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文化的现状和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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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的现状和问题

非遗文化的现状和问题范文1

【关键词】莺歌柳书;非遗;传承与保护

莺歌柳书是2008年由山东省菏泽市申报的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简称。“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①口述史最先于20世纪出现在美国,作为收集资料的一种方法,也被我国广泛应用于非遗及其他各人文学科领域中。莺歌柳书在发展过程中遗留资料较少,且目前是濒临消失的状态,好在传承者们的居住区域相对集中,故笔者以传承人口述史为视角阐述莺歌柳书的现状。本文口述史材料基于对莺歌柳书传承人的多次采访整理而成。

一、莺歌柳书发展历史

“莺歌柳书”又名“莺歌柳子”,是由柳子戏曲牌【莺歌柳】演变而成的一种民间说唱形式;《中国曲艺集成•山东卷》(下)中说:“莺歌柳书又名莺歌柳子,是由柳子戏曲牌【莺歌柳】演变而成的一种民间说唱形式,但从目前尚存曲目已难看出两者的明显联系”②;李梦华老师也在《菏泽曲艺的“活化石”--莺歌柳书》一文中论述了莺歌柳书可能存在的五种流变,其一就是莺歌柳书是由明代柳子戏曲牌【莺歌柳】发展而成,但从曲调唱腔对照来看,已难看出两者联系③;何丽丽在其博士论文《山东柳子戏音乐文化研究》④从伴奏乐器、节奏、旋律及旋法等多方面论证曲艺类莺歌柳书完全是柳子戏【莺歌柳】的简化版,两者的联系是紧密的且是显而易见的,了“已难看出两者的明显联系”说法。笔者翻阅大量专业书籍坚持莺歌柳书是柳子戏曲牌【莺歌柳】发展而成的观点。菏泽地区最早的莺歌柳书艺人是清末民初曹县仲提圈的张瞎子(1848--1928),其弟子为曹县张保亮和定陶曹志田;曹县张保亮的再传弟子为曹县郑庄郑玉昆(1904--1976);郑玉昆晚年又将莺歌柳书技艺传授给曹县郑文祥和菏泽的高志军、平。第二部分莺歌柳书的发展现状将以莺歌柳书传承人的口述史为主,并参考笔者的多次田野调研。田野调查和口述史的整理均为笔者在2020年9月至11月末完成。为叙述方便,口述史不以问答形式呈现。

二、莺歌柳书的现状

笔者于2020年11月30号至菏泽市曹县郑庄乡寻找藏匿在民间唱莺歌柳书的老艺术家——郑文祥老先生。寻找过程算是顺利,据资料显示郑文祥先生1946年或1950年生人;笔者找到年纪相对大的老乡询问,大家对郑文祥先生很是熟悉,大家都知道街上有个唱曲儿的先生。见到郑文祥老先生很是亲切,家里非常朴素,像大多数曹县农村家庭一样,不同的是先生家里摆放了几张很显眼的关于莺歌柳的证书和奖书。郑先生今年高龄73岁,由此看来网上资料不准确,应是1947年生人;老先生自谈有个乳名儿“刘根儿”,街上认识他的人都这么喊。郑先生8岁开始学习莺歌柳书,其老师是曹县邵庄镇郭庄的郑玉昆先生(现已离世),在这期间也学习了山东琴书,且郑玉昆先生也只有郑文祥先生这样一个学生;郑文祥先生20多岁的时候,由于家庭和生活原因,就不经常学习和演唱曲儿了。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2009年,2008年莺歌柳书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年11月,菏泽市文化局命名郑文祥先生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莺歌柳书代表性传承人。2009年6月山东省文化厅命名郑文祥先生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莺歌柳书代表性传承人。市政府和省政府层面开始对莺歌柳书重视起来,在莺歌柳书被评为国家级非遗后多次邀请郑文祥先生录制莺歌柳书,对即将消失的这一曲艺文化施行抢救性的保存;而且每年会给传承人六千多元的补助。老先生说08年09年那会儿孩子们正好也稳定下来开始自己的生活,他和老伴儿可以享受日子了。据郑先生描述,他的老伴是给他伴奏最多的,老伴拉曲,他唱曲;老伴刚开始不会拉弦,耳濡目染加上他的点拨,日子久了便无师自通了。郑先生说经常载着老伴到曹县的广场和公园里一晌一晌地唱,冬天冷了便唱得少,也有好多围观的人,但是大部分都不知道唱的是什么,他都会热情地向大家介绍;有时候唱莺歌柳书时间久了会随性改口唱段山东琴书,就这样反反复复唱,也不会心生厌倦,觉得让大家听到传统曲艺自己心里也特别开心。笔者总结:郑先生平时演出和休闲演唱的曲目都是传统留下来的,在这过程中没有创新,更没有关于莺歌柳书的创作班子;郑先生教学生也是倾囊相授,那么目前看来,莺歌柳书在没有创新的情况下,目前保存的算是“原汁原味”。郑先生中间收过很多个学生,但坚持下来并唱得地道的只有平老师一个人,其他人基本上都外出打工不会唱曲儿了。现在莺歌柳书的传承人只有两位,一位是73岁高龄的郑文祥先生,另一位是他的学生——54岁的平老师。两位传承人老师都在尽全力寻找下一代传承人,唯恐莺歌柳书在此出现断代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的梳理

