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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托管的理由范文1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作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第三条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第四条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
第五条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订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章理事会
第六条理事会负责管理社保基金,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社保基金的投资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
(二)选择并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社保基金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对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编制定期财务会计报表,起草财务会计报告。
(四)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第七条理事会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对理事会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章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是指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取得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根据合同受托运作和管理社保基金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第九条申请办理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注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二)基金管理公司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其他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需具备的最低资本规模另行规定。
(三)具有2年以上的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经验,且管理审慎,信誉较高。具有规范的国际运作经验的机构,其经营时间可不受此款的限制。
(四)最近3年没有重大的违规行为。
(五)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有与从事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投资人员。
(七)具有完整有效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内设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称职的专业人员。
第十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由理事会确定。申请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需向理事会提交申请书以及由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申请人是否满足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意见。理事会成立包括足够数量的独立人士参加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参照公开招标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经投票提出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建议名单,报理事会确定。评审办法由理事会制定。评审办法及评审结果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一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投资管理政策及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并运用社保基金资产进行投资。
(二)建立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
(三)完整保存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5年以上。
(四)编制社保基金委托资产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投资运作报告。
(五)保存社保基金投资记录15年以上。
(六)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当及时向理事会报告:
(一)社保基金资产市场价值大幅度波动。
(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依法被撤销、决定申请破产或被申请破产。
(三)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涉及重大诉讼或者仲裁。
(四)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动。
(五)有可能使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的价值受到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十三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适应社保基金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必须退任:
(一)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二)理事会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符合社保基金利益。
(三)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符合社保基金利益并征得理事会同意。
(四)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委托资产管理职责。
(五)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当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更换或退任时,理事会必须尽快委任新投资管理人,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证监会备案;新任投资管理人确定并履行职责后,原任投资管理人方可退任。
第十六条禁止(一)以社保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社保基金名下的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或以他人的名义使用属于社保基金名下的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二)不公平地对待社保基金账户的资产。
(三)挪用社保基金的委托资产。
(四)从事可能使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五)用社保基金委托资产从事信用交易。
(六)法律、法规和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四章社保基金托管人
第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社保基金托管人是指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取得社保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根据合同安全保管社保基金资产的商业银行。
第十八条申请办理社保基金托管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二)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
(三)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四)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五)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第十九条社保基金托管人由理事会确定。申请社保基金托管业务,需向理事会提交申请书以及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从事社保基金托管业务的证明。理事会按照招标原则评选社保基金托管人,评选办法及评选结果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理事会应逐步创造条件采用招标方式确定社保基金托管人。
第二十条社保基金托管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尽职保管社保基金的托管资产。
(二)执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社保基金名下的资金结算。
(三)监督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向理事会报告。
(四)完整保存社保基金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5年以上。
(五)社保基金托管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社保基金托管人应适应社保基金托管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基金托管人必须退任:
(一)社保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二)理事会有充分理由认为社保基金托管人应当退任。
(三)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中国人民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托管人不能继续履行社保基金托管职责。
(四)社保基金托管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当社保基金托管人更换或退任时,理事会必须尽快委任新的托管人,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新任托管人确定并履行职责后,原任托管人方可退任。
第二十四条禁止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下列活动:
(一)将其托管的社保基金资产与托管的其他资产混合管理。
(二)托管的社保基金资产与其自有资产混合管理。
(三)挪用其托管的社保基金资产。
(四)有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五章社保基金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
第二十六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与社保基金托管人须在人事、财务和资产上相互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对方兼任任何职务。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持有的国债在二级市场的交易,需委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办理。
