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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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制度

环境治理制度范文1

1制度约束是环境资源问题产生的根源

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总是在特定的制度框架下进行。由于环境资源的公共属性和“外部效应”,市场机制无法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即所谓“市场失灵”,从而为政府干预即通过制度创设和供给降低交易费用提供了理论依据。对于市场机制不能有效提供良好环境这一公共物品,政府应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由负外部效应引起的环境污染、资源耗损等,由政府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加以矫正,以控制经济运行轨迹趋于正常状态,同时也为市场机制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良好的平台。因此,要实现环境资源与经济发展共生必须具备明晰的环境资源产权制度、健全的市场交易制度、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有效地基本控制制度。然而,我国在上述制度方面均存在一定的缺陷或不足。

1.1环境资源产权制度虚设

我国宪法规定,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在经济管理体制中却没有明确指出谁代表国家统一行使所有权,这样的产权设置致使所有权的责权利无人监督落实,所有权事实上已被使用权所替代,由此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严重浪费,环境污染也因此得不到有效控制;同时由于环境资源产权不明确,还使环境资源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因为当各方面利益发生冲突时,所有权往往从属于经济管理和行政职能,产权所有者利益不能实现,难以调动积极性,造成资源的浪费与破坏。所以,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环境资源管理体制,使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满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必须建立与市场经济和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相适应的产权制度。

1.2环境资源市场交易制度不健全

在环境资源保护中,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正确反映环境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消除环境资源利用方式的不合理和企业内部效率低下引起的社会成本问题。市场机制上述作用的有效性以市场完善、产权明晰为前提,以交易收益大于交易成本为原则。但事实上,我国不仅环境资源产权不明晰,而且市场交易制度不完善。首先,许多环境资源(如大气资源)不存在市场,这些资源的价格为零,无偿使用这些资源己成为一种社会习惯。资源无价,使得资源耗竭速度和稀缺程度也就不能用价格信号准确地反映出来,政府难以用经济手段加强对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助长了资源开发的无责任化倾向,资源日益稀缺也就成为必然结果。其次,有些资源(如水资源)虽然存在市场,但价格偏低,只反映了劳动成本,资源成本在开发总成本中往往被忽略,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的正常积累被削弱,使资源与开发者利益不是一种相容的关系,从而强化了经济主体的个人利益,助长了短期行为。最后,有些资源(如能源)市场存在垄断。由于规模经济、法律政治因素导致的进入障碍、高信息成本等原因,使一些资源产业的市场形成垄断,垄断定价不是按边际成本制定价格,因此帕累托最优条件遭到破坏,不可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

1.3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透明度低

由于环境资源领域也存在着不确定性,各种经济行为主体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的,就可能出现一些经济主体拥有其他经济主体所不拥有的信息的情况,即信息不对称。这样,在现实中污染者就可以利用人们环保知识的匮乏排放污染物或转嫁污染,并且出于各种原因特别是效益方面的考虑封锁污染信息。另外,地方政府出于对当地政治、经济影响的考虑采取弱化的态度,导致对环境信息掌握和披露的局限性以及对污染现象发现的事后性和解决的滞后性。

1.4基本控制制度的监控不力

在许可证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企业环保考核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监测和环境统计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1)排污收费制度虽然在控制污染和筹集环保资金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排污收费政策的效应来看,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首先,收费制度不能保证收入来源的稳定性、可靠性。环保收入的主要来源——排污费属于预算外资金,没有纳入预算内统一管理。在我国预算外资金管理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时常发生挤占、挪用、拖欠、积压排污费的现象。其次,由于收费面不全,收费标准偏低,致使企业宁愿交排污费也不愿治理污染。最后,污染治理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现行政策规定排污费只能用于工业污染的末端治理,不能用于清洁生产和集中控制设施,治标不治本,从而影响排污费资金的投资效果。

(2)缺乏企业环保考核制度。长期以来,GDP是衡量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GDP数值越大,综合国力越强,人民生活水平就越高。因此,对高质量生活水平的追求就表现为对GDP增长速度的片面追求。但这一原理是建立在环境资源无限的前提条件之下,而未考虑把环境污染带来的负影响作为成本之一计算到GDP中去,这种收入与成本的不对称核算方式必将导致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在现实中,人们逐渐发现生活质量并不是与GDP增长同步提高的,其原因在于恶劣环境、生态失衡减少了社会福利。

(3)环境主体在环护方面的有限理性。从本质上看,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人类的经济活动。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受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可以无偿使用等传统观念左右,采取各种手段无节制地开发自然,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出现了许多不可逆转的环境变异。又因为环境是公共物品,经济主体只愿享受环保所带来的社会福利,却不愿为治理污染付出任何代价,甚至形成了“治理环境污染是政府的行为”的观点和习惯。在这些思想的影响之下,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在内的环境主体不管在决策还是行为方面,都将环境保护排除在经济、社会发展之外,长此以往,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的不和谐便形成了。所以,环境问题是经济发展直接或间接的后果,环境问题的治理和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省悟和良知。因此,进一步加强环境文化教育,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己成为当务之急。

2制度创新是实现环境资源与经济共生的必然选择

要真正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促使外部成本内在化,就必须以改变现有制度的缺陷或不足为切入点。目前,我国各项改革己经进入突破性进展的阶段,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努力进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制度创新。

2.1产权制度创新

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改造传统产权制度,进行产权制度的创新。

(1)环境资源产权制度创新。其实质是明确产权主体并使其利益得到实现,即保证国家的资源所有权在经济上得以实现。要加强环境资源有效性评估,完善环境资源产权的交易转让市场,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市场化机制。具体来说,包括资源核算制度、资源产权管理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有偿转让制度、资源补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创新。

