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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方面利益整治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切实解决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院专项整治,强化依法执业意识,坚决杜绝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病人“红包、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结合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贯彻落实,切实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范围
医院各科室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医生不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大处方的行为;
(二)医院领导及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和临床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三)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红包”的行为。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5年5月底前)。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县妇保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XX;电子邮箱:XX)。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把专项治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覆盖面达到100%,营造人人自觉参与,全民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2015年6月底前)。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附表2于6月30日前上报院办公室。
1、认真开展自查。
(1)个人自查。各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对照《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表1)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自我剖析,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医院领导、科室主任要带头进行自查。
(2)组织排查。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以及开单提成、开大处方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对药品、医用耗材、仪器设备的购销及使用环节,有重要条件“统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列入重点排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跟踪调查。一是建立商业行为信息基本制度,通过回访(附表3)向相关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了解相关情况,掌握经营者活动情况。二要建立不良记录登记。各医疗机构要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一次梳理,对各供应商(经销商)讲明送“红包、回扣”的危害及后果,签署《医疗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发现对在本单位行贿和送“红包、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建立黑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
2、及时上缴收受钱物。凡是已收受“红包、回扣”的人员要主动上缴。可以真实姓名也可以匿名方式,上缴至XX县廉政账户(户名:XX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户行:工商银行XX支行,账号:XX)。对在专项治理期间主动上缴的,不作为受贿对待。对确实推辞不掉的“红包”,接收“红包”的人员可将“红包”上缴本单位办公室,办公室(或医务科)要努力做好患者解释,退还红包。个别不能退还的,可充入住院患者住院押金,告知患者(或家属)并将押金收据交给患者(或家属)。
3、签订承诺书。医务人员要签订自查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书要存单位备案或进入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科室要向医院做出廉洁从业承诺。
(三)检查整改阶段(7月底前)
1、督促检查。医院将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自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补课”。
2、完善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岗位职责、社会影响以及思想道德观念等方面深入分析、深刻反思,剖析原因,完善制度,提出治理“红包、回扣”问题的整改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是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要任务之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把专项治理工作列为本单位工作重点内容,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严肃工作纪律,务必取得工作实效。严肃整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注重工作实效。专项治理重在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行为。要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卫生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治理,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行业作风有明显好转,医务人员的整体形象有明显提高。
医疗卫生方面利益整治方案范文2
一、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的基本估价
近年来,我县农村卫生事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工作方针,以建立覆盖全县人民医疗卫生基本制度为目标,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着力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城乡统筹,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县农村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一)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服务条件有了较大改善。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不断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着力改善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一是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我县有县级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27家,民营医院3家,村(社区)卫生室531个(已建成规范化卫生室255所),个体诊所12家,药品零售企业270多家,县乡公立医院有病床718张。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有在编人员896人(其中乡镇卫生院405人),有卫生技术人员768人(其中乡镇387人)。医务人员中大学本科137人,专科419人,中专220人;获高级职称的21人,中级职称180人,初级职称428人。基本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主体,村级卫生室为基础,民营诊所为补充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极大地方便和满足了广大群众的就医需求,基本解决了农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二是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初步统计,近年来各级争取中央、省、地专项资金8000多万元,用于改善业务用房、新增设备、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农村改厕、配置急救车等。县乡村医疗卫生条件得到了不断改善。
