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重大事项管理制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重大事项管理制度范文1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
制订并下发《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各科室资产管理意识,不断完善科室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各科室购置、使用管理、处置资产等管理行为。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建立资产台账,摸清家底
建立、完善了资产台账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能够做到定期、不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加大力度研究研究闲置资产改造方案及可行性,对闲置资产进行有计划地改造。
三、开展资产清理活动,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组织各科室对资产进行清理,以帐对物,以帐查物,见物就点,见帐就清,不重不漏,做到帐物相符,建立详实资产台账。从制度和源头上杜绝私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四、确保资产安全良好,防止掠夺式经营
督促各科室计提维修费用,将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纳入企业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并制定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台帐,确保固定资产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水平,性质稳定状况。
预算业务内控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二、单位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一)单位应当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有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有关规定。
(二)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及相关业务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人员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有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三、单位应当根据内设机构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进行合理分解,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四、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五、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六、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收支业务内控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二、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三、涉及非税收入收缴的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四、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登记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五、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六、单位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有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支出凭证应当附有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有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二、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三、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开标前泄露标底:
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资产管理内控制度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
强化资产管理意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购置、使用管理、处置资产等管理行为。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建立资产台账,摸清家底
建立、完善了资产台账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能够做到定期、不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核实。
三、开展资产清理活动,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对资产进行清理,以帐对物,以帐查物,见物就点,见帐就清,不重不漏,做到帐物相符,建立详实资产台账。从制度和源头上杜绝私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四、确保资产安全良好
计提维修费用,将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并做好维护台帐,确保固定资产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水平,性质稳定状况。
建设项目管理内控制度
一、严格按照概算投资
二、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三、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
四、不得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
五、对存在工程变更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工程变更手续
六、严格按照程序及建设内容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验收与决算
七、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一、合同必须归口管理
二、必须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
三、严格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
四、必须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了认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党委政府政府的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推动党委政府决策向科学化迈进,根据有关法律、方针、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
1、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发展规划等;
2、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涉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
3、社会保障、就业、稳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公共事项;
4、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5、乡机关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及干部任免事项;
6、村、社区的干部任免事项;
7、乡属资产产权交易、租赁等有关事项;
8、大额资金的支出;
9、大型会议(党代会、人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等)的筹备;
10、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
11、需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1、拟提请集体讨论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先由承办单位报乡分管领导审核,由书记与乡长审定后按程序提交会议讨论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
