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素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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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素养

法律素养范文1

(一)法律素养的内含

法律素养包涵三层含义:一是指法律知识,即法律相关的规定。二是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指对法律怀有尊崇和敬畏,有守法意识。遇到事情能够想到用法律来解决和保护自己,并能够履行法律的判决;三是法律信仰,指个人内心将法律视为一种至上的信念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规则,法律信仰是法律认识的最高阶段。法律素养是通过个人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的能力而表现出来的,对于当代普通大学生来说,只要具备前两层素养就可称为具有法律素养。

(二)当代大学生提高法律素养的重要性

首先,法律素养是当代社会每个人必须具备的能力素养,这不仅是当代社会作为一个社会人的需要,也是提高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当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人际交往日趋频繁,人们之间的交易数量增加,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权利被侵犯的可能性也在增多,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大学生作为我国当代社会文化层次较高的人群,又是新世纪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其法律素养的高低和优劣就不仅是对大学生自身,更是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高低对于我国建设法制国家和我国市场经济的规范化发展及社会良好风气的培养都具有重要意义。其次,大学生法律素养对于我国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具有5000年的文明史,然而从社会制度上看,我国封建社会持续时间长,在性质上是一个人治的社会,因而人治的社会意识影响根深蒂固。从实际情况上来说,我国国民的法治观念还有待增强。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来看,法治化道路是当代中国的必然选择。世界先进国家的发展历程也证明了这一点,法制社会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促进现代的民主文明。党的十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需要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其中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的提高尤为关键。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不仅可以为社会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更可以影响到下一代人的法律素养。因而,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的培养和提高是我国建设法制社会任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最后,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规范化发展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培养。市场经济的内在机制决定了其要在法制社会的环境下才能够得到良好的建立和正常的运行。市场经济需要法制化管理,这是因为市场的活力及动力主要来自市场自身的调节,来自自由竞争,而交易和竞争的公平与合理性就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要求和保障。可以说,市场经济只能健康地成长于良好的法制经济当中。另外,大学生是一个国家里的知识层次较高的社会阶层,其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对一个国家的风气具有引领和导向的作用。因此,大学生应当有具备培养和提高法律素养的自觉性,成为法制社会良好社会风气的带领者。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方面的问题所在

尽管大学生们在大学的法律课程教育中及通过其他途径学习和了解部分法律知识,但总体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当代大学生在法律素养方面的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法律知识匮乏

法律知识包括法律、法规的原理性理论知识和具体知识。学好法律知识是进行法律素质培养的一个基础的环节,也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培养的前提。尽管大学生通过法律课程及其他方式学习和了解了我国主要的法律、法规,但效果不够理想。很大一部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浮于表面,如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属于法律常识性的知识,但根据调查发现,很多大学生对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基本制度仍不够熟悉。另外,大学法律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法律教育中对法的理性认识不足,对法律的认识仍处于零散的、感性认识的初级阶段,普遍缺乏对法学理论或法律常识进行系统的学习,很多学生对法律本质的理解和认识水平甚至还处于初步接触阶段。

(二)法律意识淡薄

法律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包括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也是法律素养的主要方面。现代社会对大学生各项能力素质包括法律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大学生除了要掌握专业知识,还需要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不管工科还是文科专业学生如果能够通过司法考试,将会在以后激烈的就业形势中取得一定的竞争优势。尽管法律知识的学习会对培养法律意识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良好的法律意识则能驱动公民主动地守法、护法。但是归根结底,如今大部分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动机是来自于应付就业压力,大学生这种对待法律的功利性态度必然会导致其摄取法律知识的意识仍然不够主动和自觉,因而整体法律素养的水平并没有从本质上得到真正的提高。很多大学生并不能意识到在当代社会法制对于一个国家和个人的重要性,法律意识非常淡漠。

(三)法律能力欠缺

当代大学生法律能力上的欠缺表现之一是守法的觉性不高。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件时有发生,校园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故意伤害等的犯罪比例在逐年增加。大学生法律能力欠缺还表现在,大学生不善于将法律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来保护自己,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是大学生的自觉护法意识及护法能力不够。在面对违法犯罪活动时,围观沉默的多,团结起来同违法犯罪活动斗争的少。大学生同犯罪活动斗争的勇气及护法精神欠缺,在违法犯罪活动面前态度漠然、明哲保身,不得不说也是使得校园里很多违法犯罪活动屡次得手甚至越发猖獗的一个原因,这与大学生的法律能力上的欠缺有着直接的关系。

三、问题原因分析

我国法治化进程起步得较晚,不可否认尚法制上还存在种种的不足和缺陷。而当前高校对于大学生法律基础课程教育中存在的很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上的问题,是导致大学生对法律课程的学习主动性不高及缺乏学习兴趣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课程内容设计及课程教学缺乏科学性