第二十八条划入社保基金的货币资产的投资,按成本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在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高于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总额的50%。
(二)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
(三)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
第二十九条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总值的10%。
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自己管理的基金须经理事会认可。
第三十条委托单个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产,不得超过年度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总值的20%。
第三十一条社保基金建立的初始阶段,减持国有股所获资金以外的中央预算拨款仅限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条件成熟时由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理事会报国务院批准后,改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所规定比例进行投资。
第三十二条划入社保基金的股权资产纳入社保基金统一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股权资产变现后的投资比例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和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情况,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有关部门适时报请国务院对第二十八条所规定的社保基金投资比例进行调整。
第三十四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理事会可按照有关规定,与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
第六章社保基金委托投资管理合同和托管合同
第三十五条理事会与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必须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资产管理方式、投资范围、收益分配等内容作出规定,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证监会备案。
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到期或中止时,相关事宜的处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理事会与社保基金托管人必须签订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托管合同,明确??部、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托管合同到期或中止时,相关事宜的处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章社保基金投资的收益分配和费用
第三十七条社保基金净收益全额纳入社保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使用和投资。
第三十八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提取的委托资产管理手续费的年费率不高于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净值的1.5%。
理事会可在委托资产管理合同中规定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业绩奖励措施。具体方案由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
第三十九条社保基金托管人提取的托管费年费率不高于社保基金托管资产净值的0.25%。
第四十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按当年收取的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手续费的20%,提取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社保基金投资的亏损。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在托管银行专户存储,余额达到社保基金委托管理资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
理事会按社保基金净收益的2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社保基金投资发生重大亏损时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所提管理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一般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社保基金资产净值的20%时可不再提取。
第八章社保基金投资的账户和财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必须与该管理人的其他业务在财务、账户上分开,不得混合操作和核算。
第四十二条社保基金托管人必须为社保基金开设独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第四十三条社保基金与理事会单位财务分别建账,分别核算。
第四十四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应认真进行日常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定期就社保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第九章报告制度
第四十五条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报告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情况,保证报告内容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六条理事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二)每季度一次向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交社保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管理报告。
(三)单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到期后,向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交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对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的投资情况作出说明。
(四)社保基金发生重大事件,立即报告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并编制临时报告书,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按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及理事会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向理事会提供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投资运作报告。
第四十八条社保基金托管人应按托管合同和理事会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向理事会提供社保基金托管资产报告,并对第四十七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编制的报告的有关内容复核,向理事会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第十章罚则
第四十九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及时或者未向理事会报告该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或者托管人有本办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退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超出范围进行投资的应退任,并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应退任。
第五十三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应退任。
第五十四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托管人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能按照要求提供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的应退任。
参加托管的理由范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确保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 金的托管人,从事托管业务。
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管理、托管运作以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受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合同编号:)及其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1.2 企业年金:指__________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3 企业年金基金或受托财产:指_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所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 投资管理人: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取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根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资产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1.5 委托投资资产:指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的资产。
1.6 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支付待遇。
1.7 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 声明并承诺
2.1 甲方声明并承诺。
2.1.1 甲方对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受托财产没有设立任何担保,也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该受托财产的托管权。
2.1.2 甲方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合同有效执行负有责任,而且该项委托不会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2.1.3 甲方依据企业年金计划设立的相关文件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等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职责。
