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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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 高校 纵向科研项目 经费管理

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有了巨大的发展。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使得高校成为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国家对高校开展科研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也在逐年增加,特别是国家十中的“863”、“973”、国家支撑、国家基金等国家财政资金的投入,使得各高校的综合科技实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促进了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国家财政投入对科研工作的不断加大,使得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也越来越受到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的重视,如何科学高效地使用科研经费已经成为高校科研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高校社会化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高校中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转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越来越多,特别是属于国防重点项目及国家各类基金项目支持的经费管理应该得到同步的规范化管理,但从实际工作中不难看出,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一)科研经费预算中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意识淡薄

有些科研项目在立项时,预算的编制人员往往根据以往编制类似项目的预算经验来估计预算总额度,进而根据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的各项支出参考比例来划分预算明细,申报的预算大多没有经过严格的计算、测量和论证,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而且有些单位的科研人员在进行预算申报时往往会有虚报现象,尽可能地向同国家要经费,其实在科研实际支出时往往会有大量结余经费。这样不但不利于科研人员在科研中节约使用经费,而且对国家的经费测算部门造成干扰,不利于测算出准确、真实的数据。

2.不能严格执行科研预算

由于预算在编制时就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导致科研项目执行不完整或经费支出超出预算范围。如有些科研单项的实际需求大于当时编制的预算额度造成单项超支;而有些预算项目在实际科研活动中支出甚少,造成单项结余。加之科研经费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在预算执行当中学校内部的财会人员一般只对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只能起到促进核算规范化的作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额度是否符合预算则起不到监督管理作用。

(二)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高校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力度较弱

大部分的高校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上实行“课题组负责制”,科研经费到校后,学校科技部门扣除管理费,大部分的科研经费归课题组支配,学校的财务部门只履行财务核销手续。有些高校的科技部门虽然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上有一些规章制度,履行一部分监督管理的职责,但因为由课题组到院系再到学校科技部门的层层审批等繁冗的签字手续削弱了经费真正的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力度,从而使得科研经费的管理流于形式。

2.财务管理部门制定的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高校科研经费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的途径不同,种类繁多,如“863”、“973”、国家各类基金等,从而也造成了高校资金的多层次、多元化。面对各种来源不同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也应不尽相同,但大部分的高校在财务管理上都缺乏精细化的管理办法,而是以“一刀切”的形式对不同来源的科研经费进行“统一”管理。加上大部分财务人员不了解科研业务,对国内外的各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不熟悉,因此在科研业务报销过程中将支出费用列入的科目与各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要求列入的科目区别对待,这样在科研项目验收审计时就很难评价此科研经费的支出是否是按照预算支出的。

3.科研经费管理的监督机制不完善

近几年,高等院校科研经费指标大幅提高,高校普遍存在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制度不健全的现象,还没有建立在经费监管下的科研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缺少对科研经费结题审计和效益分析,从而也造成了科研项目技术水平和经费开支的综合评价体系缺失。

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根据国家教财[2005]11号文《关于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应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对科研经费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全过程控制权成本核算制度,使项目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高校相关的管理部门应与时俱进,努力探索和制定出一套适应高校发展的经费管理办法,确保高校科研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加强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

1.科学编制经费预算

要提高预算编制人员的素质,科学的编制预算。首先参照以往同类科研项目的经费水平,认真测算完成项目计划所需的资源配置,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支出预算的编制。在编制支出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好项目研究过程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如设备费、材料费、加工费、人员费、差旅费等列支科目。然后根据科研项目的来源编制来源预算,即根据不同的经费管理办法把支出预算各项归类,如“863”、“973”、基金等来源的名称为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交流合作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项目。总装、国防等来源的项目经费科目分为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支出项目。这样编制出来的预算既能真实反映项目所需的经费额度,又能保证在经费支出时有据可循。

2.严格执行科研预算

预算一经确定、批复,在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原则上不允许随意调整,但如果由于科研项目在进行过程中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则必须在保证预算的科学性、严肃性与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对预算进行调整,调整预算同制定预算一样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

科研人员应在充分了解科研项目和科研预算的同时进行经费的支出。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要适当地进行职责分离,要有支出记录,并定期进行预算反馈,对照预算总结预算执行过程中有无偏差。出现偏差要及时调帐以保证预算执行时的准确性。

(二)加强高校职能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管理

1.加强科技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管理

大多数高校的科技处在科研立项申报的过程中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协助作用,而科技处也应该是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各个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都非常了解的一个监管部门,因此在科研经费支出时高校的科技部门应该起到第一层的审核作用,真正起到对科研经费的支出进行监督、管理、审核、把关的作用。在科技部门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应该废除层层领导签字等繁冗的审批手续,因为这样的审批签字手续非但不能起到监管作用,还削弱了真正监管部门的作用;不但使监管审批手续流于形式,而且成为了各监管部门免责的手段。只有把监管权下放到某个或某几个责权部门,才能使学校的职能部门起到真正的监督管理作用。

2.加强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支出的管理

作为对科研经费管理的最后一层管理屏障,高校的财务会计人员不应该是“万金油”。针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应该设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这些财务人员在精通会计业务的同时更应该对各种不同来源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各个科研经费的预算有所了解,在履行财务报销手续时,不只审核票据本身的合法性,还应该对不符合预算的支出有一定鉴别能力。

3.加强科研基层单位的自身管理

科研的基层单位应该是对科研项目和科研预算最为了解的部门,因此为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科研预算的执行,各科研单位应设有专门的项目管理人员,这些人员不仅要对科研项目的各种文档、资料、购销合同进行管理,而且要对科研经费进行全面的统筹管理,跟踪科研进度,根据科研进度随时调整经费支出进度,为科研的顺利进行、科研经费的科学支出保驾护航。该项目管理人员应深入了解各个来源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全面掌握科研预算的实质,及时了解科研进度和经费预算的到位情况、执行情况和调整情况;应对学校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一定的认识,在学校监督管理部门对某个项目经费的某个支出提出异议时,应在遵循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为科研目标的顺利完成进行沟通、协调工作。

