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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托管范文1
对于老人来说,拖鞋合不合脚,不但关系健康,还与摔跤等意外损伤密切相关。通常老人的拖鞋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鞋不能太宽松。拖鞋一定不能买太大、太宽松的。有的老人脚有点肿胀,习惯穿大号码的拖鞋,但过于宽松的拖鞋不跟脚。走路时脚后跟离开地面,脚趾需要较用力地弯曲抠紧鞋,才能使拖鞋不掉。长期如此易导致小腿肌肉紧张和酸痛。因此老人应当穿合脚的拖鞋,拖鞋的宽松度以脚能将拖鞋塞满为宜;长度以多出脚后跟0.5-1厘米为宜。同样的道理,系带子的拖鞋或人字拖鞋也不适宜老年人穿。老年人适宜穿鞋面为一整块的拖鞋。
二是鞋底不要太薄了。如果鞋底太薄,走路时脚掌必须紧紧用力贴住鞋底,这会使脚部压力增大,导致足跟痛。如地不平或有石子等会硌脚。长期压迫和摩擦,还容易造成皮肤破损,特别是一些患有糖尿病的人,皮肤破损后很难愈合。因此最好选择后跟为2-2.5厘米高的拖鞋。
三是鞋要保暖。人的双脚远离心脏,供血相对较少,受寒时足部循环末梢的感应力降低,适应性和耐受力变差,导致僵硬、麻木,此时突然着地或用力,易引发组织挫伤。老人在家长时间穿拖鞋,若忽视了脚部保暖,寒邪极易通过脚部侵袭人体,或旧病复发,或损伤阳气,诱发新疾。建议老人选择柔软的、带有绒毛的、鞋底稍厚一点的拖鞋,以隔离寒气。
四是可选择布鞋。泡沫塑料底的鞋容易打滑,而传统的胶底布鞋能更好地防止滑倒。有点跟儿的布鞋还可减轻足弓压力,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在美国,许多老人就非常青睐中国的布鞋,多有两双布鞋,一双室内穿,另一双外出购物、近距离活动时穿。
最后,提醒您一定要注意防滑。有的老年人因穿着拖鞋打滑而摔跤,导致骨折甚至脑血管意外。家中厕所、厨房等地方易积水,要注意及时将地板拖干净。
(张洁)
好习惯让你拥有好牙口
每年的9月20日是“爱牙日”。护牙是人一辈子的事,以下几种生活中看似平常的习惯一定要避免,因为它们会对你的牙齿造成潜在的伤害。
晚上吃东西 相对于白天而言,人在夜间分泌的唾液较少,牙齿上的污垢就会得不到及时的“冲刷”。
喝白葡萄酒 与红葡萄酒相比,白葡萄酒对牙齿的伤害更大,而且是持久性的。因为它酸性较高,会腐蚀牙齿的珐琅质,在牙表面造成许多坑洼不平的凹槽,使牙齿更脆弱敏感,且易变黄。
用嘴呼吸 美国得克萨斯州牙根管专业医师萝莉・安妮・迪士表示,鼻子不通气或锻炼时习惯用嘴呼吸的人,会损失更多唾液,增加患龋齿的几率。
常喝瓶装水 和自来水不同的是,大部分瓶装水没有经过氟化处理。氟是构筑牙齿和骨骼的重要成分,适量的氟可增强珐琅质的抗酸本领,防止龋齿。
咬指甲 这种坏习惯不仅伤指甲,更伤牙。首先它会影响牙齿美观,使上颔牙外突。另据纽约大众牙科协会的研究,咬指甲者患磨牙症的风险也较高。
不用吸管喝饮料 饮料中含有果汁、苏打等酸性物质,长时间和牙齿直接触碰会提高龋齿的风险。大众牙科协会的专家建议,喝饮料时最好用个吸管,直接将饮料送到喉咙部位,使其最大程度地减少和牙齿接触。
