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医疗污水处理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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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医疗污水处理方案

诊所医疗污水处理方案范文1

3月19日上午10时,记者随着一辆清运垃圾的卡车,五天内第二次“光顾”这里,目的是了解已被不少权威资料列为头号危险废弃物的医疗垃圾的处理情况。

记者走进这个大垃圾场,只见此处蚊蝇肆虐,臭气熏天,大面积的生活垃圾露天堆置。据了解,每天填埋于此的垃圾多达1400多吨,其中有一部分不仅可能引发污染事故,而且会给水源和土壤环境带来长期的潜在危害。医疗垃圾作为含有大量细菌、病毒的特殊垃圾,本不应出现在这个生活垃圾场里。但情况远比记者想象的还糟糕。红庙岭垃圾场上的拾荒者告诉记者,这里每天都能看到从医院里运出的医疗垃圾,纱布、棉签、一次性注射器等等,用拾荒者的话说是“什么都有”,连病人被切下来的器官都已是“见怪不怪”。

那么,这些医疗垃圾是如何被抛弃在这里的呢?

大医院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

医疗垃圾被称为特殊垃圾,它主要指由医院、诊所、兽医院、输血中心、透析中心、医学检验部门、核医学部门、化疗诊所、药店、病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等处所产生的任何废弃物。如注射器、输液输血袋管、伤口敷料、人体组织器官等,这些医疗垃圾比普通生活垃圾所带病菌多几十倍、几百倍,除含有大量细菌病毒外,还具有危害大、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点。福州市虽然算不上特大城市,但大小医院每日产生的医疗垃圾也是为数不少。那么,这些医院究竟是如何处理医疗垃圾的呢?

3月12日上午11时,位于八一七南路省城实力较强的福建省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这里的景象是如此的令人不堪忍受:在门诊大楼后门的垃圾箱内,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混杂,苍蝇围着饭盒、烂水果、带血的棉签、一次性针头、一次性便杯、点滴瓶飞舞着。

3月12日下午4时,在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住院部大楼后的通道垃圾口处,堆着带血的纱布、手套及一次性床垫等。一辆板车正拉走这里的垃圾。而此车穿过人群熙攘的商业街时,记者目睹了这样一个场景:几位在小摊前吃早点的中年人见垃圾车擦身而过,并不知车上装的究竟是什么,因此麻木得连眉头都未皱上一下……

这辆板车的目的地是位于交通路方向的一垃圾中转站。此车一来,清洁工便将板车上的垃圾卸下,如此,医疗垃圾很快便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了。一位姓陆的女清洁工告诉记者:“那边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的所有垃圾都由我处理,一天要装近10车,那些带血的东西,车上每天都有。”而旁边一位清洁工正专心致志地将板车上的剩饭、烂水果等捡出,装入身边一个发出酸臭味的红塑料桶。他捡完后,双手在水龙头底下一淋,之后仅用他那条已发黑的毛巾简单地擦……他说:“这些东西是拿去喂猪的。”记者听闻此言,不禁愕然。

3月16日下午3时,福马路的福建省肿瘤医院。这家据说是处理肿瘤“老大”的医院,在它的垃圾箱内,则呈现这样的情景:敞开的污物袋内,从人体割下来的器官仍然在溢着脓血,不断散发着阵阵恶臭。这家医院的清洁工把这些垃圾装进板车后,运至锅炉房旁,将煤渣盖在垃圾上。这辆板车穿过福马路的自行车道,便来到连江路的一家垃圾中转站。拉板车的清洁工对记者说:“医院把一次性针头、针筒收走了,我收的大多是病人吃剩的食物。医疗垃圾也多,纱布、绷带、血棉签天天都有。”当记者问她为什么要在垃圾车上覆盖一层煤渣时,她不好意思地笑笑说:“看相好些嘛!再说,运送途中也不会被风吹掉。”

3月17日上午10时,福州市皮肤病医院。这里的情况也不容乐观:除了将一次性注射器和输液管进行分装外,一大部分医疗垃圾则被倒入露天的生活垃圾堆中。

记者用数日时间,对省城多家医院进行暗访,发现这些医院只是将一次性针头、针筒收集,交有关人员消毒、毁形后焚烧。而大多数医院将医疗垃圾通过医院附近的垃圾中转站运送到垃圾处理场。在这个简单的处理过程中,医疗垃圾穿过居民区,穿过街道,最终“转化”成一般生活垃圾。这些垃圾只要是在医院产生的,就有可能带有某种病菌或病毒,而许多由医院外聘来的清洁工又会将有用的废品进行回收,焚烧、填埋自然也就被省略了――即使是经过了焚化炉的处理,但大多数医院仍无法提供安全的保障。有关监督部门的人员说,负责焚烧工作的员工大多数是请来的临时工和小工,缺乏操作经验,即使采取了焚烧措施,焚烧温度也达不到,排出的烟雾仍带有多种病毒、病菌。

