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建设问题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信用体系建设问题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信用体系建设问题

信用体系建设问题范文1

1、商业银行信用管理体系存在的建设问题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国际多家银行因受到信用风险而倒闭,由此,商业银行便对信用风险防范及管理报以普遍重视,在此种背景下,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应运而生。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建设问题,主要由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缺乏实效性及系统性引起。

1.1、主客观因素对信用风险的计量造成制约

主观上分析,商业银行在度量信用风险方面,长期由信贷主管人员对借款对象的财务报表与近期往来结算记录进行分析,进而作出信贷决策的方法,具有非常浓厚的主观评价色彩,是一种被动的,静态的管理方法;客观上分析,信息征集渠道及信息披露制度比较缺乏,就商业银行进行分析,我国当前大多数的征信公司起步晚、规模小、效益不理想;企业之间的信息也缺乏互通性,透明度不高,许多企业的财务数据难以有效搜集,部分公开的大企业财务数据也同样缺乏真实性。

1.2、商业银行不具备成熟的信用风险评级体系

当前,我国众多商业银行尚未建立健全的信用风险评估系统,由于信用风险评估水平不高,缺乏对个体信用风险及其造成的损失等问题的深入研究,因而未能使用先进的信用风险模型,对银行的经营风险难以进行准确识别与度量。此外,商业银行普遍未能建立以科学识别、度量信用风险机制为基础的风险预警机制,因而导致商业银行将借款管理工作的重心放在了抵押贷款上,而未能建立出有效的分散管理机制,以及具有防范、转移信用风险作用的衍生产品。

1.3、严重缺乏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

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具有非常强的技术性、复杂性,要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否则将对相关产品及业务存在的风险性质难以进行充分理解,更无法采取及时有效的防范风险对策。因此,相比于现代化的风险管理要求,商业银行现有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人才及复合型金融风险管理人才显得尤为缺乏,给银行的经营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制约作用。

2、商业银行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完善对策

2.1、加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

商业银行为实现自身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就应加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并落实到银行日常的业务运营管理中。为取得良好发展,商业银行应将信用风险管理作为接下来信息化建设的重心:首先,加大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其次,在做好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完善银行内部评级工作。商业银行应将资产评级制度的完善与改造作为基础,进而逐步建立起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经营导向的信用风险识别管理体系;最后,根据当前信用环境实际情况,开发出具备反欺诈功能的一套风险检测体系。同时,运用科学的模型对信用风险进行计量,建立出完善的信息数据库,加大新型度量模型的开发利用力度;进一步完善信贷档案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派专人进行负责。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应同相关科研机构及政府部门进行协作,改建信用风险的度量模型,使其充分满足我国当前风险管理需要。

2.2、建立健全的银行内部评级体系

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中应用内部评级法时,应严格按照具体的实施条件与步骤,一方面,在贷款审批权限结构的制定、贷后管理,及贷款组合报告与分析三个方面应用;另一层面,应用在信用风险限额的设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确定、风险定价、分配资本以及绩效评估方面。对于前一层次,可在近期实现,而后一层次则需要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方可实现。

2.3、加大高素质风险管理人才的培养

信用体系建设问题范文2

一、信用及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

信用是经济学最基本的范畴之一,理论界对于其内涵的界定颇不统一。托马斯?图克说过:“信用,最简单的说,就是信任,这种信任不管有没有充分的根据,都会使一个人以货币的形式或商品(其价值按事先约定的价值计算)的形式,把一定量的资本托付给另一个人,并且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要在规定的到期日予以偿还。”《经济学百科全书》中给信用下的定义是:“信用一词,指的是延期交易,比如在一项交易中的一方可将应付的款项推迟到将来某个时间再偿付。”这些理论上的阐述反映了信用的一些特征,但并没有系统和全面地对信用的本质作出说明。如托马斯仅仅从借贷关系的角度来考察信用,而后者却简单地把信用等同于延期交易。

从人类以物物交换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经济开始,信用就已产生并成为商品经济的基础。因此说,信用是伴随着商品交换一起产生的,是与商品经济存在紧密联系并反映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经济学范畴;它又是一种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基础的特殊借贷行为,反映了一种债券债务关系;它还是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信用是通过一系列的借贷——偿还——支付的价值运动形式实现的。

社会信用体系按其组成部分可以划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或公民信用。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没有出现国家和企业以前就已经有了个人信用,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是伴随着国家或政府和企业的产生而产生的。个人信用就是指个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诚信,包括接受强制性的法律规章制度约束和接受非强制性的道德约束和舆论约束。企业信用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应该具有的诚信。政府信用则是指政府在管理社会的过程中应该具有的诚信,表现在政府对于社会个体和群体的承诺能否兑现,政府能否严格执行国家所制定的法律法令,政府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是否会损害社会个体或群体的利益等。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个人信用是基石,企业信用是商品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政府信用则是个人和企业具有良好信用的重要保证。

