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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文1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一)农户信用档案建设与评价情况
博州辖下两县一市一口岸,总人口48.73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22.21万余人,农户数8.15万余户。辖内已开展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和建立农户信用评价的有,博乐市农村信用联社、精河县农村信用联社、温泉县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博州分行、农业银行博州分行和农行博尔塔拉兵团支行,共33个金融机构网点;正在建立农户信用评价的有农行博尔塔拉兵团支行,共5个金融机构网点。截至2012年4月末,全州涉农金融机构已为7.29万户农户建立经济档案,占全州农户数的89.45%,评定信用户5.8万户,占建档农户的79.56%。
(二)惠农卡的发放及授信情况
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信用服务,农行博尔塔拉兵团支行推广发行“惠农准贷记卡”。截至2012年4月末,农行博尔塔拉兵团支行发行“惠农卡”0.02万张,授信0.02万户,发放小额农户贷款1990万元。
(三)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情况
截至2012年4月末,全州已评定信用农户5.8万户,占建档农户的79.56%,评定信用村、信用乡(镇)分别达129、4个。
(四)农村中小企业信用建设情况
博州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对农村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每年的评定工作,截至2012年4月末,全州涉农金融机构已对166户农村中小企业进行了信用等级评级,全州农村中小企业贷款余额437286万元,分别占全州各项贷款余额和涉农的49.51%和55.05%。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情况
据调查,截至2012年4月末,博州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2户,有3户在人行征信系统中拥有信用档案。
二、采取措施
(一)政府推动、人行指导、涉农金融机构参与,积极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机制
思想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在推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实践中,博州中支结合人总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引》,制定《博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博州地区农村信用社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即以“信用工程”创建为载体,以农村征信体系和农村信用宣传为抓手,以建立、完善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同时与自治州政府沟通协调,以博州政办发〔2009〕90号建立起了由19家成员单位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及要求,在全州建立起了以地方及农五师党政为服务的组织主体、以人民银行为服务的指导主体、以村队及连队为服务的传导主体、以涉农金融机构为服务的营销主体的“四位一体”合力互动的博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机制。
(二)积极开展农村征信宣传工作
博州中支通过三个方面全面推动农村征信宣传工作。一是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征信宣传网络体系。为全面推动博州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博州政府批转了由博州中支起草了《博州农村征信宣传工作站创建实施方案》,成立了博州农村征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了“县(市)-乡(镇)-村三位一体”的农村征信宣传网络体系,为博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构建了坚强宣传阵地。二是开展了“金融知识进牧区,征信宣传入草原”系列活动。博州中支组织金融机构成立了“征信知识宣传队”,将农村信用环境建设方面的知识带入牧区。三是举办农五师“三信工程”创建宣讲暨“征信和金融知识进团场”宣传周活动。为全面推动农五师信用环境建设,加快农五师“三信工程”创建步伐,博州中支在兵团农五师9个团场开展了“三信工程”创建宣讲活动暨“征信和金融知识进团场”宣传周活动。在活动期间,举办了30多场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实现3000余名团场职工与信用知识的“零距离接触”,为农五师开展农牧团场信用环境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强化制度建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全民的信用工程,必须有严密的制度来推动它的发展并防患于未然。因此博州中支制定了《全面推进博州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和《兵团农五师开展信用工程建设暂行办法》,在博州地方以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在兵团农五师以创建“信用户、信用连队、信用团场”为主要载体,以人民银行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为基础,健全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征集机制,逐步建立起完整的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和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涉农金融机构实施利率优惠措施,积极服务“信用户”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以来,博州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设计农户信用评价体系,科学评出农户信用状况,不断增强农户信用意识,为农村金融机构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合理放贷提供参考依据,并对“信用户”实施利率优惠政策。据调查,博乐市农村信用联社一年期基准利率为6.56%,对 “信用户”实行上浮10%的利率优惠政策,利率上浮空间大大低于信用评级较低的农户。利率优惠政策的实施,使博州农户信用意识逐步提高,为博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取得成效
(一)农民融资难问题得到缓解
截至2012年5月末,博州有3万户农户获得贷款,农户贷款面达37.43%;农户贷款余额185359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883269万元的20.98%,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42589万元,农户联保贷款65161万元。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信用社增效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作为支农主力军,博州农村信用社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经营专业户贷款,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集中体现在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2932元增加到2011年的8008元,高于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2566元。同时,全州三家农村信用联社近几年以来,已连续实现盈利大幅攀升,实现了社农联动发展。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文2
