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环境整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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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环境整治

实施环境整治范文1

为全面进一步提升我镇村庄环境面貌,打造优美的宜居环境,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根据《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

各村(居)、市镇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庄环境整治为抓手,把村庄环境整治作为城乡建设的一个中心任务和惠及群众百姓的民心工程来抓。各村(居)要对辖区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把此项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责任感、紧迫感。镇相关单位要紧密配合,督促指导,加强考核,切实加大推进力度,以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为主要目标,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加快改善村庄设施条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

二、明确目标,大力有效实施

(一)根据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各村(居)要准确把握村庄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以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活条件为目标,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块为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任务。规划布点村庄要完成“六整治”、“六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推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疏浚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面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非规划布点村庄以“三整治、一保障”为主要内容,突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求,有效改善村庄环境。村庄整治任务于2013年前完成,全面实现四个目标:即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配套。

(二)要紧紧抓住村庄环境政治的关键环节,重点在强化规划引导、抓好环境卫生、完善设施配套,注重特色塑造上下功夫。要抓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房立面、绿化美化等整治工作,提升环境水平,加快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配套设施的完善;要按区域特色、类型推进村庄整治,强化地方特色和农村风貌,营造宜居环境,对规划点村庄要重点突出规划布置、环境卫生、完善配套设施,对非规划点村庄的整治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实施环境卫生整治的具体要求。

(三)各村(居)要积极构建村庄环境整治管理长效机制,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要加大对村庄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整治资金到位,落实村庄设施运行维护、河道管理、绿化养护、垃圾装运、环卫保洁及各项制度,进一步充实水、陆保洁和绿化养护队伍,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确保环境整治有成效、不反弹。各村(居)还要广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制定村民普遍接受的村规民约,探索建立村民参与和管理村庄的有效途径,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整治、维护和长效管理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各村(居)、各单位围绕村庄环境整治目标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加强目标任务考核,完善长效考核机制、措施。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要把整治工作任务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采取日常巡查、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确保按进度、按要求、按标准完成整治任务。

实施环境整治范文2

一、切实提高对环境治理工作的认识,明确环境整治工作意义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现在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办公经营场所、周边环境仍存在脏、乱、差等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经营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创造发展优势、提升品牌优势、塑造企业品牌形象的有力抓手。为此,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充分认真开展环境治理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机关”、“进企业”的要求,把加快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工作和经营环境列入当前和今后的议事日程,切实抓出成效。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到2013年底,局机关、局属各企业的办公经营场所、居住环境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做到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高效运转,成效显著。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基本原则。突出以建筑物立面、基建工地、办公经营场所、绿化带、排污沟渠、日常保洁等治理重点。

三、完善环境整治管理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把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确保经费预算和投入,切实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增强工作环境保洁机制,稳定环境人员和队伍,落实环境治理问责机制,强化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环境治理各项职责、措施和制度,逗硬抓落实。

四、加强督查,严格问责

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月对局机关和下属各企业进行相关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实行督查限期整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半年和年终考核制度。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整改措施不力,进行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工作问责。

实施环境整治范文3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第一时间召开村班子会议,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全域秀美”环境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分析探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同志负责具体实施,其他村干部全力配合,明确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区。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三小组长会议,结合“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全面动员和推进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网格长、微网格长、党员志愿者、中心户、等进行带头整改和入户宣传;利用宣传栏、微家园、村公众号、朋友圈、微信群等各种渠道,时时更新宣传知识、工作动态和整改成果。让单桥村村民全方位、多角度感受到我们开展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家园的决心,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加入,共同营造人人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3、建设队伍、统筹资源

将领导小组成员、村保洁员、网格长、微网格长纳入环境整治工作队伍。以网格为单位,由村干部带班,分区域同步开展具体整治工作,统筹调度人员设备,分工合作,提升工作效率。有效利用“三改一拆”、“四位一体”、“三编一定”、**网格长联动群等一切部门资源,结合村各项中心工作,形成合力,放大整治效果。

