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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范文1
一、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即医德,是医务人员应具有的思想品质。高尚的职业道德,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基础。这不仅仅因为医务人员只有良好的医德,才会自觉磨练意志,刻苦钻研业务,从而具有精湛的医疗技术,同时,良好的医德也是调节医患关系、医医关系的杠杆和准则,是执行规章制度的基础。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首先就应该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职业风尚。然而,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影响下,一些医疗单位只注重追求经济利益,放弃了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医疗单位中出现了诸如红包、回扣、以物代药以及乱收费等行业不正之风,一些医务人员在对待病员的态度上出现冷、硬、顶、气等现象。综观医疗纠纷的起因,几乎每一起纠纷中都涉及到医德医风问题,有一些非医源性纠纷,则纯粹由医德医风问题引起,所以,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使医务人员做到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是最基本的要求。首先,应坚决制止红包等不正之风的出现,严肃纪律,以法治医。第二,医疗机构应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切实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第三,严禁个别医务人员利用医患关系挑拨离间,激化矛盾,捞取私利。第四,切实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在言语、行为和举止上,讲究文明礼貌,对待病员一视同仁,树立“病人至上,廉洁行医”的观念。
二、加强法治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市场经济是法律经济,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明确医患关系的法律地位及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对有效防范与处理医疗纠纷,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同时,还必须遵守有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有关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章制度是管理科学的结晶,各行各业都有规章制度,临床医疗也不例外,而且因临床工作的复杂多变,其规章制度更详细、更全面。这对于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意义重大。
医务人员要做到守法,必须先做到学法和知法。临床医疗和法学是两个专业性都比较强的学科,医务人员懂医不懂法,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甚了解,在日常工作中,法律意识淡漠,不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和治疗,直至出现差错,产生纠纷,才体会到法律意识的重要性。这就要求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教育。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岗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做到严格依法执业,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如查对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医疗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可以避免许多医疗过失行为,如给患者用错药物、错治患者、错误输血等。知法能够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争议,医疗机构还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比如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享有知情权,相应的,医务人员就有告知义务,如果医务人员根本就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自己还有告知义务,那何谈履行好告知义务。也许到了因为未履行告知义务而承担法律责任的时候,医务人员还对自己究竟错在哪里充满疑问。所以,知道自己依法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保护权益、履行义务的前提。
此外,也应对病员开展法制教育,提倡就医道德,医疗单位是公共场所,有其正常的医疗秩序,是不容任意破坏的。医务人员除了职业上的特殊性以外,他们与其他公民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他们同样有自身合法权益要受到法律保护。有些病员及其家属,缺乏应有的就医道德,稍有不满,就对医务人员出口、大打出手,造成恶劣的影响,扰乱了医疗单位的医疗秩序。对此,也应严格依照法律,对责任者予以应有的惩治,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转贴于
