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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生命的起源范文1
本课知识容量大,时间跨度广,如何在当下新课程实施的过程中,在短短45分钟的时间内追求有效和优效的课堂教学效果呢?这就要求我们对教材内容进行大胆的取舍和整合。如第一目“千年话题——谁创造了万物”,学生课前阅读教材了解即可,上课无须作详细解释。第二目“近代生命科学的成果”,在导学案中对相关知识点可进行列举与阐释,让学生自主学习就能基本掌握。本课应重点放在第三目“达尔文和进化论”和第四目“造物主的落寞”上,以便于围绕课标要求,有的放矢,使得教学价值得以高效挖掘与延伸。
这一节课我以学生小组合作探究为主,放手让学生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合作交流,自己充当了课堂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角色。上完之后,心中颇为感慨,值得欣慰之处主要有:
1.调动了学生上课的积极性,使课堂充满了勃勃生机。早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巴西著名教育家弗莱雷就痛斥传统教学是一种“灌输式”“银行式”的教学,成为压制人的个性发展的一种工具。而这一课,从形式和效果上来看,都打破了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教师仅仅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而学生则成了课堂的主体,被赋予了更多的自由和权利,积极地表现和展示自我,从而为课堂注入了生命的活力。
2.从课前的准备到课上的展示,有利于学生多种能力的培养。学生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要尊重和帮助残疾人,这是间接学习;而让学生坐在轮椅上像残疾人那样驱车爬坡,便是体验学习。两种学习的效果一比较,后者肯定优于前者。我们应该提倡这种体验学习,促进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本课课前不少学生作了大量准备,如搜集材料,制作课件和组织辩论等;课上每组代表基本上均能在限定的时间内认真、顺畅地展示材料和表达观点,这大大培养了学生诸多能力,使他们能有机会展露自己的“一技之长”,感到自己的“与众不同”。
3.激发了学生团结合作与互助互励精神,有利于促进和谐融洽班风的养成。第斯多惠有句名言:“教学艺术不在于教授的本领,而且于激励、唤醒、鼓励。”除了老师以外,同学之间的激励也不可小觑。当上台展示同学忘记说词时,其他同学能主动鼓掌给予鼓励,使展示同学找到了自信,最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第六组同学制作的课件《敬畏历史》,在全组同学的互助合作下,共设计了十一张幻灯片,内容丰富,图片精美,体系合理,用词精确有力,制作了链接互动按钮,设有刊首语、目录和反思等栏目。只是上课时间有限,而只好忍痛割爱,没有全部在课上展示。
4.开阔了学生的眼界,促进了学生人文素养的发展。史学的宗旨在于“经世致用”,“彰往而察来”。《历史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学习历史是一个感知历史到不断积累历史知识,进而不断加深对历史和现实的理解过程。”这就要求历史教学应做到与现实有机结合。本节课,学生们利用了大量有鲜活时代感的例子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如美国科学家对东非地理与气候的研究成果来表达对进化论的质疑,用从网络下载的一段虐兔视频的截图来呼吁人们不要虐待生灵,用灰犀鸟、黄眼企鹅、红面猴、黑足雪貂、海牛、河马等动物正面临灭绝危险的现状,来唤醒人们保护自然环境的良知……。从而实现了学史不仅要“知有陈迹而知有今务”,使学生放开思想的野马,在历史和现实间往返运动,在潜移默化中领会到历史学科的社会功能。
当然,本课对小组合作探究模式的践行,也使我发现了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易产生的不良现象,如小组合作探究学习易造成能者独尊,弱者旁观现象;评价体制陈旧,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合作探究的积极性;合作探究资源缺乏,学生的视野不够开阔;合作探究成员老化,应定期合理调整。
“一遍功夫一遍巧,十遍功夫呱呱叫”,只要我们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导下,持之以恒地进行小组合作探究教学模式, 教学中不断反思和创新,一定能更好地发挥此新型教学模式的优越性,开发学生自主发展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和可持续发展。
简述生命的起源范文2
关键词 乡土文学 西部乡土 地域文化 少数民族 地方特色
中图分类号:F592.72 文献标识码:A
1乡土文学
乡土文学是中国农村社会的缩影,是农业文明的社会史和心灵史。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中首先提出“乡土文学”的概念。认识乡土文学,必须首先认识农民。在中国革命的发展中,反复强调中国革命的问题首先是农民问题,鲁迅探究中国文学的乡土根基,都是农民情结,用“革命”的方式,鲁迅用“精神”的方式。所以,从鲁迅开始,一百年来,涌现出许多优秀的作家,从鲁迅、沈从文、赵树理、孙犁,到实、路遥、韩少功,再到张承志、莫言,都是在书写农村社会的文化生活。
但是,同为“乡土文学流派”,以鲁迅为代表和以沈从文为代表的乡土作家的创作目的和风格却截然相反,鲁迅的冷峻无情批判,沈从文的温暖热情赞美。从文学大师这里开始,就有了一个如何认识“现代性”、如何审视城市文明和乡村文化的问题。到了赵树理这里,很少有强烈的批判意识,也没有了多情的赞美,只有生动地描述乡风民俗,写新旧习俗之间的斗争,提倡移风易俗。乡土文学一直沿着这个路子走到八九十年代之交,出现了“寻根文学”,“寻根文学”既继承了沈从文、赵树理的传统,又显露鲁迅的风骨,形成一个新的创作格局,有评论家说“寻根文学是半个多世纪的乡土文学的集大成者,是对乡土文学的一次大提升。”“寻根文学”创作集中体现对中国传统文化根脉的追寻,也就是对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的认同。代表作家是韩少功和实。在宁夏作家群中,突出的是郭文斌,他的短篇小说《吉祥如意》获第四届鲁迅文学奖,汪政评价他的创作是“乡村教育诗”。
2西部乡土形象
西部地处边缘,指中国西北“游牧文明覆盖圈”。自然环境辽阔,生存状态酷烈,“自然资源与文化精神都呈现出被消耗殆尽的衰退之态。西部又是多民族聚居之地,文化呈多元状态,中原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在这里交汇,儒道文化、佛教文化与伊斯兰文化也在此共存,没有一种可以起整合作用的主导文化形态。自然的贫瘠,地域的闭塞,文化心态的驳杂,使西部乡土的现代性转型格外艰难、沉重和迟缓。”
八九十年代之交,新西部乡土作家群崛起。在乡土文学创作长廊中的西部乡土形象一改八十年代西部汉子的传奇英雄形象。“在他们创作的新乡土小说中,传统文化积习深重与家庭血亲关系稳固的西部村镇是其叙述的主要场景,西部乡村人的凡俗人生及其在现代文明和商品意识冲击下所发生的经济和文化的震荡则是叙述的主要对象。对西部乡土社会现代转型中的城市文明与乡土文明的关系给予了特别关注与重新审视。”比如,宁夏作家漠月的《放羊的女人》中,“女人”与丈夫的冲突,不再是城市文明与乡土文明的冲突,而是土地对游子的呼唤,在陈继明的《一棵树》中信义老汉和他的那棵老柳树、漠月的《老满最后的春天》中的老满和他的老骆驼、郭文斌的《呼吸》中的郭福水和他的老牛大黄,他们所结成的关系当然不再是人与自然的对立,而是生命与自然、生命与生命的相互依存、陪伴和映照,从而构成苍凉但自由自在的西部乡土生命图景。还有,新西部乡土作家更多地书写人与人之间的亲缘关系,如陈继明的《寂静与芬芳》,书写西部多样的宗教精神以及对生命的救赎,如石舒清的《清水里的刀子》。