2.1.4 甲方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会违反甲方章程和适用于甲方的任何判决、裁定、授权、协议。
2.1.5 甲方同意将与本合同有关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印章印鉴及相关文件交乙方托管,并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不做出挂失、重新登记等导致印 章、印鉴和相关文件无效的行为;甲方同意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证券账户交乙方使用,账户原件由乙方托管。
2.1.6 甲方在此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一切信息资料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和误导。
2.2 乙方声明并保证:
2.2.1 乙方为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托管银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以其资产承担民事责任;
2.2.2 乙方声明具备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合法资格从事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
2.2.3 乙方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2.4 乙方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会违反乙方章程,以乙方为主体的任何合同、契约以及适用于乙方的任何判决、裁定、授权、协议等法律文件;
2.2.5 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及本协议,不挪用受托财产,不将受托财产用于担保或资金拆借;
2.2.6 遵循诚信原则,选派专职人员负责受托财产托管工作;
2.2.7 乙方在此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2.2.8 乙方承诺受托财产的托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
3.1.1 增加或减少受托财产。
3.1.2 要求乙方按照信息报告的规定,提供受托财产托管业务信息报告。
3.1.3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
受托财产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取得受托财产财务状况、证券交易记录等资料。
3.1.4 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或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
3.1.5 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
3.1.6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3.1.7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2 甲方的义务:
3.2.1 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将受托财产交乙方托管。
3.2.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规定的范围内,甲方不得单方面动用或处分受托财产,也不得干预乙方托管行为。
3.2.3 受托乙方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在乙方指定银行营业机构开立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3.2.4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 户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等乙方履行托管职责必需的资料交付乙方;所有根据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指令和通知,必 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加盖甲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的真实有效。
3.2.5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
3.2.6 要求投资管理人协助、配合乙方对投资管理人监督。
3.2.7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2.8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4.1.1 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取得托管费收入;
4.1.2 对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同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监督投资管理人限期纠正;
4.1.3 对甲方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资金调拨行为行使监督权,发现甲方的划款指令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委托人和监管机构报告;
4.1.4 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
4.1.5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4.1.6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甲方授予的其他权利。
4.2 乙方的义务:
4.2.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人义务。
4.2.2 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业人员,由专门部门负责受托财产的托管事宜,并将本托管财产与其他托管资产和固有财产严格分开,对不同的资产分别设置账户,实行分账管理。
4.2.3 执行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受托财产名下的资金往来;对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的正常、合法、合规的指令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
4.2.4 除甲方的指令或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自动用或处分托管财产。
4.2.5 建立、健全与受托财产托管业务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4.2.6 定期向甲方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受托财产托管内部控制以及与本受托财产托管有关系统的可靠性的专项评审报告。
4.2.7 向甲方报告其发生的任何可能与受托财产利益或履行本合同相关冲突的行为。
4.2.8 按照本合同等文件的约定,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对投资管理人进行监督。
4.2.9 采取必要的措施、政策与程序,跟踪、获取委托投资资产投资的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与来源的可靠性。
4.2.10 按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对受托财产进行会计核算。
4.2.11 依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及本合同,计提并支付相应的受托费、投资管理费和托管费。
4.2.12 严格按照本合同有关信息报告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受托财产托管业务信息报告。
4.2.13 复核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等财务信息以及编制的受托财产投资运作报告的有关内容,并向甲方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4.2.14 及时将支付企业年金基金的资金信息以及受托财产收益情况发给甲方和账户管理人。
4.2.15 按本合同约定完整保存与受托财产有关的档案资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至少15年内,完整保存有关受托财产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
4.2.16 配合与协助投资管理人办理委托投资资产交易席位租用与变更等相关事宜。
4.2.17 配合与协助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终止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终止的相关事宜,向甲方及时出具委托投资资产投资清算报告。
4.2.18 协助甲方追究投资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4.2.19 赔偿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使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违约或违规行为给甲方或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
4.2.20 协助甲方或应甲方的要求向任何第三方追偿该第三方给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追偿所得归受托财产所有。
4.2.21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22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的指定与变更
5.1 账户管理人。
5.1.1 甲方确定或更改企业年金基金名称和对应的账户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书面通知。如涉及到甲方、乙方和账户管理人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时需要签订三方协议书的,可以作为附件。
5.1.2 账户管理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出具书面通知。
5.1.3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本企业年金基金的账户管理人发送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预留印鉴的指令或通知。
5.2 投资管理人5.2.1 与本受托财产相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和投资政策等情况由甲方确定后书面通知乙方。
5.2.2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以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接受投资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其权限范围内发送的指令和通知及其他业务文书。
5.2.3 甲方应在终止投资管理人签署的《___
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应配合、协助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第六章 受托财产的托管
6.1 受托财产。
6.1.1 本合同项下的受托财产是指甲方受托乙方托管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全部财产。
6.1.2 受托财产独立于甲方的固有财产及其受托的其他财产,独立于乙方的固有财产及其托管的其他资产,独立于投资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及其投资管理的其他资产。