高校法律课程教育中存在很多的问题,首先表现在高校法律基础教育课的课程内容设计及教学方式不够科学。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各个方面都有了显著的变化,不断出现了许多新发展、新事物,也带来了很多新问题。为了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国家出台了很多新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最能体现时代要求的新法规并没能及时被纳入大学生的法律课程教育教材中。在课程教学中,由于法律有是门实践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课程,但是高校法律课程教育的老师又一般缺乏相应的司法实践经验,使课程教学变得非常单调且枯燥,学生对法律课程不感兴趣,接受的意愿不是很强烈,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校法律基础教育的教学效果。

(二)法律教学方式陈旧单一,流于形式

高校将大学生法律课程教育的开展总是寄托在课堂上,这也很难取得实际的成效。这种教学方式太过陈旧与单一,而一些相对新颖的教学方式,如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让学生亲自参加到法律的运行环节中得到法律知识的实践和应用的方式却没有得到广泛推广。并且,新课程中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由于法理部分内容理论性强、与实际联系不大,学生容易对这部分的课程产生消极情绪。因而,有不少的教师会将这部分内容的课时减少,讲课时一笔带过,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对学生法律意识与法治理念的培养。同时目前法律课程的考核方式仍以闭卷笔试为主,考察的内容也主要是具体的法律知识,而极少涉及法律的制度层面及法律背后的理论思想。这种重记忆、轻思辨的教学方式让学生获得的只是一些零散的知识碎片,不可能使学生对法律制度产生整体的认识,更未能进行有效的法学基本理论的系统教育,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并不能得到真正的提高和培养。

四、对策、措施

(一)深化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

首先,在教学内容上的改革。高校应适时地对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必要的增删和改动。对这些年新出现的法律要及时地添加入教学课程中,同时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可在教材中适当增加法理和宪法部分的内容。在教学内容上的制订上要紧紧抓住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核心目标,围绕这个目标来修订和完善教学内容。其次,重视基础法理部分教学,明确法律知识与整体法律理念培养的关系。教师在对待这二者的关系问题上应深入思考和恰当地去把握。应该认识到,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为基础,法律理念固然不能得以确立;而只关注法律知识不注意引导、培养法律意识和法律理念,则会本末倒置,产生法律理性意识和系统思维上的缺失。要将法律知识与整体法治的理念结合起来讲解,目的是为了真正能够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教师需要能够使用通俗而浅显的语言将法律的相关原理、观念深入浅出地表达出来,把相对枯燥的理论讲解得生动而富有问题的趣味性,从而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对于法律理念的传授,具体的法律知识讲授是手段,法律理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是目的。

(二)多渠道开展大学生法律实践活动

法律素养范文2

关键词:高职生;法律素养;培育

新时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数以万计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这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主要来源于高职生。必备的法律素养,是高职生立足社会的基本要件。

一、高职生法律素养培育的重要性

1.法律素养的涵义

所谓法律素养,简而言之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一个人的法律素养,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治观念表现出来的,法律素养是人文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牢固树立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法律信仰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纵观法治历史,法律信仰能促进一国法治精神的形成、有利于法治社会的构建。缺乏法律信仰,法律就会丧失稳定性。大学生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其次,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观念决定行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关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主要包括三项基本内容:民主法制观念、权利义务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法治观念一旦真正形成就会养成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就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就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就会自觉地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最后,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一般意义上的学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只有了解国家在某个问题上的法律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和规范,才能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

2.注重高职生法律素养的培育

教高[2006]16号文件明确指出:“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近年来,职业教育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高职学院承担着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从总体上说,高职生的主流是积极、健康的,但也必须看到高职生群体有其特殊性,生源质量较差,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容易发生障碍,违法犯罪现象日趋增多,并呈现出智能化、团伙化、突发性强等特征。这不仅影响了校园的稳定,还严重影响到高职生的成才和发展。因此,加强高职生法律素养的培育刻不容缓,这是每一个高职教育工作者值得思索的问题,高职生的法律素养如何应成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之一。

高职生法制教育的落脚点是法律素养的培育。高职生法律素养的培育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指使其了解自己在职业活动中将会涉及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具有哪些法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便于其在未来的工作中有效防范和依法妥善处理出现的纠纷,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二是将社会对高职生的思想行为要求内化为其对法治理念和法律规范的认同,从而坚定法律信仰、增强法制观念,成为具有法治精神、人文精神、敬业精神的合格人才。

