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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贸市场的条件范文1
完善现有农贸市场规划布局。统筹考虑中心城区(包括海昌、硖石、海洲、马桥等四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人口分布、人口结构、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等因素,结合城市有机更新,调整完善《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布点规划(-2020)》,新增两个建设点:一是城南区块点(文宗南路东侧、东长新村点南侧),满足居民新聚集点配套需要;二是西山路区块,对西山路临时设摊区现有设施进行改造,完善硬件,具备正规农贸市场条件设施,分流市区部分临时设摊区经营户。今后中心城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须符合规划要求。各镇、开发区(景区)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编制本区域农贸市场布点规划,确保农贸市场建设有序推进。
做好现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根据省政府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在2013年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目前尚未实施改造提升的责任单位,须将该项工作作为2013年度重点工作予以落实。海昌街道硖东菜场、盐官镇丰兴农贸市场、市区南苑农贸市场、袁花镇袁花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需在2013年度完成。周王庙镇周王庙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要加强督促指导。农贸市场改造应对照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标准实施,注重完善停车场、停车位等市场配套功能。
规范便民交易点。对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硬件设施基本符合农贸市场标准,但因土地、规划等原因而无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俗称无证农贸市场或便民交易点,大多由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可行性方案,通过简化或补办手续,妥善开展市场名称登记,逐步纳入规范管理。
建立完善“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与市场产供销对接机制。强化农贸市场与蔬菜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直销对接,有效降低流通成本。2013年新增蔬菜基地面积500亩,并进一步优化农贸市场内蔬菜基地直销点建设。鼓励业态创新,推进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实行“农改超”;探索大型商业超市直供直销、连锁配送、净菜销售模式。
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探索肉类等重要商品品牌化经营,完善上市商品可追溯机制,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农副产品全索证、全备案。加快农贸市场检测点建设,拓展检测项目、提高检测频率,提升检测水平,农产品批发市场和50个经营户以上农贸市场全部设立检测点。建立电子监管网络,完善信息公示和价格预警。强化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理,注重源头监管,加强部门协作,加大食品大要案查处力度,形成政府部门监管、市场举办者管理、经营户自律的良性机制。
扎实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结合“六城联创”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创建“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要求,力争每年成功创建1至2家省级“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农贸市场摊位租赁费收费行为,平抑市场物价。发挥国有农贸市场示范带动作用,国有农贸市场按年度摊位费总额的5%、集体农贸市场按年度摊位费总额的3%,设立文明诚信经营奖励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进行评比并进行奖励。实行摊位租赁费最高限额,确保摊位费维持在可控水平。以市场为单位,以满员市场前三年招标最高年份的总金额为最高限额,超过部分50%充入文明诚信经营奖励资金,其余50%作为市场发展资金。
政策保障
新建农贸市场。由国资或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新建农贸市场的,可通过行政划拨、协议出让、集体使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对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验收合格、办理市场名称登记后,由市财政给予实际投资额(不包括土地成本,仅限农贸市场部分)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财政补助。落实减免规费政策,建设农贸市场按照社会公益基础设施规定,享受税收、建设、用水用电等相关扶持政策。大管网配套费等建设工程规费减半收取或全免,农贸市场水、电费用按居民用性质收取。
创建“文明示范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经星级市场考评合格,由市财政给予五星级50万元、四星级30万元、三星级20万元、二星级10万元、一星级5万元的财政奖励。由低星级评定高星级的,实行补差奖励。星级农贸市场复评合格(三年一复评),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经省考评组认定为“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财政奖励。
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农贸市场建设系民生大计,也是一项经济工作,关乎食品安全,关乎社会稳定。各镇(街道)、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城市工程的根本性工作和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消防大队、市农经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供销总社等部门和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
建立农贸市场的条件范文2
农贸市场是一个与千家万户的生活息息相关、不可或缺的购物场所,同时是农副产品流通的重要载体,它是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的消费习惯、不同层次消费阶层等客观实际相适应的一种流通业态。近年来,XX市通过规划新建、招商引资、积极培育,初步建立了以城区批发市场为中心,以乡镇农贸市场为基础,以农加超为补充的市场网络。但就目前农贸市场发展状况看,仍然不容乐观。因而,如何对现有的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的改造,并努力提升其品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现就XX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问题进行思考,提出下列对农贸市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的认识,改造提升农贸市场的重要意义和下一步改造提升的建议。
一、XX市农贸市场的发展现状
自1999年5月被确立为杭州地区开拓农村市场试点以来,XX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立足临安实际,坚持以积极务实的态度办好现有市场,以市场园区的模式建设好新办市场,以超前发展的眼光规划好未来市场,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秩序,不断健全农村商贸网络,加快了农村商品流通发展。XX市食用农产品消费初步形成了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共存发展的流通格局,其中农贸市场是XX市老百姓日常食品消费的主要业态。