(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医技水平和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一是全面加强医疗卫生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采取开展“医院管理年”等活动,采用在岗培训、选送进修和开展乡村医生培训等措施,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职工进行了业务水平提升和医德医风教育。二是全面加强了医疗质量管理。全县医疗机构不断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了各项质控措施,制定了医疗服务考评标准,并将服务质量与个人工资挂钩,严格实行考核奖惩,确保了医疗安全,促进了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三是实施了乡镇卫生院医疗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了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年,制定下发了《县医疗机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由于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医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就诊人员不断增加,业务收入不断提升。据初步统计,全县27个乡镇医院中,中心集镇卫生院年营业额超100万元的,约占乡镇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推进,医疗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新农合工作自2007年开始在我县推行以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坚持以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着力点,制定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相继成立了县合医局和乡镇合医站。工作中强化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监督体系,促进了我县新农合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全县新农合参合率逐年稳步提高,补偿方案不断优化,补偿标准稳步提升,农民群众受益面持续扩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5年来,农村参合率由77%逐年提高到95%,累计筹资33988余万元(其中个人筹资4989余万元)。累计就诊134.43万人次,其中住院统筹14万人次,医疗费用31874.23万元(截止2011年5月),总报补金额达17919.15万元,报补率达56%以上。大病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4万元调整为6万元,实行了个人账户过渡到门诊报补,建立了新农合与民政医疗救助制度的无缝衔接机制,完善了农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使参合农民重大疾病补助总额得到不断提高,极大地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民生工程得到进一步落实,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得到了进一步体现,社会和谐得到进一步促进。
(四)公共卫生工作扎实推进,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成效显著。县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构建了县、乡、村三级防疫网络。一是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各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法定乙类传染病病例(如对麻诊、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等)及时报告。二是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县乡(镇)医院分别开设了肠道专科门诊,加强对外环境的监测,对报告的麻疹病人进行了个案调查。认真开展以“甲流”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各乡镇卫生院按照“甲流”防控预案的整体要求设立了隔热门诊室,购置了相应的仪器设备及医疗消毒药液,有效地防止了传染病的传播。三是计划免疫工作得到强化。县人民政府认真部署,强化责任,规范接种门诊建设,免疫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妇幼保健工作稳步推进。结合农村“降消”项目的实施,县乡卫生院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不放松,切实开展产前健康检查和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建立了妇幼保健和孕产妇管理系统,为妇幼保健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五是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重点对水泥、砖瓦、化工等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和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开展对企业职业卫生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如今年已经开展了全县洁具行业生产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加大对造成职业中毒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六是开展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加强对精神病及慢性病人的救治和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服务,并对精神病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筛查,建立了“一病一卡一上报”制度,适时开展家庭随访。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农村食药市场得到有效净化。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一是加强对从事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对食品市场的检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近3年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7000户次,罚款1万余元。此外,通过聘请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和加大对遍布全县农村的药店、村卫生室规范化药房的建设,并依法打击游医、药贩。近3年来立案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4起,取缔非法行医场所2个、人员4人,没收医疗器械120件、药品780盒,罚款1.5万元。通过一系列的监督检查,有效地净化了农村的食品、药品市场,促进了农村食品、药品的安全。
(六)医药购销体系和乡村医疗机构管理不断创新,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得以体现。为了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6年版)》,将国家规定的307种和省里增加的110种药品品种作为我县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品。从今年3月10起,县乡镇卫生院药品统一实行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构建了有效的农村医疗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降低了患者的医疗成本。药品供应制度的改革,保证了药品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药品采供中间环节,降低了药品价格。据测算,药品实行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后,使药品价格较以前下降了15%左右。为了进一步彰显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建立和完善了政府补偿机制,保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乡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各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按照药品价额的15%予以补助。
(七)强化环境治理,农村爱卫工作蓬勃开展。一是加强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以学校、托幼机构、村寨为重点,采取上卫生知识课、专题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黑板橱窗等形式对传染病的预防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疾病防控能力。二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各乡镇结合新农村建设,把改厕和环境卫生整治作为重点来抓。自2007年以来,共改厕6000余户,各乡镇集镇所在地和县乡新农村示范点都聘请了清洁员,建立了卫生保洁制度,实行了垃圾集中处理,有效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县农村卫生队伍,呈现出青黄不接的现象。一是学历、职称偏低,年龄老化。目前我县405名乡镇医务人员中,还有中专及以下学历132人,中级职称只有49人,初级还占199人,489名村医中50岁以上的有178人,县妇幼中心44人中48岁以上就有28人。二是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有待提高。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绝大部分乡镇都因为人手紧缺,经费紧张,无力安排医务人员外出培训学习,造成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难以提高。个别医务人员,特别是村医职业道德不高,乱开药方、使用过期药品、套取合作医疗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缺编严重。按2003年全县编制总数1069人,都还差173人,永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目前有杨家坳乡、长坝乡、香坝乡、板桥乡、兴隆乡、亭子坝乡、思林乡、东华乡、枫芸乡等乡镇医务人员现有人员不足10人。县卫生监督所缺编缺员10余个。正常工作难以开展。据统计,县两家医院自聘人员225人,目前乡镇自聘人员有154人,如果按照现在的标准1.4‰的比例计算,乡镇卫生院目前缺编缺员在400人左右。由于人手不够,一些医务人员一兼多岗,部分医院的有关科室无法运行,设备闲置。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还客观存在。
(二)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农村医疗体制的改革,政府出台了很多惠民政策,如不加大宣传力度,群众难以知晓,结果“惠民”就“会不到民”。调研中了解到,部分边远山区群众对新农合政策还不够了解,只知道乡村干部在收钱,医院药品实行零差额、妇女住院分娩实行全免费、医院药物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网上采购,群众知晓率就更低了,这些都影响着民心工程的落实,更影响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经费筹集难。一是相当部分农民认为自己身体很健康,没有生病,缴了也是打水漂,有的认为自己已参加企业的保险或学生保险或其他商业保险,所以不愿参加合作医疗。二是有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不扎实,缺乏与农户沟通。有的没有主动上门,而是等待群众上门缴纳,不注意协调合作医疗服务、管理与农民的利益关系。三是由于宣传不到位,大部分群众对从个人账户过渡到门诊统筹理解不够,加之每年的缴费都有所增加,有种不信任感。
