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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范文1
为响应广东省民政厅在全省性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玩具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广东省玩具协会向全省玩具行业发出倡议,在全行业开展行业自律与信用体系建设活动,促进玩具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倡议书全文如下:
广东省玩具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倡议书
为进一步贯彻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广东省社会组织行业自律与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单位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玩具行业的实际情况,广东省玩具协会特向我省玩具行业发出倡议,在全行业开展行业自律与信用体系建设活动,以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我省玩具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玩具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开展广东省玩具行业自律与信用体系建设活动的目的,是通过行业内部自律机制,规范和约束行业行为,实现行业协调和谐发展,促进广东省从玩具制造大省向创造强省转变。
二、全省玩具企业要自觉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认真执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相关劳动用工等政策法规。
三、大力推进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努力改进生产经营方式,加强节能减排,不断完善安全经营管理措施,促进玩具生产、流通的现代化。
四、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认真履行合同,企业之间互相尊重,互利协作,积极开展双边或多边合作发展。
五、积极鼓励、支持企业相互之间开展合法、有序、公平竞争,反对和抵制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行业信誉,树立良好的企业和行业形象。
六、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守以下原则:
1、不生产、不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杜绝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自本企业流入市场。
2、不夸大宣传企业或产品: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企业或产品形象。
3、不虚假报价、不以低于正常成本价等恶意方式签约订单、销售产品,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
4、不侵犯他人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利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6、不以行贿受贿、账外回扣等方式获取产销权。
7、不降低技术标准或暗中使用低标准原材料加工产品。
8、对政府和协会需要企业提供情况和数据时,如实报告相关信息,不得虚报。
七、紧密联系政府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共同营造有利于政策法规、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共同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如本企业产品在质量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发生纠纷,及时与广东省玩具协会进行沟通并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协调工作。
八、全省玩具企业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和本企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九、在广东省玩具协会秘书处设立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办公室,承办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的具体事务。
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范文2
一、地方法人机构服务中小企业存在劣势
作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支持辖内企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受经营管理、主客观条件等制约,在为中小企业服务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劣势;主要有一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受经营理念、管理水平和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因素制约,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尤其是针对小微企业提供专营服务的部门和结构不健全。二是符合县域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品种少、范围窄,创新型金融产品不丰富,银行信贷投放过于注重抵质押品和担保,贷款保证保险等信贷支持型保险产品等还有待大力推广,创新经营激励机制还需加强完善。三是受信贷规模、涉农贷款比例与存贷比严格考核限制,加上基层信用社等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在逐年增多,而政府的部分扶持政策又未能落实到位,由于资金来源相对较高,已而造成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较高,贷款利率普遍上浮,制约影响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四是由于受县域经济发展特殊性制约,企业规模小,产品与技术缺乏竞争力,抗风险能力薄弱,加上有些中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制约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执行。五是现有担保公司门槛高,成本大,中小企业难合作,加上有些县域没有相应的担保公司,担保抵押难以落实。
二、改进和加强的几项措施
(一)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
要大力支持金融部门的发展和建设,积极搭建常规性的银企沟通平台,着力解决影响融资效率的重点问题,特别是着力解决农村专业组织厂房、机器设备、不动产、宅基地、承包地、林权等抵押难等问题。
(二)地方政府要切实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信用增进机制
政府要加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通过出资组建政策性担保机构、建立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风险补偿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信贷资金的倍数效应,加快金融服务配套产业发展。
(三)切实化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中小微企业要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切实提高诚信意识,依靠自己的信誉争取银行的支持,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相互协调,紧紧围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四大平台,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和目标,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要不断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与经营财务透明度,尽快做强做大。
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范文3
(省整规综合办)
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一次全会、省人大十届五次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针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进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建设,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抓住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007年重点抓好食品与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医疗服务及血液安全、传销、农资市场、建材市场、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价格秩序的专项整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并按照国务院2007年整规工作要点和省整规三年(2005~2007)规划做好其它专项整治工作。
