专用车辆,单独收集、密闭运输,不能使用敞开式车辆,不能混装其他物品。对于车厢内部而言,医疗废物运送车车厢应有周转箱固定装置,车厢内部材料、强度、气密性能、隔热性能、液体防渗、污水排出等必须符合要求,甚至设置冷藏功能、自动装卸功能。对一高感染性医疗临床废物,在高温大气、运输距离较长时,应实行一次性包装、冷藏运输。因此,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专业化建设将有助于提高医废处置管理水平。
建议成立和扶持一批医疗废物处置劳务公司,公司员工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派出到各医疗机构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工作,并按照市场价格提高相关处置人员的待遇,逐步建立一支技术水平较高、经济实力较强的专业化处置队伍。
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收集转运的覆盖面,配备专业化符合医疗废物处置要求的车辆、设施、设备,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特别是将医疗废物从医疗机构转运到集中处置地点的工作必须由专业化运营公司承担,禁止小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自行车等不符合要求的转运设备中转转运医疗废物,从而避免潜在危害的发生。
3、实施公益化建设
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有利于保护环境,防止疾病传播,具有确切的社会效益,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应当得到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政府加大投入,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集中处置。如政府可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处置费用支出实施补贴,减轻被处置单位的负担,以提高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率。也可以制定医疗废物收费政策,并按照补偿全部成本(包括收集运输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对集中处置单位进行补贴,保证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集中处置单位上门回收的全覆盖。也可以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减免相关税费,鼓励医疗机构从源头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
4、加强普及化宣传
普及化宣传需要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过程中,告知患者及家属如何处置他们手中的棉球等医疗废物,这可以通过张贴宣传海报、警示标语标志,利用候诊等候时间播放宣传短片,发放宣传单片等方式得以实现。在普及化宣传中,还可与国家正在逐步推行的城市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相结合,让居民认识到医疗废物是一种特殊的高危废物,在就诊活动中和在家庭病床诊疗过程中,应该积极主动地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收集处置。政府也要制定有关鼓励政策,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形成全社会关注医疗废物处置的良好气氛和有利于医疗废物减量化的消费导向。
5、加强责任部门的监督
医疗废物的处理需要卫生、环保等部门针对普通民众开展医疗废物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环境危害警示教育,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提高对医疗废物及其危害的认识,增强公众法制观念和污染预防的意识。当地政府部门以及卫生局、环保局等应该在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上给予医院一定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并制定相关的政策与规定来规范医院的行为;卫生局和环保局应该将医疗废物的处理检查纳入到工作职责内,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医院的医疗废弃物进行抽查,还可以开通监督举报热线或者是利用信息技术在网络上处理民众的举报信息,充分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在经过调查核实之后,对于处理不得当的医院给予严惩。
总结
通过加强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医院的管理质量,减少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有效的预防了医疗机构因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所带来的危害。
参考文献
[1] 任玲. 我国医疗废物的处理现状及对策[J]. 农技服务, 2009,(06)
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方法范文5
医疗废物的危害
(1)医疗废物的产生量:由于医疗废物具有全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所含有的微生物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废物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如处理不当,会成为医院感染和社会环境公害源,更严重可成为疾病流行的源头。
医疗废物中含有不同程度的细菌、病毒和有害物质。而且废物中的有机物不仅滋生蚊蝇造成疾病的传播,并且在腐败分解时释放出的氨气(NH3)、硫化氢(H2S)等恶臭气体,生成多种有害物质,污染大气,危害人体健康;同时也是造成医院内交叉感染和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由医疗废物引起的交叉感染占社会交叉感染率的20%。
(2)国内外医疗废物的危害现状:感染性废物中的病原体可能通过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肌肤上的切口、破损或刺破的伤口,通过黏膜等途径进入人体。另外,体液也是病原体的传播途径。所有面对医疗废物的个体都是高危人群,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
(3)目前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存在的危害:常见的医疗废物处理方法有:焚烧、化学消毒、压力蒸汽消毒、辐射消毒、卫生填埋等。如焚烧过程中还释放出几十种乃至上百种的金属“飞灰”和酸性气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医疗废物填埋处理需占据大量土地,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由于医疗废物有机物含量高,难分解,势必造成环境、土地和地下水源受到二次污染,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