(四)财政投入还相对不足。我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虽然逐年增加,但与周边县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及其他方面的事业经费基数偏低,增加缓慢。一是乡镇医务人员同时承担着农村预防和保健等日常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工作任务繁重,由于乡镇卫生院空编缺员现象严重,大部分乡镇卫生院不得不自己出资临聘人员,负荷较重。二是县合医报补监督面大,全县有540个医疗报补单位(其中村卫生室489个),还加对外地住院报补的核查,行政成本的增加,导致经费紧张。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县5000余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00余个公共经营场所和50多所寄宿制学校的监管任务,经费尤显不足。三是部分医疗单位因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欠账大,如文家店、三道水、县人民医院等。
(五)村级卫生室的监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由于村医素质的参差不齐,乡镇合管站管理能力跟不上(大部分属“门外汉”,非专业人士),加上“天高皇帝远”,他们在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中难免出现这样那样问题。调研中发现,存在过期药品、合医报补缺乏真实性、缺乏基本医疗急救措施等。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加大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加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物网上采购和零差率政策的宣传,加强大病救助政策的宣传。加强“降消”项目政策的宣传。二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的宣传。三是加强健康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政策法律的知晓度,不断增强广大经营者遵章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
(二)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全县医疗机构严重缺编缺员实际,特别是边远乡镇卫生院,一是重新核定编制,要按照现在的标准,以1.4‰的比例把编制核定到各乡镇卫生院和县城医院。二是引进人才,到大专院校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到我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三是深化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制定优惠政策,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使人才引进留得住。四是加大技术培训,提升医务人员业务能力。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二是加大新农合资金报补监管力度,避免新农合资金的流失。三是加大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的监管工作。
医疗卫生方面利益整治方案范文3
一、2011年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其他卫生机构可以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三、2011年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国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到2011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12号),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国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全国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4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2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在医疗机构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同时,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7.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 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重点临床专业国家级医疗质量与控制中心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要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要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医疗卫生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研究制定《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中有关罚则条款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继续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
3. 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四、活动步骤和安排
按照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2011年活动总体分为学习宣传、查找问题、整改提高3个环节,一方面要有所侧重,集中时间解决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另一方面,三个环节要有机结合,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统筹兼顾、有序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宣传环节。卫生部召开“三好一满意”活动视频会议,对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组织行动,明确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要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查找问题环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医疗机构要摸清行风建设现状,深入了解和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征询群众意见建议,找准群众对医疗服务中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主要问题。
医疗卫生方面利益整治方案范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全力整改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树立全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县卫计局《关于印发旬阳县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教育
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旬卫计发[2018]247号)文件要求,我院大力开展行风建设整顿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行风整治工作
1.我们在认真总结了历年来开展行风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了院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2.建立健全院长“一岗双责”制度。把行风工作作为我院生存和发展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医院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班子会、中层干部会经常分析,研究医院行风建设工作,解决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做到把行风工作与医院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使医院的行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在全院职工中进行了再动员和再教育,使全院职工在思想上真正得到统一,提高了认识,把医院的行风工作作为自己的责任,贯穿在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同时在全院职工中开展宣传,不断提高职工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自觉性。着重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确保医疗安全,保障广大患者的利益。
二、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
1.在院务公开栏和各科室的宣传栏内公开医院的服务承诺,监督措施、收费标准以及与病人相关的规定,让病人放心,明白消费。
2.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医疗环境,给病人提供舒适的医疗场所,让广大患者亲身体验医院的变化,增加对医院的信任度。
三、实施医疗惠民政策,努力降低医疗费用
1.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2.严格按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每年进行一次收费项目的清理检查,对收费不合理的项目及时给予纠正,坚持杜绝多收费、乱收费的问题,并制定了收费差错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
3.不断完善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加强院内收费管理,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防止乱收费。
4.增强收费透明度,建立和完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和住院费用明细单制度,做到一日一清。
四、扎实开展行风工作,维护病人权益
1.大力宣传行风工作,完善服务承诺,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在院内悬挂横幅标语、在各楼层醒目位置张贴行风建设“九不准”及院务公开栏等地方进行广泛的宣传。
