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

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 委托 双代管 农村财务

[中图分类号] F30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7-0011-01

一、农村财务“双代管”要做到三个符合

一是必须要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是必须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伴随着农村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村的会计工作日趋复杂化,这与农村综合改革过程中村干部数量减少、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模式发生变化,难以专门设置会计岗位形成矛盾,实行村账镇管,农村财务委托记帐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农村改革的客观要求。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大都配备了3-10名农村专业会计,不仅能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而且能够免费提供服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村级会计的成本,也符合《会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三是必须要符合《记帐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5]号《记帐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记帐机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记帐许可证书”。同时第四条也规定了“设立记帐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记帐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以场所;(4)有健全的记帐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农村财务“双代管”要坚持“四项”原则

一是要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各村集体委托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后,其管理的主体仍然是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不准借贷、不准挪用,不能因建立农村会计服务中而削减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职能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职能,他们仍然是资金、资产及资源的审批、处置、使用的把关者和监督者,必须坚持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不变、资金的使用权不变、资产的处置权不变、资产的收益权不变、财务管理审批权不变和财务管理监督权不变的原则。“六权不变” 村级财务实行“代管”。

二是要坚持自愿委托依法办事原则。只有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才能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乡镇农村财务监管中心,并签订委托协议,不得强行。同时农村财务监管中心的委托工作要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记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范围内运行。

三是要坚持会计主体独立核算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会计主体是最基本的会计核算单位。实行农村财务委托服务,必须明确会计主体,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本的核算单位,一村一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要是坚持委托服务不越权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和支出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农村财务监管中心要按照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和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不得超越代管权限。

三、农村财务“委托”必须要加强“三项”监督

一是必须要加强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工作。各村(居)应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村务监督小组,健全民主理财的各项规章制度。村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小组要认真审查每一笔财务收支账目,对财务公开的真实性实施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疑问能及时向村、乡镇主管部门反映,并能及时向村民进行解答,及时化解干群矛盾。

二是必须要加强农村财务监管中心会计监督。农村财务监管中心审计员对每一笔村级收支的原始凭证在入账前都要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是否符合“三签一审”,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原始凭证,坚决退回补办或不予报销,要对每月对村库存现金实行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同时按月在济宁市农廉网中进行记账。

三是必须要加强审计监督。县、乡镇纪检监查、财政、农业局经管站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或检查,对村干部离任和换届选举进行审计监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村干部一个清白。

四、农村财务“委托”要加强队伍建设

农村财务委托服务工作必须重视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对村文书的管理。村文书经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后应及时向所在县、乡镇农村财务监管中心备案,并经过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政策水平和报账业务技能,考核合格后持农村会计证,方可上岗,而且在不违犯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前提下,不宜随意更换村文书。

二是对县、乡镇农村财务监管中心加强管理。县、乡镇农村财务监管中心必须具备相应知识能力,熟悉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负责人应该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专门从事三年以上农村会计工作。

三是加强对县、乡镇、村三级农村财务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对新任用(命)的村报账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获得农村会计证后方可上岗,同时县农村财务监管中心每年对村文书持有的农村会计证进行年审。

参考文献

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 规范; 村财乡管; 核算

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新疆巴州乡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施。为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笔者对全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状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对77个乡镇384个行政村的563名村级会计人员进行了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考试,提高了乡村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对经考试合格的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443名村级财务人员颁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保障了全州农村财务核算的顺利开展。

一、新旧《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衔接顺利,过渡平稳

2008年8月,巴州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库尔勒、尉犁、和静、和硕、博湖等县的7个乡镇进行了调研,从2005年起,这7个乡镇所属村级财务已经100%委托乡农经部门进行核算;县财政、乡财局和农经局的同志提供的材料表明:全县其他各村集体经济财务也已经在不同年份全部由乡农经站统一、核算。

