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方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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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方法

环境保护方法范文1

关键词:环境保护;雾霾治理;方法

雾霾是由大雾与灰霾相叠加形成的一种严重的污染天气,从2014年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受到了雾霾天气的影响,特别是北京、广东、天津等地,雾霾的持续时间逐渐增加,雾霾的频发为人们的工作、生活都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而且长久的呆在雾霾环境中对人的健康危害也是很大的,其中含有的可吸入颗粒物能够对人们的呼吸道、心血管造成影响,雾霾治理成为了当务之急。

1 雾霾的产生原因分析

雾霾的发生主要受到四个方面的影响,其一就是污染物的大量排放,比如燃烧煤炭、机动车尾气排放、工业废气污染和扬尘,这些污染源都是空气中PM2.5浓度过高的元凶[1]。第二个方面就是气候与环境的影响,比如一个地区如果受到中低压的包围,气温就会出现大幅度降低,在气温升高之后近地面就会出现逆温层,逆温层会像一把伞一样笼罩在区域的上方,对于低空的空气的正常的垂直运动受到了阻碍,高空气温比低空气温更高,这种状态下对于空气中含有的悬浮颗粒的飘散是非常不利的,这样就会引起雾霾。第三个方面就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造成的,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城市人口越来越密集,更多的高楼大厦得到建设与应用,对城市季风形成了很大的限制,对悬浮颗粒的扩散与稀释也是非常不利的,进而造成了PM2.5在城区与其周边的沉积,使得城区的雾霾状况更加严重。最后是区域污染的叠加因素,比如江西省因为受到周边经济区域发展污染物的输送,与本省污染物相叠加,增加了空气中PM2.5的含量,使得江西省的污染更加严重。

2 雾霾的外部特性及治理的特殊性

2.1 雾霾具有的外部特性

雾霾可以看做是一种公共产品,与其他类型的环境污染比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雾霾的外部特性来分析,首先其具有时间的积累性特点,雾霾的形成属于一个长期的过程[2]。空气中PM2.5含量达到了一定的指标就会造成严重的雾霾天气,在积累与加重的演变中,会逐渐增加雾霾的治理难度与成本。另外,雾霾的发生还具有空间转移的特点,因为雾霾并不只局限于局部地区,而是区域性的天气情况,而且雾霾能够被运输到很远的地方然后发生二次反应,也就是外来污染与本地区污染的结合。尤其在我国大部分的南方地区,雾霾的发生通常是由外来污染造成的。此外,雾霾还具有污染主体分散的特点,在污染的实体辨别中比较困难,本身雾霾的形成就有其复杂性,它会受到工业排放、尾气污染以及生活排放等方面的影响,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雾霾还会与酸雨、光化学污染共同构成复合性的大气污染,为区域环境的治理增加了难度,结合雾霾的这些特点可见,其造成的不良影响更深,治理难度也更大。

2.2 雾霾治理的特殊性

雾霾所具有的一系列的外部特征使得其具体的治理方式与一般的污染治理存在很大的差异,首先,根据雾霾的空间转移特性分析,以往那种治理固体污染的方式已经不再适用,也就是不能单纯地依靠地区环保机构去开展局部治理清除雾霾,需要积极的实行地区间的合作模式。其次,雾霾主体所具有的分散特性,使得污染主体的准确识别具有较大的难度,也就是说要治理雾霾不是通过单个机构或者企业的管理就能解决的问题,在雾霾天气的影响之下,人们都有责任,雾霾治理可以说是需要不同行业、地区、群众共同参与的一场长久的斗争,在治理过程中需要人们的共同协作,这样才能取得一个良好的治理效果。

3 环境保护中雾霾治理的方法

3.1 加强环境保护的教育与宣传

在雾霾的治理中需要不断的强化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让人们从思想上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只有具备了环保的意识才能做出环保的行为。首先可以从学校教育环节去开展相关的宣传,政府相关机构可以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内积极的开展相关的课程教育与活动,对学生进行环保知识的普及,通过教师的引导让学生能够从小就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还可以将环保的有关知识加入到教材或者课外书中,使环保知识可以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另外,还应该面向全社会进行雾霾治理与环保知识的教育与宣传,通过政府机构的宣传可以加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使其能够逐渐建立与企业之间的联控体系,一起参与到雾霾的治理工作之中,在责任感不断强化的同时人们的环保意识也会随之增强,这样更多的社会群众就会去关注与选择绿色节能的生活方式,从而就会提升城市的环境保护质量水平。在实际的治理工作中不应该忽视一些细节问题,环保部门实行的一些细节处的管理手段往往会比举办的一些宣传更有效果,比如针对一些工程用车、长途客车等会在晚上进入市区带来大量的粉尘、煤灰等的情况,石家庄市政府就对洒水车的作业时间进行了调度,增加在凌晨洒水的次数,采取水从上到下喷洒的方法,这样就将空气中的灰尘都清除干净了。

