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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范文1
一、加强组织建设,落实监管责任
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局,同时,明确了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经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年印发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年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使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组织保证。
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及存在问题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县卫生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认真履行督查评价、处理举报投诉和组织协调职能。根据有关“问题乳粉”、“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工作要求,督查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度并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工作总结;先后4次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承办、督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事项,全面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调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建食安委发[]1号)、《县开展问题乳粉彻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食安委发[]3号)、《关于切实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建食安委办发[]9号)等一系列食品安全相关文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7578616;起草了《年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二)存在问题
食品安全协调的内容极其庞杂而具体,为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需要单独的机构设置、统一协调的监管体系、完善的食品信用、信息报送体系和机制等作为支撑。
1、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为有效、高效地开展协调工作,需要设置单独的组织机构,并且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目前,挂靠监管的形式缺少权威性,人员和设备的配备明显不足。
2、监管体制不够完善,协调机制有待加强。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大的监管环节上得到了明确,但环节与环节之间在职能界定、责任划分上还有一些争议,还存在监管盲区和重复监管现象。卫生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部门,面对各个部门,不同的执法队伍,不同的政策解释,不同的利益驱动,协调起来不够顺畅,统一、高效的综合协调机制需要加强。
3、食品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滞后,有效防范机制缺乏。目前我县尚未全面开展食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难以全面掌握企业质量信用状况,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诚信引导和信用监管措施。各职能部门报送食品安全信息不及时,不利于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由于信息透明度不高、权威性分析和预测不足,有效防范食品问题的预警机制尚未形成。
三、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及执法情况
(一)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年6月县政府将县卫生监督所划分为卫生监督所和食品安全监督所。
其中县卫生监督所在编人员27人,隶属于县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监督(传染病监督)、职业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放射卫生监督。
县食品安全监督所在编人员11人,隶属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卫生监督、保健品、化妆品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
(二)卫生监督执法情况
卫生监督所:一是学校卫生监督执法,针对学校及托幼机构的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学校教室环境、学生宿舍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中、小学校,托幼机构145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66人次,车辆119车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全部跟踪进行了彻底整改,防止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建立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监护档案情况,共对276家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宣传及监督检查工作。新建职业卫生管理档案276家,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545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569人。监督检查使用医用光电离辐射单位27家,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26枚,77人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并进行个人剂量计监测、佩戴个人剂量计,8月份组织了县77名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对未建档和未开展健康监护工作的厂矿企业和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三是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监督检查县一、二级医疗机构5家,乡镇医疗机构29家,诊所166家,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等。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四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重点对歌舞娱乐业、旅店业、美容美发业、沐浴、游泳场所及餐饮业餐厅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和监督检查,对县辖区235户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其中住宿业48户,文化娱乐场所15户,美容美发128,游泳池1户,沐浴场所43户。全年经常性巡回监督235户,监督覆盖率为100%,平均监督1.5户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同时责令限期改正;五是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开展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注重对市政供水和自备水、二次供水的日常监管,共检查市政供水单位1家、自备水源供水单位3家、二次供水单位16家、乡镇级供水单位6家,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有效保证了居民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六是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以城乡结合部、个体医疗机构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以非法行医、医疗广告宣传、推拿、按摩场所等为重点环节,开展了综合监督检查。全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0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2台次,检查单位数102家,立案70起,其中结案46起,正在执行中24起,当场取缔无证行医32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医疗市场。七是行政处罚,今年,已对356户违法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现已结案354户。其中(生活饮用水违法案4户,罚款金额4000、00元,公共场所违法案121户,罚款金额30900、00元,非法行医案59户,罚款金额61000、00元,强制执行非法行医案1户,罚款金额3000、00元,传染病监督违法案159户,罚款金额77300、00元,职业卫生违法案10户,罚款金额46000、00元,放射卫生违法案3户,已结案1起罚款金额1000、00元,其余2起违法案件正在处罚中。
食品安全监督所:一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整治的原则,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健全监管机制,有效的规范经营行为。通过整治活动,经营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各类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二是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整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销售问题,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进行了查处;三是重大节日、活动期间以及临时性工作任务。全力以赴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特别是高考、人代、政协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在确定我县为卫生部第二批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县以后,我县便积极开展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试点前基本情况调查,为领导、组织和协调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开展,我县成立了以杜景坤副县长为组长、卫生、安监、工会、工商、财政、公安、发改委、经贸委、劳动、环保等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项目下设项目办公室(卫生局)。
县政府召开了试点工作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确定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责,要求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成立组织,定期召开会议确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县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县职业卫生试点工作;审议确定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实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落实有关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等。
