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体育的本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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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的本质

竞技体育的本质范文1

关键词:小学体育教学;教材特点;组织教学;途径

由于体育课自身的特点―大都在室外进行,组织教学的目的就是要排除各种干扰,激发学生兴趣,从而完成教学任务。只有合理而周密的组织教学,才可能使学生从心理和物质上作好充分准备,从而保证体育教学过程的顺利进行。因此,组织好教学是上好体育课的关键。当前,大多教师都普遍认为体育课基本是“一堂课,两个球,教师学生都自由”。有些学校则干脆停开体育课。由此导致学生身体素质下降,发病率上升。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应试教育的影响,师资、经费缺乏等,但最根本的思想上对体育课不够重视。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教材三者通过复杂的相互作用使教学成为一个动态的统一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师采取一定的组织教学形式来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从而实现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目的。然而,教无定法,任何教学方法和组织形式都是根据一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而变化的。怎样抓好小学体育课的组织教学。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呢?笔者通过近几年的教学实践,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以供同仁商讨。

一、根据体育课的特点进行组织教学

抓好体育课的常规组织教学。体育课课堂常规是规范体育课的必要条件。教师必须严格认真,坚持不懈地抓好体育课堂常规教育。如:整体集合、服装、精神状态、礼貌行为、课堂纪律等常规训练。教师要严格要求,反复训练,使学生养成自觉行动,保证体育课的顺利进行。

抓好体育课各种阶段的组织教学。体育教学过程是由开始、准备、基本、结束四个部分组成的,由于四部分教学内容和学生情绪各不相同,因此,教学中教师要灵活地组织教学,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切记出现先紧后松、龙头蛇尾的不良现象。上课前,教师要组织学生布置好场地器材等,为上课做好充分地准备。上课开始的组织教学非常重要,教师要抓住学生大都还处在课间休息活动的兴奋状态中的特点,利用趣味游戏等方法来集中学生的注意力,使他们兴奋地情绪稳定下来;基本部分是体育课的重要部分,教师应力求做到精讲多练,语言生动,并不断改变练习方法,在练习中引入竞争性游戏,不同形式的分组练习等,提高学习兴趣;结束部分使学生的情绪放松。此时教师的组织教学更不能忽视,应采用一些调节情绪和恢复体力的放松性练习,保持学生的兴趣。

二、根据教材特点组织教学

体育课中,同一教材的组织教学。同一教材在不同课时中重复练习的难度要求是不一致的。如一年级投掷教材第一课时的要求是教会学生投掷方法;第二课时则要求学生初步掌握投掷方法。通过多次的重复练习,使学生进一步掌握投掷方法等;每一次练习的难度都有所提高。对此,教师在教学中对同一教材的重复练习,如果每次都采用同样的组织教学方法,学生自然会感到枯燥无味而分散注意。因此,对于同一教材的重复练习,教师要根据“动型”规律逐步提高动作难度,适当改变组织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三、根据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组织教学

根据儿童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主要表现为:有意注意时间短、兴奋过程和无意注意占优势,好奇、好动、好模仿、好竞争等。同时,一节课中,学生的注意力、意志和情绪等心理活动的变化也是不同的。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进行组织教学。

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由于学生注意力在课的前半部达到高峰,意志力在课的中后部达到高峰,情绪则在课的后半部达到高峰。根据这一特点,教师在组织教学中应把新教材安排在课的前半部分。有利于学生对新教材的学习、理解和掌握。在课的后半部分则应安排一些游戏性较强的内容,激发学生兴趣,同时要做主教材和辅助教材的搭配,尤其抓住主教材的内在联系进行组织教学,以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学中,教师的组织教学要尽量体现在“新奇、活”的原则,采用多种多样的,生动活泼的,使学生能够产生强烈兴趣和新鲜感的组织形式,以增强教学的吸引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

四、加强课外活动的组织指导

课外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完成学校体育教学任务的重要形式,起到巩固和亏大体育课的效果,使学生得到全面锻炼。因此,作为体育教师,要与学生打成一片,课外活动要积极投身到学生活动中去,给学生多方面的指导,同时可以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让学生尊重你,支持、配合你。坚持“两操两课”活动。课间操、眼保健操,不光要强调学生快速到场做操,而且要不间断地提醒他们,做操不光是为锻炼身体,更是为了提高学习效率,巩固学习成绩。这样学生就慢慢养成了良好的锻炼意识和锻炼习惯。课间十分钟和课外活动也离不开老师的参与指导。为他们提供多种形式的比赛活动,这样既激发了学生的兴趣,又增添了学生的体质,提高了学生的自身素养,也有效地巩固率体育教学效果,促使他们树立“生命在于运动”的信念。

