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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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方案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方案范文1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制订《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150号)、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的《资阳市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院立即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

我院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杨屏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各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由院长**带领督查小组对辖区内部分村卫生室及诊所医务人员的医疗资质和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且回头看,通过此项抽查,均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特色亮点及取得成效

(一)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实施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开承诺制,我院在醒目位置公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医务科并组织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我院严格要求各级各类人员按照核准的资质开展医疗活动。对于新入院工作的同志,严格实行执业准入管理,在未取得独立执业资格前一律不得单独执业。医院目前无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无超范围执业现象,无对外出租、承包科室,无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无遗弃病人事件:无非法自采自供临床用血情况。每季度定期举行全院医疗培训会议和医疗卫生普法教育,各级医务人员知识培训率达100%,提高了我院医疗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了医疗行为。

(三)严格执行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的核心制度。由院长带领相关院领导、各职能科室不定时对科室内进行医疗质量、依法执业等工作日常督导,医务科不定期,通过晨交班、节前安全排查、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检查及考核。

(四)组织学习制度。由医务科安排组织各临床科室在门诊三楼院会议室,集中对各级临床医务人员培训了十八项核心医疗制度,并现场用问答的方式考核,全员合格率100%。

(五)加强不合理医疗管理。每月由病历评审小组、处方点评小组每月组织病历评审、处方点评工作。通过对病历、处方的点评,严格清查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违规检查、开大处方等违规医疗行为,并建立台账,督促相关医务人员进行限期整改,有效的提高了我院医疗质量。

(六)加强对我院及辖区内自查自纠工作。

1.是我院能够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登记要求、严格执行变更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审批程序,无过期现象。编制床位、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制度职责等方面,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2.是我院在岗医护人员,均取得相应资质和证书,我院从未超注册范围开展执业活动:从未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给与处方权与处置权,或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并设立了监督栏和意见箱对外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

1.辖区内部分村卫生室在人员配备、制度职责方面存在不足。

2.病历书写标准与管理制度,少数病历存在书写不标准的现象,如首诊病历中时间未修改、病程记录不全等现象、三级医师查房未体现,无临床指征用药等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定期抽查医疗安全质量,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及时反馈建立台账。

2.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各临床科室督促检查、考核,纳入科室质控内容、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反应到各科室,科室及时整改。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方案范文2

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整顿,使非法行医活动进一步得到遏制,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医疗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疗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就医环境更加安全、方便、规范。

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二)严格医疗机构审批管理。重点对医疗机构类别、规模等主要事项进行严格申请、公示、备案等环节。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医疗场所的行为。重点查处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将医疗场所租赁、承包或变相租赁、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擅自扩大诊疗科目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以及医师超出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和未经注册行医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医疗广告。

职责分工

(一)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查处超范围开展诊疗行医行为。同时,依法依规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管理。

(二)由区公安分局负责非法行医案件受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及时受理非法行医案件,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对暴力抗法、拒绝和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打击。

(三)由区人口计生局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查处医疗机构使用B超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

(四)由区工商局负责加强对非法医疗广告的查处力度。

工作步骤

自2012年3月30日起至6月30日,利用3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清理整顿。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0日-4月10日)。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完善组织机构,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专项行动的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6月10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职责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活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区卫生局要对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达不到基本标准、名称不规范、人员不符合规定的设置审批行为。

(三)督导验收阶段(6月10日-6月30日)。区医疗机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验收,各部门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再次进行梳理,建立基础档案,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营造氛围。区政府将成立以主管区长为组长,区卫生、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为成员的清理整顿医疗市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媒介和形式,大力宣传清理整顿工作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客观反映实际问题和解决措施。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以居民住宅小区、小街小巷等区域为重点,对辖区医疗机构展开拉网过筛式的监督检查。要建立无证行医“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行医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做到查处一批、曝光一批,绝不姑息。区卫生、计生、工商等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认真查处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案件,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方案范文3

一、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不规范执业行为。重点查处非法医疗广告、超范围执业和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进行招摇撞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陈德生(副区长)任组长,张伟鹏(区府办)、王寰敏(区卫生局)任副组长,陈俊楠(区委宣传部)、陈伟鸿(区公安分局)、黄晨(区工商局)、肖瑞高(区监察局)、黄维忠(区卫生局)、王积勇(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黄旭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区卫生局,由黄维忠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区卫生局、公安分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区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抽调(该项活动结束以后,上述工作机构自行撤销)。

三、工作分工

(一)区卫生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而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区宣传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新闻媒体医疗广告行为,配合区工商部门查处非法医疗广告的媒体。