根据卫生部第二批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县的总体工作要求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县政府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县职业病防治工作协作制度》、《关于建立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对我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安排均作了详细的说明,明确通过落实企业防治主体责任制和建立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建立健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架构及落实相应保障等措施,在3年时间内提高我县中、小企业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覆盖率。
为进一步落实省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县职业病防治实施规划》和《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方案》两个专项行动方案,对上述两项工作的开展作了细化部署。
在年县疾控中心取得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后,为确保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整体服务水平,满足社会需要,县政府今年又下拨了50万试点工作经费,县疾控中心购买了用于职业卫生健康体检的仪器设备,现已经安装调试完毕,职业卫生健康体检资质正在评审中。
经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的努力,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我县产生职业病危害企业数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工人数等进行了摸底排查,对职业卫生防治经费、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等问题。有了初步的了解和基本掌握。据初步分析表明,我县目前产生职业病危害单位284家,其主要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一氧化碳、射线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人6816人其中接触粉尘的3385人、接触噪声人数3305人、接触其他危害因素49人、接触放射线的77人,到目前为止,建设项目审查为零,通过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基本掌握了我县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下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打下了基础。
五、今年工作设想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综合监管的水平。进一步梳理各部门监管职能,细化环节,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建议尽快出台关于小饮食店、小食品店、小食品作坊、食品流动摊点的管理办法,避免监管职能重复交叉和模糊不清,使监管领域做到不重不漏。
医疗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范文2
《焰火燃放许可证》应如何申领?申领时要提交哪些材料?为解答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处处长亓希国,请他作一详细介绍。
分级申请提交4类材料
“依据《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大型焰火燃放按照所燃放礼花弹及组合烟花的规格和数量,危险程度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Ⅴ级。”亓希国介绍说,举办Ⅱ级以上(含Ⅱ级)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需向举办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申请《焰火燃放许可证》,举办Ⅲ级以下(含Ⅲ级)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需向举办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申请。
主办单位申请《焰火燃放许可证》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呢?亓希国说,主办单位要按照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级别,向相应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4方面的内容:一是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二是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三是燃放作业方案;四是燃放作业单位持有的《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以及燃放作业人员持有的《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一般都是主办单位聘请专业的燃放作业单位进行操作,所以燃放作业方案要包括两部分内容,即主办单位的组织实施方案和燃放作业单位的技术设计方案。通常主办单位、燃放作业单位在制定燃放作业方案时,都会和公安机关事先沟通协调,以确保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性,也便于顺利通过审核。”亓希国补充说道。
据亓希国介绍,对于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审查,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会在20日内给出结果,符合大型焰火燃放安全要求的,将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将会说明原因。
焰火燃放资质省级考核
在申请大型焰火燃放许可时,需提供燃放作业单位的《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和燃放作业人员的《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这两者的资质证明是如何取得的?
亓希国回答说,为加强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于2010年10月了GA898-2010《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GA899-2010《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并于当年11月开始实施。按照这两个标准的规定,申请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分为燃放技术人员、燃放操作人员、安全员、保管员4种)资格证明的,需向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理论、实践考核合格的,由省级公安机关发给相应的《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申请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分为甲、乙、丙3级)资质证明的,同样需向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省级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主办承办单位责任明晰
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大多不具备专业的焰火燃放资质,往往要聘请具有资质的燃放单位来具体操作。那么主办单位和燃放作业单位的安全责任如何划分?
亓希国总结说,双方侧重点有所不同。主办单位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责任主要体现在组织协调方面,如:要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放场地;制订并落实燃放作业组织实施方案,协调落实交通管制、消防救援、医疗救护、人员疏散、事故应急处理等安全保障措施;对妨碍燃放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划定燃放安全警戒区,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下达点火、暂停、终止燃放或清场、解除警戒指令。燃放作业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体现在技术方面,如:制订并执行燃放作业技术设计方案;保管所燃放的烟花爆竹;处理哑弹或其他未引燃的烟花爆竹;清理、回收、包装燃放作业剩余的烟花爆竹。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除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进行审批外,还要对焰火的燃放活动进行后续监管。亓希国介绍说,对已批准的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公安机关会制定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根据燃放规模等级、现场周围环境、气象条件等方面的安全需要组织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围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
医疗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范文3
坚持以开展评价试点促进监管工作的原则,着力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社会监督全覆盖”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靠实工作责任,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任务
围绕着力健全完善“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社会监督全覆盖”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乡镇要切实对辖区内药品安全负总责。
要切实加强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药品安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本乡镇年度总体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安排,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有效促进监管工作责任落实。
要深入一线和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解药品市场状况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药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掌握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有效解决药械市场和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
要加强政府层面的协调促进,深入推进食品药品“两网”建设,扎实开展药械安全社会宣传,大力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药械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促进完善保障药品安全长效机制。
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协调联系,促进监管部门有效履行职责。要协调建立完善与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促进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促进村级基层组织有效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管理。
要建立完善乡、村两级药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机构,保证一定的人员力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为有效履行职责提供基本保障。
