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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市场范文1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市场;供需弹性;新《劳动法》
[中图分类号] F24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1)12-0048-06
一、引 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成为我国一个重要的经济现象,据估计,1983年在城市就业的农民数量只有200万,到2007年,这一数字已高达1.37亿①。一方面,对于农村来说,数量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要想提高收入,向城市转移几乎是唯一的选择;另一方面,大部分农民由于受自身文化素质和城市就业体制的制约,只能在城市从事那些工资低、条件差的工作,合法权益也往往得不到保障。由于长期以来城乡行政分割以及其他一些社会、经济原因,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从转移的途径和过程来看[1],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农业内部从种植业部门向林牧渔业部门的转移;第二个阶段是从农村内部向以乡镇企业为主要载体的非农产业转移;第三个阶段是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和向城镇的流动。
改革开放以前,农村劳动力被严格限制在农村地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流动受到严格的限制。20世纪70年代末,从实行农业开始的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对农业生产产生了巨大的激励效果[2],农业劳动时间大大节约,形成公开的劳动力剩余,劳动力便开始了重新配置的过程。随着劳动力流动条件的放松,城市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扩张,这种配置最终引起了劳动力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并最终形成20世纪90年代的“民工潮”。
对城市而言,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正成为城市劳动力供给的主要来源,城市农民工数量与城镇从业人员数量的比值,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几乎为0,增加到2000年的36.9%,并继续增加到2007年的46.7%。一般来说,根据发展经济学的理论,伴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农业部门的边际生产力不断上升,这将会使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甚至最终消失[3],可实际情况是,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却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不断扩大。这就形成了一个理论上的悖论,即农村劳动力空前流动起来的同时,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却在迅速拉大,这说明劳动力流动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有条件的[4]。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在相同条件下,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口与城镇就业人口被区别对待[5]。大量研究显示,中国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城市劳动力市场[6][7][8],中国的城市劳动力市场包含了外劳和本地居民两大部分,但这两部分从业人员所属的市场阶层以及在市场阶层之间的流动状况是不相同的,从而构成有中国特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和“城市二元社会”。
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最早由Doeringer和Piore提出[9],后经Jeremy I Bulow和Lawrence H Summers等人发展[10],指的是把整个劳动力市场划分为第一劳动力市场和第二劳动力市场,第一市场的工资较高、劳动条件较好、工作岗位较有保障、有较多的职业晋升机会,就业的往往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型和技能型劳动者;而第二市场的工资较低、工作条件差、工作具有不稳定性和暂时性。在这两个市场之间流动是比较困难的,一般说来,第一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者不愿进入第二市场,第二市场的劳动者羡慕第一市场的就业,但第二市场的劳动者无法进入第一市场。如果第一市场的劳动者愿意进入第二市场,他们是能够比较容易地在那里找到工作的,因此如果出现周期性失业时,第一市场的失业率要低于第二市场。第一劳动力市场更多受到制度性因素的影响,如工会力量、劳动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法等;而第二市场则很少受制度性因素的影响,符合完全竞争的条件,其劳动力供需可以较迅速地由工资变化来调节。二元劳动力市场的特点还表现在两个市场招聘新职员方式的区别上,第一市场的空缺职位通常不是到市场招聘而是由内部提升来完成;而第二市场则完全是市场招聘。
在我国城市的劳动力市场上,外来劳动力一般并不能进入到比较正规的部门就业,而大多数受雇于非国有经济部门,或城市的一些非正规部门。[11]即使干的是完全相同的工作,与城市劳动力相比,外来劳动力得到的工资和其他待遇相对也会较低。[12]平均起来,迁移者的工资仅是非迁移者的80%,而且迁移者在住房、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方面得到的待遇,也明显差于非迁移者。[13]显然,农民工市场是城市的第二劳动力市场。
虽然农民工就业差,工资低,但直到2003年以前,中国的农民工市场始终保持着较好的稳定性。企业总可以在农民工市场上找到他们需要的劳动力,而农民工也总能以较低的工资找到工作。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1998年,即使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仍在持续增加,未出现农民工的大量失业,企业也未遇见劳动力短缺问题。2004年春天,从沿海地区开始,进而向全国蔓延的“民工荒”、“技工荒”开始出现,这种现象在具有劳动力无限供给,并且城乡收入差距仍然十分巨大的中国出现,是不可想象的。为此,有些学者惊呼,中国经济发展的“刘易斯拐点”是否已经到来。[14][15]这种民工短缺现象在2008年结束,在次贷危机的影响下,中国城市开始出现大面积的农民工失业,失业的农民工最终不得不流回农村②。
为什么2003年以前农民工市场可以自动达到供求均衡,而2004年以后则交替出现“民工荒”和失业等劳动力市场的缺口。如果说中国的城市吸纳不了那么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那么,为什么2004年在全国会出现大面积的“民工荒”,反之,又如何解释2008年大量民工失业呢?农民工市场,甚至城镇劳动力市场均衡与波动的原因是什么,或者说,是什么因素的变化导致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
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那么,新《劳动法》③是引起2008年底农民工大量失业的原因吗?它是否加剧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本文试图提供这些问题的一个解释框架。
二、中国农民工市场均衡模型
影响中国农民工市场的供求因素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被称为系统性因素,包括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系统性因素对第一、第二劳动力市场均产生影响;另一部分可称为非系统性因素,主要包括国家与农民工相关的制度与政策等。
在决定农民工市场供求的诸变量中,工资水平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外生变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经营状况确定合适的工资雇佣员工,农民工则根据工资的高低做出转移决策影响劳动力的供给,当供给和需求相等时,农民工市场达到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和农民工做决策所依据的工资水平,并不是同一个工资水平。农民工市场上的劳动力是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他们对工资水平的了解途径主要是熟人打听、媒体报道等,消息来源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并且,农民从做出转移决策到成为农民工市场的一员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影响农民工供给的工资水平是前一段时期已有的工资水平。此外,农民工的迁移决策还受到迁出地农业收入的影响,只有当转移后的工资收入大于转移成本和不转移的农业收入之和时,农民才会做出转移决策。因此,农民是对前一个时期的工资水平和农业收入的差额作出反应,差额越大,转移的农民工越多,从而农民工市场上的劳动力供给也越多。不同的是,企业由于更接近劳动力市场,可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工资状况迅速的调整劳动力的需求,所以,企业决策所依据的是当前工资水平。在t时期,我们可以近似认为企业根据t时期的工资作出需求决策,农民工根据t-1时期的工资作出供给决策。
假设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状况迅速调整需求和工资水平④,在具有线性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条件下,
t时期的供给:QSt=γ+δ(Wt-1-R) (γ,δ?酆0)(1)
t时期的需求:QDt=α-β・Wt (α,β?酆0)(2)
其中Wt-1和Wt分别表示t-1期和t期的工资水平,R为迁出地区的农业收入水平,δ、β为t时期劳动力供给和需求弹性,γ和α分别表示t时期影响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与工资水平无关的其他因素。
当农民工市场均衡时,有:QSt=QDt(3)
由(1)(2)(3)可得⑤,
命题2:若δ?酆β,即供给的工资弹性大于需求的工资弹性,在调节供求的过程中,工资Wt随时间偏离均衡工资水平,若δ=β,即供给的工资弹性等于需求的工资弹性,在调节供求的过程中,工资Wt随时间保持单位震荡,若δ?刍β,即供给的工资弹性小于需求的工资弹性,在调节供求的过程中,工资Wt随时间向均衡工资水平收敛。
由命题1可知,初始工资水平与均衡工资水平的差距越小,工资Wt初始状态距均衡工资越近,反之则越远。给定外部环境及供需的工资弹性,(W0-)又受转移当地工资水平的影响,在一定条件下⑥,R的大小甚至可以改变工资的初始状态与均衡工资的相对位置。W0和的差反映了t 时期初始状态时的劳动力供求缺口,而其相对位置则表明此时的供求关系,W0?酆,供大于求;W0?刍,供小于求。
命题2表明,是否偏离或收敛于均衡工资水平取决于劳动力市场供给与需求的相对工资弹性,只有当供给的工资弹性小于需求的工资弹性时,劳动力市场才会自动的收敛于均衡的工资水平,从而自动实现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否则,工资会随时间偏离均衡工资,甚至偏离幅度越来越大,引起劳动力市场越来越大的波动。
以δ?刍β为例,图1给出了劳动力的供给曲线S 与需求曲线D。给定初始工资W0(这里假设高于 ),顺着箭头,我们可以在S曲线上读出下一期的供给量(第1期)将为Q1,为使市场出清,第1期的需求量必须也为Q1,而这当且仅当工资水平在W1时,方能做到(向下的箭头)。现在,根据S曲线,工资W1会导致在第2期产生Q2的劳动供给量,且为使市场在第2期出清,按照需求曲线,工资必须定在W2的水平。重复这一推理,工资与均衡工资的偏离不断减小,劳动力市场也自动回复均衡。由于这一过程是在无明确起始点,连续的时间序列中进行的,因此,我们总会观察到相对均衡的劳动力市场。
δ?酆β和δ=β过程与δ?刍β类似,只是δ?酆β时,工资路径虽是震荡的,却是发散的,导致劳动力供需缺口越来越大。
三、中国农民工市场的均衡与波动
