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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账务处理范文1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企[2004]5号),国有大中型企业要依法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的财务、税务、会计等处理失当或者差错,应当及时提请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如企业拒绝在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中按审计意见进行调整,注册会计师则将依据审计准则,在审计报告中根据未调整事项的重要程度及对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构成的影响程度,决定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采取的类型。
在以上的审计要求中,审计准则仅仅对企业对外公布的会计报表的调整有明确的要求,未对企业内部核算及帐务处理是否同时做出调整做出具体要求。即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会计核算的特点,自主决定是否同步对企业财务的核算帐目做出调整。对于大型企业及具有大量分支机构的企业,如果决定对会计帐目同时进行调整,可以自主决定是只在总公司层面进行调整,还是根据调整事项的归属,在相应分公司层面的核算帐目中进行调整。按照调整事项同步调整帐务的方法,优点是使企业内部核算帐目与对外会计报表保持完全一致,保证了帐帐、帐证、帐表的同一性。缺点是对中介出具的调整全盘入帐调整,容易打乱企业自身的正常核算体系,造成内部核算混乱,对今后的持续核算产生不利影响。反之,如果只调整对外报表,不调整财务帐目,优点是保持了自身核算的独立性,缺点是报表与财务帐目脱节,每到公布报表之前都要对以前所有的审计调整进行梳理并重新调整,造成调整的工作量越来越大,且易出差错。对于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根据出具的审计调整事项性质分别采用不同方法处理:
一、表、帐同时调整,直接调整下属单位或分公司核算帐目。此种方法适用于科目重分类的调整、核算差错调整、违反权责发生制原则产生的审计调整
科目重分类的调整,此类调整原因多为会计核算中科目使用不规范造成的,如应收帐款与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与其他应付款的混用;核算中正常情况下应为借方数而出现贷方数及相反的的情况,如应收帐款中出现余额为贷方数的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调整将应收帐款中的贷方数调整到了预收帐款科目,或将应付帐款中的借方数余额调整到了预付帐款科目。
核算差错的调整,原因为企业核算中因人为原因错用会计科目或错录入金额造成的调整,是对企业财务核算中的失误进行的修正。对于此类审计调整事项,企业应无条件地按照调整事项对应的下属单位或分公司,在相应的下属单位或分公司核算帐目中进行不折不扣的执行,及时调整帐目中的差错。
因企业核算中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出具的调整。对于企业核算过程中出现的有意或无意造成的提前或延后列收,提前或延后列支,造成报表利润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的,企业应及时根据审计意见进行调整,对应列帐而延后列帐部分在下属单位或分公司核算帐目中进行补入帐或调出提前列帐的部分,同时在下期的帐务处理中进行反向调整。
二、在总公司层面进行表帐调整,不对应至下属单位或分公司
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带有收入成本还原性质的调整,由于只是同时调增或调减收入类科目或成本类科目,不影响企业总体利润的变化,在总公司层面调整即可,不建议在每个下属单位或分公司进行帐务处理。如物流运输类企业,在利用合作客户的运能运力为自身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利用自身资源为对方提供部分服务,结算时以相互提供服务收支相抵后的差额进行。差额为正的,计列业务收入,差额为负数的,计列业务成本。企业间的这种简化处理方法对企业实现的利润和税收没有任何影响,但审计机构认为此种方法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收入及成本情况,需对企业收入和成本进行还原反映。即所有为对方提供服务的项目全额计列企业的业务收入,所有利用对方资源或服务的项目全额计列企业业务成本。调整结果是企业对外报送报表的业务收入和业务成本同时增加了,但利润数没有影响。此类调整笔者认为在总公司层面处理就可以了,可以保证公司合并报表与全公司所有帐目的核对一致,没必要在每个分公司层面进行层层调整,劳民伤财。
三、只调报表,不对核算帐目进行调整
不涉及损益的时间性因素的调整,如对年底银行未达帐项进行的调整,对资产负债同时调增或调减的调整。对年底银行未达帐项,企业已在当年进行了帐务处理,而银行存款的实际收款或付款入帐发生在次年,这种情况不影响企业的损益情况,只是对企业会计期末的实际资产负债情况有影响。这属于正常的时间性差异,而且如进行了调整,次年1月份还要对调整进行原数冲回,增加了工作量且意义不大,可不对这种调整进行帐务处理。
调整账务处理范文2
对增值税检查时,查处的调增或调减增值税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进行核算。该账户专门核算在增值税检查中查出的以前各期应补、应退的增值税税额,借方登记检查调减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贷方登记检查调增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转出及检查调增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税额,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期末应对其余额按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小规模企业为应交增值税,下同)账户余额也在借方,则期末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借方余额直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
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在贷方,应比较两者大小分别处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应在缴纳了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后,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应先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借方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然后按两者差额缴纳增值税税款。
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也在贷方,则期末应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贷方余额直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并按两者之和缴纳增值税税款。
著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在借方,也应比较两者的大小分别处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应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并按两者的差额缴纳增值税税款;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只能按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贷方余额,直接缴纳增值税税款。
二、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的方法
