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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文1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之中;
(二)将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
(三)规划重大项目要论证区域和项目周边安全条件。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指导工业、信息业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贯彻;
(二)加强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严格行业准入管理,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
(三)负责工业、信息业、电力、民爆器材行业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市教育局
(一)负责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措施;
(二)将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负责组织对教学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强化对校办企业和教学场地出租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四、市科学技术局
(一)负责对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指导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
(三)加大对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引导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研发资金投入,促使企业逐步成为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技术保障的主体。
五、市公安局
(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
(二)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消防隐患和道路交通危险点段的排查和治理;
(三)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依法对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环节实施监管;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六、市监察局
(一)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处涉及事故的违规行为;
(二)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认定,并监督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市司法局
(一)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负责劳动教养、戒毒及康复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市财政局
(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保障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二)加强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工作。
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将安全生产纳入到各级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中,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二)监督检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将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等内容纳入到农民工培训教育之中。
十、市国土资源局
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突出事件应急管理。
十一、市环境保护局
(一)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二)依法对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利用和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三)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和应急管理。
十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负责宣传贯彻建筑安全法律法规;负责建筑单位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和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十三、市交通局
(一)负责道路、桥涵等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客运、货运站(场)、维修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审查和监督管理。
十四、市水利局
(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水库堤坝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十五、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一)负责苇业、林业、粮食生产安全管理;
(二)负责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十六、市海洋与渔业局
(一)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对渔业船舶作业、渔港水域安全、海洋防灾减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负责渔港、码头和渔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三)负责捕捞作业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工作。
十七、市服务业委员会
(一)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检查,治理事故隐患;
(三)监督检查商贸项目贯彻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十八、市卫生局
(一)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医疗场所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隐患的治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和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
(三)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
十九、市文化广电局
(一)负责文化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文化重点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三)组织或参与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二十、市政府法制办
(一)负责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二)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争议。
二十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一)加强对外资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外资企业、外资建设项目履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二)将外贸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
二十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二)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三)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三、市港口与口岸局
(一)负责水路客、货运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水上交通安全检查;
(二)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负责打击“三无”船舶和报废船舶航行等违法行为。
二十四、市工商局
(一)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物品行为;
(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二十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二)负责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
(三)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二十六、市旅游局
(一)负责全市旅游场所和旅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将安全生产条件纳入评定旅游景点之中;
(二)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参与重大旅游事故的救援与调查处理。
二十七、市农机局
(一)负责指导、监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机的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
(二)负责农机登记、安全检验、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农业机械事故的统计、报告、分析,参与农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十八、市气象局
(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二)负责雷电灾害安全防御工作,组织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检测;
(三)负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
二十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负责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有关规定,开展人民防空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参与防灾救灾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
三十、市消防局