3月17日下午3时,位于仓山区福湾路的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消毒工老徐推开污水处理站的门,记者听到的是地板下污水流动的声音。老徐指着两只大塑料空桶说:“我常去领药粉来调配次氯酸钠溶液,再倒入污水处理器,用完了再领。”当记者发现污水处理器口的阀门已关死时,老徐连忙解释说:“它们像水龙头一样,没关紧的话,药水会一下子用完的。”记者看见墙上挂着《污水处理站规程》。这个“规程”规定:管理人员必须定时抽样检查,每日要做值班记录,及时填写检查报告单等。对此项工作,老徐告诉记者,当天的没做,前两天还做了,只是被卫生防疫站的人拿走了。

记者调查其他医院的污水处理站时,情况也不乐观,甚至有市民反映:因医院附近下水管道堵塞,往往有多处窨井冒污水。这些污水,多数含有医疗废水及病人的大小便,污染了环境,同时也传播着各种病毒。

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随意丢弃垃圾场

稍有卫生常识的人都知道,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往往带有大量的病毒、病菌,虽然福州市各家医院大都按有关规定进行有序的消毒毁形,但是仍有一些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悄悄流失。

3月17日下午5时,记者在仓山的一垃圾中转站内,看见一个小女孩正用一个一次性注射器刺入地上的烂苹果,一个男孩则拿另一个注射器到水龙头边去注水玩。小男孩指着中转站内的垃圾箱说:“针筒是在那儿找到的,我们把针筒里的血洗干净了才玩的。”小男孩见记者并无恶意,便讨好地说:“你要吗?我到那儿再帮你找几个。”

3月18日上午10时,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医院的垃圾站前,一个严姓老者正在粉碎大堆的药瓶,铁锤落下,瓶内的残余药液不断溅出来,落在老者身上。老头告诉记者:“这里有废弃的一次性注射器,但不常见。通常医院会碾碎了再处理,但漏网者仍然不少,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想办法,到小医院去弄!”

3月19日上午10时,红庙垃圾场的露天堆放处。垃圾散发着恶臭,全然没有影响到在那挑挑拣拣的拾荒者。一位吴姓拾荒者听记者说要收购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显得非常热情:“你出什么价钱?针头、注射器在这个垃圾场里经常可以看到,但是不好捡,不是因为少,而是有时手会被刺破。”他指着围在那堆刚卸出的垃圾周围的30多个拾荒者说:“只要价钱合适,我可以组织他们,天天帮你捡。”

值得庆幸的是,记者从这群拾荒者处得知,目前并没有真正的商人来收购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但吴姓拾荒者的“组织”一说,表明福州市废弃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管理已出现十分令人担忧的漏洞。

加强医疗垃圾的管理迫在眉睫

虽然福州市目前还没有发现由于医疗垃圾管理不善而引发的病毒感染事件,但从记者掌握的资料来看,医疗垃圾确实是人类一种高度危险的“隐形杀手”。深圳市有关部门的数据显示,超过三分之二的病人,不是因身体不好而生病,而是因为不慎感染上了各种病菌、病毒,无论是普通感冒或是难以治愈的乙肝、丙肝和艾滋病,都不排除是因医疗垃圾处置不当而受到感染的。在福州,医疗垃圾问题几年前有媒体曾作过类似报道,几年后的今天,情况似乎并没多少改变,这不能不令人担忧。

福州市环保局污染管理科的一位姓张的同志告诉记者,对医疗垃圾的问题政府是高度重视的。早在20年前,WHO(世界卫生组织)就发出了对医院废弃物进行处理的通知,之后部分国家提出了医院废弃物处理的方针和法规。我国在《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以及一些地方性垃圾管理办法中也已提出了对医疗垃圾的处理方案

对此,福建省卫生厅的一位领导直言:“其实国家对医疗垃圾也作出了管理规定,不同类别的污物要分开收集,特别是感染性废弃物与其他废弃物必须分开。严防污物在使用单位存放过久。收集与转运废弃物应正确使用污物袋或容器,并且要密封,避免废弃物扩散;绝对禁止废弃物任意抛弃户外或变卖。感染性废弃物在科室和医院中心存放点的存放时间应尽量短,保管地要有标志。不同类型的污物分别处理,尽可能焚毁。我国卫生部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焚化炉。医疗垃圾从收集到最后焚化,均不得拆卸污物袋。全过程均应有记录,反馈给管理当局,确保废物的正确处理。医院应该为废弃物处理人员提供保护装置。处理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手套,有时需戴护目镜保护眼睛;在焚化炉工作的人员加戴防护帽、穿工作靴;处理感染性废弃物的人员应有乙型肝炎和破伤风的免疫。工作人员需进行培训才能上岗。”

但是,福州市卫生防疫站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同志则对记者说,市内的较大医院,基本上只能做到对废弃的医疗器械的消毒、焚烧这两步,至于分类、填埋,市内各家医院均未做到。