第一,年终结账前查补进项税方面的账务调整。(1)扣税凭证取得不合法。如果取得的进项凭证不合法而企业抵扣了该进项税,检查发现后应做如下账务调整: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2)抵扣范围擅自扩大。企业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货物不应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进行了抵扣,检查发现后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3)非正常损失的货物进项税应转出而未转出。如外购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的非正常损失,企业应负担的进项税应从进项税额中转出,经检查发现未做转出处理的,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4)少抵扣进项税额。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企业少抵扣了进项税额,依照规定在计算出少抵扣的税额后,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红字),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红字)。
第二,年终结账前查补销项税方面的账务调整。(1)价外费用未计销项税额。如果企业价外向购货方收取代收款项等符合税法规定的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未计提销项税额的,应按新售货物适用的税率计算出应补的增值税后,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其他应付款(代收、代垫款项)、本年利润(价外费用款项),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2)视同销售业务未计销项税额。如果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发放非货币性职工薪酬、无偿赠与他人等发生的视同销售业务未计提销项税额的,应按当期同类货物的价格或按组成的计税价格计算销售额后计提销项税额,并进行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应付职工薪酬、本年利润(应计入损益的部分),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3)适用税率有误。企业因税率使用错误造成少计销项税的,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如果发生多计,则用红字做上述分录。
[例1]M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20×8年6月份销项税额为30万元,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为35万元,“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借方余额为5万元。20×8年7月10日,税务机关对其检查时发现以下业务会计处理有误:6月4日,用自产的甲产品一批用于对外投资,成本价98万元,无同类产品售价,成本利润率为10%,企业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980000
贷:库存商品
980000
6月22日,购进用于发放非货币性薪酬的商品52万元,企业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444444.4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5555.56
贷:银行存款
520000
对上述问题,应做如下查补税的分录:企业将自产的甲产品用于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业务,在无同类产品售价的情况下,按组成的计税价格计算出销项增值税183260元[980000×(1+10%)×17%),调账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等
18326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83260
企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调账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75555.56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75555.56
结转“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余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58815.56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58815.56
计算补交税款=258815.56-50000=208815.56(元),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8815.56
贷:银行存款
208815.56
第三,年终结账后对以往年度增值税查补的调整。对以前年度增值税进行检查补税,如果涉及损益科目,应将查增、查减相抵后应补的增值税,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如果涉及非损益科目,按结账前的有关账务处理方法进行调整。
[例2]N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25%的所得税税率。20×9年7月3日税务机关对该公司上年交纳增值税情况进行稽查,发现该企业20×5月业务会计处理有误:将边角料出售,取得收入价款123000元,企业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2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23000
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折旧期5年,无残值),支付价款34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290598.2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9401.71
贷:银行存款
340000
经税务机关计算查补的增值税额为:出售边角料应补交增值税17871.79元[123000÷(1+17%)×17%],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49401.71元,两项合计67273.50元。企业应按照会计差错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调整。
如果属于非重大会计差错,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49401.71
其他业务收入
17871.79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67273.50
20×8年6月至×9年6月,应补提固定资产折旧10703.70元(49401.70÷5÷12×13)。
借:管理费用
10703.70
贷:累计折旧
10703.70
如果属于重大会计差错,账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871.79
固定资产49401.71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67273.50
补提折旧:20×8年度5763.53元(49401.70÷5.12×7),20×9年度4940.17元(49401.70÷5÷12×6)。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763.53
管理费用
4940.17
贷:累计折旧
10703.70
20×8年度多交企业所得税5908.83元[(17871.79+5763.53)×25%]。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908.8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908.83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7726.49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账务处理范文3
