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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一切以群众健康为中心、一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服务理念,以“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医德医风明显好转、百姓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工作目标,以“访、查、改”为手段,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内外结合、追踪监测的医德医风治理体系,大力改善医疗服务态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工作措施
“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是要把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监督检查、追踪问效、建章立制贯穿始终,以“三访、三查、三改”为抓手,听取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呼声,认真解决患者就医过程中不满意和有损卫生计生形象的突出问题。
(一)三访
1、中介机构电话访。委托市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进行“出院病人第三方满意度电话调查”,每月一次,由市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根据电话调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调查报告送交各相关单位。首批被访单位为市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和玉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视情况适时拓展到所有市直和镇处医疗机构。
2、行风监察现场访。由局纪检组牵头,组成监督组,每月至少到全市各医疗机构进行明察和暗访一次。主要调查门诊、住院患者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收费、就医流程及医院管理等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
3、随机追踪上门访。从出院病人样本中随机抽取和从电话回访、现场查访中反映的有一定代表性问题的患者中选取,直接上门进行访问。局纪检组牵头上门调查访问,面对面的了解患者康复情况及医疗机构的整改落实情况,征求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在“三访”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一册两卡”(中介调查资料册和现场监察资料卡、追踪上门卡)的方式交办给相关医疗机构。
(二)三查
1、查问题原因。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对照“一册两卡”中患者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逐条进行解读和分析,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及医德规范等进行分析、判断,查明产生问题的原因,仔细梳理归纳,按看哪些问题是能及时解决的,哪些是能通过努力而能解决的,哪些是暂时不能解决的,哪些是涉及政策性问题须调整政策才能解决的。细化到相关责任人,并逐一分析根源。
2、查整改落实。各医疗机构对反馈上来的问题要在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人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监督组将对各医疗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主要检查是否有针对性的制定本单位和个人的整改措施及方案,整改方向是否明确,整改时间是否限定,可以短期解决的问题是否久拖不决,整改完成的是否及时写出整改报告等。各医疗机构的整改情况须报局纪检组备案。
3、查体系建设。各医疗机构要按照“预防教育为主,处理处罚为辅”的原则,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医德医风工作体系,要把医德医风教育贯穿于医务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医德医风追踪监测和医德医风考核评价、奖惩体系。
(三)三改
1、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通过“三访、三查”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督促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医疗机构建立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量化考核办法,要将“三访、三查”纳入医疗质量综合考评体系,改进和完善考核制度,强化医院内部管理。
2、改进和落实奖惩办法。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医德医风申诉核查和奖惩机制,实行医德医风追踪监测制度,即对被投诉的科室和职工由医疗机构分管部门进行核实,对情况属实的科室和个人建立监测台账并在医院公示,对职工个人由所在科室和医疗机构分管部门对其进行3个月的全面追踪监测。监测期满,如无二次投诉的,按时取消监测,由医疗机构分管部门发书面通知。二次或以上投诉的,根据问题的轻重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组织处理。
3、改进和强化监督手段。各医疗机构要扎实推进政务、院务公开,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包括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办事制度、服务内容、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病人投诉处理制度、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挂牌督办制度,对问题较多且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科室实行“黄牌”督办。市卫生计生局每月将对调查、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访查改的情况与年度考核、评先表优相结合,凡是在“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中连续3次被“访”出相同问题的科室和医务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表优均实行“一票否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4年3月)