3.2 增加环境保护新技术与新能源的应用

我国大部分城市化进程仍在发展阶段,工业企业正在转型,城市交通高速发展,住宅楼以及配套设施不断兴建,这是采用环保新技术与新能源的好机会[3]。在城市化尚未完成之前,相关的技术与能源应用系统也没有建设成熟,因此新型技术与能源的推广使用是环境保护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比如余热余压利用技术、绿色照明等等,政府部门应该对环保技术与能源的使用与推广进行积极的鼓励,逐渐增加新型技术与能源的利用率,提高单位能耗的作用发挥,使得总能耗量得到减少。国家应该对新技术与新能源的使用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因为新型的技术与能源使用一般会成本较高,通过补贴的方式可以增强其推广的吸引力,在其普及之后生产技术能力就会得到提升,进而生产成本就会降低,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

3.3 改善交通拥堵状况,增加绿化面积

交通拥堵,汽车尾气排放是造成雾霾加剧的原因之一,根据现代交通的发展趋势,应该逐步建设公交、高速公交、地铁、轻轨等立体化公共交通体系[4]。另外,还需要尽量的降低出租车的空驶率,根据实际情况去改变出租车的运营方式,避免在非打车高峰期存在大量空驶车辆的状况,降低尾气污染带来的危害。比如增加出租车固定等候区以及落客点等方法,还可以通过推行打车软件的使用,政府监督软件的服务状况,增加其可信性,向人们宣传打车软件的正确使用方法。此外,植物的蒸腾作用可以起到净化空气的效果,因此应该增加区域的绿化面积,达到治理雾霾的作用,在绿化土地稀少的城市地区还可以使用楼顶绿化或者墙面绿化的手段去开展绿化工作。

4 结束语

在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污染物的排放量逐渐增加,造成了整体生态环境的恶化,人们需要对当前的生产与生活方式进行分析,认识到生态问题的严重性,在知道雾霾出现的原因的基础上,应该结合我国的发展国情以及其他国家治理雾霾的经验,有针对性地开展雾霾治理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的好转,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张集钧.石家庄市雾霾治理政策分析及建议[D].河北师范大学,2015.

[2]李征.北京市雾霾污染的联防联控法律问题[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

环境保护方法范文2

一、由被动接受变主动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在传统的《环境保护》教学中,是多以教师为中心的注入式的满堂灌,教师为教而教,学生为学而学,很少考虑到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与学是对立的, 不能将环境保护理论应用于实际中去,因此教学效果较差。

笔者针对这种情况,在教学中将整个课程分为若干阶段,每一个阶段自主确立一个主题,并按照学生能接受和感兴趣的方式编排教学环节组织教学,这样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如结合三月“植树节”、四月“爱鸟周”、“世界地球日”、六月“世界环境日”等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寒暑假期间给学生布置任务,收集资料,访问当地环卫站,参观工厂,了解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处理办法,通过环境保护与学科知识的联系,使学生学有所用,理论联系实际,增强保护环境的责任感;把环保知识教育与提高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结合起来,与学雷峰、为社会做好事等德育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青少年护绿队,分块包管校内外区域绿地,开展护绿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育人效果。

二、将传统环境教育与现代环境教育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新时代的素质教育强调的一点就是创新思维的训练。环境教育也要讲创新性,不能拘泥于传统的环境知识的说教,要将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结合起来,将物质环境污染与意识环境污染结合起来,将传统环境教育与现代环境教育结合起来。

要通过社会实践将环境意识转变为自觉行为,把“科学——技术——社会——发展”相互联系起来教育,把学校的教育置于社会之中,与社会息息相通,让学生从小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强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促进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发展。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全国生物百项活动”等社会实践,在参与社会实践中提高能力,在参与中提高人格品味。 这几年,学校成立了“大气监测”、“水质测试”等课外活动小组,用动、植物做试验,进行环保课题研究,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从小增强环境意识,提高了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培养创新能力。

三、多媒体教学与实践教学想结合,加强直观性与时代性

将多媒体运用到教学中,能够使得教学内容直观化,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课堂效率,但学生对环境保护理论知识还是缺少直观的感性认识。因此需要加强实践运用,鼓励学生将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中,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以达到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熟悉化。根据教学内容,可分别组织学生到各公园、街道绿地、居住区等地进行现场教学,加强感性认识,加深学生对课堂知识的理解,教会学生观察问题,并进行讨论,这样能更有效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学习与观察,学生开阔了眼界,丰富了实践知识,增强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四、教学过程中渗透德育教育

德育在我国整个教育中具有突出的意义,它不仅是政治教师的任务,而且应该融入各科教学当中。在环境保护课程教学中教师在钻研教材时应该深入发掘其中的德育因素,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在教学中灵活多样地渗透德育内容,使显性的知识与隐性的德育渗透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它的德育功能,把知识传授与对学生能力和智力的培养结合起来,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寓德育于环境保护课程的教学之中。

