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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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

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范文1

本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县城、城镇、独立工矿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农村聚居点建设项目、旧场镇改造、林盘聚居点整治建设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加强全市农村地区住房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的管理,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地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全市农村规划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市)县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乡)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单体建筑三层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农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本村区域内规划建设实施社会监督。

第四条(管理原则)

农村地区规划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省地”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的原则,满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技术导则》、《*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技术导则》、《*市川西林盘保护整治建设技术导则》、《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市村镇居民自建房工程技术及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等技术标准。

第五条(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农村村民委员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各级建设管理部门或镇(乡)政府对农村村民委员会或群众的举报均应按职责和法定程序查处。

第六条(项目业主)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聚集户数平坝地区50户以上、丘区和山区15户以上的农村居住区[点])建设的项目业主可以是项目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是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及其居住区建设的部门、机构、经济实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共同成立的合作组织。

第七条(实施方案编制)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应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由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项目业主会同项目所在镇(乡)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和产业发展方向组织编制。方案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方式、用地规模、取得建设用地的方式、原宅基地规模及复垦整理方案、集中居住农民的户数及人数;分期建设计划、配套设施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投资来源、实施单位等。

第八条(实施方案审议)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项目业主报区(市)县政府审议。

第九条(项目选址)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实施方案、其他建设项目可行性方案经审查同意后,应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选址。

第十条(规划方案设计)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选址确定后,由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编制农村集中居住区(点)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包括各项设施配套、建筑形态和户型以及立面效果图等)。

其他建设项目选址确定后,由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第十一条(村民审议)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充分征求村民意见。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后,上报县级规划管理部门审查。

第十二条(规划审批公告)

县级规划管理部门组织对农村集中居住区(点)规划设计方案、其他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符合镇(乡)总体规划或村规划的应及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要求或审查后要求方案进行重大修改的,应按审查意见修改。修改后的方案应重新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同意。

经批准的各种新农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当地村委会公告。

第十三条(用地许可)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业主持经审查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等文件、材料,向项目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用地意见书》。

其他建设项目由项目业主持经审查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可行性方案等文件、材料,向项目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用地意见书》。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项目报建方式)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可按照建设规划和项目计划分期实施,各分期工程可作为独立项目报建。社区内配套的基础设施和独立公共配套设施项目,以及其他建设项目,可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按相关规定单独报建。

第十五条(建筑设计审查和备案)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其他建筑工程项目应办理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阶段)审查。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项目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

“统规统建”的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和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项目业主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向县级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行政性审查和备案。

三层以下的低层建筑,可按照建设规划选用经审定的农村住宅通用图、标准图,并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备案,应按《*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要求实行并联审查。

第十六条(施工许可)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项目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统规统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和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在办理了质量、安监备案后,项目业主持质量、安监备案表和《建设用地意见书》、《规划审查意见》等文件、材料向区(市)县建设管理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原址自建”和“统规自建”的农民建房工程及单体建筑三层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工程,建设业主应向镇(乡)政府提出开工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镇(乡)政府出具开工通知书,方可动工建设。镇(乡)政府可提请区(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对勘察、设计、施工条件、施工单位(或技术工匠)的资格和施工组织予以审查。

第十七条(质量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依法承担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或工匠在与业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要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十八条(质量安全行政监督)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其他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由批准开工的机关负责组织监督检查。

“统规统建”的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和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由县级建设管理部门直接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统规自建”和“原址自建”的农民建房工程及单体建筑三层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工程,由镇(乡)政府负责质量监督检查。县级建设管理部门应指派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管员,协助乡镇政府进行技术服务和技术监督。

第十九条(质量安全社会监督)

由镇(乡)政府牵头,建立村级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社会监督制度。农村村民委员会可在村组选聘有责任心和具有一定施工技术常识的农民为农村建设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受农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进行巡查监督,对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所委托的农村基层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完工后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统规统建”的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和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项目,由项目业主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向区(市)县建设部门办理竣工备案。

“统规自建”和“原址自建”的农民建房工程及单体建筑三层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工程,由业主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需进行综合竣工验收的,应按《*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要求实行并联审查。

第二十一条(报建收费)

