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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范文1
一、以“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为线索,引导学生带着问题学习
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在接触药事管理的内容之前,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对于医院药事管理的认识仅停留在日常生活的感性接触阶段。根据教学计划,整个医院管理学共计56个学时,用于讲授药事管理的仅4个学时,因此,如何在短时间内是学生从感性认识提升到理性认识,继而对药事管理形成正确的理念是教学中最大的重点和难点。笔者通过“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的线索,将药事管理的基本概念、药事管理核心政策法规、合理用药管理理念以问题的形式抛出,再针对问题进行讲述,使学生乐于主动接受课程中的主要知识点,最后在讲授结束时通过“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这一线索帮助学生理清思路,系统整理消化各主要知识点,达到预想的教学效果。
二、以《药品管理法》为核心展开教学
《药品管理法》作为国家对药品管理的专门法律,在药品监督管理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药品管理法规规章制定的依据,也是药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审判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对各项药事活动作了全面的原则性和规范性规定,内容具体而丰富。笔者在教学中选取与医院药事管理密切相关的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和第五章药品管理做重点讲述,既让学生对《药品管理法》有了整体的认识,又通过对重点法律条文的释解,使学生了解与之相配套的法规规定,熟悉和掌握药品管理的各项规范要求,重点掌握“假药”与“劣药”的概念和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的精髓,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侧重医院药事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不断更新教学内容
在近几年间,根据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药品科学规范管理的需要,国家卫生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断出台新的行政规章,同时对一些老的行政规章进行了修订甚至再修订,这些都要求《药事管理学》的讲义编写一定要注意及时更新。考虑到教学对象是医院管理学专业的学生,因此在选取教学内容时侧重介绍医院药事管理具体活动所涉及到的内容,包括医院药事管理组织、药品采购养护、处方管理、临床合理应用等,并着重介绍上述内容在整个医院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医疗管理的关联等。在教学中主要讲授的新修订或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有:《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管理规定》等,除此之外,还重点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品和管理条例》、《二、三级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等内容,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进行描述性讲解。通过有针对性的讲解使学生对医院药事管理与医院其他管理项目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四、引入案例教学法,增加课程的实用性
新的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范文2
1 抗生素滥用的现状
抗生素滥用的主要表现为无适应症预防用药,无适应症治疗用药,抗生素品种、剂量选择错误,给药次数、途径及疗程不合理等[3]。
1。1 医疗机构抗生素滥用情况。
1。1。1 基本情况。
据统计,我国抗生素人均年消费量在138克左右,是美国的10倍,我国是全球抗生素滥用最严重的国家之一[4]。目前,抗生素类费用处于各类药品费用的首位,如南京某三甲医院抗生素人均药品费用2009年为1051。57元,2011年则达到3389。02元,抗生素在临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在抗生素类药品中,头孢菌素几乎占了一半,其中又以安全性较高、副作用较小、价格相对昂贵但对大部分细菌感染疗效并不如第一、第二类菌素好的第三类头孢菌素最多[5]。
据2006~2007年度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结果显示,全国医院抗菌药物年使用率高达74%,大大超过美、英等发达国家22%~25%的使用率[6]。其中,医院妇产科抗生素滥用问题尤为严重,青霉素耐药性几乎达到100%。据成都市三级甲等医院在子宫手术及剖宫产手术中抗生素应用的调查显示,使用单一剂量抗生素仅占调查总数的1。3%和5。4%;而仅使用1种药物的仅占2。3%和28。7%。大多数医院给予2~3种抗生素,最多达到8种。在用药时间上,大多数患者术后3天仍在使用抗生素(分别为95。57%和85。5%)[7]。此外,在我国住院患者中,抗生素的使用率高达70%以上,其中约80%以上属于滥用,外科患者抗生素使用比例更是高达97%[8]。
1。1。2 儿童抗生素的滥用情况。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各种脏器尚未发育完全,在抗生素的使用过程中具有比成人更大的风险性,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可能性更大。据统计,我国2004~2009年5年多来,儿童抗生素的平均使用率达到84。5%,明显高于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的抗菌药物使用率应控制在50%以下的要求,以及我国住院患者抗生素药物使用的中位数79%[9],儿童成为我国抗生素滥用最主要的受害人群。
1。1。3 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农村地区抗生素滥用情况。
为了规范抗生素的临床应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数次专项整治活动,使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抗生素的使用率明显降低。但在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监管工作不到位、医疗水平不高及民众安全用药知识匮乏等因素,使其成为抗生素滥用的重灾区。
1。2 患者自我治疗过程中抗生素滥用问题。
我国目前实行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10]、《处方管理办法》[11]等,规定使用和购买抗菌药物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无处方则不得出售抗菌药物。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未取得处方的患者依然可以在一些零售药店中自由购买抗生素。患者在自我治疗过程中对抗生素的错误使用现象较为普遍。
