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服务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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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理服务方案

医疗废物处理服务方案范文1

何为医疗垃圾

医疗垃圾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险的废物。

医疗垃圾分为:

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质,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性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培养皿、标本和器皿,以及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和医疗器械等);

2.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实验动物尸体;

3.损伤性废弃物:能够刺伤人体的废弃医用用品(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以及载玻片和玻璃试管等);

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一般性废弃药品如抗生素等,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三苯氧氨、司莫司汀、顺铂、苯巴比妥等,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5.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物(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及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医疗垃圾含有腐败变质成分及大量细菌、传染病毒、放射性物质、有害化学药剂等,所含的病菌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成百上千倍,在国外被视为“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如经非法收集后再次流入市场,则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成为流行病的源头。

医疗垃圾处理的现状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机构产生的垃圾数量越来越多,其危险性也非同一般。预计到2010年,全国医疗垃圾的产量达到68万吨,平均日产量达到1870吨。这些废弃物除一次性输液管外,还包括人体组织、器官等手术废物,治疗用的纱布、脱脂棉,实验用的动物尸体和化验用品制备的废渣废液,病人的血、痰以及排泄分泌物等。

1991年,我国加入了国际社会于1989年签定的《巴塞耳公约》,以推进我国危险废弃物特别是医疗垃圾处理的国际化进程。发达国家凭借其雄厚的技术基础和经济实力,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基本完成了医疗垃圾的安全处置,在对医疗垃圾的安全转运、无害化处理和规范管理等方面有一套自己的体系,并且对医疗垃圾进行了严格分类并制定了针对性处理方案。但我国在医疗废物的处理上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大部分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简单存储或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去。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理的医疗垃圾危害常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公共安全。

我国医疗垃圾处理现状如下:

一、医疗垃圾的处理不规范

2003年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章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办法。但有关医疗机构不能做到明确分类,且无专门回收单位。存在问题主要有:输液器、注射器用后不作消毒、毁形等无害化处理;偶尔可见输液器、注射器用作他用,甚至流向社会;清创包、缝合包包布不能做到一用一洗,反复灭菌造成黑、硬,达不到灭菌的效果;还有个别诊所仍使用玻璃注射器,用普通铝饭盒消毒,用后清水冲洗即行处理;职业安全防护意识淡薄,大部分没有流动水洗手设施、针头回套等。

二、医疗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处理技术参差不齐

以我国工业危险物总处置能力仅为18万吨/年,我国现有的生产医疗废弃物处理设备企业的生产规模小,产品的性能与无害化处理标准的要求相一致的不多,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并且全国没有任何一座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完全可以投入使用。目前,除广州、沈阳、大连等少数城市对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外,大部分由医院自己分散处理,但医疗废弃物处理的能力却不尽人意。大多数医院沿用以往配备的小型焚烧炉对医疗垃圾进行处理,且传染性医疗垃圾和普通垃圾未经分类就混合处理。传统的焚烧设备不能适应医疗垃圾处理的热值与成分变化大的特点,造成医疗废弃物的毁形不充分,高温燃烧不彻底,具有毒害化的污染物重新进入环境,可能会造成更为严重的二次污染。如1999年轰动全球的“二恶英”事件就是由于焚烧生活垃圾中的危险物引起的。此外,医疗垃圾处理设备隔绝性能及自动化等问题尚未能很好的解决,工人的身体健康也不能得到保障。

三、没有合理的收费制度,医疗垃圾的处理需要高昂的费用

据不完全统计,在北京一家医院每年年至少需要为医疗垃圾处理支付48至50万元,许多机构为了节省成本,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无视医疗垃圾所带来的危害。在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处理医疗垃圾采取收费制,使得医疗垃圾有利可图,调动了有关部门的积极性,改变了长此以往无人管理的局面。但在具体的操作中,收费方式存在着不合理因素。目前现行的收费方式有两种标准:一是按床位收费,二是按垃圾量来收取。由于各个医疗机构经济效益不同,床位的占有量差异很大,采取按床位收费会导致收费不公平。按垃圾量收费,一些医院为了节省处理医疗废物的开支就把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去。

四、农村医疗垃圾无人问津,农村医疗垃圾的处理问题令人担忧

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医疗垃圾管理政策的法规,但在农村地区的执行情况却亟待解决。许多乡镇卫生院和小诊所的医疗垃圾未做任何处理,随意丢放在附近,不少农民因为缺少文化知识,不知医疗废弃物的危害而捡拾其中的玻璃器皿盛食用油和生活用水,不少孩子把废弃的一次性注射器当“玩具”去玩。

五、医疗废物处理过程存在不法行为,有些医院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处理医疗垃圾

在利益的驱使下将医疗废弃物回收利用或者卖给私人再转运到废品收购站或直接进入了塑料制品厂,被制成一次性水杯、水桶等,这些带有病毒、细菌的容器从而流入市场(主要是偏远的农村地区),给社会的稳定造成威胁。

我国医疗垃圾处理问题产生原因

我国1998年1月4日颁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共列出了47类、数百种危险废物,其中医疗垃圾名列“首害”。据清华大学固体废物和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所研究员刘建国博士介绍,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毒性、

化学反应性、传染性,对人的健康和环境能造成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1999年,轰动全球的“比利时鸡”事件就是焚烧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引起的。但是,我国医疗废物的处置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为了节省成本,人们往往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处置,这些废物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等有害物质,具有很强的生物感染性,需要进行专业隔离和特殊的焚烧处理,绝不能与普通的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处理。