农民住宅和居住社区配套的设施建设项目,不得收取报建费。其他建设项目,业主应按当地的相关规定缴纳市政设施配套费。

第二十二条(解释机关)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范文2

一是更加注重发挥城市设计对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近期项目建设规划和发展要求,对即将开发建设的建设项目的片区或地段先行进行城市设计。通过城市设计确定片区或地段的建筑整体风貌要求,对建筑体量、尺度、风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进行必要的规定。既要统筹考虑与周边建筑、环境的协调一致,又要考虑在县城总体风格框架下,不同片区或地段要有各自的风貌和特色。同时,注重城市公共空间和配套基础设施的设计,坚持本质上要为人服务,坚守人的尺度,为城市风貌和人居环境创造更加和谐宜居的场所。

二是更好地做好山水乡恋与现代城市文明相融合的文章。历史是城市的根脉,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城市建设和改造中,必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做到统筹考虑、统一规划。要注重文化传统的传承,坚决避免珍贵的历史信息、昔日的记忆、前人的智慧结晶和劳动成果随着拆迁的烟尘一并消散,成为多年以后的历史断层。在旧城和旧村改造规划时,必须坚持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实地踏勘,探明街区肌理、建筑物特性及承载的历史信息、古树名木等情况后,进行判断、评定,本着慎砍树、不填湖,建新留老,新老元素有机融合、和谐对话的原则,决定取舍,避免出现新的遗憾。在规划设计过程中要时时处处立足独特的区位优势、山水脉络、自然风光,运用多种手法和形式,让市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注重研究提炼过往的精髓和内涵,为老元素赋予新的时代精神,为新建筑植入历史基因,达到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彰显城市特色、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守卫我们的精神家园的目的。从而不断提升城市的内涵及品位,使人们既享受现代生活,又留住历史和人文的印记。

三是更加注重和强化规划设计条件的地位和作用。规划设计条件是直接导控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设计的法定规划依据,是规划编制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方案进行审定的依据和应当遵循的准则,是建设项目土地拍卖、规划设计、工程审批以及依法对项目实施监管和竣工规划验收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注重和强化规划设计条件的地位和作用,依法严把规划设计条件关。依据上位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依法严控规定性(强制性)条件,如地块位置、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等)、主要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场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控制指标等;认真做好指导性条件,如建筑形式与风格、历史文化保护和环境保护要求等。要切实提高规划条件的水平和质量,在严控各项技术指标的基础上,增强指导性,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的内涵、特色和品位。

二、规范设计市场秩序

一是严格落实设计单位资质审查制度。设计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持相关资料到县规划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备案,未进行资质审查而承接设计任务的,县规划部门不予进行方案审查。坚决防止设计单位超范围、越级承担业务,避免设计单位陪标、衬标及业务转包等行为,违者将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直至清理出市场。

二是严格规范设计单位职业行为。设计单位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严禁阴阳图纸、弄虚作假、设计转包等行为。对于承担的设计任务,设计单位必须认真对待,配备得力人员,坚决避免“一流单位、二流人员、三流成果”现象的发生,确保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水平和质量。

三、提升规划设计方案质量

一是组建“优秀设计单位资源库”,实现优秀设计资源共享。入库单位从为我县和滨州市及周边地区提供过服务且业绩优秀、实施效果良好的设计团队中选拔产生,同时积极吸纳国内、外知名的优秀设计团队参加。拟入库单位须提供资质、设计团队人员、业绩成果、近期在我县或滨州及周边地区的收费标准、方案补偿费等信息,作为入库的必备资料和建设单位抽取选用的依据。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库内单位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查,及时补充高水平单位入库,剔除业绩不佳、弄虚作假者,确保真正发挥好资源库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县规划设计水平的提升。

二是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确保规划设计方案的数量。1、标志性片区、标志性节点、标志性建筑物的规划设计由县政府负责组织方案征集;2、城区内沿街、沿水的公建类项目,至少委托三家设计单位(设计资质不低于乙级,至少两家为甲级)分别进行方案设计,其中至少两家必须从“资源库”中选取;3、城区内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新建非工业类项目,镇区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住宅、商贸设施、社区等新建非工业类项目,至少委托两家设计单位(设计资质不低于乙级,至少一家为甲级)分别进行方案设计,其中至少一家必须从“资源库”中选取;4、城区内的新建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必须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外观设计。