二、我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意义

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现实条件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存在着较大的脆弱性,社会诚信不足、信用关系扭曲屡见不鲜。个人信用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市场化,人们的诚信意识开始淡化,不顾他人和社会利益而追求个人私利的欲望不断膨胀。诸如信用卡恶意透支、个人恶意骗取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等现象都是个人信用缺失的事实表现。企业信用方面,不少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惜以损害其他企业和社会利益,并以自身企业信誉为代价,如债务拖欠、合同违约、恶意逃债等。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我国每年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合同欺诈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55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2000亿元。政府信用方面,由于政府所制定的法律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或政府在执行法律制度的过程中不到位等,致使执行法律法规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另外一些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府的信用。

社会信用的缺失大大增加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在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条件下,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信用是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等价交易存在的基础。人们在市场经济中从事商品交换需要遵循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原则,而在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如何对商品的价值量进行保证呢?一方面要依赖于交易双方的信用,另一方面还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因此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建立在信用和法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但由于法制要想取得预期效果,仍然建立在社会个体信用的基础上。如果社会个体丧失了信用,那么无论是法律制度还是道德舆论都不能够对其行为形成约束,更不用说要求其遵循公平的等价交换原则了。正如西方制度经济学家所说,信用是在非确定世界中促进交易、合作和学习等活动的一种粘合剂,运转良好的经济制度是建立在共有信用之上的,信用的普遍匮乏结果是机会主义的盛行。

2.信用是企业取得市场交易资格的必要条件。在一个不成熟的市场条件下,由于存在着垄断而产生了高额利润,由于“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存在,人们丧失了以诚信作为立身之本的动力。然而,在一个成熟的市场条件下,市场交易是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的,企业要想取得市场交易的资格,必须具有良好的诚信。一个没有信用的企业,必将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游戏规则中退出历史舞台。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良好的信用可以提高企业的商誉,增加企业的附加价值。现代市场经济中人们对名牌产品的信任度较高,实际上就是对企业信用的肯定。而且,依托于企业信用建立的企业品牌价值往往数倍于企业的实物价值。美国的菲利浦?莫里斯(PhilipMorris)收购卡夫(Kraft)公司花了129亿美元,出价是Kraft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4倍,雀巢公司以45亿美元收购Rowntree公司,出价是该公司账面价值的5倍多。这里所依据的主要是品牌价值,收购一个知名品牌就等于收购一个市场。反之,如果一个企业没有良好的信用,又怎么能够获得好的品牌效应,其品牌的价值又将如何获得提升呢?3.信用是政府为经济运行保驾护航的重要保证。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既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作为制度的制定者怎样保证制度得到公众的认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真正起作用呢?这就要依赖于政府的信用度有多高。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必然能够更有效的实施政府方针和政策,所制定的制度也就更易于被公众所认可和遵循,反之,弱势政府失去了公众的信任,制定的制度只不过是些空空的白纸黑字而已。而且,政府信用强弱和政府制度的实施成正相关的关系,也就是说一个信用度高的政府的制度更易发挥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的信用度和公信力,而一个弱势政府因为所制定的制度不易为大众所接受而较难取得较好的效果进一步弱化政府的信用度和公信力,造成恶性循环,严重的还会导致政府。

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构建

信用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和必备理念,已经越来越被大众所认可。因而,如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信用制度也在逐步建立之中,但现有的信用制度呈现出明显的几个特征:(1)形成时间短;(2)政府推动性较强;(3)经济主体信用意识淡薄。这样的社会信用制度显然不能满足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因此,我国必须借鉴国外社会信用制度健全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具体的实际情况,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

(1)应尽快加快有关信用的立法和执法,健全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当前,我国对信用的约束主要依赖于舆论监督和道德约束,而在法律上的强制约束相对较弱。“信用和法律作为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两个基本工具,二者相互补充”。因此,要保证社会经济良好运行,必须健全有关法律保障体系,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制基础。其一,在立法上,应尽快制定有关信用的专门法律,保护合法守信的公民和企业的正当权益,明确不守信用的公民和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二,应大力加强执法力度。根据经济学中“经济人”的假设,个人和企业守不守信,关键在于衡量两者的收益和成本,当不遵循信用规则获得的收益远远高于为此付出的成本时,个人和企业就会选择不守信用。加大执法力度,就是要大大增加个人和企业不守信用的交易成本,使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信用关系的有力工具。

(2)推进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信用体系机构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离不开完善的市场中介机构作为其组织保障,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必须推进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信用体系服务中介机构建设,包括经营征信数据、信用评价和资格认定等组织机构。

(3)要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实心联合征信制度。具体说来,就是信用体系服务中介机构向银行、公共事业单位等征集个人信用交易记录,对其作出信用评价和定级,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其他单位如果需要对个人的信用进行考察,就可以向信用服务机构付费获取服务。