(一)组织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组织实施有关建设工程的消防审批和验收,对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三)负责火灾和突发事件等重大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十一、市交警支队
(一)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负责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三十二、市武警支队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三十三、市委宣传部
负责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三十四、市总工会
(一)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实施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二)指导企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培训教育活动;
(三)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十五、共青团市委
组织青年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增强共青团员和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三十六、供电公司
(一)贯彻执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文2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农机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对参加跨区作业的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运营,超载、超速、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预防麦场火灾,确保农机“三夏”无事故。
二、工作重点
1、加强“三夏”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加强“三夏”期间农机安全检查,对“黑车非驾”超载超速,违法载人,机车安全设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力的违规跨区作业等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纠正,强化现场安全教育。
2、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农业部42号、72号部长令规定办理农机业务,一是切实规范农机登记制度,严把检验发证关,严格按照农机监理业务规范要求办理农机登记,对参加跨区作业的机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二是规范农机驾驶员考试,对参加跨区作业的农机操作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和事故责任倒查制,努力提高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三夏”期间农机安全作业。
3、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三夏”期间,农机作业繁忙,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尤其重要,农机监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播、电视、出动宣传车等手段,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力争宣传到户、教育到人,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4、建立农机事故上报制度。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三、时间方法步骤
1、5月1日至6月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根据上级统一布置,宣传动员认真实施。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集镇、田间地头、农机作业现场,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机手按章守法,安全行车,不断增强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为“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6月1日至8月1日为专项检查阶段。针对“三夏”期间农机作业特点,开展农业机械安全运行专项检查,纠正违章,排查隐患,特别是对参加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查参加跨区作业机械的牌证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联合收割机等机械长距离转移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热情为跨区作业机手提供技术咨询,开展优质服务。
3、8月1日至9月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主要是针对前一阶段工作回顾和补充,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研究制订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隐患整改及时到位,确保“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县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农机主管部门领导亲自挂帅,县农机监理站具体实施。
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文3
一、总体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围绕“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底线思维、人命关天”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扎实抓好责任落实、源头监管、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监管等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行业生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全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安全指标严控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下达的目标范围内。其中:较大以上的农机安全事故为零,标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三率”水平达100%,运输型拖拉机“三率”水平达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工作
(一)抓好法律法规宣传贯彻
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切实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依法办事。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1、认真落实农机生产、经营(车队)、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等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处农机生产、经营(车队)、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在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其“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
2、细化落实农机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五级五覆盖”层层分解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条例》的规定,推动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可能危及人生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台账,完善拖拉机驾驶员和车车主的安全责任书签订。
(三)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
1、切实加强牌证管理
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和驾驶证核发业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中国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反光标识》(NY/T2612-2014),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贴。加强存量运输型拖拉机管理,严禁以各种方式变相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拖拉机牌证,坚决杜绝新增严禁为培训考试不合格者核发拖拉机驾驶证。
2、开展业务档案清理
继续清理完善拖拉机驾驶员业务档案,做到实物机型、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三相符。
3、切实抓好年度检审
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农机年度检验工作,严格按照检验标准检验。提高机车安全技术检测质量,探索社会化检测路子,实行年检备案制。
4、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专项整治,主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查处无牌无证等行为;二是抓好农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农机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开展(在外地注册经常在本地营运)拖拉机专项治理,进行台账化、经常化管理,着重搞好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四)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注重宣传
以涉拖企业、农机专合社、农机手等为重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知识等;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努力构建社会关注、政府支持、农民自觉遵守的农机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2、加大培训力度
结合注册登记、年检、驾驶员培训考试、农民购机、重点农时等节点,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培训台账,促进机手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操作、防险避险、自救互救等技能。
(五)抓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查找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载、超限、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进行年检和非法改装等非法行为。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限期进行整治。