乡农经站财务岗位基本设置总会计1名、会计1名、电算化维护人员1名(采取电算化核算的乡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到位,移交手续清晰,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上岗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以前年度提高,会计账户设置合理,科目使用规范,制定和建立了财务制度,能够满足村级财务核算的管理需要。各村彻底杜绝了包包账、箱箱账、白条入账的现象。各村村民按照本村的人口、经济业务规模大小,推举5-7名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里的一切支出必须通过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各乡农经站对被的村级集体经济各类收支能够及时张榜公布,被访的村民都能对村里的支出说上一二,对村里的民主理财、支出和村务公开比较满意。

各县、乡、村正在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农经发〔2008〕4号)文件精神,积极规范乡级农经部门记账业务。

在调研中发现,各核算单位使用的电算化软件统一使用由青岛太阳软件公司开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版本的电算化软件,该电算化软件基本能满足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的需要,也能核算国家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核算的需要。该核算软件操作简单,便于学习掌握,全州村级核算统一配备同一套软件便于软件供应商统一培训和售后服务,缺点是无法用一套软件同时核算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

电算化软件的配备、普及使用程度各县也不均衡,主要原因在于各县、乡农经部门的重视程度以及该县、乡财政的状况不同。在调研时发现,和静县、尉犁县的乡镇农经部门会计人员仍在通过手工记账、算账。

为了全面了解全州农村财会人员的情况,我州向各县发放调查表统计。统计结果表明:全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目前在岗会计人员249名,持证人员200人,占80.32%,无证人员49名,占19.68%;无证人员主要为村级出纳、报账员。无证人员主要分布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自然村,无证会计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低,基本不懂汉语言,个别村仍存在着一任村委会班子一任财务人员的现象,更换、变动会计人员比较频繁;无证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知识主要靠乡农经部门的财务人员临时现教、现学、现用,有会计专业知识和学历的会计人员没人愿去这种状况的村里工作。

二、当前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村级账务核算内容不全面

村级核算,应当全面反映村级经济活动的全部经济内容,包括村集体收入、“一事一议资金”、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

通过调查,实际情况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除个别年度划归村级核算、支付外,目前统一由乡财政所负责核算、支付。这种人为分割的核算体制,一是无法满足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要求;二是无法体现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村级的关怀力度。

(二)继续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关怀和帮助力度,加大在职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调研中,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诉求自己会计专业知识不足,会计基础工作知识不足;在会计电算化核算下,农村难以配备微机专业维护人员、电算化软件维护人员。会计人员只有边干边学,目前在岗的会计人员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微机知识、微机维护、电算化软件维护知识严重缺乏,既渴求扩大知识面,更要求解决现实会计工作当中因知识不足而存在的许多棘手的难题。

对农村会计的业务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农业农经部门主要应侧重于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主要以基础知识、会计基础规范、会计电算化规范、财务制度、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为主。

(三)加强规范农村会计基础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核算的信息质量。通过调查,大多数核算机构基础工作良好,但个别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亟需改进。

巴州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特别是偏远农牧区,主要以少数民族聚居为主,村级出纳人员、报账人员长期仍将以当地少数民族人员为主。从目前的调查来看,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财务人员,汉语言文字、语言表述、沟通能力较差,会计业务知识相对不高,在账簿启用、文字书写、科目应用、经济业务活动的账务处理、职业判断能力方面明显不足。

被调查的乡镇,村级财务大都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其中4个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乡镇,财务制度制定得相对完备;个别乡镇仍存在财务制度简单罗列几个岗位责任制了事,存在支出报销单据粘贴不平整,没有经办人签字,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签字,单据分项支出内容、单据份数都没有填写;账簿使用存在随意性,总账使用活页账本,没有启用单位名称,没加盖启用章;财务主管、会计都没有签字、盖章,普遍没有缴纳印花税;会计科目名称使用不规范,存在随意性。比如制度规定科目为“应付福利费”,实际被改为“福利费”,“银行存款”被改为“银行”或“银行存”等;账户余额存在跨年度不结转,账户没有月结、季结、年结;发生记录书写错误,没按纠错规定采用“红线法”划一道红线更正,而是直接用“蓝笔”划二道线;凭证装订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

