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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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实施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的形为。整顿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坚决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所乱象。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重点查处非医疗机构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隆鼻”、“割双眼皮”等行为,运用手术、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侵入的医疗美容活动。一是对2018年至2019年全省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中被要求整改和受到行政处罚的机构进行回头看。二是及时查处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三是以投诉举报为线索,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四是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二)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督促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一是查处医疗美容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二是查处医疗机构将医疗美容科室出租、承包给本医疗机构以外的人员和机构从事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三是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四是查处医疗美容机构超范围执业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健康局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县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对各自区域内非法医疗美容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非法医疗美容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将非法行医线索、调查取证材料上报县卫计执法大队。

(三)县卫计执法大队对群众举报、巡查发现及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上报的非法医疗美容线索以及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医疗美容进行立案查处。

(四)局督查室对各单位非法医疗美容线索上报、查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单位工作开展不力、执法人员工作失职、有意瞒报、谎报非法医疗美容线索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县纪委派驻三组。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0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全力部署,制定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7月11至7月31日)。一是要求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放在首位,按照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并按要求认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及时报告自查整改情况。二是督促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对辖区内非法医疗美容行为进行摸底排查,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三是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请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自查整改情况报送至卫计执法大队监督四科。

(三)集中行动阶段(2020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根据要求全面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加强执法,从严处罚。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快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的案件,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按规定进行失信行为记分,将从事非法医疗美容严重失信的个人纳入非法行医信用黑名单。加强与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协会的沟通协作,强化信息通报与监管联动,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将行业自律情况作为监管的重要参考。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曝光力度,及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美容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选择医疗美容,动员社会力量监督医疗美容市场,主动提供举报线索。

(四)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明确专人负责。请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图片以及相关监督检查文书报送至卫计执法大队监督四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是规范医疗美容行业、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大举措。要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要按照《县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常态化开展。

县卫健局成立常态化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县卫计执法大队负责医疗市场的执法人员和各乡镇卫计服务中心分管主任、负责医疗市场卫生监督的执法人员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执法活动。

(二)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落实。要紧紧围绕方案中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内容,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的同时,强化工作措施,不走过场,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要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实名举报要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实施方案范文2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09年11月,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局进行了工作评议,这既是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更是对卫生工作的监督和促进,对我区卫生事业发展起到的积级推动作用将无可估量。在评议过程中,区人大卫生工作评议调研组共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意见,我局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不同对象参加的座谈会和书面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对卫生改革发展的建议和良策,并专门召开局务会议,研究讨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落实整改工作的责任制和时间表,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整改工作已取得了初步进展,现汇报如下:

一、对“技术人才缺乏,骨干医生青黄不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卫生机构严重缺编,技术人才缺乏,年龄结构断层是多年来困扰我区卫生事业持续发展的现实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大力实施卫生人才战略,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体制、机制,加强卫生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推进卫生人才结构调整,推动我区卫生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目前主要采取争取编制、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加强教育培训的解决方式,力求逐步缓解卫技人员不足、技能偏低给卫生事业发展带来的压力。

1、争取编制。Xx人民医院从2000年改制以来核定编制人数143个,现有在岗在编人数103人。血防防疫妇幼保健站2000年定编13人,现实有在编人员11人。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所、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合办一直没有配编。按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人民医院应配编为210个;血防防疫妇幼保健站应配编为60个;5个乡镇卫生院应配编50人;卫生监督所、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合办分别应配6、20、4名。合计缺编236名。面对卫生机构缺编严重的现状,我局积级向区委、区管委反映情况,争取按政策配置编制。2009年12月区委同意给卫生系统配编33人(乡镇卫生院15人,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人,血防防疫妇幼保健站5人),2010年3月22日,我局制定了编制实名制实施办法,按文凭、工龄、奖励、职称、投票五分项合计计分的办法,依次从高分录至低分,录取了5名同志实名列入编制。目前,我局正在制定《Xx管理区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实行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28名卫技人员补充到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血防防疫妇幼保健站。

2、提高待遇。我们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政府依法监管的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管理环节,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量化绩效考核体系,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制度。今年我局为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人员工资收入的摸底和相关政策性问题的调研,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作准备。