综上所述,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过程中,高校应加强科研基层单位、校科技部门和财务部门的紧密协作。科研的基层单位首先要充分发挥自己在科研经费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对科研经费进行合理预算,正确使用;校科技部门要发挥在科研管理上的协助和管理作用,对科研经费的预算进行把关,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预算的行为要及时纠正;财务部门作为对经费支出的最后一道屏障,在审核经费实际支出与预算支出是否吻合的同时,根据不同来源的经费管理办法准确设置财务科目,为整个项目在最后结题审计铺平道路。

三、结语

高校中科研经费的管理是否科学、是否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是否高效,直接影响着科研质量和科研水平,影响着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只有随着科研事业发展的脚步,提出新的管理思路,不断加强和完善科研经费的管理,高校才能保证科研事业得以健康、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闫国瑛等.高校科研单位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J].青海大学学报,2009,(8).

[2]李萍等.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研究.财会通讯,2007.

[3]傅裕贵,伍新铃,伍莺莺.我国科技经费管理政策全解读与执行情况解析.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6):13-16.

[4]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Z].2001-12-20.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高校;内部控制;科研经费

中图分类号:G3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1-0113-03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司的《2014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度高校科研经费破亿的就有227所大学,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基本都采用内部控制的方法,但高校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制度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系,所以如何促进科研经费管理向规范化、系统化方向发展,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就成为高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以Z高校的科研经费内部控制管理的组织结构及实践发展为研究对象,描述Z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及其内部控制的现状,找出Z高校科研经费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意见。

Z高校是一所集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管理学、艺术学、历史学、农学等学科的本专科学历教育为一体的师范类省属高校,学校现有18个学院,普通本专科专业52个,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6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特色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特色重点工程中心1个,省级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近年来,随着Z高校的科研经费的逐年增长,对其科研经费内部控制管理展开讨论研究,可以为地方高校科研经费内控管理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Z高校科研经费内部控制总体描述

(一)科研经费内部控制的组织管理

Z高校为了强化对科研经费的内部控制,结合本校使用科研项目资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在科研经费来源渠道上,Z高校具体可分为纵向的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的由学校对外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和学校匹配的科研项目经费,对此Z高校采取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的方式,科研项目的申报、执行、结题过程由科研处、计财处、设备处、审计处和科研项目负责人共同参与,其具体科研项目管理流程(见下图)。

(二)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

为了强化预算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Z高校规定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申请立项时,应在财务处和科研处人员的共同指导下,按照项目实际使用需求,合理地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原则上对纵向科研项目预算在批复后不予调整,确实需要调整的按照科研项目管理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对横向的科研项目预算可以按合同或约定进行调整。

(三)科研经费的支出管理

Z高校规定科研项目经费的支出环节,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5 000元(含5 000元)以下,由项目负责人签字;5 000元至2万元(含2万元),除项目负责人签字外,还需科研处负责人审核签字;2万元以上经费,除需上述签字外,还必须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才能办理报账手续。所有拨出校外的科研项目经费、平台建设经费等,都必须由校长签字后才能到计财处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四)科研经费的核算监督管理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经费决算书和项目结题报告由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过科研处、财务处、设备处审核后签字盖章,由科研处将项目经费决算书和项目结题报告报送审计处审计,但该规定只是强调需要审计的科研项目,并没有强调每个科研项目都需要审计,对于利用科研经费所购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后续处置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也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Z高校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分析

(一)科研经费内控环境建设薄弱

高校内部控制环境是整个内部控制框架的基础,影响着高校教职工的内控意识和实施内控的自觉性,所以要健全高校内部控制机制,首先要加强高校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从Z高校实际情况来看,相关人员内控意识还非常薄弱,比如科研项目人员存在科研经费只归自己自由支配的普遍观念,校领导往往只重视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结果,为了积极鼓励科研人员申报科研项目,有意放松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导致部分科研经费出现违规使用的现象;相关教职人员的缺乏专业性,比如财会人员对财务制度的理解程度不同,导致实际报销过程中的掌握尺度不同,出现同一项科研经费报销口径不一的情况,审计人员由于专业性限制,在科研经费审计过程中很难及时弥补漏洞。另外,Z高校目前缺乏一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科研经费信息管理平台,在相关信息筹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上的缺失,导致各部门之间与科研人员之间有效沟通渠道不畅、信息共享程度不高。

(二)科研经费预算管理脱节

预算管理是内部控制的重要方法,其中预算编制是科研经费能够有效执行的基础,Z高校规定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申请立项时,需要财务处和科研处的指导,按实际需要合理地编制科研项目预算,但是真正编制项目预算时,一般只有科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参加,由于缺乏相关的财务管理知识,编制预算仅凭主观经验估算,难以客观反映科研项目的预算成本,这种情况下财务处难以介入预算编制,所以对科研项目预算的编制不是特别了解,通常只是按照科研处的项目预算报告简单地审核预算总数,所以根本谈不上对科研经费支出的预算管理控制,只是起到了基本的财务审核职能;科研处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也仅起到名义上的科研项目管理和保管合同的作用,在对项目预算的编制控制上起的作用很小,最终导致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与执行偏离。

