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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律意识范文1
关键词 法律基础 中职生 法律意识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职学校的一门基础课程,培养中职生学习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律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成长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这门课程正是通过传授法律基本理论来弘扬法的精神,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更好地适应社会。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由此可见,法律基础课程建设在法律教育与德育教育课程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与作用。但目前《法律基础知识》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课程地位不突出,教学目标设定不明确,是德育课程中的考查科目,学生普遍不够重视,而且许多学生对学习《法律基础知识课》毫无兴趣。因此,教授法律基础课首先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创新改革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
一、教学要具有针对性
中职学生一般都文化基础差,不爱学习,行为规范和自律能力差,敏感、好奇、容易冲动,同时自控力弱,缺乏足够的支配力,法制观念淡薄。面对这样的群体,作为法律基础课的任课教师,首先应在教学中紧紧抓住学生的特点,因势利导,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师可以多方面采集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事例,深入浅出,让事实说话,这样就可以使枯燥的问题趣味化,抽象的问题具体化,复杂的问题简明化,深刻的问题通俗化。
二、采用多种形式的案例教学
法律课教学必须与现实社会紧密相结合,多使用专题讨论的案例教学。针对典型案件和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分组讨论或辩论,让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见解,以使学生知道如何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也使法律基础课真正进入学生头脑。也可以采取另一种形式,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案件的当事人,如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由于学生亲自扮演某一角色,全面介入模拟诉讼活动中,为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创造了一个“真实”的环境。
三、结合身边发生的事件,进行实用性教学
结合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法规进行教学。主要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合同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诉讼途径等。学生是社会的一员,他们会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如购买到伪劣产品,这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一共有四种渠道:①找商家协商解决;②找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调解;③找工商管理部门反映;④向法院提讼。通过学习,学生能够活学活用,亲身感受到学法的直接好处,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根据教学目的,结合学生需要,进行重点教学
教学内容要敢于取舍,善于取舍。法律基础课教学内容多,课时有限,不能面面俱到。本书共有六章,每章都有所取舍。如《宪法》部分突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民法》部分突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解决学生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经济法》围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展开,为学生走向社会做好法律储备;《刑法》以预防犯罪为重点;诉讼法则重点让学生了解诉讼的程序等。有的方矢的重点教学,能够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五、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开展专题式教学
教师可以以基础知识为圆心,辐射相关知识充分备课,拓宽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授课环节中更具侧重点,学生接受教学内容更具明确性、方向性。在此基础上,结合学生专业,进行对口法律专题。如在给酒店管理与导游专业的学生教学时,在完成教学大纲任务外,适当安排《旅游消费法律维权常识》的相关内容进行讲授,该法律案例贴近学生专业工作,如案例给导游“小费能够统一征收吗?”“游客猝死在酒店怎么办?”“游客的财物丢失了,谁负责?”等通过讲授――讨论――反馈――解惑――交流五个环节,让学生真正的参与到课堂中,有效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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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律基础教学学习内容多,知识量大,伸缩性强、学时有限,加上近年来教师在教法上有的面面俱到,有的单纯的填鸭式说教与灌输,结果教师讲得口干舌燥,学生觉得枯燥无味,昏昏欲睡或搞别的“副业”,教学效果其微。笔者认为,要想提高法律课堂质量,必须改革创新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下面是多年来笔者从事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法的一些粗线体会:
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性。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想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质量,首先必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于是我在教学中采用有针对性联系实际的趣味性案例教学。坚持用案例对法律基础知识进行诠释,通过学生身边一个个生动具体的案例,引起学生反思考与探讨,真正做到以案析法,以案学法。课堂教学中通过以课本内容为线索,把《今日说法》《社会与法》等栏目中的经典案例搬到课堂。学习刑法的内容时,围绕一些重点罪名,罪与非罪(如掠夺与抢劫罪)。案例教学法让学生置身案例中,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相关理论知识,寻找存在问题,为理论知识转化实际能力架起了桥梁。把理论学习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相联系,是法律基础课教学的生命线。法律是“死”的,照本宣科枯燥无味,如果那课程内容和案例联系起来,那么就显得“活”了。同学们就感到津津有味了。教学中,联系实际有三大方面的内容,即国家最新的方针、政策和路线;国内外最新的政治、经济形势;学生的思想实际和他们所关注的热点和疑点。由于所选的案例来自于现实生活,与学生乐于面对挑战、思维敏捷、勤于思考的特点相吻合,有效地激发了学生参与、积极思考的学习热情,为理论联系实际找到了契合点。
二、结合专业特点,开展专题式教学
法律知识是以体系模式出现的,就像一家超市清点货物,将相同品种的货物规整在一个货架,这就是“专题式教学”所谓专题式教学法就是指围绕某个理论知识、社会热点、考试题型、考试心理等进行专题教学。这种方法,一方面摆脱了传统法律教学环节上的知识脱节,内容不连贯等弊端;另一方面教师通过以基础知识为圆心,辐射相关知识的充分备课,拓宽学生视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使授课环节中更具侧重点,学生接受教学内容更具有明确性、方向性。在此基础上,结合中职生的专业,进行对口法律专题。如笔者担任酒店管理与导游专业的法律课程,在完成教学大纲任务外,适当安排《旅游消费法律维权常识》的相关内容进行讲授,该法律案例贴近学生专业工作,如案例给导游“小费能够统一征收吗?”“游客猝死在酒店怎么办?”“乘客丢失财物谁负责?”等通过讲授——讨论——反馈——解惑——交流四个环节,让学生寓乐于学、寓学于乐。有效地提高了课堂教学质量。
三、尊重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主观能动性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中职学校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以现代人的视野培养现代人,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要以学生为本,教师就必须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和主观能动性。首先在教学活动中,教师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全体学生,要调动每个学生充分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就要尊重学生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要给学生更多的自由,让学生自主地、独立地学习。其次,教师要改变以往授受式。填鸭式的教学,在课堂教学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作为课堂组织者的教师,要把自己作为普通一员置身于学生主体中,与学生平等相处,使学生理解和参与教学。第三,教师要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使课堂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人是最大的资源和财富,尊重人、理解人,才能开发人、解放人、才能推动个人的全面发展。法律基础课集中了我国好多部重要的法律,涉及许多专业术语和法律规则,但由于课时限制,每部法律只能蜻蜓点水般一带而过,造成大多数学生在接触这门课时认为枯燥死板,对法律课毫无兴趣。为改变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必须从学生的现实需要出发,在教学中,有效地利用学校的“校园网”等教学设备,利用多媒体向学生提供丰富、生动、有趣的感知材料,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发挥学生的自主独立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把交流、讨论、实验、合作、研究、表现、创造等机制引进课堂。还做到注重案例教育、开发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律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剖析,以案说法,举办有奖征文、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播放法制教育片,把社会实践“搬到课堂”等形式,使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到师、生的互动中;生、生的互动中;主动实践中;健康和发展的教与学的过程中,从而得到体验、感受、经历,最终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总之,改革创新中职学校法律基础课教学,全面提高教学效果和德育实效,使学生能正确的行使权利,自觉的履行义务、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维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从而成为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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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而对于来自于其他文化圈,与汉语文化有着很大差异的留学生来说,非语言文化的教学还是非常重要的。比如, 向他们说明中国人谦虚谨慎的美德、对红色的偏爱、 热情好客等等内容,完全可以起到促进其语言交际、帮助他们“入乡随俗”的作用。 当然本着简单实用的原则,这些可以排在文化教育的后期, 因为只有他们的知识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才能理解。