三、建立完善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关于医患关系,传统观念认为,医疗工作的“行善”、“行仁”行为,赋予了医生对患者的干涉权(只要医生认为其符合患者最佳利益原则)。医生在医疗工作中,也习惯于表现出“居高临下”、“以我为主”的家长式作风和医患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而现代的医患关系,医患之间应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契约性,它强调的是医患双方互相尊重与平等,强调患者的自主权应高于最佳利益原则(这对医生的干涉权是一种限制),患者自主权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是以要求对病情的知情权、治疗知情权和费用知情权为基础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和顺应这种进步,这可能因此而引发医疗纠纷。所以,医院要对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对在岗医师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通过不断学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政治思想教育;(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3)医德规范教育;(4)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5)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6)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7)最新医学知识,前沿医疗技术等。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并在转正前做出评价。在岗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在岗职工在一定时间(一般以一个聘任期为单位)内必须积满一定继续教育学分。
四、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医务人员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诊疗护理水平是防止医疗纠纷发生的根本所在。医疗是高技术集中的特殊服务事业,医务人员面对的是复杂、繁多的疾病和人体活动不断运动的特殊性。在医学领域中,人们对疾病和人体的研究和认识,还有许多的未知数和变数,这就决定了医疗活动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实践中,不少的医疗纠纷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水平不高,面对复杂或以外情况不能解决,导致病员发生不应有的损害后果而引起的。
医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医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这是减少医疗过失,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因为一切医疗过程都是发生在医疗技术基础之上的,没有高超的医疗技术水平,救死扶伤就是一句空话。除医务人员自身应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外,作为医院也要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严格考核,开展科研,进行学术交流,团结协作,使医疗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五、医疗机构应加强服务质量监控,制定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
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不同的规模和等级,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不能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工作,保证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运转和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要监督医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在监督过程中如果发现医务人员的违纪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应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及时受理投诉。对于患者投诉的问题,要做必要的核实,对于问题重大,矛盾突出的,还要做好调查工作。如果确实是由于医疗方的原因引起患者投诉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告知临床和相关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妥善处理,消除医疗纠纷隐患和减轻损害后果。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除了设立医疗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义务人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外,医疗机构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所谓预案是指事前制定的一系列应急反映程序,明确应急机制中各成员部门及其人员的组成、具体职责、工作措施以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预案在其针对的情况出现时启动。医疗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两种:防范医疗事故预案和处理医疗事故预案。在两种预案中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在防范医疗事故预案中要明确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分别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针对容易引起医疗纠纷的医疗质量、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因素制定各项预防措施;在处理医疗事故预案中也要明确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明确医疗纠纷发生后各部门的职责和应采取的措施。
六、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制度