2012-09-0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上的《2012公众安全用药现状调查报告》显示[12],抗生素仍然是我国许多家庭的常备药,近4成的居民表示家中常备抗生素类药品,23。9%的居民感冒后首选使用抗生素,而其中仅40。1%的居民会在服药前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
1。3 畜牧业和养殖业抗生素使用的继发伤害问题。
抗生素滥用现象在畜牧业和养殖业中不容忽视。由于饲料中添加了大量抗生素,造成动物的体内残留,并最终通过食物链在人体内积蓄。据调查推算,我国抗生素原料年产量为21万吨,其中有9。7万吨用于畜牧养殖业,占年总产量的46。1%[13],必然造成人体不必要的抗生素吸纳。
2 抗生素滥用的危害
2。1 耐药菌的不断出现。
细菌耐药性又称抗药性,是指病原菌原本具有的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下降甚至消失,从而使得抗菌药物的作用明显下降。目前,抗生素滥用是产生耐药菌的主要原因。据2010年度全国细菌耐药监测数据显示[14],全国三级医院整体细菌耐药较为严重,部分细菌呈多重耐药或耐药率呈逐年增高趋势。目前我国抗生素研发周期大概为10年,而细菌产生耐药性只需2年。如果抗生素滥用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中国将进入无有效抗生素使用的时代,这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危机。
2。2 药品不良反应频发。
抗生素滥用使得由抗菌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大幅度增加。目前,我国抗感染类(以抗生素为主)的药品不良反应构成比例最高,据某医院药剂科对81例药源性耳聋的文献分析,引起耳聋所涉及药物最多的是抗感染药,为49例,占60。50%,其中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耳聋为30例,占37。04%[15]。此外,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或联合应用抗生素造成的人体正常菌群失调、二重感染等问题也很严重,后者在儿科中尤为常见。
2。3 造成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
一方面,一些无需使用抗生素的疾病使用了抗生素、不该联合用药的疾病联合用药、可以使用经济有效的抗生素治疗的疾病却使用高价的新一代抗生素,从而造成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增加了病人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抗生素滥用所引起的耐药菌问题,不仅大大增加了医疗卫生支出,也使得政府、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研发新的抗生素品种,而耐药菌的发展速度却远远高于抗生素的研制速度。
3 抗生素滥用的原因分析
3。1 “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
医疗机构抗生素滥用的重要症结在于“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虽然医疗卫生改革正在深化,但这种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与国外“以技养医”不同,我国医院的挂号费等体现医生技术服务的收费水平较低,难以支撑医院的正常运行,这就使得药品销售成为医院利润的重要来源。更有甚者,个别医院通过向临床科室下达抗生素的用药指标、以奖金等形式来激励医师开具抗生素处方,成为滋生抗生素滥用的温床。
3。2 医务人员的认知缺陷。
3。2。1 医师因素。
医师处方行为是抗生素应用的最直接原因,医师的处方权管理是控制抗生素滥用的关键因素。目前,抗生素滥用的医师因素主要体现在:(1)凭经验用药。由于缺乏药理知识而导致抗生素选择不当的情况在临床并不少见,尤其是新问世的抗生素,医师对其抗菌谱、作用机理、不良反应等知识缺乏深入了解,常凭经验用药;(2)“保守性治疗”的思维。有的医师出于尽快治愈、规避纠纷的考虑,给一些无需使用抗生素的患者使用抗生素、无需联合用药的患者联合用药;(3)部分医师医德缺失。过于追求经济利益,违反抗生素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盲目开具抗生素大处方,给患者的身体和经济带来较大损害。
3。2。2 药师因素。
我国“重医轻药”的现象在医疗机构较为普遍,医院药师被认为是药品传送的中间环节。加之现有的法律制度对药师检查处方的职责规定尚不明确,药师只是常规化、简单化地复核处方,按照处方取药、发药,使得抗生素的临床应用缺失专业化的监督。
3。3 公众对抗生素的认识不足
公众缺乏抗生素应用的基本常识,主要体现在:(1)一旦感冒发烧就用抗生素;(2)越贵的药疗效越好;(3)联合用药病好的快;(4)不遵医嘱随意停药。
4 抗生素滥用的法律责任
从药品的分类管理,到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等规定的出台,说明抗生素滥用问题已经引起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在一定程度上规制了抗生素的临床应用,减少了滥用现象。但是,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高阶位的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强制性专项法律法规,现有的关于应用抗生素的规定散见于各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抗生素滥用法律责任规定的缺失,使得相关法律规制流于形式,在具体的执行中难以发挥作用。例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6]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准以任何形式将处方者开出的药品处方与个人或科室经济利益挂钩,但却缺失相应的处罚规定。《关于加强零售药店抗菌药物销售监管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虽然规定抗生素类等5类抗菌药物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购买,但是在部分零售药店中却难以落实。新近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虽然提出医疗机构、医师和药师违反办法的规定要给予相应的处理,但其判断标准较为模糊。加之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层级较低,法律强制力及处罚力度相对较弱,难以得到真正执行[17]。笔者认为,国家应进一步完善抗生素滥用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对医务人员滥开抗生素处方的行为追究必要的法律责任,且医疗机构还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2010-07-01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18]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认为,医疗机构承担抗生素滥用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要件:(1)过错;(2)损害后果;(3)因果关系。