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务管理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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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管理条例

农村财务管理条例范文1

一、宣传活动主题

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速法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民生和谐,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简称“三提三服务一营造”)。

二、宣传活动时间

此次宣传活动从月份开始到月底结束。

三、活动宣传内容

(一)学习宣传法治办〔2012〕8号文件指定的学习宣传内容。主要包括胡总书记讲话、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法治建设实施意见》、中央、省、市“六五”普法规划、国家基本法律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所取得的成果等。

(二)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章程》等。通过深入学习掌握土地承包经营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调解、依法仲裁的能力。

(三)学习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内容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省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通过深入学习掌握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经管业务水平和指导基层进行农村财务管理的能力。

(四)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内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考评办法》等,通过深入学习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指导水平。

四、宣传活动形式

(一)专题学习。固定每周四为理论学习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理论学习。

(二)推荐培训。组织由各镇(街办)经管站推荐的土地纠纷仲裁员参加宜昌市组织的土地纠纷仲裁员培训班。

(三)现场观摩。组织各镇(街办)土地纠纷仲裁员现场观摩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的各项案件。

(四)现场指导。结合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适时到创建点开展检查指导工作,重点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系和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政策。

(五)检查督办。每季度对各镇(街办)村级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进行检查指导,重点对各镇(街办)“三资”服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六)媒介宣传。通过网、农经网、市经管局官网、经管局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媒介广泛地宣传经管业务法规和办事程序。

五、宣传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有关日常工作。

农村财务管理条例范文2

关键词: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集体资产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一、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为家底不清,产权不明,特别在“村改居”过程中有的集体资产未处置,极易导致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村级土地、交通道路以及林地、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管理随意性较大,暴露出许多问题。

(二)专项资金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部分村居委存在挪用土地补偿费的现象,挪用的资金用于上级部门和村级各项经费的支出,从而挤占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得不到保证,引发了各种村级矛盾。

(三)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不够高。不按时报账,白条支出现象严重,特别是招待费和工程款未开正规税务发票,而以收据或代办条直接支付,票据入账手续不完备,甚至有的支出凭证后竟未任何附件。

(四)财会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低。当前,农村财会人员大都是村“两委”指定的,没有经过正式的业务培训,有的会计业务上只能做到“记记账、打打算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会计法的要求,不能及时发现村经济运行中的问题,不能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造成村财务工作专业性和连续性差,出现了“断头账”和“年年培训村会计、年年有新会计要培训”的现象。

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强化农村财政管理,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成员的利益,确保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条例》和《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政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米东区农村实际,现提出以下处理农村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简明、规范、使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着重抓好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财产保全等方法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重视和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会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业务内容错综复杂,会计手段灵活多样,会计人员素质千差万别,加强会计监督是做好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保证,单位应成立检查小组,定期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一方面由上级部门委派审计部门检查,另一方面由会计人员组成,相互检查、相互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三)建立健全村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档案是村社经济活动的历史资料,是解决农村具体问题的最有效的原始凭据,农村财会人员要及时按要求整理好会计档案,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归档保管,不得散失、毁损。

(四)群众参与监督要充分,业务监督要及时

1.加大村级财务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应当及时,特别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财务活动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

2.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和职能,强化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建立和落实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制度,规定凡纳入委托管理的集体财务,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开发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都要进行审计。

(五)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作用

1.织难以解决时,尤其是基层干部群众尚未完全认同的情况下,乡镇党委、政府就应该出面帮助研究解决的,对各村反映的财务问题安排专人落实,建立情况反馈制度,乡镇领导对此项工作要督查到位。

2.做好村级财务监督工作。上级主管部门除每年正常的村级财务审计外,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及时组织检查,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从而使村级财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农村财务管理条例范文3

1、法律5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九条:国务院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工作。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2、行政法规8件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2号)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2)《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92号令)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3)《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第98号令)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4)《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一款: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其他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野生植物管理工作的部门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规定。

(5)《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3号)第四十条假冒授权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的植物品种繁殖材料,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6)《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号)第五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7)《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4号)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第三大点第(一)项: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3、地方性法规6件

(1)《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福建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地)、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农业、林业、渔业、水利水电、气象、农机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科技和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

(3)《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本条例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工作。

(4)《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承担。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村集体财务的审计工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