2、对事关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有关单位应在提请集体讨论决策前,必须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出较成熟的方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课题,应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3、方案形成以后,应按决策事项涉及的范围进行公示,征求村、社区、企业、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意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根据需要通过召开民情恳谈会、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群众、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予以修改完善。
4、须经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必须到会,如分管领导因故无法到会,除特别紧急事项须立即进行决策外,该事项应留待下次会议决定。
5、重大事项决策的有关会议由乡长召集并主持。在决策时,先由有关领导或责任部门对重大事项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主要内容和各方意见进行说明,然后进行充分讨论,会议主持人应在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意见,未到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7、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应按照民主集中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
8、对重大紧急事项、突发性重大事件,书记、乡长或经授权的分管领导可根据需要简化决策程序,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9、决策的过程要以会议原始记录的形式记录并保存,最终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部门和与会人员,并统一立卷归档。
10、决策形成后,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及时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并向乡人大通报;涉及乡人大法定程序的,要提请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遇有特殊重大事项逐级上报。
11、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和调度,并及时将工作进展和最终结果向乡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府报告。同时,必须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实施结果。
重大事项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企业 境外投资 经营管理
2012年5月1日,国资委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8号,以下简称“境外投资监管办法”)正式实施。随同2011年实施的《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6号,以下简称“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7号,以下简称“境外产权管理办法”)一起,三个“办法”构成了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央企”)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三项制度的颁发对我国央企大举实施“走出去”战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共七章四十条,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国资委、央企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提出了央企境外投资及后续管理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的管理要求;明确了境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原则性要求;规定了境外企业重要经营管理事项的报告程序、内容和时限;从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两个层面提出了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内容和要求。
《境外产权管理办法》共二十条,主要内容是:规范了境外国有产权登记和评估项目管理,对境外企业产权转让等国有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核权限、基本程序、转让价格、转让方式、对价支付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红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基本原则;规范了个人代持境外国有产权、设立离岸公司等事项。
《境外投资监管办法》共十八条,主要内容是:通过定义境外投资的概念,明确了《境外投资监管办法》适用的范围;明确了国资委、央企对境外投资监管的职责;提出了境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守的原则;要求央企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了央企境外投资计划报送制度;明确了主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和非主业境外投资项目审核的程序和内容;对提高境外投资决策质量和加强境外投资风险防范提出了要求。
整个监管制度体系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境外投资与经营行为规范、重大事项报备、监督考核等方面,对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做了详细要求和规定,对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境外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依据,使央企对外投资有法可依,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境外投资行为和国有境外资产的安全、可靠。
1.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与1999年财政部颁发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相比,国资委针对央企出台的境外资产监管办法中对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规定,要求央企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境外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保证境外投资和经营管理有章可循、合规合法。
《境外资产监管办法》指出,央企应当:“建立健全境外企业监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体系,对境外企业经营行为进行评价和监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境外出资管理制度,对境外出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规划”,“建立健全离岸公司管理制度,规范离岸公司设立程序,加强离岸公司资金管理”,“建立境外大额资金调度管控制度,对境外临时资金集中账户的资金运作实施严格审批和监督检查”,“建立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工资薪酬等规定,建立外派境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定期述职和履职评估制度”,“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统筹境内外薪酬管理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境外国有产权管理制度,明确负责机构和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境外国有产权管理”,“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账簿及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资金收支情况”,“建立健全境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对境外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
《境外投资监管办法》中也规定,“中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需要制定境外投资规划,建立健全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风险防范水平”,“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规定,加强境外投资决策和实施的管理”。
2.规范境外投资和经营管理行为