3宁夏作家群
就宁夏小说创作而言,被评论界命名为“乡土文学”的时日已久,这也的确符合宁夏作家的创作实践。宁夏文学创作丰富了西部乡土文学形象。石舒清在短篇小说《清水里的刀子》塑造的马子善老汉形象,堪称是“乡土”的经典形象,这也是这篇小说能获鲁迅文学奖的重要元素。宁夏文学为什么离不开“乡土叙述”?从几位著名的宁夏作家成长的生存环境来观照宁夏文学创作的文化积淀。童年生活经历和生命体验是作家一生挖掘不尽的创作素材,这是文学创作的共识。作家漠月在谈创作体会时说:“我想说的是,出生地和儿时的经历,尤其对于作家和诗人很重要,决定着写作的情感因素和精神向度。”宁夏几位成名的作家都是在乡村或者贫穷的山村度过青少年时代,通过读书考取大学进入城市的,多数作家都出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石舒清1969年出生于宁夏海原县;漠月1962年出生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郭文斌1966年生于宁夏西吉县;李进祥1968出生于宁夏同心人;火会亮1966年出生于宁夏西吉;季栋梁1963年出生于宁夏同心县;陈继明1964年出生于甘肃。乡村生活在他们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这是他们创作的源泉。“西海固作家群”最能体验这个特点。2006年青年作家火会亮的第一部中短篇小说集《村庄的语言》出版,有评论家认为,火会亮是中国“新乡土小说”的倾心叙写者。当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文联主席石舒清评价火会亮的写作是“一种农耕式写作”,“他总是让人想起中国作家里一些最诚恳最勤勉的劳动者来,在中国作家里,这样一种作家确乎是不多的。”而文学世界里的乡村与现实世界中的农村距离有多远,作家阿来在回忆农村生活时说过这么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很多人一生的努力就是离开乡村。跟乡土文学中描写的农村不一样,乡土文学里农村有着乌托邦一样美好的田园生活……农村的自然环境优美,但是因为贫困很少享受这些美好。中国文学中有趣的问题:把故乡的依恋渲染到难以割舍的程度。我不太相信。”由此想到约翰・韦恩所说的“童年记忆是诗意的谎言”,宁夏文学的诗意与苦难二元叙述来自乡村成长的生活的经验,就再自然不过,是顺利成章的事情。其实,农村是宁夏作家生命的底色,也是中国作家生命的底色。
那么,是什么样的地越文化滋养了宁夏这块沃土里成长起来的作家们,笔者简述一下宁夏地域文化的特征。
4宁夏概貌
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于1958年10月,是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全区现辖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总面积6.6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39万人,其中回族人口占36%,是我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在祖国的版图上,宁夏犹如一只舒展双翼的“凤凰”,腾格里沙漠、乌兰布和沙漠、毛乌素沙漠三面环绕,都挡不住它展翅翱翔。因为,宁夏的首府银川被称为“凤凰城”。宁夏的版图像一张铺开的滩羊皮,这可能是一种寓意或象征。宁夏著名的地方特产有“五宝”,以颜色来区分,即红(枸杞)、黄(甘草)、蓝(贺兰石)、白(滩羊二毛皮)、黑(发菜),其中白色的滩羊皮就是五宝之一。“宁夏”名字的由来要追溯到东晋义熙三年(407年),匈奴贵族赫连勃勃自认是夏后氏苗裔,在今宁陕甘一带建立政权,定国号为夏。“夏”字自此成为这片土地的标注而延续下来,直到元灭西夏后,以西夏故地永保安宁之意设“宁夏路”,宁夏地名得以形成。
5古诗中的宁夏
宁夏是古战场,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本土文化多与战争相关。笔者以为这种积淀主要在西海固地区。石嘴山是新型的移民城市,文化积淀不深。历史上的宁夏我们已看不见摸不着了,都化为云烟。我们只能从史料和古诗中略知历史上的宁夏处于怎样的战争场景。
从战略地位看宁夏,宁夏是西北少数民族进入中原的咽喉。汉族与少数民族频繁争夺这块战略要地。历史上的宁夏经历了太多的战争与磨难。今天的固原市,有一个叫萧关的地方,是中原通向塞北的重要关口。从固原这个地名看,隐含着浓烈的军事意味。战争的硝烟直接反映就是我们今天能看到的边塞诗。
关于描写宁夏的古代边塞诗,最早的是在《诗经》得到佐证。比如:
《诗经・小雅・采薇》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
曰归曰归,岁亦莫止。
靡室靡家,猃狁之故。
不遑启居,猃狁之故。
这首诗描写的就是周王朝与北不少数民族猃狁发生的战争冲突。
《诗经・小雅・出车》
王命南仲,往城于方。
出车彭彭,硌胙搿
天子命我,城彼朔方。
赫赫南仲,猃狁于襄。
这首诗中提到的朔方,就是今天的宁夏内蒙一带。
6岩画中的宁夏
贺兰山是我国岩画较集中的地区之一。贺兰山古代岩画,可能是那些生活在山林草原上的少数民族人民,用简陋粗糙的工具,在坚硬、平整的石壁上雕刻的。从岩画的内容雕刻技巧上分析,它们属于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它是某一特定环境人类社会生活、生产发展的真实记录,是古代人们生活艺术的再现。千百年来,岩画留存于贺兰山石崖之上,藏珠于深山草莽之中,默默无闻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遗风和崇高美德。“据记载,贺兰山岩画已勘定过的有近2000处,岩画特点突出,内容丰富,品位高”。
“大麦地面积15平方公里,自东向西排列着南北走向的11条冲沟,千奇百怪的密集岩画群就凿刻在这些山梁、山沟的岩面上,如同一个天然画廊。这里遗存的、登记在册的史前岩画已有2137幅,展现个体形象的有8453个,平均每平方公里遗存图像达568个之多,超出了世界公认的判定岩画‘主要分布区’限定标准的20倍”。“大麦地最大的一组岩画,被研究人员命名为‘游牧长卷’,长达9米,高约1.2米,竟被刻上100多只动物和符号,几乎没有空白。像这样的巨幅岩画在大麦地有近百个,描绘的都是游牧、狩猎、舞蹈、战争、祭祀等场景,表现了先民多姿多彩的生活,而岩画上那些似文似图的符号,也具有象形和表意的功能,颇有文字雏形”。
从以上这些文字的描述中,我们看到宁夏岩画历史悠久,内容丰富,题材广泛,是世界其他岩画不可比拟的。
有关调查显示,宁夏共有5个岩画区、42个岩画点,发现岩画总数在4.5万幅以上。无论是数量、种类,还是其文化内涵,在国内外都属罕见。据有关方面考证发现,从岩画内容看,宁夏5个岩画区的岩画图像包括欧亚大陆上的许多同类岩画;从岩画区分布的地理环境来看,包括干旱半干旱地区、戈壁草原地区、低山丘陵地区和崇山峻岭区;从岩画凿刻的时代来看,5个岩画区包括了旧石器晚期到新石器时代的岩画。另据岩画研究中心披露,在宁夏中卫大麦地发现的大量独立岩画群中,发现了比甲骨文还要早几千年的我国最古老的图画文字,其早期岩画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2万年左右。
这充分说明宁夏岩画与世界各“主要分布区”的岩画一样,早在文字产生之前就已出现,是古代先民在漫长的岁月里运用写实或抽象的艺术手法,在岩石上绘制和凿刻的图画,记录了古代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各民族文化长期交融的结晶,在世界文化史中占有重要地位。今天的人们可以通过岩画搭建的桥梁,跨越到远古时代,了解祖先的生活;可以通过岩画和其他相关线索, 研究人类童年时期思想观念、经济生活、社会状态、艺术创作、民俗风情、生活环境,是刻在石头上的史书,是重建人类史前史、探寻文明源头的珍稀瑰宝。