2.为使社会监督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我们定期组织召开行风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出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及时掌握情况。
3.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着重从制度上完善治理商业贿赂,形成自我约束机制。药品器械采购实行跟标和网上电子商务采购。
4.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的《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文件精神,加大对收受“红包”的治理力度,加强教育、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把群众反映的“红包”问题、组织调查结果与医务卫生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和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对查实的“红包”问题,按照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单位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医疗卫生方面利益整治方案范文5
按照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的通知》,区政府组织发改、卫生、财政、民政、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对全区的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药物供应保障等工作进行调研,并根据《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鲁政发〔2009〕90号),结合我区实际,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xx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126个行政村、68个社区,总面积336.86平方公里,人口62.6万,其中区属人口35万、农业人口16万。2008年,全区实现地方财政收入7.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现有区直医疗卫生机构3处(市中医二院、区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处、镇卫生院2处,职工688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65人);社区卫生服务站66处、村卫生所108处(在岗社区、乡村医生588人),先后被授予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区、全省结核病防治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一、全区医药卫生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规范优化医保医疗服务管理流程,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区医药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2008年,全区医疗保险参保47098人,其中在职人员37019人,退休人员10079人;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06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848万元,个人帐户1215万元;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75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2677万元,当年社保基金结余306万元,基金结余率7.5%;累计滚存结余374万元,结余率7.34%。
(一)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一是新农合制度建设实现全面覆盖。我区新农合作制度从2004年开始试点,2005年被列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民个人筹资从2004年的人均10元,增加到2009年的人均20元;各级财政补助由2004年的人均10元,提高到了2009年的人均80元,达到了人均筹资100元标准。工作中,我们坚持农民自愿参加、公开公正、规范运作、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08】90号),在全市实行合作医疗统一报销比例和结算模式,推行参合患者在全区就诊和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证通”制度。调整印发了《2009年度新农合实施细则》,加强对管理人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基层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人员等相关人员新农合基本知识培训,让参合农民及时了解上级政策,熟悉就诊报销程序和报销比例。同时,区政府将新农合工作纳入了对各镇(街道)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逐级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报销比例,实行医院结算、合作办审核、财政拨付、封闭运行制度。区审计部门定期对全区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门审计,确保合作医疗基金专款专用、规范操作、封闭运行。定期将收缴农民的合作医疗基金、农民报销情况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从根本上保证了新农合医疗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目前,我区的合作医疗、药品经营、社区卫生服务和医疗机构管理全部纳入微机网络监督与监管,定点医院与市、区新农合办公室微机联网运作管理,住院参合病人信息达到了全市共享。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实现了群众满意、卫生发展、政府放心的目的。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更加完善。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2002年正式启动,参保范围覆盖了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医疗保险基金建立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由区医疗保险处统一调度使用,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实行网络结算,患者出院时,只负担个人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社保局结算。转诊转院的患者,须根据转往医院所在区域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一定比例的费用,即:转往本省省属医疗机构治疗,结算时个人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5%;转往省外公立医疗机构治疗,结算时个人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10%。然后再自负最高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剩余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结算。2003年,为降低困难企业负担,全区推出了住院统筹,降低了企业缴费比例。2005年为推进全区企业改革,我区制定出台了《区属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将2324名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2008年度,全区实际发生住院人数4655人,已出院人数为4367人,发生住院医疗费用3883万元,人均住院费用8892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内住院费用3428万元,人均7850元,占医疗总费用的88.3%。统筹基金支付2464万元,为住院费用的63.46%,统筹内费用的71.9%。个人负担率为36.54%和28.1%。三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开展。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认真总结0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8年把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计划”列为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区政府两次举行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并对121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办发〔2008〕21号),允许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参保年度内随时参保,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他相关政策按照《xx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泰政办发〔2007〕45号)的规定执行。我区已多次为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座谈会、试点工作座谈会提供现场。