2.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建立信用政府,这对树立一个诚信、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和营造信用市场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对法定权力和职责的履行程度,表明政府在自身能力限度内的实际“践约”状态。它是一种非利润刺激的信用,存在信用建设动力不足的问题,同时,政府信用是一种建立在信用方和信任方权力非对等基础上的特殊信用。当信用方即政府一旦发生失信行为,信任方即公众由于其权力支配上的明显劣势而显得孤立无助。因此,政府信用的建设应从优化信用动力机制和完善约束机制两方面着手,具体说来,就是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实行公务员信用承诺制度;要建立信用政府管理组织体系;要建立政府档案管理系统;要完善政府管理政策的制定和机制,程序公开化和透明化等。

3.倡导诚信的社会理念。首先要在全社会进行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把诚实守信作为建设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石,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其次,要经过长期系统的宣传教育,用诚实守信将人们的道德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有机地统一起来,使诚实守信真正成为大多数人所认同与遵循的行为准则。最后,要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使人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基础上,使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的观念深入人心。

参考文献:

[1]道格拉斯·格林沃尔德:经济学百科全书[Z].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15)

[2]李少林:信用与市场经济[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3)

信用体系建设问题范文3

关键词:信用体系;问题;对策

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程度的要求也越高。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运行。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相比,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信用缺失和失信严重,已经成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现代市场经济信用意识和道德规范

在我国,虽然诚实守信始终是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主流,是备受推崇的美德。但是,由于近代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信用经济发育较晚,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建国后又长期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真正的社会信用关系十分淡薄,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的培养。加上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导致社会上信用缺失行为盛行,使得很多企业对于信用关系其生死攸关的重要性体会不深、认识不足。不讲信用的企业照样可以生存和发展,坑蒙诈骗者也有一定的市场。所以,在社会上没有树立起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信用道德评价和约束机制,信用的失衡成为社会普遍的现象。

(二)缺乏信用信息数据正常获取和检索途径

在征信国家,企业和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的开放和市场化运作是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许多国家通过相应的法律或法规对信用数据的开放做出明确规定。一般来说,采集和共享的信息包括银行内的借贷信息和政府有关机构的公开记录等,征信服务机构可以通过公开和正常的渠道取得和检索法律规定可以公开的信息。但我国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在征信数据的开放与使用等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和一些专业机构掌握的可以公开的企业信息没有开放,增加了征信和企业信息获取的难度。

(三)缺乏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管理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的信用立法工作还处于摸索和起步阶段: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刑法》中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但这些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尤其是在对一些失信案件的处理中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失信行为得不到应有的经济和道德惩罚。信用立法滞后,严重制约了信用交易规模的扩大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瓶颈。

(四)企业内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

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基本的“细胞”,我国企业内部普遍缺乏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办公室、人事部、销售部门似乎一个都不能少,但很少有企业设立专门进行内部信用管理的部门、机构或人员,因此,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的现象频繁发生,因对合作客户的信用状况缺乏了解也使许多企业受骗上当,导致经济纠纷大量出现。

二、加块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社会信用的诚信道德建设

法律制度与道德制度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容激励的,因此,以法律制度与道德制度为基础形成的法制信用与道德信用之间也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激励的,因而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法制信用与道德信用建设都不可偏废。为了建立与健全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必须在加快社会信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的同时加强社会信用的道德建设。通过诚信道德建设来增强社会交往主体的诚信道德意识,形成诚信道德信用,最终为构建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制定和完善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配套的法律法规

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信用经济。制订与建设信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项核心任务,也是我国信用事业得以健全发展的一项基本措施。鉴于信用立法工作涉及面广,同样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一方面应该通盘考虑,制定既符合建立信用体系要求,又符合我国国情立法计划,包括修改现行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和制定适应信用体系建设需要的新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对于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急需从法律上给予支持和保护的问题,应加快立法进程。

(三)建立和完善政府的信用监督和管理体系

政府应积极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并监督信用行业的规范发展,而不参与主办信用管理服务机构,否则就失去了信用管理服务的中立、公正性质。政府有必要大力扶植和监督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积极推动这方面的立法,并保证政府各部门的公共信息向社会开放,让大家平等地取得和使用,同时监督市场经济主体间依法公平、公正地披露信息和取得使用信息的义务和权利,保护公平竞争。

(四)加快征信数据的开放和信用数据库的建立

总体而言,我国征信数据基本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对我国征信行业造成很大影响:一是企业信用数据收集困难,征信报告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二是破坏了征信行业的市场秩序。有的征信公司利用与政府相关部门的特殊关系,顺利地低价获取相关资料,而有的征信公司却没有这种"天然"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三是数据收集成本较高,征信公司步履维艰。为此,各政府部门要起推动作用,打破既得利益的传统格局,进行市场化运作:如工商、财政、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等政府部门,应该依法将自己掌握的企业信用数据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开放,以保障一部分企业的信用信息被社会知晓,这也是发达国家征信数据开放的通行做法。在此基础上,最好能整合政府部门掌握着的信用信息建立全国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形成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检索平台,中心的数据根据其性质和类型,免费或部分有偿地向信用中介机构开放。

参考文献:

信用体系建设问题范文4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存在的问题

当前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没有新的突破,特别是试验区建设进入“围城”,试验区经验难以普及,已有的成果难以移植,主要问题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企业、政府部门及人民银行基层行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仍需提高

一是企业对信用体系建设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贷款时才和银行打交道,企业普遍认为信用体系建设作用不大,不讲信用在社会现实中没有多少实际制约,讲信用也没有多少现实利益。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不够。目前政府部门与金融系统之间仍然存在信息分割、共享度低问题,很少有政府部门向金融系统通报有关管理信息,促使银行收回企业贷款或拒贷、停贷等。由于政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不同,财政贴息等政府支持项目往往以政府为主,过分强调规模布局和大项目带动,忽略了企业的现实能力和金融机构的自主选择,支持的力度和节奏把握不准,无法与金融机构形成合力。

三是作为人民银行自身对信用体系建设也普遍存在重表面、重形象、轻基础、轻长效问题。信用体系建设往往注重银企合作、信用企业评选等载体活动本身,对信用主体基础信息档案建设、信用信息的长期连续积累、长效共享机制的建立等重视不够。

(二)第三方信用评级市场的推动较为困难,商业化征信产品的应用范围偏窄

一是企业报表真实性缩水,可参考性不强,导致评级报告可信度打折,传统信用评级体系并不能实际反映信用程度,其应用范围偏窄,被认可的领域有限。

二是中小企业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千变万化,担保链条错综复杂,对市场和竞争环境的评估难度较大,种种原因造成对企业的信用评价难度大,银行对第三方信用评级的认可度低。

三是评级费用较高,评级报告质量还有提升空间。

四是对第三方信用评级市场的行政推动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目前,对第三方信用评级的有关税费减免和扶持政策没有统一、明确的制度规定,基层人民银行在运用行政手段推动评级市场发展过程中,接到的咨询和受到的质疑较多,在应对和答复时缺乏政策依据。

(三)“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不能真正建立和落实,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培植效果难以保证

通过信用培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仍然受制于繁琐的信贷审批、抵押担保手续,承诺的利率优惠不能到位;信用记录有瑕疵、缺失的企业通过关系、人情照样能获得贷款;逃废债企业或个人通过金蝉脱壳、改头换面、异地生存等手段仍然能我行我素;有的失信企业高管和债务人照样高薪酬、高消费,达不到让失信行为处处受制、处处设槛的目的;失信行为发生后,对相关帐户、资金和人员的监控不到位,银行、公安、法院、出入境管理等各个部门很难实现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让失信主体逍遥法外的情况非常普遍。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对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畅通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必须进一步加大征信宣传力度,使企业、个人、政府认识到“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关乎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关乎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制度,完善中小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对中小企业的风险救助整体规划,对需要救助的中小企业设立专门救助过桥基金或助保基金。制定中小企业财政贴息扶持政策,注意征求金融部门的意见,把金融机构和征信机构的评价意见作为制定贴息政策的重要参考。人民银行应该把信用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基础设施来建设和管理,依托各类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数据平台,丰富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基础信息档案,连续不断地积累信用信息,拓展非银行信息采集,推动建立部门间信息的长效共享机制。继续深化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试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全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

(二)继续加大对第三方信用评级的行政推动力度,积极发挥商业征信机构征信产品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一是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评级市场的推动,督促企业参加第三方信贷市场评级。督促企业、担保公司参加信用评级,金融机构要继续将外部评级结果作为信贷担保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对未办理贷款卡、贷款卡未年审以及未参加信用评级的担保机构,原则上不能与其合作并办理信贷担保业务,对信用等级较高的担保机构要实行优惠政策,优先与其合作。人民银行应出台专门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建立“自身信用评估结果与第三方信用评级结果的对照参考机制”和“合作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审查机制”,没有建立的,人民银行有权责令其建立,并有权给予行政处罚。

二是探索建立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评级成果应用机制。全力推动信用评级工作的开展,评级公司根据有关信息出具评级意见,并将评级意见加载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系统等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促进信用评级结果的运用,要求凡是列入银企洽谈会推荐范围的企业,原则上必须参加信用评级,信用评级结果和信用培植计划、成效作为共享信息供有关主体查询应用,银行可以随时查询拟支持企业的信用评级结果,随时对企业信贷需求进行考量,适时纳入信贷支持计划。

三是开展“评级+增信+信贷”的“一体化”试点工作。试点创建征信、评信、增信、励信的模式,通过评级公司对批量企业进行专业评级,在保证评级质量的前提下,实现降低成本,推动评级成果应用,最终达到信用培植、信用增进、银行贷款支持的目的。

(三)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制约机制,把中小企业塑造成为诚信、务实、成熟的承贷主体

建立和依托地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利用“部门好协调、信息好归集、查询较方便、安全好保障”等优势,探索制定行之有效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