6.1.3 甲方和乙方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时,不得将受托财产及其收益归入其清算财产。
6.1.4 甲方和乙方不得将受托财产的债权与不属于受托财产的债务相互抵消。
6.1.5 非因受托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甲方和乙方不得主张或同意第三方对受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6.2 受托财产增加或减少。
6.2.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月向乙方下达受托财产增加与支付的指令或通知,通知乙方接收新增受托财产和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等。
6.2.2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增加的委托投资资产划拨至托管人的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托管人应于收到委托投资资产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与投资管理人。
6.2.3 在合同存续期内,如遇甲方需要减少委托投资资产,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抄送投资管理人。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应资金从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划拨至受托财产托管账户,乙方应于划拨资金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与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
6.3 账户的开设与管理6.3.1 交易席位的租用与管理6.3.1.1 委托投资资产证券买卖的证券经纪机构由投资管理人聘用,并由投资管理人告知甲方和乙方,投资管理人指定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席位用于本项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交 易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席位号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号为: .投资管理人应确保该证券经纪商有足够的交易和清算能力。
6.3.1.2 甲方或投资管理人有充足理由认为证券经纪机构不能履行证券经纪职责时,可选择新的证券经纪机构代替,但投资管理人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和乙方,原任经纪机构应在业务完全移交后方可退任。
6.3.2 资金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与受托财产有关的资金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清算备付金账户等)的开设与管理由乙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执行。资金账户的预留印鉴由乙方保管。
6.3.3 证券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6.3.3.1 根据甲方指令,乙方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开立一个或分不同的投资组织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6.3.3.2 甲方为乙方开设证券账户提供相关便利。乙方应及时将证券账户开通信息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将账户开设确认资料和股东代码卡等的复印件送交甲方备案,乙方保留原件。
6.3.3.3 本受托财产的证券账户开设和使用,仅限于满足本受托财产业务的需要,乙方不得出借和转让,亦不得使用这些账户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活动。
6.3.3.4 乙方应制定受托财产有关账户的管理制度,并实施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安全保管受托财产。账户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及其修订应及时报甲方备案。
6.4 受托财产移交。
6.4.1 在向乙方转交受托财产前,甲方应向乙方发出受托财产移交通知书;通知书中应注明移交时间、移交金额以及该财产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名称及委托投资资产账户名称与账号等。
6.4.2 乙方应在移交受托财产到账的当日,向甲方及相关的投资管理人出具受托财产到账确认书;确认书中应注明到账金额以及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名称及委托投资资产的账户名称与账号、到账时间等,并加盖乙方公章。
6.4.3 甲方向乙方下达受托财产支付指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甲方。
6.5 实物证券的保管。
乙方根据投资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办理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则安全保管实物证券。委托投资资产的实物证券及保管凭证由乙方持有。
6.6 指令和通知的执行。
6.6.1 指令和通知的内容。
6.6.1.1 来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与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款项相互拨人、停止清算、受托财产的增加、支付受托费、投资管理费和托管费以及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等。
6.6.1.2 来自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包括场外交易(如新股配售、新发国债认购、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银行间市场回购等)收付款、收付券指令等。
6.6.1.3 指令必须载明下列内容:账号、金额、划款方式、用途、预留印鉴、签字、日期和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6.6.2 指令和通知的发送确认。
6.6.2.1 甲方及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发并加盖预留印鉴。
6.6.2.2 指令必须以书面方式发送,书面方式包括原件送达和传真。
6.6.2.3 乙方收到指令或通知后,应指定专人验证签名和印鉴。签名和印鉴验证一致的,按照7.4.3 有关规定执行;签名和印鉴验证不一致的,该指令或通知无效,乙方并应立即报告甲方。
6.6.2.4 对于限时到账的指令或通知,甲方应当考虑乙方办理业务的必要时间。
6.6.3 指令和通知的执行。
6.6.3.1 对于来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除非违反法律、法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和本合同,乙方不得拒绝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指令或通知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指令或通知的当日通知甲方;如甲方书面通知维持其指令的,乙方必须执行。
参加托管的理由范文3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消火栓,是指与公共供水管网连接,专门用于火灾预防、扑救和抢险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公共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公共消火栓布局应作为消防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建设等部门实施。
第五条公安机关及公安消防机构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共消火栓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区城市道路配建的公共消火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政部门)负责。
*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和有关乡镇辖区内的公共消火栓由所在地政府(管委会)负责建设、管理、维护和委托维护。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公共消火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按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公共消火栓的设置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会审,邀请公安消防机构、城市供水企业等单位参加。
公共消火栓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共消火栓布局要求向城市供水企业报装公共消火栓。
第八条城市供水企业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建设时应当事先征求市政部门等公共消火栓管理单位的意见,公共消火栓管理单位要求同步建设的,城市供水企业应予配合。
第九条城市供水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相关单位内部消防用水提供便利。
第十条城市供水企业应保持不间断供水,其供水管网压力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因供水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等原因,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事先通知公共消火栓管理单位和公安消防机构;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并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第十一条公共消火栓的设计、建设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满足消防供水需要。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消火栓建成后的验收和检查。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或者搬迁消火栓的,应当征得公安消防机构同意。
第十二条公共消火栓的管理单位应加强日常检查,遇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应当进行专门检查。对公共消火栓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完好、无部件缺损现象;
(二)无油漆剥落和生锈现象,定期油漆消火栓;
(三)消火栓开关、闷盖开关灵活,无锈死、漏水现象;
(四)每年两次定期试水,并清除栓内污水。
前款所列涉及城市道路配建的公共消火栓的日常检查工作,由市政部门委托公安消防机构实施,所需费用按只列入城市维护计划;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需增设、大修或更换公共消火栓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及时函告市政部门,所需费用列入城市维护计划。