(5)《福建省蘑菇菌种管理规定》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蘑菇菌种管理部门是全省蘑菇菌种主管机关。福建省蘑菇菌种研究推广站(以下简称省推广站)受省人民政府蘑菇菌种管理部门委托,负责全省蘑菇科研、推广和菌种管理工作。

各地(市)、县(区)蘑菇菌种研究推广站为菌种管理单位,受省人民政府蘑菇菌种管理部门委托,负责本地蘑菇菌种的科研、推广和菌种管理。

(6)《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生产污染防治以及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污染或者破坏的其他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4、部门规章13件

(1)《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年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本地区的植物检疫任务。

(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年农业部令第32号)第七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年农业部令第8号)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4)《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年农业部令第10号)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5)《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年农业部令第12号)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责令其停止。第三十八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加贴标志的产品,经检查、检测、鉴定,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各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由认证机构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

(6)《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年农业部令第18号)第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研制者和生产者申请农药田间试验和临时登记资料的初审,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管理工作。县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7)《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年农业部令第21号)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畜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野生植物监督管理工作。

(8)《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20*年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31号令)第三条: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对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

(9)《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第四条第二款: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大田用种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生产所在地为非主要农作物,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为主要农作物,申请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生产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核发。第十一条第二款: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10)《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令第50号)第三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抽查的组织实施和结果处理。

(11)《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年农业部令第62号)第四条:农业部主管全国菌种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食用菌,下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菌种管理工作。

(12)《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70号)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13)《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71号)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产地安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产地的划分和监督管理。

5、政府规章3件

(1)《福建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号)第四条:福建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地(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村财务管理条例范文4

一、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人员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知法犯法”。由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农村财务制度指出账款要分管,但有些相关人员并不按照制度办事,将会计出纳同时交予一人管理,或直接忽视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自己意愿行事,所以导致财务制度形同虚设。

2、在进行财务管理中存在许多漏洞。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节省大量开支。一些村干部在财务开支方面大手大脚,没有提前做好开支计划,导致有时候资金短缺,不能及时解决问题。还有就是干部没有法律意识,擅自动用资金,使许多资金外流,不能及时筹集等。

3、账务处理方面不完善。账务处理是个复杂的阶段,有些工作人员为了简化工作内容,省去其中的相关细节,甚至直接记成流水账,因此不能直观的反映出具体的收入与支出情况。还有些工作人员不能及时的将收支入账,所以有的账目日期不准确。账务处理是农村财务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对待村里的每一项支出与收入,不能投机取巧。

二、农村财务管理问题的形成原因

1、有的村干部不重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一些村干部把工作重心放在“促进发展”方面,忽略了农村财务管理,认为只要促进了生活水平的发展,就不必刻意进行财务管理,导致村干部不重视财务管理方面。还有些干部只看到上级分下来的任务,工作围绕任务开展,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忽略了财务管理。也有些村干部不熟悉财务管理制度,所以不能很好的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不听取专业人员的劝导,所以导致很多财务管理方面问题。长时间以后,财务管理肯定出问题。

2、村干部缺少相应的法制观念。虽然国家一直在普及法律知识,但生活中仍有些人不注意学习。由于有的村干部缺少法律知识,所以在有些情况下不能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所以身为村干部要起到榜样的作用,带领村群众学好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3、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低下。由于财务管理工作内容比较复杂,不像一般的工作那么简洁明了,所以需要专业的财会人员参与,如果将财务管理工作交予没有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人来做,财务管理一定做不好。所以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从业资格与专业的技能知识。但是,现阶段财大部分会人员用的都是村干部的亲戚朋友,而没有聘用有资历的人员,进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下降。所以聘请具备专业的从业资格人员是农村财务管理完善的关键所在,因为只有这些人才能把财务管理的工作做好,进一步的有利于农村经济水平的发展与提高。而部分村干部也应该站在发展的角度看待问题,不能只看眼前,忽视了农村的未来发展,不只是在财务管理方面,各种工作的开展都应如此。

4、监督管理方面不完善。如果没有监督管理,财务管理就是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有些农村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或是相关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导致农村财务管理中出现问题,即使有些村将财务收支状况公之于众,但是公开的内容仅是其中一部分或公开的内容不够细化具体,敷衍行事。甚至存在没有公开的项目,并且有的村民缺少相应的知识,所以看不懂,还是起不到监督的作用。只有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组织,才能使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三、应采取的对策