个别村存在将“一事一议资金”单独开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违反了《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调查组当场提出了批评,要求立即更正,并要求县级财政事后进行监督检查。

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农村;集体财务;监督制度

中图分类号: F302.6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6.23.038

农村财务管理是深化农村改革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到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一直受到政府部门和广大农户的热切关注。经过多年的实践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越来越系统和制度化,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在不断的提升,农村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农村集体财产和资金积累的越来越多,农村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面临的挑战和问题越发凸显。如何在新农村经济建设和增长的过程中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尤为重要。而其中财务监管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农村财务监督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步伐[1]。本文就现阶段农村集体财务监管建设中的财务收支审批、财务审计、农村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方面做简要的阐述。

1 农村财务收支审批及审计制度建设

1.1 构建完善农村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会出现大量资金的回收和使用,这就涉及农村集体财务组织管理的财务收支,是农村资金和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关卡。如果这个关卡掌控不好会造成收支失衡,审批制度形同虚设,必将导致农村集体财产的损失和浪费,影响到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对此,政府应加强和完善农村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建设,要让农村会计管理人员切实履行《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会计法》等,依照国家及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进行财务收支审批。会计人员对收支的审批是农村财务收支审批的最后环节[2],需要根据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完善收支审批的程序,从根本上强化农村财务监督,完善农村财务监督体系。

1.2 规范农村财务收支审批内容及程序

现在我国农村财务收支审批内容及程序还未规范化,审批人员、审批范围、审批限额、审批责任和审批程序等多个环节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问题[3]。每个环节的小问题都有可能造成农村集体资金的损失。对此,应该制定严谨的农村财务收支审批内容及程序,明确财务人员的审批范围、审批权限等保证财务收支审批的切实履行。

1.3 规范农村财务审计内容及工作程序

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的另外一个重要环节是农村财务审计,这关系到农村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农村集体资金及资源是否按照相应的制度规范进行了管理、使用[4];上级部门转移支付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多项与农民根本利益切身相关的问题。只有不断农村财务审计进行监督和规范,才能保证农村集体资金和资源等到充分和有效的使用。对此,政府应该对农村集体财务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成立专业的农村财务审计机关,按计划对农村财务实行周期性的审计,确保农村集体资金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广大农民带来稳定的收入。

2 农村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建设

2.1 制定并完善农村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我国大部分地区对从事农村财务工作的管理人员未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即使有的地区制定了也不尽完善。财务管理人员是农村财务管理的主要参与者,只有建立完善的农村财务人员管理办法,才能更好地进行农村集体财务监督制度的建设。政府的财政部门应当对农村财务人员的聘用、任免及培训做严格的规定。

农村财务人员聘用及任免:现在很多农村财务人员并不具备相应的农村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建议政府和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在进行农村财务人员招聘时,优先选用那些已通过农村财务从业资格考试并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财务人员,不得选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人员。另外,对从事农村财务工作的人员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将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奖励薪酬等纳入县财政预算,保持农村财务人员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相关性,调动起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能良好的运转。

农村财务人员后续培训:经济发展既是多样化的又是多变性的,尤其是农村经济的发展更为快速,很多从事农村财务管理的人员的专业知识已不能与快速的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对此,政府和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应该根据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相应的农村财务专业知识培训。这类培训不应受时间的限制,既可以组织定期培训,也可以组织不定期培训,但培训的内容和目的必须符合当下农村财务管理的实际需求。同时,当地政府和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应每年根据新颁布的农村经济法规组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对新的财务专业知识和未来新增的业务进行培训、交流和探讨,保证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及时学习了解最新的财会知识和农业知识[5]。进一步提高农村财务工作的质量,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2 正确界定农村财务人员的职权

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财务管理上下级、同级之间的财务职权划分不够清晰,财务管理工作混乱无序。对此,建议政府和农村经营机构根据本地区财务管理的实际需求和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明确各级财务人员的职权,保证业务办理有序、不违规、不越权。

参考文献

[1] 贾淑华.本溪市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农业经济, 2002(08):41-42.