7民歌中的宁夏
“花儿”又称“少年”,是流传在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回族地区的一种民歌,实际上是一种高腔山歌。在“花儿”对唱中,男方称女方为“花儿”,女方称男方为“少年”,这种对人的昵称逐渐成为回族山歌的名称,亦统称为“花儿”。
宁夏中卫市海原县地区的花儿很出名分为“整花”和“散花”两种,“整花”以长篇为主,“散花”形式自由,可以即兴发挥。海原花儿唱起来更加高亢、激昂,时而声音嘹亮,时而委婉细腻,是回族民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之一。整花的完整长篇为你娓娓道来一段段动人故事,自由的散花变化自由,不时显示出演唱者的多才机智,两人对唱时,你方唱罢我来接,你一句,我一段,精彩对接迭起,常常让听众听得如痴如醉。演唱花儿的人被称为“漫花儿”或“漫少年”
7.1“花儿”起源
约产生于明代,有关它的起源众说纷纭。有人说它是在蒙藏民歌影响下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民歌;有人认为它是从外地迁来的回族人民的思乡曲演化而成;也有人认为是明初从南京迁往洮州地区的移民常以花卉为比兴的一种民歌。总之,“花儿”自近代以来成为回族人民传唱的一种主要艺术形式。
7.2“花儿”分类
“花儿”按传唱地区划分,又分为“青海花儿”、“河州花儿”和“宁夏花儿”,其源泉则源于河州(今甘肃临夏)。
“花儿”内容丰富,多为情歌,也有表现回族人民生活的。一般多是四句或六句,歌词多即兴创作,十分口语化,且不避俚语俗词。“花儿”突出的特点就是以生动,形象的比兴起句,文字优美,格律谨严。它的音乐主调令达100多种,旋律、节奏、唱腔都有着独特的风格。由于“花儿”最早产生于山间田野,歌手们在空旷幽美的环境中无拘无束,放声高歌,所以它的曲调多高昂、奔放、粗犷、悠扬,表现了回族人民对幸福生活和纯真爱情的追求和渴望。
在回族聚居的临夏地区,几百年以来,每年在固定的时间,人们都要聚集于山清水秀、风景秀丽的山间举行传统的“花儿”会。每年农历6月初1至初6的莲花山“花儿”会和农历4月28日的松鸣岩“花儿”会久负盛名。春夏之交,树木葱绿,山花烂漫。届时,歌手云集,对歌联欢,盛况空前。
花儿流行范围广泛,曲调繁多,流派众多,宁夏花儿的曲调就有30多种。以临夏为例,有河州花儿和莲花山花儿之分,两支派按地区又分为北乡花儿、南乡花儿、东乡花儿、保安花儿、撒拉花儿等。宁夏花儿的基本格式是每首四句,前两句比兴、后两句本题,单双句结构各自相同,单句每句有四个停顿,但末顿只有一个字;双句每句有三个停顿,末顿必须是两个字。
每年农历六、七月间,甘、青、宁、新都要举行盛大的花儿会,吸引着各地花儿爱好者。宁夏规模较大的花儿会有近10处,其中由以莲花山花儿会和松鸣岩花儿会最负盛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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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生命的起源范文3
1.美国成长小说简述
成长是人生的必经阶段,也是人类个体生命的重要体验,因此也成为文学的永恒主题之一。成长小说就是以描述人物成长过程为主题的小说,它能反映出人物在心理上和思想上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变化过程。作为一种文学体裁,它最早起源于德国,并很快在世界范围内流行起来。
在美国文学史上,青少年成长小说占有突出地位。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经典的成长小说作品。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出现了“迷惘的一代”。美国成长小说的主题大多体现出主人公的困惑。而二战后,美国梦逐渐破灭。
不同的时代背景会赋予作品截然不同的时代经验[1]。因此美国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对美国成长小说的影响也是巨大的。而当代美国社会的多元文化必然导致了其成长小说也朝着多元化发展。 20 世纪 80 至 90 年代,在美国的民权运动和多元文化思潮的影响下,美国华裔文学得以蓬勃发展。诸多华裔作家从不同角度描述早期华人艰辛的移民生活,主题迥异。其中有中美文化的碰撞与冲突、种族文化身份的界定、母女或父子认知的对抗、中国习俗歧视的破除以及华裔刻板形象的颠覆等等。《典型的美国佬》就是众多优秀的作品其中之一。
2.从内容方面分析该小说中所体现的成长小说特征
成长小说具有自传性因素、主要描写主人公的成长历程并体现了主人公在成长过程中与现实社会的冲突以及不断地寻求身份。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拉尔夫的成长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天真无邪的童年期(中国),初尝人世艰辛的痛苦时期(美国),以及成长的成熟期(美国)[2]。拉尔夫第出生于中国某小城,其父是一位正直的学者、前政府官员。童年的拉尔夫就开始感受到来自家庭的压力和世俗的束缚,这使他很小就有离开家庭、开拓新生活的愿望。当他满怀期望地踏上美国的土地,他却经历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困难。 渐渐地,拉尔夫的思想开始发生转变,他开始有意识地接受美国金钱至上的实用主义观念,不惜沦为金钱的奴隶。这种盲目追逐所谓美国梦的结果注定要失败,他为此也付出了沉重代价。在经历种种挫折与考验之后,拉尔夫由稚嫩逐渐走向成熟,开始思考人生的意义与价值。最终,他成功地将中国文化背景与美国价值观相通融,完成了身份的转换。
3.从结构方面分析该部小说中所体现的成长小说特征。
《典型的美国佬》讲述拉尔夫的移民体验,经过一系列煎熬和考验之后,从一个懵懂少年成长为具有成熟观念的美国人的过程。拉尔夫的成长经历完全符合成长小说主人公的类型, 包括相类似的元素,如主人公的成长背景,成长期所体验到的困惑与迷茫,远离家园,遭遇坎坷,经历顿悟而成熟。这部小说的情节符合传统成长小说的情节模式,即诱惑—离家—考验—困惑—顿悟—重新认识生活和自我,但在情节编排上,并非一味模仿典型的成长小说,它是以其为基础,进行了创造性处理。
在结尾处,拉尔夫经历了对美国梦的幻灭过程,这一刻骨铭心的体验使他意识到,自己在美国的无根状态,此时此刻,他不得不开始认真思考人生的意义。这在心理学上认为是顿悟。顿悟是一种突然的颖悟,也是一个知觉重组的过程,当人们对一些问题百思不得其解时,忽然看清楚问题情境中的复杂关系,产生了顿悟和理解。这部小说的开放性结局和顿悟, 都展示了经典成长小说的显著特征。
结语:作为一部成长小说,《典型的美国佬》描述了在美国多元文化视角下少数族裔青少年的成长历程:从其内容上分析,小说展现了主人公的成长历程即揭示了少数族裔在美国多元文化背景下成长的特殊性 ;从结构上分析,这部小说的情节具备了成长小说的基本要素,同时也有独特之处。因此它既符合成长小说的传统界定,又继承并发展了这一体裁,丰富了成长小说的关注视角。
在当今这个国际化的形式下,越来越多的中国留学生随着身份转变,将汇入到华人移民的潮流中。而华人人口素质的提高也大大改善其经济社会地位 ,同时加快了华人与美国主流社会同化的步伐。针对少数族裔的未来发展方向以及华人教育应该走多元化道路还是追求融合, 这个问题都是很值得我们思考的。该小说给我们展示的最后结局是主人公选择了后者,但是事实上,这并非是绝对正确或唯一的的选择,笔者认为应是在融合的基础上尽力追求多元, 美国华人教育要以以中华文化为基础去张扬我们自己的文化属性,同时华人应联合其他少数族裔团体,努力争取自身权益和追求教育公平,只有这样,这个群体的成长才更有意义。
参考文献:
[1] 程爱民.美国华裔文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简述生命的起源范文4