二)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食药监部门是药械监管执法主体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执法主体的责任,有效履行监管职责,认真扎实地推进保障药品安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要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着力查处非法经营药品行为,切实加强对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行为的整治,加大虚假药品广告的监测和对广告产品的查处力度,促进解决不合理用药问题,切实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要全面推进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突出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加强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四大类”药品的监督管理,全面实施网络电子监管,着力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评价,促进提升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水平。
要深度推进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大力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扎实开展药械安全社会宣传活动,切实加强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推进健全完善药品安全长效保障体系。
药品安全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药品安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本部门年度总体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安排,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有效促进监管工作责任落实。要立足各自职能,切实负起各自应负的责任,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市场准入的管理,严厉打击无证诊所非法开业等行为。要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和“规范化药房”建设,积极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开展抗菌药物整治,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工商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药械广告的整治力度,对以知名人物代言、含有低俗内容、以专家患者名义宣传治疗作用、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等违法违规药品广告要坚决依法查处。
通信、邮政部门要配合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销售假药行为。
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文广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开设药品安全大讲堂,广泛宣讲药品安全常识,宣传报道监管动态,“问题药品”安全警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工信、物价等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立足各自职能抓好相关工作。
三)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要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通过正面引导、诚信建设、质量承诺、约谈问责、强化监管等多项措施,同时借助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推动,促进企业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全面建立落实保障质量安全的规范制度,要监督促进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配备与药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设备,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可靠。
四)促进落实社会监督职责,实现社会监督全覆盖。
要结合促进“一主三辅”食品药品监督网络有效发挥作用,使县、乡、村药品安全社会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实现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全覆盖。
街道办、各乡镇和村级基层组织要从加强社会管理的职能出发,有效发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切实加强面向群众的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从社会管理角度加强对区域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管理,及时调查了解药品市场状况,定期进行反映报告,参与协助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参与清理“问题产品”积极履行药品安全社会监督职责。
要促进各级药学会等行业学(协)会组织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有效促进行业自律,宣传贯彻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开展安全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推动提升产业水平,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药品。
要加强政务公开,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举报监督。要认真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要切实落实对举报案件的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投诉举报等的监督作用。
三、时限要求
从现在开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落实,10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在参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我测评的基础上,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出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形成全县试点工作总结,提请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市政府。县上在适当时候将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抽查评价,总结推广先进的经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评价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是进一步促进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制度创新。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此都要有充分的认识,认真扎实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评价试点取得积极效果,同时也推进我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要切实加强对评价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就是对政府担当责任、履行责任情况的评价。能否组织开展好评价试点工作,对政府履职尽责情况的直接检验。县上将成立评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价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医疗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范文4
认真落实《天津市卫生行业“环境年”建设工作标准》,积极与区综合执法大队、交警队联系,提出整改方案,对交通问题、小商贩问题进行治理,我院各科室密切配合,达到了良好的治理效果。加强院内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管理,首先对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仪表、规范化等方面进行整顿,其次对路面交通标识、车位进行重新划线,使之更加清晰、规范,保证车辆进出安全、入位整齐、排列有序。
优化诊疗流程,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供温馨舒适的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在完成年内总体目标的同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逐步解决患者就医难等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医疗内环境,为营造一个舒适、整洁的就医环境而不懈努力。
主楼与附楼连廊工程的竣工,为我院现代化的供应室提供了合理的空间与工作流程,真正的从源头上杜绝医源性的交叉感染的可能性,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医生呼叫护士的震动手表的使用,使管理更加趋于人性化。等候座椅的提升,为患儿及家长提供了舒适的就医等候条件。医院绿地长廊的改建,为等候就诊的患儿及家长提供了良好的去处。道路两旁路灯的更新,增强了照明。
对窗口服务单位的着装、内环境、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等方面不断地进行强化,必须做到文明上岗。对违反院内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点评及下岗学习。
2 积极推动无假日医院建设
无假日门诊在我院实施已有几十年的历史,门诊各专业科室节假日时间一直保持常态化。内科门诊正、副主任医师每天除正常班外,还设有小夜班,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奠定了基础。为充分发挥儿童专科病及诊疗特色,合理调配医疗用房,在过去呼吸专科门诊只有周三、周五两个半日门诊的基础上,增加了周一至周五全天均有呼吸感染门诊,同时增派了四名专业技术实力强的主任医师充实在门诊一线,使反复患有呼吸道疾病的患儿每天都能得到系统及良好的医治。急诊内、外科选派副主任医师出诊,大大提升了急诊诊疗水平与服务质量。眼科、口腔科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增设小夜班,方便患者就医。门诊手术实行无公休日、节假日应诊。
由于儿童发病特点,每年的寒、暑假都是择期手术患儿就诊的高峰期,在此期间,我们更加注重温馨服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让每一位患儿能在假期得到良好的治疗。
门诊服务台人员主要负责门急诊各种化验单的发放工作,同时兼顾导诊工作。每一张化验结果从接收到发放,均有完善的登记制度。专职导诊人员,身着不同的服装,上岗时佩戴绶带,在门诊大厅醒目的位置为患儿家属服务。在急诊鉴诊处设咨询电话,每天由专人向患儿家属提供咨询服务。简易门诊的筹建,不但减轻了患儿家长的经济负担,而且减少了全院总诊次10%的就诊压力,达到了预期目的。
3 全面实施各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工作,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预约门诊在我院实行了两种推进方式,即“医指通”网上预约挂号和门诊现场预约挂号。2010年我院首先从免疫科、脑系科、血液科、内分泌科四个专科门诊的门特病人实行预约挂号,为1200名门特专科患儿提供了网上预约服务,且门特病人预约挂号人数每月呈递增趋势增长。2011年,我院正在推进对内科门诊九个专科近1.2万余人实行“医指通”网上预约挂号服务,同时每月还将新增专科病人80-90人次。我院采取患儿的有效信息录入方式,患者只要输入专科名称、患儿姓名、专科病历号,通过信息处理后即可预约成功。在落实网上预约挂号中,我们前期的准备工作复杂、周密、完善,真正的做到为患者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从根源上杜绝“倒号”现象。遵照卫生局指示精神,我院对今年第一季度门诊预约情况进行了统计,共计34个专业,36740人次通过现场预约,占第一季度门诊总诊次的30.76%。我们将继续扩大此项工作的推广与实施。