[2] 庞文群.对农村财务管理改革的调查与思考[J].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4,(04):25-26.

[3] 柳付军.税费改革后农村财务管理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农业会计, 2003(09):3-36.

[4] 吴开荣.村账托管后如何加强财务管理[J].福建农业, 2005(01):6-7.

[5] 李三林,孔德明.审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的作用[J].中州审计,2003((10):30.

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范文4

1)建立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①改革财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②改变村集体财务支出管理方式。③加强财务制度的执行力度。④强化民主监督管理制度。⑤加强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

2)建设农村财会队伍。确保每个乡镇都有足够的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还要定期举办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提高财会人员的道德素养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人格素质,使他们能够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的进行财会工作。加强对农村会计的监督,建立农村会计岗位责任制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

3)提高财务管理意识。首先,要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严格控制村干部从选拔、考核、任用的过程,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经济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使相关会计人员得到合适的岗位,农村资源尤其是集体资金能够得到优化配置,做到真正的“物能尽其用,人能尽其才”。其次,要提高农民监督,推广农民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集体意识及集体财产集体所有的意识,树立人本意识,调动农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2结语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实现党的十“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目标,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达到相关利益最大化。建设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平稳推进社会主义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保证。当然在实行过程中也有缺陷和不足之处,我们要不断不断改进村级财务制度和执行力度,创新农业的生产模式、农村的社会结构,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得到改善和进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他们的集体意识和监督意识。

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范文5

引言

农村财务管理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它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涉及到农村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近年来,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积极探索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制,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和民主权利,由乡(镇)统一核算监督村级财务,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村级会计委托制的实行,有利于堵塞农村财务的管理漏洞、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腐败行为、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各级政府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村级会计委托制、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1 会计委托制度的含义

会计委托制度,是由乡镇农村静音管理部门下设的农村会计委托中心,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的一种财务管理制度。是在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本文由收集整理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强化会计监督、提高村级资金使用效果、遏制腐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2 实行农村会计委托制的重要意义

村级会计委托制,是在实践中对农村财务“双代管”制的改进与完善,它更强调村委会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通过严格正规的程序完成委托手续,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过多的行政干预。它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积极意义表现在:

①是落实党和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措施;

②能够规范农村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③可以节约开支,减轻农民负担;

④可以强化会计监督,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⑤可以消除干群之间不必要的误解与矛盾,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3 农村会计委托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加强对乡镇拨付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 转移支付资金是大部分村级组织的主要收入,因此对这部分资金的来龙去脉加强监管尤为重要。村级会计委托制对村内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但对于乡镇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各村的转移支付资金缺少必要的监管措施。建议实行双印鉴付款制度,即每笔转付资金的使用必须要盖有村和乡镇两级有关人员的印章方可付款。同时将转付资金列入村民主理财和专项审计的重要内容。

3.2 加强服务的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 服务是将村里的账和钱通过委托关系统一管起来,在缓解了干群之间关于村级财务透明度不高而关系紧张的同时,也增加了农民对委托管理资金安全的顾虑。因此,应加强服务的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以消除老百姓的顾虑。

3.3 加强服务的资金与人员保障 服务无疑会增加乡镇政府的业务量和财政负担,这就要求乡镇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专设服务工作经费,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人员配备方面,规定必须聘用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记账员。

3.4 加强农村会计票据管理 农村一直以来缺乏规范的票据,收支多是白条、自制凭证,形式多样,内容不全,容易弄虚作假,因此在推广服务工作时,应积极做好票据管理工作,统一印制相关凭证、票据、报销表格,规范票据的使用。

3.5 加强农村财务公开的细化工作 为避免财务公开的形式化,应当统一规定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特别要注重财务公开内容的分类及细化,使老百姓真正能够看得懂。