重大事项管理制度范文3
一、现场评估内容
一是内部风险管理状况,包括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内控制度变化、内设机构结构变化等情况。二是检查监督和整改,包括评估期内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和系统内检查监督情况,对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分析问题成因等。三是风险防范和化解,包括评估期内所发生的各类风险、突发事件情况,金融稳定重大事项报备情况,以及对风险、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等。四是经营稳健状况,包括主要经营性指标是否符合监管标准、指标变动是否存在异常等,主要对资产质量状况、流动性状况及盈利状况等指标进行评估。五是外部环境对机构稳健性的影响,主要是评估外部环境与机构经营发展的关系及制约因素。六是其他方面的风险评估,如应急演练的实施效果评估及其他相关内容的评估。七是重大事项评估:(1)要求上报的重大事项,证券业金融机构是否存在应报未报的情况。(2)证券业金融机构上报重大事项格式是否规范,是否是一事一报,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3)报告期内如无重大事项,证券业金融机构是否执行零报告制度。(4)证券业金融机构是否按照规定格式向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人员备案。八是交叉性业务评估:(1)调查分析2010年以来银、证交叉性金融工具发展状况及收益变动情况。(2)研究交叉性金融工具的业务交叉方式、资金运作方式、收益分配方式以及工具管理、核算中存在的问题。(3)调查交叉性金融工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交叉性金融工具运作的风险点、风险形成原因及风险损失情况。(4)调查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防范和化解交叉性金融业务风险的制度安排和预防措施(防火墙)以及交叉性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存在的薄弱环节等。
二、现场评估方法
(一)管理制度建设及内、外部检查情况评估
具体看总体经营、内控及风险防控制度是否健全和内、外部检查整改情况。调阅资料包括公司制度、检查意见书及整改报告。
(二)经营业务范围及从业人员资质评估
具体看经营业务范围是否与上级授权及营业执照规定一致和从业人员是否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是否存在无从业资格仍然办理业务现象。调阅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人员名单、业务资料(佣金调整单、开户资料等)。检查方法:一是到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二是检查业务资料签章记录中是否有不具备资格的人员办理业务(如检查佣金调整单)。
(三)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管理评估
具体看评估岗位设置及职责是否满足于防范风险的需要,是否有不合理兼岗现象,是否有突破隔离墙制度现象,绩效考核是否科学合理。调阅资料包括岗位设置表、内部管理制度、工资单、绩效考核办法、业务交易记录。检查方法:一是前台、后台人员职责;二是业务记录中是否有不合规操作;三是绩效考核计算方法。
(四)开户业务管理评估
具体检查客户开户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包括个人开户是否遵循实名制、机构客户真实性审核、是否签订第三方存管协议,办理第三方存管手续、是否进行投资者风险测试。调阅资料包括抽查调阅机构及个人开户资料档案。检查方法:一是审核资料中个人客户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复印件、机构客户应有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券账户、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是资料中是否具有客户与银行、证券公司签订的第三方存管协议。三是资料中是否具有投资者风险级别测试。评估检查客户资料与系统资料是否相符,可随机对照客户资料抽查系统中客户资料,检查是否相符。
(五)内部控制评估
具体看重要印章、空白凭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用户密码、网络风险控制情况;事后检查及监督情况。调阅资料包括印章使用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出入库登记簿。检查方法:登记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案件排查情况。
(六)经营稳健性状况评估
具体看资产负债状况、经营收入及利润状况、税收状况和费用成本控制情况。调阅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财务管理办法、成本控制制度。检查方法:一是抽查年度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对比资产、负债及利润总额变化情况,分析变化原因。二是分析证券业务净收入变化情况及原因。
(七)第三方存管业务评估
具体看第三方存管业务办理是否符合规定。调阅资料包括转账存取明细、抽查某银行银证转账业务交易明细(如查某证券同时抽查某银行银证转账业务)。检查方法:抽查证券公司某一指定银行存管户的转账存取明细与该银行核对交易明细,看是否有核对不符或异常对账情况。
(八)佣金费用情况评估
具体看佣金费用是否按标准执行。调阅资料包括佣金调整单、佣金收费标准清单、成交清算汇总表。检查方法:抽查佣金费用执行情况(总体不应超过3‰)。
(九)应急预案及演练、风险防范情况评估
具体看应急预案是否能覆盖各类突发事件对机构运营的影响、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和投资者教育情况。调阅资料包括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演练记录。检查方法:预案是否完备,演练记录和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十)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评估
具体看是否按要求报送重大事项。调阅资料包括收发文登记簿、公司会议记录。检查方法:是否有符合重大事项报备情况。
三、对淄博某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评估实践
按上级行开展金融稳定现场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成立了由分管副行长为组长、金融稳定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通过综合运用各类信息,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方式,于2011年第四季度对淄博某证券营业部稳健经营情况开展了现场评估,期间共调阅各种内控制度24份、文件等资料126份、应急预案演练等应急管理相关材料13份,各类外部检查及内部稽核整改资料4份,调度各项业务资料64份,各项会计监管报表21份,调查企业10家、个人客户10人次。评估结束后,形成了事实确认书,召开证券营业部评审会,对评估结果进行了反馈。
稳健经营现场评估报告主要突出了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是基本情况及稳健性总体评估;第二部分是稳健性现场评估主要内容;第三部分是评估发现问题及潜在风险分析;第四部分是对评估发现的个别风险控制制度滞后、风险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业务种类单一、盈利结构有待优化和交叉性业务风险监管难度加大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重大事项管理制度范文4
根据XX发〔2004〕81通知精神,现将我乡村务公开工作向大家作个汇报。
一、领导重视,人员、经费到位,保证村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1998开始,至今已坚持开展了5年多的时间,五年来,在乡党委、政府及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各村民小组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严格执行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证了村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和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在进行村务公开工作之初,我乡党委、政府对此极为重视,成立了乡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抽调人员9人组成工作组,投入工作经费8000多元,在全乡所辖29个村小组中,建立了26个坝区村小组的村务公开栏(墙)(三个山区苗族村小组除外),对各村民小组的各项收入、各项重大公益事业事业支出、各种招待费、干部补贴、误工、办公费用、修沟、修路支出等,进行分门别类的分项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建立以后,我乡能够坚持实行每半年公开一次,重点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年初1月份,公开上年下半年的收支状况,年中7月份,公开当年上半年的收支状况。对村组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做到随时发生随时公开,注重公开的时效性,以便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乡已形成了每年1月和7月,乡农技中心负责农村经济的同志指导村组进行各种事项公开的良好局面。26个村民小组3个村委会每半年公开一次,全年共公开58期。
