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的概念范畴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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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的概念范畴

公共管理学的概念范畴范文1

关键词: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区别与联系

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都属于管理学学科范围内,具有管理学的共同特征,能够通过计划、组织、协调等手段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又存在本质性的区别,了解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间的区别与联系,能够有效防治二者管理主体与客体错位问题。

一、公共管理概念分析

公共管理概念是20世纪70年代被提出的,也是公共行政发展过程的必然结果,也是传统公共行政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公共管理即公共行政的延伸与转变,二者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但是公共管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与平等。公共管理的产生是公共组织的一种职能,主要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包括很多内容,主要有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发展管理等,是现代管理学科的重要分支,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共管理的核心是政府,通过对政策、经济、法律等方法增强政府的管理能力,提高政府的管理成绩和服务品质,促进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公共管理具有多元化的主体,能够推进社会公共事物的进一步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通过调节和控制公共资源来实现公共管理的职责,建立公共管理体制和有效方式是其面临创新的迫切任务。[1]

二、工商管理概念分析

工商管理研究工商企业经济管理基本理论和一般方法的学科,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分别是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管理企业内部行为。工商管理具有很强的应用性,是企业必不可少的行政部门。工商管理的专业性要求较高,通过对管理学、经济学等知识的运用,通过现代管理手段实行企业管理和经营战略制定,保证企业的生存和顺利发展。作为管理学方向下的重要分支,稳定企业生存,促进企业发展是工商管理的重要目标。工商管理涉及内容较广,专业性较强,对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做好工商管理工作是企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基础。[2]

三、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的区别

1.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涉及领域不同

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涉及的领域有很大不同,首先,公共管理主要对公共领域负责,涉及的内容是公共问题。而工商管理涉及的是私人领域,是以企业为基础,具有竞争性的工商企业。公共领域主要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中公共问题就是指社会成员在工作中广泛受到公共性影响,且具有不可分性,又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社会问题。公共问题一般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包括环境问题、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公共问题造成的影响较大,不仅仅是影响单一个体,更多是对团队或大多数人的影响。其次,工商管理涉及的私人领域则与公共领域截然相反,工商管理是对盈利性组织的管理,也就是企业管理,其基本性质存在差别。工商管理更注重的是企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优化处理,目的是获得最大效益。

2.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资源配置不同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政府部门,要想实现公共管理的有效实施,需要以公共资源控制为基础,其中包括以下三方面:首先,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是政府实现公共管理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能够实现对社会公共事务享有资源的合法资格进行管理。公共权力归属于全体社会成员,不归私人所有。其功能是实现公共利益,具有权威性强、强直性强,不受任何约束等特征。其次,政府资源。政府资源包括其所掌握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重要的是财力的控制。政府财力是公共财产,是政府从事公共事务的基础。最后,自然资源。各种自然资源也属于政府资源,包括国土、矿山等。工商管理的主体是非公共资源,其具有的权力是私权利,也是企业组织的一种力量。企业是一个能够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实现组织目标,其私权利包括约束力和产权。企业的私权由私人享有,是一种非公共资源。工商管理的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的来源与公共管理不同,并非政府扶持,而是由投资汇报所得,因此,工商管理面临市场竞争,更注重企业生存和发展。

3.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目标不同

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管理主要代表社会的公共利益,其本质是公共利益的好坏,其评价标准也以大多数人的利益需求为指标。公共管理更看重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其目标是最大程度的维护公共利益,然后公平、公正的实现公共利益个体化分配,促进社会福利。工商管理代表的是盈利组织的管理,其目标是追求私人领域的利益最大化,其主体是经纪人,以市场规则为基本准则,被市场规范所操控。工商管理以效率为基础,实现私人利益的扩大化。虽然工商企业也为国家财政作出贡献,但其最终目的还是实现自身利益。

4.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运行机制和方式不同

公共管理通过运用公共权力进行公众事务的管理,其运行机制的本质就是公共权力的运行机制,其基本依据是法律法规,所以,公共管理是一种法制化的管理,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依法行政,依据法律的权力和条款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划分责任,力求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遵循法律法规。第二,法制监督。公共管理的全过程需要在法律法规的内部和外部监督下进行。工商管理是按照市场规律运行的,虽然市场经济也需要遵循法律要求,但是这种规范只是外在的,市场经济规律还存在隐性约束,维持市场的正常运作。

四、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间联系

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同属于管理学的重要分支,具有区别,又存在一定的联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都以管理学基本理论、方法、知识为基础,通过组织、控制、领导、决策、执行、监督等手段实现管理。在管理过程中,虽然管理对象不同、运行机制不同,但遇到的问题基本相同,例如组织问题、监督问题、执行问题等,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探究,构成了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间的共性问题,是二者最大的共通性。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同属于管理学范畴内,二者在管理本质、管理领域、资源配置、管理目标和运行机制方面都存在区别,但是二者在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以及管理问题方面又存在共通性。掌握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区别与联系,有利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梦中.美国公共行政(管理)的历史渊源与重要价值取向-麦克斯韦尔学院副院长梅戈特女士访谈录[J].中国行政管理,2013(11).