(一)狠抓食品安全,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7〕60号)的要求,继续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和宣传教育“七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重点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和食杂店。加快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的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牵头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209号)的要求,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专项行动,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隐患,依法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坚决打击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加强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疫苗、检验试剂、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注)器具、植入、介入材料等医疗器械、以及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监管;以整治农村药品市场为重点,加大边远山区及与周边省份接壤地区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按照“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和要求,扩大覆盖面,力争年内有70%以上的县(市)达到“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重点组织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多渠道、多途径培训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企业管理人员,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意识。认真贯彻《2007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加大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出版等环节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加强鞋类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鼓励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支持企业积极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建设,完善与保护知识产权重点企业的定期沟通协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省保知办。
(四)严厉打击传销。认真实施《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密监控网上传销。开展无传销社区(镇、村)和学校活动,教育公众特别是在校学生主动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协同整治的局面和高压打击态势。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五)坚决打击各类商业欺诈。一是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农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对广告的监管;完善和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牵头单位:省工商局。二是打击投资、招商、中介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牵头单位:省工商局。三是打击内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打击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交易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牵头单位:省经贸委。四是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商业欺诈行为。牵头单位:省外经贸厅。总牵头:省整规综合办。
(六)整治医疗服务市场和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继续开展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供血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严惩组织或暴力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着力规范采血供血行为,防止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七)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行为。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八)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劣质建筑用钢材(主要是打击用地条钢生产建筑用材),遏制非法生产“地条钢”的反弹势头;二是严厉查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主要是人造板)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问题突出的小型、个体的生产、销售和施工企业;加大力度整治辐射面广、管理混乱、经销假冒伪劣建材问题突出的建材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的交界处或城市新建小区周边自发形成的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等管理比较薄弱的地区。牵头单位:省质监局(其中打击地条钢由省打击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牵头)。
(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继续好转。工作重点主要包括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与渔业生产、民爆器材与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旅游安全、特种设备和学校安全等十项安全专项整治。总牵头协调单位:省政府安办。
(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商品房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检查房地产企业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牵头单位:省建设厅。
(十一)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开展化肥、医药、电力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商业促销、通信行业的价格欺诈行为。加强日常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十二)继续做好其它各个专项整治。加强反走私工作,重点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和走私货物交易行为,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坚决防止走私回潮。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成品油、酒类、化妆品、手机和卷烟等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反弹势头,清理非法、虚假认证,严惩逃避强制性产品认证行为。规范银行个人理财等业务,打击银行业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整治非法境外期货交易和变相期货交易。规范保险业经营行为,整治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和骗保骗赔。打击非法集资。查处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违规收结汇等外汇违法行为。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行为。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做好省整规三年(2005~2007)规划要求的其它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省直相关主管部门。
