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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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

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范文1

关键词:户外广告:空间;规划设计;管理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城市景观的日趋丰富、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的日渐成熟,我国各城市对景观和环境等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城市户外广告作为城市景观与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软实力具有重大影响。合理布局各种户外广告,为提升城市空间景观提档升级,成为城市规划和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城市户外广告规划同时成为新的规划研究课题。

二、域市户外广告现状与问题

目前我国城市户外广告由于规划滞后,管理失序,不少城市户外广告严重损害了建筑立面形象、街道空间景观及风景特色,影响了交通安全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使有序的城市景观稍显杂乱。其存在问题具体归纳如下:

(一)户外广告布局无序、数量过多,与城市功能分区互不协调

城市功能区可分为商业区、居住区、行政办公区、文教区、休闲区等等,每个功能区有不同的功能要求,例如商业街区要求繁华热闹,展示城市商气浓盛、富有活力的一面;生活居住区则要求环境优美、交通方便、宁静安逸。这些功能区本身的特性使它们对户外广告的布局有不同的要求:如商业街区需要户外广告色彩鲜艳、造型生动;居住区不希望户外广告太多,扰乱宁静的生活环境。但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户外广告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与管理,其布局杂乱无序,与城市功能和景观互不协调。例如应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风景区、桥梁、市政广场、居住区被各种各样的户外广告包围和淹没,历史文化保护区和众多保护建筑等也被不同形式的户外广告遮挡住建筑外立面,失去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色。户外广告数量繁多,有空余空间的地方就有广告,布局杂乱无章造成城市视觉环境的污染。

(二)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王不当,喧宾夺主,破坏环境和景观

由于缺乏统一规范和前期规划,户外广告随意设置的现象比比皆是。例如在主干道横跨马路的交通指示“龙门架”上,设置了众多巨幅商业广告;在城市广场、体育中心等一些公共活动场所,甚至一些机关部门楼顶、高层建筑的屋顶也布满了各种各样的户外广告,造成对城市景观的遮挡,破坏城市街景天际轮廓线,损害建筑立面形象,破坏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某些城市在绿化带、交通护栏、路灯杆、人行天桥、指路牌、电话亭、公厕、公交车站甚至垃圾箱上也布满了户外广告。由于设置混乱,经常有广告商为了利益,对自己设置的户外广告常年无人维护,倒塌砸伤行人的事故时有所闻。

(三)户外广告设计的形态与尺度不得体

户外广告种类繁多,形态各异,规格不一,质量参差不齐,巨幅广告牌、路灯杆广告、大屏幕电子显示屏、灯箱、翻转广告等等,没有完全有效地与户外广告载体外立面有机结合,无任何层次,重叠安置。密集如林,侵占公共设施、道路广场、保护建筑、街头绿地、公园绿地,产生了严重的视觉污染。广告设计往往以最低的投入而影响设计质量。具体表现在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用材和款式设计与建筑优良的外立面表现不相符。在哈尔滨市区重点地段,十几年前安装的,至今仍在使用的木架铁皮简易广告牌,至今仍可见,便是很好的一例。由于商家要求的限制,和广告商要节省设计施工费用的支出,广告内容低俗和呆板相当普遍。

(四)户外广告缺乏长效管理

户外广告具有长效性与更新性的特点,经常性清洁维护是户外广告保持良好形象的突出问题。广告的脏乱和陈旧在侵蚀城市环境的同时,也刺激着人们的视觉神经。由于对户外广告的管理没有一个完善的机构与体系,多头管理现象严重,户外广告审批环节多方部门介入,收费部门众多,而日常监管工作各部门之间又相互推诿,造成不该管的抢着管,应该管而无人管的局面,让一些无任何手续的户外广告在城市中寄生到今日。

三、影响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的因素

(一)户外广告对建筑物立面有很大延续性

建筑物按其功能、性质、形式等分为多种建筑类型,如文体场馆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住宅建筑等等。建筑物是彰显城市特色魅力最优代表性的元素,它对设置在其墙面或屋顶上的户外广告影响很大。建筑物的体量、形式、色彩、结构等直接影响了户外广告的大小、形态、类型、颜色等。

1、户外广告与建筑性质的协调。建筑物按性质可分为行政办公建筑、文化娱乐建筑、商业建筑、住宅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建筑等类型,建筑性质的不同影响了广告类型、内容、尺度的不同。行政办公建筑不宜设置广告,尤其是商业广告。文化娱乐建筑如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文化宫等,可以适当一些展示、文艺宣传广告,但必须慎重,尤其是尺度、形态、内容,不能损害这些建筑的立面形象。历史文化保护建筑以保留其原有建筑的风格为重,不允许设置广告,如果与建筑环境不符也不得悬挂任何牌匾。商业建筑是商业广告的最佳载体,户外广告的设置可以做出特点,形成一种空间景观特色。户外广告类型宜形式新颖,色彩、灯光宜鲜亮明快,但不应遮挡建筑立面,破坏建筑轮廓线。

2、建筑风格、材料对广告设计有较大影响,户外广告设计必须依托于建筑风格,是建筑风格得拓展,同时也是建筑立面的进一步丰富和点缀。历史建筑风格、材料要求广告的材料、形式与之相符,如采用繁体字、灯笼、雕刻、木材、纸材等,要有古韵。现代建筑要求广告设计简洁现代,造型新颖独特,材料现代新奇,画面流畅并且有质感,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创造出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城市道路对户外广告的影响