(三)科研经费内控监督、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

科研经费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的内部监督控制不严、责任不清晰,造成Z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最终导致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失控。从实际来看,Z高校的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设备处对科研项目管理各自为政,信息共享程度不高,缺乏长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很难在科研项目经费内部监督控制中发挥相关部门的联动作用,比如科研处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考核监督机制不到位,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过于宽松;财务处在科研经费票据报销过程中,认为只要签字符合规定、票据真实并且不超过预算就可以报销,由于缺乏专业性,财务人员不会对项目经费的合理性进行监督控制;审计处审计工作的被动性较强,加之缺乏专业科研人员,往往出现审计走过场现象,即使临时抽调专业人员参与审计,也因为缺乏对科研经费支出的实时监控,很难使审计监督在整个项目期间过程中发挥作用,科研经费支出漏洞不能被及时发现,加之Z高校没有严格执行科研经费的问责制,审计结论往往流于形式。此外,Z高校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没有对科研经费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回收做出明文规定,也没有针对科研所取得的专利技术、版权、软件等无形资产进行登记的规定,导致相关科研管理部门无法对资产的实时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督,所以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流失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

(四)科研经费内控风险评估机制缺乏

长期以来,Z高校科研经费的相关管理部门普遍缺乏风险评估的观念,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与风险管理机制,更没有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包含成本核算、绩效评价在内的内部控制风险评价体系,因此不能有效防范和控制科研经费风险。

三、Z高校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制度优化策略

由于我国高校内部控制研究起步较晚,直到2012年财政部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才为高校内部控制的发展提供了制度规范。笔者针对Z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内部控制的环境、预算管理、监督与信息沟通、内控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内控优化建议。

(一)优化科研经费内部控制环境

要改善科研项目经费内部控制管理的环境,提高Z高校教职工的内制意识和实施的自觉性。首先,要坚持贯彻科研项目经费问责管理机制,使教职工正确认识并履行自己的管理工作职责;其次,为了保证高校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实施,必须配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教职人员,并不断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教职人员能满足内控工作的动态需求。同时,为了有效降低科研经费信息沟通的成本,Z高校应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信息包括项目申报、预算的编制与审核、项目立项、经费使用、资产入库、经费决算、项目结题、成本核算、绩效评价等方面内容。

(二)优化科研经费内部控制预算管理机制

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执行、预算控制和预算考核等,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有效性直接决定着科研经费内部控制是否能有效实施,涉及科研经费管理的各个部门,Z高校应该从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接到课题组预算申请以后,组织委员会相关专业人员对课题组预算申请进行讨论,重点讨论项目预算的开支范围、标准等,最后将修正意见集中,反馈给课题组对预算进行修改,直到符合预算要求。

(三)优化科研经费内部控制监督与信息沟通机制

Z高校必须牢固树立对科研经费内部控制监督意识,审计工作不能走过场,而是要加大科研经费的审计范围和力度,对科研经费监督审计应该覆盖在科研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实际支出、科研经费结算和使用效益这三个阶段,即对科研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要进行全过程的审计,而且审计处在工作中要联合纪检部门,一旦发现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向纪检部门报告,形成审计与纪检的双重监督机制;要利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长效信息沟通机制,通过信息平台,不仅科研处、财务处、设备处、审计处和科研项目负责人之间可以相互沟通协作,还可以将学校纪检等其他部门整合到信息平台上,形成一体化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同时,将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统一管理,从资产的申请购置到结题后的回收,都要严格遵循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接受审计、纪委的全程监督。

(四)优化科研经费内控风险评估机制

Z高校管理者要强化风险意识,建立一体化的内控风险预警与管理机制,并保证预警渠道的畅通,及时预防科研腐败的发生。同时,还要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考评体系,对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对绩效评价等级优秀的项目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对绩效评价等级差的要进行重点关注,及时督促其提出整改方案。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Z].2012.

[2] 赵保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12-134.

[3] 孙小瞻.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析[J].财会研究,2015,(5).

[4] 赵双琴.高等学校的科研经费管理研究[D].武汉:武汉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5] 王化成,佟岩.全面预算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3-30.

[6] 张义.高校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J].经营与管理,2007,(3).

[7] 王漪,李扬.加强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探讨[J].会计之友,2014,(2).

[8] 王亚荣.高校科研经费审计中的难点与解决措施[J].中国内部审计,2014,(3).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 地方高校; 科研经费; 财务管理; 规范化

近年来,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地方高校科研工作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元化,科研经费大幅度增加。但由于配置分散、条块分割、政出多门、职责不明、监督体系不健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科研项目数量和科研经费规模是一个高校实力的象征,是国家考核高校升格、申请硕士授予单位、硕士点、博士点的重要内容,而有些地方高校由于先天不足,在学科领域有“话语权”的专家学者凤毛麟角,科研项目申请非常困难,形成高校领导“重立项,轻管理”的思想。科研项目管理实行“课题制”,赋予了课题负责人较大的经费使用自,课题负责人往往对经费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了解不多,认为自己凭实力争取的项目,既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又给学校带来了经济利益,科研经费就是自己的经费,怎么使用是自己的权利,财务部门不仅不应干预,而且应该提供方便,导致科研经费使用方面出现了较多的违法违纪现象。财务部门成了领导不满意、教师不高兴、检查部门认为监督不到位的“受气包”。

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既是国家的要求,又是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的有力保障。可以说,科研经费的规范管理,既是对国家、社会、学校负责,也是对项目研究者负责,只有管理到位,方能使用到位,才能使来之不易的科研经费发挥效益。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科技部、财政部和教育部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对科研经费管理的办法、意见,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地方高校财务部门要改变目前的窘境,必须进行科研经费规范化管理。

一、科研经费的性质

科研经费泛指各种用于发展科学技术事业而支出的费用。根据经费来源渠道不同,科研经费分为校外科研经费和校内科研经费两大类。校内科研经费数量少、金额小,本文不再赘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校外科研经费分为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两种。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为纵向经费;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的,为横向经费。纵向经费对应的项目(课题)为纵向科研项目(课题),主要包括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规划办、教育部、省科技厅、省社科规划办等政府科研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各类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横向经费对应的项目(课题)为横向科研项目,主要包括科技开发与协作项目、技术成果转让项目、科技咨询等技术项目、企事业单位资助的项目和国际间企业合作项目等。