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范文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集中体现了保护医患双方合法的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及促进医学科学发展的宗旨。同《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相比,该《条例》有如下特点:①强调医疗事故重在预防。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②明确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等民事责任争议的三条解决途径。医患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申请行政调解、依法诉讼等途径。③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共同作为医疗事故发生的主体,取消了技术事故与责任事故的划分,将医疗事故分级从过去的3级改为4级。④鉴定改由医学会主持,将行政处理与专业技术鉴定分开进行,并且规定建立专家库,以备法院审理重新鉴定时抽选专家。⑤赋予病人更多权利,病人有权复印病历,加大医疗工作的透明度。⑥变补偿为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整整增加了一章内容即医疗事故赔偿,并从11个方面对赔偿做出了具体规定。⑦加大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应给予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情形均做出了规定。根据以上特点,本文结合作者工作经验,总结护理人员应从7方面防范护理纠纷。
1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普遍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近年来,医疗纠纷呈逐步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和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1]。防范护理纠纷首先要懂得护患双方的权益,护患双方都有公民基本的权益,还有各自“角色”的权益。因此,护理人员必须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护理服务对象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务必要避免超范围操作。在日常护理工作中处处注意收集能够证明护理行为必要性、合理性、安全性、合法性的资料,降低职业风险[2]。
2构建尊重、关爱与法制的新型护患关系[3]
据有关部门统计,40%以上的医疗纠纷与医务人员缺少爱心、同情心、责任心以及法律意识有关[4]。病人到医院就诊得不到应有的服务,必然会产生不满的心理反应,在各种医疗纠纷中真正因医疗技术原因而引发的医疗纠纷所占比例并不高,频繁发生且难以解决的往往是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强人意造成的。因此,护理人员务必增强对病人的爱心、同情心、责任心、充分尊重病人的权利。多与病人进行沟通,就诊疗护理操作、护理措施、规章制度、医疗费用等方面多些耐心、多做宣传、解释工作,以取得病人的理解与合作。对保管病人的贵重物品、发给病人贵重药品均应实行签字制度。
3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护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相关的诊疗护理常规和规范,并严格遵守,保证治疗、护理准确无误。因为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审理过程中,是否遵守临床诊疗护理常规,是否按规范操作,是判断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的最主要证据,护理管理人员应对护理人员采取岗位培训和不定期考核,督促护理人员自觉参与基本功的训练,提高技术水平,这是防范护理纠纷的技术保证。
4保证病历书写质量,保留好完整病案记录
医疗护理文书反应了病人患病和治疗的全过程,是临床工作的原始文件记录[5],是法律的证物和法律调解或裁决的客观依据[6],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护理文书即成为法律上的一种证据。写好病案记录,保证病案质量,是杜绝因病案记录存在缺陷引发医疗纠纷的关键。病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医疗机构应对举证责任倒置的最重要证据。一份记录完整、准确的病历,可以有效地证明医务人员每一步医疗行为的必要性与合法性,而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病人可以随时复印病历的客观记录部分,所以医护人员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地完整记录。而临床护理文件记录作为病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严谨记录,并尽量与医生记录相吻合。因不相吻合的记录会降低护理记录的证明效力,或可能成为引发新的纠纷的源头。护理人员应承担,履行妥善保管病案资料的职责和义务,严禁丢失。发生纠纷时,切莫修改病案资料。
5保证急救药品到位、设备完好
对急救药品、设备必须做到四固定:定人管理、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时核对消毒。确保完好率达100%,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在抢救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谈论与治疗无关的话题。
6配合医师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向病人告知的义务。医疗活动中,护理人员应配合医师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注意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注意保护病人的隐私权。如果告知对象是家属,则应首先明确他与病人的关系,并履行签字手续。在护理工作中,护理人员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如使用医疗保险不报销的一次性物品、进行锁骨下静脉穿刺有创操作等,都应先告知病人,以免造成侵权,引发纠纷。
7加强管理
护理管理者要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工作,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实施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1] 刘虹.医疗纠纷困扰医院[N].健康报,2002-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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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春生.中国护理改革发展现状与未来的思考[J].护理管理杂志,20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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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范文3