福州市一家省级先进单位医院的供应室一位刘姓护士长告诉记者:“在操作一次性医疗器械方面,我们按有关规章领来多少,就发给各个科室多少,使用后处理也要统计数量,在程序上必须开三联单登记数据。如果对不上,我们是要追踪其去处的。”该院总务科姓蔡的同志也说,病房垃圾我们都用黑色污物袋装好后,再进行焚烧。但有时污物袋破了,也许会出现漏焚的现象。

在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多年的张科长,对医疗垃圾分类问题颇感无奈。她告诉记者:“有色污物分类袋,相比一般的垃圾袋质量较高。如果医院采用标准分类污物袋,再加上污物处理工的培训等,每月将增加几千元开支。再说,居民的生活垃圾也没有进行分类,而全省也没有统一的规范,所以我们做起来也比较难。”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福建省对医疗单位有规定,红色的污物袋应装危险垃圾,黑色污物袋应装一般性垃圾。实际上,各家医院并没有遵守这一规定,既未严格规范,也未统一区分。对此,有些医院只强调是资金和社会的问题。

诊所医疗污水处理方案范文2

县卫生计生局

全县现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61个,其中县直4个,乡镇卫生院1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个,村卫生室431个,民营医院2个,诊所4个,门诊部2个,惠民医院1个。共开放床位数2035张,每千人口床位数3.20张,执业护士980人,每千人口执业护士1.47人,执业医师1008人,每千人口执业医师1.54人,村医506人。我县作为全省第一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抓重点、促难点,抓协作、形合力,着力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助力深化医改,取得了一定成效。5月9日,英山县卫计局局长胡安仁一行34人来我县考察交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医改工作。

一、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保障群众基层首诊

实现基层首诊是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是关键。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紧抓卫生项目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医改实施来,共争取县级医院、县卫生监督机构、急救中心建设、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乡镇卫生院新改扩和污水处理系统及周转房建设、村卫生室建设等各类卫生建设项目27个,共争取资金2.9亿元,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新改扩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5个,乡镇卫生院12个,卫生服务中心1个,村卫生室260个。通过近几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面貌焕然一新,布局渐趋合理,已形成15分钟就医圈,医疗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

二是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聚焦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加强合理用药、不良反应监测。已按要求建设三医监管平台,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实时网上监控,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成功创建3家卫生院为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9个乡镇卫生院为“四化”乡镇卫生院,406个村卫生室为“五化”村卫生室。自去年1月起,对符合条件的到龄离岗乡村医生463人按240元、270元和3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助,进一步筑牢了全县医疗卫生“网底”。全面推广医疗废物回收集中处置措施,全县17个医疗机构全部设置了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建设完成污水处理系统,实现辖区内医疗废物和污水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县、乡、村医疗责任险全覆盖。继续实施名医、名科、名院“三名“战略,12个乡镇卫生院中医国药堂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命名。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促进工作。

三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执业资格人员45人进编,充实到各单位医疗一线工作。有计划地委托培养28名一批农村紧缺专业全科医生和42名新型乡村医生,毕业后统一调配至基层卫生机构工作。每年到省内医学院校参加招聘会,引进15名以上本地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创业。坚持继续教育制度,突出骨干人才的培养。实施全员轮训和免费进修,提高临床实践能力和专业技术水不。每年组织开展巡回授课80余次,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开展专家咨询30余次,提高临床急救处置能力,实施岗位练兵比武2-4次,增长临床操作技能。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向优秀人才、重点岗位、一线工作人员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工资激励机制。

四是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卫计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会议强力推进签约服务工作。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参与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并建立专家指导团队14支56人。400家村卫生室开展了签约服务工作,覆盖率100%。截止到10月底,全县签约服务总人数41.5万人,签约服务率69.8%,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74.5%,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74.8%。

二、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为构建分级诊疗体系,从根本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县把医疗联合体建设作为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县委办印发《**县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选入重点改革项目,并制定改革督察工作计划。县医改办下发《2018年**县深化医改工作要点》,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纳入改革工作要点。在分管县长的带领下,我县组织考察团到安微天长、江苏无锡学习当地组建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等先进医改工作经验。县卫计局组织人员到我省枝江、勋西两地学习当地医联体建设先进经验。县政府召开医联体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出台《**县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县卫计局下发《推进**县医疗联合体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县卫计局率先在全市联合县物价、人社、财政等部门印发《关于委托县内医联体各医院增设相关辅助检查收费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9大项350多个医疗服务小项目可在当地卫生院计费,在牵头医院实施,并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目前,我县以县一医院为龙头的县域内医共体,以县中医院为龙头的中医专科联盟,以县妇幼保健院为龙头的妇幼保健专科联盟已组建完成。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医院成立了工作小组,设置了专门的医共体办公室,负责医共体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实行人员柔性流动,实现医共体内信息互通、检查结果互认、远程会诊协作。

二是加强对上联系。县一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分别积极争取省梨园医院、市中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和省儿童医院长期对口支援,省新华医院、协和医院、中南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长期对县一医院开展技术协作支持。县一医院与市中心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肺科医院签订医疗联合体协议书。