第十三条公安消防机构对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火栓应当建立档案。城市道路公共消火栓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经验收合格的消火栓移交给受委托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公共消火栓。除火警和抢险救援外,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应当征得公安消防机构、公共消火栓管理单位和城市供水企业的同意。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共消火栓的义务,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移动、拆除公共消火栓;
(二)埋压、圈占、损坏公共消火栓及其附属设施;
(三)在公共消火栓周围10米范围内设摊、泊车、堆放物料或修建妨碍灭火取水的建(构)筑物;
(四)其他损害公共消火栓、妨碍消火栓使用的行为。
参加托管的理由范文4
最佳投研团队奖: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团队;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团队;
最佳市场营销团队: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团队;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团队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只有在集体中才能更好地体现出人的价值,脱离了群体的人是没有任何社会意义的。一个老掉牙的寓言:员外将死,招晚辈至床前,命每人折一筷,皆断。命折十筷,皆不断。于是本来矛盾重重的晚辈们由此顿悟:团结就是力量,团队的力量是巨大的。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基金的特点之一基金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共同理财投资,表现出一种集合投资的特点,有利于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降低投资成本。基金管理人都拥有大量的专业研究人员、专业投资人员、专业交易人员,他们不但掌握了广博的投资分析和组合管理理论知识,而且在投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因此说,基金投资依靠的是团队的力量。
因此,我们的《新财经》基金业评选增加了一个新的评选类别:团队奖项。这一类别包括三个奖项:
一、最佳投研团队。这个奖项的评选采用了定量加定性方法。在定量方面,我们主要以各个基金公司旗下的业绩为主,另外辅助参考相关基金公司的投研团队人数、在公司总人数中的占比、人员稳定情况、学历水平、从业年限、行业覆盖程度、工作开展方式等进行综合评价。事实上,一个好的团队,旗下基金的业绩通常都会让投资人满意。
二、最佳市场营销团队。这个奖项的评选也采用了定量加定性方法。在定量方面,我们关注基金公司2005年基金产品的发行推广规模、发行期长短;在定性方面,我们关注基金公司旗下年度发行的市场影响力、客户评价和媒体评价。
四大获奖团队亮相
年度最佳投研团队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团队
投资总监:江作良
投资部兼研究部总经理:肖坚
获奖理由:2005年对易方达来说又是一个收获颇丰的年份。易方达策略在所有偏股型基金中收益过高居第一,基金科汇连续第二年在所有封闭式基金排名第一,易方达平稳在股债平衡型基金中排名第五――但仍保住了累计收益第一的宝座。而在所有的业绩背后,是同一个强大的投资研究团队。
虽然整个投研团队分属于研究、机构理财等不同部门,但在易方达,所有的研究都是在一种无边界的环境中进行的。研究员的研究成果,经常要和其他研究员基金经理、投资总监一起讨论,形成了一种比较透明,“公平、公开”的研究氛围。这种集体研究氛围让易方达的投资总监江作良深为自豪:“这就像解数学难题,一个人独自奋战可能很难解,但很多高手在一起,可能很快就解出来了。”这种氛围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经常可以在一起过招,使得基金经理和研究员们的眼界更宽,学习和研究能力提高得更快。当然,这种氛围有时候也会有些“负面效应”,例如身为投资总监的江作良就时常成为大家调侃的对象,闹出一些“不可告知外人”的小笑话――整个团队的融洽程度从此也可见一斑。
开放的氛围也促进了优秀人员的迅速成长和提升。例如,梁文涛进易方达时担任研究员,很快就冒尖,担任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现在同时还兼任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助理。又如基金科瑞的经理吴欣荣,也是从易方达的研究员干起的。经过五年的积累,易方达已经完善了内部的造血机制。
不过,尽管在工作形式上很开放,但在内容上,易方达内部的投资理念非常集中:坚持理性投资,在长跑中胜出。能够摈弃波段操作等杂音的诱惑,专注于公司基本面研究,这在基金公司投研团队中殊为不易。而也正是大家都有这种“正派” 的本质,使得整个团队的气氛比较单纯,排除了一些不必要的内耗。江作良高兴地告诉《新财经》,很多研究员认为易方达的气氛更像个研究院,“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
面对已经到来的2006年,江作良认为易方达的投研团队面临诸多挑战。随着股权分置的深入展开、《公司法》和《基金法》修订的完成和QFII更大力度地进入等,中国股市的大形势将会发生一系列变化。为了适应这些新的挑战,迎接市场走出底部的可能牛市,易方达的投研团队将解放思想、拓宽视角,尤其是提高自己面对投资机会的快速反应能力。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支强大的投研队伍在新的一年,仍会给我们带来新的惊喜。
年度最佳投研团队奖: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团队
投资总监:朱平
获奖理由:2005年,“广发双雄”――广发稳健和广发聚富继续大放异彩,分列股债平衡型基金的前两名。其中,广发稳健更是以16.93%的收益率成为所有类型基金的“总冠军”。事实上,自从成立以来,这两只基金一直有不俗的表现。在这些表现的背后,广发基金的投研团队功不可没。
按照广发基金投资总监朱平的说法,投资很简单又很复杂,“简单到按几下键盘就完成了,但什么时候按动哪几个键却是非常复杂的事情”。因此,成功的投资需要研究部门(研究员)和投资决策部门(基金经理)的密切配合才能完成。而这种团队合作,正是广发的最大特色之一。
在广发,投研的分工很明确:研究员负责研究公司基本面,在此基础上挑选出可供投资的股票“备选库”和“核心库”,基金经理负责从上述股票池中挑选出合适的股票组建投资组合,并接受以投资总监为首的投资委员会在风险控制、波动性等方面的监督。但真正让广发的投研团队与众不同的是两者间的合作:在广发,研究员的考核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推荐的股票被基金经理采用后带来的盈利状况。因此,研究员不光要竭尽全力选出最好的股票,还要说服基金经理采纳其意见,这就使得双方的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而且研究员的研究要更加贴近市场。例如,2005年广发对G水运的成功出货、买入G宝钛、观察到煤炭行业和海螺水泥的周期性底部等成功背后,都有密切观察市场和基本面的研究人员的身影。
与此同时,精心安排的制度让研究部门也保持了其研究的独立性。每月一次的集体讨论使得研究员对所在行业公司的分级情况公之于众,什么股票好什么股票坏会得到追踪。所以,如果基金经理没有采纳最好的意见,这样,事实会一目了然。这种既有独立又有合作的安排使得大家都发挥了自己的潜力,并且能够群策群力,其结果便是可以抓住市场的每一次重要机会。反映到业绩上面,自然是收益颇丰。
展望2006年,朱平带领的广发投研团队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深投资和研究的合作,提高综合实力和把握市场机会的能力。在这样一支坚强队伍的推动下,广发旗下基金在2006年的表现,绝对值得期待。
年度发行实力奖: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团队
获奖理由:在基金发行方面创下了若干项纪录,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基金三周的发售期内完成了62.5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发售,在2005年所有的非货币型基金发售中名列第一
虽然公司成立时间不长,但建信基金在市场营销方面的表现得到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从2005年11月7日开始发售的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基金,在短短三周的发售期内就完成了62.5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发售,在去年所有的非货币型基金发售中名列第一。前5天,基金发售完成50亿元;第一天,基金发售完成27亿元;前10分钟,基金发售完成1亿元……创下了中国基金营销方面的一系列纪录。
在这一系列纪录的背后,是与建信基金正确的营销策略、代销机构卓越的营销能力、公司扎实的准备工作密不可分的。建信基金高管在营销策略上做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董事长江先周之前长期担任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总经理孙志晨之前担任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他们有着多年的基金托管、基金销售的丰富经验,这使得他们可同时站在银行和基金的高度上看待基金的营销,对基金营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方法、最有效的营销手段等了然于胸。可以说,建信基金的发行工作是从9月28日基金公司成立的当天就开始了:建行各主要分行的分管行长被邀请到建信基金参加了揭幕仪式,渠道维护工作已经提早开始了。
而在具体执行层面上,市场营销团队煞费苦心。早在发行开始前,各种形式的宣传和细致的培训工作就已经展开。在正式发售恒久价值基金时,更是组织了一个“3×8”的团队:即将建行全国的网点分成八个大区,每个大区配备三名人员――一名有银行工作经历的人员,一名基金营销人员,一名专业投资人员。三名人员分工明确:有银行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拉近与渠道之间的距离,营销人员可充分发挥基金销售的特长,而专业投资人员可以从专业角度阐述恒久价值基金的优势。
合理的人员配置很快打开了局面:建信恒久价值基金在前10分钟就发售了1亿元,第一天更是完成了27亿元的天量。这使得许多客户对基金充满信心,迅速投入到认购基金的大潮中。建行和托管行中信银行许多网点都出现了久违的排队认购现象,在全国市场形成了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比照效应。对此,坐镇总部统筹发售工作的建信基金市场营销部总监张威威深有感触:“电话从全国各地潮水般涌过来,同时我们又迅速把各种信息带到团队的每一个人。这使我深深感到集体的团结和每个人那种奋发工作的拼劲和荣誉感。”
不过,建信的市场营销团队在成功发售后并没有举行计划中的庆祝活动。对现有客户的持续营销工作及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很快占据了他们的工作时间表。进入2006年,建信的市场营销团队不光要进一步完善各种客户服务,在上半年完成“人有我有”之后,还要开创“人无我有”的新局面。而且,新的基金也在开始紧张的筹备工作中。届时,这个优秀的团队也许会带给我们更多的惊喜。
年度发行实力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团队
获奖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能够从2004年的172.03亿飞跃到2005年底的402.26亿,拥有目前近50万基金投资人,这与易方达市场营销团队提供的专业、细致、周到的服务是分不开的
易方达市场总监刘晓艳认为,“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是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团队的核心营销理念。
2005年的易方达可谓硕果累累――公司管理资产规模从2004年的172.03亿,飞跃到2005年底的402.26亿,拥有目前近50万基金投资人,易方达基金的市场占有率名列同行前茅,其国内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的地位得到了稳固。这份喜人的成绩中,凝结着年轻、拼搏的易方达市场营销团队成员无数的汗水和心血。
参加托管的理由范文5
年关又至,阿达面前摆着两份报表,左边的是传统OEM业务报表“销售额3600万元,回款3100万元,净利润240万元”;右边则是阿达刚刚开展了6个月电商的报表,上面写着“销售额490万元,回款440万元,净利润76万元”。
看着这些数字,想起了这半年来“脱胎换骨”式的折腾,阿达感慨万千。
在哪儿做?让谁做?