我院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在志愿者服务日期间,团委带领部分青年志愿者来到天津市儿童福利院、天津市卫生局幼儿园,为孩子、老师和部分家长讲解儿童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相关疾病的预防、治疗、护理知识,受到福利院老师、幼儿园家长的欢迎。今年我院的青年志愿者参加了天津市卫生局系统为玉树学生体检捐赠活动,为他们进行入学体检,用自己的专长给这些孩子带来帮助。助残日期间,青年文明号号长参加了为残疾儿童献爱心活动,收到良好社会效益。今年,我院团委已向上级团委申请“让广大志愿者走进我院服务患儿”工作,此项工作正在等待团市委批复。
4 加快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
我院已于2010年3月底,在医院的住院部医生工作站中安装了津微首佳公司的电子病历系统,该系统能够基本符合卫生部病历管理的要求。一年多来,在实际应用中也确实为提高医院病历管理水平,规范医疗操作,减少医生繁重的工作负担,给予了极大的帮助,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目前,我院电子病历的推进,按照医院医务工作安排,重点是客观病历的书写,而主观病历书写和病历分级管理,还没有能够一同实施,病历首页的电子化工作,近期将完成软件上的更改后并开始实施。电子签名还没有上我院工作安排。
由于我院儿科特点,做到医院信息“与区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等数据中心逐步建立区域内安全共享的电子病历数据中心和信息管理系统”,暂且还不具备实施的可行性。
5 加快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我院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成立了天津市儿童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本院的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试行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在卫生部下发的各病种临床路径的基础上,制定本院相关试点病种的临床路径,组织对相关试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监督各试点科室开展工作,组织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定期向市卫生局试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报告试行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等。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各病种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详细的试行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指标到人、考核到人。我院的行政部门定期对各专业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保证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2010年共完成临床路径管理总病例数365例,占收治试点病种收治病例的26.22%,入组率约为31%左右。2011年,在总结10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临床路径工作,临床各专业至少遴选1个病种试行临床路径,且所选择的试点病种必须为各专业收治的前三位常见病、多发病病例今年1月~5月入路径病例为505例,入组率约为41%。
6 做好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综合整治工作。
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职责,建立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抓,业务院长具体抓,医务科、药剂科、预防科与临床各科室主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套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修订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使用规则” ,制定了“抗菌药物监督与管理的实施细则” ,将具体规定细节化,使原则具有可操作性,将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落到实处,并严格界定了处罚措施。对抗菌药物进行了分级管理,完善了“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明确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控制指标,同时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作为临床科主任月末考核的重要指标。
2011年5月多次组织全院医师学习,以增强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2011年6月初,业务院长分别在院周会及科主任会上为大家‘解读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案’,以提高临床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6月中旬,儿内科主任对全院医师进行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完成后进行了考核,对考核合格的313名医师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了严格限定,明确了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同时做好医师的签名留样等工作。
2011年5月,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的管理,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根据《2011年天津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卫生部及天津市卫生局相关要求,我院加强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将抗菌药物品种严格控制到45种,完全符合要求。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需使用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严格按照“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启动临时采购程序。根据《2011年天津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的要求,药剂科每月对我院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使用量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Ⅰ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进行了调查,对情况异常的停止其临床应用。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预防科每季度定期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以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病历评分细则(试行)》及《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病历评分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医务科、临床药学科每月分别对全院22个专业,随机抽取每个专业5份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的现岗病历和终末病历,预防科每月对全院手术科室的11个专业,随机抽取每个专业5份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病历,按照卫生局下发的检查标准指派专人负责质检,结合儿科病人特点强化抗菌药物的评价和预防性用药的限时管理,用药48至72小时应明确描述患者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的情况,并对抗菌药物疗效进行评价,发现存在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现象的科室或个人,逐级进行诫勉谈话,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同时,强化合理用药,减轻患者的负担。经过本阶段监管,我院22个专业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现岗病历和终末病历合格率均达到100%,手术科室的11个专业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合格率达90.9%。
通过临床自查结果,定期对管理效果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合理性进行检查和评价。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予以解决,同时完善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以更好地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7 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积极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组织分工、推进安排和保障措施,加强医院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落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责任,扎实开展工作。
通过改革护理工作模式,示范病房实施责任制分工排班方式,每名责任护士均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整合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连续的护理服务。结合护士分层管理,分配不同病情轻重、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的患者给责任护士,危重患者由年资高、能力强的护士负责,体现能级对应。
通过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协助医师实施诊疗计划,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与医师沟通,随时与患者沟通,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康复指导,提供心理护理。在临床护理服务中充分体现专科特色,丰富服务内涵,保障患者安全,促进患者康复,增强人文关怀意识,倡导人性化服务。
2010年3月,我院作为市卫生局示范工程重点联系医院,申报
示范病房3个,开展率为20%。 2011年5月,申报示范病房12个,
开展率达80%,优质护理服务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8 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建设,实施院务公开
核心制度落实是医疗安全和质量提高的根本保障。加大对核心制度落实的考核力度,特别是对首诊负责制、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等进行严格考核。每月定期到各病房共23个专业检查13个临床医疗质量管理记录本,并对其内容进行汇总。发现问题及时与专科主任沟通并及时整改,较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
