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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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范文1

【关键词】 临床带教;法律意识;护理纠纷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以及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和全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在医疗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涉及法律的事件发生。特别是2002年9月1日全国开始实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来,投诉和诉诸法律的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肿瘤科患者具有急、危、重的特点,救治工作繁忙,潜在的护理安全问题也相应增多,对护理带教工作有较高要求。因此怎样处理护理临床教学与患者的权益问题,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就有着重要的意义。

1 增强带教教师法律意识及综合素质的培养

1.1 加强带教老师法律知识培训 护理工作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护士每天的护理行为都涉及到法,临床教学也不例外。在对带教老师的培训过程中,不仅要对教学能力,教学方法进行培训,还要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应要求护理人员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方法》、《护理基本技术与管理规范》、《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且经常组织学习医疗护理纠纷的具体案例,不断强化护理人员法制观念,使护理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能分清法与不法的界限,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怎样做。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护理纠纷,临床带教老师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通过学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使教学工作有效顺利进行。

1.2 注意带教教师思想、业务素质的培养

护理学科的不断发展,使得一次性学历教育远远不能满足护理及带教工作的需要。各级带教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对专科疾病的治疗、护理不但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只有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娴熟的护理操作技能,才能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除了拥有过硬的护理技术,还要有一颗乐于奉献、愿意为患者服务的爱心,多做换位思考才能有效地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

1.3 带教教师与患者要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良好护患关系的建立可以使患者更愿意配合护理带教工作,有效减少带教中的护理纠纷。因此进行各种教学活动应事先征得患者同意,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告知教学目的、参加人数、需要时间以及可能给患者带来的不便和麻烦,以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

1.4 加强临床见习的风险管理

护理工作具有工作环节多、操作多、交接多、技术性强、服务要求细、时间连续性强等特点。因此,带教老师对护生的操作能力要有一个大概的评估,从教学目标与患者情况两方面考虑选择病例,以规避风险,并与护生共同分析在此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要有风险管理补救措施,一旦操作失败,立即向患者表示道歉,并由带教老师来完成该项操作,以免增加患者的痛苦。

1.5 完善护生请假制度

实习期间护生因不同原因请假时,应要求护生在医院统一制度的请假单上写明请假原因、时间以及回医院时间。假期毕应及时到护理部或总带教老师处报到销假。请假制度的完善使护生在实习期间请假频率较往届大大下降,这样既有利于实习工作的总体管理,又有利于护生有更多的时间去学习新的知识。

2 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

2.1 加强岗前培训教育

现代医患关系既不是一般的消费关系,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际关系,其广泛涉及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在为期1年的临床实习之前,有必要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从而帮助护生充分认识目前严峻的医疗形势。可以通过讲座、示范等形式进行医疗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医患沟通技巧、医疗法律及医疗纠纷的防范等医疗安全教育,使学生认清医疗形势,强化医疗法制观念,培养她们爱岗敬业,尽职慎独,加强工作责任心,尽快完成从学生到实习护士的转换,适应临床工作和学习,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2.2 帮助护生明确法律保护患者的各项权益 患者来医院就医,应享有以下权利:生命健康权、知情权、安全权、隐私权、求偿权、受尊重权、获取知识权、选择权、监督权、复印病历权等。护生在实际工作中应充分认识患者享有的权利,并从患者的角度和利益方面努力维护好患者的权利,尤其对于那些具有独立性格而且情绪不稳定的患者,要能容忍和接受患者的个性习惯,学会对患者的感受非常敏感,使患者感到被理解和支持,并获得患者的信任。

2.3 指导学生护理文书的书写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医疗文书的质量往往会影响到医疗纠纷的结果。因此,在学生的实践过程中带教老师利用空余时间带领学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文书的书写规范》,让学生感受到自身与法律的关联,体会到法律的神圣与尊严,让学生反复练习护理文书的书写,严格把关,坚持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强调医疗文书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

2.4 带教中贯穿法律知识教育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带教老师要善于发现护生在实习过程中存在的潜在性法律问题,让学生明白各种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等,都是经验积累的结果。并且要培养他们诚实的品格,发现差错要及时报告教育,以便及时处理,绝对不能隐瞒,以免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对已发生的错误行为要采取个别或小组讨论的方式与护生共同分析发生错误的原因及预防措施。使护生能够在学习知识和技术时注意遵守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护理行为,培养依法办事的方式和行为习惯,防止护理纠纷的发生。