今年36岁的阿达,是东莞虎门服装基地众多OEM女装厂商之一,自2002年创办以来,8年打拼,小有成就。现在企业有员工300多人,年销售额接近4000万元。可阿达心里,跟无数同行一样,一直不甘于只帮别人代工,建立自有品牌,一直是他的梦想。
电子商务的火爆,让阿达看到了希望,他想像凡客诚品和京东商城一样,建立一个B2C官方网站,把工厂原来客户的一些款式拍照放到网站上,定个薄利多销的策略,然后做做广告,品牌也就成了。
然而,他的两个老朋友阿伟和阿P却建议他,独立网上商城应该缓建。没错,建立一个B2C网站很简单,费用和时间成本也很低,可关键是网站如何推广、运营,并且建立起一整套适合网购的运营流程和团队。凡客诚品、京东这些电商大鳄,哪家不是花了几个亿的推广费用,并且在团队、IT和物流上投入巨资打造。
朋友们建议阿达先做淘宝,因为他们在淘宝上卖小家电,几年下来,现在年销售额也是上千万。但是阿达对淘宝很不屑,他不是没想过,但总觉得那都是小打小闹的,而且这个平台不是自己的,心里总有点不爽。自己做了这么多年代工,牌子不是自己的;现在好不容易做自己的牌子,结果还是寄人篱下,如何甘心?
但是朋友反问他:你究竟想要做产品品牌,还是想做平台品牌?若是你效仿凡客诚品,两个都想要,那么你有多少投资,又有怎样的运营团队?
没错,无论是淘宝还是淘宝商城,都不会诞生品牌大鳄,这是此类平台的宿命,但是让你立足于淘宝,并不是让你的战略空间仅限于淘宝。未来,京东、凡客、当当等第三方平台将会越来越多,只要你的品牌做起来了,这些平台会主动争取你,你的品牌就会充斥于整个互联网。立足之后,再实现你的平台梦想不迟。
阿达权衡再三,最终选择先在第三方平台落足,“那我先招四五个人,建立个小团队怎么样?”阿达向两位朋友征求意见,然而他们说,你自建团队不如托管运营,理由很简单:1.在东莞本地,很难招到这方面富有经验的人才,一个运作成熟的团队就更难了。2.即使招到了,但自己不懂,难免发生外行指挥内行的情况。
OEM行业多年的经验,阿达深谙“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的道理。既然都要摸着石头过河,何不先与外包团队合作,借助他们的经验与资源迅速把业务运作起来。
做成什么样?
卖什么?阿达的工厂有几大女装品类,根据节气,决定先从“针织衫”开始。
款式呢?通过对热门网店和热销款的跟踪,初步选定了100款。款式太少,吸引不了消费者,也不利于搜索引擎,款式多了,又造成了不必要的成本。
如何定价?做高端?有点不切实际,做低端,起量是容易,但以后难以往上走,而且也不符合阿达的品牌路线。中端吧,走时尚设计、更新快速的路线,“进可攻,退可守”。
接下来,就是网店装修和商品的展示。
店铺的设计,又让阿达暗赞了一下。从选择具有强烈跳跃的橙色作为主色调,到整个页面布局、资讯和页面的版式,这哪是“陈列”二字就能简单概括,这简直就是一本绘声绘色的杂志,一本“导购”的杂志。
经过两个月的紧张筹备,阿达的淘宝商城官方旗舰店在2010年7月开张营业。在经历过开张初期半个月的低迷后,店铺开始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业绩从最初的月销售额5万元,到了第四个月已经提高到了60多万元。2010年11月,阿达的店铺由于参加了淘宝双11光棍节活动,创下了当天销售70多万元,月销售额180多万元的佳绩。
要销量还是要品牌
在经历了多次促销带来的疯狂销量后,阿达一度产生了一种错觉:只要把促销进行下去,巨额的销量就不是梦想。
可是,当阿达看到客户开头就问“什么时候打折”,或者在买单的时候总提“打个折吧,上回做活动的时候很优惠呢”,阿达醒悟了――要这样继续下去,何谈提升品牌附加值?