患者在接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供的诊疗服务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关于使用抗生素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规定的,例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并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等;医师应使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内的抗菌药物;药师应按照规定审核、调剂抗菌药物处方,不得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就构成法律责任中的过错。一旦患者因抗生素滥用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造成严重的医源性损害,甚至伤残死亡等情形的,即可认定患者受到了损害,经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认定医疗机构的过错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的,医疗机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健全抗生素应用的管理体系
5。1 国家角度。
5。1。1 建立健全规范抗生素使用的法律法规。
由于抗生素滥用在我国的严重状况,笔者认为,应以立法形式如《药品管理法》等,设置专门条款或者制定抗生素的专门法规,就其研发、生产、销售、使用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对违法行为作出明确具体的罚则。
5。1。2 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实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也是事关抗生素合理使用的关键。笔者建议,国家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合理补偿,推动“医药分业”,从根本上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
5。1。3 加强抗生素使用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抗生素临床应用的专项检査,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抗菌药物综合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引入必要的社会监督机制。
5。1。4 建立抗生素滥用救助基金。
可以由政府牵头建立抗生素滥用救助基金,对从事控制抗生素滥用工作的机构与人员予以奖励;对受抗生素滥用伤害的患者予以必要的补偿;对管控抗生素滥用的研究与实践项目如公益性广告等给以必要的资助。
5。2 医疗机构角度
5。2。1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抗生素管理法律制度,健全抗生素使用管理体系。
一方面,医疗机构应贯彻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国家处方集》、《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抗生素临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相应的专项整治活动。另一方面,可借鉴欧美等国家的经验,对抗生素的使用范围、医生对患者的用药指导以及抗生素使用指南等作出明确规定,健全抗生素的管理体系。
5。2。2 加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促进药师参与抗生素的临床用药管理。
应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对抗生素等处方药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患者必须取得医生的处方并经药店或药房的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拿到抗生素等处方药。通过药师参与抗生素的临床用药管理,使其真正发挥指导患者合理用药的作用,最大限度地防止抗生素滥用[19]。
5。2。3 加强对医院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的法律培训。
对医院涉及抗生素等临床用药的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加强《侵权责任法》、《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并就因抗生素滥用导致医疗纠纷的典型案例进行解析,提高医院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20]。
新的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范文3
一、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校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校验的管理工作,规范诊疗科目,严格标准,充分发挥校验职能,把好机构准入关。并以此推动院感、麻醉等科室的进一步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完成医师执业注册登记及《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提高护理整体素质,开展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同时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要求,做好全省护理人员的换证、注册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加强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加强对医疗美容医师的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美容医师依法行医。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临床技术准入管理。重点梳理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准入检查情况,公布开展此项技术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器官移植活动。
二、健全体系,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
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主要以完善质控管理网络体系、改进质量评估考核体系、建立信息报告分析体系、创建质管教育培训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
在已建质控中心和技术指导中心的基础上,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成立或调整相应的质控、技术指导中心,进一步健全质控组织网络,完善质控管理体系。