关键词:集团化;教育模式;竞争力;人力资源
中图分类号:G712?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7-0180-03
一、经济结构宏观发展的形成
从经济结构上来看。企业发展也在从低级单一企业向高级集成化企业的方向发展,单一的企业指只生产原料的企业,或仅单一销售的商场,或仅管运输的公司等。这样的企业经营不但抗风险的能力较弱,而且投资的盲目性也比较大,集团化企业是从产品的原料来源,利用设备来加工产品,加工产品的生产人员,原料和制成品的储存和运输、销售,货款回收,进一步扩大再生产及整个过程的管理与集成,不但逐步形成一个产业链,集团化发展甚至跨行业进行集成。
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产业化方向越来越多,发展的产品种类越来越多,自动化生产程度越来越高,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资金的有效利用率也逐步加快。农产品从生产、收割到深加工已逐步一体化,工业品从采矿、熔炼到钢铁,到各种材料成品,利用各类原材料、合成材料制成机械产品、电子工业产品、建筑产品等,也逐步形成一大系统。能源从石油开采、各类化工产品、合成原材料和能源燃料的生产等又诞生一条系统产业线,水利、风能、太阳能、核能等的充分利用来替代不可再生的油田原油消耗,从人类的衣、食、住、行的生活必需品,到人类拓展发展空间的航空航天,物品的集成度将愈来越高,以实现人类跨越地球的梦想,而这正是在保障人类安全生存的条件下,企业技术高度集成的结果,这是科技高度发展的产物。
从宏观上讲,人类发展的目的最终只有两个:一是人类要追求越来越高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生活;二是人类要不断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探知神秘的自然界及其规律,保障智慧生命的存在和延续。事实上,战争的威胁打破了人类上述两个主要目的,所以,人类在没有自我觉醒和全球和平共处之前,国家之间利益冲突、生存安全保障均无法得到确切保障。这也是人类在阶级社会里的第三个目的:为保护不同种族的安全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军事存在,在世界没有完成和平统一(或称和平联合)之前,人类发展的第三个目的不会消失,而且这是人类自身对自己的最大威胁。所以,为了维护世界和平的需要,各国军事力量的均衡发展,才是维护世界和平的最好办法,任何一极的过度强大,都会导致制衡双方平衡的破坏,也会造成世界大战的爆发。因此,经济全球化和跨国集团的进一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阻止冒险主义者发动战争。但是,在每一个国家的内部,国家集团型企业的经济集团化程度逐渐加大起到了稳定国家和社会安全,保证国家经济与政治稳定等重要作用,外资和个体经济的发展也在走向集团化发展道路。这类企业一方面可以活跃国内经济,另一方面,当被其他国家利用时,会扰乱本国经济和稳定,这一点不可不察。
二、教育结构宏观发展的诞生
从教育结构上,国家的发展始于培养人才,而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智力人才的驱动,所以,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催生出现代高等教育。现代高等教育的起源,也是西方发达国家技术革命推动国家工业化进程时产生的结果,而这正是19世纪初德国大学确立的发展科学的职能。近代,西方工业化的迅速发展,进一步完善了大学职能,到19世纪末美国大学确立了社会服务的职能,高等学校的三大社会职能,成为了一个国家经济高度发展和科技实力的重要标志。同时也为人类实现自己不断进步、不断超越发展自己的能力、提供了一个发展平台,从发达国家大众化教育到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大众教育,最终实现世界范围内的大众化教育。从而,为每一个人提供充分发展的空间,经济结构从国内集团化发展到国外集团化的发展过程中,为教育结构从国内教育集团化发展到国际教育集团化的发展形成提供了经济基础和发展平台。从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模式分类[1],可以看出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方向及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2,3]。在我国国家政策并没有支持或协调好如下四大关系:学校与企业的关系问题;工学关系的矛盾问题;城乡合作办学、资源优化共享的问题;中高职结合的关系处理问题。国家缺乏指导性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持续、优质、快速、和谐发展。
三、我国教育结构宏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以下从两方面探讨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投资方向中存在的问题。
1.现行教育结构仍不完善、不健全。从现行体制上,我国先后建立了100所重点院校,现在刚刚建立起100所高职院校。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应当建立其三维教育空间:一维教育空间主要面向科研工作一线,以100所重点大学为主,逐步拓展科技的前沿基础理论上的研究和发展,以发展人才为主线;二维教育空间主要面向应用科技领域,从普通本科院校中或重点高职院校中选拔那些在应用领域先行的、教育模式改革成功的院校。倡导以先进的企业发展理念和应用为宗旨,以创新工科、医学、农业、商业、军队、法律、经济为主体,各类工程师为代表的,以发展科技为主线的教育体系;三维教育空间主要面向生产一线的技师、管理师、运营师、医师等,以服务社会为自己的主要宗旨。这三种教育体系,虽侧重点不同,完成的职责不同,但应相互联系,融会贯通,共同实现人类不断进步、终生学习、不断发展的智力生命、拓展理念。而且,这三类院校之间的生源分配比例应当为1:2:2,但不能超越2:9:9之数,德国现行的大学发展模式就有这方面的发展趋势。我国在建立了100所重点类综合大学和100所高职重点院校后,应当在现在普通本科院校内和全国优秀高职院校之间选拔建立100所重点应用科技大学,选拔比例可以在4:1到7:3之间,不能超出这一比例范围。对于被选拔进入重点应用科技大学的高职院校引起的缺口,可以从普通高职院校中继续选拔得到补充,从而建立起我国高等教育的立体教育网络,实现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真正确立。这三类大学应并驾齐驱,实行同等文凭、学位、毕业后待遇基本均等的管理制度,以消除职业收入的巨大差别而导致的生源“逃离工科”现象,使优秀人才在各个行业均有合理的分流,才能促进国家未来的科技和经济合理、均衡地发展。只有政府合理地消除了不同学科毕业生未来收入的巨大差别现象,才不会导致某些行业人才济济而某些行业人才匮乏的不正常现象。
