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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报告工作范文1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在接到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部委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川发改委35号)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会同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统一部署了全市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要求县区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工作目标,成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价格、商务、工商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市场监管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认真组织好农产品市场监管,以确保农产品市场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为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农产品正常市场秩序,市物价局于6月21日分别在日报、晚报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确保价格基本稳定的通告》,另外,各县区物价部门还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以此来提醒、告诫各生产经营者要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检查期间,我市还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12312商务投诉电话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确保举报和投诉电话畅通,各部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三、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等违法行为
截止6月18日,全市共组成检查组7个,开展市场检查和巡查29次,出动检查车辆37车次,出动检查人员138人次,检查各类农产品卖场58个。6月下旬,按照市政府的会议安排,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还对各县区政府开展此项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这次农产品市场监管,着重检查了各商家是否存在下列行为:少数经营者利用一些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少数农产品生产和价格出现波动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市场旺销情况下,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加剧市场供应紧张的囤积居奇行为;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以及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行为。从全市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农产品价格水平总体平稳,市场交易秩序良好,市场货源充足,前期涨幅较大的,如绿豆、黄豆、红小豆等品种价格均有所回落;大米、食用价格变化不大,蔬菜价格因其上市量的多少有涨有跌。我市价格环境、价格秩序及价格水平均呈良好的态势,市民心态平稳,人心安定。
四、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产品报告工作范文2
都市渔港水产品市场的筹备和建设倾注了全体辽渔人的精力和希望,如何做好市场开业前的前期调研和招商工作至关重要。下面就结合水产品市场的租金、售价以及市场建设的投资与收益等4个问题做一简单分析,仅供参考。
1. 用什么方法保证水产品市场建设资金平衡?
答:通过出租、出售摊位和柜台,广告收入等可以保证市场建设资金平衡和快速收回。
2. 用什么方法能达到市场运营费用平衡? 租、售面积各多少比较合适?
答:市场开业后的市场运营费用大致应包括管理人员薪金、各种税费、物业维护费用、装修费用等。
如果用出租、出售摊位和柜台的收入来收回前期市场建设成本的话,那么用市场广告费用基本可以支付日常运营产生的各种费用。
这里指的广告主要包括市场主楼外墙大型户外广告以及各楼层室内广告等。现以大型户外墙体广告为例分析:我们水产品市场的主楼外部尺寸为东西宽138米、南北长207米,周长大约690米。除掉透明玻璃、出入口与汽车通道等不可利用区域,大约有600米左右长度可以悬挂大型户外广告。按照现在的广告市场行情,大连市内青泥洼桥、西安路等一类商业区每个基本单位尺寸(10米×10米)广告的价格约为50万到100万元/年,如果我们水产品市场广告按照每个基本单位尺寸(10米×10米)20万元/年收益的话,600米的长度至少可以悬挂40个尺寸为10米×10米大型户外广告牌,年收益大约在800万元左右。(按照广告牌之间距离5米计算)
市场主楼内各层租、售面积预估介绍(以1号工程的北楼先行开业为例):
一楼:摊位面积合计7000平,全部出租,租金9元/平·天
二楼:摊位面积合计7000平,租售各一半,4万元/平(或2.5万元/平)
三楼:摊位面积合计7000平,全部出售
四楼:摊位面积合计7000平,全部出租
3. 站在摊位投资者的角度,按10年期算,用经济学算法,考虑到利率、通货膨胀等因素,帮助客户算一笔投资回报的帐,发掘其中的商机,以便吸引顾客投资。
摊位投资者(即客户):以10平米摊位为例,售价4万,一个摊位投资40万元。按现行五年利率4.75%(较高利率标准),通货膨胀率按照6%(根据权威人士预估十二五期间通胀率)预计。
如果存在银行:40万元在银行中10年后的本金总收入为
40× 63.62(万元)
如果投资者购买摊位:每年租金收入9×365×10=3.285(万元),计入通货膨胀因素,10年租金收入=37.75万元(等比数列计算公式: =),摊位价值40万元×=40万元×1.79=71.63万元,本利合计:109.38万元。
因此,投资购买摊位的收益比存款在银行多45.76万元。
4. 列出选择租/售各自的理由,是选租还是售?参考价格:售价4万元/平,租价:9元/天/平米,即10平米的摊位年租金3.28万元。阐述价格合理性。
水产品市场可以采取租售结合的方式。对于前期以出租形态存在的摊位,后期如果有需要还可以转为销售,采用以租代售(用客户前期租金作为后期买摊位的价款)或者前期租赁商户有优先购买权的方式。
出租的方式,投资回报较慢,但顾客资金压力不大,会有较多客户采纳,且我公司作为出租方可以根据市场行情逐年涨价,对商户的经营也可以进行一定管理和干预。
出售的方式,投资回报较快,但顾客资金压力较大,客户不会轻易考虑。出售后的摊位及柜台,产权已经易手,我公司对其经营的管控力度将会减小,对我公司市场的宏观管理有一定消极影响。