截止20**年底,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共有农贸市场30个,其中经工商注册登记的15个,城区就占了7个。全市农贸市场总占地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总营业面积约为5.5万平方米,服务人口50余万人,多数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处于800米至1500米之间。20**年,农贸市场总成交额达到11.18亿元,其中市场年成交额超1000万元的有7家,上5000万元的有4家,超亿元的有5家,分别是临安天工商厦、浙皖农贸城、临安於潜集贸市场、青云竹笋市场、於潜城北竹笋市场。
二、XX市农贸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
XX市农贸市场在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XX市农贸市场在农村商品流通环节上扮演重要角色的同时,也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贸市场建设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规划布局建设不尽合理。一方面是部分地方农贸市场缺少,建设简陋,容量不足,基础设施缺乏,难以满足农民需求,也适应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在建设农贸市场时不考虑实际,求大求新,重复建设,结果有场无市,市场建设效益低下,导致资源财富的严重浪费。此外,有的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加之对农贸市场建设不够重视,致使农贸市场的规划布局建设普遍存在不合理的现象。XX市很多初具规模的农贸市场是群众自发形成的,未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缺少政府的引导和规划,往往沿交通干线布局,以街为市线状发展,既影响了镇容街貌,阻碍了交通,也不利于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2、农贸市场建设资金短缺,建市场的优惠措施不到位。这是影响当前农贸市场建设滞后的一个主要原因。农村集贸市场资金需要量较大,这对于财政状况普遍紧张的乡镇政府来说是不小的负担。因此,许多乡镇政府虽然认识到了市场建设的重要性,却力不从心,拿不出钱来建市场,甚至于建设市场的一些优惠措施也不能到位。
3、有特色的专业市场化农贸市场不多,辐射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特色、专业化是提高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主要手段,农贸市场的建设需要特色,需要专业化。这有利于推动农村的专业化生产、商品化经营,深化农村区域经济和社会生产的分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带动区域经济的增长。但目前,XX市农贸市场普遍为综合性的低层次的农副产品和日杂市场,市场建设大众化,而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专业化市场却不多,辐射能力较弱。这就导致了市场的建设难以对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区域经济的增长起到显着的带动和引导作用。
4、对农贸市场的管理不够到位,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一是市场业主对市场经营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农贸市场设施如何无所谓,只要市场有人来,能产生效益就可以了,没必要掏腰包来改善基础设施。二是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时不时会发生短斤缺两、以次充好、强买强卖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对自身的经营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三是保洁不到位。有的市场业主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减少开支,减少保洁人员,造成市场垃圾随意堆放,卫生状况极差。四是存在无序性的流动经营人员。这些经营者随意性强,往往今天到这个市场乱设摊,明天又去那个弄堂乱吆喝,今天卖蔬菜,明天卖鱼货,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逃费又逃税。五是存在抢生意拉客的现象。表现在个别经营户为了一笔生意采取各种手段,让顾客购买其商品,同行之间经常会发生口角,争吵不休甚至打架斗殴,导致市场交易秩序混乱。六是管理人员和制度不到位。认为市场内不出大事就没关系,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乱占道、乱设摊缺少有效的管理和教育,致使有的市场摊位成了仓库,货物堆放过多,又不够整齐,车辆任意停放,影响市场的总体经营环境。七是市场环境不够完善。多数市场的情况不容乐观:自行车、三轮车、机动车随意停放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有的市场无证摊贩较多,管理难度较大。
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XX市农贸市场建设滞后,品位档次不高,功能不够完善,既影响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建立,从而也就有损于城市经济的发展,不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已经是一分非常紧迫和现实的任务。
三、改造提升农贸市场的重要意义
农贸市场是一个地区的窗口形象,它与其它商品市场一样作为生产者与经销商乃至最终消费者之间的纽带,作为城乡居民的“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要场所和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密切相关。它不仅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而且还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与其他商业设施的功能相比,其社会价值取向更能体现政府形象。搞好城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不但可提高一个城市的品位,而且可增强市域经济的发展潜力,提升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对促进城镇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是商贸服务业为农业提供服务,畅通农副产品供求信息,扩大农副长品销售渠道,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三农”问题,解决再就业的有效途径。
20**年,XX市保持了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平稳增长的势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47亿元,同比增长28.6%;农民人均收入7263元,同比增长10%。农村产业面积达到165.04万亩,总产值达到18.82亿元。“十五”以来,XX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较快,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总数达到55家,其中20**年新培育农业企业38家,省级骨干龙头企业6家,超亿元企业4家,建成省市农业示范园区15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4个。全市农业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迅速发展,总数已达63个,共有会员4582户,带动农户35761户,年代销农产品25603吨,农村经济人队伍不断壮大,竹笋、山核桃营销大户已达2700余人,年销售产值11.6亿元。据统计,全市蔬菜种植面积6648公顷,年产蔬菜122624吨;瓜果746公顷,年产瓜果18964吨;年产食用菌194
吨;拥有茶园总面积4016公顷,年产茶叶1964吨,桑园面积2864公顷,产茧3712吨;年产山核桃7010吨;笋干(含鲜笋)17018吨,其中鲜笋外销1900万吨,产值5.6亿元;白果248吨。XX市日趋扩大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规模,迫切需要建立以农贸市场为主的农副产品流通渠道。同时,XX市农民占全市总人口的80%以上,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收入和积余购买力、消费需求正在不断增长,消费观念正在不断更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而且人们有到农贸市场消费的传统习惯。因此,农贸市场无论是从深度上还是从广度上,发展潜力都是巨大的,它的改造提升对于农村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区域经济的增长。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城乡二元结构差异消除和农民收入提高的必然途径。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有利于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引导和方便农民进入市场,并促使他们根据市场供需的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农业结构,加快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使农村经济逐步实现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