(三)区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刊播非法医疗广告、误导群众、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媒体、广告公司和广告主;配合区卫生部门取缔无证经营“黑诊所”。

(四)区公安机关负责配合区卫生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对暴力抗法行为及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区监察机关负责会同区卫生、宣传、工商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予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月活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区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区计生部门配合区卫生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工作安排

本次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的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年1月1日至20*年1月7日)

由区政府召开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动员部署各项工作;各医疗卫生、计生等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行动。

(二)第二阶段:集中清理阶段(20*年1月8日至20*年1月25日)

由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整治队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区范围内医疗市场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整治,对医疗机构涉及非法行医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年1月26日至20*年1月31日)

由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情况进行检查跟踪,防止死灰复燃,并做好接受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活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发现的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区监察机关。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区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区司法机关。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分工协作,明确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迅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活动。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落实责任,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真正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方案范文4

一、职责任务

开展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依法严惩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确保年底前查处的“两非”案件不低于人口总数的十万分之一。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和计划生育手术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具有超声诊断、终止妊娠手术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及相关科室的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重点报道典型案件的调查和惩治情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确保今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回落到正常范围。

二、专项活动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行动的重点单位及地域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下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品医疗器械批发销售机构。

(二)专项行动的重点违规行为

1、利用超声诊断以及其他技术手段、使用药物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

2、未经审批许可或超范围执业,开展超声诊断、助产技术、终止妊娠和计划生育技术的行为;

3、未经审批许可或备案,违反B超使用管理制度,非法购置或使用B超机,执机人员无执业资格等行为;

4、违反终止妊娠药物销售、管理和使用制度,违规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物的行为;

5、违反计划生育手术实名登记制度,未按规定查验、登记相关证明,违规为妊娠十四周以上妇女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违规实施输卵管(输精管)吻合术、取出宫内节育器、假结扎手术等行为;

6、违反出生实名登记制度,末按规定查验、登记相关证明,违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等行为;

7、违反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及方法

(一)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前,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据省、市、县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成立县年度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启动专项行动。

2、全面检查,集中打击。底前,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医药器械批发销售机构要尽快进行自查自纠,边自查边整改,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医药器械批发销售机构进行明查暗访,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坚持边查边改、边规范边完善,在各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县有关部门将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一般性问题由被查单位及时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两非”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3、总结评估,考核验收。底前,各有关单位要落实整改措施,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实现性别比综合治理经常化、制度化。县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联合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形成书面总结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二)工作方法

1、加强学习、广泛宣传。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学习《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县年度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增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药器械批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做到人人皆知,自觉遵守。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和案件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和打击“两非”行为的高压态势,震慑不法分子,有效减少“两非”行为发生。

2、全面清理,排查案源。对全县范围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医药器械批发销售机构逐一进行清理,全面掌握所有机构的B超机底数以及开展助产技术、终止妊娠手术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多渠道、全方位挖掘“两非”案源,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3、依法查处,集中突破。专项行动期间,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密切合作,及时沟通,形成合力,联合负责“两非”案件的深度调查取证、依规依纪查处、依法打击、案卷规范归档等。所有案件卷宗中均需注明涉案当事人的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案件相关证据和基本事实情况以及协查单位名称和办案人姓名等。

4、规范档案,分类归档。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对“两非”案卷认真审核,补缺补差,加以完善规范,及时加以分类归档,以备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把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扎实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县里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卫生局、监察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人口计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各乡镇、各单位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在其他部门配合下,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定期督导,整体推动全县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职责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支持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两非”行为,依法依规对涉案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做好“两非”专项活动的督查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及时问责。宣传部门要积极协调媒体、大力宣传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意义和成果,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和惩治情况及时进行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公安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依法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接收和查处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管理,做好人口数据统计分析,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搜集“两非”案件线索,联合卫生、公安等部门组织查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购进、销售、违规使用B超机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行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落实措施,密切配合,相互衔接,综合整治,形成打击“两非”的强大工作合力。

县卫生局、各医疗保健机构、县卫生监督所作为具体落实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做到齐抓共管。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体系,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医药器械批发销售机构要与相关科室、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保证书,依法执业,自觉杜绝“两非”等违规行为。要组织专业执法监督机构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抓出成效。

(三)完善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和计划生育手术实名登记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凭相关证明审批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报告制度等)。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购置、使用超声诊断仪必须分别向所在地县级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备案,严禁违规购置和使用B超机行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严禁两非”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B超室内”的醒目标志,张挂宣传标语和宣传图片。要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有关规定,严格诊疗科目、母婴保健技术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审批、执业登记和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对涉案单位一经查实,依法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组织、介绍、包庇“两非”行为的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直至依法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出生人口信息,出具虚假身份证明和医学证明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起层层抓落实的考核评价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考一级,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影响考核成绩的,实行“一票否决”。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标