二、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职责

随着科研规模日益扩大,国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管理责任体系,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院)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院系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

三、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要求

近年来,国家为了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对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提出了全面要求,笔者经过总结,归纳为以下十个方面:

(一)统一管理、集中核算要求

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法要求以及合同(任务书)和预算批复组织科研人员合理使用科研项目经费。

(二)票据使用要求

高校取得科技主管部门、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拨付的科研经费,形成本单位收入的,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不用开具任何票据;没有财务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如科研院所之间、高校之间、科研院所与高校之间发生的科研课题经费等,涉及应税的资金,应使用税务发票,不涉及应税的资金,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高校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的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三)支出报销要求

学校要完善科研经费支出审核制度,严格票据审核,必要时应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明细单等有效证明,杜绝虚假票据。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支付要求

随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深化,支付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因科研需要,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可以支付现金;依据有关规定发放给个人的劳务性费用,要严格审核发放人员资格、标准,一律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以零现金方式支付;购买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以下的日常办公用品支出、差旅费中的飞机票和住宿费等支出及场租费等支出通过公务卡转账结算;购买固定资产、大宗耗材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五)转拨经费要求

科研项目经费的转拨支出,以合作(外协)项目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转拨经费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合作(外协)单位是公司、企业的,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应对合作(外协)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

所有科研经费的转拨,必须由学校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批,经费转拨业务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六)政府采购要求

科研经费属于财政性资金,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支出,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必须通过法定的采购方式、采购方法和采购程序进行。

(七)科研合同管理要求

科研合同是高校和资金提供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约定,高校必须建立科研合同的审查制度和授权签字制度,未通过审查的科研合同,项目负责人不得承接科研项目。审查通过的科研合同,必须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学校签订,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代表学校签署科研合同。项目负责人若不能提供经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学校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不得提供银行账户信息,不得提供相关票据。

(八)资产管理要求

科研经费收入属于学校收入,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按照学校规定,履行出入库管理手续,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牟取私利,其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九)依法纳税要求

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再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报当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十)严禁违规使用经费的要求

学校科研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严禁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预算;严禁违规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严禁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严禁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严禁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严禁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严禁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严禁设立“小金库”。

四、地方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规范化思路

(一)加强政策宣传,争取理解和支持

国家制定的有关专业性文件,如果上级主管部门没有转发,学校领导则可能看不到。所以,作为高校财务人员,特别是财务部门负责人要关心国家的财经动向,关注财经要闻,经常登录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网站,了解最新的财经政策。一是认真学习和理解政策的实质,掌握政策的操作空间,便于在工作中应用;二是积极向学校领导汇报,使领导了解政策,得到领导的支持;三是积极向政策的适用对象进行宣传,使各项政策完整、及时地传达到相关受众,得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做好政策适用对象的政策辅导,帮助适用对象了解政策、按政策办事,消除不满情绪、化解矛盾。

(二)完善制度,提高操作性

地方高校应全面梳理各级各类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在符合项目归口单位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课题的性质结合高校自身特点制定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应该包括各层级的经济责任,工作流程,审批权限,项目经费如何入账、需提供什么资料、哪类项目应该开具什么票据,经费报销的要求,外协费如何转拨,项目验收、结题结账如何办理等全过程,使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责任到人,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设立专职岗位,提供专业服务

1.预算编制规范化

预算编制是预算执行的基础,预算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财务部门要协助科研项目申请人根据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科研活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加强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与合作,实现专业分工和信息共享,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科研项目批准后,项目预算执行难,预算与实际需要脱节,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2.预算执行规范化

一是加强科研经费支出业务的审核。对票据不符合要求的、未办理固定资产入出库手续的要求重新办理手续,对国家规定严禁报销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二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预算执行额度控制。目前,地方高校大多使用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高校财务软件,该软件v4.0以上的版本在“辅助账务处理”系统中设置有“项目账”核算和管理功能。通过“项目设置”功能,完成科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等基本信息。通过“项目额度控制”功能,构建项目预算与支出科目的对应关系,对科研项目按批复的任务书(合同)进行额度控制,当发生支出时,系统就会提示预算指标多少、已经支出多少、结余多少;当支出需求超过预算指标时,系统就会提示“该支出科目控制金额出现超支,不能支出”,以实现对科研项目的每一项支出进行控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3.中期验收和财务决算规范化

不断完善财务专网建设,配置独立的查询服务器,将查询服务器接入校园网,通过查询服务器向校园网科研项目的收支明细账、项目资金结余和往来款项的情况,校园网内的授权用户可以随时查询所需的最新财务信息。科研人员在编制中期验收报告和结题财务决算时,不用到财务部门查询相关数据,直接从网站下载即可。这样,既可以节省科研人员的工作时间,又可以杜绝弄虚作假。

五、完善科研经费绩效考核机制

综合课题财务验收报告的要求和科研经费审计存在的问题,科研经费财务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财经法规及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等。

(二)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会计科目使用是否规范,核算内容和财务报告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备,相关财务档案资料保存管理是否规范等。

(三)预算执行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各预算科目支出是否按批准的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是否履行规定的程序;是否及时按预算完成支付进度,是否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情况;各项支出是否符合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有经费管理办法不允许支出的内容,即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及国家禁止的其他支出;课题经费使用是否有挥霍浪费的行为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四)自筹经费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高校承诺配套的经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按批准的预算使用配套经费。

(五)科研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是否按批准的预算购置设备,购入设备是否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设备的开放共享情况等。

(六)中期验收和结题决算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是否及时清理账目,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要求,结余经费的认定和上缴情况,是否存在结题不结账、长期挂账等问题。

有些地方高校的科研工作起步晚、起点低,学校在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方面缺乏经验,没有形成规范化的财务管理办法,而项目负责人及科研人员对相关政策学习不够,在科研经费使用上存在随意性,对于规范化管理可能会不理解,所以,开展地方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规范化研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朱秉男.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J].人民论坛,2011(8):130-131.