公共管理学的概念范畴范文2

1. 我国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历史沿革

我国的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历史沿革,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时期,也即是:1979-1988年期间的公共管理学科的恢复与重建时期、1988-2005年期间的公共管理学科的整合与发展时期以及2005年至今的公共管理学科的优化与提升时期,下面主要就这三个时期的公共管理学科的基本发展情况进行简单的介绍:

1.1公共管理学科的恢复与重建时期(1979-1988)。

在我国,公共管理学科是以行政管理为基础发展而来,1979年,我过在实行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当时政管理体制的不实用以及不适应逐渐显现出来,为了解决时展中的复杂政治以及公共管理行政的交织的问题,国家在院系学科的调整中开始逐渐的恢复以及重建公共管理学科。

这在个恢复与重建时期,由于社会在公共管理学科方面本身的自我意识较差,学科也缺乏较为明确范畴体系,在研究与教学方面,公共管理学科的涉及面相对较窄,因此,对于公共管理学科的定位主要是注重于政府的行政管理领域以及公共管理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学习。而在此时期的人才培养方面,我国主要强调的计划性人才培养,也即是根据国家在某方面的任务导向,进而实行计划培养,以达到国家圆满任务完成的目地。

1.2公共管理学科的整合与发展时期(1988-2005年)

1988年,在北京正式成立了我国的行政管理学会,之后我国其他各省市地区也随着成立了专门的行政管理学会,这也标志这我国的行政管理研究已经基本形成了自己的独立体系,这也标志着我国的公共管理学科也正式成为了显学,公共管理学科的研究开始注重于对我国社会体制改革以及社会建设方面等等的实际问题,这也使得我国的公共管理学科进入了整合以及发展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我国在公共管理学科的建设方面,主要是以引进以及借鉴国外先进的公共管理理论为主,由于整合导致公共学科概念和合法性基础没有自立,同时由于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初期的特殊性,我国对于公共管理学科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定位,未有形成公共管理学科方面的学术争鸣局面。而在公共管理学科的人才培养方面,之前的计划性人才培养方式,在思想以及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上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了,从而开始注重于对经济决策、管理以及经营型人才的重点培养,以达到社会发展需要的目的。

1.3公共管理学科的优化与提升时期(2005 至今)

2005年,我国进入了改革攻坚年,以我国政府体制改革为标志,我国的公共管理学科也从整合以及盲目扩大发展的时期正式进入了优化与提升的阶段,该阶段主要开始注重公共管理学科的质量发展,强调的社会的需求,抓的是相关人才培养的质量。

这这个阶段,我国在公共管理学科的建设方面,开始注重多专业多角度,也即是从公共管理相关的人口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以及管理学等都专业多角度来探讨我国的政党以及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变化,为国家社会的发展奠定理论以及人才的基础。而在学科的才培养方面,注重对实践性以及动手操作能力强的人才培养,以求能够使得培养的人才具有较高的应用技能和实践能力,是综合性的管理型人才。

2. 公共管理学科面临的挑战与发展趋势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公共管理学科面临的挑战与发展的趋势主要集中在公共管理学科内涵需要厘清和优化、需要进一步的内外融合、人才的培养体系建设以及公共管理学科师资队伍需要进一步的加强这三个“进一步“,下面对此进行简单的分析阐述:

2.1公共管理学科内涵需要进一步厘清与优化

我国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以行政管理为基础,基本已经形成自己的独立体系,公共管理学科研究的失业以及研究的问题也逐步的与现实接轨,也逐渐开始将理论在实践验证。但是,以目前全世界的社会发展来看,政府、社会以及公民的三方参与国家的治理已经成为了趋势,也是当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因此,这对于社会管理学科的内涵也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进一步的厘清和优化公共管理学科的内涵也成为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公共管理学科应该以实践为基础,以现实为出发点,以社会公共管理的问题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寻求解决社会公共管理所现实问题的方法和依,从而进一步的理解公共管理的革命性意义,用服务的态度去发展社会的公共管理体系结构以及行为模式,为社会的前进做出应有的贡献。

2.2公共管理学科需要进一步内外融合

公共管理学科是以解决公共组织以及政府相关组织管理的社会事务问题为目的,和以研究当代社会的多元化发展产生的实践矛盾,提供科学的综合性的治理手段与工具为目的的研究型实践性学科,其本身涉及的学科较多,属于跨学科性、交叉性以及多样性的学科,需要融合以及发展各种学科知识。因此,公共管理学科应该在各学科的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推进公共管理学科的综合化,以及进一步的融合公共管理学科下,政治学,经济学以及社会学等等二级学科,想从而形成一种具有特色的学科专业群,进而能够更好的解决公社会公共管理的问题。

2.3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以学科师资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共管理学的概念范畴范文3

