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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救灾医疗应急预案范文1
水库坝址位于乡村。水库集雨面积1.2平方公里,水库大坝为圭坝,坝高15米,坝长140.5米,坝顶宽4米,相应库容11.7万立方米。集雨面积0.64平方公里,现行防洪标准20年。正常蓄水位373.73米,限制水位373.33米。
二、演练时间
2012年5月3日
三、演练地点
乡水库
四、演练目的
在水库遭遇标准洪、地质灾害、恐怖袭击时,即将发生溃坝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下游险区群众,做好防汛抢险、避险救灾应急工作。
(一)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公众应对水库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防汛安全意识,形成全民动员、群策群防的良好局面。
(二)通过演练,使各级各部门以及水库下游群众熟悉疏散撤离预案的内容,确保在险情出现时,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秩序、能迅速有效地按预定线路撤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三)通过演练,对应急预案中人员转移和每个可能影响人民生命安全的环节进行一次检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修定预案,从而提高水库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为实战打下基础。
五、演练任务
本次水库演练的任务是:水库遭受连续强降雨,水库水位迅速上涨出现尤其是渗漏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乡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用最短的时间组织危险区内的村9、10、4社,共121户,310名群众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尽快采取防灾减灾有效措施。
六、演练机构及要求
(一)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
(二)演练指挥部了成员: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指挥长、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水库前方指挥成员,下设应急抢险组、群众转移组、医疗防疫组、民政救灾组、治安警戒组、交通管治组、通讯联络组、技术保障组。
(三)所有参演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七、演练的实施步骤
(一)上午8时30分,参加演练单位和部门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在原地待命。
(二)8时40分,水库前方指挥各成员、单位向乡人民政府乡长汇报各自的准备情况。
(三)9时00分,乡接水库管理人员的报告说:在巡坝时发现大坝下游渗漏量比昨日增大,且有泥水流出,水库出现险情。同时报乡政府值班室。值班人员王定军立即向王映超副指挥长汇报,同时报告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
(四)9时02分,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正式指示乡防办,通知各组长立即赶赴乡防汛办公室。
(五)9时03分,乡防办立即将情况通报乡乡长,乡长立即派出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查看核实,同时派出乡农业服务中心等20名乡干部赶赴现场。
(六)9时16分,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下达命令:水库出现险情,情况十分危急,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宣布现在启动《乡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进入一级应急响应,请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开展工作。
(七)9时17分,宣布:防汛指挥部通知立即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进入一级应急响应,请各参战人员各就各位,坚持人民群众生命是第一位的思想,全力以赴转移群众。水库前方指挥人员到位,履行职责,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
(八)9时18分,水库巡查人员接乡值班室电话,立即鸣锣,手提话筒向转移群众喊话,向下游群众警示,村开始广播,要求水库下游群众向疏散转移地方火速撤离。
(九)9时25分,水库前方水库指挥成员单位到达现场。各小组入下游群众居住地及大坝,按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同一时间开展下列工作:
1、群众转移组长:使用鸣锣、手提话筒等紧急通知下游群众按预定路线转移到山上和高地。
2、抢险应急组长和技术保障组,负责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对大坝实施抢险和技术指导,为转移群众争取更多时间。
3、交通管制组组长:立即对水库周边实行交通管治,车辆及人员不得进入溃坝洪水影响区域。
4、通讯联络组组长:确保救灾抢险指挥通讯与联络的畅通。
5、医疗防疫组组长:组织医疗卫生紧急抢救队伍转移途中的医疗卫生工作。
6、治安警戒组组长:设立警戒线,同时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7、民政救灾组组长:负责转移到各临时安置点的群众安置工作,认真做好各安置点群众的宣传思想巩固工作,解决好灾民的吃、穿、住等问题。
(十)9时26分,按照预定路线撤离开始
1、第一组:
2、第二组:
3、第三组:
(十一)9时30分,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物资、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工作对口支持。
1、乡民政办:负责灾情的调查、核实、统计、上报。负责对受灾群众的救灾物资和救灾款的发放工作。做到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清洁饮用水、有衣穿、有住处。
2、乡水利站: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预测预报资料,为领导当发参谋,做好水毁整治工程上报工作。
3、乡人武部:组织民兵预备役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4、乡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乡防汛指挥部的各项指令能得到安全顺利实施。对重要防汛段的公路实行临时管理指挥,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5、乡电信所:确保通信畅通无阻。
6、乡卫生院:及时对灾区进行消毒、防疫和治疗,防治疾病扩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7、乡供电所:负责输电线路的检查维修,保证电力线路畅通,提供电力供给保证。
8、乡广播电视站: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9、其余成员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9时35分,撤离完毕,各小组负责清点人数,向报告情况:
1、群众转移组赵玉茂报告:全线撤离完毕,应撤243人,实撤246人,已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带。
2、民政求助组马治军报告:撤离群众基本安置妥善。
3、医疗防疫组文飞报告:撤离过程中无人员伤亡,工作开展顺利。
4、治安警戒组候乐忠报告:已设好警界线,治安情况一切正常。
(十三)9时40分,副指挥长对水库下游疏散转移群众的总体情况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情况。
防汛救灾医疗应急预案范文2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我村村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村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我村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一、思想重视
认真学习上级的指示精神,深刻理会其实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高度统一,确实把防汛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组织落实
1、成立防洪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黄 海(村支部书记)
副组长:黄 奎(村民委主任)
黄成学(村民委副主任)
潘久成(村计生专干)
成 员:各村民小组长
2、防洪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黄海负责全村防汛总指挥工作。
黄奎负责做好防洪防汛整体工作。
黄成学常负责各种物资供应及群众的疏散转移。
各组组长负责组织好各组的群众,配合领导做好群众的疏散工作。
3、防洪防汛抢险队:
队 长:黄成学(村民委副主任)
副队长:潘久成(村计生专干)
队 员:支村两委其他成员、各村民小组长
抢险队长在防汛抢险时,负责抢险的具体工作。
三、防汛物资
我村的防汛物资有:铁锹、编织袋、沙袋、手电筒、雨衣雨鞋等。
四、应急处置
1、灾前
(1)村应急协调小组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村应急管理责任分工,各小组长负责各组、各户排除安全隐患。
(2)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如雨具、手电、绳索、铁线、铁锹、食品、药品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对生活物资进行购置和清点,确保村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3)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检查、疏通沟渠、地漏等排水设施,检查、消防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确保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灾害可能威胁村民生活的,必须组织转移安置。