[2]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S].教财〔2005〕11号,2005.

[3]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S].教财〔2012〕7号,2012.

[4]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S].教技〔2012〕14号,2012.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4

一、科研经费间接费用定义与内涵

(一)间接费用定义 高校科研成本是高校为完成特定的科学研究任务(科研项目或课题)所耗费的各种资源(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货币计量,是与科学研究相关及辅助活动的一切支出。科研成本按是否能够进行直接归集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直接成本是指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直接相关的支出,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成本中列支的相关支出。

(二)美国科研经费间接费用内涵 1958年,美国行政管理预算局的前身美国预算局颁布了联邦政府层面针对教育机构的成本核算准则――《A-21通告》(Circular A-21)。该准则经过不断修改完善,成为各国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时效仿和参考的重要依据。A-21通告中规定间接费用是指设备与行政管理费用,包括设备折旧和使用成本、利息、运营和维护支出、一般管理支出、院系管理支出、赞助项目管理费、图书馆支出、学生管理与服务费、联邦政府提高的间接成本支出补偿等。

(三)我国科研经费间接费用内涵 根据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流程和特点,参照《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对间接费用的内涵的规定,本文将间接费用分为四类:

(1)管理费。管理费是指高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对科研项目提供组织管理、经费管理等服务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两方面:学校管理费,如科技处在项目申报、审批立项、项目验收、项目鉴定、结题和登记备案等环节产生的管理费用,财务处在经费入账、经费核算、项目结题、经费外部审计等环节产生的管理费用,此外参与项目管理的部门还有审计处、校长办公室、国际关系与合作处等;院系管理费,是院系办公室、科研管理人员为项目提供综合服务产生的费用。

(2)后勤保障费用。后勤保障费用是指科研项目占用固定资产(房屋、设备等)资源及分摊水电气暖供应等公共支出产生的费用。后勤保障费用,既为科研项目提供了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硬件条件,更提供了必要的能源条件。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有条件对各个实验室装表计数的高校,能够直接归属于该项目的水电气暖费用可计入“燃料动力费”,间接费用只核算无法计量、或需要公共摊销的水电气暖费用。

(3)科研辅助费用。科研辅助费用是指高校辅助部门,如图书馆、计算机与网络中心、档案馆等部门为高校科研活动提供服务产生的费用。由于这些部门为科研项目提供的是间接服务,所以目前这些管理服务费用尚未纳入各高校间接费用考量的范围。如,科学研究需要使用图书馆的图书期刊资源和电子数据资源、科研项目利用档案馆的资料进行科学研究等。

(4)人员绩效支出。人员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可用于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人员的激励报酬。这是《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中最具开拓意义的规定,使得项目支出除了支付给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和没有工资性收入人员(如学生)外,还可以支付给在正常教学任务之余加班加点进行科学研究的老师、教授们。

二、间接费用对科研经费管理的意义

(一)吸收国外先进管理经验,与国际相接轨 国际经验表明,良好的政策环境以及政府对大学完善的科研资助体系是科研水平长期高速发展的助推器。西方国家对于科研间接费用研究已达50-60年,他们不仅对科研间接费用的定义、存在依据、性质、范围界定有详尽科学的理论阐述,并且在实践中已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管理、核算和补偿体系。这些都是值得我国的科研经费管理借鉴学习的。

在很长时间内,受到国家经济实力和管理体制等原因的影响,科研“间接费用”这一概念被“管理费”一词所替代,掩盖了“资源占用”的本质。如今,《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重新提出了“间接费用”这一概念,是我国科研经费管理与国际接轨的新举措。因此,应当充分认识间接费用对科研经费的重要性,吸收国外先进经验,研究适合于我国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的管理方式。

(二)提高科研占用高校教学资源的补偿比例 以前,我国的科研资助政策与制度只重视对高校科研直接成本的预算,给间接费用很小的补偿空间。然而高校的科研项目越多,在科研投入的管理和配套的设施就越多,负担就越沉重。从国外的资源占用补偿比例来看,美国高校科研间接费用可高达总经费的50%,加拿大约占总成本的20%,爱尔兰占直接成本的25%~30%,瑞典为直接成本的35%,欧盟可高达总经费的60%,澳大利亚约占直接成本的35%。而我国在434号文之前,管理费比例一般仅占总经费的5%,远低于其他国家,使得高校不得不挤占部分教学资源。

《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对间接费用的比例提出了新规定: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即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科学合理的补偿比例,进一步保障了高校的教育资源,使得科研发展的后劲更强。

对于科研用房,目前较常见的占用费计取方式主要有两种:按用房的平方数乘以每平方占用金额;按实验室的定编人数乘以每人核定面积,对超额面积收缴使用费。科研用房占用费的收取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科研用房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为高校科研事业提供空间保障。

(四)绩效支出 在高校支配观和项目负责人支配观下,绩效支出的管理模式有所不同。在高校支配观下,所有科研项目的绩效支出计提至全校后统筹管理,由高校人事部门对全校的科研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再分配绩效支出。由于科研经费到款不可能都在每年1月,而项目结题验收也不可能都在12月,这种统收统发的方式增加了人事部门考核评价的难度以及分配的不公平性。项目负责人支配观下,在项目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确定对项目组成员的考核标准和绩效支出分配方案,并上报所在学院或学校进行审批;在项目执行期中根据审批通过的方案发放绩效支出。