五、注重过程评价,改革评价方式

环境保护方法范文3

关键词:公路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X734 文献标识码: A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公路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公路总里程不断攀升,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但随之而来的,在公路工程施工中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也日益凸显,并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一、公路施工对环境的污染

1、生态景观遭到破坏

施工过程中便道建设,清理现场,取、 弃土场及路基修筑都必须占用土地这就可能影响到沿线的自然、 文物和景观 。山岭地区施工中产生的水土流失, 导致附近水体的沉积物淤积和水混浊;同时在改变着水生生物的栖息环境, 严重的还可能导致泥石流一类的地质灾害。 平原地带筑路不仅有路基永久占用农田问题 ,而且存在取土挖毁耕地和需要进行土地恢复利用等问题。

2、空气污染

公路施工对空气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路基开挖 土地平整及路基填筑等施工过程;(2)水泥、 白灰、 粉煤灰等建筑材料;(3)灰土拌和 、混凝土拌和加工会产生扬尘和粉尘;(4)建设期沥青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沥青烟尘对公路沿线地区环境空气产生污染;(5)营运期汽车尾气对沿线地区环境空气产生污染。

3、固体废弃物污染

公路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1) 进场前清场废物 主要是施工场地内杂草 树根等植物残体;(2)路基开挖弃土: 路基挖方, 除一部分利用外 ,其余部分应用车辆运输至统一的弃土场 ,而不得随意放处置;(3)旧路改建中的拆除旧混凝土和砌体以及旧沥青路面等。

4、噪声污染

公路建设周期一般较长 。从开工到通车要几年时间 ,在这期间许多施工机械和各种运输车辆会产生较强烈的噪声, 对附近公共场所产生较大的影响 。建设期 、营运期施工机械噪声对公路沿线学校、 医院 、村镇居民的工作和生活都带来了噪声污染的危害。尤其是公路的起始点、交通出入点和城乡结合部位是交通噪声污染的严重地区。 公路施工噪声有其自身的特点, 主要表现为 :(1)施工噪声的随意性和无规律性;(2)施工机械的噪声较大。 但它们之间声级相差仍很大 有些设备的运行噪声可高达110分贝左右。

5、水污染

施工过程中的水污染,如冲洗建筑材料、 清洗施工机械、 施工油料和燃料存放不当、 各种油料的跑、 冒、 滴、 漏、 施工垃圾、有害物质的不当处理等; 还有生活用水造成的水污染。 这种影响不仅在公路的占地范围内,而且公路以外的土地利用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施工中环保管理措施

1、建立环保监督机构。

建设单位应主动与环保行政职能部门相配合 ,成立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施工单位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于不利于环保的措施和操作程序提出意见 ,并监督进行整改。

2、 进行施工期间的环保监测。

施工期间 ,由环保行政职能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毁林占地 、水土流失 、噪音污染、 大气污染 、水质污染、 景观破坏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对于出现超标或不利于环保的严重行为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采取补救措施 ,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3、 发挥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作用。

监理工程师在环保管理中的作用很重要 ,不仅要抓好合同 、进度、 质量和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 ,还要负责对施工单位的环保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程设计中不利于环保的各种工程隐患;检查环保工程设计是否得以实施, 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检查环保工程资金的使用是否落到实处 ;配合环保职能部门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检测和监督工作。 此外 ,对于施工单位存在的造成环境严重破坏和污染的施工活动 ,监理工程师必须依据相关环保法规、 政策规定加以严格控制 ,并责成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环境保护措施

1、设计要结合自然地形

(1)平面线形:在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采用较低技术指标是使路线顺应地形的一个好办法,多采用各种类型的曲线也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2)纵面线形:合理设置纵坡和竖曲线使纵面线顺应地形成渐变、 顺滑的纵坡线,避免大填大挖。 深开挖路段要多考虑隧道方案,可避免山体开挖,保护森林植被和水土资源。 许多山谷不仅是流水,而且是大气流通的通道,可考虑选择桥梁方案来代替高路堤,这样可避免阻碍大气流通,不会威胁到冷温植物的生长。

2、提高预防空气污染及污染控制措施能力和水平

(1)公路施工现场施工及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和腐败变质产生的空气污染,严禁随意抛洒而造成扬尘。临时施工道路面层可采用礁渣、 细石沥青或混凝土临时敷设。

(2)在施工现场,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因尽量采取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严密遮盖,卸运时需采取措施以减少扬尘;现场搅拌设备,必须设封闭式围挡及安装喷雾除尘装置。

(3)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运输,运输工程土方、 建筑渣土或其他散装材料不得超过车斗上沿,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将车斗和车轮冲洗干净,防止带泥土的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并遗撒渣土在路途中。

3、最大限度的减少水土流失

(1)根据施工实际填挖土质情况,合理设置边坡的坡度,必要时请设计院修改设计;合理设置土石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以减少雨水对挖填土坡坡面的冲蚀;填方坡面应及时夯实并进行边坡绿化,合理确定借土弃土位置,合理开采砂石料场,注意料场弃土弃渣分离处理及及时恢复环境。