靠促销带来的销量恰恰证明自己的牌子没有竞争力。阿达痛下决心,提升品牌附加值,拒绝靠促销带来的销量,他给品牌做了定位――来自巴黎的设计师品牌。现在,不管是从款式的设计、面料,到模特的选择,还有店铺的页面设计和商品展示,都逐渐往这个方向靠。
不仅如此,在推广上,也积极参与到第三方的设计师品牌相关的活动中,在广告设计里,也都强化了“来自巴黎的设计师品牌”。
这些尝试,逐步展示这个品牌的内涵――时尚、个性与独特,从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与附加值。虽然这些初级尝试在传统营销人看来,只是小儿科,但是,对于代工厂出身的阿达,却是血汗换来的真知。
磨合二三事
网络零售与传统企业管理,有太多不兼容的东西,传统企业做电商,要做,就彻底革命;要不做,就继续专注于生产和品牌运作。阿达与网络运营托管团队的磨合,就证明了这一点。
有一次,团队拿到了一个免费参加大型活动的资源,条件是拿出两款各100件衣服5折促销。尽管外包团队一再强调时间有限,资源宝贵,阿达没有太在意,毕竟是几万块钱的事,总得考虑个两三天吧。
可2天后,当阿达决定参加时,却发现,早在接到信息当天下午,参加资格就被抢光了。后来了解到,参加的女装商家,最低的营业额也超过了20万元,阿达心里不禁一阵后悔,并从此与外包团队约法三章,5000元推广经费内、75折以上和1万元以内的赠品,外包团队可以先执行后报备,超过额度的则在1天内决策。
这个还仅仅只是决策流程的“灵活和快速”要求,前段时间做爆款导致爆仓的事情,让阿达下定决心调整自己的生产线和仓储。
阿达店铺里的两款明星产品,通过爆款操作,销量达到3000多件,营业额接近180万元,关联销售额也超过了700件,关联销售额100多万元,实现了人气和销量的双丰收。
阿达一直认为,自己300多人的工厂是网店运作最大的后盾,所以不用担心库存。可是实际运作当中,这却成了令阿达非常头痛的事。由于OEM业务都是按订单大批量生产,现在面临的是200个款式的排产,特别是参加活动或者硬广时,经常爆仓。可一直服务于OEM订单的流水线,却无法满足这种灵活的需求。
参加托管的理由范文6
三年前,金融危机刚过,十几万的启动资金,50平方米的小铺子,雇4个员工,三个从房地产业抽身的年轻人办起了1对1私教英语机构——流利英语。做了不到半年,他们就拿下国内某大牌女星的单子,为她选派贴身英语管家。并由此摸索出一套新的英语培训理念——“个人语言应用解决方案”,针对具体的应用需求,比如企业家谈判、明星拍片或参加影展、白领升职和争取国外工作机会,对“症”下药。
找准了市场就会有收获。2009年创业到2010年新产品开始运作,流利英语的营业额增长了300%。2011年增长了60%~70%,2011年1对1项目的营业额达到600多万元。
被“暴利”吸引
“当时创业的想法并不高尚,主要是看上英语培训好赚钱。”吴洋坦言,他是流利英语的创办人之一, 提及创业的初衷时,并没有为之找寻一个听上去很美的理由。
2008年,金融危机肆虐,房地产市场哀号一片,销售额大幅度缩水。在一家机构担任副总的吴洋收入颇受影响。吴洋自觉行业前景堪忧,由此萌生退意。握着年景好时攒下来的积蓄,吴洋琢磨着自己创业,于是开始考察各种项目。那时,在金融危机的打击下,市场疲软,很多项目都支撑不下去,想找到赚钱的项目并不容易。
“英语培训的钱太好赚了!”曾经同在机构工作的同事转行去了英语培训学校,给吴洋捎来了这句话。吴洋决定先把英语培训市场的情况摸清楚。于是,他开始“卧底”英语培训品牌机构,做起了调研。
吴洋发现,“这个行业比房地产还暴利”,按照培训内容的不同,目前英语培训市场主要分为四大类:考试类、综合能力类、专业类和补课类。和像新东方这样的考试类英语培训机构相比,吴洋毫无优势可言,但同时他也发现,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想要提高日常工作、生活中英语水平的人很多,针对他们的需求制订培训方案最终会成为英语培训市场的主导方向。
吴洋坦言自己的英语并不好,大学念的工程专业,英语考试常刚到及格线。半路出家的他,为了迅速摸清行业的情况,在北京大大小小的培训学校当起了“卧底”——伪装成学员去上课,并积极和各学校的销售推广人员聊天,套出各个学校的运作模式。经过半年的体验,吴洋摸出了些门道,他认为很多学校都在玩概念,开设课程种类繁多,一些层出不穷的新产品,颇有点“巧立名目”。这和房地产公司搞“泛地产”很类似,声称湖畔豪宅事实上只有个小水塘,包装成分太重。
当时私教的概念还比较少,无论大机构还是小学校都还处于摸索阶段,均未做到成熟化。吴洋萌发了一个想法——比起各种依赖规模化的英语产品,1对1项目的卖点更明晰,效果也比大班好。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管理简单好操作,适合创业。
做营销出身的吴洋首先考虑的是成本核算,对成本有数了,他就和做房地产时的两个朋友一起,筹备起了私教英语培训。
50平方米的“小铺子”