根据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构成以及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情况,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划分为三个阶段,如表1所示。
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以前。实行之后,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出现,但由于制度的限制,加之此时改革开放刚进行不久,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不足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并且,农业效率的提高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这些因素都降低了农村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城的积极性。因此,在整个这一时期,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数量还很少,城市劳动力市场主要以本地劳动力为主,表现为一元劳动力市场。
第二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03年底,随着农业改革效果的显现,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⑦。与此同时,区域与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沿海和城镇地区转移,形成大规模的“民工潮”。城市开始出现二元劳动力市场,即以城市当地劳动力为主的第一劳动力市场和以农民工为主的第二劳动力市场。但此时城市劳动力市场大致处于稳定状态,即转移的劳动力基本能在城市找到工作,企业也能够以一定的工资在市场上找到需要的劳动力,政策与宏观环境的变化只影响工资水平,并不造成劳动力市场的波动⑧。
第三个阶段是2004年以后。流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数量继续稳定增加,与此同时,城市农民工市场开始出现波动。2004年春天,从沿海地区开始,进而向全国蔓延的“民工荒”、“技工荒”开始出现,这种民工短缺现象在2008年结束。2008年,由于次贷危机的影响,中国城市开始出现大面积的农民工失业,失业的农民工最终不得不流回农村。
农民工市场,甚至城市劳动力市场均衡与波动的原因是什么呢?或者说,是什么因素的变化导致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我们尝试用农民工市场模型来解释这个问题:
在第一阶段,农民工市场尚未形成,城市劳动力需求和供给双方分别是企业和本地劳动力。双方均根据现期工资做出供需决策⑨,工资水平能够迅速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从而达到均衡。
在第二阶段,大量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改变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构成,形成中国独有的农民工市场。在此阶段,由于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并且农村尚有大量富余劳动力,致使我国农村劳动力具有无限供给的特点,即劳动力供给的工资弹性δ 小,而作为农民工的需求方,城市企业主要从事劳动力密集型加工产业,劳动力成本占产品成本的主要部分,对工资较为敏感,即劳动力的需求弹性β大,由模型可知,当δ?刍β时,劳动力市场的工资会自动趋向于均衡工资,从而实现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均衡。即使在外部冲击的情况下,只要不改变δ和β的相对大小,劳动力市场仍会自动趋向于均衡。随着企业技术推进,对熟练工人与技术工人的需求增加,需求弹性变小,由于熟练工人和技术工人是整个农民工群体的一部分,对他们的需求弹性变小意味着整个农民工市场的需求弹性β变小。同时,经济的发展使农民的收入提高,加之2002年取消农业税的改革使得从事农业生产变得更加有利可图,对农民工来说,务农和进城务工是相互替代的关系,农业收入的提高使农民对进城务工的工资收入更加敏感。并且,随着多年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可供继续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大大减少,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条件和待遇都有更高的要求⑩,这些都改变了中国农村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特性,使供给弹性δ变大。
供需弹性的变化最终改变了δ和β的相对大小,到第三阶段,当δ?酆β时,Wt随时间推移偏离均衡工资水平,引起劳动力供需的失衡,导致了始于2004年的“民工荒”,到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又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农民工失业。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民工荒”主要表现为“技术工荒”和“熟练工荒”,而2008年的大范围农民工失业主要是无技术和非熟练的农民工失业呢?首先,对“熟练工”和“技术工”来说,供给更加富有弹性,而需求则更加缺乏弹性,也就是说,其δ比普通农民工大,β比普通农民工小,因此也就更有可能改变δ和β的相对大小从而引起供需的失衡,所以“民工荒”主要表现为“技工荒”和“熟练工荒”;其次,对“技工”和“熟练工”来说,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他们无法进入城市第一劳动力市场,而只能属于农民工市场的一部分,和其他农民工一起竞争工作岗位,即使“熟练工”和“技工”更容易引起供需的缺口,但是他们可以通过“挤占”普通农民工工作岗位的方式继续工作。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受影响最大的首先是从事简单劳动加工的企业,技术含量较高的企业幸存,对城市农民工市场而言,这表明普通农民工的需求大幅减少,而“熟练工人”和“技术工人”需求的变化则较小,其结果是使大量无技术的普通农民工失业。
四、新《劳动法》对农民工市场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开始,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新《劳动法》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与1995年的《劳动法》相比,新《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其中引起热议的主要有四方面[16]:一是机构之间的派遣工作,二是试用期,三是补偿金,四是无固定期限合约。
从企业的角度看,新《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用工成本的增加使企业生产产品的成本增加,将降低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促使企业不得不减少用工数量以降低成本。与此相对应,资本密集型产业由于用工成本占所生产产品总成本的比例比较低,所受影响要小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城市资本密集型产业所需劳动力主要集中在第一劳动力市场,农民工市场则主要与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关,新《劳动法》主要影响农民工市场而非第一劳动力市场。由于用工成本的增加,作为理性决策的主体,企业的最优反应是减少雇佣劳动力的数量,用资本替代劳动,这将降低农民工市场的劳动力需求量,而新《劳动法》对企业用工的诸多限制则降低了农民工市场的需求弹性。值得注意的是,新《劳动法》对不同的农民工群体影响是不同的,技术工人和熟练工由于早已达到新《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并且对企业来说,对这部分农民工的需求本身就比无技术的普通农民工更加缺乏弹性,因此,新《劳动法》对他们的影响比较小。与此同时,新《劳动法》看似保护了收入最低的那部分非熟练、无技术农民工的利益,但由于企业对这部分农民工的需求弹性较大,最终结果可能是这些最底层的农民工受到最大的冲击。
从农民工的角度看,新《劳动法》使得农民工在用工市场上的相对地位提高,降低了劳动力的供给弹性。在新《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低于劳动力市场均衡企业所能支付的工资时,由于我们尚不能确定新《劳动法》对δ和β的相对大小的影响,因而也就无法确定新《劳动法》对农民工市场均衡的影响。但如果新《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超过了劳动力市场均衡时企业所能支付的工资,将会引起劳动力市场上供给大于需求的缺口,导致农民工的失业。
从长期看,为了应对新《劳动法》带来的用工成本的变化,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企业将加强技术改造的投入,技术的进步会进一步增加企业对熟练工人和技术工人的需求,降低对这部分工人的需求弹性,而长期农民工的供给弹性变化有限,需求弹性的降低最终会导致需求弹性β小于供给弹性δ。在供需缺口存在的条件下,需求大于供给的周期中会加剧“技工荒”和“熟练工荒”,供给大于需求的周期中由于“技工”对普通农民工岗位的“挤占”而加剧普通农民工的失业。
五、结论与政策含义
在我国城市具有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的条件下,农民工市场属于第二劳动力市场。由于农民工的供给受上期而不是当前工资水平的影响,而企业则是根据当前工资状况决定劳动力的需求,这就有可能导致农民工市场的波动。农民工市场是否可以通过工资的自动调节达到均衡,取决于供给和需求弹性的相对大小,2003年以前农民工市场能够自动达到均衡,是因为与需求弹性相比,供给弹性比较小。随着各种影响弹性因素的变化,从2004年开始,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发生了改变,从而引起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其表现为先是2004年开始的民工荒与技工荒,接着又是大量的民工失业。
新《劳动法》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但尚无法确定其是否会改变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因而也无法确定是否引起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新《劳动法》所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可能超过了市场的均衡工资水平,从而加剧了农民工的失业。
从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出发,探讨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政策含义是:
农村劳动力市场范文2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问题:应用措施:探究:总结
一、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含义的分析
所谓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是转移农业劳动力,进行第二、三产业结构的劳动力转移优化。随着国家城市化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实现了城市范围的逐渐转移,这是我国市场经济运作的一种趋势。在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常见的现象,这是社会经济体制不断优化的一种标志。通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模块的分析,可以保证当下的工业经济的稳定运行,这是市场经济资源配置优化的一种途径。在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工业化与城市化这两个环节是相互协调的,是当代市场经济增长的重要条件。目前来说,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向是中东部地区、沿海地区,这些地区的经济状况良好,对劳动力的需求量也比较大。
经济待遇问题是吸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原因。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了向城市的转移,在此过程中,应该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这对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意义非凡,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及其应对措施