4 完善农村会计委托制度的对策及建议

4.1 树立责任意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村级会计委托制度能否真正实现农村财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关键在于党政领导的重视程度。只有领导高度重视,才能切实保证会计委托制度能够长期有效的执行下去。党政领导在推动农村会计委托服务工作过程中,要得到广大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配合与支持,引导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切实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职责,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制定完善的村民反馈制度,如:实地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设立专门意见箱、网络评价等。认真听取广大农民的意见,讨论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将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4.2 完善监督体系,实现有效地监督与管理 首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从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强领导干部以及会计从业人员的自我监督。此外,应采取一些外在约束措施,如如为了明确责任,对相关活动进行签字盖章,定期进行内部绩效考核评估等。其次,应充分利用群众监督的力量,进一步落实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监督任务。从认真选取理财小组代表,到对小组成员进行会计专业知识培训以及相关法律教育,再到认真贯彻监督程序,到后来的评价总结,全面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进而提高整个体系的效率和效果。最后,强化检查监督和审计监督。可对各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样检查,然后指定专业审计人员进行有关会计核算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进而发现错误以及漏洞,明确责任,找出解决措施。

4.3 加大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 各级领导应定期聘请会计方面的专家,按步骤、分层次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会计、审计、财务、法律、管理等各方面的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应注意安排合理的培训时间,保证出勤率。

要推行农村会计委托制度,必须建立一支人员稳定、素质良好的农村会计队伍。核定人员编制,真正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切实保障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各级政府应该通过公开招聘的方法,招聘具有从业资格的专业会计人员。

转贴于

4.4 设置规范的会计记账机构 必须要依照《会计法》和《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设置规范的会计记账机构,记账机构要对其专业人员和兼职人员的各项业务活动承担法律责任;记账机构必须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完全脱钩,不能挂靠政府财政和经管等职能部门,也不能由这些部门记账,而必须要面向社会承办业务;必须严格要求记账机构的从业人员素质,从业人员需有相应的从业资格,需有上岗证、一定的专业技能记账等;机构的相关设置手续必须要按照财政部《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来进行完善,即按要求必须要有 3名或以上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机构负责人必须要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完整的机构协议或章程,取得的记账许可证,规定的注册资金,工商登记手续等。

4.5 加大监督力度 农村会计委托在我国还属一种新的制度,其实施还缺乏相关的配套的体制措施,各地区都没有现成的体制可用,比如,云南省在推行会计委托制时,尝试建立一些相关的管理体制措施,统一各乡镇的记账方式、统一各乡镇的会计资料管理、统一各乡镇的财政和非财政资金管理、统一各乡镇的报账时间、统一各乡镇的会计资料管理、在各乡镇推行民主理财、强化村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能等,完善对各乡镇、村的财务管理,同时公开账务,独立核算,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双层次监督。

4.5.1 民主监督 加大广大村民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力度,对实行会计服务机构的行政村、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要进行完善,要提高村民小组成员中的财务知识水平,以便更好地对村里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这样才能切实保障民主监督的秩序,提高民主监督的有效性。村财务的公布公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村民会议也要对重大的村级财务情况进行严格审议,对服务机构给村级财务编制的财务报告要严格审核,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要让村民们积极参与进去。

4.5.2 社会舆论监督 随着网络、广播和新闻媒体等的不断发展,社会舆论监督在监督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提高监督力度时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新闻媒体资源,对扰乱农村经济发展、破坏农村会计制度建设的行为进行披露,对良好的会计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表扬。

4.5.3 道德法律监督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任重而道远,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直接影响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道德层面的监督是非常有必要的。加强道德层面的监督有助于提升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水平。

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范文6

《**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保护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侵占、截留、挪用、私分。

第四条村集体应当坚持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

第五条在村集体自愿的原则下,实行由村集体委托的“村帐镇”的财务管理办法。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财政所承担。村集体财务工作要接受市农业、财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村帐镇”财务管理

第七条“村帐镇”财务管理办法是现阶段我市管理农村财务的主要形式,各乡镇、街道应把进一步完善“村帐镇”财务管理制度作为今后管理村级财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乡镇(街道)财政所要切实履行好职责。

