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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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范文1

为加强对全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净化市场环境。根据国家、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关于行政体制改革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我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总体运行较好,但由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尚未健全完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仍然存在着管办不分、监管不力、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随着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支出的相应扩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亟待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监管、规范行为。加强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是规范政府行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权力制约机制的重要途径,是在公共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的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从建设廉洁政府、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的高度,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预防权力寻租行为的高度,深化对加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二、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集中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集中交易、集中监管。政府投(融)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医疗器械及药品采购、公共资源(资产)经营权和公共产品(服务)经营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部纳入集中交易、集中监管范围。

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要商有关部门拟定自治区本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集中监管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集中交易与集中监管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类别、规模和范围,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市、县(市、区)的《目录》由本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布和执行。

列入《目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集中交易集中监管。中央投(融)资项目,国家相关部门有特别规定的,执行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除此之外,按属地管理原则,中央驻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开展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逐步实行集中交易、集中监管。

三、积极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理顺职能关系,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共同监管新机制。

自治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重大事项的研究、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和协调,对进入平台交易全程实施综合管理、监督、协调、服务。发展改革、工信、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卫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行业审批监管和监督执法等职责。审计机关负责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机关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建立行业主管、综合监管与行政监察既相互独立与相互制约、又相互合作与补充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新机制。

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专门机构,由政府直接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和协调。

四、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实现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及集中监管的场所。建立统一规范的“平台”,为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及集中监管活动提供场所及相关服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自治区本级“平台”,即自治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各行业公共资源项目统一进入“平台”后,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单设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交易中心或平台,各行业主管部门已经设立及正在运行的交易中心、经政府批准暂不进入“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须商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落实项目的集中监管事宜。

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要指导全区各市、县(市、区)“平台”建设。各市、县(市、区)可依托现有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平台或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统一规范的“平台”。

“平台”的建设应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外网平台资源和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的执行与监管活动电子化、网络化,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执行效率、监管效率和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益,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公开水平。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化交易系统。要通过建立标准统一、区市县多级联网的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统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方法与程序,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标准化、电子化与网络化。

(二)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化监管系统。统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方法程序,实现监管的标准化、电子化与网络化,实现行业监管、综合监管与行政监察的同步实施监控,监管信息资源共享。

(三)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管理系统。整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招标投标评评审专家库资源,建立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全区共享和远程(异地)评审。

(四)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基础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全区信息资源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价格信息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和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库等,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执行及监管工作效率。

五、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要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益。要完整项目招标信息,实现所有投标人获得信息对等。要及时公布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核准、交易公告、交易候选人、交易结果、交易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交易行为的处理结果,不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的公开,以利于社会监督。同时,要创新公共资源交易公布方式,交易信息除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国家和自治区指定媒体外,要在“平台”,保证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增强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与结果的公开性。

六、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已成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工信、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卫生、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制、招标投标管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把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二)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和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专门机构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法、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具体规定,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监管协调与联动、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效益评价制度、市场主体救济和奖惩、评审专家培训考核和退出制度、监管队伍教育培训等配套制度,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范文2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和省局、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苦战三年,跨入一流”的奋斗目标,坚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和服务中心工作同步推进,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业务工作考核位居全市第一名,档案管理创省一级水平,综治工作被授予市级平安单位,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等被县委、政府表彰为先进单位。市级源头治腐工作示范点,诚信体系建设被市纪委表彰为“十佳特色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协调,实现了机构建设的新突破

一是顺利完成了监管机构更名。4月23日,县编委以X编[2021]X号文件,将县招投标办更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同时增加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5月15日,县政府办以X政办文[2021] X号文件,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为主任,监察局长、政府办主任、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长为副主任,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国资等2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明确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县政府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及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

二是成立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编委以X编[2021] X号文件成立了XX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7人,专司村级集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我县在全省率先形成了“一委一办两中心”的运行体制,县、乡、村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

三是土地出让全部进场。与县国土局、监察局共同签署了《XX县国有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备忘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场交易作出了明确规定,细化了15个节点的操作流程,从拍卖服务机构选定、交易条件备案到出让价款的入库,全过程在中心运作,接受综合监管,结束了国有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场外交易、同体监督的时代。