老人托管范文2
关键词 锁骨钩钢板 老年人锁骨远端骨折 肩锁关节脱位 内固定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09.19.092
资料与方法
2003年1月~2008年3月收治老年人锁骨远端骨折及肩锁关节脱位48例,男32例,女16例;年龄60~91岁,平均68岁。跌摔倒致伤32例,车祸致伤16例。锁骨远端骨折27例,肩锁关节脱位21例。其中伴偏瘫者15例,合并基础性疾病,如肺心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并肺炎等共20例。受伤至手术时间1~7天,平均3.5天。
手术方法:采用颈丛麻醉,患者取仰卧位,患肩垫高,取肩峰外侧缘,经肩锁关节至锁骨外侧段切口。暴露脱位的肩锁关节及锁骨外侧段, 清理骨折端或脱位的肩锁关节腔,选择适合的锁骨钩钢板,直视下骨折解剖复位及肩锁关节复位,必要时大骨块用可吸收缝线捆扎,复位后用折弯器折弯锁骨钩钢板,修整塑形适宜后肩峰下关节外放置钢板钩,尖钩插入肩峰后下方,体部下压平贴锁骨,逐一打入螺钉固定,修复关节囊和肩锁韧带,对其中19例行喙锁韧带修复,其余患者不予处理。术后用三角巾或前臂吊带悬带患肢,3天后行肩部功能锻炼。
疗效判定标准:按Lazzcano标准评定患者术后功能恢复情况。①优:术后无疼痛,外观无畸形,患肩活动无障碍,肌力无减弱,X线显示喙肩间隙正常;②良:有轻度疼痛,患肩活动略受限,自觉肌力减弱,X线显示肩锁关节半脱位;③差:患肩疼痛,活动受限,力量弱,X线显示肩锁关节再脱位。
结 果
全部病例均得到随访,随访时间9个月~5年,平均1.5年。优43例,良5例,无1例出现钢板螺钉断裂松动,且骨折及关节复位满意,无切口感染,X线片显示锁骨骨折全部骨性愈合,共有45例取出内固定物后无肩锁关节再脱位,另外3例因患者不愿意而未取内固定物。
讨 论
治疗方法很多,非手术治疗多采用“8”字绷带外固定治疗或石膏托固定;对不稳定性骨折,传统的切开复位克氏针、张力带、T形钢板或重建钢板等固定常出现内固定松动、脱位、移位、肩关节功能障碍等并发症[2]。从而骨不连、畸形愈合等发生率高,影响肩部运动功能,活动受限,制动时间长。
锁骨钩钢板明显优于克氏针及钢丝固定,克服了克氏针固定不牢固的缺点。手术操作简单,手术时间短、创伤小、出血少、固定牢固,便于早期功能锻炼,避免或减少术后制动的束缚,有效防止骨质疏松、肩关节粘连、肌肉萎缩和关节僵硬,促进骨折愈合。便于护理,减少骨不愈合等并发症的出现,大大提高了患者尤其老年患者的生活质量[3]。
术中注意事项:①选择锁骨钩钢板时,注意左右之分,并做好预弯,同时钢板须完全贴附于锁骨;单纯肩锁关节脱位可用3孔钢板固定,锁骨外侧端骨折或伴有肩锁关节脱位,则必须采用5孔或7孔钢板固定;②术中肩锁关节必须显露清楚,使钩钢板的钩部能正确置入;③对TossyⅠ、Ⅱ型或锁骨中段骨折不适用。
参考文献
1 孙培锋,宋展昭,昭顺建,等.肩锁钩板并喙锁韧带重建治疗阵旧性肩锁关节脱位.中国矫形外科杂志,2005,13(18):1431-1432.