二、统一管理,规范操作,实现“村账乡管”
为加强监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从源头治理腐败,2001年以来,我们将农村集体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到乡农村经济管理站统一管理。对农村集体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坚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帐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收付款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和定期公开制度,层层严格把关,有效地遏制了过去有些村干部大手大脚的不正之风和一些不必要的开支,为农村集体资产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各村组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以黑板报的形式,在各村组政务公开专栏内进行的两次公布,改变了以往一年只公布一次,过于笼统,群众看上去很不明了的情况。具体方法如下:(一)收入按款项来源单项公布;(二)支出按事项分类逐一公布;(三)重大事项按明细公布。结果表明,这种公布方式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具体地了解、掌握本村组的政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村务公开名符其实地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为更好地体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依据,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取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通过村务公开,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面对面的直接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才能真实地倾听到群众意见和呼声,才能有效地改进工作方法。
随着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实行村民自治以后,在农村集体财产管理上也会出现新的变化,今后,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村务公开的作用和意义,维护农民对农村经济事务的监督权,大力推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推行以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内容的村民自治,让农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利,维护农民自身利益,使之能更好地密切干群关系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强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是维护农民对农村经济事务的民主监督权的具体体现,也是整个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探索新的方法,在抓好财务常公开、真公开的基础上,针对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公开,提高公开质量,确保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推动财务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四、村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
村务公开工作开展5年多以来,特别是2001年实现“村账乡管”以来,我们发现此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版权所有
重大事项管理制度范文5
银行并表管理办法
各位董事:
为进一步加强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内附属机构的并表管理,明确并表管理职责,本行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制定了《******银行并表管理办法》。
请予以审议
******银行并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内附属机构的并表管理,明确各部门并表管理职责,维护本行稳健运行,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4]46号)》确立的原则确定并表管理的机构范围:
(一)会计并表范围按照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确定;
(二)资本并表范围按照资本监管等相关监管规定确定;
(三)风险并表范围在会计并表的基础上,将符合《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第八条规定的被投资机构纳入并表管理范围。
(四)作为主发起行切实承担大股东职责,建立健全并表管理体系,加强对作为主发起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资本和风险的并表管理。
第三条本行董事会承担集团并表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制定集团并表管理政策(或办法),监督其在本行及各附属机构的实施;负责制定集团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负责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并表管理职责;负责审批和监督有关并表管理的重大事项,并监督其实施;负责审议集团并表管理状况及主要附属机构的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
第四条本行监事会是并表管理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本行并表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和运行有效性进行监督;负责监督、评价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并表管理相关职责情况;负责督促董事会对集团及各附属机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整改。
第五条本行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并表管理政策,制定银行集团并表管理相关的风险管理、授信、审计、资本管理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并表管理组织架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和内部风险隔离体系,确保并表管理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落实,并对本行集团并表管理体系的全面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测评估。
第六条本行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本行集团并表管理的总体统筹和协调;本行计划财务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本办法确定会计并表管理的机构范围,并履行具体财务并表管理职责,督促附属机构建立独立的财务管理体系,每年定期对并表机构进行财务效益评估;各职能部室根据并表管理总体要求和职责分工,履行资本、科技、内控和风险管理等具体并表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纳入附属机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七条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集团并表管理状况及主要附属机构的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各职能部室根据并表管理总体要求和职责分工定期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并表管理状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并表管理职责情况,相关制度和措施纳入附属机构日常经营管理情况,集团财务、资本、内控、内部交易、各类风险管理情况和其他并表管理情况等。
第二章公司治理及股权管理
第八条本行确保附属机构公司治理的独立性。附属机构在集团统一的政策制度框架下,通过各自的公司治理体系独立进行经营决策。本行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对附属机构施加影响,迫使附属机构偏离正常的公司治理和决策机制。
第九条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附属机构公司治理及股权管理事务,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及实施附属机构公司治理及股权管理政策;