【关键词】债券利息;利息调整;重分类;公允价值;成本
一、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包含债券利息的核算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在解释“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时又规定: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笔者认为,上述的账务处理欠妥,因为,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领取的利息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第二种情况是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的处理方法只是说明上述的第一种情况,而第二种情况则恰恰没有说明其处理方法,在实务工作中,许多会计人员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的处理方法,误将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因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要求,笔者认为,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如果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可比性原则。下面举例说明:
2008年1月1日,甲企业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买B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10000份,支付价967680元(包含2007年度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30000元),债券面值总额1000000元,剩余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实际利率5%。于年末计提债券利息,到期一次收回本金和全部债券利息;甲企业将其划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的账务处理:
2008年1月1日,购买B公司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96768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32320
2008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18384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48384
2009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0803.2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0803.2
2010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收回本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3132.8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3132.8
借:银行存款 1120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
——应计利息 9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30000
笔者认为,正确的账务处理应当是:
2008年1月1日,购买B公司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
——应计利息 30000
贷:银行存款 96768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62320
2008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18384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48384
2009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0803.2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0803.2
2010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收回本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3132.8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3132.8
借:银行存款 1120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
调整账务处理范文4
关键词:ERP;国有控股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7-0079-02
ERP(Enterprise Resources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起源于制造业,但随着其管理理念日益成熟、系统应用技术的不断发展,国内管理先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开始引进这一管理理念和管理系统。
借助于信息技术,实现由ERP系统生成上市银行法定财务会计报告及附注、分部报告信息,及时向境内外投资者披露真实、准确、透明的会计信息,成为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的新选择。本文试从探讨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具体目标入手,以国际上较为流行的ORACLE软件功能以例,分析了ERP系统在改善国有控股上市银行财务会计报表出具和使用流程、优化审计调整账务处理流程、自动生成财务信息披露数据等方面的运用,并提出运用中应予以考虑的问题,以期对如何利用ERP系统实现会计信息披露目标有所借鉴。
一、ERP系统在国有控股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运用
相对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国有控股上市银行具有会计机构数量大、会计核算层次多、会计信息传递路径长的特点。ERP系统采用ORACLE产品的标准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适应性开发,能够从不同方面改善国有控股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实现信息披露目标。
(一)改善财务会计报表出具和使用流程
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整个会计活动的最终产品,也是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由于上市银行披露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公允性需验证,对外报出的必须是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以是否依据审计师的意见进行了审计调整来划分,可分为审计调整前会计报表和审计调整后会计报表。由于国有控股上市银行采用总分架构模式,总账系统数据、审计调查表的编制、审计调整意见的出具,往往采取由下而上层层汇总的方式生成。这种传统的会计报表生成模式,信息传递路径长,也存在人为调整的可能,影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不利于上市银行经营管理决策分析。