其次,从体制上,管理多头造成了垃圾处置的无序。上世纪90年代,处理医疗垃圾实行收费。“无利可图的谁都不管,一收钱大家都抢着管。”刘建国说,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应该由环保局负责。但很多单位将它纳入生活垃圾范畴,医院的主管部门卫生局也在做。

另外,在具体操作上,收费方式存在不合理性。我国现行垃圾收费主要有两种标准:一是按床位来收取,二是按垃圾量来收取。各个医院经营方向和效益不同,床位占有率差异很大,采取按床位收费就会导致收费不公平。如果按垃圾量收费,一些医院会为了节省医疗垃圾处理的费用,把部分医疗垃圾混进生活垃圾。单纯从技术上看,第二种方式更科学,但目前国内这两种方法都在使用。同时,还存在着许多不法行为。有些医院并没按规定将医疗垃圾作为废物处理,而是将纱布、一次性针管等器具回收利用,或低价卖给私人,从中牟利。不法商人又使这些具有生物感染性的器具重新流入市场,主要是边远的农村市场,给社会带来极大威胁。

“其实,除了医疗垃圾,整个危险废物处理都存在着很大隐患。”刘建国说。2001年,北京市环保局就成立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集中力量专门处理垃圾,并设立北京市环境质量报告,对市内所有工厂每天产生、处理、排放、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量进行统计。但由于某些原因,很多企业的危险废物去向不明,无法被登记。此外,我国对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比较低。一些企业所谓的“综合利用”实际上是转嫁危险废物,通过小商贩将化学物品低价或无偿送到北京附近的小企业,“出了北京城就不关北京的事了,”刘建国说,“这些小企业根本无力处理工业废物,留下自己需要的东西就撒手不管了,由此引发的二次污染无法估量”。

最后,有关部门对医疗垃圾的危害认识不足,监管力度不够。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弃物,含有有害病原体和有害化学物质以及放射性医用物质等。这些含有病毒、病菌的垃圾的危害性是普通垃圾的几倍、几百倍甚至几千倍,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成为疫病的源头。有关部门为了本地经济利益的发展,对医疗垃圾处理的投资不足,而且我国至今没有统一的监管体系,对医疗处理的监管状况上处于初级阶段,许多地方政府机构部门存在职责不明、执法不严的现象,导致医疗废弃物的去向不明,在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密封设备等方面存在缺陷,很可能导致医疗废弃物的沿途丢失。医疗废弃物的监管体系的问题直接影响我国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前进步伐。

如何解决医疗垃圾处理问题

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力度

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政府应本着执政为民的态度积极建设公共卫生体系,严格医疗废弃物的监管管理,落实危险废弃物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依法对危险废弃物的安全转运、处理实行监管,坚决从重查处医疗垃圾回收利用等不法行为。明确医院以及运输、储存、处理企业的相关责任,对运输、储存、处理实施许可证制度,禁止不具备从业经验以及基础设施的单位从事医疗垃圾的处理。对收集、运输、储存及处置执行联单管理制度,防止医疗垃圾的遗失,杜绝不法交易如卖给塑料厂的行为。规范乡镇卫生院及小诊所的垃圾处理,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照顾他们的经济能力,保证国家抓大方面的同时,能兼顾局部方面的利益,使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得到安全的处置。

二、建立合理的收费制度,政府有关部门举行听证会听取

医疗垃圾的范围和处理费用的多少等问题制定出具体的收费细则,对不法分子回收利用医疗垃圾、乱排乱放等行为给予高额罚款甚至刑罚,保证处理中心的正常运营和防止因费用而造成医疗废物的流失。

三、增加投资力度,建立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高标准建立一批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解决医疗废品聚集重点地区和特殊废品如放射性物质等的处理问题,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的运输、处理体系,对医疗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和完全密封性的运输以及无害化的处理,兼顾农村地区的医疗垃圾乱堆乱放的问题。地方政府也应当将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当作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国家投资外,也可以吸引其他资金参加建设。国内外的企业界对投资我国的医疗垃圾处理有很高的积极性,政府应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多种形式的资金进入该项领域,积极实施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企业化经营、社会化管理。

四、积极宣传,加强社会监督

开展医疗废物防治以及其危害的宣传,加大媒体的监督力度,对违规事件进行暴光,鼓励群众成立医疗垃圾管理、处理的研究学会或民间团体,动员群众对医疗废物处理中的问题给予意见和建议,对不法行为积极举报。增强公众的健康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我们人类的生存健康问题。

五、培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医疗垃圾的产生、运输到处置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渗及健康、环保等诸多方面,为了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建议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培养相关专业的应用性人才;成立医疗废弃物学会,对医疗垃圾的处理标准,处理企业的资格认证以及培训教程等方面作出规定。定期开办培训班以提高工作人员对于医疗废物的健康、安全、环保问题的认识,突出员工在总体管理中起到的作用与责任,建立一支素质高的专业化队伍。

医疗废物处理服务方案范文2

二0一九年上半年,我所坚持在县卫计局和市卫生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积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我所2019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1、受理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5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许可7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4家,放射诊疗许可1家。2、发放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4家。住宿场所8家,其中招待所1家、旅店7家;美容美发场所14家,其中理发店10家、美容院4家;浴池1家;候车室1家。本年度上半年全县共计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家(书店)。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6家,复核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1家。共计新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家。共计新发放射诊疗许可1家。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情况