(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加快两个体系建设。按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要求,2005年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局,具体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积极开展卫生监督下沉工作,设立街道镇卫生监督机构5处,聘任街道镇卫生监督员15人,把卫生监督触角延伸到社区和村,并聘任63名社区卫生助理员,108名村卫生监督助理员,构建了全方位、无缝隙监督体系。(2)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扎实开展全省结核病防治示范区工作,成功实施了省级“无结核病的和谐校园”、“社区结核病控制”等项目,为全省城区结核病控制提供了经验。申报了省级心脑血管病防治示范县,目前已通过省卫生厅中期评估。全面开展艾滋病防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常规检测和自愿咨询监测工作。认真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从2005年6月份起实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分发、免费接种。从2008年5月份起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对新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实行免费分发、免费接种。(3)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突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目前,通过省、市、区卫生部门认定的A级单位9个,B级单位36个,C级单位813个,全区食品安全形势得到切实改观。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规范持证卫生机构,统一标识、统一布局,通过年度校验督促全部达标。先后针对无证私自行医、药店非法坐堂行医、超执业范围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空挂单位对外服务等开展了专项治理,净化了医疗市场。积极开展“星级社区”、“星级道路”、“星级店铺”创建活动。结合泰城综合整治活动,制定了餐饮、公共场所、商店等星级创建方案,通过创建进一步提升了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二是科学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经过多年建设,全区已形成了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区、处镇、社区(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有一支人员充备的卫生专业技术和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方面,以市中医二院、区人民医院为龙头,以镇村两级医疗单位为框架构建了全覆盖的医疗救治体系,承担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完善了急救中心建设,配齐了“120”救护车和基本医疗救护设备。(1)建立组织,完善预案。区政府成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设立了流行病学、消毒技术、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及放射事故调查、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实验室检验检测、后勤保障、宣传教育八个专业技术小组,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霍乱、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十一运会保障、救灾防病等各种情况下的领导小组、各专业技术小组,做到人员、物资、技术、培训四到位。健全完善《xx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了《xx区突发霍乱应急预案》、《xx区突发人感染高致病性流感、禽流感应急预案》、《xx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xx区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方案》、《xx区2009年防汛救灾应急预案》、《xx区手足口病防治方案》、十一运会保障等相关传染病应急预案,并根据工作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预案。(2)健全机制,及时处置。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隐患的排查,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处镇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全区设立了49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点,强化应急值守机制,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初步形成了以疫情值班电话为主线,各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公共卫生监测点为依托的传染病及突发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做好应急专用物资、器材装备的储备工作,加强医院急诊科和重症监护ICU建设。(3)强化演练,提高能力。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每年开展应急队伍各专业小组专题培训,对49个公共卫生监测点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每月召开例会,对各处镇疫情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处置能力。按照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战要求,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在演练中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预案。组织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霍乱腹泻病防控等应急演练。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一是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根据区域位置和区、镇(街道)、村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状况,对城区的区级医院着力加强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培植了“中医治未病”、“中医骨伤”、“中医中风”等一批国家及省市级重点专科;两个镇卫生院分别列入了全省乡镇卫生院“360工程”和“1127工程”建设单位,新建和改建了业务用房,优化配套了医疗设备;五处街道卫生院(防保站)按照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通过转型,建成了高标准的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加大村级卫生所的改貌配套建设力度,结合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进村卫生所改貌建设,对新建的村级卫生机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扶持,每建成1处符合标准的新卫生所,区财政和镇财政各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形成了区、镇、村共同参与卫生所建设的良性投入机制。目前,全区108处卫生所全部达到“五室分开”和设施配套要求,66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群众的就医环境大大改善。随着医疗机构设施的不断完善,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农(居)民实现了“小病不出村(社区)”。二是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处镇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xx政发【2007】125号)等文件,理顺了处镇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处镇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由区人事局进行核定,其机构、人员上划区卫生局实行统一管理;处镇卫生机构实行主任(院长)负责制,主任(院长)是本单位和所辖一体化管理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的法人代表。主任(院长)实行选聘制;实行卫生服务机构行政、业务、财务、药品统一管理体制。对区直和处镇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全面深化基层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通过制定岗位薪筹制,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逐级聘任制度。推行以“三制、四管、五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制定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使他们才有所用、老有所养,切实解除了广大基层义务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了他们为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而奋斗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同时,遵循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律,突出抓好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目前,全区所有乡村医生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完成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的转化。鼓励多种形式的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四)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事关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的建设,2006年成立区监察、卫生部门及各处镇组成的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和区药品集中采购办公室,在全区全面推行药品集中采购供应,实行区药品采购供应中心—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库—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器械统一采购供应制度。区药品采购供应中心竞标采购药品后零加价配送至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修订完善关于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的制度、办法,实行药事委员会例会制度;不断加强药品质量的监控,有效的降低药品采购价格,杜绝假劣药品流入,保证了群众用药安全。