作为一种现代信用制度,征信体系建设已经开始涉足农村地区,并成为当前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主要内容。从这个背景出发,探索构建一个适应和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征信体系,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不断增加对农村经济的有效信贷资金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在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金融抑制”,农民获得贷款不仅难度远大于城镇居民,而且贷款数量规模也远小于城镇居民,这就使得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资金饥渴症”不可避免,直接导致了农民增收缺乏资金支持。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很薄弱,缺乏合理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缺乏明确的制度安排,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储存、加工、使用,以及发展小额信贷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欠缺,致使各地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及参与主体定位不清、责任不明,对应的信息采集内容、采集程序没有统一标准。
从农耕文明到现代农业,农户的信用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道德意识范畴,逐渐延伸拓展至社会规范和经济交易层面。我国在实行农村后的很长时间里,农村居民通过自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资源就可完成田间耕作,解决温饱问题。所能够发生的农村信用行为仅限于小规模农副产品交易、小额的现金借用、人情往来等活动。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绿色生态农业等一系列新型农业合作组织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使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有了很大转变。特别是农民进城务工、农村招商引资、乡村观光旅游、生态度假项目等新型农村经营方式的兴起,农户的信用状况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但由于农民外出务工的分散性以及农村企业规模小、产品层次低,农村信用信息仍分散在工商、税务、电信、金融机构等部门,大多没有得到有效整合。
2008年,国务院明确人民银行承担“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职责,并牵头建立了由17个部门参加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近年来,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与措施,牵头成立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机构。在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指导下,全国各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根据当地农村地区特色构建了富有成效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通过加强信用知识宣传、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和农户信用评价、扩大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在全国农村地区的应用、推进农村地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发展,提高了农民信用意识。
然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依托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进行。在信息采集过程中,一方面缺少完整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对广大农户信用状况进行及时、有效的记载和跟踪,无法对农户信用信息进行统一口径的采集、统一指标的评级以及对应变化的监测;另一方面涉农金融机构面对量大分散、情况各异的农户和中小企业,既要对其资信状况进行精准评估,又要对农户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进行适时管理、及时更新、随时监测,很难保证农户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全面性。
近年来,在地方政府的配合下,人民银行选取部分地区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包括建立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开展农户信用评价、支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试点内容。以信用户的评定为例,主要做法是积极发动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由政府主导,各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协助人民银行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首先要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委会,根据农户的申请情况,对农户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事先制定的“信用户等级评定考察表”对农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划分AAA、AA或A级农户;然后根据不同的资信等级,对农户核定不同的授信额度,并建立农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一户一证,每年检查验收评审一次。通过对信用评级高、信誉好的农户在信贷政策上给予优惠,促使广大农户对自身信誉更加关注,借款到期不还、恶意逃废债务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部分欠贷农户为争取评上信用户,开始主动归还拖欠多年的贷款,实现了“要我还贷”到“我要还贷”的根本性转变。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文3
一、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符合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精神,是推动金融资源要素向农村地区配置,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性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促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创新金融支付手段、促进农村公共服务的实现,拓展农村金融市场、促进金融业繁荣发展,服务方便群众、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等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推动科学发展出发,将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广“寿光模式”,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身不出村存取款、足不出户可缴费”的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支付服务整体水平,让现代化金融服务惠及更多农民。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适度竞争。根据支付结算业务量和支付需求情况,科学规划金融支付网络布局,积极推进体系建设。在总体规划布局的基础上,让农民群众自主选择服务好、使用便捷的金融支付工具,以适度竞争促进服务水平提升。