三是严格落实规划设计方案。方案在设计之初,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准确理解把握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于空间布局、平面布置、建筑风格、交通流线、装饰工艺、环境艺术等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其实施的可能性。方案一旦评审通过,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通过的规划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对于方案中表达的内容在施工图纸中严格落实,确保方案的完成度。严禁对评审通过的方案做实质性修改,坚决杜绝为了通过方案评审,不切实际随意贴图。对于施工图纸与评审通过规划方案不一致的项目,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管理备案。建设项目内的配套设施、道路开口、入口院墙、门头牌匾、景观绿化、夜景亮化等内容纳入建筑规划方案内,按照“三级会议”审批制度的要求和范围进行评审,审批通过后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步施工,并作为规划竣工验收的必要部分进行核验。

四、完善专家咨询、评审制度

一是建立专家库及运行机制。在全国范围内邀请、吸纳规划、建筑学、美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各方面的高层次人才进入到专家队伍中来,注重专家的专业水平档次、优化专家的专业构成比例,组建专家库。同时,建立科学、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在人员构成上相对固定,让专家们全面了解、掌握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状况以及城市规划现状,结合自身的专业研究,在各自专业领域内对城市规划的编制、修订、发展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二是完善专家咨询、评审制度。积极发挥好专家库专家的咨询作用,在各类规划的编制、重要项目的设计前,邀请专家们亲临现场一并踏勘,结合实际从各自专业的角度提出意见和看法,经归纳整理后作为设计条件的一部分,为规划的编制、项目的设计提供咨询服务。继续严格执行规划项目“三级会议”审批制度,邀请专家库专家参加,更加全面、客观、科学的对方案进行评审,更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方法,并严格按评审意见进行整改,使设计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切实提升我县规划设计水平。

五、强化规划管控

一是严格方案变更程序。规划方案一经评审通过,必须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者,须由业主书面申请,载明变更理由,并按程序由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报县规划委员会审议,并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规划许可变更手续。拟变更后的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相关指标不得突破规划条件要求,外饰材料和景观标准等不得降低。

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范文3

一、中心城区规划及各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

中心城区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市、区两级政府对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了保障工程顺利开展的各种机制,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主动为项目建设搞好服务,建设环境有了进一步改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克服建设资金不足、拆迁难度大、地震灾害发生、雨季时间长、施工材料供应紧张等困难,扎实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中心城区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一)规划编制。完成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暨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修编)》并于年4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编制完成了北部区14.1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启动了中心城区南部9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加大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力度,先后启动了北部区市政规划、14公里河景观规划、4.6公里东南旅游环线景观规划、主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心城区城市景观规划、主城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竖向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形象设计(城市特色研究)等一系列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本轮规划修编中,将原规划中位于市区北部的工业园区调整至木乃河,并将工业园区规划为普洱茶加工科技园区、-物流中心的“一心三区”总体布局,充分体现了城市规划的科学性、严谨性,是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普洱、和谐普洱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文化中心完成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确定北京建筑设计院的设计方案为中标方案。整个文化中心以“一院六馆一中心”,即民族大剧院、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档案馆、科技馆、全民健身中心为主体格局。预计建设总占地375亩,建筑面积77072平方米,广场景观面积18155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估算2.6亿元。在各项工作中,由云南省设计院地质勘察分院进行的地质勘察已完成进尺2258米;中心建设的工程监理、桩基、土方回填的中标公司已进场施工;完成高压线、变压器安装和建设土地“三通一平”,回填10万方土;完成设计试桩13棵,打桩试桩28棵,地表平压试验正进行中。目前共完成各项投资500万元。

(三)行政中心建设项目。行政中心已完成报批手续,总建设规模49597.16平方米,占地约300亩,投资估算15835.56万元。已确定设计单位和地质勘察单位,正进行初设方案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和上报审批工作;此外,项目建设用地的拆迁工作正积极推进,完成了原种场农民工安置点建设前期工作,以及2.5公里部队军用通信线路拆迁改道架设、万掌山林场木材加工厂、森源木材加工厂、果树良种场出租地、龙王井水厂折迁补偿和场地回收等工作。目前,项目建设工作发生前期费用309.78万元。