1、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我县目前有各类公共场所164家,(持合格有效健康证392人),其中住宿场所59家,美容美发场所92家,沐浴场所5家,歌舞厅4家,书店1家,游泳馆1家,影剧院1家,候车室1家。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我县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09家,卫生信誉度等级均为c级。其中住宿场所59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7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7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美容美发92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3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3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沐浴场所5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家,量化分管理率达100%,歌厅4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全年共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164家,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70人次,监督管理覆盖率达72.5%,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档案161家,建档率达100%。 开展市政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监督监测、建档、量化管理工作  目前,辖区市政集中供水单位1家,该净水厂建档并进行量化评级,其信誉等级为c级,量化分级管理率为100%,净水厂14名直接管供水人员都持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从业,持证率达100%,净水厂配备水质检测化验室,每月按时对出厂水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卫生监督所存档备案,其所使用的涉水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单位43家,建立档案43份,建档率达100%,由于43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不具备办证条件,目前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积极开展农村小型集中供水设施的监督检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34自然村,下达整改意见书34份。其中百吨以上千吨一下集中供水单位3个自然村。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已纳入卫生监督协管范畴。

2、医政卫生监督  我县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有80家,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44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13家。监督检查情况: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县《蓝盾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件、现结案一件罚没款人民币贰仟三佰元整;另一件转交给卫键局给予处罚。二是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上半年监督检查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27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 13家,共计63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诊疗的违法行为,根据局精神对违法医疗机构13家给予了警告处罚。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采供血事件。四是开展“保健”百日行动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82人次,按照工作要求监督员共排查了各类会馆、社区、广场、公园等密集场所共计40个(家),未发现有开展中医、中药诊疗活动的行为。

3、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  上半年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3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消毒隔离制度落实

建立有消毒隔离组织、制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了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工作,消毒和灭菌效果均达到要求,消毒效果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并对医护人员进行消毒隔离知识培训,严格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医疗器械均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医疗废物监督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够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内容登记完整,设置有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建立有管理责任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都使用专用有标识的黄色包装袋和利器盒,建立有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并符合要求。无在院内丢弃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的情况。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兴乡卫生院、孙吴镇卫生院、四家个体诊所和十三家企事业卫生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别转运至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暂存,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将收集的医疗废物集中转运至黑河市净城医疗废物处理厂进行处理,并严格执行转运三联单制度,其余各医疗机构均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并能及时焚烧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事业卫生所对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口腔器械未放入专用利器盒内,对其进行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我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建有医源性污水消毒处理设施。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传染病门诊、留观室和病房无污水局部消毒处理设备设施。

4、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职业卫生  我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双随机抽查中未抽检,但进行了正常的日常监督,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在检查见到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专人、专柜保管,职业健康检查设备正常运转;取得黑龙江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合格证11人。2019年4月25日以健康中国 职业健康同行为主题在人民广场进行了宣传活动并发放宣传册。放射卫生  2019年上半年对我县放射诊疗单位2家,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办证率100%,(由于各乡设备的落后和其他原因今年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均开具证明)。放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剂达到100%,个人健康档案建档率100%。各医疗机构对放射诊疗场所配置了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铅围裙等)及受检者的防护用品。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上半年对十二个卫生协管站检查中,孙吴县各卫生监督站挂牌齐全,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制度,均设有办公用房,其房屋有的卫生监督站小于20平方米,站长、副站长均达到职位要求,协管员达到2名.均未配置电脑等协管专用设备。十二个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职责基本落实,都建立健全完善年初计划、季度计划及小结、能够按时限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巡查违法信息。卫生监督协管巡查信息报告率百分百。个别卫生监督协管站未按照建档情况,各行业监督频次开展巡查工作。

6、学校、母婴卫生监督工作全县共有学校17所,其中城镇8所,农村9所;托幼机构21所。为提高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确保儿童身心健康,5月20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教体局等10个单位对县内21家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联合检查,结合春季传染病高发期的工作实际,特别是今年春季气候异常,布置工作,认真细致逐项检查,避免工作有漏项、有缺项、有死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检查中发现,各个托幼机构重视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卫生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上墙。制定了清洗消毒制度、都建立了传染病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制度和病愈复课诊断、晨检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和公共突发事件报告人,做好相关记录。备有有效消毒剂,能够按照消毒配比对教室、楼梯、玩具、门把手进行消毒。传染病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托幼机构的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督促他们养成“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每日的晨检的时候,重点注意观察学生是否有发热、咳嗽、手足口腔是否有疱疹等现象,一经发现立即隔离,通知家长将学生带离学校治疗。并做好登记,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计生监督局。此次检查工作,使各个托幼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更加规范化,对规章制度执行更加自觉和积极,广大教师和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加安全、舒适和美好,尽量减少春季传染病的发生。

7、计划生育卫生监督

按照市卫健委《2019年黑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针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孙吴县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获得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母婴保健考核合格证的人员数分别是14人和7人。符合国家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在醒目位置张贴“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标语,到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检查,没有发现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

8、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

上半年,我局组织监督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系统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监督执法范围和职能职责,熟练掌握监督执法程序、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监督执法调查取证等方面知识。开展全体监督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4次。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其它宣传活动向社会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上半年,按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2件,罚款人民币4300.00元。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2、强化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的打击力度,继续严肃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推进。