(十三)抓好农村市场整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省经贸委负责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村药品安全的监管,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活动;省农业厅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省质监局负责推进中国(福建)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让放心农资和日用消费品入网上线;省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
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和配合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充分利用政务网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同级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网上衔接、信息共享”的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避免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应当移送而不移送,以及以罚代刑的执法现象。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推进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信用征信、评估、担保、调查、咨询等服务机构建设,推行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管对象,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培训,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强化领导,完善工作平台,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整规工作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和完善整规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整规工作的有序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区)整规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做好机构、人员、经费、场所的“四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其规划、综合、协调、联络、督查的职能作用。完善各个专项整治平台建设,强化牵头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和各参与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形成整治合力,推进各个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要继续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整规工作的行政督查,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确保整规任务的完成。
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范文4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遵循道德规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进一步扩大开放,提升国内外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对惩戒失信行为,提高全社会诚信度,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府推动、培育市场,完善法规、严格监管,有序开放、维护安全”的原则,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推进行业信用和征信体系建设,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不断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建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成全市统一、规范、高效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实现信用市场需求较为活跃,信用激励机制较为完善,政府公信力显著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普遍提高,个人的经济、社会活动的信用规则得到基本遵循,农村信用环境得到较好改善,信用监管、服务得到规范发展,诚实守信成为社会风尚,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统一征信平台,推动社会信息资源共享
积极打造全市统一的征信平台,建立以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为依托,工商、税务、质监、环保、法院、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公积金、证券、保险等部门信息在内的统一征信平台,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形成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加快征信标准化建设步伐,各部门按照规定的征信技术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和更新有关信息,逐步整合分散在各部门和行业的信用资源,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资源共享。
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抓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库建设,为*中小企业建立完善信用档案。进一步做好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运用,结合信贷市场培育工作,加强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培育,促进金融机构对有信用、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加大信贷投入和提供多形式金融产品服务。
(二)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提高企业信用水平
积极引导辖内企业“讲诚信、重质量、守合同”,推动企业把不逃废债务、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违反合同、不走私贩私、不偷逃骗抗税、不违法排污、不做假账伪账、不侵犯知识产权、不拖欠员工工资、不拖欠社会保险费等作为基本经营守则。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全面改善企业生产经营、合同履行、产(商)品质量、经济鉴证、中介服务、税费缴纳、金融信贷、往来账款、财务核算、数据统计等环节的信用状况。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资信调查和评估、债权保障、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等制度,规避信用风险。积极培育企业信用评估(评级)机构,积极推进企业信用状况调查、信用评估、信用评级等制度建设,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信用水平。
(三)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努力打造政策保障平台,建立由政府主导,政府相关部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农村金融机构联合推动,农户及农村专合组织多方参与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机制。以信贷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不断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农户基本信用档案采集工作,大力推进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评活动,并将评定结果作为评选金融生态模范县的重要内容,对已评定的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农户,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切实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扩大农村信贷支持的有效方式,创新农户信用评价机制和农户信贷机制,提高农村地区对资金的吸纳能力,促进农村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四)推进“信用社区”建设,改善社区信用环境
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为依托,结合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建立居民基本信用档案,积极推进城镇信用社区建设。认真研究信用社区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扩大建设范围。积极推广“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推动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优惠和激励作用,让更多有创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社区居民通过政府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实现就业再就业。