1.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问题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日益成熟,但是目前来说我国的市场劳动力体制依旧是不健全的,特别是城乡劳动力市场统一性的缺乏,难以满足现阶段的劳动力转移问题的解决。有些城镇、城市并不能就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展开具体的就业体制的健全,难以确保农村劳动力的统一性、科学性的规划应用,正是这种城乡统筹策略的缺乏,才导致现阶段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操作过程中的麻烦。我国城乡的劳动力中介组织体系也是不健全的,难以确保农民就业群体的自身利益的保护,难以就城镇转移问题及其农民收入问题展开剖析,影响了现阶段的农民劳动力环节的正常应用。由于确保必要的市场劳动力资源配置,农民外出务工转移工作不能得到科学的配置,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正常开展。
受到我国社会就业市场性质的影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结构是不平衡的,经常出现某些岗位的过度饱和,有些岗位过度缺乏的现象。这对于农民工不合理就业的影响非常大,当然这与农民工的自身技能环节是密切相关的。有些就业岗位对于技能要求比较严格,即使是建筑类型的岗位,也需要应聘者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这与农村劳动力的自身知识教育水平是密切相关的。首先是农民工基础教育体系的缺乏,其教育水平普遍低下,专业技能比较单一。其外出打工人员较多从事搬运工、建筑工等,难以满足现代化工作岗位的需要,比如需要一定的机械维修技能、电焊技能、车床技能等。
目前来说,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权益也是难以得到维护的,这与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是密切相关的,在就业过程中,农民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也享受不到与城镇居民一样的社会权益,特别是户籍管理制度的应用,加剧了这种不公平性。我国农民工的就业环境是非常不乐观的。比如社会上一些错误就业观念的影响,对于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歧视。随着时代得到发展,虽然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有效应用,关于行业限制、工种限制等的问题不断得到解决,但是受到国家硬性制度的影响,农村劳动力大军在就业过程中依旧被歧视。随着农村劳动力生活成本的提升,如果依旧保持原有的工资,是很难满足农民的正常生活的,上述几个因素都影响了农民工流动性就业。
2.农村劳动力转移应对方案的优化
为了满足当下的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应对体系的健全是非常必要的。比如进行劳动力市场体系的优化,进行城乡市场劳动力体制的优化、统一,进行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健全。在劳动力市场应用过程中,要进行劳动力网络资源的共享,实现其统一规划,确保城乡区域的就业信息网络系统的健全,积极做好劳动力岗位供求信息的相关工作。通过对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共享体系的优化,确保城乡统筹模式的正常开展。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政府也要进行行政干预,确保一些劳动力资源配置政策的出台,要按照市场的具体需要,进行劳动力资源的配置。在工作过程中,政府要明确好自身的角色,确保劳动力市场服务水平的提升,进行系统化、科学化的就业服务网络的优化,确保农村劳动力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实现城乡经济的劳动力市场体系的健全。
为了更好的进行市场劳动力结构的平衡,要针对农村劳动力的素质问题展开优化,比如进行农民工技能的培训,比如建筑工程、水利建设等技能培训工作的应用,确保农民工整体素质的提升。在培训过程中,也要积极进行新型技术模式的应用,确保符合市场的培训模式的应用。针对农村劳动力的自身性质、居住特点、流动特点,还可以展开夜校教育、函授教育等模式的开展,确保农民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解决过程中,也要进行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的保护,确保社会矛盾的协调,进行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
在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要针对城乡区域的市场工作模式,展开跨区域的合作机制的应用,进行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在工作过程中,通过对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应用,进行劳动力市场监察工作的强化,以有效解决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进行市场劳动法的有效落实。针对一些劳动环境差、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展开行政处罚模式及其经济制裁的应用。在劳动力市场体制健全过程中,也要进行企业社会保障模式的应用,进行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三、结语
通过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的剖析,可以更好的进行应对措施的优化,从而优化劳动力市场,实现对农村劳动力的有效利用。(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班)
参考文献
[1]张晓燕,白晓梅. 农村城镇化与农业可持续发展[J]. 广西社会科学. 2006(01)
农村劳动力市场范文3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劳动力
劳动力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力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安徽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大省。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影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因此,积极推进安徽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进程,对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对安徽城乡经济和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阶段我省城乡劳动力市场存在的问题
1.发育程度不平衡
受我国户籍制度和劳动就业政策等的影响,我省城乡劳动力市场发育严重不平衡。农村劳动力市场数量少,规模小,管理落后;相比之城市劳动力市场则要完善得多,各地市都有比较正规的、固定的劳动力市场,也有临时性的、政府组织的大型的劳动力市场,市场组织相对较多;市场供求信息传播速度相对较快且渠道多。
2.就业机会不平等
第一,城乡劳动者在各地域劳动力市场获得就业的机会不同。我省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缓慢,其对劳动力的需求远远不能满足供给,使大量的劳动者无法在本土获得就业岗位。而城镇劳动力市场多,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也相对要多,城市劳动者比较容易获得就业机会。
第二,城乡劳动者在同一劳动力市场获得的就业机会不同。这里是指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首先,因主观原因使就业机会不同。从全省城市劳动力市场需求看,对劳动力素质有要求的都在90%以上,其中,大多要求劳动者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2006年全省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中,文盲占2.6%;小学文化程度占20.5%;初中文化程度占71.3%;高中文化程度占4.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0.8%。他们中的大多数又缺乏熟练的劳动技能,因此在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处于劣势。其次,因客观原因使就业机会不同。一方面在现有的城市管理制度下,全省各市基本都有对城市就业困难群体和下岗人员的帮扶政策和措施。这样,使来城市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与他们的就业机会不同;另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等因素和城镇为保证就业率而对进城务工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村劳动者所制定的种种限制政策,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自由流动。
3.就业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
第一,在信息网络建设方面,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严重滞后。信息传播速度慢且渠道窄,一些偏远的农村根本无信息网络系统,严重影响了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全省城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近几年来有了较快的发展,信息传播面和信息传播速度都要优于农村市场。
第二,在就业服务组织方面,农村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组织严重缺乏。从全省外出农村劳动力转移看,大多处于自发、无序、零散的状态,缺乏集体组织,少有政府引导。此外在劳动力市场信息收集、就业指导和咨询、推荐岗位、协助劳资双方签订就业合同等方面提供服务的组织及劳动关系协调组织严重缺乏,即使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也缺乏专门针对外来劳动力的就业服务的机构,从而影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1.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现阶段在我省农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成为农民增收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农民工资性收入由1995年占农民人均收入比重的11.62%提高到2008年的30.11%。从目前的状况看由于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一是使在城市的农民工多处在低工资的部门。调查显示,2008年全省转移到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等三个行业的劳动力占全省转移劳动力的67.6%,大都从事简单劳动;二是使他们与城市工人“同工不同酬”;三是使农村劳动力不能顺畅地向城市、向正规部门流动,从而极大地影响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所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村居民消费,必须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2.不利于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和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