组织修订《**省医疗机构管理与诊疗技术规范》丛书,完善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全面指导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
以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为载体,完善质量评估体系。调整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医院等级评审专家库,修订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年内将启动第三轮医院等级评审工作。
充分依托各个中心通过人员培训、组织检查等方式,指导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建立质管教育培训体系。
二、重视内涵,引导医院科学合理发展
根据“卫生三强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旨在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的“强龙头”行动。强龙头行动以“人才培养、学科发展、装备和新技术应用”为核心,突出强化县级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职能。
对县级医院从确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设备配置标准、技术服务项目标准出发,从提高急症疾病处置能力出发,重点加强急诊、ICU、手术室、外科等专科建设。
同时,根据“欠发达地区县级医院建设项目”要求,以第二轮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为载体,继续实施省级医院对口支援欠发达县级医院,使更多的农村县级医院与省级医院建立合作关系,长期派驻医务人员在基层服务的同时免费接收县级医院人员的进修,提升县级医院的内涵。
三、医防结合,探索医疗服务新模式
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20**年,继续开发市与县急救分中心联网的急救通讯调度及信息管理软件,力争在年内完成并投入使用。逐步制定和完善我省院前急救管理规范,特别组织专家对院前急救标识、急救服装和车辆喷识进行统一管理。派遣省级医疗专家对省内特大突发公共事故进行现场医疗抢救和技术指导;加强队伍建设,对全省应急专家队伍进行培训或演练,不断提高院前急救体系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
根据《**省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对全省实施情况开展调研,进一步落实方案要求,推广好的经验,做到医防有效结合,真正建立起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良好的“牵手”关系,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同时,各级医疗机构按照职责和任务要求做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加强对艾滋病、手足口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的防控。
四、深化改革,提升医院综合竞争能力
围绕国家即将出台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是改革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远行机制,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院长任职资格、岗位职责、选派作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激励约束和问责奖惩机构,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提升医院综合竞争能力。
五、以人为本,创造和谐执业环境
在宁波市深入试点和在各地倡导推广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适时进行立法评估,争取颁发省长令,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新机制,从而更好地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塑造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
严格实施《**省医务人员考评实施办法》和《**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廉洁从业教育,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塑造干净、清新的医疗执业环境。
六、统筹安排,做好其他各项医政工作
继续抓好血液管理工作,确保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在95%以上。
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省广告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广告成品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管,严肃处理违规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
新的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临床药学;工作;探讨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药学服务者也有了新的要求,如何在日常工作中向病人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指导病人安全合理的用药,是每一个药剂人员都应该仔细思考的问题。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充实自己,掌握更多的药学知识,会患者提供更好的药学服务。未来临床药学发展以促进医疗机构长远效益为基础,在保证医疗机构的各项效益下,提供符合患者需要的临床药学指导,并为医疗机构提供药学领域的动态,满足二者之间的平衡。
1 临床药学的职能
在以往的治疗当中,大部分患者并不能正确的认识药物,长期大量用药、不科学用药引发大量的药源性疾病,临床药学正是针对这一现象推出的一门科学分支,最早起源于美国,主要用于服务医院药学。目的在于通过临床药师探讨药物治疗应用的规律、不断改善临床药物用法,来提高医院用药的质量,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临床药学能够应对医药领域快速变化引起的临床与医药之间的平衡变化,为医疗机构提供最新的药品信息,有效补偿医院用药方面的不足。
目前,我国的临床药学工作程序较为明确。临床医药工作者通过查看病例、巡视病房等及时了解病人实际病情的发展,并能够根据不同的病情进程、变化为病人提出用药方面的建议。再者,发展药物治疗监督和药物不良反应的管理、评价药物利用、改善处方用药等也是临床药学的工作内容之一。作为医药领域与临床之间的纽带,临床药学还应及时了解社会药房的最新情况和药学界的动态,为临床治疗提供最新的信息。临床药学工作的发展不仅是药学领域的基本要求,也是病人不断接受药学监护(Pharmaceutical Care)的基本途径。
2 我国临床药学的现状