三是加强对下支援。县卫计局下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印发关于扶持乡镇卫生院发展的通知》,明确由县级医疗机构对各乡镇卫生院提供资金、人才和技术支持,三家县级医疗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包保乡镇卫生院,同时每年下派拟晋升高级职称的县级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年。出台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执业资质县域内通制,鼓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医师到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多点执业。牵头医院组织12支共50人的医疗专家团队每周定期到成员单位医院开展带教和坐诊,成员单位医技人员免费到牵头医院进修培训学习。县级公立医院对上接受上级医院对口支援、建立医联体、专科联盟和技术协作关系,对下建立医共体内管理微信群、双向转诊微信群和专科联盟专业交流群等,不断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患者首诊在基层,合理就医。县医共体运行以来,县级专家团队累计下乡帮扶263人次,查房1300余人次,诊疗门诊病人1600人次,开展手术60余人次,教学讲座35次,上转病人165人次,下转病人67人次,委托检查收费项目CT1102人次,核磁共振221人次,其他项目187人次,患者双向转诊通道得以打通,极大地方便了患者就诊。

四是探索专科对接。为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合理下沉,9月12日,副县长张丽萍一行到花园镇卫生院调研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推进县第一人民医院与花园镇卫生院医共体建设,逐步实施实现“六统一”(统一运行模式、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工资、统一后勤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信息管理),为最终建设县域内大医疗集团打好基础。县第一人民医院根据花园镇卫生院的实际需求,选派两名善管理、懂业务的科主任挂职该院任副院长,参与医院的集体决策、运行管理。选派一名护理专业人员任该院血液透析室任护士长,指导协助开展血液透析。花园镇卫生院与县一医院签订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协议书,成立县一医院花园分院,投资300万元改建完成面积达320㎡的全市乡镇卫生院一流的血液透析室投入使用,每周可为36人次患者提供服务,有效缓解了我县血液透析供求严重不足问题。

通过医联体建设,参保城乡居民县域内住院率达86%,乡镇卫生院门诊、住院人次较去年分别提高14%、8%。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达到56.7%,远远超过全国水平,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6%,达到规定要求,城乡居民住院例均费用4256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强化三医联动,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

建立合理有序的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发挥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的叠加作用是关键。

一是发挥医保政策杠杆撬动作用。对同一种病在不同医院实行差别化支付,按医院等级逐级降低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同时,实施医保基金总额预付和100个单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引导患者合理就诊。出台城乡居民住院双向技术转诊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就诊,转诊审批制度。患者因病就诊应首选基层医疗机构初诊,依病情、病种等情形逐级转诊,未经转诊审批到上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就诊,补偿比例下降10%,下转到基层住院康复治疗的,出院结算不扣除起付线,且在规定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5%。目前,患者在基层就诊首诊率达65%以上。

二是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全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10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100%实行零差率销售。制定**县补充药物目录和低价药目录,增补了110个品规,对12645种常用低价药进行了精减。探索成立直接挂网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小组,制定直接挂网药品目录,开展直接挂网药品联合议价统一配送。通过建立和巩固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我县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得到优化和保障,人民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三是持续推进公立综合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县3家县级公立医院都先后都实施综合改革。县卫计局下发《**县公立医院2018年度控费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控费目标任务,并对改革公立医院的医疗费用控制监测指标进行统计、定期公示监测,将公立医院控费目标实现情况与改革资金分配直接挂钩。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使用的耗材100%实行集中网上采购。医院严格按照改革工作方案要求,100种临床路径管理有效开展,100个单病种付费正式实施,实现电子病历管理和远程会诊,优质护理服务在临床科室全部实行,医院信息化系统全面改造升级,医疗服务收费智能监管系统正式启用,临床重点建设专科不断加强。重新聘任中层干部185人,继续引进和招聘人才36名,自主招聘的编外50名护理人员也正在进行中。民营医院更一步发展。在前期兴办2家民营医院的基础上,又成功引进2家民营医院落户我县,预计年底投入运营。通过各项改革工作全面推进,我县公立医院改革取得了医院业务增长、能力提升、职工积极性提高,群众看病方便、社会满意度上升的良好效果。

四、工作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县在分级诊疗工作中,尽管迈出了第一步,做了一些有益尝试,但目前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层人才不足问题。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短缺,且结构不合理,学历层次低,缺少全科医生,缺乏学科带头人,是制约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主要瓶颈。

二是医保资金困难问题。受健康扶贫医保政策影响,精准扶贫对象报销占资金比例较大,医保资金不堪重负,导致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不敢大胆收治病人,给基层首诊造成了困扰。

三是人员待遇偏低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量大,待遇偏低,导致人员引进难、留住难,人才短缺,服务水平不高,给基层首诊带来了困难。 