二、当前高职生法律素养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自身存在的问题

大学期间既要着力于提高文化知识和专业能力,又要注重提高法律素养,但部分高职生没有深刻领会法律素养的重要意义。

在当前就业压力日益增大的社会背景下,部分高职生对所学课程的态度也显得有些浮躁。一些学生觉得“知法未必守法、守法未必知法”,认为自己只要不违法犯罪,学不学法对自己关系不大,接受法律教育的目的多是为了应付考试。也有一些学生在法律学习中,知与行没有结合起来,往往容易意气用事,混淆权利和义务、违法与犯罪的关系,一旦受到不良社会因素的诱导,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另外,网络的普及使信息传播的渠道更加便捷,大学生接收到的信息更加多元化。一方面,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的获取呈上升趋势;另一方面,负面信息的影响也容易使他们对法律信仰和法治观念产生偏差,在内心产生抵触情绪,对课堂教学效果产生消极影响。加之部分高职生没有明确的学习目的、自由散漫,赌博打架、盗窃财物,情感纠纷,更有甚者出现了破坏公共秩序、扰乱社会治安的问题。有的学生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但法治观念淡漠,令人可悲的是有的学生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对于高职生而言,要健全和完善知识结构。在提高文化素质、专业素质的同时也要注重培育法律素养,有意识地增强法治观念、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如果没有法律素养的支撑,即使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仍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才,甚至还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高职院校法律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部分高职院校重视的是办学规模等硬指标,强调学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培养和学习,忽视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导致法律素养培育形式化。

目前,课堂教学仍然是法律教育的主阵地,以教师灌输为主,学生多是被动接受知识,教学过程教条化,缺乏互动性。加之很多院校采取大班上课,教师不能及时与学生沟通,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教学。此外,高职院校在法律教育中缺乏针对性,难以满足现代社会对高职人才的要求。高职生的法律教育大多还停留在法律素养培育的浅层面,即法律知识的掌握层面,并且连这个层面的教育都未能达到理想的效果。而从法律信仰、法治观念培育的层面来看,很多高校没有有意识地形成系统化的培育目标和方法,往往只是结合案例简单地讲解法律条文,没有注重法律教育与专业特色相结合,忽略了将法律素养的培育渗透到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等活动中去。

还有一个问题不容忽视:教师法律素质的现状极大地制约了法律教育的开展。部分教师遇到一些实际的法律问题时,往往不知所措,失去了学生的信任。法律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对法律教师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就目前高职院校的发展状况来看,很难像本科院校那样有一支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律教师队伍。现行的法律教师多数为“半路出家”。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例,原来从事思政方向的教师,有的从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加强这部分教师的法律培训迫在眉睫。

三、高职生法律素养培育的途径

1.抓好课堂教学,发挥主阵地作用

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法律素养培育过程中的主阵地作用。课堂教学主要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教育。目的是让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通过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帮助学生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正确理解权利义务,从内心形成法律信仰,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一,针对目前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运用新手段,创新法律素养教育模式。在设计教学任务时,把握学生是教学的“主体”这个核心,设计出一些新颖性、实用性的教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可在以往单纯的案例分析中加入案例表演,即在提出相关的法律纠纷后,让学生分不同的角色自由表演案情,根据学生的实际案情发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用相关的法律知识解决问题。通过此举,调动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

第二,结合不同专业,有选择地向学生介绍一些部门法。由于课时少,内容庞杂繁多,教师在讲授时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根据高职生所学专业的需要,除进行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普及外,应重点学习一些与专业(行业)相关的法律知识,使课堂教学贴近高职生的实际,为其走入社会、服务社会奠定基础。

第三,法律素养的培育是潜移默化式的渗透教育,需要多方配合。例如专业课教师也可在教授专业知识的同时,适当担负起培养学生良好法治精神的责任。坚持把专业课教学与法律素养培育结合起来,把教书与育人有机结合起来,有意识地把专业课知识与法律责任意识衔接起来,把法律素养培育渗透到所有专业课教学中去,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素养培育氛围,使学生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律教育。

第四,师资队伍的素质是教学质量的保障。针对高职法律教师不足的状况,一是要广泛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二是要积极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等教学研讨活动,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不同的学校还可根据自身条件,通过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体,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的兼职教师为补充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2.结合高职生特点,分阶段培育法律素养

高职的生源素质不容乐观,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针对高职生法律认知的不同状况,学校要有计划、分阶段进行教育,使法律素养培育贯穿于学习生活的全过程,有效实现法律素养培育的持续性。

在不同阶段树立一个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方向,可以减少盲目性。例如在不同的年级段,分别安排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大一阶段,以教育部统一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主,对学生集中灌输基本的法律知识,由中学零乱的法律知识向系统的法律基础转换。在了解和认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重点掌握我国宪法和其他部门基本法的主要精神和内容,从而正确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依法律已,同时让学生明白提高法律素养的重要性。大二、大三阶段,专业课的比重增大,是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重要阶段。学生忙于专业知识的学习,法律知识逐渐淡忘,而这也是培养他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信仰的关键时期。这个阶段要有针对性地在职业指导中添加与学生职业紧密相关的法律内容,为他们毕业后在社会立身做人,以及在从业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筑好法律防线、强化正确的法律观念,坚定自身法律信仰。

为提高高职生的职业能力,很多院校普遍开展了顶岗实习。现实中当劳动权益受到侵犯时,一部分学生不会合理地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而是认为社会太复杂,采取消极方式对待这一问题,一方面影响顶岗实习的进程,另一方面对今后走向社会产生了恐惧心理,严重地对社会产生了排斥心理。因此,要特别加强顶岗实习期间高职生法律素养的培育。