第八条实行”村帐镇”的乡镇、街道,村级只设一名报帐会计,乡镇(街道)财政所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报帐、记帐,财务收支确实较少的村,可实行按季度报帐、记帐。

第十条在不改变村级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前提下,村级所有收入资金由乡镇(街道)财政所统一管理,分村在农村信用联社设立专户。

第十一条乡镇(街道)财政所统一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做到一村一柜,分村建档,分村设置“两帐一簿”,即总帐、明细帐和资产登记簿。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村集体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其收入主要包括:

1、集体统一经营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一事一议”筹集资金;

4、上级下拨转移支付资金;

5、土地补偿费;

6、投资收益收入;

7、上级部门拨款;

8、盘活集体资产收入;

9、各种代收、借贷资金收入;

10、其它收入。

第十三条村集体各项收入,必须统一使用从乡镇(街道)财政所领取的收款凭证,不得随意购买其它票据。

第十四条村会计收取的各项收入现金,应及时缴入乡镇(街道)财政所统一设立的“村收入专户”,不得随意支出。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村集体各项支出必须遵守量入为出、勤俭节约、为民办事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专款专用,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报刊费用不得超出省政府规定的限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状况制定管理费用和招待费用限额标准。

第十六条村集体应及时清收各项应收款,逐步消化历史形成的债务,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

第十七条村集体应当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级财务审批制度须经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通过。坚持一支笔审批和在审批权限内审批,超出权限的要由村集体研究审批,重大支出事项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通过后审批。

第十八条村组干部报酬标准,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和村级财力相适应,具体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报市农业、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村集体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凭证、帐簿和财务报表。

第二十条资金收付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名,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凭证入帐,严禁无据付款。

第五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二十一条村集体会计人员应当经市以上财政部门业务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村集体应逐步实行会计电算化,规范财会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第二十三条村集体会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村集体会计人员的聘用和撤换,由村集体提出,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撤换村集体会计人员。

村集体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本村的会计人员。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会计人员职责:

(一)执行国家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二)编制财务计划,承担村集体资金收入和支出的日常工作。

(三)真实、准确、及时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严格依照规定保管会计档案。

(四)定期向乡镇(街道)财政所报帐,做好村级财务结算工作,记好现金、存款日记帐、往来明细帐和有关备查帐目。

(五)负责办理财务公开事项。

(六)履行财务监督职责,抵制侵犯村集体财产的行为,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

第六章民主管理与财务公开

第二十五条村集体要建立民主理财制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须经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7人组成,组长由民主理财小组选举产生。村集体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第二十六条民主理财小组履行下列职能:

(一)参与制定本村的财务制度和财务计划;

(二)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否定不合理开支;

(三)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

(四)监督财务公开工作;

(五)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财务管理问题,对村民反映的财务问题、建议和意见及时予以反馈和解答。

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内容为:

(一)收入是否真实、完整;

(二)支出是否真实、合理;

(三)支出票据是否合法有效;

(四)凭证要素是否齐全。

第二十七条村集体财务的各项收支,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后,方可入帐。

第二十八条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充分履行职责,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定期进行民主理财,并保存完整的活动记录。

第二十九条村集体要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支、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依法代收代缴费用、一事一议筹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村民关心的财务收支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第三十条财务公开方式要以群众看得懂、听得明为原则,公开的形式以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或明白卡为主,辅以会议、广播等多种公开形式。

第三十一条财务公开做到每月或每季度公布一次,公开内容要及时、真实、完整,每次财务公开内容都要有存档备案,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第三十二条每次财务公开,村集体应广泛听取村民的反映和意见,对村民提出的疑问、要求和合理化建议,要及时给予解释、答复和采纳。对多数村民不赞成的财务收支事项,应当坚决予以纠正。

第七章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具体审计业务由乡镇(街道)财政所承担,并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

第三十四条乡镇(街道)财政所应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专(兼)职审计人员,财政所在履行法定审计职权时,不得向村集体收取审计费用。

第三十五条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审计、村集体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其它专项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审查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营活动是否真实、合理、合法,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完整、准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