总之,对外汉语教学和对母语为汉语的学习者的教学,二者之间即存在着相同之处,又存在着巨大差异。对于我们正在从事汉语教学和即将从事汉语教学的人来说,掌握二者之间的差异和共同之处很有必要。我们不可以对两种教学的方法进行照搬照抄,但可以就其相通之处相互进行借鉴。希望,本文对于两种教学的初步对比分析,可以对汉语教学者有所启发。
参考文献:
[1]罗兰京子--《跨文化交际研究视角下的对外汉语教学》--洛阳师范学院
[2]张柔佳--《浅谈对外汉语语音教学的原则》--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学院
[3]朱博 --《浅论对外汉语语音教学》--吉林大学文学院
[4]鲁健骥 --《对外汉语语音教学几个基本问题的再认识》-- 北京语言大学
[5]张义萱--《浅议对外汉语词汇教学》--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6]梁萧,赵蕴萱--《对外汉语词汇教学策略初探》--山东师范大学 聊城大学
[7]杨津津--《对外汉语语法教学浅议》--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际学院
[8]龙青然 --《对外汉语语法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南开大学汉语教学中心
[9]郭掌印,李鸿亮--《关于加强对外汉语文化教学的几点建议 》--拉萨市范高等专科学校
[10]凌娟--《关于对外汉语文化教学的几点思考》-- 西南大学文献研究所
[11]张英 --《论对外汉语文化教学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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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护人员存在的问题
1.1医护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忽视和缺乏法律方面的知识,对实际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缺乏用“法”的角度去衡量,对医疗文件重要性的认识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医疗过程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如:护理记录单上的记录。护士操作了但没有记录或护士为了简单凭空捏造记录不详,这些在法庭上都会因记录不全而败诉。
1.2医护人员子我保护意识缺乏。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医护人员言行的不慎,说话无技巧,做事不讲究方法,工作态度不严谨。在诊疗病人时不注意场合与方法,谈论与治疗无关的话题,漫不经心的工作态度,使病人对医护人员失去信赖,引发纠纷。如一位医生查房时,家属说患儿四肢冰冷,呼吸快,这位医生摸了患儿的脚说:“没事,暖一暖就好了”,结果患者由于抽搐后因合并症抢救无效而死亡。事后家属以医生说“没事”而发生医疗纠纷。如果当时医生做一些检查,给相应的处理,就能避免这次医疗纠纷的发生。
1.3医务人员医德医风不良。个别医疗医护人员不是努力提高医术,提高服务质量,而是市场经济的求利原则引入医疗纠纷,败坏了医疗道德,从根本上违背了医疗是以医疗服务满足社会的根本原则,这就难免引发医疗纠纷。
2、防范对策
2.1强化法制意识。医护人员应该积极主动应用法律手段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医院的正当权利,认真学习与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医的理念,努力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2.2规范管理。医疗文书记录到位,病历及医疗文书对病人整个疾病的诊治过程起到了法律依据作用。目前发生的纠纷中病人首先提出查阅及医疗文书。所以要求对所有医疗文书记录要工整、清楚、整洁、记录详细、无遗漏。
2.3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发生纠纷要耐心疏导,争取解决在萌芽状态,接待和处理医疗纠纷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接待人需要讲究谈话艺术,分析纠纷的症结,洞悉病人的真实目的,因势利导,根据有关政策,尽早妥善处理。若病人死亡的病因暂不明确,则应主动提出尸体剖检,以明确死因,便于公正处理。
2.4强化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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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响医院人事管理工作效率提高的因素
1.传统的医院人事管理理念对人事管理工作积极性的打击。
随着医院日常工作内容及难度的增加,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开展变得越来越困难,然而受到传统的医院人事管理理念的影响,人事管理者依旧沿用以人员管理为主的陈旧办法,面对日益增多且难度加大的工作内容,导致该岗位的工作人员无法及时有效的处理。随着时间的推移,积累的问题逐渐变多并且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不仅打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严重的话更会致使他们对工作产生消极、害怕的心理!假如这样的情况在医院人事管理中发生,不仅会极大的降低了医院人事科的工作效率,更对医院的正常运行造成极大破坏。