年至今。其中县级医疗机构5件、镇(乡)卫生院(含门诊部)2件,全县在县卫生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医患纠纷11件。民营医疗机构2件、村卫生室2件。11件医患纠纷中有1件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占纠纷总数的9.09%经鉴定无医疗事故;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协商解决的10件,占纠纷总数的90.9%医疗机构共赔付资金102万元;存在上访、、缠访和“医闹”现象,造成不良影响和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5件,占纠纷总数的45.5%取得医疗机构赔付资金65万元,占协商赔付的63.73%
二、医患纠纷产生原因分析
引起医患纠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通过调查发现。
一)医疗机构因素。医疗机构管理有待加强。医患关系紧张,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服务态度需进一步提高和加强。医患沟通不够。患者盲目认为交了钱,应达到良好医疗效果。医疗机构对医患纠纷的防范和规范处理重视不够,医患纠纷防治办法、处理程序不完善。医患纠纷早期,医院不能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医疗患纷发生后,均由本身缺少法律、心理、社会学知识的医务工作者处理,效果多不佳;一旦有恶性化倾向时,医方往往束手无策,多请保安人员介入,又加剧了医患双方的对立情绪;当恶性医患纠纷发生后,只有报告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参与处理。整个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医疗机构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另外,医疗行业和医药行业管理较为混乱,药品三统一”之后,县级和民营医疗单位药品价格不合理、收费不确定和医疗分工不合理让医患矛盾进一步激化。患者往往会把矛盾最终发泄到医院和医生身上,医院和医生成了矛盾爆发的焦点。此外,卫生主管部门职责淡化,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诉前解决机制,医患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处理不当也极易引起“医闹”
二)患方因素。患者及家属认为一定是手术造成的就医观念落后,对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受经济利益驱使制造纠纷或丢弃患者。例如某些癌症患者,现代医学还无有效的治疗手段,但患者及家属认为病人到医院,医院就应该治好,否则就是医疗事故。部分患者认为“医闹”有利可图。不闹不赔,一闹就赔,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现实情况中,90%以上的患者及患者家属在出现医疗纠纷之后,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认为走法律途径不但慢,而且最后不一定能得到理赔,而利用“医闹”来解决问题,不仅快捷,而且有利可图。大多数情况下,尽管医院及医生尽力而为,但有些家属不惜闹大医患纠纷,采取在医院设立灵堂、摆放花圈、敲锣打鼓、燃放鞭炮、焚烧纸钱、散发传单、停尸闹事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以求得到高额赔偿,使社会矛盾一并转型为医患纠纷,转嫁责任给医疗机构,讹诈钱财。例如个别患者因疾病住院,由于并发症导致残疾,随之出现夫妻感情破裂等。经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鉴定后患方不服,对疾病的转归、并发症、不良反应等现象不理解。例如个别阑尾炎手术并发下腔静脉栓塞。患者及家属医学常识匮乏。继续到医院、有关部门甚至县领导处投诉和缠访。
三)社会因素。国家公务人员、社会闲杂人员介入。常以停尸闹事、摆放花圈、燃放鞭炮、散发传单等形式要挟,舆论的不客观导向起了推波助澜作用。少数道德和素质低下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参与缠讼、滥讼。职业“医闹”掺和医患纠纷。索取高额赔偿。例如,营盘镇一产妇因产后大出血在县某医院死亡,死者家属从外地请来专业“医闹”人员,开口要求医院赔付76万元,医院不赔付就摆花圈,将尸体停放医院大门口等,每谈一个价位,就要做出一个要挟行为,谈判难度极大,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由于多种因素制约,如上级检查、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处理医疗纠纷时,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为顾全大局,只能特事特办、从快处理。但对一些“医闹”分子没有严厉打击,对一些冲击行政机关、围攻殴打公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没有依法严惩,从而形成了一种一出纠纷就聚众到医院闹事的恶性循环。
这些医患纠纷带来的后果及影响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严重影响我县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影响医疗机构乃至整个医疗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三是威胁到医疗机构公共财产安全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二是造成负面的社会舆论。侵害医患双方及其他患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医患纠纷的处理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影响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和正常医疗秩序。医闹”医赖”缠访”等不良情况的出现增加了医疗机构、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的难度,增加了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的工作量。
三、目前解决医患纠纷的途径