第一,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制约了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一方面,我省转移劳动力大多集中在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技术要求低、工资低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使大多数农民工无时间也无能力自己出钱去参加培训;再加上岗位对技术的要求比较低,也使他们没有足够的动力去进行培训,从而使他们自身的劳动技能和素质不能有效提高。这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影响他们向技术水平要求高的部门和正规部门流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村劳动力不能自由地向城市和发达地区流动,影响了他们对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制约了先进文化和城市文明在农村的传播。
第二,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民不能充分享受政府提供的培训,职业技能不能迅速提高。在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条件下,政府举办的培训的服务对象是城镇劳动者而不是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农民工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免费培训。虽然我省2007年颁布了《安徽省农民工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民工技能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对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助资金相对较少以及缺乏组织,对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提升的作用是有限的。
3.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市场要能够实现对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依赖于一个统一、开发、竞争市场的形成。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市场运行机制不能有效运行,一方面使农村需要的技术人员不能获得,影响了农村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得劳动力的价格不能真正反映其自身的价值,供需双方难以科学决策,导致市场劳动力的供求失衡。
大力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政策建议
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实质就是消除现存的城乡市场分割的局面,使城乡劳动力能够自由地流动,能够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从而最大限度地缩小现存的城乡差别,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进一步消除形成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制度性壁垒
第一,要逐步剥离依附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关系。主要是和户籍挂钩的城市公立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社会保障、政府住房补贴等,使城乡劳动者在享受社会公共资源方面是平等的。一是要加快统筹全省范围内的义务教育;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要逐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农村医保水平;要扩大城乡各类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逐步使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获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权益;要分批、分阶段地统筹各地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缩小城乡居民间的差异。三是要加大、加快廉租房的建设,进一步放宽获得廉租房的条件,逐步把长期在城市务工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也列入其中。
第二,要继续逐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是造成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时要注意改革的力度,应在逐步剥离了依附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关系的条件下进行,否则,很容易对城市带来破坏性的冲击。
2.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
第一,要打破城乡分割的市场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城乡统筹的工作机制
要突破城乡市场建设和管理上的分割局面,将目前城乡分割的体制转为城乡市场协调发展的体制。一是协调城乡各级市场管理组织的职能及不同部门之间相互抵触的政策规定。二是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促进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开发和利用。三是加快法规体系建设,从法律上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政策和法规,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割状态。四是统筹城乡市场管理。整顿市场交易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保障进城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二,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
一是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影响了信息传播面和传播速度,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是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供需信息系统,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免费平台。整合现存于各级政府的就业供需信息,使之成为统一的系统,做到信息共享,使就业信息利用率最大化。
三是加强市场服务建设,特别是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组织建设。这方面包括:(1)设立驻外省就业信息监测站,收集、分析就业信息,加强与外省就业服务机构的沟通和联系,为农民工提供广泛的市场供求信息。(2)设立农民工就业指导机构。(3)加强劳工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利益等。
四是加强市场建设,注重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各地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市场建设,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场所;要注重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尽可能地降低交易费用,减轻就业成本。同时,要对市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社会职业中介的监管,以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和公正。
3.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民的教育和培训
农民自身的人力资本存量较低,是影响其流动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因此,要使农民工能够获得同等的就业机会,必须加大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
第一,应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以提高农村居民的整体素质。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农村孩子能够完成义务教育,提升未来农村劳动力的整体水平。
第二,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培训制度。一是各级政府应将愿意转移的农民工纳入到统一的就业培训计划中。二是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的补贴力度,鼓励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三是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农村技术培训任务,开展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活动。
参考文献:
农村劳动力市场范文4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产业结构;经济结构
中图分类号:F304.6文献标识码:A
长期以来,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从全国来看,2006年末统计全国农村人口9亿多,农村常住人口中劳动力总资源5.3亿,3.7亿多为农业劳动力,而农业生产需要约1.7亿劳动力。农民进城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口流动,而是实现我国工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是各个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必然发生的现象,也是每个国家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迈进所必须面对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
一、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
1、制度之因――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迟滞与历史惯性。从国际经济发展的经验来看,二元经济结构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市场化、现代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普遍化的经济现象。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样面临着二元经济结构的历史约束与现实困境;二元经济结构一方面为中国工业化基础的建立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三农”问题的生成与加剧。改革开放以来,传统二元经济结构受到了来自市场化改革与农村制度创新的共同冲击,但迄今为止,这种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迟滞与历史惯性依然是制约“三农”难题化解的主要制度障碍。
2、国内现实存在的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约因素