五、组织教学与管理如何贯穿于课堂

竞技体育的本质范文2

关键词:日本银行;金融统计;统计数据;数据质量

中图分类号:F83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7-0059-03

一、日本银行提高金融统计数据质量的基本经验

(一)依靠良好的法律和制度环境提高数据质量

日本银行在搜集、处理和统计数据时,明确界定各数据编制部门的职责,在各数据编制部门之间实行充分的数据共享和合作,并且单家机构报送的数据必须保密,且只能用于统计目的。

日本银行法规定了要对单家机构的数据进行保密。在阻止单家银行数据被泄漏方面,日本银行有六道程序来补充法律条款。第一,日本银行的员工使用单家银行数据仅限于需要那些统计数据来完成他们的统计工作;第二,计算机系统需要用身份证明和密码来保护,这样可防止其他员工接触这些数据;第三,当汇总的单家银行数据被披露时,特殊的汇总规则被用来防止泄密,并且员工们需要评估准备披露的所有数据,为了尽可能避免间接地把单家机构的数据泄漏出去,他们设计一些专门的表格;第四,禁止任何人为了研究和其他目的接触单家机构的数据记录;第五,由于日本银行总部装备了电子安全门系统,只有研究和统计部门的员工才允许进入。

为了提高金融统计数据质量,日本银行不但从员工、设备、计算资源和经费等方面提供了充足的保障,而且在保障金融统计部门资源充分配置的同时,日本银行非常重视资源的使用效率。首先,每个员工确立个人目标,并对他们每年的业绩进行自我评估,管理层在年末对每个员工的业绩进行评价,并根据每年两次(3月和9月)对每个员工的业绩评估来决定其奖金的档次;其次,日本银行还对其工作流程进行定期评估来确定工作的重点,这样可减少重复劳动,并将主要精力集中在相对紧迫的工作上;再次,金融统计处经常通过向行外的专家咨询来征求意见。

另外,日本银行还寻求其他各种方法来提高金融统计的数据质量。首先,日本银行对其员工进行在职培训来强化提高数据质量意识和培养如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技能;其二,确保对统计部门的预算分配以保证统计的质量;第三,日本银行致力于提高统计的准确性,为了达到此目的,出台了一系列对统计数据进行修订的规则。

(二)通过金融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和修订提高数据质量

日本银行例行评估商业银行报送的源数据的准确性,特别是通过借助与报送数据的商业银行一同开发的程序来检查源数据。该程序将所有的报送数据导入一个电子表格自动进行交叉核对,并且日本银行会把趋势外的数据(譬如,和上月或上年进行比较)或数值较大的交易数据挑出来,并立即与报数银行确认。它同样会检查每个银行的初步数和修订数据之间的差距,当数据差距特别大时,日本银行会与报数银行联系,并要求他们作出解释。

为了保证数据质量,日本银行采用合理的统计技术处理源数据。例如,日本银行自1996年开始就一直运用X-12 AMIMA程序对货币总量数据进行季节调整。该程序运用事前调整来估计和消除季节调整之前的存在于数据中的异常值和日历因素,季节调整之后,日本银行还做一个事后诊断,用来检查季节因素是否被剔除掉。

为了改善统计处理过程,日本银行定期对金融统计数据的修订进行研究,这些研究成果可以在一个给定的时期用修订的或最终的数据来评估最初的数据。这些研究涵盖了修订的范围(修订的频度和修订的时间序列的数量)以及数据变动的趋势和幅度;调查数据误差的来源、遗漏和波动;最后,解释修订数据的方法。日本银行利用修订研究的成果来决定最佳的修订周期,它主要由数据源的实用性驱动,并且保持数据新来源的记录,更新统计技术,并完善统计方法。

具体来说,日本银行对金融统计数据的修订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常规和透明的原则。日本银行按照一个预先确定的和相当稳定的周期去承担货币统计的修订――通常来说修订时间在6月,每隔三年修订一次,最后一次对广义流动性数据修订是在2004年6月。日本银行在它的网站上修订周期和修订规则并解释修订周期背后的原因(例如,源数据的可得性,相关数据集修订和核心政策文件准备的时间选择等)。日本银行同样也可在正常修订周期以外的时间进行数据修订(例如,由于新的源数据的发现)。二是初步数和修订数据被清楚地区分开来。在数据公布的时候,货币统计数据的初步数和修订数的内涵会告知数据用户,并且修订的数据用符号“r”标识。三是修订结果的分析和研究是公开的。日本银行告知数据用户货币统计修订的研究进展和结果。日本银行测度、评估和解释货币统计出版物提供的数据和用户能接触到的数据库的修订情况。当日本银行对主要总量数据的可靠性进行评估之后,它会把对修订数据和初步数之间差异的分析予以公布。