五、结题决算阶段间接费用管理

在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会计核算系统可预先设定预算控制的情况下,结题决算阶段只需根据经费使用情况出具报表。在结题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的与间接费用有关的问题有:(1)预算中的科研管理费、资源占用费等小于高校应提取的份额,导致预算超额;(2)超额发放绩效支出;(3)项目负责人不理解燃料动力费与水电气暖费、绩效支出与劳务费的区别,使得预算执行混乱,实际支出与预算不符。当出现以上情况时,由于间接经费是不得进行预算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应对超标部分进行调账或退还。在国务院、教育部对高校科研经费监管的要求越来越高的形势下,高校财务部门应尽快推行科研经费会计核算中预算控制系统的应用。

[本文系华南理工大学财务管理研究专项“高校科研间接经费管理研究”(编号:j2cw-N8130860)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冯宝军、李延喜、李建明:《基于多属性分析的高校科研经费全成本核算研究》,《会计研究》2012年第5期。

[2]韩鹏、彭韶兵:《研发信息披露质量测度及制度改进》,《财经科学》2012年第7期。

[3]王鹏:《大学科研间接成本核算的国际比较》,《中国高教研究》2013年第4期。

[4]马红红、孔晓丹:《高校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问题研究》,《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科研经费管理;设计与应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与信息化时代的来临,教育科研工作在社会中逐渐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此而来的经费管理逐渐成为各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无论是学校还是国家都对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制度作出了相应的要求。作为国家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我国各高校都十分重视并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制度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在不断改善科研管理基础条件的同时,其学校科研水平和质量也将大幅度提升。

一、现代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制度的设计

(一)项目管理与校级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分为纵向项目管理与横向项目管理。纵向项目管理是指从国家以及政府等地拨款资助的研究项目。高校科研人员需要在各级政府科研管理部门申请纵向项目,在获得政府批准立项后,才会纳入本学校科研管理流程。横向项目则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合作的项目,其纳入科研管理流程与纵向项目管理流程相同。校级项目管理流程虽然与纵向项目管理类似,但在纵向项目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了申办流程,学校采用填写申报书的方式,通过专家评审并邀请本学校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批准后将直接纳入到校内立项登记[1]。

(二)科研经费管理

在现代高校中,科研经费管理是科研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高校经费管理人员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科研项目的预算进行登记,并对到款经费进行确认、管理,针对各校本身科研经费管理的复杂性需求,设计相应的流程:项目经费管理部门结合项目的不同类型以及学校的政策设置各类经费的预算分配比例,学校财务系统将最新到款信息同步到科研系统中,校内科研人员可以采取在线认领项目经费的方式领取科研经费,院科研秘书确保在线认领项目经费的准确性,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执行,科研经费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等,最后学校实现了科研项目立项、经费转账审批、预算指标分配以及项目决算等科研业务流程。

二、现代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制度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研经费的预算与支出标准不够科学

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要从学校的实际具体情况出发,更要从国家相关政策的客观方面分析。从学校和个人主观而言,科研经费预算编制是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必然受到编制人员对预算的认识以及科目的理解等影响。根据调查显示,现代高校科研经费预算与支出标准不够科学,主要由于学校内部分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预算的重要性与严肃性认识的不够充分以及校内部分负责人缺乏对科研预算编制充分的了解,从国家政策客观角度而言,国家现行财务开支标准的调整时常跟不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而且目前科研经费预算科目与高校会计体系无法适应,必然导致现代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制度在应用中存在问题[2]。

(二)科研经费拨款和项目结账的管理不够完善

在科研经费拨款和项目结账等方面,虽然近些年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进行改善和完善,但是科研项目研究经费拨款依然存在问题。部分高校科研项目首批财政拨款资金到账滞后项目起始日期较长,致使学校科研项目由于实施周期被挤压而影响项目完成的质量。另外,学校科研项目管理也存在不结账的现象,由于学校在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时缺乏对科研经费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差异进行分析,未充分关注后续支出的内容,科研项目结题与结账脱节,严重影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3]。

(三)投入科研经费机制与信息平台不够健全

就目前国家投入科研经费方式而言,多数政府部门是按照项目类型确定科研经费的资助程度,并没有对其按照项目研究的难易程度以及工作量等因素进行区分。就学校科研主管部门而言,其对经费预算执行实效重视的程度不够,并没有将校内科研项目研究成果与预算执行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性评估。另外,我国尚未建立完整统一的科研项目信息共享的平台,由此导致政府各级与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致使科研经费投入机制与信息平台不够健全。

三、完善现代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与制度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对科研经费预算实行分类、动态的科学管理

完善现代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与制度问题,首先要对科研经费预算实行动态、分类的科学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高校应理清科研经费项目分类,对科研项目预算实行分类、动态的科学管理。高校应加强科研项目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分析科研项目预算与会计核算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并将两者进行绑定,实现科研支出的规范化控制;运用财务软件的预算管理功能,对项目经费实行支出科目预算指标额度控制,在网络平台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对照表,促使项目负责人自觉按预算用款;在网络平台建立科研经费信息管理模块,整合科研项目信息、财务收支信息等资料,实现科研与财务部门数据资源的共享,达到双方信息的及时沟通,解决长期以来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两张皮的现象,便于对科研活动从预算申报到结题整个过程的动态全程跟踪,方便项目负责人查询和各类统计报表的生成和分析,提高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4]

(二)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结题与结账的管理

完善现代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与制度问题,加强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的管理十分重要。国发[2014]11号文件中在第五点第十八条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项目在研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且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并将使用情况报项目主管部门;未通过验收和整改后通过验收的项目,或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按原渠道收回。高校在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应建立“项目是否结题”“项目是否结账”标示,并根据项目审计报告关注项目后续支出的时间、内容及范围。高校财务在科研项目的预算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对暂付款的管理,根据科研预算设立明细科研暂付款科目并将其纳入预算管理额度控制的范畴,做到预算、决算的执行进度与项目资金变动相关联,解决科研项目长期以来存在的预算额度不足无法冲账或结题调账的现象。