2、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有利于小城镇的发展。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与小城镇发展密不可分。一方面,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应该依托于小城镇。因为小城镇是区域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是人流、商品流、信息流的主要集散地,而且,它能够提供农贸市场发展所必须依托的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减少市场配套设施建设投资,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能够促进人流、商品流、信息流向小城镇的更大集聚,从而带动其相关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提升,提高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
3、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有利于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经济的发展最根本的决定因素是人。农村经济落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人口素质相对较低,比较保守,商品经济意识较差。通过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提高管理者和经营者的整体素质,引入先进的管理、经营理念,激发和提高他们的商品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开阔他们的眼界,逐步提高他们自身的素质,培养出一批农村能人,并以他们的示范效应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4、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有利于保障农村食品安全。XX市现有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这对城乡居民的消费安全和食品安全产生了极大的隐患。推进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改善市场经营环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农贸市场的管理,提高经营者素质和服务质量,对方便群众日常生活,保障群众食品安全,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几点建议
1、转变观念,完善政策。过去,在计划经济年代里,人们在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影响下,没有把商贸服务业的发展摆在一个重要位置,从而对农贸市场的建设也不可能引起足够重视。因此,当前我们首先要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农贸市场地位、作用及其改造提升的重要意义,真正把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和培育摆在重要位置。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扶持政策,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并实行必要的考核制度,把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步伐。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贸市场是小城镇地域结构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科学合理地规划好农贸市场不但有利于其自身的长远发展,也有利于小城镇的快速有序发展。因此,要发展农贸市场,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至关重要。农贸市场的规划应综合考虑区位、交通、地形地势等多方面的因素,符合小城镇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和道路建设的要求。市场建设要在满足使用功能和投资许可的基础上,以高起点、高标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式样新的要求,完善硬件设施,加快交易手段的现代化,尽可能地提高市场建设的档次。同时,要认真研究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应具备的条件,加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规划引导,结合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进行合理布局,不能盲目改造。各地应根据其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基础、技术水平、商业传统、交通通讯条件和周围市场分布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注重长远利益,注重大中小结合,中心与地方市场配合,批发与零售市场结合,综合性与专业化市场结合,合理规划和布局农贸市场。
3、发挥优势,形成特色。注重有特色的专业化市场的建设,专业化市场对于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但是,它的建设决不能脱离其区域基础而盲目建设。因为其具有较高的要求:需要较广阔的腹地、较高的门槛购买力、较佳的区位和相对较完备的基础设施条件。因此,各乡镇(街道)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过程中,应慎重考虑,在经过综合比较和优选的基础上,注意发挥区域优势和产业优势,把农贸市场有步骤、谨慎地改造特色鲜明的专业化农贸市场。同时,在市场建筑的设计上既要先进又要富有地方特色,满足经商居住多方面的需要,并讲究建筑的风格、造型、色彩,体观时代风貌,把良好的文化环境融入市场当中。
4、寻求合作,多方融资。面对目前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困难的难题,各乡镇(街道)要调动各方面投资农贸市场建设的积极性,增加市场建设资金来源的渠道。农贸市场的建设不可能单单依靠政府,更多的要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要多方面、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目前,在城乡居民的手中游资较多,人们又有很强的投资冲动,但苦于没有投资的门路。因此,应该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个人、集体、国家、外商多方投资于农贸市场的建设。同时,农贸市场的改造应该与小城镇的改造、土地功能的置换结合起来,将新市场的建设与老市场的改造结合起来。这样既有利于筹集市场建设所需的资金,促进小城镇的合理发展,又能为人们经商置业提供机会。
建立农贸市场的条件范文3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设施和管理服务机构,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第三条凡在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建设、举办和管理农副产品集贸市场(以下简称农贸市场),在农贸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农贸市场必须依法管理,坚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居民、方便群众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规范农贸市场交易行为,鼓励和支持经营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第五条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市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公安、税务、财政、物价、城建、卫生、技术监督、规划、市容环卫、土管和检疫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和本条例的规定,对农贸市场实施管理。