(2)企业产权制度创新。其实质是强化财产内在约束,按照权利和责任义务对等原则来构造产权主体。企业是经济运行的基本单位,只有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产权主体、投资主体和法人实体,企业才可能真正独立承担投资风险,承担环境损失费用,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这样,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压力和利润最大化目标动力下重视环境问题,把环境损失纳入成本核算,促进技术创新大幅度提高环境资源要素效率,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改变。

2.2建全市场交易制度

(1)逐步完善和培育环境资源市场,为环境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配置创造条件。市场通过引进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和健全、高效的价格机制保证了资源配置的高效率性,从而有助于环境资源资产化,以及共享资源的产权转化。

(2)建立有效的价格机制,控制环境污染。取消不合理的财政补贴,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价格机制,使环境资源价格反映真实的全部社会成本。环境成本内化能够有效地调整能源产业结构,刺激企业改进技术,达标排放污染物,有助于消除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因素。目前急需对环境资源的自然价格进行合理的评估,为实现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和资产化管理提供基础条件,实现环境资源的有效配置。

2.3完善环境信息公告制度

为了弥补环境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市场失灵,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应建立起环境信息公告制度、环境听证会制度并及时向公众提供各种环境信息,让公众在知情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监督企业排污情况,促进企业改革生产工艺,积极防治污染,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2.4基本制度创新

在继续贯彻执行“三同时”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的基础上,当前急需进行以下几方面制度创新:

(1)建立规范、高效的排污收费制度。在没有征收环境保护税之前,改革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要等于或略高于污染治理费用,变超标收费制度为达标收费制;超标排污加倍收费并予以处罚。同时,各级财政应加强对排污收费制度的管理,改变环保收费机构坐收坐支的财政状况,实行收支两条线,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综合管理,并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避免所收取的环保资金无效使用或挪作他用。与此相应,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在可实施情况下,各环境主体应有偿使用或购买环境公共物品或服务设施。

(2)构建完整的环境税制体系,矫正负外部效应。首先,将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设计税收制度。其次,完善资源税。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将森林、草原、淡水、海洋等资源纳入征收范围,把各类资源性收费并入资源税。鉴于土地也是一种资源,应将与土地相关的一些税种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中。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只要是采伐、垦荒、兴建工程、生活设施建设用地等,都应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开发用途、使用期限等征收资源税。再次,运用税收支出,诱导社会资金投入环保,促进环境产业的发展。最后,应将“可持续发展”贯彻于中国21世纪税制改革。其他对资源、环境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税种,均应通过税收减免的方式有效保护绿色产业的建立与发展,鼓励企业引进环保技术进行清洁生产、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

(3)实施许可证制度,对环境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带来了巨额的收益、财富,因此不管是国有还是非国有的环境资源均属于资产,均应作为资产来管理。在实行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应对环境资源实行有偿开发利用、有偿使用制度。目前我国采用的主要方法是实行许可证制度,它包括开采或使用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对于前者,必须根据环境资源的再生性和不可再生性确定其开采或使用的最高限额和利用方式,而且从环境资源的经济特性看,这些限额必须是可以转让的,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对于后者,环境监测部门制定排污总量上限,按此上限发放排污许可证,许可证可以在市场上交易。排污许可证侧重于总量控制,美国等国的实践证明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经济手段。它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实现了环境的目标管理。同时,环境资源管理部门应该有效地代表国家行使管理国有资源资产的权利,有权对环境资源的经营者征收环境保护税和资源税,以体现资源的价值和实现资源所有者的经济效益。

环境治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资源环境治理;制度供给

中图分类号:F12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7)05-0123-04

200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指出:坚持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这标志着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全面形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着重强调说,主体功能区的提出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个新思路。而按《纲要》所提出的主体功能区的划分依据,限制和禁止开发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居于根本与首要地位的是生态环境建设,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国家把生态环境重建定位于西部地区未来长期发展的重要目标,自此西部地区肩负起环境重建与经济建设的双重任务。本文从分析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入手,提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与恢复的一些制度选择。

1.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政策启示

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可概括为:一种是“此消彼长”关系,指如果选择了环境保护,就必须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如果追求经济增长,则必须接受环境退化的后果。另一种是“相互促进”的和谐关系,指的是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了,对资源的利用效率随之提高,对环境改善的投入可能增大,从而可以提高环境资源总存量的水平,相反,如果经济发展水平低,很可能过度滥用资源,使其存量减少,环境承载力下降,导致一种逆向恶性循环。

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之间的两种关系是否存在着某种联系或转换关系,从发达国家工业化的发展过程来看,大多数都走过了“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库兹涅茨(Kuznets)“倒U型”曲线的特征(见图1)。

注:A不考虑环境破坏的“倒U型”曲线,环境退化很可能超出生态不可逆阀值。

B部分考虑环境成本的“倒U型”曲线,通过制定环境标准、去除有害的环境补贴等政策手段,使曲线变得平缓,环境恶化的峰值降低。

C大部分消除环境成本的“倒U型”曲线,通过明确产权、成本内部化,及去除有害的环境补贴,使曲线峰值进一步降低,经济发展对环境的破坏水平降到较低限度,有效地防止了经济起飞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可逆破坏。