(一)莺歌柳书濒临消失。莺歌柳书在2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曾辉煌过,也曾萧条过,目前已经接近消逝,主要体现在这一曲艺形式面临无人传承的状态,不禁引发思考,存在200年之久的莺歌柳书为何在我们这个时代濒临消失?(二)传承人严重缺乏。经笔者了解,菏泽当地高校菏泽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早在2014年便让学生学习并演出莺歌柳书,并在平老师和其他老师的指导下将《偷诗》搬上舞台,但此后并没有学生坚持下来。没有学生自愿长期学习这一曲艺形式,是目前莺歌柳书存在专业传承人较少的主要原因。(三)群众被隔离。在走访的过程中,笔者发现有许多当地人对于莺歌柳书是处于完全不了解的状态,在很多人心中更是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但莺歌柳书目前少有社会参与,当地人对当地的宝贵文化没有熟悉的认知;也就是郑长铃老师所提出的“民众被隔离”。民众被隔离,没有社会的广泛参与,这种保护终究是无根之木,事实上是对文化遗产的破坏。⑤民众参与进来,让更多青少年尤其是九年义务教育中的学生们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熟知当地非遗文化是当前传承工作的重中之重。(四)精神财富不被重视。莺歌柳书这种文化表现形式已经与当代的社会生活有了隔阂与距离。隔阂越大,距离越远,消逝的速度便会越快。当代社会衍生出越来越多的艺术形式,传统的曲艺形式似乎不再符合大众审美。莺歌柳书是历史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是由许许多多精神财富累积而成,莺歌柳书面临失传足以以小见大,当精神财富一点点被剥离出去,可想我国传统文化将面临什么样的困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根魄,我们如何挽救历史留下的宝贵文化财富?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⑥中第七条有明确对非遗文化的保护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一)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二)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地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三)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四)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传,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五)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尤其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笔者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针对莺歌柳书存在的以上问题,总结出以下应对措施:分别从官方建设和艺人本身建设两个层面出发。(一)官方建设。1.相关文化宣传机构应加强对非遗文化的宣传工作。从官方层面让大众认识到非遗文化对我们的重要性。莺歌柳书已接近消逝,在此情况下应增加演出次数;增多演出场所;举办非遗文化的专场研讨会、展览会等等;让越来越多的人看见、听见并感受传统文化。让非遗文化越来越多地走进博物馆、让越来越多的民众走进博物馆,任何文化形式的保护与传承都脱离不了群众,只有让大众了解认知文化,我们的传统文化才得以更长久地存在。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虽然越来越多的文化被列入省级或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保护单位之间分工不明确;被保护的文化被分层;文化遗产所生存环境发生变化;保护的认知发生偏差等。针对莺歌柳书的保护与传承,我们要认清一个实质问题,即我们要保护与传承的是莺歌柳书这一曲艺形式的技艺、唱腔、具体内容等多个方面;而不是片面地保护莺歌柳书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个名分。在实质性的保护工作上,不能让保护工作只是成为一个口号,不应把非遗名录项目从文化的整体性中抽离出来。目前莺歌柳书赖以生存的土壤是鲁西南菏泽地区,我们应把保护莺歌柳书所在地区的社区文化和民族文化同时注重起来,保护好生存环境,是非遗文化存续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是保障非遗文化传承人的生活,只有传承人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才会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文化的建设中。3.当地教育部门应适当地对学生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与之包含的文化形式。培养当地青少年、高校学生学习传统曲艺,使其了解非遗,了解文化遗产对于当代社会、人类生存的重要性。教育部门可以提倡教师在音乐课堂和实践课堂中开展莺歌柳书的相关教学活动,教师与学生同时学习传统曲艺,为传统文化注入更多年轻的血液。相关单位已将遗产名录不断地更新、确认、立档、研究、保存,我们当代人的任务就是如何在生活学习中做到保护、宣传、弘扬、传承与振兴。(二)艺人建设。1.提高数字化。莺歌柳书发展到当前依旧靠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这种保存传承方式虽然可以将艺术经验更直观地传达下去,但是显然也存在许多弊端。在条件的允许下,传承人可适当做好对当下曲艺的资料记录、视频记录,提高传统曲艺的理论化、多媒体化,让大众接受传统文化的同时也让传统文化跟上现代社会的步伐。2.增加市场化。面对莺歌柳书社会市场的急剧萎缩,艺人老师们应当在官方部门的帮扶下努力使这一曲艺形式走向市场,并开拓市场,让观众可以进入剧场欣赏莺歌柳书演出中所讲述的故事。3.推陈出新。历史留给我们的传统文化固然宝贵,但任何一种文化形式的留存少不了创新。在传统曲目的基础上,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做一些创新呢?我们应该创作出更多符合当下大众口味的作品,让越来越多的新一代人继续传播,以此形成良性循环。

五、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于历史,生存于当下,或存续于未来。保护与传承就是保护当下的文化遗产,传承历史遗留下的文化,在上迎合当下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创造出符合这个时代审美的艺术文化形式。我们每个人都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者。从保护的角度而言:面对莺歌柳书这一即将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应该消除隔阂,拉近大众与非遗文化的距离,带着合适的方法融入到非遗文化世界,其实恰巧是这些宝贵的非遗文化遗产丰富地服务于人类的精神世界。

注释:

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②《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全国编辑委员会、《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山东卷》编辑委员会,《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山东卷》(下).第一版,北京:中国ISBN中心,1982年12月:第1281页。

③李梦华,《菏泽曲艺的“活化石”——莺歌柳书》,曲艺,2020.10。

④何丽丽,《山东柳子戏音乐文化研究》,福建师范大学,2009.04。

⑤郑长铃,《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文化安全问题》,贾磊磊等主编《建构文化江山——第二届中国国家文化安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5年版。

