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信用建设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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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信用建设总结

社区信用建设总结范文1

一、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1、组织街道社区居民户开展“信用居民户”调查评定,村组开展“信用农户”调查评定等细胞工程创建活动,推动诚信乡镇建设

2、以各层次企业单位、居民户、农户信用评级为基础,组织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在街道、村组开展信用居民户、信用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加大农村商业银行支持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农户发展力度。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召开全镇创建信用乡镇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街办对所辖区进行宣传发动,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

2、组织试点,总结经验。选择信用基础条件好,经济发展相对活跃的村组、街道进行试点。目前结合实际,在全镇10个村进行试点,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好的作法经验,探索农村金融服务产品进入村、街道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3、适时推广,全面实施。适时召开现场会,对信用村试点创建工作经验进行推广,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与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创建信用镇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本地的创建工作。

2、加强协调配合。各村要切实掌握本村农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建立和完善农户档案,街道居委会要用时掌握辖区内企业居民、个体工商所的信用状况,为商业银行信贷支持提供真实可靠的信用信息。

社区信用建设总结范文2

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意见》

全县各级档案部门要继续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首先,要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新时期档案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同时,要利用多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营造发展档案事业的新环境。其次,要结合实际,分析存在问题,寻找差距,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可操作性的措施,提出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各部门也要抓紧出台实施方法。第三,要切实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档案工作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二、深化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同志对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建设,把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建设纳入政务信息公开体系,明确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机制,未挂牌的档案馆要抓紧挂牌对外服务,已对外服务的现行文件查阅中心要加强设施建设和资源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同时各地要把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纳入“文明城县”创建活动,各级档案馆要充分发挥档案资源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积极争取创建政府挂牌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全面推进、重点提升,着力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

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贯彻全省民营企业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继续密切关注民营企业发展的动态,及时了解掌握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理顺思路,明确工作重点,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各县、县要完成60%的亿元产值以上民营企业的建档工作,规范指导,树立典型,及时推广经验,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发展。

四、继续开展社区档案规范建档工作

各地要根据《加强社区档案工作意见》的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抓紧推广,既要有量的发展,要求年内全县至少100%的社区完成规范建档。又要有质的提高,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完善规章制度、丰富档案内容、提高管理水平,有基础的社区可实施新立卷制度,开展档案目标管理。同时,要不断拓展新的领域,要把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机制延伸到社区,利用社区档案资源和设施,设立社区文件查阅室,面向居民开展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应依托社区引导家庭建档,将档案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推广到家庭。

五、积极探索信用档案工作。

各级档案部门要围绕各级政府诚信建设,积极帮助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制定信用档案采集、整理和利用的方法、标准,配合工商、税务、质量监督、审计、文明办等管理监督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帮助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信用评级数据库,建立信用网站,公开信用信息,充分发挥信用档案的监督作用,为整顿和规范县场经济秩序、加快“诚信*”建设服务。各地都要抓出一两个典型,以推动全县信用档案建设。

六、围绕服务“三农”中心,拓展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内容。

要以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稳定为核心,继续深化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要配合*农技110被推荐为“联合国公共服务奖”候选单位工作,抓紧县、县、乡农技档案的收集和管理。要主动介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深化行政村规范建档工作。

七、以项目档案管理为抓手,加强重点工程和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档案工作

各级档案部门要继续围绕我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中心工作,以项目档案管理为突破口,切实抓好重点工程、重大技改项目和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档案工作。各级档案局要组织人员围绕我县明确的110个重点项目,开展调研,重点加强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督查工作。同时,要结合实以目标管理为抓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规范项目档案管理,服务经济建设大局。

八、推行档案目标管理,促进档案规范化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任务,加大指导和监督,规范运作,确保已列入目标管理计划的单位都能完成达省标的工作任务,促进我县档案工作规范化发展

九、抓住机遇,明确重点,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

1、依托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探索电子文件归档办法。各地各部门要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纳入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争取整体设计,同步实施,实现文档管理一体化。要按照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和《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尽快出台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接收进馆具体业务技术标准,妥善做好电子文件的保真、保密和保存工作。

2、加快实施数字档案馆工程。各级综合档案馆要认真制订完善档案信息数据库建设规划,以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为基础,以建成全文数据化档案馆和多媒体数字档案馆为目标,加快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开化、江山、龙游档案馆要继续开展馆藏档案文件级条目微机录入工作,要求完成10万条文件级条目的微机录入任务,衢江、柯城档案馆也要抓紧开展。全县各级档案馆都要积极参加省现代化档案馆综合评估。