(二)精益求精,实现了服务水平的新提高

一是交易任务高质量完成。2021年,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438个,交易规模43.45亿元,国有资金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节约资金1.74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实现增值3913.5万元,交易量、交易规模同比上年度分别增长68.5%、287%。其中工程建设项目174个,规模33.88亿元,节减资金1.69亿元;政府采购项目169个,规模0.83亿元,节减资金447.6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87个,规模8.71亿元,增值增值3811.5万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项目8个,标底312.3万元,增值101.98万元。

二是服务条件逐步改进。开辟了独立评标室,保证了评标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完善了电子监控录像设备,开评标过程做到可追溯、可查询;启用了新的评标专家自动抽取语音通知系统,保证了评标专家抽取的保密性、随机性;实行了计算机辅助评标,提高了评标效率和准确性。同时,县政府将县、乡镇两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场所建设作出了规划。

三是电子化交易日趋完善。在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的基础上,投入8万元启动了CA认证与网上投标软件及接口的研发,进一步节约了企业的投标成本,提高了电子招投标业务的可用性和可控性,更好地保证业务安全。同时推行了政府采购部分方式网上交易。出台了《XX县小额国有资金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万元以下的工程、100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50万元以下的工程服务,一律在本地企业中以摇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四是质量认证顺利完成。将ISO9001质量认证管理体系引入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领域,从组织准备、学习培训、体系策划、体系文件编制、体系试运行、体系审核认证等六个阶段进行,规范了各部门职责分配、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制定了质量控制节点,实现管理方式、责任主体、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的全方位转变。

(三)改革创新,实现了市场秩序的新转变

以全程监管与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两项重大改革同步推进,优选施工队伍、遏制围标串标。

一是强化标前监管。其一,把好企业入库关。建立了投标企业诚信信息库,施工企业在进入我县投标之前须经监察、检察、公安、公共资源、住建、交通、水利、人社、工商等部门审查无违法违规行为后,方能入库投标。自7月5日施行诚信体系以来,入库的房屋建筑类企业40个、市政公用类企业31个、水利水电类企业23个、公路工程类企业19个,较以前法人备案减少了60%以上,同时一批优秀的大企业因我县诚信体系建设主动入库投标。其二,严把项目条件备案关。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均依法进行了登记、备案、审查,制止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量身定做、歧视排斥潜在投标人、设置特定区域特定行业业绩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标中监管。其一,严把程序监督关。联合各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再造,依流程监管。其二,严把环节从严控管关。依据诚信体系建设办法和推行《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重新修订了招标文件范本,将招标文件范本电子档以固定版块和可动版块固化下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只能对可动版块进行修改,减少了审核人员的工作量和法律风险。制定了《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和《评标专家考核办法》,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一标一评、一标一考,规范了招标代理行为,加强评标专家自律意识。其三,使用商务诚信法评标。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建设单位积极参与”的诚信体系建设体制。成立了以监察、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公安、检察、住建、交通、水利、工商、城市执法、人社、税务等21家单位组成的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承担建设任务。印发了《关于建立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制订了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和质量安全评价标准。研发了施工企业综合评价体系软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报送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和质量安全现场检查情况,交易中心及时录入诚信系统,系统自动计算出企业的诚信得分,诚信得分在评标中占25%-30%的比重。

三是强化标后监管。其一,对中标单位实行押证管理。凡2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开标后代理机构将中标企业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证送公共资源局押至项目竣工,目前在押项目199个,通过押证将项目管理人员管在了中标项目施工现场。其二,严肃查办违法案件,今年受理投诉2件,办结2件,维持原评审结果2件;受理和摸排案件20件,立案18件,结案18件,处理招标人违法案件5件,处理投标企业违法案件13件,追缴违法所得84.17万元,正在调查的案件2件,涉及企业4家,网上公示企业违法行为12家,转其它部门办理1件;查处未招标违法建筑16家,罚款75.75万元,较好地促进了招投标市场程序的好转。其三,积极开展标后稽查。检查政府性投资项目18次,均以专报形式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期均作了批示;约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41人次;下发扣款通知书40份,按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缺岗0.5万元.人、监理人员缺岗0.2万元.人的标准扣款金额45.8万元;发现和纠正质量安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98个,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62条。我们将查办案件情况和标后现场稽查情况、行业管理部门半年安全质量检查情况按照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和质量安全评价标准记入诚信体系。