城市道路是户外广告的主要载体之一。街道空间作为城市空间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承载了城市人流、车流,与人密切相关,最重要的外环境。街道元素与整体空间的有机组织最直观地反映城市的形象特征。城市道路可分为交通性道路、生活性道路、商业性道路等,因性质、宽度、断面形式的差异而对户外广告的布置、尺度提出不同的要求。设置在道路上的广告,除了设置在道路两旁的建筑上之外,通常利用灯杆、专用立式灯箱、过街天桥以及地下道桥侧墙等设置。

1、道路性质对户外广告的影响。交通

性道路以快速车行交通为主,通常路面宽阔。在这样的道路上,小面积广告无法使人看清,间距过密的广告易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容易导致交通事故。这类道路广告一般设置在中央分隔绿带和两侧人行道绿带,设计要注意统一性,切忌影响交通安全。商业性道路以吸引人流、增进商业气氛为目的,通常路面较宽,街景设计色彩丰富,商业步行街的形式较为常用。因此结合商业性道路的特征,户外广告的设置宜新颖多样,不拘一格,悬挂式、贴墙式,结合室外建筑物、构筑物的各类形式,可尽情发挥,烘托出火热的商业气氛。

2、道路对悬空广告的影响因素。悬挑或悬挂在道路上空的广告对街道空间景观的遮挡必须以不遮挡交通视线,不破坏道路景观为原则,其尺度应与道路宽度统一协调。

(三)城市公共设施对户外广告的影响

城市公用设施主要指电线杆、候车事、书报亭、电话亭、邮政箱、宣传栏(窗)、垃圾箱等。他们与户外广告共同构成城市街道景观,其相互间在大小、类型、色彩、形式上要求和谐统一。

设置在上述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必须与该公共设施的形态协调,不能影响其功能使用。

(四)城市广场对户外广告的影响

广场是城市公共空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组织城市建筑群体空间,聚集活动,疏散交通,划分城市功能区域的节点,强化城市景观的一种有效空间形式。按功能与性质分类,广场可分为交通广场、休闲广场、市政广场、文化体育广场、商业广场等。广场功能分区、景观形式的不同对户外广告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

1、广场性质对户外广告的内容、形态、色彩、尺度等有一定的要求。商业广场追求热闹的气氛,与之协调的广告可造型新奇、生动,色彩鲜明、形式多样。市政广场较庄重、大气,不宜设置大量的户外广告,可适当地设电子显示屏,与建筑物协调,展示公益、市政宣传广告。交通广场作为交通枢纽与对外窗口,应以展示地方品牌、形象、实力等宣传性的广告为主。广告设计宜采用高档材料,色彩协调明快,画面精致,内容精彩,给人视觉冲击力强。休闲广场是居民生活的重要休憩场所,停留时间较长,广场景观、功能的设计以人为首要对象,宜亲切近人。相应的广场上广告设计也应从人的因素出发,尺度不宜过大,色彩柔和明快,可与小品、设施结合统一设计。

2、广场尺度对户外广告设计有较大的影响。广场的大小并非单纯的尺度问题,它是由功能分区、视觉特征、光照条件与边界条件等因素共同制约广告设计的,同时也与相邻空间的相互对比有关。户外广告的设置应根据广场的尺度感受来规划设计不同尺度、色彩、形态的广告。

(五)绿化、水体

绿化、水体是软化空间的素材,是城市居民休闲游憩,接触自然、陶冶性情的场所。从其本身的特性而言,需要舒适、安静,与针对性较强的户外广告的商业性、人工化较难兼容,与户外广告存在不兼容性。但是一些主题公园,如游乐场等,本身具有很大的商业性,与户外广告并不冲突。因此,绿化以及一些相关设施可作为广告设计时的环境基础,但户外广告要防止对绿地、水体休憩观赏功能完整性的破坏。

(六)视觉环境

从视觉上分析,有社会性观赏视域、景观效应与地域文化视角三种因素需要考虑。广告的设置应从视点、视角、视域的角度来分析将要展示的内容。户外广告设计要充分考虑夜间照明等的需要,优秀的户外广告将为城市夜景增色,成为夜景新亮点。

四、国内外先进城市广告管理经验

(一)科学合理的户外广告规划

合理编制户外广告规划是进行户外广告规划管理的先决条件,在发达国家(英国、美国、法国及新加坡等)的户外广告规划中,一般都明确规定户外广告规划的设置区域,如在非商业区城市道路两侧建筑及市政设施上(除公交站亭外)都不允许设置广告。同时对牌匾广告的形式、大小、色彩等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严格限制超大牌匾广告的设置。在巴黎的户外广告规划中,根据需要对不同街路的户外广告提出了不同的色彩要求;日本京都市的户外广告规划中也明确在居住区、景观区、风景区严禁设置户外广告。

建立健全的户外广告规划机制,对户外媒体实行总量控制。同时户外广告媒体的具置也出现由空中向地面发展、由原来的市中心向城市对外交通干道发展的多元化局面。在城市户外广告规划中,力求与城市整体环境的协调以及交通与人身安全。如北京、上海将城区划分为广告设置的四类区域:鼓励设置区、一般设置区、严格控制区和严禁设置区。

(二)健全的管理法规、规章

国外户外广告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协调管理,由政府以规章的形式进行行业限制;由行业组织和协会进行管理。国外对户外广告管理比较严格,违反规定的除没收非法赢利外,还要进行高额罚款。这样才能使户外广告和其他市政设施一样,共同展现城市的整体风采。

制定健全的户外广告管理法规、规章,强化规范管理。清理整顿现有不规范广告。如上海、北京、沈阳、西安等城市,先后依据法规、规章对城市道路和重要广场周边进行了户外广告清理整顿活动,拆除大量不规范户外广告,如北京拆除了5800余块不规范广告;沈阳2005年拆除了20000余块不规范广告等等。这样不仅保证了城市的景观和市容,也使城市的户外广告从无序向有序发展。