3、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网站建设。增加网站信息量,提高网站质量,提升点击率。未建立局域网的档案馆要争取建立局域网。

4、购置视频信息自动采集设备。实现同步接收刻录电视新闻,解决声像档案征集难的问题,进一步丰富优化馆藏档案

十、注重档案资源建设,努力丰富档案馆藏

一是抓好名人、名产、名胜档案的征集工作,特别是要更大规模和范围地收集社会各界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名人名家的档案资料,借助名人效应,提升档案馆社会地位。二是抓好声像档案的收藏,及时将各新闻单位形成的声像档案收集进馆。三是抓好国际友人、友好城县、国外政府组织赠送礼品的收藏。五是抓好散存在社会上珍贵档案资料的收藏。

十一、强化档案学会工作

下半年,档案学会换届,各地要借机大力发展会员,壮大队伍。同时要结合档案工作实际,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研究和业务研讨活动,争取出一批有价值的档案学术成果,繁荣我县档案学术研究。

社区信用建设总结范文3

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问题乳品和含问题乳食品事件为鉴,为切实解决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开发区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以建设幸福为核心,以科学监管、保障安全为主线,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坚持“重在源头、重在治本、重在规范、重在引导”原则,进一步健全各级、各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全面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安全年行动,建立从生产到消费全方位、从销售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治理,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责、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让人民群众购得放心、吃得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监管职责,完善奖惩机制,初步建立起政府总负责、部门各负其责、行业自律规范、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守法经营的全方位、立体式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全开发区完成食品类实验室检验150批次以上,蔬菜农药残留抽样年平均合格率95%以上,生猪及肉制品“瘦肉精”检测合格率100%,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样合格率98%以上,豆制品市场抽检年平均合格率达80%以上,生产加工食品市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综合食品安全合格率96%以上;

(三)按市、区要求开展部分农贸市场(蔬菜)、连锁超市(天惠超市)、重点团体采购企业肉类蔬菜溯源体系建设,并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质量监控体系;

(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占食用农产品种植面积的70%以上;

(五)辖区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实施食品准入管理和信用分类管理,食品进货查验率达90%以上。其中,豆制品进货查验率达95%以上,乳制品进货查验率达100%;

(六)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文件要求,有效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三方责任,进一步构建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开发区管委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领导协调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各社区、园区、直属单位根据上级政府明确的职责要求,负责领导协调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社区、园区、直属单位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经费保障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社区、园区、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机构建设,要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要充分发挥政府食品安全领导组织的统筹协调、议事决策和监督考核的功能,不断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提高综合协调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根据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园区、直属单位和机关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职责的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环节和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社区、园区、直属单位要强化属地责任,发挥地域管理优势,强化对本辖区食品相关行业的统筹管理。根据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食品小作坊的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小作坊的管理。

3、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根据上级要求探索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推进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建设,强化企业对其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状况的主动控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等各项制度。社区、园区、直属单位和相关部门应督促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积极参与上级开展的培训及考核。健全食品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货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制度,并督促其认真组织落实。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外承诺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举措,加强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配合做好食品行业协会建设,支持和鼓励食品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守法规、讲诚信”活动。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专项整治、信用建设、社会监督为重点,提升监管实效,有力推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1、完善强有力的专项整治体系

突出对待拆迁房、空厂房、拆迁过渡房、安置房小区、居民出租房、沿街门面房、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针对各类制售假劣食品场所及违法行为,保持坚强有力的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定期排查摸底,做到发现苗头立即整治取缔,协同上级职能部门对本辖区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整治:一是做好猪肉的市场管理。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害猪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产品流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二是豆制品专项整治。加强辖区范围内豆制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专项整治,对不符合生产要求、无证无照的豆制品加工作坊坚决予以关停取缔。进一步规范豆制品市场,加强豆制品市场、使用单位管理,严格落实送货单销售、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豆制品流通过程中的“以次充好”等行为,“放心豆制品”及其供应点覆盖辖区市场。三是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示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整治超标准、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四是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规范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兽药、饲料添加剂和违法在农兽药、饲料添加剂中添加禁止使用成分的行为。查禁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鳞、久效鳞、磷胺等高毒农药和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五是开展制售假劣食品场所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力量,突出对待拆迁房、空厂房、拆迁过渡房、安置房小区、居民出租房、延街门面房、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摸底、逐户排查,及时清除食品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作用,认真梳理各类举报投诉,排查“苗头性”问题,严厉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窝点及行为。