4、排摸彻底、有的放矢

根据“三个清零”、“六个整治”、“两个提升”具体要求,在入户宣传的同时,对全村范围进行地毯式排摸,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销号时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有的放矢。房前屋后及田园景观问题,通过志愿者宣传、村干部亲自上门沟通、党员带动等形式,动员农户共同参与整改;对于污水处理设施、露天旱厕等问题,发现一个,清零一个;对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一方面提高保洁员自身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规范率,一方面反复向农户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通过定期评比、积分兑换等措施提升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准确率。

5、由表及里,层层深入

首先,对于村部、村主要道路、河流、绿化带、新区公共区域等直接凸显村容村貌的地方,组织保洁队伍率先进行一次高效、彻底的清理,对绿化进行修剪维护,对蚊蝇进行消杀,对破损路面、新区休闲小道、活动场地等进行修补和改造,让村民能够第一时间直观感受到这次行动的意义。其次,专门针对新区占用公共区域、破坏公共绿地、房前屋后乱堆放、乱搭建、饲养家禽家畜、垃圾分类不到位等问题,划分四个区域,由村干部亲自上门发放整改告知书,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对需要整改的农户明确整改要求,先由村民自行整改、再由工作小组协助推进。第三,根据前期排摸情况,由网格长、微网格张及党员志愿者对各村民组涉及整改问题的零散农户进行再次走访,对自行整改不到位的农户进行再次宣传动员,并安排保洁队伍对房前屋后和老村落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

6、抓住重点、克服难点

在整改过程中,“三个清零”是重中之重,对生活污水直排、露天旱厕等问题,必须排查到位、沟通到位、整改到位,力求发现一个、清除一个,直至全部清零。新区整治是难点,房屋集中、人员集中、问题集中。村干部上门沟通时既要耐心倾听农户的心声、尽力满足农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又要坚持整改原则。在拆除乱搭乱建、鸡棚鸭棚时,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对于不配合整改的农户,不放弃、不妥协,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惜时间和精力,使之转变思想、配合整改。面对重点、难点,我们必须统一思想、坚持原则、整改彻底,在农户心中建立公信力,为今后开展各项中心工作奠定基础。

实施环境整治范文4

有效整治防水材料行业恶臭气体污染,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建设“生态*”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防水材料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加快防水材料行业结构调整,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效果,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防水材料生产企业,重点在枫桥镇。

三、整治要求

(一)家庭作坊式、无环保设施的油膏灶、窑一律予以拆除。

(二)规模以上的防水卷材厂实施限期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09年3月1日至3月31日)

1、由所在镇乡(街道)会同市环保局对辖区内的防水材料生产企业进行逐一详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在2009年3月底前报市整治办备案,召开相关部门和各有关企业业主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任务。

(二)整治实施阶段(2009年4月1日至7月31日)

1、被确定为拆除油膏灶、窑的企业,在2009年6月30日前停止生产,并拆除灶、窑等生产设施。

2、被列入限期治理的企业,要求在2009年4月10日前上报治理方案,于2009年7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

(三)整治验收阶段(2009年8月1日至8月15日)

由市整治办组织人员对防水材料生产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验收。对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或完成整治并经验收合格的,按以下标准予以补助:

1、油膏灶、窑拆除每家补助0.2万元;

2、限期整治的企业每家补助3万元。

(四)集中执法阶段(2009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对逾期未拆除或限期治理验收不合格的,由市整治办牵头进行集中执法,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监察局、环保局、财政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供电局、法制办及各镇乡(街道)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水材料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所在镇乡(街道)要对该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召集相关企业业主参加座谈会,做细、做深、做实思想工作,减少工作阻力;市环保局要按照工作职责,配合所在镇乡(街道)切实做好限期治理的服务验收等工作,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次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环境整治范文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增强服务功能、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快的速度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和提档升级,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有突破,两年大变样,三年见成效”的目标,努力打造具有州特色的生态宜居环境。