1991年,Grossman和Krueger将原先用于描述收入不均等程度与发展阶段关系的库兹涅茨曲线应用于环境问题,提出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假设(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 EKC)。EKC理论指出,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存在倒U字型的关系。即,在经济体的发展过程中,某一个环境恶化的阶段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发展的早期,经济的增长不可避免地导致环境的破坏。(听起来像是经济发展的原罪)而当人均收入达到某一水平后,经济的增长则同时抚平原先对环境的破坏,即经济体开始向增长与环保和谐一致的方向发展。这一点从现状的横向比较也可以得到直观认识,即已发展国家要比发展中国家更注重环境问题。而在历史上,这些已发展国家在发展早期也经历了环境恶化的阶段。结合这样的“成功”历史经验,EKC似乎暗示着“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是合理的。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有着特殊的政策含义:沿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轨迹,尤其在工业化起飞阶段,不可避免地出现一定程度的环境恶化,但随着发展进程,在人均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之后,经济增长便从环境的敌人转变为环境的朋友。但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环境恶化是与其经济发展阶段相联系的一个暂时现象,因此没有必要改善环境,而应快速实现经济增长以超过与环境不利的发展阶段,抵达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中有利于环境的较高的发展阶段。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在现实中存在,而且始终伴随着经济增长的过程,但如何使该曲线的时间跨度和峰值减小并保持在生态不可逆阀值之下,是每个国家面临的挑战。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保持着世界上最快的经济发展速度,但沿袭着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只有世界的4%,而耗用的钢铁、煤炭、水泥却分别占世界总消费量的30%、31%和40%。中国在人均GDP400~1 000美元的条件下,出现了发达国家3 000~10 000美元期间出现的严重环境污染。中国西部地区目前正处于工业化起飞阶段,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以工业污染为主的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增长,环境治理费用虽有所增加,但远不能满足要求,环境承载力呈下降趋势。其实,环境污染并不是这两年才严重起来的,而是恶化到了某种阀值的位置。这究竟是意味着更严重的生态危机正在路上?还是表明EKC的转折点已经或即将到来?

2.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

为解决环境治理与重建中,地方经济与社会收益不对等以及产出供给力不足的问题,有必要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三方利益入手,讨论三者之间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

企业。追求市场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首选的目标,为此,其必然关注私人成本,必然在市场均衡点(私人成本最小从而利润最大点,见图2)上安排生产。在未达到MPC=MR之前,企业尽可能多地生产(见图3),但当达到利润最大点时,以价格P2提供了Q2的产品,由此必然发生污染的负外部性,即图2中的污染成本。

中央政府。福利经济学认为,政府是一个仁慈的社会计划者,力图使市场产生的总剩余(消费者的评价减去生产产品的成本)最大化,当然成本包括污染的外部成本。中央政府会选择需求曲线与社会成本曲线相交时的生产水平进行管理(见图2),即追求最适量(最适量

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一样,追求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但是地方政府的决策往往多倾向于眼前、局部利益,对于中央政府的决策,只愿选择那些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并且对那些没有“短期”盈利效应的政策,也不会积极参与执行。另外,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采用一些不正当手段使地方政府对其污染不闻不问。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见图4)。为简化讨论,设定只有两个经济部门,即生态环境重建与其他产业),对于西部地区的政府而言,生态环境重建的利润率水平为R1(R1可能>0,=0或

从图4的收益分布中,如果中央政府不鼓励环境建设,地方政府不会选择进入,这时至少可以获得R2的利润率水平;如果中央政府从整体利益出发鼓励进行环境建设,在缺乏资金和短期利益的驱使下,地方政府会选择“不作为”,尽管Rz’Rs,地方政府至少得到了正的收益水平。理性的中央政府会选择鼓励环境建设,并且对西北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和利益分享,以提高西北地区政府的利润率水平Rs’,使得Rs’≥Rs,就可以实现策略(作为,鼓励)。

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之间的博弈(见图5)。

在图5的博弈矩阵中,地方政府若监管,都要从财政收入I中支付一定的监管费用b;若不监管,则避免监管费用b,还有可能获得隐形收入e,可能承担违反中央政策的成本d。对于污染企业,若治理需要承担治理费用a,则企业的利润为p-a(p为原利润);若不治理,或支付罚款c,或向地方政府行贿e。由于现阶段地方政府违反中央政策的成本远远小于不监管时的收益,因此地方政府往往对污染企业不监管甚至不作为。同时,从我国现状来看,环境法规设定的罚款c远小于企业的治理费用a,致使有些污染企业宁愿接受罚款也不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我国西部地区在20世纪50~60年代,由于国家推行区域均衡发展模式,西部地区的工业建设主要依托资源优势,围绕原材料、能源开发和初级加工为主的格局展开,产业主要集中在煤炭、石油、电力、有色金属四大行业。同时,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西部地区不得不以很低的价格出售原材料以及一些初级产品,而以较高价格购买工业制成品,不合理的交换使得西部地区承受了损失。另一方面,由于对环境治理重视不足,国家对于西部地区的环境投入不足,使得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破坏。这两方面综合作用,使得西部地区的资源成本、环境成本远远高于当时所获得的收益,造成了现在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人均收入水平低的局面。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的生态建设逐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可持续发展来考虑,西部地区的生态建设仍任重而道远。

3.西部地区生态重建的制度供给

科斯定理认为,如果私人各方可以无成本地就资源配置进行协商,那么,他们就可以自己解决外部性问题。科斯定理说明,私人经济主体可以解决他们之间的外部性问题。无论最初的权利如何分配,有关各方总可以达成一种协议,在这种协议中每个人的状况都可以变好,而且,结果是有效率的。尽管科斯定理的逻辑很吸引人,但私人主体本身往往不能解决外部性所引起的问题。只有利益各方在达成和实施协议中没有麻烦时科斯定理才适用。但是有时利益各方并不能解决外部性问题,这是因为各方在协议及遵守协议中往往会发生交易成本,而协商各方都不愿意承担这一部分费用。

国家在《纲要》中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开发结构。优化开发区域主要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比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重点开发区域主要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聚积条件较好的区域”;限制开发区域主要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禁止开发区域主要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依据这些基本的划分依据,四类主体功能区中,以限制和禁止开发区为主的县级行政区829个,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总面积约631.7×104 km2,占国土面积的65.9%,其中限制开发区面积约49.6%。另外,西部地区还有一少部分地区属于优化和重点开发区。

在限制开发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方面,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如制定相应的生态补偿政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生态移民政策、特色产业扶持政策等,并加强对限制开发区域生态恢复的监督管理。未来的发展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加强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逐步成为全国或区域性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对于禁止开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题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资源的治理,主要应该从经济制度方面来实施,具体地,应设立以下制度:

(1)征收环境费制度。环境费是指根据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由国家这一所有者授权的代表机构向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或个人依照其开发、利用量以及供求关系所收的相当于其全部或部分价值的货币补偿。它总体上分为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资源补偿费以及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利用环境纳污能力的排污能力两种。资源补偿费对于中小型企业由于量大面广,只是对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征收,一方面造成了市场竞争的不平等,另一方面其征收范围狭窄,资源价格太低。排污费是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使环境问题外部不经济内部化的一种制度安排,其主要缺陷是超标收费,排污者不超标就可以无偿地使用环境纳污能力资源,造成竞争中的不平等。因此,一方面要变现有超标排污收费制度为达标排污收费、超标排污征收附加费并予以处罚制度,另一方面要由“浓度控制”向“总量控制”过渡,在公平合理的强制性收费的同时,对一些排污严重者处以罚款、停产或强行关闭。

(2)环境税收制度。环境税(“庇古”税)是国家为了保护资源与环境而凭借其权力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程度和污染、破坏环境资源的程度征收的一种税种。“庇古”税可以以较低的社会成本减少污染,它规定了污染权的价格。正如市场把物品分配给那些对物品评价最高的买者一样,“庇古”税把污染权分配给那些减少污染成本最低的企业。有必要指出,“庇古”税与大多数税种不同,大多数税种扭曲了激励,并使资源配置背离社会最优,经济福利的减少――即消费者和生产者剩余的减少――大于政府收入增加的量,引起了无谓损失。与此相比,当存在外部性问题时,社会也关注那些受到影响的旁观者的福利。“庇古”税是存在外部性时的正确激励,从而使资源配置接近于社会最优。因此“庇古”税增加了政府的收入,也提高了经济福利,。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环境税早已广泛运用并受益匪浅,西北地区应该尽快地推行与实施。当然污染税也存在操作难点。要确定最优的税收额度是困难的。理论上,污染税的最优单位税额,应处在使产生污染的经济活动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均衡点上,但由于污染税的价格并不是由市场形成的,而是政府制定的,受到有限信息的制约,实践中难以找到该均衡点。

(3)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将环境资源商品化的一种制度安排,它是指通过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买卖来进行排污控制。这种制度实际上创造了一种新的稀缺资源――污染许可证。交易这种许可证的市场将由供求因素支配,看不见的手将保证这种新市场有效地配置排污权。只有以高成本才能减少污染的企业将愿意为污染许可证支付最高的价格,那些以低成本可以减少污染的企业也愿意出卖它们所拥有的许可证。允许污染许可证市场的优点是,从经济效益的观点看,污染许可证在企业之间的内部配置是无关紧要的。即只要存在一个污染权的自由市场,无论最初的配置如何,最后的配置将是有效率的。可交易污染许可证的优点是,不管每个企业的污染排放率如何,总的排放量可以保持在目标水平上。它的实际操作难度要小于“庇古”税。当然,对于确定总排放量的具体数额,企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目标也是不一致的,由此,最优额度的确定也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

在实践中,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来保护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加快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与主体功能相适应的产业结构;加强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建设,引进区域外资金,加快区域的生态建设;在衡量主题功能区域发展水平时,要运用多元化指标,除了传统的经济指标外,还应该补充生态指标和社会指标,进而有利于制定更有效的政策和措施,促进区域的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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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曾云(1981-),甘肃武威人,西北师范大学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环境治理制度范文3

 

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环境保护的严峻现状和民众的巨大需求,决定了必须对其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地方各级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公众也有权利和义务共同参与环境保护,要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可见,环境管理对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但是如何管理成了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难题。

 

落实这一要求需要梳理当前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识别其存在的问题,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至关重要,同时,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的环境管理模式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探索新的环境管理模式有利于适应“十三五”新的形势变化,确保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对实现美丽中国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1 我国环境管理制度发展历程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环境保护工作至今,我国的环境保护制度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1 起步阶段(1972-1978年)

 

改革开放前,国家实行计划经济,采取的是优先发展经济政策,全力推进经济建设,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国家意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1973年8月5日-20日,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1974年10月25日,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中国环保事业开始发展。这一阶段,环境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同时机构不独立,管理职能和范围受限。

 

1.2 创建阶段(1979-1988年)

 

明确提出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国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环境法制建设蓬勃发展,大量环境法律法规出台,环境保护真正纳入法制轨道。1979年第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着环境法体系的建立,并规定了环境保护机构和职责。这一阶段环境管理从单纯的污染治理转变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环境管理职能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管理手段单一,还没有理顺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1.3 发展阶段(1989-2015年)

 

这一阶段,国家的经济政治发生了巨大变化,开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强调环境与经济的协调、持续发展。国家修订和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环境管理的地位日益提升;环保部门机构设置逐渐完善,管理职能逐步强化。环境管理从“末端治理”走向“源头治理”“全过程控制”,治理方式由点源控制转变为点、面结合,环境管理手段由命令—控制型政府主导阶段逐步转向政府引导、市场参与、自愿合作。

 

2 我国现行环境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环境保护工作至今,伴随着社会 、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变革的时代,经过不断发展与完善,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制度,形成了以环境法治制度、环境管控制度、环境经济制度等为主体的制度体系。其中一些制度的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于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很多问题。

 

2.1 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环境立法缺位、现行环境法处罚偏轻。环境保护的体制、职能和部分管理制度在环境法律中并没有得到明确和细化,一些重要的环保领域立法缺失,行政处罚普遍偏轻。例如,《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违反环评规定擅自开工建设的,只能给予2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于处罚太轻,一些企业根本不重视环评,采取边开工建设、边做环评报告;一些企业先上车后补票、先建设后环评;甚至一些企业以交罚款代替环评。运用司法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制度尚未建立,环境民事赔偿法律制度不健全,司法诉讼渠道不畅,生态环境损害难获赔偿,生态环境破坏者并未得到应有处罚。基层行政执法缺乏强制手段,现行法律规定执行不到位,缺乏有效性。