随着临床药学在临床工作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我国卫生管理部门明确提出,三级以上的医院必须开展临床药学,各个省市的卫生部门也纷纷予以响应。虽然政策上国家的保障工作非常全面,但实际工作开展的并不顺利。直至目前,药物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学情报工作开展的并不完全,尤其是中小型医疗机构的实际监测工作非常有限,仍然停留在药物信息资料收集与咨询上。主要原因如下。
2.1 缺少政策的支撑
临床药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基本政策的引导与保障。2011年,国家中医药管局与国家卫生部门共同颁布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医疗机构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并提出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临床药师,全程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同时该规定也指出了医疗机构药事工作的基本宗旨——“建立医师、临床药师、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严格履行《药品管理法》,充分发挥药学在医疗中的作用,严格检测评估临床药物使用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并实施用药医嘱点评与干预的机制。然而,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了医师的处方权,因此临床药师的工作很大程度的被限制,从主动与医师沟通探讨变为严格执行医师处方。这一规定与前者大相径庭,导致临床药师的重要性在医疗工作中无法体现,且很多临床药师因自身身份的不明确而摒弃该项工作或者丧失对工作的积极性。
2.2 临床药学人才培养滞后
虽然国家极力支持药学高等教育的改革,但迄今为止仍然没有成熟完善的临床药师培养体系。学校对药师的培养依然是以化学课程为主,这样的培养环境只能引导学生向药物研究、生产、营销等方面发展。而临床药师至少要掌握“生物-化学-医学”三大方面知识,只懂得单一方面的临床药师根本无法科学的开展工作。
2.3 医疗与盈利之间的冲突
国家对于医疗卫生单位的补偿机制还不全面,仍需要医院靠自身经济效益来维持运转。药品作为各大医疗机构长期的经济来源,在不违背药物使用的原则下合理用药将会对医院的生存产生不利的因素,也会对医护人员、药品营销之间的利益关系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临床药学虽然能够为医院带来长期的经济效益,但就眼下的工作而言,这种效益明显的表现出滞后性与隐含性,极易被忽视。甚至有很多医院片面考虑到当下的经济效益,而认为临床药学是一门较为“奢侈”的服务行业,有碍于医院经济的发展。
3 未来临床药学的发展
临床药学未来是医学领域与药学界重点发展的项目之一,能够同时满足两者各项效益与发展的临床药师需要具备以下特征。
3.1 提供优质临床药学服务
高效的药学服务不仅是对患者健康的一种保障,同时也是医疗机构谋求发展的重要手段。随着医疗体制的逐步更新和人们日益提升的健康观念,医药学服务在临床治疗当中起着举足重轻的作用。未来的临床药学服务要能够深入的调查患者的病情,认真总结不同患者用药后的临床表现,与护理人员及时了解患者病情的动向。针对医师在对药物知识方面的缺陷予以补充或更正,提出更准确、更经济、更合理的用药方案。药物监管也是临床药学服务的工作之一,这对于临床用药指导和不良用药预后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药师应当对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进行严格的抽查和监测,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同时提高医疗机构药品服务的质量。
3.2 提供最新药品信息,平衡医药管理
临床药学本身就是为了应对医学界与药学界的不平衡现象而滋生,因此在临床药学的整个发展中,都能够及时体现对于医药不平衡的补偿。临床药学可以通过对药品机构信息的了解而随时调整医疗单位的药品管理,合理引导、教育病人开展自我用药、保健,向病人提供最安全、科学的用药方案,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因清楚最新的药品变化和医疗保险的发展,临床药学可以建立专门与外界药学、患者联系的网络、社区医疗定点等,大力宣传医院用药的服务,充分体现医疗工作的安全性、有效性,提升医院的经济效益。
3.3 专业人才的培养
由于国内医学教育的局限,临床医师很大程度上并不了解药物化学、药剂学、药代动力学等方面的知识,这就对其临床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障碍,而临床药师是专门针对该方面研究的人才,能够为临床医师提供更好的参考。另外,医疗机构药品经济是其经济的重要来源,而医学领域却往往难以补偿药学领域迅速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因此两者之间需要一个重要的平衡机构,这就是临床药师的职能之一。针对临床药师的大力需求,各大医学高校跟随政策号召进行彻底的教育改革,设立专门的临床药学专业,培养专业化的优秀人才,提升临床药学工作的品质。
4 结束语
近年来,不断深化的医药体制改革与人们逐渐提高的健康观念对医院药学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适合医疗机构的药学体系在为患者提供科学用药指导的同时还要保证医院的经济效益。也就是说,临床药学的未来发展要以医院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基准,全面提出更健康的用药方式,带来患者感受满意、医院增加效益的双赢局面。
参考文献:
[1] 尹振中.二甲医院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体会[J].工企医刊,2012,(3).
[2] 刘先进,张晓蒙,张华,等.浅谈如何开展临床用药咨询服务工作[J].中国药事,2007,17(10):623.
新的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范文5
一、主要工作情况
1、中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江县卫生局于2014年2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通告》,对辖区内56家药品经营企业、县级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站(所)均分配了监测工作计划。
2、执法人员利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科学合理用药宣传等工作,到药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社区服务站(所),进行现场讲解宣传和指导,共210家。
3、为提高药械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督促医疗机构提高认识增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责任感,促进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上台阶。深入辖区各医疗机构及重点药械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220家,对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了集中指导培训、共培训药品经营企业423家、医疗机构56家;对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了现场核实检查。