医疗废物的监管措施
目前,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体系还不很完善,与实现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处置的全过程跟踪管理,从源头控制医疗废物的环境污染问题的目标还有距离。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如城市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协调配合。
(1)领导重视、政府投入,是有效监管医疗废物的重要保证。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场所。医疗机构应加强自身医疗废物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避免多头管理,无序管理。建立内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有效的奖惩办法,及时督导落实。
(2)依法加大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要求各医院要专门设置有盖、坚固、封闭的容器收集医疗废物,对废物严格分类收集,按要求规范处理,确保医疗废物不混入生活废物。充分利用医院现有的焚烧设施,对可焚烧医疗废物进行密封式焚烧处理;医疗废物要做到日产日清,当日产生的废物必须在2日内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根据材料性质将可焚烧处理和不可焚烧处理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的不批准设置医疗机构,应在设立医疗机构时严格考核处理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医疗废物的处理,不仅需要医疗机构自身守法,也需要监督部门的监测和监督,居民的参与。这些可推动医疗废物的合理处理。通过社区居民的监督可及时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提高各界对医疗废物处理的关注,促使采取相应措施。
医务工作者要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消毒技术规范》上有关规定,“污物的消毒处理”,即医院的废物可分为生活废物和医疗废物两大类,必须严格要求做到分类放置,分别收集,分别处理。
从事医疗废物运送、贮存、处置、收集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 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并要持证上岗。
根据国务院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 加强医疗废物处理周期中各环节的管理。对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 处理至最终处置进行全过程管理,建立相应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对每个环节进行跟踪管理,这是医疗废物无害化管理的必要手段。医疗废物要与普通废物分开,并按类收集,专业人员操作,实现废物收集容器化、封闭化、运输机械化,安全化。每个待处理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都必须贴上或印上生物危害识别标志,包装容器上还应注明医疗废物产生地和清运者的名称。其次,持有医疗废物运输许可证的单位方可运输医疗废物,而且必须将医疗废物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最后,处置单位应该是具有相当规模的专业医疗废物焚化站,其应具有完善的焚烧处理的运行配置系统和风险管理体系,以确保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
(3)落实相应的法规及政策。我国环境保护管理实践表明,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环境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健全管理机构,依法强化管理是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有效手段,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中一条成功的经验,目前国际上医疗废物管理状况如美国于1998年11月1日通过了《医疗废物管理法案》(MWTA),日本于1991年颁布《医疗废物处理法》,1988年英国环境保护部颁布了《废物收集处理法案》等,鉴于其他国家已取得的成效,我国医疗废物的管理国务院于2003年6月颁发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于2003年10月颁布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使医疗废物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4)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联合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根据各地医疗废物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协商,尽快出台适合目前发展情况的可操作性医疗废物管理细则,保证有效的执法监督。同时卫生监督部门和环保部门等应与医院感染部门密切配合,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研究与编写医疗废物监测技术和制订医疗废物排放标准,加强卫生、城建、环保、环卫部门合作,明确医疗废物处理主管部门职责。如何在短时间内完善医疗废物监管,保护环境和人们的身体健康,将成为未来几年卫生部门和环保等部门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
(5)加强宣传和培训。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是管理医院废物的关键环节。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做到法规与宣传相结合,加强环境保护的教育,提高医患双方的环境意识,齐抓共管,建立群众参与的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保证医疗废物监管的规范化。明确分类标准,建立健全相应的监查、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对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面提高认识水平,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觉遵守条例、规范。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6,16.
