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1
求学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司考宪法学指导: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3.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2
一、实行检察长列席制度的意义
一是可以更直接更有效地进行法律监督。一方面可以防止和纠正法院承办人对案件事实的曲解或汇报案情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另一方面对有意见分歧的案件可以阐明检察机关的意见、观点和法律依据,虽然列席会议人员没有表决权,但可以通过发言来影响或说服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接受检察机关的意见,至少也可以给审判委员会最终决定提供参考。
二是有利于节约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从被动列席的角色中转换出来,做到对案件、对法律负责。要把列席审委会的讨论过程当成一个“事中”监督的过程。
三是有利于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一旦检察机关的意见和观点没有被法院审判委员会采纳,法院最终审判结果与检察机关的期望相距甚远,存在定性上或认定事实上的错误、量刑畸重畸轻,那么则可尽快研究对策,采用其它途径进行监督,如果审委会讨论研究的是有关其它审判工作,检察机关则也可尽快从中了解法院有关审判工作思路和部署,并以此为借鉴相应部署检察工作。
四是有利于查明案情。针对审判委员会的委员在会前并不了解案情,受办案人执法水平、认识能力、工作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有时汇报材料不能完全反映案情,委员们往往不能详尽地了解案情,以至在事实上影响了决策意见,导致案件的错判。如果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就能够及时对遗漏的案情、检察机关用以指控犯罪的证据进行补充说明、阐明案件定罪、定性、适用法律依据,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二、实行检察长列席制度存在的问题
1、法律规定不完备。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最早是在1954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原文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如果对审判委员会不同意,有权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人常务委员会处理。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列席本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在此后的1979年和1983年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再未提及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反而是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在这里,不但没有规定检察长应列席哪些、哪类案件,而且只是说检察长“可以”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并不是“应当”或“必须”列席。
2、列席监督的范围不明确。相关法条没有明确规定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监督的范围和具体职责,难免使得法院以此而消极应付。
3、缺乏列席的必要程序规定。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检法两院必须密切配合,而相关法律并未规定具体的操作程序,从而在客观上影响了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如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由谁决定,法院何时通知检察院、检察长在审委会上发言的内容及次序安排。
4、列席的地位、作用不明确。检察长在列席审判委员会过程中,法律监督职能如何发挥、发言的地位和作用怎样,对案件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法院应如何采纳,产生的分歧怎样处理等等都不明确,使由此产生的审判监督效果具有不确定性。就目前而言,检察机关列席审委会大多还停留在就案论案上,对如何充分利用该项制度,及时了解法院处理有关案件思路和观点,及时发现和深刻反思检察机关自身办案和工作中乃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的研究总结不够,从而使执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效果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5、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偏少。一是检、法两院配合不够,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权利的行使必须以法院的密切配合为条件,由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缺乏程序上的保障,法院一般不愿意主动要求检察长列席。二是检察机关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这一权利的行使重视不够,缺乏主动性。检察长可能并不了解审委会讨论的时间安排,虽然希望列席但因缺少沟通而错过时机。三是检察机关只注重列席审委会对公诉案件的讨论,而对民事、行政、经济等其他类型案件很少列席,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列席的案件范围。
实践中,为加强两院工作交流、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行使法律监督权,不少地区的法检两院已达成共识,进行了这方面的尝试和探索。如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暂行规定》,对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作了硬性规定。该规定适用于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明确了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必须通知检察长列席的五类案件,以及可以通知检察长列席的六类案件,同时,还就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具体程序等方面作了规定。
三、完善和规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思考
1、立法完善