2、完善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为核心,以分级分类监管为杠杆,构建真实、有效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信息公示等各项制度,大力推进食品行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及时更新信息数据库。按照《市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各相关领域信用评定标准及规范,及时更新(信用)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电子档案,及时组织更新食品企业基本信息、分等评级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二是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平面媒体等渠道依法及时组织开展的对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分级(水平)公示。三是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监管。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并以企业信用水平及生产经营状况为依据,在各食品环节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3、完善人人参与的社会监督体系

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社会监督。一是拓宽监督渠道。建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举报信息处理平台,发动广大群众和知情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出台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基金,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必要的现金奖励。二是发展群众监督队伍。聘请各界人士和热心群众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通过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硬件,组织群众监督员对身边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三是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配合上级职能部门认真处理食品安全各类举报投诉,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苗头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复,确保案件调查处理、及时反馈达到100%,投诉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三)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

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核使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使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1、细化考核评价内容

根据开发区实际,出台《开发区2011年食品安全责任考核细则》,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应突出有效落实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责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能力和投入保障能力;突出有效规范地区食品安全秩序、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场所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整治力度的考核;突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引领作用走向基层;突出不断提升本地食品安全水平和社会群众满意度,强化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考核。

2、细化考核评价方法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并建立责任制的意见》的精神,落实社区、园区、直属单位和开发区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对社区、园区、直属单位及有关部门履职情况的考核评价。考核做到“四个结合”,即: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食品安全抽检考核与工作考核相结合;政府综合考核与监管部门条线考核相结合;政府考核与人民群众客观评价相结合。邀请行业专家、社区群众、舆论媒体等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运用会议、约谈函告、履职报告、督导检查、评价考核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协同上级各职能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明确考核评价奖惩机制

坚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奖有惩,集中力量抓好“食品安全行动年”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和食品安全各项职责的落实。根据区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食品安全工作保证金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保证金制度。对社区、园区、直属单位和机关有关部门按一定额度收取工作保证金,并根据全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按一定标准予以奖励返还。对因主观原因导致发生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对开发区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的,报请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及负责人责任。

四、时间安排

按照全市、区统一部署,开发区“食品安全行动年”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调研部署阶段(1月—4月底)。对开发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社区、园区、直属单位和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开发区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社区、园区、直属单位和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环节部门于3月底前将本单位、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工作方案报开发区食安委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底)。社区、园区、直属单位和机关有关部门按照本单位、本部门“食品安全行动年”工作方案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管委会择机将派出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社区、园区、直属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报告报开发区食药安委办公室。管委会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检查组,对社区、园区、直属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开发区“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开发区“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社区、园区、直属单位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本环节“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建立管理责任机制,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二)加强经费保障。社区、园区、直属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立足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将食品安全管理费用纳入预算。开发区食药安委要统筹安排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考核奖励等专项经费,加强对经费的绩效管理。

社区信用建设总结范文4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008]5号)精神,进一步改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

(一)允许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规定实施上浮。自2008年1月1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所有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均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本通知之日以前已经发放、尚未还清的贷款,继续按原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二)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在现行政策已经明确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的基础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的具体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其中,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中央财政给予贴息。具体贴息比例和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三)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四)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创新、探索符合当地特点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新模式。各经办金融机构在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安全的前提下,要尽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失业人员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务。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并在资信审查、贷款利率、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

二、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拓宽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渠道

(一)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各省级财政部门(含计划单列市,下同)每年要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建立和完善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不断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中央财政综合考虑各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担保基金的增长和代偿情况等因素,每年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对省级财政部门的担保基金实施奖补,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

(二)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效奖补机制。中央财政按照各省市小额担保贷款年度新增额的一定比例,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的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等单位的经费补助。具体奖补政策和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小额担保贷款年度发放回收情况、担保基金的担保绩效等另行制定。

(三)进一步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管好用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保证贴息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拨付审核权限下放至各地市级财政部门。各地市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加强监督管理,贷款贴息情况报告制度由按月报告改为按季报告。

三、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对扩大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

(一)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二)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经办金融机构的手续费补贴、呆坏账损失补贴等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三)鼓励各省级和省级以下财政部门利用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具体管理政策由各省级财政部门牵头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四、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联动工作机制

(一)各地要积极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进一步做好创业信息储备、创业培训、完善个人资信、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贷后跟踪管理等工作,促进“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有机联动。对经信用社区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经专家论证通过、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要细化管理,积极推进降低反担保门槛并逐步取消反担保。

(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2006]5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严格信用社区标准和认定办法,加强对信用社区的考核管理工作,及时总结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奖惩机制。具体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由各省级财政部门牵头制定。