(2)在选择土石方堆放位置时,多余的土方尽量就地用来整理坡面,当不得不外运时,应该运至无自然保护价值的规定场所,弃土不得破坏或掩埋地表植物,弃土场应进行绿化设计及及时实施,以便及早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当弃土堆高度较高时还应进行护面设计并应设挡土构造物以免将来发生坍塌或泥石流。

4、防止水污染措施

(1)凡需进行混凝土、 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必须设置沉淀池。 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内经两次沉淀后,方可排入沟渠或污水排放管道,也可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水河流和污水管道。

(2)路基清除淤泥表土时,应回收到路上处理或运到指定地点堆弃;弃石弃土应运到合理地点,不得任意堆放,更不能淤塞河道;对桥梁围堰施工,应注意围堰土在施工结束后的清除工作,避免阻塞河道进行

(3)施工现场临时食堂排放污水时,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4)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和油料库,油库地面和墙面要做好防渗漏的特殊处理,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 冒、 滴、 漏而污染水体。 修车时地面作好防护措施。

5、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设备,可从根本上降低声强,低噪型运载车在行驶中的噪声声级比同类水平其它车辆约低10-15db。

(2)当施工路段距住宅区距离小于150m时,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在规定时间内禁止施工。

(3)主动与施工路段附近的学校和单位协商,对施工时间进行调整或采取其他措施,尽量减小施工噪声对教学和工作的干扰。

(4)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结语

公路工程必然要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而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在公路施工中加强环保工作势在必行。公路施工环保工作要从源头抓起,首先要有环保观念,在公路设计阶段就应重视环保措施,并在公路工程开工前,就制定一套完整环保制度,为公路施工环保工作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在公路施工中更要切实执行环保措施和制度,将环保落到实处,将公路施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1] 郭学峰. 浅谈公路施工中环保管理措施及工作措施[J]. 科技信息, 2011,(03)

[2] 王敏. 浅谈公路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J]. 科技资讯, 2009,(08)

[3] 张露泽, 李少晨. 现今公路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J]. 科技资讯, 2009,(16)

环境保护方法范文4

一、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全员环保意识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和铁道部及地方政府对环保的有关规定,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培训教育,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认识,形成全员过程环保局面,同时对地方环保部门签订环保协议,并认真执行。严禁全体参建人员乱砍、乱伐、乱捕、乱猎,保护好动植物。

2、通过宣传,使广大职工认识到搞好环保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环保是关系到企业信誉和子孙后代的大事,努力做到我公司标书中的环保承诺,使每个职工做到人人明白,个个心中有数。

3、在职工生活区域,做好板报宣传;在工程生产区域,做好大型标语、横幅宣传工作,时时提醒和督促职工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二、强化施工TRANBBS规划中环境保护意识

1、在施工前期做好施工现场的调查工作,充分了解桥址的水文及地址情况,在工业场地布置中依据调查资料结合TRANBBS设计图纸、文件对施工场地进行合理布置。

2、对于临地便道人修设,尽可能利用原有道路,对其进行加宽整平,使其路面宽敞、顺通,并结合具体情况修设路边排水设施,做到雨天路面不积水,同时道路排水通畅,不致冲入农田。

3、对于钢筋加工场地、混凝土拌合站、水泥库房等生产场地的布置,要求远离居民区和职工生活营区,避免或减少视觉和噪音及粉尘对人们的污染,同时对工业场地进行合理的规划,使得工业废物、工业污水的堆放、处理不致影响农田的耕作及污染河道。

4、在职工生活区域,设立垃圾集中堆放点,并定期对垃圾进行清理。厕所的选址力求远离生活区,减少其对空气的污染。

5、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方案与环保问题同时考虑,对易污染环境的施工项目如取土场、弃土场、施工垃圾、钻孔桩泥浆、扬尘、施工噪音等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

6、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方案与环保问题同时考虑,对易污染环境的施工项目如:弃地场、施工垃圾、钻孔桩泥浆、扬尘、施工噪音等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从施工安排上全力做到不多占用土地,少破坏植被,不污染河流,不随意堆放垃圾,减少施工扬尘。临时用地尽量少用或不占用耕地,用完后一定要求复耕或绿化处理,永久用地范围内的地表用植被防护并保证其成活率。

三、加强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1、搞好环保调查,了解当地环保内容与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建立环保检查制度,把环保措施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2、在布置施工现场时,对钢筋加工、混凝土拌合、构件预制等设施尽量远离居民区,以减少视觉和噪音污染。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学校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3、生活污水经收集并采用二级生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按当地环保部门规定要求排放。生产及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掩埋。及时清理并保持生产、生活区环境卫生,严格禁止随意倾倒垃圾,同时认真搞好周围环境的绿化工作。

