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常见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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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常见问题

管理学常见问题范文1

1存在的问题

1.1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不少血站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9001∶2000的质量体系要求,但落实不够,管理监督不力。实验室检验质量与实验室设备、环境条件、检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结果报告等诸多种因素相关,尤其与操作者关系密切。按照《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全面质量管理要求,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控制影响检验质量的相关因素,是保证检验质量重要措施。

1.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 仪器设备是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验室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重视实验室的硬件建设,而忽视仪器的使用、维护、校准、记录和仪器状态标识等质量管理文件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规范相关质量管理文件是非常必要的。常见的实验室设备管理程序包括:①仪器设备的管理程序。控制和确认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等环节。②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程序。重视设备的现场管理,确定仪器设备的维护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保养、、检查和调整等工作,并保存记录。③仪器设备的维修程序。设备的维修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维修后的仪器要进行校准。损坏设备及时停用,清晰标签。妥善存放,直至修理妥当,校正符合规定性能要求后方能再用。④仪器设备使用操作程序。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并如实做好使用记录。⑤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包括仪器设备信息、使用信息和维修信息等。

1.3室内质量控制与室间质量评价操作不规范 室内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①室内质控采用批内变异参数衡量日间变异参数,导致多数室内质控数据处于失控状态。②提高室内质控难度, 使失控限定过严。③对室内质控的失控结果处理不当。纠正这些问题,一定要掌握仪器的检查和校正方法,掌握质控知识和质控方法,正确选择质控血清等。室间质量评价操作不规范。实验室之间相互核对结果是常见的不规范行为,使室间质量评价失去意义。必须把室间质量评价样品放在常规中检测, 以反映真实情况。

1.4标本采集的质量问题 献血者血液筛查标本采集常见的问题有:①献血者的饮食和状态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一定要采取措施控制样本采集质量,要了解献血者献血前状态和饮食状况,减少对血液质量的影响。②标本采集、留样过程中可能发生留错血标本或试管标签粘贴错误现象。一位采血人员只采集一位献血者的办法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③标本运输和储存温度、时间影响标本质量。标本的采集与处理直接关系到血液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要严格遵守标本接受或拒收准则,监控标本的运送全过程。

1.5实验结果原始记录不完整、保存不规范 必须按照《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保存实验室血液检测相关记录。包括:检验操作规程,献血登记表,检验申请单,检验结果和报告,标本登记、处理、保存、销毁记录,实验室安全记录,质量控制记录,外部室间质量评价记录,内部和外部审核记录,质量改进记录,仪器设备运行、维护和校验记录,医疗废弃物处理记录,差错、事故处理记录,试剂批检合格报告及使用记录,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等。

实验室记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实验室实验过程记录不规范。②实验原始结果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完整。③实验室的记录表格设计不规范。④资料保存不规范。原始记录随意存放,没有归入档案室存档。近年来我国公民法制意识逐渐增强,医患法律纠纷日趋增多,血站的原始记录已成为医疗纠纷中民事诉讼的重要证据。实验室一定要严格规范地做好记录,这是有效自我保护、避免医疗纠纷的有力措施。

1.6实验室安全防护不足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就是通过使用个体防护设置,严格执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等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污染。但目前血站实验室普遍存在以下问题:①实验室布局有待完善,要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并清晰划分。②缺少明确的实验室准入制度,杜绝外来人员进入。③工作人员缺乏事故处理和紧急事件应急处理知识。④工作人员自我保护设备不足、保护意识薄弱[4],如口罩、护目镜、帽等,有的没有配备,有的配备了工作人员没有佩戴。⑤实验室缺少安全防护装置,例如洗眼装置多数实验室都没有配置。

为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血站检验科实验室应参照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的管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和卫生部《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置和管理,避免工作人员感染。

1.7实验室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缺乏 实验室知识更新快,业务能力要求高,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应建立培训、考核、评估制度,保证培训的有效性[5]。

2讨论

只要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从组织管理、质量体系、人员素质、实验室设备、检验程序、质量和技术记录、结果报告等多个方面严格要求。一定能够实现规范化管理,提高血液检验质量和保证血液安全。

参考文献:

[1]宿兰.建立现代血液中心检验科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J].中国输血杂志,2003,16(6).