(三)先进的技术与制作

材料是户外广告制作的重要基础之一。国外户外广告的柔性灯箱布、PV材料、夜间发光材料等的生产制作技术都达到一定的水平,而且注重对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热转引技术、热成型技术、电脑雕刻技术以及电脑图形编辑等技术都得到了广泛应用。另外,国外户外广告的媒体形式不断得到改进,动态立体灯箱也得到普遍应用。

在广告设计与制作方面,设计上由原来的大型化向小型化转变,普遍重视广告质量和艺术效果,注重强调视觉冲击和城市空间的一致性;制作上也由电脑喷绘技术加广告射灯照明、灯箱类霓虹灯广告、动态广告发展。

(四)城市经营理念

从经营城市的理念出发,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对户外广告媒体设置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

五、哈尔滨市户外广告规划与管理实践

(一)寻找差距

通过与国内外户外广告规划与管理的先进经验对比,哈尔滨市同国内外先进城市相比尚存一定差距,较为突出的有以下几点:

1、监管存在漏洞。各部门和牌匾广告设置单位对《哈尔滨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哈尔滨市牌匾设置技术规定》等规范文件遵循力度不够,日常监管不到位,致使牌匾广告设置混乱现象较为严重。

2、标准不适应城市建设的新需要。现有的《哈尔滨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可

操作性差、缺少科学含量,前瞻性不强。

3、清理整顿力度不够。尽管这几年哈尔滨市对户外广告进行了清理整顿,但由于清理整顿过程中矛盾突出,力量不够集中,审批监管部门不确定,无先期户外广告整体规划,所以效果与沈阳、西安、北京等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4、缺乏“经营城市理念”。经营城市理念尚未形成,城市空间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城市公共空间资源被户外广告设置单位无偿占用,没有得到合理开发利用,未能发挥其经济效益,不符合经营城市的理念要求。

(二)哈尔滨市户外广告规划建设

1、机构设置。从城市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经营城市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户外广告建设与管理。成立以规划管理为首的专业机构,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协调工商、建设、城管、环境整治等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城市户外广告景观规划的执行,依法进行城市户外广告景观建设与管理。2007年哈尔滨市决定成立户外广告清理整办公室,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规划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抽调专人参加,经过专家认真研究及领导认定,以道路红线划分确定行政审批部门。

2、哈尔滨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适宜原则。(1)协调原则。牌匾广告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风貌特色要求,与城市各功能区景观控制相适应。在同一区域、建筑的牌匾户外广告应以城市设计理论和城市整体形象识别理论为指导,进行统一设置,保证从单体到整体的协调和白天景观与夜间视觉效果的协调。(2)总量控制原则。店面牌匾原则上应做到“一店一匾”。户外广告应控制设置的总量,分区设置,合理布局,规范设置。(3)创新性原则。牌匾广告设置要不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形式,结合地域文化特色,不断创新,创建具有浓厚地域文化的牌匾广告,美化城市环境,树立精品意识,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4)可操作性原则。根据每条街路所能提供的载体情况和街道功能,以及街道在城区中所处的地域环境,对牌匾广告设置定点、定量、定形式,使牌匾广告规划设计具有可操作性,能真正落到实处。

3、规划编制。2007年哈尔滨市政府组织规划编制了28条主要街路户外广告规划;12个大型广场周边户外广告规划;245栋保护建筑户外广告规划;哈尔滨市道路桥体户外广告规划;哈尔滨市立柱式广告选址规划;哈尔滨市信息筒选址规划。

4、规划审批。在2007年之前未成立户外广告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之前,市级城市管理部门与规划部门、市级市容部门与区级市容部门,都存在着审批权限以及监管权限交叉,给后期清理整顿工作带来很多无头绪问题,前期清理整顿工作成果流失。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后,定期召开市区联席会议,以便各部门间横向纵向沟通协调,并对整改和新建户外广告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联席审批。

5、批后监管。专项工作办公室各执法成员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巡查,对无任何审批手续的违法户外广告依法进行;对新建和整改广告是否按照规划要求设置进行严格控管,并逐步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6、双赢局面。经过先期编制户外广告规划、中期审批以及竣工验收环节,现在哈尔滨市户外广告整体形象成效显著,有些户外广告成为城市景观重要组成部分。在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通过市场化运作将部分桥体、灯杆、信息筒进行挂牌出让,市场需求量很大,广告商积极踊跃参与了摘牌,竞争激烈,最后成交金额309,5万,为城市发展建设筹措了资金。2007年从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后已收取空间资源占用费500余万元,不仅净化了城市环境,规范了市场保护了广告商合法权利,而且促进了广告领域发展。

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范文2

[关键词]户外广告;集中展示区;一般展示区;一般控制区;严格控制

中图分类号:T6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9-0393-01

外广告设置已在诸多城市的经营实践中进行了广泛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城市主管部门深刻认识到广告档次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城市形象。户外广告作为直接影响视觉感受的城市重要设施之一,体现着城市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是城市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东部沿海等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符合自身需求的技术规范和实施细则,新乡市作为中部地区的地级市之一,最近几年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先后荣获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市”、“中国最佳生态宜居城市”等荣誉称号,所以吸引了更多的工商企业落户生根,因此要求在城区广告的商家越来越多,城市主管部门也深刻认识到编制广告专项规划的重要意义。

一、规划背景

阜新市是一座因煤而立、因煤而兴的煤电之城,具有丰富的矿产及自然资源,改革开放使阜新市的经济文化也得到快速的发展,已形成了以工业为基础,工农商综合发展的良好态势。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提高,阜新市户外广告的发展也日新月异,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在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了许多问题,如户外广告位设置混乱,广告材质参差不齐,广告内容缺乏创新等,这也是中国许多城市都遇到的问题。