(4)村领导组成员负责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气象站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村民通报情况。
(5)村防洪防汛抢险队进行警戒巡逻,维护村生活秩序。
2、灾中
村防洪防汛抢险队在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巡查,随时救援危险境地人员。
3、灾后
(1)村各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村应急协调小组组长。
(2)村应急协调小组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如实向镇政府应急办报告灾情。
(3)村医疗服务小分队负责对伤亡人员进行初步抢救和处置,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4)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组织救灾款物,随时发放救灾物资,确保及时到位。
(5)村巡逻小分队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巡逻执勤,维护现场秩序。
(6)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四、后期处置
接到上级、防汛应急结束信息后,村应急行动响应结束。村应急协调小组及时组织村民和有关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村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对受灾地域进行消毒防疫;组织疏散村民安全返回;对临时设施、电源和排水系统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逐户上门进行受灾情况登记,统计汇总,经村书记签发后上报乡政府。
防汛救灾医疗应急预案范文3
洪涝和台风(含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以下简称台风)灾害是威胁我区最大的自然灾害,每年平均有4~5个台风和多次暴雨影响或袭击我区。防洪防台风工作事关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社会稳定大局。为确保我区防洪、防台风安全,提高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修订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__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编制本预案。
1.3 汛期确定
根据厦门市暴雨洪水及台风的特点,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为汛期,7、8、9月为主汛期。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属地管理的原则。
1.4.2 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区防洪防台风工作由区长负总责,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区防洪防台风应急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区防洪防台风工作,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挂靠在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
当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后,区设立的各相应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组织机构如下:
第一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和市政园林的副区长担任。
第二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综治和城管执法的副区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局长、区政府办主任、区人武部政委、区建设局局长担任。
办公室主任:由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局长兼任。
成员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政府办、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建设局、区监察局、__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禾山供销社。
各街道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街道办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指挥,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负责小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管理、维护。区直各部门、单位、各水工程管理单位成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部门、单位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防汛抗灾指挥体系。每年汛前,根据人动和工作需要,区政府和各街道应及时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2.2.1 区指挥部职责
2.2.1.1 统一指挥全区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宣布全区进入、结束紧急防汛期,启动、终止实施__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指挥长设A、B角,当A角不在本市时,指挥工作由B角负责。
2.2.1.2 在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2.2.1.3 组织召开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汛情、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应急措施。
2.2.1.4 负责小I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下达抗洪抢险救灾、小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部门实施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2.1.5 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2.2.2 区防汛办职责
2.2.2.1 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做好灾情
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市防汛办汇报,总结经验教训。2.2.2.2 提出防洪防台风意见,为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下达区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完成区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洪、防台、救灾措施的落实。
2.2.2.3 负责区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组织储备、调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汛情紧急需要时,有权调动各有关部门防汛抢险的物资、器材、设备和队伍,进行增援。
2.2.2.4 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承担区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设A、B角负责指挥或领导工作(A角不在本市时,由B角负责);按照防汛工作职责有序地开展工作;服从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各级指挥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重要灾情,按要求统一制定表格,按规定期限滚动上报区防汛办。
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根据区指挥部的部署,履行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指导全区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洪防台风的日常工作,组织水利防洪工程安全大检查,及时提供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提出抗洪抢险方案,做好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防洪排涝工程的维护与管理。负责所辖市政、园林设施和水利工程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城市排水、排涝、林木的支护加固等工作;灾后及时做好城市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监督、指导做好海上渔船回港和上岸避风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农牧业、林业的防洪防台风、灾区(动、植物)疫病防治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区指挥部的部署,负责组织区政府机关的抢险救灾物资调配和后勤保障工作等。
区综治办:加强与区指挥部的联系,协调__公安分局成立治安维护队,协助维护全区社会治安工作。
区发改局:协助做好防洪防台风规划的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工程经费的筹集和立项审批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防汛抗旱所需油料和物资等供给问题。