钟摆原本是物理学的一个现象,后被运用到心理学的研究,以描述某些政治现象。然而,在公共管理理论中,同样存在“效率”与“公平”钟摆效应。公共行政理论、新公共行政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及新公共服务理论等,从理论上实现了“效率—公平—效率—公平”的转换。

【关键词】

公共管理;钟摆效应;公平;效率

公共管理,译自英文“PublicAdministration”,因而,有的学者也将其译为公共行政、行政管理等。自1887年美国学者威尔逊发表文章《行政管理学之研究》一文,主张政治与行政分离以来,公共行政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获得了快速而长远的发展。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的一个分支学科。1991年在美国举行的公共管理学术研讨会是其产生的标志。自此之后,公共管理学、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分析其同组成了公共部门管理研究的三大方向。王乐夫等人认为:公共管理学是研究以政府行政组织为核心的各种公共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及其规律的学问。在某种程度和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可以互相替代,但公共管理并不能替代公共行政的全部[1]。公共管理学研究的核心关系主要有三对: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其中,公平与效率是政府处理自身与市场、社会关系的前提,是三对关系的核心。

一、相关概念

(一)钟摆效应钟摆,原指时钟机械的一个部分,通过左右摇摆产生动力以转动齿轮,进而使指针匀速转动以指示时间。后来,学者将这种现象运用到政治学研究领域,用以解释某一阵营在一次选举中获胜后,会因为选民不想一党独大的心理,而使得该阵营在下次选举中容易失败的政治现象,即钟摆效应(PendulumEffect)。在公共管理学中,同样存在以“公平”与“效率”为两端的钟摆效应,“公平至上”还是“效率至上”的问题总会在一定的时间内被反复讨论,并各占上风。

(二)公平与效率对于公平,较一致的观点是将其视为一种价值判断和行为规范,在这种价值判断及行为规范下,公民基本上能够实现权利、义务、经济、机会等各方面的一个相对均衡。因此,公平不是绝对的平均、平等,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某些方面公平还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心理感知,很难被量化。效率,属经济学范畴,是指资源的有效使用与有效配置。效率可从宏观及微观两个方面去理解。宏观的效率是指整个社会的资源是否得到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社会财富是否因此而得到增加;微观的效率则是指生产要素的投入与产出比例。在很大程度上,效率是可以被量化的。公平与效率,二者相辅相承,既对立又统一。公平需要效率来保障,而效率则需要公平来体现。但同时,公平与效率又难以共存在。就公共管理而言,没有绝对的公平,也没有绝对的效率。因而,公共管理的目标总是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徘徊。也因此,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成为公共管理学所要研究的核心关系。

二、公共管理理论发展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钟摆效应

自1887年美国学者威尔逊发表文章《行政管理学之研究》一文,标志着公共行政或公共管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开始发展以来,公共管理理论对于公平或效率至上的讨论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传统公共行政理论阶段。这个阶段主张政府工作的科学管理,提倡效率;第二个阶段为新公共行政理论阶段。这一阶段主张政府的职能在于社会职能,强调公平;第三个阶段为新公共管理理论阶段。这一阶段主张发挥市场的作用及政府优化,强调效率;第四个阶段则是新公共服务理论阶段。这一阶段的主张再次回到公平。由此可见,公共管理理论关于公平与效率的讨论大致经历了“效率—公平—效率—公平”的过程,并将公平这一主张延续至今。

(一)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强调行政的独立性,追求行政的有效性。其代表人物为威尔逊、韦伯和泰勒。威尔逊提出了政治—行政二分的观点。他将政治与行政割裂开来,认为政治的重点在决策,而行政则是执行,行政可以独立于政治之外。这一主张为公共行政学的建立提供了必要性。韦伯的学说为公共行政学的创立提供了理论框架。他认为,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的,且其组织成员之间存在着下级服从上级的合法性。因而,官僚制是实施统治是合理的形式。科学管理之父泰勒提出的科学管理理论,则为公共行政科学化、技术化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三人的理论学说共同推动着公共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发展,并使得公共行政开始着力于专业化、普遍化的管理原则和管理方法的研究,且将研究重点放在了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及权力的合法化。这些研究或主张最终都使得公共行政往效率的目标前进。传统公共行政理论虽然在推动管理科学化、权力合法化方面作出了较多的贡献,但在老问题还未解决新问题又不断出现的社会局面下,则显得无能为力。在民众对政府的质疑声中,新公共行政理论提出了政府应承担社会责任,政府进行公共管理的目标应是公平。