ERP系统能够改善国有控股上市银行的财务会计报表出具和使用流程。首先,ERP系统充分利用Oracle总账模块中功能强大的报表建立工具――财务报表生成器(FSG),根据总账中的会计要素生成财务报表。通过灵活地制定FSG报表,能够更好地满足上市银行财务会计报表多种业务需求。对于全行固定格式、统一公式、定期的报表,由总行进行定义,全行机构登录系统查询,如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分行固定格式、统一公式、定期的报表,由分行进行定义,分行各级机构登录系统查询。同时,ERP系统维护部门负责维护FSG报表定义权限。对于全行统一的报表,无论是审计调整前还是审计调整后,都可通过ERP系统直接由总行统一出具,并经财务报表展现平台分发给各分行,分行可直接进行权限范围内的报表查询,避免了手工调整总账的可能性,能够充分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
(二)优化审计调整账务处理流程
上市银行的审计调整存在调账事项和调表事项之分,对于调账事项,需要在次年进行审计调整的账务处理,但财务报告年度已于12月31日关账,审计调整的账务处理不能自动追加于财务报告年度,但审计调整的账务处理应归属于财务报告年度,而不是次年。由于审计调整账务处理的实际会计年度与相应归属财务报告年度之间存在差异,在财务报告年度的次年,年初至审计调整账务处理期之间各月份的期初余额都与审计调整后报表的期初余额不相符,这段期间一直存在账表不符的问题,直至审计调整账务处理期的下一会计期,账表不平现象才会消失。
ERP系统在会计期间设计上,针对审计师对上市银行进行半年和年度审计的现实情况,结合Oracle系统标准功能,可以设置两个调整期,即在系统中设置每年十二个自然月会计期段和另外第十三期、第十四期调整期段,通过合并自然月期段以及调整期的账务内容,生成完整的审计调整后财务报表。ERP系统利用ORALE调整期功能,将差异调整做在特殊的会计期,可以在不影响正常账务的情况下完成审计差异调整,实现账表数据一致,彻底解决上市银行审计调整后账表数据不符的现状,实现由ERP系统出具全行审计调整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可降低上市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成本。
(三)自动生成财务信息披露数据
会计信息是以财务信息为主,其他信息为辅的综合信息。从财务报表的生成来看,国有控股上市银行原有的总账系统就能实现财务报表定义;但从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来看,由于较为复杂,很难直接从核心业务系统现有的会计科目或账户运算得到,主要依赖于审计师的审计调查表,使其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处于被动状态。
由ERP系统出具上市银行财务会计报告、满足多准则会计信息披露要求是该系统的一个特色。例如在账簿设计上,ERP系统可以建立中国准则账簿、国际准则差异两个账簿。各币种业务在中国准则账簿中核算,各币种的国际准则差异数据放在国际准则差异账簿中核算,月末通过FSG报表定义合并中国准则账簿和国际准则差异账簿的数据,出具国际准则报表。在财务信息披露数据的生成上,ERP系统将信息披露指标化,针对国际准则和中国准则的披露报告,对披露信息进行详细的分类整理,转化为指标项。在对披露信息进行指标化处理之后,国际准则和中国准则要求下的报表附注,基本都可通过各项指标直接或简单运算获得,对无法通过简单运算得到的指标,系统设置手工指标补录的方式。
二、采用ERP系统进行会计信息披露应注意的问题
(一)ERP系统在审计调整期需进行特殊的账务处理
ERP系统在会计期间设计上,在设置一至十二个自然月会计期间以外,还将中期和年度审计调整期设置为十三期和十四期。ERP系统在审计调整期进行审计调整的会计处理,会追加在财务报告年度的账务中。但国有控股上市银行存在功能强大的核心业务系统,而ERP系统只具有财务会计的部分功能,不是一个完整的核算系统。除了在ERP系统的审计调整期中进行处理外,审计调整的账务处理还必须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进行。但核心业务系统的审计调整的账务处理会和其他数据一样,通过数据通道传输到ERP系统,使得ERP系统的审计调整数据重复反映,因此,为保证审计调整后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进行审计调整账务处理后,必须及时在ERP系统中对原审计调整进行反向冲销的账务处理。而这一系列调整无法通过系统控制实现,只能通过制定严密的管理程序,保证各级行核心业务系统的审计调整在某一时间完成,并在同一天于ERP系统中进行反向冲销。
(二)ERP系统的会计科目和披露指标需及时维护
采用ERP系统进行会计信息披露,会计科目与披露指标的维护成为影响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准确性的关键因素。首先,根据证券交易所、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上市银行的年报、中期报告内容需要进行相应地调整。其次,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发生变更时,上市银行应相应地调整ERP系统会计科目的设置,以适应准则或制度的变化。因此,为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上市银行应根据年报、中期报告披露事项及会计科目的调整,及时维护会计科目、重新定义或修改披露指标的运算公式。
(三)ERP系统的披露指标设计程序需得到审计师的认可
调整账务处理范文5
关键词 持有至到期投资 实际利率法探讨
一、实际利率法相关理论
在购买债券时,除票面价值外还有一个票面利率。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相乘就是债券每年应付给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总额。实际利率和票面利率不同,票面利率是债券规定的名义利率,债券持有者可以根据债券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向债券发行者领取利息,作为对放弃资金流动性的补充,而实际利率却考虑到企业持有债券的成本,从而确定一个合理的收益率。在债券存续期内企业将以这个收益率和债券摊余成本来获得投资收益。
债券的票面利率越低,债券价格的易变性也就越大。在实际利率提高的时候,票面利率较低的债券的价格下降较快。但是,当实际利率下降时,它们增值的潜力较大。当债券票面利率高于实际利率时,投资者乐意购买这样的债券,因为可以获得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而筹资者却不愿意为此付出较高的利息费用,要使这种高利率债券发行成功,就要以超过面值价格发行,也就是投资者除了支付面额外,还要多支付一些资金。这就是溢价发行。当债券票面利率低于实际利率时,筹资者乐意以较低的利息费用来发行这种债券,而投资者宁愿将其资金存入银行,获得同期较高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要使这种低利率债券发行成功,就要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也就是投资者按低于票面的金额购买。这就是折价发行。溢价看似多收或多付,折价看似少收或少付,其实,他们都是在债券存续期内对投资者利息收入和筹资者利息费用的一种平衡调整。溢价,是投资者为以后按票面利率多得利息而预先付出的代价;是筹资者为以后按票面利率多付利息而预先得到的补偿。折价,是投资者为以后按票面利率少得利息而预先得到的补偿;是筹资者为以后按票面利率少付利息而预先付出的代价。
新会计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主要反映的也是摊余成本。所谓摊余成本是指初始投资成本调整应计利息和溢价摊销以后的余额。在其账务处理中,按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利息,借“应付利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银行存款”等,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一般而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为其初始入账成本减去已偿还本金和已计提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再调整溢折价摊销金额确定。
二、实际利率法具体的应用及相关账务处理