2.医院各科室与人事科间配合度较低,导致工作效率降低。
由于医院人事科工作所面对的人员大多都是本单位一线的医护人员,而一线医护人员的工作性质,使得他们工作十分繁忙,无法及时处理医院人事科网上发出的通告,致使医院人事科的工作或者相关数据收集不能及时的完成。人事科工作或数据收集的滞后,不仅会造成人事科工作人员整体工作进度的延误,同时导致数据收集的时效性、准确性降低,从而使得人事科相关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和效率受到影响。无论是工作进度的延误或是数据收集的滞后,都会导致人事科工作人员的工作无法高效准确的完成,继而降低了他们的工作效率。
3.对人事档案的管理无序,致使人事基础数据准确度、完整度不高。
医院人事科所掌握的人事基础信息是医院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随着医院工作内容的增多,相关的人事基础信息总是在不断变化和积累的,然而医院人事科对人事基础信息的管理无序,不仅会导致人事基础信息的准确度、延续性降低,致使医院工作人员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完整度无法保障,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医院人员信息核查的难度,使得人事科的工作效率降低;同时,准确度和完整度较低人事基础信息不但无法给予领导或别的部门做决策提供支持,同时使得医院根据这些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会得出错误的结果,致使医院的正常运行出现严重的错误。
4.医院人事科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致使人事科处理数据效率低下。
由于医院人事科的日常工作内容要接触到大量的数据,因此对于相关数据处理效率的高低也是影响医院人事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当前,医院人事科对于数据的处理方式大多采用人员的手工统计与计算机处理相结合的方式,然而这种方式正是导致医院人事工作效率降低的一大原因。数据的人工统计不仅要耗费大量的人力、时间,而且由于统计数据的重复性、枯燥性容易致使统计的数据错误,对于数据的时效性以及准确性都造成极大的影响。同时,当需要有大量的数据需要第一时间处理时,这样的数据处理方式往往无法及时完成,只能通过加派人手、加班加点的处理。医院人事科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程度的不高,对于医院人事科的工作效率而言影响很大,无法使得相关工作高效的完成,从而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
二、提高医院人事管理效率的有效措施
1.转变传统医院人事管理观念,以新观念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医院人事管理者应当清楚的意识到,要想提高医院人事管理效率,必然要对陈旧的医院人事管理理念进行变革,从过去的人员管理为主的传统管理理念转变为对医院人事科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上,通过建立符合医院人事管理特点、岗位职责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仅对医院人事科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予以明确,同时更重要的是保障工作人员的权利。在工作人员疲于应对日渐繁重的日常工作时,积极保障他们应享有的权利,如此一来,能够使得他们更好的立足于自身的工作岗位,积极提升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促使他们的才能得以充分发挥,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因而,医院的人事管理者应当认识到,要想更好的实现单位的工作目标,必然要确保工作人员的个人权利得到保障,这样他们才能够发挥高效率,从而实现医院人事管理效率的提高。
2.增强与各科室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科室间配合度的提高。
针对医院人事科与各科室间配合度低的问题,医院人事科的管理者应当组织本科室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科室的员工定期开展座谈会,增强与他们的沟通交流,使得人事科的工作人员能够很好的理解他们的工作内容及性质。人事科工作人员也应虚心听取他们对人事工作反馈的意见以及提出的建议,同时,在会上人事科工作人员也需要向其他科室说明人事工作的工作内容及相关流程,对需要他们配合的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以及如何配合完成的建议。通过双方坦诚布公交流,促进人事科与各科室间工作的相互理解,有助于人事工作效率的提高。与此同时,医院人事科在严格依照医院工作程序的前提下,从自身做起对自己的办事流程予以简化,进一步提高医院人事工作的效率。
3.提升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性,保障人事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度。
基于医院人事基础信息对于医院正常运行的重要性,身为医院人事科工作人员,我们应当采取有效的途径提升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性。首先,我们需要建立起完善的人事基础信息库,通过严格的规范医院人事招聘、培训等操作流程,落实好人事科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职责,实现人事基础信息的及时、准确的录入信息库中。其次,对于医院人员流动所造成的人事基础信息变化,譬如医护人员的岗位调动、学历职称的变化,我们应建立健全人事基础信息变更制度并落实好信息录入工作岗位的职责,确保人事基础信息变更的及时准确。最后,在医院人事档案管理中,我们要严格遵循部门档案管理的规则制度,做好每一份人事档案的编号,并在档案柜中按照编号予以整齐归入,有助于医院人事基础信息的查询,保障人事基础信息的准确性以及完整度,对医院人事工作的效率提高十分有利,同时也是医院正确决策和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