一是按照“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时段考评、梯次提高”的授信增长规划进行信用培植、择优扶持。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考场过程中,地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为其提供信息查询,同时业采集、更新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客观上能促进中小企业规范治理结构,严格执行财会制度,自觉加强风险管理,利用平台的信用培植功能将其培养成为合格的承贷主体。进一步借鉴“山东省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计划”的成功经验,实行分类建档、个别辅导,分梯次提高信用等级,形成择优推介机制。对择优扶持的对象要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在额度、利率、担保和时效性等方面充分体现出优先扶持。

二是对逃废债等不良行为实行联合惩戒。联合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对逃废债的中小企业实行媒体公告、账户监控,限制房地产、汽车等高档消费等措施,对贷款、评优、贴息等政策扶持项目设定门槛,把失信主体排除在外,对子女上学、婚姻登记等项目进行信息告知,充分体现失信制约机制无处不在、对失信行为处处设防的原则,保证信用信息记录对逃废债的信贷主体产生实质影响。

信用体系建设问题范文5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and the expanding demand of market economy, China's real estate industry is also growing. Among them,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the business services scope of the real estate valuation industry is wider and wider. Credibility and integrity is one of the traditional virtues of the Chinese nation, every service industry should uphold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to better serve their customers, especially the real estate valuation industry. This paper researches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real estate valuation industry as well as the relevant content of the industry credit system to provide some reference and help for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P键词: 房地产;估价;信用体系;内容;问题;对策

Key words: real estate;evaluate;credit system;content;problem;measure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0-0237-04

0 引言

诚信乃房地产估价行业存在之根本。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估价行业在诚信制度方面还有一定的欠缺,这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加强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的建立,有效地推动我国房地产事业的稳健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1 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与存在问题

进入到二十一世纪后,我国的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这也进一步推动了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房地产估价行业一直处在政府部门的主要管辖下,从宏观上能对房地产估价行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结合社会整体的经济发展势态,处在政府部门统筹下的房地产估价行业在其发展上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我国的房地产估价行业在近十年的蓬勃发展中已经建立起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应的职业资格制度也在不断的更新和完善,其业务范围也是在不断扩展。另外,随着社会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诚信经济的概念已经深入到每一个经营的环节中,像房地产这种涉及范围广泛,涉及的资金庞大的行业更是应该将诚信的理念贯彻到每一个经营环节中,因此,信用体系的创建和完善在房地产行业中显得尤为重要。但是,房地产行业目前的发展情况就是市场规范不到位,信用体系不健全,还存在欺瞒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2006年,一份有关于北京市房地行业的消费者关于该行业诚信度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出只有百分之六的人对目前的房地产行业的诚信度较为满意的,而超过半成的人认为目前的房地产行业的诚信度很低,经过了十年的发展,目前相关的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的诚信度依旧不是很满意。总的来说,目前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出现了很严重的信用危机,针对这种情况,房地产行业应该及时地采取措施,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信用体系,为促进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效的保证。

目前,在房地产估价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行业协会对于其健康发展十分重视,2005年协会第三届理事会选举后,提出了加强行业研究的设想,并做出相关数据调查。以上海为例,有估价资产的房地产估价公司共有一百余家,其中外地估价公司在上海开设的分支机构有5家,一级估价结构相对较多,与此同时,对上海八达、城市、国城等三个估价公司展开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受访公司的平均员工30人,估价报告二千份,二级和三级估价公司差别相对较小。与此同时,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估价师占全国的10%,但是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只有300名左右,数据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估价师出拥有此职业资格证之外,还有其他的资格证,估价师的专业化水平和对行业的认可度还有待提升。

其中绝大部分估价公司信息建设投入明显不足,信用体系不完善,所以,主要通过公司高层的人际关系进行客户维护,与此同时,其中仅有百分之25%的估价公司成立的专门的客服部门提高其信用度,此外,其中95%的估价公司由估价师自己寻找所学资料,所以其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仍有待提高,设立研究部门手机市场资料的估价公司进展25%,自身研究能力相对较弱,严重阻碍了房地产股价行业信用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2 国外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与借鉴

信用体系的成熟度很大程度上可以对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分析国内外信用体系的建立成果,我们不难发现发达国家都是具有较为完善的信用系统的,而我国的信用体系的建立起步晚,发展慢,较发达国家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要走。

2.1 国外信用体系的分析

就国外的房地产相关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而言,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都具有一套完整的信用系统,主要由信用管理体系以及与之对应的法律体系和信用服务公司组成。到目前为止,这些发达国家的信用体系体现出来了以下特点:

2.1.1 有效的法律保障和监管机制

一些发达国家的信用体系发展历史长达数百年,因此,发展到现在,相关的管理政策和法律政策都得到了完善,例如,美国针对于市场信用体系颁布的法律政策接近20部,相应的管理手段和有关的政策也是不停的在更新和发展。

另外,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对信用体系的监管是采用政府和相关的协会共同协助来完成的,这样的监管手段能有效的结合二者在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政府部门起主要的监管作用,行业协会根据行业的特点在政府部门和行业企业中起到枢纽的作用,综合的从国家发展和民生建设两方面来监督和管理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并且,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务信息是公开透明的,这种透明的监管制度也能更好地督促社会信用体制的建设和发展。