(三)通过金融统计信息披露提高数据质量

日本银行对金融统计的信息披露非常重视,也比较规范。在进行金融统计数据披露时,日本银行强调金融统计数据的完整性、适用性、可得性和透明度,日本银行的金融统计信息披露是提高其金融统计数据的重要环节。

日本银行编制的中央银行概览每月公布三次,超过SDDS要求每月公布一次的周期;其他存款性公司概览每月都公布一次,与SDDS要求的每月公布一次的周期相一致。日本银行公布的金融统计数据相互之间能保持协调一致。日本银行的统计数据和其他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也能保持一致。

日本银行公布五年以上的货币或相关数据的时间序列。虽然大部分的老的基础数据序列是以纸质的形式提供,但所有新的基础数据序列是以互联网的形式提供的。当源数据、方法或技术发生改变,日本银行会尽可能地对历史数据进行较长时期的追溯调整。在数据出现中断的情况下,日本银行会确认和解释时间序列中主要的断点,出现断点的原因,并对这些断点作一些调整以保证不同时间的一致性。此外,日本银行在其网站上提供调整的数据。

日本银行通过采取多种方式提供与用户需求相适应的金融统计数据。首先,日本银行以时间序列的形式公布金融统计数据;其次,它公布金融统计数据和主要的构成以满足不同的用户对统计数据不同详细程度的需要;最后,它同样会提供基础货币和货币存量的季节调整数据。日本银行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公布金融统计数据,统计数据在同一时间提供给所有的用户。日本银行在其网站上同时将货币统计数据提供给所有的用户。它不会将统计数据提前给媒体,媒体和其他用户同时获得货币统计数据。金融统计部门在披露货币统计数据的当天召开新闻会,并编发新闻稿解释货币统计数据,从而协助防止数据误用。金融统计部门还会监控媒体使用数据的情况,当媒体误用统计数据时,会通过日本银行的媒体联络处设法纠正数据的误用。

为了保证金融统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日本银行在披露金融统计数据的同时,还提供货币统计数据的概念、范围、分类、计值基础、数据源和统计技术方面的文档,并且它们与国际上可接受的标准、指南或良好的作法之间的差异都会有相应的注解。日本银行提供资料的详细程度适应了不同数据用户的需要。

日本银行为保证金融统计信息的透明度,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数据的搜集、流程及公布的时间方便公众获取。二是确保数据披露前,日本银行内部人员不得接触数据。由于日本银行列出了金融统计部门中在披露数据前能接近数据的各级员工名单,甚至最高管理层也不允许在数据披露前接触数据,因而在数据披露前日本银行的内部人员接触数据是被严格禁止的,也是不可能的。三是金融统计处被确认为专门编制金融统计数据的部门。日本银行是金融数据唯一的人,当其他机构再金融统计数据时,日本银行可以要求其说明原因。日本银行的版权公告登载在它的网站上。四是日本银行保证预先告示在统计方法、数据来源及统计技术等方面的一些重大变化。

由此可见,日本银行不但在金融统计信息披露方面有一套严谨规范的流程,而且金融统计信息的完整性、适用性、可得性和透明度等方面能得到制度保障。因而,社会公众能广泛地参与金融统计的讨论,并能对金融统计数据质量提出质疑和建议,这样极大地增强了金融统计部门与社会公众在金融统计方面的互动、沟通,有力地提高了金融统计数据质量。

二、对我国的借鉴

日本银行在提高金融统计数据质量方面的成功经验可为我国的金融统计提供以下几方面的启示与借鉴。

1、通过取得金融机构的理解、合作来保证货币统计数据质量。日本银行法并没有专门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向日本银行报送数据,日本银行是从它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责中引伸出搜集和编制货币统计数据的权力,并且日本银行没有权力对要求报送数据而不报送的银行采取惩罚性措施,但所有商业银行都能与日本银行保持合作,并有效地提供货币统计所必须的数据。日本银行能取得银行支持和合作的基本经验在于日本银行向商业银行充分说明货币统计数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数据报送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能及时与商业银行联系沟通,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保证保守商业银行的数据秘密,尽可能与其他金融数据搜集部门保持充分的信息共享,尽可能减少商业银行的报数负担。日本银行通过这些行动取得了商业银行的理解和支持,这种充分的合作和及时的沟通确保了货币统计数据的质量。我国的金融调控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从商业银行搜集数据的权力不但在相关法律中有所体现,并且还拥有对商业银行拒报、瞒报或漏报统计数据等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但由于我国一些搜集金融统计数据的部门不注意与商业银行沟通,不考虑商业银行报数的负担,有的时候甚至不同部门重复向商业银行搜集数据,导致商业银行大多时候在报送金融统计数据时处于一种被动合作的状态,有时还存在一些抵触情绪,在此背景下,如果对数据质量控制的统计流程不是很严密,金融统计数据的质量将会大打折扣。日本银行的一些良好做法为我们提供了较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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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微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应用;基本经验