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促进医患纠纷不息。从近两年来医患纠纷实际调处工作来看。
一)医疗机构与患者家属自行协商解决。
二)同级医疗行政机关组织解决。同级医学会组织的鉴定基础上进行。医学会也是下属管理机构,因医疗机构是医疗行政机关的下属单位。医学会鉴定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受到患者和社会的广泛质疑,这类解决很少有成功的范例,只有在私营医院发生的纠纷容易和解,因为受市场经济影响,私营医院怕影响声誉,患者身体受到损害的条件下息事宁人,容易自行协商达成协议。
三)民事诉讼法律途径解决。因审理周期、诉讼成本、地方保护主义等各种原因。而且定案材料一般都依赖鉴定结论,加之法院法官大多不具备医学知识。鉴定程序又繁琐,当事人诉讼后又经鉴定程序的几经折腾,胜诉得到赔偿周期长,大部分当事人不愿走法律途径。
从以上三种解决途径来看。因涉及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切身利益,对于同级医疗行政机关组织解决。部门保护主义明显,患者对于这种医患纠纷解决颇有怨言,很少成功。由于当前的医患纠纷的解决机制滞后,就终极程序来说,人民法院为最终的选择。就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全来讲,只有当医疗机构与患者家属自行协商解决、自行和解,法院查清基本事实基础上,法律责任确定的原则下,双方调解结案,才能使双方都达到满意。
四、防范和处理医患纠纷的建议
医患纠纷的常发性、复杂性与现行单一的调解处置机制不相适应。及时控制大量医患矛盾快速升级,为了把医患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大量因医患纠纷可能引发的上访、群访和恶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调研,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尊重事实、依法处置”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以及“公平公正、及时便民”原则下,提出以下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建议。
一)建立防范机制。一是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医疗安全责任制度。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设立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设立患方接待场所,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上述制度落实到诊疗工作之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公布投诉电话和医患争议处置程序,接受患方咨询和投诉。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设置内部保卫机构,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和纠纷防范,添置技术监控设备。制定医患纠纷防范预案、处置预案,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执业、文明执业,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避免医疗事故发生,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超范围行医、异地行医等现象,保障就医环境健康。加强医疗服务宣传,提高群众就医意识。加强纠纷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三是各镇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和正面舆论导向,各司其职,做好医患纠纷防范工作,为依法规范处理医患纠纷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应急机制。根据医患纠纷的不同类型和恶化程度进行相应的调解和处置。各部门各司其职。开展处置工作。一是医疗机构要健全投诉机制,通力协作配合。当事医务人员、科室、医院三级响应,加强与患方沟通,告知依法处理医患纠纷的途径。及时了解纠纷原因和患方诉求,对纠纷发展趋势客观评估,及时协调处理纠纷和报告相关上级部门。发生医患纠纷后,当事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及医疗机构质量管理部门报告,重大纠纷应及时报告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医患纠纷不得迟报、瞒报或谎报。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要调查诊疗情况,调解医患争议,宣传依法处理途径并主导依法处理医患纠纷。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增强依法处理力量。对社会影响较大、矛盾突出、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重大医患纠纷,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并动态报告纠纷及其处理的进展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后,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范文4
【关键词】内科护理;风险因素;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R47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0354—02
护理行业是具有高责任、高风险的服务行业,随着病人维权意识的增强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护理人员在工作中面临的责任和风险逐渐增多,如果风险隐患没有被认知并加以防范,将产生难以避免的医疗纠纷[1],本文浅析内科护士在日常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因素以及针对这些风险因素如何进行防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发生率,提高护理质量,为病人提供安全优质有效服务。
1 内科护理风险因素
1.1 护士法制观念淡漠,自我保护意识差 具体表现在护士不能识别护理风险,不能预测其后果及危害性,一旦发生护理纠纷,不能沉着冷静,更不知怎样取证,不懂得怎样保护自己及医院利益。