老人托管范文3
市劳动局提出的《关于对部分企业下岗职工实行全托管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对部分企业下岗职工实行全托管若干意见
(宁波市劳动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七日)
为了积极推进产权制度等各项企业改革,妥善解决企业深化改革中分流安置下岗职工的实际困难,现对部分企业下岗职工实行全托管的若干事项,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范围与对象本意见适用于经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多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并已参加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城镇县以上集体企业中,因优化劳动组合而下岗且难以再就业的职工,可由市(区)各行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实行全托管。具体对象为1997年年末在册的1984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即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应退休)的下岗职工。
二、企业与人员审核凡列入上述范围的市属企业,由市各行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直接报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再就业办);海曙、江东、江北区属企业,由区各行业服务中心先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再报市再就业办。市再就业办在接到各服务中心申请后,定期会同市财政部门和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的各相关工作小组,共同审核。
经审核符合范围和对象条件的人员,经本人申请,企业同意,行业主管部门审定,由企业填写《托管人员花名册》后报各服务中心,各服务中心提供本服务中心与企业和托管人员签订的全托管协议,报市再就业办(区属企业的人员,由服务中心报区再就业办初审,后报市再就业办),由市再就业办审定托管人数、生活费发放标准和托管经费总额。
三、全托管人员的待遇凡符合全托管范围和对象条件的人员,在进入各服务中心全托管后,其生活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含2年)的人员,实行准退休,由服务中心按其本人进中心时可计发的月养老金的80%发放其月生活费,不享受养老金调整待遇。月发给的生活费低于1.3倍市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按1.3倍市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以上、5年以下的人员,先实行离岗退养,由服务中心按1.3倍市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其月生活费,至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含2年)时,改按准退休办法计发其月生活费。
上述人员托管期间工龄照算,至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并按市统一规定计发养老金。
四、托管经费的构成和来源托管经费由以下二部分构成:托管人员的生活费;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即20%部分)。
托管经费由企业(行业)、财政和社保部门共同承担。市属国有、城镇县以上集体企业,由企业(行业)、市财政、市社保机构各出资三分之一;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所属国有、城镇县以上集体企业,由企业(行业)、区财政、市社保机构各出资三分之一。
筹集的托管经费不足以实际支出时,其不足部分由企业(行业)、财政、社保部门按上述同比例分担。
五、托管经费的筹集与拨付根据市再就业办审定需拨付的托管经费总额,由各服务中心填写《托管经费汇总表》报市再就业办(凡区属的,先报区再就业办初审,后报市再就业办),经市劳动部门会同市(区)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企业(行业)、财政和市社保机构按各自的出资额,根据企业(行业)改制进度和用款需要,分年度划拨到市(区)再就业工程专项经费专户。凡改制后原企业法人主体不复存在的企业,由接收方企业(即兼并企业的兼并方,破产企业的接管方,解体企业的接受安置方)按上述规定划入市(区)再就业工程专项经费专户,其余企业必须将企业应承担的全部托管经费一次性划入市(区)再就业专项经费专户。
各服务中心根据企业改制进度填报《托管经费审批表》,经市劳动、市(区)财政部门审核,报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同意后,托管经费从市(区)再就业工程专项经费专户分年度拨付各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按月支付给托管人员。
六、日常管理工作各服务中心要为全托管人员开设养老保险专户,负责按月在托管人员生活费中扣缴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按月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划缴到市(区)社保机构的养老金专户。在市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前,托管人员的医疗费暂按原支付渠道处理。托管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免交。