(二)新公共行政理论新公共行政理论的代表人物以美国行政学家沃多克、弗雷德里克森等人为主。1968年9月,在锡拉丘兹大学明诺布鲁克会议中心举行的以寻求公共行政发展方向为主题的研讨会,标志着新公共行政理论的开端。弗雷德里克森的《走向一种新的公共行政学》一文及其著作《新公共行政学》,以及新公共行政理论代表著作《公共行政的精神》等,集中体现了新公共行政理论的观点。新公共行政理论认为传统公共行政理论过多地强调权威与效率,没有承担起社会责任,也没有对公民需求加以考虑,于是造成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对立。鉴于此,新公共行政理论强调公平与民主,认为政府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应对公众负责,应考虑公民的需要,并以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公平为最终目标。基于此,新公共行政理论主张行政机构应进行相应的变革,建立一种有回应性、参与性的民主行政机构。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最大的区别在于,新公共行政理论更注重“公共”二字,其对社会公平、政府社会责任、民主行政等价值的追求,使得公共行政学研究的范围扩大、内容增多,极大地推动了公共行政学的发展。遗憾的是,新公共行政学并没有在公共行政学研究的进程中成为主导范式。一是由于其自身缺乏概念和理论上的连贯性;二是由于其倡导的社会公平、社会责任等,过于理想化。但在后续的研究中,其对“公平”的追求仍为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等提供了可借鉴之处。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管理至上的“新公共管理”学说是近现代以来指导欧、美地区政府改革的重要思想。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奥斯本、盖布勒等人为代表,在其著作《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着公共部门》一书中,详细的阐述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观点与主张。新公共管理理论,常与“企业化政府”“、后官僚体制模式”“、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共行政”等词、句紧密相联,可见其主张、学说与市场紧密相联。但与公共选择理论关注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主张以减少政府干预、发挥市场作用来解决问题的观点不同的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关注的重点仍是政府公共部门的内部。该理论主张通过市场机制来完善公共组织部门的管理。管理的自由化和市场化是新公共管理蕴涵的两大基本理念。管理的自由化要求公共组织减少烦琐、不必要的规定、约束和制约,让管理者来管理;管理的市场化要求公共组织引进竞争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并借鉴市场化的管理手段优化公共组织的管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张,具体表现在十个方面:第一,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第二,社会拥有的政府:授权而不是服务;第三,竞争性政府: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中去;第四,有使命感的政府:改变照章办事的组织;第五,讲究效果的政府: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第六,受顾客驱使的政府:满足顾客的需要,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第七,有事业心的政府:有收益而不是浪费;第八,有预见的政府:预防而不是治疗;第九,分权的政府:从等级制到参与和协作;第十,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通过市场力量进行改革。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学者们根据欧、美等地进行政府改革的实践,总结其经验而形成的思想。它将政府从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角色中解放出来,转而担任公共服务促进者、购买者、参与者或监督者等多种角色,在大大提高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的同时,对缓解政府财政危机也起到了很大作用。因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欧、美等地的政府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甚至延续至今。但新公共管理理论仍遭到较多的争议,尤其是其引入竞争机制的观念使得较多的学者认为这会对社会公平、正义等带来损伤。而在众多的批评声中,主张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重新定义政府角色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开始占据有利地位。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反思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代表人物以罗伯特•登哈特夫妇等人为主。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管理者在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及执行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职责既非划桨也非掌舵,而是建立一些具有整合力、回应力的机构,以向公民提供服务及放权为主要工作职责。其主要观点集中在七个方面:第一,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第二,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第三,在思想上要具有战略性,在行动上要具有民主性;第四,为公民服务,而不是为顾客服务;第五,责任并不简单;第六,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第七,公民权和公共服务比企业家精神更重要。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建立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它虽然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容进行了批评,但同时也保留了其优秀的部分。新公共服务理论承认新公共管理理论在政府改革方面所存在的重要意义,但同时,它又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补充、修正。新公共服务将公民参与、公共利益等纳入公共管理的范围,并对政府的角色给予了重新的定义,将政府定位于战略管理的地位,从而拓宽了公共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并将政府从细琐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对公共管理进行宏观规划,使公共服务的提供更具合理性、有效性,更贴近公民的需求,更接近“公平”这一最终目标。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新公共服务理论在考虑公平的同时,对于效率同样给予的重视。

三、结论

公共管理学的概念范畴范文4

[关键词]海洋行政管理海洋管理行政管理公共管理

随着陆域资源的稀缺性越来越大,海洋资源逐渐引起各国的重视,海洋的地位也日益凸显,世界各国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强对领海甚至公海的开发。由此,海洋管理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尽管各国政府和学术界都对海洋管理表现出极大的热忱,但实际上关于海洋管理的涵义及学科构建尚没有一个清晰统一的框架。尤其是海洋行政管理,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

当前对海洋行政管理的界定主要集中在两个角度:一是从行政法的角度对海洋行政管理及其它海洋管理概念作了梳理,如滕祖文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即是按照行政法的角度来编撰。二是从管理学的角度阐述了海洋管理和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如郑敬高等人编撰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但是目前尚没有学者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加以论述。而明确海洋行政管理在公共管理中的学科地位,不仅有利于海洋行政管理(学)自身的理论构建和发展,而且可以从一种全面的视角来审视海洋行政管理与其它海洋管理概念的关系,有利于整个管理学科的完善和发展。本文尝试从公共管理的学科角度对海洋行政管理的定位及构建作一初步的探讨。