因此,对阜新市的户外广告进行一次整体的规划设计,力争在符合城市实际情况的原则下,合理、有效、超前的将阜新市户外广告的品味整体提升,很好的体现一个高速发展的城市的整体形象。使阜新市的户外广告有一个质的变化。

二、规划内容

规划范围包括阜新市主城区。规划所针对的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展示牌等为载体形式的广告,店招店牌、楼宇铭牌、路牌等交通指引设施、流动载体广告和立体造型,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阵地设置的彩旗、条幅、气球、招贴等户外临时性设置的商业广告。规划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允许设置的广告设施类型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总体控制要求。在允许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方面,按照控制性要素和指导性要素两大类来对广告要素进行具体控制。在图则中明确表达了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位置、数量、尺寸、形式、照明、色彩等控制要素内容。

三、规划理念

本次规划的思路是在现有广告设施的基础之上以梳理为主,进行具体概括为“精简数量、压缩体量、简化风格、精良制作”的规划,并持有以下六个理念。

服从整体性: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原则,与各区域功能定位相呼应,符合各功能区域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

先进性:结合国内外的最新理念,合理运用先进的广告形式,使规划在较长的时间内均具有指导意义,保证在一定时间内,城市户外广告的发展具有明确的指导方向。

综合性:将城市户外广告规划与城市建筑、公用设施、道路桥梁、绿化景观等结合在一起,综合考虑,整体布局,使户外广告和城市整体环境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可实施性:充分考虑城市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合理设计,以可实施性为前提,不盲目、不激进,根据城市各区域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合理搭配,充分尊重建筑物的原有形态,保证规划的实际效用。

生态及绿色:保证城市的生态自然环境不损坏,是城市户外广告发展的原则,是城市健康发展的前提。

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符合人们的审美,并适当引导,对城市户外广告进行合理、美观、实用、先进的规划设计。

四、规划布局

根据城市各个区域及街路的不同特点及需求,城市户外广告可分为集中展示区,一般展示区,一般控制区,严格控制四个规划层次,展示强度逐次降低。

其中,集中展示区所包含的地方多为阜新市的中心地区,是城市公共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塑造良好城市形象的关键地区,因此对于此类区域的户外广告设置应有区别于一般情况的户外广告,建议优先采用高质量,高科技类的户外广告,丰富户外广告的样式及变化,同时通过对建筑外立面的改造或整修,通过建筑,绿化和户外广告的综合搭配,提高阜新市的整体形象,加深人们对阜新市的良好印象。

一般展示区是城市主要的交通道路,是连接城市各个中心区的交通干道,使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节点。鼓励使用高科技,高质量的户外广告形式,建议采用具有独特设计的道路广告。

严格控制区是城市最重要的交通干线,是城市形象最重要的体现,现有道路宽阔,有丰富的绿化景观,是城市景观大道。因此,在此区域内,严格控制商业广告的设置。道路两侧可少量设置临时性公益广告,可于道路两侧绿化带内设置造型统一形式新颖的立牌广告,间距400米。

一般控制区是城市除其它三区外所有区域。此规划区域是市民日常生活的主要场所,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不同档次的户外广告,以适宜人们需求为准。但应确保户外广告的质量。

五、广告设置要求

规划从城市空间的视角来确定户外广告的设置位置,对户外广告之于城市景观的塑造功能予以充分的发掘利用,强化了城市空间的整体性、层次性和多样化。首先,是对主城区商圈节点进行视线分析,按照设置位置进行分类处理。

底层入口:重点整治建筑入口处的广告设施,以突出建筑入口为原则,除了现有橱窗外,其他部分不再设置固定广告。多层墙面(2~8层):对现有多层商业建筑的墙面广告进行整理,广告设施的大小和设施的位置要与建筑立面构图相协调。多层楼顶面(6~8层):在现有多层商业建筑顶部构建相互呼应的广告展示层面,加强商业中心节点广告系统的整体性,并且以LED类型的动态展示版面为主,增加商业中心的氛围和景观活力;同时对现存与建筑不协调的广告进行梳理,在不减少广告设施数量的前提下适当改变设施位置或设施体量。高层墙面(8~18层):这个高度的广告经济价值较低,且过多设置会导致杂乱的负面效应,严格控制广告设施。高层楼顶面(18层以上)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设施。其二,是通过视线分析,发掘各路段的广告重点展示区间。广告展示高度的发掘:选用舒适视角,通过人行和车行两种不同的行进方式进行视线分析,这两种不同行进方式的重叠视角范围即广告重点展示高度。而不同的道路宽度和交通方式是主要影响广告设置高度的因素。如:人民大街道路较宽,分析时应当考虑中央绿化带高大乔木对视线的遮挡。广告展示位置的发掘:在行进过程中,尤其是车辆,是一个动态的、有角度的、非垂直于道路的动态过程。因此,视线分析还要结合动态行进的方向、车流量,根据场地、建筑形态等条件,从而发掘有价值的广告展示位置。

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范文3

国外的城市户外广告

国外的城市户外广告极其注重户外广告景观与周边景观的有机结合。英国第三大城市曼彻斯特是重要的工业大都市,那里很少见到“现代化标志”的“摩天大楼”,依然还保留着十八、十九世纪的建筑物。城市中的牌匾、商业广告、指示牌等,都相应地与周围环境浑然一体,尽显城市风格。在那里,大型电脑喷绘户外广告,一般设置在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维修的围蔽上。店面招牌广告,既有透雕花框的传统形式,又有现代化工艺广告。街头巷尾的电话亭、书报亭广告,具有典型的欧洲风格,可称一景。公交车身广告设计巧妙,车顶多为放大的商品模型。整个城市引导系统明晰,交通畅顺,户外广告实现了城市景观化的效果,整个城市的视觉效果极佳。