我院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真诚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改进工作。医护人员工作时佩戴胸卡,便于自律和接受患者监督。设立物价咨询台和住院费用查询系统,提供价格查询服务;设立医疗服务投诉咨询电话,方便患者。定期召开职代会、院周会,将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重大改革和发展规划、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向职工公开。通过积极、主要地开展院务公开工作,满足了社会公众通过正常渠道合理合法地了解医院财务的需求。我们将本着维护患儿的根本利益、保障职工的民利、促进医院科学发展的原则,采取便利、快捷、有效的形式开展好医院院务公开工作。
9 贯彻落实《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预防和控制医院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
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预防和控制医院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手术室配备超声清洗、自动清洗机、干燥设备、压力水枪气枪、手工清洗池,对手术器械进行清洗干燥。消毒供应中心配备自动化清洗机、超声清洗机、压力水枪气枪、手工清洗池、干燥柜及水处理设施。配备高温高压灭菌设备对手术器械和新生儿病房、ICU等科室消毒灭菌的物品进行消毒灭菌。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防控符合规范。
10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后勤安全保障
医疗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范文5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健全促进婴幼儿照护发展机制体制,提高家庭婴幼儿科学养育能力,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提供托育服务,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着力满足广大家庭多层次、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试点示范、逐步推进的原则,按照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提高家庭照护能力;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需求。
2021年,建成1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机构,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和综合监管体系,探索托幼机构一体化服务和社区托育点建设。
到2022年底,完成县妇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任务,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的指导,全面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满足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需求。
到2025年底,全县以家庭为主、社会补充、社区支撑的全方位、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框架基本形成,管理规范、监督体系基本健全,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1.全面落实休假制度。倡导单位职工自觉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民政婚姻登记窗口设立咨询服务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产假、配偶陪护假、哺乳假和生育津贴补贴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家庭婴幼儿照护提供便利条件,采取设置母婴室、哺乳室,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积极措施,满足职工照护婴幼儿需求。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县总工会牵头,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妇联、县人社局、县医保局配合)
2.加强科学育儿指导。县妇计中心和兼有婴幼儿照护内容的家政服务机构要设立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导中心,县级各分娩医疗机构和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优生优育优教指导室,通过开展亲子活动、父母课堂、育儿知识讲座,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村(社区)妇幼专干兼任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员,定期开展入户指导服务。(县卫健局牵头,县妇联、各镇办配合)
3.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认真贯彻保育为主、保教结合的方针,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为婴幼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关注婴幼儿早期发展,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各镇办要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特殊困难群体的婴幼儿父母提供育儿指导和照护服务。(县卫健局牵头,县妇联、各镇办配合)
(二)建立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体系
4.增强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各镇办要将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公共服务重要内容,保障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用地用房。新建小区应当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标准,每千人不少于8个托位的要求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用3年时间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建设。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配套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县民政局牵头,县资源局、县住建局、各镇办配合)
5.加大社区社会资源投入。根据社区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需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强化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采取政府补助、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嵌入式、分布式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人社部门要在社区公共服务领域,设置一定比例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公益性岗位,用以支持机构的发展。(县民政局牵头,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各镇办配合)
(三)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6.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在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等就业人群密集区域建立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引导、培育、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发改部门要按照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要求,积极争取国家托育照护服务试点专项投资,制定托育照护服务规划建设体系,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编报,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重点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为婴幼儿家庭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保证、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县发改局牵头,县资源局、县卫健局、各镇办配合)
7.鼓励托幼一体化建设。各级幼儿园要充分发挥专业资源聚集优势,允许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试点,增设托育班,招收2-3岁以下婴幼儿,并纳入幼儿园统一规范管理。在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时,应考虑增加托育班资源供给,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县级公立幼儿园要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充分利用师资力量雄厚的资源优势,率先推行托幼一体化建设,解决城区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实行托幼一体化的幼儿园,收托前应将收托3岁以下婴幼儿情况及时报告县科教体局和县卫健局。(县科教体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各镇办配合)
8.支持发展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为方便单位职工照护婴幼儿,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工业园区和职工数较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县总工会牵头,县卫健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配合)
9.鼓励举办形式多样的照护服务。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社会资金举办专业性、多层次、多种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促进社会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多元化投入。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序供给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消费水平的多层次婴幼儿照护服务。(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批局、各镇办配合)
(四)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管理
10.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在我县辖区内举办的各类托育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并按照《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要求进行登记备案。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应向县委编办申请审批和登记;举办社会服务性质的托育机构,应向县民政局申请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的托育机构,应向县审批局申请注册登记。核准登记后,登记部门应及时告知托育机构到县卫健局进行备案,同时,将已注册登记的托育机构有关信息在15个工作日内推送到县卫健局,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同纳入管理。(县卫健局牵头,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审批局、各镇办配合)