(1)城乡结构矛盾明显,妨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一是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2007年底我国城镇人口5.94亿人,城镇化水平44.9%,在《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公布: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246,619亿元,比2006年增长11.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8,910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121,381亿元,增长13.4%;第三产业增加值96,328亿元,增长11.4%。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1.7%,与2006年持平;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9.2%,上升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9.1%,下降0.3个百分点。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工业化发展速度不利于服务业的发展,而农村劳动力转移恰恰最容易进入城市服务业。二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及由此衍生的城乡居民身份差异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迁移增加了成本和风险,影响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三是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不高,就业竞争能力较弱。四是随着城市失业数量的增加,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愈加激烈,过高的城市失业率会加大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寻找工作的机会成本。
(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自发性、无组织性及秩序混乱。由于农村劳动力要素市场发展滞后,农村劳动力转移表现为大量的无组织和自发性特征,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很少。主要表现在:由于农村劳动力就业供求信息不畅,缺乏组织与合理引导。而在这样的背景下,2008年又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流向产生了影响,造成了大量民工潮的回流,回流的这部分劳动力闲置在当地,给当地政府造成了就业等方面的一定压力,如何安置这部分劳动力,成为各地政府的当务之急。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渠道单一,直接受地域影响的制约。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信息主要来源仍然靠亲友相传和本村外出人员的介绍,对广播、电视和报纸上的用工信息缺乏信任,这就使得其用工信息来源渠道单一,而用工信息来源渠道单一又导致相同地方的外出务工人员集中于相似的行业,极易产生内部的竞争,不利于其收入的增加。
二、促进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措施
针对前面分析,具体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改进的措施,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产业的转移与承接。农村劳动力流动与产业聚集有着密切的关系,哪里产业聚集效应大,哪里吸引的劳动力就多。反过来,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又加速了这些地区的产业聚集。但是,伴随这种正反馈机制的形成,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又出现了一种新的二元经济结构,这对中西部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不利的。只有当中、西部地区有自己强大的产业聚集,实现东、中、西部产业趋同,地区差距才可能缩小。因比,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大的地区,要认真研究产业集聚与劳动力流动的关系。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得到足够发展后,会向下一个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转移。因此,做好产业承接,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在本区域内转移,这既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所在,也是加速本区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但是,产业转移除受比较优势的因素影响外,制度、市场等因素也非常重要。如果一个地区虽有比较优势,但是制度成本高,市场发育滞后,产业转移也会受阻。
另外,经济欠发达地区相对便捷的基础设施和相对成熟的产业链比不上东部地区。因此,中、西部地区要大力推动制度创新,扩大对外开放水平,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市场机制的培育和发展。
2、加快城市化进程,扩大就业需求。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现代经济部门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因此,我们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大、中城市的经济规模较大,产业门类较多,聚集效应强,消费水平较高,为解决农村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推动城市化,要不断加快现有大、中城市发展,继续调整和完善经济结构、提升产业档次,提高城市的经济效益,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各类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大、中城市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作用。小城镇是实现城市化的重要路径。我国多数小城镇现有人口规模小,经济发展空间较大,吸纳就业能力较强,农民进镇成本低,可以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现实需求。还要看到,多数农民是在搞好土地承包经营的同时兼营二三产业,相当数量的农村劳动力还不完全具备离开土地进入离家很远的大、中城市的条件。小城镇具有与农村联系紧密的区位优势,便于直接发挥辐射和带动功能,促进水利、道路、环保、农电和通讯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让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仍旧居住在村里,让那些在村外工作的人每天往返上班,比单纯将劳动力从农村迁移到新建的小城市和城镇更加便捷、有效。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体现特色,注重质量,逐步完善,把扩大就业需求,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优先目标。为此,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经济,引导乡镇企业合理聚集,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根据小城镇特点,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产业为依托,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逐步扩大产业规模。完善小城镇的投融资、用地、户籍、购房、发展二三产业等相关政策,大力扶持小城镇发展,拓宽小城镇投融资渠道,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企业、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发展小城镇的各项公益事业。在保护耕地和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取消对农民工的种种不合理限制,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
3、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改善劳动力市场环境。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分割十分严重,农民进城就业壁垒重重,对缓解短期劳动力供给局部短缺矛盾极为不利。
首先,要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构建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有效机制,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制定合理的最低工资和职工社会保障与福利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劳动者及其后代平等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消除就业歧视,使农民享受市民待遇,打破城市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身份、户籍、住房、培训、医疗卫生等待遇的制度限制,使农民进城就业者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其次,要建立劳动力供求预警机制。过去我们较多地关注劳动力需求不足,对劳动力供给关注较少。面对我国劳动力供求的新形势,尤其是劳动力供给的局部短缺,政府和企业应提高劳动力供求预测意识,及时根据劳动力供求变化,掌握更全面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制定相应对策,维护劳动力市场供求稳定。
再次,以改善劳动力供给为目标,努力完善收入政策。一是以工资指导线为宏观手段,按照企业名义工资率逐年增长水平应等于全国平均长期劳动增长率的要求,引导工资合理增长。同时,加强工资和价格的控制,在特定的经济条件下,政府借助于法律或行政手段对工资、价格实行管制,如对价格和工资进行冻结;二是推行以激励为基础的收入政策,即对工资增长率超过工资指导线的企业课以重税,对工资增长率低于工资指导线的企业予以减税。学习西方发达国家裁员与减薪替代经验,以减薪的办法减轻简单裁员对劳动力市场带来的震荡。如,一些西方大的跨国公司开始注重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他们在需要裁员时,先与职工代表商议用降低10%的工薪福利的办法替代10%的裁员计划,如果一年以后公司业绩仍没有好转,才考虑实施裁员计划。
最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通过舆论引导和政策推动,加大宣传力度,严肃劳动保障执法,净化劳动力市场环境,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严格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强化企业劳动保护和劳动者自我防患意识,完善劳动者对侵权案件的投诉举报与受理制度,健全劳动保障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依法依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要真正实现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实现集约型经济发展战略,就需提高劳动者素质。高素质劳动力意味着高工资、高福利、高产出,意味着劳动力资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业市场竞争迫使城乡劳动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这种竞争也是提升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关键。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足够的经费用于普通劳动者培训,使财政政策真正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力提高素质。同时,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承担起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以提高农村进城就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周济.发挥职业教育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重要作用.