完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增强法律监督权威性。建议在对现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修订与完善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案件范围、列席的任务和列席的具体程序,并就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时的发言权和建议权等问题,作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从法律制度上予以保障,增强法律监督的权威性,以便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作用。从实践上看,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种:(1)是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有疑难的案件;(2)是合议庭与检察机关在案件定性定量上有重大分歧的案件;(3)是审判委员会或检察长认为需要列席的其他案件。
2、司法实践完善
强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依法行使审判监督权。检察机关要变被动为主动,凡是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列席的案件,检察机关要主动提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要求。以便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作用。首先,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检察院要设专职人员经常保持与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密切联系,适时掌握法院的审判活动,善于及时发现和预测有必要列席的案件,迅速向检察长反馈情况,以便提前作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准备工作。其次,要灵活运用审委会的“列席权”,当检察长因故不能列席审委会时,检察长可以委托一名副检察长代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使“列席权”落到实处。第三,在列席审委会时,检察长应代表检察机关充分行使审判监督权。检察长可以充分了解案件决议过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问题作必要的补充。会后,对审委会的错误决定应当提出监督意见,加以纠正。第四,针对目前审判委员会启动程序不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数量过多,一般案件也提交审委会讨论,应当建立检察机关审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制度,区别重大疑难案件和普通案件,规范审判委员会的启动程序。
对检察长监督的内容和方式,应当根据案件性质依法作出不同的规定。审判权由人民法院所独享,审委会讨论案件的性质属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精神,在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应当是程序问题,而非实体问题。而对于检察长监督的方式,应当在审委会结束后,以检察机关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监督的意见。但作为例外,对于检察机关根据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允许列席的检察长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这主要是因为,检察机关对于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可以提出抗诉,是我国的一项独特的法律制度。检察长发表处理的意见,有利于审判委员会全面、充分了解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作出公正的裁判。检察长发表意见的时间,应当在各委员发表意见后,主持人总结审委会意见前。主要是考虑检察长的意见不应当对委员发表意见产生不当影响,这与院长应当最后发表意见的理由是一致的,也是平等的。
审委会对刑事案件的讨论时,应由刑事案件的公诉人或者民事行政案件的检察机关的承办人汇报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以及法律依据,防止案件的主审法官在汇报时,汇报不实或者避重就轻,造成审委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除此之外,在行使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列席审判委员会的检察长还应对案件管辖、送达期限、提交程序、审判委员会的组成、到会人数、审理和表决程序、回避制度的执行等进行监督,检察机关监督的意见应记录在审判委员会记录中。
再次是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产生的法律效力:
虽然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但检察长或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必须引起审判机关的充分重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不能只流于形式,要切实起到应有的作用,当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意见产生分歧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所发表的意见,虽然不能直接否定合议庭或法院承办人的意见,但可以促使各审判委员会委员对该案件有全面的认识,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意见,还应当记录到审判委员会的记录里。如果检、法两院意见分歧较大,主持会议的人民法院院长应暂时中止审理争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由相关部门完善证据、收集法理依据,然后再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南丹县人民检察院,广西南丹547200)
(上接第90页)
4、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不断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用制度来约束各级干部,规范履职行为。加强管理监督,主要是上下级和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督,实行监督责任制,对因监督缺失造成职务犯罪发生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连带责任,完善举报监督机制,鼓励群众对林业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3
关键词:企业管理;规范化;会计财务制度;精细化管理