(四)强力推进,实现了村级资源交易的新进展

一是健全了组织网络。各乡镇均成立了以乡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乡镇财经所、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及纪检、农业、民政干事为成员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财经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形成了一委(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两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中心(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出台了管理办法。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XX县村级集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各村(社区)、村民小组利用集体资金投资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评估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以上的货物采购项目,标的保留价在1万元以上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项目均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三是组建了评审专家库。印发了《XX县村级集体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组建了365人的评审专家库,在县委党校分4期对评审专家进行了岗前法规知识、廉政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活动,提高了评审专家的职业操守和评审能力。

四是强化了宣传督办。县乡政府均召开了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会议,县纪委牵头召开了督办会,县公共资源局印制了《XX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文件汇编》1700册,下发到各乡镇国家干部、财经所干部、各村书记、各位评审专家人手一份,县纪委、公共资源局、财政局组织督办专班到各乡镇进行了两轮督办,推开了村级公共资源进入中心交易工作。到目前为止,进中心交易项目95个。

(五)认真履责,实现了中心工作的新进步

一是招商引资有成效。承担第六招商团队、外出招商小分队的职责和任务,到目前为止,签约项目2个,重点跟踪项目4个。引进深圳市万顺农场管理有限公司投资5.8亿元在洗马、白莲、绿杨等地打造种植、养殖、观光旅游农业综合体项目,目前固定资产投资3505万元。引进湖北鼎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汽车零部件项目,落户滨江新区,征地50亩,已缴土地出让金192万元。投资1.3亿元的玛歌实木定制家具加工项目可研报告通过商务局初审。跟踪湖北工建集团投资5亿元的深井电梯项目、上海通用集团上海拖拉机内燃机厂投资4亿元精加工零部件项目、清远华惠电子有限公司投资2.8亿元整体迁址项目。

二是增资立项有进步。利用职能优势为威风汽配争取技术改造资金200万元,发动建筑业企业为村级捐资35万元。

三是服务项目建设有举措。认真指导项目建设单位优化办理招标前期手续和招标投标工作程序,节省招标时间。建立了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招投标绿色通道,对招商引资工业企业的建设项目改招标为备案,5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自行发包,200万元以下的项目招标时间控制在5 个工作日,重点建设项目可先招标后补办手续,支撑了XX速度。克服单位小、人手少的困难,抽调2名干部常年参与滨江新区建设和北城新区拆迁工作,组织2个专班服务北城新区五星级宾馆和万顺农场项目建设。完成了6户拆迁包保任务,化解了包保的信访积案。

(六)严格管理,实现了队伍建设的新气象

一年来,在抓业务建设的同时,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达到了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目标。

一是建设了责任型机关。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从考学、考绩、考勤、考廉四个方面制定了各科、交易中心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每季度亮晒一次工作实绩,用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挥棒”推动作风建设、业务建设、能力建设、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县委十条禁令,积极开展“三思三创”XX形势教育活动,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营造了你追我赶的干事创业的氛围。

二是建设了制度型机关。修订了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议事、学习、考勤、财务、保密、档案、投诉处理、查办案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制度执行情况对照检查,用制度管人管事。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民主理财、节俭办事。

三是建设了学习型机关。制订了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形势多样的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理论学习活动,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学习活动。坚持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坚持做读书笔记与考核考试相结合。

四是建设廉洁性机关。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警示教育活动、预防渎职侵权活动,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对违反机关制度和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以廉政谈话、会议批评等形式进行提醒,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领导成员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的吃请和礼品礼金。全年上交礼品礼金约10多万元。

五是建设宣传型机关。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XX县小额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招标文件法范本的宣贯工作。积极向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报送政务信息,推介工作经验,报告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上报信息被省局采用7条、市局采用9条,县委、县政府采用42条,县纪委采用5条。编报的《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投标企业诚信工作评价体系初探》获市重点课题三等奖。

六是建设了文明窗口。进一步理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职责分工,做到事情责任到人。法人诚信承诺登记、网员证办理、项目登记、开评标场地安排、公告发布、资料上传、保证金的收退、评标专家库管理、交易现场服务、中标公示、档案资料收集、档案管理、交易信息统计分析依流程以制度办理,始终做到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优,让服务对象满意。