高职学生心理素质的好坏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校期间需要加强高职生心理素质的培养,积极开展心理教育活动,及时矫正不良心理和不良行为,促进学生和谐健康发展。高职院校应结合新时期培养人才的总体目标,针对高职生特点,及时调整教育方式,不断创新建设思路,对法律素养的培育进行科学、全面地指导。

3.突出实践特色,营造校园法律文化

高职生法律素养的培育不能仅仅依靠课堂教学。毕竟课时有限,何况目前课堂教学还没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学生并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如何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呢?加大实践教育,营造校园法律文化有助于法律素养的培育。

实践教学是“知”与“行”的教学,实践教学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如果没有具体的法律实践,良好的行为养成是不可能的。加大实践教育要突出实践特色,例如组织学生社会调查、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开设模拟法庭,参与法庭审理,让学生在面对面地亲临感受和事实分析中更加直观地获得价值判断,使学生在生活中注重观察法律现象,思考法律问题,以此影响学生形成待人的态度和处理有关问题的方法,从而讲法律、讲程序、讲法理、讲证据,树立法律思维方式,形成良好的角色意识和职业责任意识,正确理解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自己应当怎样做才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

提高法律素养要重视法律文化建设,优化校园法律环境,努力营造有益的法治文明氛围,促进法律知识与法治文明的相互渗透与融合。如何开展校园法律文化建设呢?很多学校进行了积极尝试。其一,建立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定期邀请干警来校开展法制知识讲座,大力宣传世界先进的法治文明成果和优良的法的传统,为法律素养培育的规范化提供了保证。其二,开辟法制教育专栏,辅之以标语横幅营造校园普法氛围,利用校园广播播放法制知识,使校园处处见法。其三,开展法制征文、演讲以及以法制宣传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比赛,在竞赛中教导学生遵纪守法,锻炼学生各方面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和校园法律文化建设,让学生全面、深入地认识到自觉加强法律素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达到宣传法治观念,弘扬法律精神,增强法律意识的目的,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四、结束语

高职生法律素养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重视法律素养的培育对于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以及法治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事实证明:只有让人生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才能走出完美的人生。高职院校应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高职生法律素养的培育,以适应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200-201.

[2] 李宗霖,曾庆发.浅议如何强化医科大学生的法律素养[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80-82.

法律素养范文3

[关键词]法学教育职业素养培养

[作者简介]孟卿(1979-),女,河北保定人,保定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河北保定071051)刘宁(1979-),女,河北保定人,保定学院政法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诉讼法学。(河北保定071000)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18-0111-02

在注重素质教育的今天,不同学科教育中对素质教育的要求不尽相同。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指的是法律职业素养的教育与养成。作为法律人,在面对不断完善和纷繁的法律关系、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时,不仅要熟悉法条规定和诉讼程序,而且必须理解和掌握这些关系、规则和制度背后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和法律精神。不仅要知道法律是什么,还要知道为什么是这样,进而提出法律应当是什么样。①在法学教育如此兴旺的背景下,学校通常注重的是学生对一般法律关系、法律规则、法律制度和法条规定及诉讼程序的掌握,这样培养出的法律人并不能称之为具备法律职业素养的合格人才。这样的情况会造成大学教育与市场职业之间对接的失败,唯有对法律职业素养的透彻解析才能使法律教学有针对性地调整知识体系和教学方法。

实际上,法律职业者的素养有两个层面:一是基础层面上的素养,即与法律相关的最基本的素养,并非法律职业者所特有;二是在更专业的层面上的素养,即完全基于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而对应的特有的素养,体现出法律职业者与其他职业的区别所在。显然基础层面上的素养是一般意义上的要求,也是法律职业素养根基性的所在;但特有素养却是法律职业素养的核心所在,也最能体现法律职业素养的价值以及诉求。显然,只有对法律职业素养做出精准的剖析,才能对学生素质的培养、课程设置和教改工作起到良好的指引作用。

一、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基础素养的培养

1.法律职业者要有对“法治”的信仰。信仰是人对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等的选择和持有。在法学教育中,法治是一种信仰,这种信仰来自于对人性的深刻观察和法律的透彻了悟。正如伯尔曼所说,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现代法治具有三个维度,即价值、技术和制度,其中价值是法治三个维度中最为重要的维度。②在法学教育中,对学生这一基础素养的培养,就是使之信仰法治,信奉法律至上、权利本位,从内心深处发出对以正义为内核的法律精神和法律职业的崇尚。

2.法律职业者应当具备完备的且不断更新完善的专业知识,成为法律方面的“专家”。这一点是目前法学教育中各个院校掌握最好的。我们的教育对象在就业之后将会就职于不同的法律职位,这其中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精通都是最起码的职业素养,这不仅是其职业本身所提出的要求,而且也是建立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们的法学课程设置更多的偏重于让法律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能通晓最基本的程序法和实体法。