第二章农贸市场建设和举办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将农贸市场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农贸市场的设立、规模应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新建住宅小区应配套设立农贸市场;旧城改造应将农贸市场的设立纳入改造规划。市区农贸市场建设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制定建设规划时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农贸市场由政府投资或社会投资兴建。政府应设立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农贸市场建设,视同公建配套工程,有关税、费应给予减免优惠。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订。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房屋、资金等形式投资兴建或扩建农贸市场,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八条兴建农贸市场必须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贸市场建设规划定点,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九条农贸市场建设应符合规划、消防、卫生管理的要求,不得妨碍交通,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已经占用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迁移。
第十条农贸市场的建设必须按照规划要求,与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农贸市场建设竣工,必须按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农贸市场的基本设施维修,由举办者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农贸市场应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一)符合城市建设规划;
(二)有相应的资金、场地和设施;
(三)具备必要的交通、治安、消防和卫生条件;
(四)有相应的管理机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举办农贸市场必须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举办者的申请报告;
(二)批准举办农贸市场的文件;
(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定点证明;
(四)场地使用证明或租用协议;
(五)市场设计图纸。
联合举办农贸市场的,应提交联办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举办者办理市场登记申请后,应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3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举办条件的,发给《市场登记证》;对不符合举办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农贸市场迁移、合并、撤销以及改变市场登记注册事项的,举办者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和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举办者应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交易、卫生、治安、消防、车辆停放等制度,提供市场经营设施和相应的服务,维护市场秩序。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已经改变的,要逐步恢复其功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农贸市场的场地和设施,不得擅自迁移农贸市场。
第十六条按照城市规划定点建设的菜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已经改变的,要限期恢复。举办者确需将菜场改为农贸市场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农贸市场经营管理
第十七条凡有经营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在办妥有关手续后均可在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鼓励农民直接进入农贸市场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八条经营者要求进入农贸市场设固定摊位进行交易的,应与举办者签订摊位使用协议,并按规定凭营业执照或摊位使用协议等有关证照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证件,向农贸市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手续。经营熟食制品的,必须持有经营所在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核发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申请人进场交易的申请后,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进场交易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九条农贸市场禁止销售下列农副产品:
(一)腐败变质、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限的;
(二)有毒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
(三)病、毒致死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
(四)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产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六)其他禁止销售的。
第二十条有固定摊位的经营者应在摊位上悬挂《进场交易证》,经营的农副产品应明码标价。
第二十一条农贸市场的农副产品价格,属于国家定价、指导价或物价部门实行价格监审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农副产品价格,随行就市,由交易双方议定。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应在核定的摊位或安排的场地内进行交易,不得在农贸市场内随意设摊或流动经营,禁止场外交易。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不得出租、出借和转让《进场交易证》,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和转让摊位。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领取《进场交易证》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连续停业2个月以上的,举办者可以收回摊位,并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其《进场交易证》。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应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市场管理费。经营者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
第四章农贸市场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设置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农贸市场设立举报箱、意见箱,受理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经营,制止违法违章行为。
第二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贸市场内执行公务时,应着装整齐,佩戴标志,出示执行公务的专用证件,文明管理,秉公执法。