4、钻孔桩泥浆、清洗骨料的水,采用集中收集,经过滤、沉淀或结合实际采用其它方法处理,经检验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严禁向河道及附近沟渠、农田直接排放。

5、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便道经常洒水、湿润,防止扬尘,并对施工便道进行植被绿化。超级秘书网

6、在设施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生产、生活锅炉及沥青加热均配备除尘设施,使烟尘及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达标排放。对使用的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维修保养,防止跑冒滴漏,提高尾气排放标准,降低运行噪音。

7、桥涵基础弃土按设计要求及时实施工程防护,设计无防护的对边坡及时平整,组织职工利用工余时间进行义务植草、植树,严禁向设计范围外弃土。

8、经求当地环保部门及群众对施工范围内环保工作意见及时整改,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9、在爆炸作业中,采用水幕降尘;在有粉尘的作业环境中作业,除洒水外,作业人员还必须配备劳保防护用品。

环境保护方法范文5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都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县委、县政府重点抓的要事。所以,今天我们把四会合一,集中召开这样一个会议,一方面是因为这四件事情都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性质相近;另一方面也是政府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的现实需要。今后,这种压缩会议、精简会议的做法要坚持,提倡少开会、开短会。

刚才,县政府与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签订了责任书。会议还对全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企业进行了表彰。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企业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针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看到问题,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责任感

过去的一年,各级各部门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狠抓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协凋、配合,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较好控制,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力实施工程减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老城区污水管网得到改造,城市生活污水实现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完成技术改造,污水排放质量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结构减排,严格环境准入,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不断加强管理减排,强化监督监管,“五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重点企业、区域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大鲁阁、旺旺、达利等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得到提升,县新华能源有限公司烟气炉后脱硫治理项目进展顺利。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深入开展以创建生态县为目标的建设活动,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我县顺利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初审和省级生态示范区的验收,标志着我县生态环保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高度重视节能工作,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发展循环经济取得初步成效。成立了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和节约能源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县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文件,建立了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万元GDP能耗等节能目标纳入了科学发展考核体系。严格项目节能审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鼓励发展自主创新,实施了多项重点节能工程,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坚持依法管理,通过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了对节能降耗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的依法监督管理力度,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

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态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责任制,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各镇(办)均建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落实了监管人员。县政府投资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与市级平台信息的共享和部分企业的远程监控。强化日常查处与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先后开展了四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03家,查出事故隐患1280条,当场整改824条,限期整改456条,下达整改指令书356份,提出合理化建议1382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3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了14个应急救援专业性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26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培训教育和科学管理,提高了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均有大幅下降。

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社会防控火灾的综合能力明显提高,火灾形势平稳。认真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大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完成了济北消防站建设。不断强化消防队伍建设,组建了合同制消防队,抢险救援能力、战斗能力、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严格消防审批和验收,依法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狠抓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治理活动,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年,全县共发生火灾338起,损失80万元,轻伤1人,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虽然我县在环境保护等几项工作中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应该清楚的看到,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盼相比,我们的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环境保护方面,部分企业治污意识淡薄,治污能力建设和投入明显滞后,农村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全县环境监测能力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持续推进,每年都要有一批工业项目陆续竣工投产,势必会对全县减排目标的实现产生较大压力。在节能方面,经济结构、工业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度依然较高。特别是土地问题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资源短缺显然已经影响到了我县的发展。大多数企业目前节能技术水平比较薄弱,能源、资源浪费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企业对节能工作的认识尚不到位,节能意识有待提高。在安全生产方面,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少数行业和企业潜在隐患较严重,个别单位、部门和企业仍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在消防工作方面,消防责任制落实、消防经费投入、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诸多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诱发火灾的因素依然较多。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抓紧抓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了“生态文明”、“安全发展”等重大决策,“一票否决”、“区域限批”、宏观调控等政策的执行力度持续加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为必须完成的硬指标,必须遵守的“硬杠杠”,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日益密切,影响日益加剧,任何违背政策的行为都会受到清理和制止。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县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一)关于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要以生态县建设为总抓手,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抓好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生态城市建设。建设生态园林城市,要突出“绿”、“水”两个特色,在城市周围和入城干道两侧建设绿色屏障和绿色走廊;在城内广场、公园、空地建设大面积的绿地和片林;努力扩大老城区绿地面积,下决心拆墙露绿、见缝插绿、搬迁护绿,均衡绿化布局;要充分利用环城水系,在两岸形成水树相映的带状公园、绿色组团,创建“城在林中、水在城中”的生态园林特色。

二是生态工业建设。要强化企业环境管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保法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公开监督制度,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聚集”的原则,集中搞好园区产业配套,实现园区综合效益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化,力争把济北开发区建成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生态工业园区。