3、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一是加强公共场所日常性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卫生监测;三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5、加强对医用放射诊疗机构监管。

医疗废物处理服务方案范文3

【关键词】护理工作 安全隐患 管理

中图分类号:R473.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0-287-02

1 绪言

在目前的临床医疗中,人们对医疗护理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护理纠纷也日渐增多,而妇产科是医疗纠纷的高发科室,承担的风险极大,安全隐患也比较多。妇产科护理人员的知识面要求全面而广泛。在妇产科护理的管理上,管理人员需制定一套完善的护理质量管理系统,并贯彻落实各项护理措施,从根本上消除护理隐患,确保护理安全。

2 目前妇产科护理中的安全隐患

2.1 没有严格执行护理规程的操作及忽略了对病人病情告知的重要性。

部分护理人员风险意识不足,没有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例如在执行“三查七对”、产检时及产后的护理上,没有认真地按常规执行,导致接错液体、抽错血、发错口服药及新生儿窒息、产后出血或死亡等安全隐患的发生;急症时,又忽略患者的权益,没有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知情,出现异常结果时引发家属激烈的情绪反应,从而出现护理纠纷的发生。

2.2 护理人员业务水平有限 ,没有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广泛使用及各类新药的快速更新,还有患者及其家属对护理服务的期望值过高,都对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低年资护士的技术力量薄弱及经验不足和各方面的协调能力的不够易引发护理安全隐患的发生。还有,在无菌操作上,部分医院的妇产科出现职业暴露和医院感染管理上的缺陷,在检查、接生、缝合、抢救新生儿的时候,没有按常规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容易被血液、体液污染和锐器刺伤,存在较大的职业暴露风险;而产房、检查室、新生儿室、洗婴室等特殊区域,也因医院感染管理措施不力,易导致医院感染。

2.3 制度执行不严与药物、设备潜在的安全隐患。

专人管理的产房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也因助产士责任心不强,没有班班清点,不熟悉用物放置等;急救药品配备不良,医疗设备种类不全、性能不佳等;急救药品和抢救设备没能处于良好的应用状态而延误了抢救时机。

2.4 没有彻底落实核心制度,出现交接班制度缺陷和护理书写不规范等隐患。

没有彻底落实核心管理制度,造成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护理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的缺陷,?护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安全隐患无工作预案;岗位责任制不明确,工作职责不清;护理人员“三基三严”落实不到位,缺乏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不重视新护士岗前培训和在职护士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对于危重、手术、输液病人及新生儿未按规定进行床头交接班,对于一般的手术病人也存较多的安全隐患。另外,任意涂改护理记录,病情变化时未及时书写,加大了医疗风险的程度。

2.5 新生儿护理差错事故隐患。

护理人员的过度自信、技术操作失当及经验不足极易造成新生儿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在对新生儿护理的管理上,职责分工不明确?、“两卡一条”内容不一致及婴儿洗澡间无应急物品等等因素都会导致新生儿护理工作中安全隐患的发生。例如,职责分工不明确,没考虑到新生儿疫苗注射部位、方法、剂量三环节的特殊性,没有将不同疫苗分工人不同的护士注射,极易在最后两个环节出错,将卡介苗当成乙肝疫苗注入婴儿体内,而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在执行“两卡一条” (床头卡、胸卡、手条)时,由于各种原因病房护士补写胸卡及手条时写错母亲姓名、婴儿性别、体重时出现三者内容不一致现象,这样极易引发护理隐患,导致投诉或纠纷。而在婴儿洗澡间,往往都没有配备急救药品和器材,在新生儿洗澡过程中一旦发生烫伤、呕吐、窒息,护士就可能因往返取物而延误抢救。

2.6 医疗废物处理杂乱无章。

个别医院或科室管理对医疗废物处理无章或有章难行,妇产科医疗废物混同生活垃圾直接进入填埋场或流入社会,成为传染性疾病传播的隐患,易引发医疗纠纷的发生。

3 对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的管理

3.1 加强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严格执行病情告知制度和护理规程。

组织护理人员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院护理工作管理制度》等法律文件,加强护理人员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护理病历书写的质量,制订医疗护理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病情告知病人或家属制度;需告知:出入院告知,手术前后告知,麻醉前告之,急、危重、抢救患者告之,侵入性检查告知以及医药费用告知等。将告知内容及病人及家属意见,记入病程记录或签写相关条约;另外,如果患者或家属有违背诊疗常规的要求,医务人员必须与其谈明风险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病人需手术或输血时,必需由本人及其家属同意签字为证,恶性肿瘤或可能预后不佳的手术则需由病员本人书写委托书,医生与所委托的家属谈明一切病情,征得对方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治疗(急诊抢救除外);对有关医药费、住院诊疗费、手术费等问题,工作人员应将基本情况向病人告知。

护理技术操作是基本功,在执行具体操作前,仔细作好病人的准备和药品器材的准备,明确目的,了解病情,认真查对,严格无菌操作,并在操作后注意病人反应。严格执行基础护理操作、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和特别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组织专门人员从事护理技术的规范化培训。选择和制定符合实际的技术操作规程,逐步修改、完善、配套,形成本院统一规定,便于检查和评价;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监督,与质量评定、技术经济责任制相结合形成制度。