当今,随着科学技术带动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已经来临,而一系列以“微”为标志的文化传递媒体如微信、微博、微小说、微电影、微公益等更为现代生活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微时代”。同时,苹果,安卓等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时刻改变着大学生们的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这些智能手机作为基本平台成为了“微时代”的主角,由此开启大学生全新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时代。

1“微时代”的界定

“微时代”是一个蕴涵着文化传播、人际交往、社会心理、生活方式等多种复杂语义的时代命题。

“微”具有其独特的时代特征,但对于“微时代”却没有一个规定性的定义,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可对“微时代”做以下四个方面的界定。

从传播角度来看,“微时代”是可界定为以数字化技术为基础,运用信息通信技术和视频、音频、图像、文字等多种方式,通过移动便捷的新型显示终端,进行以高效、实时、互动为特征的新传播时代。

从受众角度来看,“微时代”是微民产生微效益的快速时代。生活在该时代

的每一个人均称为微民,微民虽然做着微不足道的事,然而当他们的微行为在无组织的状态下集结,积小流而成江海时,最终将变成一股推动时展的强大动力。

从“微时代”的产生基础来看,微博的出现预示着“微时代”的到来。微博,是微型博客(MicroBlog)的缩写,也被网民亲切地称为“围脖”,是一种便捷式的迷你型博客。用户可通过电脑、手机、平板等平台在个人微博上消息,消息可以是文本、图片、视频等形式,以在朋友圈展示个人最新动态。

从“微时代”所包含的内容来看,微时代包括了微博、微信、微公益、微电影等形式在内的新时代。

2“微时代”背景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得以拓展

当前,“微时代”的传播方式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应用迎来了全新的机遇,尤其是社会公益事业的蓬勃发展,为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其载体应用带来了新的春天。目前我国对“微时代”背景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应用研究已经取得了不少的成就,将这些成就应用于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中,丰富和拓展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增强了师生的互动性。

2.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时空性得到扩展

过去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在实施上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课堂教学、主题班会、谈话等都需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才能进行,学校的广播电视等也需迎合节目播出的时间,受教育者在这种有限的时间、空间内就会产生心理上的抵触和延误,因而影响其受教育的程度。“微时代”打破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时空性,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通过网络平台,既能及时地与社会各组织之间共享思想教育资源,又能在网上进行讨论和交流。对学生而言,随着“微时代”的到来,网络环境的进一步发展,微博、微信的广泛使用,他们可随时随地获取信息,在生活中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使当今大学生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打破了时空的限制。

如我们学校建立的网络平台,被亲切的称为“占领”学生课余时间。通过网络平台的教育教学、专业设置等栏目,教师和学生就能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实践教学,整合在线学习、在线辅导、适时考核等功能,有效改进了实践教学的传统模式。在网络平台上,教师和学生只需输入教工号和学生号,界面就会出现师生互动管理、互动审核、互动交流等平台,通过它们教师及时掌握了学生在学习、生活方面的状况和要求,可以交流互动,并将其用于完善课堂教学的有效依据,增强课堂教学的郊果。

2.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得以增强

“微时代”是一个信息迅速传播的时代,时政新闻、社会动态等信息的更新快到以秒为计算单位。如复旦投毒案的一审,允许媒体的旁听及现场报道,许多媒体人及普通微博、微信用户以手机、平板电脑等客户端时时传递着法庭内外动态,一直持续到庭审结束。当前许多法院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建立了法院庭审直播网,增强了司法透明度。现在,许多社会事件都是由微博、微信最先报道,继而被大量用户广泛传播,最终成为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在快速更新的时事新闻和社会动态中,教师要及时获取并充分利用有效的信息资源,通过微博、微信载体和大学生们进行互动、沟通和交流,了解、掌握和把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观点并加以引导,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大大增强。