各医疗机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发动,让广大医务人员知道活动的意义、内容和目的等,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使“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深入到每个医务工作者的心中,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知晓并参与进来。
(二)组织实施(2014年4月开始)
各级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探索总结有价值的经验,形成有特色的医德医风建设模式。
(三)总结提高(2014年12月)
对于全年的“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进行归纳总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系统归类,对于有能力整改到位而没有整改到位的由领导挂牌督办,对于屡提屡犯的问题与年度评先挂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医德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将“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作为行风建设的抓手,将此项工作与医院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明确分工、确定专人、落实责任。
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方案范文2
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系统集团传感与生产力解决方案部此次展示了一系列相关的自动识别产品和解决方案。它们将帮助医疗机构加强医疗精细化管理,从而实现就医流程、患者安全以及患者满意度的不断优化。
“互联网+医疗”的要点之一是构建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霍尼韦尔在自动识别行业拥有最广泛的产品线,可以在上述环节中帮助医疗机构通过智能互联,全面提升医疗效率和病患安全。在此次大会上,霍尼韦尔展出了条码扫描器、移动数据终端、苹果产品扫描附件、条码打印机等产品,以及护士呼叫和护理系统解决方案。它们可应用于医疗机构的入院登记、药房管理、标本化验以及临床医疗等诸多医疗流程,帮助提高各医院以及医院所属各部门之间病人信息和管理信息的收集、储存、处理、提取和数据交换的能力,整体提升医疗救护的安全性。
以专为临床医护人员特别设计的霍尼韦尔EDA50 HC移动数据终端为例,它支持Android 4.4操作系统,可以高速扫描药品、检测样品上的条码,并即时记录和验证。这不但可帮助医疗机构保障医疗数据采集和传输的准确性,同时也降低了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除此之外,霍尼韦尔集成的护士呼叫及护理系统在展会上也备受关注,它们可以为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及时的数据通信以及先进的报警通知。例如,该系统中的数字增强无绳通信系统不仅可当普通电话机使用,实现护士与病人的高质量语音通信,也能为医护人员提供火警、技术警铃等提示。这在有效提高医护人员之间以及其与患者之间沟通效率的同时,也帮助医疗机构改善护理流程,提升病人安全性。
霍尼韦尔传感与生产力解决方案部副总裁兼大中华区总经理柴小舟表示,互联网技术极大地改变了医疗行业的运营方式。互联医院体系可以通过其更便捷的操作方式极大地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从而为患者提供更高品质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方案范文3
南山区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上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级别:南山医院(三级医院);蛇口医院和西丽医院(二级医院);社康中心。三个级别的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水平、业务平台的先进性和医护人员业务素质等方面有较大差距。随着南山医院的迅速发展,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南山医院的业务骨干已派往国外;而社康中心的医护人员基本上没有进修机会)。尤其是南山区已有近100多家社康中心,覆盖面大,医护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这种差距表现为:1、南山区区属各级机构医疗之间服务质量的差异性显著;2、社康中心医疗服务质量的公信力不足,医疗质量遭到质疑;3、南山区卫生系统的医疗资源与技术配置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差异化加大。这种差距导致的结果是:1、难以为南山区全体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2、难以保障医疗安全;3、难以提高南山区卫生系统的整体竞争力,导致部分病人流失。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将区内各医疗机构的技术资源进行整合并实行共享。因此,南山区卫生局建立了上、下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短期双向交流培训模式,进行统一部署和指导并设立专项基金,以推动此项制度的实施。
1保障双向交流培训模式的制度建设
南山区卫生局统一部署、建立双向交流培训模式的制度,对南山区各医疗机构提出具体要求并设立专项基金,为南山区各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短期双向交流培训模式的实施提供保障。
1.1南山区卫生局成立专项小组制定实施细则并设立基金,以推动此项制度的实施。
1.2给予特聘专家组成员必要的荣誉和政策性待遇,同时对专家组成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完善专家组成员的考核、准入和淘汰机制。
1.3双向交流模式的执行情况,纳入各医疗机构的年度主要考核指标。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制度要求下级医疗机构必须按制度要求,每年有目的、有计划的向上级医疗机构选派中青年医护人员,进行短期交流学习。上级医疗机构有责任及时接收下级医疗机构派来的短期学习交流人员。上级医疗机构必须按制度要求派有资质的副高以上的专业人员定期到下级医疗机构出诊、会诊、查房、指导手术和讲学。实现南山区各医疗机构技术资源的真正共享。最大程度的发挥专家的价值和作用;全面提升了南山区卫生系统的医疗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南山区医疗机构的整体竞争力。