3.2 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提高整体护理质量水平的管理。

鼓励护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开展产房24小时值班制,加强产房的技术力量,提高了孕产妇及接生的护理质量。对新药的说明书应仔细阅存档保存。对护理人员定期进行专科知识和急救技术进行理论培训技能实践,并定期进行考核。

3.3 严格无菌操作、控制医院感染。加强无菌物品集中放置与管理,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携带传染性病毒的患者使用过的生活用品一律按医疗废物进行收集。

3.4 彻底落实核心管理制度,完善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及交接班制度等核心管理制度、规范化护理记录的书写和加强药品、设备的管理。

彻底落实核心各级管理制度,纠正造成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护理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的缺陷,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护理人员职责,科室每位成员应共同参与科室管理,发挥团队精神。各项护理工作落实到人,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重点工作有专人管理和监督,如采集新生儿足跟血、预防接种、分娩统计、消毒隔离、护理文件书写做到专人负责检查,建立检查登记本,每月将检查结果汇总,进行分析和改正,便于及时弥补护理漏洞,将护理隐患降到最低。组织护士学习医院护理管理制度,在实施及落实制度中,护士长要常规化督促检查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做每一项操作时要严格查对,如有疑问及时核对,对产前、产后应用的药物要特别注意;送剖宫产手术时,应严格查对产妇姓名、住院号、皮试结果及手术准备情况,与手术室护士交接清楚,并听胎心记录;新生儿出生后即告知产妇观看性别及全身情况,之后即戴手牌、胸牌,写清产妇姓名、新生儿性别、出生时间及体重,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过失。

对于孕妇、手术、危重病人、新病人及新生儿实行床头交接;产妇分娩后由专人护送产妇及新生儿回病房并将新生儿交给产妇,看清手带标记;向病房护士交待清楚产妇及新生儿的情况;各项记录不可随意涂改、删除和撕毁。保证产房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物品的完好和耗材充足,对急救设备做到专人管理,随时检查医疗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急救器材常规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保证药品充足,对使用的药物做好记录备案。护理记录是重要的法律依据,书写护理记录要求及时、真实、准确,记录孕产妇及新生儿情况、分娩时间、婴儿性别、分娩方式;新生儿足迹和拇指印记录清晰,对产前产后观察内容、重点宣教内容要详细记录。

各科室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由当事人及时登记发生事故差错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3.5 熟悉新生儿护理差错的易发因素,做好产妇及家属的健康宣教,搜集并总结日常工作中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对于新分配和新调人人员进行新生儿专科专业知识及产科专业知识的垮训。在对新生儿实行护理时,需警示标志,如:巨大儿、小样儿、异常产儿写上“重点巡视”、“热水袋保暖”的卡片挂在婴儿床头上;在婴儿洗澡用热水管墙壁上标上“注意水温”字样,紫外线灯开关上标上“紫外线开关,无人时使用”。每次淋浴后都应严格核对,送回床边与产妇查对一致,严格执行“两卡一条” (床头卡、胸卡、手条)的查对制对,要从各个环节防止抱错新生儿,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严密观察新生儿排便排尿、新生儿黄疸情况,重点观察,一旦发生异常需及时处理并报告医生。

3.6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条例,防止引发诊疗过程中的交叉感染。

严格执行2003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废物的产出、分类、收集、转运、焚烧及处理的全过程均严格按规章执行。

4 结论

护理安全可以反映护理管理水平的高低,是衡量医院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于年轻护士必须加强护理安全的教育,特别是妇产科的护理人员,必需提高对护理安全工作的认识,并通过对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的查找,理清对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管理的工作思路,规范了护理程序,对杜绝护理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发生及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有一定的临床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医疗废物处理服务方案范文4

(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 518049)

【摘要】作为一种递耗资产,填埋场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对城市环境管理意义重大。文章对促进填埋场合理利用的必要性及合理利用填埋场的途径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议优先采取的两种税收政策方案要点,并对这两种税收政策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了测试。

【关键词】危险废物 填埋场 递耗资产 折耗 资源税 所得税抵扣

一、有效利用填埋场资源的必要性

(一) 危险废物填埋场概述

安全填埋是危险废物最终处置的主要手段之一。对于经过固液分离、无害化处置、压滤干化等过程后剩余的主要含重金属的无机类污泥,目前一般只能对其进行安全填埋,即将这些废物永久性弃置于按国家环保及安全标准建设的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以下简称“填埋场”)内,以确保其中所含有的污染物质不会向环境扩散。

近年来,随着我国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步伐越来越快。根据2004 年国家制定颁布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国家共规划建设了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31 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300 个,总投资144.2 亿元。其中基本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 个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均含有焚烧和安全填埋这两项主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二) 有效利用填埋场资源的必要性

一方面,由于填埋场所容纳的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潜在危害极大,填埋场场址选择条件极为苛刻。国家《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规定,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 米以外,并保证在当地气象条件下对附近居民区大气环境不产生影响;距地表水域的距离不应小于150 米;应避开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地应力高度集中、地面抬升或沉降速率快的地区、石灰熔洞发育带、废弃矿区或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等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等。另一方面,随着民众对所居住环境安全的日益关注,拟选场址周边居民的主观意愿逐渐成为主导填埋场场址选择的关键性因素。在这种纯主观意愿或担心下,上述的选址原则可能不再成为客观评判标准,填埋场选址问题极易演变为影响社会和谐的政治问题。