财务制度是油田会计工作的基础,对油田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会计工作必须受到应有的重视,这是财务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只有切实加强规范会计财务制度,提升会计工作水平,才能促进油田企业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油田不断拓宽经济活动分析的深度和广度,经营形势日益复杂,对财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油田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持续提升。加强财务管理,是企业发展到现阶段的内在逻辑和必然选择,是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手段,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在企业实施精细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核心作用。油田领导曾经指出“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指导实践,为百年胜利助力”。财务制度是油田开展会计工作的基础,对油田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随着油田改革的深入发展,油田的财务管理水平也在不断创新和发展,积极探索出一系列创新改革措施,借助ERP系统,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系统使油田的财务管理体制逐步趋于优化,财务管理整体工作水平逐渐步入高效的运转轨道。本文重点对油田会计财务制度进行分析与阐述,以促进油田企业的健康发展。
1、会计核算制度
传统的油田会计财务制度在处理一些事项时存在诸多问题,很多事情仅能合并反映,缺乏独立的核算体系。因此,在会计报表中,无法反映油田企业由于环境等因素造成的不明
确支出资产、负债、收益。另外,油田物流与国际接轨方面也有不便,甚至出现同一片储油区在国内外的时值不同现象。为了提高会计核算制度,应进一步完善核算的科学性,并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控制,通过对事前严格控制、事中严格监督以及事终严格考核,在整个经济事件的执行过程中全程监控,杜绝经济分配的严重浪费。同时,应将预算指标进行细化分离,形成核算指标的全面监控网络,并将最终结算结果与油田企业的单位职工奖金挂钩,与干部的业绩考核挂钩,并根据最终考核Y果进行奖惩策略,确保核算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2、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油田经济责任制主要是提高对领导者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对其经济责任开展科学评价,促进油田党风廉政建设。但是经济责任制的目标不明确是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该项工作实施部门提交的经济责任结果不报告,与相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存有较大差距,同时经济责任制度的工作质量尚需进一步提高,问责范围也有限,责任结果的不受重视以及透明性,造成油田经济责任制工作并没有完全开展起来。
3、成本预算制度
一是形成月度动态业务的预算管理体系,并实行“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原则。二是提高对油田设计与质量的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钻井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作业方案的设计和施工、采购材料,维修工程设计等,以避免由于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促进成本预算管理工作。三是成立重点单耗水平体系,如耗电、单位作业成本等,采取月度公报公示制度,提高油田管理水平。四是完善登记成本控制制度,将预算目标扩展到基层队,以形成至上而下预算指标体系,逐步开展分层次的成本管理。五是成本预算管理制度,对电费、运费、材料费等实行预警。
4、油田维护费制度
首先,在对开发成本、生产成本等进行核算系统的前提下,应加强对相关维护工程或者维护活动开展具体核算。其次,对尚处于开发性质的维护工作,相关资金来源应与其他投资活动一样,根据投资人的投资款或者债权人的贷款情况来解决,同时相关支出应资本化处理,也就是形成固定资产来进行资产管理与核算,如注气井、注水井等辅助油井,对不构成固定资产或者不适合与固定资产共同核算的,则按照长期待摊费处理。在投产之后发生的后续开发工程活动,也按照如上方法办理。对投产之后产生的相关油田维护活动支出,应根据具体维护工作的基本目标,严格将稳定支出和增产支出划分。其中稳定化支出作为费用化处理,增产性支出则作资本化处理,对于无法严格区分稳产与增产的情况,则应按照相关支出金额的大小、收益期限、服务对象特点等区别,分别计入当期油气产品成本、固定资产中。另外,对于相关维护活动的资产,如果在油井开采完之后,仍按照可移动资产来使用,就能够按照固定资产来核算,否则则属于长期待摊费用处理方式。如果涉及进而不大就可计入当期的生产成本中,否则按照预计采量分摊形式计入后期的产品成本中。
5、税务管理制度
首先,根据最新企业所得税税法、营业税税法、增值税税法等相关实施条例的变化,进一步推进税控流程、避免涉税风险。建立健全涉税风险的防控体系,有效降低税负,提高油田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其次,积极开展对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缴纳工作,并对残疾职工实行个人所得税减免、降低职工税负。其次,积极享有增值税的转型政策,对抵扣仪器设备或者其他油气资产等进项税额,增强投资量。另外,油田企业应加强对税收法律的研究,根据相关规定,收集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用设备资料,做好抵免税额工作。
6、发挥内外监督作用
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若想切实实行并取得良好的收效,必须开展一定的监督手段,而企业内部最重要的监督手段即审计。企业的当务之急是建立内部审计在检查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的独立性,并将审计工作由原来的事后监督转为事前控制及事中督查,让监督工作具有日常性及全过程的参与性、控制性,同时将监督与评价的结果及时反馈,为企业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制度提供依据。另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仅靠企业内部的监督力量是不够的,政府的相关部门如财政、税务、审计、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应对企业的监督工作进行科学、合理地分工,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并实行资源共享,进而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管,以内外结合的方式,巩固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相关部门可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从业者的专业技能与职业素质的监督与管理,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等相关工作者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媒体宣传作用,对违反国家政策的企业进行曝光,实行开放式社会监督机制。