2.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有所更新

“微时代”的到来,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十分丰富的教育形式。区别于传统的课堂教学、主题班会、谈话、专家讲座、书信、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在“微时代”,4G网络逐步发展和升级,微信息、微语录、微阅读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的影响更快速、更直接和更贴切;移动终端的广泛使用,微博、微信等即时互动通讯工具的兴起,使得大学生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信息采集、收取整理、同学共享;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者要有效利用这些新的教育形式和条件,冲破过去完全“灌输式”的教育方式,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参与性,从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竞技体育的本质范文4

会议分三个阶段对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基本问题、典型知识产权行使行为的反垄断问题以及我国制定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指南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现将研讨会所关注的基本问题和与会者的主要思想梳理如下:

一、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基本问题

会议第一个阶段对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研讨。知识产权作为特定的主体对其创造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是其基本特点,其中专有性实为法定垄断性。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为“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然而,一项好制度弹奏出的动听乐曲总会伴随着不当利用者间或敲打的不和谐音。当今社会,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常常成为市场主体获取竞争优势和打击竞争对手的重要工具。因此,出于维护社会公正的目的,必须对其使用加以限制。总体来说,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为知识产权提供补充或者兜底的保护,而反垄断法则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规制。

华东政法大学徐士英教授认为,我国的反垄断法已明确规定了对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禁止,学者现在更需要多研究一下具体制度。国外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多是从当事人抗辩的角度来使用。而我国目前的基本定位是公权力的直接认定。公权力与私权利使用之间的关系值得研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黄勇教授认为,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基本目标是一致的。这两个制度都是为了促进创新。前者是通过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来保护创新,后者是从鼓励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人手。而当知识产权这种法律赋予的独占权行使妨碍到公平竞争时。则需要进行平衡。

郑州大学吕明瑜教授从三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阐述。即:新经济条件下反垄断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微观规则的确定及确定后的运行。她认为,新经济中反垄断与知识产权的关系愈加密切。两者具有功能上互补性以及方法上的冲突性。可以从三个阶段来解读两者关系。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期是生产力较为落后、创新速度缓慢的时期,人们对两者关系的关注有限;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由于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愈加关注知识产权及其滥用,并开始对滥用行为进行严厉规制;80年代至今,两者关系虽仍被高度关注,普遍的规制却在放松。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垄断法实施的中国整体立场,吕教授认为由于我国目前有能力实施技术垄断的主要是跨国公司,而竞争机制在我国需要进一步培育,因此我国更应该倾向对竞争机制保护。这将有利于我国知识创新领域的安全,有效地对跨国公司知识产权垄断行为进行规制。

武汉大学宁立志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滥用可从三个法律层面进行控制。首先是知识产权法的强制许可、权利无效等内设控制制度:其次来自民法基本原则的外部控制手段,如诚实信用、公共利益、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等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最后才是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而该层面属于国家公权的介入。万不得已时才应该使用。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的关系还体现在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关系上。知识产权保护主要体现产业政策。反垄断法的实施主要体现竞争政策,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关系应该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市场发展状况因事、因时而变。

湖南大学许光耀教授认为。虽然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采取的具体方式不同,但两者都对保护创新有利。从创新的角度看,最终谁最有利于创新就倾向于保护谁。另外。不应因经营者拥有知识产权而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北京交通大学张瑞萍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保护在前还是竞争制度在前关系到执法度的把握。因此正在起草的指南中应当有所明确。华中科技大学郑友德教授提出应思考保护创新是否是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终极目标?创新是制度、理念、产品还是技术的创新?他认为,这两部法有共同之处,更有明显不同的分工,两者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知识,保护市场动态的竞争机制。

江西财经大学蒋岩波教授举例说明了新技术的出现促进了拥有技术企业对市场的垄断,我国一些名牌企业因为技术落后而处在被淘汰的边缘。这表明了一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知识产权反垄断的问题非常复杂,涉及技术开发市场和具体产品市场的竞争问题。执法者要从两个市场进行考虑,得出一个统一的结论。

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宋明同志认为竞争执法、知识产权保护是有一个终极目标的。执法机关的执法是有倾向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张占江博士生认为我们需要思考反垄断法怎样才能达到效果最佳,竞争法与其他法律政策的协调问题,执法机构在实际中面临的困难问题。

与会者普遍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并不天然冲突。甚至有许多共同点,尤其体现在两者对创新的保护上。但是。反垄断主要是公权力的行使。政府在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规制时需谨慎。在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孰先孰后的问题上,则具有不同的观点,有学者认为相对而言我国竞争机制更加不完善,因此提议应优先反垄断执法:有学者则从知识产权对国家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角度出发,倾向于对知识产权进行侧重保护。