(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进一步密切协作,充分利用当地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用社区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创业培训—信用社区综合个人信用评级—信用社区推荐—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信用社区定期回访”的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

社区信用建设总结范文5

关键词:融资,社区银行,发展路径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从国际金融业发展、变革与创新的角度看,我国银行体系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特别是,在2006年12月1日之后金融业对外资全面开放的形势下,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将空前激烈,如何迅速缩短我国银行的差距、增强竞争力成为理论界与银行界共同关注的焦点。在这种背景下,发展社区银行的呼声日益高涨,本文将就我国发展社区银行路径问题进行探讨。

一、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现实意义

目前学术界对社区银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ICBA)定义社区银行是独立的、由当地拥有并运营的机构,其资产从少于1000万到数十亿美元不等的机构。参照国外社区银行功能并结合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我国建立的社区银行是指资产为5亿元以下,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运作并为当地居民或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成本低、个性化金融服务的县域银行类金融机构。在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下,发展社区银行的意义重大。

1、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普遍遭遇融资“萎缩”。具体而言,中小企业由于抵押物相对不足、财务报表不完备,加之容易隐瞒甚至制造扭曲的信息,导致大银行因不能了解其经营能力、经营状况及贷款所投向的项目的情况,对其贷款更加谨慎。而社区银行以服务社区为宗旨,与商业银行相比,其资产规模较小,组织层级也相对简单,信息反馈的期限较短,经营决策较灵活。此外,社区银行的运作都在本地,对区域内客户的情况更为熟悉,易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所以,根据信息优势假说(informationadvantagehypothesis),社区银行更易于解决贷款中的委托问题和了解客户收入变动、支出状况等有一定保密色彩的个人信息,这降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发生的可能性,因而,相比于大型商业银行,社区银行在服务中小企业中就有比较优势。比如,作为“准社区银行”的台州市泰隆城市信用社,一直以民营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努力发挥在地缘、人缘、信息等方面的优势,自1993年成立以来,“泰隆”累计发放贷款350余亿元,其中90%以上投向当地的民营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04年末,在“泰隆”有贷款余额的客户有3865户,户均贷款仅70.8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户有2745户,贷款金额合计6.73亿元,分别占贷款户总数及各项贷款余额的89.06%和24.61%.

2、促进金融服务水平和协调社区发展。发展社区银行可以刺激国有商业银行加快市场化改革,增强竞争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同时,根据“共同监督”假说(peermonitoringhypothesis),在银行与客户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由于社区银行典型的区域性特征,为了区域内大家的共同利益,合作组织中的中小企业之间会实施自我监督,有利于中小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习惯,推动社会信用状况的改善。另外,社区银行强调对社区文化的融合,有助于实现社区发展的政府、市场及社会的自治互动,形成多方参与、共同管理的新局面。具体而言,社区居民和单位可以利用其在社区银行中的股东或是社员权力,通过社区银行的资金投放项目参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服务项目开设、服务内容确立的集体决策,实现社区建设与管理中的群众自治性作用(王欣欣,2005)。因此,通过社区银行基于信用的产品设计以及对社区改善和发展活动的实践参与,可以推动社区信用建设和协调社区发展。

3、有利于优化银行体系结构,降低系统性风险。根据产业组织理论,CR4≤40%为低集中度,40%≤CR4≤60%为中集中度,60%≤CR4≤80%为较高集中度,CR4>80%为高集中度。从资产的市场集中度看,根据相关机构的数据可以算出,截至2004年,包含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CR15)的市场集中度为68.5%,其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169321亿元,市场集中度(CR4)为54.1%;而负债的CR15和CR4分别为68.4%和53.4%,也就是说,我国银行业市场竞争不足,仍然处于寡头垄断状态。毋庸置疑,这种银行体系结构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和经济健康发展。而社区银行的适当发展将会有利于改善银行体系结构,进而分散来自经济与金融层面的冲击(王欣欣,2005),从而分散由于银行机构资金需求与供给的同质性所造成的系统性风险。换句话说,设立社区银行可以分流过度集中于大、中型银行机构的社会资金,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社区资金市场,进而规避系统性金融风险。