2双向交流培训模式的具体实施方案
2.1短期学习与培训(上行交流):
2.1.1社康中心根据所服务人群疾病谱的特点和每个社康中心医护人员的实际情况,每年至少向上级医院派出2名医护人员,进行为期每半年2周的短期交流学习。
2.1.2二级医院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有针对性(专向技术)的向上级医院或本区重点科室派出中青年医护人员,进行为期每年1个月的短期交流学习。
2.2专家技术指导(下行交流):
2.2.1组建南山区特聘专家组并实施对下级医疗机构的指导。区卫生局在南山医院及区重点科室遴选有资质的专家组成南山区卫生系统技术指导专家组。特聘专家组成员为南山区区属各医疗机构所共享。特聘专家组成员有义务每个月2次到下级医疗机构进行讲学、会诊、查房和指导手术。
2.2.2建立社康巡诊组。由各级医院的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临床专业人员组建社康巡诊组。社康巡诊组成员每个月1次到社康中心出诊和每个月1次组织社康中心的医护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和培训,提升社康医护人员技术服务能力。
3双向交流培训模式发展方向
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方案范文4
1.1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各省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官方机构网站,主要检索2010年3月-2013年11月出台的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意见,同时收集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上报的新农合大病保障工作汇报材料和相关统计报表。截止2013年11月,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新农合大病保障实施方案全部纳入研究,天津市未检索到本研究相关的大病保障政策文件,故未纳入分析。
1.2研究方法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分类,数据资料采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运用描述性统计和对比分析方法,从实施方案出台时间、试点病种数量、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的确定、医疗费用支付与补偿办法、救治申报程序与费用支付模式、管理与保障措施6个方面,对各省(市、自治区)新农合大病保障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做法特点进行比较研究。
2结果
2.1实施方案出台时间
卫生部于2010年6月《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到2011年6月,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实施方案,虽然于2012年相关文件,但其儿童先心病免费救治工作启动时间较早。2011年4月,卫生部出台文件要求逐步扩大重大疾病救治试点的病种范围(优先考虑妇女两癌、重性精神疾病等病种);2011年,全国共出台扩大病种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16份。2012年5月,卫生部《关于做好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开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6种大病保障,同时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12个病种纳入试点范围;2012年,各地共出台扩大病种实施方案17份。2012年11月卫生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省(市、自治区)大病保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2013年9月国家卫生计生委文件进一步要求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全面推开20个病种的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
2.2实施方案覆盖病种
根据卫生计生委要求,2013年各地应全面推开20个病种的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目前,8类大病中,内蒙古妇女两癌及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尚未纳入,宁夏仅开展了儿童两病保障,仅出台了儿童先心病免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其余省(市、自治区)全部纳入;12类大病中,吉林、重庆两地各有4类尚未纳入、陕西只将8类大病纳入,其余省份全部纳入。除国家规定优先纳入试点的20种大病外,16个省(市、自治区)新增了部分病种,其中安徽省新增病种数最多,达到了30种,以冠心病、白血病等心血管系统疾病为主;其余大部分省份新增病种为1-8种。同时,部分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将一些地方病或发病率较高的病种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如内蒙古新增的布鲁氏杆菌病,新疆、青海两地分别增加的肝硬化和肝癌(表1)。
2.3定点医院的确定
卫生部《意见》指出:重大疾病实行分级诊疗制度,20种重大疾病中的大多数病种原则上尽可能在县级医疗机构诊治,复杂疑难病例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各地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的确定主要包括4种类型。
2.4补偿机制
按照卫生部要求,新农合对相关病种的实际补偿比例原则上应当达到本省限定费用的70%左右,在此基础上,由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再行补偿。各省(市、自治区)在实施方案中对按病种付费的费用定额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了规定,一些地方探索利用新农合基金建立了大病补充补偿基金或购买商业大病保险。
2.4.1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根据国家要求以及各省实施方案的规定,重大疾病的诊疗费用支付主要采取按病种付费,包括按病种限额付费、按病种定额付费两种形式,其他支付方式有按病种限额与定额相结合、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形式。