诊所医疗污水处理方案范文3

霍乱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甲类传染病,我区是霍乱常发地区,历史上曾发生过霍乱大流行,近年来,随着肠道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强力推进,霍乱传播途径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明显下降。2000年以来我区共发生10例霍乱病例,均为O139群霍乱弧菌引起,2012年刘桥镇发生2例霍乱,说明我区外环境中仍存在霍乱弧菌,另外,2010年周边地区已经出现近年来少有的O1群霍乱疫情,市其他地区在外环境中亦检出了O1群霍乱弧菌,根据霍乱流行规律,一旦发生流行菌型变化,疫情暴发甚至流行的风险明显增加,同时群众生食海(水)产品等不良饮食习惯并未根除,综合性防制措施稍有放松即会出现流行。

二、主要问题

全区霍乱防制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腹泻病门诊流于形式,未归口诊治;少数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设施或药械不全,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难以到位;采样对象针对性不强或用药前采样;医疗卫生人员霍乱防治知识不熟悉等。

三、防制目标

我区霍乱的防制目标是实现“三不”,即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全区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四、对策措施

霍乱防制是全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点,必须以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为先导,以《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为武器,切实加强疫情监测、疫点疫区处理和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性防制措施。

(一)霍乱防制准备工作

1.健全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恢复并及时调整充实霍乱防治领导小组,各医疗机构要成立霍乱病人抢救治疗小组、疫情处置小组,各卫生所要成立霍乱疫点疫区处理小组。各小组成员必须熟悉业务,增强工作责任心,以适应迅速救治病人和扑灭疫情的需要。

2.强化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卫生管理人员、防疫人员、检验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等进行霍乱防治知识和技能的专项培训,层层统一思想,提高整体水平。培训应侧重在提高防制工作的质量上,一是对防制工作本身进行培训,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各方面工作要求;二是强化具体业务人员如腹泻病门诊、内科门(急)诊医务人员、疫情处置人员、采样检索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应对处置能力;三是加强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医生的培训,规范社区诊疗。2013年,卫生部重新修订了《霍乱防治手册》(第6版),各单位要对其中所更新的霍乱防治技术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培训。

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于3月底前组织一次霍乱防治业务集中培训,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医生的培训工作由各卫生所统一组织。培训结束后,各医疗单位将院内培训人数、考试人数纳入培训小结报给当地卫生所,卫生所将辖区内各医疗单位培训情况连同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医生培训情况及本所人员培训情况收集汇总后于4月10日前电子版报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中医院霍乱防治专题培训情况直接报送区疾控中心。

3.药械准备。各医疗单位要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品、器械及病床等,抢救治疗药械两套,放在区统一制作发放的霍乱抢救药箱中。各医疗单位、卫生所要配备足量的消毒杀虫药品,包括饮水消毒药物、污物排泄物消毒药物、快速灭蛆灭蝇药物等,放置在专用消毒药箱中,具体要求参照附表。抢救、消毒药械应专人管理,及时补充更新。

4.开设腹泻病门诊。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在4-10月开设腹泻病门诊,4月1日起正常工作,根据防治形势需要或上级要求,适当延迟关闭时间。省腹泻病监测哨点医疗机构全年开设腹泻病门诊。

腹泻病门诊要严格按照《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要求设置,基本要求为:①房屋设施:一级医院(包括各级医院分院)腹泻病门诊可固定内科门诊兼室,二级医院应专辟独立小区,综合医院纳入感染性疾病科,规范设置,业务用房齐全。医院有醒目的导引标志,腹泻病诊室门口有醒目的标志,兼室的要另设腹泻病诊治专桌并有标牌。设置纱门纱窗、洗手池(非接触式水龙头)、紫外线灯(最好为动态消毒机)、采样用屏风、诊疗桌椅、诊疗床、便器、医疗废除物收集箱、垃圾桶、腹泻病观察室。②资料药械:腹泻病人登记薄、采样管或消毒棉签、保菌液、增菌液(放冰箱冷藏)、标签、送检单、洗手消毒药品、抢救消毒药箱等,霍乱防治领导小组、抢救治疗小组、疫情处置小组及腹泻病门诊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制板放大上墙。③医务人员:至少有1名相对固定的临床医生和1名兼职护士、检验人员,熟悉霍乱的临床特征、流行病学、防治对策及报告处置程序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霍乱的救治、消毒隔离、采样检测等方法。

腹泻病门诊开诊期间,要严格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按照腹泻病门诊消毒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医疗废弃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消毒处理记录齐全,严防发生院内感染,导致疫情传播。

(二)流行季节防制措施

1.广泛健康教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广播、板报、宣传栏、有线电视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肠道传染病防制知识,做到“高密度、大容量、广覆盖”,并突出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生食海(水)产品、食物制作加工要生熟分开、饭前便后洗手和有泻早治、无病早防以及流行期间不举办大规模聚餐等内容,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防病能力,把住“病从口入”关。