第二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农贸市场设置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及其他计量器具,逐步实行信誉卡售货制度。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的需要,在大型农贸市场设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执勤室,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在农贸市场设置税务管理机构或派驻税务管理人员,负责农贸市场的税收征收管理。
第三十一条农贸市场内的农副产品应划行归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农贸市场的统一安排。
第三十二条经营者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配备合格的计量器具,实行周期检定,不得短斤缺两。
第三十三条农贸市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垄断货源、哄抬价格;
(二)以次充好,掺杂掺假;
(三)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骗买骗卖;
(四)包装物品计入商品净重出售;
(五)乱堆乱放物品,随意倾倒垃圾;
(六)私接电源;
(七)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八)违反市容环卫、消防管理规定的活动;
(九)其他禁止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农贸市场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农贸市场产生的垃圾应当由市场举办者负责收集,及时运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或者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第三十五条举办者应在农贸市场出入口处悬挂场标及铭牌。
第三十六条农贸市场举办者应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农贸市场内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九条农贸市场管理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办法,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罚则
第四十条举办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未经登记擅自举办农贸市场的,应予以取缔,并对举办者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进场经营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举办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农贸市场迁移、合并撤销时,举办者不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的,限期补办,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改变农贸市场使用性质的,责令限期恢复原使用功能,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不按期恢复的,可吊销《市场登记证》,并由规划管理等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领取《进场交易证》进入市场交易的,责令退出农贸市场或补领《进场交易证》,并可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不按规定悬挂《进场交易证》、明码标价或随意设摊,流动经营的,责令其纠正,并可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出售、出借、转让《进场交易证》或出租、出借、转让摊位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不按规定交纳农贸市场管理费的,责令限期交纳;超过规定期限仍不交纳的,可吊销《进场交易证》;
(五)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短斤缺两的,可扣留不合格计量器具,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停业整顿七天;情节严重的,吊销《进场交易证》。
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在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造成经营者或消费者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农贸市场的条件范文4
【关键词】水果湖 农改超 农贸市场 超市 竞争力
2004年9月28日武汉市第一家农改超市场――水果湖农改超市场正式投入营业,这也标志着武汉市“农改超”工程的开始。武汉市计划用3年时间,新建一批生鲜食品超市。据了解,武汉236个农贸市场中,符合改造条件的有93个;3年内拟关闭调整转向的农贸市场57个。截止2006年底,武汉93个可改造农贸市场中,已有75个实现“农改超”。57个拟关闭调整转向的农贸市场中,已关闭和调整转向的18个。同时,新建生鲜食品超市23个。销售业态的升级已然成了必然趋势,但是在如火如荼的农改超背后,还存在某些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农改超”简介
农改超在具体操作中有很大的灵活性,一般认为,当前全国各城市的农改超可以总结为三种模式和发展思路。
1、广州模式。主要是在原有农贸市场的基础上改造和发展室内肉菜市场,改善农产品购物环境,但是销售方式不变。这是一种不成功的过渡模式,一方面未能从根本上改变经营环境和条件,达不到生鲜品保鲜、保质的要求;另一方面增加场地成本又削弱了农贸市场原有的价格优势。
2、武汉模式。由武汉市政府部门出面,以招标形式选择农贸市场原址改造后,交由公司经营,以大卖场为主要经营形式,将摊位租给业主,满足顾客生鲜消费和其他综合性消费的多种要求。该模式比较彻底,在经营模式上较广州模式改革更进了一步。
3、深圳模式。是由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为首的公司推动的,以原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批发市场为后盾,发展连锁的生鲜超市,另外,将现存的农贸市场进行“街市+超市”化改造。此种模式较武汉模式更为彻底。
武汉水果湖农改超市场显然属于第二种模式。它地处水果湖商业中心区,经营面积3600平方米,是由中百仓储投入600多万元对原农贸市场进行全新打造而成的具有农家田园风格的纯生鲜超市。市场现有业主近100个,其中80%是原业主。
二、水果湖农贸市场“农改超”的动因
通过对农贸市场和超市的调查走访我们注意到,农贸市场的优势在于:方便居民就近购买;价格便宜,农贸市场内没有专门的物流及卫生方面的管理,其物业管理费和税费都相应较低。总体来说其个体业主的经营成本也相对较低,从而使其在生鲜产品的价格上有一定比较优势;由于实行个体经营,进货批量小,所以进货速度一般较快,生鲜品种齐全,农产品基本上都可以在其保鲜期内销售卖出;面对面的销售,一方面可以讨价还价,另一方面,可以灵活满足顾客需要,如根据消费者不同要求将鱼体当场分割,家禽当场宰杀,这在超市就很难做到。
但是农贸市场,包括实行农改超之前的水果湖农贸市场,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设施简陋、功能不全、环境恶劣、卫生条件差,这不仅带来了城市、城管建设问题,也使农贸市场的购物环境越来越不能适应现代人的要求;二是市场内农副产品的质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是个体经营,业主的进货渠道多、货品质量不稳定,加上农贸市场的设施不完备,市场管理不规范,许多业主在进购农副产品时大多没有对其农药、化肥、重金属等方面是否超标进行必要的检验,这在很大程度上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了威胁;三是经营具有一定流动性,这使得税收征管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收流失。
但若完全将农贸市场改成生鲜超市的形式同样存在很大阻力。生鲜超市的正常运作必定要求其员工有一定的专业能力,这样原来的大部分不具备专业能力的业主将面临着失业危机,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对顾客来说,排队缴款比起面对面的交易要占用更多时间;所销售的生鲜产品虽然有安全质量保证,但超市的物业管理和设施费用高,这使其生鲜产品的价格也相对较高。
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水果湖农改超市场――介于集贸市场与超市之间同时又全新、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应运而生。它既不像集贸市场那样商家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也不像超市那样经营各种综合性消费品而不会只为生鲜区而开。在介于两者之间的这种情况下,水果湖的农改超实际上是面临着农贸市场和超市两个竞争对手。
三、水果湖农改超市场的优势与劣势
1、优势。