(五)规范信用中介服务业,推动征信市场健康发展
做好信用市场的“规划、协调、引导、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信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建立完善信用评级体系为重点,逐步建立以信用征集、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中介服务体系。政府相关部门、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等单位要加强合作,大力发展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努力培育信用市场,促进信用行业有序发展。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等环节上,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商业化运作,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加强对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有效监管,促进中介机构规范发展。对信用中介机构依法进行清理整顿,规范中介评估市场,规范、简化不动产评估、抵押登记手续,统一中介机构收费标准,规范中介市场秩序。要开展“诚信中介”创建、评选活动,实施社会中介机构不诚信行为信息披露和通报制度,促进中介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的提升,提高中介服务的市场公信力。要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严肃查处出具虚假资信报告、虚假评级报告等违法行为,防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失误或被滥用,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六)以推动信用产品运用为重点,建立信用激励惩戒机制
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倡导使用信用产品,扩大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行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行业管理机构、行业组织等在行政审批、登记注册、资质管理、定期检验或年审、安排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评先评优、日常监督、政府采购、招商引资、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人才选拔、干部任免等领域综合运用信用产品。要按照“谁拥有、谁提供,信息共享、多方共赢”的原则,根据国家关于信用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按权限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入库企业和个人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为党委政府掌握辖内企业经营状况提供信息服务,为金融机构加大对辖内企业的信贷投放提供信息支持,为辖内企业经济交往提供信用“名片”。
建立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推动“诚信政府、诚信企业和诚信个人”建设,提高不诚信企业和个人的社会经济成本。要完善企业诚信奖惩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信用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处拖欠银行债务、恶意透支银行卡、拖欠税款等失信行为。建立诚信企业“红名单”激励制度和“黑名单”惩戒制度,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享受在财政贴息、担保和政府扶持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不得入选“大企业大集团直通车”服务范围和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不得纳入“诚信企业”和各类先进的评选范围。
(七)广泛开展征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信用文化氛围
信用文化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宣传教育为突破口,培育诚实守信的文化理念,促使人们养成按时履约的良好习惯,减少失信违约成本,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国务院《若干意见》和《*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征信知识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逐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表彰“守合同、重信用”的先进事迹,形成诚信光荣、不诚信可耻的浓厚社会氛围。分层次、有步骤、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诚信知识进校园、进社区和下乡活动的开展,在党政网开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有效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精心实施。市政府将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共同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金融、税务、工商、质监、环保、司法、劳动保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履职范围,切实采取措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人民银行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积极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基础数据库建设,将工商、质监、环保、法院、税务、劳动与社会保障、公积金管理、证券、保险等相关部门信息逐步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数据库,建立统一的征信平台。由人民银行牵头,经委、市委农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信贷市场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工作。
工商部门牵头,经委、人民银行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诚信企业”评比活动,建立诚信企业“红名单”激励制度,公布一批“诚信企业”名单,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激励机制,增强诚信受益的示范效应,增强企业诚信意识。
财政等有关中介机构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诚信中介”创建、评选活动,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实施社会中介机构不诚信行为信息披露和通报制度,促进中介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的提升;规范、简化不动产评估、抵押登记手续,统一中介机构收费标准,提高中介服务的市场公信力。
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深入推动“信用社区”建设,依托社区信用平台,积极推广“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推动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全面开展,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作用,让更多的有创业愿望和有就业能力的人,通过政府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实现就业再就业。
市委农办牵头开展“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负责制定相关评定办法,落实工作措施,农村金融机构对已建成的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要切实兑现贷款优先、利率优惠和贷款额度高于其他村(镇)的鼓励措施,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激励机制。省联社*办事处和各县(区)联社牵头做好农户基本信用档案信息采集和“信用农户”评定工作,培养信用示范户,提高农民信用意识,并以此为依托逐步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市金融协调办和人民银行牵头做好信用报告拓展运用工作,积极引导行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行业管理机构、行业组织等在行政审批、登记注册、资质管理、定期检验或年审、安排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评先评优、日常监督、政府采购、招商引资、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人才选拔、干部任免等领域综合运用信用产品。
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范文5