2.4.2费用定额和报销比例。先行试点的儿童“两病”多采取统一规定费用定额标准和报销比例的方式。对扩大病种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定额标准和报销比例的确定大致分为3种形式。对于超出定额标准的费用,除海南省规定由定点医院和参合患者按1:1比例承担外,其余各地普遍规定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青海、河南、湖南、内蒙古等地对儿童两病等病种的报销比例规定有所不同。新疆、、湖南儿童先心病均推行免费救治政策。见表4。
2.5申报及结算程序
卫生部《意见》要求,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应按照便民、利民原则,简化并规范重大疾病的救治申报和结算报销流程,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和异地结报,推进新农合、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2.5.1申报程序。对于大病患者救治申报程序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福建、贵州、海南、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江西等地要求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开具相关证明,经新农合机构审批后再开展按病种付费诊疗;安徽、云南、四川、宁夏、则由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查患者参合信息后,对确诊符合大病报销条件的患者按重大疾病类别进行管理,并做好相关材料备案和标注工作,患者出院后由医院向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补偿的材料。
2.5.2即时结报与“一站式”报销模式。各地大病诊疗费用基本实行即时报销。安徽、海南、河南、湖北、湖南、吉林、山东、上海、甘肃等大部分省份规定,大病患者出院时只需按照规定的定额比例支付自付费用,由定点救治医院垫付其余全部费用,并由新农合经办机构将基金应付款和医疗救助垫付款“一站式”拨付医院。云南、河北、浙江、内蒙古等地新农合经办机构仅拨付基金应付款,医院垫付的医疗救助资金则需由医院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贵州、青海两地即时结报则采取由新农合基金向医院预付报销定额的部分费用,医院垫付剩余报销费用,患者支付自付费用的方式。
2.6管理与保障措施
2.6.1申报管理。在重大疾病的救治申报管理方面,针对患者纳入大病报销的限制条件分别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3方面:①参加新农合;②疾病诊断及主要治疗方法符合各省方案规定的保障范围;③在各省指定的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按规定的临床路径或诊疗方案治疗。同时,安徽、海南、河南等地还在实施方案中规定,在1个参合年度内,重大疾病住院患者同一种疾病限享受1次方案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障政策(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再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障。
2.6.2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各地实施方案中对于大病保障政策的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查处力度几个方面作出了要求。省、市、县各级卫生、民政、财政部门分别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与监督;在确保服务质量方面,一般要求各救治医院要在临床路径基础上制定各保障病种的标准化诊疗方案,严格掌握入、出院指征,从手术、麻醉、治疗、药品及辅助检查等环节着手,确保医疗质量,有效控制费用。同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组织对救治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重点对诊断升级、分解住院、放宽住院标准、推诿重症患者、降低服务质量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3讨论
3.1大病保障政策目标
逐步缓解农村大病患者家庭的“因病致贫”问题是新农合大病保障政策的根本出发点。考虑到新农合基金稳定性和使用效率,优先纳入试点的20种重大疾病均为疾病负担相对较重、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较高的病种,如儿童先心病、妇科和消化系统恶性肿瘤。目前,各地大病保障政策均能围绕缓解“因病致贫”问题的核心目标,绝大多数地区的试点病种范围和补偿水平达到国家要求,并有1/2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新增了部分试点病种。在保障机制方面,尽管仍有少数省份采取提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的方式,但按病种限额补偿70%与医疗救助相结合仍然是各省大病补偿的主要形式,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自付费用不超过定额的10%,并且在按项目付费别强调了大病补偿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与诊疗项目目录的限制,能够较好地满足重大疾病通常存在报销目录外费用高的特点。在救治申报与报销程序的制定方面,尽管各省份具体步骤存在一定差异,但都遵循“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大病诊疗费用“即时结报”和“一站式”报销的普遍推行,能够方便患者即时获得补偿。
3.2大病保障付费方式
按病种付费作为预付费制度的一种,与按项目付费等后付制相比,在兼顾医疗质量与住院费用控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也是新农合大病保障费用支付采取的主要形式。然而,并非所有的重大疾病费用支付都适用按病种付费,因该支付方式通常以某个疾病治疗方法的主操作和/或主诊断为基础来确定费用定额标准,因此多适用于诊断清楚、疗效确切和费用离散度低的疾病,对于一些临床上诊断分型较为复杂的恶性肿瘤以及重型精神疾病等病程长短差异较大的病种则并不适用。目前仅内蒙、辽宁、新疆等少数省(自治区)在按病种付费的基础上,对部分病种探索推行其它支付方式改革。同时,有1/3的省份采取了按病种限额付费,在不超过费用最高限额的范围内,同类疾病的诊疗费用高低可以根据病情的不同按照实际提供的诊疗项目价格和数量而调整,但该种支付方式失去了严格意义上的预付费制度的控费能力,其本质上仍属于后付制,对大处方、大检查等行为的约束作用有限。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是由于目前国家层面出台的大病保障政策中,针对重大疾病的补偿形式主要强调了按病种付费,而未对不同病种的适宜性作出具体规定或要求;二是由于目前我国按病种付费制度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省级层面仍未建立起统一、细化的疾病分型分类标准,难以根据不同病种的实际需要合理测算预付费的费用标准[1-2]。