(六)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
抓好“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重大活动。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对农业机械生产、销售、回收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流入市场。切实强化重大节假日、重要农时季节、汛期和冬季等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安全检查和技术服务,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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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机事故;原因;预防对策
中图分类号 S232.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01-0254-01
近年来,在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指引下,尤其是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激励下,农民购机积极性高涨。但是由于农村信息闭塞、农村道路状况差、农业生产环境复杂等原因,农机事故常有发生。因此,进一步做好农机事故预防工作是摆在农机安全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1 农机事故发生的原因
总结农机事故档案,可以发现农机事故其实就是人的事故,即人祸。因为农业机械是人驾驶操作的,农机事故的发生说到底是人为的,是那些不遵守农机安全法规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驾驶操作人员造成的,其中主要原因有:一是利益驱动,忽视安全。有些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只顾多作业,多赚钱,忽视安全;有些驾驶操作人员重使用,轻保管造成事故隐患。二是操作技术差及无证驾驶。据了解,有些农机手不懂安全操作技术,且参加技术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安全隐患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惊慌失措,引起事故的发生[1]。三是安全法制观念差。有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整天呆在驾驶室里,学习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发给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积极性不高,对安全生产知识一知半解,造成事故发生。
2 预防对策
2.1 重在源头“堵”
坚决堵住源头,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用身边的农机事故作反面教材,向农民群众宣讲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要时刻遵守安全法律法规,让每个人都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二是加强安全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力度。目前,有些农村信息闭塞,交通不发达,农民的文化水平不高,有些农民机手先购买农业机械从事道路运输和农田作业,被查到后才去考取驾驶证,而没有在购买农机前先参加农机技术培训[2]。因此,农机安全管理部门要深入农村、上门入户向农机手宣传《农机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让农民明白车辆不挂牌、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易引发农机事故;而驾驶证是驾驶人的驾驶资格技术证明,行驶证和车辆号牌是收割机、拖拉机取得合法行驶权的凭证。
2.2 严把“三关”
一是把好农机年检和驾驶员审验关。在1年1次的农机年度技术检验中,做到证、机、人三见面,要严格按照检验标准,逐台检验,确保安全性能可靠有效,农机的技术状态良好。对于不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农机驾驶员不予通过年检。在驾驶员的审检中,宣传“保险赔钱不赔命,莫把生命当儿戏”。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法、安全驾驶教育,组织驾驶员进行驾驶理论或操作技术学习,并做到人、证两见面。二是把好农业机械入户关。农机牌证的核发必须依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是农机监理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应做到异地的农机车辆不予办证上牌,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农机车辆不予办证上牌,不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予上牌办证[3]。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发证关。拖拉机驾驶培训单位要配合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坚持原则,严格考场纪律,对考试不合格、未经培训的人员,坚决不发驾驶证[4]。为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应严格执行农业部颁发的《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2.3 严把过程“控”
应针对农机事故的发生规律,农机安全管理部门开展春运安全生产的大检查,进行“农机抗旱救灾、农机秋收冬种、农机双抢、农机春耕”的安全大检查,要排查事故隐患,预防及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5]。乡村道路上的农机事故比田间作业的多,因此对乡村道路上运行的拖拉机,要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农机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重点路段、区域和事故多发点进行监控检查,要重点整治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黑车非驾、拖拉机非法载人等现象,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农忙季节,一是帮助农民维修有故障的农机具,使之技术状况良好,减少事故的隐患。二是开展田检路查,纠正机手违章作业行为,消除不安全的隐患[6]。三是组织农机手技术培训,讲解农机构造、工作原理,传授农机安全操作技术。四是在农机投入农业生产前夕,召开乡镇村农机安全生产动员会议,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制定农机安全作业措施。五是组织农机安全监理员下乡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向农民群众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
3 参考文献
[1] 张立妹.浅析引发农机事故的主要原因及对策[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1(3):29-30.
[2] 张翠珍.浅谈引发农机事故的主要原因及对策[J].河北农机,2009(4):11-12.
[3] 陈明顺.农机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对策[J].农业机械,2008(22):57.
[4] 曹胜柱,王丽平 .浅析农机事故发生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J].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2008(1):56-57.
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文5
近年来,农机监理站认真贯彻落实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开展了“文明监理、优质服务”活动,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依法监理”的理念贯穿于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全过程。
农机监理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牌证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不断加大田检路查力度,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截止2011年6月底,拖拉机拥有量4656台,在册的拖拉机3189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052台,方向式拖拉机137台;联合收割机26台,手扶拖拉机带旋耕机249台(不挂牌),8.83千瓦以下的微型耕作机械1047台(不挂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 3299人,挂牌率达95%,农机手持证率达95%,交强险办理率达100%,与农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达100%,近年来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泸西县创建“平安县”和安全生产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主要工作
1.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农机安全
仅2010年共出动农机监理人员1898人次,纠正各类农业机械违法行为102起,教育驾驶操作人员350人次,违法载人11起,无牌无证行驶30起,举办安全培训班12期共培训520人次,排查安全隐患22起,整改了22起;机具和驾驶员年检审验率均达到了95%以上,确保了全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根据农业局的布置与安排,结合全县农机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年度任务目标,与机手签订《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3002份。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
几年来,开展了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农机监理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先后制定了《农机监理业务工作流程》、《农机监理人员行为规范》、《农机事故倒查规定》、《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规定,明确了监理业务工作岗位设置及责任要求,从制度上保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
4.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意识