非遗文化的现状和问题范文2

[关键词]文化馆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一、文化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状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客观认识历史、开展文化创新、保护文化多样性等有重要意义。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民意识形态和观念的转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正受到威胁,大批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遭受破坏,甚至濒临灭绝,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刻不容缓。

(二)文化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

文化馆主要围绕国家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普查与申报。普查摸底是开展非遗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主要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进行调查,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并建立完善的档案和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通过整理、撰写资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进行申遗。

2、抢救与保护。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研究员刘锡诚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归根到底,是对传承制度、传承环境和传承人的保护”②。对于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开展抢救性保护工作。通过开展科学记录、鼓励传承人带徒传艺、举办非遗文化表演、展览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3、传承与发展。文化馆主要采取开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举办各类活动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等手段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在尊重非遗文化的自然发展规律的前提下,科学合理有效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文化馆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保护意识不强

当前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人绝大多数是老一辈观念保守的老人,他们对政府对非遗文化保护政策不了解,对非遗文化保护缺乏深刻认识,思想上顾虑重重,难以将技艺发扬光大。另外,人们普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忽视对非遗文化管理和传承的现象严重,使得文化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困难重重。

(二)专业人员缺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非常复杂繁琐,加上非遗文化自身的复杂性和脆弱性,容易受到人为损坏,挖掘、收集、建档、开发保护等工作均需由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完成。虽然很多地方已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但专业人员非常少。如河源市多个县区设立了非遗保护中心,但均仅有一名编制,非遗保护工作主要依靠文化馆临时负责保护和实施工作,且多数文化馆业务干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半路出家,缺少专业的知识和专业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缺乏经费支持

由于历史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分布在农村地区,对它们的普查、建档、保护、传承以及研究、开发都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经费欠缺严重制约了普查和保护工作的开展。如河源市和平县由于非遗保护经费欠缺,自2007年至今只有21个非遗项目成功录用为市级非遗保护项目,其中猫头狮等2个项目录用为省级非遗保护项目。

(四)传承工作不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后继乏人,一些传统技艺面临灭绝。当前传承非物质文化的方式基本都是师傅传徒弟的形式,传承形式单一、范围狭窄。在不能获得国家足够投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和项目传承人对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动力不足。③

三、文化馆如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发挥作用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非遗保护环境

1、运用新闻媒体和自媒体进行非遗宣传推广。运用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宣传,如2014年河源市和平县文化馆通过邀请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文明密码》栏目组拍摄《席床生日节》、《猫头狮》、《全牛宴》三个非遗专题节目,广泛推广了该县代表性非遗项目,凝聚了社会保护非遗共识。同时,充分利用自媒体,通过建立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公众微信、微博等普及非遗知识,提高群众保护非遗意识。

2、积极组织非遗展演、展览和交流学习活动。及时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展览、积极举办和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表演赛、文博会等活动,向群众展现民间非遗的魅力,营造良好的文化遗产保护氛围。

3、在开展挖掘、普查工作中进行非遗保护宣讲。在开展挖掘、摸底普查工作的同时开展非遗文化保护意义和价值的宣讲活动,让传承人和广大群众形成保护意识。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非遗保护工作基础

1、建立保护机构,配置专业人员。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争取地方党委支持配置足够专业人员,形成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有力推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1、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政府和上级单位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入,建议和争取政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政府支持,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

(四)建立传承机制,形成规范非遗传承体系

1、积极申报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普查和建档工作,全和完善非遗项目传承人的管理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传承人,确保各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薪火相传。

2、组织帮助培养传承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把具有民间特色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相关教材,邀请传承人到学校开展教学活动,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学校教育是全民参与保护的最有效方式之一。④另外,鼓励和支持传承人通过开展培训班或兴趣班等形式带徒讲习、传授技艺,举办各类展览、演出活动为他们提供展演平台。为避免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断层,建立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专业队伍,使濒临灭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至于消亡,为传承起过渡作用。

3、完善传承人激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和经费。每年可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突出贡献的传承人给予适当奖励。另外,我们可借鉴国外的做法,对具有重要价值的无形文化遗产的传承者或保持团体授予“人间国宝”荣誉称号并确定其责任和义务,获得认证后,可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保护和财政支持。⑤

(五)合理开发利用,促非遗文化可持续发展

1、发展“绿色产业”。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开发其潜能,发展“绿色”旅游产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包装成体验性、参与性和观赏性的旅游项目,如河源地区可将客家山歌表演、特定节日的民俗表演等穿插在旅游景点中。

2、向知识产权转化。通过对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入研究,编辑成册,出版书籍。对历史文化意义重大、代表性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戏剧、电影等拍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成知识产权。

结语

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弱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任重道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攻坚克难,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保护和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条;

[2]张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论文摘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2009(12);

[3]王天祥,刘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和困境.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 4):P13;

[4]春潮.中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吉林体育学院报,2010(6):P139;

非遗文化的现状和问题范文3

【关键词】冀东音乐;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冀东地区历史文化悠久,音乐戏曲文化底蕴深厚,民间艺术形式也非常的丰富多彩。冀东音乐戏曲文化是河北省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冀东地区深厚历史文化和人文精神的结晶,是我国音乐戏曲文化的精髓。然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的不断发展,异域文化和多元文化的冲击日益加深,传统的音乐戏曲形式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受众也越来越少,使得这种传统音乐戏曲艺术的传承延续面临严重的危机。冀东音乐戏曲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性发展是延续冀东民俗文化、丰富冀东民间艺术形式的必然要求。加强冀东音乐戏曲非遗传承基地的建设是增强冀东音乐戏曲文化活力与传承发展动力的重要途径。