[2]朱家明,孙莉.供血系统血液检测现状及思考[J].中国输血杂志,2003,16(4).

[3]尹作梅.血站检验科检验标本的采集与处理[J].中国医药指南,2008,6(9).

管理学常见问题范文2

随着现代社会对于中小学教育的不断重视,中小学后勤管理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在现代中小学教育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中小学后勤管理的发展速度已经明显跟不上现代中小学教育的发展程度,因而出现了后勤给教育拖后腿的状况。这种状况使得学校难以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不能够保障学生基本的生活的需要,进而逐渐影响到了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因此,我们需要对中小学后勤管理中常见的问题进行思考,进而提出相对应的解决策略,以为中小学后勤管理的科学发展提供一定的思路。

一、中小学后勤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一)中小学校对于后勤管理不够重视

中小学对于后勤管理不够重视是导致中小学后勤管理存在各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因为中小学校领导没有意识到后勤管理对于学生学习、学生发展以及学生成长的重要性,因而,在中小学后勤管理过程中,对于后勤管理活动采用放任的态度,对于后勤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采用漠视的态度,这直接影响了后勤管理的科学和健康发展,影响了学生的成长。学校不够重视后勤管理的原因,一是由于学校管理经费的不足,因而学校将有限的资金都投入的教学或者与教学相关的活动中,进而导致后勤管理资金的缺乏,导致后勤管理活动难以正常进行。二是由于学校过于强调学习的重要性,进而忽视后勤管理的作用,导致后勤管理难以正常进行。

(二)后勤管理人员整体素质较差

后勤管理人员整体素质较差是中小学后勤管理中问题频发的直接原因。作为后勤管理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后勤管理人员对于后勤工作质量有着直接的责任,素质较差的后勤管理人员难以承担复杂的后勤管理任务,因而导致了中小学后勤管理中问题频发。首先,后勤管理人员的服务能力较差。现代中小学后勤管理要求后勤管理人员有较高的素质,能够使用现代化的后勤设备,掌握现代化的中小学后勤管理技术等,只有如此,才能够高效地从事后勤管理工作。但是,很多中小学的后勤管理人员都是不能够胜任教学岗位因而安排到后勤的人员,或者是低价招来的文化素质较低人员,这些人员难以胜任要求较高的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其次,后勤管理人员服务意识较差。后勤管理人员服务的直接对象是中小学生,他们的服务意识直接影响到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环境塑造。一些后勤管理人员没有爱学生之心,在服务的过程中,服务态度较差,不能够切身了解学生的需求,因而导致学生的学习环境不佳,学习状态不好。

(三)后勤管理制度不够科学

健全科学的后勤管理制度有利于后勤管理工作的科学和规范进行,但是,很多中小学后勤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科学,导致在实际的后勤管理工作当中,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可依,造成了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的无序性。首先,中小学后勤管理制度缺乏。一些中小学校在运行的过程中,只有针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而没有针对后勤管理人员的后勤管理规范,这导致了后勤管理工作在实际的进行过程中,无章可循,整体混乱。其次,中小学后勤管理制度不够科学。一些中小学的后勤管理制度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原文照搬其他企业后勤管理制度,没有考虑到学校后勤的实际状况,这导致这些后勤管理制度由于不符合学校的实际状况,因而难以得到有效的执行,最终沦为一纸空文。

二、改善中小学后勤管理现状的策略

(一)提升中小学校对于后勤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首先,让中小学领导认识到后勤管理的重要性。后勤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校和学生的长远发展来讲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能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同时还能够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和整体能力,最终促进学生的整体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要让中小学领导意识到这一点,进而给予后勤管理工作与其重要性相当的重视程度。其次,校领导要在教学活动和后勤管理工作之间取得平衡,使得两者能够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二)提升后勤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首先,引进有后勤管理知识和后勤管理经验的人来从事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通过引进有知识和有经验的人来从事后勤管理工作,能够使后勤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能够为师生提供更加全面的后勤管理服务。其次,对原有的后勤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通过提升后勤管理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使其有更好的能力和更大的热情来为学生服务,使学生能够有一个良好和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建立健全中小学后勤管理制度