3 小结

当代护理人员要面对激烈竞争的医疗市场,满足患者不断提高的健康需要,就必须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既维护了患者的权利,又保护了护理人员自身权利。提升临床带教老师及护生的法律意识,可使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安全进行。所以将法律教育贯穿其中,是圆满、顺利地完成带教工作,确保护理人员人身安全的基本保障。

参考文献

1 苏兰若,谢淑娟.1028份护理记录中相关法律性问题的分析与对策.中华护理杂志,2004,39(9):688.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范文2

[关键词] 临床;安全隐患;对策

[中图分类号] R19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4721(2010)05(c)-142-02

随着人民群众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法律意识的提高,患者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疗安全是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和最基本要求[1]。医疗安全隐患是引发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根源,作为临床医务人员应努力消除医疗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患者的就医安全,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本文就本院在2010年1月医疗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临床科室诊疗工作中常见的安全隐患及防范对策作一探讨。

1 排查中发现的医疗安全隐患

1.1运行病历中的安全隐患

入院记录未在24 h内完成2份;无术前讨论记录1份;既往史中未记载外伤、手术及输血史3份;静脉输液知情同意书患者未签名4份;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患者未签名1份;治疗计划变更有医嘱病程记录未记载5份;患者入院3 d无常规检查报告单2份;三级医师查房、科主任查房记录未签名2份;病历中眉栏份目填写不全7份;授权委托书在知情同意栏无家属签名2份。

1.2 医师交接班记录中的安全隐患

交班时的日期和时间书写错误1份;病区住院患者数、新入院患者数、病危患者数和当日手术患者数与实际不符1份;新入院患者交班:书写入院情况、初步诊断、观察注意事项和病情变化不详细4份;病危患者交班:书写病危情况的变化和治疗情况过于简单1份;手术患者交班:术后病情变化应注意的情况未写1份;值班期间病情变化进行处置只写使用药物名称未写使用剂量2份;实习医师书写的值班交接记录本院医师未签名而由他人代签名2份。

1.3 病区抢救车药品、物品安全隐患

不同生产批号及有效期的药品混放出现过期药品2例;针剂标识模糊3例;配备4支肾上腺素,4支多巴胺不能满足抢救需要4例;一次性空针混放过期3例;开口器、舌钳消毒过期2例;备用照明设备未充电1例。

1.4 病区器械设备的安全隐患

心电图机导联线接触不良1例;心电图机用后未及时充电2例;除颤仪使用后未归位放置1例;呼吸机未及时领取备用螺纹管1例;呼吸机消毒记录不详细1例;血压计水银泄漏2例;简易呼吸器未在备用状态1例。

2 医疗安全隐患科室分布

医疗安全隐患科室分布情况见表1,本次排查共发现65项医疗安全隐患,分布的情况是:运行病历中的医疗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外科、妇产科;交接班记录医疗安全隐患外科多发;抢救车、抢救设备及器械安全隐患,由于内科、急诊科急危重症患者较多,使用频率高,问题多出现在这类科室。

3 防范对策

3.1知法守法依法行医

临床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感染管理办法》做到依法行医、知法守法,牢记并执行13种核心医疗制度,特别是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术前讨论制度及交接班制度等;认真学习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完善医院病历管理制度,加强对运行病历书写时限性和各个环节记录的质量控制[2],着重加强外科、妇产科运行病历的环节质量控制。建立医疗安全监控系统[3],实行每月1次的全院医疗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建立医疗安全分析反馈制度,确立医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实行PDCA循环见图1;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4],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讲座,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彻底消除医疗安全隐患。

3.2 完善临床医师交接班制度,树立正确工作态度

完善临床医师交、接班制度,树立正确工作态度,消除对交、接班记录轻视的态度,要求值班医师每天交、接班时认真填写:①值班交接日期和时间(书写早晨交班时的日期和时间);②病区住院患者数、新入院患者数、病危患者数和当日手术患者数;③新入院患者交班:书写患者姓名、床号和住院号、入院情况、初步诊断、观察注意事项和病情变化;④病危患者交班:书写患者姓名、床号和住院号、临床诊断、病危情况的变化;⑤手术患者交班:书写患者姓名、床号和住院号,术后诊断、术后病情变化;⑥值班期间病情变化进行处置的患者交班:书写患者姓名、床号和住院号、临床诊断、病情变化及诊治结果;⑦交班和接班医师签名:进修、实习医师书写的值班交接记录由本院医师签名。