3.法律职业者应具有清晰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更要在以上方面表现出清晰的意识,而且这种意识还应当比普通人更为强烈。

4.在行使职责时要掌握“法律方法”。这里所谓的法律方法包括法律发现、法律推理、法律解疑、价值衡量及法律论证等,还包括法律程序技术、证据运用技术、法庭辩论技术、法律文书制作技术等。这一点正是当前法学教育中欠缺的内容,这种技术不同于大众技术和其他职业技术,非经法律教育和法律实践经验的长期训练,是无法被掌握的。法律职业者通过各种法律技术和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才能把成文法和司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也才能更进一步和更形象地展示“法”的面目和精神。

二、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特有素养的培育

1.法律职业者要具有现代司法理念。理念是比意识更加清晰的坚定,比信仰更加客观和理性的一种心理状态或者说是思想状态。作为法律职业者,其在信仰法治和具有法律意识的基础之上应当再进一步升华为具有现代司法的理念。法学教育中,学生需要学习制度层面的法律,但又不能仅限于此。对司法理念认知的缺失会影响对司法客观规律的认识,不能正确指导司法活动以及与司法活动相关的所有活动。可以说,现代司法理念包含了对法治的信仰,实行法治的宗旨和法治的价值追求,因而是法律人的灵魂,是衡量法律职业者够不够格的重要标准。③

2.法律职业者需掌握“法律人”思维方式和习惯。法学教育不应仅局限于制度层面和理念层面,还应有方法层面。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有别于普通的思维方式或者其他职业基于其职业特殊性而要求的特殊的思维方式,它是从法律的逻辑和角度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笔者认为,对法律逻辑学的重视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今后的法律工作中坚持三段论推理方法,注重缜密的逻辑,冷静对待情理和情感,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对于学生这一法律职业素养的培育,应通过变通说教式的教学方式来实现,让学生掌握处理法律问题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建议上课之前老师应给学生布置阅读书籍及案例的任务,上课时由学生展开讨论,老师做结论,让学生体会“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和习惯,自己掌握处理法律问题的方法。

3.法律职业者特定的职业道德是其职业素养的重要组成。法律职业道德指法律职业者在其职务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应遵守的相应的道德行为规范,如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职业伦理准则。其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职业者要忠诚于法律,要公平对待当事人,要廉洁自律等。随着民主法治的建设进程,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大,对法律职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必然越来越严,因为必须承认“在社会各种职业结构中,法律职业理应高于中间一级的要求,成为最高职业道德的践履者”。④

4.拥有在人际关系中妥当处理好法律问题的实际能力。法律规范人际关系,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法学教育培养出的学生在今后从事法律工作时是要和人打交道的,法律职业要应对和解决社会上存在的各种人际问题、人际矛盾,显然不是仅仅运用法律知识就能解决。由此可见法律教学应教会学生掌握如何在人际关系中妥当处理好法律问题的实际能力。对于这一法律职业特有素质的培养,笔者建议可在今后的法律教学中做出以下尝试:改变传统的笔试考试方式,增加口试,可以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应变能力;增加实习次数,给学生创造与社会人接触的机会,从中学习处理人际问题、人际矛盾的方法,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5.法律职业语言的掌握和适时运用也是法律职业者重要的特有素质。法律语言是与司法机关、司法活动性质相适应的法言法语,也就是民族共同语在长期的法律科学和法律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服务于一切法律活动而且具有法律专业特色的一种社会方言,是在法制发展过程中,按法律活动(立法、司法、法律科研)的要求逐步磨砺、逐步构建的一种有别于日常语言的“技术语言”,它包括表述各种法律规范的立法用语和为诉讼活动、非诉讼的法律事务服务的司法用语。法律正是通过法律人专用的法言法语向公众语言转化,并成为我们称之为法治的生活方式的规则。⑤这一特有素质的培养在法律教学中应以让学生参与实习的方式实现。

6.法律职业者与众不同的气质风度是其不可或缺的职业素养之一。“气质”一词在《辞海》里释为“人的相对稳定的个性特点和风格气度”。我们将这样一个本不带有任何专业化、职业化特点的词用在这里是为了强调,对于作为法律职业者而言,必须具有与众不同的且与其职业特点相匹配的内在个性,并且时刻外化显现的风格气度。

在不放松提高法律职业者基础素养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对其特有职业素养的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法律职业者自身而言,提高特有素养有助于保持自身职业化特征,更有助于使自身在这种专业化、高端化的职业群体中保持更高的水平,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更高的认可度和职业成就。对于法律职业群体而言,提高法律职业者的特有职业素养有助于提高全社会对该职业群体的认可和尊重。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提高法律职业者的特有素养无疑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该职业群体特有职业素养的提高本身能够在非常大的程度上促进“法治”的实现。