一、冀东音乐戏曲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

冀东音乐戏曲形式多样,由来已久。与其他艺术形式一样,冀东音乐戏曲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也与冀东地区人民的社会生活和生产活动息息相关,饱含着劳动人民的智慧和情感。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和语言风格,彰显出了冀东地区鲜明的地方特色和特有的风土人情。经过了千百年口口相传的延续发展,冀东音乐戏曲的内容、曲调、风格以及题材等日益丰富,其分布和流传的范围也日益广泛。冀东音乐戏曲艺术的起源目前已无法准确地进行考证,综合分析冀东地区的社会发展历史,可知早在约四万年前的原始社会,冀东平原上就已经有了人类居住并进行生产劳作的痕迹。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收录冀东地区的一些民歌作品。音乐戏曲作品的出现和发展则主要是伴随着音乐戏曲艺术的完善,逐渐演变成为独特的民间艺术形式。时至今日,冀东音乐戏曲艺术已经包括冀东民歌、唐剧、评剧、皮影和乐亭大鼓等多种艺术形式。其中,评剧、皮影、乐亭大鼓更被誉为“冀东三支花”,是冀东音乐戏曲的典型代表。吹歌是流行于冀东地区的传统吹打乐,历史较为悠久,其演奏曲目多来源于传统民歌和戏曲。冀东吹歌主要盛行于唐山和抚宁地区,具有甜美的音色,演奏时两只唢呐交替配合,再辅以鼓、钹等打击乐器,音乐格调清新刚健,音色高亢明亮,在民间具有极高的声誉和极为广泛的群众基础。此外,冀东大秧歌也是冀东地区广为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的民间艺术。冀东地区的大秧歌主要分布于昌黎、卢龙、抚宁、乐亭和滦县等地区,是冀东地区极具代表性的民间舞种。其中以昌黎地区的秧歌最为有名,从形式到内容都具有鲜明的个性,表现形式灵活,内容丰富,凸显了鲜明的人物性格和情感。冀东地区自古就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境内各种音乐戏曲文化资源较为丰富且表现形式多样,凸显了较强的地域性和整体分布不均的本土特色。冀东地区丰富的民间艺术形式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和健全的文化体系,彰显了冀东地域文化的鲜明特征。从音乐风格上来说,冀东音乐戏曲融合了多种音乐戏曲的艺术精髓和内核,将音乐戏曲艺术与冀东地域文化特色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冀东音乐戏曲风格,可见其是集乡土性、集体性于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随着学术研究的逐步深入和音乐戏曲文化理论的不断完善,目前有关冀东音乐戏曲艺术的理论研究主要包括对音乐戏曲艺术的发展历史、艺术特点以及传承保护措施等各方面的研究。在当下新媒体时代,音乐戏曲非遗传承与发展、音乐戏曲社会学等领域的研究较多,涉及非遗、产业化、文化生态等时代概念的时新性研究逐渐涌现。

二、冀东音乐戏曲文化传承中的问题

随着全球经济和文化的一体化,多元异质文化的大量涌入和相互碰撞,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冀东音乐戏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面临严峻的形势。满载传统民族记忆和极具地方特色的古老音乐戏曲文化,在与先进的时代文化相互交融和碰撞的过程中,逐渐显现出市场低迷、观众群体断层以及艺术人才匮乏等传承瓶颈和发展危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生活方式、生活节奏的改变以及农村地区娱乐方式的多样化,传统的民间音乐戏曲艺术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些颇具造诣的民间艺人相继离世,而年轻一代的艺人又尚未成熟,难以独树一帜,使得很多传统的民间音乐戏曲作品出现了断代危机。冀东地区传统音乐戏曲的传承陷入困境。第一,文化的多元化冲击和城镇化的推进,加速了传统民间文化的萎缩。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地区的人口数量大幅减少,很多年轻人开始涌入城镇,使得地方音乐戏曲在农村地区的推广缺乏后备力量,仅靠留守的老人、儿童、妇女等很明显难以挑起传承和演出民间艺术的重担,最终导致很多民间传统音乐戏曲艺术团体因人才供给不足而解散。随着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和异质文化的冲击,年轻人在接受了一些新的观念和思想以后,逐渐形成了新的娱乐文化观,对传统的民间音乐戏曲文化和乡土艺术逐渐失去了热情和兴趣,传统音乐戏曲艺术的观众群体出现了断代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冀东音乐戏曲在民间的传播和推广。相比之下,电影院、KTV、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对于年轻人的吸引力更大。第二,经济全球化、文化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本土文化自信心不足,导致传统音乐戏曲文化的受众群体不断流失。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大势已经无法逆转,随之而来的是文化全球化,外来文化的冲击融合,使得西方发达国家的传统艺术在国内获得了较高的认可,甚至被奉为标准。这对很多国内人的艺术观念和思想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尤其很多年轻人逐渐认为只有西方的艺术形式才是“进步”的、“流行”的、“时尚”的。另一方面,国内在一些传统艺术形式的宣传推广工作上存在缺失,未能形成对当前年轻一代文化观、艺术观的正确引导,导致他们将西方文化视为圭臬,并以西方文化的审美标准来衡量中国的传统文化,甚至一味地贬低本土文化。这最终使得冀东地区传统民间音乐戏曲艺术的市场越来越小,观众也越来越少。第三,从体制层面来看,我国传统艺术的体制也是制约冀东音乐戏曲艺术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音乐戏曲是融合语言、动作等多种艺术表演形式的综合性艺术。这种综合性的特点能够满足不同受众群体对于艺术不同方面的审美需求。在艺术欣赏的过程中,观众能体验到音乐戏曲艺术所蕴含的民情风俗和地域特色。冀东音乐戏曲丰富的艺术元素以及多样化的表演风格使得这种传统的民间艺术得以代代相传。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有一些体制特征的束缚,比如传统戏曲艺术独特的程式思维和行当表演,正是制约戏曲艺术持久传承的因素所在。在现代文化的影响下,年轻人很难接受传统的戏曲程式,无法把握传统戏曲的审美理念。民间草台班子式的演出往往缺乏稳定性,而专业剧团又面临生存困难的窘境,都导致地方戏曲艺术的发展受到制约。