三是生态农业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实施土壤改良工程和环境绿化工程,加强农村水污染预防和治理,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农药。要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实现养殖废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建设各具特色的生态种植业、养殖业园区。重点抓好太平西瓜、曲堤黄瓜、垛石西红柿、县食用菌等8大生态农业园区和奶牛、生猪养殖小区的建设。要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起符合国际标准的农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监督检验体系和清洁生产体系,加速和扩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研发和推广,走优质、高效、有机农业的路子。要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重点扩大太平宝西瓜、垛石西红柿、曲堤黄瓜、崔寨香瓜4大标准化基地规模,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今年麦收期间,各镇(办)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秸秆焚烧,防止“狼烟四起”。

四是生态林业建设。要以抓好绿色通道、沟渠河道、围村林等林带为重点,把发展林业生产与改善生态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在巩固现有41万亩生态林的基础上,加大对220线、104线、248线、249线等重点干道和“村村通公路”两侧绿色林带的建设力度,把林业生产打造成县的“绿色名片”。同时,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加快推行“林-菇”、“林-菜”、“林-鸡(鸭)”等生态种养模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五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努力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以农村“五化”(硬化、亮化、净化、美化、绿化)、四改(改水、改厕、改厨、改栏圈)、三通(通自来水、通电话、通有线电视)为建设重点,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要抓好科学编制乡镇建设规划这个关键,加快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机结合的文章,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促进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孙耿镇、曲堤镇今年要完成省级环境优美镇的创建任务。

六是抓好污染减排。要大力构建环保型产业体系,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增产要减污。要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着力改变以煤、油为主的能源结构。要提高工业、交通、建筑、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减排水平,抓好旺旺、大鲁阁等7个重点企业减排,完成全县7家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自动监控设备安装,确保热电厂烟气炉后脱硫治理项目建成使用。要强化政策导向,强化属地管理,强化环境执法,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和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确保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要切实解决好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努力改善空气质量,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关于节能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要坚持新型工业化战略,把能耗低、污染少、附加值高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农业放在优先发展地位。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应用高新技术和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大力提升产业层次,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构筑充满活力、富于竞争力、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达不到能耗准入条件的高耗能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

二是完善目标责任制。县经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全县能源、水资源的基本状况和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能耗、水耗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节约潜力和工作重点。要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管理,进一步抓好去年确定的全县22户重点耗能企业管理,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和节能第一责任人制度。企业要加强对节能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岗位操作人员的节能培训,加快节能技术进步,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

三是依法加强管理。要严格节能执法监督检查,加大节能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县政府将每年组织开展节能检查和监察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要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公开曝光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单位,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要强化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节能标准情况的检查,对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责令关闭。要加强对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的检查,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依法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要继续加强节能降耗的基础管理,建立健全能源利用的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完善建设节约型社会统计公报制度。

四是建立健全政策机制。要建立和完善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重点推进阶梯式水价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实行差别电价政策。要结合我县实际和特点,逐步建立节约能源的相关制度。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节能降耗的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和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同时,完善鼓励节能降耗的税收政策,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三)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我们要以四个“不放松”为重点,查隐患,治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一是隐患排查治理不放松。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功夫下在平时,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现象。各级各部门要围绕“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对目前还存在的事故隐患,按照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期限、落实整改经费这“五落实”的要求,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帐”,做到一企一档,一患一档。要摸清一些共性的隐患和容易诱发事故的因素,认真排查,坚决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要重点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食品卫生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排除一起。同时,要坚持经常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杜绝产生新的隐患,努力实现长治久安。安监部门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该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的,必须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解决,又不能说明理由的,要及时通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是专项整治行动不放松。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于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压力容器、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要把专项整治同隐患排查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并跟踪督促整改,隐患不消除、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要严把市场准入关,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这里需要强调是,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建筑施工行业要高度重视,重点加大这方面的专项整治力度,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三是规范安全管理不放松。要从源头治理入手,加快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进一步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我县实际、有利于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做到看得见、摸得着、易操作。要按照上级要求和安排,扎实搞好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使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达到“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管用,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且履职到位,所做工作有记录,基本数据、台帐完整真实,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且无较大责任事故发生”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是执法监督监察不放松。安全生产的发展过程,大体上经历自由发展--法律约束--自我约束--安全文化这四个阶段。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县安全生产正处于法律约束向自我约束过渡的阶段,这个时期的企业还不能完全实现自我约束安全生产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县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建设、交通、交警、消防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一定要加强执法监察,完善安全生产的监督监察制度,重点搞好事前监督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四)关于消防工作。目前,全国“两会”正在召开,在这一关键和敏感时期,必须确保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不出任何纰漏。消防部门要严格执勤备战,强化实战演练,切实做好扑救各类火灾的准备。各级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就全年来讲,消防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消防安全检查,继续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营业性场所,公安、工商、安监、文化等有关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许可证照;对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因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酿成火灾事故的,各级监察、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查快办,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对失职渎职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深化“消防平安”创建,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今年是为期三年“消防平安”创建活动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巩固完善前期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落实各层面的创建工作责任,确保顺利完成年内创建目标。要重点抓好农村、社区等基层消防平安创建,进一步提高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把创建的成果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上来。