二、工作重点与主要任务

坚持整治、改造、提档、强管相结合,深入开展“十大整治”,全面实施“十大工程”,深化落实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努力达到“精致、细腻、整洁、有序”管理水平。

(一)开展十大整治

1.户外广告整治。根据我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有计划、分阶段、大力度集中整治违规“高炮”、楼顶墙体广告、落地广告(灯箱)、道旗等;清理市政设施、公交站亭、交指示牌、隔离栏、路灯、路名牌等附着广告和橱窗张贴及其它乱贴乱涂乱画等;逐步提档、改造城区主干道两侧店招、店牌。

2.建筑垃圾整治。过抓源头、抓规范、抓监管的“三抓”举措,严把“三书两证”关,实行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和打击“抛、撒、滴、漏”等违章违法行为。

3.违法占道整治。加大对店外经营占道、摊点占道、堆放占道、公用设施占道、车辆停放占道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取缔严重影响市容秩序的马路市场;大力整治城区制式水果摊点,规范整治各类修理摊亭,实行统一制式、统一管理、统一要求,加快实现各类摊亭有序设置、规范管理的目标。

4.破墙开店整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擅自破墙开店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从严查处;对利用违法建设开店及破墙开店的许可申请,相关部门一律不予批准;强化源头管控,对新建道路,在规划建设的同时,必须同步规划建设绿化带和刚性硬质围墙(围栏)等道路隔离设施,从源头上防止新建道路两侧出现破墙开店和违法建设行为。

5.违法建设整治。采取“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村居联手、重拳出击”的办法,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有效遏止新增违法建设,减少存量、严控增量。

6.城(镇)区交秩序整治。严厉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集中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管控。加强对客运行业、危险化学品运输、渣土车等的安全管理。完善道路交安全设施建设,确保道路畅。加强对电瓶车、人力三轮车和机动车非法营运、载客行为的管理。

7.“两路”(金路、机场路)环境综合整治。对两路沿线建(构)筑物墙面粉刷出新;治理道路周边的乱搭建、乱堆放、乱悬挂、乱种植等影响道路整洁的违章现象;加强绿化提升改造;拆除不符合设置规划和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规范店招店牌,清除道路、墙面、杆线等各种设施上乱涂乱画、乱设乱挂的各类广告;强化道路保洁日常管理。

8.东大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市容、交、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彻底改变市场内部经营无序、市场周边环境较差的状况,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职能,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逐步将东大市场管理纳入专业化、规范化轨道。

9.废品收购站点整治。清理取缔违法废品收购站点,迁移合法废品收购站点至中心城(镇)区和交性干道以外。依法严厉打击销赃、收赃等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废品收购站点布局合理和废品收购站点“五有”、“五无”。(“五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证照和场所,有完善的围墙围挡,有适应经营需要的各类设施设备,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详细的收购原始台账资料;“五无”:站点内外无违章搭建,无违法收购,无污染物排放,无废品乱堆乱放,周边环境无脏乱差现象。)

10.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整治。认真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并对照标准严格考核;对城(镇)区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取缔市场周边商户非法占道经营、乱摆乱占行为;取缔不规范的家禽宰杀点和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经营户,取缔乱搭乱占经营和“马路市场”;建立健全食品准入的监管和检测机制,完善相关台账资料,确保食品安全;疏市场内外的消防道;保持市场内外的环境清洁卫生。

(二)实施十大工程

1.建筑物出新改造工程。根据《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立面出新规划》,对城区交北路、海路东侧、西路、公园中路沿街建构筑物“五位一体”(墙面、店招、线路、空调外机、卷闸门)整体打包出新。

2.景观亮化建设工程。坚持“高品位、低能耗、投入小、效果好”的原则,按照“单独布线、集中控制、方便开闭”的要求,对城区有关主干道、出入口、出入道沿线、道路桥梁及重要节点建筑物实施景观亮化建设,努力实现城区亮化建设和管理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