区经发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指导重点企业和大中型企业成立抢险救护队伍,积极开展自救;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洪防台风用电的供给。
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品、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包括仓库)的安全度汛工作;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电力、码头、机场、桥梁、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等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检查;落实各项防范和应急救援措施;防止因自然灾害引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教育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监督中小学等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落实各中小学及100人以上的幼儿园成立抢险救护队,积极开展自救;负责协调学校配合做好疏散转移群众(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学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维护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组织在校生进行防汛防台风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必要时向区指挥部提出停课建议,报市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实施。
区民政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开展查灾、报灾和救灾工作,及时将掌握的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区指挥部;组织开展救灾款物的捐赠、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
区财政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确保水利、防洪工程及防洪防台风工作需要充实现代化设备的资金投入;会同区指挥部向上级争取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防洪防台风基金;根据区指挥部及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审定的工程维修、防洪防台风、水毁、抗旱、抗灾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区卫生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灾后防病治病及防疫消毒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建筑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和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区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指导全区各建筑施工企业、在
建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小区物业公司成立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自救,及时组织在建工地人员转移;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制定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危房防洪防台风和防灾抢险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时督促各街道组织转移危房住户;负责联系抢险救灾用的施工机械;及时统计灾情和人员(危房住户)转移情况并上报区指挥部。区监察局:监督防洪防台风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执行防洪防台风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情况进行督查,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__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防汛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渔船人员。
区人武部:根据市、区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和联系驻军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转移和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编制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明确编制目的及依据、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物资储备机制、支援和增援机制、宣传培训演练机制、奖励与责任追究机制;熟悉掌握辖区内的水利工程、险工险段、地质灾害点、危房区、内涝区和临时建筑等防洪防台风重点部位的情况;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织、指导、监督社区及时修订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做好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给的各项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任务,及时掌握并上报险情、灾情和人员转移等工作情况。
禾山供销社:负责组织供应防洪防台风抢险器材、物资,调集应急的生活必需品等。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责任人(A、B角),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A角)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B角)做好交接工作。
2.2.4 应急办事机构职责
综合材料组:由区防汛办牵头,区政府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各种会议通知和防御暴雨、台风、风暴潮等工作的紧急通知、紧急通告、领导讲话稿、汛情快报、防御情况汇报等材料的起草。及时收集区领导、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信息及灾情并及时整理上报。
督查协调组:由区政府办牵头,区监察局、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区建设局等部门配合。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请求需要协调的问题;负责督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就上级指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区指挥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以及值班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通报;负责督查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渔船上人员和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房、海边等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和统计上报等工作的落实。
抢险组:由区防汛办牵头,区市政园林局、区建设局、区人武部、区民政局、消防武警、交警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市政园林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协调驻__部队、武警部队承担区指挥部下达的抢险和转移群众任务。
救灾组: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政府办、区市政园林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__供电分局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灾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后勤保障组:由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牵头,区政府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指挥部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保障防汛视频会议系统、通讯、供电畅通,协调调度全区防汛抢险物资器材,保障区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食宿等。
3.1 预防、预警信息来源
3.1.1 市指挥部的通知、通报和市气象台、水文分局、海洋预报台、洪水预警报中心对台风暴雨、河流洪水、风暴潮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
3.1.2 市气象台根据《厦门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办法》,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公众的黄色、橙色、红色暴雨预警信号和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台风预警信号。
3.1.3 区建设局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
3.1.4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河道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海堤超警戒以上潮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将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报告市指挥部。