2.1.2 很强的市场信用意识

除了有效的法律监管手段之外,国外发达国家对于信用体系中涉及的信用服务机构和征信公司都采取了有效的管理政策,能对信用信息的采集、分类和更新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同时还能有效地促进信用产品生产和改革创新。此外,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对于采集到的信用信息会进行分析管理,对于信用记录较为差劲的企业和个人都会采取相应的制约手段,用以限制其在生活和工作中的信用消费行为。又因为征信公开透明化,在这种背景中,一些公司在选择服务和合作对象时,会将信用记录差的公司和个人排除在外。因此,发达国家市场主体都会具有很强的信用在这种执行政策下,国家的市场主体部分都会自觉的形成很强的信用意识,这对信用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1.3 严厉的惩罚制度

任何体系的建立和形成都离不开严明的奖惩制度,一些国家针对失信行为建立的惩罚制度也是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美国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有着非常明确的惩罚机制,不仅将失信的内容扩大和公开化,更是将其失信的行为永久记录在案,除此之外,还会进行相应的经济和劳动处罚,对一些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公司和个人将会直接取缔其营业资格,使其付出惨痛的代价。通过建立这种惩罚制度,可以有效地促使企业和个人形成良好的诚心习惯,以保证信用体系能健康的发展。

2.1.4 完善的信用体系

在国外,其房地产评估信用体系相对完善,就目前其发展状况来讲,远远超过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水平,同时,在国外,包括美国、英国等国家在内的发达国家,其房地产估价信用体系构建过程中主要倾向于估价的技术路线的研究,同时也包括对估价工具的重视,此外,这些国家在构建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估价实践的效率和公平,因此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用体系,企业信用通常包括五个方面的基本要素,其中涉及到企业品格、能力、资本、担保、环境。在财富全球100强企业中有一半以上被称之为诚信企业,其信用体系相对完善,诚信是其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1.5 专业组织的创建

英国皇家特许测量时协会目前是一个全球性的专业组织,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并以此代表、规范、推广特许测量师这一职业。1881年学会被允许皇家注册,名称至今。一百多年来,英国皇家特许测量时协会与很多相似道德组织合并,不断发展,直接带动了其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2 国内信用体系

对比国外房地产市场拥有的一套完善的信用体系,我国在这方面的建设还存在很大的不足,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2.2.1 法律制度和监管职责不完善

由上面的介绍我们不难看出,国外的信用体系在建设的过程中都注重法律制度的规范性。相比较之下,在我国,与信用体系相关的法律规范倒是存在一些,但是真正的完全是以信用体系作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一个也没有。另外,我国的房地产信用体系是在政府部门单独的监管下实施的,相比较国外的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监管,我国的这种监管情况没有充分的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很容易因为片面性而出现一些纰漏,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必会受到很大的阻碍。

2.2.2 信息公_程度不够,市场信用意识不够强烈

对比国外的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化来说,我国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足。我国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不会将其公之于众,导致行业部门在经营的过程中不会强烈的约束自己的行为,对于一些失信行为也不会给与足够的重视,最终呈现出来的就是行业经营过程中信用意识不强烈,因此出现了很多经济和合同纠纷。

2.2.3 缺乏明确的奖惩制度

我国的关于房地产信用体系的建设过程中缺乏对失信行为的惩罚行为,对比国外对失信行为的严厉惩罚而言,国内的信用体系似乎缺乏对失信行为的明确定义和管理。也没有像发达国家一样,对社会群体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登记在案,更没有将其扩大化和严肃化。另外,在对失信行为的经济和劳动惩罚中,也没有明确的惩罚机制,其惩罚力度也是一般,最终出现的结果就是失信行为在行业内部恶性循环。

3 体系框架

对于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估价行业而言,综合考虑房地产行业和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针对其信用体系的整体框架而言,具体来讲应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3.1 主要内容

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信用体系在建立之初就应该明确其涉及的主体对象,提供估价服务的房地产建设公司、中介公司等,提供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相应的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另外一个不可或缺的就是支持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的法律和法规,任何一个体系的完善都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持和保护,因此,建立一套与之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有效的针对失信行为给与相应的法律处分,在信用体系实施的过程中作为其后盾的存在,能有效地促进信用体系的改革和发展。

3.2 运行过程

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信用体系建立完成后,应该怎么运行就变得十分的重要了。首先要说的就是该体系的执行方式了。体系建立完成,明确了主体对象之后必须确定信用体系的实施方式,按我国现有的发展模式来看,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将信用体系的监控主题由原来的政府部门主管改变成为政府部门和相应的房地产估价行业协会公共监督管理,该行业涉及的群体和个人应该严格按照体系的要求展开工作内容,做到令行禁止。

当信用体系成功运行起来后,就应该严格的按要求执行,一旦出现不按要求执行的,又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相应的惩罚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整个体系的框架结构中应该留出一部分作为针对失信行为实行的惩罚制度,通过在体系的运行过程中实行对失信行为不同程度的惩罚来约束该行业相关人员的失信行为。