(四)动迁小区建设项目。动迁小区由大连市政设计研究院进行概念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期开发的详细规划设计已完成,规划用地为510亩,其中:住宅用地248.4亩,公共建筑用地108.15亩,道路用地79.2亩,公共绿地74.25亩,容积率1.11。目前,一期建设用地征地款已拨付到村民小组,建设用地预审资料已通过省国土厅审批。完成建设用地土方回填10万方,共完成工程投资298.8万元(不含征地费)。

(五)普洱茶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云南普洱茶交易中心的建设已得到云南省商务厅批复,云南普洱茶协会同意使用“普洱茶”名称组建“云南普洱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对公司名称给予预先核准,同时,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在普洱市设立国家级普洱茶质检中心。普洱茶交易中心项目规划占地646亩,投资建设分两期,一期占地250亩,概算投资1.96亿元。目前正进行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按项目程序上报等工作。

(六)师专新校区建设项目。师专新校园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由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进行,项目规划占地397亩,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估算投资4.1147亿元。总体规划方案和修建性详规方案经多次修改、优化,已通过市规划局的审批;新校园及学苑花园建设用地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省环境保护局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目前正进行新校园建设单体设计、管线图设计及林地征用工作,完成工程总投资3574万元。

(七)职业教育集团校区建设项目。职业教育集团由中水集团昆明勘测设计院完成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及详规工作,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880亩,实际规划用地474亩,估算投资3.3亿元。目前已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完成选址区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选址区上游塌土坎水库安全性评估工作基本结束。目前为止,完成工程总投资4713.2万元(含土地征用费4560万元)。

(八)河道治理与截污干管建设项目。河道规划治理约16.053公里,预计总投资1.5亿元,第一期投资3500万元。治理工程委托大连市政设计研究院、普洱市水利水电设计研究院进行规划设计,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进行第一期河河道改造放线。目前共完成工程总投资1806万元。

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投资概算4546.24万元,主要用于新建管道54.062公里、改造管道687米和1928座污水检查井,5道拦污闸门的建设。目前已完成一期工程招标工作,一期工程将于年12月10开工,年12月30日完工,主要建设污水管网14.421公里,污水检查井429座,跌水井4座,预计投资1221.93万元。

(九)路网建设项目。在本轮规划建设中,主要计划建设城区道路11条,全长18485米,预计投资额28722万元。目前已完成北部区白云路、石龙西路、石龙东路、茶城大道北段、8号路延长线、茶马文化街、滨河北路;南部区东南旅游环线(城市花园段)、团山路、师专1号路等部分路段的设计、招标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投资6418.12万元。其中:白云路东段、西段已完工交付使用,完成投资2645.12万元;石龙西路完成道路路面、灯光、绿化工程,完成投资743.4万元;北部区1号路完成投资552.6万元;石龙东路完成投资140.6万元;茶城大道北段完成投资40万元;8号路延长线,完成投资102.8万元;茶马文化街完成投资45万元;滨河北路完成投资1806.20万元;东南旅游环线完成投资12.6万元;团山路完成投资322.8万元;师专1号路完成投资7.0万元。下一步计划开始北部区1号路、8号路及延长线、石龙东路和南部区师专1号路的建设工作。

二、中心城区建设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宣传工作与工程建设需要还存在差距,部分干部群众对中心城区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大局意识不强,疑虑较多,顾虑较大,认识较狭隘,没有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

(二)城区土地所有权属结构复杂,给土地的协调和征用造成困难。

(三)居民拆迁安置工作难度大,不可预见因素多,制约了工程建设进度。

(四)本轮中心城市规划、建设所涉项目多、工程量大,而我市市、区两级政府财政相对薄弱,给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规划和使用带来一定困难,制约了中心城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