各服务中心必须制定托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市属行业的,每季度末将《托管经费使用情况表》上报市再就业办和市财政部门;区属行业的,每季度末将《托管经费使用情况表》先报区再就业办和区财政部门,由区再就业办汇总后报市再就业办和市财政部门。
托管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单独设置科目,对暂时不用部分存入银行,其增息部分并入托管经费专户。
劳动、财政、审计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发现托管经费挪作他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七、托管经费的具体测算办法和有关表册由市再就业办制发。
老人托管范文4
为深化企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西城区在全区实行了企业职工大病医疗费社会统筹。这项改革缓解了企业间大病医疗费负担畸轻畸重的矛盾,使职工在患大病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职工大病医疗费社会统筹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市政府的决定精神,这项改革要在全市推行,辖区内的企业都要参加所在区、县的大病统筹。为保证大病统筹基金能按时筹集和及时拨付,现对有关银行结算方式通知如下:
一、实行企业大病医疗社会统筹的资金结算,可参照退休统筹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收费方式,采用“无付款期委托银行收款”结算。
二、“大病医疗”管理机构设在各区、县劳动局。在办理结算前,应与各相关企业签定“大病医疗费社会统筹协议”在协议中须注明“使用‘无付款期委托收款’方式结算”字样。
三、在使用此种结算方式前,收款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交开立“大病医疗基金”专户的“开户申请书”和一式两份使用“无付款期委托银行收款”结算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上须注明,预计结算的周期、时间、笔数等项内容,以及“严格按照与企业签订的协议办理该项资金的结算,并对此负责”的字样,并附自制的、符合统一规格的“无付款期委托银行收款”结算凭证票样。
四、申请单位银行接此申请后,应审查该单位是否确系大病医疗费的管理机构;有无市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和签章;是否已同企业签定了“大病医疗费社会统筹协议”;凭证规格、联次是否符合银行的统一规定等。经审查无误,方可开立“大病医疗基金专户”,并在“书面申请”上批注意见。凡经银行审查同意的,由该行将一联注明“同意”字样并盖该行公章的“书面申请”及票样报送市人民银行会计处备案。
老人托管范文5
近50年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就。
一是实现了由“国家包揽费用”向“国家,、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分扭养老保险费用;形成了费用合理负担和基金稳定筹集的新机制,从而减轻了国家、企业负担,增强了职工的投保、缴费、积累等自我保障意识。
二是实现了由“企业自保”向“社会统筹互济”转变,新制度对养老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在较大范围内实现了社会互济,体现了分散风险和均衡负担的“大数原则”。
三是实现了由“平均主义”、“大锅饭”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变。新制度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其中个人帐户体现的是劳动者的贡献大小相联系的效率原则,而社会统筹部分则是贯彻了公平原则,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利,这样把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是实现了由“福利分配”向“基本保障”的转变,在计划条件下,养老成了一种福利,一种没有义务的权利,新制度根据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水平,提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格局,而国家只确立基本保险,企业发展补充保险,个人办理储蓄保险,换言之国家只承担基本保障即“有限责任”,这样可以避免陷入“高福利”的泥沼中。
五是实现由“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转变,在我国现收现付制无法满足即将到来的人口高龄化高峰期养老金支付的巨额需求。同时,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无论从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看,还是从体制转轨和结构调整的实际情况看,又不可能实现完全积累制,因而,实行部分积累制是较为现实的选择、
1984年,我国在部分地区实行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统筹试点,建立了职工退休养老基金。1986年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多次颁布文件。要求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明确规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不得低于本人工资的4%,最终个人缴费目标是本人工资的8%。1996年企业平均缴费比例为20.33%,个人平均缴费比例为3%,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71.76亿元,支出1031.87亿元,累计滚存节余578.56亿元。我国的基本养老已覆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并将逐步扩大到城镇个体劳动者。