创新稽查工作形式,健全稽查长效机制;调整培训卫生执法稽查队伍,提高稽查业务能力;开展卫生执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专项稽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调研摸底全市卫生执法机构执法能力现状,为卫生执法机构建设提供参考。

二、稽查对象

对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责、规范执法、落实任务等情况进行监督稽查。

三、稽查工作安排

全年卫生执法稽查工作重点围绕电子稽查和“一次培训”、“一个综合”、“三个专项”等活动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稽查队伍聘任培训

主要任务:在全市组织开展卫生行政执法稽查人员的推荐选拔和重新聘任;筹备并组织稽查人员集中培训,部署年度卫生执法稽查工作。

时间安排:2012年3月1日-4月30日

责任分工: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协助。

(二)执法业务电子稽查

主要任务:每季度末汇总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执法监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审批、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以及重点监督监测任务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予以季度通报。12月底进行全年数据汇总分析,形成年度总结通报。

时间安排:2012年4月、7月、10月对电子稽查季度情况进行统计通报,2013年1月上旬对电子稽查年度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稽查方式:定期汇总《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市行政执法平台》、《市网上审批系统》以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日常监督综合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的数据资源,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

责任分工:市卫生监督局负责季度和年度全市卫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投诉举报案件和重点监督检测任务等数据汇总;局许可办负责季度和年度全市卫生行政许可相关数据汇总;政策法规处负责对相关数据进行季度和年度的统计分析和通报。

(三)卫生执法专项稽查

1、医疗市场监管专项稽查

主要任务:

(1)针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稽查:重点稽查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审批环节是否严格规范;医政监督执法覆盖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档案;对监督执法中提出整改要求和行政处罚的医疗机构落实整改措施是否复查及相关文书档案;执法人员依法履责和规范执法情况;卫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

(2)针对医疗市场监管情况的稽查:重点稽查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是否持有效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活动,核查执业活动是否与医疗许可证审批情况一致;医疗机构卫生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依法执业情况,卫生管理档案;对卫生执法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卫生执法检查中未发现或未处理的突出问题,对卫生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时间安排:2012年5-6月

稽查方式: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稽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医疗机构许可及执法档案文书,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医疗机构稽查采取随机抽查,查阅档案,现场检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

责任分工:由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形成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专项稽查意见和稽查情况通报。

2、投诉举报专项稽查

主要任务:重点稽查投诉举报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等相关工作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投诉举报档案管理及案件查处质量,案件处结和回复是否及时等,重点对群众多次投诉和影响较大的案件查处和答复情况稽查;投诉举报电话是否畅通、接听交流是否规范礼貌,解释和答复是否妥当等。

时间安排:2012年7-8月

稽查方式:现场检查,查阅档案,抽查案卷,投诉举报电话抽查,投诉举报人满意度调查。

责任分工: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并形成专项稽查意见书和稽查情况通报。

3、执法案卷专项稽查

(1)执法案卷评查

主要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的行政处罚和许可案卷要逐卷自查、交叉自评并附评查记录,市局根据全市电子稽查信息对季度行政处罚和许可案卷进行抽查,并组织专家开展案卷评查,逐卷提出评查意见并评分。重点对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调查取证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罚决定是否正确,是否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标准执行等情况进行稽查。

时间安排:2012年6月、10月组织两次。

稽查方式:按比例抽查案卷,检查执法单位自评记录,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查,逐卷提出评查意见并打分。

责任分工:案卷自查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执法机构自行组织,集中评查由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协助。

(2)典型案例研讨

主要任务:结合案卷评查和专项稽查,选取具有典型意义、或案情复杂、或调查处存在问题或争议的案件,以及近年市局处理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和行政复议诉讼典型案例,组织各级卫生执法机构开展案例研讨,并邀请法制专家予以分析点评。

时间安排:2012年8月组织。

责任分工: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协助。

(四)卫生执法综合稽查

主要任务:

(1)针对行政相对人的稽查。重点稽查卫生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依法经营情况,卫生管理档案等;对卫生执法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卫生执法检查中未发现或未处理的突出问题;对卫生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2)针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稽查。重点稽查卫生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卫生行政处罚和许可网上透明规范运行情况;国家、省、市行政执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进度;卫生行政执法各专业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是否规范,卫生执法人员是否规范着装,遵守纪律,依法执行公务等情况。

时间安排:2012年6-9月期间组织。

稽查方式:针对行政相对人的稽查采取随机抽查,查阅档案,问卷调查等方式稽查;针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稽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档案文书,座谈交流,执法现场稽查、暗访取证等多种方式。