二、合理利用填埋场资源的税收政策设计思路

(一)填埋场资产的特点

《国际会计准则第4 号——折旧》将矿山、油气资源、森林等经过开采提取而耗竭的自然资源资产称为“递耗资产”,其主要特征为长期使用且不能再生或难以再生。该准则规定,递耗资产初始计量通常应采用历史成本,折耗(对应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概念)计算应使用产量法。

我国还没有对应的会计准则,但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中,对石油天然气资源这一典型的递耗资产,提出了类似的油气生产及矿区权益折耗会计处理原则,规定为取得矿区权益而发生的成本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按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计提折耗。

填埋场资产也具有类似的递耗资产典型特征:

1. 填埋场资产使用时间一般较长,正常都在20 年以上,有些甚至可以更长。

2. 填埋场资产长期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由于填埋物对环境的危害性,包括封场后监测期的填埋场实际占用土地资源的时间会远远长于填埋场运行时间),且选址条件苛刻,重建难度极大,基本可当作不可再生资源。

3. 填埋场的“资源性”主要体现在剩余库容上,随着填埋的进行,剩余库容作为一种难以再生的资源逐步被消耗。其资产折耗为与使用年限(填埋场寿命)或产量(填埋量)相关的计量方式。

(二)合理利用填埋场资源的税收政策设计思路

填埋场实现其填埋功能的资源是填埋库容,因此合理利用填埋场资源的途径,主要就是减缓填埋库容的消耗速度,即延长填埋场使用寿命。若不考虑对现有填埋场的改造扩建(这一途径也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仍可能碰到公众意见调查的困境)。延长填埋场寿命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减少新填埋量;二是将已填埋的废物取出进行其他处置。

在废物处置的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焚烧、安全填埋等主要手段中,安全填埋是其中最不完全、最不环保、占用资源最多的方式,应只作为各类处置方式之外的最后处置方式。但是,一方面,由于其在处置便利性及直接处置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往往会成为企业优先采用的处置方式。另一方面,随着水泥窑共处置、制砖等更环保、更有效的处置方式的出现,企业选择其他替代处置方式的技术可行性也越来越强。因此,为促进填埋场运营企业通过技术、市场等手段,多渠道解决废物的出路问题,减少填埋量、延长填埋场寿命,政府可以从提高填埋场使用的成本和对延长填埋场寿命两个方面予以引导和鼓励。

三、对废物填埋征收资源税的税收政策分析

(一)我国资源税法规现状

我国资源税开征的目的,最初是为了调节开发自然资源的单位因资源结构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以后随着征收范围的扩大,逐步转化为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和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并重的税种。国家《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目前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为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及盐等七类,均为采自自然的矿藏品,对土地、森林等其他非矿藏品自然资源则未涵盖。资源税征收范围由自然矿藏品,向土地、森林等非矿藏品自然资源扩展可能成为未来资源税改革的方向。

(二)对废物填埋征收资源税的税收政策方案要点

为促进企业减少填埋量、延长填埋场寿命,可以采用累进税率的资源税征收方案。

1. 通过对填埋场处置规模、所处地理位置、资源稀缺性、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综合比较,由政府部门对不同填埋场确定相应的资源税资源等级。

2. 采用从量征收方式,根据废物填埋量计算资源税征收额。

3. 采用超额累计税率,年填埋量越大,资源税征收标准越高。

4. 对企业取出已填埋废物后增加的填埋库容,不再调整使用年限,也不再征收资源税。

(三) 对废物填埋征收资源税方案测算

设某填埋场总填埋库容为Q ,年填埋量q i。设该填埋场经核定资源等级后确定的单位填埋量资源税征收标准为:填埋量在q 1 万吨/ 年以下,按a 1 元/ 吨征收;填埋量在q 1 万~q 2 万吨/ 年,超出部分按a 2 元/ 吨征收;填埋量在q 2 万吨/ 年以上,超出部分按a 3 元/ 吨征收,其中a 1 <a 2 <a 3。则当qi ≤q 1 时,第i 期应交资源税为:

ti =qi×a 1 (1)

当q 1 <qi ≤q 2 时,第i 期应交资源税为:

ti = q1×a 1+(q i- q 1)×a 2 (2)

当qi >q 2 时,第i 期应交资源税为:

ti= q 1×a 1+ q 2×a 2+( qi - q 1- q 2)×a 3 (3)

若设Q =60 万吨,为简化计算,假定年填埋量不变。设该填埋场经核定资源等级后确定的单位填埋量资源税征收标准为:填埋量在2 万吨/ 年以下,按100 元/ 吨征收;填埋量在2 万~ 4 万吨/ 年,超出部分按200 元/ 吨征收;填埋量在4 万吨/ 年以上,超出部分按400 元/ 吨征收。则在年填埋量分别为6 万吨、3 万吨、2 万吨条件下,年应交资源税分别为14 000 万元、8 000 万元及6 000 万元。可见,在适当的累进税率影响下,企业通过控制填埋量、延长使用寿命,可以有效减少应交资源税。而在企业取出已填埋废物后恢复库容的情况下,由于不再对恢复库容后新增的填埋废物征收资源税,该方案不会因此额外增加企业负担。