三、冀东音乐戏曲非遗传承基地建设的现实路径

冀东音乐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其中,音乐戏曲传承基地的建设是不可或缺的内容,同时也是增强冀东音乐戏曲文化活力与传承发展动力的重要途径。综合当前冀东音乐戏曲文化的发展现状以及在传承发展中的问题来看,音乐戏曲这类传统的民间艺术形式消亡的速度远大于保护工作开展的速度。因此,冀东音乐戏曲非遗的传承和保护工作已经迫在眉睫。冀东音乐戏曲非遗传承基地的建设应遵循“顶层设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步实施、合力共举”的工作原则,从完善政策与制度引导、强化人才供给、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与深化音乐戏曲非遗研究等多个方面全面推进。一是进一步完善非遗文化的政策引导和制度建设工作。冀东音乐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发展,需要建立在有效的组织和政策保障的前提下,有效的组织和政策保障能够为冀东音乐戏曲非遗传承基地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音乐戏曲非遗的传承,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的推广,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引导和宣传,通过音乐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建设,为音乐戏曲的全面推广和保护性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平台。二是不断强化音乐戏曲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挖掘,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供给。音乐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创新发展,工作环节多,业务性较强,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要求都比较高。针对冀东地区音乐戏曲艺术专业人才匮乏、传承断代的现实问题,应集中组织对各村、镇、乡各级文化站站长、业务骨干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各层级非遗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不断加强冀东地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同,形成合力,打造有效的非遗保护工作链条。为了能够有效地保护和传承冀东音乐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层级主管政府机构必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相互衔接,为冀东音乐戏曲艺术的保护和传承奠定牢固的基础,保证音乐戏曲保护工作的连续性以及人员的稳定性和业务熟练性,提升冀东音乐戏曲艺术的传承和保护效果。四是持续深化冀东音乐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不断提升音乐戏曲非遗品位,积极探究冀东地区音乐戏曲非遗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历史研究价值。通过科学论证,充分利用文字创作、录音、摄影等现代媒体形式和技术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音乐戏曲非遗文化的资料库、数据库,打造全方位的音乐戏曲非遗文化网络服务平台,有效推进冀东音乐戏曲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非遗文化的现状和问题范文4

关键词:鱼皮画 非物质文化遗产 艺术传承

1. 前言

在我东北有一个悠久历史的赫哲族少数民族部落,是目前唯一的一个渔猎民族。鱼皮画这一独特的文化在多年来渔猎过程中逐步形成,使赫哲族的勤劳智慧得到充分展现,并世代延传而没有消亡。

2. 鱼皮画艺术形态

在赫哲族中鱼皮画是其特有的艺术品,各种花纹图案最初主要采用剪刻形式制成,通过染色等艺术加工后向衣服、器物上粘贴或缉缝,是赫哲族的一种传统特色文化。尽管大部分花纹图案的艺术价值极高,使赫哲族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及艺术的追求得到充分体现,但在艺术品中这些物品并非独立存在,只作为实用衣物的附属装饰。

随着时代的变迁,鱼皮衣物中的鱼皮纹饰从历史舞台退出,使其赖以存在的载体逐渐失去。但赫哲民间艺人,不断将鱼皮画发展为工艺美术品,在制作方法、创作题材等方面不断突破。

3. 赫哲族鱼皮画的传承

3.1 传承现状

不断改变的自然环境及赫哲族人不断变化的生产生活方式,现代生活方式被年轻人逐步接纳,对鱼皮画的传统制作工艺日益陌生,随着赫哲族民间高龄艺人的离世,其民族艺术濒临灭绝,很多热爱民族艺术的人们投入非物遗文化传承中。艺术院校具有独特优势,可充分利用学校教育,将赫哲族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重点是研究开发实施具有民族特色的课程,使高校课堂增添了这门古老的民间艺术。一些艺术院校还申办了民族工艺品制作专业,开设鱼皮技艺课程,使鱼皮制作专业人才得到培养,有力保障了鱼皮技艺的传承,为促进鱼皮技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3.2 鱼皮画传承中存在的问题

3.2.1 鱼皮画具有较强的地域性,难以得到大众深度了解

赫哲族作为唯一一个位于我国北方的渔猎民族,人口也较少,主要在我省同江、饶河等地分布,聚居地主要是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佳木斯敖琪镇赫哲村。因赫哲族居住相对集中,与外界不具有较多联系,影响人们对鱼皮画的了解深度。对于鱼皮画很多人只是停留在知道而已,但真正见过的人不多,对鱼皮画等工艺品也没有购买过。