与此同时,还要着重发挥政府在此过程中的相关职能,其中包括监督、抽查和审核等监管机制,众所周知,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可以发挥制度规范作用,但是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一下几个条件,其一,市场中的行为主体更加倾向于关注长期利益,其二,构建畅通的信息渠道,最后是行为主体认识到不诚信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基于此,政府需要不断加强监督和引导,针对估价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失信行为进行相关处罚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并进行适当监管和抽查,避免法律漏洞带来的信用缺失。

房地产估价行业在构建信用体系过程中,大体可以针对以下几个方向,建立信用管理制形象。其中信用建设的基础是信用管理制度的构建,其中不仅包括估价机构诚信档案制度,同时也包括房地产股价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守则以及政府的信用监督,从而使不守信的估价师和估价机构收到相应的惩戒,从而引领整个股价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并保障守信的估价师以及估计机构收到相应鼓励和褒奖,从而带动良性风气的树立和形成。

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的构建还应该自身行业的自律和不断规范化,在此过程中,可以加大自身企业信用宣传,树立企业信用形象,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信用程度,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形成带有自身准则的信用服务意识,总而促进估价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的构建不仅是为了提高股价是自身的道德准则和职业素养,同时也是为了将房地产股价行业发展成为一个经济所需、社会所欢迎和认可、群众所支持和尊重的健康行业。

4 评价体系的机制

社会经济市场上的诚信问题日益严重,虽然信用体系建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相应的评价机制还未成型,特别是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评价机制,几乎还处在零起步的位置。因此,针对房地产估价市场存在的评价机制空白的问题,建立有效的评价体系机制变得极其重要。通过分析目前存在于市场经济中其他各行业中的诚信评价机制,结合国外一些较为成功的诚信评价机制的建立过程,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诚信评价机制的建立应该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4.1 企业素质

企业自身的素质从很大程度上可以决定企业完成业务的能力,也能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很大的影响。企业自身的素质主要由企业资质、注册资金、从业时间以及企业内部员工的数量这四个部分组成。这四个部分中,企业资质等级越高,相关的管理机制也就越完善,注册资金的金额越大,其承担的失信风险也就越高,而从业时间越长也就意味着企业的诚信度结较高,最后的员工数量就可以显示出企业规模,对这四部分进行综合的评价就能大致上确定该企业在诚信评价中是否占据优势。

4.2 员工素质

评价体系机制中,纳入对员工素质的综合分析,主要的分析内容包括了对员工的学历以及考取的专业资格以及业务能力,通过这些分析可以看出与房地产估价行业相关的管理和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业务能力是否具有较高的水平。这也是反应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度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4.3 经营能力

经营能力指的是房地产估价企业展开的有关于估价行为的经营方式和取得的成果。经营能力很大程度上是与该公司的业务收入挂钩的,一个拥有良好经营能力的企业必定也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将企业的经营能力纳入评价体系机制的内容中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诚信度,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4.4 信用记录

作为评价企业诚信体系的几个机制,有关于企业的信用记录是不能缺少的。信用记录能够反映出该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接受的来自外界,包括了政府部门、同行业竞争者以及客户群的信用反馈。通过一套完整的信用管理档案,我们可以很好的对企业的诚信水平做出评价,从而更好地实现对企业信用的督促。

5 完善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

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信用缺失和相关监督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5.1 完善监督制度

完善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监督制度主要就是提高国家和行业协会的监控能力,国家应针对目前房地产估价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条文,对于细节部分也应该更加完善和充足,从法律根本上杜绝房地产企业的侥幸心理。另外,有关房地产估价行业协会应该有针对性的对行业内部的违法乱纪现象制定相应的行业规则,保证房地产行业的正规经营。

5.2 提高企业自身的素养

房地产估价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从根本上来说与企业自身的素质文化有很大的关系,从企业内部的企业文化,到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再到员工的职业素养,各方面都对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信用a生了影响,因此,从企业自身来说,创建企业文化知识,加大对职工素养的培训,提升企业整体的职业素养很有必要。

5.3 消费者及时的监督举报

任何一个行业,其失信行为都会给消费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针对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失信行为,消费者应该持有冷静客观的态度,一发现任何违反诚信现象就应该及时的举报,坚决不姑息任何有违信用体系建立的行为。相信通过消费者的监督一定能够对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的建立起到促进的作用。

6 结语

诚信是立人之本,也是一个行业存在于市场的根本所在。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对于目前该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用一套完整的信用体系对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以保证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姚郭亮.浅议房地产估价行业现状及发展建议[J].房产探究,2012.

[2]魏凯.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0.

[3]徐亚红.浅谈房地产估价行业形势及估价体系的完善[J]. 华东科技,2012.

[4]张炯,张敏莉.关于我国房地产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美国信用制度借鉴[J].扬州大学学报,2009.

[5]刘立群,胡金红.我国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分析[J].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7.