2009年6月,三个合伙人一起准备了十六七万,在北京SOHO现代城租下50平方米,流利英语就开张了。小小的50平方米,包括了教室3间,还容纳了办公区和休闲区。
准备的启动资金虽少,但其实并没有用完。算算成本,前期房租和装修的费用占了大部分,推广就是发发传单。只要招来了学员,收了学费,老师的工资也就不用愁了。而且私教有个好处是,上课地点灵活,因为流利英语的市场定位是企业家、商务人士和文化名人,这群人都非常忙碌,有时需要安排老师上门服务。
2009年时,1对1英语培训还是新概念,做的机构只有几家。流利英语只做1对1,而且是纯外教,颇有竞争力。营销策略也异常简单——“便宜”,一节课课时费不到两百元。教学的内容类似课后辅导,很多学员都是在大机构学完后来流利英语继续开“小灶”的。
当时流利英语的利润微薄,最开始收取的课时费,教师工资就占了70%,剩下的大部分用来支付房租,导致员工工资很少,三个合伙人也只拿薪水,没有任何提成。除了利润问题之外,如何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也考验着吴洋和他的团队。当时,吴洋制定了很“苛刻”的管理制度——客户每完成16节课必须要回学校做测评,再根据学习效果调整学习进度。在没有建立起专业的管理系统之前,他们就单纯依靠Excel来执行,这让员工很崩溃。
现在看来,吴洋当初的定位是可行的,但还有些“流于表面”。目前中国约有5万家英语培训机构,英语培训产业的市场总值已经超过300亿,要在这样的红海市场里分一杯羹,如何将培训产品定位和客户体验真正结合起来,是吴洋必须解决的问题。
语言管家玩“托管”
打破最初迷茫的灵感来自于客户的体验。选择1对1私教服务的客户,经济水平通常在中产及以上,这些人的特点是时间宝贵且需求个性十足、目的性强。企业老板和国外公司的老总洽谈合作,聊行业、谈项目,需要特定的词汇储备和商战辞令;明星们接拍好莱坞影片,需要研读剧本、矫正发音,拿捏角色的语气和语调;白领们争取晋升或者获取派遣国外工作的机会,需要短时间内提升英语水平的层次。
艺人想要走向国际,通常会从参演好莱坞的影片开始,章子怡就是通过这条道路打造国际范儿的。现在很多艺人也想照搬,但最大的问题是,好莱坞语言门槛太高。很多明星英文能过关但发音不好,台词成问题。吴洋做的事,就是用各种办法让他们的台词发音更标准,理解剧本并能代入角色。明星去戛纳参加影展,接受采访时如果能和老外用流利的英语对话也很加分。
事实上,拿下大牌艺人的单子并不如想象中困难,吴洋认为最重要的还是抢占了先机,2010年,能做全程托管定制服务的机构很少。一位一线女艺人有这个需求,流利英语作为专门做1对1辅导的机构,就对接上了。由于她是个工作狂,安排出专门的时间学习英语很困难,流利英语当时拿出了“托管”的方案,派出老师全程陪同学习,提供贴身的语言管家。
不久,吴洋又接到了某著名导演的单子,这是流利英语做的另一个成功个案。流利英语为其量身定制了商务英语方案,包括放视频、过海关,让她记一些高频词汇,半年的时间效果就很明显。吴洋认为,培训成功的关键在于实施演练,给出现场模拟,包括给出各种标识牌和实景照片。
做明星和企业主的生意,利润可观,能根据解决的问题来谈价钱。私人定制给艺人的方案是抽佣,抽片酬的5%~10%,不低于60万。行情上,许多大牌艺人的片酬是过千万的,这样,单笔就可能在百万以上。
企业主和明星们的需求启发了流利英语,团队开始大刀阔斧地开发新产品,把客户的需求细分,针对考试、出国、旅游、面试等个性化需求,陆续推出了少儿、青少年、成人英语的1对1课程,每位客户都会有四五人全程跟进。
比如白领在外企爬升不到高层,通常不是英语能力的问题,而是跨文化沟通的薄弱。这时需求就出现了,针对国家文化差异的项目本身并不复杂,很少有人做是因为工作量大,必须针对不同的客户及其工作性质了解企业的文化背景。之前有一个客户,在一家大型跨国公司是中层偏下的员工,一直没有得到晋升,2010年到流利英语接受培训后,2011年初就升了职,收入待遇全部提高,后来移民去了新加坡。
合伙人没分红,一直在创业
吴洋不喜欢看两三年以后的事,他更为关注的是,现在同行们都在做什么。之前创业的时候,做“1对1外教教学”的还很少,但现在这样的机构有很多,流利英语最初的优势已经不再是卖点。
全程托管是一个很好的市场,但客源数量有限。流利英语对全程托管的课程并没有做单独推广,而是依赖于老学员的需求。目前流利英语的学员,少儿、青少年占50%,企业主占30~40%,剩下的基本是白领。吴洋认为,现阶段要做的事是让更多的人接受1对1,让更多的人了解私教,使定制客群变大。
和很多分校遍地开花的英语培训机构不同,流利英语现在着力在做的是产品的升级而非连锁扩张,推广上也没有铺天盖地的宣传。吴洋表示,流利英语的特色是1对1循序渐进地学习,如果盲目地扩张,其优势会难以发挥,资金链也会跟不上。全程托管因为其产品的个性化,也很难复制。这个产品需要有经验的人,经验很难文字化,只有亲身经历才能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