11.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设置标准和服务规范,并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安全设施、器材及安保人员,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全过程加强监管,管理公开透明。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托育机构消防设施、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排除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和镇办人民政府要按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主要责任,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人员诚信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虐童等行为的机构和人员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县应急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各镇办配合)
12.加强卫生保健监督管理。县妇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执法大队以及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县计生协会要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提升机构健康管理水平。对新设立的托育机构要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及时开展卫生合格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及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到位后方可开展托育服务。(县卫健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办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保障。各镇办、各部门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可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场地租赁、设施改造、设备购置、招聘人员等方面给与扶持。要全面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等6部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与学校、幼儿园相同的价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发改社会〔2019〕1606号),对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按每个新增托位给予1万元补助基础上,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安排适当配套资金给予补助。积极做好社会资金的投入引导,促进社会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多元化投入。对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机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大力支持。(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税务局、县卫健局、各镇办配合)
(二)落实用地保障。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县资源局牵头,各镇办配合)
(三)加快人才培养。县人社部门要将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把保育员、育婴员等托育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县职教中心要增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开设儿科护理学等相关课程,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对已获得婴幼儿照护指导师、育婴师、保育员从业资格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托育机构要择优录取使用,并按岗位职责落实相应薪酬待遇。要切实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建设一支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县人社局牵头,县科教体局、各镇办配合)
(四)强化信息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婴幼儿照护服务实际,应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在优化服务、加强管理、统计监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县经贸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批局、各镇办配合)
(五)加强社会支持。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营造婴幼儿照护的友好社会环境。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开发与婴幼儿照护相关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风险监测,切实保障安全性。(县住建局牵头,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办配合)
(六)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备案、监管机制,各部门按事权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综合监督,并对日常监管负主要责任。严格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注册登记及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制度。凡未登记、注册或设施条件差、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的、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卫健局牵头,县科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批局、各镇办配合)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发改、科教体、公安、民政、财政、人社、住建、自然资源、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税务、工会、妇联、各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由县卫健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部门协作。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卫健局牵头,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群团组织和各镇办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合作,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商议解决本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形成政府统筹领导、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要认真调查摸底,对有意向申报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单位或企业,按照项目要求收集材料及时申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托育机构,县政府按规定提供支持政策清单,确保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有效实施,顺利推进。
医疗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范文6
一)全面开展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推进质量振兴列入重点工作内容,认真总结质量兴县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充实扩展并制定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方法、步骤、职责,强化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组织实施。年底前,全县全面开展推进质量振兴工作。
二)积极推进品牌战略。以重点产品、优势产品和特色产品以及市场占有率高、发展空间大、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产品,作为培育创建名牌的主要对象。年,争创1个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力争1-2户企业获得省政府质量奖,争创3-5个省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品牌产品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企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以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为目标,加快标准制订修订和升级,构建科学、完整、先进的标准化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提升经济发展整体质量水平的先导作用。
1.加快升级工业产品技术标准。以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有发展潜力、体现经济技术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产品为重点,制定和完善包括产品品质、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环境条件等方面的标准,构建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体系,带动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全面实现《意见》设定的各工业产业的质量指标。
2.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以大宗主导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努力构建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年,主要农产品的标准覆盖率达到70%以上,优势特色农产品基本形成有地方特色的标准化体系。以标准化为先导,带动主要农产品质量的整体提升和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和经营。全面实现《意见》设定的农业质量指标。
3.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以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诚信度为重点,制订修订覆盖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邮政通信等服务业的地方标准,有效提升服务业规范度和标准覆盖率。鼓励服务单位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深入推进服务企业标准化工作。年,制定实施1项地方标准,重点培育1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引导全县服务业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4.强力实施节能减排标准化。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对能耗和排放控制标准进行全面修订和提升,督促和推动企业实施有力度的节能减排更新改造。抓紧循环经济标准规划的完善与组织实施。以高能耗、高排放产业和企业为重点,促进和推动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整体上水平,确保我县能耗严格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稳步改善和提升全县环境质量水平。