3.2 预防行动
3.2.1 各街道、有关成员单位要做好汛前安全大检查,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所辖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包库、包堤、包闸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在抢险时的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
3.2.1.1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汛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发出汛前安全检查除险责任通知书,并于每年3月31日前报区指挥部备案。
3.2.1.2 区指挥部、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并在每年3月31日前把储备的数量、存放地点、责任人和联系电话报区指挥部备案。区级抢险物资由区指挥部下达,由区市政园林局和禾山供销社储备。
3.2.1.3 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必须落实水库、堤防、重点工程、重要生产基地及其它重要设施的负责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在抢险时的组织、联系及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并登记造册上报区指挥部。
3.2.1.4 区指挥部、各街道办、各主管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防汛安全、防汛物资贮备、抢险队伍建设的检查、督查工作。
3.2.2 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汛情、工情、灾情。3.3 预案准备
区指挥部要制定全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部门的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各街道要指导、督促所辖社区制定社区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湖边水库要制定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区指挥部审批或备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开展预案演练。
当市气象台局部短时暴雨警报时,仅属于局域性,不属于启动全市防御暴雨洪水应急预案范畴。区指挥部将根据市指挥部的部署和实际情况启动全区防御暴雨洪水应急预案或只要求区市政园林、建设、水利等部门及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预案,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点区域的巡查和值守。
当市气象台全市性暴雨警报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按暴雨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Ⅱ、Ⅰ两级。
4.1 Ⅱ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接到上级部门或市气象台暴雨警报(日降雨量50~100毫米)或实测日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
4.1.1 区指挥部加强值班,实施领导带班,立即将气象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各街道、区建设局、区经发局、区教育局、湖边水库等相关单位,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1.2 区指挥部副指挥长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全区防暴雨洪水工作。必要时根据市指挥部“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区政府分管领导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防御暴雨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工作要求。
4.1.3 各街道、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建设局、经发局、教育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中心)立即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部署落实防暴雨洪水各项准备工作,并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滚动上报应急响应动态。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
4.1.4 区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险情、灾情,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有关防汛责任人发送暴雨洪水预警信息。
4.1.5 根据降雨发展趋势,区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的群众转移工作,各街道、建设局等部门按照区指挥部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4.1.6 区建设局配合各街道应加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4.1.7 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随时准备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和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再次检查抢险物资的完好性。
4.2 I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接到上级部门或市气象台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或实测日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
4.2.1 区指挥部根据市指挥部发出的“关于做好防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和上级指示精神,提出全面防御要求,并立即向各成员单位发出通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召开防御暴雨洪水紧急会议,对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做出决策的部署。
4.2.2 区指挥长坐镇指挥部,主持召开防御暴雨洪水紧急会议,传达贯彻省市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批示,部署落实全区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副指挥长主动到位协调指挥长做好调度工作。
4.2.3 区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和包片、包库、包堤、包闸领导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现场指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4.2.4 区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易涝、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的群众转移工作,各街道、建设局等部门按照区指挥部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做好防范和安全转移工作,并按照规定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4.2.5 必要时,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紧急通知,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抗灾抢险救灾工作中。
4.2.6 区建设局和各街道应加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4.2.7 出现险灾情时,区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区级防汛物资调配,联系驻__部队;医疗卫生部门迅速组织救护队伍深入灾区,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区民政局及时组织灾民的安置和赈灾款物的分发保管工作;区防汛办及时掌握汇总各地灾情,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办。
4.2.8 全区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驻__部队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4.3 应急结束
接市指挥部通知、市气象台强降雨情况报告或未来降雨趋势预报,强降雨过程基本结束时。
4.3.1 受灾程度较轻
根据市指挥部“关于结束防御暴雨洪水工作应急响应的通知”,区指挥部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有关成员单位和各街道迅速部署落实恢复正常生活、交通秩序和水毁修复工作,及时将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情况和灾情统计报表上报区防汛办。
4.3.2 受灾程度严重
4.3.2.1 根据市指挥部“关于做好防洪救灾和恢复灾后生产的(紧急)通知”,区指挥部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下一步防洪救灾和恢复灾后生产的要求。