3.3大病分级诊疗制度
县级医疗机构作为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网络的龙头,应当承担大部分重大疾病的诊疗服务,国家鼓励通过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引导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从目前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政策看,分级诊疗制度仍未完全建立,1/3的省份并未将县级医疗机构作为主要定点机构,仅有不到1/5的省份开展了重大疾病诊疗费用的差别化报销。即使是在已经推行差别化报销的省份,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报销比例差距相对较小,难以有效引导患者到县级医疗机构就医。导致差别化报销政策以及分级诊疗制度难以推行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县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有限、资源配置相对不足,难以成为大病患者就诊的首选[3-4];另一方面,省级层面尚未制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具体的双向转诊标准,大部分省份对于不同病种的首诊、筛查程序缺少明确的规定。
3.4医疗服务监管体制
国家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纳入试点的20种大病以循环、消化、呼吸系统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系统疾病为主,这些疾病多具有病程长、诊疗费用高、临床分型较复杂等特点[5]。以儿童白血病为例,根据卫生部制定的费用标准,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标危组和中危组的定额标准分别为8万元和15万元,相差达到7万元;而对于妇女两癌及消化系统恶性肿瘤等大病,多数省份并未针对同一病种的不同分型或分期分别制定费用标准。在费用定额确定的情况下,容易发生诊断升级或推诿重症患者以及分解住院、放宽住院标准、不严格执行临床路径等各种逐利行为,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监管和控制体制显得尤为重要。而目前尽管各省(市、自治区)在实施方案中提出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对救治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但并未对不同部门的监管职能进行细化并制定统一的考核评估标准,对于定点医疗机构内部质量监督机制的建立缺少强制性的制度设计。监管体制的缺陷,首先是由于在按病种付费制度下,医保经办机构尚未充分发挥其作为购买方的职能,未能与医院建立起基于合理的定额协商基础之上的外部监督机制[6];同时,定点医院自身对按病种付费制度下的内部质量管理给予的重视不足。
4建议
4.1大病保障以定额付费为主,探索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
各地大病保障按病种付费的具体形式存在差异,为使其控费效果得到更好的体现,建议结合实际情况逐渐由限额付费过度到定额付费,对一些临床分型较为复杂的恶性肿瘤等病种,应分级制定费用标准,并根据重大疾病诊疗过程中病情的异常变化给予一定的费用浮动空间。同时,大病报销工作应与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充分发挥不同付费制度的激励机制,克服单一付费方式的弊端。根据病种需要,对于一些不适用于按病种付费的疾病类型,如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以及一些临床分类较为复杂的恶性肿瘤等病种,应积极探索按床日、总额预付以及按项目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7-8]。
4.2明确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定位,加快推进差别化报销政策
应合理划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对不同病种的诊疗功能定位,确立县级医疗机构作为大病救治定点医院的主体地位,并统筹推进差别化报销政策,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差距,引导患者到基层就医[9]。同时,以重大疾病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为核心,重点提升应主要在县级医疗机构得到治疗的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等疾病的诊疗技术水平,完善相应的设施和设备配置。省级层面应加快制定病种双向转诊标准,确保疑难重症在县级医疗机构初诊后,在必要的情况下及时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4.3建立明确的医疗服务监管职责分工和考核机制
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方案范文5
摘要:医疗卫生人才是决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关键,也是我国医疗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通过统计年鉴的数据分析和实地基层医疗机构的调查得到,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参差不齐,数量缺乏、能力薄弱等多种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在新医改政策的指导下,本文提出了加快加大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几种策略。
关键词:新医改;基层医疗机构;现状;人才建设策略
0引言
2009年新医改方案的出台,2011年“两会”后出台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发展提供了契机。在新医改形势下,基层医疗须建立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快速提升卫生人员的整体素质,是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命题,也是我国医疗改革的成败关键之所在。因而现阶段在《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指导思想下,对人才队伍的建设应抓住发展的机遇,深化改革的力度、加快改革的步伐,取得更高的绩效,为老百姓提供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贡献一份力量。