一、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

关于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部分的学者已经作了一定的阐述。鹿守本把海洋管理的对象分为自然系统对象;海洋使用者和海上活动者对象两部分,将海洋管理定义为:“在海洋事业(含开发、利用、保护、权益、研究等)活动中发生的指挥、协调、控制和执行实施总体过程中所产生的行政与非行政的一般职能,即是海洋管理。”[1](P49)鹿守本对海洋管理的定义着眼于一般管理的角度,未体现出对海洋行政管理与其他管理的区别。郑敬高对其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把人类以海洋为对象的实践活动和以这种实践活动为对象的管理活动区别开来,前者称为海洋管理,后者为海洋行政管理。[2]或者更为详细一些,前者称为海洋经营管理,后者称为海洋行政管理。笔者也认同这种划分,只是认为海洋行政管理还应该包括政府对自身介入海洋活动的管理,因此,海洋行政管理的定义可以表述如下:海洋行政管理指海洋行政机关及其人员依法对自身及社会组织介入海洋活动的管理行为。他至少应该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政府在介入海洋活动过程中对自身的管理;二是海洋行政机关对社会其他主体在海洋活动中的管理、协调和监控。

此外,笔者更倾向于将海洋行政管理理论作为海洋管理理论的发展主体。首先完善海洋行政管理,由此带动海洋经营管理的发展,其学科的发展脉络与陆域的有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如果说陆域管理理论沿着一条“企业管理理论——一般管理理论——行政管理理论(包括公共管理理论)”的脉络发展,后者的发展更多的建立在对前者理论的借鉴上,那么海洋领域管理理论则应该相反。其脉络是“海洋行政管理——一般海洋管理理论——私人海洋管理理论”。其原因主要在于:

1.海洋实践活动更具公共性,需要政府行为的有效介入。人类诞生于陆地,发展于陆地,在陆地上的活动较之海洋,成本较低,个人和私人组织有能力支撑自己活动的成本,且收益的周期较短,个人和私人组织也愿意为其活动进行投资。因此,在陆域,私人管理的理论占据主要地位,行政管理理论的发展有赖于借鉴私人管理理论的发展。而海洋活动和陆域活动不同,其不可预测性较之陆地要大的多。个人和私人组织在面对海洋活动时,由于力量和承受能力的有限,或是不愿过多的介入,或是其开发多带有短视效能,其成本—收益比例远远低于陆地,影响对海洋的进一步开发。换言之,人类探索海洋规律的活动,其“公共性”更加明显,这种具有不可分割性的规律探求,由政府来提供更为适合。政府在介入海洋活动时,必然需要建立对自身活动有效管理的理论体系,海洋行政管理的价值正是体现于此。

2.海洋活动具有更强的外部性。所谓外部性(externalities),即不属于买卖或交易双方的预测,但却是组织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物。[3](P9)它体现出一种活动不仅产生活动者所希望的或只影响他自己的结果,而且对他人和环境造成影响。通常而言,活动的外部性倾向于特指其负外部性。绝大多数海洋活动都产生影响公共利益的负外部性,尤其是海洋环境的破坏更是具负外部性的公共问题。海洋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就这些外部性很强,影响公共利益的海洋管理活动进行管理,而且也只有海洋行政管理能更好的消除海洋活动的外部性。[4](P39)

3.海洋活动涉及更多重要的利益主体,其协调需要政府的参与和主持。尤其是当今社会,世界各国都加强对海洋的开发。美国在1998年全国海洋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开发、保护、恢复海洋资源的建议,并从2001年起对海洋环境和法规进行全面研究,对国家海洋管理政策重新做出全面评估,从而为21世纪美国海域经济开发政策勾出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又于2004年4月了一份长达514页的研究报告。1997年日本在《海洋开发年度推进计划》中,已经把“探求新的海洋开发的可能性,立足于国际角度推进海洋的开发”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确立起来。[5]各国对海洋资源的争夺,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利益摩擦,我国如果要在海洋开发和利用方面取得成效,不仅需要完善国内的开发管理,而且需要探求国际开发的协作和协调。这两方面都属于海洋行政管理的研究范畴。

如果将海洋行政管理作为海洋管理理论的发展主体,即将探索政府管理行为作为重点,那么,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界定海洋行政管理与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之间的关系?三者关系的明确是海洋行政管理进一步发展的前提。

二、海洋行政管理、行政管理与公共管理

上个世纪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进行学科结构的调整,其重大举措之一是设立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设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五个二级学科。作为一级学科的公共管理学,其研究对象和范畴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政府自身的运作和管理;政府对社会不同领域的管理(部门公共政策和管制);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内部运作和管理(如学校和医院的内部管理)。[6]但实际上,公共管理学科的五个二级学科,对这三个层次的划分并不明显,或者说,很难界定五个二级学科到底应该归属哪一个层次,它们之间更多的是一种重叠和交叉的关系。尤其是面对新的领域扩充时,很难明确新领域的学科地位,至少现在的学科体系就并没有凸显海洋行政管理的位置。[1]这说明当前的公共管理学科体系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周志忍为公共管理的学科发展提出了两条思路:第一,公共管理应该留有向外发展的余地,随着社会需求和基础条件的成熟,增设或新添其他的二级学科,只是增设的二级学科应该着眼横向分工的专业领域如环境保护等,而不是具有综合特征的学科;第二,将行政管理作为公共管理学的基础和平台,建立开发式的学科体系,即行政管理与其他的四个二级学科不是并列关系,而是某种基干与分支的关系。在不变动现有的学科体系下,可以容纳增加的研究领域。[7]