7、结 论
总之,在当前复杂的油田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财务管理成为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必须加强各方面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会计制度,进一步转换财务理念,建立现代化油田企业,提高油田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会计财务控制也是强化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资料完整性的重要前提,能够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及油田内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到位,促进油田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4
为切实加强全区各级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河道工程的综合效益,有效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省和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建立全区河道管护“河长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河道生态健康为目标,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重点,以全面建立河道管护“河长制”为抓手,统筹河道功能管理、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管理,建立河道管护长效机制,严格河道管理监督考核,着力构建“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的河网体系,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建立河道长效管护保洁责任制,及时组织打捞以水花生为重点的水面漂浮物,清理沿河垃圾,保持河道水清流畅;严格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全面禁止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违章设施、建筑物和行洪障碍物,保证河道沿线整洁美观。
三、主要任务
1.明确各级河道管护“河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全区各级河道管护“河长”。区级河道由区副局级领导干部担任“河长”;村级河道(包括生产河)由村“两委会”成员担任“河长”。“河长”的主要职责是:督促落实河道管护保洁队伍和管护制度,协调落实河道管护经费;督查河道水环境治理实施情况;督促查处各类侵害河道的违法行为。
2.建立河道管护保洁长效机制。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全面落实河道管护保洁单位和责任,实行全覆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级河道管护保洁责任主体为管委会,村级河道管护保洁责任主体为河道属地村民委员会。市、区、村三级河道管护保洁工作要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由区、村整体或分片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管护保洁公司或自然人,并通过公开栏、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公示各级河道的管护标准、管护公司和自然人、管护资金,接受群众监督。区、村机关部门和单位集体一律不得参加投标。市财政对各级河道管护保洁实行以奖代补。
3.建立河道管护保洁考核验收制度。各级河道“河长”每月组织一次河道管护保洁情况的考核验收,区督查考核小组每季组织一次区、村河道保洁情况的考核验收,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按季兑付河道管护保洁经费、区级奖补资金(附河道管护保洁考核评分表)。平均得分(或得分)在5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全额兑现当季河道保洁经费、区奖补资金;低于50分、高于45分的为基本合格,减半兑付当季河道保洁经费;低于45分的为不合格,全额扣发当季河道管护保洁经费。凡河道管护保洁未能实现全覆盖或区、村、机关部门、单位集体参加河道管护保洁招标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视为不合格。
4.建立“河长制”考核制度。区将把“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综合考评范畴,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总额10%的奖励。河道“河长制”落实情况由“河长制”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统一考核。区督查验收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各级河道“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附“河长制”落实情况考核评分表),并及时通报督查考核结果。年度4次督查考核平均得分在45分以上的为合格,低于45分的为不合格。对年终经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责任人,将全部扣除该项综合考评得分,取消奖励资金,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5