三、对下一步做好中心城区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协调,保证完成目标任务,当前,应着重考虑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心城区建设关系到今后普洱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走向,关系我市“世界茶源、中国茶城、普洱茶都”大品牌的打造和全面构建和谐普洱、平安普洱整体战略部署的完成。因此,要提高认识,把中心城区建设摆到全局的高度来抓,全力以赴,形成合力,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打造新城区;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心城区建设指挥部的领导,增强指挥部和各项目处的技术力量,切实抓好有关技术方面的工作,确保中心城区的建设顺利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把中心城区建设规划、方案、部署等,分不同层面,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宣传,切实增强全市上下广大干部群众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打消部分干部群众认为中心城区建设在市郊,离家路程较远,上下班不方便,安于现状和对中心城区建设抱无所谓甚至是抵触态度,促使大家共同为中心城区建设献计献策,自觉为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

(二)注重细节,进一步完善规划。中心城区规划工作,要按照适度超前规划,优化空间布局,提高城市品位的原则有序进行。文化中心、行政中心、动迁小区、普洱茶交易中心等几大块,要综合考虑、统一规划,做到深入研究,科学论证,尽量完善。一是要优化和整合规划,使中心城区建设规划与城市发展、城区框架拉大相适应,使中心城区的建设与全市总体城镇建设及远景规划相适应;二是要搞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划,使之与中心城区建设同步进行,如水、电、道路、通讯、消防、排污、公厕、垃圾处理等等,特别是地下管网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划布局要求,予以长远设计和完善,避免二次开挖,重复建设,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和损失;三是要注重城市建设品位,体现民族特色、城市特色。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和普洱茶交易中心在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我市各少数民族杂居的特点,在建筑色彩、艺术雕塑、人文景观等方面把行政文化和普洱茶文化、民族文化有机结合,体现我市“绿色普洱、生态普洱、文化普洱”的特点;四是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做到统一规划,连成一体。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城市建设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要通过中心城区建设,带动三家村、曼窝村、嘎龙村等村社的新农村建设,使城区周边村社在此次城市规划中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

(三)加大力度,尽快完成土地征收和流转。土地供应不足,是目前中心城区建设的瓶颈问题,要想方设法、多渠道解决。加大与涉及中心城区建设土地征收的单位、村(社)特别是军队土地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尽快解决土地流转和征用问题。由于土地供应指标的紧缩,省上下达我市、区用地指标有限,但在本级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时,要向中心城区倾斜,近期每年要安排一定的指标用于中心城区建设。在可使用土地中,优先用于道路建设与搬迁安置用地的需要,确保中心城区下一步建设顺利进行。

(四)重点突破,依法做好搬迁安置工作。通过重点突破的方式,组织工作组,进驻三家村、曼窝村、原种繁殖场等搬迁安置较为困难的村社和单位,认真地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意图,耐心仔细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在安置、拆迁中,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被征地群众的思想工作,切实保障群众根本利益,杜绝因搬迁带来的上访、闹事等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同时,要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培训工作。各地新城区建设的经验表明,只有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培训工作,新城区建设才能消除后顾之忧。建议结合新城区全面发展的需要,大力培训失地农民,提高他们的文化、文明、技能素质,实现农民向职工、村民向市民、农村向城市的转变。

(五)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中心城区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项目多,工程量大,全面实施规划,需要大量的资金做后盾。要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和途径,积极筹措,切实解决。一是整合、利用好各类政策、资金。在使用好目前争取到的资金、政策的同时,积极向省里争取更大的政策、项目支持,如获得在控制区范围内土地出让金、配套建设费免除上缴等,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二是做好原有财产处理。原财校、技校、农校、林校的财产包括土地、楼堂馆所等,在适当的时候,要及时通过市场拍卖转让处理,汇集资金,合理使用;三是坚持经营城市的理念,招商引资。切实搞好商住业的开发,通过市场公开招投标,确定开发商,引入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把更多的资金吸引进来。在开发上,要严格把关,使开发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整体规划和使用功能要求。同时,要加强对人、财、物的监督管理,严格财经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合理使用,避免出现“建好一座城,倒下一批人”的悲剧。