1.2 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制度不认真 有的护士自认为对患者很熟悉,未按要求执行查对制度,导致治疗、给药发生差错。有的护士自我保护意识差,在非抢救时间执行口头医嘱。有的护士巡视病房不及时,未按护理常规严格执行,观察病情不仔细,患者病情变化未能及时发现,尤其是对老年、危重症及有引流管、输液的患者,汇报处置不及时,交接班不认真,粗心大意,对患者病情变化心中无数,延误病人的病情及抢救治疗,导致护理纠纷发生。
1.3 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不严谨 具体表现在护士为了应付检查,重新抄写或更改护理文书较多,造成同一人的笔迹记录不同班次的护理文书。由于忙于日常繁杂的护理工作以及护士相对较低的理论素质和较仓促的记录时间,涂改、记录不及时、不准确、缺乏连续性和完整性的时常发生,使一些护理文书不能准确及时反映患者的病情变化及处理过程。另外还有医护记录不一致的现象,容易引发纠纷。
1.4 护患沟通不及时,未履行告知义务 在进行各项治疗及护理技术操作前,护士未能告知患者或家属其目的及注意事项。如在静脉输液前未向病人说明药物名称及交代注意事项;使用药物前未说明药物的副作用而出现药物不良反应;侵入性操作未说明可引起并发症,如为昏迷患者吸痰,插胃管时可引起心跳、呼吸骤停,因此,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而事先未履行告知义务,则会引发护理纠纷。
1.5 服务意识差,护理缺乏人文关怀 个别护士在工作中说大话,使用服务忌语,不注意说话的方式和语气,对患者或家属的提问回答态度生、冷、硬,不能主动与病人进行沟通,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护理行为不了解,如若病情恶化,即引起纠纷。
1.6 专科理论知识薄弱,技术操作不熟练 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有的护士对患者的既往史不熟悉,对可能出现的病症不了解,一旦发生病情变化,处置抢救不及时,影响抢救质量;另外,护士对各种抢救仪器操作不熟悉,不能迅速配合医生完成抢救工作,延误抢救时机,导致纠纷的发生[2]。
1.7 管理因素 护理管理者往往注重护理技术、护理教育等管理工作,忽略了对护士进行有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制度不完善或已有的制度没有落到实处,监控机制不严格,措施不力,把关不严。
2 管理对策
2.1 重点抓好制度落实,强化“慎独”精神,增强团队意识
抓好规章制度落实,强化“慎独”精神,是落实各项护理措施的重要保证[3]。教育护理人员认真坚持工作原则,遵守规章制度,实事求是,明确自己的职责,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不论问题大小都要及时汇报,不可隐瞒情节或自作主张处理,以赢得补救的时间或措施;科室成立护理质量监控小组,严格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另外,护理工作具有连续性等特点,若发生上班有遗漏的工作内容,接班者要及时弥补,增强团队协作精神。
2.2 强化安全质量教育,提高护理安全认识,消除护理工作中不安全隐患是避免风险的保证 (1)新进护士在上岗前进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学习并通过考核后才能进入临床工作。(2)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应用安全实例讲道理,分析违章事例敲警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升对护理不安全因素后果的认识。(3)护理部每季度在全院护士大会上进行护理质量讲评会及安全教育,并在每月护士长例会上对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包括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护理差错及缺陷,对重大的差错事故要进行分析并通报批评。(4)护士长每天利用晨间交接班时间对科室护理工作环节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提醒防范。
2.3 重视专业理论和技术操作培训 良好的护理技术是防范护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基础和保证。(1)医学的高速发展要求护理人员必须终身学习,因此护理管理层应为护士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参加各种学习,制定分层次的培训计划,每月组织护理查房及小讲课,发现疑难、罕见病例及时组织查房。(2)定期进行护理操作技能考核及抽查,对于新进同志,必须在基本操作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临床。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新技术的学习。
2.4 制定完善的护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是降低护理风险的确实保证。
2.4.1通过制定完善的护理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来规范护士日常护理工作行为和临床操作技能,并定期组织学习及考核.
2.4.2对于重要操作前后要制定相应的告知流程,如应用三腔管的告知程序、胃肠减压的告知程序等,在操作前必须做详细的解释并要求患者及家属签字,做到知情同意。
2.4.3制定患者安全管理预案 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是做好护理风险管理的前提。针对医院护理安全现状新制定了《患者发生误吸的应急预案》、《预防患者烫伤、坠床、摔伤的预案》、《预防患者各导管脱落的预案》、《输血、输液反应的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
2.4.4 制定病区安全管理预案 为了给患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医疗环境,护理部新制定了《预防火灾发生的管理预案》、《突然停电处理预案》、《预防被盗预案及发生后处理程序》等应急预案,规范了遇到上述事件如何处理和上报。
2.5 人性化的护理管理 根据工作量的不同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合理搭配各层次、各职称的护理人员,每天实行弹性排班,对护士实行人性化管理,在工作中、生活中关爱护士、理解护士,注重对护士的培养,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发挥团队协作精神。
2.6 加强重点环节防范 护理管理者应加强重点环节的监控,如: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查对制度,将三查七对落实到护理治疗的每个环节;规范执行医嘱、给药管理,药物须严格二人核对,规范高危药品的存放,应用特殊药物使用高危警示标志牌;加强对危重患者、特殊患者的管理,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加强急救物品、药品的管理,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制定并挂放急救仪器操作程序卡;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护理记录;护士长落实每天的查房制度,重点患者做到心中有数。