租价9元/平米·天(即3285元/平米·年)的价格是是可行的。理由是:长兴市场的水产品摊位租金为3200元/平米·年,搬迁后价格将会上涨。黑嘴子市场冰鲜区摊位租金4000元/平米·年。
售价4万元/平米的价格,相比于大连湾现有公建来说偏高(据调查,以大连湾东门附近公建为例,每平米价格在2万元左右。但这一带公建的商业地理价值与未来预期投资收益率相比都市渔港水产品市场来说明显偏低)。综合各种因素考虑,水产品市场摊位或专柜的平均售价在2.5万元至3.5万元之间比较合理。
产品报告工作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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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关于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料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交叉互查工作的通知,农质管函〔2020〕189号文件要求,按照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我团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宣传培训,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气氛
今年开春按疫情防控要求,不允许开展集中培训,为推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发放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一八七团转变培训方式,采取到种养殖户家中开展现场培训,并通过团大广播、小喇叭、微信进行宣传培训。培训人员达230人,让每一位种养者都能够充分了解到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 量安全的重要性,并自觉为消费者出据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二)建立主体名录
对团辖区内的种养殖户、种养合作社等生产主体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试行主体名录,今年将我团的17户种养殖户列入了生产者名录。
(三)加强宣传引导力
为大力推动食用农产品合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印制农产品合格证,送合格证到种养殖户家,发放和张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告知书、 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及农业、畜牧知识的宣传单120份,并通过微信群进行宣传,对食用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等开具主体进行技术指导服务,推动合格证制度全面试行。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台帐管理,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多次到团农贸市场和种养户家开展监督指导工作,对他们开具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合理使用农药进行检查,增强种养殖户的责任意识,从源头上确保了农产品的安全。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生产过程方面
在我团种植过程中,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可避免地要向农作物使用一些化学药剂和肥料,由于农业生产者对药物缺乏了解,对农药残留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施用过量,施用方法不当等现象普遍存在,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
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薄弱,我团专业人员少,缺乏必需的监管设备,致使工作比较困难。
(三)社会公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多年来人民群众的饮食观念还停留在吃饱、吃好的层面上,没有意识到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通过加大宣传,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有了新的认识,但是相关知识却掌握的不够,没有对食品安全产生足够理性的认识,还需要加强舆论宣传,使整个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足够的认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继续加大力度,多渠道,多方式地开展科学经营、安全生产的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农产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从法律、经济、文化、道德等层面提高农业各层次从业者的法律意识,促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觉生产销售安全达标的农产品。
(二)在今后的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要多深入种养殖户家中,进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常识的宣传,使生产者清楚掌握合格证、和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内涵和意义,营造试行合格证制度和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浓厚氛围,强化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总之,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也得到了一些好的经验,但离师市、团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缺,对部分合作社监管缺乏有效监管机制等。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尽可能加大监管的力度,逐步摸索长效的监管办法,为农业安全、人民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产品报告工作范文4
此次座谈会的任务是总结今年农产品加工业监测与预警工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加强此项工作的思路及具体任务。下面我谈四方面意见。