4、为居民提供投资渠道与增值服务。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发展水平很低,加上有关的金融产品创新严重不足,造成我国居民的投资渠道比较有限,而居民手中的资金非常宽裕并且有较强寻求保值增值的欲望,迫切需要开拓创新投资渠道。从这一方面来看,社区银行的发展有一定的必要性。因为社区银行的市场定位与大银行的“大城市、大企业”的战略相反,除了主要为社区居民和社区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外,在网点布局上更加注意拾遗补缺,填补大银行退出后的空白,多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发展。此外,社区银行在审批中小企业和社区居民贷款时,很关注借款人的性格特征、家族的历史和家庭的构成、日常的开销特征等个性化的因素对还款能力的影响,从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个性化服务,与此同时,社区银行实行多元化经营,它必将会吸引各种有利的资本进入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推行业务创新,提供特色化的金融服务,从而有利于为居民提供较好的投资渠道和资金增值服务。

5、可以有效地遏制民间非法金融的蔓延和发展。近年来我国民间融资有很大发展,对地方金融的影响越来越大。其原因除了一些地区市场化程度和利率市场化水平不高(以温州为例,据中国人民银行监测,在2004年10月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和提高法定利率水平后,温州银行业2005年一季度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比2004年上半年提高0.7个百分点,高于法定贷款利率0.27个点的上调幅度),民间融资有较大盈利空间外,关键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小银行,很大一部分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培育和发展社区银行,可将民间融资纳入国家正规的金融渠道之内,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一个比较现实的通道,提高民间金融的规范化、组织化和机构化,防止民间金融的边缘化,逐步消除金融结构的二元化,降低潜藏的金融风险。

二、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路径探析

20世纪90年代,欧洲掀起了一场“社区银行服务运动”(CampaignforCommunityBankingServices),主要有新设社区银行、共享分支网络(Sharedbranch)、利用分支机构和特许经营(Franchises)等渠道,而澳洲的社区银行主要采取分支机构模式、模式及电子银行模式。我国发展社区银行必须从当前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主要途径有:

1、由民营企业资本组建新的社区银行。新组建股份制社区银行容易明晰产权,其公司治理结构相对比较完善,市场定位目标也比较明确,在应对市场环境变化方面也会比较灵活。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社区银行,同时也要十分关注退出机制的建设,真正实现“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民营银行资本由于强烈趋利动机可能导致过度扩张,加大金融风险;股东控制社区银行容易发生获取关联企业贷款等问题,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以降低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均衡,尤其是区域内的中小企业发展水平不尽相同,这就形成不同的发展社区银行的条件,必须区别对待以提高效率,一般来讲,应该先进行试点,然后再全面铺开。例如可以考虑将浙江省的温州、宁波、台州和福建省的泉州等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作为试点,然后择机推广。一般情况下,允许达到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如资本金额、股东人数、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规的章程等)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组建社区银行(应宜逊,2005),考虑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资本金应在1000~5000万元为宜。

2、将现有小型金融机构改造为社区银行。以城市信用社为例,城市信用社在长期与中小企业接触的过程中掌握了充分的客户信息和决策经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贷款风险,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我们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实施规范改造,鼓励优秀民资入股,优化股权结构,改造成以所在社区的中小企业和居民为服务对象、按股份制原则进行经营管理的社区银行。另外,农村信用社由于市场变化正亟需要转型,可以通过适当的资本结构优化和机构整合,促进农信社重组,逐步改造为产权明晰、按市场化运作的社区银行(翟建宏、高明华,2005)。关键在于经营机制的转变、机构布局的调整和规模效益的实现。另外,由于各个信用社的发展情况不尽相同,应该区别对待,最好是先进行改造试点,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教训,逐步推行改革,促进社区银行的健康发展。浙江省在这方面有所探索,2005年1月,经宁波银监局批准,浙江省第一家完成增资扩股、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城市信用社——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正式挂牌运营。绿叶信用社改造后的资本金从过去的526.9万元增长到1.39亿元,资本充足率远远超过法定标准;在新的股权结构中,法人单位17家,均为民营企业,自然人32个,过去参与投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退出,单体投资者最高占有股权比例为10.79%.

3、在部分邮政基层机构基础上进行改造,组建社区银行。据邮政储汇局统计,到2006年3月末,我国邮储存款余额达到1.48万亿元,占居民存款总额的10%,在全国拥有3.6万个网点,其中县及县以下农村网点占2/3以上,而且,邮政储蓄65%的资金来源于农村,而几乎90%以上的资金都通过转存央行或者以协议存款的方式转存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途径,实现资金从农村大量向城市的逆向流动。这不仅有可能影响到农村金融发展,甚至有可能使得邮政汇兑业务畸形化,以服务于邮政储蓄业务的利益冲动(钟伟,2004)。随着《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过,组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作即将进入实施阶段。因此,可以适当考虑基层邮政储蓄机构的社区银行化。具体思路如下:在民营经济较为发达、信用环境较好的地区,由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及邮政部门进行协商,将个别条件较好的邮政县支局作为试点,先由权威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然后,以公开、公平的方式对其资产进行招标出售,需要说明的是,管理部门必须对各招标单位或个人(一般为民营企业法人或独立自然人)先进行考核、选择,严格把关,“交接”之后,要进行适当引导、监控。