2.强化疫情监测。各医疗单位要对所有前来就诊的腹泻病人进行详细登记,对重点人群采样检索,以早期发现病人为目的,确保检索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1)规范腹泻病人登记。加强腹泻病例归口管理,各医疗单位应采取预诊办法,保证腹泻病人到腹泻病门诊就治,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腹泻病门诊开诊期间,除晚间急诊和腹泻病门诊外,其它门诊不得诊治、登记腹泻病人。腹泻病门诊医生必须对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详细询问病史、流行病学史、聚餐史并进行必要的生命体征测量,在全区统一印制的新腹泻病人登记簿上专册规范登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对外地病例,住址要进行双登记。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要将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在综合信息登记簿中规范登记。每镇每月腹泻病人登记数不少于该镇总人口的5/万,每医院每月腹泻病人登记数不少于服务人口的3/万。

(2)切实做好病原检索工作。每个腹泻病门诊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配备适量的采样瓶及采样管或采样棉签,对疑似病人、重点人群中的腹泻病人(包括饮服行业、流动人口及来自疫区、有聚餐史、有流行病学史的腹泻病人)等对象采集粪便或/和呕吐物等标本进行检索。尽量在抗菌素使用前采集粪便标本,确保疫情及时暴露。每医院每月检索数不少于服务人口的1.5/万,在此基础上,各医疗单位检索率不得低于腹泻病人总数的20%,各镇每月检索率不得低于腹泻病人总数的15%,流行季节(4-10月)检索总数不少于辖区年末总人口的1‰。每社区卫生服务站5-8月份以上述重点人群为主,每月于用药前采样送检1份,遇到霍乱疑似病人必须立即采样送检。

检索要求:各医疗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站采集的腹泻病人粪便或/和呕吐物一律用碱性蛋白胨水保存,医疗单位由本院检验人员免费采用金标法作初筛或及时送区疾控中心检验科(为切实提高霍乱疫情发现及时性和敏感性,各医疗单位要尽量使用金标法初筛),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时送当地卫生院免费采用金标法作初筛。初筛阳性标本立即送区疾控中心进一步作常规细菌培养,分离的细菌经区疾控中心鉴定确认后方可确诊为霍乱病人。初筛阴性标本不再作常规细菌培养。对疑似病人(无痛性水样便或米泔水样便)在进行金标筛检同时,必须立即送区疾控中心作常规细菌培养。所有病人便样要同时进行O1群和O139群的病原检测。对临床症状典型和/或金标筛检阳性的,初次细菌培养阴性时需进行二次及以上的增菌培养。各单位金标法初筛情况要详细登记,记录完整真实,并建立出入库专帐,做到帐剂一致。

各医疗单位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旬末将本旬就诊的腹泻病人数、送检数、自检数、疑似病人数向卫生所报告,并详细登记备查。卫生所汇总后每旬逢“1”向区疾控中心报告镇级及村级上一旬数据。区人民医院、中医院于每旬逢“1”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区疾控中心汇总后每旬逢“2”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3.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区疾控中心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疫情报告及时畅通。一旦发生霍乱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基层医疗单位应立即以最快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如发现聚餐者中出现3例及以上腹泻病人时,应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各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要增强霍乱疫情的敏感性,发现可疑病例或腹泻病例明显增多时要及时向当地卫生所、区疾控中心报告,以便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控制可能发生的霍乱疫情。确诊病例必须由区疾控中心进行确认和报告,霍乱确诊病例同时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报告。

4.规范社区诊疗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进一步规范对腹泻病人的诊疗工作,做到“五要”。一要询问有无聚餐史或流行病学接触史;二要与霍乱进行鉴别诊断;三要发现霍乱疑似病人立即电话报告疫情并护送至镇医院;四要在使用抗生素前采集粪便标本;五要告知病人注意随访,并对重症腹泻病人于2小时内进行回访。

5.开展腹泻病监测。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区今年继续开展省腹泻病综合监测工作,区人民医院、区二院、金西卫生院、西亭卫生院以及金西三姓街村拖桥社区卫生服务站、金乐油榨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西亭草庙村周桥社区卫生服务站等7家单位作为省腹泻病监测哨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腹泻病登记、旬报及标本采集送检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6.实施外环境监测。根据市霍乱防治工作要求和本区霍乱流行形势,于4-10月份选择有代表性的点,开展环境水体、海(水)产品及食品霍乱病原监测工作,重点关注近几年霍乱多发地区,规范采样方法,提高检测能力,以及时发现疫情线索。

7.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流动人口是霍乱的高发人群,同时也是造成霍乱扩散蔓延的重要因素,必须加强卫生管理。各地应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机制,改善流动人口聚集地、居住地的卫生条件。招用流动人口较多的单位、工地以及船只集中的港口、码头、船闸等场所,应健全卫生设施,改善饮水及饮食卫生条件,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员,以便及早发现和治疗腹泻病人。