4.加强学习,提高医院人事科计算机信息化程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计算机逐渐成为了现代办公必不可少的工具,因此,医院人事科工作人员的计算机信息水平直接决定了他们利用计算机处理人事数据的效率高低。计算机知识以及软件具有更新速度快的特点,然而大多数医院人事科工作人员在毕业工作后,就很少加强对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导致他们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跟不上。鉴于计算机在处理数据的高效性,医院人事科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以及医院人事科组织相关培训,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以及工作相关软件的运用。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仅可以使得医院人事科工作人员得以面对庞大的人事数据处理得心应手,减轻工作量;同时,得益于计算机的高效率、正确性确保了医院人事科相关人事数据的时效性以及准确度,从而极大的提升了医院人事科的工作效率,促进了医院人事管理效率的提高。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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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一、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容和现实意义
1、自觉守法意识
自觉守法是法治的重要标志和归宿,创制法律的直接目的也是法律的普遍服从。守法还是违法取决于大学生对法律的内心信服的程度,当他们有信奉法律的心理时,即使个人需要与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源自其心灵深处对法律至上权威的深切认同,内在地驱动着他们自觉地遵守法律。因此,培植当代大学生守法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把自觉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法律的规范性和自律性注入大学生的意识里,达到大学生自觉自愿服从法律、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目的。
2、严格执法意识
即严格适法和执行法律的意识。通过强调公正执法的重要性,培植起当代大学生积极捍卫法律权威和尊严的意识,使当代大学生能够在现实的法律生活中,严格依法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而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能够“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地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把法律当作唯一的是非标准和行为准则。
3、诉求法律保护意识
即各种合法权利的法律保护意识。西赛罗在《论法律》中说,罗马人自孩提时便受到如此教育:一个人要求助于正义,就去诉诸法律。因此,我们应该教导大学生摒弃避讼、厌讼、惧讼的心理,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参与诉讼,树立正义观念,主动追求正当的法律程序,保障法律权利的正确实现,通过参加诉讼活动,监督司法公正。
4、法律监督意识
依法行使监督权既是现代法治的要求,也是行使公民权利的表现,大学生注重自己的合法权益,坚持以权利为本位,实现个人的理想和抱负,就必须参与法治建设,发挥主人翁精神,依照宪法给予的公民权力,利用各种途径和形式,充分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的宪法监督权利。在大学的法律意识培育中,我们应该把督法意识、守法意识与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结合起来,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宪法至上观念和主人翁观念,使他们亲近法制、依赖法治,最终实现法律意识的飞跃,形成强有力的法治信仰。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由于有某些社会风气、传统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大学生法律素质方面存在如下缺失:
1、法律知识不足或对法律一知半解,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
当代大学生从中小学政治理论课中了解了一些法律基本概念,知道了一些比较贴近生活的法律规范,比如《宪法》、《义务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而对其他法律的了解不多。就其对法律的了解深度来说.他们也是一知半解,纯粹靠死记硬背,目的是为了应付考试,而不是掌握法律的理论和精神实质。要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按正确的法律意识去处理矛盾时,他们又表现出“知”“行”脱节,知法而不能守法、用法。
2、法律工具主义价值取向严重
在对法律的社会效用的理解上,绝大部分大学生把法律理解为对人的行为的约束,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用以统治社会使人臣服的工具或手段,是统治阶级意志的玩偶。现代社会的法治,也是国家尤其是司法机关用以严惩犯罪、制裁违法的有力手段。这种工具主义价值取向,使大学生们在内心深处认为他们的遵纪守法行为只是迫于国家和学校的强制,而偷偷进行的违法违纪行为只要没有被学校或司法机关抓住证据就是与强制力对抗的“伟大胜利”。有了这种错误思想,在大学生的心理底层,形成了对正确的现代法律意识教化的潜意识抵制。超级秘书网
3、强调权利,忽视义务、责任