4、引导民间非正规金融发展成社区银行。根据央行调查统计司的调查推算,目前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的6.96%左右,在浙江等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地下金融的间接融资规模大约相当于国有银行系统的1/3.另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的调查测算,2005年末的民间借贷资金规模为450~500亿元,作为一种自发的民间资金运作方式,温州民间资本规模超过了3000亿元,其原因主要是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不足。另外,有证据表明,与现有银行机构相比,一些地方从事资金交易的非正规金融的经营效率更高,并且对当地小企业创业贡献更大。所以,通过正确引导使非正规金融走上正规化、合法化道路;通过组建社区银行将民间闲散资金组织运营起来的意义将十分深远。两年前,温州成为全国性的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在农信社改革和利率浮动改革方面凸现了示范效应,如今,我们亦可考虑以其作为发展社区银行的试点,具体操作方式为:先试点设立1家,由市政府明确一个主管部门,组织、鼓励和引导市辖内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发起,采取股份制的形式,明晰权责,将民间资本纳入金融体系。在这一过程中,监管部门要首先对“发起人”进行很好的选择,一般选择经营良好、实力雄厚、社会知名度高、信誉好的企业,股份应当较为分散以防止因一股独大破坏“社区银行”的运营、管理。

参考文献:

1.IndependentCommunityBanksofAmerica,

2.应宜逊、李国文,“社区银行”:内涵、现实意义与发展思路[J],上海金融,2005,(11)。

3.翟建宏、高明华,中小企业贷款与社区银行发展[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3)。

4.钟伟,中国民营银行宜走社区银行之路[J],上海金融,2004,(6)。

5.王欣欣,上海设立社区银行的社会经济效益分析[J],上海金融,2005,(9)。

社区信用建设总结范文6

(一)社区银行的内涵

社区银行的概念源自于西方发达国家,1882年德国学者费迪南德・腾尼斯首先提出了“社区”一词,并运用于社会学领域。在这里“社区”既可以指一个州、一个市或一个县,也可以指城市或乡村居民的聚居区域。可见,社区银行并不是我们简单理解的位于城市社区的银行,目前学术界对社区银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

1981年美国的《银行业》杂志选用MichaelL Gibson给出的定义:“社区银行是社区的财政生命线。通过其提供的个性化的、私密的以及成本低廉的服务,社区的个人和企业客户可以开展本地经济运行相关的财务交易。同时,社区银行还致力于社区改善并实现投资人预期的回报”。

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ICBA)对社区银行的定义为:社区银行是独立的、由当地拥有并运营的机构,其资产从少于1000万到数十亿美元不等的机构。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社区银行的内涵应该是:资产规模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模式建立,以盈利为目标;经营范围局限于一定区域,服务于当地社区经济的现代商业银行。由此不难看出,社区银行具有明显区别于大的主流银行的四方面特征:一是小型的现代商业银行,资产和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二是草根金融,源于有限区域,服务于特定社区;三是其行业属性为现代商业银行;四是以民营企业或自然人发起为主。

(二)我国社区银行发展的现状

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目前我国社区银行发展主要停留在各类商业银行的社区金融业务上。一方面,不少具有战略眼光的商业银行已经将业务开展到社区。华夏、民生、招商等中小商业银行纷纷在武汉市东亭小区等社区亮出了“社区银行”的招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正式在广东省各地推出“社区金融服务”;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一边推出社区金融学校,一边推出社区银行概念;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与美国艾克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在其下属车公庄支行、东直门支行实施由艾克国际研发的贵宾理财系统(EFC),为广发银行创建社区金融平台。另一方面,一些商业银行认为目前的社区建设尚未成熟,甚至担心在社区开设银行网点成本高、收效慢,对进军社区一直持谨慎态度。这些银行营业网点大都设立在市区繁华地带,即使在社区中设有零星营业网点,在实际工作中却没有“社区”概念和“社区金融”意识。

实质上,社区银行的基本特征在于“社区性”,集中表现在它是依托所在社区的社会、地缘、人格信任关系、客户网络开展信用中介活动。我国要发展社区银行,绝对不能只是让银行机构“进社区”,而是要让其“融入社区”。显然,如果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只做到社区银行的