4、2014年1-12月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766例,一般的535例、新的一般224例、严重6例、新的严重1例,进行网络评价76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网络直报117例,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现场审核34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现场审核56例,完场信息及简报11条。
5、我站建立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网络直报点77家。
6、2014年度开展滥用药物监测工作对我辖区经营、使用单位检查共249家。未见使用使用、经营单位存在滥用药物。
二、亮点工作
1.在局领导及市监测中心的悉心帮助下,建立了我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专家库。
2、我站进行了全县各医疗机构随机抽取药品不良反应45例,进行质量评估,其中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规范性”总体正确率为97.3 %。严重报告“规范性”总正确率为 94.18%,其中无正确率低于90%的项目;新的一般报告“规范性”总正确率为96.5 %,其中无正确率低于90%的项目,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完整性”总体正确率为96.61%。严重报告“完整性”正确率为96.04 %,各项具体项目正确率较高,均在90 %以上;新的一般报告“完整性”正确率为94.03 %,其中正确率低于90%的项目有:ADR发生时间、采取措施干预ADR时间、ADR的症状、ADR的体征。
3、完成市监测中心药品不良反应质控评分工作共85份,其中高于80分以上45份,70分至80分30份,低于70分10份。
4、2014年10月德阳地区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表上报,国家限时采纳我县新的一般37份、一般92份,取得全市第一。
三、存在的问题
1、部份医疗机对上报药品不良反应认识不全及无专职网报人员。
2、我站人员少、车辆老化,开展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现场审核工作困难、不够全面。
四、2015年度工作计划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推进我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提高药械安全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结合我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全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计划要点。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各有关药械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是发现上市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对保障用药用械安全意义重大。我局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计划的组织、培训和宣传工作,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经营使用单位及社区服务站(所)积极开展监测工作,并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作为医疗机构评级的重要工作内容。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全年监测工作计划的完成。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测
要做好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2015年重点品种的监测工作,同时加强对高风险类药品医疗器械的监测,特别是对基本药物、疫苗、生物制品、注射剂、新上市药品医疗器械以及植入医疗器械的监测,注意收集和报告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以及死亡病例。坚持“可疑即报”的原则,把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上报质量关,发现用药用械有关的不良反应/事件均要及时、准确地上报,切实做到对药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确保公众用药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主动作为,加强督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要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作为监管工作的基本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隐瞒、迟报、漏报和零报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全县通报。年底,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将组织检查并进行考核评比表彰。
四、准确评价,及时分析
新的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范文6
一、围绕新的医改政策,积极开展相关卫生经济政策研究
根据出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深入研究新时期、新阶段加快推进卫生强省建设的重大经济政策。突出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质,研究公立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投入政策、价格政策和内部经济管理政策;突出建立与完善卫生应急反应的财政保障机制;突出抓住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等重点卫生领域,研究使广大群众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支持政策和实施方案;突出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深入研究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突出关注和研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及药品耗材招投标工作。
二、围绕省政府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扎实有效地推进项目建设
(一)按照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在*省市两级医疗机构的资源配置与建设规划。按照“建成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做好省级医院建设