(1)菜场内环境干净整洁、宽敞明亮,原农贸市场的结构、墙面、地板、屋顶等都经过了装修改造,顿给人井井有条、清新舒适之感。据了解中百超市还专门请保洁公司对卖场进行清洁、消毒、去除异味。
(2)生鲜产品的安全卫生有了更好的保障:菜场内配有检测设备,每天早上有专门的质检员对生鲜的农药残留、福尔马林含量以及瘦肉精等指标进行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将在质检员的监督下退回原产地进行销毁。
(3)保留原来的自营模式,这种业主和顾客面对面的销售模式的保留,一方面可保证生鲜品种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可更好的满足顾客的不同要求。
(4)对菜场各方面的管理更加规范合理:业主统一着装、规范语言,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巡查,维护卖场秩序;业主每个周都会接受销售方面的培训;菜场内设有专门的服务台,既记录每天的质检情况和菜场的环卫记录,又可供消费者投诉、咨询、反馈意见。
(5)菜场内设有价目表,明确表明当天生鲜的参考价格、主要原产地及当天检测合格与否,使顾客购买放心。
(6)改超后的水果湖菜市场二楼销售生鲜及农副产品,一楼则专门经营特色小吃,这使顾客在采购农副产品后,既可以休息也可以享受美食,满足顾客的休闲需求。
(7)有利于税收的高效管理,避免税收流失。
2、劣势。
(1)农改超市场效应力不强(效应力主要体现在销售额、毛利率、成本费用控制等方面)。通过对菜场内业主的当面访问我们了解到,对业主来说,改超后,他们的收益并无太大提高。他们反映:摊位费翻了番(当然我们可以理解为,这一方面是优良的环境所致,另一方面,这高摊位费里实际上隐含着管理费,因为表面上水果湖农改超市场不收管理费用),而他们的进货方式和渠道却没有根本变化,这不得不使蔬菜也跟着涨价,虽然菜场内蔬菜的质量的确要优于周边的农贸市场和超市,但价格也高过二者。
(2)农改超市场集客力不强(集客力反映的是业态获取、占有和维持目标顾客的能力)。从消费者角度看,他们大多对价格很敏感,之所以改超后水果湖菜市场还能出现顾客络绎不绝的现象,也是它的特殊性使然:水果湖周边的居民大多生活水平较高,对购物环境和蔬菜质量卫生的关注程度高过了价格,因此改超后的高价格并没有吓走他们。但走访的其他农改超市场就没有这种幸运:要么是门庭冷落,要么是又有恢复农贸市场的势头。这些事实提醒我们,农改超应该面向大多数消费者,而大多数消费者最敏感的终究还是价格,怎样使价格维持在普通消费水平是农改超在同农贸市场和超市竞争中获得优势的关键。据武汉市工商局的一次万人问卷调查结果表明:80%的居民仍然选择到农贸市场买菜。
为进行集客力比较,我们在武汉市一些农改超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进行了实地调查访问,其中发放问卷150份,收回有效问卷146份。调查结果如表1。
(3)其他很多方面也制约着农改超:改超投资过高、物流环节过多,改超后仍有许多遗留问题如在所经营生鲜食品的总量和结构的确定上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等尚待解决。
四、对“农改超”市场竞争力的SWOT矩阵分析
总结调查结果,得矩阵分析图如下:
五、提高“农改超”市场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的调查比较与SWOT矩阵分析,我们认为,提高“农改超”市场竞争力还应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1、建立武汉本地蔬菜基地。据了解,武汉市蔬菜大多是从武泰闸、皇经堂等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购进的,若能省掉这个批发环节,实行蔬菜基地化,不仅可以使农民由盲目种植变成有序生产,有效规避种植风险,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而且使农改超市场经营者既能保证蔬菜均衡供应,又能从源头有效控制产品质量。
2、建立完备的生鲜配送体系。从简单的销售体系向产、加、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转变,完善企业在生鲜流通链中的各个环节,以此来加快物流速度、降低生鲜的流转成本、提高生鲜新鲜度。
3、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争取利用门店的增加、配送体系的完善、集中采购量的增加来降低生鲜产品的采购成本。
4、对于外地蔬菜,可以和当地农民签订订单,建立稳定的进货渠道。
5、扩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可适当地对参与农改超的企业、业主和消费者进行补贴,有利于产品价格降低,从而推动农改超进行。
6、实行农改超的企业应该加强各方面的管理,对待业主要一视同仁。特别是在农改超的初级阶段,任何不利于农改超进行的行为都将给本来就不平坦的道路再添障碍。
7、促进招商引资。政府不但要鼓励市内的中百、中商、武商等大型商业集团积极参与到农改超中来,更要吸引家乐福、沃尔玛等跨国超市加入农改超,充分利用外资。
8、应继续对生鲜采购、运输车辆实行绿色通行证。取消蔬菜配送车辆的诸多限制,提高生鲜运送的便利与效率。
9、生鲜市场的服务台应增强服务性。可以提供家常食谱或专门的烹饪技巧,增强居民饮食的营养健康。
10、加大“农改超”宣传力度。使居民充分了解农改超、支持农改超,使农贸市场的业主接受农改超,商业企业敢于参与农改超,增强农改超的源动力。
从长远来看,将城市的农贸市场逐步改造成生鲜超市,是城市现代化和商业化建设的需要。但我们应该意识到,农改超还处于初级阶段,而且这关系到一个制度的变化,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完成并取得很好的成效,因此,多方面的努力是必须的。然而,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各种不足之处终将被克服,农改超市场的竞争力必将逐步提高,农改超之路也会越走越广。
(注:本文为华中农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重点资助项目,项目号为:B06014)
【参考文献】
[1] 何劲、祁春节:武汉市农改超的难点及其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05(12)。
建立农贸市场的条件范文5
关键词: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管理;CI;可行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F713.5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3月7日
一、肇庆地区农贸市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6年,肇庆全部市县区共有各类商品市场15个,端州区7个:中心市场、人民中市场、桥东市场、黄塘市场、睦岗市场、东湖市场、蓝塘市场;鼎湖区1个:永安市场;德庆县1个:康达商贸中心市场;广宁县1个:南街市场;封开县1个:青果场市场;怀集县1个:城北市场;高要市1个:南岸中心市场;四会市1个:马田市场;肇庆高新区1个:华生市场。农贸市场作为基础设施建设,为地区生活便利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许多现实意义。
与此同时,农贸市场目前同样也存在不少问题。制约农贸市场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缺乏总体规划,市场布局不合理。农产品经营基本上呈现小农经济状态,经营和管理各自为政,布局方面杂乱无章,很难形成群体优势和规模优势;(2)市场基础设施陈旧、设施简陋、辐射能力差、功能不齐全;(3)农产品流通的发展缓慢、流通的组织化程度低。不能及时掌握市场需求信息,农业的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非常突出,产销脱节,市场变动频繁,农产品流通基本处于无序发展的状态;(4)人才制约农贸市场行业的发展;(5)市场管理水平低下,功能不完善;(6)市场竞争加剧,新型商业业态分走客源。以上这些对传统农贸市场,特别是购物环境较差的农贸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
二、肇庆市农贸市场项目建设总体布局
项目布局和建设应该落实好以下内容:
(一)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批发市场工程占地总面积8,000.04m2,规划为庭院式建筑特色,及整个建筑规格呈“回”字型,包含了素食区、果品区、蛋禽肉及水产区、综合服务区及其他店铺区等。相应配套供水、供电、排水、网络通讯、环卫、消防、安全等设施。
(二)建立市场信息智能管理系统,农贸市场入口处设立信息显示屏幕。建立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多渠道、多途径收集、农业信息,如价格、供应、库存等,利用现代化技术高效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结构调整、增产增收方面的引导作用。配备农贸市场管理中心、卫生间、产品质量检测室等。
(三)建立物流配送中心。积极探索批发市场实行、拍卖、中远期交易等机构的经营形式,扩大农贸市场经营范围和盈利空间及手段。利用项目所在地交通优势,并建设一定量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