表层特征,最终只会导致“形似神不似”的失败局面。

二、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必要性

(一) 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1.社区银行具备“软信息”搜集和传递优势,能有效地解决信贷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中小企业贷款为例,大银行往往只能通过信用评分等数学模型和客户的信用历史等事后记录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加之大银行组织结构复杂、决策权集中,制度缺乏灵活性等特征,与中小企业贷款的“额小、面广、期短、差异性、多样化”的特点几乎格格不入。而社区银行组织层级相对简单,其组织优势更加有利于相关“软信息”的搜集和传递;从金融产品开发、产品投放市场到产品信息反馈整个过程的期限较短,有利于管理层采取灵活的经营决策和提高贷款效率,社区银行在审查小企业贷款时往往也能够考虑更多因素包括这些作为邻居的借款人的性格特征、家族的历史和家庭的构成、日常的开销特征等个性化的因素。

2.成本优势。社区银行从事的业务一般具有规模小、零售成本低而批发成本高的特点。社区银行只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组织结构简单,可以节约大量的劳动力成本和机构设置成本,且社区银行通常能与中小企业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不仅降低了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监督成本等显性成本,也降低了不良贷款产生的风险成本和银行内部贷款决策所耗费的成本等隐性成本。因此,它服务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比大银行要低,从而形成了价格优势。

3.社区银行的运作都在本地,对区域内客户的情况更为熟悉,在经营的过程中注意差异化服务思路,注重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服务的个性化和差异化,因而,相比于大型商业银行,社区银行在服务中小企业中能够克服大银行的服务同质化缺陷,以求异型的发展战略满足中小企业的多样化金融需求。

(二)发展社区银行,可以为我国大量的民间资本寻找出路。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仍然是以现代银行业为主的现代金融部门和以合会、集资、民间借贷为主的传统金融市场的二元并存的状况。以温州为例,据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测算,目前温州民间借贷规模约400亿元,而2004年末的银行贷款为1534亿元,以这两个数据代表的传统民间金融与现代金融的比例为20∶80。我国有大量的民间资本,据估计约达12万亿元人民币以上,这些巨额资金需要寻找出路。培育和发展社区银行,可将民间资本纳入国家正规的金融渠道之内,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一个比较现实的通道,逐步消除金融结构的二元化,遏制民间非法金融的蔓延。

今年7月,小额贷款公司在浙江省的试点,为民间资本提供了一条出路;今年11月,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注册从事放贷业务,从而打破被银行垄断的信贷市场,是民间借贷“阳光化”的重大金融突破。而上述两类新型信贷组织形式,可以通过制度安排和引导,发展为社区银行,使民间资本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规模效益,降低风险。

(三)发展社区银行,有利于优化我国银行体系,降低系统性风险。

中国银行业改革的过程就是从一到多的裂变过程。由最初“大一统”的人民银行到工、农、中、建的组建,再增加10家股份制银行,再到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涌现,再到开放以后逐步进入的外资银行,中国银行业经历着从一到多、分家与明晰产权、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过程。但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依然垄断着全社会70%的金融资产,60%的贷款份额,截至2004年,包含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市场集中度为68.5%。也就是说,我国银行业市场竞争不足,仍然处于寡头垄断状态,这几家商业银行的行为模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资金配置方案和渠道,使银行业长期处于“大城市、大企业、大银行”的发展模式上。毋庸置疑,这种银行体系结构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和经济健康发展。而一个健康的银行体系,应该是多层次多类型、多种成分和组织形式的银行机构并存、市场竞争充分、资产分散、业务专业化的体系,这样的银行体系才能分散来自经济与金融层面的冲击,从而分散由于银行机构资金需求与供给的同质性所造成的系统性风险。换句话说,设立社区银行可以分流过度集中于大、中型银行机构的社会资金,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社区资金市场,进而规避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发展社区银行,能够填补因国有商业银行撤出而在局部地区形成的金融服务真空。

国有商业银行从基层的退出和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及城市居民的多元化资金需求,为发展社区银行提供了空间。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基层市场,而其他组织形式的金融机构又不能及时跟进补缺,尤其是在县域城市,仅仅靠设立在城区的农村信用社还远远不能满足基层商业银行所遗弃信贷市场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和城市居民贷款难问题也就无法从根本上予以解决。伴随着商业银行从基层的退出,如何完善基层金融体系建设是一个亟待探索和解决的重要课题。通过发展社区银行,能够填补因国有商业银行撤出而在局部地区形成的金融服务真空,为特定社区范围内的中小企业和城市居民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是促进和保证城市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我国社区银行的发展思路