1基层医疗机构的现状
根据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和2010陕西省统计年鉴数据分析:全省80个县,918镇,655乡以及172个街道办事处。全省人口总数为38528156,其中乡镇人口24318767,占总人口数的63%。全省医疗机构8565个,其中乡镇医疗机构172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33个,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数占全省的24%;全省床位134464张,其中乡镇医疗机构床位2832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2237个,乡镇和社区床位占全省23%。全省卫生技术人员162861,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9745人,执业医师57244,注册护士405223;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2730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技术人员3768,乡镇和社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占全省19%。把区域人口数和其对应卫生技术人员数、床位数进行对应分析,得到:每千人口床位数乡镇0.93,低于每千城市人口医院床位数3.26;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乡镇3.14,远低于市6.74,全省4.46;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乡镇1.36,远低于市2.59,全省1.81;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乡镇0.79,远低于全省1.42,市2.52。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到基层医疗机构配置的卫生资源及其缺乏,承担着全省70%-80%的医疗任务,配置的卫生资源却只有总体卫生资源的30%左右,所承担的医疗任务和所享有的卫生资源及其不平衡,限制了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的提高,给其发展带来了很多的桎梏。并通过对陕西省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调查得到,目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现有医疗服务不能满足老百姓对卫生服务需求、医疗设备相对较差、技术也较落后、医疗服务质量不高、科研能力薄弱、医务人员缺乏、职称学历低、素质不高等。在新医改政策的主导下,基层医疗机构正处于转型期,要想改变其生存状况和解决当前凸显的问题,首要的是解决人才队伍建设问题,这是关系到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核心问题。因而各基层医疗机构应在政府的指导下,加大加快人才建设,培育能满足市场需求和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人才队伍,促进整个陕西医疗服务水平和人民健康水平。
2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建设策略
2.1 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提供人才建设的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通过项目支撑,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资,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对基层医疗机构资源合理配置,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卫生人才资源开发,使卫生人才总量,尤其是高层次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人才结构明显改善,医疗质量明显提高,形成一支在本地区具有一定优势的高层次人才群体[1]。政府可通过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和政策制度的制定,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基层卫生人才的建设。如合理安排专项补助,进一步完善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安排专项资金加快全科医生的培训和后期教育,并且可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定向生;减少户籍政策的限制、提供购房的优惠,为当地基层医疗机构引进人才提供便利条件。
2.2 加快全科医生的培养步伐,培养适宜人才为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问题,《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提出,今后10年将通过多种途径培养30万名全科医生,逐步形成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结构合理、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陕西省应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合《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加快全科医生培养的步伐,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缺医的情况。其一规范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2]。其二大力开展基层在岗医生转岗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在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按需进行1-2年的转岗培训。2010年,针对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水平参差不齐、素质总体不高,由省卫生厅、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制定了“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万名医生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其重点以培训全科医生为重点,对陕西省在岗的乡镇卫生院医生和社区医生进行基础理论与临床实践培训。此项目每年培训2000人、从2010年9月份开始,到2015年12月结束,共计划培训1万余名基层全科医生。