农村劳动力市场范文5
[关键词]人力资本;投资失衡;市场分割;歧视效应
[中图分类号]F2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7)06-0037-05
西方现代人力资本投资理论产生背景是欧美等国家刚刚完成工业化的时代,其理论建立在劳动力市场是统一完全竞争的假定基础上。但是,统一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尤其在二元结构的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市场之间分割比较突出。劳动力市场分割导致居民人力资本投资失衡主要表现在农村与城市劳动力市场之间、西部与东部劳动力之间。
一、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与现实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提出时间为20世纪70年代初,主要代表人物包括帕雷(Piore,70年代),戈登、爱德渥兹和瑞奇(Gordon D,Edwards R andReich M,1982;Reich,1984)等。这是对西方20世纪五六十年代提出的现代人力资本理论的一个基本前提,即对劳动力市场是一个统一竞争性市场做出质疑与否定,这些质疑与否定促进了人力资本投资理论的发展。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劳动力市场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的特征是:就业稳定、职业有保障、工资高、工作条件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晋升的机会。与主要劳动力市场相反,次要劳动力市场提供的是小企业、小公司的岗位,它不要求也不鼓励发展稳定的工作习惯,其特征是:工作不稳定、周转性(流动性)大,工资低、工作环境差、规章制度严厉、晋升机会少等等。劳动力市场分割假设的基本结论是人力资本作用的发挥取决于一定的制度和社会性因素;如果劳动力市场是分割的,被阻挡在主要劳动力市场之外的居民人力资本就可能存在不足的现象,这为笔者的分析找到了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20世纪60年代是美国实施“人力资本的时代”,在舒尔茨、贝克尔等人的理论影响下,美国政府实施了庞大的“人力资本计划”,企图通过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使穷人阶层摆脱贫困。但是,这一美好的计划最后以失败而告终(Doeringer and Piore,1970)。帕雷认识到,尽管中下阶层进行了人力资本投资,但由于劳动力市场是分割的,所以中下阶层不能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而他们的人力资本在次要市场上不能发挥作用,造成了人力资本投资的浪费。换言之,如果个人进行了人力资本投资后不得不留在次要劳动力市场上,那么,他的人力资本就是过度的。
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程度则可以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向特征及城市失业者在就业部门分布特征得到说明,而劳动者较低的职业流动率也是市场分割的一种重要体现。蔡等研究表明,农村向城市迁移的劳动力具有较高的受教育程度,同时表明,从进城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状况来看,行业分布相对集中,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就业主要集中于制造业、批发零售贸易与餐饮业、建筑业和社会服务业。在这四个行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就业总数的90%以上。蔡认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行业集中是由于农村的人力资本水平较低,以致他们在城市的劳动力市场处于较低端,不得不主要从事简单劳动。另一方面,反映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特征非常明显,来自农村的劳动力面对许多就业岗位的进入障碍,导致农村迁移进城的人在次要劳动力市场就业。劳动力市场分割假设和中国二元经济结构是相符的。笔者旨在分析中国二元经济结构下劳动力市场分割导致的人力资本投资失衡:在完全隔离的劳动力市场上,由于劳动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则劳动者倾向于减少人力资本投资,人力资本投资产生失衡和扭曲现象。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引致人力资本投资失衡的理论分析
在人力资本投资中,就社会资源配置的角度而言,在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率高于物质资本投资收益率时,资源分配将向教育领域倾斜,大量的资源被用于教育活动并将提高未来经济的总体效率。就个人角度而言,当人力资本投资的边际收益率高于市场长期均衡下的收益率(包括风险贴水及正常的收益率)时,个人就会增加对其自身的教育投资。由于教育投资的时间长,对未来收益影响较为间接,较难计算教育投资在已知“投资期”内的投资量和收入量。为此,加里・贝尔提出了一个简化的教育投资收益率模型。在此,笔者将运用该模型从理论上分析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如何影响没能进入自己期望的部门(往往在主要劳动力市场)就业并获得期望收入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投资行为。
假定农村和城市是两个完全的市场,劳动者个人是惟一的投资主体。理性的决策者在进行投资时,要对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例如,一个农村的学生在受教育上考虑念11年书和念12年书时,他就会比较多念1年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及以后更高就业工资。假设该农村学生接受11年教育后预期的工资是A,而接受12年教育参加工作后的预期收益为B,又假定退休之前的工作时间为T,则他多读1年书的投资收益贴现值为: 其中,R为总收益,r为利息率。接受教育是有成本的,这些成本包括必须缴纳的学费、课本及学习用具方面的开支等,这些可以认为是直接成本,用C。表示。除此之外,读书还有一个机会成本,也就是说在受教育期间放弃的收入。如果多接受教育这1年期间工作,则会再获得一个收入No,但如果选择继续读书,则会丧失这个收入。这样,如果选择读书,其总成本开支为:
C=Co+No (2)
投资者对收益与成本进行比较,如果R>C,说明投资是值得的,他会选择继续读书;如果R
在这个公式中,有6个因素影响着人力资本投资决策:
1.是否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未来收益之差At-
Bo。这个差越大,投资者就越有可能获得预期的收益,对人力资本投资的激励也越大。
2.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后能够获得较高收益的概率P。P值越大,投资者就越有可能获得预期的收益,对人力资本投资的激励也越大。
3.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机会成本No。在工资水平普遍上升的情况下,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特别是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成本就会提高,是影响个人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时间选择的重要因素。
4.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直接成本Co。成本较高时,人们会较少投资。由于人们对未来可能得到的货币和手中的货币评价是不同的,更加看重当前的货币,对未来货币则要根据利率水平进行贴现,所以如何有效地使用这些更值钱的货币是他们消费决策和投资决策的重要内容。更有一部分被心理学家称为“目光短浅”的人,他们比平常人贴现水平更高。人力资本投资的直接成本成为投资的重要约束因素。
5.退休的时间与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时间之差T-t。这个时间越长,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期就越长,投资的可行性越高。显然,在年龄较小时接受正规教育是划算的,一方面政府的教育制度是初级教育的直接成本很低,有些甚至是免费的,同时,这时接受教育的机会成本较低(由于劳动法的限制,年龄很小时也没有就业机会),更重要的是,年龄较小接受正规教育离退休的时间较长,一生中收益总量将会较大。
6.利息率r。利息率是影响贴现的重要因素,如果利息率太低,则当前的货币会更加“值钱”,只有当未来的收益率更高时投资才是可行的。
在上述6个因素中,后3个因素与劳动力市场的特性没有必然的联系,人力资本投资的直接成本(特别是接受正规教育的成本)、开始接受正规教育的时间和退休年龄、利息率等在一国的范围内基本上是相同的。而前3个因素和劳动力市场因素的特性有直接的关系。
在一个统一、开放的、可竞争程度比较高的市场上,所有劳动者获得某种职业的机会大致是均等的,劳动者会根据整个市场上的平均收益水平对投资收益进行预期。但如果劳动力市场是分割的,某一特征的劳动者被限定只能在特定的市场上就业。一些劳动者只能在次要劳动力市场上寻找工作,而次要劳动力市场上工资率普遍较低,则这时劳动者只能按照这个较低的工资率对人力资本投资收益进行预期,投资收益对人力资本投资的激励作用就会大大降低。即便劳动力市场分割并不那么严格,劳动者有可能按照整个市场上的平均收益水平进行预期,但如果他们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的机会很小,很难获得自己认为的理想工作,则他们对未来的预期收入也会大打折扣。他们会选择较少的人力资本投资。例如,对一个农村的孩子来说,如果他长大以后只能凭体力在农村做农活,显然他是高中毕业还是初中毕业是无关紧要的,这使他宁愿选择较少的受教育时间。
图1是不存在劳动力市场分割情况下的工资曲线。曲线M是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情况下工资随着年龄增长的情况,曲线N是未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情况下的工资曲线。对于N来说,O到C这段时间是没有收入的,因为还没有开始工作,并且要付出成本开支。其中OBEC围成的区域表示直接成本开支,如学费、书本、文具费用等;AOCD围成的区域表示机会成本(间接成本),即因为开始工作较迟而很少获得的收入。但当M开始工作后,工资率会迅速超过N,D的右侧由MN两条工资曲线围成的区域即是M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净收益,只要这个区域的面积超过ABED围成的区域面积,这种人力资本投资就是可行的。
但是,在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情况下就不同了。由于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上某些劳动力只能从事工资较低的工作,他们的人力资本的投资便不能获得相应的回报。如图2中W是在次要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上限,也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劳动力的工资都不会超过W,这样M的工资曲线将会变形,D的右侧由MN围成的区域的面积会小于没有市场分割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只有减少人力资本投资,才能使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相等。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最优值被分割性的就业市场扭曲了。
三、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
是什么因素导致劳动力市场分割?一般而言,劳动力市场分割有3个原因:产品需求、制度性歧视以及技术性分割。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来说,劳动力市场分割与产品的需求特征有关,有稳定需求的产品市场创造了能够提供充分就业保障的主要劳动力市场,而不稳定的产品需求则创造了次要劳动力市场;另外,人力资本偏向型的技术也会导致劳动力市场分割,这是引起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另一因素,这是由于技术本身形成的壁垒阻碍了低水平人力资本劳动力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中国多变的产品市场需求和以劳动密集为特征的工业结构造就了一个庞大的次要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供给过剩特征则大大降低了劳动者的谈判能力,强化了雇主对求职者进行挑选的权利,从而使市场的分割有着很大的非自愿特征。但在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首先产生于以户籍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为代表的一系列歧视性制度安排,正是这些制度及其惯性作用导致了中国严重的城乡分割。这些制度中的一部分仍在继续实施,而基于这些制度产生的各种利益集团则在不知不觉地维护着这些带有明显歧视色彩的传统制度。
四、劳动力市场分割(歧视引起)的效应分析
农村过剩劳动力及城市失业工人绝大部分是在次要劳动力市场上谋求就业的,而次要劳动力市场上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率很低,降低了这两个巨大的群体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同时,因为他们基本上没有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的机会,也使其丧失了在主要劳动力市场上通过“边干边学”积累人力资本的可能性,而较少的人力资本积累反过来为他们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设置了更多的障碍。制度性歧视将主要劳动力市场内部竞争限制在较小的范围之内,只要进入了核心员工的圈子,则其被逐出的可能性是较小的,以致他们不需要作出更多的努力,就可以保留现在这个职位。主要劳动力市场内部人享有很多的特权,他们不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上的人在同一平台上竞争。现存的制度性保护会形成市民的既得利益,可能促使市民寻求进一步保护,丧失了进取精神,而不是提高个人人力资本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这导致了目前一方面有一些工作没人干,另一方面一些市民拿“低保”不工作。同时制度性保护还可能导致员工工资的高估,提高企业人力成本,降低竞争机制的激励作用,压抑了城市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开发。