三是加大消防投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尽快配齐消防器材设施,进一步改善消防装备,确保消防工作万无一失。全县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以健全基层火灾防控体系为目标,坚持硬件、软件建设同时抓,着重抓软件,进一步提升消防“三基”工程建设的层次、质量和效果,确保完成消防“三基”工程建设的阶段性任务。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做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加快工作指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细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无论是环境保护工作、节能减排工作,还是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都是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以上几项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的整体格局之中,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和本部门的业务工作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企业法人代表要负总责,该管的事必须管,该花的钱要舍得花。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度、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建立相应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抓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责任是关键。要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严格工作责任追究,在全县建立起一个层层覆盖、逐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刚才,县政府与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签订了五种责任书,大家回去后,要认认真真抓好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县委、县政府将把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纳入了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出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是狠抓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组织督查检查组,深入基层一线,盯紧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开展不间断的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和问题隐患。对发现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和矛头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支持环保、节能、安监和消防主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任何部门、任何企业都要自觉接受监督、服从监督。重点单位和企业要强化抓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就是抓效益、抓发展的意识,切实搞好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定期自查工作,通过经常性的自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落实。

环境保护方法范文6

【关键词】农村环境;《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立法维度

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主干,以《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等污染防治法为分支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制定有全国性的全面规范农村环境保护的基干法律或专门性法律,而其他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还无法对农村环境保护活动进行科学、系统、全面、准确的调整与规制。[1]对此,《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银川条例》)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以农村环境保护为着眼点,在农村环境保护立法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地方性农村环境立法的首创意义

《银川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项立法。我国已有的涉农环境立法主要集中在农业环境保护立法,如《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其着眼点主要在农业生态环境,这种以某一产业环境效益为保护对象的立法在发挥其预期效能时相对于以往单纯的要素性环境污染防治法当然会有更明显的作用,但是在环境保护的整体性上仍然有明显的缺憾,主要表现为:其一,农业环境立法人为地将农村的农业生态环境与农村其他生态环境割裂,从而使农村人居环境、农村乡镇企业等区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而已有的要素环境污染防止法从整体上更多的是考虑城市环境或一般性的环境问题,对于农村环境特有的问题缺乏针对性的对策;其二,农业生态环境立法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这样的立法导向体现了以城市利益为重的视角,而在全国性环境立法中仍然是以城市为主导,以解决工业三废(废水、废渣、废气)为重点,呈现出强烈的城市中心主义色彩[2],缺乏对农村和农民环境利益的整体考虑。

从农业生态环境立法的两个缺憾来看,《银川条例》首创了以农村环境为保护对象,这样的立法视角较好的解决了上述问题,首先,农村环境立法将保护范围覆盖到农村整体,克服了单一产业生态环境立法调整范围较窄的局限性,使法律贯穿在农村环境的各个要素中,使不同区域、不同要素的污染防治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有助于从整体上推动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

其次,农村环境立法以改善农村环境、保护农村居民环境权益为出发点,这使其在具体问题的立法设计上更具有针对性,更能解决农村环境的具体问题,也更容易关注农村居民具体的环境诉求,从而使农村环境立法的效用更强。《银川条例》生效次日,环境执法人员即依据该条例第二十四条和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对焚烧秸秆的行为予以了处罚,改变了以往危害农村环境最普遍的秸秆焚烧现象无法可依的局面,使当地农村环境保护走上了法治化的轨道。

最后,农村环境立法仍然会覆盖农业生态环境立法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并以之为立法重点。农业目前仍然是农村的主要产业,而农业污染则是农村环境的主要污染之一,这一现实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因此农村环境立法不可能脱离这一现实,仍然需要在立法设计时予以重点考虑,以此来保护农民的环境权益。

二、农村环境――《银川条例》的基本维度

一部具有首创性的地方性立法有其积极意义,同时也必然具有一定的风险,风险不仅来自于法律层面,如是否违宪或违反其他上位法的风险,这往往只需要从立法技术上把握,尽管立法技术的运用也是一项具有高难度挑战的工作;更多的风险还是来自于法律本身的适用性上,也就是具有首创性的立法能否发挥其预期的立法效益。而要化解这样的风险,取决于立法本身的科学化程度,就地方农村环境立法而言,主要要看这样的立法能否有效解决当地农村环境问题,其落脚点主要体现在农村环境上。