4.3.2.2 根据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区指挥部组织协调下一步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街道和区民政、卫生、市政园林(农业水利)、建设、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市、区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4.3.2.3 区民政、财政、建设、经发、市政园林(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领导分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
4.3.2.4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指挥部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区防汛办。
4.2.2.5 区防汛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区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街道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区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市防汛办。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Ⅲ、Ⅱ、Ⅰ三级。
5.1 Ⅲ级应急响应
接上级防汛部门的启动通知或市气象台台风消息,预计未来台风可能影响我市,市指挥部“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1号通知”时启动。
5.1.1 区防汛办及时将上级防汛部门的启动通知或市气象台的台风消息转发给各成员单位,并报告区委、区政府和指挥长。各级防汛责任人做好随时动员和组织防御工作的准备。
5.1.2 区指挥部副指挥长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和台风动态。
5.1.3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台风发展趋势或市气象台的沿海台风警报,必要时区指挥部应及时召开防台风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重点、方案和
措施;提出防御工作要求,要求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中心立即启动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并报告区委、区政府和指挥长。5.1.4 必要时,区指挥部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防台风工作会议,区分管领导对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5.1.5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中心立即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台风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区指挥部。
5.1.6 区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平台等渠道,向有关防汛责任人发送台风预警信息。
5.17 区经发局、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教育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办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5.1.8 沿海社区居委会启动包组包片挂钩联系制度,及时将台风消息通知到海上作业人员。各街道要勘察确定海上人员的安全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为紧急撤离做好准备。
5.2 Ⅱ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市指挥部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2号通知”时启动。
5.2.1 区指挥部根据市指挥部的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必要时,区政府办、民政局、驻__区部队等部门领导进驻指挥部、加强值班。
5.2.2 区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副指挥长立即到位,部署和指挥全区防台风工作。立即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传达贯彻省、市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召集各相关单位认真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5.2.3 区指挥部召开各街道指挥中心和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区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5.2.4 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安排区领导深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各街道、各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5.2.5 必要时,根据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出的“全民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动员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5.2.6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立即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并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滚动上报区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5.2.7 区各成员单位、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包库、包堤、包闸和包片领导上岗到位,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和抢险物资的到位情况。
5.2.8 沿海街道负责通知出海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和渔船上人员安全转移,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保证其基本生活,并向区防汛办滚动上报回港渔船数量和转移上岸人数。
5.2.9 有关单位负责通知并做好海上施工作业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风和船上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加强监管、监控防止上岸人员和回港船只冒风出海。并向区防汛办滚动上报进港避风船舶数量和转移上岸人数。
5.2.10 区经发局应抓好落实临海餐饮酒店停止营业、海滨浴场关闭等沿海一线防台风安全工作,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区指挥部。
5.2.11 出现险、灾情时,区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区级防汛物资调配,联系驻__区部队;区防汛办及时掌握汇总灾情,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办。
5.2.12 全区各相关单位组织好各类抢险队伍待命,驻__区部队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对辖区内的危房、工棚、简易搭盖、仓库等做好转移准备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户外广告牌、建设工地的塔吊和脚手架等要及时做好加固除险工作;各级各部门再次检查抢险物资器材的完好性,做到随调随到。
5.2.13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5.3Ⅰ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台风紧急警报,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我市;市指挥部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3号通知”时启动。
5.3.1 区指挥部立即传达市指挥部的通知精神,提出进一步防御部署要求,区政府办、民政局、驻__区部队等部门领导进驻指挥部、加强值班。
5.3.2 区党政领导、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认真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目标、重点和措施;区指挥部按预案进一步全面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区监察局适时对各级领导、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和各级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5.3.3 区指挥部再次召开全区防台风紧急会议,区主要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5.3.4 根据市指挥部的部署,动员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发出关闭旅游景点、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停课的紧急通告;发出管制部分地区电力的紧急通告;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5.3.5 区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海一线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和建设部门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5.3.6 出现险灾情时,区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区级防汛物资调配,联系驻__区部队;区防汛办及时掌握汇总灾情,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办。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行动,及时如实上报灾情。