8.强化法制观念,加强饮用水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要依法强化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尤其要强化对镇自来水厂和自备供水系统的监督监测,保证供给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分散式给水应落实饮用水消毒措施。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尤其要加强个体饮食摊点、建筑工地、厂校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各卫生所、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做好农村民间厨师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农村家宴聚餐的卫生监督指导,严防霍乱食源型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加强粪便管理,减少蚊蝇滋生,尤其要加强农村的管粪改厕,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同时要密切注意灾害性气候预报,提前做好有关抗灾防病工作应急准备。

(三)疫情发生后的对策措施

1.强化控制措施,全力扑灭疫情。霍乱疫情处理要从疑似病人抓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旦发现临床症状较为典型的疑似病人,在组织力量抢救治疗的同时,迅速按确诊病人的要求规范处理,确保用药前采样送检,并立即报告区疾控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类诊所一旦发现霍乱疑似病人,除不得擅自截留外,还应及时护送至就近医院隔离救治。要迅速成立现场处理组,明确流行病学调查组、实验室检测组、医疗救治组和后勤保障组等职责,制定现场调查处置方案,落实各项调查处理措施。要及时划定疫点、疫区,严格隔离治疗传染源,重症病人可在就地抢救治疗的同时,报请上级医疗机构会诊,确保霍乱病人就诊后不死亡。

要强化疫点疫区处理的各项措施,及时扑灭疫情,减少续发病例的发生。疫点内要认真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在疫点所在村民小组或相当于1个村民小组范围,开展每天1次为期1周的灭蝇灭蛆和井水消毒工作,做好记录。及时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和共同聚餐人员,实施医学观察、卫生宣教和开展粪检霍乱弧菌等工作。一旦接触者出现腹泻等相关症状或粪检检出霍乱弧菌,应尽快予以核实诊断和实施隔离治疗。对粪检阴性且无腹泻等相关症状者无需采取服药措施。同时还应对疫区内人群进行适当的卫生管理,迅速组织人员以镇为单位(重点是疫点周围的若干村)开展为期1周的主动查治腹泻病人工作,镇卫生所必须组织乡村医生分片包干,主动上门调查,发现腹泻病人,立即给予霍乱敏感药物(氟哌酸等)进行消菌治疗,18周岁以下儿童青少年服用痢特灵或黄连素,查治结果要有记录,力争将病人治愈在到腹泻病门诊就治之前。疫区内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加强饮用水卫生、饮食卫生、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等。同时,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提示的线索,积极开展传染源追溯和外环境检索工作,采集不同水源水20份以上及可疑食品和接触者粪便标本进行霍乱弧菌检索。凡发现因聚餐或水污染引起的霍乱暴发疫情,应全面登记暴露人群,尽快采样及进行服药消菌治疗,对可疑食物或水源应尽可能采样检测。一旦发现对疑似病人不报告、不采样送检、不进行疫点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2.加强指导检查,及时总结评价。发生霍乱疫情后,区疾控中心要及时派人赶赴疫点,指导疫情处置工作。对于疫情发生较为严重的地区,区将派出工作组或医疗队,协助当地做好病人的抢救治疗和扑灭疫情工作。要与当地医疗卫生单位一起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查明传播途径和流行因素,采取针对性的防制措施,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对防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

3.进一步强化饮用水及饮食卫生管理,控制暴发疫情的发生。在流行高峰季节,要进一步强化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在高发地区可对分散式给水开展饮用水消毒,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增加监测频次,控制水型和食物型暴发疫情的发生。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造成水型或食物型霍乱暴发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依法查处。

五、成效评估

根据防制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对全年霍乱预防控制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具体包括:

(一)控制指标

即实现“三不”目标,全区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二)工作指标

落实霍乱防制对策措施,主要考核指标包括:

1.加强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

2.准备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相关设备、器材、药品充足。

3.腹泻病门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的腹泻病门诊应布局合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及时开诊并正常使用,登记报告及时、准确,其它门诊日志上不得登记腹泻病;医疗机构检索数大于登记数的20%,各镇区检索数大于登记数的15%、总人口数的1‰;能及时发现和成功抢救治疗病人。

4.疫情报告和处理:疫情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及时率100%;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时、准确;疫情处理从疑似病人抓起,现场处理各部门职责明确;疫点、疫区划定明确;传染源有效隔离治疗率100%;疫点内人群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实施医学观察率100%,预防服药消菌治疗率达100%;标本采集、送检规范,检验方法符合要求;消杀灭方法正确,规范;在疫区内,主动查治腹泻病人,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同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根据控制效果调整控制措施;疫情结束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总结分析和评估;疫情处理过程中相关数据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记录完整、规范。

5.业务资料:有关霍乱防制工作的报表、霍乱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要填写完整,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年底完成工作总结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报告。

6.实验标本:及时采集、检测标本,区疾控中心完成分离检测后,霍乱菌株立即送市疾控中心,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保存、运送和管理菌株,不得擅自保存菌株,对菌株的管理做到有记录可查(菌株的来源与去向,包括上送和销毁等)。