目前,我区有定点医疗机构23家,其中处镇卫生机构8家(6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定点药店47家。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上,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利用“协议”的形式来约束对方的行为。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环境、设施、药品品种及质量、服务质量、专业人员配备、医疗费用结算、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建立不定期检查制度,针对医疗费用出现的问题,随时抽查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三是建立走访制度,认真听取患者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意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严重违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取消其定点资格,有效维护了广大患者的利益。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参照省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我区的医药卫生事业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太低。xx区老企业多,老职工多,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不高,而且地域狭小,市直、岱岳区、xx区三家共管,扩面难度很大。如2008年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为1100元,企业人员缴费基数为920元,基金筹集水平不高。
二是公共卫生职能需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的公益性需增强。公共卫生的补偿机制尚未得到真正落实,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不高,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实验室装备落后,卫生应急专业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影响了公共卫生机构对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三是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尚未建立全面、系统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体系,政府补偿不到位,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下降,服务意识不强、群众看病不方便、用药不合理、医药费用增长过快等。新农合筹资水平偏低,农民医疗保健消费水平偏高,要求回报概率大,且直接到市级医院住院治疗人数偏多,小病大治现象较为普遍,造成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压力较大。
四是基础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城区外的医务人员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大,有较大比例的医务人员认为待遇不高,尤其是聘用制护士收入偏低;卫生系列职称晋升相比其他行业难度大,取得资格后由于受职位所限多年得不到聘任。
三、几点建议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解决目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要在牢牢把握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切实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重点改革,使改革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1、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目前,几项医疗保险制度并存,各制度之间缺乏衔接和转换,存在重复参保、重复享受、财政重复补贴、机构重复设置,管理效率不高等问题。建议整合医疗保障资源,建立大医疗保障体系,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在整合制度的基础上,整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整合机构的基础上,整合管理服务平台和网络结算系统,扩大基金的共济范围,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城乡医疗保障资源的使用效率。
2、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建议尽快实现市、省级医疗统筹,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实现异地结算,逐步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根据统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科学的、多层次医疗政策,建立医疗三险衔接、接续制度,加快参保人员医疗异地结算的步伐。
医疗卫生方面利益整治方案范文6
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改革,努力探索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一)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立医院改革是当前深化医改的必然趋势,也是2014年十大卫生惠民项目之一,必须主动攻坚,积极谋划,全力推进。以取消“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医保支付、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合理确定改革范围、合理确定调价规模、合理落实补偿政策。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落实合理的补偿政策。在积极稳妥推进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改革经验,梳理提炼工作亮点与创新举措,注意培植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二)继续推进分工协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二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推行医疗资源联合体模式试点。二级医院要与乡镇卫生院开展纵向技术合作,推进城乡一体化,提升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和服务水平。还要通过对口支援体系,拓展对口支援内涵,畅通双向转诊渠道。
(三)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以管办分开和政事分开为核心,探索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以建立体现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提高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加大人事分配自,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探索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对改革进度与成效实施全方位、多角度的实时监督与综合评价,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二、着力改进医院服务
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重点以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提高患者满意度为目标,促进服务流程优化再造,强化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四)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流程,针对门急诊服务、住院服务、围手术期关怀、出院服务等,通过预约挂号、简化门急诊和入院、出院服务流程、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和结算服务、导医服务等,促进服务流程的顺畅便捷。创新服务模式评价机制,促进流程优化再造,对候诊时间、服务态度、诊疗环境和操作规范等开展全程式体验,重视“患者体验”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切实提高患者满意度。加强预约诊疗开展情况的监测与管理,提高预约诊疗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2014年,二级医院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直连上线,专家门诊就诊率、患者预约率进一步提高。努力缩短平均住院日,2014年,二级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9天左右。
(五)广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实行弹性排班制,延长门诊时间。继续开展医务志愿者服务社区活动,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开展“进乡镇、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农村、社区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打造科普志愿者服务品牌。继续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下级机构认可上级机构检查、检验结果的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分级分流和引导病人优先至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加强全市各二级医院、中心卫生院组织高年资医师每月二次的送医下乡活动,做好送医上门活动,争取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血糖、B超、心电图等检查。丰富“健康大讲堂”内容。进一步做好“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义诊周活动。继续开展白内障复明工程。