2.3 完善医学教育体系,为人才建设提供蓄水池目前陕西省的医学院校主要有:交大医学院、陕西中医学院、西安医学院、陕西医科学院,延安大学医学院。每一个医学院校都有自己的人才培养模式,但根据现阶段医疗改革发展和市场对医学人才的需求,医学院校要拓宽专业领域,确定基层人才培养专业适应性,针对省内不同区域的医疗卫生需求,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在招生阶段设立面对基层招生类别,解决高等院校毕业生全科医疗技术较差,缺乏实际能力的问题,与此同时适当降低录取分数段,减免学费,毕业后直接分配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并鼓励其他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由政府制定相关提升和经济补助政策,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医疗技术人员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在课程的设置上,医学本科教育内容中应增加预防、保健、康复等全科医学的课程,使医学生在大学期间学到作为医生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为将来做全科医生或专科医生打下坚实基础[3]。
2.4 深化人事改革,为人才建设提供运行环境各医疗机构深化人事改革,参照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手段,优化人才管理机制。其一医务人员招聘上,实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开展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其二逐步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把医务人员工作绩效同其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结合起来,其考核的结果同医务人员的薪酬、晋升、后期培训相挂钩。其三在薪酬体系设置上,对卫生人员不同的补偿模式将产生不同的行为结果,在制度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补偿模式对医护人员行为的影响,最理想的报酬体系能以合理的资源分析方式激励员工提供高质量、有效的医疗服务[4]。其四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在坚持按劳取酬、优绩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础上,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有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进一步鼓励优秀的医务人员。
2.5 加快硬件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人才建设提供运行平台基层医疗机构硬件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对大医院和中心医院来说薄弱,因而对吸引、留住、培养人才不利。在新医改政策的指导下,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专项补助及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并整合现有资源,进行多方筹集资金,在一定基础上吸纳社会资本,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改变基层医疗机构由于硬件建设薄弱、信息化缺乏造成医疗条件差、医疗服务水平低、人才流失的现象。其配套的硬件设施能基本满足所在区域医疗服务的需求,有利于医务人员技术水平的发挥,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对信息化的建设,合理安排好进度和具体工作,建立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基层医疗机构的规范化服务水平,促进人才的培养。
2.6 促进医疗人员流动制度,促进人才进一步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得基层医疗机构和上一级医疗机构的联系,实现人才的双向流动机制。如对于高一级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应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坐诊,为患者提供先进的诊疗技术,为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提供技术咨询和辅导,从而提升医疗的卫生服务水平。对于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应通过选拨或定期轮换到高一级的医疗机构进行学习,提高医疗水平和处理复杂病情的能力。在西安、榆林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可以从根本上建立医疗人员流动制度,其结果作为晋升和加薪的条件之一。结合国外的经验,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疗技术人员,必须有相应的基层医疗工作经历,才能晋升职称;已晋升主任医师的医疗技术人员,每年必须有一定时间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才能调升工资。
3总结
从根本上说,基层医疗机构要想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必须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人才队伍的建设。在政府政策的主导下,改革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并致力于全科医生培养和进一步深化人事改革;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供充足的条件,为更好提供医疗服务打下夯实的基础,为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提供坚强的后盾。
参考文献:
[1]蒋文华,孙晓平.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践探索[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1年31(5):448-449.