国内的城市户外广告

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国内城市的户外广告整体范围不断拓展,其设计与设置逐渐被重视,但由于管理部门在审批上缺乏依据、标准不清,出现了广告媒体各自为政的问题。因此造成了户外广告较为严重的“大、杂、乱、差”的现象,城市视觉环境已经受到“广告污染”的严重威胁。

那些商业密集区的建筑,常被广告牌无情地包裹;火车站广场周边,已经被广告画面所吞噬;高层建筑楼顶广告设置突兀,缺少与周围环境的融合;建筑墙体广告和店铺招牌设置随意,效果紊乱;广告繁复叠加,层次无章;更有甚者,有些户外广告严重遮挡交通信号……这些尺度失衡、缺乏装饰的户外广告,既给城市带来了不美观和粗糙的感觉,也无益于广告信息的有效传递。

城市户外广告景观设计的对策

城市户外广告景观应该与城市特有的地域文化、历史、民俗、建筑风格等融为一体,设置形式单一、工艺制作雷同,与城市文化没有内在联系的户外广告,会影响城市形象特征以及城市特色和内涵的展示,户外广告景观设计必须与城市总体环境相协调。我们应从城市美学、城市景观学的角度出发,进行多层面综合分析,从而提出对户外广告景观设计的对策。

整合性原则

城市户外广告景观设计是城市整体空间环境设计的一部分,也是城市景观重要的视觉延伸,以街道、广场、标志性建筑物等为载体的户外广告不能游离于城市视觉景观环境之外,而需要整合设计。户外广告是价值观念和文化意义的一种物化形态,它不能与原有的城市风格大相径庭,户外广告的商业价值应更多地通过广告文化价值和环境景观价值体现出来,户外广告应能有助于城市视觉环境质量的整体提高。

控制性原则

控制,在户外广告规划中尤为重要。户外广告要在城市景观规划控制的前提下进行,无论密度、色彩,还是形态、照明等方面,都要与城市环境相和谐,符合与城市整体视觉景观的“主从关系”。

第一是合理控制密度。户外广告密度控制就是要根据不同区域特质,合理控制广告设施的“体与量”的关系,使户外广告疏密有序 、错落有致。例如,在交通要道区域,户外广告设置密度不易过大,可以摆放内容简练、引人注目的广告牌,便于人们流动观瞻;商业中心区域设置密度较大的户外广告时,要充分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职能中心主要指政府机关、文教机构、医疗单位、大中企业等,户外广告设置内容与密度应根据周边职能部门的特点来具体考虑。

第二是合理控制色彩。每个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市色彩,城市色彩环境系统包括由城市建筑构成的具象色彩环境和由地域、历史、民俗等城市意象元素构成的抽象色彩环境。城市户外广告应该与城市建筑色彩相统一,同时应该承担传播城市意象色彩的任务。户外广告的色彩控制主要体现在对户外广告主色调的选择上,如何从城市固有的色彩体系中寻找灵感,并对此作时代性的表述是户外广告对色彩进行规划的重要思路。

第三是合理控制形态。对户外广告的单体造型控制而言,户外广告可仿古,可现代,可具象,也可抽象,单体造型应成为城市景观的新元素、新符号和有效组件,它必须具备与环境融合,并能兼顾媒体的经济性和有效性。户外广告之间的群体组合控制则更复杂,强调了广告之间、媒体物与建筑物之间、媒体物与街道环境之间的组合。对户外广告景观形态的控制,是整个视觉环境整合的必要工作。

第四是合理控制照明。合理控制照明,是指合理使用灯光,不同区域对亮化的要求与手段都是不同的。

有些区域如商业中心区,户外广告需要的是全部亮化、多种形式亮化;而非商业繁华区域的户外广告,则只需简单照亮,满足夜间光亮的基本功能即可。户外广告照明规划,是针对不同区域的功能特征对广告照明的强弱、动静进行综合控制。

通过城市户外广告的景观设计,可以重构城市景观体系,有效改善城市户外广告对城市景观、城市形象、城市视觉环境的破坏,实现城市户外广告拓展城市空间、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使命,并达到人与自然相和谐、优化人居环境、经济与社会效益共同进步、景观视觉美学效果与社会发展“共生共荣”的终极目标。加快现代城市户外广告景观设计、规划、管理的步伐,发挥城市户外广告景观在营造现代城市景观中的特殊作用,是新世纪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表现力、扩大城市影响力、塑造城市个性魅力的重要方式。

参考文献:

[1]张珂等《 对城市景观问题的理性思考 》,原载于《 中国城市环境景观规划建设研讨会论文集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2]鲍海波等《 户外广告与城市景观 》,原载于《 城市环境艺术 》,辽宁科技出版社。

[3]何修猛著《 现代广告学 》,复旦大学出版社。

[4]刘滨谊著《 现代城市规划设计 》,东南大学出版社。

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指导,以《*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户外广告规划》、《*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等为依据,坚持布局合理、造型美观、整洁简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为我市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原则

依法依规,统一管理,分类处置,规范操作,注重档次。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户外广告。

(二)整治内容:未达到《*省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20*年9月施行)标准的广告,不符合《*市户外广告规划》的广告,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广告。包括平行或垂直于建筑墙面的广告,屋顶广告,大型支架式广告,立杆型广告,底座型广告,立柱式广告,公共设施广告等。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底-6月底)

1.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媒体宣传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刊播《*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户外广告规划》、《*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认知度,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加强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奠定基础。