(二)分层实施,稳步推进。根据农村行政村地理位置、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状况等差异性,分层次配置不同的金融支付工具。2012年选择青州、安丘、诸城3个市实施重点推进,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
(三)强化监督,风险可控。强化监督检查,保障金融支付体系安全运行,确保风险可控。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加快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促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金融支付服务体系一体化发展,切实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农民取款难问题,确保在2012年底前,金融支付服务范围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
(二)具体目标。
1.到2012年底,涉农金融机构(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开通助农取款服务,在每个行政村至少布放1台金融基础设施(ATM、POS、电话支付终端、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等),提供助农取款服务。对于人口数量多、经济相对发达的行政村,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要全部进驻提供助农取款服务;对于人口数量少、经济相对落后的行政村,选取至少1家金融机构提供助农取款服务。
2.实现全市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量比2011年增长20%,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基本建成完善的内部清算网络,能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农村地区人均持卡量不少于1.4张,较2011年底增长20%;ATM、POS机具布放数量较2011年底分别增长10%和20%,分别达到1318台和10868台;国家各项补贴全部通过银行账户和银行卡发放。
四、金融机构工作任务
县域以下所有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要主动承担建设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在农村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布放力度,增加ATM、POS、电话支付终端和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等金融基础设施在镇街和行政村的布放量,普及推广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银行等,有效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推动银行卡的普及应用。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扩大助农取款服务点规模,其中助农取款服务受理终端可使用普通POS机、带硬件加密功能的电话支付终端(即农业银行“转账电话”、邮政储蓄银行“商易通”、农村信用社“电话POS”)或农村信用社“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
(二)明确量化指标。各金融机构要制定针对农村市场的金融支付服务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量化建设工作指标,提供有效的农村金融支付服务。到2012年底,农业银行惠农卡发行达到82万张,农户覆盖面达到60%以上;“三农”服务站达到3000个;
ATM投放量达到500台,自助服务终端达到190台;POS机投放量达到2500台;转账电话投放量达到4.2万部;个人网上银行达到65万户,电话银行达到75万户,手机银行达到45万户。
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布放农民自助设备终端1600台,助农取款
POS机2000台,万村千乡工程信息机按照市商务局确定的商户全面布放,农村信用社布放电话POS机6500台、ATM取款机700台,在农村地区布放电子机具总量达到10800台。
邮政储蓄银行以“商易通”为主要支付结算工具,以全市268处网点为依托,在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9600个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实现服务网点行政村全覆盖。
(三)做好风险防范。要制定严格的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方案,并实施严密跟踪、监督,有效防范和杜绝假币风险、操作风险和资金流动风险,促进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安全、顺利进行。
五、扶持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自2012年起,财政部门在3年内对涉农金融机构新发放的5—10万元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地方留成部门给予等额补贴,并按该利息收入的10%计算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累计补贴额不超过3年内涉农金融机构电子设备投入、运行维护费用的50%。未完成量化指标的涉农金融机构不享受补贴。补贴资金从涉农金融机构因业务拓展新增加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中解决,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县(市)和市、区财政共同负担。
(二)强化资源配置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引导各类涉农政策性财政补贴和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由布设网点的银行机构,并通过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直接发放。银行机构的选取要重点向服务质量高、设施布放量大和行政村覆盖范围广的银行机构倾斜。
六、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海渔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以及各金融机构市级管辖行、银联商务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市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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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惠普金融与小额信贷
普惠金融是建立在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基础上的,是较之更为包容的金融体系,是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小额信贷和微型企业服务体系,是纳入整体金融发展体系中的“微型金融产业”。小额信贷是一种城乡低收入阶层为服务对象的小规模的金融服务方式。小额信贷旨在通过金融服务为贫困农户或微型企业提供获得自我就业和自我发展的机会,促进其走向自我生存和发展。它既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又是一种扶贫的重要方式。