科学的后勤管理制度有利于后勤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后勤管理制度,促进中小学后勤管理活动的科学、有序和高效开展。首先,针对后勤管理工作的各项实际内容,建立相应的后勤管理制度,使后勤管理活动都能够有制度可循。其次,根据后勤管理制度的实际状况,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状况的后勤管理制度,使后勤管理制度都能够落到实处。

管理学常见问题范文3

一、学生诉高校案件

(一)学生诉高校案件的特点。随着当前我国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长,近年来学生诉学校事件日益增多。开启学生诉高校案件先河的是1999年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在此案中,因校方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相抵触,校方未履行合法程序败诉。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同类案件,均因程序违法而被法院判定校方败诉。

综合分析,就会发现学生诉高校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案件密集高发,高校被明确为被告且败诉居多,案件主要集中在学籍管理、学位授予、毕业证颁发、学生处分等方面,对高校的声誉和发展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二)学生诉高校案件原因分析及应对。学生诉高校案件案件高发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因素,一是大学生权利意识的普遍增强,二是高校法治意识的相对滞后,而后者主要表现为高校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多有抵触,学校做出涉及学生受教育权的处分时,程序上不够规范,往往使学生的知情权和申辩权受到侵犯。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诉高校案件的发生,避免高校败诉的风险,高校应当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坚持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及时梳理和清理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涉法事件登记备案制度,对涉及此类问题的管理事项要努力做到程序合法,切实尊重和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和申辩权。

二、高校侵权行为

(一)高校常见侵权行为。高校宿舍管理人员在未事先告知并征得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宿舍检查,并没收所谓的“违禁电器”,是否合法?是不是对学生财产权、隐私权和人格尊严的侵犯?同时,校园暴力事件或者学生伤害事故的频繁发生,是不是也是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侵犯?

(二)高校侵权行为分析与应对。高校侵权行为主要体现在因学校建筑物、教学设施等危险物件或校园安保措施不当而引起学生的伤害,以及因教师或雇员的过失造成学生权利的损害两个方面。但高校的侵权行为往往会造成学生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甚至人格尊严受到严重损害。例如,擅自没收学生的财物或者罚款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利,而由于学生管理者的疏忽或者过失导致学生在校期间失踪、死亡或自杀,则会使学校在自身过失的范围内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高校侵权行为的发生,高校学生管理者必须切实增强法制意识,明确自身承担的责任,严格管理、认真履责,积极应对校园突发、学生伤害事件,使对学生的伤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大学生犯罪现象

(一)大学生犯罪的现状。近年来,大学生打架斗殴、杀人伤害、之类的人身伤害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大学生犯罪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故意杀人案、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虐熊案和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故意杀人案。

(二)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当前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不同、形态各异,但却具有相同的特点:犯罪嫌疑人年龄偏小、学历较高,但阅历浅、家庭背景各异;犯罪手段日益智能化,运用高科技手段和网络技术犯罪的日益增多;多数犯罪为冲动型犯罪,普遍缺乏事前预谋;以侵财和伤害型犯罪为主,主要涉及盗窃、抢劫、诈骗和故意伤害、等罪名。

(三)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应对。导致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主要有:高校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社会不良风气使大学生价值观扭曲,人格发展的不健全、心理不成熟,家庭教育缺失,学业和就业压力过大等。

要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必须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治观念;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加强情感教育,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高校法制教育任重道远

(一)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学生诉高校案件日益增多、高校侵权行为频发、大学生犯罪率攀升均源于高校法治意识淡薄和法制教育的缺失。要改变上述局面,应当大力加强高校法制教育。