诊所医疗污水处理方案范文4

坚持以人为本,继续紧密围绕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上,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抓好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农资市场、房地产经纪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传销、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重点专项和其它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的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一)狠抓食品安全,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强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程监管,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市场流通、标准认证、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宣传教育、督查评估“七大”体系建设,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加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针对今年凸显的肉品质量安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重点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继续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和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格生猪屠宰企业监管,严厉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管,防止其流入饮料生产企业和畜禽饲养环节。狠抓食品添加剂综合治理,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使用虚假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等行为,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继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非法进口药品、保健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行为。组织开展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原料、国家局通报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药品等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彻查辖区内药品委托生产活动,对经营、使用单位药品的包装、标签进行全面检查。继续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活动,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抓手,继续深化煤矿与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与民爆物品、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旅游安全和校园安全等十项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执法,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月通报,季、年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监督机制。

总牵头协调单位:市安监局

(四)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围绕重点食品、农资、建材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金质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以乳制品、酒类、饮品、调味品等高危食品和节假日热销食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加工黑窝点,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以化肥、农机及其零配件为重点,严厉查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效成分不足、虚标含量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围绕钢材、水泥、砖等大宗建材产品,建筑扣件、电线电缆等涉及安全的建材产品,建筑用隔热保温材料、建筑陶瓷、卫生洁具等涉及节能减排的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五)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按照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结合、打假与扶优结合的原则,围绕重要农时季节、重点农资品种,组织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行动、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农药市场监管年和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农资企业实行技物结合农资连锁经营,规范经营行为,增强农技服务能力,培育一批诚信守法、经营规范、服务有效的典型农资企业,创建一批放心农资示范店,促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入户。通过加强农资市场巡查、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查、农资违法案件查处、联动执法、宣传培训等措施,着力构建一个与海西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放心农资市场,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重点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供销社

(六)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以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为重点,深入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在二手房交易经纪中“低进高出”赚取差价、通过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外的方式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为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提供便利等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群众投诉举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七)价格秩序专项整治。组织以医药、教育、涉企、涉农等领域为重点的价费专项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对公立、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私人诊所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医药价格政策,减轻病患负担。继续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农民工子女入学收费、教辅材料价格的监管,重点查处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高收费,以及义务教育阶段捐资助学与入学挂钩等行为,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加强对涉企收费重点部门的收费监管,坚决查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涉企乱收费行为;严厉制止行业协会、社会团体针对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加强对农村教育收费、建房收费、医药价格、殡葬服务收费、有线电视收费、农产品收购价格、农资价格等涉农价费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组织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尤其是市场价格异动期间的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八)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各级工商、公安部门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行销行为。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对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严厉处罚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九)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依法规范中介组织执业行为。重点针对经济鉴证、工程建设领域等与人民生活、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中介行业,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中介组织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工作。探索建立市场中介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诫机制,积极扶持和培育诚信经营的中介组织,限制、惩诫失信的中介组织。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十)行业协会专项整治。重点围绕行业协会以服务为名牟取私利,损害消费者、非会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以不正当手段发展会员、摊派会费行为;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等行为,深入开展行业协会专项整治。进一步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推动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分开,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资质审查、违规违法行为查处等制度。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完善扶持行业协会发展的配套措施,促进行业协会自律。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十一)其它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结合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和税收违法案件检查,认真开展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工作,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取缔“黑中介”,加强职业中介监管,规范用人单位行为,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重金属排放企业、工业园区、水源保护区为重点流域为重点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电力、医药、化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管(市环保局牵头)。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行为(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主要以我市大宗养殖品种育苗场为重点,严厉查处育苗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吠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行为(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继续开展打击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的专项行动。完善检验检疫证书管理制度,提高证书的防伪功能,促进建立与国外证书核查机制,引导企业依法办理检验检疫业务,自觉抵制“假证”,有效遏制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的不法行为,维护“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和正常的外贸秩序(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

二、加强衔接,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举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切实抓好举报工作。加强对整规大要案的督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推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各级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工作机制,提高社会管理和执法水平。

三、加大力度,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制定详细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整规工作和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各专项行动主要牵头责任部门要按照我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与要求,继续认真开展涉及侵权打假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提高专项行动期间案件办结的速度和成效。要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的整治力度;对食品、药品、种子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侵权假冒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对侵权假冒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和重点市场,下大力气集中整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深挖生产源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机制,健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体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巩固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将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规范市场秩序的制度建设上。要结合地方行政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监管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监督执法体制,依法加强从生产到消费过程各环节的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调动行业协会力量,把分散的企业联系起来,以协会带动会员,形成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荣辱共存的自律监督机制。要发挥舆论的威慑力量,加强舆论监督,保持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破坏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积极性,构筑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同时,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成果,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建设完善执法监管、行业自律、舆论威慑、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监管体系。

五、加强领导,切实保证整规工作责任的有效落实

继续坚持“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协调联动”的原则,坚持“围绕市场、注重机制,构筑平台、各方切入,强化责任、抓好基础,循序渐进、合力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的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专项整治工作都要完善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督促、年终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