二、近年来养老保险中出现的
经过多年改革,一个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已具雏形。但是,由于国力所限,加之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不断深化的过程,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还面临着许多问题。表现在如下方面;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日益加剧,人口老龄化对于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了越来越重的压力。西方发达国家通常在步入社会后才会出现老龄化,且老龄化速度较慢,我国则在工业化中期的起始阶段、经济建设资金需求集中的情况下便进入老龄化,使资源配置陷入困境。据世界银行的统计,1990年60以上的人口比例,亚洲平均为6.8%,我国为8.9%。我国已进入老龄化时期,到2026年这一比重将达18%,届时全世界将有四分之一的老人集中在中国。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部分平衡方式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到来时,会造成资金需求的积聚增长,社会负担加重,对国家财政的稳定非常不利。
1、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明显过窄,社会保险的基本定律之一是大致法则,只有当覆盖范围最大时才会最强,目前,就全国而言,除国有,集体企业基本覆盖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外资企业大多数私营企业以及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尚游离在养老保险范围外,还有政府机关的公务人员至今没有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畴,占全国总人口80%的人口的老年保障问题也尚未解决,这一问题不解决,社会保障关于权利保障、普遍性、平等性等基本原则就没落实,部分公民仍未享有相应的养老保险权益。
难题之一:个人帐户出现“老人”无帐户,“中人”帐户资金严重不足,而“新人”帐户给了“老人”,出现了空帐现象。
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践,借鉴外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政府选择了适合我国国情的部分积累式筹资模式,对于刚参加工作的新人是理想的。国家规定,个人帐户按照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建立,且企业缴费比例最高不超过20%。个人缴费年不得低于4%,最高不得高于8%,到达退休年龄后,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养老金的月标准为本人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20(月),然而,目前转轨面临的尴尬局面,却是“老人”无帐户,更无资金积累:“中人”个人帐户上资金严重不足,个人帐户建立之前的工作年限,仅仅是视作个人缴费的年限而没有资金累积,“新人”帐户实际运作中现付给了现在的老人,帐户实际上是个“空帐”。显而易见,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偏差带来的空帐,使得养老保险的运作仍然停留在现收现付上,目前全国三分之二的省 (区)养老保险的确保发放面临困难,“统帐结合”的改革目标模式面临十分严峻的考验。
难题之二:养老保险基金单一的来源渠道和单一的投资渠道,使目前基金的筹集与增值方式在日益增长的养老金支付面前显得无能为力。
目前,养老保险的筹资渠道主要是企业缴费,而企业缴费的大头又来源于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包袱沉重,停产、半停产和破产企业增多,相当于一部分企业在交纳养老保险时。同时承担着“新人”退休费的支付,在这重负之下效益较好的企业缴纳积极性也受到严重挫伤,使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上面临如下态势。
1、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职工人数连年下降,且降幅逐年增加,而离退休人员人数连年上升,且升速加快。
2、根据有关规定,养老保险基金目前只限于投资于国债和存入银行,表面上看,这种投资是安全的,而实际上却存在着贬值的风险。一是从1997年以来,我国连续多次下调利率,使存入银行的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很难保值,更谈不上增值。二是国债现券的收益率也在逐渐降低,养老基金投资于国债也会面临亏损。
难题之三: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不完善使现实的养老保险运作面临困难境地。
1、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市地社会保险机构目标利益的非一致性,使得省级统筹的运作苍白无力。