大学生一般对我国法律规定的权利有了一定的了解,尤其是对于经常遇到的权利内容已基本上有了正确的认识,并强烈要求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却消极回避个人对社会应尽的义务、责任。经常把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利、人格尊严权利、物质帮助权利、受教育权利、恋爱自由权利、参与社会活动权利等等放到了自己拥有的首要位置上,要求国家、社会、他人为其实现权利和自身价值提供条件并加以保障,而在行使权利、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却不考虑是否侵害了他人权利,是否对国家、社会造成危害,甚至根本不清楚自己应承担哪些法律义务,权利与义务发生了严重的偏差,责任心不强。
4、法律意识淡薄,崇尚权力,对法治没有信心
当代大学生由于过分追求书本知识,法律意识十分淡薄,没有法律的思维习惯,一切强调以自我为中心,追求个性和自我发展,看问题往往主观偏激,缺乏足够的明辨是非的能力,故常常发生因一时冲动而不计后果的现象,导致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发生。相当一部分学生还从个别现象中得出了“权大于法”的结论,对法治缺乏信心,认为法治建设是政府的事情,因而那部分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视读书为日后追求名利地位和享受的“阶梯”。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路径选择
1、制总体规划,从制度上保障法律意识的培养连续实效
法律意识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教育系统工程。首先需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从学校教育全局出发制定学校法制教育发展纲要,并用严格的制度强力贯彻实施,保证各级各类学校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体制与教学计划上的连续性与升华性。目前,由于我国学校法制教育缺乏一种统揽全局的、有制度保障的法制教育模式,小学、中学与大学的法制教育内容上没有连贯性,许多地方甚至还存在着肤浅、重复的可能,无法调动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这些弊端是造成我国当代青少年整体的法律知识不足、法律意识薄弱,判断违法与犯罪的能力不强的最主要的原因,我们应该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国家教委的领导下,利用全国法制教育资源,重新审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目标,确立以现代法律意识教育为主线的政治理论课改革方案,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小学、中学与大学由浅入深、由表及里、与其思想行为特征相吻合的整体推进方案,从制度上保障我国法律素质教育稳步发展。
2.课内课外相结合
学校的法制教育离不开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和法律文化,尤其是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与固化,需要良好的法治运行的社会基础和社会文化背景。最好的法律意识教化理论、最先进的法律意识教育手段,如果没有现实社会依法办事、司法公正和法律公平观念的支撑,也只是纸上谈兵,对大学生的意识产生不了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们“闭门造车”,只是学校进行法律意识的培植,而忽略整个社会对人的意识的作用,也不可能促成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自主升华和稳定。学校的法制教育与国家的法治文明建设唇齿相依。
我国己经在立法科学化、依法行政、司法独立与公正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社会法治化程度越来越高,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优秀的法律文化逐步形成。在法律意识培植的外部环境上,取得了良好的成就。但是,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说,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普遍不高,我们应该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把大量的外部信息不断地输入大学生的头脑中,促使大学生不断被社会优良的正确的现代法律意识“同化”,“顺应”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
3.法律意识培植与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互动
我国要培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必须下大力气提高当代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政治素养,建立大学生法律意识培植与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互动模式。具体的措施是:开展专题、专业的政治与法律融合的综合教育活动(如专题报告会);开展法律与社会理想、道德、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紧密结合的专题讲座,即开展人生理想与法律理想、社会秩序正义、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融合与升华的教育;还可以采取演讲比赛、主题讨论、辩论会、班会等灵活多样的意识培植方式。通过形式多样的互动性教学,及时地把已经升华为法律基本内容的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方针政策等内容传授给学生,把权利本位、自由正义、道德升华以及程序救济等法律精神实质注入大学生的心灵深处,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升华其人生理想,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这样做既使法律意识的培植具有人文关怀的精神,又能使思想政治理论更具有时代性和实践性,并为政治理论课寻找法律上的依据,不仅保障了我党的政治指导思想进法制教育课堂,而且合理利用了课时和教学资源,防止重复教学,从而增强教育合力,共同提高“两课”教学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参考文献