3、加强培训。我们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观念,不断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专业技术人才系统培养工程。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开发本系统人才资源,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关键环节,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二是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使卫生人才全面协调发展。三是开展卫技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着力提高区级医院儿科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组织人民医院3名儿科医生参加全省县级医院儿科专业、心脏B超专业培训;据《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2009—2010年)》的要求,组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名卫生技术人员参加4项适宜技术培训;根据《Xx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实施方案》要求,组织3名卫生技术人员参加2010年度全市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二、对“医疗设备陈旧,诊疗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合理布局医疗机构。2005-2009年基本上完善了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区所有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全部进行了新、改扩建,改善了老百姓的就医环境。2005年投资40万元,对Xx乡和Xx乡卫生院进行改扩建。2008年投资80万元,对我区Xx镇和Xx乡卫生院进行新建。2009年投资270多万元,历时100天完成了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国土使用面积51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824平方米)。今年正制订我区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Xx省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试行)》,争取在3年时间内对75个村级卫生室进行规范建设。

2、加大医疗设备投入,提高资源利用率。医疗设备是卫生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卫生事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近年来,省政府不断加大医疗设备投入,为我区乡镇卫生院装备心电图机、生化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妇产科器械和防疫保健基本设备,基本解决了群众就近看病的问题,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需求。今年为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使广大农村居民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局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为全区75个村卫生室统一配置健康档案柜、高压消毒器等十余种基本医疗设备。由于我区没有准行政区码,人民医院的升级改造难以纳入国投资金项目,近2年,我区人民医院为了更新医疗设备,集资和贷款430万元购买彩超、CT,新建放射楼。为有效整合全区医疗卫生资源,我们将Xx中心卫生院的医疗设施整合到区人民医院,提高医疗设备利用率。

三、对“卫生监督职能缺失,监管有肓点,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颁发工作,并加强对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检查。我区未成立食品药品监督局,我区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只能到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卫生监督与食品药品监督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能交叉模糊不清,卫生监督执法在运行中显得非常尴尬,但为了防止监督、监测、监管脱节和缺失,有效地防止了恶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我们以完善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为重点,履行卫监依法行政之职,进一步提高食品卫生监管能力。

1、实施分级管理,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面启动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向社会公示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内容及进展情况,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到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中,提高了监管效果。目前,我区学校食堂量化率已达100%,12所学校食堂达A级单位,10所学校食堂达B级单位,餐饮单位108家,已完成量化的有78家,量化率为72.2%。

2、加大监督力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今年我们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行政处罚12户次,没收销毁食品8户次、177公斤,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经营行为,净化了食品市场。

3、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根据我区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3月份我们重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

4、加强卫生监测检验工作。对全区饮食店将进行一次抽样检验,对全区范围内的幼儿园、旅店、医疗单位及个体诊所、药店进行一次消灭检测,有效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对“医疗服务质量不高,行业作风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不断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创建“医德医风满意院”、规范化收费医院活动,完善了临床、医技科室质量控制体系,成立了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促进了全区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整体提高。加强医院收费管理,有效地规范了自立项目、分解项目等重复收费、多收费、乱收费行为,认真落实“一日清单制”“住院费用认定制”等制度;不断完善便民措施,简化就医流程,实行限时服务,确保患者就诊方便、快捷;实施“优质导诊台”“优秀服务窗口”“医护患联系卡”等便民措施。

2、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教育活动,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广大卫生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通过组织广大医务人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医德医风教育读本《大医精诚》,开展职业道德讨论、优质服务竞赛等一系列活动,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准不断提升,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意识。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日常监管制度,紧紧把握“抓规范,抓检查,抓惩处”这个重要环节,不断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实行了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的综合信息,医政监督、重大案件及服务投诉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药品购销机制。

4、查处医疗行业违纪行为。进一步加大了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大处方、花处方,滥检查、滥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我局成立了纠风监查组,延长检查时间,扩大检查范围,增加检查内容,并采取对重点问题一跟到底的方法,使我区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明显好转,有效地遏制了各种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

5、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照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密切与纪检监察、检察、工商、公安等部门合作,摸清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行为的基本情况;坚持“教育为主,把握政策,区别对待”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案件。

五、对“个别诊所无证经营和个别医务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医政及医院管理工作目标就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促进医患和谐,让患者安全就医、让医师安全执业,把医患关系回归到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本质上来。我们按照卫生部提出的深化和扩展“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政及医院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坚持依法执业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强化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质量是医院工作的核心,坚持依法执业、依法管理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保障。通过医院管理年活动,认真清理医师和护士执业资格,依法执业意识得到加强,把依法执业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大依法执业、依法管理工作,进一步拓展依法执业、依法管理的范围,在认真贯彻《执业医师法》和《护士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品和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把依法执业作为加强医院内涵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2、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医疗管理制度。结合我区医疗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要求,通过健全岗位责任制来促进医疗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医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流程也比较清晰,医疗风险得到了有效防范.