四、按固定折耗额抵扣所得税的税收政策分析

(一)填埋场资产折耗计提方法选择

一般认为,折旧是为满足配比原则而对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间进行的一种系统、合理的分摊,反映的是固定资产服务潜能随不断使用而逐步降低的方式。对于填埋场资产而言,反映资产服务潜能降低程度的表象指标就是填埋库容的消耗程度,随着填埋库容的逐步减少,填埋场资产的服务潜能也在逐步降低。

由于填埋场资产具有典型的递耗资产特征,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要求,按递耗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等会计处理,其初始计量应采用历史成本,计提折耗应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但是与一般矿产资源生产不同,填埋量并非为企业生产计划指标,而是企业经过其他处置方式后的最终需填埋量,不具有必然的均衡性,年限平均法不能很好反映填埋场资产的折耗情况。因此,适合填埋场资产折耗计提的方法应为产量法,即根据实际填埋量计算填埋场资产的折耗。

(二)按固定折耗额抵扣所得税的税收政策方案要点

为促进企业减少填埋量、延长填埋场寿命,可以采用按年限平均法确定固定折耗额进行税前抵扣的方案:(1)按照填埋场初始成本和设计使用寿命,按年限平均法确定不同填埋场的年折耗可抵扣额及使用寿命。(2)在实际的使用寿命内,按核定的年折耗额予以税前抵扣,形成的折耗差额不进行递延。

(三)按固定折耗额抵扣所得税方案测算

设填埋场资产初始成本为C ,总填埋库容为Q ,设计年填埋量为q ,则准予税前抵扣的填埋场资产年折耗为:

A 0=q ×C /Q (4)

若设C =12 000 万元,Q =60 万吨, 单位成本折耗=12000÷60=200 元/ 吨。若设计年填埋量q =3 万吨,设计使用年限为20 年。则准予税前抵扣的填埋场资产年折耗为A 0=200×3=600 万元。

一方面,若年填埋量减少为2 万吨及1.5 万吨,则填埋场使用年限可相应增加至30 年和40 年,在折耗额抵扣额固定为600 万元的情况下,企业可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额分别为50 万元和75 万元。可见,在固定折耗额抵扣政策下,当企业采取减少填埋量、延长填埋场使用寿命措施时,企业可以享受到由此带来的所得税抵扣优惠,且随着使用寿命的延长,企业所享受到的所得税抵扣优惠逐渐增大。另一方面,若考虑填埋库容恢复导致实际总填埋量增加的因素,在税务部门按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如20 年)核定年折耗额(600 万元)并准予按此数额进行税前抵扣的固定折耗额抵扣政策下,若假定企业在第10 年(已累计填埋30 万吨、计提折耗6 000 万元)采取了库容恢复措施,使总填埋量增加、使用寿命延长,在新增库容分别为10 万吨、20 万吨、30 万吨的情况下,企业可由此享受到的所得税抵扣优惠分别为37.5 万元、60 万元及75 万元。恢复的库容越多,享受到的累计所得税抵扣越大。

五、结论

填埋场是一种难以再生的递耗资产,如何合理有效利用这一稀缺资源,对城市环境管理意义重大。税收政策作为政府促进和引导产业发展、限制资源浪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可以在促进填埋场更合理利用、延长填埋场使用寿命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作者为会计师、经济师、注册咨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参考文献

[1] 耿建新, 肖振东. 递耗资产确认和计量研究[J]. 财会通讯,2005(7).

[2] 冯菱君, 李自如. 矿山企业发展中的资源税税收制度研究[J].矿业研究与开发,2003.

医疗废物处理服务方案范文5

一、工作内容

在20*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以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推进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监管为重点,下大力气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同时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巩固珠江水环境整治成果,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监督,彻底清理禁养区畜禽养殖业。重点内容如下:

(一)继续解决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一是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污染物削减未达到要求的工业园区不得批准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的停止建设。二是对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给予高限处罚。三是对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生产的违法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四是对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而没有建设污水处理厂,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五是对园区内依法配套建设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治理,逾期不能达标的要停产整治,同时,责令入园企业限产限排。

(二)继续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全面排查。一是制定并实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科学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规范化的保护区标志。二是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年以来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一律停业(产)或关闭;对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对影响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对西江、北江重要江河沿岸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排污企业的执法力度。四是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彻底清理禁养区畜禽养殖业,清除各种威胁饮用水安全的隐患。

(三)继续加强对重污染行业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以火电、石化、有色金属、电镀、制革、印染、造纸、化工、水泥、陶瓷、核与辐射等行业为重点的环境安全大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加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力度,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四)建立健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制订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五)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在役核设施的安全监管;推动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开展伴生矿放射性污染和电磁污染检查。

(六)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强化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的查处力度,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除要追究违法企业的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整治不力、拖而不决、行政干预或者行政不作为,严重影响党群关系或社会稳定的,要按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给予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重点查处危险废物违法排污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行为,尤其要加强对废物集中处理地区、危险化工品生产企业、医疗废物产生、收集、处理单位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废弃危险化学品随意弃置或不处置的,责令改正并处罚金;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限期治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措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冯永康副区长任组长,区环保、行政执法、发改、经贸、监察、司法、卫生、公资办、工商、安监、质监等11个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南海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在区环保局设立办公室(联系人:邓浩,联系电话:86393660),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以及各种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移交和移办制度的落实情况;按照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的要求,定期上报和通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公布查处情况。在专项行动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具体分工如下:

区环保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排污和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并联合经贸、卫生、公资办、安监等部门开展对企业环境安全的培训;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公布查处情况。