2.7 加强与患者之间的沟通 掌握沟通技巧,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保护病人的隐私权。这是降低护理纠纷的有效措施。(1)在为病人服务中,应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文明礼貌、举止文雅、语言亲切,同时与病人积极沟通交流。有效沟通将产生良好的护患关系,缺乏沟通或无效沟通会导致护患之间形同陌路或发生冲突。(2)正确处理或避免发生护患冲突。面对护患冲突,护士需冷静分析遭遇冲突的起因,任何冲突一旦发生,总有双方的原因,即使起因最先或主要源自患者,护士作为护患关系的主导者,也应从责任与义务的角度,去体谅、理解患者不稳定的心态和情绪,切忌以受伤者的心态对待患者的不理智行为。面对护患冲突,护士可尝试应用一些技巧,如深呼吸法、换位思考、转移法、冷处理法,往往可以降低护理纠纷[4]。(3)维护病人的隐私权,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越来越强调以“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故护理人员在为病人进行各项治疗操作需要暴露其隐私部位时,应该为病人提供隐蔽场所;同时,在工作中医护人员不能对病人的隐私随便进行议论及告知他人。
2.8加强组织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这是降低护理纠纷的关键措施[5]。(1)护士长是临床第一线的护理管理者,既是护理人员规章制度及操作常规执行与落实的监督者,又是病人及家属对护理工作意见的倾诉对象,护士长的工作方法及态度在预防护理纠纷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坚持护士长每日查房制度,一方面检查本部门护理工作落实情况,另一方面,认真听取病人及家属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信任,通过护士长的有效沟通,及时发现护理人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安全隐患,及时化解护患矛盾,杜绝可能发生的护理偏差。(2)规范护理物品、认真落实抢救仪器管理保养制度。护士长定期对本科室护理物品及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及维修,制定各仪器操作使用卡,挂于仪器旁。并定期组织科室护士培训,以便在抢救病人时能拉的出一支技术过硬的护理队伍。
2.9规范护理文件书写,加强对病史的保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认识了书写的重要性[6]。护理记录应是及时、客观、正确,杜绝涂改,避免将主观内容添加。特别是对危重病人的抢救记录,一定要事实求是,在抢救过程中实施的具体护理措施要及时,详细记录,不能采用涂改、胶贴、刀刮等方法去除原字,可采用双横线划去原字迹,并在旁修改后签全名。(5)完善护理记录、病历管理制,将病人的病情变化,住院期间发生的事件,护理人员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的护理措施及产生的结果,以及安全措施、病情相关知识、用药注意事项方面的告之均详细记录。同时,加强护理人员对病历管理意识,班班交班,及时加锁.切实保管好具有法律效力的病历资料。
2.10增强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提高护理风险的防范能力 组织全科护士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科室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及时进行评估、讨论、分析,使每个护士都认识到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重要性,以不断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护士对护理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要求护士必须从法律高度严肃对待护理文书的书写。观察病情要有预见性,记录要及时准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避免医护记录矛盾。护士长每天检查各项护理记录,禁止随意涂改,同笔迹抄写。
2.11加强病区环境安全管理
对于危重患者,尽量调至易于观察、接近护士站的病室或急救室内;对于神志不清、小儿、老年人及病情危重的患者应加床栏,并将危险物品远离患者,如暖瓶、锐器等,以防坠床、烫伤或意外伤害;对于行动不便者将物品放在患者易取放的位置;尽量保持卫生间、开水房、走廊等地面的干燥,在潮湿处放置防滑标识,以防摔倒。
3 小结
护理风险贯穿于护理工作的全过程,只有护理管理者从多方位、多途径、多元化的角度正确识别护理风险,制订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计划,规范实施风险管理措施,并不断对风险管理效果进行评价,才能真正将护理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有效的实施护理风险管理,达到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护理安全的目的[7]。通过对内科护理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制定相对的风险管理措施:加强护理人员综合素质培养;规范管理,增强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制定专科风险项目防范与应急预案;重视细节管理,人人增强了风险护理意识并且主动地参与其中,积极地查找护理过程中的风险隐患以及寻找解决对策。增强了医患之间的交流,降低了风险系数,提高了普外科护理质量,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参考文献:
[1] 周伏平.企业风险管理[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10.
[2] 宋明哲现代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9.
[3] 张仲明.加强医疗风险管理确保医疗质量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志.2009,15(9).
[4] 王妮,薛铁花.护理人员应如何规避职业风险.中国护理管理,2006,6(10):42.
[5] 黄莉.护理安全与风险管理的体会.国际护理学杂志,2008,27(2):182-184.