2.现行教育投资不合理、不匹配。在教育投资上,以国家投入为主,重点院校、重点应用科技大学、高职重点院校之间资金比例在1:2:2的比例至2:1:1的比例之间进行分配。企业和个人办学模式应不低于国家同等院校资金人均投入水平,这样的高等教育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对于普及类的私营高等教育院校,自己投入和收益比值应控制在银行利率2~3倍以内,但不能突破3倍,如银行的收益率为4%,私营高等教育院校的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能大于12%;教育盈利应当普遍低于工业、商业利润3~10个百分点。正像我国医疗制度改革一样,其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把治病救人也当成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手段,而且医药领域的利润极度超越了商业利润值,导致医药经销商利用“治病救人”为诱饵来攫取高额利润,这是商业的失败,也是人类发展的悲哀。所以,衣食、住房、医疗和教育作为国家对人类基本需求上的必备生存和发展要求,不加以控制,势必会引起国家安全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失控。掌握这四者,国家的安全和发展便有了根本保障。将有限资金投入到无限的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上,是遵循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客观规律,违背这一规律,只能制造历史的倒退和人类文明的暂时倒退现象。
四、教育微观环境问题和改革发展方向
从以下三个方面简述学校自身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方法,确立校企深度合作机制。
1.从学生水平上。由于高职教育的生源主要来于三本以后的录取,高考成绩偏低,学生的综合素质完全可以满足职业教育基础。但对于从职业中学或中专生吸取部分优秀学生到高职院校里学习,国家没有单独设立考试,所以,我国生源不同状况应按照不同考试方法来选取优秀学生的机制尚不健全,而且高职院校采用相同的课程设置对于不同的生源状况的学生进行授课,显然更不合理。另外,理论考试对于动手能力特别强的学生是不公平的,所以,利用实践考试作为高职录取的另一准则来选拔学生的方法至今在我国没有形成一项制度。不管采用什么方法,只要培养出能适应企业的发展需要的人才,才是学校要关心和发展的重点。
2.从就业能力上。不同企业,由于工作岗位的千差万别,需要的人才的类型也千差万别。在企业环境下,如何准确地了解企业的生产目的、发展方向和管理模式及存在的问题,才是我们能够及时把握企业的人才需求状况、数量、质量和未来的人才需求的方向。所以,将学生及时地放在企业环境里进行工作,一方面为学生提供了一个真实的工作环境让学生来了解和选择,看这一工作性质是否适合学生自己的兴趣;另一方面,企业本身存在的关键问题可以促使学生去思考,可以促使学生带着问题、探索的精神来学习,所以不同的企业实习经历,引导着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从学校到企业的转换,这些经历在不同层次上激励学生思考如何采用相似的原理和方法来解决,使其在学习中寻找答案。所以,工学交替进行,会使学生能力快速成长,却会使教育成本增加。为此,国家必须出台相应的奖罚政策来鞭策或激励职业院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参与教育改革,对于应用科技大学和职业类院校的业绩主要以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对社会的贡献大小来衡量,并结合社会和就业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来考察。
3.从改革方法上。学院可以选择不同的教育方法、不同的教育手段、不同的考试制度和造就人人成才的不同模式。现在采用的单一的理论考试只能选拔一部分人才,不能选拔那些实践能力很强的优秀学生。因此设置不同的实践考试类型,来选择不同实践领域的技能型优秀人才,给学生一个问题类事物,通过解决或处理事务性的优劣来检验学生的创新考试模式,才是值得我们探索的评价方法。重组职业教育管理机构,协调政府管理主体的利益关系,建议从中央到地方把统筹职业教育的工作分别作为主管教育领导,如副总理、副省长(副主席或副省长)、副市长(副专员)以及副县(市长)的工作职责,并作为对其政绩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4]。同时,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利益诉求:在普通高校举办二级学院。将条件较好的成人高校通过改制举办高职院校。部分条件较好的中职学校也可以升级为高职院校[5]。只有这样才能形成高等职业教育的新格局,达到教育创新、经济发展创新同步,要建设一流职业技术大学的发展目标,必须从育人理念入手,在办学模式、师资建设、专业和课程建设、社会服务、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改革,以实际行动为我国创建一流职业技术大学提供了一个具有参照意义的范例。总之,不仅要重视教育形式、手段和内容的变化创新,更要重视教育效果的评价与创新,只重视形式、手段、内容而不重视结果,或只重视结果而忽视形式、手段和内容,都是偏激的做法。
五、平衡技术人员与公务员、金融等人才收入的巨大差距,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人力资本向发达和开放城市的过分偏向流动,会加大各地区发展的差距,而不同职业收入的巨大差距反过来促使职业生源不合理流向,导致各领域专业人才分布不合理。有一些专业,诸如金融、财会、律师等文科,其供大于求,难以就业;而另外一些,像机械制造、信息产业、软件开发等工科专业,供不应求,引起巨大缺口。国家实际创造价值的工业、农业、信息技术产业一旦产生发展停滞,像服务、金融等不创造实际价值行业极度膨胀,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类的泡沫经济。收入差别作为调节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的经济杠杆,在当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起着重要作用。国家宏观调控导向一旦出现巨大偏差,经济发展跌宕起伏的后果会逐步显现,政治和经济的稳定局面会遭破坏。所以,不断促进职业间人才合理流动与配置,并使各行业需求的人才在高、中、低层次上搭配适当、合理。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才能不断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只有保证技术人员和技能型员工的付出和回报成正比,才能保障企业的运转与发展相协调。正确理解教育增长和经济增长的相关性,使资金在生产、研发和教育方面合理分配,才能为企业和社会持续发展动力来源提供支持,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匡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的国际比较研究[J].外国教育研究,2008,(6).
[2]郭苏华.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政策问题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07,(10).
[3]米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关系问题[J].教育发展研究,2008,(3/4).
简述生命的起源范文5
一、 优先权的概念和特点。