二、典型知识产权行使行为的反垄断法问题

会议的第二个阶段,与会代表从不同的视角对“典型知识产权行使行为的反垄断法问题”这一主题展开讨论。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王晓晔教授认为,行使专利权被认定为垄断行为的案例中,很多涉及技术标准。专利一旦成为标准,专利权人得在公平、合理条件下向所有潜在市场进入者开放技术;权利人无正当理由拒绝许可或不以公平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专利有可能被强制许可。王晓晔教授认为,参与标准制定的专利权人存在风险,即在不许可或不以公平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专利有可能被实施强制许可。知识产权不是依据竞争法实施强制许可的障碍;解决冲突的方法就是衡量限制对竞争的影响。知识产权保护是国家权衡知识产权长远利益和短期限制竞争的结果。知识产权限制竞争能否得到反垄断法豁免。取决于限制竞争能否激励创新。在知识产权成为行业标准的情况下,拒绝许可对竞争的影响是长期的、重大的,应当适用反垄断法,但是依据反垄断法实施知识产权强制许可是例外的情况。

南京理工大学吴玉岭副教授作了《交叉许可和专利池的反垄断问

题》的专题报告。他通过对MPEG-2专利池与VISX专利池的介绍和分析,介绍了对交叉许可与专利池的竞争评估架构及对交叉许可与专利池的反垄断政策选择。他认为,交叉许可与专利池大多能发挥一些有益的社会经济功能,少数交叉许可与专利池妨碍竞争,可表现为利用交叉许可与专利池瓜分市场、集体定价、协调定价、限制产量等。对交叉许可与专利池进行竞争评估架构的必要前提是专利权人居市场支配地位。其次要审查专利是否合法有效、能否执行,并且要选择适合评估原则,平衡正负竞争效果。如明显为经营者合谋排除竞争的,应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其他适用合理原则。这中间涉及到其他政策方面的考量,如兼顾产业政策、环境政策等其他相关政策以及社会公益等。在对交叉许可与专利池的反垄断政策进行选择的时候,吴玉岭副教授认为,交叉许可与专利池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一个有效的制度安排,尤其是当互补性知识产权构成产品生产所必需的实质性新技术时。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李剑副教授作了《知识产权何以构成反垄断法上的滥用――评德先诉索尼案》的主题报告。他认为:德先诉索尼案在实体上并不能笼统地认为索尼公司实施了非法的搭售。因为索尼公司在数码相机的设备市场上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同时在产品的销售中不具备搭售的“单一产品”构成要件,因此在销售设备时不成立数码产品和电池的非法搭售。但是,由于设备市场和售后市场的关联性,设备市场的竞争在售后市场是专有市场时无法影响厂商对于售后产品的定价,从而构成对索尼产品的售后市场的垄断地位,并在售后市场上构成搭售。同时,在数码相机市场快速发展,设备产品未来销售的贴现价值偏小的激励下,厂商有足够的动力对售后产品制定高价格,扭曲竞争。因此,在这一意义上,索尼公司的行为构成反垄断法意义上的非法搭售。

关于搭售,吴玉岭副教授认为搭售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许光耀教授认为如果在产品主市场上不具备垄断地位,那么配件市场的问题不大。极少数情况下,消费者事先不知情或是事后突然涨价,配件本身可以构成一个独立的市场,这对消费者的选择权造成损害。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生仲春认为在新经济时代搭售几乎随处可在。尤其是互联网时代,便捷的路径到达方式均可视为搭售的一种。搭售本身也可能是一种创新,需要对其适用合理原则进行分析。

宁立志教授向大会提交了《专利搭售许可的反垄断法分析》的论文。他认为。搭售许可在具有很多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具有负面效应。需判断加入专利联营的专利之间是互补性的关系、障碍性关系还是替代性的关系。搭售不仅是法律的问题,还要从技术层面上进行识别和判断。搭售许可往往不是对终端消费者,而是对实施技术的生产企业,因而在相关指南中的“消费者”用词可用“相对方”替代。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李俊明博士提出了超额利润如何举证的问题。湖南大学郑鹏程教授认为要考虑反垄断法与环境政策的关系。

武汉大学副教授孙晋作了《专利权单边拒绝交易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美国法例视角》的报告。他将专利权拒绝交易行为分为两种类型:“有条件的”或“选择性的”拒绝行为和“完全”拒绝行为来进行分析。他认为,完全拒绝行为,如果专利权人具有市场力量,排除或者实质削弱了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并在相关市场产生了反竞争效果,或者直接或间接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则应该被给予更多的反垄断关注,除非专利权人有正当理由证明他的拒绝行为是正当的:对于选择性的或有条件的拒绝行为,则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三、我国制定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指南的相关问题