区发改局:负责跟进和综合协调重大项目建设,牵头负责火电、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跟进环保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

区监察局:负责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执法监察,保证国家和省环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区司法局: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法律帮助。

区工商局: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责令其变更取消相应的经营范围或者办理注销手续,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注销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不得核发营业执照;依法配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的监管。

区经贸局:负责除火电、水泥之外其他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配合发改部门实施火电、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检查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废料回收生产技术和污染排放全过程控制的情况;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对企业环境安全的培训。

区卫生局:负责对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院污水处理的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对企业环境安全的培训。

区公资办:负责督促其监管的企业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按时完成政府责令限期治理任务。

区安监局: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和培训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区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建筑工地和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的查处。

(二)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要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积极协调,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挂牌督办制度。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明确责任单位、目标责任、解决时限、督办部门等,对违法排污企业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实行挂牌督办和实行区域限批,并将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三是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公开曝光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环保监督工作中,继续做好公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有奖举报工作,把有奖举报工作与环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形成对企业监管的长效机制。四是健全信息通报制度。一方面,按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要求,通过“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信息;另一方面,区有关职能部门在每月15日前向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每10天要编发一期工作简报,及时报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报告。

各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区监察局、环保局等成员单位对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行动安排(7?11月)

(一)8月5日前:重点对群众投诉且属于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及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域的污染企业进行清查、整顿,切实解决省、市挂牌督办的重点区域环境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环境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将阶段性工作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8月25日前:区环保、工商、经贸、发改、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工业园区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对园区内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以及擅自扩建进行重点查处。各有关职能部门将工业园区专项整治情况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9月5日前:严肃查处危险废物违法排污行为,尤其对废物集中处理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对其违法排污行为严格进行查处。各有关职能部门将查处情况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9月30日前:开展以火电、石化、有色金属、电镀、制革、印染、造纸、化工、水泥、陶瓷、核与辐射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为重点的环境安全大检查,确保不发生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及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制订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各有关职能部门将检查情况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医疗废物处理服务方案范文6

一、质控原则

实行分管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护士长的二级质量监控,加强专项质控和安全管理,促使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二、工作目标

1、护理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合格分70分)≥100%

2、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合格分90分)≥95%

3、护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合格率≥95%

4、优质护理质量考核合格率(合格分90分)≥95%

6、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7、消毒隔离合格率100%

8、健康教育覆盖率100%

9、健康教育有效率≥90%

10、医疗废物处理合格率100%

11、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一消毒执行率100%

12、注射室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合格率(合格分90分)100%

13、手卫生依从性≧90%

14、核心制度执行率100%

15、病人对护理工作满意度≥90%

16、护理差错发生率<0.5%

17、导医导诊出勤率100%

三、护理质量护理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护理质量评审标准》及《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患者十大安全目标、》《平安医院建设》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质量标准,提高门诊服务水平。

1、加强导医导诊、分诊护士服务能力的培训,体现我院良好精神风貌。上岗着装整洁、规范,佩戴胸卡,医务人员语言通俗易懂,态度和蔼热情,尊重患者,体现良好医德医风。合理配置门诊大厅人员,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

2、保持环境整洁,营造温馨就诊环境。做好就诊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候诊区、诊室、卫生间等环境管理,保持安静、整洁、安全、舒适。达到公共场所无吸烟要求。

3、设置醒目标识。路标、楼层、科室、安全标识指引醒目易于辩认。

4、提供便民设施。完善自助预约、挂号、查询等服务,为患者提供饮水、应急电话、轮椅、纸、笔等便民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

5、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落实优质护理要求。门诊全覆盖:导医、分诊、注射室等部门,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根据所负责门诊患者的疾病特点和生理、心理、社会需求,对患者实施身心整体护理。注重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和培训,提高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6、分诊护士做好分诊工作。执行“一室一医一患”诊查制度,在门诊诊室、治疗室、检查室设置私密性保护设施。保护患者隐私。

7、加强社工和志愿者服务。配合医院完善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优先为老幼残孕患者提供引路导诊、维持秩序、心理疏导、健康指导、康复陪伴等服务。充分发挥社工在医患沟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门诊投诉管理。提供有效途径方便患者投诉。由门诊主任、护士长负责患者投诉处理和反馈,对于患者反应强烈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对于患者集中反应的问题有督促整改、持续改进。

9、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相关知识培训,认真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加强皮肤科治疗室、门诊外科检查室、门诊注射室几个重点部门院感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及技术操作规范,预防院感及差错事故的发生。

10、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教常见病多发病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慢性病和各类传染病防控知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危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放射源等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加大应急处置能力和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以提高门诊病人的人身安全防范意识。告知报警及投诉电话。门诊的应急处置主要是突发火灾、地震、停水、停电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首先做好应急的培训,做到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能正确处理,把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好全年护理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不断完善门诊部护理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及各项应急预案。

12、加强各级护理人员的三基培训及急救能力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及危急重症的抢救配合能力。

13、认真落实两级质控职能职责。科室质控小组每周质量自查,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护理部每月进行全面护理质量检查。每次检查有记录、反馈和改进措施,并对重点问题跟踪检查,保证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14、严格按医疗文书书写要求,完善各种文书及表格登记。

15、加强质控人员和护士长能力培养,会应用:五常法、QCC、PDCA等质量管理工具,持续改进护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