3.2.2 渔类资源不足,增大了制作鱼皮画的成本

近年来随着自然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影响了渔业文化而产生很多问题。鱼类资源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日益减少,已难以承载捕捞及生活需要日益增长的客观要求。而且,制作鱼皮画需要多道工序及大量时间,这也是鱼皮画制作成本居高不下的一个主要原因。很多大众即使欣赏鱼皮画,也难以接受这项高昂价格的传统工艺品。

3.2.3 赫哲人口和鱼皮画制作技能人才日益减少

不断改变的生态环境及赫哲族生产生活方式,对渔皮画的传承都产生重要影响。现代生活方式被年轻人逐步接纳,对鱼皮画的传统制作工艺日益陌生,随着赫哲族民间高龄艺人的离世,其民族艺术濒临灭绝。

4. 赫哲族鱼皮画在艺术院校中传承的优势

随着我国开展非物遗保护工程,赫哲人不断增强保护民族文化的意识,使民族传统文化弘扬、鱼皮制作技艺传承成为共识。鱼皮画制作技艺由赫哲人传承至今已成为人类记忆的“活化石”,对于鱼皮画的保护传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4.1 在宣传方面加大力度,使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在宣传方面不断加大力度,在艺术院校相关学者、专家及传承人的支持与帮助下,提高保护赫哲鱼皮画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专家学者应基于对人类文明成果的尊重、对多样性文化捍卫的角度,传承悠久的文化遗产,使各种文明的姿态呈现多样化特点。

4.2 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使鱼皮画制作技艺从根本上杜绝流失

新的生产关系的建立应有机结合鱼皮文化与经济发展,经济能够支撑文化的发展,应致力于赫哲族传统鱼皮画等民间艺术品的开发种类,将文化与经济发展有力结合,进而实现对鱼皮画的保护传承。

4.3 对传承人和传承教育工作者加大支持保护

我国学术界的共识就是利用保护民间艺人而实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级政府部门对鱼皮画技艺传承人及教育传承者创造有利条件,诸如补贴传承过程中的各种费用等措施。

4.4 充分利用艺术院校的鱼皮技艺专业教育资源,使濒临失传的传统技艺得以传承

为使鱼皮文化资源得到充分挖掘,艺术院校设立民族文化传承专业,聘请赫哲族鱼皮技艺传承人进行授课,深入研究鱼皮熟制、染色、制作鱼皮纹饰、鱼皮线、鱼皮图案及手工缉缝等传统制作赫哲族鱼皮画技艺。将鱼皮技艺列入其中的重要教学内容,从传承到研究,使鱼皮画制作技能人才得到分层次培养,一批非物遗文化技艺传承人得到重点培养。

4.5 伴随产业发展传承鱼皮画制作技艺

鱼皮画等民族艺术品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随着不断发展的经济及文化产业,利润空间十分巨大。鱼皮画相关产品的艺术欣赏价值较高,对于鱼皮画国内具有较高的认同度,这对于鱼皮画传承提供了一个有效解决方法,将鱼皮文化向产业发展,使传统文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用市场需求使鱼皮画传承得到有力地促进。

5. 结语

综上所述,赫哲族穿用鱼皮时间十分久远,是目前唯一一个将鱼皮制作技艺传承的民族。因此应将鱼皮画的保护传承意识不断提高,充分利用艺术院校的优势,使赫哲族非物遗面临的困境得到妥善解决,对于促进赫哲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建,张中一.山海经图校与破译[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0

[2] 张敏杰.渔家天锦:赫哲族鱼皮文化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3] 凌纯声.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

[4] 王纪.赫哲族“霍乎底”(剪纸)及其传承现状[J],中国美术馆,2013.11

非遗文化的现状和问题范文5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开发 可持续发展

一、湟中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现状

青海省湟中县作为全省人口第一大县和农业大县,积淀了丰富而深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青海省内极具代表性。近年,该县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形成了特色旅游文化产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高度重视,有序申遗

自2005年青海省开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普查申报工作以来,湟中县科技文化体育局对非遗申报、保护工作极为重视,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指导下,将非遗项目的普查、申报、保护工作放在工作之首,积极组织全馆人员在全县展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普查、挖掘、保护工作,整理出湟中县具有悠久历史的民间传统文化遗产可申报项目73项,按计划逐年推荐申报。截至2012年底,湟中县通过积极申报最后批准确立的国家和省级非遗项目共14个,其中国家级名录项目6项:加牙藏族织毯技艺、塔尔寺酥油花、塔尔寺花架音乐、千户营高台、湟中堆绣、湟中银铜器制作及鎏金工艺;省级名录项目8项:湟中农民画、却西德哇古老游戏、河湟皮影制作、湟中壁画、湟中泥塑、南佛山“花儿会”、陈家滩民间传统木雕、青海大有山民间传统武术。另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鲁沙尔高跷、慕家酩馏酒酿制技艺、湟中古建彩绘、加牙四月八庙会。现全县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6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7名。