《银川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确定了该条例的立法宗旨为:“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这说明条例以农村环境为保护对象,以提高居民首先是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维护其环境权益为出发点。保护对象确定为农村环境,这就使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具有了鲜明的指向性和针对性,需要注意的是,保护对象不同于调整对象,农村环境法是以农村环境为保护对象的,但并不等同于以农村环境为调整对象,按照我国法理学的一般观点,调整对象界定为某一社会关系,因此农村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亦可界定为在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明确保护对象和调整对象的区别,既能藉此更加明确农村环境法的立法宗旨,也能厘清农村环境法的适用范围,亦即农村环境法不以农村环境为调整边界,凡是涉及到影响农村环境并受农村环境法调整的行为,无论该行为发生在农村或城市,也无论是由农村居民或城市居民做出的,均应当受农村环境法的调整,正如前述焚烧秸秆行为,该行为是由一家公司在其位于城市边缘的自家场地引起的,不是农村居民做出的,也不是在农村发生的,但因为会危害到农村环境,符合《银川条例》规定的各项要件,属于农村环境法的调整范围,因此《银川条例》的调整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农村环境”在《银川条例》第二条中定义为:“影响农村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因素的总体,包括土壤、大气、水、生物和农民居住场所等。”这种表述紧扣农村环境的特点,如定义的内涵限定在农村,外延涵盖了土壤、大气、水、生物、居住场所等,所列举的农村环境若干要素皆是农村的典型要素。

农村环境和农村居民有着完全不同于城市环境的自身特点:1.农民居住和人的活动较为分散,污染的分布较为分散,污水、垃圾等污染物处理也较为分散;2.农民经济承受能力普遍较低;3.农业污染比较突出,如化肥、农药污染较为普遍。基于这样的与城市环境完全不同的特点,农村环境法也应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体现出自身独有的特征,首先,应当针对农村的环境问题量身定制,而不是照搬传统环境法以城市环境为重点的立法传统,农村环境法解决的是农村环境问题,因此就应当围绕着农村环境问题的诸多特点提出针对性的法律对策体系;其次,农村环境法也应当考虑农村的适应性问题,尽管环境污染具有传导性,农村环境问题的恶化可能传导到城市,但是农村毕竟不同于城市,特别是农村地域广大、农村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普遍弱于城市,因此农村环境法在管理体制、保护防治的重点、法律责任的设计等方面也应当体现出不同于一般环境的特点。

《银川条例》围绕着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这一主题,在农村环境治理上契合农村环境法的自身规律,体现了颇具首创意义的探索,第一,在管理体制上,打破了农村环境保护无人负责的空白,规定在乡(镇)设立环境保护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可以聘任农村环境监督员。有人可能担心在乡(镇)机构精简的形势下,设立环境保护机构是否可行?实际上环境保护机构并不需要新设,可以在原有的乡(镇)有关机构下加挂一块“环境保护站”的牌子,这样既不需要新增加编制,又从法律层面实现了农村环境保护落实到具体的机构和人的目的。

第二,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农村环境污染点多、面广,但都和农村的地域特点有着密切的联系,《银川条例》抓住突出的六大类型,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改善、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农村地区工业污染、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自然生态保护,规定了针对性的防治措施,这些规定既符合农村实际,也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如第二十一条要求各级政府“划定畜禽、水产养殖业禁养、限养区域,对在划定的禁养区内已有的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场及集中的散养区,要予以关闭”,以此来防止畜禽、水产养殖对农村居民的污染;第二十五条为防治农村工业污染规定“新建工业生产项目应当进入园区,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在园区外新建工业生产项目”。类似的规定为防治主要的农村环境污染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第三,法律责任,重在实效。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而法律责任的设计是保障法律实施的最重要手段,没有法律责任的法律是苍白无力的,往往沦为纸面上的法律,成为一纸空文。《银川条例》针对所有设置了义务性条款的规定都同样设置了法律责任条款,这样就使义务性的规定具有威慑力,能够发挥实效,同时法律责任条款的设计也注意了可行性,一方面在国家有相关规定情况下,注意和国家规定的衔接,另一方面又结合实际情况,特别是要考虑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较弱的实际情况,使法律责任不致于难以落地实施,如第三十九条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者个人随意抛弃盛装农药的容器、包装物、过期报废农药和不可降解的农用薄膜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回收,逾期未回收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一条规定:“将农村土地、房屋等租赁给他人从事产生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租赁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这些规定很好的注意了当地实际,考虑了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又保证了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三、《银川条例》对农村环境立法的启示

农村环境保护关系到我国数亿农民的环境权益,因而很早就有学者极力呼吁应当在《环境保护法》修改时体现对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视[3],即将生效的《环境保护法》也确如所望,强化了对农村环境的保护。但是作为一部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来说,农村环境仅仅是其关注的一个方面,要真正做到农村环境保护的有法可依,制定专门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是其应有之义,这也是《银川条例》给我们带来的最重要的启示,这一条例开创了农村环境保护立法的先河,体现了立法机关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关注,使地方农村环境保护走上了法治化的轨道。

不仅如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立法还应当重视自身的立法质量,特别是要强化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使制定出来的法律能靠得住,用得上,而不是沦为纸面上的法律。这方面,《银川条例》也堪称以后类似法律的示范,该条例既考虑了农村环境保护的特殊性,也注意到了农村居民的适应性,从而使法律发挥实效具备了必要的现实土壤。这对今后农村环境保护立法的推动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蔡守秋,吴贤静.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成就、问题和改进[J].当代法学,2009(1):7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