而当前高校法制教育普遍存在教育渠道单一的问题,学校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投入力度不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获取仅靠“两课”教师为数不多的讲授,且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学生学习兴趣不高。为此,必须加大校园法制宣传的力度,不断改进法制教育的方式,积极营造遵纪守法的校园环境,切实提高学生管理者及学生的法制素养。

(二)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加强高校法制教育,就要充分利用各种校园文化建设载体,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月为契机,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对学校全体师生员工进行法律基本知识的普及和宣传;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参观学习、观看影视资料等形式,使法治理念真正深入人心。

管理学常见问题范文4

关键词:

高校学生管理;法律问题;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21016802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逐步推进,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等院校中的法律关系变得日益复杂,高校与学生之间相关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很多法律问题。本文主要对高校学生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律问题研究来保障和促进高校学生管理的规范化和合法化,一方面提高高校学生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充分保障高校学生们各项权利,共建和谐校园。

1高校学生管理常见法律问题

1.1高校学生管理处分权滥用

处分权是高校学生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权能,它是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有效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的基本制度。我国《高等教育法》第41条和教育部2005年以部长令的形式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中都赋予了高校的管理处分权,然而这两部法律对高校处分行为的相关规定仍然过于笼统、操作行不强。《规定》虽然对处分种类和程序做了规定,但高校在实际运用中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受到明确法律约束的程度不够强。举例说明《规定》第54条中列举了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七种情形,但其中的“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性质恶劣”、“屡次”、“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在实践中该如何认定、认定的标准是什么都具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因此高校在处分违纪学生中时常有处分权滥用、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常见的有:有的高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或是毕业前如果所受处分没能解除的不能未得到学位证、毕业前没有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校内同等级别的英语考试也要延缓毕业、大学生考试严重作弊将被开除等等。

1.2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不明晰

高校学生人数的增多使学生伤害事故近年来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而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纠纷的最大的难点是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从国内外司法实践看,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大多数国家主要适用侵权法,所以在法律层面上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涉及到某些条文规定。但是上述法规的相关规定笼统、零散、操作性不强、仍有探讨研究的空间和有明确细化的必要。此外,在学生伤害事故中高校的法律地位、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与高校要承担的民事责任等密切相关,而这些问题由于立法层面上法律规定的笼统、模糊、分散导致目前法学界对此存有不同的争议,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在审理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案例中,立法依据、判决结果也各有不同。

1.3高校学生的财产权、名誉权、隐私权得不到保障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占有”。在高校学生管理中,侵犯学生财产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随意开门检查学生宿舍并没收学生宿舍的违规电器、强制要求新生购买基本生活用具、变相要求学生购买不必要或高于市场价的教材、对借阅图书超期的学生罚款、过于限制学生对学生宿舍、教学仪器、教学设备、教学大楼、图书资料的使用等等。名誉权、隐私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人权,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将学生考试成绩公之于众,将学生的处分决定公开张贴,泄露学生家庭地址、家长姓名等私人信息、高校管理人员在学生不在宿舍时随意开门对学生寝室进行突击检查等等都是对学生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

1.4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的正当程序被忽视

正当程序,通常又称为程序正义,是英美法系重要的法律传统和法治观念,在整个世界范围内被普遍接受的宪法原则,被视为“看得见的正义”。在行政法领域中,正当程序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的步骤、方式、顺序和时限构成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和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以保证所做出的行为公开、公正、公平”。由于受传统的行政管理思想的影响,在高校学生管理活动中往往“重实体、轻程序”,正当程序原则被严重忽视的现象比较严重,表现在:有的高校在制定校内规章制度方面就缺少比较严格的程序规定,有的高校在处分规定中虽然也制订了处分的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完全剥夺了学生应当享有告知权、申辩权、听证权、申诉权等程序性权利。很少有人会告诉学生他们究竟享有哪些权利、告知权和申诉权该怎样行使,使高校的学生处分非常随意,有些学生甚至只是被告知你受到什么了处分,没有给学生申辩的机会,学生也没写什么书面材料和正式签字就被处分了,事后学校也没告知学生的救济制度。