(二)投入经费,推介培训

为打造湟中民间艺术“八瓣莲花”文化品牌,县委县政府自2006年来共投入资金400多万元,为重点文化产业企业搭建展示平台,组织举办大型“八瓣莲花”工艺美术作品展览、赴外地展销等活动,在藏文化艺术学校成立湟中民间艺术―“八瓣莲花”展示中心,设置非遗项目展厅,由民间艺人、代表性传承人驻进展室制作销售。自2007―2010年,每年春节及“五一”期间,举办“河湟彩韵”农民画展,在西宁市中心广场、新宁广场等地展示湟中农民画、“八瓣莲花”民间艺术品等,大力宣传了湟中民间艺术,使之不断走向市场。同时,积极选送优秀农民画作品,往上海、浙江、陕西、云南等地参展,积极推荐优秀画家参加国内有关理论研讨会,不仅有力地提高了湟中农民画等民间艺术的知名度,而且使艺人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湟中县还举办“阳光工程”培训班,针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培训有关农民画、壁画、木雕、皮影、镶丝等非遗项目艺人,传承技艺,并编辑出版《湟中农民画作品集》、《湟中堆绣》等书籍、教材。文化馆还积极推荐非遗工作负责人员多次参加全国及省市主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能力。

(三)多措并举,实施保护

湟中县最初全面展开普查摸底工作,掌握非遗行业的人员、艺人数量,建立档案、数据库。非遗项目确定后,组织协调民间艺人成立湟中“八瓣莲花”协会7个,加强了各个艺术行业的组织性。为了提高群众的积极性,组织民间艺术走出湟中,如每年春节期间选调千户营高台,前往省、市、县,甚至广州番禺等地演出,深受中外游客的好评。湟中县在非遗保护方面,把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投入传承人保护资金,在一些传承人家内修建传习所,提供必要的设备、材料;积极推荐传承人多次参加省内外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及文化产业博览会等,并推荐湟中堆绣、农民画传承人参加上海世博会,以扩大宣传、提高传承人知名度;积极推荐民间艺人参评青海省工艺美术大师、民间工艺师。邀请国内相关专家教授等专家调查、研究农民画、堆绣、皮影等非遗项目,并在《人民日报》、《世界知识之窗》等报刊发表文章,重点报道宣传,很好地宣传了湟中民间艺术文化。

(四)打造品牌,发展产业

湟中县着力打造以湟中堆绣、银铜器、泥塑、雕刻、皮影戏、农民画、壁画、加牙藏毯为主要内容的“八瓣莲花”非遗文化品牌,通过政府引导和大力支持,使农民画、壁画、堆绣以及皮影戏等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农村和民间,通过成立保护协会和创作基地,巩固了非遗文化的发展与保护根基,为其向产业化、企业化、基地化、园区化的转变与发展提供了条件和路径。据统计,到 2010年底,全县培育文化产业龙头企业8家,建立文化产业生产基地20个,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发展到2.5万人,实现文化产业产值3亿元,占到全县地区增加值的3.8%。

(五)结合旅游,发展经济

近10年来,湟中县委县政府根据“构筑四大经济板块、着力打造特色旅游文化产业”的总体要求,秉承“弘扬文化、传承文明、发展生产、致富群众”的原则,非遗保护成果与发展旅游经济有机结合,着力增加农民收入,将“八瓣莲花”民间工艺品产业化发展作为一项富民产业来抓,积极探索“八瓣莲花”民间工艺品产业市场化运作机制,不断挖掘市场潜力,促进旅游商品开发与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互动发展。目前,已规划启动了“八瓣莲花”文化旅游园区建设,重点围绕塔尔寺、莲花湖两个中心,开发建设“陈家滩河湟民俗文化村、西塔高速路、塔尔寺、佛光路创意文化街”10公里环形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廊道,打造集旅游观光、产品产销、民俗体验、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综合型文化旅游产业区,形成建设夏都西宁旅游圈新的产业发展核心区,从而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旅游经济、农民增收有效统一的“三赢”发展。体现了地方政府倾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打造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

二、非遗保护、开发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湟中县在对非遗保护方面,政府没有成立相关的保护工作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遭受破坏的问题时有发生。县非遗的申报、保护工作由县文化局负责,但相关专业人员匮乏,工作的难度和强度很大,加之未设立财政专项保护基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遗、保护工作乏力。相关管理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确立、建档、保护、宣传、传承和振兴尚无一个科学、标准统一的规范,缺乏统一参照标准,相应的管理措施不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分类、鉴定、整理困难,制约了保护工作规范而科学地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传承的传统方式侧重于家族世代祖传、师傅招徒相传、口耳面授相传。但是这些传承方式往往导致传统技艺因人而存、人亡故而技艺绝的局面。目前,许多传承人已经亡故,其技艺无人继承,致使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从目前现状来看,绝大多数文化传人年事已高或年龄偏大,多数渐失授徒能力,吸引的年轻人不多,一些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技艺、风俗、礼仪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濒临消亡。对此,作为政府还缺乏相应的抢救措施。现在,该县的非遗申报、保护工作由文化馆负责,而文化馆专业人员匮乏,加之没有足够的经费投入,对全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可以说尚无系统的各种资料积累和有影响的学术性研究成果,从而不能为许多项目提供严谨、有力的依据或基础性的证明,在具体保护上,不能提出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建议。

三、几点思考

首先,可持续发展是指“满足当代的需求,并且不会威胁子孙后代满足自身需求的能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观要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既要考虑当前的发展需要,又要兼顾未来发展的需求,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不能破坏经济发展所依赖的传统文化资源这一基础。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群体而言,发展不仅意味着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条件,而且要关怀来源群体“人”的自身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断传承与持续性发展。其次,正确认识非遗的文化价值和功能。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的表现形态,具有维护文化多样性的固有功能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工具性作用两方面的发展价值。政府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文化对发展的促进作用,应当注重文化的双重发展价值,避免片面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经济发展的工具性作用,而忽视其维护文化多样性的固有文化功能。在管理非遗工作时,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意义,制定相关政策,必须结合文化的特点,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在挖掘文化资源、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同时,必须加强对文化主流的关注,促进文化作为构建文化同一性和社会凝聚力的工具作用 。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应是“整体的”、“综合的”和“内生的”,真正的发展必须是经济、社会、人、自然之间的全面协调共进。