普惠金融与小额信贷的产生是出于一个相同目的,即为弱势群体提供相关信贷和其他金融服务,使得他们获得融资机会以便积累财富并减少在困难和危机下的风险,提高社会地位及收入水平。伴随小额信贷渐渐向微型金融发展,当金融机构不仅仅提供小额信贷金融服务时,便演变成了普惠金融。
普惠金融和小额信贷的发展息息相关,普惠金融升华了小额信贷的扶贫理念,并更加重视向更偏远地区和贫困人群推进金融服务和开放金融市场,不再忽视那些带有一定扶贫性质的金融。小额信贷与普惠金融息息相关又有差别。小额信贷实际上是普惠金融的理念和具体实践,普惠金融是小额信贷认识的衍生和发展,但是小额信贷不等同于普惠金融,多者在多个方面均存在不同点。
二、发展小额信贷,促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1.积极构筑多层次的小额信贷市场
多层次的小额信贷市场包括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及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构建。
继续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小额贷款中的作用。我国农村信用社是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力量,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时间长,经验丰富,营业网点多,要继续发挥它们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作用,同时进一步明确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思想,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一个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作用。截止2007年10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省份已经达到31个省区,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已经有2700多家,在发放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了重大作用。
2006年底,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机构开始出现。村镇银行的出现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金融的供需矛盾。大力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小额信贷业务。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由社员自己入股成立的合作金融组织,不是银行,不对外吸收存款,而是社员存款,为社员贷款,加大政府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政策扶持力度。
2.创新小额信贷产品
首先要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创新小额信贷产品。农村经济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小额信贷机构应当突破“春贷秋收”传统模式,按照产业性质、特点和周期,放宽农民小额贷款还贷时间。其次,要从城乡一体化、供应链、城乡协调发展角度思考农村金融问题,适时创新产品。根据市场的需求特点及时进行新产品的开发,适应农村经济多元化、多层次发展的情况。再次,要提升小额信贷的品牌效应,创新营销模式,加强对小额信贷品牌的主动营销,拓展小额信贷服务范围。贷款方式要满足农户的实际需求,尽量简化贷款程序。
3.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补偿和转移机制
农村小额信贷风险大,成本高,收益率低。因此,发展小额信贷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补偿和转移机制。大力发展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探索建立多方出资的小额信贷担保基金,以保证小额信贷在经济上具有可持续性。加快研究建立强制性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农村保险体系建设,特别是对商业性农业保险扩大补贴额度和补贴范围,切实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加快农村保险普及推广,合理分散和转移由此引发的农村信贷风险。积极借鉴国内外经验,加快建立具有正向激励作用的农村金融长效扶持政策体系,切实提高小额信贷组织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税收、利率等政策上对开办机构提供适当减免优惠和补偿。
4.切实加强农村金融基础服务体系
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防范小额信贷风险的社会信用基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努力推进各个层次的信用建设,完善区域信用评价体系。以金融信用环境治理为着力点,以打击逃废债和深化诚信宣传教育为重点,进一步拓展信用环境建设范围,促进信用村(镇)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小额信贷开办机构要全面记录农户贷款还款情况,加强各类信用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户经济档案,为配合国家征信体系建设打好基础,最大限度地防范农户信用评估失实风险。加大对守信农户的支持力度,提高守信履约的道德风险,创造小额信贷业务进一步发展的良性社会氛围。
完善农村征信体系。要发展好小额信贷,就要完善农村征信体系。小额信贷风险中最大的是农户的道德风险,如果建立一个人人讲诚信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小额信贷组织将最大化地规避这种道德风险。为农村征信体系建设而加快立法,完善农民信用信息档案,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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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金融理论综述
信贷补贴论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农村金融的主导理论。八十年代以后,农村信贷补贴论逐渐被农村金融市场论替代。农村金融市场论特别强调市场所起到的调节作用,指出农村资金机会成本较大,认为政策性的金融会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农村的金融中介结构可以通过利率的市场化补偿其发生的金融成本。
金融抑制是分析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状况时最为常用的一个概念,农村信贷补贴论和农村金融市场论是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金融抑制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案。从理论角度进行分析金融抑制可能是供给型或需求型中的任一种。
2.金融生态环境的解读
所谓生态是指生物与环境之间或生物本身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环境是指人类生存自然现象的总体,环境和生态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名词。金融组织为了寻求生存和发展与其自身生存环境之间长期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过程金融生态,金融生态就是通过分工与合作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的动态平衡系统。
3.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