暂且不论这两种思路,哪一条更有利于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我们所关注的是,对于海洋行政管理的发展,哪一条思路更有力呢?如果选择第一条思路,作为与土地资源管理并列的二级学科,海洋行政管理称为“海洋资源管理”更为合适一些,这就面临着学科名称的再次变化。[2]笔者倾向于第二条思路,即海洋行政管理以行政管理为学科平台,将行政管理的理论体系作为基础,借鉴其他二级学科的成果,逐渐完善自身的学科体系。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可以厘清海洋管理的学科类别,完善各自的发展。如上所述,当前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存在一定的模糊,本文赞同海洋管理划分为海洋经营管理和海洋行政管理,而且以后者为主体的观点。若坚持第一条思路则面临“海洋资源管理”概念的诞生,如何界定海洋管理、海洋经营管理、海洋资源管理和海洋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又是一个新的课题。这将为整个海洋管理的发展人为增设一些壁垒,不利于学科的相互借鉴和发展。

2.当前海洋行政管理的学科构建不足以成为一级独立的学科。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国关于海洋行政管理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其自身的理论体系不仅不能和行政管理相提并论,也远不如其他的四个二级学科。海洋行政管理所借鉴的行政管理理论,要远多于自身的独特理论。将海洋行政管理归属于行政管理的一个研究系统,一方面可以继续沿着当前的研究脉络发展下去,继续借鉴,另一方面也不会与当前的公共管理学科体系发生冲突。有利于整个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

3.海洋行政管理以行政管理为学科平台,可以突出海洋行政管理以完善政府行为为核心的学科特点。如上所述,与陆上管理行为和理论的发展脉络不同,海洋活动的有效开展需要政府组织强有力的介入。行政管理学作为一门探索如何有效提高政府效率和加强政府行为的学科,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在如何管理政府和政府如何管理方面,积累的大量的理论和经验。这些理论和经验如果作为海洋行政管理学发展的基石,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效的促进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和学科完善。

三、海洋行政管理的学科构建

在明确了海洋行政管理的内涵和学科定位后,如何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学科体系,也是一个需要面对的课题。当然,国内外的部分学者对于海洋行政管理的研究在范畴上作了一定的诠释。美国的J.M阿姆斯特朗和P.C赖纳在他们合著的《美国海洋管理》一书中,将国家对海洋活动的管理分为十项职能:组织海洋研究;从事海洋资料的收集、存储与分配;财政赞助;税收;监测;实施法律;解决冲突;制定政策;制定法规;制定规范等。而国内的学者郑敬高在《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中将海洋行政管理的体系分为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海洋立法与执法管理;海洋政策与决策;海洋权益管理;海洋资源管理;海洋环境管理等几个方面。滕祖文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主要从行政法的角度进行阐述,全书的体系也类似于行政法教材的体系。[9]

笔者在综合不同学者的分类基础上,根据行政管理的学科构建,认为海洋行政管理的学科体系,主要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海洋职能。其内容主要涉及国家在海洋活动中的职责定位,政府应该介入何种海洋活动,介入的程度多大,应该采取何种方式介入,以及随着海洋环境和行政环境的变化,政府应该做出何种反应。

2.海洋制度。针对海洋职能,国家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应该建立何种的组织体系,其机构的设立、权责、相互关系等一系列内容;此外,权力机关针对海洋管理的立法,行政机关涉及海洋方面的行政立法,都应该属于这一层面。

3.海洋战略。尽管传统的行政管理理论并没有涉及战略管理,但是公共管理,尤其是新公共管理将战略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要将战略思维融入行政管理的所有阶段之中。[8]对于海洋行政管理而言,其战略思维更为重要。战略的涵义本来就蕴含着一种竞争,世界各国对海洋资源的争夺,正是战略思维的体现。海洋战略的重点在于探讨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的变化,海洋未来的国际地位,世界各国针对海洋的举措,以及我国如何保护领海和有效参与公海开发。

4.海洋决策。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是公共政策研究的主要内容,海洋决策的研究范畴同样应该立足于此。在借鉴公共政策的理论模型的基础上,结合海洋战略和海洋环境,提高政府的海洋政策水平。

5.海洋实施。即海洋立法或海洋决策做出后,海洋行政机关及其人员贯彻法规和政策的全部活动或整个过程。它至少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海洋行政指挥、海洋行政沟通、海洋行政协调、海洋监控和海洋方法。海洋实施应该是整个海洋行政管理内容最为庞杂的部分,也应该成为其他海洋管理汲取海洋行政管理理论和方法的主要部分。