一、认真落实《县2019年“城市管理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本季度我处针对在巡查和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使辖区环境卫生逐一得到整治,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组织社区干部、网格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约900余人,保洁背街小巷125条约20000余米;清运建渣、杂物垃圾10余处约20余方;清除暴露垃圾9处,约8.6立方;清除街面及小区楼道内乱贴乱画“牛皮癣”600处约10000余条;二是为了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全面提升辖区街道主次干道、支路、街巷和社区的市容环境质量,采取街道办、社区齐抓共管,实施多项措施,实现城市管理新常态、新长效。扎实认真的做好“门前三包”这一城市管理核心工作。此次与辖区商户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计1130份;并全面实现网格化管理,所有路段、门店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做到辖区城市管理问题无死角。三是组织各社区继续搞好每周一次环境卫生整治大扫除工作,重点把大扫除落实到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及还房小区。
二、严控秸秆焚烧。
为切实做好我处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好辖区生态环境,街道办专题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要求:一是街道办组织机关领导干部、各社区书记、主任、副主任按照会议做好辖区秸秆焚烧工作和督促巡查工作;二是广泛宣传,利用广播、标语、干部上门、签订禁烧责任书以及到田间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加强巡查,办事处专门确定了5名人员白天、晚上巡查各社区落实情况,发现火点及时处理;四是各社区安排人员24小时定点定位值守、巡查,巡逻人员全力巡查,严防死守,发现一处立即制止;五是强化考核、责任追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和考核制度。六是落实工作经费。办事处在有限的经费里专门为各社区安排了秸秆禁烧专项工作经费。
三、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持续落实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措施,社区河长巡河时发现河道内有丢弃的路面砖块,及时联系在建工地负责人,经过沟通协调,在建工地对丢弃到河里的砖块进行打捞,以保障河道的畅通。在社区的一再努力下开发商也一并将河道岸边的路面进行进一步完善,以保障行人的安全通行。社区河长巡查辖区河道,发现河道内有白色垃圾及杂草,社区干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打捞,确保河道畅通、水清岸绿。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辖区还房小区内部分居民正处于农民向市民转变阶段,生活习惯等行为和意识上还未从根本上转变,还习惯于随地吐痰、随手扔垃圾、乱堆、乱放、乱晾晒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在卫生保洁和保持上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二是开放式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卫生管理还是存在一定的难度,部分地域的管理部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三是“门前三包”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商家不听劝告,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仍然突出。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6
从人们掩鼻而过的黑河变为鱼翔浅底的清河,成为周边居民休闲散步的好去处,龙岗河的嬗变是深圳坚持“流域治理、综合治理、生态治理”的治河理念,以流域为单元,落实环保准入、截污治污、河道治理、生态补水等综合措施的成功实践,被省人大评为了跨界流域治理的“典范”。
家住龙岗河边上的吴伯在谈及河道整治后发生的变化时也非常欣慰:“过去的龙岗河经常臭气熏天,整治后没有味道,水质改善后,每天来河边散步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3年治河,超常规力度
消除水体“黑臭”问题
龙岗河发源于梧桐山北麓,流经龙岗区和坪山新区横岗、龙城、龙岗、坪地、坑梓5个街道,在坑梓吓陂村附近进入惠州市惠阳境内,是东江二级支流淡水河的上游。
作为龙岗的“母亲河”,龙岗河过去也曾鱼虾腾跃,但随着龙岗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工业开发、人口集聚膨胀,无序的城市化进程以及滞后的污水处理设施,使得龙岗河水质日益恶化,黑臭问题越发严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臭水沟”、“黑水河”。
龙岗河的污染问题,不仅关乎流域内居民生活质量和人身健康,而且事关东江水质保护和粤港4000万人的饮水安全。2007年开始,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定决心,彻底解决龙岗河干流污染,早日将水清岸绿的龙岗河呈现在市民面前。特别是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主赛场确定落户龙岗河畔后,更是以超常规的力度迅速推进龙岗河干流综合治理工程。
2010年10月,龙岗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正式启动,总投入21.3亿元,分两期对龙岗河干流梧桐山河、大康河汇合口至深惠吓陂交接断面的19.9公里河段,实施防洪、水质和景观的“三位一体”综合整治。
值得一提的是,长度10.9公里的龙岗河一期综合治理工程,仅用了7个月完成前期的设计工作、8个月时间完成了征地21.5万平方米、拆迁建筑10.48万平方米、补偿资金约3.5亿元,9个月完成了7亿元建设工程,创造河道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和河道施工的3个“深圳速度”。
历经3年多的综合整治,龙岗河干流实现巨变――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干流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全河段河道水体消除“黑臭”,水质由劣五类上升为观赏性景观水体。
“治理龙岗河,最初的治理模式是参考韩国首尔市清溪川的水质恢复经验。”龙岗区河道流域管理中心主任黄晓东介绍说,“龙岗河干流综合整治能这么快取得明显的成效,正是因为学习清溪川在沿河修建了32.2公里长的箱涵(干管),对龙岗河干流沿河的363个排污口漏排污水和7条支流混流污水进行截流,保证污水不入河流,并由此输送至下游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再排放。”
污水变清流,回补河道
保证水体清澈
“污水进,清流出。”在龙岗河的起点处,有一座净污“功力”强大的再生水厂――横岗再生水厂。“目前,龙岗河流域内已建成7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91万吨/日,完全满足流域污水处理需求。此外,分两期建成横岗再生水厂,每天对横岗污水厂(二期)的尾水进行深度处理,部分出水用于龙岗河河道补水,保证了龙岗河的水体清澈。”黄晓东说。
“保持充足的水量是河流恢复的前提,但龙岗河属于雨源型河流,流域内人口众多,自然径流量小,自净能力差,每年的降雨量根本不够补充河道用水。”黄晓东告诉记者,深圳境内没有大的江河,是全国七个严重缺水城市之一,80%以上的饮用水源主要靠东深供水工程和东部供水工程从外面引入。2011年,作为体现“绿色大运、环保大运、低碳大运”精神的实例,横岗再水厂应运而生。