3.3 抢救车物品统一标识管理,按区放置

抢救车内存放药品、物品全院统一标识管理,制作示意图按区放置。①药品区:放置急救药品和无菌液体;②无菌治疗包和无菌器械区:放置气管切开包、静脉切开包、剪刀、血管钳、开口器等;③一次性无菌用物区:放置输液器、各种型号注射器、吸痰管、吸氧管等;④注射用具区:放置棉签、砂轮、止血带、开瓶器、胶布等;⑤检查用物区:放置简易呼吸器、听诊器、血压计、手电筒等;⑥氧气枕区:对内科、急诊科和儿科增加肾上腺素和多巴胺基数到10支,每天清点,做好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

3.4 正确使用清洁保养方法

完善临床医师交接班制度,正确使用及注意运用清洁保养方法等,使每位职工都懂得如何保养、如何管理。完善设备管理细则,实行专人专机挂牌管理、定点摆放,认真填写《仪器保养使用登记本》。发现设备隐患立即保修,保持运行良好。对各种设备器械定期送质检部门校验,并保留校验标识,无校验标识的停止使用。仪器设备使用后立即消毒处理,并备齐备用器材。定期检查维护设备和设施,确保使用安全;定期组织各种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和医疗风险防范培训班和讲座,持续改进医疗质量[5]。

医疗隐患排查是预防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医疗质量的关键。只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化的排查机制,才能逐渐消除医疗安全隐患,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张明月,李江.我国医疗安全研究现状概述[J].中国科技信息,2009, 109(10):232-234.

[2]陈敏,刘芳,杨天桂,等.运行病历监控管理的方法及体会[J].现代预防医学,2008,35(5):888-889.

[3]梁庆宇,贾宏亮,吕军,等.建立医疗安全监控系统的必要性分析[J].中国卫生资源,2008,11(6):255-257.

[4]王立红,赵国光,杨莘,等.本院安全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9,25(9):595-598.

[5]刘启望,冯超,刘敏.对医疗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8,25(1):20-2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范文3

最新护士条例全文第一条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护士,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

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第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护士证书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第十三条

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

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第十五条

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第十八条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第十九条

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

(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

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第二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

护士培训应当注重新知识、新技术的应用;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

第二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

护士因不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护士做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七条

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

(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

第二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的;

(二)对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

(三)未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或者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医疗保健措施的;

(四)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的。

第三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一)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证护士接受培训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护士管理职责的。

第三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三)泄露患者隐私的;

(四)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范文4

1 护理安全管理的措施

1.1 完善和制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和网络的迅猛发展,高新尖技术的临床应用及电子计算机应用于医嘱的处理,护理管理者要有敏锐的眼光、聪明的头脑在实践中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对工作制度、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专科护理常规进行纠正和完善,从制度上保证护理工作的落实。建立护理安全的有效体系,实现对差错的严格预防和控制,制定相应的护理制度和流程,并加以学习使人人知晓并在实践中参照执行,对可能产生不安全的高危环节进行重点关注和整治。定期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进行重点讲评分析,制订整改措施。

1.2 重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教育 护理工作中无处不潜藏着法律问题,增强法律意识、认清形势,转变观念,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依法施护的观念。对病人权利和护士义务有正确认识,加强风险意识教育及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开展护理核心制度学习,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充分意识到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护理规范是对自己的保护。加强责任心,将差错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病人提供安全护理。

1.3 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 护理管理者要根据每个科室的具体情况和专科特色,结合护士的学历、职称、年资及实际能力,科学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保证临床一线护士的数量和素质,并要注意分层次使用护士,充分利用好每位护士的优点。利用网络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握全院各科室工作动态,及时调整人力资源。对工作大、病人多的科室更要给予适当的关注,避免护士超负荷和疲劳工作而导致差错事故。

1.4 建立护理安全管理监控网络 开展护理安全管理监控网络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各项护理工作程序和护理安全制度,护理部-科室护士长-科室监控员三级护理安全网络层层把关抓落实,形成了一个严密的监控网络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护理差错、事故纠纷的发生[1]。