3、加强“三基三严”培训,防范医疗风险。医务人员的素质是保证医疗质量的关键因素,当前,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医师重高新技术发展,轻体格检查、无菌操作、心电图判读、基础急救、病历书写等基本技能的提高;一些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与患者沟通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在具体工作中就表现为工作不细致、对病人不耐心、医患沟通出现障碍,进而影响到医疗质量,甚至引发医疗纠纷。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加强对医务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的培训,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三基三严”的岗位练兵活动,按照岗位类别,规定培训内容,强化“三基”技能操作训练,提高了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践行能力和“三基”基本功。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实施方案范文3

为贯彻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制定下发的《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自2014年4月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计划生育药械(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等医疗器械)和成人“性用品”(指用于改善和增强或对性活动起辅助作用但依法不属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包括口服、外用和仿真工具等种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一)规范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二)镇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

(三)规范广告宣传,查处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行为,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五)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

(六)构建诚信氛围,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起草行动方案,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信息沟通、向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汇报工作进度等。负责清理整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查找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规范管理制度。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提出规范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政策性建议。

(三)珊瑚卫生院:负责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和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珊瑚工商组:在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部门配合下,查处无照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五)珊瑚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在计生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阻碍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卫生、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处理。

三、方法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采取条块并举、上下联动的方法。

(一)准备阶段(2014年4月中旬)。

镇政府牵头成立由人口计生、药监、质监、卫生、工商和公安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单位按照省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具体部署。

(二)自查整治和督查阶段(2014年4月下旬—7月底)。

各单位按市主管部门的具体行动方案组织开展自查整治工作。以计划生育药械的生产、经营和成人“性用品”市场为主,开展“百日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取得成效。通过自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有证的生产、经营行为,纠正已有证但不规范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的生产、经营行为。

4月至10月,相关单位将截止每月15日的自查和整治情况上报市主管部门及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部门工作进度表和执法监督汇总情况于每月18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于7月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自查,迎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督查,并根据督查反馈意见,认真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三)迎接综合检查与整改阶段(2014年8—9月)。

8月份,市相关部门迎接省对应部门系统专项督查,9月份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市、市(区)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四)全面总结与迎接国家检查阶段(2014年10月)。

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9月底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国家检查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镇成立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相关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整治的重点单位和重要环节,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尽职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实施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利用虚假、违法广告欺骗患者的行为。通过开展全省整治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执法行动,实现以下目标:

(一)通过医疗广告集中整治,在辖区内基本消除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净化医疗广告环境;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曝光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增强患者的维权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就医。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医疗广告监管制度,建立医疗广告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安全有效的保障。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上或以其他形式医疗广告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擅自改变审查内容和媒体类别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各医疗机构要全面开展自查,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上或以其他形式医疗广告的行为和已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改变审查内容医疗广告的行为必须在7月31日全部停止,7月31日以后经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监测发现的违法医疗广告,将严格进行查处。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主动加强与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信息沟通。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坚决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和非法行医行为,通报违法医疗广告案件查处情况并及时移送违法案件。

(三)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建立医疗广告的巡查和公示制度(《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查内容及证明文号可在江西省卫生厅网站“医疗广告监管”栏目中查询),发现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要及时依法查处,同时移送当地工商部门对违法医疗广告的经营者、者进行处罚。

(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并指派专人对本地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户外等大众媒体的医疗广告进行监督监测,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医疗广告及其他非法行医行为要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和依法查处,同时做好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违法医疗广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促使当地医疗广告秩序的根本好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对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建立并落实整治违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对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力、以及对违法医疗广告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要按照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明确重点,严密监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派专人对本地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户外等大众媒体的医疗广告进行监督监测,做到不留死角,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要将违法虚假医疗广告较多(或屡次违法医疗广告)以及有关部门曾经通报的医疗机构列入重点监测对象;要组织监督人员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全面执法监督检查,做到监测覆盖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监测公示到位。