按照国家规定,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了省级统筹,但是运转的效果却十分不理想,由于目前市地以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仍然隶属于地方管理,地方政府的利益必然是市地以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首选目标,而省级统筹的目标则是综合平衡全省各地方、各行业部门之间利益,这就出现了地方社会保险机构目标利益的一致性,出现了省级统筹应承担责任与其应具有权利相脱节,出现了地方和行业一致对付省级统筹的困难局面。
2、日益膨胀的社会保险工作业务,使现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难以承载。
随着行业统筹下放到地方和地方企业实行省级统筹,加上失业保险的重新定位,医疗保险改革启动,以及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保合一,省以下各级社会保险业务与现实弱小的社会保险机构载体形成的矛盾愈来愈突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上形成小马拉大车。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不能及时到位;使养老保险在运作中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需经费改由财政核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运行的结果是一头卡死了,经办机构不再提取管理费。而另一头财政拨付给经办机构的经费却严重不足,这一现象严重挫伤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积极性。
4、现行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严重滞后,使养老保险在运作中缺乏的决策基础。
养老保险的深化改革,特别是社会统筹和职工个人帐户、以及省级统筹的实际运转。使养老保险的信息量急剧膨胀。客观上要求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而实施更高一级管理需要拥有数据完备,信息共享、反应快速、科学的管理手段和辅助决策手段;从目前情况看,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信息系统的建设远远难以满足养老保险业务处理与管理决策的要求。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仅需要大量的财力投入,更需要人才的准备。
三、根本问题是做出什么样的制度安排
(一)建立一个以基金制计划为核心的多层次养老金制度
在上述思路下,我国的养老金制度将主要由两大层次组成:基本层次是面向“老人”的基本养老金计划,以现收现付的方式进行融资,按规定发放。现阶段,由于“老人”还是退休者中的大多数,因此这个计划还要占据较大的比重,但长期看,只要这个计划的覆盖面不再扩大,那么它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萎缩,从而把养老金制度的主干部分置于第二个层次的基金制计划;在这个过程中,基金制计划可以适时引入更多的子计划,如旨在增加投资回报的增值投资计划,旨在进行有限的收入再分配的填补计划,等等。在第二个层次之上,也可以再建立第三个层次的自愿储蓄养老金计划,以及鼓励个人购买商业性的养老保险等等,作为以上两个层次的主要计划的补充。
在统一制度中,对于制度实施时已经退休的职工已有一定工龄的职工和实施后新加入养老保险的职工有不同给付规定;体现“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和“中人”过度办法。年支出的估计需要分别估计“老人”支出,“新人”支出和“中人”支出。“新人”支出在1998年新参加工作并加入个人帐户养老保险的职工退休后才会发生,“中人”支出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度性养老金三部分。其中,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新人”同,过度性养老金体现“中人”在新制度实施前积累的养老金权利的兑现。
1、“老人”支出
在新制度实施时已退休的职工,以过去制度的规定给付退休金。过去制度以一定的养老金替代宰规定给付水平,同时根据工资和物价作指数化调整。某年某一年龄上“老人”的人均支出等于该年这一年龄上“老人”在退休当年的年工资与制度规定的养老金替代宰之积,并在规定的退休金调整指数下调整。加总所有年龄上的老人支出就是“老人”总支出。
2、“中人”支出
“中人”支出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度性养老金三部分。职工死亡时个人帐户的累计额一次性退还其受益人,其中,基础养老金是退休时当地上年平均工资的20%。根据1996年社会平均工资,在假设的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卑下,可以估计出今后各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年隔热买帐。年个人帐户养老会个人帐户的累计额根据一定的缴费率和缴费工资基数,在假设的个人帐户累计利率下估计。
“中人”过度性养老金采用调整替代宰和指数化调整,指数化调整为原劳动部推荐使用。
指数化调整
过度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系数
“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
指数化月缴费工资:“中人”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缴费工资指数
缴费工资指数:退休前各年缴费工资在社会平均工资中的比值之和/缴费和视同缴费年数
3、“新人”支出
按照统一方案,“新人”退休金支出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养老金测算方法与“中人”相同。“新人”人数根据人口预测,世界银行的预测结果估计。