关于优先权的含义,目前在我国的法律界还争议较大,难以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本文根据大多数法律专家、学者的观点,认为优先权(或称民事优先权)是指特定的债权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总财产或特定动产、不动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权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从效力上说,优先权不仅可以优于普通的债权,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能优于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优先权可分为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一般优先权是指债权人就债务人不特定的总财产上所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特别优先权是指债权人就债务人特定的财产上所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特别优先权根据其客体的不同又分为动产优先权和不动产优先权。
在法院的审判实务中,需要适用优先权规定的,主要集中在民事案件的执行阶段。这是因为优先权在适用时有二个特点,一是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必须同时享有债权,且多个债权中含有优先权债权。因为只有这样,才存在优先权债权相对其它债权优先受偿问题。若只有一个优先权债权存在而没有其它债权时,也就无所谓谁优先的问题。二是多个债权人同时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时,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能同时满足多个债权人的要求。这二个特点在执行阶段才表现的最明显,为此探讨民事案件在执行阶段适用优先权方面的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一方面笔者从民事执行案件在适用优先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常见的几种优先权类执行案件、优先权的冲突及解决办法等方面作一简述:
二、 民事执行案件在适用优先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
第一,有些执行人员在执行案件时,把所有申请执行人的债权都作为普通债权去执行,没有考虑特殊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当同一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按照债权人平等的原则,让所有债权人平均受偿;甚至有的执行人员让普通债权得到了全部受偿,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却没有得到受偿。第二,有些执行人员在执行案件时,不能正确确定优先权类的案件范围,对普通债权和优先权债权区分不清,以至于把不属于优先权的案件作为优先权案件去执行,把属于优先权的案件作为普通债权的案件去执行。第三,有些执行人员在执行案件时,只考虑申请执行人的优先权,而忽略了案外人所享有的优先权。如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案外人供给被执行人日常生活用品所享有的优先权。第四,有些执行人员在适用优先权时,无限制的扩大优先权的效力,忽略了优先权在与其它民事权力,如担保物权,发生冲突时受到的限制,侵害了其它债权人的利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的《民法通则》中没有优先权的规定,虽然在其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有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十分零散,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能够普遍适用的优先权的法律规定,给执行人员造成在执行案件时适用法律上的难度,甚至是无“法”可依。但优先权制度是基于保护弱者,保护人权,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真正平等;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共公利益及保护债务人特殊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体现了一个国家对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保护的日益完善。为此,在目前尽管我国关于优先权制度还很不完善,法律的理论界、实务界对优先权的具体内容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仍需要根据《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和现有的一些法律规定,在民事执行案件中正确的理解和把握优先权的适用问题。
三、优先权类执行案的种类:
根据我国现有的一些法律规定,参照大多数法律专家、学者的观点,并结合我国民事执行案件的实践,在执行中常见的优先权类执行案有以下几种:
(一)被执行人拖欠申请执行人(下称申请人)劳动工资、劳动报酬的执行案件。这种类型的案件主要是劳动争议纠纷案,也有一部分是劳务纠纷案件,在基层法院可占到5%左右,且有逐年增多的趋势。由于工人工资是维持工人生活的主要来源,一旦被执行人拖欠工人工资几个月,甚至上年,将造成申请人及家庭的生活困难,危及到人的基本生存权,还将会给社会的稳定带来不利的影响。为此这类案件在执行时应适用按一般优先权对被执行人全部财产进行执行,使申请人优先受偿。关于工资的范围,按照1993年9月23日劳动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第3条规定,工资包括标准工资及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被执行人拖欠申请人社会保险费用的执行案件。这类案件在执行中也经常遇到。社会保险费用是国家推行的一种社会政策,其目的是维持社会的稳定与公平,为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劳动条件和生存条件。我国现有的很多法律中都把社会保险费用放在优先受偿的位置上。为此企业拖欠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执行时应适用优先权规定,对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执行,以保证工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7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失业、医疗、养老、生育的五种保险。
(三)扶养类、赡养类执行案件。
扶养费、赡养费是受婚姻家庭类法律调整。这二类案件是否适用优先权,目前有一定的争议。笔者认为,因为扶养费是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时另一方给对方的必要的补助;赡养费是父母生活困难时,其子女支付给父母的生活、医疗费用。这二个费用都是为了保证对方基本生活的费用,性质与工人工资相同,符合优先权设立的目 的。同时加强对扶养费、赡养费的执行力度,也有利于弘扬我国遵老爱幼、团结帮助的传统美德。
(四)涉及申请人生命健康权的执行案件。这类执行案件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类型的纠纷案,在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中可占到10%左右,数量较多。申请执行的内容主要是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费。数额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十万元。医疗费涉及到申请人生命健康,若费用得不到保障,就会影响到疾病的治疗,甚至会危及其生命的安全,因此应当优先受偿。误工费、伤残赔偿费涉及到申请人的基本生活费用,也应优先受偿。对于这类案件中的其它费用,如陪护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因不符合优先权的适用范围,为此在执行中不能优先受偿。