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直接受到金融环境的影响,加强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是极为必要的。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包括:社会信用体系、金融机构及信贷资金、支付清算服务体系及政府的政策及执行等。
二、现阶段我们国家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
为了能够更清晰的说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我们以辽宁省丹东市为例从信贷资金支持状况、农村支付环境状况、金融机构设置情况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来进行分析。
1.金融机构网点在农村地区的设置情况
辽宁省丹东市截止二零一三年年末共有银行机构十三家,营业网点共有二百四十个,其中城市营业网点数占总营业网点数的46%,农村地区网点则占据54%。
2.农村信贷资金的支持情况
截止二零一二年末,辽宁省丹东市银行各项贷款总额共计580亿元,其中涉及到农业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24%;涉及农林牧渔方面的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32%;涉农其他方面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68%;按贷款城乡地域分类,农村地区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87%;城市涉农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13%;按贷款接受主体分类,个人涉农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27%;企业涉农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73%。
3.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情况
金融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支付结算工作,提高农村支付结算水平是农村多层次的客观需要。现阶段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情况可概括为:支付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但部分地区仍较为落后、农村人均银行支付结算账户拥有量较高、联网核查系统已经覆盖农村所有银行网点、农村地区的主要支付结算方式依然是现金、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发展迅速,但总体来看依然落后于城市。
4.农村信用体系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农村经济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农村经济长期以来存在着信用缺失的问题,这严重的影响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最终造成农民贷款难、银行放款难的局面,严重的影响了农村整体。为了改变这一被动的局面,国家发动主要金融机构在二零零八年开始加强了对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布局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农村地区银行网点覆盖率偏低。辽宁省丹东市农村银行机构网点仅占自然村总数的10%,换句话说平均十个自然村才有一个银行机构网点,农村地区银行网点的数量不能够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从农村银行机构网点在当地的分布情况来看,大多数的银行机构网店多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村镇,有的经济落后的村镇甚至没有银行网点。
其次,追求效益最大化导致农村金融网点萎缩。农村金融机构规模较小是农村金融机构萎缩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如果受业务量限制出现亏损,金融网点的应对措施就是撤离或合并,这就制约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2.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贷市场发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农村信贷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可概括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出发点偏离了三农主题;现有信贷产品不能满足农村信贷市场的需要;农村信贷服务不完善抑制了信贷需求、信贷没有有效的载体支撑;信贷营销力度不够等。
3.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概括的说,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支付结算资源配备不合理而且银行卡受理环境较差;支付服务组织较为单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途过于简单;支付结算体系基础结算建设落后,制约了业务的开展;支付结算知识未能普及,制约了支付结算工具的使用;支付结算收费偏高,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难以推广。
4.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可概括为:地方金融机构及政府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缺乏积极性;农户信息真实性难以得到保证;农村信用评级缺乏科学性及合理性;农村征信市场缺位严重;风险分担机制不够健全。
四、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
1.农村地区金融网点数量急需扩大
农村金融机构不能在过分的依赖农村信用社,银行监管部门应该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机会,鼓励并引导各商业银行积极的进入农村金融机构结构布局,鼓励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另外,要逐步加强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建设,通过信用担保机构来帮助农村金融机构分散风险。
2.农村地区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要加强
农村资金的大量转移、流走,使乡镇涉农金融机构缺少资金,造成存款比例失衡,这对农村经济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为加大农村地区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提出建议包括:强化信贷资金的支农责任,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开拓农村市场;逐步完善农村信达抵押担保机制;各项信贷支农政策要切实有效的落实;金融政策宣传活动要在农村积极的开展,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全方位覆盖。
3.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农村金融服务的首要任务是加强支付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畅通结算汇路、优化支付环境。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的具体建议包括:加快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银行支付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银行卡的功能要开拓创新;积极推动新业务、新机构的发展;扩大农民工银行开的特色服务范围。
4.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文6