 

2.2 环境管控制度执行效率不高且效果不佳的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决策者的制度不健全,当前环境保护制度并没有解决指挥棒问题,唯GDP的政绩考核机制还普遍存在,不少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生态责任感;环境保护领域利用市场手段不足,能够体现生态服务和自然资源价值的市场机制和制度尚待构建,资源低价、环境廉价甚至无价的状况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政府、企业与社会公众的有效沟通和协商机制仍未形成,公众和舆论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的制度有待加强。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总量控制等部分现行制度设计不合理、执行不到位,难以适应当前环境管理和监管的需求,亟待围绕环境管理转型进行调整。

 

2.3 环境经济制度未能充分发挥市场在环保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环境经济制度的探索刚刚起步,在基层执行和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能够充分发挥市场在环保领域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制度亟待建立。环境损害成本的合理负担机制,如环境资源产品定价机制、收费机制和税收机制等尚未形成;现有经济制度政策之间协调不够、配套措施不足、技术保障不力。

 

3 探索适于中国国情的环境管理制度新模式

 

2015年,中国政府先后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清晰规划了未来一个时期生态环境治理的顶层设计和基本路径。2015年12月4日-5日,排污许可制度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开幕式。他首次提出要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项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在发达国家已得到很好的运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将“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作为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2014年4月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也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标志着排污许可制度被正式纳入国家改革实施阶段,关于排污许可证的制度设计和立法进入关键时期。

 

目前,环评、三同时、总量控制、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限期治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各行其道,衔接不够,功能单一,缺乏核心和系统整合,导致整个环保管理体系庞大繁重,且不能形成有效管理。“一证式”管理将排污许可证作污染源综合管理的载体,将现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具体要求,集中通过排污许可证加以明确,实现对污染源综合系统、全面、长效的统一管理。

 

3.1 排污许可证是管理执法依据

 

所谓排污许可证,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排污单位颁发的环境行政许可证明。基于“一证式”管理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是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的核心,具有法律强制性、持续有效性和运用多样性的特点。它可以融合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管理、总量控制、排污申报和收费、排污权交易等各项制度的管理要求。政府可根据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来进行核查其环境行为,为执法部门的监管提供依据。

 

3.2 排污许可证是公众参与监督的平台

 

环境保护的公益性使环境信息具有共性,公众有权利知晓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并对其进行监督。排污许可证可以集中排污单位全环境要素、全生产过程信息,并系统地提供给公众,为公众参与提供了一个有效、透明的监督平台。

 

3.3 排污许可证是经济调节的基石

 

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总量控制的体现,同时也是记载排污权的载体。建立基于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基础上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通过实现环境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促进技术改造和工艺改良,提高环境质量,实现总量控制,同时变被动为主动,依靠排污企业自身的力量来充实环境治理资金,降低总量控制成本,形成企业与社会双赢、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4 结 语

 

“一证式”的环境管理就是要通过排污许可规范污染源的环境行为,实现多种污染物达标排放;以排污许可为核心,整合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按照环境要素对企业提出环境管理要求,建立统一且唯一的环境管理平台,实现排污企业在建设、生产、关闭等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全过程管理;施行一企一证,综合管理;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实现“一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从而提高政府环境管理效能;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管。

环境治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不同国家;矿业环境;管理制度1.发达国家矿业环境管理制度状况

美国和日本对矿业环境非常重视,在矿业发展早期就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对矿业环境进行约束,矿业环境管理制度构建非常完善。

美国在19世纪中期制定了《普通采矿法令》并在该法令中对矿业资源进行明确,制定了政策对矿业资源权利进行分配,为后续矿业环境管理体制的构建奠定了基础。日本在同时期也对自身矿山管理制度进行了构建,其《矿业法》在矿产资源所有权指标上对各项授权形式进行划分,由国家作为矿产资源开发的核心,未经获得国家批准的采矿活动不可以进行。

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和日本先后对自身的矿业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并在上述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标准化、规范化的矿业环境保护体制,加大了对矿业环境的控制力度。1970年,美国颁布了《国家环境政策法》,开始通过EIA指标对矿山环境进行评价和约束。而70年代末,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要求在矿产开采前各公司要对矿业活动进行评价,出具矿业活动对矿业环境的影响状况评价书。该评价书中内容由公众与政府共同评断和修改,对其中矿业活动进行调整,从而保证矿业环境管理效益。随后美国政府还在矿产环境评价书基础上形成了矿山环境监督检查体制,由联邦政府和州一级选取专业人员完成矿山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对严重污染矿产企业进行查处,矿业环境管理控制效果显著提升。而日本在《矿业法》制定中对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明确阐述,对该内容标准控制体系进行了分析。《矿业法》中117条至120条对矿业环境管理内容进行了细化,要求矿业企业要加大矿区环境保护效益,提升矿区保护控制力度。随后日本在《矿业法》的基础上颁布了《矿产环境保护法》,单独针对矿山环境问题进行了立法,对矿山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提升了自身矿业环境管理控制效益。

2.发展中国家矿业环境管理制度状况

巴西、阿根廷在矿业前期发展的过程中没有进行政策控制,发展模式非常粗放,环境破坏现象严重,发展状况受到严重限制。目前巴西和阿根廷虽然已经开始制定权属制度,但是各项矿业管理制度仍没有形成完善的体制,环境保护力度仍处于中下游水平。

巴西、阿根廷在矿业环境管理过程中对大部分矿业资源进行了明确,将矿业资源归属国家所有。上述发展中国家中可以通过矿业权特许制完成矿业活动许可,可以将矿业权进行转让、买卖等。

而在环境保护体制方面,巴西在1983年才开始正式形成矿业环境管理6838号法律,对矿产环境管理体制进行构建。1988年开始对采矿活动权限进行限制。1990年开始制定矿山权体制,对矿业活动进行严格授权并依照环境内容实施矿业活动控制。