正如有学者所言,尽管中国法学教育的科学化和学院化已成主流,但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学教育不仅其最主要目的不复存在,而且将迷失正确的发展方向。⑥反思法学教育这二十几年来的发展,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脱节正是法学教育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⑦培养、提高学生法律职业特有素养的方法其实是一个复杂的持续的过程,并需要多种方式并举。例如,重视法学教育中关于职业素养的教育与养成。这方面的教育绝不仅仅是法学方面的教育,而必须紧密依附于法律职业本身的教育。一个法律职业者“如果他不精通一般政治理论、不能洞见政府的结构与作用,那么他在领悟和处理宪法和公法等问题时就会遇到障碍。如果他缺乏经济学方面的训练,那么他就无法认识在许多法律领域中都存在的法律问题与经济问题之间的紧密关系。如果他没有受过哲学方面的基础训练,那么他在解决法理学和法学理论的一般问题时就会感到棘手,而这些问题往往会对司法和其他法律过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⑧由于市场需求的推动,法律专业的招生呈现出兴旺态势,等待就业的人数不断增多,学生在市场上已经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因此,正规法学教育应以法律职业需要的人才作为明确的培养目标,法律教学的内容和方法等各个环节应自觉地贯穿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不时涉入法律职业部门的参与和引导,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注释]

①⑦霍宪丹.法律职业与法律人才培养[J].法学研究,2003(4):83,80.

②徐品飞.法治:价值与政治的重解读[N].法制日报,2003-01-09.

③蒋惠岭.现代司法理念基本问题——培养现代司法理念系列讲座[N].人民法院报,2003-01-20.

④齐延平.论现代法学教育中的法律伦理教育[J].法律科学,2002(5):12-15.

⑤葛洪义.法律方法、法律思维、法律语言[N].人民法院报,2002-10-21.

⑥王晨光.法律教育的宗旨[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6):41.

⑧(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505.

[参考文献]

[1]霍宪丹.不解之缘——二十年法学教育之见证[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贺卫方.超越比利牛斯山[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3]张勇.卓识:超越法律职业的59项卓越素质[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法律素养范文4

我国宪法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治国方略。依法治国需要树立全民法制信仰,中职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职业学校通过对学生的教育,向社会输送具有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的社会成员,这不仅要求他们具有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质,更要求他们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以促使整个社会逐渐形成良好的职业文化、法律文化和法治环境,为建立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职业教育是青少年学生在完成中等教育后接受的一种学校教育。学生在初中和高中阶段,由于学校课程设置和学生应对升学压力,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也都局限于课堂,在法律知识学习上投入的时间并不多,更谈不上形成法律素养。学生进入职业学校,在完成职业教育后就要走向社会,走上工作岗位成为职业劳动者。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面前,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和保障自身权益就变得十分迫切。在法治社会当中,法律是规范人的行为标准,一个职业劳动者不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就不能做到依法保护自身的权益。例如:学生毕业后参加工作,在工作岗位上有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如享受健康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权;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等。当劳动者发现自己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受到侵害,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这些权利保护意识的建立最直接来源于在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如果学生在校期间对《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过,从业后就会主动关切自身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而不是被侵权后再被动寻求法律救济。另一方面,中职学生毕业后的年龄较小,有些学生甚至未达到18周岁,具备基本的依法违权意识和法律素养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因此,在职业教育阶段加强相关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顺利融入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职业学校学生法律素养形成的迫切性

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公布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中职学生招得越来越多,可是学生的素质却存在很大差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生源素质相对于高中学生普遍低一些,学生文化课成绩差,学习热情不高,甚至有不良的行为习惯。有些学生的纪律观念差,存在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中职校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屡见不鲜。通过成因分析我们发现,部分学生由于自身原因以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环境的一些不良因素影响,法律素养较差,对社会、生活的认识比较消极。有些学生违法犯罪的成因来源于社会环境的影响,部分学生由于价值观错位,社会上不良风气以及腐朽思想的影响,形成了享乐主义的人生观,为了达到享乐的目的,不惜以身试法。例如,对多起学生的盗窃行为分析发现,除了少数是因为经济窘迫所致外,绝大多数是因为虚荣心过强,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盲目攀比、跟风、贪图享乐造成的。另一方面,中职学生多处于青春发育期,心智都不太成熟,容易冲动,有些学生在内处环境的刺激下,容易产生怨恨、恼怒、激愤情绪,自身不能有效管控容易引起生物性、本能性的冲动,继而引发故意伤害等暴力性违法犯罪行为。如果进入职业学校之后得不到正确引导,很容易产生极端的心理,个别学生甚至产生违法行为,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越发显得十分紧迫,而单纯依靠法律课上的简单说教是不能有效改变现状的,必须通过对法律知识的认知,培养学生形成自主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和法律信仰,进而培养起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学生的思想状态,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培养职业学校学生法律素养的目的

职业学校应当将“传授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理解并接受权利义务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办事等基本的法治观念,使法律成为指导自己辨别是非,确定自身行为规范的重要依据”为目的,并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中职学生成为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合格公民。

四、培养职业学校学生法律素养的方法

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确立明确的培养目标、合理设置课程体系、更新整合教学内容、适度改革教学方法和营造校园法律文化氛围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律素养教育。