(三)建立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统筹管理模式

完善现代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与制度问题,建立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统筹管理模式尤为重要。国发[2014]11号文件在第五点第十七条完善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间接费用用于补偿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所发生的间接成本和绩效支出,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间接费用的内部管理办法。高校应根据科研项目的不同类型、结合不同的学科特点,统筹考虑间接费用在学校、项目承担院系、项目课题组之间的分配,制定合理的比例分配政策,使学校、院系的公共投入得到合理的补偿,又能调动科研项目负责人的积极性。高校通过建立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统筹管理模式,既解决了学校投入科研成本的补偿问题,又解决了长期以来一线科研人员承担纵向项目的绩效支出问题,体现其人才价值,激发人员活力。

四、结语

科研管理作为学校以及国家十分重视的研究型活动,其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制度的设计以及应用显得尤为重要。以往我国各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制度应用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加强了对国家关于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的重视程度,结合国务院2014年11号文件、2014年64号文件的精神,针对高校实际情况完善现代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与制度问题,具有实际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蒋磊宏,陈成.高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践[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05(S1):451-457.

[2]姜红,祝合良.协同创新 研以致用 积极推动高校科研发展――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为例[J].北京教育(高教),2015,01(05):72-74.

[3]贾明春,张鲜华.高校科研绩效影响因素分析及对审计工作的启示[J].审计研究,2013,11(03):28-33.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6

“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违规现象突出。”2014年7月,中央巡视组对复旦大学的点名批评,将“科研腐败”这个中国学术界经久不衰的话题,又推到了舆论的前台。这一话题的背景,是至2013年底,中国的科研经费已经位列世界第二。但与之相对,则是中国科协的相关报告显示,从全国来说,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比例仅40%。

一、科研腐败原因

行政化审批与中国式公关

近年来,国家向科研领域投入的经费逐年增加。《201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科技部调研室主任胥和平也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估计到2015年全国科技研发投入经费不会低于1.5万亿元。”

“经费跟着项目走”,这是圈内公开已久的“秘密”。

以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换句话说,申请人科研经费的取得是建立在科研项目通过审批的基础上的。

记者了解到,科研经费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是指从政府部门(包括政府背景的基金)获得的课题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则是指从企业、社会机构处获得的课题经费,主要是通过承接企业、社会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在目前的科研评价体系中,纵向课题、经费往往具有更大的含金量,比如,有的高校、科研机构评职称,明确要求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此外,这种经费来自政府,代表政府对研究人员的某种“肯定”,学者获得课题,不仅是个人的“荣耀”,也是学校的办学业绩。

选哪种项目申报也是有学问的。北京某高校一位不愿具名的H教授告诉记者,高校教师申请经费的指向性比较明确,都比较偏爱于优先申请纵向经费。但纵向经费因有成熟的预算管理,劳务开支比较低,横向经费因此也并非一无是处,其价值往往在于“能搞到一笔钱”。国家科研经费的增加给科研项目的申请者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资金动力,谁都想要“分得一杯羹”。于是如何能让申报的项目成功立项、通过审批,成为申请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跑关系”拉拢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的申请者不在少数。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施一公教授曾对媒体讲述过这样一个故事:一次参加某项目评审会,周六下午刚接到通知,周日上午手机里就收到6个陌生人发来的短信:“请多关照”,“欢迎来我校做学术报告、考察交流”……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唐安国教授谈到,一些项目经费成为申请者行贿的来源,有的至少拿项目经费的10%“打点关节”,一般一个专家的回扣为项目申请费用的2%至5%。大部分科研项目要求申请者为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高校或科研机构人员,但也有一些项目的申请者可以是企业,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申请者为了增加“命中”几率,开始向申报机构求助,这些机构通常承诺“专业指导包装”、“顺利通过”。

宿星(化名)是江苏常熟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他的工作是专门负责帮助企业申请高新项目。他告诉记者,在他经手申报的项目里,基本上都向科研经费的主管单位领导“打点了”,“我们一般都在申请经费里多写金额,等经费批下来了,多余的部分给领导送去”。在宿星看来,他们公司在申报方面“做得不错”得益于“送得出去”,他认为这是能申请到经费的“最大学问”。

投向不合理、报销有漏洞

“项目能不能通过,其实在申请的时候我们心里也差不多有数。经费批下来以后,怎么花也是个问题。通常批到的经费在项目结题时都有结束,很少有人会把剩余经费交回,因为如果剩余经费超过一定比例,会影响以后的资助额度。”H教授这样对记者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教授在接受采访时曾谈道:“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在项目立项时,一些环节设置过于死板太过强调预算执行力,也使科研人员在每年特定的时间中突击花钱,用虚假发票或虚构科研活动来报销未实际产生的科研经费,套取国家和集体财产。”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项目资助经费拨至项目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按资助批准通知的要求编写项目研究计划与经费预算,资助经费根据批准额度由项目依托单位向项目负责人逐年拨付。

项目依托单位,是指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为依托单位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依托单位的其中一项职责是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例,在资助范围内的经费包括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劳务费和管理费。这也是一般纵向科研经费资助的范围,但是这些资助范围尚不能周延项目中的一些必要支出。俞金尧认为,目前课题经费可以支出的项目不够开放,出国学术访问或参加国外学术会议的费用、从国外购买图书资料的费用等不能从课题费中支出,促使一些科研人员违规虚假报销课题费。