1.5 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自我保护、保险防范和防患未然的意识被称为护理安全文化的精髓[2]。做好护理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必须在全体人员中树立护理安全的观念,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时刻把病人安危放在心上。倡导主动报告护理过失和缺陷,善于以护理差错事故的实例及时教育护士,使其加强工作责任心,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护理管理者还应该经常检查和督促护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要加强护士业务素质培训,不断充实和更新知识,提高护理安全质量。

2 影响护理安全管理的相关事宜

2.1 人员因素:主要指由于护理人员素质或数量方面的原因不能保证满足工作基本要求而给患者造成的不安全影响或隐患。

2.1.1 人员素质因素:个人素质包括护理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当这些素质不高或运用不当时,就可能造成语言、行为不当或过失,给病人带来心理或躯体上的损伤。主要表现在:责任心不强,违反制度或技术操作规范,服务态度差,缺乏同情心,对长期卧床者不及时给予翻身造成压疮,对病情复杂或危重病人的病情交代不清,对病人反映的病情不予重视等,护患角色处理不当,忽视病人心理需求,缺乏法制观念,发生差错后不及时汇报甚至隐瞒不报等。

2.1.2 人员数量因素: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和护理专业的发展,使护士的职能逐渐扩充,病人及医院对护士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无形之中就加大了护士的工作量和提高了对护士角色的需求,多数护士无法适应多重角色的转换,出现角色冲突,长此以往会造成护士身心疲惫,这也是构成护理工作不安全的重要原因。而且,过量的工作和过度劳累同样会引起注意力和警惕性的下降,导致错误的增加。

2.2 技术因素:主要是指由于护理人员业务知识缺乏、技术水平低或不熟练、经验不足、协作能力不强等因素对患者的安全构成威胁,特别是年轻护士工作时间短,业务知识及工作经验缺乏,学习积极性差,护理操作不规范,对患者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给患者造成技术风险,如静脉输液不能一针成功,吸痰不能掌握要领造成粘膜损伤等,这些都对患者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另外现在高科技治疗手段日益更新,这也给护理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3 管理因素:主要是指护理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和监督力度不足。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需要护理管理者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和安全护理制度。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力、上级对下级的监控缺乏力度、对潜在的不安全因素缺乏预见性、对人力资源的教育、培训不重视、护理人员的缺编、护士的待遇偏低等都会导致不安全护理的后果。

2.4 其他因素:包括物质因素,环境因素等。护理的应急物品、药品等供应不足;仪器设备性能差;药物、无菌物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失效等都会形成不安全因素。医院的基础设施、病房配置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如:意识障碍和狂躁病人床边没有加床档或其他保护具造成坠床;热水袋烫伤;隔离制度不严格造成院内感染;医用危险品管理及使用不当;消防通道标识不明显,有障碍物不畅通等;治安问题,如病人财物失窃等。

3 小结

护理安全措施的更新和改革应当是一个持续改进、不断追求完善的过程。应用现代科学手段,坚持科学管理,有效运用现代质量管理方法,使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切实为患者提供安全、方便、放心、满意的全程优质服务。

参考文献

[1] 朱晓萍,万伟洁,龚美芳.护理安全管理监控网络的实施[J].护理研究,2005;19(8):148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范文5

关键词:医院管理;病人安全;安全文化

在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病人安全,各级医院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促进病人安全,Michael等指出,每个医院及卫生系统应加强建立和维护病人安全的任务[1]。于2006年4月,我国卫生部启动了病人安全管理与教育项目。各医疗机构均应对相关负责的医护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宣传和教育,再由负责的医护人员根据科室特点整理总结并组织医护人员和病人进行宣传和教育,更好地形成“重视病人安全、关注病人安全、确保病人安全”的管理氛围。确保病人安全现在已经成为医院管理的中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

1加强病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我国安全文化界将安全文化概念定义为“安全文化是人类在发展过程中,为维护安全而创造的各类物态产品既形成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总和;是人类在生产活动中所创造的安全生产、安全生活的精神、观念、行为与物态的总和;是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标准的总和;是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文化”[2]。1999年,美国医学研究所(InstituteofMedicine,IOM)发表著名的报告:“错误人皆有之:构建一个更安全的保健系统”[3],从此,病人安全引起了全世界医疗卫生界的高度重视,而在众多医疗差错的影响因素当中,病人安全文化引起了重要的作用[4]。安全文化应该关注机构中所有人的安全,包括病人的安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因为病人的安全与工作人员的安全是息息相关的。为了提高护理工作质量,我们应结合医院的具体情况,合理制定相关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办法,严格规范护理工作的流程,成立以护理部主任为责任组长,科护士长、教学组长、高层级护理技术人员为实施者的质量控制小组,随时检查、督导。建立三级质控责任制,定期召开会议,反馈近期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改善措施,并将存在的问题和研究结果反馈到各病区。严格执行PDCA循环,力求做到各项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合理、严谨,实施到位,有效地检查与督导,并及时总结。切实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2提高护理人员安全意识,建立病人安全通报系统