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方法范文6
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处置不当所引发的职业暴露事件不断出现,已经成为控制传染病流行的关键问题。应从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转运、贮存、交接等各个环节入手,建立规范化的医疗废物管理系统,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不断完善操作规程,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杜绝由于医疗废物导致的职业暴露发生,对控制传染病的流行、污染环境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医疗废物;医疗机构;管理
21世纪以来,各类传染病频发,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医疗机构作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力军,面临不断出现的“新”病原体挑战,生物安全问题已经引起国内外普遍关注[1],成为新的焦点,因忽视生物安全从而导致的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感染事件屡有发生[2],由于医疗废物处置不当所引发的事件尤为突出。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性垃圾,如使用过的棉球、手术后的废弃品、过期的药品等,因其携带大量的细菌和病毒,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3]。若处理不当,不但医务人员面对一定的感染风险,引发医源性传播,而且由于其空间污染的特性,可导致环境污染,引发疾病的流行。建立规范化的医疗废物管理系统,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医源性传播[4],可以有效地降低传染病的流行风险。
1医疗废物分类
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目前通常将医疗废物分为损伤性、感染性、病理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废物五大类,最常引起生物安全事件的是前两类。医疗机构产生的感染性废物可分为固体和液体废物两类,不论固体还是液体废物均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高压灭菌)后,固体废物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清运处理;液体废物在调节pH至中性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护人员常常由于处理注射器和针头等损伤性废物的方法不当而发生职业暴露,医疗废物收集及处置人员也是发生锐器损伤职业暴露的高危人群。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或病理切片后废弃的组织、病理腊块等病理性废物以及废弃的药品、疫苗等药物性废物,特别是废弃的减毒活疫苗,应严格按照感染性固体废物处理。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化学消毒剂等化学性废物应由有资质的部门集中回收处置。
2医疗废物的管理
2.1建立管理体系
医疗废物作为医疗机构生物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容易被忽视。首先应该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要正确分析医疗废物管理涉及到的部门,查找可能存在的危险环节并评估其危险性。
2.2建立制度
2.2.1分类收集制度
工作人员应将处理好的医疗垃圾分类收集,严禁将损伤性、感染性废物等混合收集,收集的物品不得多于包装袋盛放量的3/4,用黄色胶带缠绕封口(或48h内),贴上专用标签,标签信息应包括医疗垃圾分类、重量、产生科室及时间,由指定人员转运到临时贮存地点保存。
2.2.2转运制度
医疗废物转运应指定专门人员按规定穿戴工作手套等防护装备,按照规定的专门路线使用专用的医疗废物周转箱和专用平车进行转运。转运人员应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确保医疗废物的完整性,严防洒、漏事件的发生;核对医疗废物标签信息,无误后方可运送。运送交接后应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消毒,并将运送工具放置于固定地点加锁保存,以便下次正常使用。
2.2.3集中贮存制度
贮存医疗废物的暂存地应为独立的密闭房屋设施,房间内应有上下水,设施地点应便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清运,并远离生活区。暂存点应设有医疗废物标识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标识并有防蝇防鼠设施,暂存点应加锁由专人管理,通常贮存时间不超过2d,冷藏贮存不超过7d。
2.2.4交接管理制度
医疗废弃物的转运,临时贮存及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清运均要实行交接管理,以避免医疗废物的流失,交接登记应包括下列信息:交接日期、来源、分类、重量、交运人,登记资料应保存3年,以备检查。
2.2.5人员管理制度
从事医疗废物的管理、转运、贮存、交接等相关人员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相关专业技术以及防护知识的培训,重点关注新分配及新调入人员,所有人员均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不使用保洁等非专业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尤其是收集、转运工作,以降低不必要的感染。应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并注射乙肝、麻疹等相关疫苗,必要时贮存相关人员的本底血清。
2.2.6应急处置制度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洒漏事件,应立即用布或纸巾覆盖洒漏物,吸收溢出物,从外向内倾倒适当的消毒剂,保留15~30min后进行清理。洒漏医疗废物清理后要对污染地面局部喷洒漂白粉或0.5%含氯消毒液,保留15~30min后再用清水冲洗。如果医疗废物污染到皮肤黏膜或发生皮肤刺伤,应首先对伤口进行挤血,然后用水冲洗,对能用消毒液的部位可进行消毒,然后用水冲洗15~20min,同时立即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对事件的危险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2.3注意事项
2.3.1选择有资质企业生产的锐器盒
锐器盒为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锐器盒放置锐器不应超过锐器盒总容积的3/4。
2.3.2医疗废物处理的首要原则
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供应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因此高压灭菌器的高压效果至关重要。每年应对高压灭菌器的高压效果进行至少一次评价,每次高压灭菌均应放置3M指示带以监测高压效果。
2.3.3医疗废物收集后的处理
医疗废物收集后一定要用胶带缠绕进行封口,使得封口后的医疗垃圾不易打开,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一日一清,不要过夜,严防流失。
2.3.4转运用的医疗废物周转箱和专用平车要及时进行消毒
一定要让消毒剂保留15~30min后再用清水冲洗,切不可缩短消毒时间。在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尤其是单位领导者中普及医疗废物的法律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使其充分认识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危害的后果,科学合理地制订各种制度将医疗废物纳入规范化管理十分重要,教育引导涉及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转运、贮存、交接等诸多环节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建立正确的工作规范,不断完善操作规程,确保环环相扣无缝连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化管理系统,养成良好的管理习惯,切实杜绝由于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导致的职业暴露发生。
作者:顾文辉 单位:北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办公室
参考文献
[1]由继红.实验室生物安全问题的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1,10(28):169-171.
[2]于敏,皮之军,李建海.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及事故预防[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2,10(29):207-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