(二)养老基金要成为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
拥有足够的投资工具,是这样的养老基金会能够存在和下去的一个重要条件,即使基金的投资组合完全是由基金董事会自主决定的,那么,国债也将是二个基本的投资工具,因此。更具意义的将是讨论养老基金应该持有何种股票以及如何持有。
在进一步讨论国有股转化这种办法之前,我们还是先来探讨一下基金是否可以通过直接入市的方式来增加融资,这本来不应称其为,但事实上,以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滚存节余,即使全部投资于股票市场,那么恐怕要有数倍的回报率才能弥补现在的养老金负债。在这样的压力下,实际上很难保证基金会自觉地成为一个稳健的机构投资者。所以,在入市之前,养老金基金还是要有一个能够承担起一定风险的资本规模,而增加其资本规模的途径是增持国有股。所以;我们为养老金基金持股所设计的步骤是,首先以增持的国有股实现基金资本的扩充,使其具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尔后通过国有股上市流通,带动保险基金入市。
第二个主要的条件是,养老金基金要有专业的托管机构去管理其投资。因此,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机构要指定一批托管人,使他们具备托管养老托管基金的法定资格,由于在基金会和托管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所以,政府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通常要对基金托管人实行严密的监管,这种监管通常是以托管法为依据的,在我国现在还没有这样一部基金托管法,因此需要制定和实施这样一部法律。
接下来的问题是现在有哪些机构将来可以成为养老基金的投资托管人,在的基本养老制度中,政府规定基金要以财政专户存于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所以,这四家银行在担当着与托管机构类似的角色,但他们并不是真正的托管机构。如果银行要成为真正的基金托管机构的话,那么,他们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商业银行只能分业经营的原则。
其他有条件成为托管机构的还有保险公司、证券机构以及目前仍处于幼稚状态的本土投资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当然,如果我们不把目光局限于中资金融机构的话,那么中外合资的投资银行或投资公司来托管养老基金,也可以列入考虑范围之内。我们认为,上述各类金融机构,将会成为孕育未来养老基金托管人的母体。
(三)市场化导向:竞争性和价格机制
从完全市场化的角度出发,我们会想到让养老基金会自行决定养老金的缴费率。从原理上讲,当养老金制度达到一种稳定的状态时,是能够形成一个均衡价格的。
为了保证实现这样一个均衡价格,基金会的制度必须是竞争性的。在现实条件下。建立这样一个竞争性的基金制度的真正困难恐怕不在于能否建立起多个基金会——这个问题的答案应当是肯定的——而是在于缴费和收益能否在不同的基金会之间自由的流动,流动性不足将会成为建立竞争性的养老金制度的最大障碍,而且,这个障碍在短期内恐怕难以克服。
上段论述的现实依据是,目前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应当是实现了省级社会统筹的,假如我们以养老金基金会的建立成本最小化作为首要的选择的话。那么,在省级层次上成立基金会,应当说是选择了新旧制度之间距离最近的两个点架起对接的桥梁。然而,依附于行政架构的养老金基金会还不是真正的市场竞争者。如果这个问题放在一个省的内部来解决,上难度会稍微变得小一点,但又有两个新的问题却会随之而来:一个是,实际上或许没有几个省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严格符合相关规范的竞争性养老基金会;另一个是,迄今为止已经实现了的省级统筹将会前功尽弃。两相对比,基金会还是要在省级规模上建立更为合适。这样问题就集中在如何把现有省级统筹的基本养老基金改造为最终能够导致基金的竞争模式。
解决这个问题的第一个步骤是,各个基金会选择自己的托管机构,进入资本市场,取得因会而异的投资回报率;第二个步骤是,政府的社会保障监管机构、金融监管机构以及法律部门对各个基金会的(特别是其中的管理会计、审计、信息披露以及个人帐户的计帐等各个环节实施统一的规定;第三个步骤是,政府的社会保障监管机构制定规定缴费率(养老金价格)的上下限,但是把缴费率具体决定权交给基金会,这就引入了竞争机制;最后一个步骤是,任何一个基金会都对其他基金会的会员开放,最终启动竞争。
在这样一个架构的基础上,养老金基金的缴费辜和收益率最终会稳定在某一个水平上,这将是由市场决定的竞争性价格和受益水平。当然,这里并没有包括管理费用;决定管理费用水平的原理也是一样的,即要有一个竞争性的托管人市场,政府只负责决定管理费用率的上限,认定托管人的托管资格,对托管人进行外部审计和监督,把对托管基金会的选择权交给基金会,假如这个构想能够实现的话,那么养老金基金的缴费率(包括托管费用)将是由市场决定的竞争佐价格。如果养老金的受益水平与市场决定的缴费率是精算关联的,那么受益水平不足或过度的可能性在此也会消失。
老人托管范文6
城市小学生托管业的兴起,解决了家长的接送难题,河北省各地市的情况不尽相同,有些地区的小学生托管是由教育局统一管理,颁发民办教育许可证,办学类型属于“非学历教育”,有的地区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也有很多是无证经营。由于目前托管市场性质界定模糊,存在“无注册、无资质、无监管”等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将托管班纳入正常的监督管理渠道,对托管班进行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对小学生托管班的规范管理,涉及教育、工商、卫生等各个方面,所以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确立其对应的管理机构重点作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希望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认识托管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适应市场的发展,要进行规范化建设,而不是予以遏制和取缔。