提高法律意识范文6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及人们自我保健意识的逐步提高,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及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对医疗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加以重视,就极易使矛盾激化,从而导致护理纠纷的发生。医疗护理纠纷高发是困扰整个卫生系统的棘手问题,同时也是新的转轨时期的新现象[1]。我们要正视它的危害性,作好防范,从而有效提高护理质量,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
1护士的自我防范措施
1.1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是防范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随着我国各项法制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在日常医疗护理过程中,一旦患者认为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时,就会产生投诉动机和行为,并会运用法律程序来处理各种纠纷和差错事故。护理纠纷涉及到护理质量、服务质量、技术水平、规章制度、医德医风、医疗法规及医学模式转变等因素,因此,应深化护理改革,依法实施护理管理,把卫生法规纳入继续教育的范畴,对全体护理人员进行一次普法教育,聘请当地司法干部或律师讲刑法、民法等法律知识,介绍护理事故典型案例,在新护士岗前培训时,组织学习《医疗行业管理意见》以及本院有关规章制度,并将法律知识列为考核内容。
1.2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是预防差错事故的必要条件,是正常护理活动的保障:护士在护理操作中应循章守制,同时也要注意工作中的一些细节,加强和患者、家属的沟通,主动听取患者和家属的反映,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临床工作中认真观察患者病情,及时觉察患者情绪变化。使用贵重药品前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对各种抢救步骤要熟练掌握,能根据病情预后快速果断地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工作责任心是关键,临床护理工作中要求严格执行的“三查七对”制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等都是加强责任心行之有效的办法,须严格遵守。同时护士在工作中还应该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慎独的职业道德,这样才能保证从源头上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
1.3及时采取正确的取证措施:护理工作千头万绪,有些重要的证据和细节可能会被忽略,应及时保留现场与物证,作为分清是非、正确处理纠纷的基本依据。如输液治疗单每使用一批要注明时间并签名,一旦患者反映有少输液体或输错液体的情况,护理人员便有证可查,这是护士自我保护的有效办法之一[2]。
1.4发生纠纷时要先行报告:一般情况下应首先报告护士长和分管医生。要注意发挥医生协调医患关系的作用,及时向患者或家属解释,一时难于解决的或出现重大争执问题的,应向院总值班请示。
1.5一旦出现护理纠纷,处理态度要真诚:以理服人,防止激化事态,不应采取以势压人、激化矛盾的错误做法。
1.6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正确处理护理纠纷的重要因素: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探索和强化应对纠纷的措施与程序,对纠纷易发部门(如急诊、门诊、输液室等)及差错易发时间(如节假日、周末、午班、夜班等),应加强指导和管理;急诊科抢救设备要完好,随时处于备用状态,护士对各种抢救步骤要熟练掌握,能预见病情进展并做好事先准备;尊重患者与家属的知情权,做好必要的宣教工作,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2通过职业防范,降低职业风险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护士几乎都参加职业责任保险。通过职业保险,保险公司可在政策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定人,以避免其受法庭审判的影响或减轻法庭的判决,也可在败诉以后为其支付巨额赔偿金,使其不致因此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这样由于受损害者能得到及时合适的经济补偿,从而减轻了自己在道义上的负罪感,较快达到心理平衡。因此,参加职业保险被认为是对护理人员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它虽然并不能摆脱护理人员在护理纠纷或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但实际上却可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其为该责任所要付出的代价[3]。同时,在职业范围内,护理人员对他的患者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决不能因护理错误而造成患者经济损失。医院作为护理人员的法人代表,对护理人员所发生的任何护理损害行为,也应负有赔偿责任。当患者控告护士,法庭做出判决时,若医院出面承受这个判决,则对护士的判决常常可以减轻,甚至可以免除。因此,医院也应参加保险,以使护理人员的职业责任保险效能大为增强。
参考文献:
[1]王翠梅 .浅谈护理缺陷的原因及对策[J].护理研究,2005,19(5):915.
[2]王浣沙. 医护耦合性差错及其防范对策[J]. 中华护理杂志,2000, 35(4):227.
[3]李素榆. 手术室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性问题[J]. 实用护理杂志,2001, 17(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