2.召开广告经营企业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学习有关规定、政策,讲明整治原则,明确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6月底)

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通告,明确整改要求,由各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初-10月底)

根据广告设置场所不同,对城区违法设置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进行分类整治。

1.城区公共场地和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

(1)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代为拆除;原市政府部门、单位出让或行政许可已到期的户外广告,不符合户外广告规划的,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代为拆除,符合户外广告规划的,其设置权有偿使用,公开出让。

(2)原市政府部门、单位出让、出租合同(协议)未到期的,经营者继续享有广告设置权。但经营者须持原合同(协议)原件于2009年6月30日前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新确认,并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协议,纳入规范化管理。

2.城区非公共场地的户外广告

(1)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符合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的,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不符合户外广告规划的,责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代为拆除。

(2)经行政许可,但设置不符合户外广告规划和技术规范的店面广告(招牌)、墙体广告、屋顶广告等,要求广告主按照户外广告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进行修正。

3.车身广告

公交车车身广告设置权按照《*市户外广告设置权出让办法》统一出让。

4.阅报栏广告

*日报社设置的"滚动灯箱式"阅报栏,在确保阅报栏规定用途的同时,列入市政府的公共信息栏。广告,必须纳入许可管理。

5.村居指示牌

按照全市统一的制作规范,由户外广告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的清理组明确其设置地点。

五、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我市户外广告的管理现状和城市户外广告发展的趋势,充分认识户外广告整治的必要性,要把户外广告的管理统一到"一个口子,强化管理"的认识上来,做到部门利益服务全局利益,要通过这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改变以前多头管理、随意设置和出让的现象,理顺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牵头管理部门的户外广告管理机制。

(二)宣传发动,稳妥推进。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既要借助舆论力量积极引导我市户外广告行业向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又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宣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事例,推动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既要保证整治工作的积极推进,又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工作阻力,维护社会稳定。

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范文5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户外广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媒体直接、间接介绍商品或者服务的下列广告:

(一)定着于建(构)筑物外部或者道路,以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版装置、灯箱、实物模型、布幅、招牌以及张贴等形式的广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三)以其他形式在户外媒体设置的广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施,是指经统一规划,用于户外广告的固定专用设施。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阵地,是指可用于建造户外广告固定专用设施的土地及其附着于土地上的建(构)筑物的空间位置。

第五条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工商局)是户外广告登记的行政管理部门,未经**工商局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户外广告。

市城市管理局是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设置的行政管理部门。

市规划局是户外广告设施(阵地)的规划管理部门。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部门。

市公安、建设、园林、交通、物价、气象等部门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设置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市规划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根据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设置规划和省、无锡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容貌标准,编制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设置技术规范,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统一规划、美化亮化、总量控制、布局合理、安全牢固、规范管理的要求,遵循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原则;

(二)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健康、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广告设施(阵地)应符合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规划及技术规范,设置广告设施须选用能源节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材料,并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使用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标识符号等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外国文字的,同时标注中文,并按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

(五)广告画面右下角或者外侧面标明由工商部门发放的户外广告登记证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识使用和城市公共绿地绿化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影响相邻建(构)筑物的通风、采光、消防的;

(四)损害市容市貌及建(构)筑物外观的;

(五)利用行道树、古树名木的;

(六)利用违法建筑、危房及其它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的建(构)筑物的;

(七)利用路灯杆、电力杆等电力设施或电讯杆等电信设施的;

(八)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的;

(九)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区域和范围。

第九条户外广告阵地分为公共阵地和非公共阵地。非公共阵地是指企业、个人、不使用财政拨款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有或者使用的建(构)筑物、场地等;公共阵地是指市政设施、公用设施、道路及其设施、广场和其他建(构)筑物以及已由市城市管理局收购取得使用权的非公共阵地。

公共阵地的具体范围由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规划等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利用公共阵地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阵地使用权应当通过拍卖、招标的方式取得。

公共阵地使用权拍卖、招标的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建设、规划、物价、园林、交通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条利用非公共阵地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经统一规划后,阵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未列入统一规划、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自有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其使用权参照本办法出让。

第十一条用于出让使用权的户外广告设施(阵地),根据户外广告设施规划的实际情况,逐步采取组合式或者分组式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取得户外广告公共阵地(设施)使用权的,应当缴纳户外广告阵地(设施)出让金(费)。广告阵地(设施)出让金(费)用于支付公共设施维护费、公益广告建设费及相关费用。

取得户外广告非公共阵地(设施)使用权的,户外广告阵地(设施)出让金(费)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户外广告阵地(设施)出让金(费)的收取范围和标准由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局、财政局另行制定,并公布实施。

第十三条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户外广告单位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主体资格;

(二)户外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三)拥有相应的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四)户外广告的时间、地点、形式符合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规划要求;

(五)户外广告媒体不得各类非广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当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二)户外广告单位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三)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者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

(四)户外广告样件;

(五)**工商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受委托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交与委托方签订的户外广告的委托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广告形式、场所、设施等用于户外广告,按照规定需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审批的广告,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十五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向市城市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的营业执照;

(三)规划部门选址意见及规划设计条件;

(四)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的证明;

(五)户外广告设置效果图,场地现状照片;

(六)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施工图;

(七)市城市管理局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市城市管理局应当自收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申请材料书面征求市规划部门的意见;涉及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的还应当征求市交通部门的意见;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应当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市规划等部门需要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应当在收到征求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收到征求意见的通知后,市规划等相关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告知市城市管理局;审查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

市城市管理局在征求意见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市规划等相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市城市管理局根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二)市规划等相关部门审查不同意的,市城市管理局应将审查不同意的部门及其不同意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市城市管理局审批同意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申请人凭相关手续,向市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或零星)》,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规划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发放。