二、进行规范化建设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资质管理
1.应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管理机制,让托管班经营合法化、规范化
对于小学生的课后托管问题,各地的情况不同,有些地方实现了政府服务,如2015年 4 月,太原市政府下达了 2015年重大民生项目计划,在全市推广小学生放学后免费托管服务,费用全部由财政资金支付。我省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托管班市场还处于质量良莠不齐、缺乏监管的无序状态。由于其监管涉及工商教育、消防、卫生、交通、物价、税务等多个部门,监管责任不明确,所以监管手段还处在瓶颈阶段。因此,政府应及时给予重视与关注,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监督与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条例准则,将托管班在市场准入的资质标准、收费标准、场地环境的安全标准、采购食品及操作环境的卫生标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消防设施标准和教学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审批程序纳入合法化、规范化的渠道。如可以设置一级、二级、三级资质。同时应不定期对托管班市场进行整顿检查与督导,使托管班的管理和运行有法可依,有据可行才能保证其健康、有序地良性发展。
2.政府应放宽政策,鼓励和允许学校以适当收费方式提供小学生托管服务
从服务的专业水平看,学校始终是提供小学生托管服务的最优主体。但教育部门认为,学校收取托管费合情合理但不合法,要求学校以免费的义务服务方式开展校内托管也不切实际,因此,政府可以给予学校适当的财政支持,让家长自愿提出托管请求,同时加强对收费标准、教学实施过程的监管和指导。
3.应积极动员条件成熟的社区自行开办小学生托管
在美国,课后托育机构主要是由公立学校与民间组织提供,其中社区在承担各项责任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西方一些国家的社区功能很完善,承担和补充了许多的社会功能和政府职能。我省的社区功能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今后可以充分利用其集聚便利、人和人之间熟悉和信任度高的特点,将社区内的退休教师、厨师、医务人员、大学生等人力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开办社区内部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托管中心。如此一来,能极大的方便社区居民。
(二)应加强对托管教育教学质量的督导与管理
提高孩子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形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是很多家长选择托管的原因。现在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很多孩子吃饭习惯不好,边吃边玩,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追着喂。放学后不能专心写作业,玩手机、看电视,托管的集体生活很好的解决了这些问题。但是托管还应该多关注孩子的学习方法、积极组织同年级的孩子形成学习小组,组织作业比赛,学习竞赛等活动,发挥集体生活的优势,提高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增强荣誉意识,增强自信心。做好学校教育的补充与延续。
(三)加强对托管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与管理
作好托管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是保证托管教育质量的关键。托管的从业人员分为三类,即管理者、课业辅导教师、生活教师。
首先对注册从事托管教育的法人应该从德行方面进行考察,至少应该是没有犯罪和违法历史的正常公民,这一点是区别于其他行业的,很难想象一个道德和品行败坏的人能教育好我们的下一代。另外对注册法人应该有一定的学历要求,可以设置比如不能低于专科学历,对于不能达到要求学历的从业法人,规定其必须聘请具有相关学历的人员负责管理。
对于课业辅导教师的要求也有两点:一是应设置不低于专科学历;二是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与学生的比例应不高于1:10。对于从事此项工作的教师应纳入当地教师的管理系统,可以参加评职称。当地的教师招聘对于有托管教育经验的教师应该在面视环节适当加分,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对于托管中的生活教师应该是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明书之后才能上岗。
(四)应加强对托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状况的监督与管理
为保证学生们的身心健康,应对托管的教育环境有所要求,生均使用面积应该不低于6平米,应设置午休室、餐厅、学习室、活动室。食蔬的采购渠道应为正规超市,采购小票保留备查。应设有餐具消毒装置,实行分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