同时,他认为,科研人员在工作中的智力和体力付出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他们在项目经费中还不能提取相应的酬劳,让一些人打上了科研经费的主意。一名来自中科院化学所的博士张飞(化名)告诉记者:“每个人每月发的劳务费是有上限规定的,实际帮老师做课题的同学一般是三四个人,为了拿到更多的劳务费,我们会要来师弟师妹的银行卡号报给学校,把劳务费打到他们的卡里,然后取出来再交给老师。”

怎么“虚假报销课题费”?回答这一问题的

关键词 是“找发票”。

发票从何而来?张飞这样说:“有时候在买实验器材、复印资料的时候,开面额高于实际金额的发票,只要给卖家把税点的钱出了就行,他们也愿意。对于实在开不了发票的事项,就只能买发票了,我们一般是去离学校比较近的人大东门买,那里有很多抱小孩的妇女在卖发票。”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从地铁四号线的人民大学站地铁口到该校东门的路途中,地面上“刻章办证发票”的小广告随处可见,沿路抱小孩的妇女也很多,她们会对过往的行人吆喝:“办证吗?要发票吗?”记者找了一位年龄较大的妇女询问,她说,“放心,我的发票绝对真,我每天都在这,有假你来找我,找我办发票的学生可多了。你要什么发票都能开,开一张500元,想写多少面额都行。”有了这些“职业开票人员”的存在,对于找发票的学生来说“省了不少劲”。实践中,“找发票报销套经费”是通常路径,也有一些项目负责人“偷梁换柱搞经费”。H教授透露:“一些既有横向课题又有纵向课题的老师,他们会利用这种优势‘偷梁换柱’,比如在纵向课题中编制虚假合同报销横向课题的设备购买费用,在横向课题中列支纵向课题的劳务费。”

二、乱象如何治理

谁该来为科研乱象负责?

高级知识分子确实应该为我国科研经费的流失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责任却不全在他们,他们也有自己的苦衷。目前在很多大学的教师基本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但他们的工资基本都在几千元,大学普遍都是在大城市,而几千元的工资在大城市生活显然并不容易。所以老师们选择的挣钱的方式大多数都是申请科研项目,然后通过科研经费的方式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并且申请科研项目也是职位晋升的通道,这就逼得他们不申请也得申请了。有时候要使用经费,但填报项目上却有严格的规定,因此他们只有想一些其他的办法了。只是这些办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我国的很多管理方式都是采用的行政管理的方式,比如学校、事业单位、公司等等,但实际上很多地方并不适合行政化的管理方式,就比如科研经费,科研是一个研究的过程,是一个确定未知的可能性的过程,也许在今天的研究中我发现了什么,明天就需要展开新的研究课题,这些都是未知的,但科研经费的管理却要严格填写《项目预算表》,并且还是事先的,人如果能预知未来那他就不是人了,而是神了,填写《项目预算表》明显是逼着科研者作假的,这样反倒给一些只为套取科研经费的人提供了便利。

科研经费乱象不仅仅是高级知识分子贪得无厌的责任,也不只是管理机构管理过于严格的责任,而是在顶层设计上存在一些漏洞,而要弥补这些漏洞仅靠高校教师或经费管理机构是不可能完成的,只有在顶层设计时将科研机构的管理方式设计得更加完善,既要“严格管理”又要激发“科研活力”才是遏制科研经费乱象的根本。(《荆楚网》)

呼唤分类统筹和顶层设计

一条鱼病了,可能是鱼的问题;生病的鱼越来越多,那就是水的问题。

教育部将2013年确定为“教育经费管理年”,组织75所部直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自查发现1377个项目存在违规问题,涉及资金3693.9万元。北京理工大学党委书记郭大成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科研经费的间接成本机制,并制定专门针对我国大学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制度。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颁布《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对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重新将课题经费分成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通知》的出台在完善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方面实现了突破,对承担单位消耗的间接成本予以补偿,规定增加绩效支出也使工作一线的科研人员能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有学者认为,科研经费间接成本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并未考虑科研机构的类型与特点,绩效支出由于国企受年薪制、事业单位受工资总额限制,部分单位将绩效支出弥补事业经费不足,导致无法发挥绩效支出对一线科研人员的激励作用。

从近年来的科研经费贪污案件看,有机会在项目中“占得便宜”的项目负责人往往都是有一定学术地位的专家。那些在教育科研一线的讲师,即便项目申请到了经费,也有尝不尽的“苦衷”。上海交通大学一名讲师就曾在其微博中写道,“每天忙到半夜2点睡觉,拿的是三千多每月基本工资;好不容易申报成功的课题,科研经费还要经过学校学院的双重克扣,要用经费买台电脑都要经过异常繁琐的层层审批,不得不妥协从学校物资处高价买人5年前的过时机型”。

这种学术待遇的不平衡亦是普遍现象。郭大成认为,从现行科研经费管理体系讲,片面强调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的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科研人员与所从事科研劳动之间的关系,使得本应从科研工作中获取报酬、体现劳动价值的劳动与收获之间的自然关系被人为剥离。异曲同工,俞金尧也呼吁,从制度上认可科研工作的特殊性。在科研经费申请成功后,其用途应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科研经费实际支出,另一部分作为“智力补偿费”发放给科研人员。熊丙奇认为,改善科研经费乱象,从根本上政府部门必须转变管理方式,退出行政评价,让位于学术评价。不应该把项目、课题作为评价学术成就的指标,应通过完善年薪制,切割研究人员薪酬与课题经费的关系。

提高科研人员待遇的呼声很高,改革科研经费的配置领域也倍受关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强在例行记者会上提到,发改委将“积极研究提高财政科技支出用于企业的比例的措施”。张晓强谈到,目前中国财政科技支出给企业的仅占15%,发达国家达30%以上。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大量的科研成果不能转化为应用技术,应加快构建“由企业牵头,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支撑,各类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