我们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是县级交易平台整合不彻底,采购办仍然从事部分方式的采购业务,经营性资产、特许经营权等未全部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乡镇交易平台刚刚起步,工作任重道远;招投标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借资质投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的问题比较普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不能满足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的需要。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挑战着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影响着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部门的形象,制约着全县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

二、2014年的工作思路

2014年,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我县“苦战三年,跨入一流”的关键年,也是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的规范提升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增强搞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理清思路,指导和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工作。

(二)继续加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将进一步宣传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等,把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知识引入到党校课堂,增强全县党员干部进场交易的意识,依法交易的意识,依法监管意识,把我县的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提升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实行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研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资产产权电子化交易软件,启动网上交易工作,节省交易成本,减少人为干扰,从科技上防范腐败和违法风险。出台《XX县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统一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彻底理顺与政府采购部门的关系,确保各类政府采购活动全部进入中心交易。

(四)做实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迅速完成中心人员选调、招录、培训工作,继续加大宣传、督办、问责力度,将5万元以上的工程、1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1万元以上的资源交易项目统一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提高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基层干部腐败。

(五)优化招标投标工作环境。一是加大力度查办招投标违法案件,从严曝光违法行为;二是认真开展标后稽查,及时纠正人员缺岗、转包和违法分包、安全质量隐患等问题;三是强力推行诚信体系建设,优选施工队伍;四是发挥职责,继续畅通招投标绿色通道。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范文3

一、综合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综合办工作职责:

1.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

2.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和实施;

3.协调处理涉及本部门的法律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监督窗口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工作,督促指导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工作;

4.负责县本级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和违纪问题;

5.负责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机构和中介行业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文电、会务、档案、保密、机要、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等工作、政务接待、机关后勤等工作;

7.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扶贫、工、青、妇工作;

8、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等;

9.负责局机关办公室、政务大厅、公区的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

10.负责拟订政务服务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11.负责指导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县级部门进驻和退出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和监督;

12.负责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信息的统计、整理和分析工作;

13.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指导、推进、监督县、乡(镇)政务服务体系、便民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

14.承接交办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并协调处理投诉、咨询、服务等事项;

15.负责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规范性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规则和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监督指导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等的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指导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指导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的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

16.监督管理全县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行为,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创新办理手段等方式,实现群众和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到政府办事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时,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的过程只需跑一次或零跑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17.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制定采购工作操作规程,受委托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购工作;参与、协调采购项目的资金结算和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受理和处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询问、答复;

18.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固定资产(包括车辆)管理;

19.完成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范文4

一、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进情况

(一)新体制机制顺利实施

1、机构职能调整到位:按照改革后的“三定”方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于4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内设机构设置、人员交流、定岗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市财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务、信息办等部门分别对职责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实施监督,开展交易文件审查备案,监督答疑、开标、评标、定标,办理投诉案件,组建和管理交易机构库,组织开展诚信评价等工作。实现了监督管理相对分离和相互制约。

2、模式全部转换:自2014年4月1日起,所有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全部实行社会机构。改革之初,宽门槛引进与培育社会机构78家,其中:工程类甲级资质36家,乙级资质37家;采购类甲级资质15家,乙级资质28家。试运行半年后,通过公开招标重新遴选33家机构,其中:工程招标机构甲级7家,乙级7家,暂定级4家;政府采购招标机构甲级9家,乙级6家。4月1日至11月20日机构共项目1436个,对机构开展业务培训450余人次。

(二)诚信体系构架初步形成

根据诚信评价办法,5个行业主管部门,13个相关评价单位于5月份制定了26个评价细则。6月份,对各县区、各开发区、市直单位大规模组织培训25场,培训1630人次。7月份开始组织各评价主体进行诚信评价计分。目前,已建立评价信息记录企业3114户,信息评价记录27242条,已启用信用标项目31个,已完成信用标项目评审12个项目。10月份启用信用标项目约占当月133个公开招标项目的23.31%。信用标运用效果已经显现,已评审12个项目的中标人中,信用标列第一名的有8个,其余4个信用标得分均列前三名,信用标得分高低,在项目评审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全程电子招投标功能基本实现