(五)涉及丧葬费用的执行案件。丧葬费用享有优先权,这是大多数国家的通常做法。它体现了现代民法对人的终极关怀的价值,也符合我国传统的世俗民情。
(六)涉及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困难的执行案。这类优先权是出于对被执行人的特别需要而设立的。它体现了法律对人的保护更加严密周全、更加人道主义。其目的是让家庭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能够在被执行时也可以得到必需的生活日用品和疾病治疗,以济生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2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这个规定实际上就是被执行人享有优先权的法律依据。但该规定比较原则,弹性较大,在实际执行时可操作性差。笔者认为在执行时应考虑二个问题,一是适用条件。这应考虑被执行人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如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的平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应停止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如果高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对高出部分可以执行。二是保护范围。对被执行人享有优先权的范围不能机械的理解为只是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还应扩大到疾病治疗、天灾人祸等方面重大支出。
(七)涉及民事案件司法费用的执行案。民事案件的司法费用在我国主要包括案件审理阶段的受理费、保全费及其它实际支出费用,如公告费、鉴定费等;执行阶段的申请执行费及其它实际支出费用,如拍卖费、评估费等。司法费用优先权是各国的普遍做法,我国法律界对此也无争议,因为它是为了保障国家司法活动的正常运转而设立的,属于国家利益,所以应当优于一般债权受偿。但对于因生活困难诉讼费、执行费缓交的执行案件来说,是否需要优先受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司法费用从整体上来讲是为了保证司法活动的正常开展,但对于数量极少的缓交案件,即使司法费用没有在执行时优先受偿,对整个法院的工作进行影响极小,即使产生了影响,也能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去解决。由于财政收入来源于整个社会,把这种影响分散到整个社会去承担,对每个人来讲,这种影响就可以小到忽略不记的程度。但对于个案来讲,这部分案件的当事人生活已经很困难了,在执行时再让司法费用优先受偿,就会影响申请人的债权实现,尽而会加剧其生活困难。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不仅违背了设立优先权保护弱者,实现人与人之间实质上平等的目的,也降低了法律的公正性。为此对这类案件的司法费用可以不享有优先权,可视一般债权去处理。目前,在我国法院存在着执行难的情况下,很多法院按照司法为民的精神,相继出台了执行案件立案时不交执行费,执行案件执行不完不收执行费等措施,都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
以上八类案件都属于一般优先权,在执行时可对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优先受偿。
(八)被执行人拖欠申请人建设工程款的案件。这类案件的申请人对所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这种优先权属于不动产优先权,它不仅优于一般债权,而且还优于该工程上的抵押权。《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依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此类案件享有优先权的法律依据。但在执行时还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条的有关司法解释,把握好工程款优先权的适用条件、范围、以及所受限制等方面的规定。
(九)动产、不动产买卖合同欠款案件。出卖人应得的价款对所卖动产、不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出卖人将动产、不动产售出后,买受人未支付货款,若该动产、不动产被拍卖,出卖人对该价款比一般债权人优先受偿。这是因为大多数学者认为,动产、不动产出卖人就所卖的财产,应视为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共有物”,按法学上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优先权的普遍原理,出卖人对所售财产的价金应优于其作债权人而受清偿②。这类优先权在大多数国家的民法中都有规定,但对适用都有比较严格的限制。如有的对货物的种类进行限制,仅限于不动产,有的对货物的价值进行限制等。我国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由于这类优先权的设立有它的合理性,它能较好的保护财产所有人的权益,鼓励人们诚实交易,为此在执行中对这类案件应适用优先权。根据我国的执行实践,在适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被执行人仍合法的占有其动产、不动产;2、该动产、不动产上没有设定抵押、质押。3、该动产、不动产的价值较大,一般应在1万元以上。以上十类案件是在执行实践中经常遇到的,还有一些无因管理人就管理费用对所管理的动产享有的优先权、出租人对承租人置于不动产上的物件享有的优先权、种子出卖人对于买受人就种子的收获享有优先权等很少遇到,本文不再论述。
四、 优先权冲突的解决方式。
民事案件在执行甲适用优先权时,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民事优先权的冲突问题,也就是对同一债务人的财产,有二个以上的优先权债权存在,在这些优先权债权之间谁先受偿③。解决冲突的本质问题就是依优先权的性质确定其受偿的顺序。民事优先权的顺序,凡是规定有优先权的各国民法中都有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尽相同。优先 权的顺序可分为一般优先权之间的顺序和一般优先权与特别优先权之间的顺序。民事优先权在发生冲突后如何解决,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企业破产法》中规定的清偿顺序,《海商法》中规定的各项海事请求受偿顺序等都对我们解决这些冲突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企业破产法》第37条第 2款规定:破产费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海商法》中各项海事请求权的顺序为为海事请求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如诉讼费用、保存、拍卖等费用; 船长、船员及 其它人员的 工资人、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人身伤亡赔偿费;其它费用。通过对上面二个法律规定的顺序经过分析归纳后可以知道,它们的基本的顺序是: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费用,如清诉讼费、算费用、保管费用等;涉及人们生存生活的费用,如工人工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等;保障人们生命健康的费用,如人身伤亡赔偿费、医疗费等;其它费用。该顺序依据各种优先权的性质,充分权衡了各种优先权的利益轻重,即整体利益优于个体利益,生存权优于财产权,体现了民事权利分配的公平、公正,能够被人们普遍接受。为此在民事案件的执行中可参照上述规定,解决优先权的顺序问题。下面按民事优先权的分类分别论述:
(一)一般民事优先权之间的顺序。本文所述常见一般民事优先权类的执行案共有八种,在执行中若发生冲突,它们受偿的顺序是:1、司法费用(缓交诉讼费、执行费的案件除外)。 2、生存生活费用:它包括工人工资、劳动报酬、及被执行人的生活费用、扶养费、赡养费及社会保险费用;3、丧葬费用;4、生命健康费用:医疗费用、伤残赔偿费用;
在同一顺序的优先权,或同一性质的优先权在执行时应平等受偿,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满足时,要按比例受偿。
(二)一般民事优先权和特别民事优先权之间的顺序。 我们知道一般民事优先权的设立,一是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这些利益是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应当高于一切利益:二是基于保护当事人的生存权需要。生存权是人类最重要的权利,对于一个人来说,没有生存权,生命无保障,其它权利也就不存在了。三是基于保障当事人的日常生活、生命健康的需要。它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了人们能够在纠纷发生时及时的获得日常生活用品和疾病治疗,得以生存。而特别民事优先权一般是基于民法上的“共有”、“质权”观念 而设立的,它主要保护债权人的特殊财产权利。特别民事优先权所保护的债权人的这种财产权利和一般民事优先权所保护的整体的人们的根本利益及人的生存权相比,无疑是居次要地位的,为此,在被执行人的同一财产上发生一般民事优先权和特别民事优先权冲突时,一般民事优先权应先受偿,其次是特别民事优先权受偿。
(三)民事优先权和抵押、质押、留置权的冲突问题。由于我国的民法中没有优先权的专门规定,长期以来,执行人员在执行案件时也就没有优先权的意识,为此把担保物权以外的债权都作为一般债权执行,就导致了抵押、质押、留置权优于一切债权的局面。一般来讲,物权与债权冲突时,物权优于债权,债权不能对抗物权。但是民事优先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通过法律的规定给予了优于物权的特性,抵押、质押、留置属于担保物权,因此民事优先权在和抵押、质押、留置权发生冲突时,就能优先受偿。《合同法》中规定的建设工程款债权优于抵押权,《海商法》中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航空法》中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先于民用航空器抵押权受偿都是例证。但在目前的民事案件执行中由我国没有民事优先权的一般规定,让民事优先权优于抵押、质押、留置权受偿(已有法律规定的除外),还缺乏法律依据。这种矛盾只有通过以后的立法或司法解释来解决。若在执行实践中确实遇到有些民事优先权,如拖欠特别困难户的劳动报酬、涉及到债权人生命安危的案件,需要先于抵押等担保物权优先受偿的,可采用“一案一批”的方法,逐级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
由于一般民事优先权有很高的优先受偿的效力,所以它极易和其它民事权力,尤其是担保物权发生冲突。这种冲突影响了市场交易的安全,削弱了交易者进行经济活动的信心,对发展市场经济有一定负面影响。对这种影响各国的立法者都作了考虑,在规定一般民事优先权的优先效力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了一定限制,限制的手段主要是减少冲突④。在民事案件的执行中减少冲突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对被执行人全部财产进行执行时,先执行没有担保的财产,不足时再执行有担保的财产。具体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时,可按下列顺序进行: 1、无担保的动产;2、无担保的不动产、3、有抵押但未进行登记公示的动产;4、有抵押但未进行登记公示的不动产:5、有抵押且已进行登记公示的动产;6、有抵押且已进行登记公示的不动产;7、有质押、留置的动产;8、有质押的不动产。该顺序的基本原则是:1、从有无担保的角度考虑,先执行无担保的,后执行有担保的,能够减少冲突;2、从动产和不动产的角度考虑,先执行动产,后执行不动产,其理由是动产一般价值小,易执行且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小;3、从是否登记公示的角度考虑,先执行未登记公示,后执行已登记公示的,因为登记公示能够产生对抗他人效力,而未进行登记公示的则不能对抗他人。4、从被执行人是否占有其财产的角度考虑,先执行占有的财产,如抵押的财产一般都在被执行人手里,后执行未占有的,如质押、留置的财产一般都被他人占有。因为它符合法学上“合法占有者优先”的理论,且被他人占有的财产也不容易执行⑤。
民事优先权在执行案件中的适用存在有很多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除了有某些执行人员法律水平较低、执法不严的原因外,主要是我国的民法中没有统一的优先权制度,为此要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在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在物权的章节中建立独立的优先权制度,以使我国的法律制度更加完美。
注释:
①《法国民法典》第815-14条,1804年出版。
②张家勇《论优先购买权》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98年5月出版第38页。
③王泽鉴“共有人优先承购权与基地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之竟合”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三册,中央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④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一册,第508页。
⑤孙宪忠主编《德国当代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108页。
参考文献:
①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中央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②孙宪忠主编《德国当代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
③《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集》1998年5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