一、2012年农产品加工业监测与预警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年来,在各参与单位和行业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与预警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预定任务,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定期报告持续监测行业运行状态,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首先,对农产品加工11大类行业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反映行业的运行状况,为各省级主管部门掌握行业运行态势,指导行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其次,对谷物磨制、食用植物油制造、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蛋品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蜂产品加工等6个重点行业开展了第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监测,对行业发展动态进行分析与研判,形成定期报告16篇。上述6个重点行业占农副、食品、饮料三大食品加工类行业的比重为37%,而这三大食品加工类行业占整个农产品加工业的比重达到52%以上。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对这6个重点行业的监测大体反映了农产品加工业、尤其是食品类加工业的发展态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此外,首次编制了《中国农产品加工业运行分析报告(2011年)》,对2003~2010年历史数据进行了整理分析,为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了解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提供了可靠的资料信息,也为今后深入进行行业发展分析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是专题报告及时预警行业重大问题,引起一定反响。2011年以来,针对行业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不定期开展分析研究,形成专题报告8份,以农业部信息、部长专报等形式及时向农业部领导及相关司局反映。其中,《国际对冲基金利用炒作食品安全事件沽空我国领军食品企业现象应引起关注》和《我国肉类加工能力过剩、外资介入过深,行业潜在风险加大》两篇专题报告得到高鸿宾副部长批示。同时,通过网络等途径对外预警信息,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并引起了一定反响。如的《我国小麦粉加工业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突出》被新华网、新浪等多家知名网络媒体相继转载,并被农民日报头版刊登,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对推动行业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以工作动态形式编发的《蜂蜜新国标引争议》引起相关部门注意,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蜂蜜国标的修订工作;在中国国家农产品加工信息网上《关注多菌灵农残超标》,呼吁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避免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是工作规范逐步健全,为监测预警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在分析报告编制方面,形成了定期运行报告和不定期专题报告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今年,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正式开展了季报、半年报、年报的监测分析工作,逐步探索出了较为规范的报告框架和基本格式,对各部分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监测分析报告能全面、准确地反映行业总体情况及特点。同时,针对行业内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不定期专题报告与预警信息。在行业监测分工方面,初步建立了技术专家、经济专家、行业协会、政府职能部门四方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技术专家从专业角度对行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编写报告初稿;经济专家从市场、贸易等角度补充分析,完善报告内容;行业协会从把握运行特点和态势方面提出建议;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加工处综合政府职能、宏观政策等内容,修改并确定终稿。为提高监测报告和专题报告质量,建立了专家会商制度。今年年中,邀请来自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产品加工工程研究所、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行业协会、企业等方面的专家针对上半年行业发展情况以及热点问题、突发事件进行了多次研讨会商,确保监测报告和专题报告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四是专家队伍不断壮大,涵盖面扩展、互补性增强。通过一年多的重点行业监测预警工作积累,初步组成了一支综合性的专家队伍,总人数近100人。专家来源广泛,既有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产品加工工程研究所、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等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也有肉研中心、北京蔬菜院、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大等科研院校的专家教授,还有罐头、肉类、饮料等行业协会的专家,以及典型企业的企业家代表。队伍结构合理,既有科研领域的技术专家,也有经济领域的行业专家,还有从事生产、加工和贸易的管理人员。其中,三分之一直接参与监测报告的起草与撰写,三分之二参与报告研讨会商,形成了核心专家与专家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
五是数据服务平台日趋完善,数据定时更新、功能不断优化。通过和国家统计局、轻工业协会以及部分行业协会合作,实现了数据采集与汇总工作常态化。目前,按月度采集农产品加工业各项指标数据,并建立了包括总产值、销售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税金总额、从业人员数量等核心指标的数据库,定期为省级主管部门、有关专家提供数据服务。同时,为充分发挥数据库的作用,设计开发了农产品加工业数据分析系统;通过不断地优化系统结构,实现了数据汇总、查询、分析等功能。