(1)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让护士充分意识到护理工作的每一环节都存在相关的法律问题,只有遵守规章制度及护理规范才是对自己的有力保护,组织开展护理核心制度学习使每位护士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我安全,保障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护理人员是病人安全工作的中坚力量,所以医院管理者要关注护理人员安全意识的培养和身心健康,做好相关培训,建立激励机制。只有全体医护人员都高度重视病人的安全,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差错、事故的发生,保证护理工作质量。(2)为防范同样错误再次发生,我们应建立一个良好的病人安全通报与反馈系统。国外的经验已经验证了建立完善病人安全通报系统可降低同样错误再次发生的频率。医疗服务是一个整体的系统而非个人的行为,导致不良事件并非因为个人的错误,而是由一系列的差错造成的,所以安全文化建设人人有责,系统成员内部沟通渠道要畅通。只有建立无障碍的差错通报系统和进行改进系统的讨论,才能真正从错误中学习,并找出防微杜渐之办法。中国医师协会提出的2007年患者安全目标中,第八个重点目标就是鼓励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5]。

3加强病人安全宣传教育

我国卫生部于2006年4月启动了病人安全管理与教育项目。对于在院的病人,要重视护患沟通,提倡“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同时要重视新病人,加强对重病人、疑难病人、病情反复迁延的慢性病病人情况的观察和沟通。对久病、重病、意识消沉病人给予精神上的支持与心理上的安慰,对有自杀倾向的病人要重点关注,严格执行交接班,当班者无论何时都要高度警惕,加强巡视,并嘱咐其家属时刻陪伴和检查病房内有无可自杀的物品和药品,及时发现并阻止自杀及自残行为的发生。对于出院病人,通过康复训练者尽可能恢复病前的工作状态,患者的工作回归是康复重要指标之一,康复训练要注意其安全性及科学性。对需长期服药的病人要按时按量,熟悉常用药物名称及不良反应,根据病情需要随身携带急救药品。

4推动行政指导给予病人安全建设的支持,加强重点科室安全管理

病人安全建设必须以行政为指导,不断完善其支持系统。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规范》的要求,努力将医院建设为一个环境干净整洁,空气质量良好,布局、设施合理,工作流程清晰及组织管理优秀的医院。医院的建设及后勤保障系统要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例如在病区走廊及卫生间的墙壁上安装扶手,病床加床栏,保持地面清洁与干燥,做好防滑措施,防止跌倒、坠床、烫伤及其他意外发生。重点加强ICU、妇产科、儿科等科室的安全文化建设,对于急危重症病人,医护人员要根据病情变化正确判断,救治及时。医护人员不仅基本理论和技能要非常熟练,还要有较高的素质和道德修养;科室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要有简化和标准化的程序,要视病人安全为医院管理的首要责任,切实改善病人安全工作,经常组织医务人员探讨自己工作中存在的对病人不安全的因素,对已经发生的差错通过通报、分析、整改,使未来有可能发生的错误经过整改、督导后减少甚至杜绝。管理者要注重人员的储备,保证医护人员的配比,分层次使用护士,倡导弹性排班[6]。病人安全的议题从1999年开始已受到世界各发达国家的重视,加强医疗质量的改善与病人安全的促进已经成为国际共识。只有加强医院管理,才能有效保护病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管理者和相关人员应加强病人安全文化建设和研究,加强医院安全管理,全面保障病人安全。

作者:谭林琳 单位: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参考文献

[1]MichealL,AllanF.Makesafetyapriority:createandmaintainacultureofpatientsafety[J].HealthcareExecutive,Chicago:Mar/Apr2006,21(2):12-17.

[2]刘建国.安全文化建设初探[J].甘肃理论学刊,2006,26(4):50-50.

[3]孟娣娟,绳宇.病人安全文化及其在护理管理中的应用[J].中华护理杂志,2007,4(10):942-945.