现行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主要是户籍制度与劳工制度。城市居民与农民工相比,作为经济上的多数、城市人口的多数,城市居民对城市政府就业政策制定的影响要大,因此许多城市相应出台偏向城市居民的就业政策。这构成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使农民工与市民不能享受同工同酬的公民待遇,并且在社会福利、政治权利等方面受到不公平待遇。尽管中央政府即将出台相应的给农民工国民待遇的政策,但是政策的制定、完善、贯彻执行,特别是各级城市政府贯彻执行,还存在现实的困难和时滞。
农村劳动力市场范文6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状;问题;对策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农村就业结构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非农就业比重上升。2004年从事农林牧渔的就业比重为61.57%,比2000年下降6.81%;工业就业10.94%,比2000年提高2.37%;商、饮、服务业就业比重为5.44%,比1999年提高1.79%。2004年,全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约10260万人,比上年增长约440万人,1998~2004年年均转移农村劳动力380万人,平均年增长率为4%。[1]预计今后几年农村转移新增劳动力将在400万~500万人,增长4%-5%。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趋势表现为,本乡内非农就业比例下降,流向城市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比例上升,县级城市和小城镇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的趋势明显。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能力继续减弱,以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为主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式逐渐被外出务工和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就业方式所取代,外出务工人员就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稳定性增强,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就业经过了漫长而艰苦的体制变革、观念更新,家庭经济就业、自主创业、城市就业这三种基本的就业形式,构成了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多元结构。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表明,在1979~1999年的20年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中国GDP增长的贡献高达14%,即在GDP年均近9.6个百分点的增长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GDP增长的贡献达1.4个百分点。[2]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效应
农业剩余劳动力由农业转移到劳动边际生产率相对更高的非农业部门中就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效应。
1.增加产出总量,推进经济增长。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中就业,将大大提高其劳动边际生产率水平,从而增加国内生产总值水平。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产生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效应一般可以推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2%~12.8%。在未来30年中,如果劳动力转移的劳动力市场等障碍得以消除,使城市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大致相等的话,劳动力的部门间和地区间转移可以对CDP年均增长率贡献2~3个百分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正面效应将会更加充分地表现出来。
以这种方式推进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并不需要增加额外的物质投入,只需对城乡就业结构作出调整。
2.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由于大量的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人地关系大大缓解,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上升。随着农民的劳动平均产出水平上升,农民的收入水平也会随之提高,农民收入中高于维持生存所需的部分,可用于追加农业投资,农业本身也有可能得到较快的发展。1965-1977年是日本农业剩余劳动力迅速转移的重要时期。1965年日本每个农民年收入为14.6万日元,1978年,每1万名农民拥有的汽车量达到了65.7辆。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日本农民的生活条件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实现了生活城市化和电气化。在中国,1994年农村中纯农业劳动力的年纯收入为1826元,兼业者为4160元,非农业劳动者则为5200元,三者之比是1:2.28:2.85。以劳动日收入计,每个纯农业劳动力每日的纯收入平均为8元,约等于每个非农业劳动力每日纯收入的53%。2004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年平均务工收入6471元;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而工资性收入人均为998元。可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利于推动农民增收。
3.扩大非农业利润,加快工业化进程。农业剩余劳动力由传统的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经济部门,有利于促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城乡劳动力的市场竞争,使现代经济部门的工资水平上升势头变缓,企业相对人工成本下降,利润相应上升。同时,新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就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还会为现代经济部门创造出新增利润,刺激现代经济部门追加投资、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加快工业化进程。
三、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许多困难,有些问题正在阻碍农村劳动力就业,进而成为解决中国就业问题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1.城乡结构矛盾明显,妨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
一是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2004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2.9%,其中工业增加值为45.9%,但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41.8%。[3]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工业化发展速度不利于服务业的发展,而农村劳动力转移恰恰最容易进入城市服务业。二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及由此衍生的城乡居民身份差异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迁移增加了成本和风险,影响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市场准人条件不平等、社会保障不充分等等构成了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和排斥。三是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不高,就业竞争能力较弱。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就业结构变化导致了劳动力供给结构与劳动力需求结构出现较大差异,缺乏技能的劳动力供大于求。目前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人数庞大,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技术素质偏低。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和半文盲人数高达3亿,占农村人口的20.7%;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8.8%;受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仅占5%。四是随着城市失业数量的增加,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愈加激烈,过高的城市失业率会加大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寻找工作的机会成本。按照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7%左右,在现有经济结构状况下,每年将新增就业岗位200万到800万个,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在1400万到1500万个之间,再加上农村还有2亿多富余劳动力,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另一方面,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许多人再就业困难;而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际经济波动和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对我国的影响更加直接,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交织在一起,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更为艰巨。
2.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不宽松
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的行业、工种限制虽然正在逐步取消,但仍存在其它制度性的限制,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歧视还未完全消除;城镇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对农民剩余劳动力开放还需解决观念、体制和物质技术条件等问题,让农民工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还需做大量工作。近几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工资收入虽然有所上升,但农民工在城镇的生活成本也在迅速增加,农民工务工收入在扣除住房、子女教育、生活消费等方面支出后就所剩不多了。享受不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资源和服务以及大量额外支出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积极性。
3.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和权益维护与其实现稳定就业的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当前农民工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依然严峻,表现最为突出的问题包括:克扣和拖欠工资,强制加班加点和超时工作,劳动和卫生条件恶劣,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国家统计局2004年所做的调查显示,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4天,每天工作9.4小时。据有关方面调查,2004年上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为336亿元(至2004年底偿付比例为98.4%)。2005年,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人数占农民工总数的28.7%,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13.8%,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占10.0%,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12.9%。由于统计口径和调查误差等原因,农民工实际参保率很可能还要低。