2011年8月,横岗再生水厂由深圳市水务局授权深圳市南方水务有限公司以特许委托经营方式运营。项目于2011年8月投入运行,2012年实施扩建,总规模达到5万吨/天。
“横岗再生水厂的水处理工艺流程为‘超滤膜过滤+臭氧接触池脱色+次氯酸钠消毒’。”横岗污水厂(二期)厂长陆家才告诉记者,污水经过水泵提升,进入超滤膜系统过滤,再经过臭氧脱色、次氯酸钠消毒后进入清水池提升,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标准,“CODcr、BOD5、浊度NTU、NH3-N、TN、色度等均优于出水水质设计标准,分别为≤10毫克/升、≤2毫克/升、≤0.2毫克/升、≤1毫克/升、≤10毫克/升、≤7毫克/升。”
“出水好,缘于设备好、水源好、管理好。”陆家才介绍说,横岗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是深圳迄今为止在运行规模最大、采用工艺技术最先进、出水等级最高的中水回用项目。自投入运营以来,各类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可替代自来水满足大运中心景观环境用水,龙岗配套管线沿途企事业单位杂用水、沿途道路、公园的绿化等市政用水需求以及河道补水,每年节省水资源1825万吨。
“横岗再生水厂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大力推广和使用再生水,有效实现了污水‘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对缓解当前深圳市日益严峻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深圳市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深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环境宜居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龙岗河的流域治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陆家才说。
管养分离,建管并重
避免“旧病复发”
绿化修剪、河道捞漂、设施检修……正值初夏,骄阳似火。行走在绿树成荫的龙岗河沿河绿道,不时能看到身着统一工作服的管养员忙碌的身影。
“三分建设七分管理”,河道管养也是河流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吸取以往建管脱节的教训,深圳首次在国内河道管养中引进流域管理理念,采取管养分离、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养护的先进模式开展龙岗河干、支流河道的管养工作。
“2011年,深圳市水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为龙岗河的干流管养单位。在龙岗河干流综合整治建设工程尚未竣工时,管养单位便提前介入,实现了工程建设与河道管养齐头并进、‘无缝’对接。”黄晓东介绍说。
“按照市水务部门的管养要求,管养员每天早上10点前要完成第一遍保洁工作,直到晚6点前都要有保洁人员值守,沿线每2公里还要设立一名专门的管养人员来回巡逻维持秩序、保障安全。在主要生态节点还设立便民药箱,方便前来活动的市民等等。”黄晓东说,管养后的河道,不仅河道水利工程设施得到有效维护,而且河道水环境保洁工作及时到位。在管养分离的基础上,龙岗河已初步构建了河道管理、养护、执法“三位一体”的联合管理体系,对违法侵占河道、倾倒垃圾、偷排污水、工业废水、泥浆等涉河违法行为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及时处置,维护了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保护了河流治理成果。
“管养效果好,但投入大。”黄晓东告诉记者,近年来,龙岗区对辖区内62条河涌,合计217公里的河道持续开展河流管养工作,并每年投入5000多万元资金用于河道常态化管理,其中龙岗河干流就占1500万元。
也因此,为确保河道管养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深圳市、区水务部门强化管理,对河道管养工作严格实行“日、周、月、季”考核制度,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费用支付的依据。
与此同时,实行“河长制”管理,并将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切实推进整治工作的落实。
加大投入,治水提质
全面改善水生态质量
经过多年来的治理,龙岗河水质持续改善。与2010年相比,2015年龙岗河全河段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下降85%,重现绿树成荫、鱼翔浅底、飞鸟逐水的自然生态景观。5月26日,一年一度的龙舟赛在龙岗河龙园段水域正式开赛。
“龙舟赛已连续举办了四届,每年都有很多市民闻讯从四面八方赶来看龙舟赛,观者如堵,热闹非凡。”龙岗区环保水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龙舟赛已成为龙岗城市生活的一张名片,也展示龙岗河“水清岸绿”的流动风景线。
不可否认,龙岗河治理成为深圳乃至全省的典范。“但由于支流整治尚未全面铺开,污水管网不健全,部分支流两岸有不同程度的污水排入河道中,一到汛期,支流水量增加,超过了污水箱涵容量,污水便排到了龙岗河干流上,影响干流水质。”黄晓东说。
2016年,一场名为“治水提质”的全新战役拉开帷幕,预计在2020年底完成269个惠民水务工程,累计投资173.15亿元,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俗话说“治病要治根”,源头治理成了龙岗治水提质的关键,接下来,龙岗将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横岗一期、横岗二期、横岭一期、横岭二期等4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提标规模75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完成68个雨污分流管网工程的前期及建设工作,敷设排水管道约1180公里;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运营监管,充分发挥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益;加强河流保洁养护、水质监测、监督执法,改善河流水环境。
修复河流生境,建设绿色滨水公共空间,打造龙岗河、布吉河等12条滨水纽带;构建城市雨水滞蓄系统,改造龙城公园、求水山公园等公园内景观水体,推动梧桐山山水调蓄工程建设,利用公共开放空间构建城市雨水滞蓄系统,实现山水合理利用;推进布吉河、沙湾河、丁山河等流域综合整治,加快龙岗河一河两岸高水平规划设计,加快龙岗河沿线节点生态景观建设;充分利用本地雨水资源,沿河建设一批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及生态景观湿地,结合山水截流调蓄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调水补水,保障河道及景观水体的用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