总体来看,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与预警工作已经走上了正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社会上引起较多关注,发挥了一定作用。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与预警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亟待加强与改进。
一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与预警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参与单位和专家之间的合作协调机制还不完善,没有充分发挥各单位和专家的优势;监测分析报告的会商机制也还不健全,没有形成定期会商的制度,团队内部专家之间、与相关行业协会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不够,导致对热点问题的发现和研究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二是预警信息发现机制尚未形成。目前,技术专家以完成定期监测分析报告为主。在主动跟踪热点问题、突发事件,及时预警潜在问题等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是第一手数据资料缺乏。目前,监测报告的数据来源以国家统计局官方数据为主,由于数据口径过于宽泛,不具有针对性,不能准确反映某一行业的状况。同时,专家参与相关行业会议和调研的次数有限,对第一手数据的掌握较少,使得目前的监测报告仅停留在对现有数据的分析上,缺乏对行业深层次问题的挖掘。
四是报告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有待增强。由于国家统计局每月的数据较晚,监测报告对行业动态的把握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对行业热点问题、突发事件反映较少,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亟待改进。此外,还缺乏对国家出台的农产品加工业相关政策执行效果的跟踪研究。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与任务
今后,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要继续贯彻“边建设、边运行、边出成果”的原则,围绕监测数据汇总与分析研判相结合、决策参考与行业引导相并重的工作目标,健全定期分析、动态报告、及时预警制度,进一步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分区域、分品种对农产品加工各行业发展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对突出问题和潜在隐患及时预警信息,着力打造农产品加工行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形成权威信息渠道,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热点难点突出问题。监测分析与预警工作专家要加强行业调研,积极参加相关行业的会议,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反映产业发展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侧重反映产业发展的共同需求和共同难题,对行业提出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要加强行业重点企业的调研,及时发现企业面临的困难与问题,提出建议并形成专题报告。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监测分析与预警工作。要加强监测分析报告会商机制,形成定期会商和针对突发问题会商的制度,促进行业内技术专家、经济专家与行业协会之间的信息交流,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健全热点问题的发现机制,通过信息交流平台定期提醒专家关注行业内的热点问题;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专家参与调研及行业会议的成果及时与团队共享,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的工作动态也要及时发给专家;建立培训机制,加快专家知识更新、增加知识储备、拓宽知识面,提高专家的相关工作能力。
三是利用研发体系进行布点,加强企业信息采集与监测。将预警工作与研发体系建设相结合,利用研发体系的监测点,收集农产品加工数据。在全国选择一批农产品优势产区和集中地区、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地区,定期监测分析区域内农产品加工主要行业运行情况,及时报告区域内行业突发事件;选择一批重点行业的领军企业,定期监测企业运行情况,及时报告行业重点企业的突况与热点问题,进一步丰富数据库。
产品报告工作范文5
关键词:食品检验报告 食品安全 存在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F7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16-0021-02
前言
所谓的食品检验报告,就是指那些由相关的食品检验机构在进行完食品的检验工作之后,对外公布的一个具有法律效力与专业权威性的食品质量安全证明,是我国食品检验部门为社会大众进行服务的载体。检验报告的质量对于一个产品的销售情况、一个企业的发展前景与一个行业的发展方向都有着重要影响。加强检验报告的质量是食品检验部门的职责,也是其提高自己监督能力的重要实践。因此,本文以食品检验报告常见问题及改进建议作为研究对象是有一定的社会现实意义的。
1 食品检验报告常见问题分析
1.1 食品检验报告中缺少基本信息
食品的检验报告要包括全面的食品基本信息,食品的名称、规格与型号、商标与批号、生产日期与保持期、质量级别与出产单位、产品的数量与状态、检验的日期与类型等等都是食品的基本信息。对于一位合格的食品检验报告来说,最少要包括以上这些食品信息,无论哪一项信息缺乏,都会使食品的质量受到质疑,影响产品的销售与报告的权威性与法律效力。但是,在实际的食品检验工作当中,并不是所有的检验报告都具有全面的产品信息,在进行检验报告的编制之时,经常会出现漏填与错填的现象。比如说只有产品的生产日期,却没有产品的保持期,产品的生产地址只有厂家没有省市等等。
1.2 食品检验的依据不科学
我国在食品检验方面具有明确的标准,食品检验的依据主要是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产品标准与行业卫生标准。就我国食品检验工作目前的依据来讲,主要有国家、行业、地方与企业四个层级的标准,国家标准在所有的标准中是最有权威性与强制性的。鉴于食品的种类很多,食品的检验标准也不计其数,这就要求食品检验部门加强对所有产品状况的深入了解,选择最适用于每一种食品的检验标准与方法。但是,在实际的检验中,一些食品没有明确的检验标准,这就使得某些食品的检验报告缺少科学性。另外,一些食品检验报告在数据单位与专业技术要求上没有充实的内容,二者的一致性得不到保证,也使得食品检验报告的质量下降。