(三)严格监管,及时移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部《通报》要求,再接再厉,继续保持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各地要公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医疗广告违法案件,自觉抵制违法虚假医疗广告。同时要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使其自觉依法执业。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实施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整治违规医疗广告、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清理违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督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广告监测及查处情况。

(九)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活动的行为。

(十)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要以确保血液安全和献血者(供浆者)身体健康为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行为,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献血者(供浆者)管理情况、偏远地区医疗机构血液来源等进行核查,严肃查处冒名顶替、超采频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9年6月20日至7月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第二阶段(2009年7月1日至9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行医。

(三)第三阶段(2009年9月10日至9月20日)为总结上报阶段。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按照《2009年云南省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早部署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和深化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作为关心群众、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

(二)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严肃查办案件是确保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也是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要高度重视,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继续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重点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两类案件的查处。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保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加大督查和稽查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的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要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向城乡结合部、向城市社区延伸,实现监督重心下移。对未履行职责,疏于、怠于监管,当地医疗服务市场混乱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在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同时,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途径和办法,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医疗服务市场违法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把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规范审批行为紧密结合起来,把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审批管理与监督的衔接机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逐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五)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重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就医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批、注册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定期公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对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查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吊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证书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实施方案范文6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为了加强对“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领导,卫生局及各医疗单位成立了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和信息通报等工作,以保证管理年活动顺利开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动员大会后,各单位及时传达上级相关精神,组织系统学习,为活动开展奠定组织和理论基础。县卫生局制定了《关于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医院也制定了本院管理年实施方案,召开了“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动员布置大会,让医院全体干部、职工人人知晓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强调该项活动的重要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利用卫生局《卫生简报》、《信息》对“医院管理年”进行宣传报道,医院也利用宣传栏宣传,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医院管理年”的宣传。医院以“假如我是一个病人”的讨论内容,为“医院管理年”营造气氛,使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入人心。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一是医院领导班子和“医院管理年”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现,科室负责人为科室“医院管理年”活动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加强以“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的领导。

二是将实施方案中的措施、指标进行细化,逐条分解到各科室相关人员,使管理年活动深入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深入到医院工作的各个方面。

三、依法执业,规范行医,强化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和医务人员准入制度,医院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擅自扩大诊疗科目、无聘用无证人员、无违规医疗广告、无对外出租或承包科室等现象。所有聘用人员均经卫生局审批,无非卫生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现象。做到有证执业,杜绝非法行医,确保医疗安全。

四、狠抓医德医风,树立良好形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切实转变服务理念,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各医疗单位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等医德医风教育活动,教育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医德医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坚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八项行业纪律》,严禁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回扣、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同时,建立、完善病人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号码,及时受理、处理病人投诉。定期收集病人对医院服务中的意见,并及时改进。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收集患者对医院工作意见,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

实行院务公开,医院将医生简介、专家专科介绍、药品价格、大型设备检查均在医院醒目位置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病房设立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处,主动接受社会和病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落实便民措施,设立导医咨询,提供人性化服务等,配合“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开展。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体现了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了服务水平,得到广大患者的普遍认可,树立了医院形象,创造了良好就医环境。

五、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管理网络健全。医院有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各科室有医疗质控小组,每季度末均进行综合质量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建立三级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保证和巩固基础医护质量。医务科注重医疗环节质量管理,落实三级查房制度,加大病历和处方的检查力度,病历、处方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定期检查临床、医技科室、各门诊部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

医院通过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管理年活动,全方位提升了医院的医疗质量,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此次活动,不仅改善了服务态度,也规范了医疗行为,降低了医疗费用。不但提高医疗质量,而且确保了医疗安全。

六、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规范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规范经济活动,完善经济核算与分配办法,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

财务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了规范的经济活动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分清级次,责任到人。

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管理,严格实行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

七、存在问题在这次自查中,我们发现了工作中一些薄弱环节,如:⑴有的医疗、护理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⑵抗菌药物管理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⑶医院感染管理方面未开展消毒环境卫生监测。

八、今后打算1.在今后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经验,力求将经验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以建立长效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机制,把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努力实现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