论文摘要:建设完善的文化市场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十一五”时期,必须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和文化规划发展纲要的要求,扎扎实实推进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本文立足于广州这一特定区域,对我国大中城市文化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集中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品格。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文化既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理论和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舆论引导能力显著增强,文学艺术日益繁荣;公共文化投人逐步增加,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日趋完善;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产业格局初步形成;文化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文化体制改革稳步开展等等。但是,我国大中城市文化市场建设距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精神还有相当差距,必须按照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规划发展纲要要求,扎扎实实推进文化市场体系建设。
一、我国大中城市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文化市场各要素发展不够协调,产业链街接不够强。文化要素市场是由文化资本、文化技术、文化产权、文化管理、文化人才、文化劳动力等组成,并表现为隐形产品或无形产品的生成要素之间的交换与流通构成的市场。以广州市为例,从已掌握统计数据看,2004年文化产业的法人单位有10244家,在核心文化产业中,出版发行、版权服务业高歌猛进,广播、电视、电影、新闻、文化艺术业发展相对滞后,从事宣传文化工作的高级人才亦不足400人,文化资本、文化技术、文化产权相对其他产业明显薄弱二‘〕“卜川。同时,我国大中城市文化市场建设目前存在着“头轻脚重”的现象:即文化产品的生产能力不足,市场监管体系还不完善,而由于文化产品的需求较大,消费能力强,文化产品的流通体系较为健全,营销能力较强。如广州作为岭南特色文化的发源地,其资源开发利用仍有不足,忽视甚至破坏文物资源的情况时有发生;文化资源的占有意识和创新意识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部分行业与产业化开发及市场化运作的联系仍不紧密。同一产业链条在不同部门间游离发展,各种文化资源的产品链接和营销整合仍存在障碍,难以完全转化成产业资源优势。
2.城市内部区域文化市场发展不够平衡,义祀市场的集约化程度不够高。从广州市来看,文化产业主要分布在天河、越秀、海珠、番禺等区,2005年,全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越秀区(4106个)、天河区(2843个)、海珠区(1685个),分别占全市的31. 19 0 o . 21. 60%和12. 80 0 o,合计占全市总数的65. 59 0 o,而南沙、萝岗、增城、从化4个区的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合计不足5%。营业收人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越秀区425. 80亿元、天河区204. 93亿元、番禺区125. 63亿元,分别占全市的38. 48 0 o . 18. 52%和11. 35 0 o,合计占全市总数的68. 35 0 o,而黄埔、花都、南沙、增城四个区的文化产业营业收人合计不足10000从业人员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番禺区11. 10万人、越秀区6. 67万人、白云区4. 36万人,分别占全市的29. 35写、17. 63%和11. 53,合计占全市总数的58. 51。由此可见各区文化产业单位的规模也存在差异。其次,从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营业收入看,全年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法人单位占文化产业总数的60. 84 0 o,平均每单位营业收入仅为10. 21万元,从业人员只有7人。从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规模看,从业人员数在10人以下的单位占总体的68. 88%仁’},4s。从广州市文化市场目前现状可以看出,我国文化产业经营单位虽然众多,但小规模单位占较大比重,经济效益和产业组织集约化程度不高,与促进大型企业集团“改制重组”、“做大做强”的社会主流趋势难以协调,资源分散,不易形成合力,不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提高国际竞争力。
3.城市郊区文化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镇,文化站、文化室功能较齐全,文化活动开展比较活跃,而在一些经济不太发达的镇、村,文化站、文化室功能较弱甚至没有文化室,极少组织文化活动。部分农民反映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不够规范,求神拜佛、聚众赌博、无证网吧等现象时有存在,有管理不力、执法不严、查处不死的问题。
4.文化市场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在文化市场管理权下放到区一级后,新的矛盾开始出现,管理标准逐渐提高,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后续的指导、监督、检查等配套的措施仍有待进一步改进;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有些执法人员熟悉实体法的运用但不熟悉程序法的执行,执法监督和约束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手段落后,经费不足,人手不足,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反应能力、威慑力和执法效果;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机制仍不够健全,法律法规仍不完备;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仍需加强。
二、我国大中城市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的对策
1.完善文化要素市场。(1)文化资金市场。完善文化资金市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要制定有利于文化投资者的各项政策。二是建立文化资金市场的协调性机构,承办和畅通文化市场的投资渠道,吸收国内外资金投入文化市场建设。还可以利用集资入股方式,把企业储蓄和个人储蓄资金吸引到文化资金市场上来。(2)文化劳务、人才市场。继续深化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制定有关政策和设立相应的协调组织机构,逐步建立文化劳动、人才市场,疏通人才渠道,让劳务和人才根据市场需要较为合理地分配、流动,建立健全反映文化市场特殊规律的劳动人事制度和劳动报酬制度,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创造精神和竞争心,激发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文化生产力。(3)文化信息市场。通过一定的信息工作机构和人员,运用科学的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搜集、整理和分析消费者的现状,研究不同的消费者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审美情趣、消费方式的差异性,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对文化市场供需变化作出预测和判断,迅速准确地向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从事文化产品生产、经营和文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反馈,为文化市场的生产、营销活动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4)文化设施市场。通过文化设施市场的建立,可以用一定的经济关系和市场机制来推动文化市场设施建设,尽快改变文化设施少、旧、差和陈旧化、单一化、功能退化等毛病,高效率地为满足市民的文化生活需要服务。
2.发展文化中介机构。(1)建设文化经纪体制,逐步、有序、适时地开放文化经纪市场。在全面、准确地把握文化市场现状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在一些较为成熟的市场领域培育和引入文化中介机构。(2)发展专业教育,完善资格评审制度,造就一支现代文化经纪人队伍。(3)建立健全现代文化经纪企业制度,确立文化经纪人保证金制度,规范文化经纪方式,增强文化中介机构的市场竞争力度。(4)由试点到推广,营造一种政府宏观调控与行业自律互为整合的管理网络体系。(5>建立文化经纪的统计指标体系。