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范文4

关键词:农田水利规划设计 科学合理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农田水利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中央治水兴水决策部署,统筹规划、标本兼治,因地制宜、科学安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力争在政策支持上有新突破,在组织发动上有新举措,在资金投入上有新增长,在综合效益上有新提高,在惠及民生上有新成效。

1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意义

1.1农田水利建设关系社会的稳定。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农田基础建设之一,只有加强农业基础,开拓农村市场,才能支撑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才能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稳定,才能保持整个社会的长期稳定。

1.2农田水利建设关系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当前我国水资源短缺的状况决定了农业用水不可能大幅增加,要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只能依靠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同时现代农业对灌溉保证率、灌水方法与技术对灌溉的依赖性愈来愈更强,而原有的技术和条件显然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因此,要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必须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

1.3农田水利建设关系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如果我国农业关乎着6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可以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基础的基础”。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生产成本的降低、效益的提高,以及综合竞争力的提升都离不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强。

2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2.1缺乏系统性与全面性。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规划过程中缺乏系统性与全面性,在工程立项时常常忽略可行性研究,常常在立项后才发现诸多问题,在迫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发展的形势下,常常追求急功近利,甚至有时不顾技术规范,违背自然规律,在工程立项问题上搞政绩项目。

2.2立项不规范,对工程了解不周全,致使有些工程今年建,明年坏,后年废,达不到应有的设计使用周期。某些工程设计,对项目的远景发展分析不够充分,在项目方案的分析比较和选择上,项目方案所适应的整体条件和个别条件区分不够严密,常造成顾此失彼,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性能大大减低。

2.3在投资上对项目实行强挤、硬压,明知某些费用严重不足,却要强行开工建设,常常对工程项目缺乏技术经济分析或不搞技术经济分析。在某些设计方案上采用生搬硬套的办法,造价能够节省的方案没被采用,所以,一些工程项目在进行实施建设之前,其方案预算成本就已经失控了。

2.4工程建设前期规划不够深入,相关部门配合意识不强。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导致在工程技术、合理开发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不能互相兼顾。工程重复建设多、半拉子工程多以及工程纠纷多。

2.5现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相当部分是边规划、边设计、边建设的“三边”工程,至今已运行四、五十年,先天不足加之后天维修配套没有跟上,致使工程老化、退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

3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的原则

3.1实事求是。在设计建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时,应该充分考虑项目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地质和地形条件,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

3.2申报和建设,要讲实际,权轻重。在制定规划建设方案的时候,不能只搞形象工程而不顾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要严格遵守“经济适用、经久耐用、利于环保”等原则,申报建设项目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可一窝蜂的上,以免给农民群众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

3.3认真做好农民群众的动员工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主要受益者是农民群众,农民群众也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主体力量。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前,要把农民群众的工作做通,调动起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3.4坚持筹资筹劳的多样性。根据国家财政投入及地方财力的可能和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建设目标。通过国家投资、地方积极筹资、社会广泛集资、银行贷款融资等方式,积极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来缓解建设资金不足的现象。发动群众投资投劳时,必须坚持自愿、公开、量力而行的原则,切不可因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而对群众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4 科学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的措施

4.1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统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统筹使用农村各类涉水资金,从整体、长远角度重点加强对农民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规划。支持灌溉、储水、排水等农田水利设施的改、扩、新建项目,做到主支衔接、因地制宜,引水、蓄水、灌溉并重,大小水利并进。做到水库、塘坝、水窖等相互补充,建设旱能灌、涝能排,有水存得住、没雨用得上的水利工程体系。

4.2规划设计要结合当地实际。要根据当地水利设施现状,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不断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加强田间工程、末级渠系及涵闸泵站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县域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扩大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同时,进一步增加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入,做到完成一批、验收一批、销号一批。积极推进大中型灌溉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在有条件的地方新建一批灌区,加强重点涝区治理,不断提高农田灌排骨干工程的配套率和完好率。

4.3突出节水灌溉技术的运用和推广。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通过协调各行业的用水需求,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行改造与改革、骨干与田间、灌溉与排水相结合,制定适宜的改造方案。同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促进节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建立节水型用水模式和节水型经济发展与运行体系,突出节水灌溉技术的运用和推广,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