(四)加强市场环境建设。保证产品质量,扩充产品种类,提高服务档次,发展农产品批发经营,创造环境优美、设施配套齐全、服务周全、安全卫生的良好环境,使将项目打造成为肇庆地区社会影响力大、品牌效益好、综合型样板农贸市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休息疏散广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场及道路建筑面积:1,680m2。
(二)消费品交易区:总建筑面积5,060m2。(1)素食区:总建筑面积2,024m2,其中:蔬菜区1,412m2、豆制品区205m2、干货及粮油制品区407m2;(2)果品交易区:总建筑面积1,265m2;(3)畜禽产品交易区:总建筑面积1,771m2,其中:蛋及家禽区574m2、生肉区553m2、水产区564m2、熟食区80m2。
(三)综合辅助区:总建筑面积1,260m2。内设有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1,260m2;管理中心总建筑面积90m2,其中公共卫生间30m2、管理中心办公室40m2、工作人员值班室20m2;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1,200m2:农产品卸货区400m2、产品屠宰加工间100m2、果蔬农药残留检测中心200m2、净菜处理室150m2、冷藏冷冻间350m2。
(四)其他:市场内必须符合卫生部门和城管要求,要有垃圾收集设施以及垃圾临时存放设施。垃圾临时存放设施应该密闭,并且配有冲洗设施,内部设有垃圾密封桶,总计垃圾处理收集设施60m2;在出入口处设计安装40m2大型LED彩色信息显示屏的操作控制系统。
四、项目建设方案
肇庆市目前还没有突出主题形象的农贸市场,在总体设计和规划阶段,首次推出主题形象农贸市场,可能会产生极强的广告宣传和轰动效应,同时又能构成该项目的差异性和提高农贸市场竞争力。从本项目看,辐射的地区和居民范围广,而且前来购买的居民来自不同地方,所以该项目采取院落型设计,即“回”字型设计,这种设计适用于建筑面积较大,周边交通便利,需要设置三个或者更多的出入口。农贸城以4个相对独立的建筑主体,组成浑然一体的“回”字形的裙楼建筑。人流自动形成回路,通路纵横交错又让人不失方向感,消费者在购物时不会感到疲劳和烦躁。所有的商铺和摊位都规划在主通道的两侧,不会形成客流死角。有利于所有商铺店面全面良性发展。布局自由,能适应周边h境,适合于居住区周边各个地方居民出入购物。不仅如此,良好的形象,更可以让消费者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外立面设计建议以简洁、整体感强为宜,外街立面与内街立面考虑适当设置广告位,即可以营造繁华的商业氛围,又能为经营者创造商业价值。可供建设的用地面积为8,000.04m2,庭院型设计,结构形成“一为交通入口区,二为消费品交易区,三为综合辅助区”整体结构框架。交通入口区:规划在主入口设立标志性建筑。建筑项目的主题形象可以定位为:绿色、平价、健康、惠民,将CI形象植入农贸市场。交通区利用项目选址优越的地理位置,多辆公交车经过,出于百姓自驾出行购物,还设计建设机动车停车场以及非机动车停车场。消费品交易区:消费品交易区呈现“回”字型、庭院式建设规划设计,“回”字型市场建设十分利于农产品销售过程分门别类,利于管理,便于选购。交易区中按大类分为素食交易区、果品交易区、禽畜肉交易区。三大类又可以具体分为下面几个细类:蔬菜区、生肉区、蛋及家禽区、水产区、熟食区、豆制品区、干货及粮油制品区、水果区等店铺,交易区内物种丰富,品类繁多。综合辅助区:综合辅助区包括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管理中心包括公共卫生间、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室,服务中心包括了产品卸货区、产品屠宰加工间、果蔬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室、净菜处理室、冷藏冷冻间等。项目功能分区设计规划:
(一)交通入口区功能设计规划。在农贸市场入口配备了信息显示屏,展示了农贸市场的服务宗旨,第一次将CI系统引入农贸市场里,将农贸市场整体定位在绿色、平价、健康、惠民。建立市场信息智能管理系统,以科技化和信息化的代入和管理促进农贸市场良性发展。方案中设计了休息疏散广场,与星湖大道相连,附近有大型公交站,交通运输方便;在广场两边还设有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为整个农贸市场提供停车服务。
(二)消费品交易区功能设计规划。消费品营业区分别为素食交易区、果品交易区、禽畜肉交易区。三大类又可以具体分为下面几个细类:蔬菜区、生肉区、蛋及家禽区、水产区、熟食区、豆制品区、干货区、水果区等。
1、素食交易区:(1)蔬菜是百姓生活日常必需品,也是购买频率非常高的食品,蔬菜的异味不大、污染不明显,因此可设置蔬菜区在入口出;(2)豆制品的污染和异味也不算大,但豆制品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污水,所以布局时可以相邻水产品作为结合,一来可以充分利用水资源供给需要,二来便于污水处理;(3)干货及粮油制品在储存时应该尽量通风,避免潮湿,影响食品质量,所以干货紧临蔬菜和市场入口,通风效果良好。
2、果品交易区:水果销售是农贸市场销售品类中相对最为干净的一类产品,购买频率相对也比较高,所以设置在入口的左边,沿着摆设。
3、禽畜肉交易区:(1)家禽、生肉是污染很大、异味很重的交易购买区,所以在设计上,这两类产品的位置设计在消费品交易区和综合辅助区的次出入口附近,一方面加强通风,使得异味快速散去;另一方面在家禽和生肉的运输方面来看,直接从次出入口就可以卸货下货,十分方便。(2)水产品是市场中污染较重的交易区域,对供水的要求也大,所以水产区集中在内部,紧邻同样对供水、排水有较大需求的豆制品区。(3)熟食区的异味不大、污染不重,是直接食用产品,不应该和其他异味、污染大的产品放在一起,所以设计熟食区在果产区附近。
(三)综合服务区功能设计规划。综合辅助区设计在项目的北边,主要设计有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便于管理和服务。
(四)其他配套功能设计规划。项目拟建地处于肇庆大道和星湖大道之间,交通便捷,有1路、9路、10路、18路等多部公交车经过,为项目建设提供了便捷的交通条件。同时,也有效地降低农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对农产品流通给予可靠的保障。公用设施社会依托条件:(1)供水:供水来源由北岭供水加压站供给,本项目拟从该城镇管网接入,供本项目生活、生产及消防用水;(2)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排水管网;(3)供电:本工程10kV中压网络纳入项目区建设满足本项目的用电需要。
五、项目土建及设计规划
(一)广场道路及各个通道采用混凝土材料。重点包装出入口,形象墙、广场、车场,电子显示屏,体现主题形象。两个出入口上方设置鲜明的LOG0,通过使用艺术造型的货架、海报、吊牌及形象墙等来美化环境,提升形象,创造顾客体验。
(二)消费品交易区:色彩的运用以干净、畅快的白色为主色调,适当点缀暖色调的装饰物,给居民热闹和兴荣的感觉,促进消费,增加环境的生动性。
(三)综合辅助区:内设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管理中心包括公共卫生间、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室;服务中心包括了产品卸货区、产品屠宰加工间、果蔬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室、舨舜理室、冷藏冷冻间等。
(四)冷藏冷冻库:为市场的重要建筑,建筑50×40m,层高为6.3m。
六、项目建设工期
市场建筑规模较大,但属于低层砖混结构,装修标准较低,施工难度小,建设期为1年,即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2016年6~8月编制可研报告、项目立项报批、规划设计,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土建及配套工作,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设备谈判签约、设备采购,2017年4~5月人员培训、设备安装调试、设备验收,2017年6~7月项目验收、运营。
本项目以建设方案过程作为研究对象,系统介绍了项目建设的意义,项目建设的总体布局,项目建设方案及项目内各个区域的规划和设计,最后估算项目的建设工期和竣工时间点。建设后项目三大区相互独立,又形成整体,三大区域互不干扰,货流、人流、车流的三流分开,农贸市场交易运作效率提高,是本项目建设的一个亮点。本项目以期建设一个具有CIS现代信息的新型综合农贸市场,集形象主题、高效交易、快速流通等功能。农贸市场建成后将大幅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当地农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保证居民消费质量和安全。
主要参考文献:
[1]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肇庆市创建标准化惠民农贸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庆: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
[2]万晖.城市居住区农贸市场建筑设计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10.