【例1】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支付银行存款207259元购买某4年期债券,并准备持有至到期。该债券面值为200000元,票面利率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4%。
【正确处理】购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面值2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7259
贷:银行存款207259
各期的摊余成本、溢价摊销、票面及实际利息如下表所示:
含尾差调整。
2007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应收利息10000
贷:投资收益829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710
以后各期账务处理同上,到2010年12月31日最后一次利息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利息10000
贷:投资收益8078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922
至此,“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的7259元已经全部摊销。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应收利息10000
2011年1月1日收回本金时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面值200000
【例2】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支付银行存款193069元购买某4年期债券,并准备持有至到期。该债券面值为200000元,票面利率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6%。
【正确处理】购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面值200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6931
银行存款193069
各期的摊余成本、溢价摊销、票面及实际利息如下表所示:
含尾差调整。
借:应收利息1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584
贷:投资收益11584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应收利息10000
以后各期确认投资收益及债券到期收回本金的账务处理同上。
总之,只有加深对实际利率法理论精髓的理解,牢牢把握住其运算的内在规律,才能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
参考文献:
[1]曾艳芳.谈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摊销的实际利率[J].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03).
[2]王金凤,徐广成,吴光华.巧用Excel实现融资租赁业务处理———出租人会计处理[J].中国管理信息化(综合版),2006,(07).
调整账务处理范文6
1.应付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核算中的运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7———借款费用》准则,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相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的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实际利率法下,企业应当按照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每期借款利息费用,利息调整应在债券存续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例题】甲企业于2006年1月1日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面值为100万元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7.43万元,票面利率为10%,每年年末支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发行债券所得款项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实际利率8%。要求:(1)编制摊余成本计算表;(2)对有关业务进行账务处理。(2)根据以上资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①2006年1月1日发行债券。借:银行存款1,074,300贷:应付债券———面值1,000,000应付债券———利息调整74,300。②2006年12月31日计算利息费用及支付利息时。借:财务费用85944应付债券———利息调整14056贷:应付利息100,000借:应付利息10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③2007年12月31日计算利息费用及支付利息时。借:财务费用84820应付债券———利息调整15180贷:应付利息100,000借:应付利息10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④2008年、2009年、2010年12月31日计算应付利息的账务处理同2007年。2010年12月31日归还债券本金及支付最后一期利息费用:借:应付利息100,000应付债券———面值1,000,000贷:银行存款1,100,000。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贷款核算中的运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贷款都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汁量和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例题】乙公司2006年1月1日购入甲公司于2006年1月1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该债券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票面利率为10%,实际利率8%,乙公司实际支付107.43万元。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还本金并付最后一次利息,假设乙公司按年计算利息。要求:编制摊余成本计算表;对有关业务进行账务处理。(1)摊余成本计算表见表一。(2)相关会计处理如下:①2006年1月初购入时。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000———利息调整74,300贷:银行存款1,074,300。②2006年12月31日计算应收利息。借:应收利息100,000贷:投资收益85,944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4,056借:银行存款100,000贷:应收利息100,000。③2007年12月31日计算应收利息。借:应收利息100,000贷:投资收益84,820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5,180借:银行存款100,000贷:应收利息100,000。④2008年、2009年、2010年12月31日计算应收利息的账务处理同2007年。⑤2010年收回本息。借:银行存款1,100,000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000应收利息100,000。
二、在分期付款购买资产和分期收款销售核算中的运用
这种方法同样适用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上,这二者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前者是站在购买方的角度,后者是站在销售方的角度来进行账务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