4.4技术标准执行要灵活。当前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标准尚不完善,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可依据现行的技术标准,但不能片面地追求高标准,不能教条地应用技术指标,可在现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或建立地方性技术标准。

4.5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安案制定要严格。工程施工要严格按施工方案和基建程序运作,项目实施时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项目的前期咨询、设计、招标、施工和监理,建设过程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四制”要求管理。要求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产品必须要有“一照、三证”,施工队伍要严格按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活动,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落实分级管理负责制,切实加强技术指导,严把质量关。项目建设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明确管理责任。

5 结束语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属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最基础最重要的设施,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支撑。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是着眼全局、着眼长远、着眼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为确保建设优质的农田水利工程,就必须有一套健全合理的规划设计体制,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使施工过程合理、项目管理严格、经费使用透明,防止面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保证其成为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的优质工程。

参考文献: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文件选编[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席家治.农田水利建设[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1996.

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整合社会事业项目,巩固和发展2010、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成果,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

二、建设任务

(一)基本原则。政府主导,整合资源,规划先行;因地制宜,便民实用,分类指导;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体现特色;群众参与,完善机制,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内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个篮球场、一个文艺舞台、一栋公共服务综合楼,组建一支农民文艺队、一支农民篮球队。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后,应具有文体娱乐、健康服务、文化学习、宣传教育等功能。

(三)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设,符合《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的相关要求(综合楼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篮球场15m×28m,戏台尺寸、做法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四)建设任务。根据年前市下达的2012年公共服务中心建设10个点的任务和要求,在充分征求各镇的意见以及对各镇所报送的村点进行研究梳理后,确定了镇新村村、那马镇那马社区、大塘镇南荣村、大塘镇百乐村、那陈镇维坝村、那陈镇西宁村、那陈镇和平村、南晓镇南晓社区、南晓镇台马村、南晓镇团东村十个村为建设点。

(五)资金安排。自治区财政安排每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16万元,市财政补助每个项目建设资金7万元。城区配套每个项目建设资金5万元。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区2012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四、工作进度

(一)项目前期工作阶段(2012年1月—4月上旬)。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试点村进行现场勘察,详细落实建设内容和数量,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并在市建委的指导下做好有关试点村的建设规划设计和单体、立面设计(参照行政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效果图)。设计方案要求具体到篮球场、文艺舞台、乒乓球台、综合楼等各项设施的布局安排,对需要建设的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绘制效果图、编制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规划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手续要按法定程序报批和备案。审查好建设经费预算,完成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招投标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向村民宣传发动,征求村民意见,引导群众支持参与。

(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阶段(2012年4月上旬—10月上旬)。按“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成熟一个开工一个”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立项、招投标、监督审计等工作,落实好施工队伍,特别要加紧完成基础薄弱的村的建设项目,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好1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三)验收阶段(2012年10月下旬)。项目完成建设后,由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和相关制度,组织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城区级考核验收。(市级考核验收在11月上旬进行,自治区级考核验收安排在12月进行)。

(四)考核总结阶段(2012年12月下旬)。完成项目验收后,写出项目建设工作总结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总结。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有建设任务的镇要成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组织推进和检查督促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目标考核体系,把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落实到位。要把各点建设的完成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年度业绩考核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城区有关部门、各镇要与有关村进行结对帮扶,利用政府部门资源加快推进建设工作。要组织村党支部等基层组织、干部和驻村新农村指导员参与到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中,要制定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明确投资比例,多方筹集落实建设资金。参照去年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使用情况,加大对专项补助资金统筹安排,整合使用的力度,积极争取2012年自治区财政安排每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补助资金为16万元,市财政补助每个项目建设资金7万元。城区财政安排每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5万元。要积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鼓励企业资助、社会捐助、个人捐赠等,积极引导和发动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三)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过程监督和施工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设立项目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建立项目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汇报和信息报送制度、资金划拨管理制度、建设督查制度、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和考核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监督,确保项目建设成效,积极协调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参照《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的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加强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利用建设资金,将