5.3.7 各级各部门进入应急值守状态,防汛责任人全部到岗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全面检查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及时将防御措施落实情况滚动上报区指挥部。
5.3.8 各街道要对堤坝、水库和靠海的社区加强巡查,做好防御风暴潮的工作;组织撤离所有渔船上海上作业人员,并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做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等危险地带人员和物资的转移工作,滚动上报转移上岸人数。
5.3.9 区建设局配合各街道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的立即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3.10 区卫生局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一旦有灾情,迅速深入灾区,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区民政局做好灾情统计及灾民安置和赈灾款物的分发保管工作;__公安分局做好治安和维持社会秩序工作,必要时参与抢险救灾行动;__交警大队、__电信分局要确保
交通、通信畅通;__供电分局要确保防汛指挥系统的工作用电、电力应急抢修队伍集结待命;禾山供销社要保证及时供应防汛物资;各级各部门的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要准备就绪并到位。5.3.11 全区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驻__区部队一旦接到区指挥部的通知,立即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5.4 应急结束
根据市气象台的台风警报解除和市指挥部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4号通知”,宣布解除台风警报和结束紧急防汛期。
5.4.1 区指挥部及时转发市指挥部 “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4号通知”,宣布解除台风警报和结束紧急防汛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下一步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要求。
5.4.2 区指挥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街道和民政、卫生、市政园林(农业水利)、建设、交通、公安、电力、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5.4.3 根据市指挥部发出的解除交通和电力管制、景点关闭、学校停课等通告。区民政、财政、卫生、交通、建设、市政园林(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领导分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各有关部门向上级汇报灾情,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
5.4.4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修复水、风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指挥部。同时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区防汛办。
5.4.5 区防汛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区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街道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区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市防汛办。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特别是要确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洪防台风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畅通无阻;根据汛情的需要调度应急通信设备;做好防洪防台风公益短信的。
6.1.2 在通讯干线中断或现有网络盲区,利用卫星等通讯手段,保障应急救援现场与区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
6.1.3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1.4 各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并保持通信畅通。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应急队伍保障
__区驻军、消防武警、民兵预备役组成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区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支援任务。
6.2.2 供电保障
__供电分局:主要负责全区防汛指挥工作、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根据汛情需要,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及时调度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
6.2.3 交通运输保障
__交警大队主要负责及时疏导交通,优先保障防汛车辆、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通行、协助疏导受灾人员安全转移;根据汛情需要,按照指挥部指令,负责实施交通管制。
6.2.4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2.5 物资保障
区、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相关部门应建立防汛物质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质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质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2.6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安排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洪涝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等。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防台风、防汛、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防汛抗灾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7.2 培训
7.2.1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市指挥部负责镇(街)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的培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社区防汛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的培训。
7.2.2 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7.2.3 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1次培训。
7.3 演习
7.3.1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3.2 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8 附则
8.1 奖励与责任追究
8.1.1 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成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8.1.2 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及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由区纪检监察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或组织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规以及依照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不认真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实行惩处的暂行办法》(厦湖纪〔2008〕11号)给予纪律、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防汛办解释。区防汛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防汛救灾医疗应急预案范文4
(一)编制目的
在洪水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在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汛期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洪涝灾害,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成立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