6.海洋财政。主要涉及政府在海洋管理活动中的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权力机关如何界定海洋开发的财政支出在整个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和地位;二是政府如何利用财政手段有效的调控整个海洋开发的进度和规模,以达到海洋开发的最佳效果。

7.海洋伦理。主要探讨在开发海洋资源的过程中,人类与海洋之间的关系、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资源利用之间的关系、海洋长期利用与近期利用之间的关系、各国在公海的行为规范等。

[参考文献]

[1]鹿守本.海洋管理通论[M],海洋出本社,1997

[2]郑敬高.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J],青岛海洋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

[3][美]戴维.H.罗森布鲁姆.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径[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4]郑敬高等.海洋行政管理[M],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2002

[5]李靖宇于良臣.关于中国陆域经济与海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思考[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6][7]周志忍.论公共管理学科整合:问题、挑战与思考[J],北京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8][澳]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9]藤祖文.海洋行政管理[M],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2002

OceanPublicAdministration:ConceptandBuildingfromPublicManagement

[Abstract]howtodefiniteoceanpublicadministrationanddistinguishoceanpublicadministration,oceanmanagement,publicadministrationandpublicmanagement,somescholarhavemade.Buttheyhavenotmadefromtheangleofthecourseofpublicmanagement,whichisthefirstproblemoceanpublicadministrationneedface.

[Keyword]oceanpublicadministrationoceanmanagementpublicadministrationpublic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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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的概念范畴范文5

理论的发展总是反映现实和服务于现实,而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还处于理论滞后现实的阶段。在学界,使用过区域公共管理概念的只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刘锋和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的陈瑞莲教授,两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本着不同的目的对区域公共管理有不同的见解。刘锋教授运用新公共管理、区域创新系统、区域核心竞争力、支持系统等理论对区域管理进行创新,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一研究与本文所关注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有很大的差别,它并不是真正从公共行政学角度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而是从区域地理学的角度将创新理论引入到区域发展中去。中山大学的陈瑞莲教授是我国研究区域行政的典型代表,也是实质意义上从行政学科角度对我国区域行政进行研究的开创者。她在对区域行政深厚知识积淀的基础上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一些问题作了述评,认为任何一门学科和一种理论的产生都是社会需要和时代呼唤的产物,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也不例外,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提出主要是因为经济全球化下的区域主义与区域竞争的崛起、经济市场化下的区域政区间竞争加剧以及区域公共问题的大量兴起;而国外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间竞争理论、地区竞争力与区域创新研究、政府间关系与地方治理研究以及流域治理的实证研究。同时,她也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所具有重要意义做了阐释,仅从理论创新角度看,一方面是推动区域科学研究的创新,另一方面,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全面展开,也能从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上对现代公共管理学学科创新。这些认识是深刻并富有创新意义的,然而,这些认识是在区域行政研究的基础上对区域公共管理的一个简约性的概括并没有对区域公共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内涵以及其实质进行分析。毫无疑问,有几个问题必须要解决:区域公共管理与区域行政有没有区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为什么区域行政会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要解决以上的问题,有必要对区域公共管理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二、区域与区域行政

区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又是抽象的观念上的空间概念,但不纯粹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它往往没有严格的范畴和边界以及确切的方位,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部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区域。对区域的含义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理解:地理学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的地域单元,这种地域单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内部组成物质的连续性特征与均质性特征来划分的;政治学把区域看成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元,与国界或一国内的省界、县界重合;社会学把区域看作为相同语言、相同信仰和民族特征的人类社会聚落。区域经济学对区域没有完全统一的认识,有学者认为要对经济区域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同时人们普遍接受的定义是比较困难的,可以概括出其所包含的基本的内涵:首先,区域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概念;其次,经济区域必须有相应的公共管理层级以提供公共服务;第三,区域在经济上尽可能是一个完整的地区;第四,任一区域在全国或更高一级的区域系统中担当某种专业化分工的职能。区域划分,常采取两种基本的方法,由此可以把区域分成不同的两种类型,一是同质区域,二是极化区域(也叫集聚区域、结节区域、功能区域)。

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是基于其它学科对区域发展已有成果之上的新兴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对区域的界定应该借鉴其它学科的研究,但行政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有自己研究的侧重和偏向,因而我们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还必须界定一个适合行政学科研究的区域概念。美国区域经济学家胡佛把区域定义为“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一个应用性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对我们有很好的启示。区域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更多的是一种载体,体现各种关系和利益。在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中,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从地理学或经济学的研究中受到启发,认为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连续的有限空间范围,是具有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同质性的地域单元”。本文支持这样的界定,但笔者以为,既然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而这一定的标准可能是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一个或多个方面,那对区域的理解我们必须突破从地理学或行政区划研究出发的关注角度,从对其范围的关注转向对其内部实质内涵的关注。如果我们将区域内的主体按照较普遍的三分法划分为国家、市民社会和私人领域的话,可以发现,区域内各主体在不同的利益领域内形成各种交错重叠的复杂关系。区域作为区域发展中行政学科研究途径的基础性的概念,它更实质的东西在于它所蕴涵的多元主体和多领域利益之间复杂的关系,这是由行政学科的学科性质决定的。