3.强化文化信用体系。(1)进一步加强契约制度建设。采取广播、出墙报、听报告、开现场会、表彰先进、举办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信用教育,营造诚信环境,强调市场主体必须重合同、守信用,以契约的方式具体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使交易主体依法守约、互相信赖,降低交易风险,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2)加快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建立文化产业、市场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主要包括个人从业经历、资信与守法情况等,进行增值与减值记录。进行文化产业企业信用分等、分级,按照不同级别采取不同激励措施,提升守信企业美誉度。(3)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管理部门应建立信用公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在公共媒体、协会简报、市场公告披露行业组织信用情况,加强社会与舆论监督。管理部门在统筹信用体系建设全局工作的同时,应结合行业规则、协会规章,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建构信用责任制。
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范文6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加快建立要素齐全、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流转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法规健全、执法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科学规范、运行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加快我市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主要知识产权发展指标达到省平均水平,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成为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知识产权强市。—2015年,重点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大幅度增长,质量明显提高。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商标注册总量达8000件,其中,商标国际注册达60件,地理标志商标达6件,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达到10件,省著名商标达到80件。版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5%,植物新品种授权量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境外注册商标量和境外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
(二)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快速提升。知识产权许可贸易大幅度增长。版权产业和计算机软件产业销售额年均增长15%。全市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40%。
(三)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企业知识产权投入大幅度增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企业专利申请占全市总量的比重达到60%,定牌加工企业商标注册率提升20%。至2015年,全市累计争创省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达到100家,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50个,创建市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达到200家。
(四)知识产权管理得到加强,服务体系基本完备。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培育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区)3个,建成品牌培育基地和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3个。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建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服务良好、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形成一批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五)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知识产权法制进一步健全,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滥用知识产权现象明显减少。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主体地位。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把创造知识产权作为技术创新的重要目标,把获取知识产权优势作为开拓市场、提升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把创新成果转变为知识产权的能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建立专业化专利、商标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和商标资源,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效率。促进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创造有机结合,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将知识产权创造拥有情况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科技奖励的重要指标和条件,纳入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和国有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把知识产权的创造和拥有情况作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的重要内容。重点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20家,具有较高国内省内知名度的自主商标50件。
(二)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精神,深入开展以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和小建议为内容的“五小”活动,组织开展优秀专利发明人、技术革新能手、“巾帼发明家”评选活动,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热情,推动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广泛开展。
(三)推进重点产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围绕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林木加工、金属加工等主导产业高端化,创造一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六大新兴产业为主体的新兴产业,创造一批具备跨越发展优势的核心知识产权,引领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强工业品设计创新,创造一批消费者青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外观设计专利。以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培育一批以核心专利为支撑、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实施农业新品种创新工程,加快农业品种改良和新品种培育,获取一批植物新品种权。
(四)促进知识产权转移应用。完善促进知识产权转移的政策措施,明确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转移中的权利和义务,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鼓励企事业单位接受高校、科研机构向其转移知识产权,推动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产业化。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上市。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资产台帐,强化知识产权资产管理。
(五)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对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给予重点支持。加大专利实施计划推进力度,对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发明人创业的专利技术实施给予重点支持,促进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实用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促进工程,加大扶持力度,提高产业化程度。
(六)促进企业商标应用。提高企业自觉应用自主商标的意识,支持企业大力发展品牌连锁经营、专卖经营、专业经营,建立符合现代流通发展趋势的自主品牌销售模式,扩大自主商标的市场覆盖面。强化企业合资、合作中的自主商标导向,支持企业应用自主商标参与合资、合作,引导定牌加工企业逐步向使用自主商标转变。加快创立和培育现代商贸、物流、金融、信息、旅游、餐饮、房地产、运输服务等服务商标。大力培育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商标,不断提高优良品种、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注册商标使用率。