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由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各村(社区)相应成立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和组建应急人员队伍,负责所属地域的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二)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镇长为全镇防汛抗旱应急工作总指挥,同时组织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防汛抗旱相关物资;
2.镇长牵头,各副职领导协助,党政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全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综合协调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救灾救急,安排好灾民生活;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抓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3.党委副书记申晋牵头,党政办负责传达防汛、气象等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文件;做好汛情收集、上报与,协助做好防汛抗旱动员宣传等工作。纪委督促应急人员在灾情发生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武装部长、副镇长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武装部负责组织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参与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联系应急机械。
5.副镇长周艳笼牵头,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紧急防汛期间,按照镇政府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6.副镇长牵头,镇经济发展办负责通知供电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自来水厂、燃气公司等开展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 党委委员、副镇长牵头,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抓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同时做好灾情统计归口并上报。
8.副镇长牵头,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设置塌方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9.副镇长牵头,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镇党政办应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党委、政府和各村(社区)及辖区企业。
2.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根据县气象部门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镇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密切联系县气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相互配合,提高预报水平,及时预报警报。
四、防汛应急响应
(一)汛情分级
1.一般汛情。日降雨量50-100毫米。
2.较大汛情。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3.重大汛情。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二)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镇党政办接到上级汛情报告,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党政办及时向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较大汛情。镇党政办接到县“两办”、防汛办较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本镇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变化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重大汛情。镇党政办接到各级重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上岗到位,及时跟踪上级部门播报降雨量及未来天气趋势与本镇汛情。镇党政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实行统一领导。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认真实施本预案。
2.信息,预测预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全镇上级相关部门汛情灾情、防汛紧急警报与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并及时上报本镇范围内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接收并播报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接收并播报县自然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3.水利工程调度。强化本镇水利工程协调工作,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镇水利工程实行统一调度。
4.物资、车辆调用。发生重大汛情时,镇防汛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在全镇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5.人员物资撤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6.信息播报。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话、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镇防汛减灾应急领导小组通知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
(三)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县组织建立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人武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四)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交通运输保障
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积极发动本镇人力物力,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组织、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六)医疗保障
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八)物资保障
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九)资金保障
财政工作办公室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毁的工程修复补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防汛救灾医疗应急预案范文5
一、强化汛期值班,畅通汛情信息
现已进入防汛重点期,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县防汛办、县气象局、县水文站、县矿管局和各乡(镇)要将5—9月份汛期值班安排表于5月20日前报县应急办备案(邮箱:gzscxyjb@,值班电话:5793110),同时,各乡(镇)要将值班安排表报上述四个部门,上述四个部门要互通值班情况,保持信息畅通。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责任,责任到人,责任到点,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确保信息能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续报详情,绝不能允许出现瞒报、迟报、漏报现象,否则造成后果将严查严惩。
二、强化监测预警,明确职责任务
县气象、水文、矿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和水雨情发展变化,密切监测地质灾害隐患,准确分析灾害影响的时间、程度和范围;一旦出现灾害性天气预报、地质灾害预警,县气象局、县矿管局要通过短信平台及时给各级领导、各级部门,发送到乡村级、发送到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县水文站要将水情通报相关部门;县矿管局要组织各乡(镇)切实开展地质灾害宣传、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发放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
县广电新闻中心、县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要配合气象、水利、矿管、水文等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等方式,及时气象预报、水情预报、灾害预警公告,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县水利局,要切实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加强对防洪、水利、地电工程的安全排查,加紧组织对病险水电工程的监测处理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抓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保证防汛物资充足。