基于对区域的认识,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认为区域行政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了促进区域的发展而相互间协调关系,寻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根据这一理解,区域行政的行为主体应该是政府,强调的是政府间(同级政府之间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对政府的协调来达致区域内优质公共服务的提供。这是区域行政的基本内涵,那么区域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是否有差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区域行政为什么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

三、区域公共管理

要界定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首先必须弄清楚什么是公共管理,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具有什么样的区别国外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种冠以公共管理的研究著述层出不穷,但什么是公共管理,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我国有学者在综合国内外各种观点的基础上认为现代公共管理即是“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管理中的政府还包括其它的组织和第三部门组织等。在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的比较分析上也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观点具有不同的研究角度和研究的依据,但一个普遍认同的观点便是在公共管理和传统公共行政比较中,公共管理的行为主体不仅包括政府还包括其他各种的社会力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行政主体;在公共管理的性质方面,公共管理要体现公共性,即指公共管理主体应着眼于社会发展长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来开展其基本活动;在行为方式上,公共管理更多采取的是多元化和复合型的集体行动,以共同的目标基础,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不可否认,现代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发展的一个新趋势,是公共行政领域不断扩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体现。

公共管理学的概念范畴范文6

 

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以前,工商行政管理属于行政学,行政学中的公共行政学已成为独立的分支学科,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属于公共行政学的范畴。而行政学又是政治学的一个分支,政治学隶属于法学,而法学又是社会科学的一个门类。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教育部调整了我国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新设置了管理学门类,管理学门类下设公共管理学,而行政管理学是公共管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属于行政管理学理论范畴。这_变化意味着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由传统的学术型(理论型)向应用型(实务型)转变。

 

二、对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认识

 

一门成熟的学科,其概念、范畴、体系结构、基本原理,应达到解释实践和揭示规律的程度。

 

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研究应该包括工商行政管理行为(事实)、工商行政管理规范(价值),以及行为与规范之间的关系和如何实现行为与规范的统一。

 

到目前为止,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尚没有成为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府职能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条件下,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升华,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很可能成为一门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立的分支学科。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基本概念、范畴、体系结构和基本原理,都是建立在公共行政学的基础之上,即应符合行政管理学的基本原则。

 

从政府的职能入手,即从研究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入手,进而深入到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再细化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如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监管;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监管;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商标权)的确认和保护等,从中得出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概念、范畴、体系结构和基本原理,并从工商行政管理行为与规范之间的关系和如何实现行为与规范的统一,达到解释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和揭示工商行政管理规律的程度。

 

三、工商行政管理与市场

 

工商行政管理与市场的关系就是缩小了的政府与经济的关系。政府一方面要遵循价值规律和经济规律,另一方面又要干预和管理经济。同样,工商行政管理既要尊重市场自身的规律,又要对市场进行监管。政府干预经济和监管市场的理由是市场失灵。市场失灵的原因在于效率和公平。市场的外部非经济性和不公平问题是市场自身无法克服的,必须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以消除市场的外部性问题;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调节收入分配;稳定宏观经济环境。政府管理经济是必须的,但是,如果政府干预经济过多,做了它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情,也会破坏正常的市场机制。总之,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问题上,政府既不能是一个自由放任、无所作为的弱政府,也不能是一个无所不管的全能政府,而应该是一个能够实现政府的行政权力与市场及社会的自身调节能力之间的结构性均衡的政府。

 

四、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选择,应本着克服改革阻力,降低改革成本的原则,最优化的路径是法治化。职能转变的法治化是克服改革阻力的克星,法治化是权力再分配的有效平衡机制,法治化具有公开、公正、稳定和可预见的特点,为各种利益群体所最能接受。

 

政府职能转变法治化,首先要以制度建设为先导。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要凭制度规则规范和引导人们的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而不是凭权力。要以制度规范自身,用法律制约权力,严守公共权力行使的边界,绝不允许有任何的专横和恣意。

 

其次,要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规则是秩序的前提,没有规则就没有秩序。但“徒法不能自行”,秩序只有通过规则的执行才能维持。政府的基本职能就是执行规则以维护秩序。因此,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对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是至关重要的。

 

再次,要以强化责任机制为保证。政府职能仅停留在执行力层面是不够的,因为滥用权力或执行不力得不到追究,不仅会使制度本身形同虚设,而且会对执行力造成毁灭性破坏。对决策失误、违法行政、执行不力、效能低下、疏于管理、处置不当等等,必须追究其责任。对于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绝不能姑息。

 

对于政府的职能,从法治化的观点来认识,则应明确:政府代表的是公权力,市场和社会反映的是私权利。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实际上是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正确处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基本课题。行政权力作为一种国家公权力,来源于公民的私权利。私权利是国家公权力存在和行使的法律基础,如果缺乏对私权利的确认和保障,国家公权力的存在便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