四)切实加强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重点企业要加大研发投入,对高新技术产品、重大项目要组织力量开展攻关突破,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年,重点工业企业完成1-2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全县完成3-5个以上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并形成规模生产能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集群;力争1户以上企业获得省政府质量奖,1-2户企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全县大中型以上企业的主导产品、重点产品、优势产品基本实现换代、升级和提档,质量水平整体提升,经济效益普遍提高。
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着力构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卫生、农牧、质监、工商、商务、食药等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和职责紧密衔接,尽快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评估论证、许可认证、监督抽查、过程监管、风险监测、安全预警、事故处置、事件应急等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年,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生产许可,明确食品小作坊监管责任,细化监管措施。药品、保健品生产经营要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认证或行政审批的规定和要求。生猪全部实现定点屠宰检疫。有效预防重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2.建立和完善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为核心,产品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责任追究相配套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根据产品质量的动态变化,适时调整监督检查的范围、频次和种类。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和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数据库,定期分析质量状况,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加快建设全县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及时产品质量状况和安全预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有效实施,形成对全县产品质量整体状况的有力监管和控制。年,全县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建档率达到100%产品质量可比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关系健康安全的产品全部纳入生产许可或国家强制性认证,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建立健全进出口环节疫情疫病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提升进出口产品质量;建立完善预警机制,防止各种疫情疫病,保障全县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法打击进出口商品逃检行为。
4.严格执行重要工业产品的行政许可制度。对纳入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和关系健康安全的强制性认证产品,要依据许可条件、程序严格审查和批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有计划、分步骤淘汰产品质量差、工艺技术落后、资源和能源消耗高、高污染产业。年,基本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产品和落后产能,推动全县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
六)大力提升优势产业整体质量水平和竟争力。
按照新型工业化的理念,通过标准提升、技术创新、新品研发、结构调整、更新改造、优化升级、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综合措施,着力推动我县支柱产业及其优势主导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向高端攀升,全面增强我县优势主导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开拓力,带动全县经济的发展。
1.现代农业。抓好我县红枣、枸杞、酿酒葡萄、蔬菜,棉花等特色优势农产品通过“三品一标”产品认证。以此为基础,加强深加工能力建设,延长产业链条,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年,新增3-5个无公害农产品、2个绿色食品、1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并通过产品质量认证,新建1个国家级、2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上市农产品达到国家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和无公害标准。
2.现代工业。按照产业集群化、工业园区化、企业集团化、环保标准化的发展方向,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绿色、低碳、循环、安全为主导,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优势企业培育、结构优化升级和园区平台支撑四个重点,改造提升以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传统工业,加快推进以煤炭资源为主的矿产资源开发,培育以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为主的清洁能源,着力构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能循环、可持续的新型工业化发展体系,做大做强煤炭、化工、食品、新能源等支柱产业,年,力争把我县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和具有区域优势的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
3.轻纺产业。年,全县细绒棉、酒类酿造、纸箱包装、肉类食品、手工地毯等产品质量全面提档升级。高起点加快新产品开发,缩短产品换代周期。主要产品质量优等品率达到95%以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
4建材制造业。以空心砖、铸管、花岗岩板材、农机具加工等为重点,着力抓好铝塑板生产线、温室大棚棉被及卷帘机生产线、小型农机具改造等项目,积极扶持现有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加快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提升产品的质量水平。
七)着力提高循环经济的发展质量。年,形成科学合理的循环经济运行体系,循环经济的重点项目得到全面落实,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产业链得到有机组合和衔接,再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资源产出率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达到县上设定的指标。
八)切实保障和提升工程质量。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中介服务相结合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等)审查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节能技术标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装饰装修质量的监管和检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特别是重点公共设施、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和卫生安全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或技术规范。二是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案,整体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城镇建设的整体规划,完善住宅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水利和交通部门着力加强水利、交通工程质量监管,严格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强化从设计到施工的全过程质量监管,确保重点水利工程和交通干线的建设质量。年,所有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省“飞天奖”优质工程。公路建设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水利与节水改造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大型工程综合优良率达到75%以上。
九)着力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抓紧制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发展规划。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控制污染废物排放,加强对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医疗、化学等危险废弃物处理能力建设,确保环境安全。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大力推进绿化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加大农村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年,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有效保护,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得到改善,森林覆盖率持续扩大,生态恶化得到有效遏止,水土流失和荒漠危害明显减轻,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环境质量整体水平显著提高。
1.空气环境质量。城市空气质量逐年提高,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污染物均低于省限定指标,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
2.水环境质量。重点流域水质均达到标准。水库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村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降低农村地表水水源污染,防治地下水水质污染,保护水环境。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除矿化度指标外)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市水域功能区的水质和生态景观水域的水质均达到国家相应水质标准。
3.土壤环境质量。杜绝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农药。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侵害农田,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得到安全处置,使农用土壤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
4.生态环境质量。扎实推进植树造林和绿化工程建设。加强对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和我县重点区域的风沙治理,遏制沙化的蔓延。重点加强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使其自然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提升。