目前,已改造提升了专家抽取、协议维修、网上竞价、协议供货4个系统功能;开发完成了投标人登记管理、诚信评价、保证金收退、电子开标评标、计算机围标串标自动识别、中心门户网站、中介服务抽取系统7个。行政监督、电子监察系统正在开发之中。拟再开发电子档案归集、统计分析2个系统。已开发投入使用的系统功能能满足招投标活动各项工作的需求,日常运行基本稳定,一些技术问题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断完善。自4月1日以来,累计实行全电子招标采购项目457个,其中11月份以来采用全程电子招投标的项目34个,占全部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61%。

(四)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依照“制度建设体系化、制度完善常态化”要求和“先急后缓”原则,按照体制机制、诚信体系、电子招投标、信息公开、招标办法等五个方面改革内容和“先宏观、后中观、再微观”制度设定构架,强力推进制度建设。分三批完成制度136个。在顶层设计上,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市深化招标采购改革方案》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5个制度;制定了中观层面制度17个,微观层面制度114个。目前各项制度构架体系基本形成。

(五)新的评标办法运行良好

按照分类分级评标办法的要求,先期制定建设工程类评比办法8个,政府采购类评标办法10个。新评标办法根据招标人的意见以及过去中标价与预算价的经验比值,调整了项目中标价区间,遏制恶意低价中标。目前,招标人特别是工程类项目招标人普遍反映中标价格较过去趋于合理。在评审过程中,允许招标人派出一名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让招标人有参与权。

(六)信息公开明显加强

制定了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办法和信息公开范本,完善了信息网站功能。在制度设计中,除评标专家评审环节隔绝评标专家与场外人员接触,实现严格的保密管理外,交易过程的招标公告、开标记录、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信息更正或补充事项、质疑、投诉处理、投标企业及其人员的资质及业绩信息、诚信评价记录及得分等均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上网公示,既让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各方面有充分的知情权,也引入社会力量监督交易过程,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经验做法

(一)理顺关系,搭建“新机制”。遵循“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委一局一中心”的管理模式,设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事项的领导和协调工作;设市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日常服务的事业机构。理顺监管机制,市五个行政监督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市纪委监察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投诉受理中心,负责接收、分流、督办投诉事项。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全部推行社会招标。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管权既相对分离又相互制约的运行体制,构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共同体”。

(二)建章立制,权力“进笼子”。把制度体系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工作来抓,突出了监管分离、管办分开,相互制约,权力制衡,将交易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有利于提高执法公信力,有利于防范职务风险,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正、公平、公开。

(三)突出重点、推进“诚信体系”。实行监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管理部门对投标人的三方评价,对投标人信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评价结果直接运用到招标评审中,体现评价结果价值。建立严重违约企业强制清场退出机制,严重不良行为企业禁止参与招投标,并实行网上曝光。通过建立诚信评价体系,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分类分级,打好“特色牌”。招标采购项目涉及的面广,不同项目各具特性,根据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不同类别,以及各类项目的不同特点制定分类分级的评标办法,以适应不同项目类型的招标采购的需要。

(五)科技引领,破解“老难题”。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开发全流程全方位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用计算机管人管事,实行计算机“留痕”和系统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操作,规范交易运行,提高交易质量和效率。

(六)服务为本,塑造“新形象”。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我们坚持以服务为本,注重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努力塑造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新形象。一是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的教育和培养,积极转变作风,完善硬件配套,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注重提高业务水平。为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从业人员工作水平,举办社会机构、投标人(供应商)、行政监管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各类培训31次,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三是加强县域工作调研指导。着力推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下半年,我们对4个县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调研,了解情况,加强对县域招标采购工作的指导。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运行半年多来,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目前,存在的困难:一是工作协调的压力大。由于社会机构的业务能力不足,解决招投标中问题能力弱;部门职责交叉,部分职责不明晰等原因,协调的工作量大。二是人员不足与工作量大的矛盾突出。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项目监管部门难以明确划分。例如:交通路灯项目,既有货物采购,又有安装施工,还有系统集成控制,项目监督涉及财政、住建、交通、信息办部门,需要研究确定一个部门。二是一些制度需要根据实践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与完善,比如诚信评价细则需要评估运行效果。