3.矿业大国矿业环境管理制度状况

澳大利亚和加拿大是全球矿业大国,矿业生产活动非常频繁,其矿业环境控制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在发展初期对矿业生产活动并没有过多的束缚,没有对矿业资源和环境进行非常好的保护,其初期发展模式较为粗放。这种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生态环境受到影响,导致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生态建设效益大大折扣,矿业发展和环境之间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加大了对矿业环境的重视力度,开始制定相应管理策略和管理制度对矿山环境进行保护、控制和调节。

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在矿业环境管理过程中都对矿业资源所有权进行明确,指出矿业资源为国家所有,企业单位在对矿业资源进行开采时需要先向国家汇报,有关部门经过严格审核后同意开采时才可进行矿业活动。澳大利亚在矿业立法的过程中主要对矿业中的资源和安全进行控制,从以上两个角度对法律体系进行构建,其在矿业管理主要由联邦矿业政策和本州矿业条例共同完成。加拿大在矿业立法过程中与澳大利亚基本一致,两者均建立了等级明确的权属制度。

而在矿业环境管理体制构建的过程中,澳大利亚主要从三个阶级完成矿业环境控制,由三级政府相互配合完成保护工作,加拿大主要由联邦政府和二级部门完成各项矿业环境的控制,通过两者相互配合达到对矿山环境的改善。澳大利亚通过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完成各项矿业环境管理控制,由自身矿业活动发展状况形成了矿山环境管理标准。1974年,澳大利亚在《环境保护法》中明确指出要对矿业环境进行全方位管理,由两级联合部门完成各项矿业问题的联合审批和处理。《1992采矿法》及《1979环境规划和评估法》依照各区域具体矿业状况形成对应管理控制体系,与区域环境高度贴合,矿业环境管理质量大幅提升。加拿大在矿业环境管理的过程中也在上述模式上进行了制度建设,通过省级矿山管理模式,由省级部分分别管理自身矿业环境状况,达到分层次管理控制,管理责任体制明确。

4.总结

不同国家存在不同的矿业环境管理体制,存在不同的矿业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当前发达国家在矿业环境控制的过程中内容建设较为完善,而发展中国家仍处于矿山环境控制阶段,还没有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控制及保护体制,矿业环境管理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只有在形成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矿业环境管理制度后,各项矿业活动才能够与环境发展相一致,从而加速矿业发展进程。

参考文献:

[1]郑娟尔,孙贵尚,余振国,冯春涛.加拿大矿山环境管理制度及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代价研究[J].中国矿业,2012,11:62-65.

[2]郑娟尔,余振国,冯春涛.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代价及矿山环境管理制度研究[J].中国矿业,2010,11:66-69+84.

环境治理制度范文5

1、根据学校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努力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促使学生在优良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2、按班级划分清洁区,落实后勤人员卫生包干表,抓好班级值日生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风无长的杂草、墙壁无涂划、无球印、无脚印、无悬灰,地面上无纸屑、无烟蒂、无果皮、无杂物、无痰迹、垃圾箱内及时清除,屋角屋顶无蛛网灰尘,桌面无新刻刀痕,学校内无卫生死角。

3、校园内环境布置简朴、美观、大方,教室、办公室以及其它各室的门窗玻璃齐全,室内窗明几净,光线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齐,各种物品放置有序,楼梯、走廊及校内道路、操场清洁整齐。

4、厕所每天要打扫,定期冲刷,并喷洒药水,使用厕所要讲文明,讲卫生,保持厕所的整洁,减少臭味,消灭蛆蝇。

5、黑板报、画廊、宣传橱窗的布置要落实专人负责,1个月不少于1期,保持美观整洁,内容健康,适合儿童趣味,富有教育意义,开工生动活泼。要定期更换版面,并注意正确使用简化字,注意字体工整,文体规范。

6、绿化、美化校园要有计划,逐年分期实施,校园内要做到一年四季都能见到常绿植物,对已有的花草树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全校师生要人人做到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

7、学校各类用房应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中心学校,采取措施进行维修。校园内墙壁、物品要定期粉刷油漆。

8、学校要有健全的校园卫生制度。由少先队组织检查小组和校值日每天两次对全校各室、各清洁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9、教育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医生配合下,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校要逐步添置卫生设备,完善学生的卫生保健档案。

校园环境管理“十三个禁止”

1、禁止随地吐痰。

2、禁止随地大小便。

3、禁止乱扔果核(壳)、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

4、禁止乱倒污水和粪便。

5、禁止乱倒垃圾和在露天场所、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杂草、垃圾。

6、禁止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

7、禁止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主干道路上乱堆放物品。

8、禁止带宠物进校。

9、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在非指定的地点乱停乱放。

10、禁止损坏一切公共财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11、禁止在教学区、办公室烧饭和乱倒剩菜剩饭。

12、未经批准,禁止在校内设摊摆点。

13、禁止攀树、折枝、摘花和践踏草地。

校内张贴物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校园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保持校园的整洁,特对校内的各种张贴物(包括布告、公告、通知、宣传品、标语、海报、启事、广告、指示等)做如下管理规定。

1、所有张贴物必须张贴在学校指定的布告栏内。

2、张贴物要真实、简要、工整、干净、不许覆盖刚贴上的重要通知。

3、张贴物必须写明单位名称和日期。布告、公告、通知要盖部门公章。未有部门公章,或者贴在公布栏以外的和过期的各类张贴物品,将立即清除。

4、在校园内不准张贴不利于学校安定团结或不利于校园文明建设的张贴物,创建办除及时清除外,并追究书写人和张贴人的责任,严重者给以处罚或依法处理。

苗圃管理制度

1、苗圃是校园培植苗木、花卉、制作盆景的绿化基地,贯彻以绿养绿方针,逐步减少学校投资。

2、苗圃必须为美化校园服务,同时也要为社会绿化活动服务。

3、苗圃不准存放私人花卉。

4、苗圃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花卉、盆景带出苗圃,违者罚款。

5.苗圃努力为教职工服务。

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班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其中小径。