十)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
1.交通运输业。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规范的标准化服务体系,严密组织和科学调度,基本实现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服务多元化。年,正常气候等自然条件下,全县公路长途客运班车正点率达到85%以上,基本实现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目标。
2.金融保险业。推动金融保险业服务创新,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职能。大力推行金融、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化,完善投保、承保等客户服务体系。以方便客户为原则设置工作程序,进一步优化服务产品结构,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服务环境。年,顾客满意度较“”末提高10个百分点。
3.现代物流业。加强物流技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规划和建立现代物流信息系统,制定并推行统一的物流服务标准。年,基本形成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体系。
4.旅游业。加强旅游服务队伍建设,强化旅游执业行为的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提升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车船和导游服务质量,依法开展旅游市场监管,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及游客对旅游业的满意度。年,产品规模、质量、效益大幅提升,游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5.邮政通信业。建立、完善通信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体系,采用先进管理方法,提升质量承诺层次和诚信水平,提高通信质量,做到计量准确、服务至上、顾客满意。年,邮政通信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明显改善,通信计时收费等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监督,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用户投诉处理及时率达到98%
6.医疗卫生业。深化医疗制度改革,建立能够充分体现医疗卫生社会公益性质、救死扶伤职业道德、严谨负责执业精神的医疗体制,促进医疗卫生工作方式和服务模式的转变。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积极引进先进的医疗服务理念,建立高效有序的医疗服务质量体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可追溯的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升救治、诊断、护理等医疗水平。年,全县三级甲等医院全部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全部通过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商贸流通业。主要商贸企业基本建立服务质量体系,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服务。重点商贸企业贯彻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GB/T19004国家标准,开展诚信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商贸企业诚信档案,引导规模以上百货商店、大型超市和“中华老字号”企业严格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承诺层次和兑现率,发挥示范导向作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年,商贸企业全面实行产品质量先行负责制,严格执行“三包”规定。大中型商场、超市建立从进货验收到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用户和消费者满意度指数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顾客满意率达85%以上。创建1个省级名牌服务机构。
十一)持续提高企业的质量水平和诚信度。
1.加强企业质量基础建设。企业要制定质量教育培训计划,持续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质量责任、质量安全、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意识。要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要以质量提档、产品升级为目标,加强技术改造,大力开发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行管理体系认证。广泛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群众性的质量活动,全面增强企业质量基础。年,大中型工业企业全部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计量器具特别是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计量标准器具受检率达到100%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率达到95%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企业全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涉及环境保护的企业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涉及食品安全、医药和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2.加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质量水平和保证能力为基础,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档案数据库。加快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信用记录。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共享,金融信贷、政府采购、工商管理、工程招标、招商引资等领域实现质量信息的应用和共享。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施行分类监管,推动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十二)扎实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围绕我县产业优势,进一步加大食品、农产品的检验项目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年,形成能够基本满足全县食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检验要求的检验检测体系。
十三)建立健全质量考核评价体系。
1.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发改、工信、环保、建设、农牧、卫生、质监等部门定期分别对产品质量、环境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质量动态和倾向性问题,把握质量提升进程。各主管部门每半年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提交一份质量振兴工作书面报告;各牵头部门每半年向县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一份质量状况书面分析报告。
2.建立宏观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宏观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提升率、品牌创建及其贡献率、主要产业及其主导产品的竞争力指数、高新技术产品创新开发率和贡献率等。要将宏观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之中,作为衡量经济增长和运行质量的重要元素和指标,充分发挥质量效益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推动经济增长,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3.建立质量信息制度。定期向社会产品质量、环境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状况,提高质量信息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引导消费并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
4.加强质量宏观政策措施研究根据推进质量振兴的阶段性进程,适时对质量状况、动态、趋向、问题进行分析诊断,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质量振兴工作的全面推进。
十四)落实政府各项质量奖励。县委、县政府对获得中国名牌、地理标志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著名商标的企业建立相应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以激励企业努力创新,追求卓越质量绩效。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按照《意见》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加大对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县共同推进质量振兴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领导小组总体把握质量振兴工作进程,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和各自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质量振兴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努力,使全县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质量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成效显著。
三)总结阶段:领导小组组织阶段性考核验收工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巩固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安排推进质量振兴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各乡镇要在认真总结质量兴县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切实把质量振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振兴工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质量振兴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考核检查和督促指导等工作。并及时收集信息、掌握动态、分析问题、制定措施、提出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农牧局、县质监局分别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工作的牵头单位,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区域、本部门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具体方案,于年7月上旬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质量振兴工作计划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对开展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严格奖惩,确保质量振兴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