市规划、城市管理、交通及相关部门逾期不提出审查意见或者不作出审批决定的,视为同意。

第十七条户外广告设施的使用期限由市规划局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或零星)》中予以明确。属于临时建(构)筑物的使用期限应当在两年以内,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市规划局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申请办理一次;属于零星建(构)筑物的使用期限由市规划局按照其实际使用功能和位置确定。

第十八条户外广告涉及市容市貌的,应当先向市城市管理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再向工商部门办理户外广告登记。

第十九条利用户外广告非专用设施户外广告影响交通安全、公共安全的,应当先向市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再向工商部门办理户外广告登记。

第二十条市城管、工商、规划、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审批户外广告,必须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各审批部门在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和资料后,应当在1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逾期视为同意。

第二十一条户外广告必须按照批准的时限予以,其设置的地点、内容、形式、规格应当按照经批准或者备案的设计图、设置效果图及施工图实施,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户外广告设施产权人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市城市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户外广告经批准后三个月内未予以的,由市城市管理局督促其,或者先城市公益广告;超过半年仍空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回其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使用权。

第二十三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满后不再重新设置的,产权人应当在15日内自行拆除。产权人未予拆除的,阵地所有人应当予以拆除。因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公益活动或举办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设置的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组织者应当在设置期满之日起24小时内予以拆除。

第二十四条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及其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覆盖和拆除。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必须拆除使用期限内的户外广告设施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提前两个月通知户外广告设施产权人限期拆除。户外广告设施产权人、设施设置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鼓励广告经营者公益性广告,并自觉对公益性广告内容进行充实、美化。

第二十六条户外广告设施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养护管理者对户外广告设施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应加强管理,经常进行维护,保证其牢固安全,整洁美观,字体规范完整,夜间照明和显亮设施功能完好。因户外广告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广告内容超过时效、户外广告牌空置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或者拆除。遇台风、汛期等恶劣天气,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户外广告及设施产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户外广告及设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市城市管理局应当按照规划设置公共广告信息栏,供市民信息,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洁。

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个人张贴各类招贴广告,应当在公共广告信息栏内张贴,禁止乱贴、乱涂广告。

第二十八条户外广告设施由于安装、维护不当,导致设施倒塌、坠落等,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产权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户外广告设施的产权人与广告经营者、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九条从事户外广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城市管理、工商、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有关行政管理人员、、,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范文6

关 键 词:户外广告 公共空间 巧妙应用

1户外广告与公共空间的属性分析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户外广告的现状同样也是这样。当户外广告运用得当时,它能与环境完美结合并且美化环境,相反户外广告能让环境变得杂乱无章。一个城市的经济、文化发展完全能够通过户外广告体现出来,户外广告的这种文化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和完善,它具有优性和不足。

1.1认知户外广告与公共空间

户外广告就是信息传递,无论它是采用哪种方式,都带有明确的信息性,传达着产品的理念和内容。户外广告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呈现给人们最直接的信息,所以它具有信息的直接性、瞬间性的特点,是一种语言迅速传递表达的一种形式,它可以是图形、图像、文字等等。

公共空间按功能属性可划分为行政空间、商业空间、教育空间、居住空间、娱乐空间等。户外广告与公共空间应该合理搭配,并且户外广告要依附公共空间而存在。只有充分考虑到公共空间的特性和功能,以及考虑到公共空间中的人和物后,户外广告才能做到更好的与公共空间充分融合,并达到设计的最佳效果。

1.2户外广告的优劣分析

户外广告的优性分析。当今的户外广告充实着人们的眼球,在城市发展进步的形态中有序的发展,户外广告把设计和创意融入到整个社会环境中。户外广告不仅仅是局限在某种领域的设计和创作,它更能够表现出创造和造型的巧妙搭配手法,使城市建设的整个过程更加广阔和丰富,这种形式和内涵将逐渐取代陈旧的宣传手段,成为一种宣传的代名词。户外广告变成一种文化或是一种产业,传承与创新着设计思路和技巧手段[1]。户外广告在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环境之间找寻最佳的角度,在尊重人性与文化、广告与环境和谐统计的前提下,让艺术表达呈现出个性的升华。

户外广告的劣性分析。城市中的户外广告四处可见,人们无时无刻不生活在影响密集的环境中,户外广告出现了与城市环境之间的不和谐。这些户外广告缺乏标准和规范,从某种程度上无规律的恶性复制,这种恶性循环将直接影响城市发展的核心价值。当今户外广告存在无规划、无管理、不科学、不严谨等问题。从另外一个方面去分析,户外广告的创作与设计又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停留在直白易懂的阶段,缺乏特有的艺术性。有些户外广告不能结合城市的主体色彩进行规划设计,过多的采用鲜艳明亮的纯色和三原色,略显庸俗。另一点则是广告画面信息量过大,复杂重复且内容与周边环境不和谐、不协调,部分广告粗糙、低质。再是户外广告布局杂乱无章、过于密集,不但与建筑环境不协调,而且还打乱了景观设施的秩序。整体来谈,户外广告的不足影响了城市文化文明,打乱了城市的秩序,社会缺乏对户外广告的系统科学性的管理。

2户外广告与公共空间的关系

2.1户外广告与公共空间的巧妙搭配

户外广告充实在公共空间中,以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和视觉形态在公共空间中广泛存在。现今,国内外的户外广告也已经打破常规,以更多创新的形式传达着大量的信息与内涵,户外广告已经将电子影像、壁画、雕塑、绿化等景观运用到视觉传达的宣传中[2]。户外广告不只是起到宣传的作用,同样为公共空间营造着个性的艺术氛围。