四、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在市区招标采购改革进入常态化后,下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域全覆盖和地域全覆盖。领域全覆盖主要是将国土资源交易纳入交易管理范围。地域全覆盖主要是实现市县一体化,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范文5

一、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现状及有关保障措施

县公共资源管理活动是根据自然资源按法律规定由各归口部门管理,各行政主管部门逐步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交易机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类、政府采购类、土地矿权拍卖类、其他类。部分业务主管部门建立了相应的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如:县住建局所属的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国土局所属的土地评审交易中心、县财政局所属的政府采购办公室。另有部分公共资源交易由项目主体委托机构提供服务,如:大宗国有资产处置由黄河口拍卖行等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产权交易、公路、交通、水利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县相继出台与之相适应的办法,如:《县土地统一征用办法》、《县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公布制度》、《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县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现场工作纪律》等。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交易制度及监督制度,如:《县土地交易市场工作细则》、《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信息公开制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评审交易中心公开出让内部会审集体决策制度》、《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程序》、《县政府采购办理程序》、《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须知》等,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实施“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的意见》,县公共资源交易逐步走向规范,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经验和做法

2010年至今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展工程投招标491场次,总投资额87.1277亿元;县土地评审交易中心招拍挂国有土地使用权236宗,成交额29.61亿元;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额为71宗、0.68亿元。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秩序,实现阳光操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招投标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控,严格项目进场、专家抽取、项目评定等程序,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规避暗箱操作,有效地维护了招标交易过程的公正性;县土地评审交易中心,为切实挑选既有能力又有实力的企业参加投标,着重加强了对每个报名企业资质、能力、施工经验进行审核;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所有进场交易的项目进行严格监督,真正做到对交易项目的事前、现场监管,并根据项目需要进行事后审计、跟踪问效、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问题

一是管办不分,体制不顺。近年来,虽然相继建立了县土地评审交易中心、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等3个交易市场,但是在实践中还普遍存在业务主管部门既当业主,又行使监管职能的弊端,业务主管部门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缺乏必要的管办分离和外部监督,许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仍然由业务主管部门说了算。

二是各自为政,资源浪费。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广,涉及部门多,由于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部门各把各的号,各吹各的调,沟通不够,资源配置不科学,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另外,受体制和办公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人、财、物分散配置,也造成了资源浪费。

三是政务不公开,监督不得力。目前,多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由各自业务主管部门自行运作,存在信息不公开、程序不规范的情况,由于管办一家、同体监督,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管。另外,对中介机构监管薄弱,中介机构存在违规操作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四是软硬件配置不专业,服务不到位。目前,全县3个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使用面积较小,拥有一些简陋的场所和设备,而要达到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应当具备专业化的开评标场所,拥有保密性良好的电脑自动抽取专家和语音通知系统,需要配备高清晰的摄像监控系统。在开评标结束后,还应具备开评标的网上公示条件。现在县各交易中心都不具备这样完备的条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现场缺少实时监控,诸多因素导致了开评标过程缺乏独立性,难以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专业服务。

五是交易平台建设不统一。目前全县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过程达不到“统一进场、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作原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只能分头对交易过程环节实施对应监管,纪检监察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只能对公共资源交易的过程进行面上的监督,还不能从实质上对交易市场进行全程监管。

四、外地先进经验及实用做法

(一)模式。市设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办公室下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但各专业交易管理服务机构的隶属关系不变。该市已形成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和市民之家“三位一体”的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了投资项目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无缝对接和“一条龙”服务,让市民享受到了“一站式”便捷服务的同时,还大大节约了行政资源。该市制定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要求列入目录的项目均应统一进场交易,进一步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扩大了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范围和数量。

(二)模式。市成立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采取业务主管部门委托授权的方式,由该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下设招标投标中心,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土地拍卖中心等专业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划转到招标投标中心。

(三)模式。市设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专业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划转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由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管,各业务主管部门依法负责行政监督,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行政监察,改变了以往管办一家、同体监督的格局,从体制机制上杜绝了“权力寻租”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积极推进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分散于县住建局的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的县土地交易中心、县财政局的县政府采购中心等交易职能从原单位分离出来,全部划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可以做到以下方面:

一是统一管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有关交易管理办法和制度,综合受理投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人员作为机构内部人员,实行统一编制管理。