3.围墙改造建设工程。对沿街单位的永久性围墙统一拆墙透绿,建设镂空围墙,围墙立柱采用石材或面砖贴面;对城区临时性围墙实施提档改造;对城区临街待建工地、建筑工地、拆迁工地设置大型广告墙或实体围墙遮档;对城区临路影响市容观瞻的地块实施实体围墙遮挡。

4.“城市家具”改造工程。按照“科学规范、布置合理、外形美观”的要求,加大对城区市政设施及杆、线、亭、箱等“城市家具”的改造提档。重点对占用人行道设置、影响市容观瞻的电话亭、邮亭、书报亭、宣传栏、路名牌、配电箱、控制箱等设施实施整合、清理、迁移;对老旧公交站台、交隔离栏等实施提档改造。

5.道路、绿化改造工程。对主要道路路面和人行道板实施升级改造;对道路两侧大型绿地实施景观化改造;对道路红线与沿路建筑之间的空地及已有小型绿地实施园艺小品式改造。

6.小区管理提档工程。对老小区实行改造;加强对小区内的物业管理;加强对饲养家禽、宠物犬的管理;加大捕杀流浪犬的力度;加强对小区内的保洁、绿化的管理。

7.城乡环卫提标工程。统筹城区、集镇、村居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提升“四位一体”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水平;根据城区环卫作业实际,添置高压冲洗车、扫地王等一批环卫作业机械,逐步提高机扫率,降低环卫工作劳动强度。

8.数字城管二期拓展工程。完善区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应用软件功能;新增区域基础数据,为数字城管向平潮等七个集镇延伸做好准备;逐步形成上下贯、信息共享、科学高效、精细快捷的数字化“大城管”综合管理新模式。

9.“两个中心”续建工程。加快城区生活固废转运中心、有机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续建工程建设步伐,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认真抓好施工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资金、质量、安全不出问题,力争早日竣工投入运行。

10.转运站渗滤液预处理工程。在城区和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添置渗滤液预处理设备,安装监测系统,不断完善转运站功能,使其达到COD排放标准。

三、实施主体与责任分解

(一)实施主体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由各镇区园政府(管委会)牵头负责。城区由区各相关部门和金沙镇、高新区根据职能分工分别组织落实。

(二)责任分解具体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底前)自本方案发文之日起,全面启动2012年度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镇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要求细化具体整治项目,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送区城管办汇总后报区政府审定,迅速启动整治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4~11月)根据年度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安排,各镇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项目的整治力度,实行整体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确保各项整治内容整体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考核总结阶段(12月底前)对责任单位全年整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考核,考核情况将作为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重要组成部分,区政府将安排一定资金对2012年度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五、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

实施环境整治范文6

为高标准、高效率、高水平搞好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现中心城区市容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以更加干净靓丽的城市面貌迎接建国60周年,现将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任务

(一)改造提升6个公园,满足群众休闲需求。改造水上、人民、南翠屏、睦南、二宫、河东6个公园,丰富植物品种,提升绿化品质,完善游乐健身设施,形成各自特色,打开公园围墙,免费向社会开放。同时,综合整治周边环境,为群众提供功能齐全、方便舒适的休闲、游乐、健身场所。

(二)综合整治5片地区,打造高标准亮点工程。综合整治天塔、文庙、食品街、旅馆街、中心公园等5个重点地区的市容环境,调整经营业态,形成区域特色,为群众创造良好的休闲、文化、旅游环境。

(三)改造5条入市道路,提升城市道路环境。高标准整治卫津南路、红旗南路、京津路、津塘路、光荣道等5条道路环境,使中心城区南部、西部、东部、北部的入市道路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实现整洁靓丽的绿色通道。