2.1.1国外户外广告

国外有很多户外广告创意与公共空间有着巧妙的搭配,大多是以大尺度、夸张、简约的特点呈现在公共空间中,如国外喜力啤酒户外广告(图一),其实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广告牌,广告中一直大手试图从后面抓住喜力啤酒瓶,给人以视觉上的冲击,来喻指喜力啤酒的诱惑,这种夸张的手法让人难忘。再如Penline胶带的广告(图二),企业对其产品信心十足,在四角用胶带把一巨型广告牌固定住,企业用了这种简单的形式却证明了自己企业的实力,可谓是设计巧妙。

公共空间有很多特有的功能和随之配备的设施,如商场停车场、天桥、护栏等,户外广告能巧妙的利用这些可用的资源呈现在公共空间中,设计师们恰恰抓住了这些进行创意,把公共空间中的设施作为户外广告呈现的载体,起到了精妙的宣传作用。以美国全国保险公司广告为例(图三),广告牌上的油桶倒出的油漆与停车场的实际设施巧妙搭配,广告夸张的表现出就连广告牌上的油漆都有可能倒下来,还有什么不可能发生,提醒人们灾难是在无法预料中发生,很好的体现了购买保险的价值。再如一次性剃須刀的户外广告(图四),将剃须刀与户外草坪巧妙的搭配,设计师巧妙的把一把巨大的剃须刀在一块草坪上刮出一条干净的小路,以夸张的手法体现了剃须刀的功效。类似于以上的户外广告还有很多,这种以实体设施为载体的户外广告与公共空间有着巧妙搭配。

2.1.2国内户外广告

国内户外广告多以醒目、直接等形式体现在公共空间中,大都以文字喷绘、图片喷绘、灯箱等形式,依托与建筑物、展示柜、室外设施等载体。近几年国内的户外广告向着LED电子显示屏趋势发展,这种电子式户外广告具有循环播放特点,让投资者一次性投资,以LED电子屏为载体,运用动态、静态相结合等循环播放的形式达到

宣传的效果,打破了以往户外广告所停留的平面宣传和白天宣传的限制。

国内众多的广告公司越来越关注户外广告的创意、设计效果的实现。通过户外广告与公共空间的巧妙搭配可以提升企业形象,传播商业信息,树立城市形象,美化城市。如(图五)(图六)所示,各类型户外广告包裹在楼体的周围,大都以文字、图片为主,通过大尺度、夸张的手法将户外广告的内容直接性传达给受众群体。

3户外广告在公共空间中的运用

3.1户外广告在室外公共空间中的运用3.1.1大型室外公共空间中户外广告特点

室外公共空间有着视野开阔、面积大、人员密集、表现形式多样的特点,且具有大型的建筑及其公共设施。设计师们充分利用这一特点,大胆将户外广告运用到室外公共空间中去,让更多的受众群体所接受[3]。在运用的过程中又要充分考虑与受众群体的视线距离和角度。在室外公共空间中,既要考虑到人们正常观赏,又不能对环境造成视觉错觉所带来的不方便。如国外一则手机服务广告(图七),Cingular公司将消费者对手机服务的抱怨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广告牌,掉在地上的广告牌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CALL”字,在人群密集的街头,让“CALL”字醒目呈现在人们面前,似乎在指电话容易掉线,使用Cingular的网络电话则不会电线的意思,设计师运用这中视觉上的冲击让人们在思考中醒悟。

3.1.2小型室外公共空间中户外广告特点

小型室外公共空间顾名思义指空间较小,交通人流较少,受众群体有限,因路过停留时间教长,更能被人群所接受且产生很好的互动。如德国索林根剃刀公司的户外广告(图八),企业对公司的产品信心十足,设计师聪明的将一片刀片作为广告牌竖立在公交车站牌旁,或者是行人路过的路旁,为了体现剃刀锋利无比,广告牌下摆放了很多被切割成数段的橡皮鸽子,夸张剃刀锋利无比,无所不能。此类型户外广告能让人们在较长时间等待过程中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观看路旁或站台的广告。这类型的广告投放很容易与受众产生互动,更能吸引人的注意力。

3.2户外广告在室内公共空间中的运用

室内公共空间包括商场内、候车室、地铁站、商场、超市等,室内小型空间包括走廊、楼道、电梯等。室内公共空间没有室外空间大,所以户外广告在展示形式上有一定的限制,但在室内公共空间中视野开阔的区域,人流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则会相对集中[4]。如地铁通道的公共空间(图九),上下班高峰期人流相对较大,这种室内相对有限的空间投放户外广告颜色不宜太过杂乱,又因人流过快,人群不易停留,这种户外广告的形式多以简洁、直接、主题颜色鲜明为主,这样能很容易被人所接受。

在室内公共空间利用中,户外广告投放的位置大都是墙壁、地面、顶棚等。室内空间利用则更有其特点,设计会从空间以及选材上进行设计思考,例如室内户外广告以三翻式的广告牌为载体(图十),节省空间和资金,又能合理利用小空间展示丰富的户外广告。又如电梯的两扇门,卫生间的镜面以等都为户外广告所用。

4结语

户外广告在公共空间中的有着巧妙的应用,两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它们相辅相成。当优秀的户外广告运用巧妙时,可以美化环境,增强公共空间的魅力,而户外广告又能借助公共空间为载体,公共空间的空间优势和设施优势能更好地发挥创意,使产品得到更好的宣传。

参考文献

[1] 王鹤.浅谈户外广告与公共空间的关系[D].美术大观 2009.05

[2] 颜明峰.户外广告的公共性与艺术性[D].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