项目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中,新华医院住院楼、省医高专科研楼、**医院医疗辅助综合楼、省人民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在20**年底前交付使用;省肿瘤医院2号病房楼、省中医院下沙院区科研楼、省儿童医院滨江院区、省妇保院医疗科教楼、省医科院科研医疗楼要争取开工,在建项目要加快进度。
(二)实施“欠发达地区县级医院建设”项目,紧密结合医改新动向和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决策,积极争取中央及省财政支持,加大对县级医疗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县级综合性医院在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和指导地位。
(三)实施“公共卫生建设”项目,全面开展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用房的标准化建设,争取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所的房屋建设任务。其中今年的主要工作为出台《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在建的14家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新开工5家以上,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
(四)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20**年争取新建(含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家以上,新建(含改造)业务用房10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亿元。
(五)按照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要求,落实县及县以上重点用能医院的节能措施,制定医院综合能耗定额,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努力创建节约型的绿色医院。
(六)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项目,协调做好青田县舒桥乡8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帮扶工作。
(七)强化“200强中心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抓好在建项目的评估验收和项目督导工作。
(八)开展基层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督查工作。我厅将会同有关厅局一起开展项目督查,特别是中央和省级安排资金的建设项目。
三、围绕内涵建设,加强预算控制和财政性资金管理,着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认真组织完成20**年预算编审和20**年决算编审工作,加强卫生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研究修定《**省卫生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管理职责、要求、规范使用,并注重绩效评价,完善评价工作体系、考评办法和考评指标体系。
(二)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及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研究制定《**省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加快建设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相对稳定的内审队伍,争取全省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均配备专职内审工作人员,有条件的要建立独立的内审机构。今年将选择2—3家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经济责任、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基建工程等审计工作。
(三)加强财务管理,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加强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委派会计队伍建设,进一步探索会计委派的管理办法和外部监督的有效办法,通过培训、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经济活动,努力提高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推进全省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深入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工作。积极争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价格体系。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检查工作,规范收费行为,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四、围绕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热点问题,着力抓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一)积极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制定推进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加快形成统一领导、统一规则、统一平台、统一监管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格局。推进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及时总结临安、建德等地的工作模式与经验,努力降低群众药品费用负担。
(二)进一步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起符合**医疗机构实际和需要的高值医用耗材名录、编码、以及采购供应等制度规范;认真总结镇痛泵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品种和范围。
(三)加强医用设备准入和全过程监督。组织编制全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按照卫生部下达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控制数,严格大型医用设备的准入管理,强化配置许可管理,继续加大对违规装备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使用和全过程监管;编制全省县级综合性医院基本设备配置指导意见,优化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