[3]王勇.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
[4]戚安邦.项目管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建立农贸市场的条件范文6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市一些农村农贸市场在功能定位布局、购物环境、交易条件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
据调查,我市现有农村农贸市场27个,其中:集体经济性质的市场21个,市场总面积5.69万平方米,摊位约1179个;个体私营经济性质的市场6个,市场总面积1.03万平方米,摊位约398个。在27个农村农贸市场中,有23个农贸市场需不同程度地升级改造(急需改造市场8个),其中原址改造市场16个,移址建设市场7个。另拟新建市场2个。
主要存在问题:
(一)市场设施陈旧不配套。大部分农村农贸市场因建成时间较长,设施陈旧,大棚铁架锈蚀严重,屋面破损严重,电路排设不规范,电线严重老化,供排水设施、消防设施和照明设备不完善、不配套,安全状况堪忧。
(二)市场提档升级缺乏动力和资金。大多数农贸市场常年亏损,不少摊贩走街串巷,给集镇管理带来压力。农贸市场是微利行业,属政府公益性事业,各市场主办单位都指望政府能提供一定的扶持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
(三)市场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由于市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有的主办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注重社会利益,重收费,轻管理,致使市场及周边环境管理不到位,市场脏、乱、差问题突出。
二、改造计划
(一)改造标准。按照江苏省工商局星级市场评比标准,制订出台《**市农村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规范标准》,对农村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经营服务设施、市场主办单位行为、经营者行为统一规范。
(二)计划进度。计划两年内完成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任务。
1、准备阶段(20**年**月—12月)。对全市农村农贸市场进行调查摸底,按照规范标准,逐一对市场制定升级改造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定。各镇(区)制定市场升级改造进度表,加快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20**年1月—20**年**月)。各市场按照改造要求,实施升级改造。其中,急需改造的市场20**年6月前完成;原址改造的市场20**年12月前完成;移址新建的市场20**年**月前完成。
3、考核验收阶段(20**年11月-12月)。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完成升级改造任务的市场进行考核验收。
三、改造措施
(一)成立领导班子。成立市农村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工商、财政、国土、建设、规划、城管、国税、地税等部门及各镇(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协调。把市场的建设改造列为部门和镇(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签订目标责任状,考核奖惩兑现。
(二)明确改造标准。对现有农村农贸市场的改造以完善硬件设施为主,通过改造,使市场内活禽交易区相对独立,对外无污染;销售柜台规范统一;供电线路整齐,无私拉乱接现象;下水道、除“四害”、消防等设施符合标准。
(三)落实优惠政策。参照外地做法,制订相关优惠政策:一是对新建和改建市场建设用地需使用农用地的,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经批准实行全额奖励。二是对新建和改扩建农贸市场,在建设过程中,除建筑垃圾费(包括车棚面积)、白蚁防治费按成本收取外,其他各类规费一律免缴。三是对室内市场改造提升项目,按照实际改造营业面积,由市镇(区)按照1/3和2/3比例给予补贴扶持。原址改造,大棚结构补贴**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补贴150元/平方米;移址重建,大棚结构补贴15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补贴200元/平方米。四是新建、改建市场落成后三年内所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税收属地)全额奖励给市场所有者。五是鼓励社会各类企业和自然人投资兴办和参加扩建农村农贸市场,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对市场实施经营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建设市场。农贸市场的建设规模,应当按照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政府在制定建设规划时,必须同时落实市场建设规划。在总体规划布局农贸市场时,要遵循“可大可小、方便服务、适用为宜”的方针,零售市场和超市相结合的原则,不贪大求全,避免日后市场资产闲置浪费。
(二)加强监管,立足长效管理市场。建立市场属地镇(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市场有序运营。市场属地镇(区)是市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帮助制定市场管理标准,协助实施市场标准化管理,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市场长效管理;工商部门负责市场内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商品质量保证、消费者权益保护、秩序整治等;城管部门负责市场周边流动摊点管理及马路市场的整治;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市场建设规划工作;农业、贸易部门负责市场内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家禽防疫、猪肉检疫等菜篮子工程建设;食品卫生部门负责场内食品安全监管**消防部门负责监管市场内治安及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