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范文6

(一)加强学习,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结合××古镇保护与开发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找准了制约和影响古镇发展的问题,明晰了症结,看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振奋了精神,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科学发展上了一个水平,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促进了部门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促进保护开发。一是利用××村、组干部会议、小组会议及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古镇保护与开发利用宣传工作,使老百姓了解开展古镇保护与开发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思路、方法,明确古镇文化资源价值所在;二是于年初组织古镇各村民小组干部共20人到大理、丽江、和顺等地考察学习,学习借鉴其他古镇保护、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让居民亲身体验古镇文化旅游效应及经济效应,通过考察学习,居民思想观念逐步得到转变,保护、开发古镇意识得到增强,将对今后古镇开发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以人为本,做好拆迁安置后续工作。××古镇保护与开发第一期项目工程,共搬迁××镇、农业银行、防保站、供销社4个单位,共拆迁居民84户,其中:城镇居民36户,农村居民48户。为妥善做好拆迁安置后续工作,让居民拆迁后住有所居,经常与拆迁居民接触交流座谈,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在供电、广电网络、电信、水厂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及时优先给予搬迁户接通水、电、电视、电话等,目前搬迁户生产生活正常,思想稳定,对拆迁工作较满意。

(四)挖掘文化,做好规划。经××古镇保护与开发领导小组同意,邀请昆明得社雕塑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对××古城主干道进行环境艺术保护性建设规划设计,设计紧紧围绕××宣抚司署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主题,展示和弘扬与宣抚司署相关的及××本土少数民族古朴而又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物遗产,打造出特色鲜明,高品位、高质量、高层次的旅游品牌。通过设计方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该设计方案基本完成,该设计的完成,将有利于古镇项目的编制申报和项目工程的设计、建设。

(五)抢抓机遇,争取资金。一是紧紧抓住国家民委抢救、保护民族文化,发展名镇、名村、名街的历史机遇,会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积极整理古镇资料,编制申报项目,争取到省民委保护发展名镇、名村、名街项目资金60万元。二是按省、市重点重大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编制申报××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项目,争取把××古镇旅游开发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目前申报材料已上报。

(六)加强管理,认真监督,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一是为恢复××古镇传统风貌,统一古镇内青瓦灰墙,歇山顶傣族传统住宅,进行住房房屋改造装饰13户13幢房屋。二是为恢复××古镇“三城两寨”传统建筑分布格局,高质量、高标准恢复重建下城佛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管理、认真监督、严把质量关,不断完善工艺雕刻艺术方案,力争工程达到完美,目前佛寺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附属工程正在加紧建设中。三是为展示宣抚土司历史地位,拓宽文物保护单位消防通道,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古镇阶梯路(宣抚路)和石板路,该项目已顺利完工。

二、存在问题

(一)古镇基础设施初设,施工设计,特别是“三线”(电力线、电话线、电视线)入地初设滞后,影响整个古镇项目工程的开展。

(二)民族文化挖掘整理工作薄弱,文化旅游产品有待加强开发。

(三)部分居民对古镇保护与开发认识不到位,只顾眼前利益,不积极配合,工作难度较大。

(四)需搬迁的古镇居民新宅基地尚未得到落实,影响了古镇开发工作进度。

三、**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巩固和扩大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一是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更新丰富理论知识,适应新形势下工作要求,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学习其他名镇旅游开发的特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古镇开发工作进程。

(二)加强××古镇保护与开发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全县各族人民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一是利用村民大会、小组会、培训会等方式进行宣传,使古镇居民对古镇开发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印制宣传册子,宣传到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各个领域,使本县内的广大干部职工及各族人民,特别是古镇居民进一步对××古镇文化底蕴的认识,激起全县各族人民支持参与古镇开发工作。

(三)加强古镇文化的挖掘整理。一是深入调查登记现存的古井、古树、古道、寨心和特色民居,采用挂号挂牌方式进行保护。二是把××的节日庆典、古乐、舞蹈、服饰、婚娶、丧事、土陶、织锦、织蔑、乐器、土司世袭后裔传承脉络等整理成册,加以研究,包装打造,特别是省民委支持的名镇名村建设项目。

(四)进一步加强××古镇项目的编制申报工作。一是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项目资金。二是加强汇报,继续争取省民委发展名镇、名村、名街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