现阶段,我国要发展社区银行,就必须从自身的条件出发,发展出符合中国国情、有中国特色的社区银行。

(一)由民营企业资本组建新的社区银行。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政企分开、经济激励、社会监督。纵观中国银行业改革,即遵循这四个特征展开,其中最本质的逻辑就是通过界定和保护产权制度,使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企业法人,能够独立决策并对其行为后果负责。以民营资本组建的股份制社区银行容易明晰产权,其公司治理结构相对完善,市场定位目标也比较明确,在应对市场环境变化方面也会比较灵活。同时,民营银行发展选择社区银行模式,可以避免国有商业银行战略调整所出现的金融资源浪费。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改革,撤并调整了许多基层网点,既造成了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空洞化,也引起基层从业人员人心不稳。引入社区银行,可以充分利用国有商业银行欲撤出网点的经营场所、各种设备资源,将其改由民营资本控制,解决了民营资本的出路问题、基层从业人员的就业问题,也减少了金融资源浪费,具有可操作性。

(二)将现有小型金融机构改造为社区银行。首先,以城市商业银行为例,在长期与中小企业接触的过程中掌握了充分的客户信息和决策经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贷款风险,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特点,形成有自己鲜明特色的市场定位即CAP(Client-Area-Product)模型下的市场定位:客户定位于城市居民和中小企业;产品定位于种类繁多、服务个性化的零售业务;区域定位于当地化社区化经营。第二,作为我国金融弱势群体的农村信用社,由于市场变化正亟需转型。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对2万多农户的调查,2003年的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农村“高利贷”高达8000亿~1.4万亿元,仅浙东南地区就有3000多亿元。上述一组数据表明农户需求主靠民间金融,农信社在农村金融中应发挥的主导地位远远没有建立起来。农信社的改革,可以通过适当的资本结构优化和机构整合,促进农信社重组,逐步改造为产权明晰、按市场化运作的社区银行;而改革的关键在于经营机制的转变、机构布局的调整和规模效益的实现。另外,由于各个信用社的发展情况不尽相同,应该区别对待,最好是先进行改造试点,总结经验教训,逐步推行改革。浙江省在这方面有所探索,以温州龙湾农村合作银行为例,该银行成立于2005年6月,出资入股的4639名股东中有近4000名是农民,2007年,这家农民办起来的银行累计贷款余额40亿元,其中60%投向了农村,并实现利润1.12亿元。2004、2005.2006年三年,银行给股东的分红都达到15%,2007年转增股本20%。农民入股农村银行成了当地最热门的投资。对于这样的成功试点应该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加以推广。笔者认为,农信社在改革中,第一,应该首先准确市场定位,把自己的市场定位于为当地居民、中小企业以及农场主、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第二、坚持资金运用属地化。大银行通常将其在一个地区吸收的存款,投向利润最大化的项目上而转移资金,而农信社则应取之于农、用之于农。温州龙湾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率仅为0.07%,就是充分发挥了熟人经济的作用,利用社会环境的约束力实现了信用建设,从而降低了风险成本。第三、充分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农信社员工十分熟悉当地情况,尤其是对客户的信用及财务经营状况了如指掌,应利用多年积累的信息优势,为客户提供大银行无法提供或成本颇高的异质化个性化金融服务。同时这些员工本身也是融入到社区生活的成员,这可以大大缓解“信息不对称性” 问题 。

(三)改造部分邮政储蓄银行,组建社区银行。2006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业。其市场定位是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笔者认为,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的储蓄网点改造成社区银行能更好地实现这一定位。其改造为社区银行的优势可以归纳为:1.拥有良好的企业形象。邮政储蓄依靠借记卡“绿卡”为居民存取款、消费、转账结算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服务,特别是农村地区很多农民出外务工,子女上学都优先选择“绿卡”,邮政储蓄已经在居民中取得了品牌优势。因此邮政储蓄银行应该利用邮政的良好形象和与社区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建立客户信用档案,提供灵活便利的金融产品,并不断开拓和培育新客户。2.网点覆盖面广,农村网点比重较大,城市网点深入社区。到2006年3月末,我国邮储存款余额达到1.48万亿元,占居民存款总额的10%,在全国拥有3.6万个网点,其中县及县以下农村网点占2/3以上,而且,邮政储蓄65%的资金来源于农村。因此邮政储蓄银行应该发挥它的已经“走进社区”的地缘优势,利用发达的汇兑、结算业务为中小企业、社区居民服务,并在此基础上,为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养殖户、下岗工人等提供短期融资服务,在“走进社区”的基础上真正“融入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