2解决高校学生管理常见法律问题的应对措施

要解决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实现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必须从法律管理制度的建设、管理者法律意识和观念的培养、学生管理程序规范化等方面着手,提出了一些解决高校法律问题、保障和维护学生权益的思路和对策。

2.1完善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飞速发展和法制化理念的不断深入,现有的教育法律体系已不能适用新的学生管理的需要,时代的发展要求完善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2013年9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就《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表明了我国已经意识到健全和完善一系列教育法规的迫切性。加强学生管理立法方面的内容建设,建立完备的高校学生管理法律制度,出台一些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学生管理法律体系进一步充实、细化,增强其可操作性,及时有效解决高校和学生之间的法律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学生管理组织法》、《考试法》、《校园安全法》等。

2.2加强教育管理理念的转变,促进管理者法律意识的提高

我国高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得高校行政主体的角色不断弱化,近年来高校去行政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高校更多是以教育培养人才的为主,管理为辅。因此高校管理者要更多的去除行政化色彩,切实改变过去行政方式的管理模式,转变为学生服务、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关心和尊重学生,建立服务型高校。

高校管理者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素养的养成是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关键。现代的法治精神包含有两层含义:一是国家和社会应有健全的良法,二是良法在现实社会中能得到切实的执行。目前我国对于高校的学生管理法律法规虽然不够健全,但已经有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问题的关键是管理者能否真正落实到实际的学生管理工作当中。高校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必需不打折扣的真正加以落实,而不是当作可有可无的随意执行。高校应当加强和深化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法治的精神,在研究问题、开展工作时,时刻保持对法律意识的敏感性,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2.3建立健全学生管理过程的程序公正制度

程序公正在学生管理中主要是指在处分权适用过程中,要遵循程序正义的基本理念,以公正合理的程序制约高校管理过程的自由随意。可以从有四个方面的要来规范:一是事先明示,高校事先必须以学校法规制度的形式明示禁止学生从事类似行为。二是告知程序,高校在做出处分决定之前要告知当事人处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应该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等相关权利。做出处分决定之后,也应当依法定的程序将处分决定告知受处分的学生,同时告知其相应的救济权利。三是依据明确、证据确凿,学校在做出处分决定时,必须有明确的事实依据,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学生的行为符合处分的条件。四是允许申辩,处分前必须给受处分学生以申辩的机会,认真听取学生的辩解,充分考虑学生的申辩理由。五是畅通申诉渠道,《规定》中涉及的申诉规定比较抽象,各高校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可以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学生申诉的具体制度,在管理实践中要真正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的畅通,西方古老的法理名言“无救济则无权利”,告诉我们,完善的救济制度对权利保障的重要性。

2.4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

为了加强学校的有效管理,各高校内部根据《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规定,在学生管理方面也应当建立一系列的规章和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明确规范了大学生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也对违反规则的处罚方式以及相应的程序做了规定。学校在完善自己的制度建设时,一定要注意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行和预测性原则。具体说来合法性原则要求校内的规定制度不得于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性文件相抵触;合理性原则要求制定的规章应当符合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既能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又能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有序进行;可操作行原则要求学校的制度有明确具体可操作执行的条款,便于管理者依规而行,减少随意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预测性原则要求制度的制定不但要注意现实的实际需要还要考虑到未来可能遇到的前瞻性问题。

此外应建立高校学生管理的监督制度。孟德斯鸠在其著名的论著《论法的精神》中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权力如果没有监督和控制,就会存在被滥用的危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推进依法治教这一章中明确提出要“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高校应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的监督体系,保证学生管理工作监督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参考文献

[1]孟德斯鸿.论法的精神[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2]刘冰.中国高等学校学生权利救济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7.

[3]李佳.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体系的构建[J].法制与社会,2009.

[4]杨立新.侵权损害赔偿[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8183.

[5]李箐.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思考[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8.