1.3 食品检验的结论不合理
所谓的检验结论,不仅是食品的质量是否达到标准、合格与不合格。在食品的检验报告中,要明确填写出食品检验的具体依据,从什么样的角度与内容进行判断得出食品合格的结论,从什么样的角度与内容来判断得出食品不合格的结论。食品的检验分为实物质量的检验与标签检验两个环节,但在实际的检验过程当中,工作人员经常出现不正确的操作,造成食品标签中内容不足,一些特殊产品的特殊要求没有得到体现。比如说食品属于转基因食品,转基因作为一个重要的信息没有在标签中进行体现,就是食品检验工作的重大失误。
2 食品检验报告质量改进建议
2.1 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报告编制制度
食品检验报告编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对于食品检验报告质量的提高有直接作用。相关部门应当根据食品检验的各个环节制定出合理的编制制度,从检验工作的样品选择到样品的储存、检测与记录、报告的编制等不同的环节进行明确的规定,规范工作人员的检测行为与检验编制行为。对于每一个检测环节行为规范与不同类型食品的检测方法进行明确的规定,使食品检验报告的出具工作可以有规范可依,逐渐走向专业化,提高食品检验报告的质量。
2.2 加强对食品检验报告质量的重视
食品检验工作人员与检验报告的编制人员对于食品检验工作的重视是影响食品检验报告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食品检测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动员,使工作人员重视起自己食品检验的工作的意义,认识到其肩上关系食品安全与人民健康的责任,从思想上加强规范力度,提高食品检验工作人员与食品检验报告编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热情,端正工作态度,促进食品检验报告质量的提升。
2.3 加强食品检验报告编制管理
食品检验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检验报告编制工作的管理,通过有效的监督与控制实现食品检验报告质量的提高。首先,食品检验部门要加强检验报告质量的考察力度,不定期地进行抽查,了解食品检验报告质量状况明确提出要求。其次,要加强奖罚制度,将食品检验报告的质量与工作人员的薪酬与升职等挂钩,以此来提高食品检验报告编制人员的自律与自我控制能力,提高食品检验报告的质量。
3 结语
综上所述,食品检验工作关系着每一位社会大众,与社会的稳定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食品检验报告的质量高低关系着一个企业与行业发展的好坏,因此,本文对食品检验报告中常见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希望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食品检验报告质量,促进食品安全。
参考文献
[1]胡士华,邓协和.产品检验报告述评[J].上海标准化,2001(06).
[2]于慧君.质检工作质量的保证措施[J].品牌与标准化,2009(02).
[3]刘燕.论质检机构如何保证产品“零缺陷”[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9(06).
产品报告工作范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若干问题的决定》、《**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列》和我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的情况,决定对漏电断路器、电线电缆及干式变压器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产品和范围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的产品为漏电断路器、电线电缆及干式变压器。本次监督抽查的对象主要为我市生产漏电断路器、电线电缆的持证企业以及干式变压器的生产企业。
二、工作要求
1、本次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委托**省高低压电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组织实施。鉴于市财政已经落实监督抽查经费,承担、承检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监督抽查检验费用。
2、本次抽样由承担单位组织实施。抽样时,承担单位应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向受检企业出示本文件、单位介绍信或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上述材料不齐全的,受检企业有权拒绝抽样。执行监督检查抽样的人员在对企业进行产品抽样的同时,要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信息进行调查,认真填写《**省质量监督产品企业信息调查表》,并将调查信息与检验数据一起上报。
3、为避免重复抽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抽查一至两种(类)产品,且每种(类)产品只能抽检一个批次。当计划中安排的企业已被抽到两个批次产品时,其他产品不再抽样。
4、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和**名牌产品,凡列入计划的,只进行企业情况调查,免于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产品的质量实物检验。
5、出口产品不得抽检。承担单位如发现受检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用于出口的,应在抽样单中说明情况,停止抽样。受检企业也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如外销合同、加工协议或证明书等材料。
6、时间安排。本次监督抽查的抽样工作自发文之日起至3月15日结束,承担单位应于三天内将抽样结果上报我局监督稽查科。检验工作于2008年5月底完成。
7、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监督检查结果的上报和后处理
1、承担、承检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质监发〔**〕372号)文件规定的检验报告寄送要求,将检查不合格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以邮政特快专递等便于核实查询的方式送达受检企业,并确认企业收到。
2、承担、承检单位应于检验工作完成后,将不合格报告清单、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汇总表、不合格报告(包括抽样单和企业调查表)、监督抽查工作小结、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报送我局监督稽查科。质量分析报告应做到有数据、有分析,既面向企业又面向社会,能够用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