(七)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像制品、工艺美术等优势和特色版权产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版权、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产业优势。加快培育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文化娱乐、广告设计等现代创意产业和工业品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网络工程等技术版权产业。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加强软件与服务外包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每年扶持一批优秀作品的创作和市场运作,根据实际,探索地方特色文化作品的版权保护。推进特色版权产业区建设,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版权产业优势区域,促进产业形成、产品集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强化社会监管,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图书、音像、软件、影视、工艺美术等各类版权产品的生产、使用及交易的全方位监管。建立版权保护示范体系,宣传版权保护示范企业,建立侵权企业“黑名单”制度。巩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成果,进一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鼓励、引导建立版权中介机构、社团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全社会版权意识,保护知识产权。
(八)促进植物育种成果转化为新品种权。认真落实国家品种权利用政策,协调资源提供者、育种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加强新品种推广应用和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形成有利于新品种推广的品种权利益分享机制。围绕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形成促进品种权转化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不断拓宽品种权商品化、产业化渠道。
(九)促进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引导和推动企业运用各类知识产权,加强专利、商标、版权以及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的协调运作。实施专利和商标双轮驱动战略,充分发挥专利技术支撑和商标市场价值实现作用,以加强专利保护推动技术创新,以培育知名商标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技术创新专利化、专利成果品牌化。
(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群众投诉。推行案件限期审结制、办案责任追究制,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推行行政执法阳光办案,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以及司法审判和执行能力建设,提高执法、司法专业技术水平。
(十一)依法惩治和遏制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及侵权行为。加大刑事、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版、假冒、冒充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以及反复侵权、群体权和大规模假冒、盗版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打击。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加大海关执法力度,提高海关查获侵权货物的能力,支持企业办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有效利用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和执法系统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提高我市出口商品和企业的声誉。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公开,公开办案程序、案件审理、处理结果。完善重大案件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案件投诉及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人民检察院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及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建立知识产权违法侵权企业档案,将故意侵权、反复侵权者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推进知识产权“正版正货”服务承诺活动,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承诺销售正版正货,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机关与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社团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机制。
(十三)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程度。加快省地方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贯彻实施,加强质监、知识产权管理等部门对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指导,积极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实现知识产权标准化。推动企业争创省级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市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程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加大对各县(区)政府的考核力度,将亿元GDP专利授权数和发明专利申请数、商标申请数等列入县(区)党政领导考核体系。各县(区)各部门要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实施地区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市、县(区)政府要保证知识产权工作必需经费,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市、县(区)设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具体承担战略实施组织工作,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战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产业、区域、科技、贸易、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对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装备和产品以及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对关系国计民生与重大公益性专利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予以鼓励和支持。加大专利申请、授权资助力度,市、县(区)财政安排专利专项补助资金,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的专利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所需申请费、实审费给予资助。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知识产权服务的投入力度。
(三)建立奖励机制。设立市专利发明奖。对获得优秀专利奖项目单位、优秀专利发明人以及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加大职务发明奖励力度,专利权所有单位对外转让专利权取得的税后收益,可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经费奖励发明人或设计人。自行实施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后可每年从税后收益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外观设计专利实施后可每年从税后收益中提取不低于千分之五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企业的奖励及各类注册商标申请补贴,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政发〔〕28号)中的规定予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