[6]窦艳杰.房地产估价机构诚信评价体系研究――兼论基于AHP-BP神经网络的诚信评价模型[J].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报,2015.

[7]郑皓文.基于市场法的房地产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分析[D].西南财经大学,2014.

[8]李晶.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1.

信用体系建设问题范文6

【关键词】铁路信息系统 建设 应用 措施

铁路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是目前在铁路信息系统建设中主要问题,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铁路各部门的重视,已经被提上研究的日程,为了加强铁路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和实践。

1 铁路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中值得重视的问题

(1)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需求分析、设计深度、开发水平方面。只有把现代的信息技术同业务管理进行结合,才能满足群众对管理方面的要求,逐步提升系统的应用能力。

(2)需要进一步增强共享程度。以前的铁路信息系统一般都是独立进行建设的,在信息方面成为了一座孤岛。自从现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铁路信息网络的建设,带来了更多在信息方面的进步,出现了信息共享,数据统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在信息共享方面的运用水平还比较低下,在运行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3)需要进一步完善标准制度的建设。目前制定的一些相关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等基本处于待完善的状态,在某些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着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大规范力度,保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健全。

(4)进一步提升在实际中的应用能力。运力资源管理、经营资源管理方面及一些重要生产部门信息化水平较低,急需加快信息系统建设。

(5)保证网络信息的安全性。网络中多少都存在着安全隐患,这对于铁路工作人员来说,压力非常得大,因此,需要加大对安全风险意识的加强,大力宣传,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保证铁路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

2 加快推进铁路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的工作思路及具体措施

(1)在理念方面进行更新,思路要开阔。在推进铁路信息系统建设的过程中,要本着科学发展观为主要的指导思想,主要围绕建设一个和谐的铁路建设进行,促进铁路建设的信息化水平,保证系统的安全发展,重点放在铁路运输组织、客货营销、经营管理这三个主要的领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铁路信息化的总体方案的设计,运用适合铁路信息系统建设的稳步发展。

(2)铁路信息系统建设中管理方式方面的改革。

在实际的工作中,要根据铁路系统的业务作为自己的驱动,服务于人们,而且需要全面提高很多环节的质量,如:关于铁路信息系统在需求方面的分析;在工程方面的设计、在软件方面的研发;以及在试点的推广、监理、验收、总结、分析等任务,这就能够最好程度把铁路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的水平提高很大一步。

(3)要不断突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的部分,大力推进在铁路信息化方面的规划、标准和,以及在制度建设方面要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思路来进行工作,即用远大的视野和思辨的思维,考虑到全局的情况,把铁路信息化的专项规划进行编制、在工作中去推进开来,为了健全和完善在铁路信息化的标准的体系,前提是把铁路信息化的各项管理制度达到制定好和完善好,即实实在在把各项规划、标准抓好以及把制度落实好,这样就能使得操作达到规范,而行政按照法率来办。

(4)通过科学的规划、统筹、考虑,来逐步把信息资源的共享达到推进;来严格进行任务,即加强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在工作中,以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建设为重点,把专项规划的编制、科研等项目结合起来,通过推进铁路信息的共享平台,对数据中心的设想进行研究。

(5)为了提高铁路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转,进行机制方面的创新,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安全稳定。为了提高在运行、维护方面的水平,通过建立健全的铁路信息系统来实现,即健全在运行维护方面的管理;在运行评估方面的制度,以及优化在信息系统方面的故障处理等程序,甚至对信息系统运行时出现的不同寻常的事件进行统计、分析。为了适应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在运行、维护的岗位,其职责需要实现的,通过努力的培养,来成就专家和人才的形成,即在计算机系统、网络、数据库和中间件等维护方面的人才,最终提高在运行、维护方面的水平。

3 铁路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的发展趋势

(1)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把技术驱动转向业务应用驱动,这是铁路信息系统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应该根据我国的国情,考虑到运输、生产、管理等,来建立适合铁路业务的需求,坚持应用做为先导,这是铁路信息化、科学化的发展模式。

(2)把信息资源的分散使用转向资源的共享和综合的利用,这是一个具有说服力的管理方法,在加大资源整合的基础上,使得系统的集成加快了,相应的铁路信息系统在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达到落实,通过铁路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来强化其系统的生活的管理,能够及时进行更新、改造。

(3)针对铁路信息系统的应用程度,要本着系统安全的角度去考虑,逐步实现网络信息的安全有了保证,使得系统信息化进一步规范化,形成一个健全的铁路网络与信息的体系,从而,保正铁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

4 结论

综上所述,目前,随着铁路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的发展,使得资源达到整合、信息达到共享,这是一个关键的阶段,以科学发展观为中心,不断解放自己的思想、观念、来加快、推进在铁路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使得铁路信息化工作能够科学、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左良友.搭建铁路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屏障[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01).

[2]左美琳,董宝田.客运专线旅客服务信息系统的设计[J].铁路计算机应用,2010(03).

[3]2010年铁路信息化工作总的要求[J].铁路计算机应用,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