参考文献:

[1]刘铭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国内研究综述[J].现代交际,2014(1):78

非遗文化的现状和问题范文6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

一、天水非遗现状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8字工作原则,2006年开始,天水市开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采取分期保护、属地保护的原则,使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伏羲祭典、天水雕漆制作技艺等6项进入国家级名录体系,省级名录体系28项;两人进入国家级代表性传承名录体系,42人进入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

二、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主动保护方式缺乏活力。政府主动进行保护方式的优点是见效快,作用显著,能用最短的时间保留住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而言是被动接受,自身缺乏生存活力。

(二)传承没能突出系统工程特点。保护仅是对传承人本身而言,对于从事该项文化遗产的其他参与者没有涉及,致使其他参与者积极性不高。目前还有大量的市、县区级传承人没有得到可行有效的保护。

(三)保护资金投入不足。近年来,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强,但因地方财政困难,一部分市县级非遗项目投资力度还是不大。由于缺乏资金来源,一些项目仍处于自生自灭的生存状态。如麦积饴糖制作技艺、天水吹糖人技艺等,因缺乏资金来源,加之部分传承人年龄太大,身体不好,技艺面临着即将失传的困境。据笔者了解,天水非遗保护所碰到的问题带有普遍意义,各地都有存在。

三、相应对策及建议

(一)激发生存活力,政府主动保护与自身开发保护相结合。在政府继续加大保护力度的基础上,由政府引导,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市场机制,参与市场竞争,以市场竞争的压力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活力,重新找回自己的生存价值,使这些项目的传承能够进入活态传承与发展的良性循环之路。如天水武山柳编技艺。武山柳编在保持传统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开发适应现代市场需求的产品,生产笸箩、簸箕、花篮、水果盘等多种工艺制品。除部分产品出口外,主要销售于全国各地及西北地区,不但使本村人致了富,还带动了周边乡村的经济发展。县上建立的洛门柳编工艺厂,成为政府主动保护与自身开发保护相结合模式的样板,走上了传承保护的良性循环之路。

(二)稳故纳新,传承人保护重在“新、活”二字。传承人是非遗项目的“血液”,只有“血液”是新鲜的,不断更新的、活态的,非遗项目才能长久传承下去。特别是对许多未列入保护名录的非遗项目来说,必须培养其自身的造血功能,使其在不断变化着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得到适应性调适,从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以天水黑社火为例,历史悠久的黑社火在天水流传范围极广,是城乡百姓极为喜爱的一种以唱为主,又兼演各种划旱船、舞狮、舞龙等表演的表演形式。天水黑社火历经千百年传承,几经兴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天水市秦州区娘娘坝村由黑社火爱好者组建了黑社火演出队。组建之初,在无任何援助之下,队员们自筹资金、自己编排,并邀请民俗专家悉心指导。演出的同时,他们还非常注重社火曲的搜集以及传承人的培训、培养。随着新人的不断加入,表演队伍渐渐壮大,变成为了十里八乡颇有名气的黑社火演出队。其中7人成为天水社火市级传承人。新鲜“血液”的不断注入,盘活了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贴近现实生活,传承保护形成动态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传承,传承是关键。不断引导培育人们弘扬传承传统文化的情结,使人们自觉自愿地认知传统、回归传统、传承传统,是非遗传承的关键。如传承多年的天水酒歌。天水酒歌是天水酒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悠久的传唱历史源于天水酒文化的兴起。由于它具有精湛的语言表达技巧,又能井然有序地说理和叙事,把生活丰富化、趣味化,便口耳相传被保存下来。但近年来,随着人们饮食习惯的变化和现代饮酒娱乐习惯的改变,天水酒歌发生了许多变化,逐渐成为一种注重传承的文艺表演形式。只要我们进行认真地宣传、推广,就能使人们认同酒歌、热爱酒歌,再从内容到形式进行合理调适,强化其自身在社交活动中的功能作用,使传承者和被传承者双向互动,营造新的传承环境,促其活态传承,延续、传承天水酒歌。

(四)整合项目,加强展示展演,提升社会参与度。天水在2006年6月中国天水伏羲文化旅游节期间,举办了“甘肃省陇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共展出来自平凉、陇南等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8个种类2582件,观看人数50万人次……2011年举办了关中——天水地区非遗文化展演活动。目前,非遗展演活动已成为天水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成为城市节日、节庆时的一张靓丽的名片。这些启示都告诉我们,虽然集中的展示展演活动不是非遗传承的现实土壤,但是它同样营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新环境。今后,还可进一步整合域内许多可观赏性的非遗项目(包括濒危的、失传后根据相关资料挖掘整理复原的),将其组织成为一台或几台非遗精粹节目,长期进行演出展示(如陕西华阴老腔的演出模式),这一做法不仅可以丰富人们业余的文化生活,也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活态保护传承引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现代社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是当代老一代人的传统文化记忆。我们今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为了强行保存已经过时的风俗习惯或传统技艺,而是尊重我们的历史,尊重我们祖先的创造,尊重社会历史的自然发展规律,让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在当下,并从中寻找持续发展与创新的灵感与力量。

参考文献

[1] 李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产业化经营探索[J].商业时代,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