责任分工:市卫生监督局牵头组织行政相对人的稽查,形成稽查报告交政策法规处汇总,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对卫生行政部门的稽查,并结合行政相对人的稽查情况,形成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综合稽查意见和稽查情况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卫生执法稽查工作是规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行为,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手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安排积极参与配合各项执法稽查活动,同时加强对本级执法机构的内部稽查管理,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各项稽查活动开展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局许可办应予以积极配合协助,确保各项稽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健全机制,加强培训

今年的卫生执法稽查工作要在继续深化“三权分离”改革基础上,健全完善卫生执法稽查长效机制。以医政执法和投诉举报案件稽查为突破,探索建立健全卫生执法稽查标准体系,并将稽查结果作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市局要严格卫生执法稽查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抓好稽查队伍思想作风、法制意识、业务技能、组织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卫生执法稽查队伍。

(三)创新思路,规范程序

随着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开展,今年我局将利用现有的卫生执法信息平台,探索电子稽查工作模式,逐步建立完善卫生执法电子稽查制度。稽查工作中还将借助影音手段对各级卫生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明查和暗访,对卫生执法活动中不规范行为进行记录并予以通报,进一步规范卫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风纪风貌。同时,进一步规范稽查程序,在执法稽查活动中严格执行亮证稽查,规范书写文书并及时出具稽查意见书。

(四)及时通报,落实奖惩

对稽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在稽查意见书中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出并督促整改;对较为突出或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各级领导和部门汇报,并以稽查情况通报形式下发,督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对发现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发现执法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年度卫生执法稽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稽查人员,以及稽查结果优秀的单位,年终将予以通报表彰。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方案范文6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为了加强对“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领导,卫生局及各医疗单位成立了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和信息通报等工作,以保证管理年活动顺利开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动员大会后,各单位及时传达上级相关精神,组织系统学习,为活动开展奠定组织和理论基础。县卫生局制定了《关于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医院也制定了本院管理年实施方案,召开了“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动员布置大会,让医院全体干部、职工人人知晓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强调该项活动的重要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利用卫生局《卫生简报》、《信息》对“医院管理年”进行宣传报道,医院也利用宣传栏宣传,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医院管理年”的宣传。医院以“假如我是一个病人”的讨论内容,为“医院管理年”营造气氛,使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入人心。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一是医院领导班子和“医院管理年”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现,科室负责人为科室“医院管理年”活动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加强以“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的领导。

二是将实施方案中的措施、指标进行细化,逐条分解到各科室相关人员,使管理年活动深入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深入到医院工作的各个方面。

三、依法执业,规范行医,强化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和医务人员准入制度,医院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擅自扩大诊疗科目、无聘用无证人员、无违规医疗广告、无对外出租或承包科室等现象。所有聘用人员均经卫生局审批,无非卫生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现象。做到有证执业,杜绝非法行医,确保医疗安全。

四、狠抓医德医风,树立良好形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切实转变服务理念,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各医疗单位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等医德医风教育活动,教育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医德医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坚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八项行业纪律》,严禁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回扣、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同时,建立、完善病人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号码,及时受理、处理病人投诉。定期收集病人对医院服务中的意见,并及时改进。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收集患者对医院工作意见,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

实行院务公开,医院将医生简介、专家专科介绍、药品价格、大型设备检查均在医院醒目位置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病房设立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处,主动接受社会和病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落实便民措施,设立导医咨询,提供人性化服务等,配合“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开展。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体现了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了服务水平,得到广大患者的普遍认可,树立了医院形象,创造了良好就医环境。

五、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管理网络健全。医院有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各科室有医疗质控小组,每季度末均进行综合质量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建立三级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保证和巩固基础医护质量。医务科注重医疗环节质量管理,落实三级查房制度,加大病历和处方的检查力度,病历、处方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定期检查临床、医技科室、各门诊部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

医院通过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管理年活动,全方位提升了医院的医疗质量,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此次活动,不仅改善了服务态度,也规范了医疗行为,降低了医疗费用。不但提高医疗质量,而且确保了医疗安全。

六、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规范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规范经济活动,完善经济核算与分配办法,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

财务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了规范的经济活动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分清级次,责任到人。

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管理,严格实行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

七、存在问题在这次自查中,我们发现了工作中一些薄弱环节,如:⑴有的医疗、护理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⑵抗菌药物管理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⑶医院感染管理方面未开展消毒环境卫生监测。

八、今后打算1.在今后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经验,力求将经验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以建立长效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机制,把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努力实现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