监理始终把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作放在首位,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机手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一是把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相结合,二是与年度检审结合起来,利用年检时间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向机手以案释法,三是和开展农机安全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相结合,利用田检路查与机手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四是把每年6月份确定为“农机安全宣传月”。提高了全县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扩大了农机安全生产宣传的影响面。
5.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窗动,提高农机监理服务质量
几年来,以省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行风评议”等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制定了《便民服务规定》推行了政务公开、一站式办公、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社会监督制等,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机手。开展了办牌证到村、检审到乡(镇)、安全宣传到村、技术服务到村,实行零距离服务,受到了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广大机手的好评。在行风评议活动中机手满意率达到97%,同时在全县建起了农机安全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2个,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
6.“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全县已创建农机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2个,为基层安全管理网络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加强年度检验,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技术状况
年度检验工作是法律法规授予农机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加强农机监管,保证农机安全作业的重要措施。根据泸西县的实际,总结出“重心下沉、下乡检审、方便机手、一条龙服务”,极大地提高了机手自觉年检的积极性。
8.开展农机专项整治,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
近年来,加大对“黑车非驾”和违章载人、人货混装等行为进行整治。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加强合作、部门联动,促进了全县农机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
9.建立了计算机信息管理,全面提升农机管理水平,为监理业务办理、信息传递等,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对掌握农机安全工作动态提供了极大帮助
10.实行拖拉机“交强险”在农机监理窗口一次性办理,最大限度的确保了机手利益,增强了出险后机手的自救能力
二、存在问题
1.近年来,全县农业机械在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农业机械的拥有量逐年增加,农机安全隐患在不断加大,管理难度也在加大
2.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通过调研,普遍反映存在三个方面问题:首先农机执法缺少法律依据,农机监理法律法规存在缺失和不足,《道交法》只规定了拖拉机该谁管,却没有如何管,怎样管的实施细则,只赋予了农机部门对拖拉机实施牌证管理的行政许可权,却没有对该许可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的职权,监督手段严重缺失,路查权、扣车权、处罚权规定不到位;二是《道交法》实施后,给农机监理工作造成的困境,农机监理人员普遍感到无所适从,不干是不作为,干了可能又是乱执法,农机执法正处在进退两难的十字路口,举步维艰。目前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管理,面临公安无力、农机无权的管理“真空”状态。
3.农机监理机构直接担负着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使命,但在近几年的改革中,农机监理力量薄弱,监理工作都是监理站直接面对全县机手,特别是乡(镇)农机站不能发挥监理作用,直接影响着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4.农机执法环境差和执法规范化需进一步完善
5.农机监理技术装备落后,机械检测还停留在一看、二听、三摸的状态中,缺乏专项资金投入制约着农机监理工作开展
三、措施与建议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推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完善农机安全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水平为重点,从抓好农业生产环节、重点农机具和重要农时季节的安全生产入手,坚持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质服务、转变思想观念,改善监理手段,提高监管能力。
2.强化农民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水平,改善农业机械安全运行状态,不断提高挂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水平,确保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落实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促进安全生产与农机化同步协调发展,提高农机安全监理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4.落实扶持政策,把落实农业机械扶持政策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相结合,鼓励支持农民购置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淘汰、更新高耗能的农业机械
5.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6.强化农机事故应急处理职责,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落实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农机事故
7.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明确乡镇负责农机监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机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推进农机安全村建设,支持和鼓励建立农机安全互助组织。
8.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素质
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农机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教育,严格按照《农机监理人员管理办法》录用农机监理人员。
9.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完善岗位监督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实行承诺服务和首问负责制,推行一站式业务办理模式
10.规范牌证核发,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牌证业务
11.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
建立健全与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
12.强化宣传教育
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13.国家应出台农机监理员管理条例,把农机监理员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稳定监理队伍
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大力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全面提高农业机械“三率”(挂牌率、持证率、检审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农机安全生产为中心,通过宣传农机监理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手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使拖拉机入户挂牌和驾驶员持证率在上半年的基础上提高40%,农机事故率控制在3‰,创建1个“平安农机”示范镇,5个示范村,100户示范户,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促进我市的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步骤
㈠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7月10日至2012年7月15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全面普及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同时,市农机部门和各乡(镇、办)分片负责,将法律法规印制成宣传单,逐家逐户发到每位机手手中。此外,邀请曾经出过事故,受过损失,有深刻教训的农机手现身说法,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㈡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9月15日)。市农机部门组织人员,对全市农业机械基本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全市农业机械数据库,实现源头管理。市农机、公安、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组成联合执法专班,依法严厉打击拼装车、报废车、不按规定上牌的农机,严厉处罚无牌无证、违法载人、未经检审的拖拉机,并督促驾驶人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㈢规范管理阶段(2012年9月16日至2012年11月15日)。在公示政策规定,公开办事程序的基础上,市农机管理部门依法对农业机械办理上牌、办证手续。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机不予发放牌证。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牌证管理,做到“三严”,即严格执行行业管理,严把入户关,严格规范业务档案的建立,杜绝变型拖拉机违规上牌。对年检车辆严格把关,实行“四不放过”。即机车安全技术标准不达标不予检验,机车未到现场的不发行驶证,发动机与车架号不相符的不检验,不符合机车安全技术要求而又未重新修复的机车不签章。严把驾驶人考试发证关,严格驾驶证考试申领程序,做到不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不受理,无医院体检证明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成立了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推进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