(四)完善9条联络线道路,实现贯通市中心的观光网络。综合整治长江道、芥园道、勤俭道、黑牛城道、胜利路、绍兴道、广东路、中山路(含中山北路)等9条道路,与迎奥运综合治理的道路和地区相连接,形成覆盖中心城区、方便市民出行的主要旅游路网;进一步扩建完善城际铁路沿线绿化,使京津城际铁路成为高品质的景观走廊。

(五)实施3项社区环境整治工程,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对43条土路共21万平方米的路面进行硬铺装;改造市区里巷道路102片共74.5万平方米;彻底治理市区126个脏乱点位,改善城乡结合部地区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状况。

通过环境综合整治,使中心城区基本形成整洁优美、色调和谐、特色鲜明的街景组团,设施完善、功能齐全、通畅美观的道路网络,乔灌花草结合、公园绿地相间的都市绿化体系,使居民生活环境更加洁净、有序、和谐、宜居。

二、实施步骤

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从即日起到200*年1月底为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完成拆迁、秋植、管线入地、脏乱点位治理、土方整理、公园改造的土建工程等6项任务。

第二阶段:从200*年2月底到7月初为全面实施阶段。决战150天,全面展开重点地区和道路的环境治理、公园绿化、建筑立面整修、屋顶"平改坡"、土路改造、道路罩面、城市家具配置等各项任务。

第三阶段:从200*年7月初到7月中旬为检查和验收阶段。用半个月时间,对整治任务逐项进行检查,验收整治成果。

三、相关政策

(一)房屋拆迁。严格执行《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20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对整治范围内有碍观瞻平房的拆迁,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补偿,纳入土地整理成本。违法建设违章棚亭无条件拆除,远年住人违章经有关区人民政府认定后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的拆迁,所需费用纳入工程建设和土地整理成本。

(二)建筑立面整修。公共建筑、单位用房、私产经营性用房、商业门脸房等整修由产权人或使用人自行出资,自行整修或委托辖区政府整修。行政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特殊困难企业的建筑整修和居民住宅的整修(含清拆、调整空调及牌匾等)资金,由市补助60%,其他由相关区自行筹措。

(三)夜景灯光建设。公共建筑、单位用房、私产经营性用房、商业门脸房、园林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等按规划设计需设置夜景灯光的,由产权人或使用人自行出资建设。行政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特殊困难企业和住宅楼夜景灯光建设资金,由市补助60%,其他由相关区自行筹措。

(四)改造提升公园和绿化新建、提升改造。改造提升水上、南翠屏等2个公园所需资金由市统筹安排;人民、睦南、二宫、河东等4个公园所需资金,由所在区和产权单位自筹资金,市予以适当补助。在整治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含三年养管期),绿化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新建和原有绿化提升改造由所在区负责实施,所需资金市补助60%,其他由所在区自筹。城际铁路沿线绿化由市出资。

(五)道路整修。道路改造和土路硬铺装所需资金,从城投旧路改造资金和道路维修养护资金中解决。在整治范围内免收占道费,收取的破路费必须用于道路恢复。

(六)管线切改。原有道路罩面、土路改造涉及电力线缆和通信线缆入地等各种配套管线架空入地工程,所需费用由各产权人自行解决。

(七)道路家具和交管设施规范配置。在整治范围内的报刊亭、候车亭、电话亭、邮政信箱、自动售货机等城市家具规范配置,所需资金由产权人负责;路灯杆、电力箱柜等更新配置和油饰,所需资金由产权人负责。

(八)屋顶改造。非住宅屋顶"平改坡"工程所需资金,由产权人或使用人负责。住宅屋顶"平改坡"工程和加建"女儿墙"所需资金,市安排90%,市国土房管局负责10%。

(九)脏乱点位治理。126个脏乱点位的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市统筹安排。

四、组织实施

(一)统一组织指挥。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抓好总体策划、方案设计、组织推动、资金管理、督办落实、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各区分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统一设计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市确定的主要任务,结合各自实际,落实自筹资金,精心组织实施。