本次调查选取了辖区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的4个乡镇作为调查对象,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97份。调查结果显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过融资交易的调查对象81个,占样本总数的84%.其中农村信用社为76个,占样本总数的78%。
(一)农户贷款需求情况和贷款满足度情况。
①农户收入来源呈现多样化。97户农户中,主要收入来源按行业划分,其中种植业占36.08%,养殖业占18.56%,加工、贩运占15.46%,商业经营占30.93%,外出务工占28.87%,农村生产经营已从传统单一农业生产逐步转向多元化方式。②农户贷款需求加大。在调查的97户农户中,全部都有过借贷行为,有82户向金融机构申请过贷款,占样本总数的85%,没有在金融机构过贷款的农户仅为15户,占样本总数的15%,有过民间借贷的农户47户,占样本总数的48%。,农户贷款需求Et益旺盛。③农户贷款的满足度较低。调查显示,97户农产中获得过贷款的有82户,占样本总数的85%,然而借款需求完全满足的仅有25人,占样本总数的26%;满足度达到80%的27人,占样本总数的28%:满足度在50%以下的29人,占样本总数的30%,农户资金需求大而满足度较低。
(二)农户借款来源、用途、额度及利率情况。
①农户民间借贷频繁。发生借贷行为的82户农户中,有81户贷款主要来自农信社,其中53户以上有过民间借贷行为,54.64%,2011年前8个月期间民间借贷总量达到165笔248.5万元,户均达到3笔4.69万元。表明现有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农户的资金需求,农户转向民间借贷,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民间借贷行为的活跃。②农户借款用途广泛。农户用于种植业的借款比例为22.62%,养殖业的比例为24.74%,加工、贩运、商业经营的比例为45.51%,建房、日常生活等消费的比例为7.13%。农户生产经营呈现多元化,借款用途也呈现多样需求。③农户借款频率增加。一年内,与金融机构发生过借贷行为的农户为82户,占比84.54%,根据总的借款次数、借款金额和被调查的样本户总数,计算出我市农户年均借款次数为1.47笔/户。目前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品种普遍存在期限短、金额小的特点,农户借款额在1—5万元之间的比例最高,表明农户需要通过多次借贷或民间借贷来满足融资需求的趋势日益明显。④借款利率上浮幅度大。近几年,农村信用社对农户不同担保方式的贷款利率定价采取比较粗放的方式,多采用固定利率,上浮幅度集中在50%一120%之间。82户农户中,贷款利率全部上浮,其中:上浮在50%以内的有3户,50%一80%之间的10户,80%一100%之间的47户,100%以上的22户。农户认为贷款利率偏高的占83.27%,适中的占16.73%。
(三)农户贷款难度增加。
有75.61%的农户认为贷款难,16.8%认为比较难,7.59%认为不难;有57.62%的认为贷款条件高,43.3%认为贷款的手续繁杂,23.71%认为贷款审批时间长;贷款未满足的57人中,有40.2%是因为还款能力受质疑和抵押担保不足,28.87%是由于金融政策约束和信用社资金紧张,6.19%是贷款项目前景不被看好和用途不被认可,5.15%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制约农户贷款需求难以满足的因素分析
(一)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单一。
目前,石嘴山市仅有4家涉农金融机构,其中农村信用联社3家,村镇银行1家。3家联社2011年上半年贷款余额81.8亿元,占涉农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比重为96.6%。农信社在农村地区资金供应市场仍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农户只能被迫接受信用社的高成本资金,或者转向民间借贷,是目前农户信贷需求难以满足的主要制约因素。
(二)农信社利率定价机制僵化。
据调查,辖区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由联社统一确定,基层信用社没有利率定价的权限。这种简单的利率式定价方法虽然方便操作,但忽视了农村信贷市场对利率的多层次需求,限制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开展。利率的高位浮动虽然可以给信用社带来更大利润,但加大了农业生产成本,加重了贷款农户负担
(三)农信社涉农产品创新不足。
一是大额农户贷款;二是一些涉农企业贷款;三是小城镇建设资金;四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五是助学贷款;六是中介业务。但辖区农村信用社经营的农户贷款业务主要是短期农户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等,这些业务贷款年限一般为1年,且金额多为l一5万元,针对当前农村资金的多样化需求,农信社信贷产品创新明显不足。
(四)农村金融市场政策不完善。
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和需求难以实现高水平的均衡,而当前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有限,大量支农贷款风险难以得到补偿,农业保险覆盖面低,致使农村金融供给意愿受到限制。
(五)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
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农户和农村企业信用信息还没有纳入征信系统,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对借款人资信调查的成本高,阻碍了农村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大。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对涉农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制度约束和政策引导。
建立对涉农金融机构的约束性法规,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建立农村信贷稳定增长机制。依托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结合农村经济的特点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建立金融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制度。积极发挥财政在激励需求和结构调整中的作用,扩大财政扶持农村金融的覆盖面,引导金融资源向流农村。
(二)健全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提高农信社贷款利率定价精细化水平。
农村信用社要根据贷款对象、方式、担保物、期限、信用记录、客户承受能力及对农信社贡献度等因素,科学合理的定价利率标准,适当加大对乡镇基层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执行过程中的自主性、灵活性。
(三)加快完善涉农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针对当前农户贷款的多样化需求,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转变经营观念,完善现有农户小额担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业务,在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额度,创新授信和抵押担保等方面加大力度。
(四)加快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农村金融供给保障补给政策。
加大对农业保险业务的宣传和推广工作,积极发展农村保险,提高农村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在发展政策性保险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商业保险、合作互助保险,充分发挥对农业经济的补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