管理学常见问题范文5

关键词:正方现代管理系统;教务管理;排课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6-0205-03

正方现代教学管理系统是一个面向学院各部门以及各层次用户的多模块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教务公共信息维护、学生管理、师资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智能排课、实验室管理以及学生综合信息查询、教师网上成绩录入等模块[1,2],能够满足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全过程及教务管理各个环节的管理需要。但由于该软件的说明不够详尽,一些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并未提及,由于不能很好地处理遇到的问题反而降低了工作效率[3]。

本文将结合该系统几个板块使用中的常见问题帮助使用者尽快熟悉该软件,可以熟练地操作该软件。

一、学生管理中的问题

外部数据库字段要与学生基本信息表中字段匹配(见图1),另外在数据导入之前外部数据库中有些字段是必须要有的,如:学院(xy)、托管学院(xy_xysy)、专业代码(zydm)、当前所在级(dqszj)、专业班(zyb)、专业名称(zymc)、姓名(xm)、学号(xh),若缺少其中一项就可能导入失败或者导入后在对应的年级专业中不能显示学生的信息。另外,在导入前准备学生信息的excel表格中,设置单元格格式要设置为“文本”,不但学生信息导入前格式需要设置为文本,向系统中导入其他信息都需设置为文本,如:学生成绩、课程信息等。

二、专业计划管理问题

落实教学任务的流程:

一般按照流程操作就能够安排一个学期的任务了,但有时计划任务与实际招生人数不符,教学班需要增加或者缩小,课程需要增加或是减少等这样的情况出现时,就需要通过调整其他的板块来改变教学计划了。如教学班增加或是减少了,就需要在“系统维护”“学籍子系统代码维护”中修改教学班,而后在“专业计划管理”中可以按年级或是全部刷新人数,同样在“计划任务下达”中也需要再次刷新人数,这样才能显示新的教学班。课程的修改则相对容易一些,若是增加课程,则需要在课程库中增加相应的课程,然后在“专业计划管理”中的“课程信息管理”对课程进行增加即可。

三、智能排课中的问题

在排课之前需要将教学场地,排课数据条件设置安排好。(见图2)

每个学校所用的排课方式可能有所不同,本文将以人机交互式排课(2)为例详解排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当排课前的准备都已做好,根据不同学院、系部以及课程的要求,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排课是可以安排好一个学期的课程的[4]。但当排课过程中间教学班有所改变,课程的学时改变,课程增加等,除了更改相应的教学班和课程信息,还需要其他的操作才能更改排课中所显示的信息,从而正常的安排课程。如课程的学时需要更改,首先在“专业计划管理中”更改相应的学时数,然后在“排课数据初始化”中选择“排课相关数据处理”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学年学期,点击“统计”。(见图3)

统计完成后,再选择“排课数据初始化处理”在备份当前所排课程信息的前提下选择初始化,初始化前年级选项要清空(见图4),否则初始化就无法成功。初始化完成以后就会提示恢复之前的备份,恢复完成后,排课板块中所显示的课程信息就是所更改后的信息,按照这个方法也可以修改其他排课时所显示的信息[5]。

正方现代教学管理系统虽然功能强大,但是有些设计不够完善,某些功能尚未达到预期要求,这就需要使用者在工作中积累经验技巧,充分发掘该软件的功用。本文以在学生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智能排课三方面的实践使用为例,介绍了该系统的某些使用技巧,希望能够抛砖引玉,使广大使用者参与到该软件的经验讨论与交流中来,因地制宜地灵活运用各种技术,解决教务管理系统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为实现教育管理信息化创造有利条件,服务于教育教学。

参考文献:

[1]刘芳.浅谈高校教学管理的组成部分[J].科技信息,2010,(25):601.

[2]王先成,严晓峰.浅谈高校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1,7(20):5026-5028.

[3]高杰欣.教务系统应用瓶颈及优化策略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13(17):60-63.

[4]赵晓庆,熊璋,方义.高校智能排课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计算机与现代化,2004,(11):102-105.

管理学常见问题范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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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EB/OL],(2009-01-05)[2013-01-08],http:///22/3199866.htm.

[3]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论》[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

胡春霞,单位: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籍贯:山东省德州市。

李阳,单位: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籍贯:河北省承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