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候保洁。

3、负责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垃圾筒。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出面处理。

二、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2、禁止在食堂、教师、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违者就地清除,批评教育。

3、禁止向校园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

4、禁止在各种建筑物、设施、树木上张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示等必须在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

5、禁止在办公室、走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6、禁止在室内、走廊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

7、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8、不准在校内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如经职能部门同意临时设摊,摊主应保持摊位周围场地的环境整洁卫生。

学校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环境治理工作,促进校容校貌建设,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规定如下:

一、保护树木花草及园林设施

1、严禁攀登假山和雕塑。不得用砖头、石块、木棒等器物敲打或用脚踏雕塑等设施。严禁在校园及这些设施上涂抹乱画。

2、爱护花草树木、严禁践踏草坪、折枝摘果,教学楼区域内不许打排球、篮球、不许踢足球。

3、不得在教学区内追逐打闹和进行可能损害橱窗、树木等设施的各种活动。

4、保持校园清洁,不随意乱扔纸张及各种废弃物,随地吐痰,负责卫生的各班要按时清扫。

5、凡有破坏学校花草树木及教学设施的,除进行赔偿外,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维护楼内秩序

1、上下楼梯和在楼内行走要靠右侧,不得多人并排行走或勾肩搭背,不准在楼内追逐奔跑。

2、楼内须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

3、不准乱扔废弃物和随地吐痰,废弃物要投入垃圾箱。

4、做完间操或全校大会结束后,各班须按秩序进入楼内,不得拥护,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5、爱护楼内设施,不准坐、踩管道,不准破坏桌椅。放学后,值日生要及时关闭门窗和关灯。如因门窗未关,玻璃损坏,按规定赔偿。

6、要注意保护楼内标语牌。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更不准破坏。

7、不准在楼内玩任何球类或从事其它体育活动。

创建“绿色学校”规章制度

1、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学校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该项要求列入学校工作常规考核。

2、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美术等学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巧妙渗透。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讲座,考试试卷中要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

3、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

4、学校教导处、少先队、班主任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每次活动要求有总结,有台帐。

环保教育制度

1、师生自觉学习环保知识,认真写环保读书笔记,提高环保意识。

2、在学科教学中,教师要在实施学科教学教学的同时,根据学科自身的特点,有机地向学生渗透环保知识。

3、利用节日庆典和少先队活动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绿色创建活动

4、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资源,随手关紧水龙头,随手关灯,不开无人电风扇,电脑长时间不用,必须关闭主机和显示屏。

5、不用一次性物品,不乱扔纸屑、果皮、塑料袋、废电池等,班级做好垃圾分类回收。

6、爱护花草树木,不折树枝、不摘花、不踏草坪。

7、与破坏环境的一切行为做斗争。

8、课间不追跑打闹、不大声喧哗少制造噪音,共创宁静环境。

9、旧物巧利用,让有限的资源延长寿命。

10、少用一次性制品,节约地球资源。

11、买环保电池,减少环境污染。

12.拒吃野生动物,不买野生动物制品,善待生命。

13.认绿色食品标志,保障自身健康。

14.买无公害食品,维护生态环境。

15.维护绿化,捐资种树,做绿色小卫士。

16.做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环保宣传。

节水节电制度

一、节水制度:

1、洗水水龙头不能开得太大,用水后关好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2、厕所内的水龙头定人开关,其他人员不得开关。

3、食堂工作人员要有节水意识,不得随意浪费,发现严重浪费用水者,每次罚款5-10元。

4、后勤要经常检查水管和龙头,发现漏水现象及时修复。

二、节电制度:

1、严禁学生和其他人员私拉私接电器,不得使用电炉、水茶壶等耗电电器。

2、师生要养成节电习惯,杜绝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风扇灭,饮水器及时关闭。

3、夏天室外温度低于30℃,冬季室外温度高于5℃时,不使用空调。夏天空调、冬季采暖前要关闭门窗,人员离开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夏季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的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

4、晴天白天不开电灯,教室尽量开窗通风,不开电风扇。电脑及时关闭,教室电视不用时关闭;放学后电子备课室要切断电源,以减少待机能耗。

绿化管理制度

1、常年有人对树木、花草进行修剪。

2、抓住时机,及时浇灌、追肥、灭虫,对认为造成损坏,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班级考核分1----5分。

3、对学校的一草一木,落实到班,人人进行保护。

4、学校的大面积绿化,要有实施方案,并要全体师生参与设计,广泛征求意见,让人人植树,个个爱花。

5、由门卫人员监护,对外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防止对花草、树木的破环,出现问题追究门卫的责任。

6、各式的盆景花,全部落实到专人进行负责管理,保持常年枝叶茂盛。

7、绿化一草一木,需要移栽的要报请学校绿化领导小组批准。

禁烟制度

1、全体员工应自觉学习健康知识,人人懂得吸烟危害健康的道理,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吸烟教师应自觉戒烟。

2、学校齐抓共管学校的禁烟工作。利用健康课、团队活动、班队主题活动、广播等各种形式,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不吸烟成为教师员工的自觉行为。

3、教室里、走廊上、办公室等学生集中的场所,一律不准吸烟。

4、休息室、会议室在会议时间里,与会者一律不得吸烟。凡学生和家长集中的地方,本校教师一律不得吸烟。

5、在学校内的醒目处张贴禁烟标志等,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劝阻吸烟者。

6、全体师生员工把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进行下去,向无烟学校的目标迈进。

创办“绿色学校”奖惩制度

一、全校教职工要提高环保意识,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投入到此项活动中来,并起到率先垂范作用。