[4]黄美萍,刘翠萍,王爱敏,等.护士对病人安全文化认知情况及安全文化构建[J].中国护理管理.2011,11(1):65-67.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范文6

作者:章淑芳 王丽萍 杨春艳 单位:川北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管理方面因素个别护士工作不仔细,责任心不强,核心制度执行不力,交接班不认真,未按分级护理巡视病房,以致不能及早发现病人病情变化先兆;护士风险意识淡薄,部分医护人员认为晚期肿瘤病人治疗价值意义不大,对他们心理上或生理上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处理不积极;人力资源不足,目前很多医院肿瘤科护理人员配量不足,达不到国家要求的护士与床位比1∶3[5]。加之低年资护士大多不能运用合理的谈话技巧与病员或家属进行交流,导致沟通误差,形成严重的风险后果[4]。护士长是科室风险管理者,但大多忙于事务性工作,而缺乏护理风险管理能力,使风险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加强晚期肿瘤病人的情绪管理建立护患信任关系,25%的肿瘤患者存在或逐步发生抑郁,是因为引发抑郁的因素没有得到处理,抑郁的发生是生理和心理相互作用的结果。包括疼痛、疲劳、厌食、体重下降和失眠等未得到适时治疗。因此,针对晚期肿瘤病人应全面评估患者情况,及时发现抑郁症状,善于与患者沟通,建立良好护患关系;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护,积极主动与患者交流,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经常给予鼓励和支持,使他们在出现疼痛等不适时,愿意及早向护士倾诉。建立持续的情感支持:调查表明,处于温馨和谐家庭环境中受到良好照顾的患者,抑郁症状较轻,因此充分发挥家属、朋友、同事、社会团体的支持,可使患者心理上得到安慰,从而积极配合治疗及护理。积极创建愉悦心境:根据不同个体进行心理分析、意念引导、教育诱导、放松训练、成组互助等多种方法。帮助患者重新认识自己的价值,纠正错误观念,组织患者从事愉快、有建设性的活动,如听音乐、编织、散步等,可给被焦虑不安和自卑感困扰的患者提供最大的乐趣。重视晚期肿瘤病人躯体疾病的潜在风险防止意外发生:患者因肿瘤转移,脏器衰竭,极易发生坠床/跌倒、骨折、大出血、意外死亡等非医疗安全风险。针对不同个体给予风险评估,组长及责任护士正确评估病人存在和可能发生的护理风险,并上报大科、护理部,重点交接班,悬挂警示标识,卧床休息、加床栏,按分级护理巡视病房,嘱24小时留陪,强调住院制度。预防护理并发症,避免压疮、肺部感染、口腔溃疡及身体管道异常脱落的发生;当患者出现疼痛,及时报告医生给予处理、解除疼痛,让病员舒适休息;督促患者保持口腔清洁,协助翻身、拍背、睡气垫床;重视管道护理,向病人及家属交待管道护理的注意事项及异常脱落的危害性。

完善护士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护士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对年轻护士基础理论及专科知识的培训、学习,力求理解并能灵活运用,针对晚期肿瘤病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找出现存的和潜在的护理问题,提高护士敏锐观察力、思维能力及潜在风险的预见性;组织培训急救演练,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急救药物、设备使用、以提高护士急救技能;建立新药使用制度,每遇一种新药均组织护士学习其药理作用,适应症、禁忌症、使用方法,剂量、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强化护士专科知识,多次组织护士学习护理病历书写要求,使护理记录能体现专科内涵,并遵照科学性、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的原则,认真书写,护士长每周检查护理记录结果与绩效挂钩,不断提高护理记录书写质量。

强化护士风险意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健全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断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护理风险意识。健全科室应急预案,针对晚期肿瘤病人意外事件多,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对急救药物,设备专人管理,每日检查维护,班班交接,随时处于功能位;严格执行核心制度: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等;建立安全文化氛围,提高护士责任心。针对晚期肿瘤病人每个环节可能发生的护理风险,人人提出应对策略,使护士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紧密配合。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对病人实施心理护理,健康指导,疾病相关知识讲解;加强对科室护理人员交流能力、技巧的培训,使每位护士能合理、有效地与病人及家属沟通,减少风险隐患。把风险管理应用于晚期肿瘤护理工作中,使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及防范护理风险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查找护理安全隐患及现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实施预防措施,有效预防和规避风险;积极创建护理安全文化,确保晚期肿瘤患者在最后的生命历程中获得优质安全的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