4.农民工社会保障普遍缺乏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薄弱,不少企业不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将社会保险金负担转嫁给劳动者个人而形成超额利润,这一方面使资本积累加快,另一方面使劳动者贫困加深。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者缺乏社会保障的竞争模式,必然使GDP分配中资本的分配比例过大,而消费分配的比例过小。同时也造成了企业竞争的不平等,影响了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
四、促进农村就业的主要措施
农村就业问题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因此,从农村就业问题入手,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就业问题的基本方法、途径是有效缓解当前“三农”问题所带来的经济、社会矛盾的一条思路。作者认为,应当重点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业剩余,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著名发展经济学家拉尼斯和费景汉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把农村的伪装失业者全部转移到工业部门中去,要做到这一点,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是保证工业部门扩张和劳动力顺利转移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率不断提高,但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农村由于农业生产率低,农产品的增加主要是依靠大量的劳动力投入,严重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的机械化、现代化水平,使我国农业生产率迅速得到提高,从而使大量的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来。2.重视产业的转移与承接。农村劳动力流动与产业聚集有着密切的关系,哪里产业聚集效应大,哪里吸引的劳动力就多。反过来,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又加速了这些地区的产业聚集。但是,伴随这种正反馈机制的形成,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又出现了一种新的二元经济结构,这对中西部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不利的。
只有当中、西部地区有自己强大的产业聚集,实现东、中、西部产业趋同,地区差距才可能缩小。[4]因比,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大的地区,要认真研究产业集聚与劳动力流动的关系。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得到足够发展后,会向下一个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转移。因此,做好产业承接,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在本区域内转移,这既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所在,也是加速本区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但是,产业转移除受比较优势的因素影响外,制度、市场等因素也非常重要。如果一个地区虽有比较优势,但是制度成本高,市场发育滞后,产业转移也会受阻。
另外,经济欠发达地区相对便捷的基础设施和相对成熟的产业链比不上东部地区。因此,中、西部地区要大力推动制度创新,扩大对外开放水平,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市场机制的培育和发展。
3.加快城市化进程,扩大就业需求。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现代经济部门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因此,我们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大、中城市的经济规模较大,产业门类较多,聚集效应强,消费水平较高,为解决农村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推动城市化,要不断加快现有大、中城市发展,继续调整和完善经济结构、提升产业档次,提高城市的经济效益,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各类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大、中城市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作用。小城镇是实现城市化的重要路径。我国多数小城镇现有人口规模小,经济发展空间较大,吸纳就业能力较强,农民进镇成本低,可以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现实需求。还要看到,多数农民是在搞好土地承包经营的同时兼营二、三产业,相当数量的农村劳动力还不完全具备离开土地进入离家很远的大、中城市的条件。小城镇具有与农村联系紧密的区位优势,便于直接发挥辐射和带动功能,促进水利、道路、环保、农电和通讯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让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仍旧居住在村里,让那些在村外工作的人每天往返上班,比单纯将劳动力从农村迁移到新建的小城市和城镇更加便捷、有效。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体现特色,注重质量,逐步完善,把扩大就业需求,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优先目标。为此,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经济,引导乡镇企业合理聚集,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根据小城镇特点,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产业为依托,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逐步扩大产业规模。完善小城镇的投融资、用地、户籍、购房、发展二、三产业等相关政策,大力扶持小城镇发展,拓宽小城镇投融资渠道,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企业、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发展小城镇的各项公益事业。在保护耕地和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
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取消对农民工的种种不合理限制,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
4.消除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歧视,赋予农民工平等的劳动保障权利。进城农村劳动力是城市的建设者和财富的创造者,城市政府对农村劳动力的限制和歧视,实际上是对城市本身发展的阻碍和限制。从协调城乡经济发展、缓解“三农”矛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充分就业的基本思路出发,当务之急是实现有利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首先,要实现农村劳动力社会地位的平等,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管理,取消对农村劳动力的各种限制,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其次,以促进非正规部门发展来带动非正规就业。非正规就业由于就业成本低、富有效率等特点,是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在中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政府应适当地发展非正规部门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尽快完善有利于非正规部门发展的政策,为它们提供小额贷款。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为非正规就业提供信用担保支持,逐步形成创业培训、项目管理、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相结合的促进非正规部门发展的工作机制。国家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推行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采取国家补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险问题,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
5.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改善劳动力市场环境。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分割十分严重,农民进城就业壁垒重重,对缓解短期劳动力供给局部短缺矛盾极为不利。首先,要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构建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有效机制,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制定合理的最低工资和职工社会保障与福利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劳动者及其后代平等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消除就业歧视,使农民享受市民待遇,打破城市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身份、户籍、住房、培训、医疗卫生等待遇的制度限制,使农民进城就业者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其次,要建立劳动力供求预警机制。过去我们比较多地关注劳动力需求不足,对劳动力供给关注较少。面对我国劳动力供求的新形势,尤其是劳动力供给的局部短缺,政府和企业应提高劳动力供求预测意识,及时根据劳动力供求变化,掌握更全面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制定相应对策,维护劳动力市场供求稳定。再次,以改善劳动力供给为目标,努力完善收入政策。一是以工资指导线为宏观手段,按照企业名义工资率逐年增长水平应等于全国平均长期劳动增长率的要求,引导工资合理增长。同时,加强工资和价格的控制,在特定的经济条件下,政府借助于法律或行政手段对工资、价格实行管制,如对价格和工资进行冻结;另一方面,推行以激励为基础的收入政策,即对工资增长率超过工资指导线的企业课以重税,对工资增长率低于工资指导线的企业予以减税。学习西方发达国家裁员与减薪替代经验,以减薪的办法减轻简单裁员对劳动力市场带来的震荡。如一些西方大的跨国公司开始注重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他们在需要裁员时,先与职工代表商议用降低10%的工薪福利的办法替代10%的裁员计划,如果1年以后公司业绩仍没有好转,才考虑实施裁员计划。最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通过舆论引导和政策推动,加强宣传力度,严肃劳动保障执法,净化劳动力市场环境,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严格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强化企业劳动保护和劳动者自我防患意识,完善劳动者对侵权案件的投诉举报与受理制度,健全劳动保障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依法依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真正实现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实现集约型经济发展战略,必须提高劳动者素质。高素质劳动力意味着高工资、高福利、高产出,意味着劳动力资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业市场竞争迫使城乡劳动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这种竞争也是提升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关键。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足够的经费用于普通劳动者培训,使财政政策真正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力提高素质。同时,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承担起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以提高农村进城就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2005.
[2]中国经济网[EB/OL].,200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