(一)确立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的中心命题———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法律素养是指一个人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它包含三层含义:一是法律知识,即知道法律相关的规定;二是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即对法律尊崇、敬畏、有守法意识,遇事首先想到法律,能履行法律的判决;三是法律信仰,即个人内心对于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行为规则的确信。学校在制订法制教学大纲和安排教学内容的过程中要以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三个层次为参照,形成科学有效,循序渐进的培养体系和方法。对于法律知识层面,要将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最相关的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内容作为所有专业学生学习的基本内容。而就具体的某个专业而言又要富于针对性,例如,对于会计专业,会计法、税法、证券法、银行法、票据法、合同法等专业指向性很强的部门法就应该成为该专业法律学习的重点。对于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层面,因其是?人类在法律方面的实践活动的精神成果,包含着人类在认识法律现象方面的世界观、方法论、观念模式、思想情感等,所以它不是自发形成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学习和自觉培养的结果,也是法律文化传统潜移默化的影响的结果。所以就要求学校要通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探索多种教育途径,建设专业素质的教师队伍,并依照“依法治校”的原则,在开展各项工作与活动中依法进行,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学校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与法律熏陶,进而培养起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在法律信仰层面,学校教育要增强学生的权利意识,重视学生作为社会主体的自我意识和成为一名职业者的职业意识。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首先想到的是要用法律来维护。同时学校在综合各种教育资源的过程中要向学生渗透法律被全社会尊为至上的行为规则的思想,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综合运用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资源,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律素养范文5

人教版高中政治教材中渗透的法制观念

本篇文章以经济生活教材为例,探讨在当前教材中有关法制教育的内容。在经济生活第五课企业与劳动者中,关于公司的含义以及如何成立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方面有这样一些表述:“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成立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办理一定的登记手续,取得法律上的承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这方面的教育很重要,因为我们的教育对象也是未来的创业者、公司的经营者,在中学时代就需要强化这种遵守社会规范、公平竞争的法律意识。在第五课中,关于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内容,有这样一些内容:“我国颁布和实施了劳动法,这部法律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以合法手段、法定程序维护权益。”每位中学生都是未来的劳动者,需要了解作为劳动者有哪些合法权利,以及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去维护自身权益。在第七课个人收入的分配中,关于收入分配方面,有这样一些语句:“确立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的确认。”“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这部分内容的教学可以加强学生的财产所有权意识以及合法取得收入的意识。另外在第七课中关于征税和纳税方面,有关法律方面的内容比较多“:有税必有法。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征税。”这部分内容强调要树立学生依法纳税的意识。要学生懂得在享有公民权利的同时,必须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依法纳税的意识是市场经济社会中必须要具备的公民意识。第九课走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关于市场秩序方面,有这样一些关于法律方面的表述:“市场交易必须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禁止强买强卖、巧取豪夺、牟取暴利、坑蒙拐骗等非法行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法律、道德的规范和引导。”“每个经济活动的参加者都必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既保证自己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的规范,又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加强宏观调控可运用法律手段,国家通过制定和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活动。”[7]通过这课的教学要培养学生的市场规则意识,建立平等、公平、诚信地进行市场交易的意识。在市场经济的活动中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总之,在经济生活模块中主要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期望达到学生在经济活动的参与中能知法、守法、用法的目标,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公民规则意识、诚信意识的建立以及深入人心、身体力行是我国市场经济得以持续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为了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我以为还应在选修课中选录具体的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以便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可以选录这样一些法律,如公司法、劳动法、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对当前高中政治课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一点看法

现有一个关于法律常识的选修模块,因为安徽省暂时还没有把政治的选修模块纳入考试范围,所以在应试教育的环境下,基本上没有哪一个中学选修这一模块。我看了一下选修教材,更多的是法律知识的教育。其实学生对实际的案例更为感兴趣,在对案例的分析中,会促使他们去认真研读法律条文,会从内心真正树立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学生更喜欢对案件进行判断、推理、比较、发现细节、进行辩论,从中获得探索的乐趣。可从热销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和《名侦探柯南》小说中窥见一斑。中国社会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期都属于人治社会,在现代社会中仍然存在人们不注重法理、没有规则意识,讲究人际关系的现象。法治社会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标志。我国要从每个公民的内心深处建立起法律意识还任重道远。所以我以为在人生的中学阶段加强法制教育尤为迫切、尤为重要。另外在大学阶段法律教育是作为公共课进行教学的,课时也是非常有限的。也就是说,即使完成了高等教育,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在整个学习阶段都没有进行过系统的深入的法律方面的学习。这样的毕业生进入一个法治的市场经济的社会,一个政治民主化的社会,显然是有些准备不足的。在法制教育方面我们应该多向发达国家学习。毋庸置疑,在这方面他们做得更好。从世界各国教育立法和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上看,在重视人才综合素质培养的同时,都将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等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日本根据《教育基本法》精神,把“自由、自律和公共的精神”作为本国面向21世纪的三项教育目标之一。美国则把培养学生的“民主价值观和诚实正直的品德”作为中小学课程改革的一项目标。可见,民主、法制、纪律观念的确立和守法习惯的培养不仅是世界各国共同的教育培养目标,而且也是世界各国衡量人才综合素质高低和教育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由于历史与现实的状况,我国非常需要在高中阶段加强法制教育,而且是对法律的研究式的深入的了解,也需要去改善目前的教育模式。