(二)督促附属机构(村镇银行)按照监管规定建立健全股权管理制度;
(三)督促附属机构(村镇银行)规范股权转让、质押行为,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定期/不定期报送股东名册、股权质押信息以及股权转让变更流水等
第十条附属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权利和责任应当以书面形式清晰界定。附属机构应合理确定董事会、监事会的人数和结构。涉及附属机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在经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前应与本行进行预沟通。附属机构应向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报送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信息,并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生变动后一个月内向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第十一条附属机构(村镇银行)董事长不得在村镇银行和主发起行以外的其它任何机构兼职。村镇银行行长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兼职。
第十二条附属机构(村镇银行)董事会应根据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制定村镇银行发展战略、风险管理策略和资本管理规划,保证村镇银行建立并实施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审查和管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确保村镇银行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应督促高级管理层及时制定覆盖所有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有效防控村镇银行风险。
第十三条附属机构(村镇银行)监事会应加强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附属机构(村镇银行)高级管理层应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村镇银行经营管理活动,建立完善的内部组织架构,创新支农服务产品和方式、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健全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第三章全面风险管理
第十五条本行在集团内建立与集团组织架构、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明确的管理架构、政策、工具、流程和报告路线,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防范风险传染,并确保集团的发展战略、经营目标、业务管理、产品研发、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方面政策均能够体现风险管理的导向和要求。
第十六条本行风险管理部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银行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和实施。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牵头建立涵盖所有附属机构、各业务单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集团集中度风险管理体系等。
(二)要求各附属机构、业务单元在银行集团整体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政策框架下,制定自身的风险管理政策,促进银行集团风险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建议:要求各附属机构制定自身的风险管理政策,促进银行集团风险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三)负责牵头研究、拟订和重检集团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政策。
第十七条本行授信审批部作为集团同业机构授信牵头管理部门,负责拟订集团层面的同业机构授信管理政策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负责集团集中度风险管理。
第四章资本管理
第十八条本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集团并表资本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集团并表资本管理制度,并将符合条件的附属机构纳入并表资本管理范围。
(二)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制定集团资本规划。
(三)制定集团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四)建立集团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定期监测评估银行集团及各附属机构的战略目标、面临的主要风险和外部环境对资本水平的影响,评估实际持有的资本是否足以抵御主要风险,研究如何确保资本能够充分覆盖主要风险。
(五)定期进行资本管理情况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集团及附属机构资本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资本规划的合理性、集团与附属机构间交叉持股及互持资本工具情况、集团及附属机构是否具有持续补充资本能力、附属机构资本管理情况和资本占用效率、附属机构对集团资本稳健性的影响等。
第十九条本行资本规划应当坚持资本约束优先、合理性和审慎性等原则,包括资本充足率目标水平和阶段性目标、资产扩张计划、资产结构调整方案、盈利能力规划、压力测试结果和资本补充方案等内容。资本规划应当至少设定内部资本充足率三年目标。
第二十条本行在计算集团资本充足率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处理集团内部互持资本及集团对外资本投资,避免资本的双重或多重计算。应当特别关注附属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等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集团资本充足性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本行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将附属机构的少数股东资本计入集团监管资本时,应当重点关注少数股东资本持有者的稳健性和少数股东资本对集团的支持程度。
第二十二条本行应当将资本约束转化为确保银行集团稳健经营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对各类附属机构和业务单元进行合理的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强化各类附属机构和业务单元对资本占用的自我约束,优化银行集团表内外风险资产结构,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和回报水平。
第五章内部交易管理
第二十三条本行对集团的内部交易进行并表管理。内部交易是指本行与附属机构之间表内授信及表外类授信(贷款、同业、贴现、担保等)、交叉持股、金融市场交易和衍生交易、理财安排、资产转让、管理和服务安排(包括信息系统、后台清算、银行集团内部外包等)、再保险安排、服务收费以及交易等
第二十四条本行董事会是集团内部交易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订集团内部交易管理制度,审批重大内部交易并定期审查集团内部交易状况及相关报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监督集团内部交易管理制度的实施,在董事会授权下行使重大内部交易的部分审批职权,同时监测、控制集团内部交易状况。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授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牵头集团内部交易日常管理的统筹和协调,总行各条线牵头管理部门根据内部交易管理需要行使相应管理职责。本行各附属机构应当参照监管规定建立健全本机构内部交易管理制度。
第六章重大事项报告
第二十五条本行附属机构在发生业务经营重大事项、重大风险、金融案件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以及被监管机构采取的重大监管行动和监管措施时,应及时向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参照本办法附件《******银行附属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清单》。
第七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本行审计部负责集团并表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重检集团内部控制政策,指导各附属机构分别建立与其规模、性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制;