二、各任课教师,要把环保教育活动渗透到教育教学之中,不断丰富自身环保知识,并教育学生。

三、班任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

环境治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制度;应用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 A

1、工业企业环境责任的涵义与识别

传统观点将工业企业的环境责任笼统地理解为,工业企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责任或义务,包括环境法律责任与环境道德责任。这种伦理学或社会学意义上的责任认知不利于对工业企业的环境行为效应做出综合评价。责任认知不利于对工业企业的环境行为效应做出综合评价。在工业文明时代,我们将生态环境视为一种稀缺经济资源,从环境资源配置与使用关系社会福利动态增减的视角下,认识与测度工业企业环境责任行为。工业企业环境责任是指工业企业优化环境资源,比如碳排放权的相关配置,在综合平衡工业财富与生态财富增减意义上,推进社会总福利水平提升的行为责任。

工业企业的环境责任在本质上讲并非是“不排污”或者是“少排污”的责任落实,而是在具体的工作中更加经济地使用相关的环境资源的责任落实。工业企业创造物质财富除了资本、劳动等要素投入外,也离不开一定的自然资源消耗和工业排污。由此,工业企业除了要承担雇员责任、股东责任,也要承担环境责任。工业企业环境责任不完全等同于“节能增效”的经济责任,更应是避免,违反环保法规、不计成本排污等等的相关社会现象。工业企业环境责任是一种由社会或政府主导的,激励与约束工业企业,使之追求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融合的公众利益诉求。

2、工业企业的环境责任具体落实为责任分析

2.1、遵守环保法规的责任

在具体的工作中,这是一种义务性、强制性的环境责任,也是最基本的责任。比如说工业企业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若违法将承受法律责任,2013年10月环保部公布了72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2.2、缴纳排污税费或接受环境管制的责任

在具体的工作中,这也是一种被动性、强制性的环境责任。比如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超过法定排放标准,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赔偿损失。

2.3、节能减排,降低环境成本的责任

在具体的工作中,节能减排,降低环境成本的责任是一种具有市场激励性质的主动性、自愿性责任。比如工业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进行清洁生产可以降低能耗成本和治污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2.4、打造低碳或绿色

在具体的工作中,打造低碳或绿色品牌,多行环保慈善行为的责任,是一种具有市场回报激励的自我责任。根据相关的研究表明,某些汽车制造企业的环保责任履行明显增进了品牌效应。

2.5、在特定条件下,工业企业参与环境权利交易的责任

在特定条件下,工业企业参与环境权利交易的责任主要表现在:在具体的工作中,比如在某地区碳排放权市场中,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开放易,遵守交易规则,促进环境权利的最优化配置与使用。

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及应用分析

3.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首先是在具体的工作中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制度,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在具体的工作中根据政府的相关总量控制要求,相关的工作中人员建立一定的环境污染物的总量台账管理制度;其次就是在具体的工作中,对于相关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以及相关工作的考核、监测体系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行,其主要是指在具体的工作中对全部耗能的相关企业单位以及环境的污染源实行相关的调查分析,比如在具体的工作中建立健全相关的企业生产以及销售区域间的相关能源的利用效率指标以及相关的调查体系。再者是在具体的工作中对于相关环境统计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应用,其主要指的是相关的环保部门按着环境统计的相关要求,在具体的过程中对节能减排方面实行合理的投资,制定出相关的环境统计管理制度。除此之外,还包括有:在具体的工作中对相关污染源的台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应用;在具体的工作中对于相关环保设施台账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应用;在具体的工作中对于相关的环境监测计划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应用,其主要是在具体的工作中为落实岁相关企业废水、废气以及噪声的污染防治工作等等。

3.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应用

3.2.1、首先是在具体的工作中对于相关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制度的应用监督减排实施方案的落实,主要是在具体的工作中认真核算各生产车间核算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相关的人员要根据国家环境统计报表的相关制度规定,在具体的工作中做好相关数据以及统计报表的核算、以及衔接审核的具体工作,以此有效的确保在具体的工作中相关数据的真实性以及可比性,最终有效的促进在具体的工作中对相关污染物总量的有效控制。

3.2.2、节能减排、考核以及监测体系制度的应用

在具体的工作中,实施企业和生产车间能耗指标的核算制度,实施环境监测作业管理制度和监测手段。主要是在具体的工作中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生产车间综合评价体系。在具体的工作中对于各生产车间的相关指标计划的完成,协同公司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实现相关项目的改造,以此有效的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总量排放。

3.2.3、环境统计管理制度的应用

在具体的工作中,为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报表的填报提供了基础的数据。在具体的工作中监督管理各生产车间负责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保护投资、环保设施的运行费用及其他环境保护有关的数据统计和上报。

3.2.4、污染源台账管理制度的应用

在具体的工作中详细记录生产单位名称,污染源名称,污染物产生的环节和部位,相关能源的消耗状况等因素,比如:炉窑所用燃料,排气筒材质,污染因子;生产废水的排放渠道、走向;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治理措施等等。

3.2.5环保设施台账管理制度的应用

在具体的工作中通过环保设施台账管理制度掌握生产过程原材料的消耗、废水处理量、进出口浓度、效率等主要参数。及时掌握运行及检修情况。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维护,降低运行成本及维修费用。

3.2.6、环境监测计划管理制度的应用

在具体的工作中准确掌握污染物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周期、监测频率。环境监测站按监测计划实施监测,重点监督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将监测数据按照时一间节点对各单位进行告知。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重金处罚。

4、结语

综上所述,在具体的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应用工作中,要注意从源头消除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证了污染物总量控制。通过对相关技术工艺的改造,有效地削减了新鲜水和废水的使用和排放量,最终实现相关节能减排既定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赵黎,贺立龙,靳慧.基于环境资源配置的工业企业环境责任评价――以河南省为例[J].软科学,2014,02:74-78.

[2]张晓晶.浅议工业企业的环境影响后评价[J].青海环境,2014,01: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