面对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复杂关系和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中的众多热点难点问题,仅有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的原则性规定显然有些力不从心,难以正确指引相关的执法行为和企业行为。借鉴国外立法和实践经验,立足我国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的指南成为明确在知识产权领域进行反垄断执法的原则和方法。提高执法透明度的基本路径。

会议的第三个阶段重点开展了对我国制定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指南的相关问题的讨论。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赵国彬同志首先介绍了《关于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的指南》起草的背景、目前开展的工作、基本考虑与指南的大致内容,也回答了与会专家学者的一些疑问。他谈到,考虑到目前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以及部门规章效力的局限性,制定具有指导性的指南比部门规章应更加合适。由于我国反垄断法实施的时间不长,国内尚缺乏相关案例,因此制定过程中主要还是借鉴一些国外的执法经验,但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下一步还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征求意见。工商总局希望专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也会充分尊重其他主管部门如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意见。

随后,专家畅所欲言,在对指南给予了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黄勇教授提出,指南经过四稿修改很不容易,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及实施问题颇多。如今加上反垄断法的实施,问题更加复杂化。指南与英美国家的成功经验接轨,同时具有中国特色。指南在篇章结构安排上基本配合了反垄断法的体例。要注意的是如何做好三部门执法的协调以及与新专利法第48条的协调。反垄断执法应具总体性,三个执法机构需要进一步配合和磨合。现在有些学者提出指南目前只有28条较简单,如果时间更加充裕,可以加入一些可操作性的东西,当然目前尚没有案例也是一个矛盾。

宁立志教授认为。不能忽略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私权,法律对其保护的手段主要是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因此指南开章名义可对此有所体现。另外,可适当加重从商标法角度的规制。目前指南条文重心是对技术、专利滥用的规制。事实上,商标权的行使在我国也有很多值得反垄断法关注的问题,如长期困扰我国的贴牌生产。国内的企业和劳动者在贴牌生产时付出了几乎100%的劳动,但利润还不到10%,90%多的超高利润都被商标持有者拿去了,从反垄断法的角度考虑,后者是否涉嫌利用商标权的有利地位,而实施了超高定价、垄断利润的行为?另外,商标使用限制也是比较普遍的做法,需要进行反垄断分析。

吴玉岭副教授认为,国家工商总局要注意制定指南的过程,实现部门之间的协调。反垄断法的执行很难,涉及知识产权时就更加复杂,执行起来难度更大。

郑鹏程教授认为指南要解决好本土化和国际化的问题。我国还是一个技术依赖型国家,指南要有中国特色,因此反垄断应该采取较严厉的态度,目前指南体现了这个指导思想,与我国的现实状况相适应。另一个需要解决的是可操作性与灵活性的关系。指南要有操作性又不能过细。可以考虑在指南中加入一些相关的假想案例帮助理解。另外,指南要解决现实与理想的冲突,现在执法机关权限中,对外贸易大部分由商务部来管理。今后需要协调。

南京大学方小敏副教授认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执法是公力执行还是私力执行,指南中没有涉及。但是一旦操作起来一定涉及这个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孟雁北副教授提出了指南的逻辑结构问题,目前指南的基本结构与反垄断法一致,其实还有两种选择:从知识产权具体权利视角出发的结构;根据知识产权行使行为对反垄断法的影响,按其重要性进行体例安排的结构。

竞技体育的本质范文5

关键词:高尚情怀;知识结构;能力结构

素质教育是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是教师,教师自身素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作为小学体育教师,唯有不断提高自身的基本素质,才能不断适应新课程的教学,那么我们广大小学体育工作者如何建构基本素质才能积极适应新课程的体育教学呢?根据本人多年来在教学实践中的体验,我认为可以从以下途径来构建自身的基本素质:

一、构建高尚的情怀

1.构建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貌

作为新形势下的体育教师,首先应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体育教师的品德一方面将成为学生学习和模仿的榜样,教师的敬业精神、责任感,甚至言谈举止都将对学生良好品德的培养起潜移默化的作用;另一方面,教师的优秀品格将为学生们所崇拜和模仿,学生往往会将对教师的尊敬和喜爱转化为对其所教学科的喜爱。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中,才能保证体育教学育人活动的正常进行。

2.构建师傅的爱心和情怀

作为新时期的体育教师,仍然应该继承和发扬以前“师傅”们的爱心,甚至把徒弟当成自己孩子,既关心爱护,又严格要求,为学生的成长成材做好奠基工作。

二、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

1.掌握精深的专业知识是作为体育教师的基本素质

一方面,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把体育的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传授给学生,使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另一方面,由于教师的专业知识主要是用于转换和传递,因而要求教师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准确性。