(六)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丰富护理服务内涵。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着力搭建护理管理平台,动态反映护理人员工作指标轨迹,逐步提高护理管理科学化水平。推进护士岗位管理试点,人民医院、中医院要进一步细化岗位管理实施方案,促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开展护理管理人员培训、专科护士培训、“年轻护士素质提高行动”,改革专科护士市级培训资格选拔方式,完善各类培训方案,持续改进培训质量;改革年轻护士临床工作能力考核方式,促进临床护理专科建设发展。开展专项检查和年轻护士能力考核。加强医疗机构护理队伍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岗位培训,规范护理服务行为,切实改善服务质量。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模式试点,将医疗机构护理服务延伸至家庭和社区。2014年,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分别保持在85%以上,其中A类病房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优质护理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七)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实行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常态管理,建立健全重症病例病情评估、紧急会诊抢救、重点病例巡诊、远程会诊、特殊病例高级专家坐镇指导等各项制度,确保医疗救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病死率。规范院前急救医疗行为,开展院前急救技能比武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推进院前急救提档升级。完善院前急救网点,做好为民实事工程。创新院前移动急救系统,优化急救流程,缩短急救半径,提升院前急救质量和效率。加快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尽快实现全市范围内的统一受理、统一调度、就近抢救和快速反应能力。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规范化建设,加强院前急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儿科等相关专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大设备设施投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方案和制度。密切关注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患有上述两种疾病且合并其他疾病需要救治的患者以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加快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临床重点专科、薄弱专科、专科(病)诊疗中心建设与管理;加强医院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医院整体实力和水平。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八)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修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科学布局区域医疗机构,促进优质资源向资源薄弱地区延伸。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事业。公立医院不得新举债建设。2014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比例力争达18%左右。推进区域化集中消毒供应、检查检验中心、临床会诊中心等医疗资源集约化试点,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提高群众就医的可及性。
(九)提升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开展对周期内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专科(病)诊疗中心动态考核。建立完善动态考核机制,努力提高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鼓励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医院积极创建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专科(病)诊疗中心。大力发展儿科、急救医疗、康复、传染、精神等薄弱临床专科,制定并落实专科医疗事业发展规划,促进护理、老年医学、康复等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发展。
(十)加快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加快卫生信息化二期建设,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基础,强势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区域业务协同,加快推动应用居民健康卡,尽早实现居民健康一卡通。不断完善卫生信息网络,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规范化、协同化、便利化,构建智能、惠民、便民、高效的卫生信息体系,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十一)支持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按照政府规划引导、行业提供支持、社会共同参与的发展思路,大力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护理延伸服务体系建设,适度放宽规划限制,加快扶持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使之成为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布局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鼓励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转型等形式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重视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对养老服务的支撑,健全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医养”融合的协作机制,加强业务协作,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加强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推动康复医学人才培养。继续转型建设老年护理院。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加快促进医院转型发展,在天汾西宁、东元、向阳、聚南、寅阳建设老年护理院(因病托老病区)基础上,拓展服务,增加床位。
(十二)全面深化对口支援工作。健全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对接机制,实施对口支援目标管理。重点加强以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人员、技术、管理为重点的城乡对口支援工作。二级医院要落实定期下派任务,结合受援单位特点,重点加强“科室对科室”帮扶,带动医院整体水平的提升。鼓励二级医院建立整合型医疗团队,探索建立以疾病或系统为导向的医疗服务模式。推动二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覆盖、无缝隙”对接。按照既定的对接关系,选择2个以上特色专科,派出相应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义诊活动,使社区居民就近享受到大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二级医院要强化对基层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建立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轮派院长、骨干医师制度,实行纵向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四、着力强化医疗服务监管
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落实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规范实施医院等级评审,促进持续改进。
(十三)强化医疗机构准入与日常监管。严格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校验管理。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校验工作督导检查。强化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日常监管,修订完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记分管理制度,依法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医疗机构管理信息化,加强医疗机构信息数据报送管理,完善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的相关信息,提高数据查询利用效率,推进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强化执业医师和护士准入与管理。依法加强执业医师和护士管理。严肃查处医师、护士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强医师资格考试、注册、执业、定期考核全程管理,逐步实现全程管理信息化。完善医师注册管理,加强动态监管。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启动医师执业行为记录记分管理。稳步推进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严格护士执业注册和执业行为管理,落实各种身份性质执业护士同岗同酬制度。
(十五)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医疗技术的准入、退出和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与管理专项检查。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准入管理。严格实施手术分级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手术安全核查工作。加强质控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市质控各专业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质控和监管力度。完善质控指标体系,加强质控信息的反馈,完善质控信息系统,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与持续改进体系。