县民政局,要组织协调做好相关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牵头做好灾情调查核实和灾害的救助准备工作,指导灾区自救;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县交通、交警、公路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及其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对重要路段的巡逻和隐患排查,维护汛期交通运输秩序,协调组织救援车辆,保证救灾物资和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县卫生局,要切实为受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指导灾区开展疾病预防工作。
县农粮局、县果茶局、县烟草局,要认真抓好农业的防灾和减灾、救灾工作,及时核实掌握农作物、畜禽、果业受灾情况,帮助指导恢复农业生产。
县供电公司,要切实维护电网的安全运行,执行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洪调度命令,保障防汛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
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要抓紧组织队伍训练,做好灾害救援工作准备。一旦接到应急指令,要迅速集结队伍,快速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投入到救灾战斗中来。其他各部门、各单位,要依照单位职责,抓好各项防范措施和灾害应对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应急保障,认真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紧完善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出现灾情时,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是各乡(镇)要及早组建以民兵、应急救援队伍、党团员为骨干的防汛抢险突击队,加强训练、明确分工、配全工具,重点防护水库及险工要段,确保出现险情时,抢险队伍能够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
防汛救灾医疗应急预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全力抢险”为原则,立足防大汛、早部署、争主动,及时、有效地处置全乡教育系统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全校区各学校师生、校舍、设施和物资等方面在汛期的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校区成立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联络等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三、防汛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做好上级防汛工作各种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提高广大干部和教职工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制订学校防汛预案,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3、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向各学校通报灾害天气情况。要求各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遇到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抢险。
4、经常性开展防汛基础设施的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防汛设施的正常性能。
5、加强安全渡汛指导,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6、协调好各有关防汛部门的关系,做到协调联动,步调一致,保证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7、保持与基层学校的信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8、保持与气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汛情信息,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出反应。
9、及时处理好防汛工作的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各种影响防汛工作的事件和责任人;及时发现和总结防汛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确保安全渡汛。
四、应急措施
分为常备工作,遇有重大汛情时工作和抢险救灾工作三方面。
(一)常备防汛工作
1、各学校要迅速制订防汛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一些防洪抢险的必要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
2、各学校要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对本校的仪器室、实验室、财务室、图书室、电脑机房等重点部位要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对校舍附属设施、墙体、屋顶、门窗、电器、自行车棚、宣传栏、电杆、高架物等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有可能出现险情的房屋限期进行处理,需要封闭的坚决封闭,需要改造的马上进行改造,把隐患消除在汛期到来之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点检查,保持校园排水设施畅通。
3、加强对学生的汛期安全教育。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学生应对洪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4、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各学校要根据当地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及诱发因素,尤其是沿河修建的学校进行重点排查。排点是建筑物漏雨、地基进水及排水不畅、裂缝倾斜等,要坚持一场雨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反馈校区。凡有安全隐患的学校,要立即转移师生到安全的地方上课,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5、各学校汛期要加强值班工作,学校领导班子不放假,主要领导必须坚持值班。学校主要领导和防汛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6、暑假期间学生必须放假。强调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准私自组织师生举行大型的集体活动。
7、加强对全校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把防汛的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提高自身防范灾害的能力。
8、防汛期间,各学校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服从安排和指挥。
(二)当遇有重大汛情时
1、校区防汛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本校区实际,及时对各学校发出防御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进入临战状态,组长坐镇指挥部署。校区和各学校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及时将有关信息上通下达。
2、各学校要按通知精神,立即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及时申请上级防汛指挥部进行物资及抢险队伍支援。
3、学校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易受洪涝、雨水侵蚀的仪器设备、图书档案资料等要做好转移的准备。
4、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学校重大事故发生。若确定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及现场人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马上上报,以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
5、校园内有建筑施工工地的学校,要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加固相关施工设备,制订安全撤离和疏散方案,确保施工工地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三)抢险救灾措施
1、校区对灾情确认后,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上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学校发生灾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如有师生伤亡,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援,并积极开展自救;校区、学校防汛领导小组成员知情后,要立即赶赴受灾学校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应立即停止上课,并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
3、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疏散和物资转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