1、使村干部逐渐重视财务管理。首先让村干部意识到农村财务管理对农村发展的重要性,可以通过后天教育的方式,在集体开会时不断加强农村干部和村民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其次,也可以采取奖惩措施或者直接建立村干部财务管理的考核机制,对于那些不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的村干部,可以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最后将财务管理工作列入年终考核里重要的一项,让村干部充分发挥其引导才能,贯彻好村里的财务制度,逐渐的使村干部意识到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2、加强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可以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等媒介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法律不仅可以预防犯罪现象的出现,也可以处罚一些违反法律的人。因此,只有加强村干部的法律意识,才能使他们有法可依,约束一些想要投机取巧的人,进一步提高农村的经济生活水平。

3、全面提高会计队伍的专业知识水平。首先要聘请具有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人员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并且要做到敬业负责。其次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后期培训,培养其良好的职业素质与专业技能。同时要采用奖罚分明的方法,对于一些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4、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时,从两个方面进行监督,一个是村民,一个是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组织,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与监督组织的作用。对于一些村里公开的财务方面的内容,村民和监督组织可以要求相关人员作出解释,保证公开的内容真实。也可以选取村民代表直接参与财务管理,逐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与监督体制,使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地持续发展。

农村财务管理条例范文5

一、以提高农民受益水平为目标,狠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为您整理,感谢作者。

二、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

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二是努力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卫生院装备条件。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地开展人员聘用,努力解决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临床需求举办3期培训班,安排80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支持参加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执业护士等资格考试,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以落实《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为重点,加强乡医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强化院长队伍的竞争意识,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和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院长的教育,强化对院长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有知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补充规定》,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大宗药品采购和车辆管理等制度,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四、突出食品安全整治和医疗市场清理两个重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管。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认真规范从业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暴光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或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法制观念,确保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格规范社会办医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出租承包医疗场所、超范围行医、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异地行医,认真清理违法医疗广告。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严肃查处不经审批聘用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开展技术人员资质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无资质的上岗人员,严肃查处违规医疗机构。结合换

发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工作,认真规范乡医执业行为,查处违纪违规乡医。三是强化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推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普及消毒知识。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供水人员体检和培训。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监督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建立和完善防治制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对16家放射工作单位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加强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开展个人剂量检测,确保放射安全。

农村财务管理条例范文6

自担任***经委主任以来,分管经委财务、村级财务管理、市场建设,并做好规范管理等工作。

一年来,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认真学习十、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并把基层农村工作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始终如一的干好本职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党委、政府交给我的各项任务。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以实际行动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好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修养。自己利用空余时间坚持写学习笔记3万字,书写学习体会4篇。通过学习,自己树立了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甘当人民群众的公仆,一心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带领干部群众搞好农村各项工作。

二、分管工作

始终坚持把整顿商贸秩序作为工作的重点,为了繁荣市场,给客户提供一个良好的经商环境,我乡街道原来一直脏、乱、差,尤其下雨天,真是人车难行。鉴于此,对**街道进行整建,有效的整顿了我乡的商贸流通秩序。对乡经委财务、村级财务等进行全面清查,从源头抓起,有效控制了村级财务的铺张浪费,对乡经委财务和村级财务进行张榜公布,让群众明白,干部清楚,密切了干群关系,并进行规范管理。

三、包片工作

在所包**村,认真协调干群关系,紧密联系群众,按照大户带动、典型引路、推动整体的思路,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使长远利益与短期效益有机结合了起来,为本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计划生育方面,为了改善群众落后的生育观念,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向着巩固“三为主”成果、逐步推行“三结合”的方向发展,引导群众实现计生工作的“三个转变”,缩小农民群众生育愿望与政策要求的差距,组织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利用刷写标语,发放宣传品,组织群众答卷等形式,深入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创优”工作等相关政策,力争做到计生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大育龄群众的认识觉悟有了极大的提高。

四、遵守纪律,廉洁自律

本人一年来,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提出的六项要求,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自己能够带头遵守纪律,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已,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时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本人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按照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出现违纪问题。

五、不足之处

缺点与不足之处表现在:一是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不够,对自己剖析得少;二是对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得不够,没有注意到自己本身素质的提高;三是思想还比较保守,没有达到真正解放,开拓创新和超前意识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