(二)定期对集团并表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重大审计结果应当同时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计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集团并表管理有关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等机制建设情况;
2.集团并表管理组织架构中各项职责落实情况;
3.集团内部协同、资源共享及对附属机构的合理支持情况;
4.附属机构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独立自主情况;
5.附属机构风险管理与集团政策的一致性情况;
6.附属机构对银行集团重大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7.集团与附属机构之间内部交易的合规性情况;
8.集团内部防火墙体系建设及风险隔离的有效性情况;
9.附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第八章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条本行定期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并向公众披露银行集团并表资本充足率及相关信息。
第二十八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集团有关信息进行披露,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表管理情况。
重大事项管理制度范文6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城管队伍。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局党组行政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都要对外公开。
(一)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党务政务公开要与依法执政、从严治政紧密结合,促进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按法定程序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注重实效,强化民主监督。凡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社会、企业以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要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力。
(三)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注意从加强基础工作入手,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使行政机关的办事方式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内容
1、公开本局党务及组织人事重大事项;
2、公开本局行政职能、行政管理方式、行政执法职责范围和权限;
3、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4、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处罚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5、公开办事对象应该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应办理的手续;
6、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事项及服务标准、办事结果、为民办事项目及执行落实情况;
7、公开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8、公开本局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等;
9、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实行亮证服务、亮证管理、亮证执法;
10、公开办事纪律、责任追究内容及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信箱;
(二)对内公开内容
1、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特别是经济收入、车辆使用、家庭财产、家庭成员就业等情况;
2、公开干部任免、交流、考核奖惩情况;
3、公开本机关公务员录用、内设机构人员调整、安排情况;
4、公开机关内部财务收支、专项经费使用及债权债务情况;
5、公开机关涉廉费用,包括大宗物品采购、基建维修、汽车修理及接待费、会议费、电话费、差旅费、礼仪庆典费、赞助费等;
6、公开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及奖金分配情况;
7、公开评选先进、职称评定、工资晋升、计划生育等情况;
8、公开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党务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工作步骤
(一)政务公开的形式
1、对外公开内容中的重大事项,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主要通过办事窗口公开。对内公开的内容通过政务公开栏、板报、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
2、设立咨询电话,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3、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明示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监督;
4、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突发性的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随时公开;
5、公开领导电话,开通与群众、社会的对话渠道,加强与群众的对话和交流;
6、从社会各届聘请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并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方面的意见。
(二)政务公开的步骤及要求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具体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组织准备阶段。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成立本部门推行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二是拟定本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方式、步骤、措施及领导监督等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县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三是在本部门、本系统广泛宣传动员,为推行政务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步:全面实施阶段。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强化措施,规范动作,狠抓落实。
第三步:规范完善阶段。在政务公开工作自查的基础上,接受上级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议,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以及各项工作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五、推行党务政务公开的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县城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落实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责任制度,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定期自查自评并接受上级的考评验收;二是建立党务政务公开报告和评议制度,定期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各届及特邀义务监督员通报政务公开情况,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三是建立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完善投诉处理办法,加强对党务政务公开全过程的监督,对投诉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四是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内容报备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将本局行政公开的文件、资料,认真分类汇总,建立政务公开逐步完善,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