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范文5
作者:郑柏湘 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医院
防范措施
加强风险教育和岗位培训组织学习《消毒技术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消毒供应中心三个强制性执行标准以及风险管理相关理论知识,借鉴其他医院有关灭菌器爆炸事件,组织医疗、护理纠纷的个案分析会等,使全体工作人员认识到做好灭菌设备管理和灭菌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消毒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提高防范工作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消毒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掌握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工作原理,了解各个部分的组成和结构,操作程序、工艺流程以及该设备运行时所需要的水压、汽压、电源、开关机前的各项工作及设备工作时的注意事项、各参数的正常值及设置、小故障的排除、维护和保养、特殊声音的辨别和发现异常的处理方法等。加强压力蒸汽灭菌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建立健全压力蒸汽灭菌器安全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和警示制度,由专门技术人员具体负责灭菌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定。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天设备运行前,消毒员对灭菌器进行常规清洁,保证内滤网清洁通畅,防止尘埃堵塞。检查各压力表是否正常,指针位置是否归零。灭菌器柜门密封圈是否平整、有无损坏,蒸汽调节阀是否灵活,灭菌柜内冷凝水排出口是否通畅。检查水压、汽压,关键检查其是否在工作范围之内,打开电源时,检查指示灯是否亮起,安全阀要定期提升。每月设备科专职人员对灭菌器门、气垫圈及附属设施空压机等进行维护与保养并做记录,以保证灭菌器的正常运行。注重运行过程的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建立科学的监控体系,认真做好灭菌过程中各项监控与监测。认真观察记录运行过程中的数据变化。避免容器的压力、温度频繁大幅度波动,随时检查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压力容器运行期间要及时发现操作中或设备上出现的不正常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或消除。建立压力蒸汽灭菌器维修及保养制度,每天设备运行前认真检查,运行时密切观察,发生故障时查找原因,及时维修记录。保证每日清洁腔体内壁和过滤网,每周1次小保养、柜体外壁上油,每月1次大检修,每3个月清理1次疏水阀,半年校验1次压力表,每年校验1次安全阀〔2〕。运行时间、故障原因、维修结果和各种保养要及时、正确地记录,以保证设备功能完好和运行正常。建立医院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消毒供应中心与设备处一直实行实时联动机制,凡出现设备故障,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维修,当日问题当日解决。建立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理措施,出现大的故障或有危险现象时,启动应急预案,如设备一旦出现故障,不能自己解决的,立即报告护士长、设备处维修人员,挂上设备故障警示牌,设备处维修人员在5min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故障大、险情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层级上报,相关人员3min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效果
压力蒸汽灭菌器的正常运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把关,加强监测,确保灭菌物品的安全。为全面提高医院医疗护理质量和提供合格的各种无菌器械和医疗用品,我们将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维护、管理和质量监控等方面全部纳入医疗质量风险管理体系,收到较好的效果。3年来,3台压力蒸汽灭菌器共灭菌22995锅次,B-D测试2190锅次,生物监测930次,全部合格。没有因为操作失误而致设备故障,设备的完好率高,也没有因为设备出现故障而延误灭菌,延误无菌物品的供应。无菌物品合格率100%,为医院的临床诊疗和护理、科研教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范文6
上半年尽管受到疫情的影响,科室经过了多次的合并及搬迁,能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规定,以大局为重,团结协作共同发展,工作井然有序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医疗质量
1.严格落实项医疗核心制度,严格晨会、交接班、三级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制度。严格首诊负责制,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2.病历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对各种医疗文书书写等方面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通过平时的专人检查、分组检查、出科前检查使病历质量不断完善。
3.医疗安全,认真学习有关医疗法律法规各项条例。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医疗防范措施和医疗事故处理预案,实行医疗缺陷责任追究制,严格按医疗操作规程标准开展医疗活动。做好入院告知书、授权书、各种诊疗知情同意书的规范完整书写。加强医患沟通,无任何医疗安全差错事故发生。
4.业务学习. 组织科室业务讲座20余次,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造。先后选送3名业务骨干进行培训、进修学习内科相关疾病诊治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