作者:张国华 刘燕 单位:安徽医科大学人文学院

法律素养范文6

【关键词】初中思想品德课;法治素养;法律知识;教学策略

素养是指通过自学和接受教育后形成的解决问题的素质与能力,其中最关键、最必要、居于核心地位的素养被称为“核心素养”,它是知识、能力、态度或价值观等方面的融合。法治素养,顾名思义,是指一个人形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素质与能力,具体包含有三方面因素:一是法律知识;二是法律意识;三是法律信仰。《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2011年版)》)在前言部分明确指出,为适应初中学生的成长需要,思想品德课程要融合法律等相关内容,旨在促进初中学生道德品质、健康心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016年9月,人教版七年级教材《思想品德》教材更改为《道德与法治》,从中可见,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是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的一项根本任务和重要目标。

法治素养根植于法律知识,没有了法律知识,所谓的法治素养将荡然无存。而在整个初中教育阶段,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主阵地在课堂,关键靠教师,主体是学生。在教学中只有让学生掌握了法律知识,知道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不可以做,才能引导学生自身的行为,并经过理解、认同、内化成为自身法律素养。基于上述的认识,笔者认为,基于法治素养的初中法律知识教学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关注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习得,梳理知识脉络

初中学生处于从幼稚到成熟的过渡期,而初中《思想品德》教科书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比较零散。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关注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习得,注意结合学情对教材内容加以整合和优化。内容的选择要与初中生这一阶段的成长认知规律相适应,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注意学生的兴趣、情感、需要和能力,不仅使他们“好学”,而且使他们“乐学”,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为了让学生牢固地掌握法律的相关知识,无论教师还是学生都需要细致地对每一册的法律知识进行归纳整理,清晰法律知识的脉络。关注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习得,帮助学生梳理知识脉络,有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有利于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

二、关注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精选教学策略

思想品德课堂的主体是学生,教师在课堂中扮演的角色是组织者、引导者和促进者,教师应该积极倡导和践行“为学而教”的教学策略。因此,关注学生法律知识的理解,需要在课堂中积极探索“为学而教”的路径与方法。

例如学习人教版七年级下册《法不可违》的内容,教学时可采用案例教学法和对比研究法,通过呈现不同的教学案例,让学生在讨论、交流和对比中,分析犯罪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犯罪和一般违法的区别,加深学生理解犯罪的特征,进而更好地理解法律关于犯罪和一般违法方面的知识。展示的案例如下:

材料一:2014年3月歌手李代沫因容留他人吸食,被法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材料二:2016年5月,广州警方抓获一名男子吸食,被处罚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问:为什么同样是吸食,处罚却不一样?两者有什么区别?

三、关注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运用,巧设课堂习题

法律知识的运用是对法律知识掌握的深化和延续。《课标(2011年版)》在教学建议第一条明确指出,教学应准确把握课程的综合性,以学生健康成长需要处理的主要关系为线索,应准确把握思想品德课程的德育性,避免概念化、孤立化地传授和记诵知识,努力使知识的学习服务于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的需要。因此,在课堂巩固环节,设计的练习题组要有针对性、有高价值,并具备生活化的特点。

例如在巩固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的法律知识教学中,可以设计这样的材料题:丁某中学时无心学习,沉迷于上网,经常旷课逃学,屡教不改。为了去网吧上网,花完了零用钱就偷家里的钱,后来发展到偷别人的手机和学校的电脑零部件去卖。他结识了一些网上损友,在他们的影响下抽烟喝酒,还染上了毒瘾。后因缺钱持刀抢劫,造成受害人重伤,丁某被判刑入狱。问:丁某的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判断依据是什么?

这样设计习题,不仅有助于学生在分析材料过程中,运用法律知识解答问题,进一步理解和掌握犯罪的概念,^分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而且还可以通过案例告诫学生要珍惜学习,遵守法纪,较好地起到知识学习服务于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的作用。

综上所述,以法治素养为价值追求的初中法律知识的教学,需要遵循教与学的规律,方能事半功倍,富有成效。一方面要遵循教育教学的一般性原则,围绕初中思想品德课的学科特点,以“三维目标”导向高效课堂,引领学生在课堂学习与生活实践中,知识、能力及情感态度价值观均得到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遵循学生知识习得的规律,围绕学生知识形成的过程,从知识的理解、知识的巩固和知识的运用三个层面开展有效的学习活动,让学生感受法律知识、生成法律知识,并不断内化成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