(十六)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以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为切入点,落实“三合理规范”,扩大管理覆盖面、专业及病种。二级公立医院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控制药占比,努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临床路径信息上报制度,开展临床路径应用情况评价,提高临床路径管理质量和水平。
(十七)持续加大基础管理力度。以落实核心制度、基本规范、“三基”训练为重点,狠抓医疗机构基础管理。继续开展医疗核心制度明查暗访,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及时通报。继续开展门诊和住院病历、处方质量检查,组织医政管理规范标准执行情况抽查活动,强化基本制度、规范落实。开展医嘱处方、病历、影像等诊疗行为的公开点评,每季度不少于1次。继续组织开展医护人员“三基”考试,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加强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努力消除监管盲区。
(十八)加强医疗机构药事和临床检验管理。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辅助药、抗肿瘤药、免疫调节药的临床应用管理。大力推进临床药师制建设,加强临床药师培训,提高临床药师能力和水平。加强静脉输液配置中心建设管理。切实加强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管理。加强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管理,突出重点科室,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使高值医用耗材的管理使用更加规范。强化医疗机构临床检验室间质评,加强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与督查;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进一步细化互认要求,扩大互认项目;加强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管,减少和杜绝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
(十九)规范实施医院评审评价。健全医院评审员库,开展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专业化、规范化、同质化市级医院评审员队伍。全面、规范开展医院评审和复核工作。建立等级医院评审跟踪点评机制,对评审周期内医院运营与管理情况开展实时评价,加大日常考核成绩在医院评审得分中的比重,努力杜绝评审前突击、评审后松懈的情况出现,确保医院规范管理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将PDCA循环管理理念体现在医院管理的每个环节,做到长效管理,持续改进。
(二十)实施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加强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管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技术标准,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完善目标性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开展医疗废弃物管理情况的明查暗访,严格医疗废弃物分类、暂贮、收集、运输等全程管理规范,落实集中处置规定,严防流入非法渠道,规范未经污染的塑料输液瓶等耗材管理。加强医院感染专职人员配备,组织开展岗位培训、中青年骨干培训,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素质。落实《省区域化集中消毒供应机构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区域化集中消毒供应模式。
(二十一)加大医疗广告管理力度。加强医疗广告的监督检查。完善医疗广告监测制度,强化广告审批回访跟踪制度,建立医疗机构不诚信“黑名单”。加强与工商、宣传、公安等部门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并公示违法违规医疗广告查处信息,形成监管合力。继续组织开展打击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及时公开查处信息,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十二)严格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加强采供血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无偿献血,完善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机制,动员全社会支持并参与无偿献血工作。拓展无偿献血招募模式。组织开展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相关人员无偿献血宣传招募、新闻舆论引导和临床合理用血培训。开展无偿献血宣传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强化血液安全管理,落实血液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稳步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实施采供血机构核酸检测目标管理。进一步规范互助献血工作,严厉打击利用互助献血组织非法献血的行为。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加强医院输血科能力建设,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血专项治理活动,力争全市医院临床用血总量与上年持平。
(二十三)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大力弘扬“崇德敬业,守信笃行”无红包精神。完善长效机制,加大“红包”行为惩戒力度。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严禁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外出旅游,严禁开单提成,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坚决查处乱收费、大处方、开单提成、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故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广泛开展医德医风、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调查结果与医院管理评价相融合。规范院务公开内容,加强科学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患者的监督。
五、着力深化平安医院建设
平安的医疗环境是患者和医务人员共同的期待,要通过平安医院创建,在全社会传播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护人员的正能量,促进医患双方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信任,推动医患关系进一步和谐。
(二十四)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多部门严厉打击伤害医护人员的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治安责任和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完善警医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制度防“四位一体”建设,提高医院安全应急防范能力。加强坚决打击“医闹”行为。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医院内部安全管理调研督查,提高医疗机构安保技能,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避免伤害医务人员事件发生。
(二十五)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严格执行告知制度,维护患者知情同意权。严格投诉管理,落实首诉负责制。继续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运行机制,提升医患纠纷人民调解能力和水平,提高人民调解成功率。依法、及时、规范处置医患纠纷,涉及赔偿或补偿金额超万元的,必须引导至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或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创新完善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医患沟通谈话室建设,组织开展沟通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制作沟通技能视频指南读本,提高医务人员沟通处置能力。
(二十六)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立医疗风险基金制度,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在参与医疗责任保险的同时,投保医疗场所公众责任险、医务人员意外伤害险等其它险种,提高医疗责任保险的抗风险能力。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指导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充分发挥医疗纠纷处置专家讨论分析机制,对经医疗鉴定、专家分析确实存在管理及质量问题的医院和相关人员,落实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及告诫谈话制度,充分吸取教训,确保质量安全。
六、着力推进其他医政工作
(二十七)加强干部健康体检、医疗保健工作的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干部保健规章制度,建立跟踪服务、电话回访、信息提醒等便捷服务举措,不断促进各类健康体检机构设备、人员、环境等条件的改善,提高定点干部保健机构科学保健、健康管理水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征兵体检、招生体检等工作,规范开展医务人员技能培训,确保体检工作质量。加大对医疗机构体检工作的规范管理,定期开展医疗机构体检质量抽查评估,健全完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