[2]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
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方案范文6
一、建设目标
实现“智医助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提高乡村两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下同)医务人员的诊疗服务能力和效率。着力破解基层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短缺、技术水平有限等“短板”;优化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服务,加速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改变基层诊疗模式,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规范化;优化县域慢性病管理与服务,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电子健康卡使用,实现医疗信息互通共享。
二、建设原则
(一)需求导向,创新服务。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信息技术应用发展为牵引,拓展服务渠道,延伸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率,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二)顶层设计,统筹建设。统一制定“智医助理”建设规范,明确系统架构、系统功能、安全保障等建设内容;各单位遵照统一规范,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项目建设、评估和验收等工作。
(三)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统筹结合“智医助理”建设和电子健康卡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软硬件资源,发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中心枢纽作用,实现地区医疗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四)强化标准,确保安全。遵循国家、行业颁发的数据标准,逐步建立统一的“智医助理”标准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涉及居民隐私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实现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同步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建设“智医助理”系统
1.辅助诊断子系统。建设乡村两级医务人员辅助诊断子系统,依托医学认知智能技术和医学知识体系,在诊疗过程中辅助基层医生全面了解疾病信息并提供所需的知识、经验、方法,协助基层医生对病情进行准确判断,逐步提升基层医生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降低漏诊误诊率;实现与电子病历业务系统无缝对接,减轻基层医生负担。
2.慢病智能管理子系统。建设乡村两级慢病智能管理子系统,利用电子健康卡的身份验证功能,并通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检验检查、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核心业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辅助基层医生进行慢性病分类、分级管理,对居民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分级,形成个性化健康干预方案,提供预约、随访、健康指导、满意度调查等智能化服务,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
3.远程会诊接入系统。将“智医助理”接入现有的远程影像、远程检验、远程病理、远程心电等远程会诊系统,借助电脑或智能移动终端,实现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实时远程会诊。通过电子健康卡核验患者身份后,上级医生可在线实时查阅患者的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检验检查等资料,制定诊疗方案,及时为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为县域分级诊疗提供支撑保障,最终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诊的良好就医秩序。
4.移动终端。每个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下同)配备一台移动终端设备,实现在移动诊疗场景下的智能辅诊、医学知识检索、共享调阅、慢病智能管理和远程视频技术援助。前期项目建设已有移动终端的基层医疗机构不再重复配备。鼓励以“智医助理”为载体,特别是以移动终端为载体,将医疗信息化其他建设工作嵌入集成其中,统筹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
(二)完善信息支撑体系
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夯实智慧医疗应用基础。升级完善基层HIS系统,推进电子病历录入方便快捷。实现“智医助理”和基层HIS系统、公卫系统、基层LIS系统、基层PACS系统、电子健康卡、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医学影像云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积极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实现检验检查、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等核心数据实时推送。更换淘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旧电脑,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保护居民隐私信息安全。
四、经费概算
“智医助理”项目概算不超过400万元(含市级“智医助理”支撑系统建设硬件费用)。我区建设经费由省与市财政按7:3比例分担。
五、职责分工
(一)区级相关部门职责。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智医助理”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采购、软硬件安装部署工作;负责升级完善基层HIS系统,协调“智医助理”和基层HIS系统、公卫系统、基层LIS系统、基层PACS系统对接;负责完善信息支撑体系建设,完成网络环境改造,做好与市级平台接口联调和网络互联等工作;制定本地“智医助理”信息系统使用相关政策、制度和规范;负责组织开展“智医助理”培训应用与评估验收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智医助理”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和后期运维费用;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配合做好项目招标采购等相关工作。
(二)服务承建商职责。经招标确定的服务承建商负责开发建设“智医助理”系统,其中“智医助理”系统分级部署在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智医助理”与基层HIS系统、公卫系统、基层LIS系统、基层PACS系统对接,负责信息系统的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负责开展集中培训和个性化培训;招标文件确定的其他职责。
六、实施步骤
1.项目启动(2020年4月)。制定下发项目建设方案,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2.项目采购(2020年5-7月)。完成“智医助理”项目采购和网络环境改造。
3.部署联调培训(2020年5-10月)。完成“智医助理”部署和本地化改造,开展系统应用培训、上线运行及其他相关系统的对接联调等工作。
4.跟踪评估及验收(2020年8-12月)。区卫生健康委开展全程跟踪评估,对跟踪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完善;建设完成后及时启动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智慧医疗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工作。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相关单位要确立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强培训推广。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基层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培训,确保受训人员熟练掌握和使用系统各项功能。
(三)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局根据建设需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和运维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按时完成。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