2.必须具有广博的多学科知识

体育教师只有熟悉和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才能正确地选择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进行最佳教学方案的设计和研究;才能有效地进行知识的传播、能力的培养;才能减少工作的盲目性。

3.教师要有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能力

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应善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依靠体育教学诱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激发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引导学生认识体育精神之所在;健全学生的思想品质。那么,体育教学将成为一种全面的、互相推进的、充满乐趣的教学过程。

三、构建较强的能力结构

1.良好的心理素质

在教学中,教师应身体力行,以实例诱导他们,激发他们的学习信心。实践证明,教师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既能在学生中树立威信,又能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过硬的语言能力

在教学过程中,要求体育教师不仅要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知识、技术、技能,而且还要掌握一些边缘学科的知识,把这些综合知识用于教学之中,使学生对体育学科的情绪高、兴趣浓。

(1)构建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2)构建良好的身体语言能力。

(3)构建良好的语言艺术感染力。

3.探索与创新的科研能力

一个优秀的体育教师绝不是知识技术的灌输者,而应该是体育教育目标的实现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学方法的探索研究者和教育活动的创造者。新型体育教师更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独立的批判精神,他们不满足现成的经验和结论,敢于突破老师的框框而另辟蹊径,标新立异,坚持自己的独立见解,勇于开展科学研究,形成自己与众不同的工作风格和特色。

4.组织管理能力

体育教师应具有良好的组织教材、教法的能力和教学管理能力。

组织教材能力是指教师按照大纲要求,结合学生基础现状和条件来选配或增减教材内容的能力。

组织教法能力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具体表现为教师的讲解能力、示范能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组织教学管理能力是指教师根据教材内容,结合学生心理、生理特点,设计出具体的教学方案的能力。

5.灵活的应变能力

体育教师的应变能力是能否上好课的重要因素,对提高教学效果、完成教学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具有较好的应变能力,在授课过程中就能从容地组织教学,即使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也能坦然应对,很好地加以解决。

6.超强的人际交往能力

新型的体育教师是需要具有较强人际交往能力的群体。他们不仅要在工作中学会竞争与合作,还要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竞争与合作意识。养成正当竞争与合作的习惯,逐渐使他们的人格更健全、素质更全面、心理更健康,更好地适应时代的需要。

21世纪小学体育教师的角色是复杂多样的,更是不同角色的统一体。高尚的思想道德风貌、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能力结构只是对小学体育教师素质的基本涵盖。小学体育教师必须充分理解新形势下现代教育的内涵,及时转变教育观念,改进和创新教育方法,更新知识结构,把握其发展规律,并结合本学科的特点,不断自我充实,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力争做一名合格的新型小学体育教育者。

参考文献:

[1]史春元,李彦生.什么是好的体育教师.体育教学.首都体育学院主办,2003-01.

[2]王道俊,王汉澜.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03.

竞技体育的本质范文6

然而,小微企业“融资难”却是可以解决的。从国外的情况看,小微企业在不同的成长周期就会有不同的融资方式与之相适应。比方,小微企业在初创阶段主要“内源性融资”为主,即要么依靠家庭自身积累,要么向亲朋好友化缘求助;当小微企业进一步做大时,可以引入若干个合伙人;当然,对于高科技、高成长小微企业也有机会引入风投(VC)或私募(PE),这是小微企业做大的绝佳机会;此外,小微企业做大到一定程度时,还可以发行高收益债券(即垃圾债),或在场外市场(OTC)挂牌,甚至可以直接到场内市场进行IPO,这时的企业也许早已成为了银行抢手的优质客户了!

因此,政府不应该强行要求银行放贷给小微企业,而是应该通过金融创新,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并将民间资本导入正途,为小微企业提供广泛、便利的直接融资渠道。尤其是在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当今,我国庞大的银行业的无度扩张已明显受到遏制,在此情形下,如何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打通直接融资渠道,为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融资解决方案,已变得更加紧迫。

从顶层设计来看,经济转型,金融必须先行,关键是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废除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官方定价,彻底消除银行内外的资金价格双轨制,提高社会融资效率,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具体地讲,今后我国金融创新与金融发展的基本思路大体是:

(1)利率市场化,取消存贷款官定利率;

(2)允许银行倒闭,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3)银行业不再“一业独大”,银行不再“以大为美”,银行无度扩张停滞;

(4)做大做强直接融资,建立全国统一的场外市场,允许小微企业发行垃圾债;

(5)鼓励VC/PE大发展,鼓励全民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