二是统一进场。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监管、中介、交易服务活动统一在平台操作;各类招投标主体统一进场交易;相关的行业监管、行政监督机构统一进场行使各自职能;各类信息、公告统一在指定媒体和现场同时;相关收费在指定窗口统一结算;评标专家库统一建立、管理和使用。

三是管办分离。即监管职能和市场职能分离;监管机构和办理机构分设。行政部门及其授权机构做好规则制订及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管,不直接介入市场操作;市场办理机构严格执行相关规则和程序,不得从事影响市场公正的任何活动。

四是规则主导。即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的机构、岗位、程序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与招投标活动相关的机构和人员(中介服务机构,招标人、投标人和其它利益关系人)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招投标活动相关的各环节(招标中请、信息、投标报名、资格认定以及开标、评标、签约等)严格遵循相关规则和程序。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范文6

摘要:近年来,亳州市公管局着力化解重大风险,实施风险防控,推进法律实施,优化工作流程,开展风险点排查,完善信息公开,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齐头并进,风险防控与专业机构建设相得益彰,市场主体满意,社会高度认可,正在努力打造开放共享、高效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大平台。

亳州市公管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抓手,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面向市场主体的工作系统,发挥政府“守夜人”作用,走出了一条效率与规范并重、监管与服务同向发力的发展之路。

一是多渠道实施风控教育,防范控制环境不良风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总体工作方案,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坚持廉政党课制度,每年至少上专题廉政党课2次。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每周工作例会党风廉政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工作同步调度,去年以来,观看警示教育片10多次、赴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看守所等接受廉政教育2次。打造廉政文化走廊,廉政标语进楼道、交易大厅,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机关文化氛围。

二是全方位推进法律实施,防范制度执行不到位风险。近年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制建设驶入快车道,亳州市根据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解决体系不完整、制度不健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出台《亳州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亳州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实施办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亳州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会审及论证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扎紧制度藩篱。完善招标方案审查、交易方式确定、评标办法制定、交易过程组织、投诉调查处理等工作机制,严格法律实施,提升制度执行力,保障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落实“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交易流程网上办,开标评审过程全监控,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去年以来,实现了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的公平竞争交易,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比率达95%以上。

三是高起点优化工作流程,化解内部控制缺失风险。认真执行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放管服”改革,面向市场主体实施流程再造,实施关键点控制。既考虑内部控制,又促进业务溶合;既规范业务过程实施,又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既满足市场主体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又打造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市公管局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基本工作流程,做到:业务归口管理,岗位职责明确,不相容岗位分离,人员强制轮岗,加强重点环节控制,完善内部审核制度。亳州市内部控制成效已经显现,实现问题清单办结率、投诉处理办结率、信访案件办结率100%;业务办理时间稳中有降,保持针对工作人员零有效投诉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显著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获得感明显增强,从问卷调查看,投标人、评审专家为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点赞,满意率达95%以上。

四是深层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化解风险防控不力风险。坚持依托业务工作完善廉政风险治理结构,制定措施与建立机制相统一,从深处着手排查风险点,从实处制定防控措施,抓住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增强防范廉政风险内生动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面向业务流程,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及时修订完善《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职能,廉政风险主要包括:交易形式和采购方式确定和批准风险,招标采购交易受托风险,招标文件等制定和审查风险,招标采购程序执行风险,开标评标组织风险,中标成交结果发布风险,专家抽取和管理风险,投诉调查处理风险等。着力规范分散采购、非招标方式选择、单一来源公示、招标方案确定、投标人等交易主体资格认定、评标评审办法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选择、市场主体救济、交易文件评审等工作,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良性发展。

五是全过程实施信息公开,化解信息不对称风险。近年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先后出台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化解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等信息不对称风险,实现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目前,已经实现从项目受理到合同签订、从招标公告到采购结果全过程、全方位公开,市场主体能够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高效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根植于廉政文化,得益于体制机制,发力于制度建设,溶合在业务过程,通过内部控制、流程再造、电子交易、信息公开,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齐头并进,风险防控与专业机构建设相得益彰,市场主体满意,社会高度认可,正在努力打造开放共享、高效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大平台。

                             (亳州市公管局  徐文忠)

                    电话:0558-5991079;1895688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